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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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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实施纲要

篇1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18)》精神,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盟市自检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自查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了城管执法权责清单。

(二)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职能。一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执法队伍、执法规范、执法监督等方面不断规范,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二是“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并且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和办案场所全程记录,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管理。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已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并有专人负责,拟对重大复杂法律事务在公职律师协助下进行研究。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执法主体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建立学法制度。不仅坚持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案明纪、以案明鉴、以案促改;而且通过不定期邀请专职律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我局文件的印发、管理、登记、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

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为: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是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够全面,具体。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做好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及问责纠错机制。

(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普法力度,设立专人定期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提升,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的能力,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践中学,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康有序正规化发展。

篇2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三、活动内容

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规范》,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总结交流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纲要》和《决定》要求及我市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四、活动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标准,并全面组织实施,市政府通过评比确定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召开动员大会,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三)检查评定阶段。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3-5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总结阶段。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进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六、工作要求

篇3

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制定出台《依法治教规划》,落实依治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依法治教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l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的要求。《依法治教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依法治教规划》是全面落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重要任务。

未来五年,我省将在依法治教方面做些什么?

1. 每一所学校都要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各级各类学校到 2020 年,实现一校一章程全覆盖,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2. 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有 1 名法律顾问。县级教育部门 2017 年前建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或聘请法律顾问。

3. 教育行政人员实现全员培训、考核。2017年起,把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到2020年,完成全员培训,实现领导干部全员考核。

4. 构建完善的教育法律及制度体系。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建立教育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制度,优先在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规范等领域,制定或修订综合性规章。

及时清理我省教育规章、规范性文件。2017 年底前,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谁发文、谁清理”的原则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5. 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将依法治校作为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从 2017 年起,由点到面逐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到 2020 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6. 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教师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落实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建立一批师资培训基地。到 2020 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 1名教师接受 100 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校相关法律问题。

7. 法治教育要开课并纳入考试。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考核内容。编写地方法治教育教材,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到 2020 年,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体系。

8. 每个地级市至少建立一个实践基地。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 2020 年,每个地级市至少建立 1个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中小学生以多种方式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

9. 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教育领域执法不力问题,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推动教育管理的重心和方式向基层和法治化转变。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0. 探索建立有效的督导和第三方评价机制。进一步依法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深化教育督导评价改革,完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形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建立省、市、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实行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完善教育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主动开展教师资格、学位、学业水平、教育质量、课程等领域的专业评价制度。加强对社会化教育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健全市场监管标准、体制,发挥好市场机制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形成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格局。

如何做好《依法治教规划》的实施工作?

1. 加强对依法治教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教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推进。

2. 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依法治教领导小组或者协调机制,将依法治教纳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框架,落实有关部门在依法治教中的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推进机制。

3. 要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育现代化评估等综合评价体系。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意识突出干部选拔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领导岗位上来。

4. 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

篇4

(一)法治政府的“服务”职能

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以公共服务为价值取向的“服务行政”逐步演进,我国政府的职能也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服务型政府是一种以公民为中心,以法治为手段,以服务公众多元的公共需求为导向的法治政府治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客观上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倡导公民本位、社会本位和权利本位的法治理念。早在2004年,国务院就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核心是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开启了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先河。扬州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着力于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1年,扬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行政管体制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项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其中还包括对政府的服务内容、服务的方式等方面的规定[1]。目的是通过政府法治化建设,促进由过去“以管理为中心”的管制模式向“以服务为中心”的公共服务模式转变。

(二)法治政府的“有限”权力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的是一种“全能主义行政”的管理模式,政府触角几乎伸到了社会的所有领域,政府集中了所有人事权、财物支配权。这种高度集权和包揽一切的管理模式,导致了市场功能低下,社会自主性较差,社会资源难以合理配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的权力、职能、规模、行为方式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文限制,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制约。扬州市政府通过设定权限、适度分权的方式,推进了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

