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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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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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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题研究的内容

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研究如何抓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台账及有关工作表,探索如何建立全区人口普查工作规范,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借鉴。

(一)普查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及经费落实。渠沟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村居普查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表;区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统计表(工作经费、两员补贴、设备经费等)

(二)两员选聘及培训。渠沟镇、各街道、经济开发区均要建立《两员信息台账》,台账内容如何设计,如有人员调整变动如何进行动态维护,维护更新的周期;以区级为单位,建立《区两员培训工作计划表》,明确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参训两员名单等。制定对两员的培训计划,建立《区两员培训汇总表》。

(三)摸底及登记。摸底及入户登记期间,均实行日报告制度,分别设计摸底、入户登记的日报告内容及表式,以便各级掌握摸底及登记的进度及质量;摸底及入户期间,区普查机构开展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发现的各类问题。探索建立普查办工作人员定点联系制度(基层及部门),以及各阶段督查工作安排表。

(四)其他。探索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人口普查工作例会,总结普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当前存在的有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探索建立抽查制度,区成立督察组,不提前打招呼,直接赴抽中的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开展工作督查;其他可落实的有效手段。

三、开展专题研究的方法

本次专题研究,可以借鉴四经普、六人普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各镇街实际,采用问卷调研、小型试点、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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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户口整顿工作方法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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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地贯彻实施,保证客观、准确、及时地填报普查表。

二、培训对象

四唯街机关科室包点人普业务负责人(13人)及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176人),共计189人。(注:社区普查指导员除负责一个普查小区普查工作外,还必须负责本社区4—5个普查小区普查员指导工作。)

四唯辖区将划分成为7个普查区(7名人普首席指导员协助街分包科室负责人完成对应普查区域的人普工作),176个普查小区(176名普查员,其中35名骨干普查员同时兼任指导员工作)。

三、培训组织

全街的培训工作在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街人普办负责培训各街辖普查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街辖普查区的业务答疑工作;各街辖普查区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中普查小区普查员的普查业务咨询工作。

四、培训内容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主要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为基本内容,掌握绘制和使用《普查小区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普查表(四种)、搞好复查和快速汇总等工作的方法。要强调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调查技巧、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加强对普查员保密教育的培训。

五、培训会议议程

(一)9月13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领导讲话;(高小健)

2、讲解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及工作流程;(宋国祥)

3、讲解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细则。(焦菲)

(二)9月13日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摸底细则及相关内容、摸底测试、讲解摸底测试题;(焦菲)

2、讲解长表抽样;登记、复录工作细则。(宋国祥)

(三)9月14日上午8: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讲解长短表填写说明、讲解港澳台、外籍人员和死亡人口调查表填表说明;(焦菲)

2、长&短表测试、讲解长&短表测试题。(焦菲)

(四)9月14号下午2:30四唯路小学阶梯教室大会

1、快速汇总工作细则;(焦菲)

2、编码工作细则、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细则、调查技巧。(宋国祥)

六、培训要求

培训方式以教员面授为主,辅之以课件等多媒体手段,教员要认真备课,授课时要有实际的案例,要通俗易懂,在培训讲课前要先进行试讲。培训保证全部参训人员都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普查内容和方法,对试填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讨论,并进行讲评和总结。如遇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由上级人普办负责解释,防止出现大范围系统性差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县级人普办统一颁发全国统一的证件。普查证件须张贴本人照片(一寸),并加盖当地人普办印章,进行编号。普查员入户登记以及普查指导员指导、检查工作时,必须佩带证件。

七、培训物资

市人普办负责《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手册》、《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手册》、《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各种样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并统一制作下发培训课件,以保证全市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口径的一致性。街道人普办负责本地培训所需要的物资(包、笔、本等调查员所需用品)及测试题目。

八、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1.讲义费(指笔记本200个、水性笔200支和资料袋200个):5元/人200=1,000元

