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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现在中国的富人很多,据华尔街日报最近估计,千万富翁(人民币,下同)达100万人,亿万富翁达6万人,资产达10亿 以上的富翁有300人。面对这样庞大的资产管理市场,国内外的金融机构和个人都想在理财方面有所斩获。不妨先看看美国的个人理财情况。
完善的美国理财系统
理财属于金融分支,所以金融机构在理财行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国际上知名的金融机构,如高盛、花旗银行、美林证券等,都有庞大的资产管理部和专职的理财服务人员。当你的资产达到一定准入门槛,譬如百万美元以上,银行会把你的金融服务转到私人银行服务部,提供贷款、保险等一条龙理财服务。
理财服务包含保险部分,所以保险公司在理财行业也占有一席之地。美国的普天寿(Prudential)保险公司、纽约人寿、AIG保险公司等,都有庞大的私人理财服务。保险经纪人在卖保险的同时,也提供理财服务。
独立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外,美国还有无数个第三方理财公司。大的如美国理财公司(Ameriprise Financial)、信安金融集团(Principal Financial Group),它们在纽约交易所上市,市值几十亿美元以上。小的理财公司可能就是个皮包公司,在美国证券监管部门注册,买台电脑,租借一间办公室就可开张。
美国理财,包括人寿保险、看护保险、汽车保险、房屋保险、养老储蓄金(IRA)、退休储蓄金(401K)、小孩上学储蓄、遗产计划、储蓄投资等多方面服务。基于此,美国的理财行业包括保险经纪人、会计师、律师和投资顾问等多方面的从业人员。会计的主要业务是报税和避税,律师的功能在遗产计划和家庭信托,投资顾问则侧重于股票投资。
个人理财师的生存空间
很自然的一个问题,既然大的理财机构可以提供理财服务,为什么个人理财师还有生存的空间?如果你还没有进入富人行业,大的理财机构就不太可能理你,所以你只能接受个人理财师。当你以后变得有钱了,你已经跟理财师建立了个人友谊,也就不想再离开。
还有,大理财机构也是“王小二开饭店——量人兑汤”。如果你是富豪,没得说,公司会给你提供一流的理财分析师和周到服务。如果你富得一般,那么得到的理财师可能就是一般工作人员,或者是刚上岗的大学毕业生,是不是走后门进来的也未可知。
在美国,一些金融机构经常去大学的商学院招聘毕业生。新人进去以后收入很低,公司看你是否能挣来业务。最后,能干的生存下来,不能干的则被淘汰。这样的理财师重点在销售,哪有时间去认真理财。这样的商业模式,也给个人理财师提供了入行途径和生存空间。
同时,大金融机构里的理财人员如果感到怀才不遇,也会选择离开。如果一个服务团队集体离开,那么他们基本跟大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是一致的,因为当年也就是这班人马。
如果不是集体离开,那么他们的去向就会有所不同。跟客户打交道的销售人员可能自立门户,开自己的个人理财公司,期望把以前的客户带走。法律没有规定客户不可以把钱取出,去找以前的理 财人员。因为大家都会找信得过的人讨论钱的事,所以客户跟着走的可能性非常大。
不跟客户打交道的真正投资人员则会成立投资公司,或者对冲基金,重点在管钱,而非客户数量。他们会用投资业绩带走大的客户,做私人理财服务。
阳光收费更靠谱
理财服务的收入,一般包括三部分:资产管理收入、金融理财佣金和金融咨询收费。佣金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收取手续费。卖保险收取佣金是非常正常的事,所以理财方面的个体人员大部分在卖保险。卖共同基金也可以收取佣金,共同基金的佣金一般是投资总额的5%到7%不等。所以大家都喜欢富有的客户。
佣金以外,就是收取管理费。一般来讲,资产管理费每年是资产的1%到2%不等。对冲基金的管理费是2%和20%,即基本管理费是资产的2%,盈利管理费是回报的20%,所以对冲基金经理是最富有的群体。很多人认为美国的公司总裁收入高,但跟对冲基金经理相比是小巫见大巫。美国收入最高的25名对冲基金经理一年的总收入,比美国标准普尔500强大公司所有总裁的一年总收入之和还多。
金融咨询收费则是明码标价,按小时收费。很多客户感觉不爽,怎么你跟我聊会儿天,就收我几百美元。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理财服务总会以某种形式收费。如果收费是佣金,理财师就可能让你买佣金高的保险或者基金,虽然对你可能不合适,但他的出发点是佣金,而不一定是你的利益。阳光收费,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隐型损失。
严防诈骗隐患
理财师是好还是坏,见仁见智。有名的独立理财师如索罗斯、保尔森(John Paulson)等,投资回报以10亿美元计。但如果你把钱投到曼道夫 (Bernie Madoff)那样的理财师手中,能把本金拿回来就数你运气。
怎么选择一个好的金融理财师,这本身也是一门学问。首先,金融理财师必须是诚实可靠的人。其次,要看其个人经历,以前在哪里做过,职业升迁如何。第三,要看理财师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证书。名校毕业生,总体素质还是高一些。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注册金融理财师(CFP)证书多少能够反映一个人的水平和素质。
虽然曼道夫在美国诈骗,但中国理财行业肯定不乏骗子。骗子在被发现以前,都跟好人一样。要防止受骗,首先要看你的帐户是否独立。好的理财师只管钱,不收钱。如果买保险,保险金直接付给保险公司;买共同基金,钱则付给基金公司,而非理财师本人。
理财师不可以从帐户取钱出来,否则就会有诈骗隐患。如果理财师自己收钱,就是个危险信号。理财师管钱,账目要公开。现在网络发达,财务账目应该可以在网上看到。如果看不到,就可能有问题。
如果是第三方理财,管帐公司必须是知名大公司。曼道夫诈骗,是因为管帐公司也是他的私人公司,他儿子和兄弟都在里面。曼道夫的行骗几十年,如果说他儿子不知道,真是骗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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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协会把它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称为“四个‘E’”,即:资格考试(examination),教育培训(education), 工作经验(experience) 和道德规范(code of ethics)。
1986年6月,CFP协会正式注册了CFPR 和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TM的商标, CFP认证的其他方面的工作也相应到位:1987年进行了除原有学院外,对其他可提供金融理财教育的机构的资格登记;1988年提出了业内继续教育的要求;1989年提出了理财师资历要求和认证步骤的详细说明。1991年, CFP协会首次出台了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全面金融理财知识的考试形式。这种考试模式是借鉴了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模式。这使得注册金融理财师的资质水平有了质的提高。1993年,协会全面完善了该行业的“道德规范和专业职责”,将其公布并代替了之前所用的道德准则。
从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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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基本情况
总行将本次培训安排在山东省分行培训中心,共有来自山东、河北、山西、陕西、湖南、湖北、安徽、四川等省分行的67名学员参加本次培训。湖北行安排了荆州、襄樊、黄石分行、洪山及宝丰支行各一位理财专职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课程主要有:个人理财规划理论、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投资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房产及教育金规划等内容,最后是综合案例制作及展示。授课老师具备相当的背景,其中有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的主管,有大学教授,还有“海归”和台湾资深保险、理财主管。
整个学习过程相当紧张,除星期天可以稍微喘一口气以外,其他时间基本上是“三点一线”——即寝室、教室、食堂。学习压力特别大,学习的内容绝大部分是以前未接触过的知识,通常是大学或研究生一、两年的课程,我们一天、两天拉完,而且要求当天消化、吸收,因为第二天又会有新的课程等着我们。我们每天六点多钟起床,预习,晚上自觉到教室预习、复习,请老师答疑,基本上凌晨一点多钟才休息,在最后制作案例的时候,连续熬了两个通宵。经过20多天的紧张的学习、考试,我拿到了afp培训合格证书,案例的制作和展示也得到了授课老师的高度评价。在全班展示的十份案例当中,湖北分行的案例制作与展示是最吸引老师和同学们眼球的。
下一步,就是要认真准备、精心备考,争取在6月23日举行的afp水平考试中,一路绿灯,顺利过关。
二、学习感受
1、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afp,不本文容易。第一,各分、支行花大价钱让大家出去学习,一是说明各行都充分认识到了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各行都想通过抢抓理财业务来逐步提升个金业务对全行的贡献度,二是对于各位学员来说,无疑是得到了一个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整体综合实力的大好机会,来之不易;第二,就学习的过程来说,学员们全情投入,深感压力巨大,脑细胞牺牲了很多,白头发添了不少;第三,afp从业人员要求的素质高,不仅要求理财师具备很高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知识全面,善于沟通,注重信誉;既要对国家的宏观、微观经济有所了解,更需要了解我们的客户、我们的产品;要根据客户的家庭、财务状况和规划目标,结合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的一生量身定制合理的理财方案,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这要求我们不断的积累,不断的提高。
2、通过学习,了解到,现阶段中国将cfp的教育分为两个阶段,即基础的afp阶段和高级的cfp阶段。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既要理论结合实际,又要注重知识的积累,要通过不断地积累,不断地提高,为荆州分行的理财事业、个人金融事业尽一份力。
3、今后荆州分行要安排人员参加总行的类似培训,要打“有准备之战”,要让有志之士尽快熟悉、学习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书籍和课件。这对于学员的学习和考试的通过率的提高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几点想法
结合荆州分行实际,我认为
