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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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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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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费减免

近几年,国家将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国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辽宁省执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万元的国家规定上限标准,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此外,辽宁省还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从2012年底延期执行到2015年底。同时,辽宁省认真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根据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免征印花税。另外,辽宁省还清理涉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采购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辽宁省在政府采购中给予了小微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优先考虑。针对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比例不高的问题,辽宁省提高了小微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要求采购预算总额的30%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的比例留给小微型企业。

二、辽宁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辽宁省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性资金投入不足且分散

辽宁省虽然不断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但是与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辽宁省各级财政对小微企业

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规模普遍较小,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各市差距较大,并且随意性较强,难以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各级政府对小微企业资金进行多头管理,难以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很难形成政策合力,削弱了财政性资金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的力度。

(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较小

辽宁省对于小微企业实施的政策关于融资这个问题涉及较少,目前主要是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还不能够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现行的优惠政策存在严重的单向性,而缺少一种良性的双向互动性,很少有政策来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向小微企业提供充分的贷款。虽然辽宁省政府为强化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专门设立了一些信用担保机构,但是政府对于这些担保机构往往缺乏系统化的长期资金支持,而只是在开始时注入一笔资金。而由于这些机构所扶持的小微企业规模小,贷款额也较小,所以这些机构通过贷款所得的收入相对来说也很少,因而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更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这些机构在扩展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且这些机构由于没有银行实现风险共担,不能将风险部分的传递出去,因而只能够独自承担巨大的经营风险。而且,担保机构自身也存在很多经营问题,如不规范动作。有些担保机构分工不明确,内部管理混乱,政府与企业交混在一起,因而在日常运营中易受到政府行为的干扰,难以实现自主经营,更难以从根源上帮助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目标。

(三)财政补贴力度不够,效率不高

辽宁省财政补贴数额不够高,补贴资金不集中,分散在多个部门。由于这些部门不能形成统一的步调,因而很难达到总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因而造成政府虽然有所投资,但资金利用效率仍然偏低的现状。另外,财政部门没能够就补贴资金的利用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有时候资金已经补贴下来,但是相关部门对于这笔资金的利用没有明确的使用途径并进行很好地规划,从而造成资金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链条不完善,很容易在监管方面造成漏洞,从而出现部分官员监守自盗,私自挪用公款,导致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的优惠很少。此外,由于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对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这使得小微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绝对的劣势。

(四)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

尽管政府采购政策中存在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但是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政府采购进行强制规定,使得政府往往在产品竞标中还是走形式,没能够真正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照顾和公平竞争。此外,由于现行的采购政策对于产品生产商的资质要求偏高,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往往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也常常因企业自身的规模约束或产品质量约束而在实际操作中变得难于执行。

三、促进辽宁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广东省财政在2003年至2008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12年将这一数额提高到2.5亿元。相比之下,辽宁省虽然已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但是规模还是偏小,无法满足需要。因此,辽宁省应当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直接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对于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应当对其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或比例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辽宁省级财政还应当进一步增加“专精特新”专项资金的拨款数额,要求各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对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扶小微企业顺利渡过初创期进入成长期。此外,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存在的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应统筹和整合各项政策资金,切实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辽宁省应当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拨款力度。除此之外,辽宁省应当建立以市级财政为引导和支撑、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动用各部门力量加快建设小微企业的诚信评级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间顺畅交换和使用。同时,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予以严格要求,并建立相辅助的法律程序,来监督管理这些专门的担保机构。在此基础上,要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严厉监管担保机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使这些专门建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为了解决下属市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的后续资金问题,省级财政必须建立财政资金的支持和补充机制,来保证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增强担保机构在抵御风险方面的能力。另外,可以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作为中间机构,帮助担保机构与政府进行流畅的信息沟通,并为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信用担保协会应当对所有会员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评选优质单位进行鼓励,对恶意破坏行业规章的单位进行管制处理,提高行业的信息流通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以及相关信贷担保单位的资信档案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省市两级财政还可以通过补贴担保费或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区域集优等方式扩大融资。

(三)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管理

辽宁省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资金进行集中处理,统一发放,保证财政补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使得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从而做到持久稳定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发挥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导向性地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结构升级和环保低能,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了推动小微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推进品牌建设,培育出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群体,辽宁省财政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项目的补贴力度。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展位费和公共组织费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展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需要强调的是,在利用财政补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和考核,否则不仅会造成资金浪费,而且会打击其他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四)健全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制度尽管我国在鼓励政府选购小微企业产品上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相对实践来说还是比较笼统,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不够细致。因此,辽宁省应当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健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扩大小微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份额。可以考虑在满足财政部门自身运转和不影响公共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不低于预算总额20%的比例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政府采购。对于一些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可以在采购评审中适当给予小微企业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考虑到小微企业本身实力有限,单独竞标往往成功率不高,政府应当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标。为了保证大中型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可以规定,如果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可给予联合体5%以内的价格扣除。此外,还可以采用分割招标的方式,对于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消化的大额订单进行有机分解,使得拆分后的多个订单可以被多个小微企业进行公开竞标,从而使这些小微企业都能获得更多公平的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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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数量多,行业分布较广

小微企业的经营范围也十分广泛,几乎涉猎所有的竞争行业和领域。除航天、保险、金融等技术和资金密集度极高以及国家严格控制的特殊行业外,广泛分布于一般加工制造业、农业、采掘业、建筑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和其他社会服务业等。从全球数据来看,世界上主要国家小微企业在企业中的数量都占据绝对大的比例,具体见表2。

二、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

(一)小微企业处于弱势地位

我国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宽泛,这种概念和标准上的不规范,使得国家原本主要针对经营困难小微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被大、中型企业“截流”,难以到达真正的惠及小微企业的目标,削弱了政策效果。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尚未达成社会共识,地方政府对发展小微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缺陷使其在资本累积,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劣势,从而导致了其劳动生产率低,竞争能力较弱。

(二)小微企业承担的税费成本过高

在我国,能够享受到税收、土地优惠的多是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GDP和财政收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不仅难以享受类似的优惠,反而承担了繁重的各类费用。这些费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的技术革新能力和规模扩张需求,不仅如此,这其中一部分费用还被转嫁到员工身上,使得他们的薪资水平受到遏制。

(三)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融资难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开设了专有的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但这类机构所能提供的支持比较有限,而且该服务体系所包含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同时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机制也存在诸多问题。小微企业整体的资金需求大,但外界的资金供给极其有限,供不应求,而且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较高和融资渠道单一门槛较高。

(四)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高、招工难

能源及其原材料等生产要素越加紧缺,购买价格不断攀升,再加上劳动力成本、商铺租赁、土地征用价格上涨。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本身其生产规模小,投资有限,因此,生产成本增加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空间。加之小微企业发展不稳定,避免不了地会出现一线员工流动性大,从而更加剧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

