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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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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

篇1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篇2

投资策略:

由于固定收益的分红保险产品保险期多为1至5年,因此比较适合愿意短期投资、又不想担风险的消费者。由于各种分红保险的设计有一定差异,分红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投保人应全面把握分红产品的保障和投资作用,不要将不同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多少做简单、片面的比较,更不能与其他类型的产品收益作比较。

另外,购买投保分红保险还是要从自己的真实需求出发,而不能凭借红利情况的演示冲动性地选择投保。

风险提示:

分红产品不一定会有红利分配,特别是不能保证年年都能分红。分红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产品的可分配盈余。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就越高。但是,投资收益率并非决定年度分红率的惟一因素,年度分红率的高低还受到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死亡实际发生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的每年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投连险适合20~30年长期投资

产品特点:

投资连结保险一般不保证投资收益率,而将保险费分为保障和投资两个部分,其中保障部分的风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保险的金额是固定不变的;投资部分的风险是由投资人承担,客户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也完全享有投资回报。投资账户的资金由保险公司专业基金管理人员操作,每月公布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客户也会收到年度报告,详细说明账户的投资收益、财务状况、投资组合等,类似于基金的管理方式。

投资策略:

由于投连险在设计的时候,是为长期寿险量身定做的,因此比较适合缴费期长达20年至30年的投资者。投保人应重点了解该类产品投资收益与投资账户的关系、对投资账户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情况、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风险、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和投保人可退还份额等事项,同时,在购买时也要设定最合适的保障额度。

风险提示;

投连产品的收益相对较高,但带来的风险也大。另外,投连险的收益不固定,一旦资本市场行情转坏或者保险公司运作不当,投资者可能遭到损失。

万能险适合闲置资金投资

产品特点:

万能保险承诺保底收益,其优势在于缴费灵活,可定期、不定期,其保障部分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人的经济状况随时调整,并有加保的选择权,可以充分满足客户不同时期的保险需求,既具有较低保底收益的可靠性,又具有高回报的可能性。

投资策略:

万能寿险,由于保险期以短期为主,因此适合于家中有闲置资金,而风险承受能力低、对投资需求不高的对象。在购买时,要综合考虑费用、保障成本和回报的不确定性,并且要明白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超过最低保底收益以上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作为对未来实际收益的保证。

风险提示:

万能险超过最低保底收益以上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将万能产品和银行储蓄、国债等简单地进行比较,更不能将万能保险产品视作银行储蓄的替代品。

一些保险人在推销分红险、万能险或投连险时,会给消费者高收益率的暗示。很多消费者往往经不住诱惑,一时冲动购买了投资类保险,等明白过来这种产品根本不适合自己的时候,又想要退保,而退保又将蒙受很大的损失。结果,往往落得一个“持有也不是,退保也不是。”的两难境地。

篇3

篇4

随着前两年大众投资热情的高涨,保险产品中的投资连接险种也随之热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客户在选择投保时高度关注保单的投资回报而忽略了保单本应具有的保障性。在这点误区上存在源于个别不负责任的业务员夸大、不专业的宣传,也源于消费者没有充分认识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作用。

热卖也在经济危机来临的时候停止了,投资型保单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人们开始纷纷“斥责”投资型保险,并且怀疑保险产品的作用和特性。不同类型的保单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而设计的,所以它们在功能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我们需要对投资型保单的设计特点以及利基点有个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在投资或是寻求保障的时候做到正确决策。我们需要认识到什么样的风险影响到投资型保单的运营,不同形态的投资型保单各自具有什么特点。

二、利率风险对投资型保险的影响

首先我们先了解利率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利率下降对保险公司运营有重大影响,如果利率因素长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那么一个资金雄厚的保险公司也会进入频临破产的境地。

利率风险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利率的下降往往使得保险公司达不到预期的投资收益,会有很多保单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保户的利益受到损害,会造成退保率的激增;利差作为保险公司的三大利润来源(利差、死差、费差)之一对保险公司的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利率的下降而产生的利差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成长能力。在现在市场维持低利率的时候,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幅下降,使得行业利润大幅缩水。以占据中国人身险市场份额较大的中国人寿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例,在保费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二者投资净收益却分别从2007年末的913.77亿元和270.09亿元,降至2008年末的533.39亿元和140.08亿元,各自下降了41.63%和48.14%;保险业经营利润回落。

利率的降低使得市场平均回报收益率降低,当然投资型保险也就得不到预期的投资回报,那么保险公司受到损失,保单持有人也受到一定得损失,不利于投资型保险的投保和续保。

三、主要的投资型保险介绍

1. 万能寿险

万能寿险是最基础的投资型保险,也是众多投资保险的设计起点。万能寿险是指包含保障功能(即死亡给付)、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即投资收益)的人身保险产品。万能寿险具有较低的保证利率,这点与分红保险大致相同,但是缴费方式更为灵活,保险合同规定交纳保费及变更保险金额有较大的弹性。

该种类型的保单分为A、B两种形态(我国分别称为甲型、乙型),具有不同的特点。

A型的万能寿险有固定的死亡保障金额(即保单保证一定的死亡给付)。

在A型万能寿险的投保初期,该保单的保险金额是由递减的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固定,在一定载明期限内给与死亡给付的寿险)保额和递增的现金价值(储蓄型保险的储蓄部分)组成,即总保险费不变。

在这种总保费不变,随着保单现金价值逐年积累增加的情况下,净危险保额就要逐年递减。这样就使得保单的危险保障功能逐年降低,保单的储蓄功能逐年增强,给了投保人利用万能寿险保单避税的机会。在美国监管部门为了减少这种避税的机会,规定在A型万能寿险保险的后期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净危险保额并且保持固定,但是可累积的现金价值仍然逐年递增,所以总保费逐年递增。这使得A型后期相当于B型。

B型的万能寿险保持固定的净危险保额(即保持固定的危险保费,死亡给付随现金价值的积累而增高)。

该类保单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和递增的现金价值组成,当保单现金价值增加,保险金额也随着增加,纯保费固定不变,总保费逐年递增。

A型的万能寿险受到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比例限制。B型的万能寿险则不存在比例限制问题,因为其风险保额一直维持不变。

一般来说,保单所有人拥有在A型和B型之间相互转换的权利,转换权利以每年一次为限。如果从A型转换为B型,原来的净风险保额会变成新的保险金额,再加上保单的现金价值,产生了新的死亡给付金额。如果从B型转换为A型,原来的死亡给付金额变成新的保险金额,净风险保额已递减。

万能寿险给投保人提供的一个很大的方便就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可以选择不同的保单形态。在年轻时适合投保B型,因为保险金额递减的定期寿险与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的费率都很低,两者差额很小,而B型的死亡给付金额是递增的。过了一段时期以后由于年龄增大保险金额不变的定期寿险费率明显升高,把B型转换A型,保险费的分配的重点由净风险保障(此时已递减)转向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积累,并可以获得一个比签单时高的死亡给付金额。