1、组建服务、营销网络。要迅速组建分行理财中心,构建包括分行理财中心、支行理财室及网点理财专柜在内的三级服务、营销体系。作为总行级的理财中心,按照上级行的管理要求和优质大客户的分布,分行理财中心应配备8-12人,并且应尽快配齐人员,尽早投入运营,沙市支行也应迅速组建理财室,争取在20__年年底之前开业运营,各县市支行及有条件的城区支行、分理处也要设立理财专柜,这样形成至上而下的网络体系,让中行的理财服务触角延伸到荆州各个辖区、每个角落。
2、加快理财队伍的培养建设。首先,理财中心、理财室及理财专柜应配备专职理财人员,不得随意抽调作为它用;其次,要加强理财人员的培养。目前,市农行已有5名cfp,1名afp,工行和建行cep、afp执证人员也比较多。因此,除了选派人员参加总行组织的学习外,我行还应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鼓励员工参加周末班的学习,争取更多的人员加入理财团队来。争取在2年内,荆州分行建造一支20-30人的专职理财人员队伍、30-50人的兼职理财人员队伍;2年内培养3-5名afp,1-3名cfp。
3、加强理财业务知识的学习,广泛树立理财服务意思。对全辖员工开展一系列的理财培训,树立理财服务意识,明确理财业务是将来重点发展的方向。让每一位员工熟悉我们的每种理财产品,了解客户类型和风险属性,掌握一定的营销服务技巧,争取在理财产品乃至个金产品的销售上取得较大的突破。以我行外汇理财产品为例,虽然在荆州市场占据绝对优势,但全辖开办的网点只有三、四家,没有推广到全辖,大多数临柜人员和持有外 汇的客户不了解我们的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产品设计的缺陷及产品的认知度不高、宣传不到位,和它行年销售上亿元相比,我行年销售不到一百万就相形见绌了。在以数字和业绩论英雄的时代,没有产品的销售是不行的。而且,理财产品属于中间业务产品,风险很小,利润较高,应该全力营销,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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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居民的财富不断增加,根据中信银行和中央财经大学联合的《2012年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指出: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近年来迅猛增长,人数总量由2006年的36.1万人增长到2011年的118.5万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超过30万亿元,预计在2015年,人数总量将达到219.3万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数将增加到77.2万亿元,占高净值人群收入总数的34.5%。高净值人群的大规模增长和财富的高度集中,为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市场机遇。与此同时,在通货膨胀持续走高的经济环境下,人民对于资产贬值的忧虑也在不断加重,而一般的银行储蓄无法满足民众对于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需求,在双重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对于理财市场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一、金融理财的定义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对金融理财的定义是: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生活各方面的财务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达至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
从金融理财的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金融理财是一个评估客户各方面需要的综合服务过程。它不仅限于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针对客户综合需要量身定制合适的理财方案并及时执行、监控和调整,最终满足客户不同人生阶段财务需求的金融综合服务,它是一种全方位、分层次、有个性的服务。一般而言,金融理财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第一、金融理财是针对客户整个一生而不是某个人生阶段的规划,它包括家庭财务分析与预算、家庭信用和债务管理、退休规划、居住规划、教育规划、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个人税务筹划及遗产规划等各方面。
第二、金融理财应该是一个标准化的程序,它包括六个方面:建立和界定与客户的关系、收集客户的数据并判断客户的目标与期望、分析客户当前的财务状况、提出理财方案、执行理财方案、监督理财方案执行。
第三、金融理财由于其从事的业务的特殊性,导致其对从事金融理财工作的从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受过严格培训、掌握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水平证书,还要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准则,金融理财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是评价其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现状
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理财业相比,我国的理财业虽然起步较晚,还处在兴起阶段,但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据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2010年底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中国大陆企业及个人拥有的财富正在成几何级数增长,2010年中国一千万以上资产的人已经达到96万,并且每年正以9.7%的速度增长,金融资产在10万美元以上的中国家庭可能已经超过200万户,是全球财富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财富管理业务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理财市场,不少专家预测,金融市场理财业务将是未来十年中国市场上最具成长性的业务。
在国民经济稳步向前,理财市场不断扩大和理财业务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在理财市场的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增强自身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各金融机构纷纷打破传统,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宽金融理财范围,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不再局限于单一的财富增长上,他们在财富安全、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业务上也有所突破。像建设银行“乐当家理财”、农业银行“金钥匙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中信银行“中信理财”、浦发银行“卓信理财”、广发银行“真情理财”等,正以各自领域的独特优势和特色服务吸引着各个不同层次的客户源。根据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和普益财富联合《2011年度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有明显提速迹象。全年发行数量为22441款,较2010年上涨100.58%;发行规模为16.9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140.99%。无论是产品发行数量还是产品发行规模,其同比增速均大幅超过2009年和2010年。金融机构对理财市场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促使他们不断加强对理财产品的研发、增设投资渠道、拓宽金融理财业务,这对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总的来说,金融理财的发展是适应了居民财富水平迅速提高、财富集中度不断上升、居民支出结构逐步演化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个人和家庭实现资产的保值、积累和增值,实现理财收入的增加。预计未来十年,我国理财市场还将以年均30%的幅度快速增长,大约40%的私人客户将持有4种或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还将加强了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合作和互动,有利于我国财富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分配,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三、中国金融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各类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不断推入市场,但是总体而言,我国金融理财水平还是不高,金融理财行业发展不够理想,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理财观念落后、市场机制不够完善、专业理财人员的匮乏和理财产品单一等因素造成的。
(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面对我国日益增多的资产管理业务,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纷纷介入理财领域。在此过程中,由于各部门分头监管,缺乏统一的监管政策和制度,制度的层次和效力不一,市场准入门槛不一,使得我国金融理财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和不正当竞争,加剧了理财风险。比如:2012年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已达55382.2亿元,远超证券、基金行业资产规模,接近并可能超越保险业成为我国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之势头强劲。但2012年9月17日,我国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都作出了较明确的规定,却对信托只字未提。由此可见,我国金融法律制度与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现状是不协调的,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将给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二)金融理财观念落后
