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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考察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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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考察报告

篇1

交通

如果从杨箕村方向[中山一路]进去的话按如下路线

第一步:

1坐公交车:由东向西,杨箕村站下,向前走,过马路,由西向东的,杨箕村站下,向回走.在共和路路口进去,路口有一个建设银行,在路口可以看到一个叫又一村的餐馆,还有一个叫羊和园的楼盘,其实这路口很容易找,那里只有一个这么大的路口。

2、坐地铁:杨箕出口出,最好是A出口出来,出来后向前走100米左右就看到共和路的路口了,如果是D出口出的,就要过马路然后在建行那个路口进入共和路

第二步:

进入共和路后一直向前走,走到铁路幼儿园,路过幼儿园后转右,仍是共和路,记住路口对面有一个铁路书亭,就走进这个书亭的这条路就没错了。然后一直向前,从共和路走到西元岗,健身中心就在西元岗13号。其实已经差不多到达道路了

如果从达道路方向进入的话就这样走

如果是从五羊新城方向到达道路车站,那就向回走10米路口进入,再向前30米就到了

如果是从西向东来,车次好象有:40,44,222,好象还有的。到站后过马路向回走,然后到西元岗路口转右30米。

游泳池情况:

一个室处标准池,水深1.4到2.2米,水质中等偏上,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清理,整体感觉不错。我去的时候人不多,可能与快散场有关系。室外池常年开放

室内池为18*25米小池,拉有泳道,冬天有温水,常年开放

开放时间:

早场6;00到8点

下午:14:30到22点,足够时间啦

票价:

非铁路职工

月票200

篇2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②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在职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市区(*、柯城)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专业及人数:

小学语文(17人)、小学数学(17人)、小学英语(15人)、小学科学(4人)、初中语文(10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科学(15人)、初中社政(10人)、中小学音乐(15人)、中小学美术(12人)、中小学体育(15人)、中小学信息技术(5人)。

三、招考录用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年7月1日-3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会议室(*区行政中心四楼0461室)

(3)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照两张。社会人员还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资格的于7月13日-14日到*区行政中心四楼0461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

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和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要求:原则上按招考人数1:3比例参加笔试,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研究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⑶面试主要内容:课堂教学(备课1小时,上课20分钟)及答辩。

⑷面试评委:从*区教育局人才库中随机抽取。

5、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合成总成绩。按招考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68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6、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被立案审查的对象;

(3)参加过组织的;

(4)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二年的;

(5)上年度按正常程序和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

对通过考核的对象,在区政务网、区教育网、区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经审核档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制。试用期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转正后人事档案转入区教育局。

篇3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因事择人,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按照编制、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有计划的调配,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调入人员。

3、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工勤人员的补充,应在工勤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和编制部门批准后调入。

4、不准随意调工人到干部岗位上工作,搞新的以工代干。

5、凡上级下达的选调干部通知,属指令性调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

(二)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及调出机关,由人事处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调配,由人事处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人事处审核(对调入的干部,局人事处要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调动人员,应由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进行商洽。干部(工人)调动表要如实填写,调入单位要认真审阅被调人员档案,并经组织考察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5、局机关各处(室)一般不得随意外借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处(室)写出专题报告,注明事由、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由局人事处协调办理。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在编制职数范围内选任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一般应有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时,应向参加推荐的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人事处向局务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预告。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人事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3、任前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处派出两名以上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数一般应在15-20人,谈话的对象应包括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同事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报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

4、酝酿。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局务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拟任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6、任职。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在局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局务会议最后议定任免意见,人事处履行任免手续。

(三)局机关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根据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和干部队伍结构,由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在科级干部职数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向局人事处写出任免请示,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任免文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年度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了解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供依据。

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工资普调、晋升职务后工资变动、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工种变更、津贴、补贴发放以及保险金的缴纳管理等。

(一)局级以上干部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二)局机关处以下干部、工人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三)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由本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自行办理。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数据提供由人事处负责,各项保险金的缴纳由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

四、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和学用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局里统一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并分别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二)局机关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考院校、专业、费用及学习年限,经处(室)领导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报考人数及各处(室)报考人员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办理报考手续。

凡经局里同意参加专科和本科学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全部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班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30%的学费。其报销程序是:报考者持报考院校出具的学费发票,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处(室)领导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由人事处核定报销金额,到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报领。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审核并办理报考手续,其学费报销比例参照局机关规定执行。

五、干部职工的奖惩

(一)奖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奖励。除国家规定的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外,还根据年内评选、争先创优等活动,对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处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能评奖、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人聘干等。

六、干部职工的退休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应当退休。

(一)退休条件

1、公务员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局属单位干部退休

局属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退休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程序

1、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退休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或以书面报告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篇4

2.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英国《公务员准则》及《部长工作程序规定》,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公务员法律制度。(1)公务员行为规范。如规定公务员应当忠于政府,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客观,帮助政府制定政策、执行决定、管理公共事务等。(2)公务员义务。如必须对议会负责,向议会和公众通报尽可能多的关于政府政策、决定和活动的有关信息,不得欺骗和故意误导议会和公众,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务员准则相冲突的活动等。(3)公务员的录用。公务员的录用、包括其内部调动均适用《就业法》,采用与社会其他机构、单位相同的录用程序。英国议会设立公务员服务委员会直接对议会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录用必须得到该委员会的认可。

3.公务员的绩效评价及监督。公务员绩效评价首先是由本人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与直接上司讨论同意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将评价结果报人事部门。每3个月或者6个月考核一次,年终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评价报告,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公务员本人收入。公务员晋升不仅仅根据工作年限,同时根据工作表现,通常由上一级主管推荐,越级提拔必须经过难度较大的考核。

二、关于英国维护公平竞争的行政机制

1.反垄断的政府机构。194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专门法案,成立了调查垄断和企业合并问题的机构———垄断与合并委员会(MMC),专门负责调查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有关垄断与其企业合并的案件(如有关通讯、燃气、水、电力等方面),并向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提交调查报告,由政府作出决定。20世纪90年代又在此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专门的竞争管理机构。

2.维护公平竞争立法。1998年英国通过了竞争法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将英国竞争法律制度与欧洲委员会的有关法律相衔接;二是赋予政府竞争管理机构新的权利,如有权调查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的行为,有权对被认定有阻碍竞争行为的企业处以年营业额10%以下的罚款等;三是成立了竞争委员会上诉法庭。此外,竞争法案还规定,竞争委员会由政府提供经费,向议会负责。

3.竞争委员会。英国新的竞争法案把MMC和新成立的上诉法庭合并成立了现在的竞争委员会(CC)。其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公平贸易办公室和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有关垄断和有碍公平竞争的企业合并等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该竞争法案同时明确规定,由英国贸工部对竞争委员会进行监督。竞争委员会委员有50名,任期3年,可连任,由国家贸工秘书负责任命。竞争委员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三个机构:一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负责的调查机构,负责对各案件的调查和报告的起草、提交、公布与出版;二是由董事会成员负责的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对公平贸易办公室及其他管理机构作出的有关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行为处理决定不服而上诉的案件;三是由董事会成员任行政长官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专业组、案件组、战略计划、上诉案件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

4.竞争委员会工作程序。(1)对每个案件组成专门调查组,委员会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各调查组的工作;(2)进行事实调查,包括由相关利益团体提供证据、听取被调查主体的陈述;(3)根据调查的有关情况、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分析;(4)就是否有损公众利益作出结论;(5)提出纠正措施,包括禁止合并、要求拆分业务、价格控制等;(6)起草、提交调查报告;(7)出版、公布调查报告,并接受议会、媒体的质疑。被调查对象和相关利益团体如果对竞争委员会的结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如果认为竞争委员会报告不合理、行为违法或者报告的措施不当,有权报告结论。除竞争委员会外,英国还有公平贸易办公室作为处理竞争与垄断一般性问题的行政机构。一般说来,竞争案件首先由公平贸易办公室进行审理,只有在案件比较复杂时,公平贸易办公室才提交竞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2001年,公平贸易办公室涉及的企业合并案件有300多个,其中只有5个案件提交竞争委员会处理。据了解,英国将于2003年4月出台新修订的竞争法案。届时将依法赋予竞争委员会对所调查案件的决定权,而不仅仅是提交调查报告。同时,对调查内容和标准也将作出新规定,重点是调查认定企业合并是否会导致实质性的减弱竞争;调查认定是否存在阻碍、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的可能等。

三、几点启示与建议

英国政府的行政方式,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方面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特色。尽管我国的国体、政体、所有制结构、法律体系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与英国相比有很大不同,但从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来看,他们的许多做法和经验,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推进经贸系统依法行政等,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启示。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的新方式。近年来,英国政府广泛运用合同方式规范行政管理的做法是很有创意和特色的。我国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制度改革时,从上至下都把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作为主要目标,这在近期是十分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我们还未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因此,在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对经贸领域取消47项行政审批后,如何有效地保证政府对经贸活动的必要调节和监管,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借鉴英国政府多种手段并举的经验,我们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量大面广的政府管制、审批的陈旧方法,树立市场经济的新理念,使经贸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点以是否符合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衡量标准,真正集中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来,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手段的灵活运用,在产业政策和经贸立法引导、税收杠杆调节、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以及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等方面探索新途径。

篇5

一、关于英国政府行政的基本情况

在过去五十年中,英国政府随着社会发展和职能变化,通过多次改革,公务员人数逐步减少,行政方式不断调整、完善,行政成本逐步降低,行政效率也得到了提高。通过培训考察,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英国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其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行政过程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的咨询与把关、行政方式合同管理的有效运用以及重视发挥独立机构的作用等,无一不体现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英国政府部门自觉依法行政的强烈意识和较高水平,其规范并富有特色的做法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一)英国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

