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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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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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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比较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扶持力度,是减少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也是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

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遂宁市船山区唐春村的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南江县农村廉租房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

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异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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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国家每年下拨的扶贫资金成倍增长、财政支农资金以每年数百亿的速度递增的同时,还是解决不了某些地区的贫困落后状况呢?为什么有些人能够依靠国家的“三农”政策,通过自身的努力,很快就摆脱贫困,而另一些人却整年与贫困相随相伴呢?国家的扶贫政策为什么得不到实际的经济效益呢?笔者根据自身长期的调查,发现造成一些地区持续贫困的原因根本不在物质的支持方面,而根源于农村长期固有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就是所谓的“贫困文化”。因此,能否消解农村的贫困文化,是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1贫困文化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认为,穷人贫困与其拥有的文化———贫困文化有关。

他认为,贫困文化是贫困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发展出的一套“病态”的价值信仰系统,他们不愿意也不期望自身的经济繁荣,不期望走向上层社会……逐渐地,他们有了相悖于主流社会的亚文化生活方式。在他看来,贫困文化首先是一种亚文化,是一种与主流文化不相容而处于边缘状态的特有文化。处于贫困文化中的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不能在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认识自己的困难。其次,贫困文化具有代际传承的特性。穷人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其结果形成了自我维持的文化体系———贫困文化。一旦形成贫困文化,穷人就会不断招募新成员,并通过耳提面命的方式对后代进行教化和引导,将病态的信仰快速传递给未成年人,把他们锁进贫困、绝望而堕落的怪圈,训练他们成为社会的底层人。

在我国,贫困文化有其特殊的表现形式。国内的许多学者都将贫困文化看作是传统小农文化的一种表现,具体可归结为:听天由命、消极无为的人生观,安贫守旧、求稳求全、知足常乐的生活观,重农轻商、不思变革、重义轻利的财富观,安土重迁、守望田园的乡土观,好逸恶劳、办事拖沓的人生习性,厚死薄生、奢办婚事的消费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生育观,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分配观,消极等待、恪守传统的时间观,自给自足、老死不相往来的社群观,生性多疑、盲目排外的人际观,急功近利、恶意“杀熟”的功利观等,不一而足。由此可知,“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1]所以,贫困文化是一种社会的、习俗的或心理的因素促成的社会积淀,是贫困者对贫困的一种适应和自我维护。它会使生活在其中的人形成一种消极的价值取向和一成不变的思维定势,并与目光短浅、空虚无聊、听天由命、自暴自弃相联系,是个人、家庭和社会贫困的根源。

贫困文化的产生可以从传统和现代2条线索去挖掘。从传统方面来看,早在20世纪50年代指出,我国传统社会是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社会。他认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2]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们信奉“人怕出名猪怕壮”的生活方式,循规蹈矩地守着自己的“土窝”,对外部的世界、外部的文化有着本能的排斥,正如鲁迅笔下阿Q居住的“土谷祠”一样,有“土”、有“谷”、有“祠”便足矣,有时甚至为了维持目前的生活状态而“饿死不离乡”。其次,封闭的地域性使得“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被尊奉为理想的社会。在这些地方,往往交通不便,公共设施短缺,信息不畅。这些是贫困文化产生的地域性土壤。这种与世隔绝的封闭的地缘关系,自然促成了贫困地区的乡土观念和落后的价值理念。再次,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格局以及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是形成贫困文化的制度性因素。农民由于社会排斥而实现不了自己的“预期”,因而,“在极其贫困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不会具有获得和占有的欲望。他们的愿望超不出日常需要的范围,或者即使表现出了某种超出常需的愿望,这种愿望也不过是一种痴想,永远不会发展成为一种强烈的意志力量。当这种状态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人们就会变得没有远见,满不在乎,苟且偷生。”[3]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土地至上、小农本位、重农轻商、重义轻利、多子多福、知足常乐、听天由命是我国广大农村普遍的价值观。

从现代方面来看,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涤荡着人们的心灵,但在广大农村,由于道路交通、大众传媒等公共设施的不健全,信息的不对称,致使一些农民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农作物;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比较低,他们不善于经营管理现代化的厂矿企业,结果往往使一些扶贫项目在经营中倒闭、破产。这样不仅使国家的扶贫资金流失,更重要的是使贫困地区农民的“预期”与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差距,使得他们退守到贫困文化的防御中去。穷人认为,他们的贫困是上天造就的,不管外界怎样给他们“输血”或扶持他们“造血”,都摆脱不了贫困的梦魇。贫困文化作为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在穷人中蔓延,使他们在贫困的泥潭中愈陷愈深,不能自拔。因此,要彻底根除农民的贫困问题,就必须从思想上摈弃他们的贫困文化。

2消解农村贫困文化、实现文化富民的途径贫困文化的价值观念直接制约着贫困群体的脱贫致富。

文化贫困是农民贫困的根源。要解决贫困问题,首先要从贫困的主体———“人”的角度入手,走文化扶贫之路,即向他们输入新文化、知识和价值观念,传授适用的技术,输入各方信息,从整体上提高贫困群体的素质,达到文化富民的目的。为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2.1坚持文化扶贫的持续性文化扶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对贫困文化的改造和创新,涉及整个传统文化领域,包括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因此,要克服文化扶贫实际工作中表现出的“一阵风”做法。要把文化扶贫当作改造贫困文化的活动,建设性的扶贫,把文化扶贫当作一种“移风易俗”的文化建设工程。“三下乡”活动应该保持经常性、长期性;要加强对乡村文化队伍、科技队伍的支援和培训;做到村村通公路,广播电视通住户,有条件的地区最好能村镇通互联网,及时把外界的信息传送给农民。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及时“走出去”,开阔视野,创造经济效益;把科技人员“请进来”,在田间地头手把手交给农民新的技能和知识,一方面增加农产品的收入,更重要的是教会农民怎样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2.2把转变农民的价值观念作为根本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本着“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人,扶贫先扶志”的理念,把文化扶贫作为一种精神改造和建设的工程。培育农民文化自觉的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要用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充实他们的生活;借助图书、大众传媒等文化载体,对贫困人群进行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人文精神;针对他们的“自我藩篱”,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确立他们的文化主体地位,大力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使他们在健康文明的氛围中转变生活价值形态。

2.3重视“三农”问题,切断贫困文化的传承渠道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为贫困文化的产生与蔓延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只有打破这种结构上的藩篱,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贫困文化滋生的土壤。正如“十六大”报告指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正在致力于建设的现代化是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只有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才会更加切实有效。农民只有在思想上增强了“抗贫抗弱”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摈弃贫困文化,接受外界输入的新文化。

2.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既有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如风土人情、祭祖拜天仪式及宗教节庆活动等,又有口头流传的各种民间文学,如传说、史诗、民间故事、谣言、谚语等;既有淳朴生动的各类表演艺术,如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等,又有技艺精湛、美轮美奂的工艺美术,如面人、糖人、剪纸、编织、刺绣、彩绘、蜡染等。这些民间蕴藏的民族文化瑰宝的价值不仅在于其本身的欣赏性、艺术性和娱乐性,更在于它们融合了原汁原味的乡土生活,承载着原生态、环境及文化的历史印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整理和开发,既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又有利于文化自身的建设,更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2.5打造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富民“文化”与“产业”本属2个概念。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人们逐渐发现文化特有的经济价值,尝试着用经济的手段来看待传统文化的积淀,寻找文化活动与经济活动的交接点,于是文化消费、文化贸易、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等的出现也就成为必然。文化富民,就是要把根植于人民群众中的历史文化价值发掘出来,直接惠及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体。对各地的地方性文化,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调查与重估。通过科学价值评估,做出能否开发、怎样开发、如何实施等决策,让群众成为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和参与者,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入生产与消费的互动轨道,为增加当地群众收入、改变地区贫困面貌、优化本地产业结构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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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市场化经济手段推进扶贫。

