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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阶段。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总体目标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达到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对照《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区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字〔2008〕12号)中的提出的评议内容,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落到实处,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端正工作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区政府办公室的政风建设。
二、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评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发放意见调查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民主评议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要认真查找科室、个人在政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自评自纠工作落实到位,努力做到“八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不放过,工作没有推动不放过。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办。要增强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开好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和建章立制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时间阶段为6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步骤如下:
(一)主动征求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辖区企业、社会群众等多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广开言路。设置意见箱、开通网站专题、公布投诉电子信箱、开设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
(三)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活动等途径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评议活动,收集和听取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特设立三个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内勤组。组长由查秋滚兼任,成员为黄君、胡菁。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公文草拟、呈办、印制和文件收发,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与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与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络,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等。
2、宣传组。组长由饶接华兼任,成员为杨邸著、万保全。主要职责是:向新闻媒介、市政府办公厅、区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投送宣传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稿件,编写工作简报,草拟领导讲话和工作总结等文稿。
3、评议组。组长由李娜兼任,成员为周诚明、吁坤。主要职责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汇总和反馈;负责对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的督查;负责评议、检查情况材料的疏理。
四、几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关键是找准问题,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自查自评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方案,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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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供电所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所长
成员:副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生产组第、营销组长自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一、自查内容:
(一)重点自查我所是否结合生产检修活动频繁的特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是否按省公司开展“无违章”活动的要求和省公司“违章下岗”的实施规定,开展“无违章工作现场”活动。
2、是否按照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突出“四保”(即:保命、保网、保主设备、保重要客户供电);实现“八无”(即:无生产人身重从伤及以上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电网事故、无生产场所重大火灾事故、无同责及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无恶性误操作事故、无误调度事故、无重大社会影响停电事故、事件)的要求,将“三无”活动落实在班组,落实在现场。
3、查“无违章年”活动方案落实情况。
4、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实现作业班组“四个零”的目标。
5、查“三项行动”开展情况。
6、是否组织新《安规》的培训学习。
(二)自查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措施的情况
7、执行“两票三制”的情况;
8、执行年度“两措”项目计划的情况;
9、执行“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及“反事故斗争二十五项措施”的情况;
10、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管理,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和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11、交通安全行驶管理落实情况。
(三)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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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
三、自查内容
(一)区级
1、制度建全
建立药具管理制度:有药具计划编报制度、药具发放管理制度、药具仓储管理制度、药具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药具质量管理制度、药具员岗位职责制。
2、药具台账齐全
要有以下台账资料①省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台账(包括乡镇药具员花名册);②省避孕药具进、销、存分类明细账;③避孕药具发放分户账;④各类药具报表(避孕药具服药人数表、避孕药具使用情况一览表、避孕药具要货计划表);⑤仓库报表(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库存药具养护检查记录)。
3、财务管理
药具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相关凭证账册及报表数据相符。
4、计划管理到位
按照“结构合理、库存适量、杜绝浪费、保证供应,满足需求”的原则编报要货计划表。药具库存结构合理,发放按照“保证供应、防止浪费、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药具。无药具积压浪费现象,无药品报损情况,做到药具台账帐帐、帐物及相关凭证相符。
5、药具质量和仓储管理科学化
药具仓库面积达40平方米以上,配有货架、湿度仪、除湿机与空调等,设备齐全。按要求进行养护和定期抽检验收并及时填写①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②库存药具养护检查记录;③药库温湿度表。出入库手续完备、齐全。
(二)镇级
1、药具台账建设
做到台账齐全、填报及时准确,帐帐、帐物相符。台账有以下几种:①药具进、销、存明细账使用;②药具人员花名册;③药具使用人数汇总表;④药具发放分户账;⑤药具工作台账》;⑥计划生育药具质量信息报告表,药具台账保存三年。
2、制度建设
各乡镇应有药具管理制度和药管员岗位职责,药具管理员应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员合格证》上岗。
3、仓库建设
①库房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有药具专柜、货架并做到药品分类堆放、整齐不乱。
②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持仓库整洁。
③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药具。每月发放一次,做到药具质量完好,无过期、失效药,并及时填写药具质量信息报表。
四、省市抽查
抽查方式: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和1个城区,在抽中的县(市、区)抽查1个乡(镇)。抽查内容:
1、查看各级药具管理部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查看县、乡三级2009年—2010年度有关账册。核对各级避孕药具购、调、存账册数量与报表是否一致,检查入库、出库、报损等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有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核查进、销、存账与实物是否一致。
4、查对国家和省级免费调拨药具的建账、入库、调拨、发放情况。
5、按批号跟踪检查2~4种药具的调拨、入库、发放情况。
6、召开育龄妇女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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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周一例会工作制度,参加每周的医疗安全教育学习,发现一次不执行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处罚。
