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城镇文化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因此,在“城镇化”开始规划之前或进程当中,应该注意到:我们今天所谓的传统文化绝大部分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乡土文化、草根文化、地域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那些兴高采烈地庆幸自己成为“城镇居民”的人们,在告别农村的同时,也将告别那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文化。没有考虑到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自己乡土的断裂,出现和自己的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城镇化”不仅仅带来农民身份的改变,也会切断他们和乡土文化的联系,切断今天与昨天的精神脐带。现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已经出现了几个率先实现文化“城镇化”的“农民工”歌手,他们已经不再唱传统的民歌和地方戏曲,他们引吭高歌的时候怀里抱着是吉他,唱的是摇滚,是现代城市的流行歌曲。如果简单地把城市文化当成“先进”,把乡土文化当成“落后”,让农村来的所有新市民全盘接受城市流行文化,或者仅仅让“乡土”以“另类”的姿态成为城市文化的点缀和陪衬,那么所有产生于农业文明的传统文化由谁来保护和继承?
我想,在大规模“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和传统文化的断裂,从“硬件”到“软件”都应该有“文化城镇化”的意识。因此,我建议:
在“城镇化”的规划阶段就要为“文化”预留出发展的空间,要规划出市民文化生活的场地。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我们传统建筑文化的地域特色。现在,所有一线城市的城市面貌已经一模一样了,全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假如“城镇化”再不注意这个问题,就使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所有的城镇都一模一样了。失去了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千姿百态、充满独特美感的建筑文化,那绝对是一个悲剧。
篇2
(二)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意义
第一,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城乡协调发展,要求绿色、低碳,它是城乡统筹协调的城镇化,更是生态文明贯穿全过程的城镇化,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模式等方面的转变,要求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推动城镇化向集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有助于我国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新型城镇化道路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发展目标,它要求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有利于我国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乡镇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乡镇的就业,提升乡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三,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道路,走这样的道路有助于实现城市发展带动乡镇建设,随着城镇经济的繁荣,城镇功能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更加殷实,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这些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消除社会风险隐患,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的和谐。
二、文化旅游古镇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经验借鉴
在世界各国城镇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可以对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发展做一个相应的判断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典型的欧洲城镇化发展模式,通过政府部门对其进行一个控制。第二种是美国采取的自由模式,这个发展模式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第三种就是非洲的某些国家城镇化的方式,这种模式发展依赖于当地经济和人文发展的特色。国外在城镇化发展中的相关经验也值得我们参考,在20世纪20年代,英国新的公共干预政策相继推出,新型的政策是为了应对英国小城镇经济落后的问题。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中,为了进行有效地解决该问题,他们大力的扶持北部相关地方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将整体的发展提上去,而不是只是仅仅针对南部进行发展。工业的快速发展,使英国形成郊区的现象,该政府加大了绿化的建设,并且推出了一个新的城市化进程,使得一些自然的风景得到很好地保护。此外,湘西凤凰县历史悠久,人文气息浓厚,旅游资源丰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凤凰县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战略步骤:首先,在制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当地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限度,禁止大搞“人工化”造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的力度,通过实时监测和及时反馈,尽可能的保护好湘西凤凰古城原有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让旅游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保障凤凰古镇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良性循环的“经济链”;其次,及时修订和完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湘西凤凰古镇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及治理等一系列事务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争取把湘西凤凰打造成国家级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再次,目前湘西凤凰镇仍然处于国家级贫苦县,古镇旅游业在寻求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的同时,通过组建旅游股份公司,利用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优势,推动凤凰古镇旅游业向更高一层次发展,将凤凰古镇旅游业打造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支柱型服务行业。此外,将旅游业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旅游发展基金,加强凤凰古镇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的建设,推动古镇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旅游文化古镇的全面保护与修复
(一)影响旅游文化古镇新建的原因探索
1.自身因素分析。在现代社会大力提倡工农一体化,旅游城镇相互结合,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背景下,旅游文化古镇的全新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速度。对旅游文化古镇重新进行建设,对整个城镇化的建设有很大的帮助,能够建立一个系统化城镇系统,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建立一套评价旅游文化古镇建设进程的整体机制,该机制就是吸引力,生命力,承载力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从古到今,不论是什么样的建设都是以这三个目标为基础的。旅游文化古镇通过提高自身的质量,促使其有更强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在保存古镇风采的前提下进行城镇化建设。
2.宏观环境分析。进入现代化,古镇建设必须使用不同的发展模式才能满足时展的要求,可以充分利用政府以及政企等方面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提高古镇的发展能力。
(二)城镇化建设中古镇新建的总体规划
重建就是一个城市进入复活状态,其实就是从各个方面和角度使城市的相关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不论是经济程度,物质水平,社会或者是生态环境等都要做到充分的考虑。旅游文化古镇的复兴是在某种程度下的城市复活过程。旅游文化古镇要复兴,首先就是要对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三)城镇化建设中旅游文化古镇新建的具体方案
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保护旅游文化古镇的文化遗产,必须要制定合理的保护制度,采取相关的措施,逐步完成保护工作。整个保护和复兴工作都要以人为本,使文化更加富有意义。使旅游文化古镇的人们不仅能感觉到悠久的古镇历史文化,同时还能生活的更加文明。
1.组织和管理一体化。在旅游文化古镇旅游业经营的过程中,当地的居民要有主人公意识,积极配合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文化保护工作中。这样游客到这些旅游文化古镇旅游时,才会体会到古镇当地居民的文化素养,以及生活习惯等一些具有景观特色的部分,所以他们要时刻配合古镇的现代化发展。第一,要保证居民的公平性,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益处。第二,要适当对当地居民进行相关的旅游业知识的普及。第三,积极鼓励居民开展一些农家乐等旅游业务,表演一些民间艺术,提供具有特色的餐饮等,使居民能真正融入到旅游经营中来。
2.公共服务一体化。重新修建公共设施,发扬一些民间的艺术。诸多文化旅游古镇不论是在宗教,建筑,服饰还是习俗方面都体现出了当地的文化内涵。应该深入理解文化旅游古镇的习俗文化,了解其核心含义,进而进行有效的保护。营造传统的文化气氛,加强治理,使文化旅游古镇的旅游质量得以提高。公共空间的扩大,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可以促使旅游业更加多姿多彩,又可以有效改变环境,在游览了景观和放松了心情的同时,还能参加一些休闲项目。以前居住以及交往的地方,现在增加了一些户外的活动和体验,这样对当地文化传承和发扬都是十分有利的。
3.新旧建设一体化。文化旅游古镇的复兴是古镇建设中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根据不同的功能,促使古城带动新兴地区的发展,新兴地区为古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不论是新城还是古镇的建设都应体现出当地的文化风格,使其能继续传承下去。对古镇的重新修建要研究原本建筑的材料,风格,构造以及装饰等方面的特色,在了解了古风建筑的每个细节后,在还原时尽量使其风格特色与原来的保持一致。这样,在城镇化建设中才能既保护了古镇的原始风采,才能促进现代城镇化的发展。
4.古新功能一体化。在复兴时,不一定要完全按照原本的模式发展,也要考虑到游客的不同需求,为了满足需求也可以增加一些新功能。将文化旅游古镇和新城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古新充分结合,同时也要展现出各自在经济发展中的优势,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在必要时,对街巷等一些建筑的构造进行修改,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实现古镇带动新城经济的发展,古新结合的同时,还要满足建筑风格的统一,外观看起来不能是大相径庭的,尽量实现一体化设计格局。
5.基础设施一体化。排水设施,输电线路,消防设备以及生态节能等一些基础的设施,对于房屋的建设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对这些文化旅游古镇的基础设施进行重新修建时,应该要结合先进的技术手段,在原来的设施上进行改进和更新。但是在古镇基础设施修建的过程中,原始风格的体现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施工过程中不能改变原有的建筑风格,构造,以及装饰品味等,一切都要体现出历史的味道,在实现新功能的基础上,还要保存原来的古风古味,尽量避免现代化的气息。
6.生态环境一体化。加强古镇生态环境建设,使当地居民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这些文化旅游古镇的自然环境。保护好一些古树的同时在不影响整体协调和风格的情况下,可以增加绿地的开发,避免现代化气息过重。充分将人类,房屋和绿化相互结合起来,创建系统的生态环境,展现出原有的历史化气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设新型的公共设施,做好绿化工作,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资源,使生态环境时刻都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篇3
我国的城镇化已进入快速推进时期,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我国的一个大战略:涉及到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人口的转移、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等等好多方面,这些经济引起人们足够重视,但对文化的认识似乎还有些模糊。
