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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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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篇1

实行“账户合一、独立建账、单独核算”,项目建设资金统一拨至县园林所账户。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园林所账户设立“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扩建改造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扩建”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行专账核算。

(二)预拨资金管理

1、项目工程费用:项目工程款、征地拆迁补偿、工程设计费、招投费、工程监理费、专家评审费等资金的拨付使用采用预拨滚动管理,即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筹建办公室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提出阶段性用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伯坚城市森林公园扩建改造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工程费用。当预拨资金快使用完时,再向县政府申请预拨。

2、项目工作费用:采用备用金管理,即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筹建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将备用金预拨付到“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扩建改造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工程管理费支出。当预拨备用金快使用完时,再向县政府申请补充。

二、资金支付管理

(一)支付原则

1、项目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2、征地拆迁补偿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

3、工程设计费、招投费、监理费按合同约定支付;

4、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支付;

5、工程管理支出按基建财务管理规定支付。

(二)审批程序

1、项目工程款: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及相关资料工程监理、项目牵头管理人、县财政驻工地人员会签工程进度统计表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办主任审签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县会计核算中心凭县地税局税务发票支付。

2、征地拆迁补偿款:征地、拆迁组提出申请及相关资料征地、拆迁牵头管理人签署意见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办主任审签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县会计核算中心凭征地、拆迁合同支付。

3、工程设计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筹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人签字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办主任审签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县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4、工程管理支出:经办人提出申请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筹建办公室主任审签县伯坚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县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三)提供资料

1、支付工程款应提供资料:

⑴施工单位申请;

⑵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开具的税务发票;

⑶监理、项目牵头人负责人、县财政驻工地人员会签工程完成进度表(完工工程应提供工程结算资料)。

2、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应提供资料:

⑴书面领据;

⑵身份证、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

⑶征地补偿合同或拆迁合同;

⑷土地丈量登记表;

⑸征地、拆迁项目补偿金计算表。

三、资金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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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森林公园实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在森林公园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管理和开展游览观光、生产经营、科学文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森林公园工作。区旅游、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建设城管等部门以及森林公园所在镇人民政府应通力协作,支持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进行管理,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森林公园的建设资金多元化、多渠道的形式筹集,实行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相结合,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开发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森林公园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林地隶属关系和权属不变,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森林公园收益前,政府对林地林权所有者给予每年每亩10元的损失性补偿,森林公园取得经济效益后取消补偿资金,并根据收益情况进行分配。

第八条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法定的程序编制详细性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九条森林公园开发和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森林公园内的景区景点进行开发和建设。

第十条在森林公园内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森林公园专项规划,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对森林公园内利用土地通过开发整理为新增耕地或园地的,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公园内投资兴建旅游服务等的设施,必须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进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在森林公园游览中心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珍贵重点景物、景点周围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辅助设施外,不得建设其他工程设施。

第十三条森林公园应当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区系风景林木植被和野生动物群种,鼓励引进和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新的植物群落和动物群种。严禁借引进“动物群种”的名义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建设动物养殖场。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保护山体、地貌、水体、植被等景观景点的有效措施,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十五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好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主要游览区域内设置游览路线、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标志和设施,维护公园内的旅游秩序。

第十七条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

第十八条在森林公园内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文化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进入森林公园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同意,按森林公园统一规划和建设的摊点经营,并依照有关规定交纳费用。

第二十条森林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放牧和其他危害自然景观的行为。

(二)排放超标的废水、废气、废渣。

(三)擅自移动或损毁园内设施和游览服务标志;

(四)随意丢弃废弃物、污染物;

(五)在防火期和禁火区擅自野外用火;

(六)伤害或者擅自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七)自采折花木、采集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砍伐森林公园内的林木;确需进行更新、抚育性采伐的,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砍伐古树名木。

第二十二条占用、征用或者变更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收)或者转让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森林公园内违反林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由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篇3

为了秉承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因此在森林公园的整体规划。森林公园中的景区资源涉及到的方面比较广,所以要组织多个专业、多个学科的的相关专业人员到森林公园之中展开调查与规划工作。根据森林公园的实际,编定森林公园的整体规划,将所有的景点能够在规划之中有机的连为一个整体,凸显森林公园的特色。在制定森林公园整体规划的过程之中,要善于将自然之韵与人文景观有机的统一起来,维护森林公园的生态平衡,并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实现最大化,使得森林公园的旅游产业具备持久的生命力与竞争力。在对森林公园进行整体规划的过程当中,要善于理清发展的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研究的政策,制定规划的发展项目等作为总体的发展思想,在保证不对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与景区资源进行破坏的前提下,尽量多开发合适的景点与旅游项目,并且善于把握好国内与国际两个大的市场,进一步去扩大社会资源,提高森林公园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森林公园的发展上,要开展多种经营,生产富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与手工艺品,让游客在游玩的同时,也能够感受到当地的文化特色。在进行森林公园深开发的过程当中,要确保其合理性,避免出现无规划的开况。森林公园在整体规划之中,也要确定整体规划的核心和内容。森林公园建设实际上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是为了保护森林之中生物的多样性,并且保护森林的整个生态系统,按照循环与再生的基本原理来加强森林公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森林公园的建设规划要真正突出其核心与内容,让这些核心与内容能够进一步彰显森林公园建设的高品位,因此在对森林公园的建设上,要突破原先对景点与景观的进一步渲染和对宗教、神话等的深挖掘上,在确定森林公园的核心时,要能够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文化,注重强调其科学性、文化性与知识性,注重去深挖森林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森林的美学以及如何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等,让游客在游览自然景色之时,也能够加深对森林的一种体验与欣赏,使其与森林之间真正能融为一体,增强其热爱大自然、尊重大自然和保护大自然的目的。

三、开展市场营销,提升森林公园的旅游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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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是“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森林旅游,并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森林地域”[1]。城市森林公园是位于市内或市郊有一定面积、森林覆盖率较高的自然风景。城市森林公园以保护为前提,利用森林多种功能为人们提供各种形式的旅游服务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经营管理区域,且拥有良好的森林植被,森林野趣突出,满足广大市民回归自然和假日郊游等户外活动需求,等同于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社会公益性开发型的公园。

1 我国城市森林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城市森林公园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林业部成立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1993年成立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分会,1994年国家又《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同年成立“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1996年“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国家对森林公园事业的支持使部分地区将城市公园绿地改建为城市森林公园。同时随着城市辐射范围的扩大、“一小时生活圈”在城市生活中被广泛提及和使用,一些处于城市近郊的森林、林场的生态游憩价值日益凸显,进而被囊括进城市规划区改,加以保护并合理利用建成森林公园。如成都市城乡绿化一体建设,推行城市、森林、园林的“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的“三位一体”,乔木、灌木、地被的“三头并进”,生态林、产业林和景观林的“三林共建”,建成了点、块、带、网、片相结合的城市林业生态系统(景观系统),建成24处城市森林公园。