2.结合我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的理念,提供主动服务,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倡护理人员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院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医院、病房有完整的创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护理人员经注册上岗,规范执业。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4)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3.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机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学习。
具体措施:
1.开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让护理人员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条文。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规范护理工作流程,制定病人安全管理预案。
3.加强质量监控措施管理,加大关键质量控制力度,科室建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环节质量管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和减少隐患的发生。
4.反复强化护士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用具体案例告知护士,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让护理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寻找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尤其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更新管理理念,鼓励护理人员上报安全隐患,并设立隐患自查报告奖励制度,如隐瞒不报,则按相应制度惩罚。
四.加强护理“三基”“三严”的学习考核,
具体措施:
1.每有一次理论考试,一次技术操作考核。
2.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院内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
3.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护理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
4.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每二月请上级专家来我院指导讲课,护理人员轮流到上级医院短期培训。
五.加强护士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坚决杜绝用药与医嘱不符的现象发生。
具体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护士用药与医嘱不符,立即取消当班护士护理执业资格。
六.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无菌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无菌物品的发放使用流程管理及高压锅灭菌监测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督促做好卫生员的病房终未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合力分工,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
七.加强值班交接班制度。
具体措施:
1.一周一次核心制度的学习。
2.一周一次至少护理人员集体交接班。
3.加大行政查房的检查督促力度。
八.加强护患沟通。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丰卫[2009]168号文件《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2.切实转变思想,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
3.结合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做好护患沟通。
4.把入院宣教、健康教育、疾病指导、出院指导、出院病人调查等工作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做好护患沟通工作。
九.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与保管工作。
具体措施:
1.制订抢救器械的修养与维修制度。
2.积极引进新型的抢救器械。
3.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处备用状态的检查工作
4.加强值班交接班的责任心。
十.严格掌握特殊药物的滴速,严格履行特殊用药的告知。
具体措施:
1.加强提示,凡医生特殊要求的药物滴速,一定要在输液瓶签上用红笔注明滴速。
2.加强责任心,严格履告知制度。
3.加强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一.加强对药物质量的检查。
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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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查自评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注重实际效果。
2.按照《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对照《2016年度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查。(相关材料已下发各单位)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部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及《工作检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至保密办。
支行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为促进全行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农发行南城县支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排查保密工作中的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以推动全行保密管理工作再迈上新台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行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全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规范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选配熟悉保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以确保此次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全面检查,确保质量。该行严格按照《农发行县级支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表》,对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外保密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保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保密工作记录及材料等13个方面47项具体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检查,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扎实、到位。
按时完成,认真整改。该行严格按照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自查时限要求,认真细致按时完成保密管理各环节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掌握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整改,探索进一步做好全行开展保密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通过此次全面开展保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于不断提升全行保密管理工作水平必将起到积极有效促进作用。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开展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工作要求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并将有关情况列入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四、自查内容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坚持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及时组织查处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
3.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支持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4.内设机构负责人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管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会议和活动管理、涉外活动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各项保密制度;
2.保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明确具体;
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保密制度。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对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并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有关法规制度;
3.组织人员保密知识技能培训,或者按要求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人员管理情况
1.准确界定岗位和人员的等级;
2.人员上岗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人员进行审查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
