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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8-0090-03
一、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通过合理的非违法的筹划安排,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的活动。可以看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遵循“法无明文不为过,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在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通过策划,选择税负最轻的方案,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的目的,所以纳税筹划是合理合法的,它是纳税人自身权利的一种体现。
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而应缴纳的税。高校个人所得税是指在学校任职或受雇于学校的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加班、奖金、其他补助等所有收入扣除相应费用后应缴纳的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教育投入的加大,高校教师个人收入也增长较快,国家税务总局在2005年明确提出将高校教师界定为高收入行业,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因此,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也迅速增长。以河北省某高校为例,1994年该校缴纳个人所得税3.12万元,2012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了3701万元,20年间个人所得税增长了1186倍。
那么,高校教师真的成为高收入人群了吗?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收入一般来说包括三个方面:国家统发工资、校内工资和个人创收。具体表现为基本工资、奖金、课时费、各种津贴、劳务收入、稿酬等多项内容,教师收入内容的多样性使得高校教师收入存在很大差别。在高校,确实存在着一部分高收入人群,但他们一般职称都在副教授以上,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助教来说全年收入不过两三万元左右。曾经有人对高校教师收入做了统计和测算:在高校中真正的高收入者占高校教师比例不到5%,大部分普通教师生活并不富裕。此外,教师的课时费是根据课程和教学需要来安排的,各月或各学期之间的收入高低不均衡。课时少的月份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课时多的月份收入又远远高于起征点,但在扣除所得税后得到较少的实际工资,而真正增加的是个人所得税税负,教师们普遍抱怨辛苦挣来的钱都缴税了。据教育部统计信息显示,从1984年至2006年20年间高校教师的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8倍,其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个人所得税增长的速度。由此可见,简单地把高校教师列入高收入行业作为征税管理的重点人群,不区分高校教师收入的具体情况,合理进行纳税筹划,无疑增加了教师的税收负担。所以,对高校教师的收入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二、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实证分析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工资、薪金所得,即来源于任职院校的基本工资、课时费、校内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补贴、生活补贴、奖金、加班费,另外还有科研经费等等;二是劳务报酬所得,如校外讲课、办培训班、家教、设计、技术服务等等;三是稿酬所得,即出版、发表作品的收入。
下面通过案例分别不同的涉税项目谈谈高校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思路。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1、合理设计课酬发放方案,均衡每月工资、薪金
现在各高校教师薪酬主要是根据教师的职称高低、授课工作量、指导论文的数量、以及完成的科研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基本上采用以下两种与教师工作量、业绩挂钩的薪酬体系:基本收入加课酬制和业绩津贴制。基本收入加课酬制是将教师的工资分成基本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福利和补助等)和课酬两部分,每个月按照教师实际上课数量(以及指导论文的数量等)确定当月课酬数量,并与基本收入一起发放。由于受假期、课时不均等因素影响,教师每个月的收入都不一样,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业绩津贴制是首先确定教师一年基本的工作量,教师在完成基本工作量后就可以获得基本工资和业绩津贴,在年末或者学期末支付超课时部分的酬金以及指导论文的费用等,如果未能完成标准工作量,则相应扣减其津贴。
例如1:某高校一教师月基本工资扣除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后实发工资4000元,学校规定,每学年需完成240课时的标准课时工作量,未完成标准课时的按照每课时50元的标准扣发课酬,超课时部分按每课时50元支付课酬。除课酬外年底双薪与奖金数额合计为6000元,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在表1中列示了两种不同薪酬体系下该教师完成标准课时及超课时每月的收入和应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从表1中可以得出,在基本收入加课酬制下,在一个学年内由于寒暑假,大部分课程集中安排在3月~6月以及9月~12月,再加上指导学生论文、毕业答辩集中在六月份,使得课程时间的安排不均衡,收入时高时低,收入高的月份缴税多,收入低的月份又不能完全享受税收抵扣带来的优惠。采用业绩津贴制,各月的收入比较平均,税负也均衡。在全年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不论是完成标准课时工作量还是超课时完成工作量,业绩津贴制的税负都比基本收入加课酬制的税负要低一些。
因此,课酬发放方案不同,所交税额也不同,建议高校可采用业绩津贴制,不仅从总体上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而且易于操作。
2、合理设计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数额,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按《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法[2005]9 号)文件精神,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税,其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按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确定,但是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全年有12个月,却只允许扣除一个月的速算扣除数,未同步乘以12,从而形成在两个应纳税所得额级距临界点附近,应税收入增加1元,税后收入反而大幅减少的不合理现象,这就是所谓的年终奖金税收政策的“无效空间”或“不合理空间”这是由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采用全额累进税率的,因此当计税所得额突破某一区间,升级至税率的上一级次时,存在着一个增发减收区间,即年终一次性奖金增长慢于税负增长的区间。
例2:某高校教师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则18000?12=1500元 (适用税率为3%,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18000×3%=540元
税后收入=18000-540=17460元
而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10元,则18010÷12=1500.8元(适用税率为10%,扣除数为105)
应纳税额=18010×10%-105=1696元,
税后收入=18010-1696=16314元
也就是说:税前奖金仅增加10元,但应纳税额却增加了1156元,税后收入减少了1146元,收入的增长远低于税负的增长。因此,高校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需要特别注意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增发减收的区间,注意计算超额超率临界点,避免适用高一级税率,出现实际税后收入慢于税负增长的情况,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
高校教师的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有在外兼职所得,如开展补课、各种特色培训以及依靠自己的专业技术为各类企业提供的服务等等。
我国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扣除额为:每次收入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收入20%的费用,税率为20%,对应税所得超过20000的部分加征五成,对应税所得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见表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分次收取,降低税负
由于劳务报酬以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如果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集中发放便意味着税负的增加,而采取分多次发放,就能多次扣除费用,税负便会相应地减轻。
例3:高校教师李某利用业余时间为一家建筑工程公司设计工程图纸,获取报酬30000元。
如果该教师一次性收取30000元,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30000×(1-20%)×30%-2000 =5200(元)
如果该教师分10个月收取,每月收取3000元,那么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3000-800)×20%×10=4400元
5200–4400=800(元),即可节税800元
2、报销费用,降低报酬
税法规定:个人提供劳务报酬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但却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获得收入的个人缴纳,因而在劳务报酬合同中,可以规定由支付报酬者缴纳、也可以由获得报酬者个人缴纳。为他人提供劳务的个人,可以考虑由对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和某些不可避免的开支,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原有的报酬。筹划的结果是名义上降低报酬额,实际上会增加净收入。
教师在取得劳务报酬时,可以通过增加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即由被服务方向提供劳务方提供诸如伙食、交通、住宿等服务,该服务费用从劳务报酬总额扣除,从而降低劳务报酬总额,以降低税负。
例4:某大学王教授应邀赴某公司给员工培训授课,双方签订合同:授课半月,劳务费共400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共10000元,由王教授自理。
则王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40000×(1-20%)×30%-2000=7600元
最后王教授实际收入为:40000-7600-10000=22400元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王教授与对方商议,让对方报销交通费开销,由对方提供住宿、伙食等必要的服务,相应降低自己的劳务报酬所得,公司只支付王教授劳务费30000元,与其报酬有关的个税由公司代付。
则王教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30000×(1-20%)×30%-2000 =5200(元)
王教授实际收入为:30000-5200=24800(元),净收入比之前增加了2400元
在此项筹划中,只要公司提供的必要服务支出和付给王教授的所得之和不超过最初的40000元,对公司也是有利的。
3、多项报酬,分项计算
如果一人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几项不同的劳务报酬,那么分项计算,分别减除费用比几项合并纳税更节税。
例5:李教授利用空闲时间在1个月内给几家公司提供了不同的劳务,获得工程图设计费收入2万元、翻译收入1.5万元、技术服务收入3万元,合计收入6.5万元。
方法一:合并计算纳税
合并加总应税所得额= (20000+15000+30000)×(1-20%)×20% =52000(元)
应纳税总额=52000×40% -7000=13800(元)
方法二:分项计算纳税:
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 =3200(元)
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5000×(1-20%)×20% =2400(元)
技术服务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0×(1-20%)×30% -2000=5200(元)
总共应交个人所得税=3200+2400+5200= 10800(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如果分项计算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3000元。
(三)稿酬所得纳税筹划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扣除额为:每次收入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收入20%的费用。此项收入的税率为20%比例税率,再加上减征30%的优惠。与劳务报酬所得一样,稿酬所得也是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稿酬所得可以通过系列丛书的形式将著作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分别纳税,或将相关费用进行扣除,减少计税总额以降低税负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不同的作品却是分开计税,这就给纳税人的筹划创造了条件。如果一本书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将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可以节省纳税人税款。但是,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使每部作品的稿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其次,该著作可以被分解成一套系列丛书,而且对发行量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著作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发行,导致著作的销量或者学术价值大受影响,则不宜采用这种方式来节税。
由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限额内扣除费用。而应纳税款的计算是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得,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大。因此,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费用,或能够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就可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其做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相似,通过由出版社或者其他签订合同单位支付调研、差旅等相关费用,作者适当降低稿酬来实现减少计税总额降低税负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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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一、我国高校教师个人收入的现状及特点
近10年来,我国高校教师的收入呈现显著增长的态势。有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超过2.33万元,在总体收入提高的大前提下,我国高校教师在个人收入上也体现出一些重要的特点。
(一)、收入的个体差异显著,呈现两级分化的特点
高校教师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工资和岗位津贴。就此而言,也明显具有拉开不同技术级别之间收入差距的倾向。以国内某211工程高校为例,最年轻的教师与老资格的在岗教授之间的最大工资差距约在3.3倍之内,学术地位最高的在岗教授的校内津贴与刚刚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助教的校内津贴相比,级差达16.7倍。将制度性工资与校内津贴两项相加,学术地位最高的老教授与新助教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到7.7倍。因此校内津贴制度的政策倾向也是在拉大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差距。
教师从享有的社会资源中所获经济收入,也明显地呈现出 "马太效应"。即越是已获得较多社会资源的人,越能获得更多社会资源,获得的社会资源越多,则越能从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而获得社会资源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每个人所拥有的权力资本和经济收入之后,他们就同时从总体上成为追求社会稳定发展的社会阶层学术资本、社会关系资本,而且这三种资本又是相辅相成的。所以,高校教师中由于每个人享有的综合资本的拉大,导致各自获得的社会资源量相差越来越大,进而导致经济收入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二)、收入来源广泛,工资性收入比例不断降低
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高校与社会的联系程度逐渐提高。高校教师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象牙塔”内的有限区域。一些与社会和市场直接需求关系密切的应用性学科的教师,往往能得到更高的经济收入。有些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比较高的教师,还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其他领域。此外,还有一部分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获得工资以外的各种收入,如自办公司收入、稿费、咨询费、评审费等等。 随着 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要求税收监管及代收代缴部门在监管方法上也更为合理、科学,避免税款的流失。
(三)、存在一定程度的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
在合理正当的个人收入之外,一些高校教师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隐形收入。普遍存在的是,部分教师将本属于个人消费的支出,通过开具与科研投入有关的发票,纳入到科研经费进行报销。例如,报销在某大型购物商场一次性购买十余个打印机硒鼓的发票;研究基础学科的教师到海南、桂林等旅游胜地进行调研等等。由于财务制度的不健全、监管力度的不足,导致了这些不正常现象的出现。
二、当前高校教师个税征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自行申报比率较低