篇4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历经数年研制改进,成功推出“全国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评价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公布的法定数据,对全国及各地文化建设和文化生产的发展成效进行可加验证的量化评价,具体检验各地文化消费民生需求增进的实际效应。这样就能够体现出数值测算推演的合理性,避免文化研究中各地“自说自话”而“见仁见智”的“非精密科学”之憾,保证纵向年度之间和横向地区之间在同一标准下具有可比性,显然比仅仅援引各地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数字更加令人信服。这是全国首次以文化消费民生需求的量化“硬”指标来衡量文化发展的实际效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要求,具有突破创新意义。
“全国文化消费民生效应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和测评方式,全国及各省域(指除港澳台外的全部省级行政区划,包括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后同)城乡居民综合测算的景气指数排行,已有诸文进行分析。本文基于“十五”以来全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态势各个方面的分析透视,集中针对全国总体、东中西部和东北整体、31个省域的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展开测评,最后提供全国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景气指数排行榜。
一、数值关系及其基本态势分析
“十五”文化消费增长分析需要以“九五”末年2000年为基数起点,2000~2008年全国人均产值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总消费、积蓄(消费剩余)与文化消费增长的关系态势见图1。
本项研究基于以上各类数据之问的历时变动和共时关系,精心构思并设置整个评价体系的权衡指标及其测评方式。不过,除了人均产值数据不区分城乡以外,人均收入、总消费、文化消费及积蓄数据均包含城镇与乡村两个方面,在城乡居民综合演算测评中,已经整合城镇与乡村两个方面分别统计的基础数据加以推演。本文单独进行全国及各地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测评,有必要结合数值关系分析和测评指标简述,补充几点技术性说明。
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指标分为三类七项:第一类是基础指标,即为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一项指标;第二类是基本指标,包括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之比、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之比、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之比、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之比四项比例值指标;第三类是校正指标,包括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人均文化消费地区差两项比差值指标。指标设计的现实依据、学理思路和技术方案,包括本项评价体系两年多来的多次增补改进之处,以及与既往发表诸多成果可能形成的细微差异,已经有专文加以系统阐述,本文无需重赘,仅在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时简要说明。还有必要专门予以解释的是,在分别单独针对城镇居民或乡村居民文化消费民生效应的测评操作中,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两项指标具有特殊性。
(1)《中国统计年鉴》全国及各省域人均产值数据并不区分城乡范围,在城乡综合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已经演算为城乡综合数值,与人均产值数值形成城乡综合的比例关系值;而在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测评中,则是城镇或乡村单方面的人均文化消费数值与城乡综合的人均产值数值形成比例关系值。其问显然有所不同,体现为综合与不同侧面的关系。
(2)本项评价体系将统计数据中用以表示城乡差距的“城乡比”设置为一项校正指标,城乡比以城镇与乡村相应人均数值演算得出。在城乡综合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揭示出城乡综合数值中实际存在的城乡差距;而在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测评中,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则揭示出对应的另一面与之形成的现实差距。其问显然也有所不同,体现为整体与不同部分的关系。
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测试,在本项评价体系的实际演算操作中,三类七项指标同样用于城乡居民综合测评、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单独测评。其数理思路在于,本项评价体系的最终测算结果
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一并不追求具有绝对意义,而注重演算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其技术可行性在于,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皆为比例关系值,因而在同构的数值关系推演中,具有演算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无论是城乡综合演算,还是城镇或乡村单独演算,只要同样的测评指标、同样的演算方式同时用于各个年度之间、各个地区之间,演算过程就是可以通约的,演算结果也是能够加以比较的。
回到图1里的数据关系上来。各项绝对值直接加以比较,难以看出其问的趋势动态,一旦转换为比例值,各项数值关系的动态趋向便很容易体现出来。随着中国人均产值迅速提高,2001年超过1000美元,2005年超过2000美元,2007年超过3000美元,城镇人均收入、总消费和文化消费总体上逐年增多。然而,从其问的比例关系值来看,明显结果一方面是人均总消费占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另一方面是人均积蓄占收入的比重逐步上升,而人均文化消费占收入的比重却并没有得到提升。这一点在图中可以十分直观地看出,“十五”以来数据项(1)人均积蓄形成了对于数据项(2)人均文化消费、(3)人均非文消费的明显下压走势。
深入比较“十五”期间五年年均增长与“十一五”头三年年均增长的差异:首先,“十五”期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0.81%,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9.71%,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9.40%,人均积蓄年均增长14.75%,而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14.78%,文化消费需求增长超过了收入、总消费、非文消费和积蓄增长的速度。这就是“十五”期间中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背景因素。其次,“十一五”头三年与“十五”期间相比,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3.76个百分点,人均总消费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2.57个百分点,人均非文消费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2.91个百分点,人均积蓄年均增长幅度提高了6.43个百分点,而人均文化消费年均增长幅度却降低了2.94个百分点。这足以表明,“十一五”以来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受到积蓄迅速高涨的挤压。在此也能够清楚地看出,本项研究揭示出来的一个重要发现:中国民众文化消费需求的“积蓄增长负相关效应”③不仅适用于城乡综合情况的分析,而且也适用于城镇单方面情况的分析。
二、2008年各地城镇文化消费状况
按照本项评价体系的各项测评指标,演算整 理2008年全国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及其年度增长指数,人均文化消费各项比例值,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各项数值见表1,分为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按照各省域从北到南、由东至西的大致地理方位排列。
(一)文化消费绝对值增长
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及其年度增长指数反映出最基本的增长状况。以2007年数值为100来衡量,得出2008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指数,东部略高于全国城镇总体增长水平,东北和西部略低于全国城镇总体增长水平,而中部则呈现为负增长(指数小于100即为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高于全国总体水平的省域,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吉林、宁夏、内蒙古、上海、海南、重庆、山东、河北、江西、河南、云南、江苏、陕西、辽宁,居于全国前15位;此外浙江、安徽、北京、天津、广东、四川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虽低于全国总体水平,但仍为正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出现年度负增长的省域,按降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山西、广西、新疆、福建、甘肃、黑龙江、青海、贵州、湖北、湖南,处于全国后10位,其中包括东部发达地区福建,降幅最大的湖北、湖南负增长甚至超过10%。城镇地区都有这么多的省域出现人均文化消费年度负增长,这一动向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2000~2008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态势见图2。
图2直观反映了“十五”以来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从历年年度增长率来看,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并不稳定,2002年出现了一次极度增长高峰,拉高了整个“十五”期问的年均增长幅度;进入“十一五”,至今还没有出现增长高峰,2008年增长幅度甚至低于2007年10.31个百分点。再回顾“十一五”头两年各地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变动状况:2006年,云南、广西、3地城镇文化消费出现小幅负增长;2007年,北京、宁夏、云南3地城镇文化消费出现小幅负增长。正是由于这几年各地城镇文化消费增幅普遍下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负增长,拉低了全国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
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两项比差值校正指标本应放在最后,但出于制图的方便起见,2000年以来全国城乡比、城镇地区差变动态势同置于图2,于是提前到文化消费比例值指标之前加以考察。
(二)文化消费比差值变动
1.文化消费城乡比,表达为以乡村人均数值为1来衡量的当地城镇人均数值倍数比。表1提供了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同时也提供各地文化消费城乡比演算数值,据此可以反推得出各地乡村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这就意味着,在比较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的同时,将其置于当地“城乡协调”的背景下,考察当地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均衡性,失衡之下的城镇片面增长并不值得称道,在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当中反而会“失分”。
事实上,各地文化消费绝对值存在着十分显著的城乡差距,由此形成文化消费的城乡比。2008年东北整体城乡比大大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中部也较大地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东部略低于全国总体城乡比,而西部则较大地高于全国总体城乡比。黑龙江出现城乡比“倒挂”现象,即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乡村居民高于城镇居民,居于全国第1位。城乡比大于全国总体城乡比的区域除了西部整体以外,按城乡比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西、河南、云南、天津、宁夏、四川、青海、、重庆、广西、贵州、广东,处于全国后12位,除天津、广东外均属于中西部。
展开考察图2中“十五”以来全国文化消费城乡比的变动情况:2000年全国总体城乡比仅略高于地区差数值,此后除2001年、2003年和2005年略有回降外一路上扬,到2008年增大了65.48%,达到“十五”以来最高点。各大区域城乡比扩大幅度不一,东北仅增大21.44%,东部增大46.07%,中部增大66.97%,西部增大67.63%。文化消费城乡差距的扩大态势远甚于地区差距的扩大,其原因在于,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增长一向远远赶不上城镇。2000~2008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178.75%,全国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仅增长68.45%,城镇增长幅度是乡村的2.61倍。
再集中分析2008年城镇和乡村各自人均文化消费年度增长情况: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增长6.56%,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仅增长2.90%,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其中,中部整体及其湖南、湖北、江西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呈负增长,西部整体及其四川、、内蒙古、云南、贵州乡村人均文化消费也呈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东部发达地区上海、浙江、山东乡村人均文化消费同样呈负增长。