十九世纪中期,为加强英国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有人提出:(1)公务员应该是一个稳定的终身职业;(2)公务员应该保持中立性,政党的变更不能影响公务员队伍稳定;(3)公务员不应承担任何决策责任,只是执行决策。这三个观点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1931年英国通过《公务员总则》,明确“公务员的工资由议会提供”、“英国首相是英国公务员的最高领导”。1968年英国成立了公务员管理部,由首相兼任部长。在撒切尔夫人任期内,英国现代公务员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目前,英国的公务员基本上是实行终身制,多数人员是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加入公务员行列,直至退休。

1.公务员的人员范围和级别划分。英国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中央政府范围之内,而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只是当地政府的雇佣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之初,公务员的人数为79万,经过近20年的改革,1997年为48.3万人,其中高级公务员为3000人。关于公务员级别划分,首相是公务员的最高领导,对议会负责,内阁大臣接受首相领导并对议会负责。各部门均设永久第一部长、第二部长,第一、第二永久部长初任时由首相指任,是永久公务员,以后各届政府一般在无空缺时不做更换,第一、第二永久部长的职责是负责对所属部门内部公务员进行指导、监督。英国公务员一般分为高级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两类,高级公务员又分为3级,一般公务员分为8级。

2.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英国《公务员准则》及《部长工作程序规定》,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公务员法律制度。(1)公务员行为规范。如规定公务员应当忠于政府,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客观,帮助政府制定政策,执行决定,管理公共事务等。(2)公务员义务。如必须对议会负责,向议会和公众通报尽可能多的关于政府政策、决定和活动的有关信息,不得欺骗和故意误导议会和公众,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务员准则相冲突的活动等。(3)公务员的录用。公务员的录用、包括其内部调动均适用《就业法》,采用与社会其他机构、单位相同的录用程序。英国议会设立公务员服务委员会直接对议会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录用必须得到该委员会的认可。

3.公务员的绩效评价及监督。公务员绩效评价首先是由本人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与直接上司讨论同意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将评价结果报人事部门。每3个月或者6个月考核一次,年终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评价报告,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公务员本人收入。公务员晋升不仅仅根据工作年限,同时根据工作表现,通常由上一级主管推荐,越级提拔必须经过难度较大的考核。

(二)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的地位和职责

在培训考察中我们了解到,英国政府部门都设有专门的法律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机关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的审查;公司登记、商标注册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本部门的不同职能所具有的相关法律事务。

1.法律办公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该办公室的专业人员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即成为政府高级专业人员,不属于一般公务员序列。但其级别设置与其他公务员一样,基本工资是固定的,享受特殊津贴。即使这样,其收入与社会律师的收入还是有明显差距(一般而言,比伦敦当地律师收入低、比外地律师收入高),其优势主要是工作较为稳定。办公室的编制人数根据政府机关法律事务的需要设定。在法律办公室之外,英国政府部门通常还设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公众的投诉,类似我国的行政复议。但这个专门机构及公众投诉的受理程序,并不是专门法律规定的,而是英国行政机关的通行做法。受理投诉专门机构的 名称不一,有的称为“直接联络部”,有的称为“公共请求办公室”。

2.英国贸工部法律办公室的情况。该部设有部长1人(内阁成员)、副部长7人、常任秘书1人,下设12个部门主任,有4000多人在总部工作,还有6000多人在分属部门工作(有些人属于人)。该部法律办公室下设三个咨询处和一个调查诉讼处,其中负责咨询的法律工作人员有96人,负责调查诉讼的有22人。法律办公室的工作是保证贸工部依法履行职责。从法律咨询服务上看,其主要对象是贸工部所属各部门、部长级官员、政府其它部委法律机构等,法律办公室要在政府制订政策之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比如,英国公司尽管享有很大的经营自由,但在以下三个方面仍然受到政府监控:(1)国内角度,如公平竞争、特殊行业的管制(电力、电信、液化气、水、邮政、电讯、电子设备、原子能等)、消费者合法权益、进出口管理、标准化等;(2)欧盟角度,涉及私有化、企业兼并和与政府有关的法律案件,可直接提交欧盟审理;此外还包括与WTO的关系,英国公司要遵守有关规定;(3)涉及其他公共事业角度,如土地、卫生健康、金融保险等。法律办公室通过法律咨询服务,为决策人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论证,防止越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确保贸工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上述三个方面作出决定,依法行使职权。

从行政诉讼上看,法律办公室的工作重点是保证行政执法中法律程序得到遵守。比如,英国行政法律程序强调:公司、个人提起的诉讼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争议部分确实存在;原告、被告均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开庭时要有2-3名法官参加,当事人双方就证据、法律依据等展开辨论。如何遵守并做好这些程序要求,需要法律办公室严格把关。在涉及欧盟法律时,法律办公室还要特别关注英国企业商贸权益的维护。在与WTO的关系上,贸工部是作为英国的主要决策部门之一开展工作的,法律办公室的职责是依法维护英国公司和国家利益。

(三)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合同方式

英国政府在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的过程中,为了把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推向市场,在政府内部广泛采用了合同方式,保证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和完善。英国的学者、官员乃至行业协会均对此做法给予肯定,有的人甚至赞誉有加,这是我们在培训考察中感受特别突出的一点。

1.合同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范围。英国是高税收、高福利国家,英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0%是由政府投资产生的。国家的宏观调控除采用税率、利率等经济杠杆外,主要由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来实施。而政府机关落实这些政策以及对一些公共事业(如高速公路、国家级供水、供电系统、石油管线的铺设等)的管理,一般都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从高速公路的监管到英中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深圳高科技活动”,他们均按照严密的法律运作机制,与当事人签订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这种合同的签订是政府作为平等民事主体与企业之间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通过合同明确规定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确定项目所应达到的指标,并根据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分阶段履行自身承担的付费义务。

2.运用合同方式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通过采用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合理使用公共资金,同时加强管理、监督。其特点是:第一,政府机关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对于国家重点扶持或者重大公共项目,通过合同规定了明确、具体、公开的项目指标,公务员只是执行合同,基本没有自由裁量权。第二,对公务员要求较高。公务员不能仅是“通才”,而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不仅要知晓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而且应当懂得企业如何能实现项目指标;此外,合同的谈判和制定,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务员要依据相应法律进行。第三,有效运用招标体制。政府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企业,企业通过竞标争取项目合同。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会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从而在政府财政资金的运用中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机制。第四,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职能分设,分别由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施,避免了暗箱作,同时责任明确;二是行政机关对合同项目的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公众也可以对项目进行监督和举报,行政机关根据监督结果和公众的举报,对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有效控制。第五,有利于对公务员的考核和评价。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公务员不仅负责合同的签订,而且要负责合同的履行,项目的最后落实情况,直接反映了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成为考核和评价公务员业绩的硬指标。

总之,英国政府和公众普遍认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和公共事业管理中,通过合同方式增强了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对公共事业的管理能力和对市场运作的监督能力。

(四)政府部门之外的独立机构

在英国政府组织结构中,政府部门之外的独立机构是一个非常特别、作用突出的序列。目前,英国有130多个独立机构,大多设立于90年代,这些独立机构规模不大,专业性较强,人员精干,效率较高,成为英国政府行政的一个特色。

1.独立机构的起源及性质。1968年英国工党的一份剖析国防部组织结构的报告提出,国防部部长是通才而不是专家,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影响了国防部行政管理效果,因此建议增加专家管理。撒切尔政府采纳了这个建议,在调整经济政策、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时,将工商界专业性人士吸纳到政府中,同时将各部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业务独立出来,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成立具有一定特殊职能的独立机构。独立机构的性质属于行政机构,其主管人员由所隶属的政府部门的部长(或大臣)任命,其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公务员,也有一定比例的非公务员。独立机构的经费由议会提供,以保证独立机构区别于政府部门的相对独立性。

实践中,鉴于独立机构的主管人员由所隶属的政府部门的部长(大臣)任命,因此其应向部长(大臣)负责。但长期以来,由于独立机构业务的专业性,在议会问及独立机构业务范围的问题时,一般是由独立机构直接向议会报告,而不是由其隶属的部门报告,因而在议会、政府部门、独立机构之间产生了矛盾,英国议会也对此有一定争议。因为按照英国政府的管理体制,应当由部长向议会报告(大臣)工作。为了解决这类矛盾,英国最近规定,独立机构不能出席议会会议,所涉及问题一律由政府部门部长(大臣)向议会报告,政府部门同时对独立机构的运营负有监管责任。

2.英国贸工部的独立机构情况。该部主要设有6个独立机构:公司协调机构,负责公司注册、收集法定文件、向公司提供有用资料等方面的工作;雇佣法庭服务机构,对企业和雇员向法庭起诉提供行政帮助;破产服务机构,负责破产、清算方面的事务、为制订破产政策提供建议;国家计量、测量办公室,负责贸易方面的计量、测量、标定工作;专利办公室,负责专利、商标、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管理;无线通信机构,负责管理有关无线电讯业务。

二、关于英国行政法律制度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行政机制

(一)英国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

英国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它虽然属于公法的范畴,但这种公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具有浓厚的私法色彩,既缺乏明确而独立的公法体系,也没有统一审理这类公法争议的行政法院。我们在培训中了解到,英国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时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则,即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公民之间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长期以来,英国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样,都由普通法院管辖。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和政府职能的法定化,英国法院成立了行政法庭,并明确了较高的层级管辖。

