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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查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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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查报告

篇1

(一)低保审批规范化。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村低保管理办法,对保障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和时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程序规范,并面向社会公开,阳光操作,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二)保障对象管理动态化。在应保尽保基础上,加强动态管理,实行应退则退。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核查,尽最大可能掌握保障对象家庭生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努力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三)分类管理科学化。为体现保障公平,对保障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对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实行低保金加发。

(四)资金发放社会化。在区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努力筹措低保配套资金,确保了低保资金按季足额发放,并实行低保金银行窗口社会化发放。

二、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区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急需研究改进。最主要的是覆盖面小、保障标准低的问题,使许多农村生活比较困难家庭仍然不能纳入低保范围。除此之外,在农村低保工作实践过程中,以下几个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较大。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形成了特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由此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不例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是城乡间这一制度的保障内容和保障水平的差异却很大,区是近城区,城乡居民呈混居状态,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越来越接近,城乡界限日益模糊。而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却存在较大差异,城市低保标准为36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500元/年,月标准核125元,农村低保月补助水平只占城市的34.7%,这种救助待遇的不平等,造成了新的城乡差别。在区(乃至全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计和实践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具有低标准、广覆盖的特点,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很大,这种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自然而合理”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偏差,这不符合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二)农村家庭收入难核定。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家庭收入核定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确定性。种植、养殖等具体项目品种不同,其产值、投入及市场价格也不一样,这些收入的测算核定缺乏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农产品的价格受市场行情的影响波动较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重大支出加剧了贫困。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完全普及,那些劳动能力弱化和缺少经济来源的困难群众,在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大项支出,使家庭生活的困难加大,特别是在重大疾病面前,往往导致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现象发生。

(三)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还不够健全。现行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偏低。2010年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7842.6元,而农村低保标准仅为每人每年1500元,即每人每月按125元基本生活支出核算,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9.1%。这样的保障标准,很难维系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标准的提高还没有设立更为科学、稳定的增长机制。

(四)工作程序过于繁杂。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之初,为了力求规范、体现公开,实行的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基本都是“三级调查、三级评议、三榜公示”,程序比较繁杂,审批时限较长。农村低保的工作重心是落在最基层的村委会,而村委会人员都是半脱产的,他们还有自己的那份“责任田”,所以,有些工作程序就难免被“偷工减料”,并不能全部做到位。村委会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也不适合作为初级审批的职能部门,同时由于农村的特殊情况,难免出现应保未保或不应保而保的现象。

(五)动态管理难度大。从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动态管理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管理者。“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还是不十分明显,退出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第一,低保家庭生活变化情况很难做到有效监控。第二,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低保户在被取消低保资格后,不满情绪严重,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对低保工作人员和工作单位实施无理取闹,影响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第三,有的村级工作人员隐瞒了低保家庭生活变化情况,使“人情保”“关系保”进一步滋生。

(六)基层整体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基层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当前,各项社会救工作项目和内容不断增加,政策性逐渐增强,而乡镇民政办一般只有1人,不但承担着除农村低保之外的其它民政业务,还要积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现有的工作力量远远不能适应今天的工作需求,有的乡镇在农村低保调查上也有流于形式的现象。

三、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立完善的农村低保制度,是保证农村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是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建设的核心。

(一)用科学的方法推进保障标准的城乡统筹。统筹城乡发展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然趋势。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新农村建设向深层次推进,更多的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为推进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创造了有利条件。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从根本上实现城乡保障标准的一体化。不能实现城乡保障标准一体化的地方,至少可以推进城乡保障公平,以相同的测算方法来确定城乡低保标准。例如,区城市低保标准为360元/月,占上年城市人均消费支出的35%左右;2010年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7842.6元,则农村低保标准应确定为2744.9元/年左右比较合适;也可考虑参照国际贫困线确定的40%标准来确定农村低保标准。为更好地让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应当在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指导下,科学地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逐步统一保障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加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覆盖面,使城乡低保标准渐进式统一,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二)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第一,应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第二,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第三,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第四,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建立科学的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当前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均GDP逐年都在大幅增长,农村低保作为一项社会基本保障,其标准也应随之相应变化。农村低保标准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包括吃、穿、住、医、教等)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即定位在生命线、温饱线或发展线,用市场菜篮法或恩格尔系数法,测算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低保标准。同时,保障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应该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建立并落实农村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

篇2

调查

我们到了河边,进行了近距离的观察。我们发现有两个污水排放管道,而且有一些像鱼虫的不明生物。我们又观察了周围的环境,植物生长得很茂密,可水中的死鱼非常多,垃圾也不少。

分析

1.这条河常年清澈见底,鱼死的也很少,又没有那么臭,而且垃圾也不多。因此按一般情况,应该不会那么臭,而且死那么多。而实际上却糟得很!

2.我从调查中发现,小河的一段在公路下面,公路上有很多车辆来往。小河附近有许多做买卖的,这条河离着这他们非常近。

结论

小河非正常受到污染的原因有:

1.有的人随便往河里扔垃圾、吐痰、抖烟抹。小河里的水被弄脏,所以就被污染了。

2.有些工厂因用过的污水没地方排放,就引了一条管道,通到河里。因废水排放,小河就被污染了。

3.由于河里有污水,有的鱼是直接喝了污水被毒死,还有的是吃了被污染的红色不明生物致死。死鱼身上发出的臭气污染了河水。

4.有的小孩在河边玩的时候,想尿尿了,就随地大小便,尿到河里。河水因尿液变得非常臭。

种种迹象表明,小河被污染,大多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并且与污水排放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人们吃了被毒死的鱼,后果可想而知。

关于低碳环保调查报告篇【二】

一、调查概况

1. 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学院在校学生对低碳的了解情况,对学校各种浪费电能、水以及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看法,以及他们生活中的做法;调查食堂里浪费粮食的状况,同学们使用一次性餐具的情况以及他们对此的看法等。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大学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为以后开展低碳活动,培养大学生低碳意识做理论上的依据。

2. 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只针对xx学院的学生,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向学生调查。问卷调查有两个内容(共20道题),一是你眼中的低碳二是生活中你的做法和看法及建议。

二、正文:

1.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xx学院学生对低碳生活的了解状况,对学校浪费水电、粮食等的看法,以及他们生活中的做法。此次调查为以后开展低碳活动做数据准备。

2.调查方法

调查一发放问卷为主,配合一询问学生,走访观察各食堂的粮食浪费情况以及教室、自习室、宿舍的用电用水状况。

3.调查对象

此次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是对xx学院各院系学生进行抽样调查,涵盖了二、三、四三个年级。

