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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做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命案侦破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平安创建提档升级。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进入全省、全市“平安县(市)区”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入“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市进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特色,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
二、争创措施
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的署和《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六项争创措施:
(一)层层落实争创工作责任。争创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把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影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力争各县(市)区社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市、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争取1至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治优秀县(市)区”行列。同时,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和市直单位,市综治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季度深系点一次,指导争创工作开展,督促争创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争创责任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争创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争创氛围。3月份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在大型公共场所同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领导发表动员讲话,现场发放争创工作宣传手册,有关部门开设宣传咨询台,举办宣传图片展览等,掀起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综治专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综治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报道。8月份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提高素质,为争创工作增添动力。10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争创工作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典型,抓示范,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日报》开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进行时”专题,在平安网、社区公共服务网等综治宣传阵地,设置争创工作专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在城区出租车上统一张贴争创工作宣传标语;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群发不少于3条平安宣传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设立一批大型综治宣传固定标牌,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综治宣传专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争创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实行目标任务项目推进。市综治委将全年社会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47个具体项目,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到期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也要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以项目管理实现争创目标。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今年,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等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强力推进,努力形成亮点、做成品牌。市综治委将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奖励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招标,对完成项目任务好的年底实行表彰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积极予以扶持,增强基层创新活力。
(四)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建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统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尽快在全国优秀城市、先进单位中找到标杆,对标争创,奋力赶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国争先进、创一流,确保实现全市争创目标。市综治委将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争创典型。
(五)加大争创工作督导力度。赋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导员督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的职责,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平安指导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帮助研究制定创新争创措施,督促落实创新争创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创新争创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对平安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为单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对履行职责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市综治委(办)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大暗访,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六)修订完善综治考评制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综治委出台全市社会管理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科学考核,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创新力度、落实争创措施。5月份市综治委在过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会管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健全责任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推进创新争创工作。
三、争创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上旬,召开更名后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长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3中旬至11月)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目标任务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创新项目招标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路径,确保争创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推进和完成。
4月,市政协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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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赣发[2014]6号)及《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
3、宣传各地、各单位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五大民心工程”建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举措、经验;
4、宣传各地、各单位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依靠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举措、经验;
5、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6、宣传全县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的重大意义、具体措施和经验成效;
