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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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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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巩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

2.组织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3.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4.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好省局“每月一法”在线考试学习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人教股、法规股负责)

(二)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工商规范性文件质量

5.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新制定的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制定宣传、培训、执法、评估等具体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效果。(法规股、商广股、消保局、消协负责)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工商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建立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库。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纰漏,要对已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必要审查,红头文件大过法律的,一律纠正。(各业务股室、办公室、法规股负责)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7.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办公室负责)

8.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制机构要从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法定权限,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法规股负责)

9.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探索制定重大决策项目清单,凡属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负责)

(四)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一支队伍办案”机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交叉执法、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平交易局、人教股负责)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政府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以信息化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各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2.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执法权力目录,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和监督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业务股室、法规股负责)

13.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加大行政指导工作的广度、深度,提高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以行政指导为抓手,推动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和职能转变,抓好九江等地行政指导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进一步打造“行政指导监管品牌”。(各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4.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法律救济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业务股室、信息中心、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15.推行网上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务系统功能,加强处罚裁量的网上监督,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督。(公平交易局负责)

16.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商品质量(农资)、广告等领域的执法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监察室、法规股、有关业务股室、基层分局负责)

17.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问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对行政执法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室、法规股负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力

18.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诉调衔接”工作经验,主动融入“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设备到位,深入开展“进千家门、解万户忧调解为民”活动,进一步打响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有关业务股室、法规股、基层分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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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持证执法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及证据收集、法律运用等实践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

篇3

“一幅幅漫画与法制紧密相连,诙谐幽默,生动形象,题材丰富多样,教育意义深刻,我和同学在过路口的时候被这些漫画吸引了。”“流动”的“法治漫画长廊”让路过的学生赞不绝口。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治漫画长廊”全长100米,宽1.5米,共计20版大幅法制宣传栏,图文并茂,内容深入浅出,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据介绍,“法治漫画长廊”由县司法局精心设计、制作,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进行流动展览,开展法制宣传。

记者发现,“法治漫画长廊”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涉及劳动、交通、婚姻家庭、安全生产、人民调解、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禁毒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尽管宣传形式传统,但群众喜欢、乐于接受,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法治漫画长廊”在广安市“法律七进”流动现场推进会上,更是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

“我们将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传播有机结合,用生动活泼的漫画、通俗易懂的语言表现出来,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2013年12月至今,该县“法治漫画长廊”的足迹遍及大街小巷、城镇社区、农村院坝、中小学校,覆盖全县23个乡镇、15个社区、10余所学校,受教育群众近50万人。

百姓得实惠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治漫画长廊”中,一幅幅遒劲有力的法治警句,既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灌输到群众的头脑中,又给人以温馨的警示和美的欣赏。

该县利用“法治漫画长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法律七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在重要的节假日、城镇逢场日把法治理念和法律条文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漫画图片送到群众面前,直观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增强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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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一)普法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时间、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机关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全年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不少于四次。

(3)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利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抓好社会面的法制宣传

(1)利用固定宣传栏,重点围绕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工作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局机关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

(2)局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进行广播或者广播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搞好“以案论法”宣传。

(3)局普法办组织好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年不少于六次。

(4)局普法办办好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二)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树立大服务的理念。

2、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争取县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城市建设、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具体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划分阶段性实施。各部门在突击整治的同时,制订长效性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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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4月到5月,对经营性劳务派遣业务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4、2021年4月到6月,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行政检查

5、2021年4月到6月,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行政检查

6、2021年4月到6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检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行政检查;

7、2021年4月至10月,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检查;

8、2021年6月至10月,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进行检查;

9、2021年6月至12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10、2021年7月到12月,开展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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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加强执法力量配备。依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和配备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积极争取编制等有关部门支持,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满足工作需要。

(二)加强监督机构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卫生规划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等条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积极推进卫生监督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加强派出机构建设,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着力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贯彻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大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考试考核、模拟办案、案例讲评、案卷评比等活动。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以涉及权力运行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监督稽查,积极推进落实卫生监督员轮岗制度。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个案信息数据即时上报工作。

