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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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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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大院所属各单位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组,要有领导分管,抽派人员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办公室的安全。版权所有

.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市政府办公大院安全,加强夜间巡逻,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处理各类发生在办公大院的突发事件。

.门卫值班人员待机关工作人员下班后,对警卫目标要彻底巡查一遍,不留死角。

二、出入机关大院规定

.市政府大院所属公务员、职工凭工作证或市府办制发的出入证进出。

.各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凭市府办制发的临时工作证进出。

.出人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实行一车一证通行证进出的管理办法。非上班时间一律凭泸州市人民政府机关车辆通行证和驾驶员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放行,两证缺一不可。无两证车辆一律不准出入和停放。

.各单位上级来人或召集会议,必须事前与门卫值班值勤人员联系,并配合接待。

.外单位来市政府办公大院与部门联系工作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登记方可人内。

.来访人员实行凭身份证登记接待管理,由门岗与办联系同意后,才能人内。

.其他闲杂人员如精神病人、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产品推销人员等禁止人内。

三、特殊情况的处置

.对无理取闹和违法静坐、游行、示威者,值勤人员要迅速报告保卫处或值班室,便于及时处理。

.夜间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值勤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室,遇重特大案件除向报警外,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有关领导,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便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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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

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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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检验中心为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归口单位,业务上由部科技局管理。

各检验站、试验站主要承担铁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其检验业务受部检验中心指导。

第3条 各检验站、试验站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划分成若干测试实验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各实验室应通过实验室认证(即国家计量认证)后,方能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实验室认证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准备工作。在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各实验室通过认证的基础上,报请国家标准局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和认可后,行使《铁路工业产品国家级检测中心》职权。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4条 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的职责范围及分工,按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第5条 各检验站、试验站设在科研单位的,检测业务要相对独立,并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在执行产品质量检验任务时,不受行政干予。

第6条 各检验站、试验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至二名,站长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兼任。站长、副站长的任命与更换应报部科技局,并抄部检验中心备案。

第7条 部检验中心、各检验站、试验站应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检验任务,检验报告的数据要准确可靠,结论判定要科学合理。

第8条 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有权向产品生产企业的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被检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 检验人员

第9条 部检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检验站、试验站站长、副站长应由熟悉检验工作业务,熟悉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

第10条 部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各站检验测试技术人员要熟悉有关产品标准,精通测试技术,有一定实践经验,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从事检验工作的操作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方能独立工作。

第11条 部检验中心负责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各站主管单位要制订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加强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考核结果应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第12条 部检验中心及各检验站、试验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接受被检产品生产企业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得从事与检验项目有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

第四章 测试工作

第13条 测试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测试大纲。其内容包括:

1、抽样数量及抽样方法;

2、测试项工作所依据的产品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

3、测试项目,被测参数及公差;

4、测试方案、测试所用仪器、设备及其量程和精度;

5、测试结果的判定方法。

测试大纲应按部检验中心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第14条 抽样:

1、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确定样本大小后,由被检产品存放单位提品编号,根据编号进行随机抽样。

样本应在生产单位,销售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库存中抽取。特殊情况下,也允许在生产线终端抽取。

抽样前,不得予先通知被检产品生产单位,抽样结束后,样本立即封存,连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发往指定地点。

2、抽样数量:

凡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抽样数量的(包括型式试验抽样数量)产品,按标准规定执行,在标准中对抽样数量未作明确规定的产品,暂按以下抽样:

(1)大型的,成本昂贵的(单价2万元以上),试验费用高昂的,以及破坏性试验产品的抽样数量,由检验部门和受检验产品生产单位商定,并通知主管业务局(公司)核备。

(2)其余产品按百分比抽样:

N≤1000 n=2

100<N≤1000 n=N/100(n<2)

N>1000 n=N/100(n>30)

其中:N=当年数量;

n=抽样数量。

3、抽样基数:

(1)在生产单位出厂的库存合格品中抽样时,基数不得少于抽样数量的5倍。

(2)在销售单位或用户单位的库存中抽样时,基数不得少于抽样数量的2倍。

(3)在生产线终端抽样时,当天产量不得低于均衡生产的平均日产量。

第15条 检验样品应妥善保管,严格履行入库登记手续,不得丢失、损坏。检验开始前,应有专人提取样本,确认其外观是否完好,并办理领取手续。检验结束后,应有专人负责样品检验后的处理工作。

第16条 检验人员应对测量器具、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确认后,方可开始检验工作。第一次试验不论出现何种问题,都应立即停止试验,进行检查再次确认无误,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继续检验。

第17条 由于外界原因中断检验,凡影响检验结果者,检验必须重新进行。

凡因测试仪器,设备故障而使检验中断者,可用同一精度的满足测试工作要求的代用仪器设备重新检验,无代用仪器设备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计量,校检合格后方能开始检验。

凡因测试工作的失误而造成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数据或完成全部检验项目者,所有检验数据作废,重新抽样进行的检验必须完成全部检验项目,检验报告以第二次检验数据为准,不允许将两次检验的数据拼凑检验报告。

第18条 当进行不可重复的检验项目时,(如寿命试验、破坏试验等)允许被检产品生产企业派员参加。经检查,测试方法,测试设备确实符合测试大纲要求,检验工作方允许进行。

第19条 当被检产品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时,检验机构应再次核对原始记录、检查测试设备、测试方法,如确属无误,应立即通知被检产品生产企业;如确因数据整理而产生的错误,应发一份技术文件予以修改,如确因测试设备、测试方法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误检,检验机构应重新抽样检验,承担包括样品成本在内的一切检验费用。

第20条 各测试实验室应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其内容与《铁道部实验室认证管理方法》中规定的《质量管理手册》相同。

第五章 检验报告

第21条 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封面及首页采用统一的格式。

第22条 产品质量监督性抽查检验项目,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项目,发放生产许可证和制造特许证的检验项目及承担部检验中心委托的检验项目,检验报告由各检验站负责人签字,加盖检验站公章,交部检验中心审核,经中心负责人签字,加盖部检验中心章后生效。

第23条 各站自行接受的委托检验项目,检验报告可由各站负责人签字,加盖检验站公章,发送委托单位,报部检验中心备案。

第24条 检验报告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应有各站直接参加检验的人员、审核人员、质量负责人及各站负责人签字,其发送要履行登记手续。

第25条 检验报告要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任意复制,不得随意散发。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检验报告,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26条 对已发出的检验报告如需修改或补充,应另发一份《对编号××××检验报告的修改(或补充)》的技术文件。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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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监督巡视员应持监督巡视员证书并佩戴胸牌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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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经验交流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作为办公室主任,,要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办公室作为承上启下,联系八方的运转枢纽,一定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多年来,我把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作为自己奋斗的目标:一是以创新精神提升办公室工作层次,把立足点放在服务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大局上,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二是从全局的高度搞好办公室综合协调,把着力点放在联系上下和沟通内外的工作上来,努力营造机关的和谐氛围;三是用改革的办法推动办公室后勤管理,把落脚点放在解决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上来,努力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作好办公室工作,下列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必不可少,要全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抓落实的督查机制,强化督办制度,及时处理各科室及职能部门反馈的意见,对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各科室进行传达和催办;严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舆情信息统计管理;。

为更好提高机关效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办公室要加强学习,重视调研,创新机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建设一个求真务实、廉洁高效、运转协调的服务型部门和落实型机关。新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已经到来,办公室工作已不是单纯的上传下达和简单的办文办会,更不能有得过且过、被动应付、等待指令的思想,必须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按照快节奏、高效率的要求,推进办公室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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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区委组织部近期对部机关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从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保密工作教育,严格各类信息、资料、载体管理,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部机关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机关专门建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干部科和组织科负责抓好科室内部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电脑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并明确办公室1名同志专门负责督促指导各科室抓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培训教育。4月30日,部机关召开保密工作专项动员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自强亲自作动员讲话,要求各科室对照上级要求,对工作电脑专网联接和文件资料归档等相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提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抓好机关干部保密业务培训,购买《保密工作条例》等书籍,人手一册进行学习,同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区保密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泄密案件案件警示教育,提高机关干部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三、抓好硬件管理。为防止信息发生网络泄密情况,关闭工作电脑的互联网服务,全部转入市政府专网与宁波市组工专网二级节点联接。参考市委组织部二级节点内部网页设计与工作方案,委托专业网络公司对组工专网三级节点网页进行开发设计。同时,根据外网、内网物理分离的要求,兼顾机关干部查阅了解政策信息的需要,另行购置了13台电脑,分配至每个办公室,通过区政府局域网服务器单独接入互联网。