首先,民众对金融理财的概念及内涵还比较陌生,对金融理财产品的了解也不全面,大多数居民的资产保值方式就是银行储蓄,平时与理财产品接触得较少,在各种理财产品中,只偶尔购买一些债券、股票,对信托之类的产品就知之甚少了。其次,中国人的“不露富”传统观念,也是影响我国金融理财市场发展的原因之一。一般而言,客户都不会向理财经理透露自己的真实资产状况,只会表明自己愿意拿出多少资金来投资。这样一来,理财经理根本无法了解客户真实的财务状况,更无法按照理财本应该遵循的步骤,通过分析客户财务状况来为客户量身设计理财方案了。甚至有些客户认为,金融理财的对象就只是针对高收入人群,金融理财业的门槛高,只有“富人”才能购买理财产品,这就使得我国理财市场无形中就失去了一部分客户群。
(三)分业经营政策的制约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这一分业模式下,银行不能直接投资证券、保险等直接投资领域,彼此处于割裂状态,而理财服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外汇等多个市场,资金、客户信息等需要在多个市场之间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循环,但受分业经营体制的影响,金融机构无法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只能售卖自家理财产品,不能对客户的资产做到真正的合理配置;客户经理无法拓展产品的创新范围和创新深度,只能在单独的领域内为客户设计理财方案,不能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及进行业务拓展;客户的资金无法进行有序流动,只能在独立的领域内循环,不能利用其他市场实现理财增值。由此可见,“分业经营”限制了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活动,削弱了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阻碍了金融资产的优化配置,制约了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壮大。
(四)专业理财人员的匮乏
在影响金融理财市场发展的因素中,人才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缺乏专业的理财人员,尤其缺乏精通各种金融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这主要是由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特点造成的。一方面,在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模式下,从事理财业务的专业人员只能在自己所属的金融领域内活动,只能在本行业业务范畴内为设计理财方案,不能利用其他金融领域在理财市场中的资源和信息,导致我国理财人员都只是掌握某一类金融理财业务,而严重匮乏精通各种金融业务的综合型人才,极大地阻碍了理财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理财人员往往是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担任客户经理的甚至是些信贷员、外勤人员、柜台人员等,这些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系统的金融知识,没有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式和各项经济指标的能力,他们甚至对自己售卖的理财产品也不甚了解,更无法为客户制订个性化理财规划,再加上政策与法律的制约,很难跟上日益专业化、复杂化金融理财市场发展步伐。此外,道德缺失也是影响理财人员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从事金融理财业务的专业人员中,有些理财师一味的追求高报酬和高业绩,千方百计的提高理财产品的销售量,不顾客户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在推荐理财产品和设计理财方案中有所缺失,提高客户的理财风险,给客户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理财不是单一的为了保值增值,理财规划还是一个标准化的程序,从建立客户关系到提出理财方案,并监督这个方案的执行,整个工作流程都要按照标准运行,这就要求从事个人金融理财工作的从业人员受过严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水平证书。专业理财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是金融理财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重视。
(五)金融理财产品单一
由于我国金融体制和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限制,我国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导致中国金融机构缺乏对理财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能力,金融理财产品过于单一,缺乏差异性和多样性。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他们在设计理财方案、开发理财产品时,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没有根据目标客户的需求进行有效地区分,更没有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采取个性化、差异化的理财模式,并且大多数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都是以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为主,投资渠道狭窄,理财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对客户的吸引力明显减弱。从理财师的角度看,部分理财师对缺乏从事理财业务应有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在销售金融理财产品时往往重销售、轻规划,不会将客户人群进行细分,对不同特点的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往往是大同小异的,更不会针对客户的真实情况和需要来为客户量身设计理财方案,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单一的金融理财产品不能满足客户的理财需要,也不能适应理财市场的发展。
四、中国理财业发展前景探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及时消除各种制约因素,健全我国金融理财法律体系、加强理财意识宣传、改变金融业现有的分业经营模式、提高理财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快金融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以推动中国金融理财市场的蓬勃发展。
(一)健全我国金融理财法律体系
建立一套规范、完整、清晰的理财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对于促进我国理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理财业务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才能让人们对理财业务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完善的金融理财体系还能有效的防止金融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因而,我国通过不断健全金融法律体系,根据市场变化完善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为中国金融业健康发展、为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基础。
(二)加强金融理财观念宣传
在当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的理财热情和理财需求日益迫切,我们应当从改变民众传统守旧的观念入手,加强对社会金融理财观念的宣传。首先,要加强民众对金融理财意识的宣传。让民众了解到,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理财服务,而不仅仅是购买一种理财产品的行为,让普通百姓都树立起“你不理财,才不理你”的观念,对金融理财有更加具体全面的认识,从而产生更多的理财需求。其次,要加强民众理财知识的教育。通过对民众理财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改变消除中国人长期以来存在的害怕露财的思想、让老百姓走出传统理财误区的同时,也对理财方案、投资计划有了更多的了解,让民众知道如何利用现代的金融理财工具为自己的财富实现增值和保值,从而让更多的人将闲余资金投入到理财规划中来,进一步壮大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
(三)改变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
面对我国金融理财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尽快改变现有的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加快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的改革和推广,促进居民资产在证券、保险、基金等投资领域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为金融服务的综合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使得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互相渗透、交叉,有效的整合资源,提高客户信息的利用率,从整体上提高金融业运行的效率。其次,我国有关部门应逐步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法规体系,制定符合金融发展和开放要求的金融法规。再次,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监管模式,因为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会逐渐走向融合,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依赖程度显然会不断提高,在这种形势下,就需要各监管机构的相互配合。我们必须要在推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下探索出一条适应未来金融理财市场发展方向的监管方式,为金融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四)提高理财人员专业素质