三、调查报告

(一).调查问卷反馈

此次调查共发放150份调查问卷,回收15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145份,有效率96.7%。无效问卷原因为没有按要求填写或没有填写完整。问卷内容包括同学们对低碳的了解情况以及同学们生活中的做法和看法两个部分。

1.同学们眼中的低碳:

回收的调查问卷显示,73.1%的同学听说过低碳这个词,但不了解低碳的具体内容,只是一个空泛的概念,5.52%的人对低碳的相关知识从未了解过,另外还有21.38%的同学对低碳非常了解。其中绝大部分同学都是通过电视、新闻媒体了解到低碳环保的,认为低碳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占74.48%,但也有极少同学认为低碳是政府的事情,与我们没有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低碳知识在校园中还需进一步普及,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时刻关注国内外大事,提高低碳意识,倡导低碳,呵护地球。

2.同学们生活中的看法和做法:

(1)关于水电方面。61.38%的同学认为我们学校的电力资源浪费比较严重,17.24%的人甚至认为浪费现象非常严重。在我们对自习室、教室及宿舍的走访观察中发现普遍存在着空教室、自习室开灯、开电扇、空调及多媒体设施等现象;用水方面则表现为过度用水与一次性用水等,特别是不交水电费的宿舍楼此种现象最严重。大力提倡节电节水,迫在眉睫。

(2)对食堂的调查。食堂粮食浪费现象以及被同学视为正常事情,62.07%的同学认为此情况有些严重,但也难免,一小部分人已经养成了浪费粮食的习惯,总是会剩下一些饭菜。64.14%的同学会因情况不同偶然浪费,只有26.9%的同学总不浪费。还有近10%的同学认为浪费粮食没什么关系,全国各地都这样,作为大学生,这种想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一问题,在思想和行为上逐步提高,减少粮食的浪费,珍惜每一粒粮食。此外,对于大多食堂所提供的一次性餐具,67%的同学认为有必要时才会使用,主要是赶去上课时或带饭回宿舍吃时,而从不用的同学只有10%左右,其余的同学则因方便而经常使用一次性餐具。对于食堂浪费现象不容乐观也不容忽视。

篇3

反思式作业实施的一个关键是:给学生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其主旨是精选精练。目前偏远地区新的教学模式还没能真正实行,落后的教法还在沿用,教师安排大量的作业反复让学生练习,很多学生疲于应付,作业的“质”却在降低,并且引起学生的厌倦情绪。反思作业要求“精而少”,首先做到了减负的作用。当然,它还不仅仅是减负,其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培养学生的认真态度。该模式下,学生无需重复大量的书写作业,可以用更多的时间规范计算、书写等细节,可以有条理的分析思考。长久下来,他们能养成严谨认真的态度。

二、训练并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物理学习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想”,把某个现象或原理想明白、搞清楚,问题也就解决了。反思作业中的“反思”,就是要学生分析思考加总结,有了这样的机会,学生的思维能力当然也就得到了训练和提高。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挖掘学生的潜力。“反思”部分让学生进行方法的比较,鼓励“另类”思路。学生有时间进行不同角度的探索,进行独立的“创造”。久而久之,学生的思路开阔,方法灵活,在新的环境中能更有效的解决新问题。

当然,反思式作业的实施也是有困难的。首先是对老师的要求:要精通教材,能抓住典型问题;要转变教学理念,有紧跟时代的创新意识;敢于尝试,不怕挫折;还要有非常高的组织调动能力。

其次,在开始阶段要精选例题,反复演练 “反思”的方法,正确引领学生的入门。

第三,加强检查监督。在开始阶段,允许学生做得不规范、反思不够深,我们做的是引导、鼓动,但决不能让学生有丝毫“不劳而获”的抄袭机会和意识。

篇4

在本次对地黄产地收购商数量的调查中,表示来产地的收购商数量多的占0%;表示来产地的收购商数量一般的占33%;表示来产地的收购商数量少的占67%。对于收货商数量多寡,选择收货商数量较少的占比明显大于数量较多的,分析样本整体分布,显示出当前地黄的产地收货商数量偏少。

4、地黄产地货物走动状况分布产地走货情况样本量百分比快55%一般4240%慢5855%

如上表所示,受访种植户认为地黄产地走货状况为快的占5%,认为产地货物走动一般的占40%,认为产地走货慢的占55%,本次对于走货缓急情况调查,整体样本分布显示走货速度偏慢,较以往走动情况,地黄市场走动趋缓,交易活动趋冷。

5、地黄目前行情评价分布目前行情评价样本量百分比高11%一般9994%低55%

篇5

(三)、住:(1)家里的电灯除部份用节能灯外,没有其它节能设施,夏天最热时用空调,温度控制在26度,平时主要用电扇,冬天用电暧气取暧。通过使用发现,大功率的电器长时间开启的耗电量高,应注意控制,合理使用。

(2)家里的燃气热水器使用频繁,特别是冬天时洗澡时间过长,浪费了大量的气和水资源,应当引起重视。

(3)电灯用的时间过长、电脑每日使用的时间都超过了10小时,用完了又没有马上关机,造成的浪费,全家一起要动员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抓紧时间早睡早起,尽量利用白天完成学习、工作。

(四)行:目前家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汽车、自行车,尽量使用自行车或用公交车代步,减少浪费。

(五)其它:全家使用环保袋,家里的垃圾袋采用可降解塑料袋,在外用餐有时使用一次性餐具,有时是自带餐具。

篇6

今年暑假走访了最南的一个城镇,发现干旱给他们带来的危害着实不小,许多地方由于井水短乏,造成一些农业绝产。有一个沙庄村今年的受害情况就整个城镇来说是中等的。那里的农田,干的崩崩的,用锄,用铲,都是十分困难的。人们从早到晚,不分昼夜。由于地下水短缺,从水井带了流出的水量可以和茶碗里倒出的水相提并论,以往井里有水,不是太缺乏的时候,交易亩的大概用7,8个小时。用电大概有35良,可今年,浇一亩地14个小时还多。而电每小时大约4度。这种情况无疑是给人们雪上加霜,水流的地方,能有水浇地,多也罢少也罢,这还是比较乐观的事,花钱多少不说。至少还有玉米吃。想那些无水之地的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别人干。想象一下吧,天地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游人曾夸张的说那些地方放一把火就可以让整块田着火。可以想象田里的苗都快成什么样了?