英国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原则,普通法精神,大量的习惯法和司法审查判例、国内成文法和欧共体(欧盟,下同)法。欧共体法中有关条约、法规可以直接适用,如《罗马条约》、《欧洲共同体法1972》等,而欧共体的法令则不能直接适用,必须按其精神制定国内法。

英国法院的组织结构主要有治安法院、郡法院、巡回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上议院(最高法院)以及欧共体初级法院、欧共体法院。其中行政案件一律由高等法院的行政法庭负责审理(类似于我国的一审),当事人对审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诉法院,再不服还可以上诉至上议院。

英国行政司法审查制度,比较典型地体现出其行政法的特点。在这次培训考察中,我们通过了解其具体内容和做法,对英国行政法治的基础、特别是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英国行政司法审查制度

英国行政司法制度是指英国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或个人侵害时,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的法律制度。其中司法审查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1.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英国行政司法审查是由高等法院对负责行使公共职责或权力的团体或个人进行的司法监督,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或法院作出决定的过程,而不是看其决定本身。高等法院有25名专职法官负责处理行政案件,具体由行政法庭进行审理。行政法庭每年审理的行政案件有5300多件,其中4400多个案件与司法审查有关。

2.司法审查的条件、依据。司法审查的条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司法审查的对象必须是行使公共职责或职能的团体或个人。同时,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救济方式,法院通常不会准予司法审查。二是司法审查的申请人要有“足够的利害关系”。提出司法审查有四个依据:(1)不合法。行政机关或法院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无权作出决定或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均为不合法。(2)程序不当。即违反自然公正法则、程序不公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自然公正法则包括由不具偏见的机构进行公平审理,为每一方提供足够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3)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个决定是合理的,法院不干涉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4)违反人权。行政机关或法院的决定不能违反欧洲人权公约和英国人权法。

3.司法审查的程序。(1)提起诉讼。起诉人必须遵守诉前行为议定书,根据英国民事诉讼程序规定,民事诉讼开始前,必须经过一个程序,即双方当事人相互交换信息,协商、和解。如果通过该程序能解决问题,就可以避免诉讼。申请人在提起司法审查诉讼前,也应写信给政府机关,告诉其起诉的依据和理由,使行政机关有时间作出解释或改变其决定。(2)许可。法官一般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未听取口头陈述前),决定是否给予提起司法审查的许可。实际上很多司法审查案件在这一阶段就被终止了,每年4400多司法审查案件中只有20xx多件正式进入审查过程。如果法院拒绝给予许可,或所给予的许可附带一定条件,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开庭听取口头陈述,重新考虑其决定。如果法官听取口头陈述后仍拒绝给予许可,申请人可以在7天内向上诉法院上诉。如果上诉法院仍拒绝许可,申请人就不能再上诉了。一个案件从提起到许可大约要8个星期时间。(3)审理。司法审查案件一般由高等法院一名法官公开开庭审理,法官主要审查双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及证据,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如各方同意,法院可决定以不开庭方式审理案件。一个案件从许可到审理结束大约要20个星期时间。

(4)上诉。上诉法院在审查上诉申请时,只针对原审法官是否有法律适用错误进行审查,而不再审查案件事实本身。

(三)英国市场竞争立法和竞争委员会(CopetitionCommiion)

英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区别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但在反垄断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英国成文法已有50多年的历史。

1.反垄断的政府机构。194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专门法案,成立了调查垄断和企业合并问题的机构――垄断与合并委员会(MMC),专门负责调查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有关垄断与其企业合并的案件(如有关通讯、燃气、水、电力等方面),并向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提交调查报告,由政府作出决定。九十年代又在此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专门的竞争管理机构。

2.维护公平竞争立法。1998年英国通过了竞争法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将英国竞争法律制度与欧洲委员会的有关法律相衔接;二是赋予政府竞争管理机构新的权利,如有权调查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的行为,有权对被认定有阻碍竞争行为的企业处以年营业额10%以下的罚款等;三是成立了竞争委员会上诉法庭。此外,竞争法案还规定,竞争委员会由政府提供经费,向议会负责。

3.竞争委员会。英国新的竞争法案把MMC和新成立的上诉法庭合并成立了现在的竞争委员会(CC)。其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公平贸易办公室和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的有关垄断和有碍公平竞争的企业合并等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该竞争法案同时明确规定,由英国贸工部对竞争委员会进行监督。竞争委员会委员有50名,任期3年,可重复连任,由国家贸工秘书负责任命。竞争委员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三个机构:一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负责的调查机构,负责对各案件的调查和报告的起草、提交、公布与出版;二是由董事会成员负责的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对公平贸易办公室及其他管理机构作出的有关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行为处理决定不服而上诉的案件;三是由董事会成员任行政长官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专业组、案件组、战略计划、上诉案件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

4.竞争委员会工作程序。(1)对每个案件组成专门调查组,委员会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各调查组的工作;(2)进行事实调查,包括由相关利益团体提供证据、听取被调查主体的陈述;(3)根据调查的有关情况、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分析;(4)就是否有损公众利益作出结论;(5)提出纠正措施,包括禁止合并、要求拆分业务、价格控制等;(6)起草、提交调查报告;(7)出版、公布调查报告,并接受议会、媒体的质疑。被调查对象和相关利益团体如果对竞争委员会的结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如果认为竞争委员会报告不合理、行为违法或者报告的措施不当,有权推翻报告结论。

除竞争委员会外,英国还有公平贸易办公室作为处理竞争与垄断一般性问题的行政机构。一般说来,竞争案件首先由公平贸易办公室进行审理,只有在案件比较复杂时,公平贸易办公室才提交竞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2001年,公平贸易办公室涉及的企业合并案件有300多个,其中只有5个案件提交竞争委员会处理。

据了解,英国将于明年4月出台新修订的竞争法案。届时将依法赋予竞争委员会对所调查案件的决定权,而不仅仅是提交调查报告。同时,对调查内容和标准也将作出新规定,重点是调查认定企业合并是否会导致实质性的减弱竞争;调查认定是否存在阻碍、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的可能等。

三、几点启示与建议

英国政府的行政方式,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方面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特色。尽管我国的国体、政体、所有制结构、法律体系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与英国相比有很大不同,但从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来看,他们的许多做法和经验,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推进经贸系统依法行政等,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启示。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的新方式

近年来,英国政府广泛运用合同方式规范行政管理的做法是很有创意和特色的。我国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制度改革时,从上至下都把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作为主要目标,这在近期是十分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我们还未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因此,在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对经贸领域取消47项行政审批后,如何有效地保证政府对经贸活动的必要调节和监管,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借鉴英国政府多种手段并举的经验,我们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量大面广的政府管制、审批的陈旧方法,树立市场经济的新理念,使经贸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点,以是否符合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衡量标准,真正集中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来,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手段的灵活运用,在产业政策和经贸立法引导、税收杠杆调节、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以及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等方面探索新途径。

(二)加强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应该高度重视公务员的队伍建设

借鉴英国公务员管理的经验,加强我国经贸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培训与监督,不断提高经贸执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这是做好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组织保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知识更新和专业培训制度,尤其是对具有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培训考核制度。二是要加强对公员务执法队伍的监督,通过建立经贸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责任;确立内部机构的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及执法目标;制定对内部机构和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职责的考核办法,举报、控告的受理、查处办法等。三是应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应该重视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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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市场营销学》自从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以来,在教学资源、课改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投入均大幅度增长,教学方案、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不断向前推进,全校修学该课程的本科生在营销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方面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步。作为国家重点财经大学的本科生通选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市场营销学》教学改革,下一步应当如何开展?本文将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从提高和拓展学生专业能力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期望起到抛砖引玉,与同行共同切磋和提高的作用。

一、在《营销学》教学中围绕“态度”、“细节”和“习惯”加强学生学习规划能力的培养

西方军事界和企业界在管理人才培养中经常提到的三句话是:“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习惯决定命运”。也就是说,“态度”、“细节”和“习惯”属于人才的能力范畴,是人才的能力系统中最基础的构成要素。在选拔和录用大学毕业生时,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从“态度”、“细节”和“习惯”三个方面来考察毕业生的能力素质。许多“90后”大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自我规划管理方面还没有走向成熟,而学生之间又极易相互影响。如果放任自流,不良的学习风气容易滋生蔓延。因此,我们要提高学生对《市场营销学》的学习积极性和效果,首先要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开始,并指导学生制定和实施学习规划。在指导和监督学生实施学习规划的过程中,引导学生注重细节,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营销学》教学内容要适应服务型经济对市场营销人才的要求

我们培养的本科生大部分在上海市就业,用人单位主要分布在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贸易、财务与审计、物流、通信、财经教育、传播媒体、管理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进入21世纪以来,上海致力于建设四个中心(即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近两年,中央政府明确将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作为国家战略。这种变化反映了上海经济向现代服务型经济转型的必然趋势。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改革《市场营销学》教学内容,使之更加适应适应服务型经济对市场营销人才的要求。要增加服务营销、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品牌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营销信息管理、整合营销传播、营销策划等内容在整个教学内容中的比重,并通过教材、教案、案例、习题、现实考察观摩、实习、研究兴趣小组等多个环节计划和落实这些内容。

