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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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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集贸市场管理

篇1

1.1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 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1.2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 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 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2.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2.1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 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2.2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

3.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3.1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3.2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3.3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4.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4.1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4.2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篇2

第三条集贸市场由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依法开办和管理。国家行政机关不得开办和经营集贸市场。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集贸市场应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集贸市场和入场经营者以及与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主管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

公安、消防、交通、规划、税务、物价、技术监督、卫生、畜牧兽医、农林水产和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贸市场建设和开办

第六条集贸市场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住宅小区配套规划,按照农副产品的生产布局和销售流向,人口密度和交通状况合理设置。

批发和零售市场的面积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批发市场应有必要的仓库、车场、装卸场地等设施。乡、镇集贸市场的零售市场除设置固定摊档外,还应有一定的场地给自产自销的农民临时入场经营。

经批准的集贸市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七条集贸市场建设应遵循防火、安全、卫生、通风、方便、防止噪音污染及不妨碍交通的原则。

第八条集贸市场建设可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内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市场。

第九条建设集贸市场,政府在用地、用房等方面应当优先安排。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条开办集贸市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申请开办地方批发市场的,需经市政府商业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集贸市场未经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商业和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拆迁或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开办集贸市场不得占用道路、街、巷。本条例实施前已占用的,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必须将其纳入城市改造和建设规划,限期清理或拆除。

第三章集贸市场管理

第十三条集贸市场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制定各项保障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管理制度,对场内的行政、治安、防火、卫生、计量、商品质量、物价、通讯、秩序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场内设置公用标准计量器具、投诉点和投诉电话;接受与场内经营管理有关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场内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应佩带胸章,秉公办事,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六条入场经营者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贸市场规章制度,依法纳税、缴费。

第十七条集贸市场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入场经营者必须在集贸市场按合同约定或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禁止在集贸市场经营下列商(物)品:

(一)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毒死、死因不明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品及其制品;

(四)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色素的食品;

(五)含有国家规定不得使用的农药或残留农药超标准的蔬菜、瓜果;

(六)灌水肉品、有毒的水产品;

(七)超过保存期限或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食品;

(八)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九)伪劣商品;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售的其他物品。

第二十条集贸市场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

(四)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缺斤少两;

(六)使用涂改、假冒、过期的肉品检验(检疫)证;

(七)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八)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九)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非法交易行为。

第二十一条批发交易可采取买卖双方对手交易、委托或交易、拍卖交易等方式。

批发市场可以组织代购、代销、代贮、代运输;可以自营收购、批发或组织产销直接挂钩、联合经营等。

第二十二条经营畜禽批发业务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或检验。

第二十三条批发市场的交易采取议价、拍卖方式进行,其价格接受政府价格调控。

第二十四条固定摊档的经营者必须亮照(证)经营。

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农民临时进场,应在集贸市场内指定的地点经营。

零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第二十五条在集贸市场内经营熟食品的,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生、熟食品必须有适当的隔离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集贸市场内经营牲畜肉品零售的,必须持有《肉品检验证》。

第二十七条集贸市场的零售价格实行批零差率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对有关部门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占用道路、街、巷开办集贸市场的,由公安、市政、工商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予以取缔。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三十元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由物价管理部门按国家关于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集贸市场及其管理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管理职责,并因而导致入场经营者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监督管理不严的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管理部门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进入集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3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13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13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三)检查交易行为: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二)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到2015年已建成并运行的检测室全部达标。按照检测场所、设备、人员、制度“四落实”的标准要求,积极推进市场检测室建设,尽快完成第三批2个市场检测室的建设任务。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四)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13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14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15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13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15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篇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需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或企业管理的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上述文件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专业设备及软件要求

满足本农贸市场经营需要的专业设备及软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工作内容及范围

谐海路农贸市场经营管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技术方案要求第1项

需在新市场建成前,对老市场及露天市场进行管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技术方案要求第2项

制定建立菜市场管理制度,限时、限地、限制内容的要求实施规范、有序管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技术方案要求第3项

建立专门台账,对商户实行档案化、实名制管理,教育商户遵章守纪,诚信经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技术方案要求第4项

菜市场经营的农副产品(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熟食、主食、副食调料等)经营占比不应少于80%,少量其他便民业态(修配、小百货、土产杂品等)经营占比不应大于20%,原则上不允许设立大型综合超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技术方案要求第5项

菜市场应设置管理室(10-12平方米)、独立检测室(5-8平方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技术方案要求第6项

对商户销售产品进行质量把控,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技术方案要求第7项

做好安全生产,建立安全工作预案,对菜市场运行进行安全检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技术方案要求第8项