三、扎实开展卫生监督“三项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从今年起,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项工程”,工程实施周期为三年。总体目标是“第一年取得明显成效,第二年有大的提高,第三年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一)职业卫生推进工程。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提高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危害源头控制,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时限开展评价审查、验收的建设单位,今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率达到50%以上。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第一批试点县争取实现企业全面覆盖,第二批试点县企业覆盖率70%以上,没有开展试点的县也要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四个一”工程,积累经验。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接害企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以职业病新发病例为线索,积极推行病例溯源督查,严查企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年内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现状调查工作。

(二)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谁发证、谁监管”为基本原则,以日常精细化监管和突击性暗访、抽查为基本手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查处办度。认真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抽查制度、暗访制度、举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卫生局对各区县每年至少暗访和突击检查1次,检查结果适时通报并与年度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挂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

二是推进规范化诊所建设。推行“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档案、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授牌”的“六统一”管理模式,纠建结合,提高诊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底前全市诊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0%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违法医疗广告监管。落实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测措施,严格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档案,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

四是加强采供血机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公示制度,保证监督频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规范血站及医疗机构输血科的执业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五是在全市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按“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两年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整改达标率100%。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督机构监管职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监督频次,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建档工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市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事故处罚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继续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进一步加强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不低于70%。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村水质消毒和检测工作情况,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净化消毒和水质检验设施。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质进行调查监测和卫生评价,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和监督频次逐年稳步提高,今年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覆盖率不低于80%,供水单位建档率100%。

四、扎实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大公共卫生监管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以“加强消毒环节监管,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为主题的游泳场所专项整治。今年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贯彻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队伍建设,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以“加强农村学校卫生监督,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学校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全市学校的卫生室(或保健室等)建立率、查体率、建档率均达到80%以上,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提高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水平。按照卫生部《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培训指导,明确监督频次与覆盖率,强化督导检查,提高传染病防治水平。进一步加强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科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督促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控制院内交叉感染。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制定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继续推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市级监督机构每年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以“规范餐饮具消毒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区县卫生监督覆盖率应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为重点,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严肃查处无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加强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率达到70%以上,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85%以上。

篇7

1、档案工作法制化意识淡薄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行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社会档案意识普遍增强,档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利用领域也得到不断拓展,档案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但是,受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尚显滞后,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仍显淡薄,存在着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有关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定与实施缺乏广泛社会基础、档案行政执法阻力较大等实际问题。

2、档案部门的忧患意识不强

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缺乏影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档案部门忧患意识不强。就社会整体的发展状况而言,确实难以将档案工作作为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去把握,客观上导致相当一部分人对档案工作、尤其是档案法制工作难以产生深层次的认识。如果档案人员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少忧患意识,主动工作观念不强,就必然会导致档案工作法制化逐渐成为被社会遗忘的角落。

3、 档案法规体系尚待健全

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为解决新时期档案工作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与档案法制化建设水平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有档案法津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在确定违法情节、裁定标准等的适用性上弹性较大,难以把握,使实际的档案执法活动难以得到深入、普遍的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差强人意。

4、执法人员素质亟需提高

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素质等还远不能适应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要求。有些档案执法人员并非是档案专业人员,缺少对档案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不熟悉有关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基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多同志没有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学法、懂法、执法上,而只是忙于一些具体的事务,从对《档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不少单位仅限于对法律条文的一般性学习,而对于运用档案法律法规去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则较少见。

二、 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有效对策

1、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

档案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文化创新、科技进步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从领导层开始重视档案工作发展,重视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为档案工作的深入、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从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整章建制,并通过行使法律手段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依法管理档案工作是档案事业所遵循的根本原则,要求一切档案行政活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尤其在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档案工作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然会在有限的法律法规与复杂变化的社会生活之间,产生大量的法律空白地带,导致档案工作实践存在着一些与档案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现象或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认真地加以解决,以切实保障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运行。

