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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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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

篇1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篇2

记者 周丹红

本报讯 你尝试过网络订餐吗,食品干不干净、安不安全?

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沈宇清调查发现,“在知名网络订餐平台的热门外卖店中,居然也有一些是无证无照黑作坊,但因为它价格便宜,反而有很多人买。”

怎么确保网络订餐安全?沈宇清觉得,相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从网络订餐平台入手,严格把关商户入驻资格;另一方面,监管并及时查处杭州至今仍有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订餐网站、提供问题食品的店家、作坊,防止网络订餐中的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对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和危害性,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上个月,省政协委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智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关于网络订餐的管理办法,“初步已经有了一个草案,还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预计不久后就会出台。”

在昨天下午政协分组讨论时,民建界别政协委员洪守霞也提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她关注的是如何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能力。

去年,杭州组建了市场监管局。机构整合后,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但抽检力度增加也带来了检测周期长、任务压力重、快速检测设备没到位等问题。

篇3

三、原料采购使用。采购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散装无商品标签的食用油、调味品和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卫生要求。

四、采购索取票证。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

1、索证要求:⑴ 同食品原料进货品种相符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复印件,属定点采购的,签订供货合同(超市除外),并按上述次序装订;⑵ 生猪肉、禽肉采购除前款要求外,另须索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证明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⑶ 建立有供货商供货品种、索证目录表。

2、索票要求:⑴ 购进的食品原料须有标明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或同供货商姓名对应的签字的票据(发票、收款收据、白条等),要记载有品名、数量;⑵ 超市购进须有小票;⑶ 定点采购须有供货清单(记载有供货时间、品名、数量);⑷ 票据整理可按原始或复印件每天装订或粘贴在对应验收台帐登记本背面备查。

3、台帐要求:⑴ 每天进货后,凭票据进行逐一品各种进行登记、验收,签署验收人名字;⑵ 登记栏目含品种名称、供货单位(具体到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数量、验收人签名。

4、查验要求:索证材料、票据、验收台帐登记本应能随时提供查验。

五、食品仓库管理。存放的食品原料应分类、上架、离墙、离地,散装食品原料应有标签。不得有过期食品,不得存放非食品和杂物。有防鼠设施,地上无鼠迹鼠粪。

六、冰箱(柜)、冷藏柜管理。有生、熟标记;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存放;定期除霜和清理。

七、加工过程的卫生。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间或区域加工,分肉、水产品、蔬菜清洗池清洗;烹饪煮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生、熟分开盛放;加工烹饪成熟后至供消费者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八、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配餐销售间使用前经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不得存放生食品和杂物。有专用食品留样冰箱,每餐销售食品应留样,保存48小时,并有记录。

九、餐具定时消毒。有专用消毒设施、药具,并进行餐饮具消毒并保洁。

篇4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篇5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商的营业执照、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19㎡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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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是全中国人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人民把“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等作为标语就足以说明社会对此的认识和关注。广东有着大量的外来人口,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是中国居住人口最多的省份,而且流动人数众多,如每年前来旅游、经商、开会(包括各种会展)的人,加之广东毗邻港澳,是中国的南大门,所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形态,而且还是一种生产力,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均有利,同时还能催生出新一代的、整合的、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美国农业合作组织有三种:供销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性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并且90%左右的农场主都加入了各种合作社。1994年底,韩国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设立了15个省级区域性本部,155个县级营业单位和1400多个基层农协,该农协吸纳了全国90%以上的农户加入。农协业务经营活动包括农业指导、农产品销售与加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各类合作组织在发达国家现代农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在农业不断的市场化过程中,以为基础,以满足广大农业从业者生产经营的需要,维护和改善其自身利益为目的,依法自愿联合组成并实行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主要由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或提供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人组成。该组织对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将起到积极作用。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超过15万个,拥有3870多万成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该组织在我国的数量更是迅猛增长。尽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和人民重视度的提高,该组织将茁壮成长,成为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力量。

二、广东省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

食品的违法生产和加工现象在食品企业当中禁而不止,一方面,少部分人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另一方面,我省食品行业的素质仍然不高,小企业和家庭作坊数量众多,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特别是米、面、油、酱油和醋五类食品,只有不到20%的企业通过质量安全(QS)认证。我省目前共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和食醋的生产企业8000多家,其中超过87%的企业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超过80%的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及检测能力达不到生产许可证中的要求。用数据最能说明问题:广东有30.5%的食用油企业没有营业执照,68.4%的企业为“无标”生产,98.4%的企业是作坊式经营。

