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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范本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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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范本

篇1

乙方:(需方)

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品名称、规格和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金额

备注

二.产品的交(提)货方式,运输方式及收货:

1.运输方式:双方确定为本条第项:

A.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地址为,运输费由方承担。

B.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自站至站,运输费由方承担。

2.收货:乙方应当在收货时当面点清并签收确认。如出现外箱破损或数量与清单不符的情况,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对于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收货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同对货品的质量无异议,产品非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本条第项:

A.款到发货:乙方每次订货需将订货单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同时以方式付清订购货物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订单生效,订单生效起7日内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并同时发出相关销售票据。

B.批结:

每次送货时结付上批货货款,而本次货款待下次送货时结付,且每批货款的信用期不能超过30天,超过30天视同已到期结算。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C.月结天(甲方于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对帐单传真至乙方,乙方在收到对帐单后应于天内完成对帐工作,逾期未对对帐单的内容提出异议,视同确认对帐单。当月所有帐款,最迟于次月日到款结清)。累计未结帐款最高不得超过,超出部分打款发货。

2.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须支付货款利息,计算方式:每天按货款的5‰收取。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双方特此签署本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业务经手人:

篇2

2、计量单位:市斤(或不同规格包装箱)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标准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鸡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杂物。

第三条 包装要求

用硬纸箱加蛋托分层叠放完好包装,该包装纸箱由乙方无偿提供。

第四条 价格

价格按当季市场价格,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与运费负担

在贵阳市区内乙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负责,超出贵阳市区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六条 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鸡蛋后当场进行验收。

第七条 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在验收收货后,在日之内立支付全额货款,如超出上述期限,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供货,且甲方必须无条件返还所欠货款,在甲方返还货款后,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向甲方供货。

第八条 超欠幅度

乙方在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量交售时,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允许超欠幅度之外,每欠甲方1公斤鸡蛋,应补偿甲方损失 元;甲方违约每拒收乙方1公斤鸡蛋,应补偿乙方损失 元。

第十条 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2、本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其性质为委外加工,乙方在加工时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包装物等由乙方自行购买。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如下(具体见价格协议附件):

三、成本费用计算依据:每一个产品的原材料重量为10只产品重量的平均数加上合理消耗,再乘以原材料单价则为材料成本,而外协外购件和包装物等均按照甲方买入价卖给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四、如加工结束,模具回收,回料供应商自行处理。

五、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原材料,也可因生产所需向甲方购买物料,向甲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自提,材料款在当月月底即结算给甲方;

六、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乙方供货的产品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封样件及相关技术要求为准,质量验收与追溯产品按最终顾客使用为最终验收,如果经分析由于乙方加工工艺问题和购置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零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模具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或委托甲方有偿维修,且由此造成产品的不合格,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模具属于自然损耗,由甲方组织修理,由于尺寸变更所造成的模具修改,则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要货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备货,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到货,确保甲方的生产需求,因乙方的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生产和交付的延误,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紧急损失(包括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甲方客户处的损失),甲方开具索赔单(附后)给乙方体现此损失;;如因市场变化,数量增减急用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若产生的额外费用特别巨大,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地点与验收:货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负责对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要求质量符合标准、计量相符、包装完好无损。如甲方抽检不合格,由于客观条件需要乙方配合人员进行全检,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因全检产生的费用;费用原则上按照工时费核定,但是有随着频次的增加会相应的增加; 十、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不限,所有运输物流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十一、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入库,乙方在次月15日前与甲方进行对账,双方对账认可后在25日前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日期120天后的月底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支付)。

十二、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生纠纷或违约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即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20xx年9月30日止执行(传真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篇4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自行生产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及其价格数量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合计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运输方法等)。

4.运输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5. 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四条 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就质……

第五条 货款支付:

1.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2.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当天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二手车过户合同范本)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其它事项:

篇5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 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长期供货合同范本(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 “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 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 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年12 月31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6

第一条 甲方购买乙方供应的水暖材料,产品名称、编号或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需单独列表明示。

二、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乙方供应的全部材料的产品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指标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及技术指标的,执行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

三、包装、交货、验收及异议处理

第三条 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符合要求 第四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分批供货。并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 . 4.装卸费: . 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6.交货日期:甲方应于实际供货前 日向乙方送达书面供货通知。乙方按照甲方向其送达的书面供货通知中要求的品名、数量及供货时间供货。

7.其他:如甲方所购进的货物出现滞压,乙方同意在货物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按照甲方的要求给予调货或退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运至到货地点时,甲、乙双方、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合同及书面供货通知的约定,及时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签署检验和验收报告后,将货物交付甲方。甲方如对乙方所品质量存有异议,需在货到现场后15日内提出。

第六条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因使用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四、货款及费用结算

第七条 货款及费用的结算方式如下:

现款现货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1、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所供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换货和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多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1 %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③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和书面供货通知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1 %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1 %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本合同规定收货。

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货物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拒绝接货部分货款总值 1 %的违约金;