2.文化消费地区差,表达为以全国平均值为1来衡量的各地人均数值离散绝对值(高于或低于均为偏离)形成的比值,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及全国地区差为相应范围内各省域离散绝对值的平均值形成的比值。表1提供了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同时也提供各地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演算数值。这就意味着,在比较各地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的同时,将其置于全国“区域协调”的背景下,考察各地城镇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的均衡性,失衡之下的局部“率先”或“滞后”都不值得称道,在本项评价体系的测评当中同样会“失分”。
事实上,各地文化消费绝对值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地区差距,由此形成文化消费的地区差。2008年东部城镇整体地区差最大,明显大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东北城镇整体地区差略大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中部和西部城镇整体地区差皆小于全国城镇总体地区差。城镇地区差大于全国总体地区差的地区除了东部和东北整体以外,按地区差从低到高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黑龙江、新疆、江苏、云南、浙江、湖北,处于全国后10位,除湖北外分属于全国最发达的东部和最不发达的西部。
同样展开考察图2中“十五”以来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的变动情况:2000年全国总体地区差略低于城乡比数值,此后同样除2001年、2003年和2005年略有回降外一路上扬,到2008年增大2.45%,同样达到“十五”以来最高点。不过,文化消费地区差扩大远不如文化消费城乡比扩大那么严重。比较各大区域城镇文化消费地区差变动情况,有一些值得关注的动态性发现:东部城镇地区差“逆势”缩减4.40%,肯定是一个好现象;东北和中部城镇地区差增大幅度皆小于全国,分别仅为0.08%和1.21%;而西部城镇地区差增大幅度远远大于全国,达到11.46%。这也许可以表明,西部地区内部已经出现了各地之间城镇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明显不平衡的局面。
(三)文化消费比例值升降
1.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的比例值,可以体现当地文化消费对GDP的拉动效应,反过来看则是经济增长带动文化民生增进的实际效应。2008年西部城镇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值,中部、 东部和东北城镇此项比例值低于全国平均比例值。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的省域,按比例值高低依次为贵州、甘肃、重庆、广西、江西、安徽、云南、四川,均属于中西部,居于全国前8位,其余各省域皆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
2.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重值,可以体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下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年东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比重值,西部此项比重值略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中部和东北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此项比重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的省域,按比重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内蒙古、江苏、重庆,分属于东部的最发达地区和西部的较发达地区,居于全国前6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
3.人均文化消费占人均总消费的比重值,可以体现当地总消费结构中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年东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比重值,西部和中部城镇此项比重值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东北城镇此项比重值更大地低于全国平均比重值。此项比重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的省域,按比重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内蒙古、浙江、天津、重庆,分属于东部的最发达地区和西部的较发达地区,居于全国前8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重值。
4.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的比例值,可以体现当地积蓄习惯下的文化消费需求。2008年东部和西部城镇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平均比例值,东北和中部城镇此项比例值低于全国平均比例值。此项比例值高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的省域,按比例值高低依次为广东、上海、重庆、内蒙古、甘肃、北京、陕西、四川、宁夏,分属于全国最发达的东部和最不发达的西部,居于全国前9位,其余各省域均低于全国城镇平均比例值。
特别应当引起重视的是,2008年与2007年相比,城镇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除上海、外,占人均收入比重值除上海、吉林、、内蒙古、海南外,占人均总消费比重值除上海、吉林、、海南、河北、内蒙古、重庆外,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除宁夏、吉林、上海、、内蒙古外,其余所有的省域,东中西部和东北整体,以至全国总体,全都有所降低。城镇文化消费四项比例值指标在2008年全都出现了全国性的极大面积下降,无疑表明目前全国及各省域城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态势普遍不佳。
2000~2008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比例值变动态势见图3。
从图3可以看出,“十五”期间五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提高了0.38个百分点,占人均收入比重值提高了0.81个百分点,占人均总消费比重值提高了1.34个百分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提高了0.02个百分点;而“十一五”头三年,全国城镇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产值比例值降低了0.50个百分点,占人均收入比重值降低了0.35个百分点,占人均总消费比重值降低了0.08个百分点,与人均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降低了3.15个百分点。全国城镇“十一五”以来文化消费比例值变动态势逊于“十五”期间的事实显而易见。
三、各地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
全国及各地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十五”期间五年、“十一五”头三年纵向测评、2008年度横向测评结果见表2,分为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按照城乡之问、地区之间无差距理想值权衡的2008年度各省域综合评价景气指数高低排列。本项评价体系各指标权重的统一设计(七项指标权重依次为1:2:2:2:2:4:2)实现了预期目标,在五年规划期基数值纵向测评中保证较多地方有所提升,在同一年度理想值横向测评中控制前几位分值接近理想值100。
(一)“十五”期间基数值纵向测评
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文化消费与产值比例值、占收入比重值、占总消费比重值、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七项指标,均以“九五”末年2000年各自相应数值为指数1,衡量全国及各地城镇“十五”期问进展。这也就是说,设定2000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基数分值皆为100,以此测算得出2005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分值:全国总体提升8.56分;东北整体提升10.71分,东部整体提升9.41分,中部整体提升7.49分,西部整体提升3.18分。在此期间进展最为突出的、江西、青海、黑龙江、浙江、广东、内蒙古、海南、福建、贵州、辽宁、重庆高于110分,即自身相比“十五”期问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提高10分以上,依次占据“‘十五’期问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进步”全国前12位。此问分值很高,显得有些例外,原因在于以往基数很低,前后对比上升颇为显著。
全国及各地城镇2005年与各自2000年相比,即纵观“十五”期间五年,全国总体,东北和东中西部整体,上述12个省域,还有上海、湖南、江苏、河北、四川、湖北、山西、北京、河南、广西、云南、安徽、山东、甘肃、天津15个省域,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上升;而其余陕西、吉林、新疆、宁夏4个省域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下降,其中最后1位跌降接近15分。
(二)“十一五”头三年基数值纵向测评
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文化消费与产值比例值、占收入比重值、占总消费比重值、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七项指标,均以“十五”末年2005年各自相应数值为指数1,衡量全国及各地城镇“十一五”头三年进展。这也就是说,设定2005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基数分值皆为100,以此测算得出2008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分值:全国总体跌降9.30分;东北整体跌降4.84分,东部整体跌降5.70分,中部整体跌降13.24分,西部整体跌降17.00分。在此期间进展最为突出的、吉林、江苏、海南、内蒙古、安徽高于100分,即自身相比“十一五”头三年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有所提高,依次占据“‘十一五’以来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进步”全国前6位。此间分值较高,还是因为以往基数较低,前后对比上升较为显著。
全国及各地城镇2008年与各自2005年相比,即纵观“十一五”头三年,仅有上述6个省域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上升;而全国总体,东北和东中西部整体,其余25个省域全都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下降,跌降超过10分的有广东、江西、重庆、湖北、甘肃、广西、云南、贵州、湖南、四川,其问包括东部发达省份广东和直辖市重庆,其中后5位跌降超过20分,均属于中西部,最后2位跌降甚至接近25分。
(三)2007~2008年基数值纵向测评
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文化消费与产值比例值、占收入比重值、占总消费比重值、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七项指标,均以2007年各自相应数值为指数1,衡 量全国及各地城镇一年来进展。这也就是说,设定2007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基数分值皆为100,以此测算得出2008年全国及各地城镇景气指数分值:全国总体跌降4.64分;东北整体跌降1.37分,东部整体跌降3.39分,西部整体跌降6.60分,中部整体跌降8.54分。在此期间进展最为突出的海南、黑龙江高于100分,即自身相比2008年度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有所提高,依次占据“2008年度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进步”全国前2位。
全国及各地城镇2008年与各自上一年相比,即考察2008年度进展,仅有上述2个省域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上升;而全国总体,东北和东中西部整体,其余29个省域全都表现为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下降,跌降超过5分的有内蒙古、甘肃、新疆、云南、天津、山西、青海、四川、广西、湖南、湖北、贵州,其问包括东部直辖市天津,其余均属于中西部,最后3位跌降甚至超过10分。
(四)2008年度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
城镇人均文化消费绝对值,文化消费与产值比例值、占收入比重值、占总消费比重值、与非文消费剩余比例值五项指标,均以2008年全国平均值为指数1衡量各地;而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两项指标,则以无差距理想值来衡量全国及各地,即全国总体若实现城乡、地区(在此即各地城镇之间)无差距理想则得到分值100,以此测算得出全国及各地城镇实际分值:全国总体因城乡比、地区差明显存在并继续扩大,而又不可能以其他指标(皆作为衡量各地的基准指数)的较高得分来冲抵(各地则可以,但也有可能因其他指标低于全国平均值而“失分”),硬过硬地扣除了城乡比、地区差折扣18.84分;东部整体失分14.15分,西部整体失分22.50分,东北整体失分25.15分,中部整体失分25.65分。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内蒙古、重庆、浙江、陕西、甘肃高于全国城镇总体分值,依次占据“2008年度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领先”全国前9位。