(一)实行产品升级战略

小微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生命周期比较短,而且大部分产品易于被模仿,创新性不高,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的竞争劣势逐渐明显,甚至威胁到某些小微企业的生存,需求变化和竞争压力迫使小微企业加快产品升级的步伐从而提升产品档次。因此,实现产品的升级对于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那些不依附于大企业而独立发展的小微企业来说,它们可以自己独立开发新产品,拥有属于自己的市场,可以根据市场的新需求改造升级旧产品或是直接开发新产品。而对于那些依附于大企业的承包加工型小微企业来说,其产品主要是旨在为大企业服务,通常是根据大企业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升级。由于这类小微企业的技术力量欠缺,可以借助大企业的技术力量进行新产品开发,从而维持和改善与其存在分工协作关系的大企业在生产方面的和谐关系。最后,对于那些生产地方传统产品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利用新工艺升级传统产品,从而赋予传统产品新的内涵和内容。

(二)实行技术现代化战略

技术水平的提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实现小微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加速企业走向现代化,不仅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也关系密切。首先,社会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进而引起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转变,由过去仅追求产品的普及性和消费数量的需求渐渐转变为追求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的需求。其次,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变化促使产业结构也发生着变化,生产由过去的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这些转变都从客观上要求小微企业要有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再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质的改变,小微企业也由原先利用计划外的灵活性寻求商机转变为围绕市场,从价格、质量、品种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竞争,竞争内容变为能否开发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这些变化都从客观上要求小微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实现技术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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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一季度,XX县小微工业企业达到161户,占全部工业企业的95.8%。从业人员2.1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91%。据测算,一季度全县小微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087万元,同比增长10.7%(按可比价),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 31.96%。从调研情况看,除部分行业和企业效益滑坡,少数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外,绝大部分企业基本实现正常运转。

(二)小微工业企业行业分布广,特色产业优势突出。

XX县小微工业企业分布广、特色鲜明,全县小微工业企业已涉及砖瓦制造、小水电、砂石开采、清真食品加工、砖雕、酒的制造等20多个行业,形成了黄酒制造、砖雕、清真食品等具有鲜明地区特征的特色产业,围绕这些产业,延伸链条,推进战略重组,做大做强,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主角。

(三)小微工业企业依据经济园区这一发展平台,进一步推进发展进程。

近年来,XX县不断加快工业化进程,着力加大工业园区的建设力度,为小微工业企业搭建了良好的发展平台。目前,已有69家工业企业入驻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同时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减免税政策,定期开展银企交流活动,近期又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园区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激励措施,为小微工业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政策动力。

二、小微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一)企业持续增效难度加大。

XX县小微工业企业主要是小水电、砖瓦制造、砂石开采等初级产品加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以房地产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的下降,使小微工业企业市场需求不足,产成品库存增加,特别是小水电企业由于天气干旱,上游水量减少,不能正常发电,开工不足,导致生产设备利用率下降。

(二)周转资金依然短缺。

目前,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后两者对小微工业企业来说都不现实,实际上,小微工业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越来越困难,主要是工业企业不具有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地产等抵押物,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

(三)工业产业结构不够优化。

新技术企业偏少,产业技术含量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产品依然存在量大质低的现象,抵抗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薄弱。

(四)市场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成本上升。近年来,各类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影响了小微工业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二是销售不畅。通过调查显示60%以上的企业出现库存增加、订单不足和销售下降的情况。三是利润下滑。小微企业缺乏市场议价权,各类生产成本的上升进一步挤压了本已微薄的利润空间,不少企业通过压缩生产规模来保本经营,一些企业甚至放弃已有订单。

三、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议制定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规划,引导小微工业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的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建议在税收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从财税扶持、企业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工业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财力支撑。

(三)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

在融资方面,积极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放宽贷款政策,确保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在土地政策方面,建议制定针对土地整理和置换的专门文件,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小微工业企业实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项目建设用地奖励指标。同时拓宽信息渠道,增强信息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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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人才引进难、用人成本高。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是企业发展的“引擎”。而当前我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才欠缺、产业工人难招问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因流失而严重不足;班组长、业务骨干在很多岗位中出现“单兵”作战、独挑“大梁”的现象;管理层面和最具执行力的车间班组普遍出现人才的短缺现状、严重断层。同时,企业普遍反映用人成本高,为员工购买的各项险种支出比例较大,甚至占到员工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市场疲软、订单减少、货款回收难,企业投资信心不足。受国际国内市场低迷和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市中小企业订单锐减,货款回收难。按很多制造企业惯例,一般到5月,公司接到订单应该达到上年的五到六成,而今年普遍减至往年的三成或三成不到。以区集团为例,今年到5月份,接获订单仅6000万元,只相当于去年同期的20%。同时,很多中小企业货款回收难度较大,已经出现货款回收打五到八折或以货抵款的现象。中小企业项目投资信心不足,不敢投、不想投现象较为普遍。今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仅有138个,比去年减少37个,总投资365.9亿元,比去年减少173.8亿元,且当年计划投资仅112.7亿元,距全年工业和技改投资目标差距较大。

(四)工业用地指标紧张。工业用地指标紧张,土地审批程序、周期较长,延缓项目投资进程。企业入驻园区一两年没有办下来土地证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发展中的融资。

(五)园区投入不足,建设缓慢。各区县工业园区普遍呈现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小、融资能力弱、融资渠道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园区规划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同时,园区水、电、气配套能力不足及污水处理设施滞后,制约入园企业发展,尤其是县、两县工业园区供电问题突出。县工业园区使用地方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低,电价高达1.1元/度,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高。县“落地电”政策一年一定,政策调整周期短,且只有新增企业享受,县原有工业企业为移民搬迁做出了贡献却无法受益“落地电”政策,中小微企业对此项政策意见较大。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制度。按照市委提出的“树立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支持、帮助企业发展成效的标准”要求,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制度”,定期对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适时更新的“问题清单”,分门别类敦促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时解决。

(二)制定企业人才培育规划。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的引领。现在国家和省上高度重视企业人才培育,省上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每年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门制定了“万名中小微企业培训计划”。周边各市州甚至包括市内相关区县都重视企业家队伍培育,每年都从有限的财力中,不惜安排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对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如泸州,2013年用于工业企业人才培育投入已达300多万元,而我市不足30万元。建议充分发挥我市正在开建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高水平高标准制定《2014-2020年市中小企业人才培育计划(中长期)》,每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左右工业企业人才培育专项资金,对我市中小企业人才进行系统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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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汾市小微企业的特点

1.行业分布广泛,传统产业为主

临汾市小微企业行业分布虽然广泛,但传统行业比重过大。从企业分布看,以传统优势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金属制品业、食品制造业、橡胶制品业、饮料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制品业和医药制造业等14个行业。

2.经济成份多元,非公有制为主体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加上政府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小微企业初步形成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元化所有制格局。2013年,临汾市小微企业11186个,其中,私营企业7952个,占到总数的71.09%;从业人员129734人,占到全部从业人员的62.43%:有限责任公司2018个,占到总数的18.04%;其他企业423个,占3.78%;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分别为308个、31个、286个、27个、131个、17个,合计占总数的7.1%。

3.依托自然资源,抗风险能力差

临汾市小微企业既参与资源开发,又服务配套支柱企业发展,与大企业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一方面临汾市小微企业无一不是发挥比较优势、立足丰富的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企业经济的发展主要还是依靠煤焦铁的支撑,主导产品产量的减少和价格的下降,直接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生产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小微企业经济增长乏力,后劲发展不足。