2 国外城市森林公园制度经验及启示

相较于我国森林公园仅20余年的发展历史,西方国家部分发展成熟的森林公园已有百年历史,其在规划与管理上的一些制度也值得我国城市森林公园学习和借鉴。

2.1 规划制度可操作性

目前,国外的城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制度讲究可操作性,整个规划制度分为规划与管理基础、总体管理规划、工作纲领规划、战略规划、实施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与年度执行报告6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明确的目的[2]。我国目前对于城市森林公园规划的制度多半是定性的简要说明,对森林公园的性质、目标等做纲要性说明,缺乏操作性。

在资源保护驱动机制和公众参与决策的制度上,发达国家的城市森林公园的资源保护的驱动机制会在社区与利益相关者上作相关的研究,推动资源保护的理念在国民中能够被广泛接受。而我国多半以机械的理论宣传为主,所收到的效果自然是事倍功半。

2.2 政府倾注精力

发达国家政府对城市森林公园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以瑞典为例,瑞典的国家森林公园归国家所有,其建立必须经过国会审议通过,完全属于公益事业单位。大部分国家森林公园经费来自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一些国家森林公园经费来自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区共同出资成立的基金[3]。

相比之下,我国森林公园建设至今尚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应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保护管理事业经费大多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自1994年以来,国家每年对全国森林公园的基本建设投资在200万~300万元,投资总额还不及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建设投资。

2.3 生态保护的价值取向

目前,国外城市森林公园的价值取向已逐渐由初期的游憩利用转向生态保护,保护和维护地区生态完整性。以加拿大为例,其国内的城市森林公园的功能分区通常划分为5带:特殊保护带、原始生境带、自然环境带、户外游憩带、公园服务带,在特殊保护带,严禁机动车的进入和游憩设施的修建,并从有效保护的目的出发,提出了国家公园允许开展的42种游憩活动类型。瑞典的城市森林公园也尽量保持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原生性特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成为自觉的规划意识和规划行为,在建设过程中,除修建必要的交通公路、旅游步道、户外野营、游客服务中心和管理办公场所之外,不设其他工程。

3 城市森林公园制度设计框架

3.1 城市森林公园制度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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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森林旅游已逐渐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时尚。美国学者格雷戈里首先提出森林旅游(Forest tourism) 的概念:森林旅游是指以任何形式到林区(地) 从事旅游的活动,这些活动不管是直接利用森林还是间接以森林为背景都可称之为森林旅游[1]。需要指出的是,森林旅游并不仅指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中进行游览,而是广泛地指在森林中的游憩行为[2]。

海南岛发育并保存了我国最大面积的热带雨林,拥有独特的热带海岛山地雨林和季雨林生态系统,植被类型复杂、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最重要的热带动植物物种基因库之一。

2 公园开发现状

三亚是中国旅游度假胜地,有大量国内外游客接踵而来。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位于三亚市东南方向25km处。它与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形成强烈的差异、互补和互动,是亚龙湾由滨海向山地、由海洋向森林、由平面向立体、由蓝色向绿色的重要延伸,使亚龙湾真正具备了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内涵,填补了三亚森林生态旅游的空白。

2.1 资源现状

2.1.1 自然资源

热带天堂森林公园森林植被类型有着丰富的多样性,为热带常绿季雨林和热带半落叶季雨林。植物有133科1500余种,森林结构非常复杂。主要树种有海南苏铁、青梅、海南黄檀、高山榕、美丽梧桐、细青篱竹、岭南山竹、海南栲、羽叶金合欢、过江龙、钩枝藤等。

公园区的哺乳类动物30余种,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60多种,鸟种100余种。这里还是蝴蝶王国,有20多种色彩缤纷的蝴蝶。

公园的主峰亚龙山海拔450m,峰顶有一组天然巨石,整体形象酷似一座巨大的弥勒大佛正在双手合掌闭目打坐修炼,而怀中的一棵歪脖子大榕树犹如龙头拐杖,栩栩如生。当地村民自古以来将该石视作山神而顶礼膜拜。此景观在主峰正南半山乃至海滨一带观赏,形象效果极佳。园区山峦起伏,除主峰外,还有围凤岭、逐鹿岭、飞龙岭、龙头岭、青梅岭、双龙岭等,山中奇石耸立。

从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俯瞰亚龙湾,可以在不同高度、不同角度来欣赏亚龙湾,使得景色更有层次感,视野更加辽阔。

2.1.2 人文景观

公园六道岭向南延伸至滨海的山岭为虎头岭,其一角称“白虎角”;而红霞岭向东南延伸的山脉称“亚龙岭”,至滨海一角称“亚龙角”,应合中国传统“左青龙、右白虎”之经典风水理念。与“龙”关联的地名在这一带极盛,东有龙坡村,传说为龙王晒太阳的山坡;南有亚龙湾,是龙王常常兴风作浪的地方;湾畔有大龙潭、小龙潭;山下原有求雨村,村民常在干旱季节面向龙山、面向山顶的大佛石祈求云雨。公园区东北方向的铁炉港,港东为国家度假海岸——海棠湾,均可在园中将各山峰尽收眼底。本地居民以黎族为主,有着独特丰富的民族文化。

2.2 开发现状

2.2.1 雨林登山探险游览线

以龙山栈道登山入口为起点,全长约3000m,以石阶、木栈道为主构成具有一定体力强度,一定探险历奇意义的旅游步道,可以观赏植物、赏玩奇石、攀岩健身、历险探幽、登高远眺、感悟自然,适合挑战自然、挑战自我的人群,特别是年轻人群。

2.2.2 山海林天景观游览线

冯小刚导演的电影《非常勿扰Ⅱ》在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取景,使得热带天堂名气大增,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园中美丽的梧桐观景台、过江龙索桥也成为人们祈求爱情甜蜜、婚姻美满的灵地。该线适合时间紧凑、希望轻松欣赏大自然美景的休闲游客。

2.2.3 公园鸟巢度假区

人间天堂鸟巢度假村是世界顶级的森林度假村,地处亚龙湾之上,背山面海,建造手法国内罕见,极尽野趣奢华,是《非常勿扰Ⅱ》的主要拍摄地点和主创人员下榻的地方,也成为八方宾客趋之若骛的明星休闲度假产品。

2.2.4 其他方面的开发

拓展训练游、婚纱摄影游、森林浴、森林太极、瑜珈游、雨林科普游等。

3 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法规滞后

规范森林旅游的法规只有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而森林旅游的实践中有多种形态,如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以森林为主题的风景名胜区、森林观光和度假区等。目前以森林公园之外的形态出现尚无法可依。而海南省还没有制定森林公园管理细则,导致无章可循。

3.2 旅游开发引起的环境问题

任何开发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事物原本的面貌,也会因为游人和机器本身的重量以及游人和机器的移动会对土地产生踩压。公园中聚集大量游客的同时,土壤和植被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更甚者可能会出现土壤板结、压实、水分渗透减少、地表径流增加、导致水土流失增加,进而影响到植被的生长[3]。