菜市场应配置安全监控设施,可全方位实施24小时电子监控,信息记录保存10天以上。此项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

技术方案要求第9项

负责菜市场卫生清整、垃圾清理工作,配置统一废弃物容器、分类垃圾桶(箱),保持市场的环境良好秩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

技术方案要求第10项

对菜市场经营地进行卫生防疫消杀,做好日常防疫工作(测温、验码、佩戴口罩)。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

技术方案要求第11项

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做好菜市场运营管理、党建宣传及创文创卫相关工作。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

技术方案要求第12项

该菜市场内除原有配套设施设备外的一切装修均按照投标人投标(书)中标明的装修装饰方案实施。装修用材、电线、管线及摊位设置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

技术方案要求第13项

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技术方案要求第14项

菜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8

技术方案要求第15项

菜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市场需在明显位置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9

技术方案要求第16项

投标人应在该菜市场内公示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菜市场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平面图、健康教育宣传栏、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

技术方案要求第17项

投标人应合理使用该菜市场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市场房屋、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维修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1

技术方案要求第18项

菜市场借助智能电子秤、手机APP等智能终端设备开展日常交易,搭建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信息互联系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技术方案要求第19项

投标人应遵守本协议中提到的相关文件和规定(详见附件1),并禁止自行车、电动车及宠物(残疾人用车、导盲犬等特殊情况除外)进入菜市场,可在市场门口设置相应设施进行引导,但该设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技术方案要求第20项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房屋结构和设施进行拆改,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恢复原状并给予赔偿,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

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项目需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项目需求中的各项要求。

3、响应应答指磋商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

4、偏离说明指项目需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公章):

篇5

1.2太原市集贸市场的发展趋势

太原市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特别适合太原市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和宜居城市的要求。预计未来20年内不会被超市取代。太原市和许多大城市一样,集贸市场的发展需要经历传统集贸市场阶段和“类超市化”运作两个阶段。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太原市集贸市场发展将处于“类超市”运作阶段,即在传统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对经营渠道、管理方式的改良,使得质量上升、价格下降,促进产业内部的良性竞争。

2完善太原市集贸市场规划与建设的建议

2.1合理布局

在城市建成区,要规划形成城市居住区集贸市场与城市小区菜市场共存,居住区集贸市场为主的集贸市场体系。就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而言,构成城市居住区集贸市场对建成区全覆盖、小区菜市场为补充完善的空间结构。由于城市发展的不均衡及建设时序不同,规划集贸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和区域差异性。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就太原市而言,居住区集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宜设置为旧区600m~800m、新区800m~1000m,小区级菜市场的服务半径旧区300m~400m、新区400m~500m;居住区集贸市场服务人口旧区2万人~3万人,新区2.5万人~3.5万人,小区级菜市场旧区0.5万人~1万人,新区1万人~2万人;居住区集贸市场建筑面积,旧区大于1000m2,新区大于1500m2,小区级菜市场建筑面积新旧区均大于500m2,用地紧张地区可以利用底层商铺。

2.2科学规划

新选址市场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在满足一般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场地选址时应选择可达性较强地段,但不应选择交通量大的路段和道路交叉口,宜结合人口密度大的区域设置,以及选择旧区开发改造可行性差的边角地块。此外,选址时还应考虑该地区城市交通的发展趋势和建设相应的停车位以保证其较高的可达性。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在满足消防、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建筑物之间的负空间进行适度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废弃厂房改造。建筑设计时可考虑建设多功能建筑,可以满足不同使用性质的需求,即使该地区不需要集贸市场也可以作为其他公共服务功能继续使用,降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成本。加大对现有集贸市场管理机制改革的力度,加快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为现有市场创造长期经营的条件。对全市市场进行甄别,对符合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应完善各项手续,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且经营不善的,应督促其整改并整合。

篇6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法制办获悉:《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今后,对未经认证或经检验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将禁止销售。2010年年底前,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类市场主体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

据悉,自2008年7月1日起,该省设区市城区内的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具体准入品种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推广至市(县)城区。2010年12月31日前,省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类市场主体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均实行市场准入。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凭认证标识;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同一批农产品,凭有效的合格证明;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销售合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生产的农产品,凭产地证明和销售合同等。符合其中条件的农产品,均可免检进入市场销售。

太原水产品市场将建准入机制 严把“入口”关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水务局了解到,从2008年起,太原市将初步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包括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严把水产品“入口”关。

太原市现有集贸市场300多家,饭店5000多家,水产品年消费量6万~8万吨,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逐年增长。其中,本地生产的水产品占20%左右,外地调入的占近80%。太原市水产品的年消费量达到3万吨左右,而作为集散地的太原,每年向周边批发水产品约4万余吨。这些水产品大多通过五龙口、大东关、桥西等几个市场流向全省。