财政扶贫方式具有政策性、直接性等特点,但同时也属于一次性的、无偿的扶贫方式。行业和社会扶贫方式则更多的依靠对各行业和机关单位的道德层面约束来开展,一般难以获得可持续性。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应采取有偿的资金投入方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使金融机构在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的同时也追求利润。

(2)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中各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未来金融扶贫要改变政府“一头热”的扶贫模式,避免贫困户以往存在的“等、靠、要”的心理,充分发挥被扶贫对象的主观能动性,改变贫困户过去传统的被施舍的角色。贫困户应该是金融机构的客户,通过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3)改变“漫灌式”扶贫,提高扶贫精准性。

过去漫灌式扶贫在主体选择以及扶贫效果上均不佳,未来金融扶贫要提高扶贫的有效性与精准性。金融机构通过有效的客户定位筛选出帮扶对象,而后按需给予相应的金融服务。通过“到人到户”的方式,节约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有效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目的。

2.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的重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扶贫不再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提高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能力,进一步增加收入。而增加收入就意味着要扩大再生产,需要扩大经营规模,需要技术创新,更需要金融的支持。基于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重点开展连片特困地区扶贫,笔者认为未来我国金融扶贫应该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展开。

(1)贷款给连片特困地区真正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户,实施“精准”扶贫。

金融扶贫是开发式扶贫,应该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金融服务供给。金融机构通过合理的信贷机制设计,开展有效的贷款客户甄别,贷款给真正贫困而且需要金融支持的贫困户,使得贫困农户拥有启动资金进行生产生活。贫困农户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扩大再生产来还贷并且改善自身的生活水平。

(2)通过金融方式支持连片特困地区优势产业与龙头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户不仅可以通过自身发展生产来增加收入,也可以通过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顺利开展能够使得贫困户的就业机会增多,使贫困户通过积极劳动来扭转贫困的面貌。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以及有效的信贷机制贷款给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合作社,使得优势产业的融资渠道得以拓宽,为贫困地区走产业化道路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3)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

金融扶贫不仅看重向贫困人群发放贷款,更加看重贫困人群的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能力,要做到贷款发放以后及时收回以至重新开展新一轮放贷。因此,要确保连片特困地区长期金融服务的供给,需要把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做好。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包括两方面。第一是如交通运输、通讯服务等物质性基础设施,良好的物质性基础设施是提高连片特困地区贫困人群自力更生发展生产能力的前提;第二是金融基础设施,如支付环境、信用环境等方面,这就需要不断加大金融投入力度,采取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服务不断流入连片特困地区。

3.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的主体和基本思路

构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需要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府协调发挥作用。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资金充裕的优势,采取“批发+零售”的模式开展金融扶贫。微型金融要充分发挥信贷机制方面的优势,加大微型金融制度和技术创新,实施“精准”扶贫,改变原来的“漫灌式”扶贫方式。政策性金融通过深化改革,实施市场化运作,打造我国开发性金融,完善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吸引其它商业性金融进入。另外,还需要发展连片特困地区合作性金融,发挥贫困户“互助”优势,弥补前面两者金融供给的不足与漏洞。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参与,政府应该加强各项金融扶贫工作的政策完善,开展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工作。

二、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中的金融机构行为分析

1.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扶贫:发挥资金优势

因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原因,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直接扶贫发展存在很多障碍,但具有资金充足、技术发达、管理到位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大型金融机构可以采取间接扶贫模式,具体有以下三种模式值得推广。①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龙头企业+贫困户的扶贫模式。龙头企业是市场与贫困户的纽带,是国家进行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资金优势,给当地的龙头企业发放贷款。拥有资金来源的龙头企业再促进贫困户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龙头企业的发展不仅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对于贫困户的脱贫与农村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连片特困地区培育和支持具有特色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对于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具有重要意义。②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贷款给专业合作社来帮助贫困户,解决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难的问题,有利于专业合作社将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相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有机联合到一起,解决贫困户的切身需求,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运输等服务。③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微型金融机构+贫困户的扶贫模式。由于大型金融机构与贫困户之间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等原因,使得直接扶贫效果并不显著,而缺乏资金来源是微型金融机构难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微型金融机构的对接,使得微型金融机构充当大型金融机构的“脚”走到基层,走到每家每户,将资金零售放贷给真正需要支持的贫困户,这样的方式可解决微型金融机构贷款难的问题,也可减少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直接发放信贷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2.微型金融机构扶贫:发挥信贷机制优势

目前我国的微型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NGO小额信贷机构,微型金融机构以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为主要目标,对于扶贫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它通过直接贷款的方式来填补大型金融机构扶贫的空白。微型金融机构的规模虽然不大,资金也没那么富足,但是往往具有独特的优势,它可以深入基层,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也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微型金融机构在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中的作用,除了通过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以外,还应该大力发挥微型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优势。①完善小组联保信贷机制。小组联保模式属于担保创新,社区居民自愿组成联保小组,通过互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的方式来解决无抵押物的状况。小组联保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总额控制,按期还款”,这样相互制约,相互管制,能够带动成员还款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后续贷款工作的有序进行。这种贷款模式的理念在于认为穷人是讲信用并且有能力的,甚至有时比富人更讲信用,因为他们手中的资源稀缺,因此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信贷机会。而且任何人都不想在熟人社会失去信誉,而“小组联保贷款”就很好地利用了这一点。②实施分期还本付息的信贷机制。分期还本付息这种人性化方式可缓解贫困户的还贷压力,有利于贫困户资金的周转,符合贫困户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客户及时还本付息是微型金融机构能够自负盈亏甚至稍有盈利的保障,也是一种监控客户的贷款资金流向,控制信用风险的途径,并且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不断回收资金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一种平等借贷的机制来促进贫困户和微型金融机构之间的和谐发展。

3.合作性金融扶贫:发挥“互助”优势扶贫

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名义上应该属于合作性金融组织,但农村信用社事实上已经偏离了合作金融的轨道,走上了不可逆转的商业化发展道路,使我国出现了事实上的合作金融组织残缺。众所周知,合作性金融在连片特困地区扶贫乃至全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重构我国合作金融体系,发挥合作性金融在连片特困地区扶贫中的“互助”优势。当前我国存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资金互助社和贫困村互助资金三种具有合作性质的组织,它们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如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手段比较落后、资金周转速度较慢等问题,但拥有“互助扶贫”的基础,政府应该对他们进行有效引导,充分发挥熟人互助模式扶贫。由于合作性组织成员来自一个“熟人社会”,对于贷款人的信用和在资金使用情况都比较清楚,可省去许多交易费用与交易时间。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贫困户担保缺失的问题,贫困户不再以常规的担保品来贷款,而是通过贫困户之间长期维护的信任来担保。其次,能够适应农村贷款资金使用的特点,开展村庄内贷款。由于农业生产、农村市场以及农村生活的原因,贫困户对资金的需求额度小,频率高,在“熟人社会”更能满足这种基本特征,人与人之间也更容易产生同情心而互相帮助。