四、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制订《部机关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制度》,对信息保密工作责任落实、电脑管理、网站信息和资料传送、文件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一是建立健全便携式计算机外借使用登记制度,规定便携式计算机不得联网、外借和携带回家。二是建立健全电脑、存贮介质专人使用制度,工作电脑到人,专人管理、专项使用。对光盘、硬盘、优盘和软盘等存贮介质中的重要数据,定期清理备份。三是建立网站信息资料层层把关制度,对外网党建网站的信息、工作文件公示,在具体操作人员初审的基础上,建立科室长复审、分管副部长定审制度,一级一级把关,防止重要资料外泄。四是建立机密文件查阅管理和定期备案制度,重要公文经办公室登记造册后,在部机关内部以纸制形式进行轮阅,对需要复印保存的文件,需经科室长签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复印,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回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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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步骤

(一)对照要求找问题(8月1日-8月31日)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今年来,镇按照市、市的统一部署,将“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继续在全镇开展了“五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读一本书、每半年讲一次党课、每年写一份调研报告。制定镇“四型”机关创建征求意见表,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认真对照创建“四型”机关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意见表。干部职工每月5号之前将前一月工作小结,这个月工作计划上报镇“四型”机关创建办。全镇将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并邀请领导和专家点评,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深入服务对象调查研究。通过以上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深入、准确地找出在工作中、在服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在服务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掌握基本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撰写调研报告于10月20日前交办公室。镇办公室、民政办等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办事的窗口单位,还要进行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二)梳理分类抓整改(9月1日-9月30日)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将对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梳理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机制(10月1日-11月30日)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并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同岗替代制等工作制度。同时,建立本镇优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承诺及常态化管理措施,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要“立”制度。要按照有利于服务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有利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积极创新,把转变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好做法、好措施长效化、制度化。二要“改”制度。全镇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党政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新要求,努力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优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问题漏洞、不便操作的规章制度,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认真修改。对涉及面大、涉及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找准问题症结,完善修改到位。三要“废”制度。对一些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不符合党和国家法规制度、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制度规定要进衍清理并废止。由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完善后的制度汇编成册。干部职工人手一本。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对涉及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四)严格考核促成效(12月15日前)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认真总结“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经验,提出巩固和深化“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的具体措施,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l5日前报市创建办公室。

(五)表彰先进树典型(12月底)

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创建力度。各部门、各股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四型”机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镇工作,建设整洁、秀美、幸福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举措有力、表现突出、实绩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推介,对工作不力,创建工作不合格的部门单位,进行批评问责。

(三)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形成抓“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镇“四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情况,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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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推进政府中心工作为根本,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办公室工作起着综合、枢纽、协调的作用,既办文办事,又充当参谋助手。说到底是搞好服务,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这种比较广泛的服务性工作,往往表现在各种具体工作和每时每事的具体活动中。服务工作的得体得法,参谋工作的准确无误,各项工作的满意效果,不仅领导的评价是一杆秤,而且上级、下级、左右和群众的反映也是一个重要标准。因此,我们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树立服务观念、群众观念、全局观念,必须周到服务,得力办事,工作讲求效率,事事做出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提供比较准确的情况,协调各方面落实好决策、指示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好信息反馈,保障后勤服务和政令畅通。

(一)做好办文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为了确保文件的有效运转,县政府办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还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快办文速度。对所要办理的文件,一般要做到当日文件当日清,电信公文及其它紧急公文随到随办。二是提高办文质量。无论收文处理还是发文处理,都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规范,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把办文质量的好坏,作为对有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一条重要依据。三是严格按制度办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部门上行文件不需要领导看的坚决卡掉,该由部门发的文件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包揽,不升格。