(二)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不完善

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目前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大。政府在财税等政策方面税收优惠力度不强;优惠内容范围局限;优惠政策不能落实,以及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同时优惠政策涉及领域相对来说还是较少,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这些都与小微企业生产成本高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2.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缺乏

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最大拦路虎莫过于是融资难。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目前我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缺乏是主要原因。缺乏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与贷款工具,同时缺失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信用担保法律法规与再担保资金补偿机制,从而无法有效发挥担保机构的信用杠杆作用,这些都直接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3.小微企业具有先天缺陷

包括临汾市在内,我国很多小微企业较之于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来说,具有其先天缺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小微企业规模小,存在先天资金不足;第二,小微企业“家文化”氛围浓厚;第三,企业主和员工素质普遍较低;第四,用人难,留人难;第五,缺乏持续的创新能力。

二、促进临汾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国家制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扶持政策,进一步创优非公企业发展环境。其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从土地、电力、环境容量等生产要素方面倾斜,帮助小微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最后,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对资源节约型、现代农业、创意文化产业基地、旅游休闲等企业,通过减税、减费、减负等方式,消减收费项目,构建扶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以增加实体企业的利润空间,提升小微企业总体竞争力。

(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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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机制中的应用机制

由于在小微企业管理中应用威客模式需要在小微企业主和联网威客之间进行智力互动,双方的交流需要建立在有效交流之上,即小微企业主能够将自己企业经营中的问题或者需求“转换”成联网威客能够理解的内容,另外对于威客平台方面,由于小微企业主在平台上相关于企业经营的智慧资讯信息,可能涉及企业自身经营相关的机密性内容,需要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如可以设计相应的“专属通道”,“小微企业咨询区”,让相关联网威客在咨询前签订“保密协议”,力求在知识共享互动的同时能够保障信息安全,不至于对小微企业的经营产生负效应。对于联网威客而言,需要具备相应的小微企业管理咨询经验,最好是由富有公益心的,热心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人士构成。在网络咨询互动智力分享的过程中,还应考虑对每次咨询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可以给予“好评”、“中评”、“差评”的双向评价权利,有效促进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保障小微企业主、威客平台、联网威客三方之间的权益。

2、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机制中具体应用

2.1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威客机制

小微企业往往在产品的研发中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士和智力支持,且由于自身在资金、资源和管理方面处于有限劣势,难以拓展产品开发的空间。将小微企业的产品开发通过威客平台“牵线搭桥”,对应联系相关的专业开发团队,享受低成本、高质量的,且符合小微企业自身特点的优质开发服务,借助“产品开发虚拟企业模式”,整合产品开发威客团队资源,通过互联网连接赋予不同工作功能的威客,协同开发小微企业新产品。

2.2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威客机制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小微企业管理中的弱项和掣肘,小微企业通过威客平台可以寻找到更好的适应自身发展的团队,有助于小微企业打破传统的“地域化”经营思想,将企业的运营互联网化,推动SOHO(SmallOfficeHomeOffice)在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压缩由于办公方面产生的运营成本。在威客模式的高度智力互动共享的基础下,可以优化小微企业的人员配置,建立良好的人才梯次,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威客平台聘请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对自身企业人才团队进行相应的心理测试、情景测试、胜任能力测试等素质测评,发挥威客模式的“海量人才”作用,高度灵活地对企业人才进行管理。通过威客平台制定长期培训计划,建立学习型组织,促使企业内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培训的积极性,通过联网威客的引入,营造良性的企业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员工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和树立标杆,建立模范,及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期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3小微企业营销推广威客机制

小微企业在营销推广需要相应的营销团队进行,威客模式则为小微企业的营销推广提供广泛的支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威客平台“悬赏”相应符合自身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方案,由相关的威客团队予以完成,可以招募威客营销团队,完成企业自身推广。威客团队可以根据互联网新媒体,在互动平台中,如微博上进行相应的企业推广业务,使用“便签纸”进行宣传,指充分利用日常办公的便签纸背面进行广告印刷的一种新型平面广告宣传方式。通过威客营销推广团队对企业市场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确定客户群体,发掘隐形、潜在的客户信息,有针对的进行推广宣传,摆脱以往的“海量”和“病毒营销”的思维模式。通过招募不同地区的威客团队,开拓本地区域外的市场,打破地域局限性,将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有效、高质量地传递给客户,形成基本的客户群体,并通过威客平台,发掘可能成为对企业发展有益的客户咨询团队,在客户中再发掘“客户威客”,通过和“客户威客”之间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掌握企业发展的方向,优化企业发展的策略。

2.4小微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威客机制

企业视觉识别VI(VisualIdentity),是企业的静态化的视觉传达,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企业标志、企业名称、企业商标、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形等。而传统的小微企业的VI没有经过专业化设计,在企业品牌的树立与推广中形成短板,制约了小微企业品牌的提升,在传统的企业VI设计中,需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威客平台,搜寻相关能够满足企业品牌形象设计的威客团队,以低成本、高质量设计企业VI。通过引入威客团队,改进企业内部文化,促进企业凝聚力,增强企业品牌。

3、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运用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3.1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对威客模式运用的影响

小微企业运用威客模式,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随时关注市场价格、需求、供给的变化,结合市场上顾客需求的变化,选择适合的威客团队。做好前期的市场调研,充分认识市场情况,深思熟虑,不轻易、草率确定战略和选择战术。

3.2与威客团队充分沟通

与威客团队充分沟通小微企业所需解决的问题,是充分利用威客团队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与威客团队的沟通中,需要注意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有针对性,能够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最好能够将小微企业的自身状况,用问题树、鱼骨图、关键路径法、价值树法和多因素评分法进行描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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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认为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繁荣社会经济、扩大城乡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发展等各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产业集群与小微企业发展的关系分析

产业是基础,也是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载体。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而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关键又在于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需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上游与下游均需要批量企业参与,形成交叉化合理化发展。这就要求在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带动或者引导大量中小企业参与发展。产业集聚区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集约发展的重要阵地,其发展壮大,对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1)产业集群有利于企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集群的发展必然会带动龙头企业等实力较强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因此,从产业链的角度分析,产业集群的发展带来的企业产业链的延伸,给小微企业镶嵌产业链中带来转型升级的发展机会;产业集群的发展势必需要物流、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因此也有利于现代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2)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增强小微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制约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瓶颈是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产业集群的发展既可以由龙头企业或大中型实力企业带动相关产业或行业的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在小微企业中的吸收应用,也可以由有创新技术的小微企业集群发展,从而加强集群企业间的协作,走合作创新之路。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有利于充分利用集群内资源,降低单个企业技术开发的风险和成本。同时,通过分工协作,整合产业链,企业会专注于自己新产品的开发,集中资源研发新技术,有利于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优势。

(3)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群发展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信息化水平和技术交流,在管理上,也有利于打破如缺乏系统规划而形成的家族式等传统发展模式,从而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更好的优化集群内小微企业之间的专业分工,提高企业之间相互认同和协作关系。

2、江苏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目前,资金问题成为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多数企业是依靠从银行获得贷款来补充流动资金,自己筹集资金能力较弱,融资渠道单一。

(2)运营成本高,利润空间缩小。自2011年以来,因原材料成本上涨,物流成本、用工成本、用地成本、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成本高必然导致了其盈利能力低下甚至亏损;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税负也较重,根据有关机构评估,即使不考虑社保费用,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超过其收入的30%,税负比大企业还重。因而导致小微企业发展运营成本持续攀升,甚至成为威胁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