在我国目前的个税征管体系下,个人所得税采取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申报为辅的缴纳方式。用这种方式征收能有效地降低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这也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征收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群,适用于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实践中,这种方式的成功需要依赖于大家纳税意识的提高。以天津市为例,2007年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仅有3.5万人,与税务部门掌握的应申报人群的数字相差较大。由于高校教师收入的特点,部分高收入教师的收入多数属于应自行申报的非工资性收入,其实际的申报效果则不得而至。
(二)、高校财务部门作为扣缴义务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工作量大、扣缴难度大
以国内某著名大学为例,全校教职工超过4000人,全部的工资性收入、津贴以及其他补贴收入都通过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而该校的直接从事个税扣缴的财务工作人员仅10余人,其每月的个税扣缴工作量应该是相当大的。另一方面,由于学校的科研经费、培训收入等试行二级学院自行收支,而二级学院相关会计人员在个税扣缴问题上往往不够重视,导致扣缴工作难度增大。
此外,由于高校教师收入中的劳务费、稿酬等在界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使用税率上也往往难以把握。导致部分教师的各类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在监管上更加困难。
三、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的对策思考及解决方法
(一)、高校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个税代扣代缴的责任人,须严格执行税法规定
高校财务管理部门是国家法定的个税代扣代缴的责任人,为了提高个税代扣代缴工作的效率,可以由税务部门定期对高校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明确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以加强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法律约束,高校财务部门自身也需要对个税扣缴工作提高认识,强化自身的使命感,明确个税代扣代缴工作对于国家税收和财政的重要性。
(二)、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须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
高校个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提高。因此,需要高校财务部门及代扣代缴责任人深人税法知识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纳税意识,降低工作的难度,一方面向高校教师进行税法知识的宣传,更重要的是对自身扣缴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避免将财务部门与教师群体对立起来。对于积极进行个税纳税的纳税人,可以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在高校内形成依法纳税光荣的舆论导向。建立个人所得税遵守情况评价体系,将其与职位的升迁、先进的评选、执照的申领与年检挂钩,以此约束个人纳税行为、督促其依法纳税。
(三)、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须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缴的硬件和软件
税务部门在完善自身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可以帮助完善扣缴义务人扣缴系统的建设,进而实现税务部门、扣缴义务人、银行系统、个人信用系统的联网,能完成对税源的有效监控,达到收入一-申报一-缴纳一-监控一体化,实现数据、资料的共享与动态处理。
(四)、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划分个税监管重点,减少个税监管的盲目性,加大涉税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对于个税的监管而言,实际上需要重点进行监管的人群并非高校教师的全部。占高校教师相当大比例的青年教师,包括助教和讲师,其收入相对不高,构成了高校教师群体收入的金字塔底端,而占比例较少的教授、特别是知名教授则应该成为个税监管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区别个税的监管对象,有助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资源,减少个税监管的盲目性。
四、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通过纳税筹划进行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合理合法地调整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
(一)、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降低高校教师税负
根据高校不同的基本薪酬体系,现在假设:
条件一,在240课时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课酬制,并规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资为2400元,每课时的课酬为50元,按每月实际完成的课时量计发课酬;高校乙采用业绩津贴制,规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资与津贴为3400元,每年需完成240课时的工作量,未完成标准课时的按照每课时50 元的标准扣发津贴,超课时部分按每课时50元支付酬金,学年末与当年的奖金、年底双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课酬外年底双薪与奖金数额合计为7000元,在12月份发放。在下表中我们列示了两种不同薪酬体系下教师每月的收入和应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条件二,在360课时下,高校甲采用基本收入加课酬制,并规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资为2400元,每课时的课酬为50元,按每月实际完成的课时量计发课酬;高校乙采用业绩津贴制,规定副教授的基本工资与津贴为3400元,每年需完成360课时的工作量,未完成标准课时的按照每课时50元的标准扣发津贴,超课时部分按每课时50元支付酬金,学年末与当年的奖金、年底双薪等一次性支付。除课酬外高校甲年底双薪与奖金数额合计为7000元,高校乙年底双薪与奖金数额合计为13000元,在12月份发放。在下表中我们列示了两种不同薪酬体系下教师每月的收入和应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每位教师在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内课程时间的安排不均衡,因此在全年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每月实际收入不同,由此造成这两种薪酬体系的税收负担不同,业绩津贴制的税负要低一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业绩津贴制下,各月的收入比较平均,年终所发放的超课时津贴可以和全年一次奖金合并在一起按照国税发[ 2005 ]9 号文件纳税;而采用基本收入加课酬制,由于高校在寒暑假期间以及学期末的课程很少,大部分课程集中安排在3 月~6 月以及9 月~12 月,再加上有些课程需要集中上课,以及指导学生论文的酬金集中在六月份支付(虽然教师于每年的3 月~6月份指导论文,但指导论文的酬金往往是在指导论文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等因素,使得教师各月的收入不均衡,从而增加教师的税收负担。
为此,从降低税负角度来说,建议高校采用业绩津贴制。采用这种薪酬体系至少有两个优点: (1) 从总体上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 (2) 从管理上来说,业绩津贴制易于操作,而且更易于理解。如果高校不具备采用业绩津贴制的条件,或者教职工不愿意采用这种薪酬体系,可以采用一种介于业绩津贴制和基本收入加课酬制之间的薪酬体系―――即按照每学期的总课时(含指导论文等折合工作量) 除以6 (如果寒暑假有假期津贴的话,则除以5) 确定每个月的课时量,以该课时量乘以标准课酬确定每个月的课酬收入(即一个学期内每个月的课酬收入相同) ,然后加计基本收入确定每月收入总额,学期末再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多退少补。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节等法定假日所耽搁的课程不调减实际工作量。
(二)、将部分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
一般来说,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2000 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高校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降低计税工资、薪金所得,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 (1) 提供交通便利。如开通班车、免费接送教职工上下班,或者每月报销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2) 根据国家教委制定的教师居房计划,尽力解决教师住房问题。(3) 为教职工购房提供一定期限的贷款,之后每月从其工资额中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归还贷款,这样可以减轻教师的贷款利息负担。(4) 为新调入教职工提供周转房。(5) 提高教职工的办公条件,为其配备办公设施及用品,比如为教职工配备笔记本电脑及电脑耗材等,但在操作中要注意办公设施及用品的所有权属于学校,列入学校的固定资产,教职工拥有使用权,教职工调出学校时要将相应的物品归还学校。如果所购置的办公用品所有权归个人,则相当于对教职工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要按照物品的价值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6) 每年为教师报销一定额度的图书资料费用。
(三)、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在税法中规定了有关的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时,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要通晓税法,注意相关规定的最新变化,以期最大程度地利用相关税收优惠减轻教师的税收负担。
结束语
高校财务部门是税务机关和高校教师中间的桥梁,既要严格扣缴,又要热情服务。通过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漏税行为,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纳税筹划改变了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的调节经济杠杆的作用,促使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从长远来看最终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搞好高校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已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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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类企业的重视。掌握一定的税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税收法规制度,正确进行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对涉税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经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通过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税收知识的相对欠缺是很多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通病。近年来,各高职院校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在财经类专业中增开了税收方面的课程,继《税法》或《国家税收》之外,《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纳税理论与实务》等也屡屡被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然而,这些课程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一、课程设置
据笔者了解,目前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中税收类课程设置存在两种趋向:
(一)相关课程开设不足
有些院校仅仅只开设一门《国家税收》或《税务会计》课程。从市场上通行的教材来看,《税务会计》涉及的知识模块通常是税费计算与涉税事项会计处理,而《国家税收》则仅涉及税费计算知识模块。课程体系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所面向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学生税收知识欠缺现象依然突出。
(二)相关课程开设过滥
许多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是税收或财政专业,均在《国家税收》或《税法》之外加开《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等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
如,各税种的计算既是《国家税收》课程里的主要内容,又在《税务会计》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如两门课程同时开设则必然造成学生相同的知识学两遍;“所得税会计”是许多高职院校《财务会计》或《高级会计》教材中的重点章节,而《税务会计》教材中往往也有大量篇幅介绍,税务会计老师通常都会把暂时性差异的确定,递延所得税的计算与账务处理等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造成两门课程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又如,税法教师在讲解相关税种的计算时,由于受课时限制,会将某些内容省略,认为学生在《税务会计》课程里还会学到;而税务会计教师则认为各税种的计算是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无须重复讲授,这样就造成学生知识面上的盲点,相关税收知识欠缺。
针对上述现状,笔者认为各高职院校应深刻反思当前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设置情况,在准确定位各专业所面向岗位群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分析,进行相应的职业能力分解,重新构架各专业所需要的税收知识体系,据此为各专业设置相关课程,既要避免开课不足、应有知识的欠缺,又避免了盲目贪多求全,更避免了各专业课程开设一刀切。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税收知识的要求与财政、税务专业的学生应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也应有别于会计专业。根据会计专业主要面向的岗位群,税费计算与申报及涉税会计处理应是其主要的职业岗位能力之一。笔者认为,高职会计专业应将《税务会计》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取代《税法》或《国家税收》课程;同时开设《税务筹划》作为选修课,以拓展学生的职业发展能力;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较之会计专业有所延伸,其核心岗位能力还应包括筹资管理,进而可细化到减轻企业税务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应将《税务筹划》也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税务、财政专业则不必开设《税务会计》课程,税务专业可将《税法》与《税务筹划》作为必修课,财政专业仅需开设《国家税收》课程即可。同一专业开设的各门课程应按照知识的递进性依次开设,如会计专业,应由《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到《税务会计》,及至《税务筹划》,并要严格区分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准确把握课程特色,力求把重复内容缩减到最小。来源于/
二、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当前税收类教材,无论是《税法》、《国家税收》,还是《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抑或是《税务筹划》,其内容编排体系大多是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对宏观的《税法》或《国家税收》教材来说也许没问题,对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学习来说也是适宜的,但对于要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高职学生而言,其实有着致命的缺陷。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房地产销售业务,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这样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作出圆满的处理。在教学实践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对单个税种的涉税处理都掌握得较好,可一遇到综合性的题目就丢三落四,在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会计综合实训中要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就更难了。用人单位屡屡反映学生涉税处理能力较差,课程内容体系的编排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影响因素。
因此,笔者认为,在安排税收类课程内容体系时,同样应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在岗位能力分解的基础上开发课程标准,依据岗位工作过程组织教学内容。具体而言,《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税务筹划》等课程内容应打破单一的按税种分类的编排方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经营业务大类设置专题的方式。比如《税务会计》课程,对于与制造业、流通业联系紧密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资源税等的计算与会计处理,可以购销业务为专题串联起来;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通常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联系,可将相关税种的学习以房地产开发为专题串联起来。课程内容的组织直接与工作过程衔接,方便学生进行多税种有机联系的学习,提高其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如《税务筹划》,分税种讲授税务筹划的技巧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以企业投资、筹资、日常经营以及资产重组等各主要经营活动类别为主线排列知识或许会让学生更容易形成清晰的思路,而分制造类企业、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服务行业等等行业大类讲授税务筹划的方法可能更贴近工作实际、更能满足高职学生实践应用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出口退(免)税的申报、会计处理或筹划,在很多院校税收课教学中都被忽略了,教师们在教学实践中很少深入讲解,有的甚至完全遗漏了。实际上,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业务,熟练掌握出口退税的程序、退税的计算与申报及会计处理或出口退税筹划同样应是会计、财务管理、税务等人员要具备的重要岗位能力。