人们为了浇地,打了不知多少井/可是都没有多少水。甚至是没水。这样的劳作,耗时又耗力,可回头看对村里没多少帮助,我采访了一个打井队队长,究竟谁的情况了解一下,井水的多少一是:地下水的水位,二是:井的位置。若是能打在比较浅的地方,还有能打出水来,在目前这种水位越来越低的情况,竞若能搭载泉眼上市最好的事了,可泉眼又能有几个呢?而目前的打井还不能准确的找出它的位置。而人们只好望着新打的井感叹了。

地下水水位下降的现象,早就不是什么隐蔽的问题了。只不过今年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已。以我家乡来说,我们现在没安上自来水,以往的用水是靠压水机来满足的,今年暑假期间竟然旱到压水机都不行了,只有靠挑水来维持日常的用水情况,而造成这情况的原因是地下水下降太快,而地下水水位下降太快的原因,有时人们无节制的用水,以及人们无意见的对地下水的破坏。

不敢想象在未来的几年里,、如果人们还没意识到地下水的使用问题,将是什么样的情况?

我们肆意的行为,热闹了大自然,这是大自然对我们敲响的警钟,为了我们的生存,让我们为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大自然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吧!

篇7

一、维护农户利益。合理承担风险,靠让利于民来巩固基地。企业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千方百计规避化解市场风险,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本是天经地义,无可指责的正常行为,而“无利不起早、亏本就撂挑”又是农民传承多年难以改变的信条与习惯,这就构成了长期存在于合作双方之间,又必须给予妥善解决的矛盾。在市场形势看好,体现利益均沾时,矛盾表现的并不十分明显,一但行情走低,需要风险共担时,这一矛盾势必会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巩固千方百计创建起来的原料基地、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化解合作双方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是龙头企业无法回避而又必须作出正确回答的课题。我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产业“少挣不赔”的前提下,由企业尽量多承担风险。对确实赔本的农户要合理给予补贴。在这一方面,如文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分别采取了诸如:体现让利—直接补;兑现承诺—诚信补;反哺基地—间接补等一系列补贴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他们能在市场行情走高时,由于省去了原料生产环节的再组织和减少因临时采购造成的高额支出而抢占先机,获取更大的效益。

二、探索有效途径,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辟建原料基地。龙头企业要摆脱无米之炊的困境,就必须把辟建原料生产基地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给这个“第一车间”以应有的位置。我认为在辟建基地上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利益驱动。当前要特别注重把原料生产所能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放在中央对农民实行“两免一补”的大环境中在与传统产业的经济收益相比较,通过算账对比,只要使农民从中看到确实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就会使他们在可观的经济收益驱使下,改弦更张,从事新的产业。二是典型引导。企业要在强化新项目宣传的同时,必须把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使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做为择业前提的农民,在身边典型的引导下,在看着眼热、想着心动的环境中“照着学,跟着干”。三是全力推进。在抓原料基地辟建上,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辟建稳固的原料基地是龙头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通过辟建工业原料基地,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又是乡村两级组织的愿望与职责。只要能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两个积极性的迭加,必然会产出11>2的工作效果。

三、实现多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基地生产能力。以种植业产品为加工对象的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因农田基础设施的相对薄弱,时至今日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如何建设一个抗灾能力强,原料产量高、产品质量好的原料生产地,来保证企业生产需要呢?可靠的出路就在于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除此别无选择。个人认为,投入的主体应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从业农户自身利益出发,以劳代资投一块;二是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反哺基地投一块。三是政府相关部门、从早日致富农民的目标出发,把握机遇向上争一块。如果这项工作能做到位,那么兴企、富民的目标何愁不能实现呢

四、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兑现承诺,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依存关系。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诚信经济。在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的条件下,以诚实、守信为纽带把原料生产的供需双方紧密切联系在一起、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相互支持,争取双赢的依存关系就显的尤为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合作双方就必须用签订所规定的相关条件来自觉地约束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龙头企业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在企业能承受、农户能接受的前提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就是在受到市场风险冲击的情况下,也应当以牺牲企业部分利益来避免农户受到伤害。用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来保护农户的从业热情,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原料基地。农户则应当自觉履行订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杜绝掺杂使假、坑害合作方利益的现象发生。用说到哪、做到哪的实际行动,给“人无信不之”的千年古训以新的诠释。我想,农、企双方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哪么,合作关系稳定,共同受益的产生链条必然会越来越粗壮,越来越牢固。

篇8

调查地点:青塘小区

调查内容:人们是怎样进行低碳生活的呢?

调查目的:低碳生活的重要性。

调查过程:查看新闻

1、车,尤其是私家车,排出的尾气有二氧化碳,引起温室效应,所以现在都提倡买低排量车。

2、用煤作为能源,燃烧后排除的还是二氧化碳,所以都提倡使用绿色新型能源。

3、单面印刷纸张一次性筷子砍伐过量的树。所以都提倡使用再生纸、环保筷子。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是一直都在排放着二氧化碳,比如我们坐汽车要耗费燃油,燃油燃烧就产生二氧化碳,排放在空气中就增加了碳排放。我们每天要看电视用电脑,这些家电都耗费电能,电能的生产是要消耗大量的煤炭,煤炭的消耗也要排除大量的二氧化碳。因此,如何通过节约能源,节制我们的日常生活,如少用空调,少用暖气,少开车,少坐飞机等等,都是属于低碳生活的一部分。违背低碳生活,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污染环境,气候反常。

低碳生活只是一种态度,而不是能力,我们应该从节电、节水、节碳、节油、节气这种小事做起,低碳生活是我们要建立的绿色生活方式,只要我们去行动,就可以接近低碳生活,甚至可以达到低碳生活的标准。为我们能生活在一个低碳的环境而努力!

低碳生活调查报告(二)

在有限的地球生存空间,生活着众多的人类。人类活动需要消耗能量,并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科学家发现,近22019年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已经上升30%,人们普遍认为各类极端气候都和此有关。人们开始呼吁“低碳经济,低碳生活”。

所谓“低碳生活(low-carbon life)”,就是把生活作息时间所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减低二氧低碳的排放量,其核心内容是低污染,低消耗和低排放,以及多节约。

暑假期间,我们“低碳三人行”小组在周边小区就低碳生活作了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发现,我们的生存环境遍布碳的足迹:大街小巷,烟头、塑料袋和纸巾到处乱扔;餐馆饭堂里,堆满一个个白色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沿河流域中,流淌着黑得发亮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生态环境因此大受污染。在家庭内部,也不经意地留下碳的足迹。以一个家庭为例:用电、用气、用水、自驾车……人们在尽情享受的同时,也制造了生存的杀手碳。因此,提倡低碳生活刻不容缓。

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的生活,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低代价的生活方式。低碳不仅是企业行为,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

篇9

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的生活,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低代价的生活方式。低碳不仅是企业行为,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