金融理财是一项综合性很强、高智力的中介服务,涉及到市场、金融、投资、贸易等多个领域,它对理财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极高。它不仅要求理财人员具备利率、汇率、保险、股票、基金、税收和退休保障等广泛而系统的金融知识,还要能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工具,能对国内外经济形势、金融理财市场进行精确分析。根据国外的经验,金融理财师是在满足了各国标准委员会确定的教育、考试、从业经验和职业道德四大标准以后所取得的专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因此这也需要我们银行的理财师,首先知识面要扩大,同时要将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第三方机构有机的联系起来,为客户量身定做全方位的理财方案。此外,金融理财师的道德准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金融理财师为客户服务的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客户的财富安全,甚至可以改变客户未来的生活,因此对金融理财师而言,不仅仅要具备理财师应有的知识水平,还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理财经理应更多的为客户考虑,严格按照规则制度办事。要深刻的意识到,一旦成为一名客户的理财师,也就成为客户家庭的一份子,要全心全意的从客户的角度来想问题,办事情。只有这样,才能为客户提供更贴心的服务,才能留住客户。
(五)加快金融理财产品创新
要实现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和差异性,就要重视对理财产品的研发与创新。首先,在现有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强化整合,提升应用效率,把握市场契机,增强与客户的联系和沟通,针对不同的高、中、低收入客户群,为客户设计和提供适合的产品与服务,吸引不同层次的客户群,拓展和延伸现有的理财业务,尽快形成覆盖面广、多层次的金融理财产品体系。其次,要加强对理财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销售,加强业务创新,提升金融理财服务层次,发挥好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需要,不断开发出具有市场前景和行业竞争力的新型理财产品,并逐步建立自己的理财产品及服务品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最后要全面强化自己理财品牌独特的文化内涵,建立合理的理财品牌结构,培养良好的理财产品创新意识。
“十二五”时期,预期我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将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保持在 5%左右。国际经验表明,我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呈缓慢增长态势。我国应该抓住市场机遇,借鉴国外成熟的金融理财市场经验,立足于中国经济发展现状,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金融理财业发展的道路,促进我国金融理财市场不断完善和成熟。
参考文献:
[1]金融理财原理.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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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次会议举办前的两个月,上海市金融系统文明办联手《理财周刊》进行了“上海金融理财服务队伍现状及职业能力建设情况调查”。据悉,这是上海近年来首次关于金融理财服务和队伍建设而进行的大规模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海金融理财服务队伍现状及职业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的分析报告,提出提高上海金融理财队伍职业能力建设的建议,以期着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这一话题引起了与会人士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理财产品需求大魅力小
本次调查以上海16家中资银行为主,主要采取网上客户调查问卷与网下(银行网点)实地拦截客户调查问卷相结合,银行窗口服务督察员实地调查与理财人员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网上客户调查问卷通过第一理财网(www.arnoney.省略)进行,收到有效答卷1199份,网下(银行网点)实地拦截客户调查由50位窗口服务督察员到200个银行营业网点进行。
调查显示,有72%的受访者表示曾经购买过理财产品,22%则表示从未买过。而没有买过银行理财产品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对产品不了解”(46%),“产品收益没保证”(19%),“不如股市赚钱快”(19%),“担心被理财人员误导”(16%)这四个方面。其中,有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对产品不了解”严重阻碍了他们购买理财产品。
调查还显示,约40%的市民对银行的“代销基金”业务非常感兴趣,而银行自身开发的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打新股类理财产品、FOF理财产品的受关注度均低于15%,大有“基金代销一枝独秀”的势头。
具体分析看,主要有四个原因造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当前的窘境。一是理财产品的准入门槛过高。受访的上海市民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48%),属于普通的工薪阶层,还有24%的市民月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民投资理财的上限。因此,国内理财产品5万元的准入门槛把相当一部分市民挡在了门外。而最低投资额仅需要1000元的基金产品自然容易受到中低收入市民的广泛青睐。
二是产品设计能力不足、同质化现象较普遍。当问及“当前的银行金融理财服务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时,大部分受访者都表示目前银行多数个人理财产品属于低层次的创新,产品的设计先天不足,许多出现“负收益”的理财产品的条款设置就不尽合理。
三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手续费过高。相比较于股票型基金的高风险/收益,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相对要低得多,因此理财产品所收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的高低对收益的影响更加明显。而动辄2%以上的手续费和管理费对本就不对称的收益的吞噬效应相当明显,也是许多市民不满的地方。
四是银行理财运作信息不公开。基金每日公布净值,每季度公布投资季报,相比之下,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则封闭得多。尤其是等到一年、两年到期后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负收益”的结果时,由于与银行当初宣称的预期收益率相差甚远,不少市民心理上无法接受,导致了矛盾的激化。
服务态度有待提高
调查还发现,在回答“你选择在哪家银行办理业务主要是看重下列哪些因素?”这个问题时,“服务态度好”以62%的得票率高居榜首。由此可见,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市民最为看重的因素。
然而银行理财人员在服务态度、职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上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介理财产品时往往避重就轻。一些银行理财服务人员尚不能普遍地做到真诚服务,对产品本身的特性以及产品管理人的经验等更深层次的介绍较少。
二是金融理财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尚欠缺,难以胜任。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银行理财的误导问题反映的是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欠缺。当问及“银行理财人员是否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来分析产品特色”时,69%的受访者回答“有一些专业知识,但不够深入浅出”,22%认为“专业知识不够,讲解含糊不清”。
由此可见,许多理财服务人员都是近几年才刚刚从大学走出来的年轻人,其自身年龄和阅历非常有限,理财知识、实战能力还很薄弱,无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将之传递给普通公众。在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方面显得能力不足。
三是投诉处理态度不尽如人意。在回答“当你对银行的金融服务或理财产品进行投诉时,银行工作人员一般会怎样处理?”时,选择服务态度较好并热情帮助解决理财问题的共占了52%,但有48%受访者认为银行的处理态度不尽如人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银行理财服务存在着售前服务热情,售后服务冷淡的问题。银行服务态度售前和售后截然不同的背后,反映的是银行过重的销售指标。
呼唤“热情、诚信、专业、通俗”
金融理财服务的调查中,我们以10分制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价。在回答“你对银行目前的金融理财服务是否满意?(以10分为满分计)”时,大部分的市民给出了6―7分的及格分,同时有30.85%的市民更是直接打了6分以下的不及格。
在回答“目前银行理财人员最欠缺的是什么”时,得票率最高的依次是“真诚的沟通能力”、“过硬的理财能力”、“可信赖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我们将之归纳为“热情、诚信、专业、通俗”这八个字。这样的成绩显示出广大市民对提高金融理财服务水平的高度期盼,也揭示了上海金融理财服务需各银行机构认真总结,花大力气予以改善和提升的方向。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水平,才能让市民在理财时真正放心、安心、省心!