太原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太原市将积极制定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尽快出台相关水产品检疫检验的收费标准,规范太原市的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工作,初步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从而确保市民食用水产品的安全。

宁夏市场准入范围新扩六县区

200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继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在五市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增补同心县、吴忠红寺堡开发区、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固原市原州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全区逐步推行此项工作。

近年来,宁夏围绕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放心菜”、“放心肉”工程,不断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整顿和监管力度,加强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青海工商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青海省工商局近期对35家大型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省工商局近日组织保健食品经营者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货台账、保健食品质量责任和不合格保健食品退市制度,以解决保健食品批发配送环节商品来源不清、票证不全等突出问题。同时,强化经济户口管理,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结合登记注册和市场巡查情况,对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信用等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计划,对保健食品经营户实施日常市场巡查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011年西宁将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近日,记者在西宁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西宁市蔬菜等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将分启动阶段、完善提高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3个阶段逐步推进,力争至2011年1月,西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类、水果类、畜禽类、水产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目前西宁市已将食品安全纳入了政府工作的目标考核范围,通过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竭力保障社会公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辽宁省确保奥运会期间供京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在鞍山市召开。会议上提出,辽宁省作为全国13个参加“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的省份之一,将积极配合北京市做好2008年奥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省政府要求各市,对奥运会期间供应北京市的农产品开展“非检莫出”,以适应北京市场对外地农产品进京实行的“非检莫入”,确保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该省已确定沈阳中心蔬菜批发市场、大连双兴蔬菜批发市场等20个地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开展检测、监督抽查的重点。各市将分别严格按国家规定,对这2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对其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每月至少开展两次监督抽查,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制度,指导其建立销向记录,从而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湖北省采取五条有效措施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为确保粮食安全,保障省内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目前,该省粮油库存充足,市场平稳。

该省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增加市场投放量,保证了粮油市场供应;二是充实地方储备;三是加强了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四是督促粮食经营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五是加大粮油市场监管力度。

四川统一下调生猪收费价格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物价局获悉,《2008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已正式,今年新增了“涉及生猪收费”的内容。据悉,这是生猪收费价格首次进入涉农收费价格公示表。

据《公示》规定,在市(县)及其以上城区内开设的农贸市场中,工商部门收取的生猪集贸市场管理费为6元/头。另外,由畜牧部门收取的防疫费、动物检疫费和动物产品检疫费分别为0.8元/头、2元/头和3元/头,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费强制免疫。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农民饲养、屠宰生猪和生猪(活猪)交易停止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

省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全省集贸市场针对生猪肉的管理费用一直不固定,高的达到15元,低的也有10元。为保证生猪生产、销售市场的稳定,2008年全省做了统一调整。

福建将重点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福建省工商局近日确定了2008年该省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即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农资市场监管,推进食品批发经营户电子台账管理,运用“商管系统”加强预包装食品巡查监管,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据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方面,省工商局以福州南方建材市场为试点,并会同南平市工商局抓好武夷山市旅游市场试点。此外,每个设区市各确定一个专业特色明显、基础较好的市场作为试点。推进食品批发企业电子台账管理,6月30日要全面覆盖,12月底全面运行。之后,还将建立共享数据库,以扩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覆盖面,由主要监管大中城市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扩大到监管县城以下各类市场及乡村食杂店。

此外,将继续向基层工商所配发100套“商管系统”设备,为基层执法人员提高食品安全巡查效能提供技术手段。“红盾护农”行动重点将由以农资打假为主向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转变。

桂林市将转变食品监管机制重点解决深层次问题

记者近日从有关会议获悉,从2008年起,桂林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运动式、救火式监管向制度化、信息化监管转变,推动食品监管工作由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向解决根本问题转变。

农村食品安全和供应保障方面,要从政策上扶持,鼓励支持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以连锁配送的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食品价格,把安全放心的食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整治方面,要把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行列监测范围;全市 100%开展食品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确保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试行对餐饮业废弃食用油脂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废弃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