(二)做好办会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办会工作一直坚持按程序进行。一是会前工作。包括材料准备、会议审定、会议通知、会前检查四项。严格会议制度,及时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筛选工作,严把列会、会议规格关。不开无准备的会,不开准备不足的会,以切实提高会议议事质量。二是会间工作。包括会议签到、材料分发、会议记录、内外联系等四项,并且严格会议纪律,定期通报会风会纪情况。三是会后工作。及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催办督查、信息反馈。

(三)强化督查工作,狠抓贯彻落实。多年来,我们一直把督促检查作办办公室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督查的内容主要有各级文件、会议精神、领导指示、重大紧急事件等的落实办理情况。对督查的每项内容,都确定专人具体落实,争取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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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x督字()号

(存根)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xx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x督字()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工作,已于年

月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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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督查范围

第七条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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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四川省卫生先进单位,要坚持“贵在坚持”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卫生工作制度,坚持营造优美、整齐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卫生、整洁、优美的单位形象,加强对职工开展卫生教育,提高卫生意识。现根据四川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特规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搞好组织领导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办,主任:何锡军;副主任:熊涛。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卫生工作。

二、认真做好安排布置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全局的卫生工作

局属各单位(以三个管理所、机关为单位)要根据局统一制订的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好卫生工作的安排和布置,划分卫生区域,落实责任人和经办人员,局属三个所应确定一个负责人抓卫生工作,局机关由局办公室负责卫生工作。

局属各单位要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检查”的卫生工作制度,一月一检查的情况要严格按内江市爱卫办下发的“单位卫生工作自查评比记录”表进行打分,对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予以整改。

三、强化软件改善硬件促进我局卫生工作上新的台阶

要加强卫生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进一步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局属3个所和局办公室要于3月底前上报修改完善的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和奖惩办法,按局里的要求,做好卫生工作资料的上报工作。

在改善硬件方面,一是统一部署,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全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继续抓好环境的美化和绿化,抓好“门前三包”,局机关临街门面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三是邀请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全局工作和生活环境进行消毒,抓好除“四害”工作,建成无烟会议室、省级无烟单位;四是所有卫生区域都要确立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定期检查,确保常年的清洁、卫生;五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食堂的管理,各食堂炊事员健康证齐全,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加强卫生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不断提高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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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关来文,由专人统一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登记、编号。需送校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运转。各处室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和保管,由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摘录、引用和外传,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随送、随收,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存放。

四、使用电传、传真电话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密来密复、明来明复的规定。

五、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统一送交校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附: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准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十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会场选择要有利于保密,会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电报管理规定。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传阅的电报,要随送阅随收回。密码电报一般不得改用文件转发,如确需改用文件转发时,应征得原文机关批准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不得出现“密码电报”字样。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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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结合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等;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六进”工程,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案例电教片,完成了年度通讯报道任务。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办公室党总支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和党组成员分工,分解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与党总支各成员签定了《2010年市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任务责任书》。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科室签订责任书,夯实了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办公室机关人员无违法乱纪问题。

三是健全完善廉政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办公室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了办公室《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健全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对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严格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没有发现办公室机关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办公室认真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是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指导思想,采取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能经常性的接受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机关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解,落实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确定的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对涉及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相关工作的联系领导和联系科室,要求各相关领导与科室,积极参与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按时召开市政府办公室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杜绝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做到遵纪守法,全年办公室机关人员无违法乱纪情况。重视举报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严肃执纪执法,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为执纪办案工作提高良好的办案条件,全年来信来访余起,办结率达%。

三、机关效能建设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融入到各项服务工作之中,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制定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通过学习会、办公室党总支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大讨论,统一了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思想。

二是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对协调和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准时完成;对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保质保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率、答复率达到100%,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对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亲力亲为,认真抓好落实。健全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学习日制度、会议制度、请假外出制度、值班制度、用车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务实的管理体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基层的好评,群众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