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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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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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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模式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因素,历史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在全国推行个人人制度,这一销售方式发展迅猛,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

(二)现有寿险营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道单一。个人与团险业务员在行业中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经纪、直销等渠道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既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2.以产品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现有销售模式下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产品,出现同一客户拥有同一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多张保单,同一公司多头服务的现象,不仅浪费企业成本,而且影响保险企业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也不利于建立和培养长期忠诚客户群。不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还造成保险企业间的经营方式雷同,各保险企业间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目标,产品大同小异,以同一产品应对各个层次的客户,体现不了个性化的营销特征。3.中介严重不发达、不规范。由于体制及观念的原因,中介特别是经纪人在我国一直处于空白,近年虽然开始发展,但举步维艰。与国外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规模不大,专业人士缺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处于求生存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垄断因素等原因,中介的发展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兼业的强制保险、乱收手续费,经纪人缺乏合理的佣金标准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在现有营销方式下,保险公司地级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行使展业职能,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重合,形成的是一种竞争,而不是合作关系。

4.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法律定位讲,个人人与保险公司属委托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个人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类似员工的管理形式,如培训和考勤等,有的公司为了留住特别优秀的个人人,还采取了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的措施。这使得社会上对个人人的定位产生误解,加大了保险企业对个人人的管理难度。5.人海战术,经营粗放。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

现在中国保监会已经放开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的限制,使保险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当地业务情况,决定是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还是采取组合各种销售渠道的方式开展业务,而不是仅仅靠层层设机构、铺摊子、上人员来开展业务,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拓展业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将核心竞争力转到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上来。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将有利于鼓励保险公司走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利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压力。显然保监会决心要改变目前保险中介弱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过多的局面,这个政策从客观上给了保险中介机会,而对一些老牌公司的老网点有较大冲击。(二)发展网络营销

与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1.经营成本低。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介等方面在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通过降低保险总成本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更好地吸引客户。2.信息量大,且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不仅随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而且简洁、迅速、准确,大大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缺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在网上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借助互联网,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顾客可以随意访问多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比较其产品的价格。从中选择最合适的险种。3.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销售。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几乎无需其他环节就可以立即进网,供顾客选择。由于网络的存在,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可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而且保险网络营销还具有24小时随时调用的优势,减少了市场壁垒,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大力拓展其他营销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模式将被中国寿险界首次引入。

1.媒体营销。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种方式一改寿险业过去几乎不做广告的传统,通过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2.电话营销。这种方式将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而引用“电话营销”手段。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营销人员将致电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3.方案营销。传统的销售是以产品为导向。而方案则创造了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的险种最适合你的家庭,公司提供这样一个解决的方案给你。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

虽然个人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位居寿险营销主流地位,但国际寿险界现有的各种营销方式却将在中国陆续出现。多层次营销方式并存,借助科技手段营销模式创新将成为寿险界的发展趋势。

[论文关键词]寿险营销模式创新保险商品网络营销媒体营销

[论文摘要]本文从中国寿险公司面临的新情况,提出现在寿险的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并提出了,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几种创新的营销模式,可供寿险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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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即引起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化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基本风险。寿险公司根据利率的变化衡量和管理资产、负债,其股票、公司债券和质押贷款与利率基准点的变化紧密相连,任何利率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产品的回报率。

1.3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因其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物价值贬值无法履行责任而产生的风险。由于寿险公司的资产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债券,因此这种风险对其影响较大。

1.4流动风险:即由于无法预测的事件造成资产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

1.5其他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以及法律法规变化所产生的法律风险。

2.我国寿险公司所面临的具体财务风险

2.1责任准备金亏空严重

由于资金运用的不当、寿险责任准备金被当作寿险业务损益的“调节器”,加之擅自设计寿险条款或自行修改总颁条款、没有严格的核保核赔制度,导致保单责任扩大,保险风险加大等诸多原因,造成了寿险行业严重的偿付能力不足。给寿险公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

2.2资产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低

一是实收资本严重不足,导致资产负债比率过高,寿险责任准备金被挤占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占比过大,使本应增值的寿险资金得不到充分运用,降低了资产使用效率。

2.3寿险资金投资形式狭窄

现有的寿险资金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致使历史包袱不但得不到消化,而且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寿险资金运用受政策影响渠道偏窄,不利于寿险公司运用各种渠道充分有效地运用资金,实现寿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3.防范寿险公司财务风险的几点措施

3.1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

风险控制体系的目标是: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将总风险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风险控制体系的核心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预算管理。

3.1.1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实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利率风险。根据实际经验,可采用久期、凸性来测量资产负债的利率敏感性,用缺口管理来调整资产负债的匹配度,保证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成本、收益上的基本匹配。采用上述方法后,能够保证资产负债的基本匹配,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3.1.2风险预算管理

风险预算管理能够有效控制投资总风险。根据寿险公司的资本和财务状况计算最大风险承受能力,然后根据各部门的投资业绩和市场情况,将风险限额合理分配到各业务部门,将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额度再分配到各投资品种;按照统一的风险值计量标准,定期计算各部门和各风险类别的风险值,按照风险预算控制投资风险,如果某个业务部门或投资品种的风险值超过预算额度,则要调整投资组合,这样就能将投资的全部风险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1.3信用管理体系

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构建以内部信用评级为核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内部信用评级。参考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建立自己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制定相应的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对各类机构和信用产品开展整体债务评级(长期、短期)和特定债务评级,为准确评估和控制信用风险奠定基础。

信用额度管理。研究开发一套先进的授信额度计算模型,根据信用等级的不同,量化计算投资授信额度,并严格按照授信额度开展业务。

信用风险分析与评估。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公司投资业务承担的主要信用风险点及未来信用风险的变动趋势,并重点分析相关行业未来变动趋势,同时从定量的角度,运用先进的计量模型定量计算信用风险头寸的风险值,并纳入到整体风险预算管理中。3.1.4绩效评估体系

绩效评估与投资管理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它可以科学地计量和评估投资绩效;另一方面,又可以为投资决策提供信息,用来指导投资活动。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绩效评估是对一段时间以来投资绩效的评价,它以历史数据为基础,计算风险和收益;风险控制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测,也是以历史数据为基础,预测未来的风险和收益,并构建相应的控制体系。因此,建立高效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

3.2建立高效的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为了更有效的发挥风险控制体系的作用,必须建立一个能够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运行机制,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3.2.1公司层面

在寿险公司设置独立于投资部门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重要决策和管理规范,提出指导性、方向性和原则性的风险管理意见;协调、指导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投资部门进行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投资和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制定风险控制指引,并对投资部门的资金运作独立进行监督检查。

3.2.2部门层面

在投资部门内部设立风险控制部。按照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风险预算岗、信用管理岗、内控管理岗和绩效评估岗等四个岗位,对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与评估。

3.2.3操作层面

操作层面指的是投资部门内的各业务部门,在投资过程中,贯彻风险管理的原则和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进行投资操作,把风险管理的流程、制度、方法融入到投资决策、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证券选择、清算结算等各个业务环节中。

3.3处理好投资效率与风险管理的关系,投资运作中坚持透明化

就是在资金运作的各个环节如投资决策、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证券选择、投资操作、清算结算等等,对风险控制部门是开放的,风险控制部可以参加各部门的业务工作会议,所有关于投资运作的方法、数据和流程都在风险控制部的监控之下,在遵循保险资金运用规律的前提下,寻求风险和收益的动态平衡。

3.4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宽寿险资金运用渠道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寿险资金运用和风险管理面临很多新问题。如,市场利率逐级走低,长期债券的收益率大幅度下降,甚至已经低于长期寿险资金的运作成本,这种趋势短期内还没有改变的迹象,而保费收入却在持续增长。长期收益率的大幅度降低,不仅给寿险资金运用带来严重困难,而且给风险管理特别是资产负债匹配和利率风险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如何应对新形势下投资与风险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我们认为创新和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要强化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3.5加强保险产品的创新

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突破目前的产品模式。一方面,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新产品;另一方面,产品研发部门应当加强与投资部门的相互沟通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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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资管”时代,作为广义金融业的一部分,保险产品面临着信托、理财、证券等产品的激烈竞争,因而大多数寿险产品在风险保障之外,兼容了不同的理财功能,保险产品销售实质上是增加对被保险人未来的负债。寿险公司具有大量、稳定的净现金流入,是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金融资产通常占寿险公司总资产的90%以上,资金运用在寿险经营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在全球范围内,寿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所以,寿险公司必须在人寿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两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皆为强者,缺一不可。寿险产品以人的生存、死亡或疾病作为确定保险责任的基础,费率厘定、准备金评估等均借助于精算方法,而精算方法的实质是外推法,即以基于经验数据开发的数学模型或数学方法来预测未来;同时,利润受准备金提取方法影响较大,而准备金的评估方法依赖于很多假设,这些假设与未来的实际数据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因此,经验数据与精算假设的合理性是寿险公司财务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寿险公司战略财务分析的立体透视

由业务特性所决定,寿险公司比一般企业具有更大的经营风险,且这种风险常常是隐藏的,一旦风险显露出来,往往危及公司生存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因此,寿险公司与一般企业的财务分析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不能简单地套用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而必须从公司战略层面入手,树立并强化商业模式、发展战略和绩效考核体系三维视角。

