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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化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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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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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电信诈骗工作,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谨防电信诈骗,安排网格员进行防诈骗培训,逐一入户宣传讲解,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3、督促网格员经常下户走访、巡查、采集补充户籍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等。

4、督促网格员使用手机系统,查看网格员运动轨迹,统计网格员录入民情日志、工作日志及矛盾纠纷条数。

5、及时联络沟通网格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网格员提出问题及时解答。

做好重点节点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做好矛盾排查化解,重点排查辖区内涉恐人员、涉稳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涉毒人员、涉人员、在逃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到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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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发动群众,充实禁毒力量。每个网格内成立村民议事小组,将老党员、积极分子等骨干选为议事小组成员,推选议事长,将禁毒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建立种植巡查报告、涉毒情报收集、吸毒人员帮教等制度,纳入村民公约,动员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各网格的禁毒工作。

三是加强巡查,及时收集情报信息。每个网格责任干部对所属片区开展巡视、排查,或走访村民,收集信息;或重点排查,发现问题;或巡视片区,消除隐患。如果发现新增吸毒人员,能及时纳入管理的纳入管理,不能纳入管理的要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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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就是将我县渔村和企业按照区域和行业划分为相对独立的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强化对单元网格的检查和管理,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责任到人,健全县级、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渔村和企业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简明、高效、实用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二)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下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我县实际,建立三级监管网格。一级是县委县政府层面;二级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层面;三级为村(社区)、企事业各单位层面。

(三)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工作。一是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监管对象及监管内容,由上一级网格对下一级网格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要对各行业和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将规模企业、高危行业企业、1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先纳入采集范围。针对我县海上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将所有船舶作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也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二是按照采集的信息,全面落实“九定”措施。即:①领导定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到下一级网格挂点,全面落实领导责任;②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③监管定位。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甚至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实施有效监管。④排查定级。根据隐患和风险的辩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⑤应急定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⑥配置定量。明确网格化监管工作人员,落实保障措施;⑦培训定岗。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⑧信息定时。将执法监察、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⑨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四)编制《县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通过运用网络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地图,合理划分监管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将采集信息输入到单元网格中。通过该地图可以明确看出三级网络监管体系中,各级各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监管对象的所处位置、数量等信息。

(五)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台账。县一级、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一级、村和企业一级分别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①建立县级领导安全检查台帐。县级领导每月对分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1次,并进行台帐登记。②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检查台帐。县直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每月对分管的企业检查1次,并进行台帐登记。③建立渔村和企业检查台帐。各渔村和企业要按照网格化要求,每月至少对村和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进行台帐登记。

(六)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内容为依据,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于每月底,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四、工作进度

(一)发动准备阶段(2012年4月28日-5月10日)

县政府下发文件部署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分别制定各自推进措施,将工作要求传达到渔村和企业,并安排专人负责,组成领导班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2年5月11日-5月31日)

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具体从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质了解网格化管理内容、推进措施以及各阶段工作重点,熟悉和掌握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信息采集、台帐建立、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工作办法。

(三)信息采集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依据“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对二级和三级网格信息进行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上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审核,并逐级建立台帐。

(四)网格化运转阶段(2012年7月1日开始)

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始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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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体系

1.食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2、药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二)健全管理机构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以村(居、社区)委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各乡镇(开发园区)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

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等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

已经设立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并明确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乡镇,应将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并,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实际进行内部调剂。

(三)明确人员责任

一级网格中,各村(居、社区)委要确定1名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级卫生室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承担本村(居、社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劝阻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各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环保、市容、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各组成部门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进入二级网格,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履行本部门在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同时接受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联络员。承担本网格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任务,负责建立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完善属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内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执法检查工作;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所属村(居、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网格中,县政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县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城管、公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人口计生委、文广新、邮政、工商、公安等药品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履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并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进入二级网格,包联到乡镇(开发园区),并划片包干。

(四)落实管理责任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环节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村(居、社区)配置进入一级网格的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人;县、乡镇(开发园区)及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三、运行管理

一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册资料,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

三级网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一级、二级网格的培训、指导、督查及考核等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定期分析、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综合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收集、整理、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积极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日-7月31日)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

2、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

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参加网格化监管的所有人员为对象,编印培训资料,分层次组织对监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

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汇编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以《监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网格化监管应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三级网格所有工作人员手中。