同时,在游客需求增大而当地群众不能完全满足的情况下,会有大量外地人员涌入,他们可能从事宾馆、酒店服务业。这样会造成公园内总人口增加,对公园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4]。

3.3 海南其他森林公园带来的竞争压力

截至2012年底,海南森林覆盖率达61.5%。目前海南有8个国家森林公园,拥有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五指山、鹦哥岭及黎母山6大林区,面积311.2万亩,占全省天然林面积31.5%[5]。林业直辖森林面积1111万亩,占全省森林面积的1/3。热带天堂虽然占据良好的地理位置,但是森林旅游资源远远比不上其他国家森林公园;另外,呀诺达森林旅游景区也已经建设得比较成熟。因此或多或少受到其他森林公园的竞争影响。

3.4 景区中的安全隐患

热带天堂的游道是一个特色,但也存在隐患。热带天堂的游道曲折盘旋,乘坐景区中的观光游览车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道路中相遇的两辆游览车中的游客会用呼喊的方式互相打招呼,形成了一个亮丽的景区风景线,拉近了游客与游客之间的距离,让游客之间有了亲切感,保持愉悦的心情。但是道路如此曲折,车速又有些快,安全性会让人有些担忧。森林公园中的道路有些陡峭,行人游览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值得思考。

4 对策和建议

4.1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广东省曾经出台过有关森林旅游区发展的法规政策,湖南省也出台过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前瞻性、操作性很强,非常值得借鉴。而海南省还没有制定森林公园管理细则,导致无章可循,建议尽快制定相应法规条例。森林旅游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4.2 加大宣传力度

影视旅游使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尝到了甜头,大量游客因为非诚勿扰的热播蜂拥而来。非诚勿扰中的场景也成了情侣幻想中的圣地,过江龙索桥以及鸟巢度假屋都成了大家热议以及争相游览的场所。海南拥有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如何能够脱颖而出,宣传手段必不可少。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的宣传做得很出色,应该继续保持这样的宣传力度。同时也可以进行一些宣传片的录制,通过网络以及电视传媒对森林公园进行大力宣传。

4.3 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建设中应该最大限度地保持森林的原生态,最大限度地保持地形原貌,因山就势、因地制宜,房在林下,屋在树中。同时,对原先已遭人为破坏的植被,要进行逐年的人工恢复和抚育,使林木更为茂密、林相更加多姿多彩。发展旅游经济,不能以破坏景区环境为代价。做好景区的容量规划,确定景区的最大游客容纳量,避免发生超容量游客对景区造成伤害,将景区的开发做到可持续发展。

4.4 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海南旅游整体面临着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困境。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公园也应该借鉴一些优秀的培训方法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其次也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法,吸引一些旅游专家学者到海南发展。再次,可以通过更多的奖励手段吸引人才激励人才。

4.5 做好游客安全措施

森林公园中的游道大多比较崎岖,为使游客能深入大自然、更好地感受森林带给自己的气息。建议景区应设立安全公告牌,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其次应在不同地点布置安全工作人员以保证游客的安全。最后游客上山下山途中虽然有过山车的感觉刺激,但也应该注意安全,适当降低车速,保证司机休息好及工作质量。

4.6 加快二期建设,凸显景区特色

三亚市委、市政府已将国宾馆作为亚龙湾森林公园二期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快推进。二期用地中的最佳区域和最大地块将用于国宾馆建设。二期建设应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方投资者[6]。同时加快建设速度,凸显自身特色与优势,扬长避短。

参考文献:

[1] G.鲁滨逊格雷戈里.森林资源经济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5.

[2] 张华海,张 超.森林旅游中几个重要概念的溯源[J].贵州林业科技,2002(2):23~25.

[3] 买合木提·买买提,海米提·依米提,斯地克江·艾力.浅析生态旅游发展及开发[J].新疆社科论坛,2007(4):23~27.

篇6

作者简介:唐长波(1966―),男,浙江遂昌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图分类号:S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3002602

1 引言

湖山林场位于遂昌县西北部,钱塘江水系源头,乌溪江水库中、上游地区,与衢州市交界,地理座标为东径118°54′23″~119°06′53″,北纬28°24′27″~28°38′53″。林场所属山林集中分布于狭长型乌溪江水库两岸,涉及湖山、金竹、焦滩、蔡源和衢江区洋口等乡镇,东西跨度21km,南北相距26km,总经营面积为4 186.5hm2,其中内陆水域面积及非林地698.3hm2,林场场部设在湖山乡大溪边村,距遂昌县城50km。林场境内最高处为白塘湾林区的金坑源头(海拔1 310m),最低处为乌溪江水库水位线(海拔230m),林场的汇水流域属钱塘江水系即乌溪江水库流域。

2 森林资源现状

2.1 各地类面积、森林覆盖率与活立木总蓄积

林场土地总面积4 186.5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 488.3hm2,非林地(即场部与内陆水域)698.3hm2,分别占83.3%、16.7%。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3 395.9hm2,97.4%,灌木林地33.1hm2,占0.9%,未成林造成林地42.1hm2,占1.2%,无立木林地10.5hm2,占0.3%,苗圃地、宜林地及辅助生产用地等其它林地6.7hm2,占0.2%。森林覆盖率为81.1%,林木绿化率为81.9%。活立木总蓄积为137 084m3,均为乔木林地蓄积。

2.2 有林地林种结构

(1)林场有林地面积中,乔木林3 376.3hm2,占99.4%,竹林19.6hm2,占0.6%。按林种分,防护林2 974.2hm2,占87.6%,用材林252.3hm2,占7.4%,经济林65.6hm2,占1.9%,特用林103.8hm2,占3.1%,薪炭林0.33hm2(灌木林)。

(2)生态公益林。2008年增划后,林场拥有重点生态公益林3 039.2hm2,其中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2 520.6hm2、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513.6hm2,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比例达到87%。

2.3 乔木林资源结构

林场乔木林面积3 376.3hm2,蓄积137 084m3。乔木林资源按森林植被类型分,针叶林1 429.5hm2,蓄积85 716m3;阔叶林1 300.8hm2,蓄积19 420m3;针阔混交林593.0hm2,蓄积30 775m3;乔经类53.0hm2,蓄积1 173m3。乔木林资源按林种分,用材林252.3hm2,蓄积15 428m3;防护林2 967.2hm2,蓄积11 3706m3;特用林103.8hm2,蓄积6 777m3。乔木林资源按起源分,天然林2 491.5hm2,蓄积98 979m3;人工林884.7hm2,蓄积38 105m3。