(一)战略财务分析的原点———商业模式透彻理解公司的商业模式,对于做好战略财务分析至关重要。因为商业模式不同,财务成功的驱动因素也不同,进而关键考核指标(KPI)也就不同。财务分析的主要维度就是KPI,如果KPI不同,财务分析的重点自然有所不同。因此,寿险公司的财务分析如果不与公司的商业模式和成功驱动因素相契合,而仅仅照搬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通用指标,其分析结果不过是照猫画虎,似是而非,不仅难以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反而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典型的寿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保单承诺和服务获取保费,聚集大规模、长期限的保险资金,进而通过专业化的投资运作,获取稳定的、较高的投资收益,从而实现盈利和价值增值。即便如此,经营定位不同的寿险公司,其商业模式和财务分析的重点仍然差异很大,同一公司内不同产品线的商业模式也不同。以投连险、万能险等储蓄性业务为主的寿险公司,其商业模式主要是利差,那么财务分析的着力点应是资金成本率、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匹配度、退保差等关键财务指标,从这些财务指标出发逐渐深入。以意外险、健康险业务为主的寿险公司,其商业模式主要是死差和费差,相应地关键财务指标应该是综合赔付率、费用率等。以长期寿险为业务重点的公司,其商业模式主要是利差和死差,那么关键财务指标包括利差、死差、费差等,概括起来就是实际经验和定价假设的差异(A/E)。此外,趸缴/期缴业务的占比也是影响公司持续稳定成长的一个关键指标,因为期缴业务的稳定性要大大优于趸缴业务,提高期缴业务占比是很多寿险公司努力追求的目标。可见,对于商业模式不同的公司,财务分析的着重点是不同的。透彻理解寿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是有的放矢、提高财务信息有用性的前提。

(二)战略财务分析的坐标———发展战略战略是公司发展的目标和路径。财务分析既然是公司的一项管理职能,当然要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必须与战略目标和路径相契合。企业是有生命周期的,处于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战略也不相同。寿险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业务成长性是非常重要的指标,而这与其机构网点和渠道拓展息息相关。网点布设和渠道开拓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但受益却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在公司成立初期,由于基础建设投入大,费用率等财务指标会比较差,公司很难盈利。经验显示,这段时间一般会持续5-8年。在此阶段,财务分析不宜与行业标杆数据比对,而应关注费用率等指标与公司战略执行的匹配度和可控性。在公司进入稳定成长阶段后,费用率等财务指标就必须向行业先进水平看齐。所以,发展战略为公司财务分析设立了参照系,财务人员只有清晰地理解了公司战略,把经营结果置于公司战略设定的参照系里,才能够揭示出不足和差距,管理层才能据以采取对策,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什么财务人员必须理解公司战略,中国CPA考试的科目设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早期的CPA考试是没有《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到2009年增加该科目才弥补了这一缺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把握公司战略对于做好财务分析的重要性。

(三)战略财务分析的维度———考核体系财务分析是直接为经营者服务的,财务分析人员要站在经营者的角度进行分析,透彻理解公司的考核体系:有哪些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基准是什么?各指标的权重是多少?每一指标相对于基准的偏离对考核结果的影响程度是什么?如果内含价值或标准保费是关键指标,那么提供标准保费产品的构成、高标准保费产品的专项分析就是着重点。如果利润是一个关键指标,那么利源分析、分产品和分渠道的盈利能力分析、盈亏平衡点测算分析、标准成本的差异与成本改善点就是财务分析的着重点。只有全面、深入地理解公司的考核体系,财务分析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财务分析与绩效考核的关联度和信息有用性,也才能更好地理解管理者的行为,识别和防范操纵考核指标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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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国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英国是保险市场发展历史最为悠久的国家,人们的保险意识强烈,保险公司数量众多且已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规模,保险产品种类繁多。英国的寿险营销渠道以保险经纪人为中心,英国的保险经纪公司无论从数量、规模、专业化、影响力在国际保险领域都是数一数二的,在英国的保险市场上有近60%的业务是由保险经纪人作为中介完成的。保险经纪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合作伙伴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但英国实行的是两极化原则,即保险人不能从事保险经纪人的业务,二者的业务领域严格分离且分工明细。银行保险在英国起步较早,且其市场份额逐年上升,因为保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且规模庞大,银行为避免与保险公司的正面竞争,采取了一种联合的策略,通过各种方式展开合作。

二、完善我国寿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实施建议

由于各国的寿险发展历程存在差异,所以每一个国家都会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采用适当的营销渠道组合。虽然各国情况不同,但是参考国外保险公司营销渠道的发展模式,也可以获得一些对公司乃至我国的寿险行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发。

(一)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当前,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尚未发展成熟,一般的消费者并没有对保险产品产生很大的兴趣,寿险公司可以在保险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上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成本,可以通过与一些电视栏目组、报纸专栏等媒体合作,用一些新颖的创意方式,展示保险的重要性同时展现公司的企业精神,像其他的日常生活用品一样,让公众感觉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我国寿险公司还可以尝试建立寿险产品直营店。从日本的寿险营销渠道可以看得出,他们有更加人性化的营销方式,使消费者可以方便、快捷地向保险营销人员咨询投保事宜。因此我国寿险公司也可以尝试在行业传统营销渠道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在超市、加油站、商场、宾馆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直营店,增加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这样做一方面想人民大众普及人寿保险常识,此外还能有效的宣传本企业,加深对寿险公司的印象,为消费者建立正确的保险观念,引导消费者合理配置自己的寿险产品组合。

(二)加强寿险公司的品牌管理,树立寿险公司信誉在寿险公司内部应该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加强对保险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定期对公司职工进行诚信教育,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一旦发现人员有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要从公司内部杜绝一切不诚信行为。在处理赔偿纠纷案的时候,应在维护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尽量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着想,减少理赔过程中繁琐的手续流程,降低赔付门槛。用实际行动为公众树立一个信誉良好,真正能为危难中的人们提供保障的公司。

(三)培养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提升个险质量专业的寿险理财规划师是对现有个人制度的一种完善,与传统的个险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拥有严格的资质认可和丰富的金融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指定全套的风险管理服务。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需求,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寿险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的配置,提供量身定做的投资理财建议。这项服务尤其适合于各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团险展业的同时,对于目标企业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有较高的收入,但或许没有多余的闲暇时间去理财,专业寿险理财规划师就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理财知识开展高端客户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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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险营销模式的涵义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寿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具体包括:保险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营销环境分析,投保人行为研究,新险种的开发,费率的厘定,寿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产品的推销以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

二、我国现有寿险营销模式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的寿险营销模式

所谓“模式”按字面理解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具体到寿险营销模式应该是指较为成型的、大家都可运用的销售方式。决定寿险营销模式的因素很多,如法律因素,历史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及企业的产品、战略因素和渠道的选择及其组织等,但我们认为,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渠道因素,因此本文将主要从渠道方面探讨我国寿险营销模式。

在美国友邦进入上海之前,我国的寿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也没有个人寿险的概念,业务以团险为主,销售方式主要是公司的业务员和行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一时期寿险的销售还带有大量的行政命令手段,并至今还在产生影响。1992年友邦进入上海,将个人人这一行销方式引入国内,随着平安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在全国推行个人人制度,这一销售方式发展迅猛,并成为国内寿险营销的主要渠道。总体看,目前的寿险营销已经形成个人业务以个人人为主导,团险业务以业务员直销和兼业为主导的营销模式,各公司没有明确的市场区隔目标,以圈地为主;产品没有本质区别;营销以产品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

(二)现有寿险营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道单一。个人与团险业务员在行业中占居绝对主导地位,而经纪、直销等渠道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既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又不能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2.以产品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现有销售模式下不同的渠道有不同的产品,出现同一客户拥有同一公司不同销售渠道的多张保单,同一公司多头服务的现象,不仅浪费企业成本,而且影响保险企业在客户中的品牌形象,也不利于建立和培养长期忠诚客户群。不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模式还造成保险企业间的经营方式雷同,各保险企业间没有明确的市场细分目标,产品大同小异,以同一产品应对各个层次的客户,体现不了个性化的营销特征。3.中介严重不发达、不规范。由于体制及观念的原因,中介特别是经纪人在我国一直处于空白,近年虽然开始发展,但举步维艰。与国外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规模不大,专业人士缺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部分处于求生存的状态。另一方面,由于垄断因素等原因,中介的发展出现不规范的现象,如兼业的强制保险、乱收手续费,经纪人缺乏合理的佣金标准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发展。在现有营销方式下,保险公司地级市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行使展业职能,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重合,形成的是一种竞争,而不是合作关系。

4.个人人定位不明确。从法律定位讲,个人人与保险公司属委托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但由于个人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个人人的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类似员工的管理形式,如培训和考勤等,有的公司为了留住特别优秀的个人人,还采取了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的措施。这使得社会上对个人人的定位产生误解,加大了保险企业对个人人的管理难度。5.人海战术,经营粗放。由于个人人队伍的增长能迅速带来保费的增长,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采取了跑马圈地的策略。令人担忧的是,在保费快速增长的压力下,个险盲目增员的方式也开始波及到团险队伍的发展管理,对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寿险营销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

现在中国保监会已经放开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区域的限制,使保险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当地业务情况,决定是采取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还是采取组合各种销售渠道的方式开展业务,而不是仅仅靠层层设机构、铺摊子、上人员来开展业务,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尤其是新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拓展业务,有利于保险公司将核心竞争力转到产品设计和服务创新上来。进一步开放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将有利于鼓励保险公司走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同时利用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大大地减轻了保险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压力。显然保监会决心要改变目前保险中介弱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过多的局面,这个政策从客观上给了保险中介机会,而对一些老牌公司的老网点有较大冲击。(二)发展网络营销

与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相比,保险网络营销具有如下明显的优势:1.经营成本低。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却目前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介等方面在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通过降低保险总成本可以降低保险费率,更好地吸引客户。2.信息量大,且具有互动性。网络就如同一位保险专家,不仅随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而且简洁、迅速、准确,大大地克服了传统营销方式的缺陷。客户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在网上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借助互联网,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顾客可以随意访问多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比较其产品的价格。从中选择最合适的险种。3.节省营销时间,加速新产品的推出和销售。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几乎无需其他环节就可以立即进网,供顾客选择。由于网络的存在,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可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而且保险网络营销还具有24小时随时调用的优势,减少了市场壁垒,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大力拓展其他营销渠道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新兴的营销模式正试图重整游戏规则,如“媒体营销”、“电话营销”、“方案营销”等全新的营销模式将被中国寿险界首次引入。