2. 变额万能寿险

在投资险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更为灵活的变额万能寿险——融合了保费缴纳灵活的万能寿险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后形成的新的险种。变额万能寿险具有万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保额降至保单规定的最低水平,也可以在具备可保性时,将保额提高。此外,变额万能寿险的现金价值的变化也与变额寿险现金价值的变化相同,并且也没有现金价值的最低承诺,即保单现金价值可能降低至零,若此时未补交保费,保单会因此失效。也就是说投资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

保单持有人在某限度内可自行决定缴费时间及其缴费金额,并且可以适时调高或降低保额。变额万能寿险的投资通常是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保单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将其现金价值从一个账户转至另一个账户,而不用缴纳手续费。

变额万能寿险的利基点是比万能寿险更好地满足投资与保险的双重需求。在市场利率上升,投资环境良好时,投资型保险例如变额万能寿险就成为众多保户的最优选择。变额万能寿险的分离账户可以投资于国内和海外证券、基金市场,风险相对一般账户要高,但同时收益也要高,所以变额万能寿险更能满足看重投资回报率的保户的需求,同时在获得投资回报同时也得到了人寿风险的保障。

同时利用保险理财的客户更多看中的是税收规划中保险给付的避税优势。很多人利用购买万能寿险保单作为他们免税购买保险的一种方法。由于我国在保险征税监管方面没有出台细致有效的法规条文,所以难以区分死亡给付和投资收益的部分,所以我国当期的投资型保险避税功能尤其明显。

当然变额万能寿险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在利率持续下调的环境中,这种投资型保险的吸引力会减弱许多,保户都不愿自行承担分离账户的投资风险,所以该类型保单的销量被整体经济环境的好坏所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万能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性质,所以在美国变额寿险要受到保险和证券监管部分的双重监管。人寿保险在税收上享受优惠,而证券投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这也是双重监管的主要原因。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超过保险金额规定的比例,在税收上就要作为投资产品处理。据美国税法规定,保单面额与现金价值的最低比例在45岁以下是250%,以后这个比例逐年下降,直到95岁时为100%。①如果所缴的保险费超过这个比例限制,就将保费用来增加保险金额,或者拒收这笔保费。在我国寿险产品也享受税收优惠,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要纳税,但我国的证券税收监管部门尚无明确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保监会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只作"风险保额应大于零"的粗略规定,以致这类保险产品过度强调投资,而忽略了风险保障功能。

3. 万能寿险和变额万能寿险主要区别的比较

(1)万能寿险的投资账户一般只有一个并且投资方向趋向于基金及债券,收益比较稳定但不会很高;而变额万能寿险通常有多个分离账户供保户选择,资金通常投向于多种投资基金的集合,少量资金也会进入高收益的证券市场,收益波动较大但同时回报会高于万能寿险。

(2)万能寿险一般来说都有最低的保障收益,而变额万能寿险是针对将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视为投资的保单所有人而设计的,保单所有人承担了全部的投资风险,没有最低保障收益。

四、投资型保险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万能寿险保单脱落率高的问题是主要的经营困难。例如在经济状况不好的时候,就有很多客户选择退保。有可能是因为客户个人在保费的缴纳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或是认为投资收益达不到期望而选择放弃该保单。

在投资型保单的运营过程中,为了减少这种保单的脱落率,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减少投保人保费缴纳的限制,加大选择性,更加人性化的保单设计会相应增加保单的续保率,减少欠缴或停缴保费的现象。

保险公司在设计保单的时候通常采取以下办法以应对此问题:①缴纳的弹性保费纳入个人基金账户管理——这样的设计考虑到了保户可以依照自身的意愿和经济能力缴纳合意的保费;当然保险公司会从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以及纯保费部分,剩下的余额将纳入保险基金账户,并且按月累积利息;账户中的基金足以支付死亡成本附加费用,账户正常运行,就使得保单不会因为保户欠缴保费而失效,减少了保单的脱落率。②保险金额可以进行适时的调整——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根据其意愿和经济情况随时增减保险金额。当提高保额时需要提出可保证明,减少保额是则以不低于最低限额为限。这样保户选择性大,也就减少了因为经济状况变化而发生的保单脱落。③减少人的离职率——限制人的随意流动,减少因为人离职而导致的保单脱落。

五、小结

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投保人保持对保险产品客观冷静的认识非常重要,投资型保单毕竟不是证券投资,所以想要依靠保险产品获得高利润是错误的认识。保险产品的根本是保障功能,投资型产品是在保险的发展和适应市场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但归根结底它仍然是保险产品。在目前市场低利率影响的推动下,我国保险结构回归,风险保障型产品和分红型产品重回市场中心地位。从政策方面同样可以看出政府也着力在调整保险产品结构,保证保险业健康成长。保监会于2009年1月5日发文,要求境内外上市保险公司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其中,对保险业影响最大的是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以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同时,保监会还明确了人身险业务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督促全行业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强化投连险风险管控。可以看出,保险市场再次强调了产品的保险保障特征,而非投资特征。

参考文献

[1]Kenneth Black Jr. , Harold D. Skipper Jr. :《Life and Health Insurance》 13e.

篇5

与传统人寿保险的运作不同,现有的“投资连结保险”将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分成“保障”和“投资”两个账户来管理,其中投资账户实行专家管理投资,收益所得几乎尽数分红于投保人,保险公司仅收取微量的管理费用。这事实上是将一部分保费以分红的形式返还给投保人,与利差返还在本质上很相像,只不过回报不固定,风险被分担了。

不过,由于投资账户中的资金将由专家来管理,投资风险一般来说会低一些。而且资金运作是有一定透明度的:投资账户将定期由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保险公司每月评估投资账户,投资单位的价格也向社会公开披露,以接受社会及客户的监督。

传统人寿保险一般只具备保障或储蓄功能――平时按期投保,一旦横遭不测即有保险公司救驾;保险公司通过精算,达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效果,并从中赚取一定的经营和投资利润。然而,对于保险意识薄弱、心存侥幸的普通人来说,仅仅强调保障功能,一般很难获得足够的保单。于是保险公司千方百计地发明了各种附有投资功能的险种,被叫停的利差返还型寿险即是其中之一。它是将投保资金的一部分按照固定利率的形式返还给投保人,但由于先前保险资金只有银行存款、购买金融债券和同业拆借等狭窄的投资渠道,一旦银行利率大幅下调(正如近年来我们看到的那样),保险公司投资所得就不足以支付投保人,就很容易被利率风险逼到亏损边缘,这也是有关部门停止这一业务的主要原因。

与消极补贴投保人的利差返还型寿险相比,投资连结产品有着明显的优势。它将客户的利益与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效益紧密相连,大大降低了寿险产品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保险原则又被深化了一层,更被视为解决变动的市场利率和传统寿险商品固定的收益回报承诺之间矛盾的一个创造性突破。