4.政策性金融扶贫: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

完善基础设施是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基础设施的完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资金投资回收期很长,因此,政策性金融在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过程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从其诞生起就担任着填充财政直接支出和商业性融资之间的“中间角色”,但我国传统的政策性金融只是将财政资金简单信贷化,没有真正实施市场化运作,因而不能解决数以亿计的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当前,应该不断深化我国政策性金融改革。①运用开发性金融理念,实施市场化资金运作方式,实施政策性资金的有偿使用,运用银行信贷“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经营机制来促进所支持项目的发展。提高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效率。②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主动寻找市场,改变传统的“政府挖坑,金融种树”的被动模式,把支持基础设施领域的成功经验拓宽使用到连片特困地区新的资金需求领域,一方面寻求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做大做强”,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贡献更大的力量。③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连片特困地区运用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模式,给予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在金融扶贫过程中注重培育连片特困地区的市场化作用机制,逐渐增强经济主体参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构筑连片特困地区政府力量与市场机制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将融资优势与政府组织优势有效融合,高效率的实现政策性资金在连片特困地区扶贫中的作用。

三、构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的补充性对策建议

1.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构建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我国连片特困地区的金融扶贫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政府需要完善各项政策,引导和激励各项扶贫工作的开展。对于在扶贫工作中有较大贡献并且利润微薄的公益小额贷款机构,给予免除所得税的激励政策;规定连片特困地区农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贷款必须按照一定比例投放该地区,对于超过该比例的贷款给予相应的奖励等政策来激励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合作性金融组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在绩效考核中扶贫效果好、资金回收率高的合作性组织给予财政资金的倾斜,从而形成激励作用。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享受创业培训、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以及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政府应该为金融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完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社会的保障体系,建立系统化的农业保险体系,设立专门针对连片特困地区贷款难问题的担保机构;政府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社会责任,通过宣传、法律等手段来规范以及提高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政府要在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微型金融机构合作中起中介作用,为微型金融机构从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融资牵线搭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并且提高贫困户自主劳动的积极性。

2.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

金融机构要注重金融业务、金融产品以及金融工作人员选择上的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满足贫困人口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对于贫困农户,一般是不能提供正规金融机构要求的担保抵押品的。因此,要扩大担保抵押品的范围,例如宅基地,土地承包权,林权等等都可以作为贫困户贷款的抵押品,要结合农村生态资源丰富的特点,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针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贫困人民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机构在提供简单的存款、汇兑、贷款等基础的金融服务外,还要加快服务方式的创新,并且大力提倡通过现代化科技来降低扶贫业务的成本;人员选择方面也需要创新,不应以学历的高低作为人员选择的硬性指标,而应选择有亲和力的,最好是出身农村,从而能切身体会村民的需求的人。

3.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要根据现代金融风险的多样性以及复杂性,着眼于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利用现代化技术,例如建立客户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信息处理以及制度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无论在金融机构正常运行或者不正常运行中,都要对于机构的每一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以及评价总结;在实践中探索多样化形式的风险补偿方式,建立“奖补资金”模式推进扶贫资金到户,它在扶贫中的作用相当于担保基金,但是“奖补资金”的损失补偿比例与贷款回收率挂钩。并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扬长补短,及时进行信息的反馈,分享最优风险控制方法。不断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要建立适应经济战略发展、年龄合理、层次清晰、有专业素养的农村金融人才队伍。

4.实现金融机构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协调发展

金融机构是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工作的主体,过去政府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主体的效率低下,对于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提高并不明显。金融扶贫应该体现以金融机构为主,政府为辅的扶贫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应同时注重财务绩效以及社会绩效。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所追求的,但是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顾及社会绩效,将会对企业与社会造成不利影响。而扶贫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注重社会绩效,强调公平发展的工作,因此在这项工作中金融机构应摆正位置,坚持成本控制,加强技术创新,坚持商业运营原则,坚持风险控制原则,尽最大的努力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健康持续科学发展。身处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责任意识,把支持扶贫攻坚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同时,从长远来看,通过金融扶贫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新的客户群,也是金融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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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

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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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贫困状况明显缓解。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以来,在上级扶贫部门的正确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井冈山革命精神,千方百计增加收入,摆脱贫困。永新县石桥镇白鹭村全村养殖鱼苗600多亩。户均超过一亩;井冈山市睦村乡靠种植油茶、果树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59万人减少到2008年的20,1万人。

二是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我们在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原则的同时,十分注重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近5年,全市投入扶贫资金19156万元,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贫困乡、村农田基本建设项目2180个,扶持交通建设项目1060个,扶持电力建设项目53个,扶持文教卫生项目141个,兴建和改造乡村中、小学117所,乡村卫生院24所。永新县怀忠镇茶源村和石桥镇北岭村每个村小组都通了水泥路,交通重要条件极大改善。

三是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坚持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重点村进行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各重点村开展“三清三改”,使各重点村脏、乱、差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大有改观。永新县怀忠镇茶源村共有15个自然村,其中有11个自然村已实施了新农村建设,现在村内环境优美,村容整洁,村民文化生活丰富。同时,还为8.28万户贫困群众安装了自来水;建沼气池3.09万座,受益农户达3.13万户;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四是贫困群众素质得到提高。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综合素质作为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一是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近五年,全市扶贫系统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421期,培训12.3万人次。二是着力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我们按照政府扶持,群众参与,市场运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2005年以来,全市扶贫系统劳动力转移培训达42845人次,通过培训农民工劳务收入普遍提高。

多年来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贫困地区群众也比较满意。但是通过调查发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扶贫资金的投入与扶贫任务的艰巨性不相适应。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贫困发生率高。到2008年底,全市共有贫困人口200622人,贫困发生率达5.32%,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91%;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大多地处边远,道路不畅,有的地方甚至不通公路;水利设施欠缺,农村水旱灾害频繁,农业靠天吃饭的现象比较普遍;教育、医疗、通讯等也普遍滞后,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扶贫资金缺口较大。

(二)扶贫方式与增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不相适应。从调查情况来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重基础设施建设,轻群众增加收入的产业开发,有70%以上的整村推进资金用于了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不到20%。由于修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比较简单,广大群众也普遍受益,建成后能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发挥效益,基层干部容易产生成就感和提高群众满意度。而要帮助贫困群众增强造血功能,建立贫困地区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着力实施产业扶贫,另一方面是要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素质。

(三)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不相适应。在我们的扶贫开发工作中,不论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移民扶贫。无论是贫困户还是富裕户,全村一个政策,几乎毫无差别。要针对贫困群众实施特别优惠的扶贫政策,确保我们确定的贫困户是真正的贫困户,使我们对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广大群众才能够心服口服。

(四)资金管理手续繁琐与提高工作效率不相适应。扶贫资金实行财政报帐制以来,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但有的地方也普遍反映,扶贫资金报帐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扶贫资金的支出,乡、村、村小组干部和经手人签字盖章后,要分别送县扶贫办、财政局领导签字和分管扶贫以及分管财政的县领导审批,有时村干部到县城往往找不到人,即使找到了,一次也找不全。有的项目扶助资金1—2万元,村干部报帐需来回县城好几趟,增加了村里的开支,不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五)扶贫机构自身建设与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不相适应。市、县扶贫部门普遍存在干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问题,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分管扶贫的领导变动频繁,乡镇没有扶贫专职干部。扶贫部门工作经费紧张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制约着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改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全体动员,加大扶贫投入。一是随着各级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增加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的扶贫专项投入。二是充分发挥农业、交通、水务、发改委、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部门的积极性,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通力协作,各记其功”的原则,促使各项涉农资金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和动员党员干部“1+1”扶贫工作,掀起社会扶贫的新。四是进一步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井冈山精神,要让贫困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苦熬不如苦干”的道理,要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国家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是必要的,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当地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从内心深处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大大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真正做到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把勤劳致富变成贫困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统筹兼顾,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上,要统筹兼顾,不仅要重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注重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增收的问题。