1.媒体营销。所谓媒体营销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大众传媒等工具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的一种营销方式。这种方式一改寿险业过去几乎不做广告的传统,通过高密集度的广告投放吸引目标客户。2.电话营销。这种方式将完全抛弃现在银行保险、个人和团险营销模式,而引用“电话营销”手段。保险公司拥有庞大的电话营销队伍,营销人员将致电客户、介绍保险并询问是否有投保意愿。3.方案营销。传统的销售是以产品为导向。而方案则创造了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模式,即从卖产品到卖方案。客户需要买什么样的保险产品,什么的险种最适合你的家庭,公司提供这样一个解决的方案给你。这就是所谓的“方案营销”。

虽然个人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位居寿险营销主流地位,但国际寿险界现有的各种营销方式却将在中国陆续出现。多层次营销方式并存,借助科技手段营销模式创新将成为寿险界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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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意义

寿险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扩大积累和增强公司的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积累资金向投资的转化,通过资本市场等渠道,向外输出资本,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寿险资产配置对公司的意义

寿险资产的配置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首先,寿险公司要实施经济补偿功能,寿险资金就必须不断保值增值。在寿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寿险资金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不对寿险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收取的保费将不足以保证履行将来的赔付义务,公司的经营费用也没有办法保证,这就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其次,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寿险公司往往通过降价进行展业。费率的下降使得寿险公司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小,甚至出现利润为负的情况,因此寿险公司更加需要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来确保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样才能通过价格竞争来稳定或扩大市场份额。

(二)寿险资产配置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快保险市场发展,推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外汇市场的互动与协调,对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寿险资产配置和资本市场是互动互补的关系。寿险资产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寿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可以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推动资本市场的成长和结构的改善,同时寿险公司作为稳健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减小资本市场的波动性。

二、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资金规模限制

(一)寿险资金的来源及性质

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前提是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来源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是作为负债项目的有偿借人资金。具体来源包括:寿险公司的资本金、保证金、各类准备金、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其中各类准备金占据寿险资金的绝对比重。

寿险资金的性质取决于寿险资金的来源。寿险资金的主要构成是各类责任准备金,从而准备金决定了它的性质,而准备金是由其经营的业务产生的,因此寿险资金是由寿险公司的业务性质决定的。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的产品主要有人寿保险、年金产品、健康险、意外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是最具代表性的寿险产品,因此可以根据它们的性质来探讨寿险资金的性质。寿险和年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和储蓄,从而寿险资金的性质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储蓄资金,是一种延迟的消费资金,即把初次分配中用于社会消费的一部分资金通过再次分配转移到投资领域,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寿险资金的这一特性不仅决定了寿险资金投资的必要性,而且也决定了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

(二)寿险资金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

寿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表现为资金不断循环流动的过程,资金流动过程的起点是寿险资金的流人,即资金的来源,资金流动过程的终点是保险金的给付和理赔。从资金流动的整体特征来看,表现为大量资金不断地往返运动。由于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必然形成一个最低规模的资金存量,使保险投资成为可能。寿险公司只有具备一定的资金来源才能进行投资运用,资产配置才会成为可能。寿险资金来源不仅会约束寿险投资的规模,而且会约束资产配置的结构。

寿险资金的来源对投资规模的约束体现在对初始规模的约束和存量规模的约束。初始规模使投资具有可能性,而存量规模则使投资具有连贯性和可调性。无论是初始规模还是存量规模,都表现为对寿险资金投资规模的约束。

三、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投资限制

保险投资与一般的投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的投资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投资。但是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投资资金的负债性、返还性,寿险投资不仅要符合投资的一般要求,还要符合保险经营的特定要求,这些要求不仅影响到保险投资的风险、收益,还影响到寿险投资的规模、方向和结构。

1948年,英国精算师Pegler提出了保险投资的四大原则:一是保险投资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可能收益;二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保险投资应尽量分散;三是投资结构应该多样化,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应当根据未来趋势选择新的投资方式;四是保险投资政策应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寿险投资的一般条件限制

1.安全性条件

保险公司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机构,对保险投资的风险边际损失反映比较敏感。保险公司的效用曲线虽然会随着投资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即风险越大,其带来的投资收益的边际效用越来越小。

2.流动性条件

寿险公司始终会产生资金的流人和流出,由于死亡率和退保率等因素,资金的流人流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为了保证保险金和退保金的给付,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3.收益性条件

由于寿险精算费率都有预定利率规定,这是保险公司的最低收益率要求,保险公司要保证给付和盈余,其投资收益必须要超过保单的预定利率。因此,寿险公司作为风险规避的机构投资者,要同时考虑三方面的投资约束,这就需要寿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做好选择。高度的风险规避就需要寿险公司多持有现金、银行存款等无风险资产;流动性要求就需要寿险公司保持较高比例的金融资产,控制投资于地产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资产比例;收益性要求又需要寿险公司投资于股票、风险投资等风险资产。

(二)寿险投资的特殊条件约束

由于寿险资金的特殊性,寿险投资必须在既定的规模和结构的约束下实现保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1.对称性条件

对称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注意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称性,也就是寿险投资要使投资资产在期限、收益率和风险度量方面与资金来源的相应要求相匹配,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例如资本金、总准备金等一般可配置长期资产,各种准备金则要根据责任期限的长短来分别配置资产。当然,对称性条件只要求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大体一致,并不要求配置的资产在偿还期、收益率、风险度量等方面与资金来源保持绝对一致,否则就会影响寿险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以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而且实际业务中要做到绝对对称基本没有可能。

2.替代性条件

替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公司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根据资金的来源、保单的性质、期限以及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对投资目标进行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种投资形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寻求与寿险公司业务相适应的资产结构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资目标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能使其他目标在既定的范围内朝最优的方向发展,或者牺牲一个目标来换取另一个目标的最优化。

3.分散性条件

分散性条件约束要求寿险投资策略的多元化,资产配置结构的多样化,尽量选择相关系数小的资产进行资产配置,以降低整个寿险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分散性条件是安全性条件的直接要求。为了满足这个要求,首先,寿险公司的投资产品要多样化,在保险法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项投资,尽量分散投资风险;其次,在投资地域上要尽量分散,对股票和债券的投资风险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分散;再次,投资资产规模尽量分散,投资于同一行业的资金规模不能过大;最后,适度控制寿险投资的结构和比例,即投资于某种形式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对某项资产的最高比例限制。

4.转移性条件

转移性条件约束指寿险投资时寿险公司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投资风险转移给其他方,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最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有:一是转让,即通过契约性的安排让合约的另一方承担一定的风险,如通胀时期的浮动利率债券;二是担保,如保单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贷款等;三是再保险或购买风险证券化的保单,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或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四是套期保值,寿险公司通过持有一种资产来冲销持有另一种资产的风险,从而达到降低自身风险的目的。

5.平衡性条件

平衡性条件要求寿险公司投资的规模与资金来源规模大体平衡,并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既要防止在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投机性的卖空买空交易,增加投资的风险性,又要避免累积大量资金不运作或少运作而承担过高的机会成本,无法保证将来的保险金给付要求。

四、寿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渠道限制

寿险公司作为一个企业,要对寿险资金进行有效运用,使之保值、增值。现代经济中寿险资金可以投资的渠道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限制,虽有所放宽,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类别一般可以分为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固定资产以及贷款、产业投资、融资租赁、产权交易等方式。

反映了我国保险业2000年~2006年间银行存款、债券和证券(基金和股票)三类资产的实际投资比例的变化情况。

五、当前寿险公司资产管理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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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险行为涉及的保险金给付额高,在寿险核赔中非常典型,容易使保险公司陷入财务和法律上的困境,社会负面影响极大。针对道德风险行为的特点采取一定的核赔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道德风险行为的表现形式

1.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欺诈

在实务中具体表现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以欺骗方式投保。例如有许多投保人在事故或疾病发生后才购买保险,并采用隐匿病情、替身体检等方法通过核保这一关。

②编造或夸大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以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损害程度,以及隐瞒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等方式,来谋取保险金。例如,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属除外责任,然而索赔时,投保人一方可能隐瞒实情,以意外事故向保险人申请索赔。又例如投保人一方伪造死亡证明、捏造死亡事故来获取保险金。

③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例如,为取得保险金伪装被第三者袭击,伪装失足溺死、摔死,伪装交通事故死亡,伪装中毒死亡,伪装海难死亡、伪装失火死亡,伪装自然死亡,伪装自杀死亡等;采取自残方式谋取保险金,如轰动全球的台湾地区的“金手指”保险欺诈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④其它欺诈方式。如就同一事件向同一保险人多次索赔或向不同保险人多头索赔等。

1.2市场营销人员的欺诈

由于保险公司面临着内外双重压力,致使许多公司以业务多少、保费收入大小论英雄。出售保险的营销人员为了取得更好的业绩,可能即使知道投保人投保的动机不正,也故意“视而不见”。另外,有少数业务员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共谋隐瞒、错报相关信息骗保骗赔。

1.3医疗机构的欺诈

如提供错误诊断,增加治疗费用,延长医疗时间或频率;与被保险人勾结,拒绝提供真实的医疗记录或伪造证据等。

1.4保险公司内部职员的欺诈

主要有:有意错算保险金,挪用差额;拖延保险金给付以自行占用;接受贿赂,不公正地处理投保或赔案,将有关核保核赔的信息提供给进行欺诈的人。

2道德风险行为的特点及其影响

道德风险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保险事故”的发生距保险合同生效日非常接近。许多道德风险行为申请的保险理赔,在保单生效后10天以内就开始“出险”;投保金额高,投保险种、份额多,或多家公司投保;投保人提交的理赔申请资料不完整,或有关收据有涂改、变动,甚至有些内容前后矛盾。