2.4 森林旅游业的现状

湖山林场所属的湖山森林公园为遂昌县国家森林公园三大旅游区之一,总面积7 741.3hm2,公园内拥有森林、峰石、水体、动物、天象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极具特色。湖山森林公园于1994年经浙江省林业厅批准建立省级森林林公园。2002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遂昌国家森林公园,湖山森林公园是其中的三大旅游区之一。原湖山省级森林林公园从2000年开始旅游服务,2002年10月底完成AA级旅游景区评定,1995年8月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湖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03年10月编制的《遂昌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对原规划作了进一步完善,但是由于建设资金、交通条件等众多主客观原因,近年来没有按规划推进景区开发。从总体上看,湖山森林公园旅游业的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与县内其它景区,如飞石岭、南尖岩、神龙谷、遂昌金矿矿山公园等景区的快速发展相比,已经显得十分落后。公园目前除10年前建成宾馆、餐厅等老旧基础设施外,境内众多特色景区都没有开发利用,风景资源仍处于原始状态。同时公园接待能力小,档次低,游乐项目单调,旅游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面临息业停顿的危险,对湖山森林公园的品牌也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森林公园应该审时度势,积极投入到全县的旅游开发大潮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开发力度,使森林公园的旅游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3 存在的问题

(1)林场山地分散,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大。由于林场山地极为分散,呈零星块状分布于狭长型乌溪江库区两岸,涉及遂昌县、衢江区5个乡镇,20多个行政村,同时林场没有直接的执法权,人为灾害性资源消耗如偷盗、森林火灾等较难控制,管护森林资源的任务繁重,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较大。

(2)资金缺乏。由于林场属自收自支单位,县级财政投入明显不足,每年为自身生存耗去大量精力,开发森林旅游等多种经营项目更无从谈起,生态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和经济效益难度大。

(3)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林场现有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管理考核未充分与绩效工资挂钩,不利于充分调动全场职工积极性。

4 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根据《森林法》、《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林场森林资源特别是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以遂昌县湖山林场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建立为契机,增设林场执法机构,并加强林场现有人员的执法培训,增强林场森林的保护与管理。

(2)加大森林经营科技投入。应充分与林业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积极引入先进的林业管理理念,加大对商品林集约经营的科技投入,开展科学研究,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经济收入。

(3)深化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合林场实际的管理考核体制,激活林地、人力资源,深挖发展潜力,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同时,县级财政应增加对林场的财政预算,将林场的基本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减轻林场对森林的过度依赖。

(4)利用与改造相结合,进行景点规划与建设。在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必须与森林改造有机的结合起来。以先进的理论与技术为指导,根据森林生态旅游开展需要,继续推进林树种结构的调整,有效加强防护风景林建设,提高森林质量,丰富森林植被群落多样性。湖山森林公园的地理位置与周边村庄相互穿插在一起,许多景点的权属属于周边农村的村集体所有,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开发都要征占用集体土地。湖山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不仅仅是林场一个单位的事,是整个区域发展的大事,甚至事关遂昌县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湖山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应根据《遂昌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景区开发与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主体景区开发与农家乐、渔家乐发展相结合,森林公园与周边农村连动发展,旅游开发与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境内资源优势和林场自身条件,本经理期将根据整个景区开发进展情况,在公园附近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景点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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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甘沟就被后世称为“五龙谷”,那块浑圆若卵的巨石,也被唤做“五龙石”。石上有一处呈星状放射的天然裂纹,恰为五条,至今历历在目,据说便是当年五龙破卵而出所造成。

五龙谷的尽头即为“五龙洞”,窟口奇阔,入洞10余米,又有巨形天井,可容千人,再探入20米,主洞又分为东西二支洞,均是千曲百折、洞中套洞。所到之处,步步有景,但见石笋叠积、幽潭错落,险绝万分。深处还排列有风、火、雷、电四洞,游人若置身于此,俱有迥然各异的感受。此外,洞中还有奔涌不知来何源去何处的地下暗河、有千姿百态、匪夷所思的石钟乳造型、有叩之若罄而音律各异的“石琴”、“石鼓”……再向里探,至今已有勇者走入300余米,仍未到底,终不知窟底其深几何。

神秘诱人的五龙洞加上方圆6000余公顷的原始植被,三大景区呈“品”形分布,三条游道作“丁”字排列,美不胜收的自然景观与琳琅满目的神龙传说相互辉映,吸引着游人流连忘返。2011年五龙洞森林公园被国家林业局批准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2002年完成了《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工作。2003年略阳县政府批准成立“陕西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筹建处”,与金池院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公园开始进入实质性开发建设。

到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其中政府投入3000余万元,架通了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建成了移动基站,完成了“中五路”改造硬化;公园自身投入600余万元,编制了《公园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规草案》,完成了景区内部分基础和服务设施,初步具备日接待200人吃、100人住的综合服务能力。

2011年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在略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旅游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以创建3A级景区为目标,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建设,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创佳评差活动,重点以改善景区基础服务设施为突破口。在旅游安全、森林防火、资源保护、队伍建设、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宣传促销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进展。

在公园发展过程中,筹建处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放在基础地位,以加强职工森林资源保护法制培训为突破口,组织职工学习《陕西省森林公园管护条例》、《陕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行政法规,不断健全公园资源保护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管理素质,为森林公园平稳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大宣传、签订责任书、落实专人值班、上山巡查等诸多形式,近年来公园内没有发生森林资源乱砍滥伐、乱捕乱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恶性事件,确保了森林资源和景观的完整,为公园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筹建处围绕争创3A级景区,不断完善公园基础服务设施。

专门成立了创建3A级景区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夯实责任,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在县交通局的配合下,加宽改造了景区6公里的道路,基本解决了交通“老大难”问题。保护和完善了水、电、路、电视、通讯等基础服务设施,定期组织人员对园区基础服务设施进行检查,保障了公园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五龙洞森林公园景区灾后重建游步道,于2012年春季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大门、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星级厕所等工程,已于8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三通一平”和主体工程已经过半,预计在明年4月前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该园筹建处为提高公园知名度和扩大旅游市场影响力,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促销活动。先后参加省政府在西安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旅游交易会)和第四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发放宣传册,赠送门票,提高了公园的对外影响力。为进一步拓展公园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参与五龙洞森林公园建设,修改完善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草案。同时制作了精美招商引资项目册与县招商局、重点项目办一同外出进行宣传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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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1-0088-02

1 改造的必要性

1.1 改造和丰富森林公园生态系统结构

森林生态环境是森林公园的重要资源,其环境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公园的质量等级,而且也是对游憩的舒适度影响最广泛的因素之一。改造和丰富森林公园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及功能的多样性,对于保持生态平衡、美化人居环境和增进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森林公园在生态风景林的建设基础上,对其林相从美学的角度加以完善,不仅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滞尘、净化空气和降低噪音等功能,更能起到美景怡人、陶冶性情、倍添森林公园探秘意境和魅力的作用。

1.2 树立旅游观光形象,展示山林特色景观

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地理位置优越,北邻广梅汕铁路客运站,距兴宁市区3km,属于兴宁市市郊,原福兴镇与刁坊镇交界地区,规划总面积674.6hm2,是一个以神光山自然景观为主,以宗教文化为特色,集历史文化、客家文化和游览、登山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区型森林公园。公园交通便利,园内空气负离子含量、天然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及环境噪声等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园内水库水质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清新,无污染源。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已成为人们健身、休闲、旅游的理想场所。