三、课程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以面向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践教学并重,两者互相融合,交替进行。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类课程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偏弱的现象,实践课时很少,更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甚至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比如《国家税收》课程,其实践课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时间既短,内容也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学校把《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手工会计模拟在实验室进行,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以上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许多院校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至于《税务筹划》,出现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当中还是近几年的事,其理论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实践教学更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笔者在对财经专业高职毕业生进行调查时发现,很多学生因在校期间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当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产生极度不适应感。事实上,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没有配备这类实训设施,也没有进行过类似训练。
由此,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改善,实践教学形式亟待改进。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作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务会计》、《国家税收》及《税务筹划》等税收类课程实践性极强,更应广泛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任务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税费计算与申报知识模块的学习中,应在实践课中为学生提供多税种纳税人企业的、包含了各项涉税业务在内的资料,将其细化成具有独立工作任务的多个小单元,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判断,正确进行税费计算并填制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同时,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的今天,税务会计课还必须增加模拟电子报税的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除实践课教学以外,税收类课程在理论课教学中同样应注意深入把握职业教育的特点,避免空洞的理论讲授,应大量采用学生乐于接受也易于接受的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在选择教学方法时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教师根据所讲授的理论知识精心选择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案例,组织学生分析和讨论,直至解决问题,将复杂的、抽象的理论知识简单化、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实现理论教学向实践教学的平稳过渡。
总之,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本科教育,而税收类课程又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牢牢把握两者特色并实现有机结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满足市场对财经专业学生税收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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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鲜葵.对《税务会计》教学的几点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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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教师主要收入来源
一般说来 高校教师的主要收入主要有以下三种来源 :
首先是工资 、薪金所得, 即来源于任职院校的基本工资、课时费、校内津贴、 教龄津贴、班主任补贴、生活补贴、奖金、加班费,另外还有科研经费等等。其次是劳务报酬所得, 如校外讲课、 办培训班、 家教、 设计、 技术服务、 书画等等。还有一部分就是稿酬所得, 即出版、发表作品的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税法规定有加成征收,并且对“次”的规定也很清晰,筹划空间不大;稿酬所得,税法规定还有减30%的优惠政策,故而也筹划空间不大,本文不再赘述。
2针对工资薪金收入,做以下筹划:
2.1合理发放津贴、课时费,将这些收入尽量平均化
目前,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与教师工作量、业绩挂钩的薪酬体系, 并主要根据教师的级别、授课工作量、指导论文的数量、科研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如果高校采用课时费在学期末或年终集中发放的薪酬体系,就会使教师各月的收入不均衡,课时费及奖金发放集中的月份适用高税率, 而不发课时费及奖金的月份税率低,甚至不能足额抵用免征额,从而增加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所以建议各高校经过初步预算,将课时费或奖金平摊在每月里,年末多退少补。
2.2合理分配奖金,尽可能地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根据文件规定,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 薪金所得计税,用当月取得奖金数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 薪金收入合并纳税。
因此高校尽量合理分配奖金,尽可能地降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即在月收入适用税率不低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的条件下,只要不提升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级数,应尽量将各种奖金合并在年终一起发放。但如果月收入本身适用税率已低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就应将奖金转换为月收入发放。
另外,这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那就是在级距临界点附近容易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不合理现象。其特点为:一是相对纳税禁区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着税前所得增加,税后所得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如表一)
表一 纳税禁区实例 单位:元全年一次性奖金
6000
6001
24000
24001
60000
60001
应纳税额
300
575.1
2375
3475.15
8875
11625.2
税后所得
5700
5425.9
21625
20525.85
51125
48375.8
在上表中,全年一次性奖金在6000元、24000元、60000元的基础上, 如果分别增加1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却增加275.1元、1100.15元、2750.2元,税后所得不但不升反而大幅下降。这是各高校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否则,将会极大地损害教师的利益。
2.3 奖金收入福利化
高校教师通常有寒假、暑假两个假期,多数教师会在假期选择外出旅游,而这部分旅游费用多为自己承担。高校可以根据结合实际,少发放工资而为教师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高校教师通常因为不坐班,而经常在家备课,查资料,办公设备故而都比较简陋,故而将部分奖金投入到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配备办公设施及用品。
有条件的高校应该为教师提供交通和通讯便利条件,包括开班车免费接送教职工上下班,或者每月报销一定的交通费用及通讯费用等。
以上福利化的支出,相应地降低高校教师所得税前工资,减少计税依据;而教师也可以在实际收入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减少应由个人负担的税负。
2.4合理转化高校教师的科研津贴
目前,多数高校根据科研成果的级别、获奖情况等将科研津贴发放给项目负责人,这显然对项目负责人不利 。因为,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不仅要投入大量的时间、 精力,还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并且科研负责人并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而是带领着一个团队,一个学术梯队。故而,为了鼓励教师从事科研并减轻其税负,应将科研奖励分月发放(原理同课酬津贴的发放)分人头发放,同时将科研奖酬金直接以报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审稿 、出版 、资料等相关科研支出,再按规定给教师发放奖酬差额, 则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3结语
由于高校教师涉税项目不多,其个人所得税筹划普遍不被高校重视, 高校缴大多以自然支付给教师的收入进行代扣代缴。在当前物价不断上涨的形势下,高校领导应加强筹划意识,熟练运用税收法规,让教工在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行使合理避税的权利, 既不少交税也不多交税,减轻税负、增加高校教师实际可支配的收入。
合理筹划还能够体现出高校领导对教职员工员工的关心,既能增加教工对学校的忠诚度和依赖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学校的凝聚力,实现教工利益与学校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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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分为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三个方向,该计划首批共设置95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其中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中有10个设置在财经类院校。
由于高校综合性发展,全国多数专业性院校更具综合性。如多数理工院校成为“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1],多数财经院校成为“以财经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但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与传统综合性大学和政法类院校相比,其存在学科基础较为欠缺,法学积淀、人才培养经验和师资水平等方面均有不足的劣势。法学这一学科具有复杂性和实践性,随着时展,社会越来越需要既懂法学又精通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财经院校的经济、管理、税务、金融等优势学科背景,恰恰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背景支持,使其更易形成独具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和优势地位。此背景下,财经专业更为突出的院校要突破原有专业设置的劣势地位,必须突出财经与法学相结合的复合特色,基于复合特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一、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从计划启动至今,设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财经院校均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有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果,但人才培养的复合性与应用性效果普遍不太明显,本文分析导致这一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对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定位模糊
虽然各财经院校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大体认识偏差不大,但更为具体、更为清晰的定位却较为稀缺。复合性,一方面可体现在学科专业的交叉上,另一方面可体现在综合能力上。财经专业不止一种,怎样与法学有机结合,更侧重专业应用还是更侧重基本理论的问题,以及怎样培养这类法律人才的综合应用能力问题,都是需要财经院校进一步明确的。多数院校仅强调法学方面的应用而忽视复合性,导致培养出来的至多是略晓财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而并非真正有特色的精通经济、管理、法律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课程设置欠缺合理性与科学性
高校对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晰,直接影响配套课程的设置。首先,课程设置的财经特色不够突出,多数财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课程设置模式为:保留教育部法学16门核心课程,同时强化法律实践课程,再增设少量财经基础类课程,多数高校仍以理论课为主,部分高校将实践课学时比例调至50%,但多数院校财经专业课程的比例普遍较少;其次,财经类课程设置的时间和学习顺序欠合理,这是由于对交叉学科的了解不深入和与相关专家的交流不够充分所致,如江西财经大学最初将财经类课程多设置在大四,时间过于靠后且与学生的司考、考研和就业相冲突[2],又如吉林财经大学在大三安排税法和纳税筹划两门递进关系的税务基础课,但纳税筹划却被安排在税法之前,使得教学和学习均受影响。再次,实践课仅集中在法学专业,且法学专业的实践也未体现与财经领域的结合。
(三)缺少切实的反馈与评价机制
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极其重要的因素[3],反馈是了解计划实施和调整计划方向的重要方式。目前来看,财经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体现为评价机制与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不对应,该目标更强调对学生财经与法学基础知识的考评以及对基础知识上的实践应用能力的检验,而多数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对于财经类课程的考评不够重视;其二体现为评价方式形式化,期末统一测试与实践课作业相结合、笔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是财经院校现行较为普遍的人才考评方式,事实上,期末测试突击勾画考点,平时成绩依靠点名考察并非个别现象,仅凭这类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则过于形式化;其三体现为缺少动态、实时的反馈与评价机制。一个新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一些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则需要受用者反馈,才能进一步促使解决方案的诞生,而评价机制则是检验这一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的有效工具。此外,反馈与评价的及时性尤为重要,这也是目前财经院校之所缺。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探索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建立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基础上,并体现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系列要素的规律性设计[4],规律性体现在对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把握之上。
(一)明确复合性基础上的应用型人才定位
卓越法律人才与传统法律人才的区别在于“复合”――即不同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与渗透[5]。应用,应是基于复合的基础上,交叉学科基础理论指导实践应用,不断应用而加深对交叉学科的理解和把握,二者不可分离。因此,财经院校不仅要强调学科交叉,还要根据自身优势确定交叉学科的类别、数量和地位,不仅要强调法学学科的实践,还要努力寻求对复合学科的应用,或有意识地在法学实践中涉及财经领域问题。财经院校只有明确复合的位置,准确把握其与应用的关系,建立复合基础上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才能打破长期以来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相对立的僵局,真正突破以往法律人才培养瓶颈。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构建课程体系,首先要明确:由于各财经高校历史、环境、教学背景尤其是优势财经专业不同,具体安排应紧密结合本校情况。此点之下,才可进一步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配套n程的构建,目的是解决课程的复合特色不够突出,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那么财经高校主要应做到以下两点:
其一,结合人才培养定位,调整传统课程体系,合理设置课程比例。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定位息息相关,目前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核心课程体系,但并不代表这一体系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及计划最为契合。前文已指出,复合基础上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强调财经专业课程与法学课程的结合,结合实际需求,财经高校应对课程体系进行相应调整,其中课程课时比例设置可借鉴中央财经大学,增至接近基础课程学时的25%,同时压缩某些不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课程的课时,将实训课程分为基础实训和专业实训,在专业实训课程上侧重于财经领域法学知识技巧的应用。