品质与配置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最早出现于80年代初,一经问世便获惊人的发展,显示了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在英国,此类产品称为基金连锁产品。1987年,基金连锁业务量占英国整个寿险业的39%,1997年更达到50%,保险资本值达到2088亿英镑。1980年始在美国亮相的此类产品称为变额寿险或变额万能寿险,到1996年,其业务量已占美国寿险总业务量的25%。亚洲起步虽然稍晚,但从相对速度来看也很可观。以新加坡、香港为例,从1992年到1996年的4年时间内,香港投资类保险产品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1%,新加坡则高达90%。

投资连结产品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基于它自身的灵活性。一方面,投资连结产品使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经验和投资渠道进行理财;另一方面,由于取消了保单固定利率,保险公司可以制定更加积极的投资策略,通过对资金有效地组合和运用,使资金发挥更大效率。在满足各方需要的同时,投资连结产品催生出大量的市场需求。

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投资连结产品提出的对技术的要求却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投资决策、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方面,保险公司必须向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看齐。据称此次平保专门设立了投资连结产品投资专家小组,并与麦肯锡管理顾问公司和摩根士丹利、高盛、林肯国民等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合作,可见此险种的推行远非轻而易举;其次,由于投资账户必须达到一定的透明度,在电脑网络方面需要较高的装备;再有,现有的保险营销队伍将会受到较大的挑战。

在国外,投资型保单的营销人须通过证券商的资格培训,以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事实上,投资型保单营销人需要的不仅仅是伶牙俐齿,更重要的是相关的投资理财知识。此次平安保险公司在 8000 余名人中进行考核,选出了700余名人(即可塑之材还不到10%),并给予专业培训。投资连结产品的配置如此之高,以至于有人称,目前进行的试点,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的将只是一个练兵的作用。

青苹果?

据说平保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把这一险种推广到全国范围,而多家人寿保险公司也在通宵达旦地赶制投资型产品。可以预见的是,不久之后,“投资连结保险”就会成为一个遍地开花的名词。然而目前的现实是,这一险种在我国还仅仅处于胚胎阶段,必须正视其允诺和可能的价值。 与国外相比,一个显著的差别是,我们的投资连结产品的投资方向并不明确:国外的投资连结产品一般都用于股票市场上,成立专门的基金进行管理,其投资组合、收益都历历在目。而我们的透明度达到的仅仅是公布投资单位价值,至于资金投向何方,就无从把握了。于是有人臆测,投资账户上的资金多半仍将用于国债投资,而不会用于资本市场,因此对其收益不宜估计过高。

篇6

1.3保险的金融职能是保险业开展保险投资的本质原因从保险的宏观作用来看,保险业一方面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企业实施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利用积累的保险资金投资于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单位,发挥融通资金的职能,协调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样不管是遭受了保险事故而导致经济损失的经济单位,还是其他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单位都可以从保险中获益。也即通过保险投资,可以使保险业从原来比较单一的组织经济补偿职能转变为经济补偿职能与融通资金的双重职能。

2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投资经历了忽视投资、无序投资、逐步规范投资三个阶段。1980-1984年间,国内保险业务基本上没有投资业务,大部分保险资金以法定形式固化在银行存款。1984-1995年《保险法》颁布前,保险投资渠道一度放宽,盲目投资于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1995年前,由于当时中国的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处于初创和培育阶段,市场发展不成熟,市场中广泛存在非理性化行为和投机气氛。在此情况下,造成投资业绩很差,迄今还留下不少呆坏帐。1995年,《保险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做了比较规范的管理。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新问题不断出现。1996年以来连续七次降息,是保险公司的利差出现严重倒挂。此时,拓展保险投资渠道显得尤为重要。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现券交易,标志着保险公司可以进入新的投资领域。1999年7月,保险公司经批准可在国务院批复的额度内购买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并可对上市债券进行交易。1999年10月,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通过政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是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步骤。2003年版《保险法》中的明确规定,实质上放松了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取消了原来法规的禁止性规定。2009年版新《保险法》,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

3我国保险投资所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保险投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我国保险投资业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3.1投资渠道过窄从全国几大保险公司来看,40%-60%的保险资金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形式,而法律规定允许投资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所占比重并不大。相对于保险企业可运用资金总规模来说,交易所国债市场的容量和期限结构都无法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近两年我国虽然逐步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如可介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购买中央企业债券,介入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投资,但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目前交易不够活跃,限制了保险公司资金的大规模进入;中央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且流动行较差,只能作为补充;而证券投资基金由于保险公司不能控制,缺乏自,再加上基金数目少,规模不大,个性不强,投资风格不明,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单一的投资结构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3.2资金运用率低由于投资渠道过窄,我国保险资金出现了银行存款比重过高、资产证券化水平过低、投资方式单一等现象,而这都直接导致了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率的低下。以寿险为例,绝大多数责任准备金存入银行,寿险公司在制订预定利率时,不得不和银行储蓄利率挂钩,并且大多数时间内低于银行储蓄利率,1996年5月以来,银行利率连续七次下调,长期寿险预定利率高于银行一年期储蓄利率,保险业务出现了巨大的“利差损失”。有关资料表明,1998年我国寿险保单预定利率加权平均为7.8%,而当年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收益率不到3%,据权威人士估计,我国寿险公司潜在亏损数额已达到200多亿元,因此为保证资金安全性做出的投资限定实际上已经变得不安全了。资金运用率的低下导致了保险业偿付能力的不足,长此下去,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3.3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结构是指各种保险投资形式投资额的比重和相互关系。我国对保险投资规模和方向的限制直接导致了保险投资结构的不合理。投资结构不合理最主要体现在资产运用与资金来源结构的不配套。我国的现行政策片面地、机械地强调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方向,而忽视了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的来源和特点不同。一般情况下,寿险资金属于长期性的,比较稳定的资金,根据资产和负债在期限上的匹配,应该用于长期投资;各种意外保险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需随时用来应付保险赔付责任的发生,属于短期性资金,投资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但是我国对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在投资方向上均给予相同的限制,且基本上都被规定用于短期投资上,无形中对投资资源造成巨大浪费。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国的投资环境还不成熟的现在,短期投资的投机性强,风险较大。这种长期负债与短期资产之错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存在着潜在危机。

3.4保险资金的运用管理不科学资金运用的三条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而我国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却一味的强调其安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盈利性。而保险投资的盈利是保险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这种过分强调安全性的投资思路对保险投资无疑起了一定的消极作用。此外,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过程中缺乏科学的预测、决策及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对投资结构、投资品种、投资方向、投资期限、投资效应等方面缺乏科学的精算和评估。保险公司对保险投资运作和研究的积极性并不高,在技术研究、决策程序、管理体系、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等方面仍处于粗放管理状态。

3.5对中、外资保险公司投资规定不同,使中资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我国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制定不同的政策,应用的保险条款也有较大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上享有比中资保险公司更为优越的发展条件。首先外资保险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其次我国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在投资业务的规定上有许多不同,造成在资金运用上外资保险公司有明显优势。因此,我国对中资保险公司投资的种种限制束缚了国内保险公司的手脚,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国内保险业的发展。