2、强化宣传,形成良好的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氛围

社会法律意识是一个国家法律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遵守和执行法律规范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档案部门有义务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使公民、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知晓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而形成主动守法的长效机制,使档案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自觉地运用档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努力使社会公众了解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工作的进程,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切实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成就,如举办档案陈列展览、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档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等,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从提高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入手,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

3、履行职责,保障档案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

履行档案行政监督职能是档案工作法制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维护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职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又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档案行政权力的行使不逾越法律。就档案行政立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档案行政管理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就档案行政执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严格依法办事,档案法律法规就可能在执行中发生偏离,甚至发生背离档案法律法规的问题;就档案行政司法来说,没有法制监督,就难以保证档案行政违法案件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就档案行政管理人员来说,没有法律监督,就难于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难以保证档案法律法规始终得到严格遵守。

4、建章立制,打造一支合格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

在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的实际,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档案工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保证档案行政依据的规范统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档案行政执法队伍,首先使他们掌握档案法律专业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公正严明地执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同时,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进而为强化档案工作法制化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力保障。

随着我国高科技产业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正在向信息网络化、资源共享化方向发展,这一切都使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与利用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档案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档案事业适应和服务于社会,跟上当今和未来世界发展的步伐,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需要。加强档案的资源建设、实施现代化管理、推进档案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提供网络环境下的档案创新服务已经成为今后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高强. 浙江教育学院学报[J].2005,(4)

2.颜海.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3.杨公之主编《档案信息化建设导论》,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

4.王荣国、李东来《数字图书馆的概念形态及研究范围》《图书馆学报》2001,5

5.《档案馆业务建设与管理》,档案出版社2003年出版,盛彦主编

6.许晓明 丁修茂.档案工作文集[M].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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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优秀的企业其文化建设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然后在总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进行,将企业的文化力提高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实力,再由科学的文化管理取代传统模式管理,建设互相学习和完善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有效途径,确立、忠心、热爱、拼搏、超越,的核心价值观,勇于承认职工的价值,支持企业职工的追求并引领职工提升自我价值的体现,使本企业的职工真正成为物质和精神双丰收的所有者。

一、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都开始重视起自身企业文化的相关建设,并希望能以此起到对职工的激励与维系作用,这里的企业文化建设是为了凝聚职工之心,提升企业竞争能力而存在的。我们需要明白,企业文化并不是一时、短期的东西,而是一种会随着时展而发展,不停激励企业全体职工共同进步的力量源泉。成功的企业文化需要对外具有吸引力,对内具有凝聚力。

二、关于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思考

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以人为本是任何时期企业文化建设的中心。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的支持,只有职工与企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起使”,才能切实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使其在任何社会环境下都能屹立不倒。企业文化的建设理应起到提高企业职工责任感、自豪感以及使命感的作用,通过企业文化的相关建设对职工进行激励与维系,以此促进企业的相关发展,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虽然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的凝聚力并促进其相关发展,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安全文化建设是优先于一切文化建设。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中,保证自身职工的身心健康安全,培养其安全文化意识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中,相关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规范进行反复培育,使其将安全生产作为自身工作的一种本能;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中,企业还应营造出一种安全生产的工作氛围,通过对每一名职工的尊重,使其认识到企业对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视程度,以此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文化建设,并通过安全文化建设起到对职工的激励与维系作用。