3.人员在岗期间,所在部门督促其熟悉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履行本岗位保密职责,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履行审批手续;
4.人员离岗前,机关、单位及其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其清退载体,确定脱密期管理措施。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1.依法明确定密责任人及其定密权限;
2.依法确定并标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不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
4.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密级。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1.国家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2.密品的研制、试验、使用、运输、保管、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3.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作出书面登记。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1.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2.网络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安全保密防护策略配置、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和信息流转控制等措施,投入使用前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测评和审批,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3.确保网络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4.确保不在非网络(含非工作内网)、互联网门户网站、互联网邮箱、即时通信工具及境内外服务商提供的公共云服务平台等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5.按照有关规定对互联网接入口数量采取控制措施;
6.计算机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病毒查杀、移动存储介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不安装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模块和设备;
7.确保计算机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8.确保非计算机不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9.确保信息设备与非信息设备之间不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0.保持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的防护性能;
11.建立健全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台账,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粘贴密级标识,明确责任入、设备编号等;
12.使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13.使用普通手机和专用手机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八)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按照有关规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护措施;
3.落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规定。
(九)会议、活动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情况
1.会议、活动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
2.主办会议或活动的内设机构指定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重要会议或活动制定保密方案并报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
3.对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位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十)涉外工作保密管理情况
1.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等活动的内设机构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提醒;
2.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按规定经过保密审查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与外方签订保密协议;
3.出国(境)团组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进行行前保密教育,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十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1.对外宣传报道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3.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4.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5.建立网站信息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
(十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
1.发生泄密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2.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及时组织调查;
3.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十三)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
1.按规定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2.保密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密技术检查装备和工具;
3.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机关、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或者收支计划。
(十四)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
机关、单位及内设机构建立保密工作记录,各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材料翔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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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对2007-2009年营造的121个小班、共计30292(含陆地造林、退塘还林、红树林造林)亩的海防林进行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保存)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编写海防林建设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
市农委成立2010年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海洁任组长、陈木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从农委营林科技科、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抽调人员组成自查验收工作组,负责进行自查和下一步的整改提高阶段、检查落实阶段的具体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自查验收工作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为:
第一组:周诗萍、陈兆德、陈之宁、王晋。负责海头、排浦、白马井、新州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
第二组:江荣、孙精光、谢青、陈冬兰。负责光村、木棠、峨蔓、三都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负责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
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时间安排
计划用1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4月28日至5月13日,“五一”休息,双休日加班。
四、验收用车
需要两辆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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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按照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布局,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做好我镇扶贫产业发展。组织各村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学习考察,借鉴产业发展先进经验,拓展发展思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保底分红等方式,带动帮扶对象持续增收。
(二)部分边缘户仍存在致贫风险,需加大监控。
整改措施:持续加强脱贫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产生活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监测,跟踪收入变化和“一超六有”巩固情况,定期入户了解监测对象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及时补短;结合日常走访,对发现因病、因残、因灾、因肺炎疫情影响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体及时反馈,重点关注,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关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
(一)少量社道未完全硬化。