六安市国税局采取五条措施规范专业市场税收管理

六安市国税局采取五条措施,规范专业市场税收管理,深入推进个体税收征管。

篇7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篇8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XX年度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4.38万余人(次)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普遍进行了清理、检查,认真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均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对全市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假的重点商品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据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不完全统计,至8月底止,共出动1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567个,检查经营户和企业109.84万户(次),查获假伪劣食品330.45吨、种子42.42吨、化肥556.4吨、农药13.95吨、药品2879盒、饮料52012瓶、商标标识及包装242.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959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911万元,查处案件5469件、结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万元以上)39件,捣毁制假窝点612个,共处罚款10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0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515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区工商分局查处案值50万元的何某假冒伪劣手机拼装窝点案、梁平县工商局查处42头注水生猪案、开县工商局查获案值10万元的注水牛肉窝点案、涪陵区工商分局查获案值20万元的假冒“老干妈”、“陶华碧”牌豆豉窝点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查获70多辆拼装“力帆”、“新感觉”牌摩托车窝点案、城口县工商局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拼装假冒摩托车案、永川工商局查获43吨发霉变质大米案;市质监局在观音桥农贸市场查获案值8万元的云南石屏县豆制品、生产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万元、118吨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区质监局查获案值69万元无证生产农药案、大足县质监局查获案值50余万元的生产假农药窝点案;市药监局查获标值60万元的销售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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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说明

为了了解本市居民在水果市场的消费情况,特进行此次调查。调查时间2011年9月24日至25日。调查方式为问卷式访问调查。本次调查的样本总数是200人。调查工作结束后,对调查数据进行了整理分析与总结,调查报告如下:

二、调查目的

了解消费者对水果的需求,喜欢程度和对未来水果市场发展的看法。将调查结果结合当前实际对水果市场做出相应调整,从而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和要求,实现扩大水果市场的目的。

三、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样品类属情况:在有效样本中女性120人,占总比例60% ;男性80人,占总比例40% 。 个人收入情况: 500以下占总比例10%;500~1500占总比例10%;1500~3000占总比例70%; 3000~4500占总比例5%;4500以上占总比例5%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本市总的消费偏低,商家在定价时要根据消费者的收入情况慎重定价。

四、调查小组组员介绍

乐员芳(组长) 程红萍 龙芳 宋春婷 王芳 魏伏花 吴丽 吴鹏 吴小平 谢明英

五、调查范围

东华理工北区,洪客隆,抚河,步步高,东华理工南区附近。

六、调查内容

1.水果总类:苹果、枇杷、山竹、葡萄、榴莲、芒果、香蕉、荔枝、火龙果、柑橘。

2.喜欢的水果;

3.喜欢水果的原因;

4.购买水果时担心的问题;

5.每周用于购买水果的支出;

6.哪个季节购买水果更频繁;

7.对水果的依赖程度;

8.购买是水果最注重什么。

9.促销和广告对水果销售的影响

10.水果以后的发展前景

七、调查结果

1.我们可以通过许多促销方式提高水果销售量,比如水果打折、会员卡、抽奖等。

2.大部分消费者还是愿意购买环保水果产品。

3.消费者对于新产品还是充满好奇,都会尝试购买。

4、季节也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水果以及水果的销售量和价格。

5、通过此次对市场各类水果的调查,我们可以明确看到,水果消费市场的前景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优越的。关键是我们要抓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解了消费者的需求。不同的的消费者在不同的季节对水果的各类的产品有不同的需求,那么要去满足消费者的实际的需求。从调查数据显示来看,显然,苹果,香蕉的市场占有率相对其他水果品种较高,葡萄,芒果等类产品相对较低,但是还是同样很受消费者青睐。其他类水果,比如荔枝和柑橘所占比例各达10.266%和14.073%。

6、水果是是补充人体机能的重要的物质之一,消费者必不可少得需求。对一系列数据分析,目前的水果市场发展空间很大,但前提是要去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需求,对各类水果做出一些符合当前市场的措施调整,尽可能的缩小各类水果比例,改进水果质量,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 岁的年龄段;

8.在所调查的消费者人群中,消费者喜爱水果的程度的年龄段从大到小依次为:18岁到30岁,30岁到45岁,18岁以下;

百分之四十。而当他煤买水果时,最注重的还是质量第一,其次便是口味和价格。由此可以出五十至一百之间的消费者还是比较少的。

留问题。随着现代农业的高科技发展,农药残留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其次便是水果的不新鲜问题。

12.消费者在路边摊购买水果的比例是最大的,占百分之二十八。因为路边摊比超市会更方便

水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居民的实际收入将大幅度提高,人们的购买力也将逐步提高,水果也将在人民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广大市民水果消费,提高水果销量。

一、调查基本总况

本次调查由我们小组7个组员共同完成。调查内容涉及每月生活费、每次水果消费额、水果购买地点、购买水果的频率以及对水果的各类要求等项目。调查采取由调查人员网上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100份,有效问卷100份,问卷有效率为100%。本小组最后对调查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得出了一系列调查结果。