篇10

我县从2005年开始,首先对“摩的”进行了限制经营,允许其在背街小巷运营,但是收效并不明显。今年3月份,结合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由公安、运管、城市执法大队等部门,对“摩的”市场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对城区的“摩的”进行强制取缔,但是车主反映强烈,并多次上访,影响工作进度。“摩的”已成为城市交通管理者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一是“摩的”是许多低收入群体的谋生途径;二是市场对“摩的”具有强大的需求,相较于“的士”而言,价格便宜、无孔不入正是它的最大优势和吸引力;三是市民对“摩的”非法运营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也正是广大市民的“支持”使“摩的”获得了生存的支撑;四是城市交通尚不够成熟,既包括公共交通成本的偏高和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面的有限,这是“摩的”存在的外部原因。

二、“摩的”带来的危害

随着我县城市的快速发展,当前全县出租车、公交车已发展比较健全,“摩的”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弊端,影响市容市貌,应当从严进行治理。

一是“摩的”安全隐患大。由于从事“摩的”经营的业主,多数素质低下,无证无照,对交通知识了解甚少,随意停靠,吆喝载客,占道经营,违章穿行,加之“摩的”本身在行驶中安全没有保障,喜好成群结队、扎堆违停,妨碍其它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上下班高峰期间,甚至造成交通堵塞。同时,因交通事故至人伤残无赔偿能力、肇事逃逸的行为经常发生,摩的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到了不可忽视的地步。

二是“摩的”难管理。“摩的”管理涉及到多家职能管理部门。“摩的”的交通秩序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摩的”营运资质审批和非法营运的处罚由交通局运管部门负责;“摩的”在人行道违法占道经营的管理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我县从事“摩的”的经营户,九成以上无证无照,也不在运管部门注册登记,2000-3000元购买一辆车,就载客经营,造成客运市场管理混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不能查扣非法营运的“摩的”,只能对违法停车、无证驾车、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调查:一名“摩的”驾驶员每天获得营运的收入约50至1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摩的”违法停车行为只能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有效遏制“摩的”的交通违法行为。自从《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管理非法营运“摩的”方面于法无据,造成“摩的”非法运营,管理混乱。

三是“摩的”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从事“黑摩的”的经营户不交税、不交费,无偿占有国家交通资源,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摩的”一般每次收费一元左右,每天的耗油不足20元,与出租车相比占有较大优势,同时这些黑‘摩的’的车主都把车开到商场、医院、购物市场门前,甚至呆在公交车站台底下,跟公交车、出租车争抢乘客,已经成为交通营运秩序混乱的根源之一。

三、其他城市在取缔“摩的”方面的做法

“摩的”从城市客运中消失已是大势所在,从其他城市看,从事“摩的”经营的主要是城市残疾人,政府采取强制取缔和限制运营措施,由政府依法收购运营的“摩的”,对从事的业主给予一定补偿,残疾人纳入城市低保。比如,兰州市七里河区从2005年开始,就采取措施依法取缔“摩的”运营。一方面政府筹措资金,按其车辆现存价值进行收购,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为从业残疾人解决其生活困难,其中包括八条措施,一是从业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二是残疾人配偶无业的,将其纳入低保;三是将残疾人子女纳入低保;四是残疾人配偶是农业户口的,协调转入城镇户口再纳入低保;五是农村残疾人由区民政局、区残联进行救助;六是要求这些保障措施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七是重度残疾人可以不参加社区劳动;八是免费为肢体残疾的残疾人配发手动专用车,残疾人普遍感到满意,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西安市在解决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摩托车问题时,首先从解决残疾人的就业、生活保障等问题入手。不仅对具有合法牌照的残疾人车辆进行赎买,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提供安全性能达标的残疾人代步车供选择,并给予一定的购车补贴;还通过办低保、发放困难生活补助、减免子女学杂费等措施解决困难家庭的生活问题,通过残联进行技能培训,帮其寻找力所能及的工作。云南省呈贡县分两个阶段取缔“摩的”客运经营。第一阶段先取缔无证客运的三轮摩托车,第二阶段取缔有证客运的三轮摩托车。同时,政府为帮保障残疾人生活,暂时允许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从事“摩的”运营,督促其严格办理证照,划定路线,规定了运营时间。政府在取缔“摩的”补偿方面,还举行了听证会,全力维护车主的利益。对主动交车给予奖励,在规定时间主动上交有营运证客运“摩的”车主,除按规定兑付补偿款外,再给予每辆车200元的奖励,车主为残疾人的奖励500元。

四、几点建议

从城市发展的规律和我县实际情况出发,应当取缔“摩的”经营,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分两步实施。第一步依法取缔无证非残疾人运营的“摩的。由政府按照残值依法进行收购,对车主予以补偿;第二步规范残疾人运营“摩的”的管理。严格残疾人从事“摩的”经营行业监管,督促残疾人业主办理相关证照,同时,划定运营路线和运营时间,按照先整治、后规范的原则,逐步取缔“摩的”运营,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一是广泛宣传转变习惯。由政府取缔“摩的”运营的公告,在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充分宣传报道,把取缔“摩的”的形势、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广泛进行宣传,使群众认清危害,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摩的”,使非法营运者减少非法收入。同时,加大对城区出租车及公交车的管理和行业指导,促起合理收费,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篇11

1、划分转移区域,确定不同转移补助标准。转移政策涵盖该县的全部农业人口。根据农民居住的自然条件和收入情况的不同,转移区域分为乌溪江库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其他区域,三类区域又再划分优惠区和非优惠区,即总共分为六类区域,并结合不同安置模式,规定了每人3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补助标准。

2、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所谓集中安置,就是由政府在城镇(县城)、集镇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由农户联建或政府委托建房并低价出售给农户,以此转移农民的安置模式。通过集中安置的农户,还可以另外获得财政补助。所谓分散安置,就是农民到县外、县城规划区内投亲靠友、到城镇(县城)、集镇、村购建房,政府给予财政补助的安置模式。

3、鼓励拆除原住宅。有关政策规定“异地转移农户新居建成后,原居住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拆除,新居建成后一年内退宅退耕还林,新增耕地林地归原居住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未对此作强制要求,而是通过预留补助资金总额的10%作为原住宅拆除押金的方法,促使转移农民拆除原住宅。原宅基地复垦的,还可以获得每人约8000的补偿和奖励。

4、鼓励整村搬迁,对进行整体搬迁并拆除原住房的村(自然村),给予额外的优惠政策。例如,对整个自然村搬迁的,按拆除房屋户籍人数每人1500元给予村委会奖励。

5、被转移农民可以保留农业户籍和生产资料。早期政策要求在县城购建房、投亲靠友的转移农民必须转为非农业户口,原承包土地到期后不再继续承包。但在2009年规定,在县城购买安置房、商品房或建房的,不再强制要求转为非农业户口。