(3)管理落后,人才匮乏。目前,江苏小微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有一部分是家族式管理,缺少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企业人才匮乏,没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引进、培育和运用机制,较难引进并留住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小微企业要生存就必须走创新发展之路,这势必要求一批有技术、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做基础,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这方面的人才更倾向于进入大中型企业,因而人力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江苏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

(4)自主创新发展问题。小微企业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利润薄,自主创新能力弱,很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由于缺少自身核心技术,管理方面企业领导思想缺位,多采用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模式,设备工艺落后,产品竞争力不强,导致小微企业抵御市场冲击能力差。

3、江苏省小微企业发展策略分析

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到小微企业自身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产业结构及行业发展、政府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在政府扶持方面可以出台税费减免等相关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资金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转型升级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金融扶持力度。出台对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缓以及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如暂缓清收小微企业以前欠费的税费;及时兑现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在融资方面,逐步形成政府资金、银行、担保、风险投资、小额贷款、上市融资、科技保险、风险基金等多层次科技融资体系,如对江苏省内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区的相关纺织服务企业实行贴息贷款,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除政府财政政策扶持外,还需要从产业集群和小微企业内部发展两大方面进行思考。

3.1科学发展江苏省产业集群

(1)依托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共享产业链整体优势。江苏省产业园区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江苏省现有新区、工业园区等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提升,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集约化程度。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认真规划引导并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版块经济”。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建设好乡镇工业集中区,立足集群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产业集聚优势。引导和鼓励相关联的小微企业集中布局,鼓励小微企业集中到开发区等创业基地,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联合,做配套生产,共享产业链条的整体优势。

(2)发展创新型小微集群产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之路必然是一条有破有立之路。只有破除传统劳动力密集、技术落后、生产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创新创业意识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盲目跟风发展等旧思想和老的做法,才能敢于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之路形成核心竞争力。这也要求政府积极探索引导有条件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形成相应的产业,走小微企业集群式发展之路。利用土地、资金、技术等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相对集聚,走品牌特色小微集群发展之路。

(3)倡导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实践证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是小微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关键,也是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江苏建湖石油机械制造业、东台不锈钢制品制造业依靠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和近万户中小企业的集群效应,在金融危机时期,在该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小微企业依然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速度。因而必须要倡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同时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相结合,引导中小企业向优势产业流动,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从而提升产业集群效应。

3.2苦练内功,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

(1)切实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小微企业要融入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小微企业要注重技术创新、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自身要努力做到强化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研发中心,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占领技术制高点,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技术水平,加大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培育核心竞争力。同时小微企业还可以谋求与江苏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致力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自身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合理。

(2)加强集群内企业间的协调发展。产业集群内既有大企业或龙头企业、技术领先型等有实力型企业,也有与之相联系的小微企业群。根据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不同,集群内企业还会有不同行业、不同产业而形成的产业链。因而产业集群的发展必将为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发展机遇,并有利于共享先进技术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发展,也将有利于降低大企业的成本,提高集群产业整体效率。因此,产业集群内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融合发展。

(3)多渠道促进小微企业人才培养。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人才,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才的创新。知识性、创新型人才更是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江苏省小微企业的发展更应该立足于人才建设。一是广大小微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加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二是加强内部人才培训培养,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人才自我发展;三是加强与高等院校人才的合作培养,既可以通过知名院校人才引进或猎头政策引入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也可以与高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合作,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必备的专业技能人才。

(4)围绕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有配套的小微企业为其服务,如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就需要有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中、下游的生产企业,为其提供保障服务。发展现代生产业既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因此可以把围绕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重要措施之一。如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推进信息化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科技管理咨询等新兴服务型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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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经济以及缓解当前社会的就业压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管理并不十分完善,导致企业的融资十分困难。财税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是十分重要的,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以进一步促进引导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小微企业发展、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小微企业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年来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十分迅速,规模和数量都有所增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缺少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导致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众多的困难,这直接影响小微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小微企业管理中存在问题。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大多属于机会型企业,管理方式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对于企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在社会整体经济转型期,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信息和技术,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另外一些小型的企业仍然未能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影响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企业的科学发展。

(二)小微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小微企业的融资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贷款,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小微企业贷款面临的困难逐渐增加。小微企业的商业贷款需要一定的担保,但是,小微企业的特点是资产规模小,企业将有限的资金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不可能再有资金去购置固定资产。而商业银行贷款看重的是不动产抵押物的担保值,这极大的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另外,小微企业缺乏风险意识,财务管理不完善,没有完整的信用记录。再者,由于缺少完善、良好的信用体系,缺少良好的信用担保,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资金短缺导致小微企业难以长足发展。

二、财税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融资支持

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关乎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并不十分完善,企业的融资十分困难,限制了企业的健康长足发展。加强财税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税对于小微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支持,促进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政府应提供财政支持。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短缺,没有能力去培养太多的技术人才和经济专家。需要政府出资组建一个经济技术咨询平台,建立人才库,为小微企业解读国内、外经济政策及发展形势,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改良创新,这样可以引导小微企业立足长远,建立科学发展观,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型经济。

(二)对小微企业实行减税政策。目前,小微企业上缴了50%以上的企业税收,需要缴纳十多种税项,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税费负担沉重,利润空间被极大的挤压。国家应“放水养鱼”,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加大所得税税收优惠,放宽费用扣除标准,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另外。优化税收环境,降低纳税成本和“隐形负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小微企业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信用担保工作不完善,导致企业难以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财税政策调整中需要注重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可以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支持。小微企业难以在大型银行中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的信用担保存在问题,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信用担保政策,尽量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机制,提高企业的信用度,为企业的贷款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影响企业的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存在财务管理问题,财务管理中缺少监督工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存在潜在的威胁,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加强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工作的开展以及发展规划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微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尽量减少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会计信息不真实现象。在企业中建立财务管理责任制度,将财务工作进行合理明确的分工,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减少由于企业财务工作问题导致的企业发展问题和融资难问题。

(五)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的经济风险机制。国家财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存在一定的风险,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甚至倒闭现象逐渐增加,地方的财政部门将会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担负着重大的风险。这种潜在的风险是企业发展中难以获得财税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机制,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意识,尽量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小微企业在管理中需要提高风险意识,由于小微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加,企业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企业在管理中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减少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保障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支持,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和规模逐渐增加,但是由于小微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企业融资困难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阻力。加强财税政策的支持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发展存在众多的问题,财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存在一定的风险。今后小微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工作,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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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协同创新;联盟

一、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共生联盟

(一)共生联盟的模式研究企业联盟分为技术制造联盟(比如合资、技术转让等)和共享联盟(比如共享人事培训、市场营销、广告等)AnatBarNirandKenA.Smitb(2002),结成联盟的企业通常在一定意义上称作贡献伙伴。在对中山市产业集群发展现状的研究中,许彤、李中全(2015)提出了产品联盟、技术联盟、非竞争性联盟、股权联盟四种共生联盟模式,认为通过多样化共生联盟可以达到提升企业角逐力的效果。赵婷婷、冯德连(2011)根据中国国情和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特殊性,将中小微企业和大企业的共生联盟模式分为点点、点面、面面、生态工业园和虚拟型模式,并在交易费用的基础上,对这几种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黄泰岩、金铁鹰(2008)认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间的共生联盟分为独立型和依附型,大中型企业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嵌入到它们的产业链中去。