2.午餐费:10元/餐2190=3,800元

3.矿泉水:1元/瓶2002(上/下午)2天=800元

4.培训横幅:100元

全程培训需要开支费用人民币5,700元新晨

(二)参加培训人口普查员名单

由各社区人普首席指导员于2010年9月3日前将各普查小区参加培训的人口普查员名单(姓名、联系方式),以EXCEL格式上报街人普办。

本方案由四唯街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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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__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20__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省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六、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市)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四、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宣传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十五、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十八、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国。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和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20__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__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三十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三十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于20__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质量抽查工作于20__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20__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于20__年2月底前公报。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由编码员在编码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集中在县级进行编码。

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编码工作于20__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转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资料库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__年9月3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国人口普查汇总工作。

四十六、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对认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五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字,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资料计算。

台湾、彭湖、金门、马祖地区的人口数字,按台湾当局公布的资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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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自2012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的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公安机关也都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争取重视和支持,落实经费保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各级公安机关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在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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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人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镇政府成立了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团山寺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团山寺镇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员。

3、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4、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5、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登记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等级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6、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7、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8、依法服刑及劳教人员,由派出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镇人普办。

四、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1、建立镇、村(居)委会等各级人口普查机构(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7月4日)。

⑴建立镇人口普查机构(2010年6月24日前完成);

⑵建立镇人口普查办公室(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⑶建立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工作站(2010年7月4日前完成)。

2、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2010年6月24日至8月30日)。

3、各级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2010年7月5日至8月30日)。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镇所有地域。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

4、全面户口整顿(2010年7月1至8月30日)。在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镇人普办,供正式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2010年 8月30日前完成。

5、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由各镇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2010年7月1日至8月30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镇人普办组织实施(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6、开展人口普查摸底工作(2010年9月1日至10月30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开始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编制普查小区内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7、建立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台账(2010年6月25日至10月30日)。

五、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⒈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⒉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⒊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⒋镇人普办要协调全镇各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人普进我家,我是普查小宣传员”一堂课活动。要出动宣传车在镇城主要街道和各个乡镇进行人口普查的巡回、流动宣传。

六、普查登记和主要指标快速汇总

普查登记和主要指标快速汇总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主要内容为:

⒈普查员入户登记(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⑴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⑵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由申报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⑶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⑷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⑸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⑹人口普查办和所有普查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7)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

⒉复查及验收(201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⑴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在全面复查之前各普查区要对普查表进行自查、互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及时改正。

⑵复查工作完成后,镇人普办组织将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未达标的要认真反复核实。质量抽查工作于2010年11月25日前完成。

七、数据处理、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与后期工作

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在2010年11月25日完成;积极安排专人参与市级普查瑶审核与编码工作以及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等后期工作。

八、奖惩及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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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人口资料信息更加准确翔实,为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夯实户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户口整顿督导工作小组。镇成立柏塘镇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督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副镇长黄伟华担任组长,周志雄(柏塘派出所所长)、陈国育(平安派出所所长)、吴锦泉(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邓仁仙(柏塘派出所教导员)、杨向东(平安派出所教导员)、李锦锋(镇计生办主任)、钟春雷(社会事务办主任)、邹建辉(统计办主任)组成。

督导小组负责分片督导各村的入户整顿工作,排名第一人为该小组组长。

一组:陈海华(派出所)、黄雪峰(派出所)、王月琪(农业办)、何育光(经济办),负责督导鹅寨、龙头、低陂、车田、黄塘;

二组:石伟强(派出所)、李学新(派出所)、邹东荣(综治办)、袁立强(计生办)、陈庆祥(民政办),负责督导邹光、石岗、上田布、高桥、新陂、屯里;

三组:黄启华(派出所)、胡小换(派出所)、朱炳新(计生办)、梁景新(国土所),负责督导蕉木、横岭、鸭公、水陂、罗塘、石湖、富新、洋景;

四组:邓仁仙(派出所)、钟日红(派出所)、钟春雷(社会事务办)、龚振锋(村建),负责督导柏塘居委、柏市;

五组:孔传新(派出所)、徐伟华(派出所)、廖一飞(环保办)、胡月华(武装部),负责督导平安居委、平安、坳头、白岭、矮围、黄栏、黄新、陂头;

六组:温欲忠(派出所)、黄依连(派出所)、邹建锋(村建)、洪小辉(财管所),负责督导小洞、古洞、平南、禾水、山前、燕光、下洞、上洞、旱田。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7月28日召开户口整顿工作会议,29日召开全镇户口整顿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选调和采用各种形式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户口整顿工作,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是派出所应确定以居(村)委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