二、县农民异地转移政策总体效果评价

从问卷情况来看,农民对异地转移政策普遍表示欢迎,其中63%的人对目前的政策表示满意或较满意。但是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还要从它是否符合政策的预期效果着手,看它对农民异地转移起到了多大的激励作用。由于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的政策内容不尽相同,同时县城安置和村镇安置有着明显的地域差异,因此我们将安置模式划分为四类,即县城集中安置、村镇集中安置、县城分散安置和村镇分散安置,并分别予以分析。

(一)四种安置模式的总体情况

目前集中安置农民为10463人,占全部异地转移农民的45%,其中在县城安置3083人。分散安置12691人,占比55%,其中在县城安置的比例约为分散安置人数的四分之一。在全部转移农民中,向县城转移的农民占比约为27%。由此可以看出,集镇和中心村对于偏远乡村农民而言,吸引力要大于县城。

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在安置规模上虽然相当,但这并不代表两者的政策吸引力也相当。目前,乌溪江库区、地质灾害点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以外区域的农民,基本上还无法享受集中安置的优惠政策。在可以选择不同安置模式的乌溪江库区,只有不到5%的转移家庭选择了分散安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集中安置不仅可以获得财政补助,还可以获得优惠的土地或房屋,政策的吸引力远大于分散安置。以县城的滕龙小区为例,库区优惠区农民购房价在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每户可购买面积约为65平方米,按市场差价每平方米4000元计算,单是房屋就可获得26万元的好处。因此,在可以选择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时,农民更倾向于选择集中安置。

(二)“搬得下”的效果评价

为了考察异地转移在“搬得下”方面的激励作用,我们在问卷中设置了“如果没有优惠政策,你是否会选择搬迁”的问题。回答情况是:集中安置的农民有43%回答“不会”,34%回答“不好说”,只有23%回答“会”。也就是说,有近77%的人在没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不会或者可能不会转移。在县城安置的农民,多数表示即使没有优惠政策也会到县城生活。而在县城以外范围集中安置的农民,近66%的人明确表示如果没有优惠政策,就不会选择搬迁,只有10%的人表示没有优惠政策也会搬迁;在村镇分散安置的,政策对68%的农民产生了激励作用。

上述结果显示,优惠政策总体上起到了较大的激励农民异地转移的作用,尤其是集中安置模式,无论是县城还是村镇安置,都起到了较好的激励效果。但是,分散安置政策在促使农民向县城转移的作用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是由于县城的生活成本远高于集镇和中心村,多数长期有农村生产生活的农民无力自行在县城购建房屋。以库区优惠区的3口之家为例,在县城购置商品房后可获得的补助为4.2万元~6万元,而县城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价格在60万元以上。有购房能力的农民多是已经在县城长期生活,本身就有购房需求,因此即使没有财政补助,也会考虑买房。而对于本来就没有能力买房的农民而言,补助的比例起不到有效的激励作用。而向集镇转移的成本仅在一二十万元左右,多数农民有能力承担,因此补助的激励效果较好。

(三)“稳得住”的效果评价

在“稳得住”方面,在不同地域安置的效果明显不同。调查显示,在县城的集中安置小区,有63%的人仍有回原所有地生活的打算,有7%的人已决定回去生活,只有30%的人已经安心在县城生活。在县城分散安置的农民,基本上能够安心在县城生活。在乡镇安置点,不打算再回去生活的人占到75%。也就是说,在“稳得住”方面,除县城分散安置外,乡镇安置的效果总体上比在县城安置要好。这与多数农民没有完全脱离对土地的依赖有关。根据问卷结果,在所有转移农民中,有60%的人不愿意转让或转包原有的承包土地;选择在县城集中安置的农民,还有许多人仍以土地收入为主。在没有脱离土地依赖的情况下,由于生产资料所在地与居住点距离较远,生产很不方便,因此在县城安置的农民想回村的较多。而选择在集中镇或中心村安置的农民,距离原来的生产资料不远,因此能够比较安心地在安置点生活。

(四)“富得起”的效果评价

在较早建成的乌溪江小区安置的农民,他们在县城已经生活了六、七年,然而就业问题仍然非常突出。当问到“转移以后最大困难是什么”时,78.6%的户主回答是就业困难或者没有稳定职业。在收入方面,与转移前相比差不多的占60%,更差的占20%,更好的仅占20%。这批人的平均年龄为44岁,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2%,大专文化程度的仅占11%,普遍缺乏就业技能。被调查者多数反映政府未提供过就业方面的服务。在村镇安置点,多数被调查者的收入结构仍和搬迁前一样,收入情况没有太大的变化。

因此,政府在下山脱贫的“富得起”方面,不能仅仅依靠被转移农民的自发就业和自主创业,而是需要提供更多的就业服务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来满足大量转移农民的就业需求。

三、县农民异地转移相关法律问题

(一)自愿原则的问题

农民异地转移与库区移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自愿迁移,一个是强制迁移。如果异地转移工作不严格遵守自愿原则,就会损害农民迁移的自主决定权,导致农民对该项政策的抵触,甚至引发农民的强烈不满。因此,自愿原则的贯彻情况是此次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问卷的结果来看,所有已转移农民均认为转移是自愿的,没有存在被强迫的情况。但是从政策本身的制订来看,关于“列为农民异地转移优惠区的村(或自然村),今后原则上不在原村址安排宅基地建房和拆建盖房”的规定,似乎有违自愿原则。因为对于那些不愿转移的农民,不准其在原址修建住房,无异于强迫其向外迁移。

(二)宅基地复垦问题

由于在政策实施时,实际上未强制要求转移的农民拆除原住宅,加上财政激励效果不佳,农民转移后的宅基地复垦率不高。据农办统计,当前农民转移后的宅基地复垦率仅在10%左右。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有31%的农户准备让老人住到老后才拆掉原住宅,而有59%的农户准备长期予以保留。也就是说,如果按每户房屋占地面积150平方米计算,目前就有近千亩宅基地可能被长期闲置,这将导致土地的极大浪费。

(三)骗取补助问题

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部分农户将购买优惠土地或房屋的资格进行转让,骗取财政补助并从中获利的情况。据群众反映,在乌溪江库区二期工程中,有大约10%的购房者并非为自己购买;在一些乡镇的集中安置点,借用他人名义购买土地建房的比例甚至高达三分之一;有个村有五分之一的人将优惠资格转给了他人。转让优惠资格的,一种是在政策出台前已经向外迁移,另一种是不愿迁移或无力迁移,但又不愿错过享受政策机会的人。这些人将购买安置土地或房屋的权利让渡给他人,自己则可以领取转移补贴。由于享受补贴后原住宅无需,骗取补助就没有任何经济风险。但是这种行为不仅不符合政策规定,甚至可能触犯法律,但由于是在私底下进行,有关部门难以查处。