整改措施:继续加大各村社道路、农业产业路建设,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推动各村村道、社道硬化全覆盖。
(二)2019年全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302户),后续扶持任务较繁重。
整改措施: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完善各聚居点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搬迁户居住条件,提高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盘活搬迁后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强化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让每个有劳动力家庭有一项产业或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部分贫困户仍然受传统观念影响,扶志扶智工作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德治法治自治并举,持续开展自立自强、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采用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低收入人口广泛参与安全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打算
(一)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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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中旬前,发放意见征求表、召开各类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和驻区部队。
2、8月底前,整理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征求意见范围
1.区行评代表、民政系统作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
2.上级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
3.区机关各部门。
4.基层单位。(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部分社区居(村)委会)
5.部分驻区部队。
三.征求意见形式
1.“一表”,即向全区机关各部门发放《*区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民政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二查”,即局行评领导小组帮查和个人自查。行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的放矢的帮助分管的科室和业务主管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局机关各科室,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要结合本单位和本科室实际,主动全面和客观地查找工作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三会”,即召开区行评代表、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系统下属单位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座谈会,以及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4.“四访”,即走出办公室,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同时积极深入基层、工作一线,通过拜访市民政局,走访部分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驻区部队,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个人自查由局机关各科室,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各街道、开发区民政办自主组织落实,局行评办负责督促。
2.区行评代表、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系统下属单位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座谈会,以及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座谈会,由局行评办负责落实。
3.走访部分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驻区部队的具体名单,由救灾救济科、老龄办、社会事务科和双拥优抚科社会负责提供。将走访民政对象与走访社区居(村)委会走访相结合。走访工作面广量大,时间安排紧,为做好走访工作,拟将局班子成员、局相关科室人员划分为四个走访小组,分解任务,分头走访,共同完成。每个走访小组由1名局领导、1名联络员(科级干部)和1名记录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各参评单位自查问题务必重视,抓好落实,情况汇总书面材料于7月底前报局行评办;各类座谈会于7月底前全部组织召开结束;走访工作自8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征求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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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参加每周的医疗安全教育学习,发现一次不执行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处罚。
2.结合我院开展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的理念,提供主动服务,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提倡护理人员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3.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二.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我院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医院、病房有完整的创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护理人员经注册上岗,规范执业。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4)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3.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机制。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学习。
具体措施:
1.开展《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让护理人员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条文。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规范护理工作流程,制定病人安全管理预案。
3.加强质量监控措施管理,加大关键质量控制力度,科室建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环节质量管理,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和减少隐患的发生。
4.反复强化护士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用具体案例告知护士,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让护理人员结合岗位工作,寻找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尤其对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更新管理理念,鼓励护理人员上报安全隐患,并设立隐患自查报告奖励制度,如隐瞒不报,则按相应制度惩罚。
四.加强护理“三基”“三严”的学习考核,
具体措施:
1.每有一次理论考试,一次技术操作考核。
2.鼓励护理人员参加院内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
3.制订优惠政策,鼓励护理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
4.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护理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每二月请上级专家来我院指导讲课,护理人员轮流到上级医院短期培训。
五.加强护士条例的学习,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坚决杜绝用药与医嘱不符的现象发生。
具体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护士用药与医嘱不符,立即取消当班护士护理执业资格。
六.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无菌物品的管理、做好各种无菌物品的发放使用流程管理及高压锅灭菌监测督促检查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督促做好卫生员的病房终未处理工作。
具体措施:合力分工,加强护理人员的责任心。
七.加强值班交接班制度。
具体措施:
1.一周一次核心制度的学习。
2.一周一次至少护理人员集体交接班。
3.加大行政查房的检查督促力度。
八.加强护患沟通。
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卫号文件《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2.切实转变思想,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主动服务。
3.结合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做好护患沟通。
4.把入院宣教、健康教育、疾病指导、出院指导、出院病人调查等工作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做好护患沟通工作。
九.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管理与保管工作。
具体措施:
1.制订抢救器械的修养与维修制度。
2.积极引进新型的抢救器械。
3.做好抢救药品、物品的处备用状态的检查工作
4.加强值班交接班的责任心。
十.严格掌握特殊药物的滴速,严格履行特殊用药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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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需提供的主要资料
(一)各村林改工作验收申请;
(二)村自查所有汇总表格;
(三)各种档案资料;
三、验收时间
2009年5月11日-25日。
四、检查的村数量