三、《营销学》教学模式要突出互动性

互动性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效果的重要条件。《市场营销学》教学中的互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简称师―生互动),二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简称生―生互动),三是学生与教学软件之间的互动(简称生―软互动)。在师―生互动中,教师要通过提问、现场答疑、辩论等形式,调动和激发学生的思维活跃性和参与兴趣,在答疑解惑中将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信念潜移默化地传授给学生。在生―生互动中,学生通过互相帮助和讨论,不仅可以使学生深化对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互相取长补短,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和发扬。在生―软互动中,学生通过与营销模拟软件、营销研究软件的互动,可提高对营销信息的分析处理能力和营销决策能力。营销学教学的互动性的落实,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一是营销教学计划和教案的设计与实施,二是营销实验室的建设与利用,三是《营销学》学习小组作业的布置与检查。

四、切实加强《营销学》教学的实践环节

为了切实加强《营销学》教学的实践环节,从现实可能性上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营销策划大赛、营销科研等活动。从学校到上海市,每年都有由大型企业赞助的营销策划大赛以及学校和学院两级资助的大学生科研活动。这是锻炼和提高本科生市场营销专业能力的好机会。可以在教学考核和相关制度规定中要求每一位担任《营销学》教学的老师积极组织和鼓励学生参与营销策划大赛、营销科研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指导。(2)院系与营销咨询公司、广告公司联合开展基于产品或品牌项目的营销方案大学生竞标活动。这种活动尤其适合营销专业和广告专业的学生,既可以提高学生的营销实战能力,又可以让用人单位发现和录用优秀的本科毕业生。(3)让学生观察市场,撰写营销考察报告。老师可将这项任务的具体要求、评判标准告知学生,限定和督促学生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通过中途检查,发现问题,指导其改进。然后通过展示和评判,使学生进一步在总结和思考中获得提高。(4)加强对营销实验室的投入和建设。要在科学论证和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实用的营销模拟软件、营销研究软件及营销实验方法的训练软件等工具及相关的硬件设施建立起来。通过对教师的培训,达到对实验设施和软件工具的熟练使用。然后,通过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培养学生在营销实验中的动手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本科生《营销学》学习成绩评价系统

目前,对本科生《营销学》学习成绩的评价已经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个部分,这比起“一张考卷定输赢”来说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对学生平时学习的督促和激励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因为现有的这套评价系统在管理上还显得比较粗放。为了最大限度地督促和激励学生在平时争分夺秒学好《营销学》这门课程,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一个新的本科生《营销学》学习成绩评价系统。第一,本科生《营销学》平时学习成绩不仅要有足够大的比重,而且应当划分为若干个以时间和学习内容为依据的学习单元。第二,将一个学期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根据教学进度对相应的学习单元进行测验,对阶段性表现(包括个人和小组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将测试和考核成绩及排名告知每个学生和小组。第三,根据学生阶段性表现和学习单元测试成绩,帮助学生认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制定学生个人及学习小组的学习改进方案。第四,每次测试和考核完成后,及时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小组,交流和推广先进的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和学习经验。第五,跟踪每个学生和小组的改进方案实施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完善学习过程。

综上所述,基于能力拓展的财经类本科生《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基础是强调“态度”、“细节”和“习惯”的学生学习规划能力的培养。这项工程的中心是《市场营销学》教学内容要适应现代服务型经济对于营销人才的要求。对该工程起推动作用的还有以下三个重要要素:一是教学模式要突出互动性;二是要加强《市场营销学》教学的实践环节;三是建立和完善本科生《市场营销学》学习成绩评价系统。

参考文献:

[1]王卫红.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与实践教学策略探讨――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9,(3):

100-103.

[2]李怡芳.以立体化教学模式,系统提高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J].市场营销导刊,2008,(6):70-71.

Marketing Teaching Reform for Undergraduat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ased on Competence Enhancing

ZENG Xiao-yang,JIANG Xia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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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符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公务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的述职述廉。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的一般人员,除特殊岗位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与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编制单位同意的,按双向选择的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局机关借用的特殊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二、确定职责岗位

(一)、根据***文批准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需要,对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后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岗位数。

三、报名审查

(一)、报名。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政治面貌、学历、个人身份、所在编制单位和近三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一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

(一)、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与竞争轮岗的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这次考试作为竞争轮岗的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试内容。国家录用公务员考试知识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由考试中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20%,组合一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负责阅卷。

五、述职述廉

(一)、原任科长述职述廉。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原任科长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原任科长,不能参加科长竞争轮岗。

(二)、确定科长职位补充数。原任科长述职述廉结束后,宣布满意度测评结果,确定应补充的科长职位数。

(三)、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述职述廉。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演讲时间控制在10-20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0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其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达三分之一以上的申报竞争科长职位人员,不能作为此次补充科长的推荐对象。

六、民主测评

对全体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分别按30%、15%、10%、25%、20%量化计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下及竞争轮岗工作中,凡涉及到计分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竞争轮岗中考评量化的组成部分,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选拔科长

(一)、推荐。推荐分两种形式:

1、会议投票推荐。召开全体人员大会(不含聘用人员),对拟补充的科长进行投票推荐。

2、、个别谈话推荐。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行座谈推荐。

(二)、考察。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结果,经研究决定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人员为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研究。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任科长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

经上述程序选拔的拟任科长人选,可参加科长竞岗。

八、考评量化

对本次竞争轮岗组织的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近三年考核均分,分别按照10%、30%、60%的权重进行计分。

在此基础上,对正科实职、正科虚职、副科实职、副科虚职人员,分别按4、2、1、0进行加分后公布结果。

九、申报岗位

(一)、公布可以不参加竞争轮岗的岗位和人员。

(二)、公布参加科长竞岗人员名单。

(三)申报参加科长竞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每人可报岗三次,第一次、第二次可申报1-2个岗位,第三次限报1个岗位,每次报岗情况进行公示。

十、竞岗演讲

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竞岗人员进行竞岗演讲。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就所申报的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长和优势进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8-12分钟,演讲材料用a4纸打印35份,本人签名后于大会前一天交考评组,通过抽签确定演讲顺序(不轮岗的科长不再演讲)。

由局领导、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长组成评委,对竞岗人员演讲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得分。

一、定岗推荐

召开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定岗推荐。

(一)认为竞岗人员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表示同意后不再提出建议岗位。

(二)认为竞岗人员不适合在所申报岗位工作的,应提出建议岗位。

(三)按实际参加推荐人员数,对竞岗人员得票率进行统计,岗位推荐率不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在所申报的岗位任职,且不再计算其得票分值。

(四)岗位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应计算其得票分值。计分分别按局领导占35%、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占40%、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5%、各县(市、区)局长占10%的权重进行量化。

二、综合考评

对考评量化、竞岗演讲、定岗推荐的量化分,分别按30%、10%、60%的权重进行计分。综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科长岗位人选的依据。

三、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采取以下原则确定:

(一)推荐岗位只有一人的,且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确定该人选。

(二)被推荐人员同时有两个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推荐率高的岗位确定;推荐率相同时,按申报岗位确定。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被推荐为同一岗位的,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综合考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推荐率高的人选确定;推荐率相同的,按申报该岗位人员优先确定。

竞岗后仍有缺位的,待条件成熟时再安排下一轮竞岗。

四、报请备案

对拟任的科长人选写出考察报告,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在备案批复未下达前,决定任命的科长先行主持科室工作,办理工作移交和档案资料交接手续。

五、科员定岗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除科长外,每科可以选择一名原工作人员,办公室除不参加轮岗的人员外,可保留一名原工作人员。科员双向选择的程序:

(一)自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由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

(二)科员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每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也可放弃。

(四)、科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科员定岗的依据之一。

(五)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到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由领导组安排岗位。

六、事业人员补充

个人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事业人员,按照年龄结构、男女比例、文化程度、业务熟练程度、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组合。每科可保留一名该科室原工作人员,该科原行政一般人员未保留的,则必须选择一名原在该科室工作的事业人员。主要程序如下:

(一)、经领导组研究决定不轮岗人员到岗工作。

(二)、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四)事业人员、科长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事业人员补充的依据之一。

(五)多轮选择,各科每轮只可选择一名。补充人员可以少于科室核定人数

(六)领导组按照优化组合的原则研究同意,事业人员到岗工作。

(七)双向选择中未能确定岗位的人员,到原编制单位工作,待条件成熟时补充到行政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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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审计新定义和职能转化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标准委员会通过了修订了的内部审计新定义表述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以及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4]就而言新定义突出变化在于明确了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经营,内部审计只有与企业的目标和经营战略相结合,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面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这种转变,就需要对质量控制各环节有侧重的加强,具体分析就是:强化质量控制审计立项环节以确保其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保证审计立项不偏离企业的经营目标,为增加价值服务。搞好审前调查以时时掌握审计对象不断变化的情况;加强与企业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流,消除误解,以便编制出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审计方案,为实现企业目标共同努力。严格作好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以便很好的分清审计责任和防范风险,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也为企业对实施某一经营目标的过程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中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技术更新以便实现内部审计部门在技术条件上与各部门成功“对接”,更好的配合达到共同目标。

二、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现实必要性

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审计理论研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业务管理的核心,是审计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国审计管理水平不高,集中体现在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上,这些年各地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李审计长的这一论述也适合作为审计工作一部分的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分析如下:

(一)内部审计工作适应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需要建立企业制度和与之想适应的现代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如何,关键看内部审计质量如何,因此,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是建立现代内部审计、完善质控体系的需要,也是较好发挥其对本企业各部门的审核监督和评价职能的需要,对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WTO五年保护期将过,我国各市场主体将全面溶入国际经济体系,内部审计的各个对象都要服从WTO规则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就要求我国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充分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先进理论、技术和经验,与国际标准接轨,将我国的内部审计事业融入世界内部审计一体化之中,以服务本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快速发展。作为内部审计生命线的审计质量无疑成为国际市场主体衡量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国内没有统一内部审计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使我国的内部审计工作既适应国际标准化要求,又紧贴中国国情变的急迫起来。

(二)我国内部审计质量现状和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华南理工大学审计处苏运法等同志在其《赴英法内部审计考察报告》中有些涉及质量控制的方面值得深思:在英法,内部审计有自己完整的体系,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科学性、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权限大,是企业内部监督的主体,在企业中独立并高于其他管理部门的地位,直接向总裁或董事长负责,使内部审计质量有了良好的审计环境保障;职业要求严格,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抓的比较紧,很多审计人员都是复合性人才,以便适应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从财务审计到经营审计的转变。所以,其审计报告科学性、时效性强,责任明确。

对比我国,“作为审计质量核心的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不高仍是当前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关键,也是与发达国家差距中比较突出的一点。” [5]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表现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审计环境不理想。传统的人情世俗因素和利益关系的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很难得到理想的保障, “有些内部审计工作部门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内部审计的作用有限,地位不高,在领导的心目中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6];第二是审计队伍素质跟不少要求。时展要求综合性人才,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知识结构陈旧单一缺乏综合能力难以应付复杂工作局面,审计人员开拓创新的意识比较薄弱,宏观意识和审计意识不强,思维方式单一落后;第三是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审计质量责任不明。执行审计规范不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流于形式,审计质量难保障。审计责任制的不健全或不能认真贯彻执行的结果就是责任主题不明确,一旦出现审计错误,责任不明落实不到位,结果不了了之,恶性循环;第四是审计人员质量风险意识淡薄。审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忽视了审计质量的要求,审计项目多,精品工程少,一些审计人员片面追求查处大案要案而忽视了全面审计的质量控制,这使审计监督范围缩小,留下了风险隐患;另外还有审计质量标准不健全,审计人员选拔录用控制乏力等原因。

三、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的显著作用是内部审计功能的良好发挥。首先是内部审计基本职能的成功实现。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结论,及时、合理、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本单位领导进行合理决策提供条件,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鉴证和控制职能,又为实现本单位工作目标提供了参谋服务;其次,较高的审计质量可以有效的降低审计风险,同时可以较好的解决信息失灵的问题,有助于防范和化解本单位的财政风险,强化了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最后,完善的内部审计控制系统对我国改革发展有重要的宏观推动作用,加强质量控制可以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作用,既能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又能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良好的质量控制系统也就成为企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于整个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内部审计的发展完善是在不断提高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的,“提高审计质量是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途径”,[8]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必然给内部审计自身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首先是有利于提高审计部门的地位,树立良好形象,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既得到了领导的重视,提高本部门的地位,也树立了在其他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理想的环境;其次是有利于审计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对审计工程中的委派工作、指导监督、后续和培训等质控环节的强化,审计人员对素质要求有了新的标准和认识,审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将会在外界压力自身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适应时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最后有利于我国内部审计与国际惯例接轨,强化质量控制是世界审计发展的共同趋势,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使内部审计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这样我国的内部审计事业就可以更好的应对 WTO的挑战,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溶入世界审计主流。

(三)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为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科学的来源于科学的实践,在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实践过程中积极地经验教训、寻找,同时吸取国外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和先进管理模式,努力创造适合我国国情有自己特色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为我国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颁布是我国审计事业“三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内部审计走向世界的需要。

注释:

[1][6]郑力:《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积极向现代内部审计进军》,内部审计2004年第3期5-7页

[2]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办公室编:《审计》,中国财政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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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泡沫经济的突然崩溃。自90年代初开始,日本经济从高峰滑落,其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一是房地产经济的泡沫崩溃,地产出现萎缩;二是银行由此引起大量的不良债权;三是银行利率的迅速走低,经济退缩的恶性循环导致整个经济严重萎缩与萧条。在经济大萧条环境下,银行、保险业为了缓解不良债权带来的经济负担,极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此为日本保险市场自由化的主要经济背景。

(二)来自国际上的政治压力。当时,AIG牵头主导了一场要求日本政府放松保险市场管制的变革运动,美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遵守WTO有关保险承诺,日本与美国政府于1994年10月签订了《日美保险协议》,该协议对日本产险市场自由化具有三方面的直接影响:一是废除费率管制,要求费率自由化;二是保险业务经营由认可制改为申报制;三是改革日本保险销售制度,引进经纪人公司制度。其目的是使在日本经营的美国公司更加有利。

(三)保险市场经营环境的恶化。10年间,由于利差损原因,日本近7家寿险公司倒闭,虽然产险业未出现寿险业的情况,但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产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与银行利率相关的房屋按揭业务和储蓄型财产险业务由于利率走低,出现了一系列难题。这些都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和导火索。

二、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进程及政策变化

《日美保险协议》的签订无疑成为日本产险自由化的契机。然而,日本财产险自由化真正开始的标志是1996年新保险业法的实施。其政策变化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可制的放宽,申报制的扩大。从1996年4月开始,日本产险在许可制度方面开始放宽,由许可制度向申报制度转型,1997年1月、1999年8月、2001年7月申报制范围逐步扩大,到2002年3月,企业财产险已完全自由化,由许可制改为申报制,家财险中绝大部分也由许可制转为申报制。但这并不意味着许可制的消失,车险业务中未满10台的车辆保险仍必须实行许可制,医疗险和海外旅行意外伤害险仍为许可制。

(二)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停止。1998年算定会费率使用义务的结束标志着费率自由化的开始。在此之前,日本财产险费率为保险监管重要内容,由算定会统一制定,并严格执行。

算定会制度自1948年起根据《损害保险算出团体法》实施,该法规定,会员公司达2家以上即可申请成立费率算出团体,该团体是一种非盈利性机构。到目前为止,日本只有一家费率算出机构。当时成立费率算出机构基于三方面考虑:其一是因为损失金额是事故发生后确定的,所以赔付率的预测比较困难;其二是各个产险公司单独积累大量的数据比较困难;其三是财产险费率由中立机构根据赔付率等积累的数据计算后供各公司使用,这种做法比较理想。

《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于1999年12月22日作了最新修改,保险公司强制使用算出机构费率的义务终止。从此,就有了算出机构提供的纯费率和公司自订的附加费率之分,纯费率成为各公司的参考费率,除机动车法定赔偿责任险之外,各公司在参考费率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的费用率制定自己的费率标准,但一般讲来,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12.5%。

按照《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第3条规定,费率算出团体可以计算的保险种类有5种:火灾保险、意外保险、车辆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及护理费用保险。但到目前为止,在日本仍未有医疗费用保险参考费率。

(三)银行窗口销售保险的解禁。从2001年4月开始,日本金融厅在银行销售保险方面实行了第一次解禁。在此之前,金融厅由于担心银行会利用其融资的权力给客户施加压力,迫使他们购买保险,所以禁止银行销售保险。但是,自泡沫经济崩溃之后,银行出现了巨额不良债权。为缓解其不良债权带来的困境,银行寻求更多的收益源来改善其经营状况,在金融厅主导下,第一次出现了银行窗口销售保险。但其销售险种仍受很大限制,只允许销售与其银行融资业务有关的保险,且规定在融资资格审查期间,禁止推销保险。第三次解禁于2002年实行。主要是在年金方面的销售管制有所放宽,其理由是银行存款户有增加银行存款收益的愿望。2005年12月实行了第三次解禁,即储蓄型保险的放开。金融厅将对历次解禁后的市场反应做出评估,如无不良反应,则计划于2007年12月实行全面解禁。

(四)允许产、寿子公司相互进入对方市场。新保险业法明确规定,从1996年开始,允许产、寿险公司以子公司形式相互进入对方市场,同年寿险公司设立了6家产险公司,产险公司设立了11家寿险公司。2000年8月,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的认可明确化。寿险公司开始重新评估其财产险战略,认为子公司模式将来没有大发展,从而转向与产险公司合作,即产险业务。考虑到与人有关的保险的可成长性,产险公司也积极响应。因此,更多呈现的是产、寿险公司的相互。

(五)销售制度的放宽——经纪人公司的引进。在日本产险自由化之前,法律规定的保险销售渠道只有两种。即店和保险公司直销。店制度是日本保险业最常用的销售方式,其业务占原始承保业务的90%以上,在日本产险市场占绝对支配地位。经济萧条期间,保险公司开始重新评估店的经济绩效。为了提高店的效率,产险公司改变了以往的店手续费制度,取消了一些经济效益不高的店,因此店数量开始减少,2004年比2003年减少6%,但仍有286576个。《日美保险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求日本保险业引入经纪人公司制度,自1996年4月引入经纪人制度,到2005年4月1日止,日本已有38家保险经纪公司,其中有Marsh(马什)和Willea(韦莱)这样居国际性领头地位的经纪人。虽然迄今经纪公司业务仅占市场份额的0.2%,但其作为一种新的销售制度已获法律许可。

(六)中介手续费制度的引进。中介手续费制度虽于1996年4月引进,但1998年之前,日本产险业执行的是费率算定机构制定的统一的费率标准,同时金融厅还规定了行业共同的类别、合同格式及手续费执行标准,且手续费体系必须向金融厅申报,获得许可后方可执行。随着产险自由化的出现,费率自由化导致保险产品多样化,原手续费体系已无法执行。从2001年3月开始到2003年4月,店手续费体系由需要金融厅许可变为不需获得,促进了中介手续费体系的多样化。保险公司开始注重店的经营绩效,对其进行挑选、停业、合并,并根据其资质、业务量大小,再区分不同的保险类别,实行更细化的手续费体系。