5、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分乡镇(开发园区)、分环节(行业)建立电子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到乡镇(开发园区)和县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逐步建立辖区涉药单位电子档案。

6、全面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8月)

各乡镇、开发园区认真总结网格化监管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经常性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来检验和评估实际运行状况,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政府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食品药品工作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人口计生委、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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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配原则

税收分配按照三项原则执行:一是同比增长的县级税收全额返还乡镇的原则;二是与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考核相挂钩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各级烟草专卖网格监管效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卷烟税收分配顺利实施,特成立全县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卷烟销售增税考核分配兑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专门负责全县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卷烟销售增税考核分配兑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考核评比办公室和增税分配兑现办公室,分别负责考核评比和增税分配兑现工作。

四、兑现期限

从年起,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分配办法

(一)将各乡镇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每年十一月份考评出各乡镇的本年度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得分。

(二)某乡镇县级卷烟税收年度同比增量=全县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县级税收×(某乡镇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销售收入/全县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销售收入)×(某乡镇年度考核得分/各乡镇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分配给各乡镇的税收增量合计数不得超过国地税提供的全县年度卷烟县级税收增量。

(三)按照测算的各乡镇同比增长的县级卷烟税收,以调度款的形式每半年兑现一次,每年年底进行年度通算,财政局单独汇给乡镇。同比减少的乡镇,年底体制结算时从其财力中扣回。

六、评分标准

(一)制度的制定、工作安排部署(30分)。

制定乡镇、工作区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或方案;制定奖惩工作措施;召开由镇直各部门、工作区、行政村负责人、基层各执法部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党委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基层各执法部门、示范网格负责人(或信息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每缺一项扣10分。

(二)联合整治(35分)。

1、重点市场联合检查(20分)。

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基层各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不低于2天的重点市场联合检查。未开展检查的,每缺一次扣5分。

2、案件查处(15分)。

辖区派出所自查案件(10分)。乡镇派出所每查办一起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烟违法案件,加10分,每行政拘留涉烟当事人一人,加5分,无案件的,本项不得分;

辖区工商所自查案件(5分)。乡镇工商所每年至少查办五起涉烟违法案件,每缺一起扣1分。

(三)基础网格建设(20分)。

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个“六无”示范基础网格,要求示范基础网格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和社会宣传力。未开展此项活动的,本项不得分。

(四)其它(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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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环保网格管理工作。

(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1)落实网格责任领导。各级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网格责任领导,负责监督和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工作职责包括:指导和检查督促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和直接组织查处。

(2)落实网格主要负责人。各级环境监察负责人是网格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各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开展。

(3)落实网格直接责任人。相关执法人员是网格执法主体,对管辖网格的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职责包括:按规定落实各项环境监察制度;现场环境监察,完善环境监察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调查处理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处工作;指导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帮助建立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管理人员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管对象。建立了网格内环境风险源、重点污染源、辐射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单位档案资料,并实施动态更新。

(二)分级分类管理。将网格内国、省控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点列为重点监管,重点查处;其他列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一般污染源,建立了企业环保“一厂一册”基础档案,并定期进行巡查。

(三)实行投诉处理网格责任制。各网格执法人员,负责对各自管辖网格内的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投诉进行及时处置,并做好后督察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少,部分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编制数和实有人员存在较大差距,无法完全满足全市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察管理的需要。

二是企业覆盖范围比较广,各乡镇、工业园区还未设置完全专门的环保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完善网格化监管组织建设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三是装备执法经费不足。由于我市是农业市,各级财政经费预算不足,执法经费较小,不能完全满足网格化执法管理工作需要。

四、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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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建档案网格化是城镇化建设的必然需要

城建档案通过构建网格化的体系,是城镇化建设中对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收集、管理、服务、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一是可以实现使从(市、区)城建档案向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释放管理利用服务的功能;二是可以实现城乡均等化管理服务;三是可以构建城建档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圈,从本质上建立城建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城乡一体的均等化;四是可以通过建立城建档案网格化运行体制机制,形成一套统一规范的标准,有效提高其查询和开发利用的绩效,并使其在公共服务中成为及早发现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桥梁纽带,使城建档案事业在城镇化建设中得到更好地发展。