二、调查数据分析

1、对被调查者性别的分析

在100份有效问卷中,被调查者中男性有22名,女性有78名,很明显女性比较喜欢水果,这也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2、对被调查者喜欢吃水果的程度的分析

图2:被调查者喜欢吃水果的程度条形统计图

从图2中 我们可以看出喜欢吃水果的人居多,所以水果市场的前景还是一片大好的。

3、对被调查者购买水果的最佳季节的分析

图3:对被调查者购买水果的最佳季节的条形统计图

在调查中,有32%的消费者会选择在夏季购买水果,但这并不是表示在其他三季不买任何水果,也有21%表示无所谓。这说明也有一部分人不会因为季节的转化,从而影响对水果的购买。况且,各个季节都有特色水果,而且现在科技发达,反季节水果已经见怪不怪了。随着消费者的经济水平的提高,水果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必备品。

4、对被调查者经常购买的水果的分析

图4:对被调查者经常购买的水果的柱状图

消费者对水果的消费基本以常见产品为主,如图4,24%的消费者选择苹果,12%的消费者选择香蕉,14%的消费者选择橘子和菠萝,8%的消费者选择芒果,10%的消费者选择梨子,剩余18%的消费者选择其他。这表明越常见的水果越能被消费者接受,在新鲜度、价格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因而在当地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5、对调查者每周用于购买水果的生活费的分析

图5:对调查者每周用于购买水果的生活费的柱状图

从图5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工作人群的购买程度都不一样,消费水平较高的相对于水果这一栏花费较多。50%的消费者回答每周水果消费在10-20元,34%的消费者回答每周的水果消费在20-40元,

这可以看出:这一人群经济收入较好,对生活质量要求较高;其余的两项所占比例较小。

6、对周围水果店的价格的分析

图6:对周围水果店的价格的饼状图

从图6中可以看出,48%的消费者认为价格一般,47%的消费者认为价格偏高,只有少数消费者认为偏低。而其中认为价格偏高的将近一半,这可能跟季节还有我们水果店的客户群有关。

7、对被调查者购买水果时,最看重的因素的分析

图7:对被调查者购买水果时,最看重的因素的柱状图

从图7中可知,有50%的消费者最看重水果的新鲜度,35%的消费者看重价格,13%的消费者看重环境,2%的消费者看重服务态度。从中可以看出,新鲜度是消费者购买水果首先考虑的因素,其次是价格和环境。

8、对被调查者一般会选择在哪购买水果的分析

图7:被调查者一般会选择在哪购买水果柱状图

图8表明有41%的消费者选择超市,24%的消费者选择水果店,18%的消费者选择水果市场,17%的消费者选择水果摊。大多数消费者选择到超市和水果店购买,这主要是超市和水果店环境好,水果种类比较多且全,选择余地大,进货渠道正规,水果质量能得到保证。而选择在水果摊购买的主要是因为消费者下班时或买菜时顺便购买一些水果,比较方便。

同时从这份问卷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吸引消费者购买水果中水果的质量占52%,价格占25%。普遍的消费者认为水果的价格太高了,价格低点较能被消费者接受。还有在购买水果的是,消费者发现水果的质量存在问题,例如:大部分的水果不能保证新鲜,可能是当天没有卖完,或者保鲜措施没有做到位等;有些水果店为了提高利润,进购带有急速的反季节水果,这对消费者身体是大大不利的。

还有,从调查问卷中可知,问及“如果在你周围开设一间配送上门的水果店”,40%和37%的消费者会经常性或偶尔的光顾,只有2%的消费者不会去,21%的消费者无所谓。从中可以看出,如果可以的

话消费者希望水果店可以提供上门送货这一服务。这也是一个商机。

三、总结与建议

总结

从我们的问卷调查图表中的数据可以知道,有超过一半的消费者都会购买水果且频率还很频繁。且大都中意一些常见的,价格适当的,质量好的,新鲜的水果,因此,商家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考虑,或许可以增加销售量。并且,现在多数消费者经常食用各类水果,半数以上的消费者认为水果是人体必须的营养品。因此,水果的市场销售前景是很好的。

建议

一、调节同类水果的结构,合理发展早熟、晚熟品种,避免果成熟期的集中导致了水果上市的高度集中,使得水果季节性供大于求非常严重,果品销售不畅。

二、大力发展水果加工工业,提高水果的附加值,从而增加水果的销路,减少市场上鲜果的过剩,增加农民收入。

三、发展水果贮藏业,调节水果的季节供求变化,提高果农的收入。

四、加快国内市场的信息灵敏度,调节国内各地的水果疏通,减 少水果的地区价格差,使买卖双方都受益。

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人员: 李林雪、陈洁、于云进、贾淑清、张晴、胡定洁、蔡思瑶