五是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打印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整合资源,尽量使用手提电脑携带人口数据信息上门核对。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2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各村(居)委文书和村小组长在督导人员的指导下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未成年人立户作户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以此次户口整顿为契机,加大力度彻底清理本村“空降户”问题,如实掌握实有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常住人口,除了核对主项信息外,要重点核对户籍地址、与户主关系、户口性质、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居住状况(居住或不居住)、现居住地等项目。将入户调查表填好后,汇总上交各督导小组,由督导小组核查后分别交柏塘派出所、平安派出所汇总,及时上交县公安局。要结合居住证发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前期已核查的暂住人口信息,这次不需要重复核查。外国人核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出入境部门的最新信息。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 ***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按照省公安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粤公通字[2003]23号文)的规定,给予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入户核对、登记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信息相应录入常住人口信息系统、警综系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子系统及境外人员子系统,更新有关信息项目。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基础,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派出所要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户口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户口整顿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要求都能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庞大而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注意协商与沟通,并及时向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加以妥善解决,要保证被抽调人员到位工作。镇政府包村干部要发挥优势,对所负责的村(居)委的户口整顿工作负责。

(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村(居)委、镇政府包村干部和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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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延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09年11月1日零时至2010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

《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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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是: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以下简称“普查表短表”)及封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下简称“普查表长表”)及封面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表”)及封面的所有信息录入、编辑、审核、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数据汇总、资料开发以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整个数据处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在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研制数据处理软件;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及工作环境准备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完成地市级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像存储工作;组织完成光电录入数据的加载、审核、校正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阶段为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完成人口普查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工作,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为人口普查数据库建设阶段,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根据需求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数据处理工作模式

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在地市级集中组织光电录入,国家、省、地市三级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地市的统一组织下,将数据处理的光电录入工作延伸到县区级进行,但县区必须保证充足的数据处理人员和必备的数据处理环境。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求: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组织数据上报。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对普查表短表和封面、普查表长表和封面、死亡表和封面的所有信息全部采用光电录入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生成以县为单位的普查表图像文件和数据文件。

(二)对光电录入的数据进行编辑、审核、错误修正后,生成净化后的数据文件。

(三)将光电数据、净化数据、普查表图像文件,按要求分批逐级上报。

(四)国家、省、地市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汇总。县区级由地市级汇总后反馈数据。有条件的县区,也可自行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工作。

(五)国家、省级要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有条件的地市也可以考虑人口普查数据库的建设。

四、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数据处理工作。各省、地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组,下级数据处理组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组的主要工作:

(一)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制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数据处理标准和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技术标准。

2、组织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编写操作手册。

3、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

4、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验收和检查。

5、组织光电录入、数据处理软件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

6、负责对省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7、负责对上报普查数据进行检查验收。

8、完成国家级数据汇总。

9、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

10、组织完成数据处理工作的总结、评比。

(二)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地区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本级和下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培训、数据处理环境准备。

3、组织本地区的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下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反映和解决数据处理中的问题。

5、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验收。

6、将本级审核通过的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7、完成本级数据汇总。

8、负责建立本级的人口普查数据库。

(三)地市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上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相关要求,落实普查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和数据处理环境。

2、组织完成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像存储、数据加载和审核编辑等工作。

3、将普查表的数据文件、图像文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时间,报送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

4、完成普查数据汇总。

5、负责向县区级反馈普查资料。

五、人口普查数据的上报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间上报普查数据。

(一)数据报送的有关规定

1、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报送普查数据文件、普查表图像文件的同时,还需要以文字和报表形式报送以下资料:

(1)由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上报资料清单及说明。

(2)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数据检查表。

2、数据报送要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报送期过后20天内,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及时解决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问题。一般应在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3、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未经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同意,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4、数据报送的方式:数据文件以网络方式报送,图像文件以磁带方式报送,相关信息文件通过网络和传真方式报送。

(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的时间

1、原则上地市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1月15日前,向本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2011年2月15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各省普查办也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对地市数据的上报时间另行规定。