(二)共生联盟的成因研究Dyer(1997)在早期单联盟研究中指出引起企业间战略联盟的主要因素是降低成本、获取价值、提升竞争力等。这些因素可以在某一程度上对共生联盟的存在进行解释(Wassmer,2010)。但共生联盟并不仅仅是对单个联盟做加法,因此,学者们对共生联盟的成因也进行了探讨。Lavie(2007)认为大中型企业可以通过与小微企业的联盟来获得更多可操控性的资源,并且通过对资源的整合来提升自身创造力和竞争力。因此,从资源依赖理论来看,大中型企业会更加偏向于跟资源丰富的小微企业联盟,但Eisenhard(t2009)表示资源依赖理论并不能解释大中型企业与资源匮乏的小微企业间的联盟现象,创业导向也是共生联盟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Wassmer,2010)。此外,还有学者从两权分离的层面来分析共生联盟的成因。Reuer和Ragozzino(2006)发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共生联盟组合的形成,企业倾向于在享有所有权较少的情况下选择与其他企业的联盟。

(三)共生联盟的影响作用研究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企业,通过差异化资源的互补能激发新能量。JohnHagedoorn(2002)认为通过企业间的研发层面的合作有助于增加短期战略柔性即灵活性,比如通过相互激励可以减少整体的研发预算成本。М.В.拉德琴科和Р.Г.列昂季耶(2009)对俄罗斯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共生联盟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通过联盟可以制约垄断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时小微企业能够填补大中型企业不擅长的市场空白,它们之间的互相影响可以在资本原始积累和私有化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从而承担起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担。罗哲(2005)认为受资源趋向效益的影响,通过共生联盟方式受益而成长的企业个体会对组合外资源产生吸附作用。Mour(i2012)发现不同共生联盟模式下的组合会对资本市场产生不同的影响,资本市场倾向于给非同类型和非同职能类型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间联盟提供更加丰厚的回报。而Hoffmann(2007)研究表明,大企业与小企业间的联盟不管是间接还是直接方式都有几率导致协同和冲突。

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一)协同创新的动机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开放式创新正成为企业发展的新趋势,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它们内在的弱势不仅仅是资源、资格条件等方面,还有通过规模经济学习开发这些资源的能力Chesbrough(2003)。NolaHewitt-Dundas(2006)研究表明,虽然大公司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开发能力,但这些可以通过规模不经济克服,事实上,沃森的结论指出大中型企业的相对优势主要是材料(规模和范围,财政和技术资源等经济体),而那些小公司大多是行为(创业活力,灵活性,效率接近市场,动机),通过联盟组合中的协作创新可以实现资源互补,促进效益涌现。赵立雨(2012)认为,协同创新能够使大中小微型企业达到资源信息技术共享的状态,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组合内效率的提升。目前,也有越来越多学者将其深入到网状创新层面的研究,江积海(2009)指出,协作创新可以使得联盟内大中型企业以低成本、短时间实现成果,确保经济实体在各个节点上的创新契合系统化的要求。

(二)协作创新方式及其他影响因素胡源(2012)认为联盟下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协同创新是企业在组合中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种特殊方式。透过博弈论来看,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主要表现为合作博弈创新。当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差距过大时,大中型企业允许的技术或知识溢出率偏高,便倾向于不合作;而小微企业则相反,小微企业允许的技术或知识溢出率偏低,小微企业会更倾向于合作。М.В.拉德琴科和Р.Г.列昂季耶(2009)认为就市场情况来看,大小企业合作方式可以分为特许经营、风险融资、租赁等。小微企业在创新项目引进与尝试方面优于大中型企业,从而可以填补大中型企业不擅长的领域,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此外他们认为小微企业不存在大中型企业中存在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划分问题,能够更快适应经济发展。在协同创新的研究中,赵立雨(2012)指出协同创新在企业技术扩张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并通过对企业间协同创新的分析提出了网络层面技术扩张的模型等;高伟等(2012)认为创新的获取和接受能力与协同创新效应呈正相关的结论。

三、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协作配套及政府引导研究

(一)协作配套的现状研究有学者认为,对小微企业来说,由于有限的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协作配套对提高它们的创新绩效很有帮助AnnemienJ,PetraC(2012)。通过企业间的纵向合作模型,MaríaJesúsNieto和LluísSantamaría(2010)指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技术层面的协作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并且小公司的合作边际效应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而这个研究结果也与Audretsch和Vivarell(i1996)在意大利的研究相一致。此外,他们还认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的这种垂直型的协作配套会比小微企业与研发机构的合作创造更多的可能,但现实中由于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间不平等和不平衡问题的存在还是会有一定的阻碍Blomqvist,Hurmelinna和Sepp•nen(2005)。张超(2014)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指出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协作配套存在的问题,大致归纳为发展不均衡、配套能力弱、对接渠道闭塞、管理水平低、政策激励不足等。王玲杰(2014)提出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大中型企业产业链配套体系,通过资源共享、联合攻关、联手开发等方式,与大型龙头企业建立协作配套关系,既有利于解决单个小微企业研发力量有限的问题,又利于形成技术集聚优势,进而逐步形成以产业链和创新链为纽带,大中小微企业分工协作、合作双赢的协作发展态势。

(二)协作中政府等中介的引导研究许彤、李中全(2015)以广东省中山市为例,分析得出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建立联盟关系的相关措施。М.В.拉德琴科和Р.Г.列昂季耶(2009)认为在实践中,小微企业要在保留自己经济法律双独立,有机地融入大中型企业当中。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的这些举措也得到了国家的鼓励,主要表现在国家对大中型企业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的资金提供税收优惠。刘铭(2006)针对辽宁省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了它们之间的协作具有较高的投人产出比较效益,其中大中型企业是关键启动源,地方政府要担任好引导和桥梁的角色,与此同时要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大小微企业协作配套工作的重大意义。赵永杰(2010)认为政府在促进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合作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引导激励、创造环境、经营培训等。张胡、刘石兰(2003)提出应加强政府对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引作用,完善包括财政税收、金融贸易、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动以协同创新中介机构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姚莉(2003)认为中介机构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合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间缺乏沟通媒介,主动提出联合的情况很少。因此,由于中介机构能将大小企业和当地机构提供的支持在各个方面协调好,所以可以充当纽带作用。

四、评述和展望

综观以上研究成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发展面对诸多障碍,迫切需要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分别发挥自身的优势,以实现共同进步,而我国小微企业在自身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情况下,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动作用能够更有效地缩短创新周期,抵御风险,增强竞争力。目前,国内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共生联盟、协同创新、协作配套及政府引导等方面,国内外关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研究中涉及到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带动作用的研究较少,但是理论框架与重点内容初步显现,这对以后进行大中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带动作用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对于比如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测量以及具体考虑产业或行业异质性的带动效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究。

参考文献:

[1]胡源《:产业集群中大小企业协同创新的合作博弈分析》,《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年第22期。