加快职业能力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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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国民收入迎来了新一轮的深化改革。在党和中央相关经济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国民经济收入逐年增加,金融市场的发展也相对比较活跃。国民收入递增的同时也刺激了金融理财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使理财业务出现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个人理财相对失衡,容易存在一些潜在的经济隐患。
因此即便是当前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受到经济起步较晚等方面的影响,我国金融产业依然也存在一些发展问题,亟待相关工作者予以解决优化。
一、我国金融理财的产业现状
金融理财的产业包含着广泛的服务范围,包括资产、债务、保险、住房等各个方面。在经济繁荣的大背景下,我国人民群众的工作收入有了显著的提高,很多人选择将闲置的资金存放在银行,通过定期存储、活期存储等方式,实现资金的安全化和再利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各项产业的循环,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金融理财产业的发展前景较为稳定。根据相关调查表明,早在《2010年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综合分析报告》中就已经表明,我国2010年的银行理财数额高达7万亿元,同期证券理财、同期公募基金、同期信托理财分别达到2000亿元、2.5万亿元和3.2万亿元。我国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性凸显出来,理财产品的推陈出新使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
二、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趋势
金融理财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计,所以也存在一定发展问题,而广大工作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入了解我国金融理财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增加
从相关部门作出的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到,截止到2015年年末,我国年收入4万元的家庭占到了25%。较之五年前,增加了10%以上。因此,这些有经济结余的家庭,需要对资产进行相应的服务和管理。除了经济收入的积累,日益突出的住房、医疗、保险等问题也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金融规划和指导。除此之外,在市场理财手段上,金融资产还包括股票、存款、黄金等方面。这也为金融理财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金融理财的专业性加深
在中高端收入的人群中,金融理财因其蕴含的风险性而深具专业特性。因此,在金融理财中除了要考虑到资金的收益,还要考虑到其中蕴含的经济安全性。越来越多的理财人员也意识到了在资金理财方面,需要优先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理财机构进行。通过理财专家的建议,减低金融资金管理的风险,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帮扶,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金融理财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从当前金融市场上看,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大多都是基于信托的发展原理而形成的。因此,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要遵循平等、公平的竞争属性。但是现有的信托业务带有一定的法律空白,致使其他种类的理财产品及服务都不够完善,因此需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市场的有序进行。
三、我国金融理财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应该说,我国金融产业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潜在危机。随着人们对更高的经济效益的吸收,市民在提高自身理财需求的同时,对银行的服务性、专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需要把理财业务整合在一起,通过对理财资源的调整,进一步创新产业管理机制,提升金融理财产品的多样性。
因此,金融理财机构要立足于市场的发展需求,以客户服务作为发展宗旨,逐步提升理财产品的科学体系,进一步增进团队营销策略,根据客户的财富需求,定制高效、科学的理财产品。而针对于金融业务的整体走势上看,广大金融管理者要积极拓展业务发展模式,为银行提供较高的利润,进一步防范银行的信贷危险,从而将其中涵盖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
同时在金融行业内部,要通过完善的行业规章和科学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建立行业协会和理财师认证机构,促进理财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场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产业的高效性,重点发展金融机构的第三方理财,突出个性化理财、科学化两理财和定制化理财服务,最大程度的强化金融理财行业的服务质量,使基金公司的客源、信誉都能得到有效的提升。最终,促使我国金融理财行业能够沿着健康化、平稳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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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以光大银行推出的“阳光理财B计划”为标志,银行理财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也经过了8年的洗礼,中间有负收益的困扰,也有因其低风险特征带来的火爆。无论短期是是非非,银行理财产品事实上实现了几何级增长:从2004年的年发行数量76只,发展到2011年的1.6万只。同时,银行积极发挥理财超市职能,在自身开发理财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打出理财服务牌,在个人金融业务中开疆拓界,并试图摆脱同质化的窠臼。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体系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我国的保费收入已从2003年底的0.4万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2万亿元。一个不考虑财务安全的家庭,如何奢望财务自由。我们目前要做的,还是如何屏蔽不当销售对“保险”这个圣洁产品的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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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投资目前股票型基金全面亏损,特别是QDII理财产品的整体表现不佳。但QDII产品所占比例不大,且投资人多为高端客户,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债券型基金收益大多为正,最高达8%,货币基金风险非常小,收益还不错。投资基金要避免选择既可投资股票也可投资债券的基金产品。对于被套的基民还是暂时不动,等危机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再进行调整。
3 结构型理财产品。我国结构型理财产品,主要依托国际投行设计、开发和出售的结构性票据进行操作。其挂钩标的(包括利率、汇率、股指、基金、股票、商品价格以及商品期货价格等)的走势,将决定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与本金安全。受金融危机影响,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剧烈震荡,导致已发行的结构型理财产品多表现较差。这也揭示了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结构型理财产品,需要面临的信用与市场风险以及自身必须具备的管理与应对能力。
4 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信贷资产类、票据类和债券类等稳健型理财产品市场中,票据和债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将影响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稳健型理财产品表现较稳定。虽然
我国部分稳健型外币理财产品的资金,主要通过国内外金融市场进行掉期交易或投资于外币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变化对于其收益水平的影响较为明显。但是这类产品多为保本型的,因此投资人的利益基本得到保障。
5 期货投资。金融危机使商品期货的趋势下跌,此时投资是一个机遇。但应该非常了解期货产品的实体行业和市场情况。关注经济金融信息如地缘政治信息、伦敦金价、美元指数、通胀预期、原油价格、每季黄金供需平衡表,‘消费者物价指数、贸易赤字、资本净流入等。做空、做多的方向要明确,根据情况做调整;设置止损止盈点。判断失误及时纠正。
6 外汇投资。在汇市,无论经济衰退与否。由于外汇保证金的做空机制,投资者都可以获利。汇率的变动有规律可循,技术方法在外汇市场是最有效的。但要注意选择好货币,控制好仓位,完善知识架构,加强投资基础,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7 黄金投资。金融危机源于美国,形成一个反向关系。美国救市成功,黄金大跌;救市失败,黄金大涨。所以投资黄金可以短线为主,波段操作,特别是要盯注24小时黄金行情及政策对金价的影响。
金融危机时期的投资方法
作为一名普通投资者,在金融危机的市场环境下如何理财,这个问题难住了很多理财专家。因为金融危机给金融制度、金融产品都带来了变化,会改变之前的投资方法、操作手段、整体策略和分析方法。
1 实时关注金融危机发展变化。及时分析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不断地总结和分析,收集各国的救市政策,观察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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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理财机构的监管比较
其一,商业银行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专门的银行监管组织,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二,证券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是专门的上一级管理单位,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对证券公司的发展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并对其各项业务情况实行监管。其三,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主体同商业银行的理财监管单位是一致的,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四,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体同证券公司的理财监管主体是一致的,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的管理方案的实行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其五,保险公司理财的监管主体不同于以上的管理主体,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保障保险理财的顺利发展,保监会颁布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法案,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比较