首先,要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在产业的选择上要突出“一村一品”,突出地方特色,只有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产业,才会有生命力,才有发展潜力。在扶持方式上,一是要建立示范。通过建立示范户、示范基地来带动产业发展,通过示范点开展技术培训。二是要由龙头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服务。龙头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统一销售农产品,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三是拓宽渠道,增加扶贫投入。国家投入的扶贫资金有限,要发展扶贫产业,就必须广开门路,不断增加投入,在尽可能多安排一点扶贫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外,要努力争取信贷资金支持,扶贫资金用于贴息,使小额信贷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储金会”,千方百计破解产业扶贫的资金难题。

其次,要千方百计拓宽贫困群众的就业门路。当前,务工收入真正成了贫困群众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民工返乡严重阻碍了农民增收。在这种情况下,当务之急是拓宽贫困群众的就业渠道。从调查情况看,科技文化素质低,缺乏劳动技能是贫困群众就业难的根本原因。因此,要以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大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力专业技能,增加其就业机会。要促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与本地工业园区内企业加强合作,为企业开展定向培训,鼓励本地企业尽可能多招收贫困户劳动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促其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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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旻君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笔者将民事救济途径按照主体数量分为两大类: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双方间的救济方式和涉及多方主体的民事救济途径。后者又包括公权力参与和非公权力组织参与。行政机关参与的救济方式一——行政调解现阶段,最新的事件处理就是农业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康菲公司共同达成的赔偿协议。就公布的赔偿协议,笔者提出以下看法:1.协议的主体要件不符合。此次石油漏油事件涉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分别包括: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应该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海洋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赔偿协议的谈判过程由于涉及直接受损的渔民等民事当事人的私益,应该由渔民等实际受损当事人或其代表人参与。而农业部只能作为整个渤海湾的渔业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对人或主持行政调解的国家机关参与谈判。总而言之,中海油、农业部和康菲中国达成的协议从主体的合法性要件来讲并不具备。2.本协议所列的10亿元的性质应如何认定。3.10亿元的赔偿数额是如何得出的。4.其他地区的赔偿问题并未涉及。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调解不排除和否认其他,特别是司法途径的适用。行政机关参与的救济方式二——环境资源行政合同的适用严格来说,环境资源行政合同是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权的特殊实现方式,属于行政法救济范畴,但是由于它同时具有强烈的私法色彩,因此笔者也将其放在此处讨论。“环境资源行政合同是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依法签订的协议。”这种救济方式主要针对受害人的环境权益以及国家环境权。笔者认为此处适用环境资源行政合同制度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环境资源行政合同属于弹性行政行为而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具有较大的自主性。第二,通过签订环境资源行政合同其实是有效地分流政府公共管理职责中属于技术性工作的有效方式。它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治理的专业性。最后,从取证的角度看,康菲公司委托了挪威船级社、美国的ASA以及包括ALS、CSA、美国应用科学咨询公司和纽飞尔公司在内的多家国外组织对事故的环境损害影响进行检测作出认定。根据检测结果,无法排除渤海湾长期以来非此次事件造成的污染对环境产生损害结果的因素。因为环渤海湾地区工业产业常年工业排污的影响,损害结果的证明的确困难重重。同样,受害人在已经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也面临损害结果举证难的现状。

即使历时长久地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了解决,巨大的司法成本以及错过的最佳治理时间都为生态环境恢复这一最终目的增加了道道难关。因此,签订环境资源行政合同,通过与康菲公司的协商,合理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倒不失为公民环境权益和国家环境权益的有效救济途径。至于如何适用,笔者认为有两种途径:第一是通过直接磋商的订立方式,与康菲中国订立环境资源行政合同。由于康菲公司对渤海湾的环境损害应承担不可免责的主要责任,因此,在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可以做出最符合公平原则,最能够体现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的规定。对于治理的效果和未履行或未按时、充分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必须做出具有较大惩罚制裁作用的规定。通过行政机关和监督职责、行政相对人的主动汇报义务等程序性以及实体性规定实现受害人、社会公众环境权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第二是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公司企业,与康菲中国订立有多方主体的环境资源行政合同。招标的对象是在具有专业海洋及海岸环境治理业务的公司企业,对受影响的渤海湾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权利义务的分配上,第三方主体承担具体实施治理的义务,康菲公司则承担费用支付等义务,行政机关的作用则主要体现在监督或其他义务(具体应依据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或鉴定组织做出的环境损害检测的责任认定确定)等方面。除订立方式和责任分配外,违约责任等内容与双方合同基本相同。司法途径——民事诉讼目前,诉讼途径存在立案难、损害结果证明难的问题。立案难的原因在于法院主体身份核实难,法律适用不健全和司法判例缺乏等原因。笔者认为,除了这些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依赖行政调解的惯性思维。非公权利组织参与的民事救济民事损害赔偿基金是典型的非公权利组织参与的民事救济途径。非公权利组织参与的部分主要包括承担独立审计职责的会计事务所,独立于出资人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等。基金具有救济与赔偿的双重功能。赔偿(救济)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救济和赔偿大规模侵权事件的被侵权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基金,具有传统民法上财团法人的一般属性。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赔偿(救济)基金则属于公益目的的社会团体法人。从基金设立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看,可以大致将其分为如下两类:诉讼替代性救济(赔偿)基金与诉讼结果性救济(赔偿)基金。前者是在被侵权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前设立和运作的,目的是为了救急,同时还可以部分或者完全取代可能的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后者则是被侵权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由侵权人与被侵权人达成协议设立或通过法院判决设立的。根据康菲公司2011年9月公布的关于建立赔偿基金与环境基金的公告,康菲公司之前承诺建立得基金属于诉讼代替性基金。显然,这是对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墨西哥湾造成的石油泄漏事故处理的模仿。由于我国法律未对赔偿基金做出规定,这种模仿难以发挥良好的效果。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参照有关建立公益财团法人的程序性法律规定,通过制定具有公信力的基金运行管理章程的方式,用民事法律约定代替实体法律规定的方法同样能达到充分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这些年日益增长的环境侵权案件充分暴露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缺陷。日本在环境立法方面堪称楷模,“日本的环境法制形成了由公害关系基本法、公害行政管制法、公害行政救济法、环境保护法、公害民事救济法及公害犯罪法等组成的严密的法律体系。”对此可以得出的启示是,我国应该在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形成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等部门相互衔接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完整体系。最后,利益衡量中可以作为普遍性认识的观点是:“各种权利在法律价值判断上具有层次性,一般人身权高于财产权,而财产权高于环境权益”。只有在确立了这样的价值取向之后,才能继续去适用利益衡量原则或其他的法律适用。在这样的价值层次下的判决或裁决,我们可以认为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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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

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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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视频网络播出系统中,播出服务器是重要的核心设备。新的技术、新的应用对播出服务器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比以往要求更高。特别是播出服务器系统对节目素材传输网络的支持能力。为此,近年来,几家专业播出服务器生产厂商一直都在不断地推出新款播出服务器系统设备,从单机服务器设备到能够支持多频道共享存储的SAN存储视频服务器系统,高度融入了IT存储及网络技术,并在网络带宽性能、安全性能、存储性能和开放性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技术突破。同时,也使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频道规模组建各种播出服务器网络系统成为可能。