1.公布“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具有管理领域广、自由裁量权幅度大等特点,因而成为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公权力。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规范权力。那么,如何规范行政权力,又保持行政的创新性、灵活性以及“个体化正义”的实现,是构建法治政府面临的挑战“。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造有限政府,必须从依法确权开始。依照《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提出的“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不合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权的设立范围、权限”等要求,扬州率先对行政审批权力进行了清理。截止2007年,经过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多轮清理之后,扬州市政府公布了34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7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权力清单”[2]。在严格规则主义模式下,主要通过详细的规则实现法律对行政的控制,其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结果。行政程序则是通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涉”与“反思”,赋予相对方以知情权、参与权和辩论权,从而把法律规则控制转化为相对人直接监督的控制,成为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3]。扬州在公布权力清单的同时,对权力运行与操作的程序也进行了规范。首先,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为指导,重新审视、设计执法流程,用健全的程序来制约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有关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职能分离、调查取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尤其是要注意抓好各项有关执法程序制度的落实,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其次,为进一步从微观层面践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更加方便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扬州根据《全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对城区行政审批服务模式进行探索调研,努力打造市、区共用的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网络操作平台。同时,充分借助科技及舆论监督的力量,从外部规范行政权力。2008年,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的要求,扬州市政府对全市各行政部门的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运行,实现权力监督网络化、权力运行透明化。

2.向社会适度分权,增强社会能动空间

社区是我国重要的社会组织,实践证明,社区能够有效地承接众多的政府职能①。扬州在坚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总目标的前提之下,在《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坚持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实行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全面实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务、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这一具体目标。据此,扬州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管理模式,大胆放权,社区运行机制从政府推动向居民自治转变。扬州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营利性单位———“社区工作站”,在规模较大的小区还设立了“小区工作站”,通过费随事转、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政府部门下延到社区的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以社区司法站建设为载体,建立社区及大型居住区调解室,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面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让社区承接了政府大量的调解职能。

三、纠纷调解机制的综合化、制度化

我国现行的调解制度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调解主体的不同、受理纠纷的范围各异、调解达成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别,以及在调解工作实践中,因各调解组织各自为政,信息沟通渠道闭塞等原因,导致一些矛盾和纠纷调处效果欠佳,重复调解问题十分突出。因此,整合调解资源、畅通调处信息沟通途径,健全由消费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综合调解体系,成为扬州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大亮点。

(一)扩展调解部门的横向联系

扬州工商局扩大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党委、政府、司法、社会多种力量,实现消费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消费调解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具体而言,一是联合综治委等部门,衔接综合调解,建立消费大调解的工作机制和组织网络,搭建社会大调解的平台,实现全市乡镇百分百覆盖。二是联合人民法院,对接司法调解,化解消费纠纷矛盾。扬州工商局联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规定》,规范法院立案前的移送调解、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官参与工商局行政调解、工商局派员支持司法调解等四方面工作流程。三是联合仲裁委,连接仲裁调解。联合仲裁委分别在县市局和工商所建立仲裁委工商联络处(站),对调解不成的经济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帮助经营主体、消费者快速有效解决各类经济纠纷[4]。

(二)强化调解队伍建设

扬州市司法局大力加强以社区矫正中心、矛盾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中心,一个队伍”建设活动,大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规范大调解制度的实施,扬州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指导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扬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人民调解员性质、职责等项制度作了完整清晰的规定[5]。

四、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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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组织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作为政府的业务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更应深入学习贯彻《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指导工作实践。为此,我局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本部门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制订学习与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通过学习和考核,把思想逐步统一到《纲要》精神上来,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三、分解任务,责任落实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职责,将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分解,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

1、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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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

我局行政执法主题合法规范,没有擅自委托、转委托或以被委托单位名义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局行政执法组5人全部持证上岗,执法时能严格法律规定执法。

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今年来。我局在xx行政,xx行政许可,xx经营活动管理等方面都能依法办事,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没有发生被投诉或违法的事例。

四、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我局在去年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上墙的基础上,又进行上网制度,今年又进行上网补充等,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五、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许可规备案材料

我局在制定行政文件工作中,能按照文件制定的规范性和审核制度,对全市的有约束性的规范性文件都报送市政府备案,同时依法依法制定行政许可备案材料,运作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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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街道范围内确定以社区、作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开展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预防非法侵害”为主题的法制活动,针对辖区小区突出问题,开展了法制讲座活动,加强工作指导,把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此次示范点活动印发了千余份有关资料给辖区居民,提高了居民法制观念,增加了居民防范意识,有效遏制了发案势头。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制度落实,有效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推定依法行政活动深入开展,使大家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年对街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法制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等,能更好的在工作中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