(1)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特点比较。从理财的产品上来看,商业银行的主要理财产品有外币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两种类型。从风险上看,外币理财产品要大于人民币理财产品,因为其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比较大,但是相对应的,外币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比较大。最初的银行理财产品形势是储蓄理财产品,这种方式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收益固定、风险较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类型也逐渐的增加,收益也相对增加。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类型主要有限定型和非限定型两种,而限定性的理财产品又可以根据经营形式的不同,分为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两种非限定型的理财产品可以分为FOF型、股票型和混合型几种。这些产品的类型虽然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从基本的经营特点上看,都具有投资范围广、收益低、风险小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的证券业的发展,理财产品的收益有所上涨。信托公司的主要理财产品主要集中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方面,信托公司的产品特点是信用度高且收益相对固定。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以及混合型基金,这些基金的共同的特点就是收益随着不同层级的基金形式会发生变化。保险理财的产品主要有投资连接保险、分红险、万能险等形式,不同的险种的收益和风险都是不同的,但是风险和收益都是成正相关的。但是从总体的收益和风险的比值来看,保险相对于以上的金融投资的收益效果要差。(2)金融理财产品期限、费用比较。从理财产品的期限和费用上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为三至十二个月,费用的收取主要是提前解除的违约手续费用。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期限是三至二十四个月,费用同银行相比要低。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的基本期限是一至三年,费用的收取仅为管理费用。基金公司的产品期限根据类型的不同有所差异,但是费用的收取形式基本一致,主要有托管费、管理费、认购费以及申购费等形式。保险公司产品的期限较长,一般可以分为十年以上或者终身,最短的也在五年以上,其费用同上述金融理财产品相比也较高。(3)金融理财产品流动性比较。从理财产品的流动性上看,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比较差,一般来说没有到指定的理财期限时,是不能随意的终止计划的。但是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工商银行目前也致力于推出一种更加灵活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同银行理财产品具有相似性,即流动性相对较低,但是转让平台的搭建使得其有所提高。证券公司的产品流动性要高于银行产品和信托产品,但是其具有一定的封闭期,封闭期内的资金的流动是相对不灵活的。基金产品的流动性比较好,基本可以实现随时的交易。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由于其比较复杂,而且投资时间较长,所以灵活性就比较差,一般来说终止合同的受损方都是投保人。
三、保险理财产品的独特优势
(1)政策优势。我国的有关机构和部门为了保障和推动保险理财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保险法》就是我国有关机构开展保险理财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保险以及其职能的一种限定。(2)产品优势。一是保险理财产品有保险保障功能。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商品,对于投保人具有一定意义的经济保障功能,也就是说购买保险产品的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感的购买。通过对保险合同的签订,使得投保人能够对自己的经济理财活动具有一定的信息,同时也是一种预防意外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压力的有效措施。二是保险理财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对投资者有利。单单从保险理财的产品的计算形式上看,投保人所获取的利益要远远的超出其支付的保险费用,当然这是建立在保单发挥作用的前提上的。也就是说其他的理财产品无法根据合同的要求来达到和满足对客户那么高的收益承诺,但是保险理财恰恰的弥补了这一不足。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即计算的方式倾斜于投保人。三是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规避司法特权。用户的理财产品在特殊的司法权利执行的过程中,有可能被限制,但是保险却可以规避该问题,所以在用户的其他财产和理财产品被依法冻结的时候,保险的保单就可以免于该项规定。这也是其具有保障功能的又一个重要的体现。四是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融资功能。人寿保险的保单可以作为贷款的一种依据,从而实现更加灵活的资金信用使用。目前,我国对人寿保险的贷款的现金额度的规定为保单的70%~80%左右。五是保险及其理财产品具有避税功能。企业可以合理合法地为员工投保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的4%为员工投保商业保险是完全免税的,如若补缴金额较大的还可获得“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费用的权限;同时由于员工将来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按税法规定也同样是免税的,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获得资产保全。保险在未来还是规避遗产税的有效工具。
综上所述,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金融理财与保险理财进行了对比,通过分析我们看到保险理财产品除了流动性差之外,有着独有的优势,不论在税收、债权债务方面,还是在抵御风险、收益稳健等方面,都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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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信理念的培养
2008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实质上是一场信用危机,是信用关系中“伦理责任”缺失的后果。在现实金融活动中,诚信就是遵守承诺契约的行为,实际上是一个体系,即包括各种形式的诚信。一般来讲,培养诚信理念包括下述这样三种形式。
1.培养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所谓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就是金融活动中应该信守自己的承诺,按照自己的承诺办事。承诺实际上就是当事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因而任何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和客户拥有了各种形式的契约,那么就应该全方位地自觉地遵守这些契约,而不是去设法逃避契约的约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约的内容,甚至于去毁约。
2.培养在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所谓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诚信,就是指有的当事者可能因为信息获取上的阻滞性原因而无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内容,从而不能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的情况;而另外的当事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能够全面地拥有信息,从而可以真实地把握问题的全部状况。这种信息的非对称性,使得更多地拥有信息的一方处于交易的优势地位,可以说,那种较多掌握信息的当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拥有的优势地位而欺骗信息不全的当事者,但是拥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却并没有去这样干,而是诚信地对待信息不全的一方,这种状况就是信息非对称下的诚信。
3.培养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诚信。也就是说,一方当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并没有仅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充分考虑了当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诉对方应该怎么做利益才最大。这种考虑对方当事者利益的诚信,是一种最高形式的诚信。完全考虑当事者利益的这种诚信,往往是当事者从对方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这种诚信可以说是一种很高形式的诚信。
二、风险理念的培养
金融是资金的聚集地,也是风险的集合体,金融创新和发展总是伴随着风险。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获益的机会。金融风险具有可测性、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受益对称性等特征,是客观的、现实的存在,这是由金融过程内在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因此,针对金融学学习,必须培养金融运行的风险理念。
1.培养认识风险的能力。广义的金融风险指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在参与金融活动过程中,因客观环境变化、决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导致金融资产价值、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则指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活动时,其资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的多样化,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广泛的渗透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如果金融风险超过了承受能力,局部、个别的风险就会蔓延、传播开来,从而影响到区域、国家甚至国际范围,形成金融危机,给经济运行和社会福利造成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范围广,影响大,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和影响。这些危机和动荡不但使一国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扩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社会矛盾,甚至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2.培养防范风险的能力。目前,就国内金融市场而言,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资金的流动性明显增强,资金回报率高的区域会吸引其他地区资金的流入。如果该区域的资金高回报是源于投机性的泡沫化,那么该区域会很快成为金融高风险区。我们要加大了对金融监管与市场监管的力度,并重视金融风险的评估、预警和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建设,着力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三、创新理念的培养
1.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既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产生或引进的新事物,从而使得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功能。金融创新的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包括规避利率风险的创新、转移风险的创新、增加流动性的创新、信用创造的创新、股权创造型创新、运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创新。