其二,具体课程设置要增强交流,促进课程安排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具体增设哪些财经类课程要依据本校的专业优势,此外还应加强与专家的交流,进行可行性分析,关注学生的学习任务和意见,调整师资结构,促进复合学科的有效融合。有学者建议财经院校应将财经类课程的开设尽可能在大二下学期或大三期间,一些更基础性的财经类课程,如“宏微观经济学”、“管理学”等可在大二期间开设。财经类课程较早被引入是可行的,且不必过于担心学生专业基础问题,因刚入大学,多数学生无较深专业基础可言,但必须做到的是向学生说明引入原因,让学生了解课程设置的原理,以及课程的体系作用。如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二届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在大一便设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课程,大二设置会计,这一基础上设置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税法、纳税筹划等课程,就财经基础的引入和本校税务专业优势的利用而言,这一课程设置是可取的。
(三)建立有效的反馈与评价机制
反馈与评价机制服务于财经院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而目前财经院校法律人才培养实践面临种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一机制的缺失或不完善,机制与人才培养目标不对应。财经高校首先应明确复合基础上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并把握这一目标对于不同学科融合性的要求,在考评内容上提高对财经基础知识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视程度;其二应探索灵活的考评方式,在笔试和平时成绩的考评模块,财经高校可提高平时成绩占比,并借鉴外国教学,重视基础和专业课程的平时作业以及小组演示,以定期、计分的作业和演示代替平时考勤成为主要考察方式,避免考评方式僵化且流于表面;其三是构建动态、实时的反馈与评价机制。重视学生、老师尤其是财经课老师的反馈,并通过开展定期交流会和设置实时反馈渠道,鼓励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学生、老师内部与相互之间的交流,同时设置定期考评机制,在学院内部评估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检验反馈问题的解决进度。
⒖嘉南祝
[1]胡卫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的思考[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2016(1).
[2]蒋悟真,杨浩楠.财经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问题初探――以江西财经大学为例[J].中国大学教育,2012(5).
[3]邵文涛.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运行[D].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8.
篇6
2.税法实践性教学严重不足
在目前高职院校提倡“以实践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模式下,暴露出了实践性教学严重缺乏的问题。现有税法教学计划对实践教学的规定比较笼统,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时间、组织方式和方法不够明确,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实践性教学的比例偏少,在教学中实践环节的落实不够,实践性教学质量缺乏有效监控。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3.知识更新慢、理论研究不够
由于税法课程是对税收法规知识的介绍,而税收法规在不断更新变化过程中,所以,做好税法课程课堂教学的备课非常重要。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法规理论研究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无法满足高标准的教学需求。
4.考试方法有待改进
税法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一般属于考试课程,其考试基本采用闭卷形式,简答、问答题多。笔者认为,考试形式单一,不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1.加大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力度
(1)税法作为操作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来设计课程内容。要增加实训课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力争达到1:1。当前适合于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使用的实践教材很少,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教材应立足于“自编为主,购买为辅”,教师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组织一线教师编写税法实训教材,建立税法教学案例库。
(2)高职院校应当强化税收模拟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实践性教学场所。高职院校应当加大实训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全方位模拟税务工作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的税收模拟实验室,同时把税收工作有创新、有成果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民营企业作为首选目标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走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正如同志所说:“从学校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增强专业的适用性,从企业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借用学校的教学力量,提高教育层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
(3)高职院校应当加强培养税收专业教师的实际操作技能。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自身一定要有实践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组织、指导学生实践。税收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系统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要具有扎实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
作为税收专业教师自身不能脱离实践,高职院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税收教师的实践技能,重点培养“双师型”教师。要定期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是专业进修,经常到企业从事报税的实践操作工作。应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结合教学进行教师培训,向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聘请税务专家、注册税务师、财务总监担任客座教授,让他们既到学校指导税收教学工作,进行教师培训,又担任税收实践课程教学,弥补在校税收教师实践知识的不足。对未经过实践锻炼,动手操作能力差的教师,可与税务部门联系下派到业务部门、企业等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让税收教师经常到第一线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税收实务操作,并能够解答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操作问题。
税收专业教师只有深入实际,接受前沿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才能更好地进行教材的选择、教案的组织和准备以及实践课程的操作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组织税收实践教学,更好地指导学生。
2.勇于创新,大胆进行税法课堂教学改革
1.推行案例教学法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 单纯的税法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不仅丰富而且生动。教学过程中可辅之大量的习题,教师采用与《税法》教材相配套的《习题集》、《CPA 疑难案例》等,每一个税种讲解完后,就给学生布置一些课后作业以巩固学习效果。
2.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税种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会浪费大量时间。此外,税法知识日新月异,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
3.改变传统的考试方法,完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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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建设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为了满足财务管理环境不断变化和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不断创新的需要,为了使我院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我院确立了有别于研究型、教学研究型等普通本科院校的类型:即教学型本科院校,并确立了与此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能力强,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哈尔滨学院是哈尔滨市属的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其中的财经与管理学院,长期为黑龙江省尤其是哈尔滨市输送大批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应用型财务管理专门人才,主要立足哈尔滨、面向省内外,重点服务于基层、生产一线,尤其面向中小企业从事财务管理的实际工作,而中小企业几乎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具有广阔的市场。合适的定位,会给学院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更为财务管理学科建设提出了新课题。
我院以往的财务管理课程设计几乎是参考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而设定的,不仅不符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而且没有自己的办学特色,更没有体现专业方向。在“通才”与“专才”相结合的高等教育中,定位模糊不清,没有侧重,而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分层次的,人才更是因社会的需要而有不同的分工。因此,如何在我院提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进行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计,对培养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合理设计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
我院现行的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专业课程间的内容交叉重复问题突出。会计学和金融学知识在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结构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造成大部分高校在设置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时,要么偏重于会计学,要么偏重于金融学,而没有形成关于财务管理学的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课程体系。
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应该以服务对象为基本研究内容,即以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等)为框架来设置课程。为了符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可分为三个部分: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课又可以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
(一)公共基础课
开设公共基础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经济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并有较扎实的汉语写作、数学、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基础和较强的应用能力。主要应设置思想品德、政治经济学、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哲学、计算机基础、财经应用写作、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形势与政策等课程。
(二)学科基础课
开设学科基础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这些课程应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金融与贸易、经济法规以及与财务管理专业相近的基础知识。主要课程应该设有: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会计、统计学、金融学、税法、经济法、会计信息系统等。
(三)专业课
开设专业课程的目的是为了系统地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使学生能系统、全面地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造能力。
专业必修课程可划分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基础、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公司理财、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原理等课程;专业限选课可以划分为:电子商务概论、证券投资、财务软件应用、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税收与纳税筹划、资产评估实务、咨询与鉴证服务、财会职业道德专题、毕业论文专题讲座等课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上,要合理界定财务管理基础、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笔者认为,按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财务管理基础主要讲授公司财务管理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观念和基本技能,并对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加以阐述。中级财务管理主要讲授公司理财的具体方法,注重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并对金融衍生工具做详细的介绍,以便使财务管理课程的设置与时俱进。高级财务管理则主要介绍特殊情况下的财务管理。三门课程的内容既不能重复,也不能完全割裂。要使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训练有效地体现“由一般到具体,由基本到特殊”的原则。
三、改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财务管理作为一门应用学科,永远是一门实践艺术。在实际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重描述、轻分析的教学观念还处于主导地位。在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方法中,以教师讲授、全堂灌输式为主,即使有些实践课程和校外实习,也是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课程的安排上,也是理论讲授多于实践操作,使培养的学生“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会做。”更有甚者,学生不知道学习这些知识有什么用,越学越死,越学越糊涂。
笔者认为,理论教学可以在财务管理基础教学中占有大量比例,而在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教学中,应以实践和实训为主。课堂教学应大量采用案例教学,并结合实习,使学生学以致用。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结合所学知识,形成以各个知识点为支撑的案例,以课堂讨论、课后点评的形式,使学生通过案例的模拟训练更为切实地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学生把财务管理基础知识和技能作为工具来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运用的能力。第二,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与实习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要不定期地聘请优秀的理财专家来学校举办讲座,让学生吸取实用的理财经验。帮助企业进行财务诊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帮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等工作,使学生对财务管理有一个感性认识。结合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针对性地研究与探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学手段运用到教学中来。同时,可以辅以多媒体增加教学的信息量,丰富校园网中的教学资源,使校园网成为师生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围绕哈尔滨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来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建设,把教育教学重点转移到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上,使学生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不仅可以满足社会的需要,还可以满足学生就业、创业的需要。“人才兴校、特色兴校”,人才是支撑,特色是品牌,一个有特色的专业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一个有特色的本科院校才会蓬勃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陆正飞.关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若干问题[J].会计研究,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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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的管理对象和管理流程均实现了数字化形式运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也以电子方式运行,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会计教育目标已不能仅仅满足于电脑记账的水平上。网络环境对税务会计课程的实践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重构网络环境下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目标,再建《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体系。