报告撰写人:陈洁、于云进 调查时间:2015年3月 发放问卷分数:100 回收问卷分数:100 回收率:100%

水果市场调查报告范文三

为促进全县水果流通工作,解决全县水果销售问题,特别是橙类水果销售难的问题,及时掌握外地水果销售市场情况,畅通我县橙子销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销售经验及做法,20**年4月14日~19日,县委、县政府组织流通办人员及县内水果销售大户代表等一行人赴长沙、武汉、郑州、岳阳四城市进行水果销售市场调查和学习。现将调查、学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学习目的

这次调查学习的目的是在我县水果习惯于销售南方城市的基础上,尚未打开北方城市销售市场,为此对北方四城市的水果销售市场作一个调查。同时掌握去年我县水果大蓬车北方行反馈情况。目前,我县水果销售已面临严峻形势,特别是橙子销售,全县还有4万2千多吨未售出,习惯销售的南方城市现在市场不尽人意,很有必要拓开北方市场。鉴于此,县委、政府果断决策,派出以水果流通办刘崇卿为组长,以县流通办人员和县内水果销售大户代表等为成员组合成7人的调查小组,赴长沙、武汉、郑州、岳阳等北方城市调查水果销售情况,及时掌握外面水果市场行情,针对我县具体情况,提出对我县水果销售的建议,解决全县水果(尤其是橙子)销售困难问题,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产增收,推动果农种植的积极性,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二、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活动,从4月14日早上出发,4月19日凌晨回到恭城,历时6天,到了三省(湖南、湖北、河南)四城市(长沙、武汉、郑州、岳阳),行程近万里。对四城市7个水果大批发市场的销售行情进行了调查。我们的调查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当地市场的销售批发门面老板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询问;二是与当地销售大户座谈,请他们介绍情况;三是向当地摊位经销商发放我莽城水果情况宣传资料,并对当地果商宣传我们的优质果品;四是请当地果商品尝我莽城的橙子样品果,针对销售大户,我们还赠送橙子给他们做销售样品,在当地进行宣传;五是请当地市场管理部门人员、销售果商代表为我们提建议。

(一)4月14日下午,我们到达长沙市,找到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得到他们的支持,当日下午看了4个临时摊点。15日上午,在市工商局市场分局殷副局长的陪同下,对长沙市2个最大批发市场——马王堆果品批发市场、红宣品批发市场进行调查。马王堆市场位于市中心地段,红星市场位于市南部。我们在马王堆市场走访了31个摊点,在红星市场走访了22个摊点。这两大市场水果品种繁多,尤以时鲜水果西瓜、芒果、菠萝、枇杷、早李、苹果、梨为多,当地脐橙量大,胡柚多,还有部分沙田柚、椪柑及冰糖橙、甘蔗等。两个批发市场尚未见新会橙销售摊位。当地脐橙批发价为0.5~0.7元/斤,胡柚批发价为0.4元/斤,而时鲜水果西瓜达2.0元/斤。当地果商品尝了我们的新会橙后,一致认为口感、甜度都不错,就墅太小,不是品牌果,没有市场竞争力。

(二)16日上午至下午三时对武汉市的二大果品批发市场——汉口区黄家墩华中果品批发市场、武昌区沙湖水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两个市场上的水果品种基本与长沙情况类似,不同的是在这两大市场中潮州柑、胡柚好卖,销售量大。潮州柑价格达1.3元/斤,胡柚价格达到0.5元/斤,市场主导果品仍是苹果,西瓜。西瓜的价格已达2。1元/斤。在沙湖果品市场上有恭城椪柑销售,但品牌标明为永春芦柑,价格1.0元/斤,市场上也出现了恭城柿饼,价格1.3元/斤左右,但市面上仍未见新会橙销售。当地果商品尝了我们的样品果后,一样认为口味不错,就墅子没有看相,上不了档次,同时果皮难剥。建议我们要分级包装,并进行打腊装扮,同时他们愿意帮我们试销果品,余辉老板准备叫他弟弟过恭澈一车20吨样果回武汉试着卖,看能不能让市民接受,打开市场。

(三)16日晚上到达郑州。17日上午在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张建东所长陪同下,对郑州市华中物流中心水果市场进行了调查。该市场由于是淡季,水果品种明显不如长沙、武汉市市场丰富。主要以苹果、胡柚、梨、冰糖柑为主,芒果、菠萝、椰子、西瓜等南方水果占领了半个市场。市面上未见有新会橙销售。通过向当地最大的销售商师建华老板了解情况。我们的新会橙品味不错,就墅型太小,包装太差,没有市场吸引力。师老板建议在分级包装,用不同类型的纸箱包装,不能太大箱,同时要进行打腊包装,提升水果的档次。近期,他准备派人到恭城看果,试装车回去销售。