一、视频服务器概况

视频服务器是一种对视音频数据进行压缩、存储及处理的专用计算机设备,它一般采用M-JPEG或MPEG-2等压缩格式对视音频数据进行压缩编码,以满足存储和传输的要求。它使用SATA、SCSI接口硬盘作为视音频数据的在线存储器,具有多通道输入输出、多种视音频格式接口。由视音频压缩编码器、输入/输出通道、大容量存储设备、视音频接口、网络接口、BS422串行接口、协议接口、软件接口、视音频交叉点矩阵等构成,可配备以太网、光纤等网络接口进行组网,实现视音频数据的传输和共享。同时它可以提供外锁相和视频处理功能。

视音频压缩编码器:视频数字化后,数据量很大,因此要利用成熟的压缩技术,将视频数据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条件下进行高压缩比的压缩,满足存储和传输要求。视频服务器一般采用M-JPEG或MPEG-2等压缩编码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压缩码率和压缩结构,达到既节省硬盘空间,增加节耳存储量。又能保证播出质量的目的。

输入/输出通道:具备多通道输入/输出系统,使多路录入、播放能同时进行,实现多任务。

大容量存储设备:使用高速、宽带的SATA或SCSI接口硬盘作为视音频素材存储介质。

视音频接口:带有标准视音频接口和模拟监视视频接口,方便监视各通道的视频信号,输入,输出信号可以在模拟、分量和SDI中选择。

网络接口:一般视频服务器都带有以太网和FC接口。以太网用于传送控制数据和状态检测的信息,FC光纤网采用IP协议作为视频服务器之间快速、实时复制和移动素材的交换网络。

RS422串行接口:带有多个RS422串行通讯接口,每个接口均可通过RS422通讯线由外部计算机控制实现记录与播放。

视音频交叉点矩阵:视频服务器内带视、音频交叉点矩阵。视、音频通道调度灵活,同时可保证技术指标不受损。

二、几款视频服务器

目前,国内所使用的视频服务器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国外品牌的视频服务器,一类是国产品牌的视频服务器。进口视频服务器大家都公认性能优越、稳定性强,但价格较贵。国产视频服务器相对成本较低,并且随着近年来技术的发展,系统稳定性和播出功能已得到很大的提高,可以满足大部分用户的需求。下面对一些品牌视频服务器做—个简单的介绍:

2.1Thomson公司的ProfileXP视频服务器

ProfileXP视频服务器,支持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模块化的结构,可扩充的软,硬件、RAID存储器和远程错误检测,便于维护的机箱结构,使其更具有扩展和升级性能。

PVS1100ProfileXP媒体平台系统是针对诸如新闻和体育制作领域的。其特点是可配置成2、4、6或8双向通道,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所有通道提供增强的慢动作能力,以提供无闪动的播放。为了与制作流程一致,PVS1100内部配置了双通道SDTI,使它能以高达4倍的速度实时记录VTR的压缩视频。此外,Thonmon拥有50多个ProfileXP媒体平台应用程序开发商,可以全方位开发应用软件。

PVS2000服务器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用户需求使系统作相应的改变。PVS1000标准清晰度服务器通过更换I/O和压缩板,可以升级为PVS2000,而系统的其他部分则保持不变。PVS2000通过增加通道或存储能力进行扩展,增加I/O通道和编解码器,可以将PVS2000扩展为4个可同时操作的通道。在网络环境中增加主机数量,可以获得数百个通道。通过实时共享存储。若干台HD及SD的Profile能直接访问一个共同的存储网络。

2.2Thomson公司的K2视频服务器

K2视频服务器是Thomson公司最新的力作,作为新一代视频服务器,除了集成ProfileXP视频服务器优点以外,还在网络存储和管理上做了很多的文章。

K2视频服务器单机支持4个双向编解码通道,既可作为上载、审片服务器使用,也可以用于播出服务器;同时K2服务器采用IP-SAN网络结构,根据不同的播出规模、网络带宽需求,组建不同规模的level级别,从单机模式到level4网络结构,每一级的带宽、存储容量递增,可以提供最大1000MB/S的带宽,同时提供50TB的存储空间。

尤其是K2视频服务器采用的不同的Level2Redundant架构,在使用习惯上,性能上和价格上更加适合中国的市场需要。K2Level2Redundant存储系统的总带宽为180MB/s;其中,iSCSI传输带宽最高为180MB/s,FTP传输带宽最高为50MB/s。另外,整个存储系统采用完全冗余的系统架构,从而排除了单一溃点。对于突发的系统故障,能够自动进行故障恢复,保证了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K2LeveL2Redundant存储系统包含2个千兆以太网交换机,通过ISLs(Inter-SwitchLinks)连接起来,实现以太网连接的冗余。同样,K2MediaServer也采用了冗余设计,主、备K2MediaServer的作用完全相同,提供数据库、文件系统、iSCSl桥以及FTP的冗余。存储部分采用的L2RRaid盘箱,支持冗余的光纤连接;选择扩展盘箱,可以增加系统的存储容量。

每个K2MediaServer通过2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Media(iSCSI)通讯;通过1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控制通讯;通过另外一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FTP传输;另外,通过1根光纤与Raid盘箱连接。对于K2MediaServer提供的所有千兆以太网连接,必须连接到同一个GigESwitch上面。K2MediaSexver通过iSCSI接口卡,实现千兆Media连接,通过光纤卡与Raid盘箱连接。iSCSI接口卡作为GigEISCSI与FcSCSI两者之间的桥梁。另外,不同的软件组件使K2MediaServer具有不同功能,包括:文件系统管理、媒体数据库以及FTP服务。主、备K2MediaServer之间,通过串口线缆连接,传输心跳侦测信号,从而实现了K2L2R系统地自动恢复。

L2Raid盘箱的Raid控制器也采用了冗余设计。实现与主、备K2MediaServer之间的FC连接。而且,L2Raid盘箱还具有一个CigE端口,用于进行控制信息通讯,以满足SNMP(NetCentral)监控的需求。

2.3SeaChange公司的MediaCluster服务器

SeaChange公司的BMC系列视频服务器。如BMC1650、1250、830等,能方便地进行系统升级,可以从简单的3个节点结构设计到更多节点。SeaChnageBML系统提供了对多种视频文件格式、多种制式的支持,可以管理多达256000个完整的媒体文件。并且文件的格式可以彼此独立,能和播出服务器、编辑设备等协同工作。BML系列具备高可靠性,可以保护所有的媒体资源,系统提供3TB到24TB的媒体存储空间,特别为超大媒体文件提供高效存储和快速传输。

2.4大洋公司的VIPS(磐石)服务器

大洋公司的磐石系列视频服务器(VIPS)采用CPU+I/O技术构架,稳定可靠,可作为上载服务器或播出服务器应用于收录系统、总控播出系统、演播室系统。VIPS采用专业多接口视音频I/O卡,具有模拟、分量、数字视频信号输入以及模拟、数字视频信号播出,音频支持模拟、AES/EBU、数字嵌入,同时支持最大8声道音频输入输出,VIPS提供最全面的视音频接口,可支持目前绝大多数视音频设备连接,满足模拟、数字多种播出系统需求。