2、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向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

六、安全与保密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以统计信息网络为依托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是保障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和数据安全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数据处理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必须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应按照所报备的相应等级的要求执行。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所用计算机要保证专机专用,安装补丁管理和防病毒系统,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袭。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七、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数据处理流程的每个环节都要把好质量关。

(一)普查表印刷与填写

普查表印刷与填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光电录入。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把印刷、填写质量关,做好普查表的印刷和填写的检查工作,确保进入光电录入环节的普查表印刷质量合格、填写符合规范。

(二)普查表包装、运送和交接

在普查表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时,应严格遵守《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严格普查表交接手续,明确责任,确保普查表完整无损。

(三)光电录入

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组织流程和工作流程进行,以保证普查表的“不错、不乱、不重、不漏”。

(四)数据转换

光电录入后的普查数据需要加载到数据处理软件,数据处理人员应对加载情况进行记录检查,确保加载数据不重不漏。

要严格按照数据编审规则进行数据审核,对发现的错误,由同级或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订正,并做好记录。

(六)数据上报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内容、时间报送数据,报送的数据要完整,手续要齐全。

(七)软件质量保证

软件是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要保证软件的安全、稳定、可靠、易用,数据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补丁下发。

八、数据处理工作环境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印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数据处理环境要求》(国人普办字[2009]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方案,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工作。

(一)数据处理系统环境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统一规定数据处理各类标准、软件运行环境,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本级的数据处理系统的运行环境准备和集成工作,确保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数据处理系统分为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可分开部署在两台服务器上,也可以在同一服务器上部署。

(二)计算机设备环境

1.地市级环境

(1)网络要求:千兆以上的局域网、带宽10MB以上的与省连接的广域网,实现网络管理、病毒防治及补丁更新等功能。

(2)独立的光电扫描工作机房,具备不间断UPS保障。

(3)每25万户~30万户配套1台光电扫描仪,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4)每台光电扫描仪配套6台以上的专用数据处理PC机。

(5)每台人普图像管理专用服务器支持2台光电扫描仪。

(6)2台专用PC服务器用于数据处理。

(7)建立2TB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用于图像管理。

2.省级数据处理环境

(1)省级编审汇总系统需要两台专用的小型机服务器。将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开部署,支持三层架构的数据处理软件有效运行。

(2)准备一套与地市光电录入系统相同的环境,用于光电磁带的接收与验证,以及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3)8T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

(4)存储介质等耗材配套。

九、技术培训

数据处理技术培训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国家负责培训省级数据处理骨干;各省组织省级及以下单位的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培训教材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写印发,并下发电子版教材。

主要培训内容:

(一)光电扫描软件培训;

(二)光电扫描仪技术培训;

(三)数据处理软件应用及师资培训;

(四)存储与图像技术培训;

(五)小型机系统培训;

(六)数据库技术培训;

(七)应用服务器管理技术培训。

十、数据处理经费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数据处理经费保障,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数据处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利旧经费,如:二农普光电扫描仪维修和维护费;

(二)计算机及设备补充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数据处理消耗品费;

(四)系统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购置费;

(五)数据处理试点费;

(六)数据处理培训费;

(七)外聘数据处理人员工资及劳务费;

(八)人口普查工作中使用的网站建设费和网络运行费;

(九)人口普查数据库开发、运行管理以及数据存储介质管理费;

(十)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软件使用手册、培训教材等资料印刷费;

(十一)办公、差旅、会议、电讯、宣传、交通工具等办公费;

(十二)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十一、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2010年6月20日前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

(二)2010年7月31日前分别完成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试点版的研制,并完成试点工作。

(三)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数据处理综合试点和培训版软件,并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和培训教材。

(四)2010年10月下旬完成数据处理各项培训。

(五)2010年11月10日前下发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的正式版。

(六)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地市级光电录入和数据编审汇总环境的准备。

(七)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级、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

(八)2011年1月15日完成地市级普查表短表的光电录入。

(九)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的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到国家。

(十)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编审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到国家。

(十一)2011年3月25日前完成普查表短表的国家级数据审核及汇总。

(十二)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的光电录入。

(十三)2011年4月15日前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报送到国家,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