7、宣传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8、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二、宣传形式
1、利用单位人防大屏幕和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有文字、有影像,不断拓展宣传途径。
2、利用标语、板报、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帮扶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
3、安排单位综治干部深入挂点帮扶干部职工家属进行宣传,征求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4、在3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综治宣传氛围。
三、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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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党员组长必访,困难群众必访,上访诉求户必访。要树立“光彩我光彩”的理念,全覆盖地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客观公正的反映本地治安状况和干部作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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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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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确定的改革方向,立足区情,大胆开拓创新,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的原则。
三、改革范围
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市区妇孺医院、市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结构体系
1、优化市区资源,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区人民政府与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探索医院集团化改革路子。
2、发展区域性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发展市中医医院、市妇孺医院两家具有特色专业的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医院发展用地,添置更新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内部管理,发展中医特色,争创全省一流的县(市、区)级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目标,扩大建设规模,培养引进人才,打造川东北地区一流的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3、大力支持驻区公立医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大力给予驻区的综合医院(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支持,对基础建设、新农合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卫生监督执法等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优化布局,保障我区卫生事业行业规范、布局合理。
4、扶持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与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双向服务体系,形成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诊疗模式,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同时按照功能定位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对口支援行动等项目。
5、规范社会化办医。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要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票据,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监管体制,杜绝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事件发生,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6、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全区公立医院及驻区公立医院临床检验室质控网络,推行区内二级以上所有医院和科室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落实检验“一单通”。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医管委政策领导、医管局运行管理、卫生局行业管理、医院独立运行”的管办分开体制。
1、医管委领导机制。成立以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医管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管委,医管委下设决策、监督两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全区公立医院的总体发展方向,指导建设规划及人、财、物等资产的构建、监督。
2、医管局管理机制。医管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举办和管理区属公立医院,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规定行使投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院长选聘权;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营运的安全和有效管理、财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承担、参与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发展工作、重大突发性和灾害性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及其他相关任务。
3、卫生局行业管理机制。卫生局对区属公立医院医护质量、执业行为、医疗技术更新、疾病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控制等进行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建立与社会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
4、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管局指导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形成循环运行、相互监管体系。
(三)改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治理机构。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制定医院章程,明确权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理事会作为医院的运营发展年度计划决策机构,对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及拥有医院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权;负责制定以医疗任务工作量、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人均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等为主要指标的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院务会的决策、经营、财务等执行情况。院务会由院长组阁,行使经营管理权,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院务会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汇总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务会,负责实施院务会通过的相关决定。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医院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优化公立医院服务流程
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院、转科、出院服务流程;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逐步减少患者预付比例,实现持卡实时结算并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五)改革监督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院务公开、媒体宣传等各种有效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开和通报医院管理理念、服务水平、医患沟通、重大事件等信息,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建立群众反映投诉,医管、卫生局调查处理机制,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对公立医院的运行、服务水平等环节进行监督。
2、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卫生局、医管局、应急办、办等配合的调解处理机制。发生医疗纠纷,院长及时报告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同时报告卫生局、医管局,协调资金二万元内可由医院自行处理或卫生局主持行政调解,二万元以上必须通过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决议。