2.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培养金融学专业学生全面而辩证地看待金融创新效应。通过对金融工程学等重要专业课程的学习,既要培养金融创新思维、掌握金融创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创新的路径和规律、正确认识和理解金融创新与金融发展、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创新既具有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丰富金融交易品种、使商业银行等存款性金融机构获得新的生存发展空间、增强经济主体应对和转移金融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以及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等积极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降低金融体系稳定性、加大金融监管难度、削弱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等负面影响。2008年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国金融创新过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滥,以及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次贷衍生品业务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长了衍生品风险的积聚和爆发。
3.创新需要监管,强化金融监管理念。对中国而言,既不能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而视金融创新为洪水猛兽,抵制金融创新,也不能对金融创新监管过死。明智的策略应该是:一要充分认识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的积极作用,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中国现阶段由于金融创新不足,金融产品种类少、结构单一,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因此应完善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大力鼓励和推动金融创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途径。二要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机构应切实加强跨市场、跨境风险的监管,确保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创新步伐和市场变革相适应。同时,要弄清楚金融创新中的产品结构、层次和风险特征,研究金融创新规律,适时、适度地引导金融创新活动,把握监管力度,避免监管过度和监管缺位,探索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由单向监管向全面监管、由封闭性监管向开放性监管等转变的途径。
四、法治理念的培养
1.培养学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识。在依法治国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观环境下,金融学专业人才必须确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场国际化、金融风险加大的形势下,政府的“政策规制”只能发挥短期效应,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长效机制。无论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序衔接,必须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调整。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发展面临两大挑战,一是金融业发展市场化的挑战,二是金融业发展国际化的挑战。前者主要表现为立法滞后,特别是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导致金融资产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流动性不强,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规范等。后者主要表现为国内金融市场的“政策导向”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法律调整”相冲突,这也是西方国家以国际贸易平衡为由干涉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定借口”。因此,无论是金融专业或任何一个专业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国内金融立法的动态与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国际金融体制、规则及其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培养运用法律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犹存、中国正处于金融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市场的过度自由化和自主创新会使风险叠加,无论是国际或国内,甚至是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只能应对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对安全金融创新、加强系统性风险控制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确立,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与根本。其二,有利于维护中国的金融利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内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在美国对人民币汇率问题干涉下,人民币处于缓慢升值状况中。境外短期投机资金乘机而入,如果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来防范金融风险,势必会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引发金融货币危机。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运用好各种法律切实维护中国金融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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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银行理财业务是将客户的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的综合化的一种服务方式。银行发展理财业务,是提高其经管水平与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以及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的限制,发展理财业务不免会存在许多阻力,遇到许多问题。妥善处理好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银行对理财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监管,是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
一.金融资产管理的内容
以经营业务内容的角度来看,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其资产管理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单一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此类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二是,通过发起和管理各类型的投资基金的方式,或者是信托单位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标准化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此类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依据其资产管理的规模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以经营定位的角度来看,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已形成了大资产管理概念,不管是否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一个专门的经营实体,它都已作为一个整合的业务品牌在市场上进行营销。
以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所以的投资活动都会伴随着风险,加强其风险控制能力是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重视其对风险的控制。
此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到世界有关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 的应用,需要专业人员与各类投资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关心维护,所以这对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经验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二.发展银行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必要性
金融竞争的压力促进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起步较晚,但其发展势头日益猛进。由于现财业务是既包含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又包含了投资组合管理的银行特性化服务方式,其理财业务也必然是银行提高经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趋势。
2.1市场的需要
作为个人通常都缺乏相应的金融投资知识,不能像专业投资者一样整合各类金融工具,因此对自己资产和负债都不能做出最优化的配置,所以居民对理财类资产管理业务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其需求量扩大的同时,居民对需求的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从而银行需要制定出更加个性化的方案,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目前,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还分散在各部门,并没有形成整体营销客户的合力。只有将客户营销与投资运作统一纳入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才能真正的将理财业务做大做强,才能尽快的融入金融资产管理业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银行业现阶段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人民币的代客投资或是交易外汇投资产品等,其风险分散效果差,而且收益率较低。因此发展富有银行特色的理财业务已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的当务之急。
2.2拓展经营范围、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传统的存贷业务,利润空间狭小,而且该业务的发展已经步入了成熟阶段,其发展空间小,难度大。行业间的竞争也直接导致了银行存贷利差收入的缩小,进一步缩小了盈利空间。因此,必须要拓展新的经营范围,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个人理财业务便能很好的满足客户需求,而且能够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银行应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和人性化理财业务,从而为银行打造出优质的品牌形象与独特的企业文化。
三.完善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根据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务必做好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其业务的组合特点,把具体的资产管理产品所可能涉及的银行业务风险,按照风险控制的整体要求将其综合管理,把相关的业务风险都一并归入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市场的分析预测,对所涉及的投资组合,进行合理的规划,并计算出各种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以及投资收益成效。