(十四)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普查表的图像归档。

篇10

为了确保镇第七次人口普查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实施,我镇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人口普查、支持人口普查、参与人口普查。让所普查对象知晓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对象范围、普查标准时间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所有的普查员和普查对象知晓普查的责任和义务。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人口普查摸底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在人普宣传工作中,我镇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各级人口普查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及时召开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两员选聘进行了推进工作。根据前期成立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镇25个村、2个居委会成立的人口普查机构。镇领导分片区进行督导,2至3个村由一个镇干部进行督导、指导工作,每个村均由村书记担任村指导员,进行全面动员和各部门资料准备工作的部署,层层实行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二、突出重点,开放创新,广泛宣传。

宣传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工作。镇坚持人口普查宣传贯穿普查工作始终。及时制定下发操作性强的《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清查阶段宣传工作方案》。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协调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各部门安排人口普查宣传员,分别负责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并根据全镇的实际,重点抓好乡镇村委、社区外出务工人员、城镇流动人员的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心协力,使人口普查摸底清、宣传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通过“坝坝会”、脱贫攻坚走访、滚动播放音频、学校播放音频动画片、微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宣传来取得人民群众支持和配合,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社会各阶层积极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为搞好人口普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11

媒体齐联动,普查渐升温

篇12

普查对象:人口普查的对象为在__市行政辖区内居住的全部人口,不论是常住人口或非常住人口,不论是__市户籍人口或非__户籍人口,不论是外出人口或是外来人口,都必须全部进行普查登记。人口普查登记分家庭户和集体户登记。其中,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或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人口,作为家庭户登记。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登记。

普查时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__年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内容、登记原则、调查方法及重点

1、普查的主要内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以及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主要查清人口数量、流动去向、就业、居住等基本情况。

2、普查登记原则: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地域登记、不重不漏”原则组织实施。即按行政区域范围对居住的全部人口进行“地毯式”全面清查登记,确保“人头点清、总量查清、情况摸清”,普查资料真实、准确、全面,不重不漏。

3、普查的调查方法:人口普查实行“在地登记”,采取普查员上门现场访问登记的调查方法。主要由负责普查登记工作的普查员按各自负责区域逐一上门入户,按普查报表指标内容对普查对象进行询问,并根据普查对象提供的情况据实填报。调查登记完成后,普查对象、普查员要在普查表上签名确认。

4、普点:理清思路、划清区域、点清人头、查清去向、弄清生死

理清思路:就是根据全国的普查方案、普查要求、普查目的,认真研究和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推进。

划清区域:就是做好地理区域划分和区域地图绘制工作,把各普查区及各普查小区区域范围确定清楚,把普查区域内所有建筑物画清楚,把建筑物内所有房间标明清楚。通过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清楚地掌握普查区域的地形地貌、街道和房屋方位,了解区域人口的居住位置和分布状况,为入户登记提供准确的定位依据。

点清人头:就是要把居住在普查区域范围内的人口全部清点登记,不漏户、不漏人,完整、准确、全面地把人口总量等基本情况查清楚。

查清去向:就是要查清有多少人离开本乡镇街道,有多少人离开本县本市,有多少人离开__出外学习、打工、务农、经商; 查清有多少人流入__,流进来的人居住在那个小区、干什么工作等。要通过查清人口去向,把人口流动情况、人口分布情况查清楚,把外出人口“去哪里、流往何处”查清楚,把外来人口“住哪里、干什么”查清楚。

弄清生死:就是要准确地记录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不重不漏。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全市人口普查工作在__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地域原则,区域无间隙”的方法组织实施。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各县区、开发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的单位、外地驻邕机构)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级人口普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本单位住宅小区的入户登记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住宅小区住户如实申报人口普查所需资料。

由于人口普查采取“地域原则,区域无间隙”的方法进行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是这次人口普查的重点。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按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当前主要是进行普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为20__年普查正式开展做好准备。

1、市政府已下发文件,对全市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要求,20__年9月2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__81号),对全市人普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2、及时组建市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保证普查办工作正常运转。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刘长林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有14个部门、十二个县 区、三个开发区领导参与的__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__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目前,市人口普查办主要业务骨干已落实到位,并开展工作。