(二)企业的环保文化建设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对自身职工实施的安全文化建设,企业自身的环保文化建设也是企业文化建设中较为优先的部分。我国近年来虽然社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大部分的发展成果都建立在对国内环境的破坏上,这对我国的长期发展极为不利,为了能够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干净的河山,企业必须将自身的环保文化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降低自身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企业环保文化建设中,相关人员应遵循我国环保法的指导,转变经营者的思想,将长期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其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将这一思想落实到每一名职工的脑海中,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使自身职工从内心深处认同企业的环保文化建设,最终降低企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除了通过企业环保文化建设对自身职工进行影响,相关企业还可以通过设立具体的环保制度的方式,加深自身职工对企业环保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最终实现通过企业环保文化建设激励并维系职工的作用,切实提高企业自身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用奖罚激励进行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奖罚激励方法。并注意,奖励时要做到:1、善于把物质奖励与精神结合起来,做到二者相辅相成;2、创造“先进光荣、落后耻辱”、“追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的心理气氛和思想情绪;3、及时奖励;4、奖励的方式要考虑人们的需要差异;5、奖励的程度要和劳动者的贡献相当;6、奖励的方式要富于变化,一般说来新颖的刺激与变化的刺激的激励作用比较大。惩罚时更要注意:l、惩罚更要合理;2、惩罚要和帮教结合;3、掌握惩罚时机;4、惩罚时要考虑行为的原因与动机;5、对一般性错误,惩罚宜轻不宜重;6、采取适当的惩罚形式。只有运用合理的奖罚激励,奖罚分明,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职工产生一种认同感,从而使先进荣誉感、企业荣誉感、社会荣誉感和祖国荣誉感日益深人人心,增强职工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从而产生为企业,为社会经济建设而奉献的积极性,形成企业的以惩罚激励调动和激发职工积极性的企业文化。

三、结语

总之,企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是不断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武装起来的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创建一流的社会主义企业,既要靠先进的管理,先进的技术,更要靠奋发向上的企业精神。生机蓬勃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群众创造的,创建一流企业离不开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精神的激励作用,企业文化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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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执法思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质,找准工作切入点

我县政法各部门以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质,树立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思想,坚持罪刑罚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在依法严厉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等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尽可能依法从宽处理,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充分把握刑事立法的宗旨,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主线始终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立足职能、正确行使职权,确保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我县政法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犯罪行为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依法采取相对宽缓的处罚手段,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确保执法活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实现政策指导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

政法各部门准确把握执行法律与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关系,切实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具体案件上,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定罪量刑、法律服务等各个执法环节,并形成长效机制。

(一)公安机关在贯彻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正确行使侦查权,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提高证据收集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正确使用治安处罚、取保候审、行政处罚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检察机关在强化立案监督的同时正确行使审查逮捕权、严格掌握条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准确谨慎把握逮捕、的尺度,可判缓刑的,主动建议审判机关适用缓刑,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确有逮捕必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批捕的同时,尽力引导他们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使他们真正认罪服法。对于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由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依法不诉。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既注重对有罪、罪重证据的审查,也注重对罪轻、无罪证据的审查,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宽严适度,努力做到法的公正与情的关怀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

(三)审判机关在贯彻和执行《实施意见》中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从严从重和从宽从轻的法律适用范围,保证刑罚的正确适用,按照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对轻微犯罪、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进行从宽处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辩护和法律援助制度,对未聘请辩护人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指定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未成年被告人担当辩护人,并对到审判机关开展工作的律师及时提供帮助和便利。三是进一步强化和建立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发挥民事调解作用,对通过调解积极履行损害赔偿义务且被告人真诚悔罪的,依法作为量刑情节给予考虑;建立了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积极进行调解,力求案件实现调解结案,达到妥善化解案件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四是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

(四)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执法活动中按照宽严相济

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职能,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联系与协作,认真做好刑事案件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努力提高辩护质量,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协调配合,加大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化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抗,消除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为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县政法各部门深刻地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进行了认真的贯彻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具体的刑事执法活动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及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政法干警执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刑事执法效果的的评价,就是看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是否被判实体刑,向来忽视不捕、不诉和缓刑的作用,如果不捕、不诉和缓刑的案件过多,政法机关不仅要承受来自社会的压力,还要担心受害方的上访,部分不诉案件办理程序繁琐且有指标限定等因素直接影响办案人员的办案情绪,难于把握宽严适度,因此,执法观念完全转变尚需一个过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滞后制约了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有些犯罪及危害无明文规定、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影响了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目前尚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现阶段,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的问题上,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主要依赖于司法人员的主观裁量,致使该政策的适用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无形中影响了该政策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贯彻的效果。此外,受社会公众可接受程度的影响,司法人员对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在案件类型上多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及轻伤害案件,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未能全面普及。