(一)网络环境下对涉税人才素质要求的变化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税务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都将发生重要变化:大多涉税业务都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办理。比如,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发票的领购、开具、验旧、查询等都可以在网上实现;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纳税申报、税务会计核算等都可以网上办理;通过网上银行系统,税款的缴纳、对账查账等很多日常操作均可以足不出户完成。2009 年,网络发票试点在我国开始实施。2009 年7 月1 日,广东省东莞市地税局开出中国第一张网络发票。2013 年4 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至2013年,安徽省所有16市国税局已全部使用了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这就要求我们培养出来的毕业生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以及各类会计、ERP软件等信息技术工具,能够在各类软件的标准环境下操作,能够解决企业涉税业务问题。
(二)网络环境改变了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理念
在传统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中,教师是主动的施教者,是教学过程中的绝对权威,一直遵循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观念。在这种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学生,则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
网络环境下的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将多种不同学习方法组合在一起,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运用,实现学生对知识的吸收、消化与创新,实现学生从单向式的信息承接者到群聚式集体讨论,如学生可以直接从网上浏览或下载与税务会计有关的互动式网络实践课程。开展在线讨论,利用在线测试随时评价学习效果,随时掌握学习进度;采用E-mail、微信、QQ聊天工具、网上论坛、BBS和其他即时通讯等网络信息工具开展群体性的互动学习活动。传统的单向传授式的教学模式逐渐被协作式学习和探究式学习等双向互动的新型学习模式所替代。新的教育理念催生新的教育教学方法,从而带来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三)发达的网络技术为税务会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搭建平台
税务会计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税务会计人才鲜明的应用型特征,也决定了税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代化教学特征,特别是依赖网络、多媒体技术。因为只有综合运用网络、多媒体技术等开展教学,才能真实再现税务会计工作场景,才能将宏观经济背景、企业经营战略、涉税业务处理流程、处理原则、数据分析、调查处理等描述显现出来,从经济学原理、法理逻辑、实践运作等多个维度阐释税法条文,有效调动学生的听觉、视觉、想像力等,从而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因材施教,把不同类型经济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所应涉及税收业务处理方式方法传授给学生。
校园网作为高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已初具规模,它几乎涵盖了学校的所有教师和学生,拥有最大的用户群。在网络环境下,各高等院校都非常重视校园网在其教学中的作用,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专用网、图书馆电子资源检索系统、精品课程网站等。至2014年9月,安徽省107所高校(其中本科院校33所)均建立了自己的校园网络,为网络实践教学搭建了有效的平台。安徽省教育厅还建立了专门的网络教育资源网站――安徽高教网,并且与网易合作链接了国际名校公开课,与爱课程合作链接了中国大学精品开放课程,并为安徽省各高校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了专门的直连网页。在税务会计实践教学中,可以对学校校园网资源充分利用,开发税务会计实验的网络实践教学平台,把税务会计实验室建设成集教师教学、科研以及学生开放学习为一体的信息库,构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税务会计实验环境。
目前,地方本科院校主要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确立“工程性、技术性、生产性、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在这样的定位下,会计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具备会计学、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基本会计理论和方法,具有分析、解决会计问题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最终落实于课程体系与具体的课程上。因此,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目标应该确定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培养学生的税务岗位职业能力。因此,并关注综合职业素质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以会计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
税务会计的重要特点是专业性、实践性、复杂性和灵活性较强,需要强化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会计职业能力。因此,网络实践教学设计就要充分体现这些特点。
(二)重点培养会计学生的税务业务操作能力
通过调查,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编制企业各类税务报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税收减免、发票领购等事项;拟定企业税务事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企业涉税经济业务进行税务筹划。要完成这些工作,税务会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税收、会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各项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和要求,精通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熟练使用主要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纳税筹划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因此,让学生具备这些能力,顺利履行税务会计岗位职责,是税务会计课程的基本教学目标。
(三)关注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及持续发展能力
2015年11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指出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缺乏生产服务一线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高校办学思路应转变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因此,反映在税务会计课程改革中,就是要求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目标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税务岗位职业能力,更要着眼其综合职业素质及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一)整合现有资源,构建税务会计网络教学资源体系
鉴于当前税务会计实践教学资源比较分散,不同教师自行建设、自我管理、为自己所用,缺乏整体规划,重复建设多,网络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整合现有资源,构建税务会计网络实践教学体系。比如,可将已有的精品资源共享课、MOOC教学资源、大规模在线网络课程、实习实训中心网站、学科建设资源等进行理顺和整合;对于各资源重复部分,如大部分资源均涉及税务会计实务处理,可考虑对其整合,而对于缺乏的创新型、复合型内容则应增加和完善。同时,支持从教师端口对模块数据的修改和再开发,设置教师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学生特征进行调整的权限,自动对学生实训进行过程校正,保证网络资源的共用和可循环再用。
(二)建立网络条件下的税务会计实务仿真实验室
笔者所在学校税务会计实务仿真实验室基于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选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三个重点环节设计模拟实验,设置按税种组织分段实训和模拟企业真实案例组织税务综合实训两大板块。分段实训集结了各项最新税收法规作为业务处理背景资料,业务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常见税种,系统训练学生掌握涉税业务处理的基本程序以及各税种的确认、计量、记录、核算和申报等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在操作中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税收征管法规,逐渐形成合理税务筹划思路。
综合性实践项目主要是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综合性实践项目中,将上述重点税种加以整合,选取一个综合性企业,设定一定的情境和外部环境,业务涉及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等,让学生在设定的经济环境下实施税务筹划,探索实现企业综合税负最低的合法途径。在这一阶段实践中,可以锻炼学生整体思考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引领和指点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探索性的自我学习。
在税务会计实训中,还可以将学生分为企业岗位、银行岗位和税务岗位。在网络化税务会计仿真实验室中,通过模拟企业、税务、银行之间业务链的形成过程与关系,让学生感受经济业务的真实流程,尽量创造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学生的实训效果。
(三)充分运用网络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网络实践教学平台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2003年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34字税收征管模式。目前,企业的涉税业务基本都可以实现依靠软件网上办理,如网上纳税申报、网上发票开具、网上银行缴纳税款等。所以,我们培养的学生也必须具有网上办税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开展网络教学,构建网络实践教学平台。
通过网络教学平台,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如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可以向学生提供课程相关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教案与课件、授课录像、案例与习题库、行业背景知识等;另一方面,还可以开展与学生互动,通过BLOG、论坛、聊天区、答疑区、邮件、微信等,增加与学生交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再者,还可以通过建立如“纳税申报实验室”等,给学生提供虚拟企业报税资料,学生依据资料进行税务处理、网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完成该企业所有日常涉税业务,不仅可以巩固实体课堂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纳税申报实践技能,更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税务会计课程的兴趣。
(四)加强对网络学习过程的监控
网络环境给学生带来了丰富的信息,但网络教学资源的发散性也给教学目标的实现带来更多的干扰因素。为了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要科学设立考核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设计学习任务以实施对学生网络学习过程的监控。比如,监控登陆次数、在线时间、翻看答案的次数、跟帖次数、在线作业与测试、提问、讨论参与度等,对于重点知识内容的学习,还可采取网络提问、网上作业、专题论文、设置问题讨论板块、实地考察、专项考核、问题诊断、发送电子邮件、以及QQ群公告等多种方式,增加学习者之间的互动性和进行实时教学,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习交流与监控。
现代社会需要既懂会计又精通税法的复合型人才。因此,税务会计课程要以会计职业能力为核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重新定位《税务会计》课程实践教学目标,整合现有资源,构建税务会计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立网络条件下的税务会计实务仿真实验室,充分运用网络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网络实践教学平台并加强对学生网络学习过程的监控,才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使得人才培养真正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增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1] 周书灵.基于会计职业能力培养的《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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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能力强的税种,却也被认为“征管第一难”的税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也是在此背景下破茧而出的。
所谓全员全额扣税扣缴申报制度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高校财务部门是高校实施收、支统筹分配的具体执行机构,具有税法赋予不可推卸的代扣代缴义务。为此,深入研究高校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这只小麻雀有助于以小见大,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政策方案。
一、高校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存在的问题
1、个人所得税征管手段落后
现阶段我国的税收信息化水平还未能都覆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在税务系统中未能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也无法与银行、工商、企业等部门实行信息联网。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由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单位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为主进行数据采集、计算和缴纳的。这就给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落实留下了监控盲区。
高校具有人员数量较多,所得发放金额小但次数多,所得发放依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的特点。高校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博弈过程中,纳税人显然处于信息优势,扣缴义务人即使有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意愿,但信息瓶颈的存在势必造成计算上的不准确,人员梳理上的不完全,金额申报上的不完整。
2、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难以准确区分
高校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主要体现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代扣代缴。虽然在职人员的工资比较容易区分,而工资以外的津贴、课酬、奖金等,由于汇总计算较困难,为了简化核算,往往按照某一固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额。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对“全额”的基数与变化数的掌握。
3、高校无法及时提供纳税凭证
高校一边代扣代缴税款,一边又无法及时提供纳税凭据,使得个税扣缴工作中处于两难的境地。从而使得扣缴申报这一链条出现了延时性断裂,这对高校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4、高校人员类别及构成复杂
高校作为一个特殊的收入群体,人员组成较一般企事业单位具有人数多、身份复杂的特点。与高校人员结构复杂局面极不对称的是,税法中并没有详尽地对不同性质的人员分类方法给予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各类人员身份不尽相同,高校财务人员只能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个人的判断进行分析处理,这种模糊性给高校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运行产生了制度上的障碍。
5、收入发放时间及发放形式不统一
高校中的许多薪酬因其特殊性很难按月发放,比如,校内教师的岗位业绩津贴以及科研奖励等,需要授课或终考核结束才能予以发放;外聘人员讲授不同课程所得的课酬,待授课结束后一并发放。然而,税法要求按发放收入当月计税,这种计税方法势必造成教师的某些本属于不同期间或不同项目的收入只能在其发放当月集中扣税,倘若按公平性原则将这些薪酬分摊到以前月份,税额就需重新计算,对个人所得税的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二、 高校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的完善措施