3、积极参加自治区各项普查试点业务培训。人口普查登记资料内容繁杂、涉及面广大,登记技术要求高。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提高各市普查业务骨干技术水平,全区今年进行了多个专项试点培训。我市积极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及时贯彻落实全区人口普查有关工作要求,保证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准(来源:文秘站 )备工作如期推进。

4、开展普查专项试点。根据全区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我市于20__年7月—8月在西乡塘区衡阳街道办的秀厢村开展了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全市各县区(开发区)、衡阳街道办、秀厢村共150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专项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检验了有关方案、指标设计的可行性,初步掌握了普查各个阶段的基本工作内容和要求,加深了对人口普查工作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达到了锻炼队伍、培养一批普查中坚力量的目的,为正式普查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5、组织普查报表试填报。为了解和掌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入户登记填报所需的基本时间、工作的难度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正式普查做好准备,10月21日、26日,市普查办组成4个调研小组,由普查办领导带队,深入横县校椅镇樟西村及横州镇柳明社区、青秀区新竹街道办新竹社区,共选取12户进行普查表(草表)的试填登记。通过试填报,初步掌握了普查表的填报所需的时间、普查表填报的重点和难点、为做好全市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加强县区业务指导积累经验。

6、准备好普查相关资料、文件。为保证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办根据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要求,积极筹划、认真准备,做好普查方案、工作计划流程等文件的草拟,并多次召开县区统计局长专题会议研究人口普查工作,同时也对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工作考核奖惩文件进行了准备。

7、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编报。根据国务院关于“人口普查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承担”的原则,我办积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在20__年就编制了市本级普查经费总预算计划,在市财政局积极支持下,20__年前期经费得到较好的落实。从目前情况看,市本级普查经费的保障情况较好。为确保县区普查经费能顺利落实,我办及时将国务院文件和人普经费预算项目发至各县区,要求各县区及时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及报批工作,以便普查经费能按时列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8、做好普查试点工作宣传。人口普查工作涉及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和每个人,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为了让社会各界都了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试点期间,共悬挂普查宣传横额10条,张贴公告100张,刊出宣传版报5块,印发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5000张。至今为止,全市已编发人普工作简报4期。通过提前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人普工作、支持人普工作、配合人普工作。

五、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量

1、普查登记的人口规模:据公安部门调查,20__年末,全市有201.16万个家庭户,户籍人口691.69万人; 据市流动办20__年6月调查,目前全市共有98.63万流动人口,其中流入人口51.33万人,流出人口47.3万人。户籍人口加上流入人口,全市需普查登记的调查对象有743.02万人。另外,还需要调查登记约2.6万名在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死亡人员的相关资料。全市需普查登记的人口规模将达745.62万人,如果再加上超生人数,普查登记工作量还会更大。

20__年,我市户籍人口数占全区的13.7%,排全区第一,如果再加上流动人口数量,不仅普查登记工作量是全区最多,同时情况也是全区最复杂。我市普查工作开展是否顺利、工作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全区普查工作能否顺利推进。

2、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工作量:目前,我市共有6个城区、6个县、3个开发区, 12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728个社区(村)。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以村、社区为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又需按每250人规模划分若干普查小区。因此,全市需划分普查区约1728个,普查小区28000多个。全市共需绘制县级普查地域图15张,乡级普查地域图124张,社区(村)普查区域图1728张,普查小区区域图28000多张。

3、动用的普查工作人员规模:按普查工作量测算,市普查办人员约30人;每个县区(开发区)普查办人员约20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办工作人员约10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2名普查员,每2个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全市要选调普查工作人员约4万人,其中:市、县、乡镇普查办工作人员约1500人,村(社区)级普查工作人员及选调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约3.9万人。

4、普查登记的数据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分为短表和长表两种形式,同时还有死亡人口登记表,普查指标多,工作量大。其中,短表需填报18个指标,其中户资料指标6个,人资料指标12个;长表需填报48个指标,其中户资料指标20个,人资料指标28个。死亡人口调查表还需要另外进行登记。根据我市普查规模,全市共需要登记、审核、汇总普查表约210万张,指标数据登记量约2.4亿笔。