建立城建档案的网格化,优势十分明显,信息资源和开发利用的空间比较广阔。笔者认为城建档案网格化的目标是:以建设美丽城镇、乡(村)、街道(社区)为宗旨;以民生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百姓为根本;以数字化、信息化为为保障,在城镇化建设中形成城乡一体管理和服务的运行机制。其管理服务的主体是(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城乡城建档案服务的“三级”主体,而且是一个兼容政府对城建档案管理的“三级”责任主体。其目的是要实现在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城乡一体的网格化,较好的促进城建档案事业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式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城镇服务。

2.城建档案网格化的运行体制机制

城建档案在城镇化建设中要实现城乡一体的网格化模式,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完善、可操作性强、运行可靠的网格化运行体制机制,并既能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符合小政府大服务的发展方向,又能使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功能得到放大,更能使市城建档案的管理服务开发利用的功能在城镇化建设中能有效向乡镇(街道)、村(社区)释放和辐射功能。

2.1设置一级(A级)网格

(市、区)现有的城建档案机构为一级网格。要依托原有人才、装备、技术保障、信息化系统、平台服务系统等优势,以适应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信息系统升级扩容,向城乡一体的路(高架)、桥(高架)、水,电、气、地下建筑、隧道以及绿化景点、景观景点等各个有关城建领域全方位拓宽延伸,建立起综合性的城镇(乡)一体格局的城建大档案,形成利用服务内容丰富的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扭转以往行业块块多、小而散的城建档案管理服务条块现状。

2.2设置二级(B级)网格

乡镇(街道)要建立为二级网格城建档案科(室)。努力适应城镇化建设对城建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的需要,接受(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服务利用功能的拓宽延伸和辐射,实现城(镇)乡的有效对接,担当起城建化建设赋予的职能。在二级网格内建立的城建档案科(室),其机构性质可以是乡镇(街道)内设的独立的科室,也可以是(市、区)城建档案馆的派出机构。为了使一、二级网格在业务上达到规范统一,同时便于管理,二级网格内的城建档案科(室)作为双重领导的派出机构比较妥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城建档案部门的领导,在行政上接受乡镇(街道)的领导,既可以加强行政领导,便于工作的开展,又可以对其业务工作加强领导,实现城乡建设档案业务工作一盘棋。其职责有别于(市、区)档案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单位、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广大群众对城建档案的法制意识;深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事业等社会单位,对城建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业务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对已收集的资料进行基本整理、及时移交上级城建档案部门;向社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群众提供城建档案信息的查询服务。为了使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得到有效释放,还要为本级和村(社区)培训专业人才,配备适应功能需求的专业人员,配备和(市、区)功能相匹配的信息化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和许可条件在村(社区)中心服务圈设置窗口服务平台,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收集最大化、信息化服务最大化、利用价值最大化、便民服务区域半径的最小化。

2.3设置三级(C级)网格

在乡(镇)的村、城镇社区建立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站。形成覆盖城乡一体的“三级”(A、B、C)网格,从而在城镇化建设为社会单位、基层单位提供城建档案优质的管理和服务,并缩小其半径服务圈。笔者认为:在农村(村)社区服务中心,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立的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站,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上级档案部门建立起统一的信息化系统、网络服务平台,这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城乡一体城建档案“三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和运行体制机制的重要一环。

农村(村)和城镇社区是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城建档案城乡一体化管理服务的第一站。他们和社会单位、百姓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在他们脑中、心中、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可收集、有利用价值的城建、古建筑、古村落等城建档案的信息资源,假如这些信息资源能得到充分的收集、开发利用,势必将在城镇化建设中有力推动城建档案事业的大发展,信息资源的大扩容,信息数据大扩盘,信息容量的大升级。因此,在农村(村)和城镇社区,建立起第“三级”(C级)城建档案网格,对城建档案综合性的开发利用具有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也说明城镇化建设给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发展良机。