道德风险行为对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都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

①影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履行。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②影响到寿险核赔处理的效率和服务。由于有这些道德风险行为的存在,在实际核赔处理时,只能将所有的案件一视同仁对待,详细考查。这样的结果使保险人收集处理信息的成本增大,核赔处理的整体效率降低,同时也降低了投保人对核赔服务的满意度,使保险人受到社会上“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责难,影响了服务水平的提升。

③危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道德风险行为使许多保险公司陷入巨大的财务损失和法律纠纷当中,既影响了公司自身的发展,又影响了保险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缩小了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空间,道德风险行为已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严重问题。

3寿险核赔工作的应对措施

3.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3.1.1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直接影响业务质量的高低,许多理赔案件的发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例如,在一些体检中,如果保险公司内部对体检没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对前来参加体检的客户身份未进行有效的确认,很容易出现冒名体检的现象,使一些健康状况较差的客户被承保进来。在赔付时,如采取大额赔款上门服务制度不仅可以防止一些非法分子冒名索赔,还可以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1.2对营销员实施内部监控

营销员作为保险业务首次风险选择的把关人,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规范展业,严格操作,是影响业务质量的关键,尤其对于免体检件,更是如此。营销员在开展业务时,可以直接接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和客户交流,可以掌握客户的健康状况、生存状态以及投保动机,对这些情况的反馈,是核保人员能够正确核保的依据。保险公司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加强对其业务的审核和控制,可以防止不良保单进入,提高承保质量。

3.1.3加强核保的风险选择

对保险人来说,核保环节是保险业务的入口,也是进行风险选择的重要环节。核保人员对业务的风险选择和核保质量的控制,直接决定和影响事后的核赔结果。在核保时,核保人员不仅通过投保人提供的信息来进行风险评估,而且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生存调查、面见被保险人、体检、询问人和各类核保问卷等方式,来获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准确地把握风险,较好地防范投保人一方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许多保险人提倡“核保从严,核赔从宽”的政策。但如果没有核保从严的先决条件,核赔从宽将只能是对逆选择和保险欺诈行为的放纵,对诚实善良投保人利益的伤害。

3.1.4加大计算机参与核赔的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对所有的业务采用集中核保和核赔的方式。具体措施如下:在计算机中设置统一的理赔权限;对各类理赔及各类管理人员均应设置编码及核赔的权限;从案件的接案、立案、初审、调查、理算、复核审批、结案归档均应由计算机全程控制。

为确保赔款案件审定的严谨性,在接案登记后,应由专门人员将报案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若此案未在报案时将信息录入到计算机中,,则各种赔案给付资料均不能由计算机生成。财务部门在支付赔款时,应审核申领人资格,以投保单号或保险合同号查询应付费记录,以计算机打印的付款通知书、付款收据进行付费。所有案件的当前状态均根据理赔案件的进展情况,由计算机在数据表中置入相应的标志。这样既方便了保户的查询,又对假赔案有一定的约束力。同时也避免了同一被保险人出现多次索赔的现象。

3.2提高核赔人员素质,加强核赔调查

核赔人员是核赔案件处理具体的经办人,是保险人防范业务风险最后程序的关键,他们的核赔理念、职业道德、核赔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综合素质,对核赔处理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寿险公司应有计划的吸纳医务人员壮大自己的队伍。聘请有经验的医生作为案件的把关人,经其确认后才能进行赔案的处理。道德风险行为者申请的理赔往往不符合医学客观规律。外力、致伤物、人体组织三者间的相互作用,直接关系到机体伤害的形成。了解这一点,会帮助判断伤害的性质、程度。如该机体是否是自伤(自杀)、诈伤(诈残),是否是精神心理因素造成的假象等等。

在核赔中,保险人处于信息劣势的情况下,更需要核赔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仅掌握投保人提供有限的信息情况下,能够较好地判断一个索赔案件的风险,判断是否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存在,以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个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素质的核赔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识别和防范索赔案件的风险方面会发挥很大的作用。核赔调查是获取信息和甄别信息的重要手段,为核赔决定提供可靠的依据。核赔人员作出核赔决定,不能凭主观的臆断和想象,而要用事实、证据说话。核赔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即使怀疑一个索赔案件可能有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但如果不能取得有力的证据,也无法作出拒绝赔付的决定。

3.3加强外部协作和同业间协作

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的许多重要信息,都是来自社会相关机构和单位,而保险人要获取信息,离不开这些机构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他们是保险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如被保险人在医院治疗或病故,对保险人来说,医院就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渠道;如被保险人发生自杀、意外死亡或他杀等事件,公安部门将会进行处理,并掌握事件的有关情况;如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会处理等等;还有社会保险部门、检察部门、法院等都是重要的信息渠道。

此外,目前寿险理赔查勘人员行使调查、笔录的权力是很弱的,缺少法律强制性优势,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为了得到充分而真实的信息,借助公安部门的手段及威慑力是非常必要的。

保险同业之间相互协作、相互沟通、相互联系和对客户资源信息的共享是非常必要的。每家保险公司都有众多的客户群体,在一家保险公司曾被拒缓保的客户,可能会转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也可能被另一家保险公司以标准费率承保进来;同样,在一家保险公司进行骗赔的人,其黑手也可能会伸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或在多家保险公司恶意投保,通过保险谋取不当利益。如果每家保险公司都孤立对付这些情况,势必得不偿失,难以防范不良客户的进入。因此,同业间应就这些客户的资料建立共享的信息网,将有助于维护保险行业共同的利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地将不良保单拒之门外。

参考文献

1吉海跃.把握市场主动权——试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寿险核赔工作[J].改革与理论,2002(2)

2许建中.查勘———寿险理赔的重要环节[J].中国保险,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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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产品创新体现差异化策略,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一)产品创新为养老、医疗和教育等保险需求服务

我国潜在的保险市场需求量巨大,可以用天文数字来展望。然而回到现实生活中,会发现居民在养老、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其转化通道并不十分顺畅。大型寿险公司解决保险供需矛盾的关键,是真正从消费者需求的角度出发,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产品创新进行全局安排,赋予具备条件和有明确需求的省市分公司以市场研发和产品前端与基础性开发的职责。基于监管机构新颁布的寿险生命表,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目标群体,开发各具特色的与养老、医疗和教育等需求直接相关的保险产品,尽快扭转目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产品同质化局面,以产品差异化策略满足最广大人民的保险需求。

(二)产品创新为消费者多元化需求服务

城市居民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其风险保障意识和投资意识都较强。满足城市居民的保险需求,须重视探寻部分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了解消费者手头富余资金的投向和资金消费习惯及方式。面对老年人日益增多急需照顾的实际,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系列产品;鉴于金融理财产品对寿险产品具有重要的替代作用,要开发并定点投放一些与金融产品互补或相互匹配的资产确定型产品。要充分预见日益庞大的互联网用户购买保险产品的前景,开发适应网络客户多元化组合险种需求的创新产品等。大型寿险公司的产品创新需要其他环节配套跟进,尤其需要依托合适的销售渠道和路径,去渗透大众客户和中高端客户这两个不同的客户群体。

(三)产品创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大型寿险公司有足够的实力和充足的资源,全面实施巩固城市、拓展“两乡”的发展策略,在传统领域保持并扩大优势,并且在新兴区域市场中有所作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大型寿险公司一方面要继续在“两乡”提供适合普通农民需求的人身保险,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健康保险产品,同时有针对性地推出适合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适合农民工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重大疾病保险的农村版等系列产品。另一方面要在提供保险服务的同时,为农村客户提供一些农业基本知识乃至实用知识和技术,要与农民共同切磋,找到双方都满意的服务领域,让广大农民感到大型寿险公司不仅能提供风险保单,还能真心实意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着想,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配套服务。

二、以服务创新为客户创造价值,积极回报社会公众

(一)服务理念创新为客户再创价值

人寿保险是典型的服务行业,寿险产品在多数情况下,都需要为客户提供终生服务。目前大型寿险公司拥有几千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产品以及长期健康险保单,这意味着要为近亿人提供保险服务。服务理念创新首先要求把服务当成保险产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提升服务品质,积极回报客户。不仅着眼于通过服务创新满足客户具体的需求,还应把服务创新放在“通过服务再创价值”的层面来考虑。客户忠诚度的培养要以为客户再创价值为前提,要不断满足乃至创造客户的保险需求,充分提供其所应享有的保险保障,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双赢互惠关系。

(二)服务体系创新立足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

目前大型寿险公司在服务体系和手段方面,与现代企业管理所要求的客户关系管理服务仍有一定差距。构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首先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和行之有效的数据挖掘系统,通过客户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最终把CRM建设成一个电子化的一体化营销中心。要逐步将客户服务热线系统建设成为功能强大、技术先进和服务完备的客户服务平台,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通过提供高附加值服务,赋予保险相关产品更多的附加值。比如,在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可以与银行和医疗机构协作,为保户提供保险卡等方式,当客户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可以凭保险卡直接入住医院等。

(三)两核信息收集和服务模式创新立足提升客户服务品质

多年来,大型寿险公司对客户的核保核赔信息收集和服务,主要依靠医院等保险业外部机构,这种模式不便于保险风险控制,也不利于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为此要积极探索新的医学核保第三方专业信息服务模式,实现核保信息收集、处理、集成、传递和分析高度专业化,通过上门服务、快速出单等方式节俭成本,实现全国范围统一、独立、安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和一流的客户体验。