1.3 提高物种的多样性和森林的抗逆性

在一个稳定的植物群落中,各种群对群落的时空条件、资源利用等方面都趋向于互相补充而不是直接竞争,系统愈复杂也就愈稳定。同时结构接近自然的群落,抗干扰能力增强,适应逆境的能力亦强。

1.4 大面积种植桉树的危害

公园内存在较大面积的桉树林(累计面积100hm2)。大面积种植桉树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桉树是速生丰产林,对土壤的水分需求极大,大面积引种桉树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保持水的能力很差,时间一长,土地表面板结,会出现土地沙化现象。

(2)桉树对土壤的肥料和养分需求极大,凡种植了桉树的,土地肥力下降乃至枯竭,原始植被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肥料和养分而受到严重破坏,引发土地退化,水土保持情况恶化,土地贫瘠,到时再引种其他植物根本无法存活。土壤强度侵蚀比例逐年升高,山体滑坡和洪涝灾害增多。

(3)桉树对当地乡土的、原产、原生的物种有极大的抑制性。它生长了,其他物种就不能生长,而且会慢慢地退缩,最后造成桉树林都是地表光秃秃的,地被上没

有草、灌木(如俗称的当泥树、牛奶根、鸡屎藤、金银花等),也没有小乔木及各种中草药材等。其他物种不能和它一起生存。原生物种衰减、退化,植物种类极为单一,无法给大多数动物提供食物或适宜的栖息环境,林中动物十分稀少甚至绝迹,生物多样性水平极低,生物食物链断裂,生态十分脆弱,缺少天敌对虫害进行控制,很易感染虫灾,造成大面积损害。砍伐天然林种植大片树木种类单一、树龄相近且十分密集的人工林,会导致“绿色沙漠”,干燥且易形成火灾,还会导致小气候变化等严重的生态危机。生态将遭受颠覆性的破坏,且一时难以恢复。

(4)桉树施用的化工产品毒性强、毒效长,桉树气体有刺激和毒害作用,该产品一旦施加在土地里,将很难清除干净,对水质污染极大,人畜饮用后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另外,桉树发出的气味对人体有刺激和毒害作用,威胁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

(5)桉树林对公园整体生态环境影响比较大,因为较大面积的桉树林功能等级低、景观效果差,因此,需对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桉树林改造。

2 改造的原则

(1)在保护好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现有森林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绿化、美化神光山及水库周围山体,为兴宁市民及境外游客营造一处健身、休闲、旅游的理想场所和“回归自然”的新天地。

(2)在保护好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现有森林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改造。

(3)在营造具有生物多样性、生态稳定的优美环境这一前提下,重点表现森林景观的和谐统一,植物景观多层次、多色彩,达到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的完美统一。

(4)适地适树是造林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必须根据立地条件选择树种。树种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这些树种长期在该地带生长,适应性强。

(5)采用自然、生态的林分改造,在保护现有森林植被的基础上,增加观花、观叶等树种,形成多树种、多色彩的植物群落,创造具有良好的森林公园景观效果。

(6)将桉树全部砍伐,保留其他阔叶树,然后进行林地清理。以株行距3m×2.5m种植香樟、阴香、山杜英、黄槐、大叶紫薇、洋紫荆等树种,树种混交比例为3∶2∶2∶1∶1∶1,每亩89株。

3 主要技术措施

3.1 林地清理

被伐桉树和枝条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运出林地。因为桉树的再生能力很强,所以必须把树头也清理掉。

3.2 整地

采用穴垦整地,整地时穴土应全部清出穴坑,表层土和心土分两边堆放,以表土回穴并与基肥混匀后填土至满穴。地块采用穴规格0.5m×0.5m×0.4m,每穴放芭田复合肥0.25kg作基肥。

3.3 种苗

采用良种壮苗。选用无病虫害营养袋苗,杜绝不合格苗、病苗、弱苗上山造林。

3.4 栽植

选择雨后适时采用随机混交种植。栽植时,须拆除营养袋,以碎土填埋,并适当压实。栽植后一个月左右,及时检查成活率,发现有死株及时补植,并保证成活率95%以上。

3.5 抚育

植后进行连续3年抚育,每年在8~9月抚育一次。抚育措施为植株周围1m2内除草、松土和追肥,每次每株追施0.25kg芭田复合肥,对缺苗的要进行补苗。除草松土时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追肥采用环状沟埋施的方式。

4 植后3年达到的要求

植后3年,通过加强抚育措施,郁闭度达到0.5以上,树高达到3~4m,胸径6~7cm,冠幅2m×2m。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景观效果,并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功能。

5 工程保障措施

5.1 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造林工程应聘请有造林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工程作业设计书的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工程各项工序的监理工作,确保如期按质按量完成改造任务。

5.2 专业队造林,高标准施工

专业造林工程队进行施工,工程实行“三包”(包清山整地、包种植、包成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施工,从清山、开穴、放基肥、覆土、种植、抚育每道工序都要经验收合格后,才可转入下一道工序,以确保提高造林质量,真正做到种一株、活一株,种一片、绿一片,营造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良好的生态和优美的环境,使公园成为人们健身、休闲和旅游的理想场所。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LY/T5132-9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9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森林公园管理办法[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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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外出旅游的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回归自然的森林旅游随之兴起。内蒙古森林资源丰富,除可以满足游客的旅游需求之外,也担负着在森林资源限制开发前提下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森林旅游是依托优越的森林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在林区内进行的观光、度假、考察、保健、探险等为主要目的的野外旅游和游憩活动。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间的矛盾,森林旅游业正在逐步成长为林业产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1 内蒙古森林旅游发展现状

内蒙古森林资源丰富,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到2008年,内蒙古森林面积3.55亿亩,居全国第一位;林木蓄积13.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不仅起着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生态防护功能,森林同样是人们疗养、休闲、旅游的场所,还是了解自然、探索自然的知识宝库。(1亩≈666.67平方米)

1.1 森林旅游规模初显

内蒙古森林旅游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于90年代中期,快速发展于21世纪。目前森林旅游的规模初显,森林旅游景区和森林公园的数量、规模、接待游客数量及就业人数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全区有森林旅游景区(点)80个,评定为A级的森林旅游景区(点)有31家,占全区A级景区总数的14.03%;全区森林旅游景区实现年营业收入约5亿元,直接安排林区群众就业7 600多人,全年接待1 200万人次,占全区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的23.18%。

学者们认为森林旅游的主要载体有5大类,分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植物园、国营林场。森林公园是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最主要载体,截至2011年底,我区森林公园已发展至45处,总经营面积74.29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1处,经营面积50.38万公顷;自治区级森林公园23处(新增1处),经营面积23.38万公顷;盟市级1处,经营面积0.53万公顷。(1公顷=10 000平方米)