3、建立外部审计监察制度。监察局、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医院进行审计监察管理,医管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对院务会的运行及院长的绩效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管委提出建议。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将区属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全部从原单位剥离,纳入社会化管理,组织关系进入社区,以减轻公立医院负担。实施步骤为:2011年7月底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开展;2011年9月底前在市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执行。
2、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制定科学长效的财政投入规划,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按照测算所需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同时完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购买服务,对医院整体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对医院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引进等给予资金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公立医院人员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制定完善方案
1、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区医管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对医院现有资产、人员结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审计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备案,以作为后期医院发展运营的评价指标。
2、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方案。
3、医管局制定完善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文件。
(三)启动实施阶段
根据综合改革方案,按照实施细则,全力推进落实相关任务。
1、召开动员大会,建立机构,选聘院长,组建院务会。
2、制定院长、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3、制定医院章程,设置科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区医管局将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价,具体就改革后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情况、经济效益以及改革后群众反响、医务人员待遇等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医管委。
2、迎接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对公立医院改革评估和检查验收。
3、根据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扎实整改,使改革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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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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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解决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力量走进农村、社区、机关、工厂和学校。广泛深入开展铁路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铁路沿线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重点解决铁路建设、改造不到位的问题。抓住焦柳铁路洛张段和长荆铁路电气化改造的良机。尽可能多地减少平交道口数量,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点道口实行优先立项、优先施工的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争取、协调服务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市铁路办
1指导铁路沿线乡、镇、街办整治各类道口。
2加大《铁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
4对整个整治活动进行组织、督办和协调。
(二)市护路办
1指导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开展护路联防工作。
2负责整治活动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调处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铁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参与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办和协调工作。
(三)市安监局
1制定铁路安全考核办法。将铁路安全纳入沿线乡、镇、街办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年终一并考核结帐。
2对铁路安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3参与整治活动的督办、协调工作。
(四)市公安局
1对铁路沿线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逐个签订安全协议。
2三处有人监护道口设置交警值班岗。监督司机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切实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限制超载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杜绝因超载“死车”而堵塞铁路道口的安全隐患发生。
3参与涉铁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五)市交通局
1对铁路沿线村级公路平交道口进行清理登记。
2做好平交道口警示牌的制作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
3三处有人监护道口设置交通值班岗。限制超载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六)市经济局
1对铁路沿线各类企业员工进行铁路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2教育和监督企业物资运输车辆司机在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超载、超宽、超高车辆损坏道口设施。
(七)市委宣传部
1督促广播、电视等媒体播放铁路法规、安全常识和铁路治安等公益片;督促《今日钟祥》开辟专栏。
2组织力量及时报道铁路安全综合整治情况。
(八)市直机关工委
1组织安排市直机关干部学习铁路法规和安全常识。
2检查、督促机关干部学习情况。
(九)市司法局
1负责将《铁路法》及相关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日程和依法治市规划。
2大力开展《铁路法》及铁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十)市教育局
1全市中、小学校开设铁路安全知识教育课。
2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影响自己的家长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督办检查全市中、小学校铁路安全目标落实情况。
(十一)市工商局
1对铁路沿线两侧3000米以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网点、小烘炉、小冶炼厂进行依法登记。严禁收购铁路器材物资。
2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网点的管理。
(十二)各有关乡、镇、街办
1负责辖区内非法道口的拆除工作。
2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对无人监护人行过道的立桩窄化。
3对市挂牌督办整治的重点隐患道口。制定方案,设定目标,限期整改。
4负责铁路安全日常教育。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5负责与铁路沿线的五残”人员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负责对铁路沿线两侧3000米以内的牲畜养殖户进行调查、登记。严禁牲畜上铁路。
6配合铁路部门加强对道口值守人员和护路联防队员的教育管理。
7组织铁路安全检查。坚决制止铁路沿线村民在铁路护坡放牧,路基开荒种地、挖沙、取土等行为,负责清除铁路沿线树障,确保不遮挡铁路信号,便于列车司机瞭望。
8安排专人担任铁路安全信息员。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全市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铁路安全工作负责人会议。
2进一步广泛宣传。统一思想。铁路沿线乡、镇、街办及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召开相关会议,乡、镇、街办的会议要开到各村、组和相关企业。
(二)查找问题阶段
1层层开展铁路安全大检查。安全整治成员单位开展重点抽查。摸清辖区内的各类道口数量、位置和监护情况。
2全面登记辖区内所有道口的安全现状。
3对辖区内平交道口值守人员进行检查。
(三)重点整治阶段
1铁路沿线各乡、镇、街办组织精干力量。不留死角。
2配合铁路部门对无人监护的人行过道进行立桩窄化处理。
3对重点隐患道口实行挂牌督办。
4市铁路办、护路办、公安局等单位配合有关乡、镇、街办做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
1对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2规范人行过道交通秩序。