三、以渠道创新再创销售佳绩,促进寿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整合销售资源,扩大保险覆盖面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大型寿险公司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销售渠道。下一步渠道资源创新的基本点是着眼于“大营销”理念,有效整合销售资源,充分开发客户资源,基于交叉销售方式,有效推广职场营销,整体布局一体化营销模式,适时推出综合拓展销售人员管理办法,重点构建综合销售体系框架。在公司积极均衡发展战略的总体框架下,探索现有营销渠道联盟策略的实现方式和具体路径。同时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参与政府推动下的有社会影响的活动,参与社会团体组织的多种经济文化活动,借助社会力量开展保险业务,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探索新型销售方式,提高业务运行效率

寿险产品的销售方式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将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市场的多样性和多变性也决定了销售模式的多重性。随着我国电信业和电脑网络等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直复营销等新型销售方式将呈现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与传统的个人、团体直销和中介等渠道不同的是,直复营销采取一种与客户不见面的方式,直接利用电话、网络、电子邮件、信件、电视、数据库等开展业务。大型寿险公司探索电话行销方式,要重视开发电话访问名单、健全组织体系、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和明确产品策略等关键环节。探索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方式,则要重点解决好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安全和系统稳定等关键问题。

四、以管理创新铸造卓越品质,朝着国际顶级寿险公司的目标努力

(一)构建面向未来的运营新体系

境外上市以来,大型寿险公司从过去注重保费总量增长转变为更注重效益、注重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公司在内部管理体系上不断实施管理领域的创新。今后要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在业务集中和网络管理等方面建立并逐步完善集中化、低成本的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层级明确、管理有效的后援保障机制及客户服务平台,依照流程改造成果,开发并及时运用新一代核心运营系统,提高业务处理和业务管理效能。总之,要以“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为根本宗旨,以客户为导向,以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为手段,以运营架构的扁平化为依托,实现运营体系的集中与管控,建设一个国内领先、管理规范、服务高效、快速应变、持续改进、具有前瞻性的符合ISO标准的现代化运营体系。

(二)创建开放式管理系统

大型寿险公司要围绕拆除壁垒、资源共享,建立开放式的管理系统,大胆地对现有管理体系进行整合,为产品、服务、渠道等领域的创新提供配套支持。系统地引入现代管理方法,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促进管理效能的整体提高,贯彻国际管理体系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要树立管理创新的工作目标,通过对资金流、信息流、物资流的优化整合,对经营管理活动实行全过程、全系统的动态控制,全力打造“数字化寿险公司”。要落实实现管理改革目标的资源,选择适当的管理创新时机,制订周密的管理创新方案,实现管理领域中由模仿创新向持续自主创新的重要跨越。以国际一流保险公司为标杆,比肩全球最优秀的保险企业,努力成为保险管理领域卓越品质的创造者。

五、以技术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应用水平

(一)建设以客户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面对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大型寿险公司在引进先进科技的过程中,必须切实抓好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占领发展制高点,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加大关键职能领域的科技投入,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开放式适应性IT架构。通过技术创新为公司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高科技支持。就目前情况而言,大型寿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机构进行资源整合的创新空间十分可观,要借助电子网络技术,建立适应国内银行比较完善的结算系统要求的、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和较高自动化水平的业务系统,力求保险网络与银行结算网络触通,实现公司业务拓展和客户维护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共赢。

(二)及时有效地运用新科技成果

技术创新是大型寿险公司发展的“永动机”,技术创新的最终价值必须通过及时应用来体现。新技术革命的出现及其在金融保险业的应用,成为促成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的外在动力。保险业务的电子计算机化和通讯设备现代化,已经为技术创新提供了物质保证。下一步要借助最新科技成果,及时解决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突破技术应用的多种瓶颈,为公司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和谐共赢的内外部环境

(一)完善绩效激励体系

激励机制在公司治理建设中曾经而且还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创新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绩效激励体系,既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绩效激励理念,又要充分考虑国情和司情;既要注重维护股东利益,又要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高管的相当一部分收入都要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直接挂钩;员工岗位调整和职业发展都与个人绩效评估结果挂钩。通过推进绩效激励体系改革,将股东的期望、董事会的要求和外部市场的压力及时传递到公司的每个层级、每位员工,使公司始终处于激活状态。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依法合规、运作高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形成战略、绩效、薪酬、投资的管理体系,构建职责明晰、精简高效、有效防范风险的组织架构,建设勇于开拓、富于创新、坚强有力的经营管理团队。从制度层面保证经营管理的高效率和高效能,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价值的统一,体现与外部环境和谐共存的成长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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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保规定不全面、不合理。寿险公司的核保规定,是指寿险核保操作的内容、项目、标准、方法。它是寿险公司从具有不同风险和损失经验的投保对象中,经统计和数量风险评估,从技术上制定的对风险分类及匹配费率的标准。它也是核保工作的主要依据。目前寿险核保规定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不足:

第一,核保规定项目的不全面。首先是实务核保职业风险查定中职业种类的不全面。如职业分类表中没有石油公司的加油职员、铁路工程局的机筑职员等,因对其职业无法定性,只能参照相近职业,靠核保人员的臆断确定费率。其次,医务查定标准中疾病种类的不全面。如脊椎膨出病,此病需手术治疗,但查定标准中无此疾病,因此无法定性及合理的承保。

第二,职业分类的费率匹配有不合理之处。职业风险高的匹配低费率,职业风险低的匹配高费率。如各类机动车驾驶员风险较高,但提示是标准费率,特别是大货车和三轮车等风险更高的驾驶员,应属于加费体,决不应该按标准费率承保。

第三,核保规定不详尽且没有一套全面、具体的说明资料。在寿险业务的迅速发展中,会出现多种多样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面对复杂的情况,如果没有一套详细、准确的核保规定或说明资料,核保人员就无所适从、难以定性、不便操作,即使通过其它渠道解决了问题,也会造成核保时间的延误或结果的不准确。

4.核保人员素质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不足。核保是一门综合技术,要求专门知识和人才。涉及核保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方面:寿险人、专职核保人员和作为核保的计算机人员。此三方面中,核心是专职核保人员,对其基本的要求,一方面是有丰富的寿险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是基本掌握医学、经济和风险等全面的综合知识。

二、应采取的对策

1.端正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

寿险公司应把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生存发展的前提,坚持持续、健康的业务发展战略,坚持展业与管理同步,规模与质量并重,在强调发展业务的同时,注重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核保工作在业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转变过去那种“有业务就敢做,有保费就敢收”的不计成本核算的粗放型经营观念,切实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自觉性。

建立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系,建立与完善业务质量和责任追究等考核体系。制定业务质量的量化考核指标,加强对利润率、保费资产率、业务质量率等指标的考核,将这些指标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提拔使用、晋升工资、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经营杠杆和利益驱动机制调动各级公司和全体员工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业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的积极性。

2.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

(1)将核保与展业部门脱离,以使核保工作能够独立、有效、充分地发挥防范业务经营风险的作用;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专业核保制度。通过对核保人员岗位技能严格的等级考试,科学设定出各级核保人员的核保权限,核保工作的质量要同各级核保人员的经济利益密切挂钩。要设计制定出便于操作的核保质量量化考核标准与办法,由有关管理部门定期对核保人员进行考核。

(2)寿险公司要尽快健全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统计资料。通过对不同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病伤经历、生活习惯、个人特征、财产物质条件等的数据技术评估,制定出更全面、科学的核保内容及办法,以使寿险核保制度更趋于合理、规范。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控制免体检件的风险。要坚持对免体检件在承保前进行风险调查,对免体检件的审核要坚持“严进宽出”的原则。同时,把审核的重点放在重复投保、主动上门投保、超经济承受能力投保等情况的投保件上,坚决防止有逆选择倾向的业务“病从口入”。

(4)在大力发展寿险营销业务的同时,加强对营销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另外,对营销员要制定严格且易操作的业务质量考核办法,规定对营销员的业绩奖励和晋升必须要有业务质量的考核内容。

3.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

首先,要加强寿

险核保人员的配备和核保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备核保人员要尽可能要求其具备保险、医学、法律知识及丰富的社会知识,可对现有人员进行有步骤、分层次、多学科的培训。

其次,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核保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将核保人员分为初级核保员、中级核保师、高级核保师,具体制定出各个级别核保技术人员的条件和要求,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并结合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技能,核发资格证书。实行不同级别核保人员分等级的个人经济收入分配和其他待遇制度,以调动核保人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提高核保工作质量。

4.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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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产品的特殊性要求寿险公司作好长远的规划,公司整体形象、整体水平的提高与公司业务的发展之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而且这种依赖要强于一般企业。

(二)战略管理符合保险行业的特殊性

保险业恢复以来快速发展,具体来看,寿险保费收入2008年全国总计6658亿元,我国2008年保险密度达到736.74元,保险深度为3.25%,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主体从一家国有到21家中资、26家外资寿险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也逐渐增多。但是,经过仅仅二十几年的发展,保险市场完善程度、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及保险产品开发、核保核赔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待提高,发展中的问题仍然不断出现。在行业发展尚不成熟、变化较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更应该有自己的发展战略、长远规划,保证在未来变化的形势下,公司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不会因外界变化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正常发展。

(三)公司的不成熟需要战略管理的支持

保险公司一方面,因为整体行业的不成熟而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另一方面,我国寿险公司自身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缺乏人才,如何面对未知的市场、应对变化的环境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形成自身竞争力对于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都至关重要。在当前的客观环境下,怎样分配资源,平衡各方面不足,集中力量创造自身优势,立足于中国保险市场,需要各公司有合理长远的规划。战略管理不同于普通管理,更能帮助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之前的协调和统一。

二、我国各寿险公司当前长远战略分析

(一)从企业愿景看公司战略

各寿险公司都纷纷提出公司所培养、秉承和追求的企业文化、企业使命及企业愿景。本文选择各公司所公开的长远发展目标按照构成要素的不同进行如下归类分析:

1.顾客

即寿险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大多数保险公司笼统表述为“客户”或是“中国客户”,泰康人寿则较明确提出其市场定位——“融入21世纪大众生活,为日益崛起的工薪白领提供高品质的寿险”。虽然寿险标的不及财产保险标的差异显著,但不同产品针对的需求群体在年龄、经济状况、生活负担等方面仍然有较大差别。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分析公司选择客户方面的优势,然后集中资源针对特定群体开发产品并全力经营,实现规模经济不仅是占领市场一席之地的当今策略,即使是长远战略考虑,中国特定群体的潜在保险需求都有很大开发空间,公司也可以在形成的客户资源、特定人群的品牌效应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满足保险需求,为凭借专业化经营、提供高品质服务和特色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提供帮助。

2.产品和服务

根据公司的目标产品和服务,可以把我国寿险公司的战略目标分为两类。一类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保险保障服务,如招商信诺详细列出“我们的使命是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国际级品质的、价格合理、购买便利的人寿、意外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和服务,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意外或疾病情况下的财务保障。”最终目标产品定位于寿险的还有泰康人寿、华泰人寿、信德人寿、华夏人寿、中意人寿、中英人寿、友邦、海尔纽约等。另一类公司将同时提供保险保障和理财方案或进行全面理财规划作为目标,走综合化道路,如新华人寿的愿景是“在更广阔的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服务”;合众人寿明确订立目标“2010年发展成为国内前七大人寿保险集团,2020年成为国内十大金融企业集团,最终发展成为一流的综合金融企业集团。”金盛目标“成为财务保障和资产管理公司中的领军力量”;信诚、光大永明、瑞泰人寿、中美大都会等都以提供全面的投资理财服务作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愿景。产品和服务是公司存在的核心,一个公司产品的不同直接决定公司的整个运营体系的差别,同样保险公司不同的战略目标会影响当前公司发展的重心及业务发展中的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

3.市场

即公司在哪些地区发展业务,可分国内和国际两种。外资公司多作为股东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而定位于中国,中资公司中国寿股份“推进国际一流寿险公司进程,创建‘学习创新型、资源优化型、成长增值型’企业”是目标国际化的典范,而且公司当前发展进程也在一步步靠近该战略目标,太平人寿“成为中国寿险行业管理、流程和制度的标杆,使太平人寿进入国际A级企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杰出品牌,并打造成为中国金融保险业中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百年老店’”。同样体现出走国际化道路的目标。其他中资公司多以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公司为愿景,在当前公司实力状况下是切合实际的,国际市场的复杂是需要一定实力作为保障的。

4.技术

即公司的技术状况及对技术的追求。保险属于服务业,技术体现在专业人才上,不少公司尤其是合资公司提到“专业经营”、“专业服务”,其中中意人寿“创建知识型人寿保险公司”较有特色。产品开发、优质服务及公司治理上如果能形成核心优势将是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占领市场的重要技术。我国寿险技术较国际先进水平仍然落后,导致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老百姓想买的产品买不到,同时保费高进一步加剧保险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在保险市场持续竞争发展的背景下,摈弃恶性竞争,产品的竞争、技术的竞争乃至人才的竞争才是未来保险发展的趋势。

5.对生存、成长和赢利的关注

中国人寿目标中包括“成长增值型”;平安“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民生人寿希望“把自己建设成为成长性强、富有特色的一流保险企业”;华泰“努力建设一家效益和品质最好的寿险公司”,太平洋安泰“以卓越的绩效,提供高品质的寿险服务,成为客户的最佳选择”;信泰“做稳健于世的百年金控蓝筹”;英大人寿“秉承‘专业规范、高效稳健’的经营理念”。可以看出,公司价值最大化是保险公司一致的追求,这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会因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或是盲目扩张市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从近年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到华泰人寿追求“效益”并将其定为战略目标对公司的经营指导作用显著,在业务质量、投资收益上都有较好的控制。

6.基本信念、价值观

泰康目标成为“最具亲和力、最受市场青睐”公司;生命人寿“秉持‘内诚于心,外信于行’的核心价值观”。除公司多提到诚信这个保险业的最基本最重要理念外,中资公司的价值观中加入不少中国传统文化的色彩。如合众人寿以“和合”为企业理念基石,在核心价值、企业文化中都予强调,并最终目标实现“和睦共生、和谐共事、和美共荣、‘司和万事兴’的完美境界”。基本信念、价值观是一个企业文化的核心,体现了公司经营、人员工作的共同信念,一个得到员工和客户认可的公司价值观可以加强公司凝聚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7.定位

平安“以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基础”,联泰大都会“依托全球领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很多公司在战略表述中并没有指出自己的优势,但不代表它们缺乏优势,不同的背景下各公司正确定位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优劣势,认识企业所处的环境,意识到自身的威胁识别出机会。比如根据股东及公司规模不同,表1分别选择中国人寿、民生人寿、友邦、中意人寿和太平洋安泰五家公司的优劣势进行粗略总结。

8.对公众形象、社会影响的关注

生命人寿肩负“携手提升生命价值”的企业使命,奉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经营理念,英大人寿“发扬‘责任心’理念,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报股东、回馈社会,争取为中国保险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与品牌建设相一致,各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这将是公司一直携带的标志,体现着各公司的价值观。公司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与一致,社会责任的承担是保险公司必须面对平衡的难题,一味强调其一都会将公司下一步的发展置于困难境地。

9.对雇员的关注

正德人寿“为把正德人寿建设成为一家‘让消费者满意,股东放心,员工幸福’的一流寿险公司和百年老店而努力奋斗,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国华人寿将”力争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最能为客户、员工、股东创造价值的金融保险集团”。中宏人寿“成为一家令客户、股东、人和员工信赖并为之骄傲的公司,为大众提供最佳保障产品和服务”。公司员工的忠诚度是公司长期储备人才的保障,人才的竞争又是公司竞争的核心,如何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是公司必须作出的战略规划。保险公司中一类特殊的人员是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的定位当前存在很多的不完善,致使营销员流动性大,出现大量孤儿保单,同时客户源也随营销员不断流失变化,不利于公司锁定目标群,且不利于公司进行长期培训。保险营销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定位,同时保险公司也要重视营销员的长期稳定性。

各公司在制定公司战略时侧重点各有不同,如注重产品类型、关注市场开拓、看重股东雇员利益等,反映出公司在追求公司价值的过程中欲培养的核心竞争力上存在的差别。通过对我国寿险公司长远目标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特点:按照市场占有率区分,市场占有率高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寿、太保寿、新华寿、泰康寿)更强调公司的向外发展,如向国际化看齐、综合服务平台、追求卓越等,中小公司更多强调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品牌;按照公司性质分,外资公司更多强调提供专业性、高品质服务,中资公司则强调社会效应、传统文化的相对较多。

(二)实际问题体现

保险公司的战略要看它们公开信息中的明确阐述,更要关注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从2008年人寿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分析,国寿股份一家占到市场总保费收入的40.28%,前五家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78.54%。市场份额差距显著、外资公司背景差别大,按理保险公司各自资源优劣势有很大不同,公司战略目标也应有自身特色,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公司战略雷同现象却较严重。而且雷同的战略导致了雷同的行动。近两年井喷式增长的投连险大大压缩了保险的保障成分,许多保险公司盲目跟随资本市场,实现暂时保费规模的虚增长,但随股市的下跌出现亏损、不负责的承诺予投保人的收益无法实现,破坏消费者眼中保险业形象的同时更损坏了保险公司的品牌。没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战略,不负责任地盲目跟随,无法培养公司竞争力,如此下去只能使得其市场份额逐步缩小,毫无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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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营销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就是一个对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过程:从一个组织的角度来看,寿险营销是寿险公司对销售的管理方式之一,需要有职业经理人对寿险营销活动进行全面过程管理;从销售人员的角度看,寿险营销是销售人员自我管理的过程。从我国民族寿险业寿险营销的多年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寿险营销管理的一些具体方式,比如说销售人员的自我管理、寿险营销文化的塑造及对销售人员的柔性约束似乎都体现了人本管理的形式和内容。一是人力资源的招募体现了充分的民主。已经从业人员对适合从事寿险营销的人员进行招聘,一般是通过熟人或职业介绍所推荐,再通过公司的面试、培训,考试后录用。招聘的权力、过程、结果等完全由从业人员自主决策。二是寿险营销管理中体现了对人才培养的充分重视。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开列的培训大致有:新人岗前培训、新人衔接训练;主任晋升培训、主任研修班;经理研修班、营业区经理研修等等,不胜枚举。据国内一些调查公司资料报道:如果按我国企业对员工开列职工培训课程来评比的话,寿险公司排在前三名。三是营造寿险营销的文化氛围。寿险营销的管理者:营业区经理、营业部经理、营业组主任都非常注重营销文化的塑造,尽可能地调动业务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销售人员也把职场当成自己从事寿险营销事业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凝聚大家的是一种被认同和趋同化的文化。四是寿险营销的动力机制:员工晋升。寿险营销的组织架构及发展模式给了销售人员对寿险事业的期待和憧憬。寿险营销管理模式为业务。员的生涯作了长远的规划,职位的晋升不会因人际关系或职位设置及数量而受影响。

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尴尬表现

人本管理最终体现的效果是多方面的,但就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而言所要求的微观效应无非是:内部员工士气高涨、对企业忠诚度提高及企业外部绩效显著、企业社会声誉非凡。但寿险营销人本管理应用的结果却表现为:

(一)营销队伍不稳定,脱落率高。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脱落率平均在60%左右,成为全国行业员工流失率之最。我们仅以寿险业比较发达的浙江省为例,据统计,2002年底浙江省有7.8万寿险营销员,分布于近1900个营销服务部之中,平均每个营销服务部有40余人,庞大的营销队伍中仅有62%的营销员在本公司从业一年以上;2003年6月末,该省寿险营销员总量降至7.3万,而在本公司从业一年以上的比例降为43%;从持证情况来看,浙江省通过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累计8万余人,但近几年营销队伍的持证率始终徘徊在50%上下,说明有大量取得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脱落。

(二)营销误导问题突出,寿险信誉受损。寿险业的经营已经出现了诚信危机,为此保监会还专门制定寿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强化社会对寿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由此可见寿险营销对寿险企业形象的塑造更多的是负效应。目前普遍认为:低素质的营销队伍、短期化的销售行为与寿险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社会公众对保险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寿险营销队伍为了维持和拓展自己的销售业绩而产生大量误导行为,损害了寿险业形象。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实践中既没有实现对内的目标,也没有实现对外的目标,理论与实践是否出现了矛盾,我们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对于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应用的良好愿望及得到不令人满意的结论,是很值得理论界及寿险公司进行反思的。

三、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反思

(一)人性假设与人本管理。管理理论的建立,总有一定的前提与假设。由于管理的对象是人,因而古今中外管理理论的建立都是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基本前提的。任何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动中,都无法回避对于人的基本看法或人性观这个根本问题。

人本管理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人是目的”。人本管理是以谋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终极目的的管理。所谓人本管理即通过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活动和以尽可能少的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产出实践,来锻炼人的意志、脑力、智力和体力,通过竞争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完善人的意志和品格,提高人的智力,增强人的体力,使人获得超越受缚于生存需要的更为全面的自由发展。这意味着我们从那种把对人的投资视为“经济性投资”的立场转变为“全面发展性投资”的立场。企业组织在非人本管理学的指导下所进行的一切投资,希望得到的仅仅是利润;而在“人本管理”时代,企业的投资不仅产出利润,还产出“新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

而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的实际应用中,管理者对管理对象的假设前提实际上却是以人的本性是唯利的、人是经济人为对人的基本看法,因此寿险营销管理中的人员招聘、员工晋升、营销组织发展、员工激励等各种管理措施,都在最大程度地调动人的经济属性。虽然形式上寿险营销管理的种种做法与人本管理的内容很相似,但在实践的应用效果中寿险营销人员的经济属性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被充分调动并挖掘出来,而且还得到了寿险营销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肯定及强化。

从人本管理的人性假设及寿险营销中人性假设的实际应用对比中,我们并不是要得出孰好孰坏,我们只能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寿险营销还不是人本管理,或者说寿险营销中的人本管理还处于非常低的层次。同时对人本管理在寿险营销中的应用还需做更深的探讨;人作为社会历史的存在物,其思想、行为的复杂性远非简单的人性假设所能概括。不同的人性假设都蕴含着某种程度的科学合理成分,它们在实践中总有其可用之处;另一方面,作为假设,总有它不尽如意的地方,特别是涉及到人这个社会历史的复杂体时,任何理论都不可能穷尽对人、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并且,理论无优劣之分,站在今天的角度,明智的态度应是充分利用所有理论,利用一切尚有生命活力的、对客观实际仍起一定指导作用的成分,摒弃其失去存在价值的、不合理的成分,在管理中采取尊重人性的措施和方式。只有这样在寿险营销中无论应用人本管理的思想还是人本管理的方法都不会生搬硬套。

(二)制度基础与人本管理。产权结构是企业制度的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有什么样的管理方式与之配套。因此,从经济是物质基础的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管理都是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人本管理所依赖的产权基础是产权的高度多样化,企业的目标不仅仅局限在单一的股东利益基础上,企业治理重点由股东变为:股东、员工、顾客、社区、政府等多边的共同利益所有者,因此如果企业的产权结构中有倾向于对员工人力资本承认和报酬制度中体现对人力资本的回报,那么在企业管理中自然就要求人本管理;同时人本管理也会从具体的管理活动中使人力资源得以转化为人力资本。

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寿险公司还是“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产权结构中体现人力资本的职工股及职工股组织几乎没有形成;同时由于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即便把人本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对员工人力资本的形成、认可及回报也会流于形式。

换句话说,目前我国对寿险营销管理的制度基础不是对人本管理的回归,而是对人本管理的远离,是对目前寿险公司治理机制的巩固。我们从决定寿险销售人员经济命脉的管理制度来看就是一个例證:寿险销售人员的收入包括佣金和津贴两部分,佣金是主要收入来源,不同产品、不同期限、不同缴费方式的佣金不同。一般新保单佣金率较高,为首年度保费的15%—35%,续佣逐年降低但可持续2—6年。这种即期和延期相结合的佣金结构,不仅能激发人不断拓展业务,还可以增加他们“跳槽”的机会成本。营销管理制度中强调人员的“人脉”归属,虽限制了人在不同营业单位的自由流动,但保证了营销队伍各级人利益的一致性。由此我们看到,目前寿险营销的管理制度基础完全是股东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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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自2004年6月突破1万亿元大关以来,截至2005年底,又上新台阶,达到1.5万亿元。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为3702.79、5799.25、8378.54、11249.79和14315.8亿元。

(2)投资渠道不断拓宽。近年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间称“中国保监会”)加大了拓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力度,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等。2006年3月保险资金又获准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这些举措为保险资金构建合理的投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保险投资结构出现了战略性转变。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315.8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588.3亿元、金融债1785.1亿元、企业债1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结构实现了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与2005年初相比,债券投资比例提高了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见表1)。

(4)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效果却不容乐观,资金运用收益呈逐年下滑趋势。有关资料显示,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3%、3.14%、2.68%、2.9%、3.6%,收益率水平已经低于或接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规定》中提出的3%的资金年收益率底线。

2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利率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杠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频繁地使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因而,利率是保险公司不可控制的外部变量。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指的是利率变动对资产、负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从上述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投资组合中的几乎所有品种都属于直接的利率敏感产品,隐含着很大的利率风险。如在银行存款方面,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以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8次降息,一方面使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近一半的资金存入银行,在实际利益几乎为零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收益率为负;又如2004年以来的加息预期以及加息的实现使得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组合中的债券部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提高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持有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本损失。

综观中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历程,寿险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势头。1990~2002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6%,2002年达到最高峰,增长率达59.74%。但是,自2003年开始,寿险业增长的速度有放慢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身保险的保费的增长速度下降到最低点7.2%。有学者提出,如果寿险业增长趋缓只是短期现象,那么随着通胀压力的缓解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完成,继续保险业的快速成长,问题也许并不严重;但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增长一直趋缓,问题将会严重得多。因为寿险业趸缴短期分红型占比过高的业务结构合理,将极有可能导致其未来业务的成长难以持续发展。以2002年和2003年为例,这两年银行保险中,5年期的分红型趸缴短期业务占很高比重。2008年前后,这些业务将出现给付的高峰,如果新业务的成长不能维持一定的速度,将有可能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流动性风险。而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水平低下的投资收益率将进一步降低产品的吸引力。随着客户以退保和保单抵押等形式的流失,现金流的流出将明显大于流入,这将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指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外汇汇率由于受各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外汇供求的影响而频繁波动,因此,当投资于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风险。例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目前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一旦人民币升值,以外币持有的资产将会面临大幅缩水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贷款对象或者是其购买的债券的发行者的经营状况恶化或故意违约,使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信用风险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未来偿付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对于国内寿险公司来说,因为当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较为单一,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从投资债券来看,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债和金融债券,而企业债券所占比重较低,并且对投资企业债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所以信用风险并不如利率风险所带来的影响显得迫切。但在部分寿险公司中,存在着向内部员工发放住房贷款等实际操作;并且今后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当寿险公司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投资时,信用风险也将逐步增加。

(5)资产与负债不匹配风险。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不匹配,从而导致寿险公司收益损失。由于寿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负债)具有长期性,对于许多寿险公司来说,多数保单的保障期限甚至长达20~30年,而对于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资产)来讲,有长期投资,也有短期投资。具体讲,在资产层面上,不同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到期时间、不同的现金流量分布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在面临市场利率变化、股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影响时,寿险公司存在很大风险。在负债层面上,即使对于同一家保险公司来讲,不同的险种,由于期限不同,产品的现金流也影响着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

(6)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价格变化而造成投资收益的不确定。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所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有资料显示,大约5%左右的保险资金投向了证券投资基金,但从账面上,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较长期低迷状况,股票指数不断下降,从2001~2005年5月,指数跌去了三成以上,造成保险公司投资基金浮亏20%~30%,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的投资仍旧亏损。

(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用风险,指由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失效、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政策执行不当,这往往是由于有关信息没有及时传达给操作人员,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者是操作人员没有正确领会上司的意图等原因而造成损失;二是操作不当甚至违规操作,操作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偶然失误可能造成损失;三是交易系统可清算系统发生故障。

3寿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3.1政府对保险投资风险的监管

保险监管部门出于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目的,应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进行严格的监管,以规避投资风险。监管部门的举措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保险投资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资产和项目;二是对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制,即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结构及其比例进行限制;三是对投资资产与负债的配比关系的限制,即对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的要求;四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允许寿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必须以保值为前提,禁止进行套利等投机交易。

3.2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的管理

(1)资产负债管理。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交易流程控制。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在交易流程控制中应严格遵循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和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的原则。

(5)保险产品开发策略。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不仅与投资运作过程本身有关,而且与保险产品最初的设计策略紧密相连,恰当的产品开发策略,不仅可增强新产品的销售竞争力,而且可以化解许多潜在的投资风险。由于利率波动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不同市场利率环境下可采用不同策略,低利率时期主要开发固定预定利率产品,高利率时期以开发投资连结类、分红类产品为主,同时,保险公司产品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遵循多元化原则。