六、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人口普查工作安排,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前期准备。(20__年2月---20__年10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普查工作部署、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编制普查经费预算、普查物资准备、普查试点、普查区域划分、区域图绘制、普查宣传动员、普查人员选调、普查业务培训、户口整顿、人口摸底清查等。

第二阶段:入户登记、质量验收、质量抽查及快速汇总。(20__年11月1日---20__年12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正式进行普查入户登记、普查现场复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表编码、普查表审核、普查专项业务培训、人工快速汇总等。

第三阶段:快速汇总资料、普查数据处理及普查资料交接。(20__年1月---20__年9月)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表集中编码、普查 表集中审核、普查表集中分析评估、普查表集中重新抄录、普查表光电录入、普查数据处理、普查数据审核、普查数据汇总上报、普查快速汇总、普查初步成果等。

第四阶段: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阶段。(20__年9月---20__年底)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普查资料编辑印发、普查课题开发研究、普查先进表彰、普查工作总结等。

七、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面临的困难

1、人头点清难。从我市实际情况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面临的形势已经与十年前的情况大不相同,随着全市经济的加快发展,全市人口流动加剧,人员居住状况也不断复杂化。坚持地域登记是人口普查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普查时点时将活动的人锁定于某个确定的地点,才能准确对其进行登记,才能做到不重不漏。但是我们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人是流动,特别__作为广西首府,全区经济和政治的中心,流动人口的数量大、范围广、变动频繁在全区独一无二,因此如何锁定普查对象,我们将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市外有不少人在__市区买房,而市区内的居民有不少人有多套住房,人户分离现象相当严重。另外,由于流动人口怕收费、超生人口怕罚款、企业主怕增大社保负担等,都会给我市开展人口普查点清人头带来较大困难。

2、区域划清难。人口普查的区域划分细到每一栋楼、每一堵墙、每一条路,普查区域图要求用电脑绘制,要求画出道路、画出楼房位置,画出建筑物里面的每个房间,还要标明房间内有无人员居住,工作要求又细又全。当前我市农村地区及城中村的私人建房房子密集、错落无序,市区建筑相对规范但楼层又很高,如五象广场附近的大厦都是高层建筑,在进行区域划分和绘制小区图时,每栋楼、楼房内的每一层、每一个房间都要全部绘图,不论从工作量或是技术水平看,工作难度都很大。

3、情况摸清难。人口普查采取入户查询、当场填报的调查方式组织实施,而且调查内容涉及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状况、职业状况、婚姻状况、房屋价值等个人“隐私”问题,在社会公众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人们普遍存在较强的防范心理情况下,普查员调查登记中将会碰到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特别是在农村普查区,年青人大多外出务工,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小孩留守,而老人往往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工作、职业等详细情况了解不清,无法一一回答普查表的项目;市区中的流动人口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则普遍顾虑较多,很多情况不愿如实回答。如何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是普查工作的一个大难题。

4、普查员选调难。在试点工作中,经过城区的动员和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选调了37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参与试点工作,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选调的普查员中,有相当部分人员存在工作热情不够、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而普查正式启动后,绘制区域图、摸底清查、入户登记、普查资料复核、普查数据审核等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普查员进行落实。因而,如何选调好普查员也是各县区面临的一个难题。

5、经费落实难。从历次普查开展情况看,我市部分县区一直都存在普查经费落实难、普查经费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乡镇一级,基本拿不出经费投入普查工作,导致县及县以下普查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各项经费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落实或经费不足,都会影响到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重视和支持,力争本县区人口普查正常运转所需要的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6、组织实施难。人口普查工作具体涉及全市近740多万普查对象的集中清查登记、全市几十个部门和县区的具体协调,涉及众多的中直、区直单位,普查工作要稳妥、协调、快速推进难度很大。同时,本次人口普查是“按地域开展、地毯式一一清查登记”,分地域、按块块进行普查,加上普查表填报指标中有不少涉及家庭或个人 “稳私”的内容,部分中央属、区属单位不愿意配合所在地社区普查机构工作的情况可能会再次发生。预计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普查机构面临的组织实施压力将会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次普查。