3勘察、设计、规划和修筑沿线村民绕行道路或实施其它替代方案;争取“平改立”项目。
4制定下发铁路交通安全常识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总结完善阶段
进行认真总结,市直有关部门及乡、镇、街办在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并将工作总结报市铁路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市政府以适当形式进行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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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对群众用药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利用各种培训会、防治现场和走访农户等形式,做好农民群众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指导和用药安全工作,深入防治现场,指导农民什么时候用药,用什么药,怎么用药,不得多种农药同时混用。要加强稻田水浆管理,提高稻田杂草防除效果。要注意科学用药,适时用药,漏水田、台田不可用药,施药后保水是确保防效的关键,切忌漫灌、串灌,田间缺水时可缓灌,但不要淹没心叶;施药后保持水层3-5公分,一定要保水4-5天,这样才能起到比较好的除草效果。
三、对症下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一)稻飞虱防治
1.农业防治:选用抗(耐)虫水稻品种,进行科学肥水管理,适时烤田,避免偏施氮肥,防止水稻后期贪青徒长,创造不利于稻飞虱孳生繁殖的生态条件。
2.生物防治:稻飞虱各虫期寄生性和捕食性天敌种类较多,除寄生蜂、黑肩绿盲蝽、瓢虫等外,还有蜘蛛、线虫、菌类等,对稻飞虱的发生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应保护利用,提高自然控制能力。
3.化学防治:根据水稻品种类型和稻飞虱发生情况,采用压前控后或狠治主害代的策略,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长的农药,尽量考虑对天敌的保护,掌握在若虫盛期施药,防治指标为:百丛虫量1000头,及可进行防治,必须进行统一防治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稻纵卷叶螟防治
寄生性天敌卵期主要有拟澳洲赤眼蜂、稻螟赤眼蜂、松毛虫赤眼蜂;幼虫期主要有纵卷叶螟绒茧蜂、螟蛉绒茧蜂、菲岛瘦姬蜂。捕食性天敌有蜘蛛、隐翅虫类、蛙类、蜻蜓类、瓢虫类等30余种,其中草间小黑蛛和表翅蚁形隐翅虫等捕食力最强。设置诱集田,缩小发生和防治面积,选用抗虫高产良种,减轻或避免受害。孕穗至灌浆期受害损失最重,蜡熟期次之,分蘖期最轻,因此孕穗至灌浆期是防治重点。常用农药有杀螟杆菌、杀虫脒、杀螟丹、辛硫磷、敌百虫、杀螟硫磷、杀虫双等。
1.农业防治:选用抗虫品种。也可以通过品种布局设立诱杀田,减少施药面积。
2.生物防治:天敌对稻纵卷叶螟有强烈的控制作用。我国采用人工繁殖赤眼峰防治稻纵卷叶螟已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建立了赤眼蜂生产线,为大面积生物防治打下了基础。生物源农药b.t.乳剂防治效果也较好。
3.化学防治:应严格按照防治指标,掌握在防治适期(孵化高峰至3龄幼虫前)施药。注意选择高效长效,对天敌影响小的化学农药。
(三)马铃薯晚疫病防治
1.发病条件:马铃薯晚疫病是马铃薯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在地势低洼、排水不良、田间湿度大的地块,或氮肥施用过多,发病较严重。温、湿度适宜时,其病迅速扩展蔓延,病株成片枯死。
2.症状表现:发病叶片,最初在叶尖和叶缘产生圆形或不规则形、暗绿色水渍状病斑,扩大后变为褐色大型病斑,湿度大时,病健交界处有一圈白色霉层。受害茎部,产生稍凹陷褐色条斑,潮湿时,产生白霉,受害薯块,产生褐色稍凹陷病斑。
3.防治方法:①选用抗病品种和无病种薯。②重病田与非茄科蔬菜实行3年以上轮作,春马铃薯与番茄地,应间隔300~500米。③加强栽培管理,合理配施氮、磷肥,增施钾肥,以增强植株抗病性。开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及时清除田间病株,并将其集中烧毁,以减轻发病。④药剂防治。发病初期,立即喷药,控制其扩展蔓延。每隔5~7天喷1次,连喷2~3次。常用药剂有64%的杀毒矾500~750倍液,或80%的大生可湿性粉剂500倍液。
(四)地下害虫防治
1.预测预报:认真做好虫口密度调查工作,掌握成虫发生盛期,及时组织防治。
2.农业防治:结合春耕,随犁拾虫;避免施用未腐熟的厩肥,减少成虫产卵;合理灌溉,促使蛴螬向土层深处转移,避开幼苗最易受害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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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
1、继续加大矿井关闭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下步将采取的几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府厅发〔〕82号)等有关规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矿井资源枯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难以消除以及因发生事故应予关闭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
2、继续执行全省煤矿开采限制条件。严禁煤矿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严禁煤矿开采受长兴灰岩、茅口灰岩等强含水层严重威胁的煤层;严禁煤矿在水库、河流等大型水体下开采;严禁煤矿在重要建筑物、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重要设施下开采;严禁煤矿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内开采;煤矿间必须垂直划定采矿范围,并按规定留设隔离煤柱。
3、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要严格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以及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加强矿井测风和配风工作,井下每个作业点必须及时测风,合理配风,确保风量充足;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防循环风;加强瓦斯和电器设备检查,严禁超限作业,及时淘汰失爆、老化的机电设备;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井下异常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继续抓好瓦斯远程监控中心建设,优化煤矿与局中心站的远程联网信息功能,以抓好高瓦斯矿井专家会诊和矿井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工作为重点,按期完成煤矿瓦斯专项整治。
4、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各煤矿应当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相应的防治水图件,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根据本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和水害情况,按规定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编制煤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推进煤矿采空区积水水文物探工作。今年,我市所有生产能力为4万吨及以上的煤矿、以及计划于年底前开始施工的生产能力由3万吨以下改造提升至6万吨以上的煤矿,都要聘请专业队伍对井田范围内的采空区积水等情况进行水文物探,提交物探报告,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治理防范措施。各煤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落实各岗位的防治水责任,强化矿井水情观测和防治水检查,查明矿井水害情况,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基础台帐;健全矿井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和地面防洪设施,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并按规定应进行探放水的,应编制探放水设计,经审定同意后进行探放水。严禁矿井开采隔水煤柱,严禁在矿井防水岩柱中布置巷道;凡矿井水害未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透水隐患;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将井下人员撤出,待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5、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要加强现场检查,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对矿井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和作业人员的生产行为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规定认真加以整改。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全矿井停产整顿,落实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情况,隐患不排除绝不允许恢复生产。
6、严格落实煤矿劳动用工制度。煤矿企业要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坚决防止最大下井人数超过规定,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认真落实下井检身登记和出井清点制度,由经过培训的专人填写《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表》,矿领导必须对井口检查人员的工作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表》的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表上签字;建立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以下简称“六员”)登记档案,并按隶属关系报市煤监局备案。