4我国大力发展保险投资的迫切性

与其他国家的保险业一样,我国保险业也应该发展保险投资;但我国保险业的特殊情况决定我国发展保险投资具有迫切性,应大力发展保险投资,原因如下:

4.1承保利润下降带来的压力增大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面临承保利润下降的风险具有其特殊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保险业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其市场潜力很大,在今后较长的时期里保费收入仍会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而这种巨额保费收入的背后隐藏着极大的承保风险,意味资金所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如果承保利润下降,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因而必须大力发展保险投资,增加投资收益以减少或避免这种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也使得承保利润大幅下降。受利率风险影响最大的保险公司是寿险公司,因为寿险的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有相当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受到严格的限制,大部分作为银行存款,所得的投资回报率就与银行的利率紧密联系,而银行利率是由中央银行控制的,这就造成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过分依赖于银行利率,从而加大了寿险公司的利率风险。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保险投资,改变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提高投资回报率。

4.2竞争压力增大保险市场的逐步开发使得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资保险公司,不仅有来自国内同业之间的竞争,还有来自外资保险机构的国际竞争,面临的竞争压力增大。这是因为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保险经营模式,而且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负面影响使中资保险企业的客观经营环境日益不良。例如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在税收政策上享有“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而且在资金运用上也占优势。相比之下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和方式则比较狭窄,投资回报率也较低,这就使得原本在经营条件和管理机制上就处于劣势的中资保险公司更缺乏竞争力。因此,要克服日益增强的竞争压力,也迫使我们发展保险投资。只有良好的保险投资,才可以让保险公司降低费率,拓宽市场,增强偿付能力,提高竞争力。

4.3对保险金融职能的需求增大保险的金融职能可以使未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经济单位同样享受到保险的作用。而这对于保险意识不强的我国来说,是相当必要的。而且,我国的经济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因此现阶段资金的缺乏形成了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而保险业的性质使得保险公司恰好有大量的闲置资金,这就为保险业向金融市场注入大量资金提供了可能性,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和有利的。因此,增强保险意识,提供资金融通,都迫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其金融职能,进行保险投资。

5政策建议

5.1转变投资思路从已往一味强调“安全性”的投资思路转变为在保证“安全性”的同时,以“盈利性”为目的,尽可能多的盈利。即放弃以前那种消极的投资思路,继之以积极的投资思路。这是因为随着保险公司的转制,都将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其责任风险将内在化,既然保险公司也是企业,其根本运作目的就不应该是安全而应是盈利;而且只有盈利才能保证其安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有有效的盈利,才可能保证资金的保值升值,确保其偿付能力,扩大其经营规模,获取利润,才可能在竞争中不被淘汰,才可能真正安全持久的运行下去。

5.2广辟保险资金来源保险投资业务必须以雄厚的资金为后盾,离开资金谈投资就如同无源之水。因此,保险公司进行投资,首先必须发掘保险潜力,增加保费收入。我国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竞争,应该主动出击,细分保险市场,不断进行险种的设计、开发和创新以满足企业和个人的种种需求,并提高服务质量,争夺保险市场份额。其次,保险公司还应该从多个渠道入手,弥补自身的缺陷,加强管理,减少不合理的开支,增加赢利。再次,国家应该为保险公司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实行合理的税负,并考虑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外资保险公司在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使外、中资保险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5.3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的投资环境,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1)完善资本市场,丰富投资工具,为保险业的资金运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国债市场应大力发展中长期国债,或向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提供特种国债。规范股票市场,发展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投资工具应该是具有不同期限,兼顾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以便根据不同的资金性质进行投资组合的选择。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归避风险的工具,如期权、期货等,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2)加强政策法规的建设。首先是加快《保险法》的建设,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不应做过于严格的规定,应遵从“渠道要宽,松紧有度,比例趋严”的原则,从规定投资范围向规定投资比例方面发展。另外,对于还未做出明确规定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其次,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担保法等,从而使保险市场交易有据可依。(3)加强监管。首先必须明确对保险投资进行监管的三个目的: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引导保险资金的流向,防止投资的过分集中。应根据上述三个目的明确界定政府监管保险投资的边界,以防过度管制,抑制保险投资的积极性,降低保险投资的效率。其次,加强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保险投资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与与其投资的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密切相关。只有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保险投资才可能正常运转。

篇7

2、保险投资收益率偏低从1975-1992年,美国、法国、英国、瑞士等发达国家的保费收益率分别-8.02%,-11.6%,-8.72%,-8.48%。而投资收益率分别为14.44%,13.01%,13.29%,11.55%。这一数据反应了国外保险行业承包业务的竞争激烈。但是,即便各国保险的承保业务都是亏损状态,但由于在投资方面的成熟运作,使得投资收益足以弥补保费收入的亏损。反观当代的中国保险投资业务,收益率逐年下降:2002年为3.14%,2003年为2.68%,2004年为2.86%,2005年3.60%,虽然在2007年达到10.9%,但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归功于中国股市的功劳。再者,由于中国目前的保险投资绝大部分与利率挂钩,在1996年降息前,我国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为9%,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有一定的利差损收益,但此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也随之降低。但对已经销售的保单,仍需按发售时的预定利率承担保险责任,这直接使得保险公司出现巨额利差损,对保险投资收益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3、保险投资监管法规不健全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有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几年来。为化解保险公司的利差损,增加投资收益,国务院逐步放宽对保险投资的监管。但对保险投资金额渠道的限制过于严格而且对各项投资项目的金额的数量没有明确的规定,面对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政策并没有促进的作用反而是一种负面的制约。

二、关于完善保险投资的思考

篇8

相反,下调存贷款利率的同时取消利息税的征收,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次“非对称”降息。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调整后依然保持在5.13%,而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反而由5.56%升至5.58%,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事实上并未降低,因此寿险保单的资金成本压力并未得到有效缓解。

在保单成本并未因降息而下降的背景下,保险投资收益却有可能因降息而下挫,保险利润空间将进一步受到挤压。出于对实体经济的担忧,股票市场短期内或难现好的投资机会,保险公司从中获取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大。

弱市行情中,保险资金投资股市本来拿不到好回报,尽管万能险投入股市的比例只有15%,影响有限。但是如果未来两年内股市弱市局面没有改观,再加上降息周期来临,万能险结算利率可能会继续往下滑落。

某公司的银保部门人士介绍,利率下调,从短期看会影响到大额协议存款的利率,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在协议存款方面的收益有所下降。由于万能险的保险资金在债券市场中的投资也占到很大比例,而银行降息对于债市又是一个利好,会导致债市火爆,保险公司对于手中所拥有的债券可以进行套利或者回购等操作,从而稳定整体的收益。