VLPS使用大洋软件编解码技术,可以自由灵活地编解码多种视频格式和文件格式,解决了以往硬件编解码板卡解码格式单一的技术瓶颈;同时,软件编解码技术的应用避免了采用硬件编解码板卡时容易发生的板卡温度过高问题以及硬件板卡与系统中其他硬件资源的冲突问题。

VIPS灵活、开放的存储配置方案,可以支持本地SATA、SCSI硬盘存储,也可以实现NAS、SAN、IP-SAN网络存储。多种网络协议的支持,使得VIPS可以接入任何网络结构的系统中,无需再增加转入交换机。

2.5格非公司的MagiStream服务器

格非公司的MagStream是一款将MPEG-2编码器、解码器结合为一体的多通道视音频服务器,主要用于电视台的播出系统或在演播室用作硬盘录像机。MagiStream视频服务器采用嵌入式XP作为操作系统,具有开放式软硬件平台和标准接口协议,系统稳定可靠,并可以与当前主流的非线性节目制作、编辑网络互联,符合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和多频道节目共享的发展要求,满足电视台对制、播一体化的要求。

2.6索贝公司的MegaServer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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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移动客户端界面进行设计之前,必须先设计一款智能手机客户端应用程序。该服装品牌智能手机客户端应用程序是以融合扁平视觉与易用互体验为设计理念,以苹果手机的IOS系统为主要实现平台。线上购物是这款苹果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的主要功能。首先,在对程序架构进行整体规划时,不仅要突出品牌形象的优势、体现品牌简约统一的设计风格,而且还要表现出快时尚的潮流性。因此,该品牌服装在对整个苹果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的程序界面进行设计时,是将灰白黑作为品牌形象的视觉识别基础,且将该服装品牌的品牌标志与风格定位理念放置在程序首页的闪屏页面上,并在整体界面布局上体现出“简适生活”的品牌感官。同时,由于该品牌智能手机客户端应用程序使用了扁平设计,使得其省略了不必要界面的转换,从而体现了该品牌作为快时尚的简约风格。此外,为了方便用户在操作的过程中能够准确地对信息进行筛选,在遵循扁平化设计原则的基础上,整个苹果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在视觉界面设计上应注意衬线字体与背景的对比,并将简约风格贯穿菜单选项图标设计的始终。其次,在产品推广栏目方面,主要是对其进行简化处理,以此来促进用户浏览更多的商品。同时,在遵循快时尚品牌的营销特性的基础上,还对原有在线商店的目录架构进行了调整,以此来增加消费者在线购买的次数。

三、品牌商城的促销设计

(一)网页横幅广告设计

品牌为了在线上商城推广新的产品或是实施促销活动,一般都是在线上商城首页中的网络横幅广告上进行宣传。一般线上商城首页横幅广告设计的方法主要分为三种,即扩散式构图、对角形构图以及三角线构图。其中,三角形构图与其他两种构图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采用三角形构图,不仅能使整个构图更加的自然、立体,而且还能够使整个推广画面更加活泼、动感,从而更容易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该服装品牌在网页横幅广告设计上正是应用了三角形构图方式,其具体设计如图1所示。

(二)促销专题页面设计

由于视觉设计是抽象的,因此没有固定的模板与套用的公式。所以,在对促销专题页面进行设计时,品牌商家应在遵循专题页面设计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同时,促销活动页面设计的内容并非仅仅只包括商品折扣方面的信息,应还包括将卖场促销的氛围转移到互联网页面上,从而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进而促进商品的销售。以该服装品牌淘宝双十一活动的专题页面设计为例,首先,在对专题页面进行设计之前,必须先将品牌形象的核心信息提取出来。其次,在进行设计时,必须体现出活动产品优质低价的特点,并放大商品的折扣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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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品牌策略

在以往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通常采用的品牌策略不外乎统一品牌策略与多品牌的策略两大类。

统一品牌策略

统一品牌策略是指企业生产的若干产品皆使用一致的品牌。如雀巢公司生产的3000多种产品(包括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等)都冠以雀巢品牌。三菱、索尼和菲利浦等世界著名公司也都是采用统一品牌策略。企业运用统一品牌策略主要是因为:

有利于新产品开拓市场。一般采用统一品牌策略的企业,是在原品牌取得成功后,把成功品牌向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延伸。这样就可使新产品天生就拥有了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利于新产品切入市场取得成功。

降低产品促销费用。宣传企业的统一品牌即宣传了这一品牌下的所有产品。

有利于企业创建知名品牌。企业集中资源标榜一个品牌,容易树立品牌形象。

统一品牌策略亦有其不足之处:某项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则会泱及其他产品,企业的品牌信誉很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把所有产品冠以统一的品牌,很难突出产品各自的特色,特别当产品之间关联度较低、差异性较大时尤为明显;统一品牌很难适应世界各国不同的文化。一般来说企业在为产品设立品牌时,均会投其所好,设定符合本地文化和消费者的偏好品牌,但是由于世界各地文化、价值观念差异较大,因此统一品牌很难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的偏好。

多品牌策略

多品牌策略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若干个品牌。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可口可乐”(Coca—Cola)、“雪碧”(Sprite)、“芬达”(Fanta)、“飞雪”(Bonaqa)、“皇廷”(KREST)、“阳光”(HI——C)等品牌;宝洁公司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碧浪”、“汰渍”、“舒服佳”、“佳洁士”等品牌。多品牌策略的主要优点是:

便于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上树立能够吸引特定消费者的品牌,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比如宝洁公司的飘柔、海飞丝和潘婷三种品牌洗发水在中国市场上的总占有率已达66.7%。

个别品牌失败不会影响其他品牌产品的声誉。

能较好地突出产品的个性特征。宝洁公司的“碧浪”突出的是产品清洁、清新、清香的特征;“汰渍”意味着污渍、汗渍不留痕迹;“舒服佳”暗示杀菌、永葆皮肤健康舒畅。

多品牌策略的缺点有:新产品无法得到公司现有成功品牌的带动;促销费用高,公司为提高所有品牌的知名度需对每个品牌进行宣传,势必会增加促销费用。如宝洁公司每年的促销费用多达40多亿美元;无集中品牌效应。一般运用多品牌策略的企业,即便各品牌声誉都不错,也很难有非常突出的品牌。尽管宝洁公司一直被称为是运用多品牌策略最成功的企业,但在世界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上却难见一二。

传统品牌策略是把双刃剑。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选择统一品牌策略还是选择多品牌策略,都有利有弊,因此有必要进行品牌策略创新,寻找一种两全其美的策略。而复品牌策略则是摆脱这种两难境地的最佳选择。

复品牌策略

复品牌策略是指企业在某项产品上设定一主一副两个品牌的策略。其中主品牌代表产品的声誉,是产品品牌识别的重心和顾客的价值取向;副品牌则代表该项产品的特征与个性形象,是顾客的情感取向。就拿“海尔—双王子”冰箱来说,“海尔”是产品的主品牌,“双王子”是副品牌。采用复品牌策略的具体做法是:

把企业知名品牌作为主品牌,用其涵盖企业的若干产品;同时给各产品再设定不同的副品牌,以副品牌来突出产品的个性形象。复品牌策略兼容了统一品牌策略与多品牌策略的优点。它既可保证公司产品均能在主品牌伞下受益,收到“一荣俱荣”之功效;又能减少因个别副品牌失败给整体造成的损失,避免“一损皆损”之风险。除此之外,复品牌策略还有如下优点:

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企业在国际市场扩张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就是产品品牌与当地文化不相适应。如我国的“白象”牌电池,质量很好,在国内声誉不错,但出口到欧洲却倍受冷落,因为在欧洲人眼里,大象是“呆头呆脑”的象征,英文“Whiteelephant”意为“无用而累赘的东西”,这样的品牌当然不会受到欢迎。为使产品能在世界各地畅通无阻,“新词语”(品牌本身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无具体含义)便成为众多企业制定产品品牌的原则。如柯达(KODAK)、埃克森(EXXON)、索尼(SONY)等世界品牌都遵循了这一原则。品牌本身无具体含义虽然增强了品牌的全球适应性,但对各国消费者来说,往往由于生疏而不能适应各国的不同文化和迎合各国消费者对于品牌的不同偏好。而复品牌策略可以解决这个难题:用新词语品牌作为产品的主品牌,以适应企业全球发展的需要,再依世界各地消费者的不同文化背景及偏好,为产品分别设定与之相适应的副品牌。我国生产的“”牌电扇若出口到意大利会很受欢迎,因意大利人把奉为国花,而出口到法国则无人问津,因为法国人视为不详之物。显然不宜做产品的全球性品牌,不过可把它作为向意大利出口产品的副品牌;而向法国出口的产品副品牌则可用“莺尾花”,因为法国人喜爱莺尾花并视她为国花。

有利于抬升主品牌的价值

我们以海尔集团的品牌策略加以说明。“海尔”从冰箱起步,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已从品质、服务、技术等各方面树立了一流家电品牌形象。随后,“海尔”人便把“海尔”这一知名品牌不断延伸至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等领域。在品牌延伸过程中“海尔”人巧妙地运用了副品牌策略。仅海尔洗衣机一项产品就有如“小丽人”“小神泡”“小神童”等十多个副品牌。利用副品牌使海尔集团避免了多角化经营可能给“海尔”这一优质品牌带来的风险。而每次延伸成功又会使新产品的声誉集合到家族品牌“海尔”上,从而不断提升“海尔”品牌的形象与价值。“海尔”被评为中国家电行业最有价值品牌。

“海尔”的成功不仅归功于质量、服务、文化、管理、科技还应归功于其成功的复品牌策略。

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运用复品牌策略,每当企业推出一款新品便随之诞生一个副品牌。这样能使消费者耳目一新,让顾客总能感受到企业不断创新的步伐。从“小小神童”微型洗衣机、“小小王子”微型电冰箱到“探路者”数字化彩电、再到“画王子”彩色冰箱,“海尔”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总会给中国市场带来一次冲击,同时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海尔“不断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发展”的企业形象。

促销费用少效果好

采用复品牌策略进行广告宣传时,副品牌不单独对外宣传,都是依附主品牌一并进行宣传。这样一方面宣传了主品牌,另一方面运用主品牌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同时副品牌又张扬了产品的个性形象。可谓“一箭三雕”。如海尔集团推出的“海尔画王子”冰箱广告:“海尔画王子——带画的冰箱”。首先宣传“海尔”这一品牌;其次“海尔”响亮的名字又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使消费者关注广告内容;再者,“带画的冰箱”又告诉了人们,海尔生产出了一种彩色冰箱,很好地宣扬了产品的个性特征。

运用复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广告宣传以主品牌为重心

企业运用复品牌策略,在进行产品宣传时,应竭力推崇主品牌,把副品牌放在从属的位置。首先主品牌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产品的依据。人们对“海尔——小超人”空调器的认可、信任乃至决定购买主要是基于对“海尔”品牌的信赖。其次,主品牌是企业创名牌的中心,企业为扩大影响力、提高声誉,宣传必然以主品牌为主。若副品牌成为宣传的重点,无疑是喧宾夺主,势必会淡化主品牌形象。久而久之,主品牌将逐渐被消费者遗忘。

副品牌应形象鲜明地表达产品的个性特征

副品牌是企业产品与消费者情感沟通的纽带,因此要符合目标顾客的偏好。一般成功的副品牌不是以情动人就是以特色吸引人。如日本松下公司深入了解中国文化,推出以“爱妻号”为副品牌的洗衣机,深受中国年轻夫妇的喜爱。台湾顶新国际集团推出的“康师傅——小虎队”方便面,用副品牌“小虎队”象征在竞赛中“虎虎声威、赢得干脆”的胜利者,牢牢吸引了青少年消费群体。以上两种产品的副品牌是以情动人,而海尔集团的副品牌则多以突出产品特色来引导消费者。该集团分别以副品牌“小小王子”突出冰箱微型化的特点;以“冰王子”暗示冰箱制冷迅速;用“双王子”表现产品分体式功能;而用“画王子”说明冰箱具备彩色的外观,每个副品牌均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产品的各自特点,有利于消费者的选择与购买。

主品牌应尽量采取新词语或中性词

由于世界各国的文化与价值观的不同,只有“新词语”(品牌本身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无具体含义)在世界各地才不会产生异议。当年美国标准石油公司更名时,为了能够寻找到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能发音又没有任何含义的词语,而且要求容易记忆,历时3年,花费近1亿美元最终确定为埃克森(EXXON)。另外,主品牌确定为中性词有助于企业业务的扩展与延伸。比如海尔可以延伸到很多产品上,而康师傅局限性就很大了。

复品牌策略要以较高的企业知名度为基础

企业在创业之初,产品知名度较低时如果采用复品牌策略,就意味着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会面临两个不熟悉的品牌,极不利于消费者对品牌的识别和记忆。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很难一下记住五个以上的字节。因此,企业产品知名度不高时,不应采用复品牌策略。当企业产品在市场上获得认可,品牌也有较高知名度时,则可用复品牌策略进行市场扩张。如“东芝——火箭炮”、“三星——名品”、“National——爱妻号”等都遵循了这一原则。因主品牌知名度高,消费者对其有很深印象,所以在选择、识别品牌时,只需对副品牌加以确认即可。同时,由于主品牌是人们熟知的品牌,与之一起推出的副品牌也就容易被识别和记忆。心理学家分析表明:人们最容易记住与熟悉事物相关的东西。

一种产品上具有主副两个品牌,构成了当今市场的一道风景线,而且这道风景线也必将给企业带来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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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售后服务部门与消费者的接触机会较多,要想使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主要由售后服务人员决定,如果售后服务人员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将会满足用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在工业化产品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必须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科技研发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而有效确保工业产品的质量。这就要求相关企业主要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求企业应不断引进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在产品研究与开发,生产与检测的过程中,都离不开人力资源。因此,在工业化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求企业应储存大量的优秀人才,由于企业内部的人才会受到时间和技术因素的限制,因此,在短时间内,企业不容易培养大批量的专业人才,因此,从外部引进专业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在工业化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企业可以从外部引进人才,但是也不能够忽视企业内部人才的管理,因为企业内部人员熟悉和了解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分配结构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运作状况等等。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重视内部人才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而不断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

2.强化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调。现阶段,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各个部门在生产运行的过程中,为使自身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都存在各个部门之间独特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各个部门之间不能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导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以满足用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3.实行岗位轮换制度。现阶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在同一岗位,员工的工作时间较长,员工会形成厌倦心理,因此,偶尔进行岗位的轮换能够消灭员工心中的不满情绪,激励员工不断进步,使员工产生一种新鲜的感觉,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以缓解企业岗位不足的压力。此外,岗位轮换制度的实现,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有利于企业培养更多的综合型人才,进而不断加快售后服务管理的发展进程。