2008年度各地城镇与全国总体平均水平相比,东部整体,上述9个省域在全国城镇总体分值之上;而西部、东北和中部整体,其余22个省域皆在全国城镇总体分值之下,其间包括东部发达省份福建、山东和直辖市天津,最后6位河南、青海、湖北、云南、新疆、低于全国城镇总体分值10分以上,均属于中西部。此间分值很低,也显得有些例外,说明目前基数仍然很低。
四、“十五"以来全国城镇景气指数
2000~2008年全国城镇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变动态势见图4,“十五”以来动态走势一览无余。必须说明,本文图1~4仅限于全国城镇的总体状况。实际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域,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综合、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三类人群,文化消费和文化教育消费两个领域,均可按照相应年度各类数据项的演算数值,形成以上各种增长变动态势图。在本项评价体制的演算模型数据库里,还储存着另外一个基本变量 年度扩展数据,目前已经完成了1991~2008年全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域的城乡居民综合、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单独的文化消费和文化教育消费分门别类的数据分析测算,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十分方便地提取其间任何年度范围、地域范围和人群范围的文化消费或文化教育消费演算数值,构建出所需的增长态势分析图表。
在同一年度理想值横向测评中,由于文化消费绝对值、比例值均以全国平均值来衡量,城乡比和地区差以无差距理想值来衡量,全国总体“失分”必定出自无法回避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图4里柱形历年高低变化准确反映了全国城乡比和城镇地区差的变动态势,结果,全国城镇总体文化消费民生效应景气指数在“十五”开年之后大体呈现持续降低之势,至2008年景气指数仅为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的80%稍强。
篇5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充满了敬天、法天的原始生态意识,以及天人一体、天人同理、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战国时期,庄子在《齐物论》中就明确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我国古代哲学家在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大多以“天人合一”思想为基础,注重人与自然万物之间有机而密切的联系,强调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如孔子所力行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篇》),就表现了“天人合一”思想中所包含的“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精神。但在我国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常常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对自然界的支配能力,无所节制地消耗自然资源、无所顾忌地破坏自然环境。不可否认,我国不少地区在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已经造成了自然环境的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并且,城镇化程度越高的区域,其污染的种类与危害的程度往往越高,人们的生理和心理也由此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极大损害。同时,环境污染也使城市生态系统的失衡加剧。随着一些地区城镇化的快速扩张,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不仅侵占了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而且使生物多样性丧失,自然界原有的生态系统功能正在逐步退化。用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观念来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人类没有认识到自身只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环,而不是万物的主宰。庄子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其他万物都是自然界的一分子,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所谓“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庄子?达生》)。人与自然原本就是处在“合”的状态,人们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中,不能盲目地征服自然、掠夺自然,而只能效法天道,按自然规律改造自然,正如老子所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将这种思想运用到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就是要从根本上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在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依从自然规律来使城镇化得以科学发展。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发展循环经济,增加环保投入,重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开发等措施,实现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使城镇化过程中的经济发展与生态良性循环相适应。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差别较大,所以还必须以生态平衡的原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我国的城镇化不仅应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徙,同时还应表现为在农村的就地城镇化,使农业人口依靠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的转变实现城镇化,来减少城镇化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的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考虑,必须让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资源在城乡合理流动,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建立完整、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以保证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否则,如果缺乏了现代农业的协调和支持,自然资源将会以更快的速度消耗殆尽,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模式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天人合一”的观念,转换到现今市场条件下就是坚持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结合的原则,以整体性的观念处理人与自然的冲突,把农村城镇化发展建立在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
二、“克己复礼”与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道德、法律意识
我国城镇化进程推动着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物质生活条件。但飞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使人口流动量突增,贫富分化有所加剧,城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整合 ;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原则往往会诱使人的价值取向发生扭曲 ;竞争的加剧、生存压力的加大也很容易使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个体陷入精神的困惑和迷失。因此,为转型期的社会提供精神的关怀和道德的支撑,对于我国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甚至社会的稳定和平稳发展都意义深远。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由“天人合一”道德观所引申出的“克己复礼”思想,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追求等,经过现时代的诠释和转换,可以帮助社会成员更好地处理自身精神的困顿以及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所理解的人一般并不过度关注“小我”,而是更倾向于“大我”。北宋思想家程颢提出 :“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不特自小之”[1]11,人不应拘于自己身体的小我而应以天地万物的总体为大我。这对于如何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如何处理局部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它强调从群体层面理解人的价值、确定人生的意义,规定只有在与“他者”关系的和谐处理中才能体现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在“天人合一”的伦理道德观中,我国古代思想家使天具有道德性的本体色彩,并主张人性源于“天德”。“天德”包含着仁义礼智信等方面内容,人们要想使自己的言行合乎天地之德,就需要不断强化道德的自律与自省,坚持“泛爱众”、“仁爱相处”等仁德思想。而儒家伦理注重个体道德修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人们参与社会生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明朝大儒王阳明的“致良知”的学说将这种思想发挥到极致,把个体的道德“良知”作为一切活动的终点。这种道德要求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在现时代却可以通过激活传统的良心论,培养市场经济下的“道德的经济人”。[2]
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这种“良心”向内而言是指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由“克己”而“爱人”;向外而言,则是指个体面对社会的规范和制度需要“以礼约身”。这分别对应着市场经济下的道德意识与法制意识。从自身修养的角度来说,我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张“克己”而“爱人”。因为自我与他人一体、个人不能离开他人而独存,所以作为每一个生命个体必须“克己”,并在对自己抑制私心、严格要求的基础上做到“爱人”:在家庭生活中要做到父慈子孝 ;在社会交往中要做到仁义诚信。如孔子就特别强调“信”,他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3]12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表现出一种群体本位的价值取向,带有浓郁的道德至上色彩,因此也铸造了自身仁爱诚信的民族性格特征。然而,遗憾的是,在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一些国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观念淡化,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有所滋长,甚至因眼花于社会财富的快速增长,无法做到自我制约而使私欲膨胀、道德迷失。一定的道德约束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现今条件下,对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中重视自我约束、讲信用、重感情、见义勇为等精神的继承和弘扬,对于个人的安身立命、人际关系的调适仍有积极意义。在去除这些传统思想中原本带有的封建等级意识后,其中包含的追求和谐的人伦关系和尊重他人利益、意志与愿望的人道主义精神,符合转型期城镇大众的精神需求和心理满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城镇化所引起的人际的疏离与紧张。在传统儒家思想中不仅包括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克己”,还包括个体对社会规范和制度的遵守而言的“礼”的思想。传统儒家的“礼”规定着各等级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和生活准则,各阶级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礼仪”,用相应的社会规范和准则来制约自我的行为,做到“以礼约身”。“以礼约身”的观念在目前市场经济中可以发展为一种法纪观念。市场经济中所进行的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以产权的明确界定为前提而进行的自由选择和交换。只有相应的保护财产权利和规范交换规则的法律得以制定与严格执行,市场经济这种自发调节的特点才能得以保障。正因为如此,市场经济又是法治经济。将“以礼约身”的传统观念转化为今天市场经济的法纪意识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只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市场经济的秩序,才能使转型期市场经济运行更为公平、合理、有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总之,赋予“克己复礼”以现时代的意义,可以提升民众的道德境界,引导人们在关注他人与社会的基础上富有道德心、具备合作精神,促使人们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满足个人利益,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为达到这样的目的,在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应该加大对文化教育的经济投入和相关设施的有效供给,尤其要保证在思想道德教育上的专款专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城镇居民的现实情况和接受水平,把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思想通过一些载体,比如电视剧作、地方戏曲等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并引导民众通过成立民间文艺社团等方式活跃社会文化氛围,最终创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城镇化建设的“软环境”。一旦健康文明的大环境形成,人们比较容易受其影响,便会自然而然地收敛自己过分的私念和私心、提升自我的道德水准,做到“克己复礼”,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