不过万能险8月和9月结算利率已连续下降,与降息后5.58%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当前市场上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只有5.25%,甚至更低,万能险的竞争优势只剩保障功能。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型和货币基金的偏债型和货币型投连险账户有望借债市走好而提升收益,偏股型账户的表现将取决于A股走势。

据了解,降息对保险业投资环境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影响,万能险、投连险的结算利率是按照月、季度进行调整的,此次降息后,它们结算利率有下调可能。一家寿险公司的负责人认为,降息对于寿险公司的万能险可以说是喜忧参半,预计在未来,万能险的结算利率不会出现比较大的下滑,而是会在一个比较平稳的轨道上运行,但短期内结算利率可能会有小幅下滑,对于已经投保万能险的人而言,可以建立中长期理财的观念。

另外,投连险的账户主要是与证券市场挂钩,股市涨跌都会影响投资收益。业内人士说,降息对股市产生正面影响,一旦股市上涨,投连险的投资型账户收益也会随之上涨。投连险账户还有一些低风险的货币型账户,这些账户的投资也主要是银行存单和债券,受到的影响与分红险类似。

篇9

    投资保险:九种不赔事由

    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6.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篇10

按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的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有以下特点:

1.投资渠道狭窄,满足不了保费快速增长的需求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3年底,各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873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4550亿元,占52.06%;购买国债1400亿元,占16.1%;购买金融债券占9.48%;购买投资基金占5.23%;其他投资占17.13%。保险公司持有的企业债券已占债券总量的一半,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占封闭式基金的26.3%,保险公司正逐步成为资本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收益降低,形成较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投资收益逐年下降,2001年度为4.3%,2002年度为3.14%,与以前年度保单预定分红率5%、6%相比,出现了较大的利差损。保守估计,保险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利差损高达数百亿元,已成为企业经营的历史包袱,制约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经营方式粗放

目前,保险投资还处在粗放经营阶段,面对庞大的经营资产,没有形成成熟的管理思想,凭经验投资,靠天吃饭的情况比较普遍。国外比较普遍运用的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组合理论在国内保险投资领域还处在探讨、摸索阶段,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为空白,没有避险工具,在股票市场对保险投资开放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应引起足够的关注。

粗放经营的结果是投资收益呈现大幅波动,不断走低。首先是保险公司收益下降,有些公司甚至出现亏损,引起股东不满,股东信心下降,对公司长期经营会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客户也不满意,因为投资收益下降,造成投资连结保险客户账面价值降低,甚至出现较大亏损,购买分红产品的客户分不到预期红利,出现部分客户投诉保险公司误导的情况;第三,由于保险公司效益下降,出于成本考虑,将会减少为客户提供附加价值服务,对客户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也会降低等等。这些情况在社会上将造成不好的结果,既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对保险行业也是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使保险失去保障民众、造福社会的作用。

二、国外投资趋势

1.发展趋势

国外保险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是规模大型化、经营集团化,充分发挥资本并购、投资的积极作用,走上快速成长之路。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旅行者集团合并,成立新花旗集团,服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保险、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基金等金融业务;1999年,德意志银行收购美国银行家信托公司,形成了超大型金融集团;1999年,日本富士银行、兴业银行和第一劝业银行合并,成立了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团—瑞穗金融集团;2000年,大通曼哈顿公司收购J.P摩根,成立摩根—大通公司等。欧洲发达国家的金融企业购并潮此起彼伏,特别是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实施,促进了金融的混业经营,形成了全球金融系统中具有重大影响的超大型跨国金融集团。保险业在这种繁荣的大背景下,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盈利模式

国外保险业经营、承保利润越来越低,而资金运用投资收益稳定,已成为保险企业弥补承保亏损、产生利润的主要来源。例如在1975年-1992年间,美国、英国和瑞士三国的承保盈利率在—8%左右,而综合盈利率还分别达到5.8%、4.5%和3%。在1996年-1999年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的承保亏损率分别为6.5%、5.7%、7.9%、8.3%、14.1%,而由于投资收益率分别为7%、8.3%、9%、5.8%、7.8%,从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从传统的承保盈利模式向投资盈利模式的转变,标志着保险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大量金融衍生产品的涌现,使金融投资具有广阔的选择范围。新经济浪潮的出现,特别是IT技术快速发展,突破了地域限制,使各种金融工具之间的转换更加便利。保险业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实行管理创新的技术创新,改变了保险投资的作业方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国外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创新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促进了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对保险投资将产生长期而深刻的影响。支持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资本市场、提高人市比例,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主渠道、经营方式和市场地位。

资本市场以其高流动、高收益、高风险的特性吸引了大量资金参与,融通大量资金支持了社会各产业的发展,同时为市场流通资金提供了盈利机会。保险投资深度参与资本市场,与其产生交互相关性,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如此,国内新兴的资本市场亦然。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宽后,经营方式将发生重大改变,以下几方面将成为重点选择:

1.股票投资

截至2003年末,国内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1285家,数量逐年增加。目前,香港部分银行开通了人民币业务,在内地资金投资香港股市的政策明确后,保险资金还可以投资香港股市。股票市场容量扩大,投资品种增多,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对股票选择有了更大的空间。

在国外,股票是保险资金重要的选择。在日本、欧洲等国家,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20%-30%,在美国甚止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0%,由此可见,股票市场是保险资金重要的投资场所,保险资金促进了股票市场的繁荣,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经济效益,不断创造社会财富。

2.直接投资

按《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不能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全球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国外保险集团迅速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业单一经营的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我国保险公司目前正在经营转型,保险资金的直接投资有了很快的发展。保险公司转型方向有两个方面:一种是建立保险、证券、银行、信托等功能齐全的金融控股公司,发挥全能金融集团的规模优势、范围优势,占领市场份额,以规模求效益、保数量促质量,如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建立了集团公司,部分发展迅速的保险公司也正在积极申请组建保险集团,拓展经营范围,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另一种是建立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利用专业优势,在行业细分市场上深耕细作,扩大其局部优势,如中国再保险集团等。

保险公司在集团化经营时,要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练好内功,在集团内部建立产险、寿险、健康险等门类齐全的保险子公司,并迅速扩充市场广度、充分挖掘市场深度,把保险根基打牢,这是与其他金融企业、国外保险集团竞争的基础。在保险业务没做好的情况下,盲目建立综合性集团,有舍本逐末之忧,根基不牢,难成大事,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二是要充分利用其他竞争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在共同发展中求得保险业更快的发展。如各保险公司都在建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思路是对的,但要注意充分发挥基金、证券公司、银行的委托理财作用。特别是基金公司,有长期经营的理念,有专业的市场、行业研究人员,有素质较高的基金经理,在2004年一季度的股市行情中,部分基金获得了10%,甚至是20%以上的收益率。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基金公司的专业优势,委托经营良好的基金公司进行理财。

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应关注的问题

保险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式的转变,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在提高效益的同时,也会出现相关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营创新