(四)、贯彻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机制不健全。政法各部门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尚未根据自己的职能统一建立相应的联系协作制度,使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受工作经费、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于协调。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正确把握刑事司法工作方向。为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和建设作用,县委政法委员会要进一步切实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引导全县政法机关运用和谐的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当前的社会形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文明执法和执法人性化,把刑事司法工作的重心放在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解决各种纠纷,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刑事司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对刑事司法工作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密切关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防止和纠正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执法部门步调一致,确保刑事司法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宽严得当,司法公正。

(三)、拓展刑事司法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我县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和方式,要把推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健全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回访考察等制度,把对失足人员,特别是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影响力。在执行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要加强法制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疏导公众情绪,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六、政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政法部门作为国家工具,承担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执法是政法部门的生命线,执法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人民权利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制度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和保障。我县十分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法综治工作的永恒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公正执法为核心,作风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和,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20__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打牢公正执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着力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

在继续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的基础上,我县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着力做好已经形成规章制度的整合完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并重点抓好落实;政法各部门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能够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进一步落实执法公开制,逐步修订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对群众投诉、举报、涉法涉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监

督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相结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使执法保障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进改革,与政法重点工作相结合,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推进平安南华建设,打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基础。

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自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针对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存在如:部分干警对一些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与不足,政法各部门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案”的新机制,紧紧围绕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五个方面,着重健全和完善了76个制度。

县法院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注重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诉讼证据规范实施、岗位目标评价考核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和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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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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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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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在综治与平安建设上:

1、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参加县综治委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按要求定期向县综治委委员会议述职,报告本委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综治委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县综治委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建帮扶计划,年内至少2次到挂钩帮扶的联系点进行调研帮扶指导。

2、全面落实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对财会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杜绝被盗和泄密案件的发生。

3、认真贯彻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即: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研究本委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主动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督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3月份在全委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5、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三者关系;积极稳妥地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下岗分流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具体实施工作。

在法制建设上: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能积极参加五月份第三个“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在全委工作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组(中心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全委职工学法活动制度化、正常化。积极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监督,追究执法责任。

4、做好法治建设信息调研和情况报送工作。按依法治县办规定上报法治建设信息和调研材料,每半年向县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市依法治县办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三、组织领导

1、把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争创先进处室考核内容。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布置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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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依法治区信息工作,负责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筛选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信息;

(二)协调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并根据实际对信息员进行指导或培训;

(三)根据上级领导机关不同时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及时依法治区信息报送要点,并可视情预约重要法治信息的报送;

(四)办理好本制度规定的法治**建设工作信息载体,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掌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根据法治**建设发展需要,完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具体制度。

通过预约方式征集重要法治信息,应当向有关单位发出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有关单位应按要求组织专人收集、撰写,按时报送。

第四条依法治区联络员为本单位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责任人,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认真收集、及时总结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对信息的政治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二)每月至少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或简报2篇;

(三)承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依法治区工作信息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

(二)所列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准确无误;新晨

(三)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题相符,结构严谨,语言简炼;

(四)综合类信息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五)符合保密法规定,信息内容的应当确定密级。

第六条依法治区信息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考评和表彰制度。

年度统计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第七条评选范围主要包括各依法治区联络员所在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形式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各类被采用的有效信息。

第八条每年的年度总结评选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下列方式:

(一)根据各单位年度报送的有效信息的数量、质量,综合评定先进单位;

(二)根据法治**建设工作信息载体本年度所采用信息质量及效果,综合评定优秀信息;

(三)经单位推荐、依法治区办公室审定,综合评定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