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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安全整治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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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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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0〕56号)要求,2020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0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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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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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安全监管基础明显增强,各方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结合行业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对各类风险的基础调查、滚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区交运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运输市场。

5.建快速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严格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道路运输方面

客运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向汽车东、西站点派驻驻站分队,督促汽车落实对入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和登记主体责任,对入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核酸检测单查验制度;二是增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重点督促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杜绝客运站不按规定售票、不及时结算运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载体,以双随机为抓手,配合市运管处对辖区内客运企业主体资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货运市场实行源头管理。一是深入全区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等源头部位,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底子,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积极协助市处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落实危货运输安全责任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配合市处和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评定,实现了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督促货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指导货运企业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驾培行业监管方面:按照驾培改革要求,一是督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驾校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教练员的管理,遏制驾驶员培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全面落实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做到制度上墙,公开公示,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在驾校组织开展“优质课、公开课”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促进我区驾培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驾校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经常性的组织召开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运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经营者学习现代机动车维修经营理念,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二是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对新申请企业的准入资质审核和已许可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参加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很好地规范了全区维修市场的作业行为,提高了维修质量保证系数。

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根据《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并公示以前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

2.公路安全及工程建设方面

(1)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桥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2)公路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施工专项整治,严防项目施工建设作业事故的发生。

(3)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至青城古镇旅游公路安装区间测速监控设处,振动减速标线17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五进工程”,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实操和履职能力现场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培训机构等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现场互动体验和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4.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增加违法违规代价。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局属站所、各股室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至12月)。要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区交运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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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xx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xx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xx〕56号)要求,20xx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xx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xx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xx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xx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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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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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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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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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隐患整改落实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基础股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深入县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砖厂等开采企业,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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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我就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一简要汇报。

全市安生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住建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体系。

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设立5个专项整治小组和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把专项整治要求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分类有序推进。

结合住建实际,健全完善了“1+N”制度体系。一是定方案。制定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学习教育、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方案。根据住建领域各行业特点,制定了建成区违法建设、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人防工程普查等工作方案。二是建清单。针对易发频发的隐患,制定了风险点清单,涵盖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安全等方面,帮助指导企业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三是强演练。修订了建筑施工、供水、供气、供热等X个行业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X次,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三、专业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采取市县联合、部门联动,专家互动的方式,提高排查整治的精准度和专业度,提升本质安全建设能力。一是全覆盖“查”。按照市级抓重点、县区全覆盖的要求,市县联动,织密了督查检查网格,提高了效率。累计检查X次,整治隐患X余条,印发通报X期,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停工通知书X份,约谈企业负责人X人次,处罚企业X家X万元。二是专业化“查”。建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库,邀请专家共同开展排查整治。对疑难杂症,邀请省级专家分析研判,帮助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针对起重机械事故多发频发和专业性强的实际,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全覆盖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全力防范事故。三是盯重点“查”。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等既有房屋,从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X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X起,加固处理房屋建筑X栋,停止使用房屋建筑X栋;对农村房屋全面开展排查,录入信息系统X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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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之中,按照收费站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宣传引导