(七)投保人保护制度的引进。1996年4月,财产保险投保人保护基金作为只有在需救济保险公司出现时才运用的基金被引进。后来由于发现仅设立救济保险公司的基金所起的作用不大,于1998年12月设立了财产保险投保人保护机构,其作用一是对救济保险公司提供资金援助;二是对破产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继续承保;三是成立继承保险公司,承接破产公司的业务;四是提供贷款支持,保护被保险人。目前其会员除了所有在日本营业的产险公司外,还有劳合社协会,但不包括专业再保险公司。

(八)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引进。随着日本保险市场自由化的推进,保险销售渠道得以拓宽,除了原有的店销售、保险公司直接销售外,又引进了经纪人销售制度,拓宽了银行窗口销售渠道,特别是还出现了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为了适应自由化发展的需要,稳妥地推进保险业的发展,金融厅引进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03年颁布,并于2005年4月实施。其基本方针是明确各有关主体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目标,并要求具体付诸实践。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引进,更有利于确保日本产险业在自由化环境下的发展。

(九)国际保险监管标准的遵从。作为IAIS的会员,日本金融厅已经表明遵从IAIS的原则、基准与指引,同时也积极参与金融行政的国际化和国际性规定的制订。除了在许可制方面有非常大的放宽之外,更多地采用了国际会计标准及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使本国保险业发展与世界保险业发展同步。虽然日本产险市场环境不景气,但目前所有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均在200%以上,产险业保持着较高的信用力。

三、日本财产保险市场自由化带来的影响

(一)竞争激烈使公司效益大幅下降,影响产险市场停滞不前。在保险市场自由化之前,由于日本产险执行费率算定机构的统一基准费率,即使是一家小公司也有盈利;但在费率自由化之后,由于费率竞争激烈,导致了产品及服务竞争日益激化,给公司的收益带来重大影响。赔付率上升、收益减少使公司把降低经营成本作为主要的研究课题。各公司费用削减的主要措施有:合并撤销营业网点,或者取消效益差的营业网点;削减员工人数,一方面控制新增录用人员,另一方面引进提前退休制度;重新评估工资制度,由以前的年工序列工资制度改为与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度;注重提高店的效率,重新评估以往的手续费体系,建立以店效益及经营业务种类、经营业务量相联系的手续费管理体系。通过上述措施,行业平均费用率得到了降低,但也更加导致保险市场的萎缩或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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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审议通过的 “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国家战略发展方向―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今后规划将更多地关注GDP增长结构而不是增长率。无工不富,广西很多市县纷纷提出“工业立市/县”的发展战略,开始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转移的不仅仅是产业,还有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历史已经证明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广西必须走一条不同于传统工业增长模式的新路子―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就需要雄厚的人力资本为支撑力量。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区域竞争优势理论,人力资本是影响区域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力资本是一种非物质资本,它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并能为其带来永久收入的能力,主要表现为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技能、劳动熟练程度和健康状况。人力资本投资包括教育和培训、劳动力流动和迁徙、劳动力的健康等,其中教育和培训是最重要的积累途径。

广西企业在职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方面

1.认识不足,曲解了在职培训的风险和收益。在调查中发现,企业规模大小与对培训的认识有重要的不同。2009年广西共有198所大型企业,400所中型企业,2557所小型企业。一般大中型企业都能对企业在职培训持正确的认识,将其视为企业人力资本积累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方法。但小企业往往由于其管理者自身文化素质较低,企业规模小,资金有限,认为培训是“耗时”、“耗金”、“不经济、不划算”是只见“投入”不见“产出”的“亏本买卖”。即使对员工进行了相关技能培训但由于小企业劳动者流动性太强而使企业蒙受损失。为减少损失,企业一般倾向于在招聘中接收有工作经验的劳动者。

2.培训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培训效果反馈机制,培训成果难转化。完整有效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培训目标确定、培训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培训效果评估。调查中发现,大企业每年都有职工培训经费,会定期邀请企业内部高层主管领导或者聘请在职培训师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内容培训,以授课为主要形式,形式较为单一。培训基本上能覆盖各级员工。小企业的员工培训一般是要求员工干中学,以老师傅带新徒弟方式(学徒制)进行,虽然知识技能可以迅速传承下来,但由于与外企业缺乏沟通交流,缺乏思想碰撞,技能老化的较快,阻碍了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小企业也缺乏系统的培训规划,培训的随意性较强。此外培训的效果不能及时评估,也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使得美好的培训设想往往流于形式,对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明显,培训效果不佳。

3.培训投资不足。国外大公司培训费用支出占他们销售额的1%到3%左右,最高的占7%,很多世界500强企业的企业培训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我国企业即使是那些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如IT、家电行业培训费用能够占到销售额的2%左右。2009年广西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为1.4%,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1.5%)。

(二)员工方面

培训收益不显著、缺乏培训热情。培训期间,员工必须将部分精力转移到培训方面,这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培训期间员工工资水平一般低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水平。而在培训期满后,员工即使提高了技能等级,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并不能快速体现人力资本投资给个人带来的收益,往往是受训员工从哪个岗位来还要回到哪个岗位去,工资水平只是恢复到未培训前的状态。培训中付出成本的不仅仅是企业,受训员工也付出了极大的精力、体力和时间。任何投资都要追求回报,如果员工投资收益不明显,一方面会消极对待培训,另一方面在培训期结束后选择用脚投票―自动离职。

自身文化素质低,短期培训效果不佳。2009年广西工业企业新招工102678名,其中从农村招工53305人,占总招工人数比重为52%,从城镇招工20365人,占总招工人数的比重为20%;录用的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共15096人,占总招工比重为15%,农民工占了绝对比重。这其中,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占49.1%,小学文化和高中文化的分别占22.0%和13.7%。接受过中专(技校/职高)和大专教育的已经分别占6.7%和3.2%,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超过7成。较低的文化素质影响了工人的接受能力、削弱了培训效果。

(三)政府方面

从微观层面上看,在职培训的收益主体主要是企业和受训人员,培训活动一般由企业主导,企业和个人双方各自承担部分培训成本。从宏观方面来看,社会也是受益人。企业通过在职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劳动生产率,企业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政府也能获得相应的税收从而使得社会收益,因此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在职培训市场需规范。广西的在职培训市场由于进入门槛低,培训师队伍鱼龙混杂、培训师素质良莠不齐。目前广西持证的培训师约有700多名,培训师身份背景复杂,一部分来自专业培训机构,一部分来自政府或高校的培训中心,为谋高额利润,区外一些培训机构也趋之若鹜,培训费用不菲,有的培训师一天收费高达数万元。由于对培训师市场缺乏规范管理,培训机构间的恶性竞争引致市场混乱无序。

缺乏对中小企业的在职培训引导和激励。广西工业企业构成中中小企业占了绝对比重,约为94%。而这些企业往往缺乏长远战略眼光,顾及眼前短期利益,不舍得投资,不舍得付出,以节约成本的错误观念去节约培训费用。如果任由这种观念蔓延,广西仍将重蹈旧的工业化道路覆辙:人力资本弱―创新不足―竞争力低下―产业链低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继续延续区域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鉴于企业在职培训收益具有强大的外溢效应,政府有必要通过政策激励方法给企业培训注入强心剂。虽然地方政府已意识到培训的重要性,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多是将职业培训的重心定位于两个群体:一是最困难就业群体的技能培训;二是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养,基本未涉及在职职工的培训问题,培训覆盖面过窄。

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以政府为推手、个人联动的企业培训体系

(一)理顺成本与收益并明确企业、员工与政府的责任

培训后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给企业创造的利润远远高于培训成本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所以企业是在职培训的主要受益人,企业在员工培训中应居主导地位。受训员工由于在培训中也付出了劳动,并忍受了培训期间的低报酬,理应于培训结束后在岗位、工资上体现培训的收益。政府作为间接受益人,也应承担引导、激励工业企业、规范培训市场的责任。

(二)企业要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

首先要进行情况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需求从而设置培训目标。培训目标必须满足培训需要并选择适当的培训设计,然后付诸实施。实施完毕及时进行培训评估,比较与培训需要的差距、衡量培训效果如何,并在此后的系列培训中予以查漏补缺、规避问题再次发生。此图中培训评估意义重大,因为科学的评估才能帮助企业识别培训的效果如何,并予以及时修正,同时企业在进行培训目标设计时应将培训评估作为重要的内容。

(三)以企业在职培训为支点小政府撬动大工业

北部湾建设、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无疑给广西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会,如果延续传统的发展思路根本无法实现跨越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也是奢谈,广西将永远是雁阵式发展序列的那只尾雁。随着东盟自贸区的建成,广西经济的外向型将更加显著,越来越多的企业会走出国门开展国际贸易,广西工业企业竞争环境会更加复杂。打破思维定势、实现广西工业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可以在职培训为突破口:通过政府为企业注入的强心针,以外部力量激励为手段,激发企业在职培训动力,增加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提升广西工业竞争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型。以图1为例,文章勾勒了一幅政策激励框架图如图2。

1.规范广西职业培训市场。针对鱼龙混杂的广西培训市场,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规则去规范。首先要对企业资质予以辨别,没有培训资格的企业予以退出;其次对培训师的资格严格审核,并实施年审制,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最后要对培训收费予以一定的监管,禁止漫天要价,或者恶性削价竞争。