经营创新表现在经营思路、投资工具创新。在保险集团内部,资金运用要制订长期的经营目标,避免短期行为。一是保险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金融服务业,国家支持其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保险资金以10年期、20年期的长期资金居多,从资金的性质来看,也要求保险公司资金以长期投资为主。

要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保险公司内部要调整相应的政策,如考核、评价政策等。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考核、评价以短期考核为主,以一时一事的成败论英雄,严重束缚了保险投资人员的经营思想,使他们不敢也不愿意去长期经营。从保险涉及的社会公众来说,也应有长期经营思想,不要看到投资账户盈利就眉飞色舞,亏损了就不肯善罢甘休。其实保险投资也存在经营风险,但从长期来看,会有比较好的盈利机会与前景。保险资金长期经营对保险公司、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有利。

投资工具创新是指针对新型的投资品种,选择合理的证券、资产组合,完成获取收益与控制风险的过程。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投资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研究项目投资信托化就显得很有必要,如电力、高速公路、城市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稳定、风险较小,非常适合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金不能进行这些项目的股权投资,但如将资产证券化,变成一个个信托产品,保险资金就可购买。诸如此类的金融创新不仅可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也开辟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2.资本经营

行业的发展过程就是业内公司不断设立、消亡、兼并与资产重组的历程。我国保险业发展至今,各保险公司发展不平衡,在业务规模、资产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本身存在兼并冲动。国外金融集团的进入,加快了兼并与重组的步法。20世纪90年代以来,保险业的兼并风起云涌,造成了德国安联、荷兰ING等大型保险集团的出现。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有两个标准,一是保险市场规模足够大,有很大的容量,在金融领域甚至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有较大的影响;二是保险集团公司的规模足够大,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巨无霸”,积极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融人全球金融一体化发展进程。从发展的眼光看,规模是特别重要的,如果要保证竞争优势,规模也是必须的。可以说保险业的兼并与重组是大势所趋,是发展的必然。

保险业的兼并与重组的过程,也是锤炼保险投资能力的过程。保险投资除了有短期获利能力外,出色的资本经营能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资本市场的风风雨雨,更多的是股权的争夺与丧失,资本在流通中变化,在变化中寻求增值机会。保险资本同样具有逐利性以及与之相伴随的风险性,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时需面对的客观现实。

3.风险控制

保险行业本来就是集聚风险、分散风险的,转移风险、控制风险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投资作为风险高发区,对风险的控制就显得尤其重要。保险投资风险控制程序分为风险预防、风险识别、风险发生、风险消除等。风险预防首先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投资品种进行指标评价,如设置证券购买的最大数量、最高价格等,进行诸如威廉指数、乘离率、AR指标等相关的技术指标分析,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预防风险发生。尽管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投资品种有数量监督、金额管制,那是监管性约束,是不能违反的,但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风险控制金额,一旦超过,便是高风险区,必须降低仓位,作减压处理。其他指标的控制也应做类似处置。

债券在保险投资中占有的比例较高,到2003年末,国内保险公司对国债和金融债的投资金额已达到2230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25.43%。2003年,交易所市场22只国债现券中,只有12只的年回报率为正数。2003年最后4个月内,绝大多数参与国债交易的机构都难逃赔钱的厄运。从票面上粗略计算,全行业的损失金额应在400亿元—500亿元之间。

篇11

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主要是对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国务院前不久批示基础设施投资要扩大试点;第二部分是投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此类投资风险较高,试点的推进会更加谨慎。

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一直以来是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下称PE)施展拳脚的领域,此次保险资金的放行无疑是又一大突破。不过中国的私人股权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公司的直接投资能力有待培养。要在高风险、高回报的私人股权投资领域有所作为,保险公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另类”吸引力

基础设施、房地产以及私人股权投资都属于另类投资(alternative investment)的范畴,与常见的公开市场债券、股票投资相区别。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投资机构将投资领域扩大到另类投资。这类投资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因高回报而备受市场关注。

目前,国内多家保险机构均在研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方案,除了招兵买马扩充直接投资团队,还有公司也在研讨将资金交给专业PE基金管理的可能性。

自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保险公司在公开市场股权投资方面取得了突破,但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由于寿险公司负债动辄长达二三十年,寿险公司希望投资机会可以在期限结构上与负债相匹配。

另外,今年资本市场回调令保险资金运用空间缩小,保险资金寻求投资新渠道的诉求更为迫切。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8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6%;一至三季度,保险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2.1%。

基于上述原因,PE、基础设施等投资机会在保险公司眼中充满了吸引力。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的保险公司也在非上市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进行了尝试。中国人寿2006年先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入股中信证券,又入股广东发展银行、南方电网,一系列操作均引起市场震动;中国平安则联合其他保险公司,成立股权投资计划,斥资160亿元于京沪高铁。

几次投资尝试让保险公司信心倍增,面对政策放开跃跃欲试。不过,很多专业投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需要“具体公司,具体分析”。

勿忘风险

“大型保险公司本身就有相当的投资团队和人才储备,其资产规模也允许他们为新的投资领域加大投入,但对一些小的公司来说,可能将另类投资业务委托出去更为合适。很多大型国际保险公司往往同时采用两种方式。”一位国内PE基金的领军人物对《财经》记者说。

实际上,自主还是委托,正是国内PE投资界最关切的问题。

在过去两年中,中国掀起人民币PE基金的浪潮,先后有十家产业基金试点获准筹建。

在国内第一家官办PE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之中,中国人寿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机构经国务院特批成为投资人。今年,社保基金又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鼎晖和弘毅两家PE基金投资。

篇12

相对于中国证监会政策出台的迟缓,保险公司的行动可谓是旋风式突进。

“现在有不少保险公司的手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而自从社保基金被允许投资PE后,保险资金的放开也就是迟早的事了。正是缘于这个敏感的判断,很多保险企业早就开始了暗地里的准备,例如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不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早在这之前就已经成立了‘非上市股权投资部’。因此,现在的保险公司才能快速起动。”投资过保险企业的联想投资总经理刘二海直言不讳地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

对此,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吉昱华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监管层出于对保险企业资金安全的考虑,在制定政策时不得不慎重再慎重,而这期间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资产、泰康保险等在内的部分大型保险公司投资PE早已行动起来也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目前我们确实已经选择了很多基础性投资项目以及未上市股权项目,其中大部分在研究过程中,一些项目已上报保监会,正在等待批复。”刘乐飞在电话里向《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说。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中国人寿就开始接触PE。2006年12月,中国人寿斥资350亿入股南方电网;随后,中国人寿还曾与中国平安争夺广东发展银行的股权投资,并且在典型的PE投资渤海产业基金里出资10亿元,成为渤海产业基金的股东之一。

更重要的是,根据中国人寿第3季度财报显示,3季度以来,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增长超过50%,领先行业水平;同时,3季度末全投资收益率1.4%,而其它两家上市保险公司如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投资收益均为负值。“这主要归功于中国人寿在国内及海外股权投资中收获丰厚,如中国人寿在2008年上半年出售了VISA、中国银行、宝钢股份的股权以及中信证券、中国神华部分股票资产,保证了浮盈变现。”刘二海说。