三、“无为而治”与我国城镇化过程中的政府职能定位意识
我国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面对这种转型,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也必须在其职能与管理方式上发生相应变化,由原来的计划型、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市场型、有限型政府,以适应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国虽然进行了多次行政体制改革,但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保持着原有的全能型、统制型的管理模式。在对全能型政府的管理模式进行反思时,可以借助我国传统文化中“无为”的理念获得有益的启示。
“无为”的思想最早由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老子提出。老子认为,“无为”是最上等的“玄德”,而人为的治理违背了事物运转的自然法则,管理者过于精细的政令最终只会使百姓学会狡诈。老子说:“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道德经》第58章)因此,老子提出在政府管理中,“无为”才能“无不为”:“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57章)。虽然“无为”一词表面上给人以消极的感觉,但实际上,老子的“无为”并非指完全无所作为,而是指不要违反各种规律任意而为,也就是老子所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第64章)。在老子的政治哲学中,“无为”是在对统治者智慧、能力“有限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对统治者权力的约束和限制,来达到政治统治与百姓的意愿不相背离的目的。[4]80-82
冯友兰先生这样解释“无为”:“道是万物之所由来。它不是万物中之一,因此它也不能像万物那样不断流动。可是万物自然从中生发出来,万物流动不居就是道,因此,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让每物自己做它自己能做的事。国君就应当以道为法,自己无为,而让大众各尽其能。”[5]89
篇6
(一)文化消费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对旅游、体育、教育、娱乐休闲等文化消费的需求有显著的增长。由国家统计年鉴的数据我们得知,从1999年到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由5854元上升到15781元。同时,恩格尔系数由42.06下降至37.89。这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重点由传统的实物消费开始转向精神层面的文化消费。从消费支出来看,整体的消费水平在上涨,但在居住、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支出增长却更为明显。例如,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已经由2002年的902.28元上升到2008年的1358.26元。
(二)相关文化消费产业的发展
在城镇居民文化消费不断增长的同时,相关文化产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第三产业2005年的整体增加值为73432亿元,2006年为84721亿元,而2007年则达到103880亿元。在此几年内,我国相关文化产业正在迅速的发展。从2003年至2008年的相关文化行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数据来看,教育、体育、文化、服务和娱乐业的投资额都在快速上升。
二、文化消费的影响因素
对文化消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从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受教育程度划分的工作时间、家庭结构以及消费环境等方面分析影响文化消费的因素。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后,所余下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支撑文化消费的重要因素。第一,一般情况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越高,其文化消费的能力也就越强;第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保证了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进而使人们转向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得知,人们只有在满足了低层次的基本生理需求后,才能产生社会、情感、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要。因此,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收入满足了低层次的物质需要之后才会更多地投向满足精神需要的消费领域。
通过收集1998年到2008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以及文化消费三个数据,同时用相关性分析得出:文化消费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呈正相关,而与恩格尔系数是负相关,并且十分显著,P值小于0.05。这也就说明了,当人们可支配收入水平越时,人们对文化消费的需求就越大。而文化消费占总消费比重越大时,恩格尔系数就会显著下降。
(二)工作时间
文化消费除了需要一定的收入做支撑,同样也需要有时间作保障,有了经济和时间双重基本条件,才能使人们进行文化消费。消费社会使人们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充足,这必然引起社会的生活方式、经济结构以及个人的娱乐行为发生巨大变化。
1870年至1998年,世界发达国家的职了T作时间在逐渐缩短。以1950年为基期,1998年美国职工全年工作时间减少了257个小时,荷兰减少了819个小时,英国缩短了469个小时,法国缩减了423个小时,德国缩减达739个小时。可以看出,发达国家职工的休闲时间增加为其文化消费的增长提供了保证。在另一方面来说,也为休闲娱乐业、旅游业、教育培训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性条件。
(三)家庭结构
家庭结构的不同,也会对文化消费产生影响。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教育支出是文化消费的重点。计划生育条件下,沿海发达地区“四二一”式家庭成为最常见的家庭结构组合,这使得唯一的一个孩子成为三个家庭的核心,对孩子的教育成为家庭事务中的重中之重,教育消费也成为家庭消费的首要支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中调查显示,子女教育费用在居民总消费中被排在第一位,超过养老和住房,而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第四季度关于“储蓄目的”的调查也显示, “攒教育费”是居民储蓄的首要目的,占18.9%。(王昊,2010)另外,在小型化的家庭结构下,文化娱乐旅游等消费成为一种主流,他们促进了文化消费的增长。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机构总数达到365945个,其中群众文化服务业机构达41156个。而国内的旅游行业总收入达到了8749.3万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1.86倍。
(四)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的时间是相关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工作时间就会相对减少,而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是对立的,即工作时间短,休闲时间就会长。休闲时间越长,文化消费的需求越大,因此在这个角度来分析,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推论出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消费的关系。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和初中以上的城镇居民,他们的每周的工作时间都在逐渐下降。相比之下,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员工作时间就会长。也就是说,在这个角度上来看,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时间呈负相关,和休闲时间呈正相关,进而也与文化消费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受教育程度对文化消费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五)文化消费环境
文化消费的发展一方面是取决于居民的收入和意愿,另一方面,也取决于文化产品的供给。从统计数据来看,2005年我国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业实现增加值6844.55亿元,2006年为7504.22亿元,2007年达到8799.90亿元。可见我国文化产业的供给正在不断增加,为文化消费提供了相对充足的产品供给。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不足与差距。我国2007年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业占GDP的比重仅为3.42%。而美日等发达国家都在20%以上。
三、我国文化消费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支出占据比重过大
教育一直是我国城镇居民所关心的一个问题,面对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竞争的压力增加,教育的支出还是占据了文化消费的相当比例。2003年至2008年,虽然教育支出占文化消费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占据了45.81%的绝对比例。教育支出这一比重过大就是挤出其他文化消费的需求,不能够实现合理的文化消费结构。
(二)文化市场需要规范
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正处于成长阶段,市场化程度较低,相关法律滞后,导致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存在诸多不利于文化消费的因素。其中,价格是影响文化消费的一个因素,文化市场价格机制尚不健全,存在许多漏洞,导致许多文化产品,如文艺演出等票价的定价方式死板且往往偏高,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同时,对于新媒体、新文化业态,如,手机短信、网络音乐影视下载、移动无限增值服务等的立法空白点较多,使得公民在文化消费中的权利和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而影响居民文化消费的积极性。
(三)文化消费质量需要提高
伴随着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相关文化产业投资力度的不断增大,我国文化消费市场出现了一些庸俗文化的现象,如娱乐场所管理不规范,娱乐节目错误的价值观引导等等。这些不正的低俗文化会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会诱导未成年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因而,相关政府部门要在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监督,不仅要有量的提高,还要注重质的保证。
篇7
20xx年8月17日,XX师范大学XX实践队开始了第三次实践活动——探究XX周边的城镇旅游文化之XX篇,上午八时许,我们XX实践队一行5人乘车前往XX,针对XX影视基地、XX寺以及XX公园等景点进行实地走访和考察。
XX实践队首先来到的是XX影视基地,该影视基地坐落于XX西部西山脚下的XX村,由于XX村也有200年的历史,古朴的房屋建筑和百年古树使影视基地仿若浑然天成。高大的狮身人面像带震撼了我们。中午稍作休息后,我们来到了千年古刹XX寺,恰巧赶上了XX寺的周末课堂,诵经的声音不绝于耳,佛堂的净土润化我们的心灵。从XX寺出来后,碰到了刚从XX森林公园下山的游客,恰逢周末,来此参观游玩的游客络绎不绝,我们随机采访了四位游客,他们都表示XX西部这两年发展很快,感觉和十几年前一点也不一样,交通也愈加便捷,环境也很好,表示有还会再来的想法。
城市发展很快,周边旅游业也在跟随城市的发展脚步。在此次走访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要想发展一个地方的特色旅游,首先要做到的是便捷交通,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XX前几年修建好的山前大道推动了石家庄西部的旅游业发展,打通了西部山区与城市的沟通与交流。如今,在市区和XX西部多个景点,如XX公园、XX寺、动物园、XX影视基地等都有直达的公交车,方便了市民的出行,此外,在景区外面我们还看到了规划好的停车场,十分便民。
身处周边县市的百姓,利用当地旅游特色,可以吸引很多商机,旅游文化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又反过来造福当地百姓,在前往龙泉寺的路上,我们注意到有一条正在施工的燃气管道,在采访当地居民过程中,他们开心地说:“有了天燃气,以后我们的生活就方便多了!”
XX影视基地带给我们视觉上的震撼,千年古刹XX寺带给我们佛家的润物无声,涤荡每一个尘世的心;西山森林公园带给我们高山的雄伟奇壮,郁郁葱葱的植被下写出了坚韧不屈,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燕赵儿女,相信我们的美丽石家庄会越来越好!