(四)安置小区建设与管理问题

1.安置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集中安置小区的建设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供应土地并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由农民自行联建房屋,一种是政府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房后进行销售。在第一种建设模式中,存在较多的管理困难。一是财政资金审批用时较长,导致个别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为此曾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金竹镇安置小区紧邻水库,在居民已经入住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安装防护栏杆,致小区某居民酒后坠入水库溺水身亡。政府因此被法院判决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二是自建房屋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都难以保障。三是建房时间不统一,一些农户已经入住,而一些农户却还在施工,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四是虽然政府要求农户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并通过分阶段验收合格才支付相应比例补助的方式进行约束,但仍有一些农户擅自改变设计,致使房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安置房屋分配不尽合理。作为安置规模最大的乌溪江库区农民异地转移安置小区,采用的是第二种建设模式。在安置房屋的分配上,第一期工程规定按人口确定优惠购房面积,超出部分需按较高的价格购买。而在第二期工程中,房屋是按户抽签销售,每户只能购买一套房屋,导致出现一些农户只有1个人口的情况下,可以购得70多平方米的房屋,而人口最多的农户为7人,却只能购得60多平方米的房屋。部分农户对此意见较大,也有些家庭因此放弃购买县城安置房的打算。

3.安置小区未依法设置物业管理。县在县城集中安置异地转移农民时,未事先考虑到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在乌溪江库区一期异地安置小区,至今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开展物业管理。在乌溪江库区二期安置小区的售房合同中,建设单位也没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约定前期物业服务的条款,但小区今后必然需要物业管理。如果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费用由于没有心理预期而抵制交纳,将导致物业管理困难。小区的物业管理最终可能不得不由政府出面买单。

4.安置房限制转让的措施不合理。为了避免农民利用政策套取优惠安置房获利,政府采取了限制安置房转让的措施,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转让安置房应当补交补助资金、原优惠税费和优惠部分的土地出让金:(1)原在乡镇安置,现到县城购买商品房或独立式住宅的;(2)原在县城安置,现在县城购买面积在于原安置房面积的商品房或独立住宅的,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并且规定,国土和房产部门在办理农民异地转移土地和房产证时,应在权证上注明“农民异地转移”标志。然而这一规定可能为法院审判带来难题。

当安置农户私下转让安置房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合同由于仅仅违反的是县政府的文件规定,不属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无效。安置房屋的产权证明上虽然标注了“农民异地转移”的标志,但是该内容不足以让买受人知道房屋上存在的权利限制,从而认为其是与出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法院也不能依据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为由,判决此种买卖合同无效。因此,即使出卖人并没有取得转让安置房的条件,安置房的买卖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而有关部门显然不会认可这样的判决,给予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这就可能使法院判决陷入两难的境地。

(五)异地转移农民的社会管理问题

政策制订伊始,要求转移到县城的农户,其户口必须转为非农业户口。乌溪江库区一期转移的农民均按此规定转变了户籍性质。但是在这批人中,许多人还未彻底脱离对土地的依赖,或者希望今后还能通过土地获得好处,普遍要求转回农业户籍。由于之后的政策发生了改变,这批人认为待遇不公平,因此反映较为强烈。

修订后的政策在转变户籍的问题上采取了自愿原则。尽管非农业户籍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但转移后的农民转为非农业户籍的却只占极少数。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户籍关系与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相捆绑的制度规定。农民一旦转变户籍性质,就丧失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从而在承包期满后无法再获得土地的家庭承包资格,因此农民多不愿意将户口迁往城镇。

而在当前,教育、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均与户籍相挂钩,城乡二元体制还没有彻底破除,转移到城镇的农业人口还无法正常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同时,由于现行的暂住人口管理制度不适用于这一人群,造成他们的人口管理属地与实际居住地长期割裂,这将为社会人口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受害人为农村户口,但是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可以按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损害赔偿费用。由于在县城安置的农民多数仍保留农业户籍,根据上述规定,当他们受到损害时,还需要证明其主要收入来自城镇,才能视为按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赔偿。而他们中许多人在县城并没有固定职业,城镇收入证明非常困难。也就是说,在县城安置的农民,仍然可能要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赔偿。这容易引发此类人群的不满。

四、对策和建议

(一)政策制订方面

1.调整政策规定,提高异地转移优惠政策效用。农民异地转移是一项“授之以渔”的工程,它的目标是要让转移的农民“稳得住、富得起”。因此,要适度加大村镇的安置力度,引导农民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安置点,使他们在转移后可以稳定下来。要遵守自愿原则,取消优惠区建房限制,避免强迫那些确实没有能力转移或者不愿意转移的农户向外迁移。

2.完善安置房屋和土地的分配与管理。要制订公平合理的安置土地或房屋的分配办法,不能仅强调机会公平而忽视结果公平。要制订合理的安置房限制转让措施,可以改变现有作法,以国有划拨的性质提供安置用地,通过土地性质来限制安置房地产的转让。在安置房屋权证上注明“限制转让”的字样,增强对买受人的法律约束效力。要规定对私下转让安置房屋和土地的制约措施,例如保留政府收回土地或房屋的权利。要合理规定农户无力还贷时安置房的处置办法,避免农户利用制度漏洞来规避安置房限制转让的规定。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安置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政府可以为此提供必要的补助。

3.制订转移农民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政策。要针对转移农民居住地与生产资料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在居住地为安置农民提供有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同时,保障他们的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在户籍、医疗、教育、就业、公民选举、殡葬、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可以在安置点设立统一的管理组织,将异地转移农民纳入该组织进行管理,也可以纳入当地的基层组织代为管理,允许他们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在村民选举、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继续由原村集体组织负责管理。法院要统一裁判标准,保障转移农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权利。

(二)政策实施方面

1.严格执行政策中关于“异地转移农户新居建成后,原居住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拆除”的规定,一方面避免农民获得补助后又返回原村居住,导致政策失去效用,一方面减少骗取财政补助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避免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

篇12

目前,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在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全面发展,它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搭建创建平台,引导自主就业。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设,最为核心的理念一是教育青年人自食其力,针对不同群体定制不同的培训内容,引导青年树立自主择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二是有利于创业人才和项目库的建设,为创业工作搭建一个丰富的资源平台,基地能把具有创意的项目和掌握一定创业技能的人纳入到这两个资源库中,争取造就一批符合地方产业模式的新项目。

2、争取财政支持,解决融资难题。创业能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这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现阶段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立,能为创业青年提供有效支持,这其中包括政府拨款、税收减免、SIYB创业培训。特别是青年融资难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关注,建立基地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系统的了解辖内青年创业情况和资信等级,针对性地做好创业贷款的发放工作。