(四)17日晚到岳阳市。18日上午对岳阳市花果山水果批发市场调查,该市场与长沙马王堆市场果品情况相似,品种价格不相上下。在这个市场见到了恭城新会橙,但标名为冰糖橙销售,是栗木上枧潘平友老板运过去的。卖价为0.5~0.75元/斤,刚进入市场,销量不是很大。当地的老板还准备到恭城采购水果,想打开岳阳市场。

从四城市七大水果批发市场调查情况可以看出,我县新会橙水果在北方城市还没有打开市场。由于市场上脐橙量大,胡柚、冰糖橙水果丰产,且这类外地水果个头大、包装好,易于市民接受,加上时鲜水果(如西瓜、菠萝、香蕉、早李、枇杷等)冲击着橙类市场,我县新会橙失去了占领市场的先机。面对现在市场情况,必须多方位销售橙子,既要巩固已开发的南方市场,同时也要努力开发北方市场,拉动东、西部市场,形成全面开花的销售局面,推动全县的水果销售。

三、建议

水果的销售与种植是是相辅相成的,种得好了才能卖得好,但关键还在于市场的需求,有了市场才能带来效益,才能提高果农种植的积极性。针对当前我县的水果销售形势,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要有销售的紧迫感,认识销售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我县尚有4万2千吨橙子未销售,果子保鲜期越来越短,天气一变化,果子质量会受影响,时下新鲜水果冲击市场最大,对我县新会橙销售也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因此,我们各级管理部门都应提高认识,要有销售紧迫感,要正确认识到售不出的水果会给果农带来巨大的损失,会打击果农的种植积极性,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群策群力、想方设法,把我县的水果销售出去。

(二)不要有惜售思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果农克服低价格不售的观念,不要死咬定一个价格不卖,只要有合适的价格(根据质量定价)即可销售,售出总比不售为好。同时要清楚现在市民对橙子的需求是可有可无,并不是唯一需要的水果,不销售,橙子就会变成垃圾。

(三)注重包装效果、分级售果。一定要从打扮上下功夫(以红色包装最好看),最好能将果进行认真精选、分级、清洗、打腊、精细包装、绿色包装。这样,价位可以上升,也可以促进销售。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及时提供信息,加强技术指导,正确引导群众分级包装售果。

(四)通过多种途径吸引老板。一定要大力发挥销售协会、销售大户的作用,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老板间的联系,不要在家等人来买果。

(五)品牌问题。建议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商标注册、搞水果打蜡生产,同时组织各位老板去搞水果展销,以打响恭城水果品牌。没有形成自己独特品牌,放在同一摊档上,一般消费者都只会感性地从价格、形状上去决定是否购买,很少有消费者能够分清果品品质的优劣。传统的新会橙市场不好,可以打别人的品牌(如冰糖橙)销售。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龙头企业。大量的商品果销售不出时,果品的深加工尤显得重要。通过招商引资,发展龙头企业,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七)加强科技管护力度,提高果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强绿色食品消费观念。为促进销售,保证果品质量,一定要在种植管护环节上下功夫,从花期开始就要进行合理的疏花疏果工作,在使用农药化肥时应按照标准化、无公害以及绿色食品要求进行施肥、用药,多使用农家肥和有机生态肥,保证果子质量。

水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四

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5、菜市场的长效管理。菜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入场摊主的个人素质也有差别,导致菜场管理对象相对复杂。如果没有有效的机制,难以形成长效效果,那么,政府从民生利益考虑的资金支出,也就得不到有效落实。面对这种状况,从有效和长效管理的角度考虑,可由区经委牵头制定“区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从标准化菜市场切入,设计符合我区实际的菜市场“管理标准”运行机制,将《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通过明文规定,组织场长和市场管理人员学习,更具渗透力,使菜市场的管理有章可循,违者按照《细则》处罚,直接触及违规者利益。也可作为标准化菜市场的年终考核依据和非标准化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的管理标准。此外,仍需保留个别社会力量兴办的菜市场,这对区菜市场的发展和长效管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水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五

水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耻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耻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耻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耻、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耻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瞄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舒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耻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受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耻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信息、储运、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耻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耻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篇10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信息、储运、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2.菜市场的建设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什么样的路段是否该设都应调查清楚,就拿阳逻来说菜市场主要是由居民居住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人流来设立的。