篇8
一、城镇化对少数民族具有不可回避性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载体和依托,是社会进步的集中表现,城镇化是少数民族由封闭落后的农村文明向以现代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文明转化的过程,是少数民族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城镇化的发展对少数民族具有不可回避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镇化是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许多实践经验和理论都证明,凡是城镇化水平高的民族和地区,其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就比较发达,反之,城镇化水平低的民族或地区,其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就欠发达,城镇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城镇化既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水平滞后则会阻碍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急切要求城镇化水平与其相应提高。
2、城镇化是少数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由之路
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释放出来,重新分配到城市工业部门,使城乡的产业有了明显分工,这不仅促进了工业化和城镇化,还解决了农村的失业问题。可以说,工业化是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的过程,通过这种转移,现代工业得到了扩大,而传统农业则相对缩小,由此便可使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大大加快。可见,推进城镇化是民族地区增加农牧民收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少数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少数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可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谐发展。
3、城镇化是少数民族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化是继人类以及人类文明的出现之后,人类社会所发生的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作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性历史进程,是任何单个的民族与国家所无法抗拒的,因此它是当代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无法变易的唯一选择,“不实行现代化,只有死路一条”。人类学家马格纳雷拉认为,现代化是“发展中的社会为了获得工业发达社会所共有的某些特点,而经历的文化和社会经济变迁的,包容一切的全球性过程。我们可以把现代化理解为四个亚过程:第一个是技术的发展。第二个是农业的发展,农产品的生产更多是用来作为商品,而不是自己使用。第三个是工业化。第四个是城镇化,这一点以人口从乡村到城市的迁移为标志”。综上所述,城镇化不仅是少数民族现代化的一个表征,更是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过程,不管人们是否喜欢,是否做好了准备,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趋势,它都将成为各族人民无法不选择的唯一的选择。
二、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人口的城市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的转换;二是非农产业向城镇聚集;三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员纷纷涌入城市。由农村向城市的发展固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在由分散、落后的农村向密集、发达的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出现的文化变迁和重构使大量民族民间文化失传和丢弃。从目前的情况看,民族地区城镇化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成与保持受到城镇化的严重威胁
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是指少数民族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并在城市集中的过程,从社会学角度看,它是指少数民族从封闭、贫苦、落后的乡村社会向开放、富裕、文明的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过程,少数民族人口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自然生态环境、社会历史环境等都将发生巨大变化的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变迁过程。而文化是特定的生态环境、历史人文背景和文化个体互动的结果,其“目的是一个民族、一个社区对自然条件及社会条件的适应”。民族文化是千百年来少数民族与封闭落后的农村人文生态环境相互调适的产物,是对传统农业文明的一种适应,是一种历史的沉淀。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民族文化中的一些特质,如适应极端落后生活状况的生产工具和生活器具,甚至一些民间独有的文化习俗、服饰表现、建筑风格、传统工艺等,将在城市人文生态环境下失去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城镇化使少数民族的生存环境发生变化,部分民族传统文化因此丧失了生存的土壤,民族文化面临着消亡的危险。
2、城镇化加剧了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冲击
城镇化作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人口流动。人口的大量流动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使多元文化交汇、碰撞,民族文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一方面,外来人口进入民族地区城市,带去了本民族的文化和生产方式,这些新鲜事物往往被城市其它民族成员尤其是青少年模仿,进而对城市民族文化产生冲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人口流向外地城市,他们往往是大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他们所形成的文化也就成了弱势文化,在城市这所“大磨房”里,多元文化全面接触,相互碰撞、交汇、融合、渗透,使得城市强势文化对这些弱势文化造成更深更广的影响。这些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城市环境中慢慢调适,逐渐接受了城市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点,自身文化在吸收城市文化基础上进行了重组,形成一种特有文化,有时甚至全盘接受异质文化。这些外出人口与家乡又保持着密切的往来,进而将城市的生活方式、新的服饰以及现代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带到封闭的农村,使民族文化的本质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
3、城镇化促进了民族文化的普同化
民族文化的普同化是指民族文化经过交流为其它民族所普遍接受,成为与其它民族所共有的文化,这种共享文化被称为普同文化。城镇化对民族文化普同化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城镇化加强了不同民族文化间的接触和交流,为民族文化的普同化创造了条件。第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大扩展了族际交往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导致了语言、行为方式等沟通方式的普同化。第三,城镇化加快了少数民族现代化进程,使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理念的普同化加强。总之,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一体化程度加深,民族普同文化更加丰富,民族文化“一体多元”格局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的对策
城镇化进程是时展的趋势,同时,城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也是不可否认的。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和发展好民族传统文化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城镇化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同步合理、健康和谐的可持续进行。
1、民族文化按“分类分层”的保护原则进行保护
我国西部是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区,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异彩纷呈,资源十分丰富,哪些应该重点保护,怎样保护,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因此需要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作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弄清各种传统文化的现状、分布、存量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按“分类分层”的原则进行点对点的保护。
2、要把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在西部大开发和城镇化进程中许多地方都在重新编制城市建设规划,为了保护民族文化,各地在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时首先应该把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考虑进去。
(1)要充分尊重历史和传统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根据修旧如旧的原则,尽量不破坏老城的原貌,保持老城区的生态文化环境。不要以破坏老城为代价而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
(2)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城市是一个地区的形象代言人和向外展示的窗口,在城市规划中,以保存老城为前提,新建的街道和建筑要尽量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把本地本民族最有特色的建筑和标志物在城市建设中展现出来,并保留有展示民族民间工艺、美食、表演艺术等民族特色的场所。
(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首先要通过立法,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保障民间艺人的生活及其知识产权,尊重他们的劳动,使他们对于传承民间文化保持积极自觉的态度。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间文艺活动,积极引导城市民众自觉参与到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当中,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社会的重视和认同。其次各级政府要保证保护经费的正常投入。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要把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经费纳入预算,将挖掘、整理、研究民族传统文化的经费列入地方的财政支出。再次建立健全民族文化管理机构和保护队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是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包括很多个专业门类,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民族文化管理机构,保证其编制和必要的经费,建立一支有责任心、有能力并且懂业务的专业保护队伍。
3、发挥教育和舆论的导向作用,增强民众的保护意识
首先,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民众了解当地民族文化存在的状况和特色及其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使其认识到保护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其次,应把优秀民族文化作为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通过学校教育的力量,让少年儿童从小就了解本地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形成自觉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并通过教育的方式传习民族民间技艺,使民族民间文化后继有人。
综上所述,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城镇化进程中,面对多元文化的相互碰撞和强势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只有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对民族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时代的特点和现代化的要求加以发展,推陈出新,才能使民族文化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 高永久、刘庸:城市化背景下西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利用[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2] 黄伦生: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文化生存空间[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1).
[3] 南文渊、卢守亭、冯书生:少数民族城市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6(3).