3、实现优势互补,获得资源共享。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以乡镇为单位筹建,实现辖内不同行业集中管理,使青年创业者共同拥有一个创业致富平台。该种模式的运用,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一方面有利于创业青年分享经验、汲取教训,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业青年及时获得市场信息,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从而实现辖内青年自主创业、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引领地方百姓共同致富。

二、制约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作为解决农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成果,在其发展过程中,既存在着诸多优势和机遇,也必须遭遇各种条件的制约。

1、管理成本较高,经营存在风险。尽管有不少部门表示,他们会响应团组织号召,积极支持农村青年创业,筹建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但是企业在重视社会效应同时,也时刻关注着成本支出。由于农村地域广阔,有创业需求的青年较为分散,要将他们实现集中管理,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期间涉及水费、电费、场地租赁、办公经费等各项费用支出,这些费用由谁来承担,以及今后维系基地正常运转的资金由谁提供,这都是事先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2、融资渠道单一,授信额度偏低。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发放贷款往往要求提供住房等抵押物,农村青年虽有创业热情,但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财富积累,加上部分青年家庭实力有限,又难以提供有效担保。虽然在信贷支农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推出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这一专项金融产品,但是授信额度相对偏低,5万元信贷资金虽能解决简单种养业需求,倘若遇到科技创新型项目,则也只能杯水车薪。

3、存在惧贷心理,影响基地建设。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信贷资金投放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但是一些基层信贷人员指出,在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过程中,大学生创业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是最高的,一缺有效抵押物,二缺实践能力,一旦产生风险,吃亏的肯定是银行。另外,大多数信贷人员又实行的是模拟利润考核,对小额农业贷款实行包收、包放、包管理,绩效薪酬直接与资产质量挂钩,这也使得他们存在惧贷心理,从而影响基地建设。

4、政策支持不足,制约规模扩张。农村就业问题是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如何发挥基地作用,凝聚团员青年力量,引领新时代农民致富、奔小康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这不仅仅是团组织和金融部门的工作任务,它的成长更离不开政府及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目前,基地部分产业项目虽获不少优惠政策,但是多数以部门为单位针对项目设定,缺少对整个创业基地的专项扶持政策。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优秀青年创业项目难以落户,基地抗风险能力不足。

5、人才难以引进,缺少科技支撑。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作为一种新型的创业模式,不仅需要在摸索中发展完善,更需要有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参与。但是多数基地地处农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且创业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如何能够引入优秀产业项目,留住那些具有专业技能和执业经验的人才,也是关系基地建设成败的一项因素。

三、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成败事关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对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发展初期也同样面临着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那么如何实现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呢?

1、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筹建资金。创业就业是民生问题,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引导青年自主就业,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此,政府各级部门应从构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来正确对待基地建设。关于基地资金的筹集,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途径:一是企业冠名。邀请县域优质企业出资冠名,由其承担基地首期资金投入,配合乡镇团组织做好基地筹建,或能引进项目、解决销售。二是政府出资。由地方政府部门或所在行政村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对部分资金予以留成,用于维系基地正常运作。三是青年缴纳。基地对青年创业者的作用显而易见,作为基地创业主体的青年理应分摊一部分基地费用,确保其有序运作。

2、创新担保模式,解决融资难题。创业难,难点更在融资。农村青年创业者由于缺少财富积累,初期阶段大多缺少资金,又无有效抵押物,借贷肯定碰壁。因此,如何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是基地创建成败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予以解决:

(1)设立农村青年创业担保基金。基金资金来源主要由四部分组成,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或成功人士出资冠名赞助、县农业担保中心划出专项资金、农村创业青年共同筹集。担保基金可按1∶5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由县农业担保中心负责具体事项运作,但考虑农村青年经济承受能力,建议担保中心免费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担保。

(2)建立农村青年创业联保贷款。青年创业联保贷款可由5名以内员工组成,采用集中授信、随用随贷原则,由乡镇团组织根据基地青年资信等级情况推荐,并完成初评估。由于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行集中管理,辖内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了解,采用互保模式,大大增强了风险可控性。同时,不同行业联合重组,允许种植户、贩销户和养殖户相互担保,也降低了因季节性因素而导致的经营风险,增强了风险抵御能力。

(3)推进丰收小额贷款卡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在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认为,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信用社必须创新流程、简化手续,特别是对10万元以下的支农项目,可以通过发行丰收小额贷款卡等形式,实行“额度一次核定,担保、抵押一次落实,贷款分次发放使用”,真正做到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主动为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服务。

篇13

针对这一热点,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调查,以郑州市民为调查对象,探究人们对“低碳”这一生活方式的看法,总结其特点,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为更好地实现“低碳生活”提供参考。

一. 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时间:周六、周日

调查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丹尼斯

调查对象:二七区丹尼斯内部分商家与消费者

调查方式:随机抽样

关于“低碳生活”,通过对媒体报道、学术期刊以及现实状况的关注和分析,我们发现:生活细节、出行方式、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低碳生活主体以及新型的环保交通工具“公交自行车”等问题日益成为焦点。因此,我们根据“低碳生活”中较为突出的生活细节等五个方面,编制了“低碳生活”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于客流量较多的周六、周日以消费群覆盖郑州市各阶层的二七区丹尼斯商场为例抽取样本。共发放问卷550份,收回541份,其中有效问卷530份,有效回收率为96.36%。

本报告采取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对分析中显示有显著性的数据进行阐述。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我们本着客观、全面的原则设计本次问卷,问题从易到难,从微观到宏观,包括了生活细节、出行方式、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效果、新型环保交通工具――公交自行车前景、市民对“低碳社会”的看法等涉及“低碳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生活细节

从表1可以看出,人们在生活细节上,既有值得提倡的地方也有不足之处。在被调查对象中有97.17%的人能够做到随手关灯、关开关、拔插头,43.4%的人不乱丢弃废电池;在购买电器时有30.19%的人非常看重节能指标,60.38%的人比较看重节能指标,即高达90.57%的调查对象在购买电器时重视节能指标,反映了公民节能和环保意识的加强;但是仅有12.26%调查对象利用太阳能。同时,在生活用水的重复使用上,能坚持重复用水的仅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7.92%,而从不重复使用生活用水的却占到13.77%,由此可见,在太阳能和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上还存在明显的不足。河南省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郑州市作为其省会城市,从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素质、技术水平等各方面来看,在太阳能利用方面都有潜力做到更好。在此我们作出大胆假设,如果以人口为单位提高太阳能的利用率,那么所节省的能源将十分可观。

其中,关于垃圾分类投放的问题,35.85%的调查对象表示能做到将垃圾分类处理,33.96%的被调查者愿意分类但不知如何分类,21.70%的人知道如何分类但没有分类垃圾箱,仅7.55%的人表示从来不会将垃圾分类处理。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群众有意愿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但受中小城市公共设施不完善、知识普及推广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垃圾分类投放在实际生活中受到限制。