[2]赵婷婷、冯德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共生模式的类型与优化研究》《,税务与经济》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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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的发展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企业发展呈现了柔性化趋势,使得传统集约型企业生产逐渐呈现分散化与小型化的趋势,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有限,导致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存在困难,因此对完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

对中小企业界定的是基于企业规模差异化的一种相对性概念,是相对于大型企业存在的,中小企业一般指的是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企业经营规模处于中等或中等以下的企业,大多中小微型企业都存在生产规模小、企业资本较少、融资难度大的特点。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时空差异,在不同地域下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中,市场都会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现阶段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主要通过企业控制方式、企业经济特征对企业生产规模与固定资产进行判定与衡量。

2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中小微型企业

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融资不畅、贷款困难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我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能力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小微型企业规模较小、负债过多,导致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而我国金融体系在考虑到中小型企业偿债能力不足之后,提升了贷款审批的审批门槛,这对中小企业筹资环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1缺少银行信贷支持

银行信贷作为我国资金循环过程中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渠道。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存在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负债过多等问题,银行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更愿意以规模较大、还款较为稳定的大型企业作为信贷对象,这就导致银行系统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信贷发放的主渠道,在运营过程中过于注重对重点行业与大规模企业的服务,忽略了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在具体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平等现象。由于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专门性质的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信贷体系,由于缺少银行信贷支持,银行等内容机构难以发挥对中小微型企业服务的作用,我国中小微型企业难以保证融资的稳定性。

2.2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实行已有25年之久,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信用担保体系仍不够完善,仍然存在担保机构不专业以及担保资金不足的问题。现阶段很大一部分担保机构都在实行会员制制度,中小微型企业为了加入担保机构并成为会员,必须要事先缴纳一部分入会押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大了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也扩大了担保难度。现阶段绝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产权不清晰、企业经营不规范、企业管理家族化的问题,使得中小微型企业难以将产权进行抵押,同时难以支付信用担保的中介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进程。

2.3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传统单一性的银行信贷融资逐渐转变为以银行信贷为主,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手段并存的融资形式。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普遍不具备现行证券融资管理所要求的生产规模以及投资回报,难以在直接融资市场获得资金。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生产规模有限难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可靠性,使得中小微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定向集资转向乱集资,中小微型企业受到直接融资市场的排斥。

2.4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环境较差

中小微型企业较之大规模企业,存在生产规模较小、资产负债过高等特点,导致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环境较差,难以根据完善的信用制度完成企业融资工作。现阶段中小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占比较大规模企业稍高,且信用状况较大规模企业稍差,加之中小微型企业缺乏完善的信用记录系统,导致中小微型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缺乏良好的企业信用。可以说中小微型企业不仅是恶劣的信用环境的受害者,同时也是信用环境差的责任人。

3完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3.1拓宽融资渠道

由于现阶段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为了推动中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从企业内部入手,适当拓宽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利用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渠道筹集中小企业运营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了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建立专业性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商业银行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与此同时,中小微型企业还可以通过互助担保或互助联保的方式降低银行机构的投资风险,从提升自身信用环境出发,尽可能地打消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偿债能力的顾虑,从而提高获取银行信贷的可能。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层应当加强对企业融资环节的重视,从加强中小微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出发,尽可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信息透明化以及公开化,从而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

3.2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

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辅助作用极为重要,现阶段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融资信贷业务,中小微企业群体面临着融资困境。虽然我国现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进行辅助的低层市场仍不够完善,因此需要推进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确定合理的债市门槛,保证中小微型企业也可以进入融资市场。为了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可以首先对中小微型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审批程序进行简化,拉动更多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集合债券形式进行融资,从而降低债券发行门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范围,有效地提升债券规模。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搭建合理的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进行扶持,满足不同规模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需要,通过对主板市场进行完善与发展,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空间,从而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直接融资市场公开上市的最低层次市场定位为激励新产业创新成长的创业板,可以在创业板适当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并逐渐扩大这一板块的板块规模,从而尽可能地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板块应当采取灵活的交易制度,尽可能地提升交易市场的透明性以及流动性,从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

3.3深入挖掘金融机构的潜力

银行信贷作为我国资金循环过程中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渠道,因此为了完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就应当深入挖掘金融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潜能,从而推动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我国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吸储能力,但缺乏有效的将储蓄转换为贷款的能力,因此我国金融机构在促进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潜力。首先,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发挥商业银行以及国有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金融机构的企业制度以及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商业银行以及国有银行对于中小微型企业银行信贷的意识,从而转变传统以大规模企业为主的信贷观念,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更为有力的贷款增长点,并拓展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贷款的分支业务范围。其次,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发挥中小型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通过更新中小金融机构地方经济的服务理念,转变中小金融机构的营销策略,从而拓宽金融业务范围,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最后,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促进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由民间资本对正规金融机构产品进行补充,从而弥补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配置分配不当的问题,将民间资本转化为有效地投资活动。通过合理的金融改革,可以有效地优化渠道间的资金分配,提升各类资本在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

4结语

总而言之,虽然中小微型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阶段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应当根据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分配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重,实现中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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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晶晶.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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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不对称

金融机构是资金和其他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小微企业是需求方。为了规避风险,供给方需要了解需求方较为真实、全面的信息,才能做出是否提供相应服务的判断。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上普遍存在。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财务欠规范,信息化水平有限,商业交易信息尚未被有效采集,获取小微企业信息难度很大,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破坏了小微企业的整体信用。信息不对称与信用缺失增加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与变数,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意愿。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交易制度逐步完善,产品品种不断丰富,但社会融资结构仍体现出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特点,信贷在全部融资结构中的占比超过80%,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费用高、进度慢,小微企业融资依旧高度依赖商业银行。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大多集中于总行及分行,与小微企业联系最紧密的基层支行授信权限小,由此造成贷款审批环节多,耗时长,难以满足小微企业贷款个性化、非标化的需求,造成“融资难”。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大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由于资金补偿机制缺失,银行信贷资金面临的风险较大,加之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户数多,银行对单笔小微贷款的贷前审查成本不亚于大额贷款,相应成本就转嫁至小微企业,导致其贷款利率提高,造成“融资贵”。

(三)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1.公司治理不完善

小微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缺乏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甚至财务制度也不健全,企业运用资金的随意性大,不能清晰界定企业资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企业信息透明度差。金融机构仅仅使用财务信息评估风险,财务信息不足的特点将导致小微企业被直接从金融机构的客户范围中排除。

2.经营稳定性差

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生产经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明显,经营状况波动大,抗风险能力差。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寿命仅约3年,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因素考虑,往往以更严苛条件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3.对金融服务存在自我排斥

由于金融机构往往要求小微企业提供较高的抵押担保,经济下行时,小微企业对市场信心不足,会主动将自己排斥在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之外。加之一些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超出了某些小微企业的认知范围,从而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自我排斥。

二、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

福建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落实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惠金融环境。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重视考核引导。福建省银保监局联合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福建省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激励评价暂行办法》,对辖区内主要银行开展评价,将结果与财政资金奖励等挂钩,引导银行业机构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考核指标与权重,激发内生动力。二是从轻问责追究。推动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努力形成“敢贷”氛围。如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小微、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别化尽职免责要求和风险容忍度;海峡银行明确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责任人免予追究、暂缓追究或从轻处理的情形。