全镇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村共23个,按照《*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实施办法》规定,应组织人员全面验收。
五、检查内容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林权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召开相关会议和印发相关文件的情况;落实工作经费和相关资金的情况;开展相关培训和政策宣传的情况等。
(二)方案制定情况。
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具体包括改革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要求;是否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等。
(三)实地勘界情况。
主要是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勘测队伍)、实地勘测宗地面积和四至界线是否准确、勘界资料是否完整准确、林权公告资料是否齐全等。
(四)承包合同签订情况。
主要包括承包经营合同是否依法签订;是否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双方责任;合同内容是否依法规范完整;检查合同签订份数、面积,并依此计算确权到户率。
(五)林权证核况。
包括林权证发放数量;林权证相关内容填写是否准确、无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人、地、证、图、表、册是否相符等。
(六)林权纠纷调处情况。
主要包括建立纠纷调处机制情况;林权纠纷发生的件数、面积和已调处纠纷的面积、案件件数;林权纠纷调处档案建立情况等。
(七)林权档案管理情况。
主要是林权档案建立和管理的情况,是否按照*府办〔2007〕264号及*林改办〔2009〕3号文件的管理要求和规定执行。林改专门档案和改革方案、林权登记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决议等有关林改资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专柜保管和移交。
(八)群众满意情况。
主要是改革政策、程序、内容、方法、结果公开情况;农民对改革政策的理解与参与情况;农民满意程度等情况。
六、检查验收人员组成、分组情况及检查要求
检查验收组由镇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林改办成员、驻村干部共同组成。依据《*县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标准与评分表》,对村组的林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考核总计分*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定为合格,80-89分(含80分)的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到8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村组自查合格后报县林改办申请县级验收。验收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对全镇林改工作验收。验收组人员及负责验收村如下:
*
七、检查程序
(一)自查程序。
乡镇对开展林改工作的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范围覆盖本乡所有有林改任务的村,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责认真整改。
(二)验收程序。
乡级自查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向县林改领导小组提交验收申请。由县组成检查验收组,对申请乡镇进行检查。
(三)市级复查。
市人民政府或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照省检查验收办法,在市范围内对完成自查的各县进行复查。
(四)省级抽查。
县验收合格后,在向市人民政府或林改领导小组提交受检申请的同时,抄报省林改领导小组。由省、市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组对受检县林改工作总体情况做出评估。
八、检查方法
(一)确定样本及抽样比例。
县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各乡镇的组织实施、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查,对每个乡镇所涉及林改的村社的实地勘界、发证、纠纷调处、群众满意等情况,进行全面进行检查。通过各项检查结果的汇总分析,评定受检乡镇改革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省、市复查和抽查均采用随机抽查20%的乡镇,在被抽取的乡镇中,随机抽取2个村进行质量检查。通过抽检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定受检县改革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不论省抽查,还是市复查,被抽中村的外业勘查宗地数至少要占到检查村宗地数的5%。
(二)抽样方法。
在被查县范围内,按乡面积从小到大依次排序,构成一个闭合环,按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抽取检查乡。并依同样方法抽取村。
(三)检查方法。
1.听取县、乡、村林改小组和驻村工作组对该村林改情况介绍,了解受检村基本村情、民情和林情,掌握林改总体情况。
2.查阅林改成果资料档案,确认合同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面积量算是否准确。
3.对照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外业勘验和内业检查相结合,看图、表、册、人、地、证是否相符。
4.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发放调查表等形式,了解林改是否得到村民的拥护,村民对林改是否满意,是否促进了村民增收。
5.通过听、查、看、访,在全面掌握各村林改情况后,逐项对照林改综合检查标准进行测评打分。
九、验收报告内容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2.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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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细化任务分工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全面评估四个坚持原则,对自查评估工作进行细化分工。
(一)责任落实情况
局党组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等。全局党员通过、主题党日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政策落实情况
制定或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的科技扶贫相关政策文件、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政策清单。(责任科室:综合业务股)
(三)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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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20*]52号)。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7号)。
三、自查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20*年度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占用耕地面积情况,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全县20*年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20*年度非农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复核检查补划基本农田,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和质量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和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2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重点核查20*年依法审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和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包括当年审批当年占用、往年审批当年占用,以及违法占用等情况。对当年超计划批地和用地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四)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补充计划指标,重点核实20*年实际补充耕地情况,包括使用新增费、开垦费、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以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情况,并对未完成补充计划情况和原因作出说明。
(五)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20*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
(六)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情况以及各项目标责任制、实施考核、落实奖惩等情况。
(七)检查20*年土地利用计划台帐、补充耕地台帐、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和档案资料、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及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迎接国家三部局联合检查,成立*县2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凤有(县农委主任)
*(县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负责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材料组织、数据统计及接待联络等工作。
主任:*(兼)
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农委副主任)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县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县国土资源局计财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集中精力,全面做好自检自查各项工作,为迎接国家三部局检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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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