通过站内电视、QQ群、条幅、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传播平安交通声音,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三、加大隐患排查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收费站的宿办楼、院区、收费区域、食堂、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整治安全违章行为和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全方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 小时带班制度,加大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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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2021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五化”工作法,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和预期成果,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党组(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2.党组(党委)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松水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贯等活动3次。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2次。5.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教育培训,对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覆盖率达60%。(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行、工程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年底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评估,并及时修订。3.督促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规定,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使用台账。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6.年底前,督促指导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7.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管理体系。8.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9.督促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施工过程中要全覆盖、全周期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和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每半年1次。(责任部门: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路工程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1.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对全县村级以上公路进行全覆盖排查,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路段(部位)数量、具体分布情况、隐患严重程度,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已有台账的,需根据公路等级和车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变化动态更新)。2.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台账,2021年全县要完成重要隐患路段(重要部位、事故易发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改建设任务。对公路存在风险隐患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背阴坡、病危桥隧以及与各类交叉口等隐患路段,要依据技术规范,有针对性地采取警示标志、减速设施等防护设施实施整治。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路段(点)要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增设隔离设施、防撞护栏、标线(设置车道分界标线、支线接入口全部配套设计让行标线和停止线等)、标志(限速标志数量、设定时速与公路等级相符等)等安防设施,进一步规范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对不符合交通流量要求的公路实施改造等。3.突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确保安全畅通。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建制村100%通客车成果。加强农民春耕秋收集中出行运输保障工作。4.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重点车辆入网率95%以上和上线率90%以上。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加快推进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5.加强其他道路运输、维驾企业监管。一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实施综合监管整治。二是对维驾企业资质和硬件建设情况定期复核,严肃查处挂靠、无固定运营场地等非法运营行为,每年集中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道路运输、维驾企业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运输、维驾企业实施挂牌督办。(责任部门: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水上交通安全整治。1.开展漂流(简易皮筏)、产品质量、救生设备配备检查,救生设备技术状况核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救生设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救生设备技术状况差等问题。2.加强漂流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乘客定额。(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1.全面加强公路运行、公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每年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加强救援装备配备。2.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责任单位:局公路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科、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局安委会按照“细化实施方案、督促落实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提示通报约谈”等工作方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细化实施方案。各行管单位于2月20日前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完成本单位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攻坚。2月至12月,各地、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掌握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专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四个清单”,于每月30日前汇总上月进展情况并报送到局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汇总。局安委会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督导检查。局安委会办公室将采取“领导+监管干部+专家”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不定时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篇12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每半年安排1次专题学习。2.将学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结合业务工作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4.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三)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开展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3.开展殡仪服务机构清明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祭扫应急预案,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4.聘请消防专家参与或者联合市消防救援总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6.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7.进一步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关干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8.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9.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婚姻登记处、公墓管理中心、殡葬管理所、救助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四)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按照(省住建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1)3号)要求,全面排查新建成、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情形: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施工、设计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项问题的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按照属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和全面清查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在建房屋的隐患问题排查,建立信息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立即整改,落实好整改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末)。各单位要参照《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实施,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3日前)。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民政定期调度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对于不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运用通报、提示、约谈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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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教育系统扁平化领导。

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体、指挥、协调调度作用。

1.按照区安委会制定的“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教育系统专项行动方案,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检和协调组织等工作。

2.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制定方案并汇总形成详实检查“清单库”。

专项检查清单

(1)实验化学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按上级管理要求)。

(2)校舍、围墙、厕所安全管理(无D级危房、禁用D级危房)。

(3)校车安全管理(按国家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5)技防设施(一楼大厅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摄像头无死角、全覆盖)。

(6)校园警务室(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有保安、有保安服、有防御器械、有防撞设施、一键式报警器与公安联网)。

(7)校园门外及周边景然有序(无非法人员、上下学有措施)

3.各单位拟订本单位被检各项清单,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突出工作专班立体化指挥。

工作专班,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和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施工图”)为抓手,即要紧盯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更要严查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三年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检查清单,并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某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负责组织有关行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幼儿园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负责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汇总、报告、通报等工作。

(三)突出属地、单位合成化作战。

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检查模式、“责任制+清单制”的隐患整改方式,推动整治一批重大问题、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1.各单位要梳理查找本辖区高风险行业领域,尤其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行业领域,向区教育局提出指导申请。

2.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对相关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并视疫情形势组织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

3.区教育局将组成“合成化”明查暗访工作组,针对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巡查督查明查暗访。

三、方法步骤

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1年2月7日至2月10日)。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本辖区、本单位领域“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二)隐患排查攻坚(2021年2月11日至4月10日)。

1.明查暗访。区教育局组织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由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合成化”明查暗访组,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高频次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时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2.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模式,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也要对本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时间:长期坚持)

3.指导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开展指导服务。指导服务时,视疫情形势组织相关行业监管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时间:2月22日至3月21日)

4.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时间:3月22日至4月10日)

(三)整治问题攻坚(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0日)。各单位要对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区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纪依规予以通报、约谈、问责。

(四)执法处罚攻坚(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合成化”执法工作组,采取“双随机”形式,开展执法处罚攻坚行动。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