(三)加强机构建设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起组建民营银行。2017年1月,首家省内民营银行福建华通银行开业。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入股地方法人机构,福建海峡银行民间资本持股占比约53.51%,泉州银行民间资本持股占比约70.91%。三是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通过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重点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为辐射范围内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四)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1.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创新“金融+科技”服务模式,实现银企双方线上高效对接,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如建设银行推出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小微快贷”,通过系统分析企业主个人及企业金融资产、押品情况、信用状况等数据信息自动生成可贷款额度,实现线上批量营销,开办两年多累计为2万多户小微企业提供超过300亿元的贷款支持。

2.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在供应链交易环节的资金需求特性,针对性地设计融资解决方案,把核心企业的信用价值有效转接给上下游的众多小微企业,提高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如2018年上半年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以福建九牧厨卫公司为核心,成功上线数据网贷项目,截至2018年年末,累计为该公司上游数十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158万元。

3.提高金融服务响应速度

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科技赋能等方式,多渠道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如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引入大数据风控与风险量化模型应用,部分业务实现了线上60秒自动审批,并推出贷款预审批功能,1分钟内可出具客户预审批结果报告。

(五)加强各方协调联动

积极建立“银税互动”机制。省税务局建立了“银税互动平台”,借助平台可全面查阅授权企业的纳税信息等数据,促进资金需求方和金融机构实现精准对接,为授信审批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已有13家机构接入该平台,并为小微企业发放银税合作贷款数百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推动构建银企保命运共同体。福建银保监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等五部门出台《推动构建福建银保企命运共同体行动纲要》,努力构建银保企三方理念、能力、信息、信任、责任、利益和成长等七大命运共同体,探索建立福建金融业服务民营企业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三、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直接融资渠道作用发挥不足

目前,大部分小微企业依旧依赖银行信贷渠道获取金融服务。数据显示,福建省通过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等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比重不足1%。截至2019年8月31日,马尾基金小镇虽已集聚10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235只公司型、合伙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规模超千亿元,但投向福建省实体经济项目的资金却仅有200多亿元。

(二)公共信用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尽管福建省政府部门、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在不断增强,但公共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所掌握的信用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如工商数据、进出口数据、专利数据、诉讼数据等信息并未整合,存在“数据孤岛”现象,金融部门与企业能够获取合作方的信用情况有限,影响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效率。

(三)政策性金融服务发挥作用不够充分

近年来,福建省民营担保机构大量退出市场,已几乎没有担保能力,为弥补市场不足应运而生的数十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推进缓慢,一些担保公司甚至没有开展业务。各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存在沉淀现象,由于投资限制多、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基金投资规模小、进度慢,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不显著。

四、进一步推动福建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加强直接融资辅导培训,加大对接、补贴、增信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定向增发、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整合现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基金,大力推广马尾基金小镇、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等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不断吸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运作规范的基金投资机构来闽落户。

(二)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

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加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整合现有各个分散的信用信息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平台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共享,提供征信和“增信”的一站式服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产融云”“金福云”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产品的一站式查询和受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教育和普惠金融产品宣传,提高金融服务的知晓率和可获得性。

(三)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

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快补齐信贷技术短板,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运用科技金融手段改进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转变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贷款模式,强化第一还款来源审核,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贷款效率,合理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比重。细化中小微企业行业分类,促进中小微企业归类归业管理,降低贷款管理成本。推广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有效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功能;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发挥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便利功能,与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相关业务模式,进一步强化银保合作,提高出口企业承接国际订单能力。

(四)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根据民营、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强化技术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快推广无还本续贷、产业链融资等特色金融服务;深入融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信息资源,稳步推进线上贷款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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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小微企业发展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属性,经营者管理能力高低不一,选择经营范围时跟风意识强,创新意识差,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多人合作经营企业容易因争夺个人利益而产生冲突,导致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二)家族式经营模式为主。小微企业采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少,家庭式经营模式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家长式管理为主,没有遵循市场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是以市场为导向,选择产品随意性强。对市场估计不足,对风险准备不充分,风险意识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有些企业就没有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更不会适应市场,随时都有被市场淘汰的可能。

(三)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强。签订合同随意性较大,眼睛更多地盯在眼前利益上,忽略了法律的要求,出现问题时,难以寻求法律支持。同时,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不强,在履行合同时随意性强,思想上不重视,导致履行合同自觉性不够,忽视劳动法律法规,用工不规范,导致劳企纠纷不断,影响企业发展,有些还因此交上官司从而导致企业无法持续经营。

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

(一)生产经营压力较大。一是生产成本高。原、辅材料购进价与产品出厂价升幅比例不相等,“高进低出”明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逐年增长幅度提高,企业融资成本高,各项税费负担重,使大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经营状态。二是招工难。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居住环境、生产条件、劳动保护、生活娱乐设施等难满足新一代农民工的要求,要招引技术、管理人才则更难。三是市场疲软。工业经济持续回落、消费需求低位增长、出口形势严峻、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直接导致广大小微企业订单不足、销售不畅。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广。一些小微企业主根本不知道各级政府和部门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二是扶持政策不完善。一方面,在政府的专项补助、融资、人才等政策上,一般以年销售收入、年投入资本作为企业是否能享受政策的前置条件,大部分小微企业都难以达到申请条件,享受不到财政扶持资金。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缺失了许多公平的待遇,许多小微企业因此失去发展机遇。三是财税政策难惠及。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主要受益者是个体工商户,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极为有限。四是测算标准不统一。目前小微企业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工商部门通过注册资本测算,财税部门通过营业收入测算,经信部门主要对工业产值测算,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小微企业实际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五是服务工作不到位。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关注多,对小微企业关注不够,对其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不足、研究不够。

(三)融资难问题仍突出。一是融资手段单一。小微企业大多仍以自筹资金发展为扩大生产规模的主要方式,以向银行贷款为其融资的主要手段,对股东投资、风险投资等现代融资方式了解甚少。二是申请银行贷款耗时长、手续繁琐。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资金周转缺口大,对审批快速手续简单的短期银行贷款有较强需求,而目前银行贷款时间办理普遍较长、手续繁琐,无法满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需求。三是信用担保不足。现在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资金普遍偏紧,担保能力及覆盖面有限,远不能满足众多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四是“微”不足“保”。对于小微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状况难以衡量,企业缺乏有效抵押资产,信誉度不高,跟踪监管难度大等,使银行一直保持慎重态度。大多数金融部门只青睐大中型企业,“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制约了小微型企业的发展。

(四)产业转型升级艰难。小型微型企业转型升级难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产业结构层次较低。小型微型企业以传统产业为主,从事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较少,产业结构不协调、不科学,以致企业产品大部分集中在低端,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二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很多小微型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因资金紧张、缺乏战略合作伙伴等原因,引进和留住人才非常困难,以致未能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研发投入动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足。三是企业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小微型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抱团发展、互助发展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以致行业内存在无序竞争,同行业竞相压价现象严重。四是财务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如何有效地调度资金、运筹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事项未纳入财务的职责范围。五是专业协作水平不高。一方面,大中型企业的配套协作依靠分散的小型微型企业,但小型微型企业在产能、设备、工艺、产品品质方面,往往达不到大中型企业的要求,限制了整个行业的水平提升。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对小微型企业提供的技术、人才、资金支持也存在不足,带动力不够。