1、制度层面:出台针对高校的税收管理办法
税务部门应当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全面深入了解,对高校所得情况复杂、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情形予以研究;积极协调税务机关、高校、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具体的征管方法,以保证个人所得税及时上缴及避免教师实缴税金的不合理增加。对于税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有歧义或难以界定的收入形式,本着税负公平的原则,应该及时作出相关补充规定,保证高校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从而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提供制度保障。
2、高校层面:严格执行全员全额管理
(一)全员管理
人员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和动态维护两方面内容。人员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教师的姓名、地址、纳税人状态、纳税人状况等。对人员基本信息的数据采集完成后,还需要对基础数据实施动态维护。动态维护不仅指人员本身发生增减变化时的动态维护,还指人员前述各项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发生了变化的基础数据进行动态更新。
(二)全额管理
全额管理通过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一户式管理模式实现。 一户式管理指高校在按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将每个教师依姓名和身份证建立一户式档案,在前述对个人校内收入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个人按月各类应税收入及其对应所得税的分类明细档案,按个人所得项目明细填报“支付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并按时向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内容,包括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以及《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进行明细纳税申报。
3、教师层面:鼓励教师自行申报
虽然代扣代缴是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重要途径,但由于高校教师收入来源具有多样性,这就要求在出现取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或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代扣代缴税款等情况时,教师应按税法要求主动自行申报纳税。
对于纳税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的部分,学校尽管对其没有扣缴义务,但应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校内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宣传全员申报的意义,即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监控的目的是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职能,使教师理解个人所得税不单纯是国家聚财的法律,也是一部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强教师作为纳税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从而形成自觉纳税的氛围。
4、信息层面:加强个人信息化管理
信息渠道的不顺通,信息来源的单一化都会降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质量,因此,信息化建设将有利于税务机关信息的获得以加强对全员全额申报的监控,也有利于简化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申报程序。
首先,要加强和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结合现代化方式完善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以减少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遵从成本。与此同时,教职工依法纳税后,税务机关应该及时提供纳税情况的明细表,确保全体纳税人依法享有知情权。
其次,建立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护税制度,及时掌握税源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共同制度和实施协税、护税措施,堵塞申报漏洞,这不仅能节约社会资源,又能充分发挥已采集信息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掌握高校教师的收入来源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性。
参考文献:
[1] 张丽:《高校个人所得税管理现状分析》,《科技咨询导报》,2007年第4期。
[2] 张明华:《浅析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年第7期。
[3] 王艳:《浅析如何完善高校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0期。
篇10
一、新理财环境下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培养目标必须立足于当今社会对财务管理专门人才的需求。当前企业的外部理财环境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网络财务等因素推动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要求越来越高;金融市场环境方面,中国资本市场比如创业板市场的成功上市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为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的融资渠道。金融全球化的必然趋势使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更加便捷,企业融资、投资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所以在培养学生具备相关的金融基本理论与知识基础上,更应突出对金融管理方法和理财技能方面的训练。经济环境方面,全球经济一体化使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增强企业自身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合理筹资、投资、分配管理的能力,熟练掌握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进行经济预测、经济决策等经济管理的方法。因此在实践教学中有必要加强学生对企业财务的计划、决策和评价能力的培养。网络技术环境方面,网络财务的发展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极大的便捷,它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整合整个企业的财务资源,通过加快资金的周转和结算效率的提高,最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但同时存在的弊端是网络财务引起的安全问题。这样在实践教学中必须加强学生的财务软件操作能力和财务安全管理能力。面对理财环境的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有必要加强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培养目标的确定必须体现出在复杂多变的财务环境中从事财务管理活动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的要求。一方面,财务管理专业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需要大量的管理型的应用人才去提高其管理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与研究型高校有较大区别,主要应定位在为中小企业培养应用型财务管理专门人才。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应定位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对未来复杂多变的财务管理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能在各类中小企业或者财务咨询公司、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会计、金融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实践教学体系不系统
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是通过理论课和实践课共同实现的,而没有单独从本专业的实践环节提出实践教学目标,这将导致实践课的内容设置、实践教学方法应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缺乏总体设计,不能形成一个前后衔接、层次清晰、共同为实践教学培养目标服务的有机整体。例如:我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课的内容设置与会计专业实践课的内容设置只是在专业课如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的实践环节有差异,其他方面的实践课大致相同,都包括会计综合手工模拟实验和会计综合电算化实验以及ERP综合实训等,没有体现出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也没有实现对学生金融管理方法和理财技能等综合理财能力的培养。
(二)没有充分利用有效的实践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目前,财务管理专业课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单项实验(主要应用在基础实验、财务会计、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等课程中)、综合实验(主要应用在财务会计、财务分析、纳税筹划、会计综合模拟实验、ERP综合实训等课程中)、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由于论文的选题没有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问题很好地结合,论文的选题缺乏针对性,导致最后完成质量不高,没有真正实现对学生专业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毕业实习等形式。应用的实践教学方法主要有演示性教学、体验式教学等传统教学方法,缺乏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有些教师把案例教学法简单地理解为把案例资料发给学生,学生做完了交上来,老师根据每一个学生的完成情况给出一个分数,全部过程就结束了。其实,案例教学法与其他实践教学方法最大的不同在于:把课堂的主要角色由老师转变为学生,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判断,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造思维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践教学的师资水平不高
财务管理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要提高本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必须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来实现。组织实践教学的教师除了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理论之外,还必须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经验,才能保证实践教学取得良好的效果。目前的校财务管理专业教师大多数是大学毕业后直接到学校从事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工作,没有在企业从事会计管理、金融管理或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导致对具体的实践业务环境只是感性的认识,对具体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细节不是很了解,间接影响了实践教学质量。
(四)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比较薄弱
校外财务管理实践环节是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一方面学校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服务或为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理论上解决的方案;另一方面企业为学生提供真实的业务环境,为锻炼学生的财务分析、判断、预测和决策能力等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等职业素养提供实战的场所。哈尔滨学院的校外实习基地包括哈轴承集团、哈药集团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能满足毕业生的专业实习,但有的基地没有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形成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给实习基地的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隐患”。同时由于财务管理专业的特殊性,企业财务等重大决策或盈利情况、税收情况等涉及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很多单位不愿意接受本专业实习的学生,即使提供了实习机会,也是仅仅停留在让学生简单地了解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和生产业务流程等参观实习的层面,很难给学生提供动手操作的机会,培养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也就无从谈起。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为了体现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的“应用型”办学特色,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应逐步探索与自身定位相适应的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从实践的角度来培养财务管理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构建区别于传统教学模式下的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明确实践教学目标;科学、系统、合理地组织实践性教学环节
财务管理工作是在不同的理财环境下,明确具体的经营问题,寻求对决策的有用信息,进行预测、分析判断、最终作出决策的、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工作。所以应将培养财务管理应用能力作为整个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突出对学生的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为保证实践性教学环节各部分协调统一,始终为实践教学目标服务,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在大纲中明确本专业学生各方面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明确具体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实践目的、实践要求、实践教学方法和学时数),同时编订相对应的实习指导书,以利于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应用型财务管理专业实践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方法
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内容是以单纯的财务模拟培训为主,主要包括会计电算化实验、ERP沙盘模拟实验,从整个实践教学体系看是不完整的。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的筹集、运用、收益分配的管理。它要求学生具备会计、管理、金融等学科方面的综合能力。所以实践课程的设置应兼顾这些能力的需要,主要包括上述三大模块和专业实习环节。
1.会计类实践课程模块
主要包括:(1)基础会计技能实验,在《基础会计》理论课完成之后进行。主要包括简单的证、账、表的填制,理解它们之间的勾稽关系和会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2)财务会计综合实验(包括手工和电算化、网络财务三种形式),在《财务会计》理论课完成之后进行。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掌握全面的会计核算能力、财务分析能力以及网络财务对应的会计信息生成、传递、分析、决策能力。(3)审计与纳税申报业务实验,这一环节使学生掌握对一个企业的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的工作。同时通过对增值税等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使学生具备对一个企业的纳税处理、纳税申报的能力。
2.管理类实践课程模块
主要包括与初级财务管理和中级财务管理相对应的单项实验、ERP沙盘模拟与财务管理案例实习相对应的综合实验。单项实验主要培养在财务管理的筹资、投资、用资的某一个领域应具备的单一能力。ERP沙盘模拟与财务管理案例实习相对应的综合实验主要培养学生从整个企业的管理角度出发,针对企业在市场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中出现的具体经营问题,从专业的角度分析问题,进而作出决策,提高对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分析与应用能力。
3.金融类实践课程模块
企业的筹资、投资都必然会涉及金融方面的知识,金融管理能力对一个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因此证券投资类实践课程设置是非常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应增加财务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建设,通过让学生利用模拟交易系统和证券投资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方法,进行模拟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培养学生金融方面的专业技能。
4.专业实习
大多数学校的毕业实习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收效甚微。提高这一环节的实践教学质量,必须做到实习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制订实习计划,布置实习的具体任务,事中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事后以实习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将最后的成绩与取得的学位证相挂钩。在完善实践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应加强对案例教学法、社会调查等多种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提高实践教学的师资水平