八、各县区当前普查工作重点

1、印发县区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有关文件,组建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人口普查工作正常运转。

2、做好人口普查总经费及20__年人口普查经费预算报批工作。

3、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及区域图绘制工作。

4、准备好各项人口普查的各项方案文件,确保能按普查进度要求及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

5、制定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流程及各项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真正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6、做好相关普查物资前期准备,为普查全面正式开展做好物质保障。

7、深入基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调研,为试点、摸底、户口整顿以及普查各项工作推进打好基础。

市普查办将对县区人口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场地落实、人员落实及各项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九、需要请各级领导加强协调的事项

1、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任务的落实,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普查各项工作无法开展无法落实。希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积极支持人口普查工作,多关心多过问本级人口普查工作,及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2、加强普查工作的协调。人口普查是政府行为,是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的一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各县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普查工作的协调,特别要加强对统计、宣传、计生、民政、公安、卫生、工商、城管、流动办等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行政作用,为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保障。

3、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普查工作责任的分工、落实及督查,要把人口普查的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人,要制定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人口普查每一个阶段工作任务、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工作要求有人管、有人做、有人负责,各项人口普查工作真正落在实处。

篇13

做好对普查对象的宣传。这是普查宣传任务的关键。人口普查是关于人的普查,需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人口普查的宣传一定要围绕着人来进行,宣传的各项活动必须围绕着调动人力、打动人心、鼓动人气来进行,做到不留死角、不剩空挡、不遗余力,宣传工作目标要做到八个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才能为这场和平时期的最大社会动员做好舆论支持。如果宣传的地域有遗漏,或者宣传的人群有遗漏,就会对普查入户登记质量带来直接影响,所以地域的全覆盖和人群的全覆盖,是人口普查性质对宣传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

做好普查组织发动者的宣传。组织开展人口普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动员,需要各个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联动。如果政府行为不落实,单靠某一个部门来做普查,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同时,要保证人口数据的准确度和提高普查质量,就必须切实教育好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才能为普查人员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利创造行政环境。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程度,增强他们对组织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立强有力的普查指挥系统,才能为顺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做好组织保证和条件保障。

做好对“两员”的宣传。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这次普查数据的采集者和处理者,担负着依法做好人口普查的历史重任。要通过开展宣传,提高“两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教育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树立良好职业规范和法律素养,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完整,确保普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进行。

做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专门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的行政法规,对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普查的各项活动,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规范普查行为、提高普查组织水平、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公信力的有力武器。各级普查机构要协调各新闻单位,将《条例》的宣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条例》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千家万户,重点宣讲普查数据保密规定和普查对象的如实申报义务,使全社会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同时还要做好对《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尤其要认真做好普查时间、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的宣传,解读好人口普查的方法和需要住户配合的主要方面,为人口普查的正式入户登记做一些必要的前期铺垫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人口普查、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密切配合人口普查,营造一个依法开展普查、依法填报普查数据的良好局面。

做好对人口普查成果的宣传。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是人口普查公报、普查快速汇总数据、全部普查资料和普查研究成果的期。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本着“普查数据取之于民、也要回报于民”的精神,及时将普查数据和材料向新闻媒体提供,组织媒体对人口普查成果进行系列。结合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各地宣传部门和普查机构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相关消息,做好正面的引导和评论;结合人口普查全部数据资料的公布,组织专家学者对数据进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并为地方党委、政府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明确分工、协调互动,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积极筹划和组织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按照普查的工作时点及时启动宣传项目。宣传部门要负责协调和调动本级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

在工作过程中,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与宣传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确保渠道畅通。在前期的宣传中,各级普查机构要和本级宣传部门相互通报情况,确定宣传的主题和重点。在10月份的“人口普查宣传月”期间,要积极主动和本级宣传部门沟通,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遇到临时性的重大任务要及时与本级宣传部门通报。

对于普查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具体人员和经费,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省人普办将定期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级普查机构在宣传人员、经费投入情况、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宣传物资的准备情况和各阶段宣传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人口普查工作的考核范围。

贵州省是少数民族聚居省份,民族众多、文化多样,经济社会条件和公共设施差异大。因此,人口普查的宣传还应该合乎省情,因地制宜地谋划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