商业银行在针对个人开展理财业务时,必须要有很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以往不同,必须建立起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必须意识懂啊个人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从而确定风险管理体系所覆盖的风险范围,并在做好具体而全面的风险评估。银行还要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与发展策略来确定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将风险程度的指标量化,针对不同的风险要有不同的限额管理。此外,银行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核机制,以确保相关交易及操作的规范性,因此,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理财业务风险的必要保障。
四.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
目前,我国银行的经管水平与创新能力都还比较低,积极发展银行理财业务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发展要求的,同时它也有利于我国银行发展高端客户与改善客户结构,有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银行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发展理财业务改善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更有利于银行业对其风险的管理。
加强理财业务的监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完善并举”的原则,通过分类规范、严控风险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办法,整体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水平。银行发展理财业务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把储蓄业务和资金信托业务等同为理财业务,不能变相的开展信托活动,甚至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躲避财务与税收管理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银行为客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的关系,由相关银行设计向特定的目标客户销售,并由客户承担部分或全部投资风险的组合型银行产品。理财产品的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的投资方向,而且要保证产品的收益率与银行投资收益挂钩。银行在开展相应的理财业务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会遇到的法律与政策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切实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
五.总结
综上所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归根结底是其服务方式的演进,是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针对不同的客户而进行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现财业务已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化、模式化的产品,而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把不同的银行业务与产品有机地组合起来,并加以改造,使其具有较为明显的个性化特征。因此,必须推进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打破分业经营的现有局面,为银行的理财业务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刘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福建金融,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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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理财与保险理财监管的比较
商业银行的理财是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监管主体的。根据商业银行关于个人理财的相关规定管理个人理财问题。但是针对于理财的规模、管理范围等方面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而是规定了个人理财的最低限度,要求资金最低为50000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可以对理财产品进行宣传。
保险公司的理财是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监管主体的。根据保险公司关于个人理财的相关规定管理个人理财问题。与商业银行的理财相同,关于保险公司的个人保险理财方面并没有针对于理财的规模、管理范围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也没有针对个人保单的最低限度作出具体规定,而是由保险公司自己根据营业情况自由决定,但是并没有关于保险理财收益方面的规定。保险公司为了了解收益情况,就要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对投资账户的价值作出评估。
证券公司的理财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限定型(包括债券型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型理财产品)、非限定型(包括FOF型理财产品、股票型理财产品和混合型理财产品)。债券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是很高,但是风险也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型理财产品作为期限很短的流动性金融工具,同样具有收益率比较低,较小承担风险的特点。FOF型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对象较多,包括股票、债权等各个方面内容,证券和股票的投资上限都为最高95%,股票的投资下限为20%。混合型理财产品比较自由,不会受到较多规定的限制,在投资上的下限为10%。相比较而言,股票型理财产品和混合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比较高的,同时也需要很大的投资风险。
二、金融理财产品所具备的特点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期限和费用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3-12个月为期限,所收取的费用是违约金。
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最短超过5年,一般为10年,也有终身保险。所收取的费用是保险金。
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以3-24个月为期限,所收取的费用要低于银行业的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的理财产品以1-3年为期限,所收取的费用是管理费。
(二)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特点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两种,即外币理财和人民币理财。两者比较,外币理财产品会受到对外经贸形势的影响,比较具有风险性,但是收益率也是比较高的。银行理财中的储蓄理财可以根据银行利率获得固定的收益,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小。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类型的增加,收益也相应地有所提高。
保险理财的形式多样,各个险种的收益率有所不同,需要承担不同的风险。无论是万能险,还是分红险,这种投资风险与所能够获得的收益率是呈正比的,且从整体上来看,保险理财的收益率要低于金融理财。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中,不同的类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收益率普遍较低,且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低。
信托公司理财产品具有良好的信用度,收益相对较高,且比较稳定。
(三)金融理财产品所存在的流动性
从金融理财产品的理财情况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固定性,通常是到规定的理财期限才可以终止。随着金融市场化发展,一些商业银行业推出了相对灵活的理财产品,以为银行创造更高的收益,同时吸引更多的理财投资者。
保险投资理财产品具有较长的投资时间,几乎不具有灵活性。如果不是意外事件,通常不会终止合同。一旦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资金信托财产产品具有较为灵活的转让平台,但是与银行理财产品类似,具有一定的固定性,流动性比较低。
在所有的金融理财产品中,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但是这种理财产品当处于封闭期的时候,就会影响资金流动。
基金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交易,但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3]。
三、保险理财产品的特点
(一)保险理财产品所具备的优势
1.保险理财产品属于经济商品
保险的理财产品属于是经济商品,可以为投保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之后,就可以及时地获得理财活动信息。如果由于意外发生而导致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承担部分经济风险。
2.保险理财收益
从保险理财的收益方面来看,投保人所能够获得的收益已经超出了其所投保的费用。由于保险理财兼具理财和保险的性质,其他理财产品所无法承担的风险以及高收益承诺,保险业则可以提供给投资者。在保险收益的计算上也更倾向于投保人。
3.保险理财产品的司法规避
保险理财虽然会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司法限制,但是可以针对相关问题有所规避。比如,投资者因某种原因而冻结其他理财产品的时候,保险理财产品则可以避免执行这样规定。因此,保险理财产品具有财产保障性。
(二)保险理财产品能够发挥避税功能
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合法的保险而不需要上税。比如,企业在单位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用于商业保险,这部分费用是免税的。如果缴纳的金额较大,还可以获得分期扣除的权限,即按照规定在有限的期限内将需要交纳的金额均匀扣除。除了缴纳保险金是免税的,将来单位职工获益后从保险公司拿到一定数额的资金,根据有关税法规定,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此,投资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全个人财产。此外,中国的遗产税启动后,投资保险理财产品还可以规避缴纳遗产税[4]。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金融理财产品和保险理财产品进行比较,随着金融市场化发展,对理财服务更为完善。保险理财虽然流动性比较差,但是存在着规避风险的优势,在投保人获得一定的收益的同时,还可以避税。金融理财和保险理财都具有各自的优势,所承担的风险也各有不同,但各自都有其独特的价值。
(作者单位:同方全球人寿保险公司)
参考文献:
[1]郭连成,米军.金融全球化与经济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双月刊),2010.27(04):36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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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