7、切实强化改扩建矿井安全管理。市煤监局要将辖区内所有煤矿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认真实施监管,不得出现监管空白。各涉煤乡镇对每个煤矿要落实一名副科级干部蹲点进行监管。对规划生产能力由3万吨及以下改造提升至6万吨及以上的改扩建矿井,要实施重点监管,全面掌握矿井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积极引导和督促矿井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严防非法生产、建设行为;尚未履行项目核准等审批程序的改扩建矿井,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擅自从事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已履行项目核准等审批程序的改扩建矿井,不得进行与改扩建无关的采掘活动;对等待观望和整改无望的矿井,市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8、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坚持在煤炭企业优秀青年中单独定向招收煤炭主体专业本科、大专、中专生进行学历教育的优惠政策,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学历教育,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人才保障;继续做好煤矿矿长、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煤矿矿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开展对煤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的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其现场管理能力和技能,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素质。
9、建立完善煤矿技术管理体系。年底以前,各煤矿必须建立和完善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不得在其它煤矿兼职。
10、努力推进矿井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矿井达标建设;继续推行正规采煤工作面和支护方式改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煤矿顶板管理水平。今后,全市所有新掘巷道一律严禁使用木支护,其巷道断面各参数一律要达到规程、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班组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优秀班组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班组管理机制,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班组员工素质,以班组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升煤矿现场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认真分析总结我市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经验,找出主要矛盾,明确主要目标,确定主要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应对煤矿瓦斯参数测定、高瓦斯矿井专家会诊、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水文物探以及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等工程进行细化安排,明确每月工作计划,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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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年月至月,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专项监督检查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其它专项检查一并进行。检查的重点是:药品批发企业是否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的购、销、存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避孕医疗器械行为是否规范等。
(二)持续保持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非”药品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避孕医疗器械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查处,做到快查快结,并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市局,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对“两非”药品整治工作的保障作用、教育作用和推动作用。年,各单位查处的“两非”药品和假冒伪劣避孕医疗器械案件不得少于市局分配的案件数,具体任务分配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件,区局件,市局件,市局件,县局件,县局件。要求在年月日以前完成案件查处任务。
(三)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年月前,各单位要将全年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落实经常化的监管手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逐步建立“两非”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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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度目标任务
1、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15个地表水断面监测达标率100%;
3、5个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
4、城镇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监测达标率100%;
5、硫铁矿坑涌水治理工程实现镉削减90%;
三、2014年重点治理项目实施计划
(一)计划完成验收的项目4个。
1、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硫酸生产线稀酸洗技改工程。项目类别:污染源综合治理类。目前项目已验收并通过考核,但未认定砷的减排量。
2、铺硫铁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一期坑涌水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类别:污染源综合治理类。计划验收时间:2014年10月31日。
3、钢铁有限责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循环利用工程。项目类别:污染源综合治理类。计划验收时间:2015年12月31日。
4、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项目类别:污染源综合治理类。计划验收时间:2014年10月31日。
(二)计划启动实施的项目1个。县硫铁矿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类别:污染源综合治理类。计划验收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尤其是涉重金属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的学习培训,落实专人制定本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并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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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1、取谛无证无照车辆接送学生;
2、取谛无两年驾龄人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取谛无保险车辆接送学生;
4、严禁超载超速。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年12月10日至15日,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造册。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年12月16日,由乡政府组织,召集交警五中队,坝上派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现有接送学生车辆车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项整治动员。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年12月17日至27日。
四、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加强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治工作。
交警五中队: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资格认定,取谛不合格车辆,并将认定情况及时通报教育联校,处置和处罚违规车辆。
坝上派出所: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日常监管,协助五中队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和处罚。
教育联校:搞好学生、家长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变化,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乡安监办、交警五中队和派出所。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工作。每辆车指派一名教师进行监管。接送幼儿的车辆,其幼儿教师全程陪同接送,各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