2.政府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广西中小企业比重大、规模小,对于组织员工培训的需求非常弱。即使有培训需求,在选择培训方式、制定培训方案方面也常常走弯路,常常是钱没少花,效果却不明显。地方政府可出资请专业培训机构对经营者进行管理知识的培训,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观念,为制定科学的培训体系提供支持。

3.对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予以培训补贴、税收减免,激发企业培训动力。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源。一个区域的主导产业往往是在生产上占优势、产业贡献率高的行业。广西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少,不可能对所有工业企业都实施税收优惠,可以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掀起区域内在职培训风潮。

4.对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对高级人才给予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的奖励和补贴。针对不同层次的高级人才设立不同奖项,以政府名义颁发奖金或补贴,在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照顾。

5.设置常规性职工技能大赛。韩国的工业发展迅速,职工素质提高快,其中就得益于常设的职工技能大赛。参照别国经验,广西在全区范围内也可设置常规性技能比赛:一要规范程序。从举办时间、选手资格审核、报名选拔、竞赛工种确定、命题、赛场选定、竞赛日程、评判规则及标准、表彰奖励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程序,使技能竞赛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完善制度。常年开展竞赛活动,并辅以政府法规敦促企业参与竞赛。三要科学组织。开展工种分析,对比赛命题和检验提供科学标准。四要奖励到位。可设置多重奖项,重奖获得名次人员,如领导会见、颁发奖金、提供学习和就业机会。五要资金扶持。国家和企业提供职业技能竞赛的全部费用,保障竞赛顺利开展。六要宣传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重要媒体杂志上报道竞赛实况,唤醒社会对比赛的重视和热情。

6.简化职业技能鉴定程序,降低技能评定成本。职业技能评定程序一般较为复杂,技能评定的成本太高,且信息获取困难。尤其是中小企业员工往往由于不知悉技能评定的相关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技能评定。评定条件繁杂,员工理解起来有歧义、有困难,针对以上问题,政府相关部门一是要在费用上给予适当减免或补贴,二是要求扩大宣传力度,沟通技能评定部门与员工之间的信息通道。

参考文献:

1.于桂兰,魏海燕.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广西统计局. 2009年广西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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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上海市电力公司率先在国家电网系统试点推行劳动组织综合改革以来,新组建的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隆电力)整合了原市区供电公司所属的4大集体企业,成立了新的久隆电力,其业务范围也由过去的以电力工程总承包为核心,转变成为以电力工程总承包和电力综合服务为重点的发展模式。随着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如何做好人才储备,适应企业快速成长需要,已经受到公司上下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作为久隆电力对人才储备和培养的重要手段,以人才“蓄水池”为核心的人才储备系统在一年多的实践中,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为企业输送了各类人才累计超过320名,有效保障了企业转型过程中的人才需求,也为企业发展的人才储备作出了巨大贡献。下面,我们一起分享一下久隆电力人才储备系统实施的经验,以期为类似的电力集体企业解决人才结构性缺员问题提供借鉴。 

一、久隆电力人力资源状况分析及问题梳理 

新组建的久隆电力整合了原上海市区供电公司所属的各类控股多种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全口径员工人数达1630人,多种经营从业人员中全支集(即主业支援集体,编制属主业)人数为1126人,集体编制人数504人。尽管人员数量众多,但由集体企业性质所决定,一部分人员为主业安置型人员,导致久隆电力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关键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久隆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力资源结构亟需优化 

从年龄结构上看,工程类分(子)公司员工平均年龄超过47岁,年龄结构明显老化,青年员工只占20%,而科技类分(子)公司又呈现年轻化趋势,中年员工只占14%,缺乏具有一定经验的员工,对公司的发展也十分不利。 

从学历上看,员工总体上学历层次偏低,大专及大专以上仅占36%,具有硕士及以上的高学历员工更少,从整体上影响久隆电力未来的竞争力和成长性。 

从工程类分(子)公司职称结构看,员工职称等级比较低,中高级职称仅占职工总人数的5.57%和0.98%。工程类分(子)公司与市场上的标杆企业差距非常明显。

2.关键岗位人才储备不足 

久隆电力及其所属电缆工程公司具有一级总承包资质,其“名义上”已经具备一级项目经理40人,但是专职的项目经理中4/5并不具备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造成证书与岗位分离。公司非常缺少既具有证书又胜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人才。另外,公司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数量也有一定不足。久隆电力人力资源实际现状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3.缺乏人才成长竞争机制 

受体制影响,久隆电力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与培育机制,无法引进企业需要的关键人才;晋升机会不太多,对核心人才的吸引力不强;kpi考核设置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考核结果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偏于形式化;没有一套科学的人员测评系统,人才也不能合理流动。 

造成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有效的人才储备与评价机制,以致于人才不能满足组织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与企业发展脱节。基于这种考虑和认识,久隆电力借助劳动组织综合改革之机启动以人才“蓄水池”为核心的人才储备系统工程。 

二、发挥人才“蓄水池”效用,构建人才储备系统平台 

1.人才“蓄水池”的概念 

人才“蓄水池”工程是久隆电力启动的在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储备优秀管理人员的一项长期人才培养计划。一方面是面向企业内外遴选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从一线岗位开始实习,通过在项目部、基层单位和本部职能部门岗位培养,使其熟悉公司业务模式与运作,从而将其逐步培养成为公司业务或管理骨干力量;另一方面,建立社会专家人才队伍,企业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沟通跟踪机制,让这些专家人才参与到企业管理和发展中,形成潜在的专家人才库。它是通过这两方面“储备”,使人才数量和结构能够满足久隆电力发展要求的一项系统工程。 

久隆电力人才“蓄水池”储备系统要以获取人才信息为核心,借助内外部人才市场,在内外部人才信息与内部人才需求之间建立有效的“缓存”。其好处是:一方面,延长了企业对于人才的考察期,可以提高人才甄选的准确性;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储备了足够的人才信息,可以提高公司人才招聘的及时性。 

2.人才储备系统的输入与输出 

久隆电力人才储备系统是以人才蓄水池为核心,以人才(人才信息)的输入、输出为要件,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信息存储、更新、甄选等功能。

(1)系统输入。系统输入端明确了输入对象、输入标准及信息获取通道等问题。在获取大量基础人才信息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作进一步的评价,然后才能进入战略性人才储备系统的人才蓄水池。人才储备的实施步骤是: 

1)人才需求预测。根据久隆电力“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公司人才需求可以划分为两类,即围绕企业愿景组建的电力科技研发人员、电力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工程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等战略性人才,以及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拓展急需的经营管理、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以及采购、法务、工程预算等相关人才。 

2)人才信息收集。人才信息的收集是人才储备系统建设的基础,采取内外部两种方式相结合搜寻相关人才信息。研究表明,各个公司60%至90%的领导岗位都是由通过内部晋升的人员担任的。这些人才的专业经历和受过的专业培训是晋升的台阶。因此,久隆电力非常注重内部人才的挖掘,并尝试采用人才派遣的方式挖掘外部人才,由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负责填制《人才储备信息表》。 

3)人才入池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外部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对前期收集的人才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哪些人才可以进入公司的人才蓄水池。评价的基础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前期填制的《人才储备信息表》。人才信息入池评价只是初步评价。久隆电力在人才招聘过程中还需要通过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情景模拟等手段,最终做出较为科学全面的测评。 

久隆电力人才入池评价除了重点关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等共性标准外,还重点关注岗位任职标准和个人成长性、适用性及职业性等的个性标准。对于同一职位,原则上都要有3-4份人才资料的储备。人才的匹配度根据初步评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过专家评价认定通过的人才信息,即可进入久隆人才蓄水池,人力资源部负责录入相关人才储备管理信息系统。 

4)入池人才管理。对于进入人才蓄水池的外部人才,久隆电力通过组织相关研讨会、交流会、项目短期合作等方式进行联络,以体现公司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企业以人为本的用人形象。对于内部人才,久隆电力则以培训成长为主。一方面,公司根据不同层次的员工及其具体的工作性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另一方面则引入人才职业生涯规划,挖掘各类人才的智慧和潜能。 

5)人才考核评价。根据企业每年制定的培养计划,久隆电力人力资源部组织定期进行考核。对于确实取得实际效果并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的入池人才,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并记录进入人才储备信息管理系统,还对整个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6)系统信息更新。对已进入人才蓄水池的人员涉及主要职务变更、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励、调离本企业或离职(含退休、死亡等)以及新增的符合条件的新入池人选等重要变动信息随时更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系统输出。系统的输出是对人才蓄水池人才信息的综合运用,即根据公司人才需求,对人才蓄水池的人才做进一步的面试、测评,以招聘其进入久隆电力相关岗位。 

1)输出方向。人才信息输出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通过招聘程序进入久隆电力对应岗位,二是由于信息的可获得性以及人才个人意愿等原因,将该人才信息清除出人才蓄水池。 

2)输出程序。从人才储备系统输出人才,原则上依然需要通过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招聘流程,即要通过面试、体检、品德鉴定等步骤,然后签订劳动合同。 