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抓好政策落实。一要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建议地方政府应对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有关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加大各项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切实把国家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要继续开展税费减负工作。继续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项目,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小微型企业负担。深入研究有关政策,积极为小微型企业向上争取发展资金。三要加大财政资金引领力度。设立财政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尤其要加大对成长型、科技型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强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题。一要加快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政、银、企”三方交流合作平台,依法披露企业及个人信用记录,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二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继续积极稳妥地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其它融资性金融机构,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担保、典当等各类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不断健全适度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拓展小微型企业融资选择的空间。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拓宽抵押担保物权范围,建立多层次的担保组织,支持小微型企业采取股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商业信用保险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四要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督促银行落实国家有关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并缩小对小微型企业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对发展前景好、目前因发展需求出现资金困难的小微型企业,要做好融资帮扶工作。五要加强民间资本管理。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改革,切实加强民间资本监管,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民间金融秩序,降低民间借贷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加强培育引导,促进转型升级。一要优化产业分布结构。引导小微型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支持小微型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生态农业等生活业领域的发展,拓展小微型企业发展空间。二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集群的转型发展紧密结合,以支持大中型企业向制定行业标准、创建品牌、掌握议价权发展,带动众多配套的小微型企业转型升级。三要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小微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强制认证等准入管理。同时,引导小微型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本企业知名度。四要坚持采用优胜劣汰机制。根据小微型企业个体差异大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发展潜力大的小微型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扶持、土地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浪费严重的小微型企业,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引进高技术人才。小微企业要发展为现代企业,一是要紧紧依靠人才的引领带动,以高端人才为支撑,鼓励引进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引导企业认真研究人才战略和管理战略,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要积极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培养一批包括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工人在内的多层次、高素质人才队伍。同时完善内部竞争机制,对受聘人员定期进行实绩的考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学管理。

篇13

根据2011年修订的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广泛分布在城市乡村,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是我国多元化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全国共计60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中国GDP的贡献率早已超过60%,并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机会,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在中国竞升“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过程中,却功不可没,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一个正处于结构转换和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时期的国家,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功能尤为重要。

1 小微型企业发展状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1 小微型企业发展状况事关“十二五”时期就业优先战略能否实现

保障和改善民生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相对大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及就业门槛较低,进出方便、经营灵活,具有很强的就业吸附能力,目前中国70%的城镇居民和80%以上的农民工都在小微企业就业,分布在城乡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吸容的就业人数超过2亿。这些企业进入的产业主要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安排了大批自愿从事相对简单劳动的人员就业,所以小微企业的发展将决定就业优先战略能否顺利实施。

1.2 小微型企业发展状况事关“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目标能否实现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居民收入增幅将超GDP。今后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面对贫富差距已经超越警戒线的现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是对所有居民平均用力,重点应该放在低收入人群身上,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小型微型企业集中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大部分弱势群体,如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下岗人员、残疾人等。这意味着“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增幅超GDP增幅的目标能否达到,关键看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状况。

1.3 小微型企业是经济转型期国家经济活力的源泉

首先,无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小型微型企业都是最活跃的经济主体。凭借着贴近市场、低成本、机制灵活、效率高等优势,小型微型企业能在第一时间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形式多样的新产品及新服务。其次,小型微型企业的活跃性还表现在其创新上。小企业大多属于行业的新进入者和弱小者,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要超越强大的竞争对手,创新是其有力武器。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2 我国小微型企业面临国内、国际形势的严峻挑战

2.1 国内严峻形势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影响以及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力度,再加上我国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压力传导,相当一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升高,融资和用工等问题突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进一步显现,有些已明显陷入困境、难以为继。“十二五”时期是经济转型的关键期,传统高耗能、高投入、低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大量依靠这种方式生产的企业必然遭遇关停并转,如何减少转型的痛苦,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小型微型企业,利用他们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创新能力改造传统产业和催生新产业。

2.2 国际形势不容乐观

人民币大幅升值,人力和原材料成本增加,融资难、生产经营资金流入房地产造成中小微型企业资金空前紧缺,以及欧债危机、美国经济低迷导致的外需不振等综合因素影响,使得中小微型企业生存发展危机重重。

在此形势下,小微企业之于中国的意义,更为重要。博鳌亚洲论坛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说,国有企业和一些大型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骨架,草根企业,小微企业才真正是中国经济的血和肉,它们承担着解决民生、解决社会稳定的重任。更多的经济学者直言,小微企业的困局,就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不改善,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沦为一纸空文。

3 当前解决好小微型企业发展问题的措施

(1)政府转变职能,为小微型企业创造良性发展的环境。

要想解决中小微型企业遭遇的空前困境,首先,财税费政策必须给中小微型企业减负。笔者认为,税费减免力度应该进一步加大。只有大力度减税降费使得中小微型企业经营环境宽松了,效益提升了,利润增加了,才能吸引人才、资本、资金等各种资源的进入,这是治本之策。

其次鼓励、支持和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和力度,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上降低门槛,进一步健全间接融资服务,完善配套措施,建立担保组织,鼓励微小企业采取集体合作制形式成立集体担保机构,成立信用保证协会等,再次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培育一大批能与小微企业“对接”的民营小银行,同时在利率上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动开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投融资业务;探索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新途径,放宽小企业债券融资条件,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创建小微企业征信机制,整合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

(2)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中小型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

首先各级政府加快中小型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步伐,争取覆盖到全国各地。其次建立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除了生存服务,应不断推出、完善企业成长、发展、退出阶段的相关服务,以满足企业不同生命阶段的服务需要。再次引导社会力量、市场力量积极参与服务体系的建设,比如扶持各地高等院校设立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的机构、组织退休经理人员成立中小型企业服务团体、鼓励大企业与小企业对接、对市场化服务机构给予财税支持等等。最后是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在金融、税收、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都给予更特殊的优惠政策。

(3)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

在发展新兴产业方面,新兴产业离不开相关产业,新兴产业是对传统产业“扬弃”,而不是“抛弃”,要努力营造由政府、企业、科研、高校等组成的产业集聚社会环境,实现产业“化学反应”,推进产业升级。

(4)要积极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合作机制,整合各种现有资源,发展高效能的产业集群。

政府通过资金项目支持方式,鼓励大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大企业可提供技术支持,小企业可进行生产服务,形成紧密合作的伙伴关系。

(5)要重点帮扶一批小微企业,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动力。

对成长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特别是对那些因资金短缺面临技术外流风险的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要密切关注,以直接补贴、贴息贷款等方式缓解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

(6)将培育小微企业视为培育大企业的摇篮,给予更多扶持政策,精心呵护。

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依托工商联等经济组织培育小微企业“孵化器”,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沟通协调,使小微企业更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地域特色,扶植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创业项目,真正发挥工商联及其他经济组织创业孵化基地的带动引领作用,确保创业企业健康发展。

(7)小微企业要勤练内功。

在各个产业普遍出现产能过剩的背景下,谁的管理更科学、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更低,谁就能占得市场的主动。小微企业必须尽快摒弃过去的粗犷经营方式,尽可能以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决策,不断提高资源、劳动力的使用效率,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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