4.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伴随工业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要想做好售后服务管理环节,要求企业必须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熟悉和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满足客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要想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不仅要提高产品的质量,还需要企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在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中,依据客户需要的实际产品,为客户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服务,进而不断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是因为客户不能够熟悉和了解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工业产品的选型,是否能够满足工业设备的基本要求,产品的安装是否正确,以及如何按照正常的日期对工业产品进行维护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产品的销售价格。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业品企业生产营销的过程中,售后技术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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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的差别化管理

由于服务企业的差别化,像微笑、热情、礼貌用语等是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的,因此,通过"3P”寻找和实行差别化服务,形成特色营销。1.人员(People),主要是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知识,并形成有个性特点的服务;2.环境(PhysicalEnvironment)即在服务场所布置、所提供的服务设施方而,增加企业自身特色。3.程序(Process),通过标准化的服务作业方法,并进行严格的流程管理来稳定服务质量,减少因操作者个体因素所导致的服务水准差异和由此带来的客户的不满。通过不断完善和修改服务程序使服务具有企业特色和稳定的服务质量。麦当劳对食品有严格的控制:汉堡包超过10分钟,薯条超过7分钟,都不再出售,通过坚持不懈的监控产品质量,简化操作,降低成本为客户服务。

(二)服务质量的管理

如何掌握好客户期望的服务水平与可接收的服务水平的“度”是十分重要的。根据营销学家贝里(Berry)、帕拉一苏雷曼(Para-suranman)和蔡哈姆(Zeithaml)(1991)的研究表明,服务品质的决定通常由以卜五个要素决定:

1.一致可靠性。也就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以及保险服务人员能够一致地、正确地提供所承诺的服务质量的能力。对客户而言,可靠性是企业优质服务的基石,是客户评估一家公司服务质量的首要标准。可以设想,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使展业时的宣传与发生赔案时的理赔相吻合,都足以影响和动摇客户对该保险公司的信心。客户认为可靠性是服务质量中最重要的尺度,客户不愿同他们不信任的公司打交道。建立良好的理赔信誉是保险公司建立可靠性的关键环节。可靠的服务会为企业带来许多益处:(1)能够较好地保持现有客户,获得更多的生意来源(2)能够在客户中建立良好的口碑;(3)能够创新出更多的收取“优质优价”的机会;(4)能够减少在此服务时的开支;(5)能够带给员工更高的士气和热情;(6)能够减少员工跳槽的频率。

2.同情心。同情心是指以“感同身受”情怀为客户提供关心与个人化的服务。同情心讲的不是服务态度,而是要真诚地关心客户。在保险服务中,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保险服务的独特性,加之客户保险知识不多,特别是而对语言晦涩的保险条款所对应的投保和理赔服务,客户更是觉得无助和容易受伤害。因此,保险服务提供者,无论是保险推销者,还是保险核保核赔者,都应该富有同情心,从客户的角度看服务对客户的重要性,需要服务人员有明确的客户意识,并以客户可以理解的语言让他们了解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3.安全感与服务能力。指保险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仪表仪容、台-谈举止等让客户有安全感和值得信赖。服务人员的知识、礼貌、责任心,能在不同场合表现一致和持久。加强从客户处直接获得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的能力。无论是承保还是理赔工作,在提供服务的次日通过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服务质量追踪;同时,可以聘请各地的客户作为公司的保险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将有助于掌握各地真实的服务水准,防止形成服务的空缺,导致客户从空缺中流失。

4.及时回应。反映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对客户提出问题及时解答、解决的速度。24小时内一定有回音,IBM公司对顾客的意见的珍视,让客户感得到满足,从而产生信任感。这是IBM跻身全世界工业企业最大公司的秘诀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保险人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来改进他们的反应度,包括:从以往的保单导向资料库变为客户导向资料库,例如建立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立;此外,还应当实行服务授权制度,对直接接触客户,提供服务的人员根据保险服务在不同岗位可能出现的突发、非常规事件,逐级授权,以增强服务的时效性和服务弹性,避免刻板和僵化机械的感受给客户。

5.有形展示。保险公司将其服务融入于那些与显示服务质量有关的具体设备、人员、沟通工具方而。通过公司建筑物、人员及广告可以感受公司的服务水准。用于保险服务的工具、设备、场所气氛等应与配套的服务质量匹配。研究表明人们通过5种感官了解环境:视觉、听觉、品尝、嗅觉、内部感受。其中90%的刺激通过视觉被感知,其余刺激大多数通过听觉来感知。从视觉角度来改善保险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服务环境,可以提高客户的综合感觉,一是有助于无形产品有形化,为了降低无法感知保险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投保人要寻求保险产品质量的“象征”,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将无形的服务有形化,通过企业的CI中的VI导入,从视觉系统给予客户冲击和印象,形成客户心目中有形的公司形象,增强人们的信心和信赖感,降低不可把握的感觉,使其安心购买,促进其购买保险欲望的实际转化,起到促销的作用。

(三)服务的超值化管理

客户获得的总价值和为获得这些总价值所支付的成木差额构成了客户让渡价值,客户让渡价值越大,客户获得的“购买利润”就越高,产生的满意度也会越高。客户价值包括:保险使用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具体表现在保险商品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保险综合服务、员工工作效率、企业外部形象四个因素上。客户总成本包括:时间成本、货币、精神、体力成本。可见,保险公司的员工服务效率和质量既决定保险总价值又决定保险总成本。保险人可以通过提高客户价值或降低客户成本,或二者同时进行来增加客户让渡价值,提高客户对保险服务的满意度,进而增进对保险人的忠诚度。通过精细化的超值服务,有助于提高客户心理综合的满意度,进而形成对公司产品乃至品牌的忠诚。促使其一是今后有新的保险需求时,继续选择购买本公司的产品;二是成为公司的正而形象的传播使者。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需求如果未能得到满足,将产生挫折和防御性,其结果一是中断与公司以往建立的关系,包括脱保和转保;二是通过攻击来发泄不满,成为公司负而形象的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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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传播是企业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品牌,认识品牌,扩大企业的声誉,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刺激消费者购买。首先是品牌名称的确定,品牌在经营之前,一定要经过仔细的设计,从市场的角度上看,好的品牌应该准确、形象、清晰的展示服装产品的风格、身份、价值、文化、时尚,这些是品牌的魅力和意义所在,名称确立的好,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认同感,并且在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产品的销售起到推进的作用。名称的确立应该遵循易读、易记;构思独特;表现个性;寓意深刻。例如:女装品牌“白领”,就能够很好地表达其品牌的定位和目标顾客群的特点。其次,传播策略的选择一定要传递服装信息,突出服装的卖点,强化企业形象,使消费者在心目中创造差别化的记忆,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培养消费者的偏爱,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品牌传播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好各种传播式的搭配,兼顾传播的效果和传播的成本,并与的营销组合因素协调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战略。

三、品牌的市场管理策略

品牌的市场管理是品牌发展的重点,在迅速变化的市场中要确保企业的优势地位,企业必须在创立品牌之后,还要管理好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巩固品牌的优势。就必须在产品流通之前,经过品牌注册,取得品牌的法律保护,有效的禁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品牌的经营过程中强化品牌意识,创立品牌的识别体系、品牌的形象体系,引入CI,把企业品牌产品的文化含量和审美价值的内涵转化为市场视觉符号,形成对消费者直观和理念的诱导力,产生现实的市场效应和久远的市场反响。同时,还要重视品牌产品的质量,保持特色,不断创新;要了解市场环境的变化,掌握市场变化的特点,顺应市场,积极寻找和把握自身发展的有利机会,加强服务,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使品牌长时间内保持较高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