人才输出后,人才信息依然保留在久隆人才储备系统,并对该人才日后的工作情况继续跟踪评价,并记录在人才储备信息系统存档。

三、人才“蓄水池”储备系统的应用与实践 

久隆电力人才“蓄水池”储备系统分准备、实施、阶段性评估三个阶段开展实施。 

1.准备阶段 

2010年1月起,根据上海市电力公司劳动组织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久隆电力结合人力资源子规划的制定过程,全面分析、审视人力资源现状,对公司劳动组织综合改革涉及管辖范围内的全部64家公司(含原4家集团公司本部)的电业编制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人员结构统计、分析,针对公司实体化运作和工程总承包要求,对工程类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形成了《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发现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具体措施,为人员结构调整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还建立和完善未来人才需求岗位的《岗位描述》、《岗位任职资格标准》、《招聘管理流程》、《录用管理流程》、《合同(协议)续签流程》、《离职管理流程》、《工资结算流程》等配套制度和措施。 

在此基础上,久隆电力领导层和人力资源专家根据近期发展规划和岗位设置原则,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确定部门、机构的定岗定编(其中公司本部定编105个,15家基层单位专职及以上岗位定编455个)。 

根据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企业发展要求,久隆电力将近期人才目标分为四类,由电力科技技术、工程项目管理、电力工程专业技能、综合服务等人才组成,初步预测目标需求人数分别为: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人才50人左右;电力工程专业高技能人才150人左右;电力科技专业技术人才100人左右;综合服务专业人才50人左右。这些人才缺口按计划逐步实施,每年需引进或培育70人左右。

公司还研究确定了人才储备系统管理办法,做好相关组织、人员保障工作。至2010年6月,久隆电力人才“蓄水池”储备系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2.实施阶段 

久隆电力实施人才“蓄水池”储备系统以来,2010年上半年,久隆电力在企业原有的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根据企业对“蓄水池”储备人才统计分析功能的需求,对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进行完善和升级,全面实现了系统输入与输出设定的全部功能。 

在此基础上,久隆电力全面开展内外部人才信息搜寻和培育工作。公司建立的人才“蓄水池”着重从以下5个方面做好工作。 

(1)敞开视角,建立人才“蓄水池”。公司各级领导和人力资源专家在人才选拔和梯队建设上承担更大的责任,用心研究目标人选的性格特点、工作作风及心理状态,做到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挖掘培养后备人才。久隆电力结合年度人才招聘工作,每年都有选择、有目标地招聘“蓄水池”人才。对入池人才管理,公司借助系统管理平台,根据民主推荐得票率、个别访谈记录、年龄、学历职称条件等,形成入池人才考察报告,经报党委会讨论同意后,初步建立公司入池人才人事信息档案,为后备干部考评提供依据。 

(2)循序渐进,全力培养梯队人才。久隆电力根据入库人员的核心优势安排合适的岗位和工作,并根据核心能力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有针对性地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一年来共开展各类培训项目共50余项,参加培训人员达5000余人次,有9人获得一、二级建造师、经济师、监理工程师等证书,组织92人参加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证等培训,150余人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造价员、合同员等复证及培训,280余人次参加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安全干部、消防安全等培训课程,并对取得企业急需的各类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了奖励,对引导员工主动参与学习培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鞭打快牛”,让储备人才在压力中成长。久隆电力给予梯队人才能力发挥的空间和绩效目标的压力。为了加速其成长,公司实行“鞭打快牛”,将纳入“蓄水池”储备系统管理的人才全部安排在生产和服务一线,给他们压担子,使其接受一个又一个高目标的压力,督促其全身心应对挑战,在学习中提高,激发潜能,提升素质,良性竞争,让人才在压力中成长。一年来,在久隆工程分公司、电缆工程公司工程一线的储备人才有1人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2人获得上海市文明服务标兵,5人被评为闸北区青年岗位能手。 

(4)竞争考察,大胆使用梯队人才。久隆电力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有德有才者,大胆任用;有德小才者,量才录用;无德有才者,坚决不用。领导干部首先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把确实是基础好、作风正、有朝气、能力强、有潜力、能服众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看准就用,这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年轻人才的特长和才能,还能防止埋没优秀人才,使其职业生涯更加明确。经过努力,一年来,久隆电力共提任中层干部46名,调整中层干部岗位10余名,有效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保证了公司改革的平稳过渡。 

篇12

(一)海城市进行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海城市地处辽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是全国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现辖4个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镇、576个行政村,总面积2732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改革开放以来,海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胆识和气魄,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使经济和社会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行综合体制改革前,由于整个医疗卫生都是由政府包办,机制僵化,经营管理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卫生院甚至连工资都无法保证。为此,从1996年开始,该市本着"提高市一级、搞活镇一级、强化村一级"的原则,对20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70%。该市的做法是:

1、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因院施策。改制前,该市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公布于众。在改制过程中,由市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卫生院进行清产核资与资产评估,对购买者进行资质和能力审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在改制形式上,该市坚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改制的20家医疗单位,竞价出售12家,定向出售7家,兼并1家。

2、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人员。该市对改制前已退休的职工主要采取三种安置方法:一是镇政府用原卫生院事业费继续支付其退休费用;二是卫生院及退休职工共同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在退休职工自愿申请的情况下,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对在职职工的安置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一是继续在医院工作;二是自己开诊所;三是自谋职业。医院改制后,有关善后工作及债权债务由所在镇政府统一处理。出售卫生院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付退休费和偿还卫生院所欠债务。

3、组建管理机构,实行医防分设。在乡镇卫生院改制前,该市就实行了医防分离,镇政府成立了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原来由医疗单位代管的各镇预防保健,理顺了农村预防保健的管理体制。

4、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在领导关系上,该市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必须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医院的院长、副院长必须同当地政府和市卫生局协商后任命,报卫生局备案。在服务功能上,要求改制后的卫生院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在人员使用上,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外聘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医院基本医疗保证上,要求按等级医院基本标准设置科室和人员。同时,该市卫生局还成立了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真正做到了从"办医"向"管医"的转变。

经过改制,该市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卫生事业的社会化投入明显增加。据统计,改制前三年,20所卫生院的专项投资不足100万元,改制后仅一年,经营者就投入923.5万元,是改制前三年的9倍多。截止到2000年末,20所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为2739万元,比改制前的622万元增加了2117万元,增幅达340%。

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明显增强。2000年底,20所卫生院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达87人,比改制前增加了60人。新引进的高中级人才主要来自鞍山和沈阳市的大医院。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投资者还注重培养人才,有的送到医学院深造,有的送到上级医院进修。

三是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改制前20所卫生院基本上是大内科,外科只搞处置、缝合,不开展手术。其中,15所卫生院没有抢救室,也没有必要的抢救器材。改制后,各卫生院在加强内科的同时,还健全了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正骨医科等,开设临床科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11个。改制卫生院普遍设置了抢救室,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药品,装备了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有的还装备了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设备。

四是医疗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各改制医院为赢得市场,增强竞争力,纷纷降低医疗收费水平,许多卫生院明码标价或在患者入院时就承诺费用总额,使患者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据调查,改制前,阑尾炎手术住院费用为1500元左右,改制后,绝大多数卫生院的收费水平在700-900元之间。

五是卫生院运营质量明显提高。20所卫生院病床平均利用率由改制前的9.6%提高到40.7%,日门诊量由改制前的441人次增加到644人次;2000年总收入达到1880万元,比改制前翻了一番。

(二)关于蛟河市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有关情况

蛟河市地处吉林省东部,属半山区。全市辖20个乡镇、258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其中,农村人口29.9万。2001年实现财政收入1.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80元,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该市针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关系松散,乡村医生服务水平较低,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李岚清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蛟河市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当地条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可行之路"。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调整农村卫生机构布局。打破"一村一室"的传统格局,对原有乡、村卫生资源重新进行合理配置,将265个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调整为218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均衡设置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每站覆盖人口1000-3000人。服务站受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卫生院)领导,承担对农民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常见疾病和损伤的治疗、康复等工作。

2、改革用人制度。由卫生院择优录用、统一调配进入服务站的人员,并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末位待岗制。全市先后有26名卫生院医生充实到服务站工作,有17名业务素质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被解聘。

3、加强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间的纵向合作。对乡、村卫生机构实施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卫生院全面负责服务站的业务培训、监督与管理,实行对口帮扶、以强带弱、强弱联合。卫生院还拿出部分资金,为服务站统一采购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等,对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在政府的组织下,服务站每月提取毛收入7%的资金,乡镇卫生院配套相应资金,作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服务站的设备购置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等。

4、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变坐堂行医为上门服务,变单纯医疗为预防保健与医疗相结合。服务站按照立足社区、服务农民、满足需求、强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开展入户调查,为12.3万农民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家庭访视制度,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定期访视,对孕产妇、双向转诊转回的患者和临终病人随时访视,实行全天侯待诊、电话叫诊和巡诊,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断与治疗;开展双向转诊服务,服务站及时将其不能诊断与治疗的患者转到卫生院,患者病情好转后转回服务站继续进行治疗,卫生院从医疗收入中给予服务站一定比例的提成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蛟河市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通过对农村卫生资源合理调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功能合理、便民利民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了卫生院的技术指导与管理能力,拓展了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了竞争意识,激发了经营活力,实现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的有机结合,保证了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

2、通过加强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充实技术人员和24小时待诊等手段,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农民就医。自改革以来,该市卫生院和服务站患者就诊量平均增加了近10个百分点,卫生院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服务站直接增收达16万元,每名乡村医生年收入平均增长近400元,不仅提高了社会效益,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稳定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队伍。

3、通过实行入户访视、双向转诊、健康体验等措施,不仅使农民在家中即可享受到便利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且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双向转诊和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以来,农民患者大病和手术医疗费用人均每次减少150元左右,药品费用减少20%左右。同时,由于服务站的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较好地保证了药品质量。

二、启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