首先,校方要加大鼓励教师进行实践锻炼的经费投入,支持教师参加与专业相关的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考试,考试通过之后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教师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在会计师事务所、投资管理公司等与本专业建设密切相关的公司兼职,有可能的话,可以发展为校外实习基地。其次,校方也需要有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如要求专任教师每学期下厂实践的课时量不少于理论课时量的1/4,并统一组织考核,检验下厂实践的效果;也可以邀请企业的实务专家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聘请他们作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通过多种形式,使本校教师成为能够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双师型”教师。
除了上述改革措施之外,还应加强校内实验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只有各项措施全部到位,才能真正提高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马井静,段宗志.财务管理专业金融类课程体系教学改革研究[J].高教论坛,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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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国务院相关的指导文件中提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要走一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道路。我国高等教育在具体的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如:订单培养、嵌入式培养等。近几年国内很多相关学者也做了研究,如:徐文杰提出了高职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目标的重要性。他通过相关调研,提出了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新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了适应新形式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应该注重课堂教学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因为好的教学模式能够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人才培养。
(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特别是德国、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由于这些国家开展职业教育比较早,发展已经有相当的规模。这些国家都探索出了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才培养模式,例如德国的“双元制”。“双元制”是学校和企业一起培养人才,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德国的这种教育模式能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弱化理论。虽然一些发达国家对于高职教育的研究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是专门针对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研究案例却很少。
二、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校、企“二位一体、互利共赢”的合作育人机制为平台,构建高职会计专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和企业一起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一起开发教材。建立学校和企业2个学习场所,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让学生提前感受企业的文化。在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不忽视学生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分为四个过程,并且四个过程是相互递进的关系。
(一)第一阶段
主要是第一学年基础课的学习。本阶段主要学习职业素质类的课程和会计专业基础课,会计手工做账、会计基础、珠算与点钞等基础类专业课,以及针对该类基础课开设的实训项目。该类课程的教学,融合了教学、学习、练习为一体,把岗位技能的要求融入到教学中。从第二个学期开始,在学期中安排会计专业学生去企业岗位认知,帮助学生尽快了解会计岗位的基本要求,提前对自己进行定位。第二学期安排一周时间去会计类企业处理一些凭证、盘点、记账的工作,通过企业老师的指导,学习处理一些简单的会计业务,让学生了解企业的业务生产流程和经济业务核算,能够从事一些简单的会计事务工作。
(二)第二阶段
由第二学年第三、第四两个学期构成的会计岗位技能培养。本阶段主要学习企业的基本经济业务、纳税申报、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企业成本核算等专业课程,以及该类课程对应的岗位技能训练。第四学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工学交替”,该阶段以企业老师指导为主。学生通过某一具体会计岗位的实际操作,锻炼岗位操作的基本技能。
(三)第三阶段
第五学期的专项技能强化阶段,加强对学生技能强化,以及就创业指导。利用学校提供的就业信息,收集人才需求,确定学生拟就业岗位。学生可以利用最后在校的四个月时间,强化自己的岗位技能,实现与企业无缝对接。
(四)第四阶
学生去合作企业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各安排指导老师。学校和企业指导老师共同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学生通过企业真实的生产环境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动手能力、敬业精神、环境适应能力。具体四阶段课程安排图表如下:
三、重构课程体系
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练技能的要求,综合考虑会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了4类课程:职业素质课程、职业知识课程、职业能力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开设了两门专业类平台课程,分别是珠算与点钞、经济学基础。
二是专业课程体系是以专业课为主导,注重理实一体化,构建学生“零距离”就业。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职业知识课程,主要有基础会计、成本会计、财务软件、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课程。第二部分是职业能力课程,主要有会计基础实训(综合)、财务会计实务实训(软件)、成本会计实务实训、企业纳税实务实训、会计信息管理实训(用友)等课程。注重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科学合理的开设职业拓展类课程,主要是企业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电子商务、人际沟通与交流。在开设课程时考虑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到高制定标准,特别关注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的提升。
三是课程设置的要求。课程体系的设置应该考虑岗位职责,与企业合作。根据会计专业的相关职业标准,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重点突出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的对接,不同的专业体现不同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时要了解企业需求,注重专业培养的特色,实现课程体系的创新,根据职业岗位的要求对课程归类。表2为新四类课程建设设置比例。
四、建设“双师”型教师团队
建设会计专业师资队伍是影响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的建设则是保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顺利开展、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所在。我校会计专业教学团队非常重视教育教学过程的实践性、职业性和科学性,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建设会计专业“双师”型教学团队:
一是定期安排会计专业教师去企业顶岗学习,每次下企业锻炼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我院的会计专业教师大部分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理论知识水平都是非常高的,但是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专业老师去企业锻炼,既可以提高老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也可以使老师了解生产技术发展现状,提高老师的实践动手能力,提供丰富的教学案例。
二是为了更好的教学,鼓励教师提高自己的学历、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到目前为止,我院的会计专业教师都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部分教师是注册会计师,部分教师是会计师、纳税筹划师、统计师,部分教师是会计专业技能课程操作技能考试考评员,部分教师长期在企业担任企业工程师,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三是聘请兼职教师指导实践。在鼓励专职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的同时,我院还聘请了多名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能手担任学生的论文指导老师和顶岗实习指导老师。这些老师会定期到校指导学生实训,查看学生的手工凭证,召开教学研讨会等。通过与企业合作,不断提高会计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从整体上提高了整个会计专业的教学团队技术水平,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5]。
五、总结
通过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不仅是会计专业教育改革工作的重要方向,也是高职教育适应社会发展,不断改革的需要[6]。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不断的改革与创新,我们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和职业理念不断调整教学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怡.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2(3):3-9.
[2]R波.高职高专会计信息化专业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J].电子商务,2012(11):89.
[3]许久霞.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施[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8):127-128.
[4]石冬喜.对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10):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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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阶段教育是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综合职业素养,能在相关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齐再前,2011)。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是服务于专升本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检验专业课程教学效果的综合性环节。北京联合大学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高度重视,已经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毕业论文质量控制体系:在毕业论文教学初期,学校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进行把关;在毕业论文教学中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加快写作速度和提高论文质量;在毕业论文教学末期,对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大学生防抄袭软件检测;学校组织专家对最终形成的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每年从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中择优分别进行二次和三次答辩评选院级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并对获得优秀论文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但是目前,在专升本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择、毕业论文内容和论文指导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
1.选题研究范围过大。有些毕业论文题目研究范围过大,如:“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行为研究”“我国企业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研究”。这类题目超出了专升本学生专业研究的能力范围。由于专升本阶段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有限,无法对存在的宏观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把握,结果只能是整合他人的研究成果,很难提出自己的想法,创新不足。
2.选题专业相关性不足。专升本会计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应该是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审计等方面的理论专业知识应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实践进行相关研究。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提升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体会到学以致用的快乐,也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撰写与专业相关的总结、汇报等工作论文打下基础。而有些毕业论文题目如:“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的思考”“××企业的营销策略研究”等与学生所学专业没有相关性,学生为了写毕业论文,需要从零起点开始学习,花费几乎半年时间所写的毕业论文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提升和未来工作几乎没有任何裨益。
3.选题过于老旧。有些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为近些年没有新的研究成果、比较老旧的偏理论性题目,如:“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这样的题目由于没有新的研究进展,也很少有公开的新的典型案例,教师也写不出有新意的内容,学生只能是把相关资料和别人写的论文进行整合。
4.选题难度过大。有些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选题时会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或感兴趣的内容,要求学生选择一些比较前沿或者比较边缘的题目,如人力资源会计、绿色会计、法务会计等相关内容。这类题目理论界正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本科生进行这类题目的研究难度太大。而且这类题目偏重理论研究,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通常不会遇到这些问题,实用性不强。
(二)部分毕业论文内容存在的问题。
1.理论部分比重过大,实证研究不足。有些学生的毕业论文几乎都是理论性的内容,由于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的知识积累还无法进行专业相关理论问题的创新研究,只能从网上或是其他资料上整合别人的理论研究结果,这样论文就几乎没有新意和实用价值。这类论文也偏离了专升本会计专业培养财务会计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偏重数据计算,缺乏自身的分析和思考。这类论文比较典型地存在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类论文中,如“工商银行财务报表分析”“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质量分析”等,这类题目的论文专业实用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专升本的学生,可以将学生所学专业知识运用于具体企事业单位的实践。但有些学生只是根据所学的专业知识把进行相关财务分析的一些财务指标计算出来,并罗列在一起,缺乏自身的分析和思考总结。
(三)论文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毕业论文写作期间也是专升本学生找工作和实习的时间段,很多会计专升本学生在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正是事务所年终审计工作最繁忙的期间,有些学生长期在外地出差,实习工作任务繁重。另外,专升本会计专业学生外省生源较多,有些学生回到自己的家乡找工作和实习。很大一部分学生很难做到定期去学校与指导教师沟通,指导教师只能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这比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效果要差很多。
二、对策及建议
专升本会计专业的学生是从高职院校选拔的优秀会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他们普遍勤奋好学,专业知识掌握的比较扎实,在写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合理安排对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尤为重要。
(一)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面对面指导。组织专家在早期对全部毕业论文选题进行检查,中期对毕业论文进度和内容进行抽查,末期对形成的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这对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其中的不足是早期的毕业论文选题检查和末期的毕业论文质量抽查通常是把专家检查结果的书面意见传达给指导教师,这种书面的交流有时会表达不够清楚。另外,指导教师有时不能认同专家的书面建议,还是坚持原来的论文选题。建议专家对认为不够合理的毕业论文题目和毕业论文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与相关指导教师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指导,这样专家也可以回答教师的困惑。另外,建议每年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题目和毕业论文内容进行点评,指导教师可以从中学习经验和不足,从而提高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水平。