3.城建档案网格化数字信息平台

城镇“三级”网格化的建立,为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开发、服务利用提供了一个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为城建档案在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城乡一体化,为实现其利用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三级网格化运行的体制机制要体现便民和服务基层的宗旨,要体现城(镇)乡一体,要体现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就要求在网格内搭建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化服务管理,此为城建档案以信息化为标志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建立的数字信息平台应使系统要成为能及时升级、扩容、更新、信息、提供最新查询、利用服务项目,并能对三级城建档案部门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实现动态监测、绩效考核的等综合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管理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扫描技术、声像技术和多媒体等技术实现。在城镇化建设中城建档案的管理、开发、利用、服务,通过A、B、C“三级”信息网格化系统,达到服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通过在城镇化建设中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调研和实践,笔者认为:作为地级市以下的(市、区)和乡镇(街道)、农村(村)和城镇社区,是城镇化建设中城建档案“三级”管理服务网格的责任主体、是组织实施的执行主体,从而形成城(镇)乡一体管理服务、开发利用的“三级”网格信息化系统和运行的体制机制。这是城镇化建设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

4.结语

综上所述,城乡网格化管理是一种先进、科学的城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有利于城镇化的发展建设,还对社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有积极作用。本文就城建档案城乡一体网格化模式进行了思考,期望能为有关方面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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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行政管理资源优势,依托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大(乡镇街)、中(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或火灾高危区域)、小(楼院、村组、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挂牌成立“消防办公室”,通过开展“网格化”划分、“网格化”达标、“网格化”排查、“网格化”宣传推动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搭建“全覆盖、无盲区、网格化”消防管理网络,有效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单打独斗的局面,以网格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乡镇(街)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真正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程,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迫在眉睫。

宝坻区是天津市北部的一个有农大区。区域面积1509平方公里,人口67万多。辖24个镇街、京津新城管委会1个、区属工业开发区3个,26个公安派出所,75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3家,派出所监管单位上万家。每年火警起数大约在1000起上下。近几年,随着全区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城乡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防、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消防监督警力有限,远远跟不上经济迅猛发展的步伐,这种供需矛盾日趋显现。新时期,按照管辖区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落实政府各基层组织共同抓好消防工作。各级基层组织以“网格”的形式明确责任,在抓经济的同时广泛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发展,这对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感,缓解消防部队紧张的工作压力,提升辖区火灾防控能力,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制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的因素。

在宝坻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在24个镇街、1个新城管委会和3个区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划分了28个区属“大网格”,并全部挂牌建立了“消防办公室”,成立了组织机构。大网格内组建了中网格796个、小网格2600余个,按照标准各级网格开展了达标建设,基本上构建了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有效提升了区域消防管理水平,强化了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维护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实际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级网格存在底数划分不准确、不详细、达标管理等工作迟缓、不深入等问题;二是是镇街、委局层面的大网格消防办公室,存在个别思想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影响了各级网格达标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四个一”建设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无法落实;四是各级网格工作人员消防管理工作水平还不高,有关部门服务、推动、指导力度不够;五是各级网格的管理员、巡逻员、宣传员多是兼职,工作繁多,也一定影响了网格化管理达标等工作;六是还未出台有效的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激励办法。

三、强化“三大责任”落实“六项任务”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努力提升地区防控火灾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区镇街(委局)、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楼院、村组、社会单位,自上而下广泛开展大、中、小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一)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大责任”,依法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一是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培训,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强化各有关部门责任。区安监、综治、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大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镇街一级大网格消防办公室要组织安监、综治等有关部门推动本级的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并做好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工作,落实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小网格”的基本组成单元,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六项任务”,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一是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二是落实各网格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大网格”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中网格”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村组、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小网格”要组织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三是落实派驻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现役消防特派员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派现役特派员,深入镇、街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加镇、街道综治办(安监办或消防办)工作例会,组织召集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组织各级网格负责人和骨干开展培训。督导社会单位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农村制定防火公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防火清整、入户宣传。消防特派员要深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农村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四是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劳动密集的服装、沙发产业地区、自由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五是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建立治消、保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村庄、社区、单位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六是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颁布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创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总之,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控火灾能力,也为消防部队进一步做好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支撑,消防工作必将加快步入社会化、现代化管理进程,并更好的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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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现役消防队伍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城镇,而乡镇、街道则缺少消防监管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失控漏管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发展,人员密集型和高危险企业数量剧增,城中村、群租房和九小场所遍布城乡,这些区域和单位场所往往成为消防管理的盲区,埋下巨大的火灾隐患,危害社区居民生命安全。乡镇、街道往往远离城市消防站,且缺乏消防装备和设施以及消防水源,扑救火灾难。虽然在城市社区的一些主要街道都设置了市政消火栓,但某些社区如旧城区,由于纵深距离过大,往往远大于一个室外消火栓的150m最大保半径,且旧城区供水管道普遍存在口径细、水压小、管壁老化等特点,有些连居民生活用水都难于满足,更谈不上消防用水。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落实,可以充分整合辖区多种监管力量,促进基层消防工作实现齐抓共管,形成基层消防管理合力,有利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必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日益显著的效力,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今后消防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组织领导方面“上热下冷”