2011年,全区森林公园收入总额为6 754.90万元,其中旅游收入6 463.90万元;旅游总人次278.67万人次。拥有职工2 210人,专业导游124人,社会旅游从业人员3 426人。

1.2 初步建设了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旅游景区

旅游局积极推进建设多个“旅游促进林区经济转型示范区”,力图通过发展旅游业的形式为林区职工创造增收、创业的新机会。先后重点支持了阿尔山―柴河、大青沟、凤凰山、莫尔道嘎白鹿岛、美林谷、赛罕乌拉、哈达门、贺兰山南寺、北寺、额济纳胡杨林等重点森林旅游区的建设。各级政府也积极出台各种措施鼓励森林旅游的发展,比如资金方面就在政府投资的有效引导下,社会资本也大量投资森林旅游,林区林俗旅游、林区观光旅游、冰雪旅游、温泉旅游等各具特色的森林旅游得到了快速发展。

1.3 形成了一批有差异的森林旅游产品

森林旅游产品差异化很重要,在此方面内蒙古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内蒙古森林旅游的产品结构涉及到观光类、林俗类、度假类和专项类。大青沟、阿斯哈图石林、贺兰山、额济纳胡杨林、红花尔基属于观光类精品;阿尔山、凤凰山、白鹿岛、美林谷、哈达门等以森林度假类产品为主;阿尔山白狼林俗村、鄂伦春相思谷、阿里河、根河敖鲁古雅主打林俗类旅游产品;漂流、滑雪、户外运动、科普考察等专项旅游产品更是遍及全区的各个森林旅游景区。

1.4 森林旅游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分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经营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这意味着内蒙古森林旅游进入到规范化发展阶段。

2 内蒙古森林旅游中存在的问题

2.1 内蒙古森林旅游以观光型为主,产品类型较为单一

兰思仁根据旅游者行为特征把森林旅游产品分为观赏型和参与型两个大类,目前内蒙古森林旅游产品主要侧重于观光旅游产品,旅游产品还是以原始资源和粗放型的开发为主,旅游产品开发的整体水平不高,低水平重复,文化和科普内涵挖掘不够,旅游精品项目缺乏且各地区产品趋同,基本属于自然景观的陈列式展示对游客的吸引力有限。没有形成大型的、规模化的、能延长旅游者停留时间的拳头度假产品。

2.2 森林旅游开发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内蒙古只重视森林资源的木材价值,特别是在大兴安岭林区,木材几乎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各林业局也只重视传统林业产业即木材和林产品,对森林旅游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对森林旅游的经济价值、社会效益持怀疑态度,没把森林旅游的开放、管理放在林业工作应有的位置上。

2.3 资金投入不足

的森林旅游载体基本都是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些林场又大多是自收自支的单位,本来就担负着本区域内职工的所有支出,经济负担较重,特别是实行“封山育林”政策后,各林业局资金困难,投入到森林旅游开发的资金更是微乎其微。而且招商引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和旅游季节短暂的原因,难度也十分大,因此,严重影响森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2.4 基础设施缺乏

内蒙古大多数森林旅游地位于山区、林区,远离中心城市。虽然近年来通往这些地区的大交通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对发展森林旅游来说,外部道路交通问题仍然是一个重要制约因素。由于长期以来的单一林业生产经营,原有的许多基础设施,如内部道路网、供水供电、住宿餐饮等都比较薄弱,无法适应对外开展森林旅游的需要。

2.5 高素质旅游人才短缺

现有的森林旅游管理机构基本都是与林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形式,林场本身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又缺乏相应专业的培训,因此,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均不能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旅游人才。

2.6 宣传力度不够,市场影响力弱

尽管内蒙古森林风景资源十分丰富,但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宣传与策划。要使森林旅游得以蓬勃发展,在开发建设的同时,广告策划、媒介宣传与形象策划亟待加强。

3 内蒙古森林旅游良性发展的策略

3.1 优化森林旅游产品结构

(1)做好森林旅游初级产品――自然山水风光型产品。力争做到自然和文化的融合,一方面,这类森林旅游产品除欣赏自然美景外,应增加其形成演化历史,如火山地貌成因,原始森林生态系统的形成和演变,森林生态系统食物链的演变等的讲解和阐述,让游客在游览中既获得美学欣赏,又获得新的知识,增加旅游中的情趣。另一方面,应积极挖掘森林文化的内涵,包括历史史实和传说故事,特别是采伐树木的方法,增加其吸引力。

(2)重点发展森林度假产品及专项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度假疗养为主题的康体休闲类旅游产品应运而生,并越来越受到广大游客尤其是中老年人的欢迎。内蒙古山区环境宜人,有广袤的原始森林、温泉、山洞以及种类丰富的林药资源等。因此,可充分利用这些稀缺资源,开发如森林浴、温泉疗养、山洞疗养、森林美食疗养等度假产品。此外内蒙古也可以重点发展野营、自驾车、滑雪和民俗体验等专项旅游产品。

(3)统筹整合区域旅游产品。把森林旅游和文化旅游、草原旅游、沙漠旅游、温泉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等相关产品进行组合式开发,打造复合型旅游产品,发挥旅游产品优化组合的最大效益。

3.2 提升森林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提高内蒙古森林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应该从两方面入手,其一是进一步加大旅游专业人才的引进,引进旅游高端的管理人才;其二是做好现有人员的培训,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增强其旅游服务技能,坚持其在就业增收的主体地位。

3.3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知名度

规划好森林旅游宣传的渠道可以提高内蒙古森林旅游知名度。首先建立森林旅游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为游客提供内蒙古森林旅游信息;其次举办内蒙古森林旅游主题活动,编印内蒙古森林旅游画册、地图,制作旅游推介专题片。再次,积极参加国际及全国性旅游交易、博览会,扩大知名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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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县住建部门是北辰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园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林业、国土、水利、交通、旅游、民政、环保、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关镇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公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会同县林业等有关部门,科学界定公园范围,经县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予以控制性保护。

第五条公园主管部门应当科学编制公园建设规划和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发展规划,确需改变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报县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的,应当先补偿、后占用。

第六条公园建设应当按照公园建设规划方案进行,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园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绿化用地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突出特色;

(三)配套设施完善,管网埋地铺设;

(四)具有生态、景观效应。

第八条在公园规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必须符合公园建设规划,其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公园整体景观相协调。

第九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资等方式按公园规划建设要求参与公园建设。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园资源和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公园资源和设施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园内供游览、休息用的建筑物和设施,由公园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不得在公园内新设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已有的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和住户,应按照公园建设规划,逐步迁出。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园规划内用地。因国家建设和其他如公园服务、道路交通、景观设施等需要占用公园用地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公园规划区内的树木。

(一)砍伐公园树木,必须报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并按“伐一补十”的原则,在原址或公园规划区内其它地方予以补栽。自然衰老须更新的树木,经批准后,方可砍伐并予以补栽;