另外,关于一次性筷子的使用问题,由表1可知,在政府大力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情况下,依然有50%以上的调查对象选择使用一次性筷子。人们热衷使用一次性筷子大多是为了方便或认为使用方便筷比较卫生,一些餐饮业经营者为迎合顾客需要而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相关数据表明,中国市场每年消化一次性筷子450亿双,消耗木材166万立方米,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思。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不应该只停留在呼吁阶段。

(二)出行方式

图 1(多选题)

在出行方式的选择上,我们依次对公共交通工具、私家车、出租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出行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图1所示。

近两年,电动车备受人们青睐,迅速发展为民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如图1所示,除了公共交通工具外,电动车的使用率达到了50%。对于电动车这一交通工具,从近期来看,它不仅价格适中,且节能环保;但从长远来看,电动车虽不排放尾气,但它的废弃电瓶一样会造成环境污染。目前市面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大多是铅酸蓄电池,这种电池腐蚀后溢出的含铅重金属和酸性物质对土壤和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电动车电瓶的使用寿命长的在一年左右,如果是劣质产品三五个月就得更换。而目前还没有一套处置废旧电瓶的管理办法,电动车经销商大多不会投资处理废弃电瓶,基本上都是把回收的废电瓶随便混同生活垃圾丢弃,已经出现瓶患成灾问题,废弃电瓶已成为污染城市城区环境的新的污染源。因此,我们认为电瓶车的潜在隐患问题应引起重视,相关部门应尽早探索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三)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效果调查

据调查结果显示,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后,塑料袋使用量明显减少的调查对象占调查总人数的49.06%,这一数据表明,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塑料袋的使用量有明显变化,使用情况有明显改善;但是,仍有一部分的调查对象塑料袋使用量没有变化。

(四)新型环保交通工具――公交自行车

公交自行车即以租代买、随用随取、异地归还的新型自行车消费模式。据调查结果显示,有39.62%的调查对象选择大力支持;有55.66%的调查对象选择看情况定,处于观望状态,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公交自行车这一新型公共交通工具有潜在市场并且具有可行性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公交自行车不仅节能环保,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交通压力。目前,这一新兴交通工具已在杭州、武汉、南京等城市先行试用。

(五)市民看“低碳社会”

由图2可知,关于“低碳生活”谁是主体的问题,有49%的调查对象认为个人应该是创造低碳生活的主体,26%的调查对象认为是政府,25%的被调查者则认为是企业。这些数据说明,人们能够意识到:“低碳社会”的创造需要从个人做起,个人是主体,同时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只有三者齐心协力,才能真正实现“低碳社会”。

三.总结

根据以上数据和分析,我们可以大体总结出郑州市民“低碳生活”的基本状况。从生活细节、塑料袋使用状况等方面来看,一方面人们在随手关灯、不乱废电池、看重电器节能指标这些项目上做的比较好,另一方面在其他的低碳行为细节上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就出行方式而言,虽然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较高,但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的迅速兴起,可能会给环境带来新的污染。同时,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市民的低碳意识较为强烈,也能够认识到低碳社会的建设是个人、政府和企业共同的责任,在态度上是正确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实的生活与低碳生活也还存在较大差距,仍需我们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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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一)低碳生活从我做起

就个人而言,要树立起积极参与的意识,认识到个人才是低碳生活的主体,从日常生活做起,从细节中入手,如用积水来冲洗马桶;关掉不用的电脑程序,减少硬盘工作量;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牙刷、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水杯;定期清洗空调;电视机少待机或不待机;用中火烧水等。除此之外,还要积极配合政府、企业和一些社会组织开展的有关“低碳生活”的活动,为早日实现低碳生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低碳成为一种习惯!

(二)企业提供支持

在低碳生活的建设中,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的实现“低碳生活”,企业要配合政府积极地投入到低碳经济的建设中来,投资低碳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同时企业应看到低碳产业做为一种新兴产业,有着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技术含量、高效率、高收益的特点,它有着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巨大的市场。作为企业要想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就应该抢先占领这个市场。

虽然“低碳”这一概念自哥本哈根大会提出至今不过半年,但“低碳”新技术已初露苗头。例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价格相对低廉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成为目前我国清洁能源应用的先行者。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城市中的规模化应用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出台了太阳能光热应用的实施意见,配套技术和标准也比较规范。以光热技术为主,光伏和其他节能技术为辅与建筑全方位结合的计划,将对传统建筑行业,特别是建材及建筑构件带来一次彻底的革新和观念的转变。低碳生活离不开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的支持。新低碳产品的不断推出,将为低碳消费方式和低碳生活创造条件。

(三)政府统筹规划

低碳经济是新一轮的技术改革和产业改革,需要政府创造环境推动其发展。政府要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行政政策、推动立法进程、宣传推广相关知识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

从财税政策方面来说,政府要做好预算,增加节能技术投资,并在加大投入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投入的手段。还要改革现行的税收体系,尽快出台资源税,并在适当的时机出台碳税。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例如英国建立碳预算的做法,把发展低碳经济放在国家财政预算范围内。

从宣传推广相关知识方面来说,政府既要从宏观方面进行宣传,更要从公民的日常生活入手。政府也可以通过新闻策划,借用舆论的力量,促使民众树立节能环保观念,营造低碳生活氛围;发放环保手册,普及市民环保知识;制作公益广告,让低碳观念深入人心;用志愿宣传活动、知识竞赛等新颖的方式,吸引群众参与其中;开展“社区低碳之家”评比活动,使人人争做低碳之星。

(四)针对郑州市电瓶车数量过多,公共交通工具不完善的现状,可以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以各种形式进行“低碳生活”宣传,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电瓶车的使用,同时,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数量,确定合理交通路线,加快地铁建设与缓解交通压力,我们期待以正在建设的郑州地铁1号线为代表的郑州地铁系统能够完善郑州市公共交通系统,与郑州公交车体系相配合,真正解决人们出行难的问题,以减少电瓶车的使用。

附:问卷的设计方法

问卷秉着“问题具体、表述清楚、重点突出、整体结构好”的设计原则,设计了十道与“低碳生活”有关的题目。形式为封闭式问题,包括两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在问卷问题的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填写的便利性,对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问题的涉及范围紧紧围绕居民的日常生活,避免特殊化,且注重从细节方面入手。对于每一个问题所针对的调查方面与角度,从行为的存在性与实行频率来设计选项。问题的顺序安排是从易到难,从微观到宏观,内容保括了生活细节、出行方式、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效果、新型环保交通工具――公交自行车前景、市民对“低碳社会”的看法等涉及“低碳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