篇9
一、坚持把建设文化大县和创建教育名县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在文化传承创新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民勤自古崇尚文化、重视教育,“沙井文化”源远流长,“苏武”博大精深,素有“人在长城之外,文居诸夏之先”的美誉,是全省闻名的文化大县、教育名县。一方面要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进程,努力把县城建成基础设施、教育质量、服务功能一流的现代教育城,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优质教育,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城镇高层次的文化产品服务。另一方面要突出学校在文化继承传播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集中和人才密集的优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育以生存教育、感恩教育、礼仪教育、励志教育、法制教育、生态县情教育等为重点的特色校园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风尚,辐射带动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重点的全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真正把民勤“教育城”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文化城”,优质教育和先进文化融合发展的“文明城”。
二、坚持把文化设施建设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结合起来,加快城镇文化融合发展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加美好而居留于城市。因此,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一方面要提高城镇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要不断满足城镇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要牢牢抓住中央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历史机遇,结合核心经济区,突出重点,分层布局,在县城、重点小城镇、农民住宅新区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扩大覆盖。加大县城内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提升装备水平,充分发挥文化活动主阵地作用。积极争取城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让文化成果走进社区,惠及百姓。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千台大戏送农村”、“文化广场周周乐”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定期举办知识讲座、书画笔会、戏曲沙龙等群众性社区文化活动,让群众成为先进文化、特色文化的传播者和践行者,融入文明、进步的文化氛围中,提升群众文化品质,发挥文化特有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建设和谐城市,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三、坚持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把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城镇化进程的现实需要。要坚持突出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把我县的旅游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一是突出生态文化,建设以红崖山、苏武山、青土湖、龙王庙、宋和村为重点的沙漠生态旅游区,培育“国家生态安全旅游教育基地”;二是突出历史文化,深入挖掘“沙井文化”、“苏武文化”等历史文化内涵,紧紧围绕相关历史事件,编好故事、讲好故事,着力抓好瑞安堡、圣容寺、东镇大庙、汉明长城等文物古迹的修缮和开发利用;三是突出民俗文化,大力开发苏武牧羊系列沙雕,成化劲牛,大漠灵驼和生态丰碑等系列工艺品,以及剪纸、刺绣、竹编等系列民俗文化产品,着力提升地方文化的影响力。同时要重视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的人文内涵和人文导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通过文化产品引领社会思潮、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崇高人的精神,全面提高城镇文明程度。
四、坚持把生态治理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城镇化过程中生态优先的原则
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民勤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一部民勤历史志,半部兴水治沙史”,生态文化是民勤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全县干部群众树立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行为习惯。二要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展览馆、生态文化园等教育基地建设,彰显绿洲生态文化,发挥生态警示作用。三要以生态农业、红沙岗的清洁能源生产以及旅游业开发为基础,高标准编制青土湖、红崖山水库区域和黄案滩三个湿地建设规划,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生态与文化结合,积极融入历史文化和生态文明元素,着力打造生态文化带、生态文化园等,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改善区域生活环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宜居宜业之所。
参考文献
篇10
经过30余年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华侨城意识到,“一招鲜,吃遍天”的老思路已成为过去,不创新就会落后。
近年来,随着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的持续深入,华侨城集团适时启动战略转型,在“旅游+地产”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文化+旅游+城镇化”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文化旅游业务与城镇化、互联网等领域融合。
在新的战略思想指导下,2016年华侨城已进入了新的快车道,不断改革,积极创新,极大地丰富了文化旅游新业态,公司发展开启了新篇章。
创新思维 力推改革新战略
经济新常态下,消费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
旅游业也不例外。过去,旅游多为“观光型”,“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游客看完就走,深度不够,“回家一问什么都不知道”。如今,消费者的旅游需求已开始升级为“度假型”,更注重体验和互动。
这对中国旅游业提出了新挑战,即度假型旅游需求大,但相应的供给没跟上。
旅游业该如何应对新常态?如何才能让游客“进得来、留得住、回得去、还想来”?华侨城将目光投向了新型城镇化。
党的十提出,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发展”,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但是,城镇化并不是简单地造城,而是要建设新型城镇化,即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30多年来,华侨城造就了“文化”“旅游”与“造城”的核心竞争力。只不过,过去的“旅游+地产”模式造的是“小城”。如今,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说是华侨城核心业务的延续与提升,如果把握住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机遇,华侨城的核心业务将从度假“村”变成一个“镇”,与居住、健康产业结合起来,将实现从“旅游地产企业”向“城市综合服务商”的转型,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文化+旅游+城镇化”成为华侨城集团的新战略,并开始在全国设点布局,开启了华侨城集团的新时代。
多措并举 深耕主业创佳绩
作为华侨城集团的重要一员,2016年,武汉华侨城继续深耕主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华侨城在华中地区的品牌影响力。
欢乐海洋二期项目“五一”惊艳开园,是武汉欢乐谷探索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益尝试,以蓝色“海洋文化”为背景,以合家欢项目为主打,引发全民“家庭出游”的旅游娱乐新风潮。包括华中首个7D球幕飞行影院“飞越长江”、5D模拟过山车两大科技体验设备和5项家庭互动游乐项目,自开放以来深受游客一致好评及30家强势媒体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增强公园的产品吸引力,助推公园经营进入新高度。
2016年,武汉欢乐谷、玛雅海滩水公园首次实现“一票双园”联动经营。在暑期联合推出“水陆狂欢”概念,以“无狂欢,不夏天”的概念打造水、陆不同风格的狂欢节,水公园推出全民Running man、泡沫大战等丰富精彩的主题活动,以及激情狂欢盛宴DJ、巴西桑巴等互动表演,打造华中最大露天派对,与欢乐谷的泼水节、啤酒节活动相互呼应,为游客带来一场顶级狂欢盛典。
2016年,武汉华侨城精心打造更生态、更人文、更纯净的高端亲水社区,对东湖湖岸景观进行升级式保护,为城市提供优质的湖居体验。以“幸福就在华侨城”为理念,华侨城在旗下纯水岸东湖生态社区,引导着阳光健康的生活方式,搭建完备的社会公共文化体系。华侨城将东湖沿岸100-150米最好的区域退让出来,打造成为一个公共的区域,对所有市民开放。这座生态艺术公园,拥有 13万平方米湿地公园、1公里银杏大道、 10公顷原生水杉林,并在尊重和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通过园林雕琢,为游客呈现“花田、丘林、草地、湿地”等不同的景观空间,让居民感受身心的放松和艺术的熏陶。华侨城打造的1.4万方“运动生活中心”,为武汉社区最大的运动配套,伴随公园内的慢跑道、自行车道、亲水步道为居民提供丰富的滨湖体验,在运动中与艺术、自然进行亲密对话。华侨城持续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将人文、艺术、生态和运动串联成一条完整的文化线路。关注生活品质,打造人文关怀,华侨城通过对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全方位的构建,将幸福感灌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孕育城市全新生活方式。
武汉华侨城坚持创想精神,不断超越自我,每个项目及细节都考究周详,精益求精,循序渐进,努力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目标。
积极作为 抢占市场制高点
2016年,围绕“文化+旅游+城镇化”战略发展思路,武汉华侨城积极抢占市场制高点,努力打造集团在华中地区的发展新平台。
新项目拓展旗开得胜。2016年8月9日,武汉华侨城市场化拿地赢得满堂红,顺利拍得杨春湖启动区P(2016)072(A地块)。该地块为杨春湖启动区的核心地块,具有引领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发展风向的重要战略地位。同时,秉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与业内优秀企业“金茂”、“首开”达成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杨春湖启动区P(2016)074(C地块),强强联合,互利共赢,实现发展模式创新的一次重大突破。施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型开发与运营模式的深厚经验,华侨城旨在打造全新的城市综合体,助推武汉新门户――杨春湖城市副中心的崛起。
以杨春湖启动区为起点,武汉华侨城正式开启进驻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发展的新平台,破题“一城多点”发展战略,抓紧在武汉三镇布点,持续做大武汉本地市场。与此同时,武汉华侨城还拓展视野,将目光投向了周边地区,对华中区域重点城市开展市场资源调研,力争华中区域项目拓展早日落地。
勇于担当 争做“城市合伙人”
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作为央企,华侨城深知,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光是做一些公益活动,更应积极融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让当地百姓受益。
当前,中气十足的武汉,正举全市之力,吹响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号角。大江大湖大武汉,不仅需要做大经济总量、壮大城市实力,更重要的是提升城市功能。为此,武汉发出了“城市合伙人”邀约,邀请社会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城市。
2016年,武汉华侨城积极响应武汉城市发展的号召,全速推进建设步伐,与城市共享机遇,共谋发展,共同参与城市创新决策,参与城市大事件及活动的策源与实施,把华侨城从一个企业,变成一个城市的“造梦者”,成为真正意义的“城市合伙人”,助力武汉向世界级城市昂首迈进。
通过在文化旅游产业上深厚实力和影响力,武汉华侨城极大完善了东湖旅游产品体系,助力东湖晋级为国家5A级风景区,成为聚合武汉城市品牌的巨大产业力量。
凭借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公共艺术等方面的深厚经验,武汉华侨城独创性地提炼出“现代服务业成片综合开发与运营模式”,将旅游、文化、艺术、生态、商业、教育等要素充分融合,逐步兑现“四大文化公园”“三大人文中心”“两大主题酒店”“一个国际文化湾区”“一个人文社区” 的版块运营,形成立足自然生态之上,艺术与生态和谐的华侨城式优质生活。
华侨城开发的主题公园群,不仅助力武汉成为华中旅游文化的全新地标,还不断拉动关联收入,创造了就业岗位,为武汉市乃至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推动力。这一切,体现了武汉华侨城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过程中的企业担当,和作为一个城市合伙人的重要使命。
与此同时,执掌文化大旗的华侨城,还赋予城市更多的活力与内涵。从2013年起,华侨城全力推进多元运动赛事开展,助力武汉向国家级规格的城市运动HYPERLINK策源地发展。2016年,华侨城首次冠名赞助武汉国际马拉松,并以全新的跑团风采亮相“汉马”,并将欢乐谷作为“汉马”的终点站,让世界看到华侨城崭新面貌。