(二)凡移植树木,必须报公园主管部门批准,按“移一补十”原则,在原址或公园规划区内其它地方予以补栽树木,并缴纳树木成活保证金;

(三)公园内需修剪树木的,必须经公园主管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实施;

(四)因抢险救灾需要修剪、砍伐树木,可先行修剪、扶正或砍伐,并及时报告公园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禁止下列损坏公园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在绿地内增设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管线;

(三)攀折、刻划、损坏花草树木;

(四)在树下、绿地和道路两侧绿篱内挖坑取土;

(五)在草坪和花坛内放养牲畜、家禽、堆放废弃物;

(六)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化设施;

(七)擅自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标语牌;

(八)其它损坏公园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十六条市民和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和公园设施,遵守公园秩序和社会公德。游园禁止以下行为:

(一)妨害公共场所治安和安全;

(二)损害公园环境卫生;

(三)损毁花草树木和公园设施,进入草坪绿地;

(四)在禁止游泳的水域游泳;

(五)伤害动物,擅自垂钓、捕猎;

(六)擅自用火、宿营;

(七)占用公园设施非法牟利;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七条公园自然生态景观的利用,应当尽量减少人工痕迹,保持其原有自然风貌。

公园内历史人文景观的开发、利用和维护,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园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公园主管部门按照公园规划统一布局,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十九条公园内新建的游乐设施,应当进行景观、环境、技术、安全评估,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条在公园内进行下列活动,须经公园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设置、张贴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文化活动。

经批准举办大型游乐、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落实各项安全及设施、景观、绿化等防护措施,维护公园环境和卫生。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在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园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区域和规定的营业范围内依法经营。禁止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禁止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辆在公园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第二十三条各有关单位的公园管理职责为:

(一)县住建局(规划办、公园管理处)

1、按照公园建设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公园内的各类建设项目;

2、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保护和管理责任,做好公园林木、风景树木、绿地和绿化、亮化、美化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3、根据公园的建设规划要求,负责公园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核、审批和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4、负责公园内市政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各类临时性建筑和临时性建设工程的管理;

5、负责公园内乱搭乱建和破坏绿化、亮化、美化及配套基础设施行为的查处;

6、配合林业部门做好公园内的封山育林、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完善公园的路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公园内除公墓外各类殡葬活动的规范化管理。

8、组织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园内的风景资源,开展招商引资,促进公园的开发建设。

(二)县林业局

1、负责公园内370亩国有林森林、非核心区域森林的管护(含防火)和破坏森林植被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2、负责公园的封山育林、义务植树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县国土资源局

1、组织编制公园建设用地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公园国有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

2、负责公园内私人建房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

3、会同公园主管部门查处未经批准私自在园区内采石、采土、采矿以及违规建房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四)县水利局

负责公园公共服务供水和堡子水库、红花沟滞洪库的防洪保安及维护管理。

(五)县交通局

1、根据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公园的主、次干道等道路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

2、负责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会同公园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随意侵占、损坏公园道路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六)县旅游局

1、负责公园旅游线路的制定,旅游标识牌的设置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完善;

2、公园景点的保护和推介宣传。

(七)县民政局

负责公园内公墓的建设和管理。

(八)县环保局

负责公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园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公园内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九)县工商局

负责公园内经营行为的证照办理及监督管理。

(十)县质监局

负责公园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负责查处公园内的各类治安和违法案件、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园主管部门实施公园道路的交通管制。

(十二)城关镇人民政府

1、负责公园内农户、住户及村民组织与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

2、规范、监督公园内村民、住户的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3、按照公园建设规划和管理要求,负责公园内村民、住户的迁出等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城镇绿化条例》、《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公园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侮辱、殴打公园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园遭到破坏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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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公益林建设发展,森林已由单纯提供木材的功能向改善环境、提供休憩等功能转变。森林旅游是现代旅游业的一大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林业的重要内容。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更受到政府的重视。

1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旅游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森林旅游的愿望日益增强,从而促进森林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作为厦门“后花园”的同安区,森林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景点:莲花国家森林公园的小坪森林公园景区、金光湖原始次生林景区、野山谷生态乐园景区、铜钵岩、莲花山及北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竹坝百味宫旅游度假山庄、西山岩、梅山寺、梵天寺、汪前村荇后云顶山、蝴蝶谷、半岭原始森林等等,目前功能主要以休闲、观光为主,参与型项目较少。

2 厦门市同安区森林旅游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总体规划 目前全区森林旅游尚无整体规划,旅游产品、项目开发建设没有具体规划,至今只有莲花国家森林公园的金光湖原始次生林景区和野山谷景区、北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竹坝百味宫旅游度假山庄等景点有进行规范开发建设,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其它大体上还处于自发无序发展阶段,森林旅游开发还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导致特色不明显、设施不配套、档次低,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潜力。

2.2 管理滞后 森林旅游管理不完善,目前虽有公园办、区旅游局在管理,但存在多头管理,不利于森林旅游健康发展。

2.3 文化含量不足 目前项目大都处于自发发展阶段,个别仅停留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对乡土文化、风土人情等具有文化内涵的开发不足;在旅游服务项目的提供上,大多是提供餐饮、食宿,而提供参与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项目较少。

3 厦门市同安区区森林旅游发展对策

3.1 政府加大扶持

3.1.2 资金扶持 (1)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按比例配套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解决交通、食宿、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政府安排资金用于重点旅游项目配套;对于重点旅游项目,也可以以奖代补;(3)安排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培训。人才是森林旅游发展的关键,政府应立足长远,加快森林旅游人才的培养;同时,用于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森林旅游环境。(4)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森林旅游业信贷支持,满足森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3.1.1 政策扶持 (1)手续简化。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部门涉及森林旅游项目相关手续审批的,可以简化申请审批手续,实施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提高优质高效服务。(2)项目倾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项目及生态农业项目,适当向森林旅游发展区域倾斜。

3.2 总体规划,分步开发 没有合理的规划,就谈不上长足发展。对厦门市同安区森林旅游资源进行分区开发研究,在充分分析不同森林旅游区的特点、资源概况、功能定位和产品开发的差异基础上,将厦门市同安区森林旅游分为三镇一湾一农场进行发展规划,具体就是莲花镇发展以国家森林公园各大景区为核心的绿色生态游、传统民俗文化游;汀溪镇依据丰富的山水资源和地热资源特色,发展田园风光休闲度假游;五显镇借助宗教文化、闽南民俗来发展森林旅游;同安湾发展湾区风情渔村游;竹坝农场建成独具特色的南洋风情度假村。

3.3 整合资源,突出特色 总体思路要以充分依托森林文化,挖掘独特的风景,使森林旅游独具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在突出独特的自然风景的同时,要融入闽南风情,但应防止出现商业化、城市化痕迹过浓现象,尽量体现乡土风情。各项目根据不同的资源特色,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色的森林旅游发展模式,并与同安的文史资源、风土民情等有机结合,提升森林旅游品味。或充分结合山树水,彰显绿色主题;或巧妙利用翠树、险峰、秀水、奇石、幽谷等自然资源,结合人文资源和科普资源,逐步形成休闲度假、科普教育、观光娱乐为一体的特色。