伺机而动

对于下一步的投资计划,刘乐飞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将重视固定收益类的投资。中国人寿现金流充裕,未来两年,虽然中国经济进入调整周期,但对保险而言,正是个好机会。”这无疑延伸了中国人寿今年上半年的投资风格。

在今年上半年,大机构投资者都上调了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其中以中国人寿调整幅度最大,占到了投资比例的80%。

“现在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正在寻求突破,除了银行等金融领域,一些实体经济正在被放开。这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此保险企业都在积极的准备着。”刘乐飞表示。

据悉,中国平安正在酝酿一个200亿的“PE计划”。这个计划将分别由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信托、平安证券以及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三个子公司设立的三支团队组成,最终决策者为平安集团投资委员会。新华人寿以及泰康资产管理公司等中型保险也在制定相关的PE计划。新华人寿专设五名来自海外机构管理人员组成精英团队,负责直接股权投资;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也设置了“非上市股权投资部”部门等。

■观察:险资“解困”

“非上市公司股权历来是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即PE)施展拳脚的‘乐土’,业界解读此次保险资金的放行为保险资金试水投资PE。但问题是,保监会的监管极为严格,试点公司必须以设立股权计划的形式上报具体的PE项目,而且有投资比例的限制。”刘二海认为。

也许正是囿于保险资金PE试水可能的诸多“条框”,尤其是“股权计划形式”乃制衡保险机构投资的“七寸”,险资“手脚”似乎有被“束缚”之困。

尽管有种种“缺陷”,业界还是对保险资金试水PE给了无限的畅想,设立保险系产业基金的呼声不绝于耳。

篇13

最近,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据了解,目前中国保险外汇资金规模有100多亿美元,三家海外上市的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集资约60亿美元。平安是首家获准进行海外投资的保险公司。2005年1月10日,中国平安首获境外投资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给予其17.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按照去年的年报显示,中国人寿可投资境外的保险外汇投资额度最高可达24.2 亿美元(约188.7亿港元),占全部保险外汇投资资产的四分之一,为单个公司最大投资规模。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中心周莉珠研究员认为,《实施细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操作规范,与去年8月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这对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者规范发展、领先一步培养资产全球配置能力创造了极为难得的契机。而从发展的眼光看,以保险外汇资金为起点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是培养保险机构资产全球配置能力的现实选择。国际经验表明,资产全球配置能力是保险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新兴国家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进程中,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都呈现出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例如,日本保险公司的国外证券比例从1978年起步时的2%上升到1997年的10%,其中1989年最高时曾达到16%。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行业境外投资的起航意义还在于为中国其他境外资金投资进行探索。

闸门开启

目前,快速膨胀的保险外汇资金在海外市场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外币存款。国家外管局今年对境内50家保险经营机构外汇资金状况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底,在这50家机构全部外汇资金中,活期存款余额占29.8%,定期存款占70.1%,而只有个别机构仍持有早期购买的境外外币债券。但由于外币的银行利率极低,仅以存款方式投资必然招致损失。

最近几年,随着保险行业的急速扩张,保险公司的本、外币资产大幅度增加。

根据保监会的统计,用于各类投资的保险资金总额为4524.89亿元,同比增长36.39%。其中国债投资1692.76亿元,增长30.44%;用于银行存款的保险资金总额为4999.11亿元,同比激增53.17%。保险行业资产总额达10359.04亿元,同比增长36.55%。

而根据外管局统计,中国保险业现有外汇资金在2004年年初就已接近80亿美元。加上去年6月24日平安保险集团上市筹集的近20亿美元资金,保险业外汇资金规模约100亿美元。“从全球来看,我们最大的客户群是保险公司。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在快速成长,他们在国际上融资及投资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对于中国的保险公司和其他企业而言,如何实现外汇资产增值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瑞银集团(UBS)债券及利率衍生产品事业中国地区主管金纪湘说:“投资债券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金纪湘说:“这是一个充满潜力的行业。外汇资金部分看起来比人民币保险资金少很多,但增长很快,其中一个原因是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中国保险公司筹划海外上市。”

据了解,除了保险公司上市筹集的外汇资金以外,我国保险业的外汇资金还包括此前境外股东参股的资金,以及财产险公司外汇业务的保费收入。

保险业能不能持续发展取决于能否取得持续的资本支持。 从2003年开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平安保险三家公司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已经达到了60亿美元。

已经IPO的保险公司进一步融资也将壮大外汇资金规模。与内地A股市场相比,海外股市再融资完全市场化,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再融资的便利,即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进行多次融资。例如中保国际2003年在全球成功发行10年期债券1.75亿美元,用于解决其在内地公司太平人寿扩张的资本需要。

来自于寿险保险公司外汇业务部分带来的保费收入将是另一个外汇资金来源。2002年外管局联合保监会出台《保险公司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放开境内居民投保外汇保险业务,目前中保康联保险公司已经开始销售针对出国留学生的外汇保险。另据了解,平安人寿也开展了这项业务。

而这些外汇资金的相当一部分仍然滞留在海外市场。原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董事长王透露,去年年初考虑到有关部门正准备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制定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到海外投资的相关政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所有这些资金一直留在海外。“到目前为止,扣除上市前后的一些费用支出,我们大约还有250亿港元的外汇在外面。”王说。

泰康人寿总裁刘经纶表示,虽然目前该公司来自于外资股东的外汇资金数额不大,外汇资金运用压力也很小,但他们更关注今后展开外汇业务之后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

如何为这些资金寻找投资的出口已是刻不容缓。

实际上,国外保险公司保费的保值、增值主要是通过投资证券市场来实现的,主要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股票等投资工具。通常来说,海外保险公司对债券及利率产品的投资占到总资产的65%~70%,对股票的投资占20%~30%。在操作上,寿险和财险、意外险公司有较大不同。寿险公司对流动性要求较低,更看重投资回报率。因此,对股票产品的投资较多;在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时,也更偏好收益率较好的公司债券和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寿险公司投资组合的平均信用等级现在为BBB级,以前为A级,发生这种改变的主要原因就是A级的证券很难满足寿险公司对股本回报的要求。财险、意外险公司对流动性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其股票投资略少;在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时,更偏好久期在2~3年的国债、机构债和市政债券。国外保险公司都很注意对外国资产的投资,以分散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

以美国保险公司为例,在选择外国资产时,它们的首选是以美元计价的证券;如果投资了以外币计价的证券,它们普遍会使用衍生工具(如货币掉期)来控制汇率风险。但是,由于美国监管机构对衍生工具的使用规定非常严格,公司只能进行简单衍生产品的操作,很多收益率较高、可以更好地帮助公司分散风险的结构性产品不能被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美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造成了局限性影响。此外,目前美国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影响了保险公司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的投资;正在酝酿的新规定将更加细化,认为房屋抵押贷款与相同信用等级公司债券具有可比性,相信新规定实施后,由于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可以提供更高的收益率,保险公司将加大对房屋抵押贷款证券的投资,适当减少对公司债券的投资。