大量“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充斥着校园周围和农村市场,因为农村居民收入很低,所以对廉价食品有较大需求,他们的购买渠道以自由集市和小卖部为主,同时,农村消费者对商品的相关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较差。再加之农村缺乏市场监管,又没有强有力的执法力量,导致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等流向农村。校园周围的食品主要是销售给在校的学生,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向学生们兜售非法食品,如霉变、腐烂、过期的小食品,石块、头发等异物也经常在包装内发现,对青少年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够,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首先,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够,仅有19%的消费者能够正确识别食品认证标志,大部分消费者根本没有见过这些标志。其次,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只有10%的人会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去消费者协会投诉。

信息的披露不及时、不规范。消费者认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获取渠道为:76.8%为媒体披露,13.2%是听人告知,8%系政府,质检报告占2%。因此消费者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体而得知食品安全事故的,而政府的信息披露总是姗姗来迟,并且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的问题,起不到警示和监管的作用。

三、构建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的政策建议

纵观多年来食品安全事故,仅仅依靠法律的完善和政府部门的监督,是很难保证食品的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于农业生产、加工、贮藏、流通以及消费的全过程,食品在任何一个环节被污染,都可能危及到安全。为了真正意义上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成为了流行趋势。从依靠法律和政府部门监督食品的安全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民的自律和农村基层的组织监督食品安全,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在构建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中,应该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要作出以下的努力。

1.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向社员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社会的经济水平虽然日益提高了,但是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的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是相当低下,需要团结这股力量,提高食品的安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涉及农产品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并且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同时有28.6%的合作社提供融资服务。由此可见合作社已经有了非常广泛的经营领域,覆盖了农村的一、二、三产业。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应该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感,做到保质保量。在组织内部构建一个食品安全宣传部,负责社员内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普通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认识水平。从实践中看,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足与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通过以下方法来改善这种状况:第一,加强宣传,如国家认证标志,食品中添加剂的认定标准等。第二,公布信息,利用网络、媒体与商场、学校等合作,在公共场所设置信息栏,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和基础性消费知识。第三,加强生产者和经营者在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上的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

2.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引导组织成员进行健康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市场中为什么出现这么多的食品安全事故,就是生产者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忽略了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法律法规。不正确地使用兽药和饲喂不安全的饲料,导致动物产品药物出现残留,是影响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主要是由于在养殖过程中,动物用药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和有关杂质在动物的组织、器官或食用产品中的蓄积、残留,这样便造成了,人们食用后,就会危及到人体的健康。农民合作组织需要发挥组织的力量,引导组织成员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健康绿盛食品生产加工,进行健康养殖时,就必须提高原料的质量和减少药物的使用。

3.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构建组织内部的食品安全检测监督部门。如果只靠政府部门去监督食品的安全,那是远远不够。最重要的是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利用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原则去规范食品安全。无论是农作物还是肉制品的原料、加工食品,先要经过本组织内部检测合格以后,才能进入市场。同时地方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这种行为给予适当的支持,这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资金的支持上,同时要根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弱点进行针对性支持,例如,农民合作组织中缺乏人员时,可以适当派遣一些人员给予行动上的支持。

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在推动食品安全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护着行业的整体利益,对内服务协会成员,培训会员,从而提高本行业的竞争力;对外扮演着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的角色,是行业的代言人,其最终目的还是谋取和增进成员的合法利益。当然,行业协会在谋求共同利益和发展的同时,也会对自己的成员加以必要的纪律约束,用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声誉。这些职能是行业协会建立食品安全推动体系的原因和基础。农民合作组织要与这些食品行业协会紧密联系,相互借鉴学习,共同加强食品的安全工作。

4.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导致食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有两个重要原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因此,加快食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可或缺的两个条件。自2004年开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已经由农业部牵头在一些大中城市探索建立。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控制系统也得到完善,对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如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商务部、农业部于2000年下半年联合发文,推广农产品“超市+基地”的“农超对接”模式,以减少流通环节,为实现农产品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创造条件。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超对接”工作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该组织的发展和带动可以把超市,农贸市场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系起来,形成农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市场(超市或农贸市场)——消费者的链接模式,从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建立起到推动作用,形成约束机制,强化农业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对政府加强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也是有利的,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上海市郊区经济促进会课题组.农业合作组织是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可靠保证[J].上海农村经济, 2010, (6): 48-49

[2]王庆,柯珍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J].湖北社会科学,2010, (8): 97-100.

[3]王敬培, 赵密霞, 董海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J].聚焦三农, 2011, (7): 31-33.

[4]黄俐晔.当前广东食品安全形势及对策[J].现代乡镇,2006,(7): 34-39.