3.4 规范管理 森林旅游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行规范管理。要加强政府主导。从加强领导、跟踪管理、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以及成立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建议厦门市编制制定厦门市森林旅游管理规定及厦门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群众利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结合的管理政策,加以推广,把保护森林旅游资源变为当地群众的主动自觉行为。森林旅游经营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通过专业化高水平的管理、高质量服务,增加客源、产生效益,确保森林旅游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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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处方药监管力度,逐步加强处方药广告管理,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介的广告。稳步推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制度,先后出台注射剂、抗菌药、激素等11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药品分类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制度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等的监管工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作为《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国家制定了品、、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等的管理法规和相应规章,并且制定和完善管理目录,建立了各部门协作的全面监管体系,积极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

多年来,国家规范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秩序;建立监控信息网络,对特殊管理药品流向和数量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健全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对药物滥用情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对品和安全管理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针对近年出现的咖啡因贩毒案件、冰毒案件、氯胺酮滥用案件等,国家组织对咖啡因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冰毒前体麻黄素的监管,调整品、目录,将有关物质纳入目录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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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植树及基地建设。植树节期间,市五大班子及各区、市、县政府带领机关干部、武警官兵、青年志愿者等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完成义务植树407.04万株,为年目标任务的101.76%;义务植树基地建设1027亩,为年目标任务的128.4%。

3、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后续管理和成果巩固工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成立了市、县两级退耕还林工作检查组,并安排了每亩按0.2元的检查补助资金计11万元,在全市开展了退耕还林工程大检查工作,为落实好国家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奠定了基础。

4、新农村绿化建设。*年,在市新农办确定了21个市县共建示范村以后,我局及时安排相关区、市、县林业绿化局上报了新农村绿化建设规划,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上报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及时将100万元新农村绿化建设资金下达相关区、市、县,并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实施,定期组织检查,力争将新农村绿化建设抓出亮点,建出特色,发挥示范村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完成了二调资源的普查工作,据初步统计,我市森林资源已从34.7%上升到了41.08%。二是森林防火,全市共发生火警火灾324起(其中:火灾30起、火警294起),火场总面积190.5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21.55公顷。“春防”期间森林防火毁林率控制在了0.4‰以内。全年全市共查处火灾案件276起,处理各类人员291人。其中:刑事处罚7人、行政处罚32人。同时完成了制定《*市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对*年森林防火工作超前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进行了安排部署,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6.9348万亩,实施防治15.9838万亩。其中:生物防治面积6.8671万亩、仿生制剂防治面积2.6478万亩;化学防治面积1.5643万亩;人工除治面积4.5846万亩。主要防治对象为:马尾松毛虫、云南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松毒蛾、松褐天牛、银杏大蚕蛾、地老虎类底下害虫等。四是根据省林业厅的要求,完成了白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五是配合市人大完成《*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立法工作。六是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在开展专项活动工作中,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占用林地的项目进行了一次实地检查;对福海生态园未批先占林地案件有关部门已立案侦察,正在查处之中。目前,截止12月26日,我市共发生违法占用林地651起,侵占林地面积849367.72平方米,已查处600起。其中: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建房326起,侵占林地面积85352.07平方米,查处277起,拆除149起,拆除面积35356.45平方米,已植被恢复面积11105平方米。

6、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在开阳、息烽县启动,该项目建设周期5年,总投资3465.22万元(其中:德国政府无偿援助1871.22万元、中方配套1594万元),建设规模10009公顷(其中:纯针叶成林3109公顷、纯针叶幼林2400公顷、针叶混交成林500公顷、针叶混交幼林1700公顷、退化的针叶林400公顷、阔叶幼林1500公顷、人工造林400公顷)。目前,该项目建议书省发改委已审批,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德国官方项目评估团对项目的机构、能力、设置、布局、预算、配套资金落实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确定同意*市按项目可研实施,现已按实施要求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待省项目办通知进入实施阶段。

7、指导、配合白云区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年以来,已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传达省林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同时还成立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督查组,督促指导试点县组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林改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制定林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林改工作经费(省下拨21万元,市拨20万元,试点县配套25万元)等工作,同时还走访了林改试点县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沙文镇斑竹村,调查了解林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对林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等,有条不紊地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8、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绿色通道有关工作。按照环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南环线征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于9月16日由省林业厅领导、市林业绿化局及业主单位一同上报了国家林业局审批。同时按照市委书记李军对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采取“超常规措施早谋划、早运筹、早行动”的有关指示,以建设经济路、景观路、生态路、人文路为标准,加大绿色通道建设力度,现已完成了南环线道路景观绿化的设计招标及绿色通道规划设计工作。

9、林业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的林业绿化建设工作,加快构建“生态文明、生产发展”的和谐社会,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的林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初步确定了加快我市林业绿化发展步伐的思路,并委托林业勘查设计院等有资质、有实力、有创意的单位,在年内编制完成《*市*年—2020年林业发展规划》及《*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和利用规划》、《*市高速(等级)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和《*市环城林带区划界定报告》、《*市环城林带社会经济调查报告》、《*市环城林林带自然调查报告》等工作项目,并相应完成专家初审工作,同时完成《*市环城林带建设与研究》专著的出版。

10、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我市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已被确定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目前三个试点县的石漠化综合治理方案已正式通过市发改委上报省发改委,待省改委评审通过后计划完成营造林15900亩,其中: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封山育林11500亩,人工造林3400亩,幼林抚育1000亩。

11、贵黄高速公路(*段)景观改造工程。9月20日已进场施工,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绿化景观改造,将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清镇市的相关单位逐场核实造林用地,并严把整地关、施肥关、种苗关、种植关及树种配置关,争取10月底全面完成该项改造工程。

12、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及行业部门积极争取各级资金,以林场森林资源为载体,对有条件开发森林公园建设的林场,继续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园的接待能力。将通过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努力使林场产业发展有一个新的发展。

13、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年,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发施行。起草了《*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地方性法规形式颁发施行。

㈡园林绿化建设

1、“新增绿地30万平方米”实事任务。通过实施拆危(旧、违)建绿、社区绿化、新建工程配套绿化、新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立体绿化等项目,完成新增绿地建设32.71万平方米,为目标任务的109.04%,其中:云岩区完成8.65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08.13;*区完成8.19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02.41%;小河区完成了4.46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11.5%;金阳新区完成11.41万平方米,为目标的114.11%。

2、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按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完成了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及建设部到*市检查验收的迎检任务。

3、完成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环境布置工作。已完成“迎春花展”;“春节”、“五一”和省、市党代会、避暑之都颁奖晚会城市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共摆放鲜花171万盆;庆祝“国庆”和迎接“*大”召开,城市环境布置摆放鲜花55万盆(袋),营造了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氛围,提升了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