参考文献

1戴锦平.保险投资效益风险分析[J].保险研究,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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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LifeInsuranceInvestment;Risk;UseforReference

在国际保险市场创新化、多元化、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下,寿险业面临的风险呈现出复杂化的特点,经营面临更严峻的考验,近年来,世界上已有多家寿险公司破产或倒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寿险业迅速发展,取得巨大成绩,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寿险业的经营影响到千家万户,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而最近几年寿险业的超常规发展,加上连续的银行利率下调和投资渠道的限制,使寿险业的偿付能力风险日益凸显。

目前,国内寿险资金已获准进入证券市场,投资的多元化使寿险业面临的投资风险急剧增加。因此,从宏观监管和微观管理的层面加强寿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和完善寿险业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寿险业提高投资效益、增强偿付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寿险投资的现状与问题

自1984年我国保险公司获得运用保险资金的自主经营权开始保险投资业务以来,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到2005年末,全国保险总资产已经达到13400.8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9.23%左右。但由于目前我国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保险投资的可运用空间和获利空间均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投资渠道仍以风险较低的银行存款和国债为主。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于2003年6月20日成立,并于2003年末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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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该公司资产负债表2002年至2005年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

1.投资增长迅速,资金运用率较高。人寿股份一直保持了较高的资金运用率,伴随着总资产的增长,投资总额也迅速增加,尤其是2004年,较上年增长了34%。但也应该看到,如此高的资金运用率在相当程度上是来自于巨额的定期存款的支持,而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并未起到关键作用。

2.投资结构不合理。现金和定期存款的数额稳定增长,占全部投资比重的50%以上,只是在2005年有所变化,这近似于其他所有投资方式的总和,远远高于美、英、德等国家的相应比例。

3.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保险资金主要投向的是股票、债券市场。资金运用的证券化程度较低,但增长速度比较快,债权性投资和股权型投资合计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从2002年的33%提高到2004年的45%,2005年债权型投资显著增长,第一次超过现金及定期存款的比例,债权投资的增长得益于发展相对成熟的债券市场以及年内保监会放松对债券投资的管制。股权型投资在这三年间增长较为缓慢,与债权投资相比比重过小,主要原因在于对股票投资的诸多限制,而目前寿险资金己获准直接入市,因此2005年股权投资的比例显著上升。保单质押贷款的数额和比重都有所增加,但处于极其次要的地位。[1]

4.资产类别比较单一。现金和定期存款、债权性投资和股权型投资是人寿股份的主要投资资产,保单贷款及其他投资所占比重不足2%,抵押贷款、不动产都没有出现在人寿股份的资产负债表中。较少的资产类别无法构建合理的资产组合控制投资风险,投资过于集中可能导致风险的集中。

5.我国保险投资的渠道过于狭窄,过于注重稳健性,对盈利性的重视不够。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投资工具多是以银行基本利率为支点的利率敏感型产品,利率的变化将会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投资率一般在85%以上,我国远远低于这个数据。

综上所述,我国寿险公司的投资与国外发达国家先进寿险公司投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其原因在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随着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推进,国有保险公司内部的矛盾就逐渐暴露出来,落后的管理水平严重影响了投资收益。同时,专业投资管理人才的缺乏也使得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受到较大的影响。在保险投资的外部环境方面,一方面是法律的不完善以及国家对保险投资的管制政策和法规等限制了我国保险投资的发展。这几个方面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灵活性,削弱保险公司控制风险的积极性。

二、寿险投资的国际比较分析

1.寿险投资的监管。从国际上来看,保险投资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严格型与宽松性。严格型的监管对投资范围、每种投资方式的比例给出较严格的限定,采取较为保守的计算基础(如认可资产),并且投资政策缺乏灵活性;宽松型监管允许的投资范围比较宽泛,对每种投资方式给与较高的比例限定或是没有限定,采取较大基数的计算基础(如总资产),并且投资政策的灵活性较大。

相比较而言,美、德、日都采取严格型的监管政策,而英国采取宽松型的监管政策。可见,即使是保险业发展成熟、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严格的投资监管仍是目前保险监管当局的主要选择。英国的宽松型监管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在保险业长期的发展中所形成的严格而有效的同业自我监管体系。[2]不过,目前对保险投资的监管有从严到宽的趋势。2002年,德国颁布了对保险公司的新的投资法令,放宽了对原有投资方式的比例限制,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肯定了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的创新行为。在当今全球金融市场创新化、自由化的大趋势下,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监管约束的放松是引导保险业投资实践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2.寿险投资的组织模式。纵观各国保险投资实践,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内设投资部、外部委托投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三种。

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是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由其负责整个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如美国大都会人寿公司(MetLife)就是采用了内设投资部的运作模式。外部委托投资模式是指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是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化投资机构管理。使用这种模式较多是再保险公司、产险公司和一些小型寿险公司等。如安联资本管理公司(美国)是受托管理保险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是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运作。它是目前大型保险公司普遍使用的模式。英国的保险公司大多设有专门的子公司负责保险资金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公司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内设投资部模式是保险公司传统上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投资工具的多样化和投资管理的专业化,内设投资部门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管理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的要求,现在逐渐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取代。绝大多数股份化的保险公司都采取设立全资和控股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进行资产管理。多数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部分小型寿险公司采用外部委托投资模式。相对于内设投资部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和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属于比较高级的投资模式,对市场条件、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的经营实力要求也比较高,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已成为国际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主要潮流。

3.寿险投资的方式及比例。美国的寿险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企业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债券和股票投资是寿险资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具有非常明显的证券化特征,其次是抵押贷款,保单贷款和不动产投资也占有一定比重。英国的宽松型监管对保险公司投资于普通股限制较少,普通股是长期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投资品种。日本寿险公司投资资产的最大组成部分是有价证券(不包括国外证券),其中又以政府债券为主,股票和公司债券次之。总的来看,有价证券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投资比重也不断上升,反映了寿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的需求。有价证券是台湾寿险公司最重要的投资资产,其中公债及国库券、短期投资、股票较为重要,公债及国库券已成为寿险公司的第一大投资资产。从美、英、日、台的寿险投资业务可以看出,证券投资比率呈不断上升的趋势。[3]

此外,各国对各种投资方式的比例限制有明确的规定,保险法律不仅根据各种投资方式的风险状况确定了最高比例限制,对同一种投资方式的内部构成也有比例限制。如此限定可以避免保险公司的资产集中于某一公司以至风险过于集中,也可避免保险公司卷入其他生产经营而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专业性。对投资比例的限制有一定的灵活性,许多国家不分别规定每种资产的比例限制,而是规定几种资产的综合百分比,例如德国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与国内投资公司管理的证券资产及特别资产之和不超过保证金的20%及认可资产的25%,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超过最高比例限制,但监管部门会采取征税之类的措施抑制这种行为。

三、国际寿险投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寿险公司应重新认识和理解寿险投资风险管理,真正把加强风险管理与推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寿险投资风险管理关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度量与管理水平,完善寿险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纵观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寿险投资监管与实践,可以得到以下几点经验。

1.寿险监管和投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从国际上来看,寿险投资的监管法规对寿险公司投资资产的选择和投资风险的控制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而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寿险公司投资实践的创新也引发了该国监管的变革。美国和德国都通过对寿险投资的严格监管来确保本国寿险业的稳定发展,但是目前两国的监管都有放松的趋势。各国都逐步从对投资方式和比例的限制向对投资风险的控制和偿付能力的监管发展,关注投资中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将偿付能力作为监管核心。我国寿险业虽然处于发展初期,监管也以严格的方式、比例限制为主,但是应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靠拢,实现与国际接轨。

2.提高寿险投资的多元化。从国际上来看,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普通股、贷款、信托等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现金和银行存款则是由于考虑到流动性的原因而以很小的比例存在;同时,各国寿险公司还不断提高对海外投资的重视程度。多元化与国际化的投资不仅帮助寿险公司分散了投资风险,还为其带来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保证了盈利和偿付能力。我国寿险资金的投资领域相对较窄,海外投资少之又少。这样投资的风险较集中、收益相对较低,不利于满足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公司的发展。因此,应逐步拓展寿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并积极开展海外投资。[4]

3.提高证券投资的比重。从国际上来看,各国寿险投资的证券化特征十分明显。从前面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看出,证券的投资比例是较少的,作为中国第一大寿险公司即是如此,其他寿险公司在这方面更是相对薄弱。债券具有高流动性和稳定的收益,应作为寿险公司债证券投资的重点。

4.完善寿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寿险公司风险控制存在于两个层面:政府的监管和公司内部的投资管理。从国际上来看,大型寿险公司一般建立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配备专门的投资管理人员,对资产与负债匹配、寿险产品的设计等问题作专业化的分析。我国寿险投资的资产负债失配现象比较突出,风险管理较为滞后,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建立专业投资管理体系的重要探索,也是我国寿险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未来的发展趋势。

5.寿险投资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就日本来说,经济迅速增长时期,资金需求旺盛,寿险公司贷款投资的比例也较高;经济缓慢增长时期,寿险公司对有价证券的投资比例就会相应增加。而且寿险公司也与各大企业相互持股,在经济环境好的时候,两者形成良好的促进关系,但是在泡沫经济之后,两者就会产生“企业为降低成本取消保险计划——不购买保险,寿险公司因业务萎缩不得不减低对企业的持股”这样的恶性循环。总结日本的经验,寿险公司在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时,必须注意融资方式,谨慎的作出是否直接投资或者参股的决策,并充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应该赋予寿险公司充分的经营自,调整经营思路、鼓励业务创新,不要依赖政府的扶持。寿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最终依赖于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只有促进经济发展,寿险投资才能取得良好的收益。虽然寿险投资面临诸多风险,但寿险资金仍应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并与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茜.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及风险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