(三)年为了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街办制定了《街道贯彻<纲要〉宣传安排意见》,积极利用墙报、专栏、例会、广播、标语、宣传车、禁毒等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及通过综治、、法制、计生、国土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纲要》和《五年计划》,制作宣传单500张,村、社区办8期《依法行政》专栏,张贴宣传语50幅,将《街道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下发到各村、社区。积极引导村民、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四)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向光富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普法工作。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包实销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并在今年组织干部和党员开展2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教育相结合,把法制培训延伸到村、社区。在“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办宣传小分队组织街道治保巡逻队全体成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及法制宣传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各村、社区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文明村、社区安全文明户,遵纪守法户活动。街道以多种形式开展的这些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社会氛围创造了基础。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

为推进街道法制政策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和“强作风、保增长活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更好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投资软环境,树立对外招商良好形象。街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各种规章制度41个,新增了《规范化服务细则》、《街道告知服务制度》、《街道首问责任制度》、《街道承诺兑现制度》等,将汇编成册,逐条学习;二是跟踪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搞好协调服务;三是本着热情、耐心、周到的态度,对每一个来电、来访,网上留言都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协调、疏导工作。对反映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和有关政策进行分类处理。能及时处理的,做到矛盾不上交,事关紧要的问题及时汇报,在领导的指导下协调解决,力求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一年来,我街道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街道行政服务事项39项,为街道的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

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党工委、办事处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加强街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并领导和指导村、社区、驻区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群众,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力度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的宣传,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调解工作者给予表彰和鼓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大,街办涉及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引起的拆迁纠纷特别多,而且调解处理时特别棘手,“人民调解在行动”活动期间也是此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时期,针对这个严峻社会问题,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工作重点,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部署,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运用调查、听证、和解等手段办案,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推进联系沟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事态扩大,防止了几次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为辖区的稳定和创综治模范街道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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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制度建设质量。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促进依法决策,我委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把我委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印编成册,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促进学习、应用的效果;同时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法制办公室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对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区法制办进行审查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结合“三定”方案,重新梳理我委行政执法职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科室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重大执法情况的公开报道和案件回访机制。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审查模式。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加大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力度,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我委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小组会、学习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重点开展专题知识培训,每年分批组织单位的执法干部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扎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单位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委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文件。

篇9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科技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机关职能、工作职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公开,采取了在科技局科技信息网站和县政府网百件实事网上办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深入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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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采取查阅案件卷宗与实地了解相结合、全面了解与剖析重点相结合的方法。经调查,2005年1—6月份,全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49件,经司法机关审理和复议机关审查,决定撤销4件、因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终止的3件,行政错案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总数14.3%。其中:包场镇政府1件、三厂镇政府1件、劳动保障局4件、公安交警大队1件,7件行政错案中属行政处罚的2件、行政决定的5件。

二、行政错案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看,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较强,能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办理行政案件。但也有少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业务能力不强,导致出现不当和违法的行政行为,具体表现为:

1、行政机关思想认识不够。一是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和固定的人员,乡镇一般都由法律服务所的同志兼带,而且人员也不固定,有时一个案件由不同的人员去复核情况、起草文稿。有的处罚案件整个过程全部由具体执法人员来办理,因而在处罚决定的把握上、法律条款的运用上难免存在欠缺。二是个别单位的领导重视不够。客观因素是单位领导调动频繁,领导忙于事务工作,忙于经济建设,对案件情况了解不够;主观因素是认为办理行政案件不是大事,简单处理一下就行了,没有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高度去认识,造成对行政案件的处理敷衍了事,能过则过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牢,实践能力欠缺,造成行政案件一而再、再而三被撤销。包场镇政府(2003)1号“关于吴家珍争议的二厘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决议”多次被撤销就是例证。第一次撤销原因主要是对土地事实情况尚未了解清楚,缺少相关证明材料。为此,包场镇政府2004年8月重新作出决定,吴家珍不服,上诉至海门市人民法院,因包场镇政府未在规定时间内举证答辩,又被撤销。2005年包场镇政府又重新作出决定,由于打印错误,工作人员又不认真核对、工作马虎,造成决定书中运用条款不正确,为此包场镇政府自行撤销了该决定。这样一件普通的行政案件,“决定、复议、撤销”多次来回,不仅说明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时间长、效率低,而且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这种现象的发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某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功底薄、工作粗,依法行政的水平达不到依法治市的要求。