去年8月18日,在经过了近一年的酝酿之后,保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终于正式公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吹响了百亿美元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隆隆号角。

此前,国内保险外汇资金运用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运用。目前,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二是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下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降低,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这一消息随即得到了海外投资者的热烈欢迎。8月19日,海外上市的三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2628.HK)、中国平安(2318.HK)与中国财险(2328.HK)的股价全线上扬,分别收高4.88%、1.94%和3.85%,中国人寿的成交量比近三个月平均水平提高了一倍,达到6087万股。

《办法》意味着大量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保险外汇资金终于解禁,除同业拆借、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和银行存款外,将可以投资到境外的债券市场。对于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三家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更是利好消息。 而且,固定利率的投资产品通常在保险公司构建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外汇资金充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当然会选择固定利率更高的债券投资。但是各地的债券收益率状况又各不同,比如前不久发行的200亿元港币债券,年利率比同期国内债券低100~150个BP,吸引力自然会减少。这对保险公司分析各地风险状况、搭配债券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

“保险资产投资海外,为境内保险公司走出国门投资海外迈出了重要一步。我们预期随着投资经验的积累,中央批准保险公司投资海外股票市场并实现真正的QDII是水到渠成之事。三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也有望得到更大改善。”国泰君安(香港)保险业分析师戴祖祥说。

尽管到目前为止并未公布保险业外汇资产的投资收益率情况,但在现有投资渠道不畅的背景下,业界预测其年收益率可能仅略高于国内同期美元存款利率。投资海外,成为保监会盘活百亿美元保险外汇资产的一步棋。

“保险外汇境外投资的范围还留有余地。”保险权威人士明确表示,“投资范围放开是个逐步的过程。包括衍生工具,在进行长期投资时就显得很重要。现在刚开始,不要急于马上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适度放开投资范围,允许保险机构选择更多的投资工具。在符合投资比例和信用评级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投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担保债券(如MBS)、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票、结构性存款等投资品种,为市场主体进行产品创新提供了空间,鼓励保险机构在拓展资产配置有效边界的同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资本项目的管制还比较严格,保险资金大规模开展境外投资的条件尚不成熟。《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保险机构在现有的政策规范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积累投资管理经验,从而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周莉珠认为,保险机构要把握机遇,着力培养核心竞争力。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的实质性放开,意味着保险机构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政策条件已经成熟,也具备了规范发展所必需的规则。保险机构要在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中尽快成长起来,还必须在内控制度、专业人才、技术系统等方面做积极主动的调整,并在创新投资管理模式和运作载体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把握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培养资产全球配置的能力。

更为重要的是,此项政策是即将推出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一部分,为其在海外进行资本运作“投石问路”。

外资觊觎

在这一过程当中,越来越多的中、外资金融中介机构都在密切关注着快速和国际接轨的中国保险业。以社保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为首的QDII试点将有望创造出更多的中国保险业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合作机会,这些机会在中、外资金融中介看来,又将是一顿享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大餐。

多位保险公司的投资人士认为,境外投资放开,债券类产品应该为首选的投资品种,例如外国国债和高评级企业债等,而股票等权益性产品,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同时放开的可能性较小。

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样的开放顺序也是可以接受的。

“无论是从公司的盈利性角度来说,还是资产的匹配来说,投资债券市场会显得尤为重要。”金纪湘强调。

金纪湘说,在资产负债管理以及开展债券业务方面,投行都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债券业务又包括海外发债和买卖债券。他认为,目前海外市场上评级较高的国债、企业债以及一些结构性产品,都可以作为保险外汇资金投资的对象。

在国外,债券品种十分丰富,这为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提供了便利。长久以来,债券投资一直受到国外保险公司的“垂青”。统计显示,债券投资已经在英国寿险公司的资产配置策略中占据越来越高的比例,其绝对数额非常大,美国寿险公司的情况也类似。

同时,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两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外资银行大多开办了衍生产品业务,而中资金融机构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少数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市场空缺巨大。

金纪湘显然也注意到了国内债券衍生品市场的空白和投资人对衍生产品的陌生。

他认为,“与发展了十几年的股票市场相比,中国的债券市场一直没有什么大的发展。”但他坚信未来几年必将是中国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时期,与此相适应的避险产品需求也将越来越大。

这正是以瑞银集团为代表的外资团队在中国市场的切入点之一,“在中国外汇存款只占很小的部分,真正大头是人民币存款。但我们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回避了和内地商业银行的直接竞争。与内地商业银行相比,我们有成熟的市场经验和技术力量,可以在高端业务上发挥优势。”金纪湘称。

他详细介绍了如何借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债券投资的具体过程:对债券的投资可以是现汇债券,也可以是衍生产品,这要根据投资人对回报和风险的承受能力来确定。“保险公司都会有一定的目标。比如资金如何投资,要多少年的期限,流动性需要多大,最后的收益是多少,等等。我们会根据他们的要求去做。”

金纪湘举例说,如果保险公司要做一个10年期的投资,瑞银会在原则框架下把这个投资运用金融衍生品“分割”成为几个条块,把风险对冲掉。当然,这需要对具体案例进行精心设计。

海外市场对于保险公司的吸引力显而易见,举例说,当前美国的10年期政府债券利率是5%,较中国的同类债券略高,即便是中国在境外发行的外币债券利率也比境内高。固定利率的投资产品通常在保险公司构建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外汇资金充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当然会选择固定利率更高的债券投资。

对投资收益依赖程度较高的保险业渴望通过海外资金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

对于外汇资产投资海外债券市场,保险公司的期望值很高。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期待着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政策尽快出台,并且希望投资比例最好能够达到可运作资金的10%~20%。

QDII能否捷足先登

从某种意义上看,允许保险公司外汇资产投资海外债券市场等同于隐性的QDII。

QDII是境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也是在中国境内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境内投资者往海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出路之一。面对QDII,目前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中介机构都在摩拳擦掌。

在去年6月28日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揭牌仪式上,几乎所有境内的证券、基金公司都到场,多家金融中介机构负责人向中国人寿表达在QDII方面合作的意向。

市场人士担心,保险资金先行出海,相当于给国内的资金开了一个合法的外流渠道,而在投资海内外资本市场巨大的收益差别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向这个渠道,从而迫使其一步一步扩大,最终推动QDII制度出台。

对此,保监会人士认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用的是自有外汇资金,不存在QDII的人民币兑换、公募资金、集合投资等特征,与QDII没有必然的关联。

不过,目前保险公司外汇资产的“初航”确实是作为QDII的“先锋”。此阶段的特点是带有“特许”性质的QDII,此时虽然部分资金“挡板”已经取消,但放开的口子不大。这一阶段两地资金的流动并不取决于两地股价的差异,而是由资金口子开多大来决定,总体来说,对A股市场具体定价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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