③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未付款项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的办法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附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清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篇7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GB2828-2019》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物料包装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物料在甲方正常仓储环境下变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变质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结款。

3.乙方向甲方开具货款的 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发票后,按约定的付款条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费用。(备注:

)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4.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检验标准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设备供货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_________供应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为_________设备工程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_________设备系统,包括设备供货及服务。

1.1 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完成后的射击馆设备系统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技术规格书详见合同附件(1)略;

1.2 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详细清单见合同附件2(略);

1.3 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货物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_________的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1.4 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上作的进度符合合同附件3(略)的要求。

2.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如表(略)所示。设备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月;设备开始安装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设备调试验收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技术图纸、工程执行计划时间详见合同附件(略)。

二、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主机及随机附件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凋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1.产地

货物为_________仪表厂的_________米电动靶、控制桌、总控制台,_________竞技体校_________的_________米升降靶,________航天科技集团公司_________所的_________米输送靶,_________市_________电子设备厂的_________米移动靶,_____公司的_____射击、电子报靶系统的全新的(原装)产品。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国家体委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委员会和国际射击联合委员会的标准。

四、交货

1.交货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_体育训练基地_________工地地面。

2.卖方在按期收到买方预付款后,按本合同第一条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合同交货地点卸货后(连同货物清单)交于业主。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卖方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______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4.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________宽_________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5.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六、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_________%价值投保)和派往买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由卖方负责。

七、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_________天交给买方:

1.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_________份。

八、付款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给卖方作为合同预付款;

2.在所有合同货物到达合同交货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给卖方。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预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给卖方。

4._________运动会结束后_________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给卖方。

5.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九、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买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

2.在卖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买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是到货物质保期期满为止,如果交货期的延长引起质保期顺延,卖方有义务将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顺延。

4.履约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下述方式提交:由买方接受的国内的一家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或其他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_________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十、技术文件

1.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工程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要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

2.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利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3.买方完全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4.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买方。

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

7.买方收货后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十一、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十二、伴随服务

1.设计

1.1 卖方必须配合买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_________天内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买方。

1.2 买方进行的与卖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卖方审核,卖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2.安装与调试

2.1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

2.2 卖方在自己的货物到现场后即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工作。安装和调试时间为_________天。

2.3 卖方完成的工程内容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的,业主可要求卖方负责修缮完妥。卖方无法使工程内容达到合同要求的,业主可要求卖方做出赔偿。

2.4 卖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由于卖方的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5 有分包商的,卖方对其分包商的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3.测试与及预验收

3.1 卖方必须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及预验收方案。

3.2 买方组织测试及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

3.3 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4.培训

4.1 卖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维修培训方案及一式_________份培训资料。

4.2 卖方负责对买方受训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培训,对通过受训的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十三、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需马上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箱内物品由双方在安装前(到货后______天内)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卖方须及时补交给买方,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买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合同货物安装和调试完毕后,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制造商的技术规范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买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如验收发现所供货物不按合同规定制造,买方有权提出索赔。验收后双方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3.卖方必须确保在_________运动会期间整个系统的正常使用,并派专人在_________运动会期间进行现场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_________运动会结束之日起_________年(或合同货物到货后_________个月)内。质保期内卖方进行质量“三包”。

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6.质保期满后,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参考届时的市场价格,优惠向买方提供必须的零配件。

7.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卖方应及时配合买方,如卖方在买方通知后仍不及时到场配合验收,则视卖方的合同义务未完成,由此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8.卖方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买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买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十四、异议索赔

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对于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的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安装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如货物到达后发现有受损和有疵劣,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卖方应同意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卖方承担因安装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果在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征得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有权从预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十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买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货,买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卖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买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但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如数返还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及利息。

十六、逾期完工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率按货物总金额每天_______‰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完工期限__天后卖方仍不能完工,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除按货物总值每天_______‰计付给买方作为违约金(计付时间由卖方收到预付款日起至支付违约金日止)外,仍须立即按双倍于预付款金额计得的罚款支付给买方,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买方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给卖方预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预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货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3.本合同中对于买方付款和卖方完工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十七、产权与风险转移

1.货物的产权,只有卖方将设备和材料运至交货地点且交付给买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到达买方仓库并经买方开箱检验且出具相应报告时由卖方转移至业主。

3.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5.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十八、争端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__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九、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确认,以电报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_________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二十、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卖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卖方负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二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满足以下二个条件后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字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卖方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二十二、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如前后出现矛盾按本合同、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顺序执行。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卖方在执行该合同时,须向买方另外上交该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元)的管理费。该费用买方在每次付款时按比例扣除。

4.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6.本合同合计_________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供货合同范文2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承建秦都花苑一标段10#、19#楼的钢材供货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钢材生产厂家要求:

双方同意以酒钢、龙钢、海鑫、八一钢、略钢双方认可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钢材为准,如甲方另需其他品牌钢材时乙方应按时、按量供应,价格同第三条。

二、供货总量:

此工程钢材总需求量(供货量)约3000吨。

三、钢材供货价格:

依据所供钢材品牌当日钢铁钢材网价格上浮20元<西安市>(有备注价的以备注价为准),并依此单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

甲方需提前三天提供每批次具体用量计划,根据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乙方必须在两天内将货送达工地。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总供货约3000吨。

1.钢材结算方式: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应积极派人收料并及时出具收料单,乙

方每次收款须向甲方出具对应的收款收据,并以此作为结算凭据。

2.付款方式:

(1)正负零以下工程所需钢材约500吨,甲方期间付给乙方100万钢材款,其他钢材款项乙方同意垫资,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正负零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2)8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8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3)16层以下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至16层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谅解期为20天,资金占用费正常。

(4)16层至封顶部分,乙方所送钢材至工地期间,甲方付100万货款给乙方,资金占用费按每日每吨4元计算,工程封顶2月后,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乙方垫资部分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钢材单价已包含二项费用)。

七、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线材GB1499.1-20xx,螺纹GB1499-20xx.

八、产品质量验收办法:螺纹检尺,线材过磅。

每批钢材送至工地,甲方可以进行重量复核,在要求范围内,重量以库房提货地重量为准;同时甲方须在三日内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产品质量出现异议,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承担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退货期间因钢材导致的工程停工,停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有异议钢材用于工程实体。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乙方货款时,甲方不得擅自与其他钢材供货商进行合作,否则将每日承担所欠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2.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吨位、时间、品牌供应时,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西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清后自动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供货合同范文3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仅限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供货。

二、 乙方向甲方的工地“华雄.两江时代”工业园1、2#厂房供应各种规格的建筑钢材,总量约 1100 吨,按甲方钢材实际进度供货。

三、 产品质量要求:

1、螺纹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2—20xx执行。

2、盘元:按国家现行标准GB1499.1—20xx执行。

3、带肋钢筋: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788—20xx执行。

4、圆钢:按国家现行标准GB13013—91执行。

四、 产品价格确定,数量及交货时间:

价格确定:双方按当天10点(我的钢材网)价格为基准,来数量确定。甲方至少提前三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该批次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且双方在价格确认交货地点:华雄.两江时代一期1#2#厂房 确定当天各种型号钢材价格。 采购数量。 后,由乙方负责在二个工作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组织运送到目的地。运输吊装费70元、工地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 发票:只开收据。

七、 验收方法、标准及异议:

1、 重量验收及异议:

所有螺纹等直接按理论计重。盘元钢筋过磅计重:若磅差在±3‰以内,重量以乙方的车库磅单为准;若磅差超过±3‰,复磅,按复磅重量结算。重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在保留原包装的情况下提除。逾期或已无原包装则视为乙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复磅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 质量验收及异议:

采用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甲方在使用钢材前必须在检测机构进行抽样质检,质检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甲方为检验就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乙方货物由质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供方,逾期视为乙方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对于该质量异议,供方接到通知后应送相关质检部门复查,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若复检不合格,供方需无条件在三日内另行组织供货到施工现场。此外,甲方对于乙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在交货时已经确认,甲方不得以乙方所供钢材外观质量有问题为由而退货或者向乙方追究责任。

八、 结算和支付

1、 结算依据:每批次钢材重量和金额以双方指定人员签字为准。双方签字的送货单为结账原始凭据。

2、甲方按每次分批计划付款(500吨付款一次),乙方按甲方分批付款计划送货;如甲方采用货到付款,则应在收到钢材后五日内付清全款。

3、在垫满伍佰吨后,以后每月所供钢材实行月结,在次月5个自然日内付清所供钢材款、吊运费。

4、支付方式:以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支付乙方所有款项的,经乙方催收无果视为建房违约。且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从约定付款日的次日起按每吨每天4元计算,支付实际占用天数资金占用费,直至付清所有款项为止。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甲方供货。如果乙方迟延供货,须按按供货部分总金额以每天1‰的标准付违约金给甲方(自然灾害及道路等客观原因除外)。

3、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合同。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偿对方。

十、债权实现的方式:

1、乙方有权按甲方所欠金额对甲方存于库房的钢材或其他物品进行同等金额处理;

2、甲方无库存时。乙方有权对甲方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理。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无过错方选择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壹份,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因违约,乙方有权停止甲方施工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自行或者另外寻求供货商采购钢材乙方不能满足甲方供货需求的情况除外。

篇9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篇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

2.石材供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

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 日内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加工原材料的品种和等级。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一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选择一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选择一项):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_____方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工程施工现场应由(选择一项):甲方装卸乙方装卸;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或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款项支付(选择一项)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按供料进度,每_______(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_______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料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完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支付余款,甲方暂留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作为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_______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对不达标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因重新供料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乙方对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留置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2.保修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修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补、更换的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提交上海石材行业协会调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以向上海石材行业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人:_______ 职务:_______

篇11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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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 厚度 长度 宽度 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 34 940 1385 1380 87 130 176 221 结算规格 32 890 1335 1780 84 126 168 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 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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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采购订单执行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8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第二条 品质保证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货款结算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 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 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下月30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第四条: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采购方)公章 乙方(供货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