篇7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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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有效的做好了食堂、储藏室及制作间的空气流通。

三、制订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日两次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并保持使食堂工作环境经常性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食堂“四防”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安装了四个换气扇和一个抽油烟机。

四、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并领取健康证书,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按照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当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响应教育体育局的培训计划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派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食品安全技能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实行食品及原料的准入制度。坚决杜绝国家禁止使用的或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把好进货渠道关。对蔬菜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及时索要其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建立健全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建立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验收后,检验人员要签字负责,并注意产品保质期,原料、食品储存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严格避免出现过期食品及原料。食品及原料的存放,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能够使餐具和炊具保持清洁。消Du用具与其他用具分开存放,

七、清洗消Du食堂备有有效地洗涤消Du设施和餐具架。消Du人员能够掌握消Du液消Du和高温消Du基本消Du常识,餐具、炊具消Du效果能够达到规定要求。

按照区域规划进行分类存放和加工。运输合存放食品原料的工具和设备设施经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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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职尽责,落实经费保障。

(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将食品安全经费保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2020年,本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51.1万元(其中:食品监管专项资金18万元、食品抽验资金(民生工程)100万元、食品监督抽检资金28.1万元、食品快检费5万元);上级下达食品安全监督补助资金24.3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局开展136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监督检查要求,定期对食品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及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强化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快食品安全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支出合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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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广泛接受群众咨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消费食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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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管理职能,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为确保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放心酒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严格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为规范商务领域食品流通秩序,加强对畜禽屠宰和酒类市场的行业管理,保障消费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要求,我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年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肉类、酒类市场食品安全。

(一)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1、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监控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防止假冒伪劣酒进入流通领域,在全县全面推行了《随附单》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做好《随附单》的领取、发放、使用、保管等工作;二是搞好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组织市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出现《随附单》不开、少开、填写不规范或单货不符等现象。

2、酒类经营继续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和酒类备案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今年来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0余份,查获假冒伪劣白酒酒60瓶,过期啤酒70包,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二)畜禽屠宰管理

1、为提升城区屠宰厂的屠宰水平,确保县城居民食肉安全,今年吸收社会资金150万元,在县城建成一座占地6亩,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达到三级厂标准的屠宰厂,已于今年5月份投产运行,使县城生猪进厂屠宰率达到了100%。

2、我们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并举,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苗头,及时打击。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屠宰厂的监督管理:一是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宰后肉品品质检验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工作;二是重点监测防控重大疫病的发生,发现可疑疫情及时上报处理;三是认真做好屠宰场的定期消毒清洁工作;四是保证做到不屠宰病死猪和生产注水肉品。同时我们把整治工作与预防甲型流感结合起来,实行了肉品市场行业监测,密切关注肉品供应和肉品安全。

今年来共查处私屠滥宰案件7起,查处并销毁私屠滥宰猪肉110公斤,确保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和肉品检验工作,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的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交易,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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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安排,认真布置

3月30日,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腊食安委办3号文件精神,首先组成了专治检查组,局领导对检查组的工作作了精心安排布置,分两个组要求对乡镇和县城的粮食、食用油库存、外调粮、(稻谷、玉米)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同时进行整治,保证“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深入粮食库存点、个体经营大户进行全面检查

3月1日至4月7日,我局对十个乡和县城有稻谷、玉米、食用油的库点进行检查,目前库存粮油分别储存在县城镇、勐捧、尚勇、勐伴共4612吨,食用油3万公斤,经检查组认真细致检查,符合国家储存粮油标准,个体粮食加工点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有很大的改变,食用油保管较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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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自查情况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300余人,教职工50余人。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7、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8、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9、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0、每餐都及时留有样品。严谨销售剩饭剩菜。

11、餐厅卫生由专人及时清扫,全天保持整洁。

(五)、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司务长要配合总务处及学校查清责任归属,对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属司务长管理责任的,要加重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学校设意见箱,由总务处定期收集师生对饭菜、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学生代表进行测评、检查饭菜质量及数量。

(七)、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员要建立健全收支流水帐和采购、支出明细账,每月向校委会汇报一次当月的收入、支出明细账。

三、存在的问题:

1、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例如: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营养卫生的要求;出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教职工及学生的疑问解释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解。

2、学生多是周边农村来的,年龄较小,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自理能力较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餐厅环境卫生方面,意识相对较差。

3、由于市场的原因,蔬菜、肉类等食品的价格较高,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

四、整改措施:

1、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购买食品做到三要和三不:一要看好食品色泽,二要嗅一嗅食品气味,三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不喝生水,二不买过期食品,三不吃发霉变质食物。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求学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晒衣被,懂得季节性病菌、病毒的传播与预防。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五、克服不足,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