3、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责任心既是工作的压力,又是工作的动力。责任心不强,极易造成工作偏差。调查发现,某些案件办理人员业务知识贫乏,工作粗糙,办事随便。对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知半解,文书中的关键字词漏用、错用。对作出的行政决定是否正确缺乏慎重考虑、严密推敲。从这次调查的几件行政错案看,三厂镇政府的行政决定被撤销是因工作人员不注重学习,对《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新条款内容不清楚造成的;包场镇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几次被撤销,是因有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条文运用不当及不认真对待行政诉讼、超过举证应诉规定时间所造成的;劳动保障局的行政错案主要由工作人员对职工公伤认定的相关政策理解有偏差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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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市和政府工作基本准则的头等大事来抓。20*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意见,分解细化了市级各部门的34项具体任务。市县(区)通过开展师资培训,举办依法行政讲座,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机构建设等多项措施,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20*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发后,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五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纲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成为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成为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律行为。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涉法事项法制审核把关制度,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部分行政机关聘请了法律顾问。通过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防止了政府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

(二)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后,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市政府共处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登记的规范性文件94件,准予登记89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并登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由于严格坚持法律把关和纠错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情况的发生,同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五年来,全市清理公布县(区)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378件、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78件。

(三)严格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推进土地、矿产、林业、水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和市场优化配置力度,有力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茶、林、电、矿四大支柱产业的产值由20*年的18.24亿元,增加到20*年74.71亿元,年均增长32.6%;四大支柱产业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20*年的60%提高到20*年的81%。

20*年7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积极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审批公示制度。市政府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27项,其中:县(区)政府实施许可事项34项,市直部门实施许可193项。县(区)政府确认行政许可事项1840项。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公示制度更加规范,行政许可投诉渠道更加畅通。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直有关部门对照法律法规规章564部,梳理执法依据1830条,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职责。对全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主要执法依据、职权、职责进行了公告。认真执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普遍建立了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察和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受理行政投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纠正了一批矿业、林业、土地、企业改革等领域的违法行政行为。

(五)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按照省政府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四项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全市行政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

(六)加大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严格按照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五年来,全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0件,其中:经审查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78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及其他处理92件。行政复议工作的加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和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中,对全市贯彻《行政复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纲要》颁布实施的五年,是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也是政府法制建设长足发展的五年。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尽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力度不够,存在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二、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市和全国、全省一样,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改革创新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间,发展中的问题不断显现,如果处理不当,一些局部问题可能演变为全局问题,个别问题可能演变为普遍问题。妥善解决好发展中的各类矛盾问题,需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需要公民讲法律、讲责任、讲秩序,更需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善于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矛盾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规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进而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一要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把《纲要》、《决定》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把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尽快研究制定《全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要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与贯彻落实部门法律法规结合起来,通过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教育,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好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各级行政机关既是法规政策的执行者,又是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裁量标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今后五年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认真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二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实施。

三要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监督、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基金管理、国有企业及税收征管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四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按照《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要求,将政府机构、编制和职责的法定化,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强化行政许可监督。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五要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政府的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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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效能办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社会评议、现场检查、座谈会、执法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十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满分为9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90%;评议满分为1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的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六)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市政府按从优原则评选出10—15个单位作为“南宁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

(七)具体评选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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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是:

(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部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健全。

2.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3.认真落实《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

4.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向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5.落实乡镇(街道)、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

6.认真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要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部门要按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本单位发文目录。

7.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乡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制发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在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事前要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

8.积极做好我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此系统建设所需的数据梳理和上报工作,包括行政处罚事项和依据、执法主体和人员、自由裁量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数据,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9.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及时清理、调整本单位审批事项,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认真实施市政府下放我市政府及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

10.认真接受市政府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定期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本单位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四)行政复议工作。

11.规范复议文书案卷。复议案卷管理制度健全,复议文书案卷管理规范。

12.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审查,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不按要求提供复议答复和证据材料、拒绝执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13.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自觉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积极采取听证、庭审、专家论证、调解和解等方式公平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案件的情况。

(五)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

14.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乡镇(街道)、部门按时向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是通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抽测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规范性文件存档资料、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专项工作检查等形式进行。年终考核是每年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集中实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