基层单位对网格化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只是一个普通性、临时性的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指导不实等问题,有的地方既未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也未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大排查。甚至有的基层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不了解,更谈不上组织领导,工作不是主动作为,而是被动应付。

2.2工作落实方面“重部署轻落实”

一些基层政府、公安派出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名义上设置了消防办公室,实际上没有真正发挥基层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具体表现:

(1)只将网格化管理职责和制度挂到墙上,没有将责任明确到个人。

(2)只设置了专门的消防档案柜,没有建立完善的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3)只张贴了几张消防宣传海报和标语,没有按季节火灾特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致使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

2.3监管手段方面“粗放型突击式”

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方式粗放,具体表现:

(1)对管理对象的底数不清楚,特别是对辖区“三小”场所排查不彻底,台账登记不翔实。

(2)以突击式管理方式整治火灾隐患问题,上级机关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才开展排查,被动应付上级机关检查,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出现了“四个没人管”现象:发现隐患多少没人管;发现隐患严重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没人管;隐患整改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管。

2.4 管理体制方面“缺乏长效机制”

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局限于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热衷于搞突击检查,对如何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缺乏一种长远打算。同时,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缺乏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不利于工作推动。

3.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对策

3.1进一步明确“组网”模式

(1)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常设机构。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听取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扩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与力量。积极依托城市综合治理平台,将城管稽查等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力量吸纳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来,把这些参与城市管理的单位执法人员(或巡查人员)合理地布置到城乡的每个角落,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一起来发现火灾隐患、宣传消防知识。

(3)组建大、中、小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三级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作为“网格”组成部分参与网格化管理,由所长负责,副所长主抓,治安、巡防等多警种协同,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3.2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

3.2.1乡镇、街道“大网格”工作措施

(1)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与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2)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3)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对社区、农村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大屋场、“三合一”场所、“四小”场所(小型公共休闲场所、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公共餐饮场所) 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市)、区政府依法处理。

(5)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3.2.2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本村、本社区消防工作台账,台账包含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 等情况。

(2)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报所属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及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橱窗。

(4)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5)有治安巡防队的建立治安、防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

3.2.3街区、居民楼院、村组“小网格”工作措施

(1)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组织要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2)配合协助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2.4公安派出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完善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2)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3)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4)为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3.3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1)制定出台地方相关政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是行政管理在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创新。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自己作为第一推动者的角色,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同时,完善管理链条的前端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和任务,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和管理范围等,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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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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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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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网格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区级层面成立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8个街道、镇均成立城市管理与科技创安监督分中心(正科级)。现有城市管理监督员365名, 视频监督员107名,负责对全区430.8平方公里的8562个单元网格实施监控。现日均汇集和处理问题量近3000件。

二是网格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城市管理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按照网格化城市管理案件标准,巡查监控城市管理情况,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城管通手机拍照后上报至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区级平台按照责任标准派遣至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镇,处置完成后责任部门向区级平台反馈信息并申请结案,区级平台核实通过后予以结案。

三是数据和技术平台支持情况。分三期对140余万个城市部件、城市管理事项的位置分布、数量关系、权属单位、责任单位等20余项属性特征等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城市管理地上基础数据成果,权责明晰率达到80%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区城市管理底数。建成了海淀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支持业务应用、海淀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应用系统支持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积极借鉴兄弟区(县)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

在网格化方面,北京市东城区和朝阳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显现出网格管理的精细化优势。

东城区作为北京市网格化管理的始祖,建立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和框架体系,包括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分中心、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工作站“三级平台”,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体系,提出了建设服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组织指挥系统、维稳防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等六大体系支持的框架。在综合考虑“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上,东城区把17个街道、205个社区划分为589个社会管理网格,平均每个社区被划分为2到5个网格。每个网格里又配置了“七种力量”,即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的工作目标,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朝阳区的“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创新,建立了垂直独立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指挥分离并且互相制约的“两轴”工作机制,组建了33个网格监督员分队和1478名监督员的队伍,其人、财、物全部独立于街乡,归朝阳区城管监督中心垂直管理。监督工作直接向朝阳区委、区政府负责。仅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问题的监督发现和考核评价,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设在朝阳区城管大队,负责案件的指挥派遣。