华侨城持续关注武汉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分别冠名赞助第28届、第30届、第31届、第32届“楚才作文竞赛”,并开展“楚才大讲堂”等系列儿童公益活动,以文化灌溉幼苗,孕育城市下一代的精神气质。
篇11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篇12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文化广场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文化广场建设却相对滞后,根本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加大小城镇广场文化建设就成为当前农村文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小城镇广场文化
(一)小城镇广场文化的概念
“小城镇广场文化,是指在小城镇广场中呈现出来的文化现象以及在广场之中所展示出来的文化,具有浓郁的地域特点和文化品位,群众性强。”
(二)小城镇广场文化的作用
1、娱乐作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之余、节假日的娱乐就成了他们迫切的需要。广场文化活动的多姿多彩恰好迎合了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在这里没有身份的限制,没有行业的歧视,也没有财富的比较,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自由自在的参与到当中去。人们在文化广场中载歌载舞,在娱乐自我的同时也带给了别人快乐。
2、休闲放松作用
现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快节奏的生活不但给人们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压力,而且使人们之间变得陌生,紧张的情绪得不到缓解、喧嚣。而广场文化活动具有多样性,人们可以聊天、散步、健身、唱歌、跳舞,每个人都全身心地参与到其中,在享受身心愉悦的同时,宣泄了心中的压力,缓解了紧张的情绪,起到了休闲放松的作用。
3、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随着广场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广场文化活动越来越火,广场文化在吸引普通人的目光的同时,还吸引着商家们的眼球。许多商家借助广场文化大力进行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山东省邹平县的体育广场,大力发展会展业,每年都举办车辆、服装、美食、太阳能、图书等十几次大型展销活动,实现销售收入近亿元,仅场地租赁收入每年可达五十多万元。实践证明,城镇的广场文化打造得越好,城镇的名片越响亮,招商引资的效果也就越好。通过文化广场活动,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陶冶人们的情操
在群众文化的组成体系中,广场文化是最活跃、生命力最强的一类。通过文化广场的活动不但可以给人们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提高人们的文化生活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鉴赏能力,还可以最大可能地享受到精神的愉悦,净化灵魂,陶冶情操,同时还可以增加城市文化的内涵。
二、小城镇广场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硬件设施不完善
文化广场,作为承担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其硬件设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和滞后性。如:大部分小城镇广场文化活动都没有固定的演出舞台,大小演出活动,都要临时搭建简陋的舞台;没有组建专业性和业余性的演出队伍,几乎所有的文化演出都必须从外地邀请文艺团体。广场上的演出配套措施不完备,水、电、厕使用困难。广场上的各种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着老化现象,有的损坏后根本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和补充。
(二)文化活动品味较低
在小城镇的文化活动,主要靠政府文化单位来组织,并且每次演出的节目也不多,并且文化品味也不高。虽然有时候也从外面邀请一些专业的演出单位,但是由于资金有限,所邀请的专业演出队伍的演出水平也存在着问题,人民群众欣赏到的节目单一,内容和形式单调,使文化活动对公众的吸引力越来越小,有的小城镇广场每周放两场电影,经常无人观看。
(三)文化活动缺乏有力的组织和联动
小城镇举办的文化活动本来就少,除文化广场外基本没有其他活动场所,单位和社区也很少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在组织广场文化活动时也很难从单位和社区选调节目,这样就导致广场文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四)广场文化活动运行机制不健全
广场文化活动需要健全的机制保证其运行。但是,在小城镇,根本不存在和广场文化建设相匹配的组织管理结构,广场文化的管理部门是筹建的当地政府,组织文化活时临时交给相关文化部门,这样广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不能形成常态。在广场文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各单位、团体、学校、社区的参与意识普遍不高、力度不够,缺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广场文化运行的管理机制。
三、小城镇广场文化建设的对策
以邹平县当地部分镇办在小城镇文化广场建设、广场文化活动开展过程中成功的实践为例,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加强小城镇广场文化硬件设施建设,政府是主体
邹平县韩店镇在小城镇建设中,充分考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筹资近亿元在镇驻地周围筹建三处文体广场:一处叫“文化园”,建在学校周围,以绿化和人文景观为主,为学生提供学习、休闲场所;一处叫“健身广场”,建在居民聚集区,以绿化、硬化场地为主,安装健身体育器材100余件套,篮球场、门球场一应俱全,为广大群众提供健身娱乐活动场所;一处叫“市民公园”,建在镇政府附近,以绿化、园林为主,周围配套歌舞剧园、图书馆、展览馆等文化基础设施,给群众提供精神文化食粮。
(二)提高小城镇广场文化活动的品味
针对不同的民众不同的口味和需求,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努力策划出适合他们的多姿多彩的文艺节目。在广场文化活动中,群众自娱自乐的形式是基础,体现活力;政府文化部门的引导和服务是动力,体现广场活动的生命和精神。近几年邹平县提出了“811”文化惠民工程,其中包括每年培训100支100人以上的文体队伍、创作10部获省级表彰的文艺作品、免费到镇村送戏100场等内容。按照群众文化工作要做到“三个一切”要求,创作出贴近广大人民的生活,贴近他们的精神世界的文艺作品,以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形式激发他们参与广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三)加大小城镇广场文化活动的龙头作用
通过广场文化活动的深入展开,努力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文化意识。以韩店镇为例,以“全国文明镇创建推进年”和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逐步形成了领导带头、主管部门统筹、各行各业组织、全体群众参与的文化活动组织动员机制。陆续组织开展了“百场戏曲、百场电影”下乡活动,“魅力邹平、精彩韩店”摄影、书画、征文大赛,“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滨州市第五届中小学经典诵读活动启动仪式、“颂歌献给党、合力促创业”大型红歌演唱会等形式多样、效果突出的大型广场文化活动。
此外,他们还通过将“小手拉大手,共向文明走”互动实践计划、“十佳百优”系列评选和“环境优美村庄”、“卫生示范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入社区文化广场,努力把文明理念推广至社会交往中,把文化知识融入到百姓生活中,在极大丰富群众业余生活的同时,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也成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抓手和可靠保证。
(四)努力健全小城镇广场文化活动的日常运行机制
广场文化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在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其健康持续的发展。为此,必须加大组织管理力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各项管理措施进行工作,形成大家参与、齐抓共管的良性运行机制。首先要保证必要的文化活动资金,设立广场文化建设的专用账户,并建立资金管理机制,保证专款专用;其次,要对广场的硬件设施提质改造;三是壮大群众文艺队伍,打造地方文化特色,全面提升文体队伍的整体素质。
小城镇广场文化建设是农村基础文化建设的大问题,在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进行指导,并且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其建设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将其我国小城镇的广场文化建设得更好,才能保证广场文化发挥出正常的作用,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主阵地。
篇13
一、文化消费研究的意义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波及我国各个领域,在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时,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文化消费“口红效应”频频见诸于报端。在很多专家看来,文化消费是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历史趋势和必然选择。翻看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其成绩有目共睹,然而我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却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根据国际经验,一定的GDP发展水平,与一定的恩格尔系数,以及一定的文化消费支出有相关性。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晓明表示:根据国际算法,2005年我国人均GDP就已超过了1700美元,文化消费总量却只有4150亿元左右,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平均值的差距至少在15000亿元以上。换句话说,中国居民的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仅仅不到1/4。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潜力远未得到释放,文化消费存在海量发展空间,文化消费将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之一,加强文化消费研究势在必行。
文化消费是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内容而言,通常可以把文化消费划分为文化产品消费和文化服务消费两种形式,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消费项目。文化消费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居民生活消费的水平,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程度与速度。研究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可以为国家及地方政府文化教育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及区域文化经济制度的有效性等问题提供理论支持。作为一种典型的非物质追求活动,文化消费的发展受到诸多元素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同消费者的行为偏好、心理动机、个人收入、地理环境等。文化消费自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在进行研究时需要多学科、全方位着手,以拓宽研究领域,深化研究内容。鉴于文化消费研究涉及数据广泛庞大,为更为细致微观研究,我们选取典型城市,以点带面,深入探讨。作为东部沿海城市,杭州经济发达,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其文化消费发展在东部城市具有代表性,并对中西部城市具有示范意义,因此本文重点调研杭州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现状。
二、利用恩格尔系数分析杭州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与文化消费比例
根据杭州市统计信息网提供的数据,2000年以来,杭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都有大幅增加,2007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1689元,是2000年的2.24倍,人均消费性支出14895元是2000年1.91倍。下面我们利用恩格尔系数分析杭州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结构,探讨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现状。通常认为恩格尔系数与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关系如下:恩格尔系数大于60%,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处于绝对贫困状态;50%到60%之间,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处于温饱阶段;40%到50%之间,居民生活消费实现小康水平;在20%到40%之间,居民生活消费趋向富裕;小于20%,居民生活消费最富裕。根据杭州市统计信息网提供的数据我们可以计算出2000年以来杭州历年的恩格尔系数以及文化消费所占比例(见表1)。
(根据《2008杭州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
[2] 陈芳、周英峰、郭奔胜:2007:物价持续上扬的背后[EB/OL].news.省略/newscenter/2007-11/15/content_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