体会:通过这次调查实践,我们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以及了解了社会实事,什么是都不能仅靠一些官方的报告,自己实际了解到的更重要。通过阳逻这个小地方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但是从小的地方,我们也可以掌握大的方向。菜市场存在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的,希望此次的调查能或多或少的反映一些问题,也希望通过政府和人民的配合支持能将菜市场建设的更好。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二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

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

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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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心共抓整治工作

结合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街道驻村人员、村委干部及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到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一个,及时整改一个。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无盲区。

(二)出台制度规范经营,市场治理有章可循

出台《乡镇街道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实施方案》,界定各市场主管部门、各村管理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条逐项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取得实效。共明确十一项整改提升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为实现整改有责任、有进度、见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查指导力度,严监管确保整改实效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到市场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不诚信经营等问题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各市场经营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对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新布局市场内区域设置,取消原临时地摊摊位,重新统一规划设立固定临租摊位,既方便了零散菜农、果农摆卖,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农产品的快筛快检工作,因势利导加强对无证经营的劝导教育,依法依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率,大大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硬件设施有待更新

乡镇人民市场建于20世纪80年代,市场硬件设施相对陈旧老化,市场路面存在一定程度破损。配套基础设施较不完善,排污排水设施不畅通,对卫生整治工作形成阻力。市场周边无规范停车区域,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内设摊贩多,周边居民密集,人流量大,对农贸市场有序管理形成压力。市场主体经营摊位区域划分不够清晰合理,临时占道经营现象偶有发生。

(二)卫生整治有待提升

对照打造规范有序市场的标准,环境卫生方面仍存在多处短板。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卫生责任意识较为淡薄,排查中发现市场内排水沟内积存烂菜叶、鱼杂和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转运不及时不彻底,部分商贩摊主未正确佩戴口罩,部分经营区域划线不清晰等多处问题。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沿用粗放型管理办法,在落实市场卫生保洁制度、规范经营制度方面存在偏差。市场保洁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对保洁清洁工作标准认识不到位。促使市场运营规范、有序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存在缺口,常常是发现问题了再整改,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环节做得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集中力量整治环境卫生,在净化美化上下功夫

针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路径,责任到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农贸市场内及周边沿街商户,切实遵守好、履行好、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定期修缮硬件设施,劝导商户将柜台货品摆放整齐,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督促指导。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下沉督导检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确保农贸市场干净整洁、卫生良好、道路通畅。

(二)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向规范标准对标对表

制定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加强市场周边、公共卫生间保洁工作,实现垃圾即产即清、日产日清。督促市场开办者细化、深化、优化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开办者、活禽销售者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

(三)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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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契机,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进一步创新网吧监管模式,推行非工作时段巡查制,继续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及周边200米和居民住宅楼内严禁设立网吧等规定,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网吧,从严查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3月28日晚6时,我局执法人员在xx市陆城园林大道6巷23号一民宅内发现一网吧正在营业,在当事人租用的民房内,有20台电脑,8-9名学生模样的顾客正在上网玩游戏。网吧老板冯某不能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对现场的电脑等设备进行查封或扣押。三年来,我局共开展8次网吧专项整治,检查网吧经营户84家,取缔黑网吧6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尽职尽责做好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及周边无照经营和娱乐服务场所、商业网点进行查处取缔,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共检查经营户3378户次,查处无照经营294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2890袋(瓶),“三无”食品2172袋(瓶),对11户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经营户进行取缔。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对违法经营、掺杂使假、骗买骗卖以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要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以食品安全整治为契机,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一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根据市民反映强烈的集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我局着力建立健全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推行驻场制与巡查制相结合的市场管理机制,加大对集贸市场内擅自改变经营地点和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了对市场业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管理人员的调配,做到交易不散、管理不断,确保在有限的市场容量下实现“行商归点、坐商归店、农商归市”。我局在敦促市场业主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管理机制的同时,在市场内开展义务劳动,今年2月27日,在xx市场内举行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场整治党员突击队成立仪式,30余名党员义务参加环境卫生大扫除,对市场内堆放的煤渣、垃圾进行清运,对市场内乱搭乱建的雨篷、招牌进行清理,使场容场貌焕然一新,为群众购物营造舒适、卫生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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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食品卫生等监督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市场和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对餐饮和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的食品卫生巡回监督检查。根据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集贸市场管理者承担起相应卫生管理职责,落实食品供销、采购过程的台帐制度、溯源管理和索证制度,进一步规范节日食品市场。要根据卫生部、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第117号)精神,严格禁止并查处在经销过程和餐饮单位暂养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节日期间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抓紧做好节日期间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