“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监督范围广泛,包含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会单位,监督内容包含10大方面,其中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已纳入,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经济动态、法律司法、党建工作等已列入计划。针对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专业监督均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了充分授权,由监督员负责简单内容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顺畅。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直接向区委、区政府负责的垂直监督体系。监督队伍完全独立,不与管理、执法部门、街道、乡镇发生利益关系,保证了监督发现问题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使区委、区政府能够全面量化地掌握地区情况,做出决策。另外,监督在上,管理、执法在下。监督力量由区级层面掌握,管理和执法力量主要集中在街道、乡镇,监督工作主要是向下开展,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较强。突出共同治理,将部分城市管理责任回归社会、个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共同治理的局面。形成诚信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强化和引导社会单位、个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参与城市管理。

对于兄弟区(县)的有益经验,海淀区积极借鉴,并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网络地图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社会服务管理的新探索,是对城市管理网格化的继承和发展。

三、海淀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海淀区一般把1个社区划分为1个或若干个网格,把人、地、物、事、组织等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实施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服务管理,从而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使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职责明确、资源整合、运转高效,以便更清晰地掌握情况、更深入地落实责任、更及时地发现问题、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服务“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改革为动力,从海淀实际出发,在网格化城市管理、“96181”中关村热线和视频监控资源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动态、量化监督评价和决策支持机制,并逐步由城市管理向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扩展。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着力通过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前端管理,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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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网格化监管制度情况

(1)建立网格责任机制。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2)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根据落实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网格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人。(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12369、政府网站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反映属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4)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机制。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运用新建成的移动执法系统,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5)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根据督查情况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2.2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

(1)巡查监管。三级网格已按照网格职责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生态环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隐患专项执法检查、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秋季秸秆禁烧等定期巡查和监督工作。徽州区和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三级网格已按照职责要求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及整改后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同时,协助区县环保局开展一般程序的执法处罚,形成配合密切、关系顺畅的执法局面。(2)联合执法。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结合徽州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废气污染案件办理,2016年10月20日到21日,黄山市通过采用区县异地互查方式开展二级网格执法人员现场大练兵活动,进一步促进区县之间的执法经验交流,为大练兵工作的推进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黄山市结合新建成的移动执法系统,开展了移动执法系统适用性验证,进一步提高了移动执法系统的可操作性。(3)办理。黄山市一、二级网格将有关环境投诉件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交办单》转发至二级或三级网格进行查处,提高办理效率,及时解决群众环境问题。(4)信息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加强信息沟通,上级网格适时对下级监管网格化和监管人员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发生重大调整及时上报。同时,根据自身网格职责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及时上报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环境违法行为证据,有利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责任。(5)年度考核。部分区县已将环境监管网格化运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报上一级网格长和各监管部门,有效推动网格化的运行。

2.3存在的问题

(1)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仅靠环保部门单一执法还存在缺陷。虽然目前已与公安部门、商务部门等联动执法、上下级联动执法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有效协调,没有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作用,进而形成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影响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2)基层人员不足。部分乡镇或街道未专门设置环境监管专岗人员,且无编制和预算经费,均为乡镇或街道内其他工作人员兼任。(3)基层保障不足,车辆、技术设备等无法保障,很难及时、可靠地取得现场证据。(4)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知识缺乏,环境监察水平不高,影响网格化运行效果。

3环境监管网格化运行建议

(1)强化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各部门监督责任。督促各网格责任人员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掌握分管网格内排污单位具体情况,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将辖区内环境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2)落实协调责任。根据各地成立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相关运行工作的落实。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确保取得实效。(3)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中的巡查机制、报告机制、处置机制、沟通机制、督查机制、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针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监察稽查,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4)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5)保障经费投入。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下级经费保障不足的,上级要予以支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在乡镇、循环经济园区设立专职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与环境监管相适应的执法设备,提高网格环境监管效能。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网格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4结语

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形成了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

作者:叶玉婷 单位:黄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