(二)建立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专升本教育是培养技术应用型本科人才,强调实用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专业基础理论,应该是在基础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应注重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相对于本科学生更加注重实用性。目前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论文通常是指导教师指定题目,或指导教师与学生沟通后确定题目。专升本学生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时通常已经有了自己的专业兴趣点,但不知道与自己专业兴趣有关的毕业论文题目有哪些。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选题,建议在校内外专家充分探讨的基础上建立《毕业论文选题指南》。《指南》可以方便学生在与指导教师沟通的基础上从相关论文题目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题目,也能够给指导教师选择题目提供借鉴。另外,毕业论文的写作应该是将学生学习的理论性专业知识应用于现实实践,但有些指导教师会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兴趣给学生指定一些与专业无关的题目,如果指导教师建议学生写的毕业论文题目不在《指南》中,学生可以与指导教师沟通,要求写《指南》中的相关题目。
(三)在2年级第1学期初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专升本阶段学制两年,通常在2年级第1学期末放寒假前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学生主要在2年级第2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而这段时间也是学生实习和找工作的期间,由于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学生很难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而且由于专升本学生来自不同的高职院校,高职阶段的专业也不尽相同,学生之间的知识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指导教师在承担繁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在短期内根据学生的个体特点指导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和论文内容的写作的压力也很大。由于专升本的学生在高职阶段已经进行过会计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高职阶段也进行了毕业论文写作,已经有自己感兴趣的大致研究方向,而且经过一年的专升本阶段的学习,学生对专业课教师(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也有了大致了解。建议在2年级第1学期初根据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指导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这样学生在2年级第1学期初就可以开始利用课余时间思考和查找写作毕业论文的相关资料,提前开始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这样不仅学生与论文指导教师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沟通交流,也可以解决第2学期学生忙于找工作和实习,没有足够的精力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和不能定期回学校接受指导教师指导的问题。可见,提前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对于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和毕业论文质量提升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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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自然资源丰富,石油、煤炭开采加工企业较多,同时,由于地理位置与俄罗斯接壤,对俄贸易在全省经济中也占有相当份额,区域经济的特点非常明显,这些不同的行业对中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侧重点也有显著差异。因此,应针对黑龙江省地方经济的这些特点,构建适合黑龙江省发展的会计专业硕士(MPAcc)培养模式。
一、黑龙江省专业型会计人才供需现状分析
黑龙江省2012年财会类专业需求量处于第三位,仅少于营销类和服务类。通过调查发现,虽然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导致就业困难,但会计类专业的就业形势明显好于其他专业,在招聘职位需求中,财会经济类职位需求一直位列前茅。调查结果显示,基层的会计岗位比较喜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大多数单位都有长期需求,并且用人单位的行业很广泛。在会计人才供给方面,因近年来各大高校不断扩大招生,且黑龙江省各大高校基本上都设有会计专业,所以会计专业人才的孵化能力得到快速提升,这也就导致了会计专业人才供需条件发生快速转变。但调查发现,中高级会计人才比较稀缺,供不应求,尤其是高级管理型会计人才十分稀少。目前,黑龙江省严重缺乏知识层次高、职业道德好、开拓意识强、具有战略眼光、善于理财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大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没有进入管理决策层,不能在单位的经营管理中发挥应有的参谋作用。所以使许多企业在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进程中陷入了高端会计人才匮乏的窘境。
二、黑龙江省高校会计专业硕士(MPAcc)的培养目标定位
全国会计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会计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方案》中指出,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输送高水平、应用型业务骨干和中层管理后备人才。黑龙江省高校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的设定要考虑市场需求,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合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应是培养德、知、行、省的四合一人才,即将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能力要求和自我省悟有机融合在一起的辩证统一体。首先,职业道德素质是培养目标的根基,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那么业务再好,也不可能给企业、国家和社会带来效益。其次,专业知识是MPAcc培养目标的基础,它既包括了会计领域的相关理论,也包括了工商管理、应用经济等各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再次,会计人员要具有可持续发展潜质的职业能力,其中包括战略意识、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应用能力等等。最后,自我省悟是必不可少的,在警醒与反省的同时,发现自己的不足,进而提升自己的能力。因此,培养会计专业硕士(MPAcc)应顺应时代需求,培养具有高素质、拥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通晓市场经济运作规律、掌握专业理论、精通业务、了解国际惯例的应用型、专业化高端会计人才[1]。
三、黑龙江省会计专业硕士(MPAcc)培养模式的构建
人才培养模式受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更侧重于培养会计应用型专业人才,应注重职业导向,注重培养解决会计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应用型研究生更侧重于获取程序性、专业性的知识,偏重于“怎么做”。重点培养的是在会计和相关领域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术,以及合理解决会计与相关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应用型研究生将来主要从事实务性工作,还要考核其是否具备会计专业的从业资格。因此,依据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确定了校企所联合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教育,同时与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课程体系的设计
根据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文件精神,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目前包括3个部分:核心课、方向课以及自选课,其中必修课程为核心课,方向课和自选课为选修课[2]。
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核心课为学位必修课程。其中包括会计英语、社会思潮研究、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管理经济学、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等课程,其教学内容应紧密联系会计工作的实际,及时将新理论、新成果、新案例纳入课程内容之中。为满足会计硕士职业拓展和就业的需求,需设置方向课和自选课,课程的设置权归属于培养单位,也可以考虑将这两类课程合并为一类课程,即按专业方向设置专业方向课[2]。
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特点,在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完成学位必修课程之外,由于黑龙江省自然资源丰富,石油、煤炭开采加工企业较多,同时,地理位置与俄罗斯接壤,对俄贸易在全省经济中也占有相当份额,所以在方向课和选修课中应还加入俄语、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关系、煤炭企业会计、石油企业会计、ERP实施方法论专题、项目管理专题、管理沟通与时间管理专题、企业战略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理论、内部控制理论与IT治理、AIS应用模块1(FI财务会计)、AIS应用模块2(CO管理会计)等课程。通过上述课程学习,可使会计硕士加深对企业实施ERP项目(会计模块)业务的认知,熟悉省内各大开采加工企业的会计工作流程,从而具备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针对想要考取注册会计师(CPA、ACCA)职业资格的同学,可以开设注册会计师(CPA、ACCA)专业方向课程。主要课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专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专题、财务舞弊与识别专题、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专题、IPO财务与审计专题、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注册会计师应用文写作、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IT审计、管理沟通、中国税制与企业纳税筹划等课程,通过对上述课程的学习,可使会计专业硕士加深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认知,具备注册会计师(CPA、ACCA)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在培养学员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把德育融入到教学的每个环节,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文化氛围。培养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学生。为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高等院校要避免说教式的教育方式,安排和鼓励学员多参加各种学术报告,结合案例分析将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能力培养过程中。
(二)实践教学环节设计
实践教学培养的是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在实践教学基地学习,可以掌握更加丰富的知识和提高能力水平。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不应只是寻找一些实际的工作单位,从单位中找几个导师,让一批学生到那里实习,而应是会计专硕培养必不可少的环节和系统工程,培养单位和实习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周密规划,并进行必要的投资。在选择实习单位时,不仅要考察备选企业的经营规模、地理位置、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也要考察其高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科研潜力,以及对于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热心和重视程度。被选中的实习单位,要有单独的管理机构和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和管理实践导师和实习学生。然而只让学生实习是不够的,要在培养过程中分层次教育,建立学校与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即所谓的校、企、所联合培养,即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把学生需求调研放在第一位,学校领导、就业指导处和各专业教师有针对性地调研企业的用人需求,根据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要求,为学生的培养制订计划。另外,以校、企、所联合培养为导向的专业课程设置、学用一致的教学内容、产教相辅的实习体制,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高水平技能[3]。这样,在以学校为主、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为辅共同培养的模式下,学生所触发的创新灵感,更可能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
黑龙江省有龙煤集团、大庆石油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等典型企业。这些优秀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不仅为会计专业硕士学员提供非常好的实习基地,更为建立校、企、所联合培养模式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学员可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调研和交流、实际操作等培训方式,在企业中进行培训和实习,使会计专业硕士的教学课程内容更加丰富,不仅增强了课程的前瞻性、科学性、操作性、应用性、针对性,满足了会计专业硕士教育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点,同时也能让学员真正投入到黑龙江省的建设之中。
(三)教学内容的实施与保障
1.实行“双导师”制
优秀的导师是高质量会计硕士教育的前提,会计硕士培养目标得以实现,课程体系的顺利实施都离不开建设专职导师与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现阶段会计硕士课程主要由高校教师承担,偏重于理论研究但缺乏相关会计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在从事理论课程教学的同时,也应主动到会计实验室等地间接实习,在实习过程中积累经验,提高会计实际工作能力。还应充分借鉴国外会计硕士教育的成功经验,吸纳一些具有经验的、资深的注册会计师、管理会计师、财务分析师、投资咨询顾问、企业咨询顾问担任校外导师,既可以让校外导师到高校为学生讲授有关实务课程,也可让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由校外导师实施现场教学或进行相关指导。
2.尝试会计专业硕士国际化教育
由于黑龙江省地理位置与俄罗斯接壤,对俄贸易在全省经济中占有相当份额,所以要加快会计专业国际化教育的步伐。会计专业硕士培养的国际化教育,立足点是人才本地化,切入点为知识结构国际化。一方面,标准要和国际接轨,教学的过程要有计划、有步骤,培养学生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在一些方面广泛地开展合作交流。要与国际先进的财经教育接轨,在省内培养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通晓会计基本理论、精通会计业务、了解世界主要会计模式异同、熟悉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懂计算机和外语、具有较广泛的商业知识的国际化会计人才。
(四)人才评价标准与考核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课程考核方法和机制,针对会计硕士培养的特殊要求,如理论性较强的课程,除了可以采用闭卷方式考核学生外,还可让学生撰写评价方面的研究性小论文或文献综述;对专题讲座可安排撰写学习心得或调查分析报告;对于实验课程则可安排撰写实验分析报告;对于应用性较强的实务课程,可结合案例教学撰写案例分析报告。通过上述方式培养其学术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
会计硕士分析和解决会计应用性难题能力、收集和处理学术资料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的综合体现是学位论文。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在《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文件)中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突出专业性、学以致用[3]。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
论文答辩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最后关口。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把学位论文的质量关。委员会组成人员里,必须有1名或以上外聘专家。答辩过程中,会计专业研究生要阐述清楚本课题的创新之处,答辩委员会要就答辩者研究成果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产学研相结合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提问并展开学术辩论。答辩后,研究生还要进一步分析和思考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对论文写作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清楚知道通过这次论文的写作自己掌握了哪些研究方法,在科研能力上有哪些提高,同时精心修改学位论文,以便在会计学术服务于实践过程中取得更大的成果。
结束语
会计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是个复杂又系统的过程,确立以需求为导向的MPAcc教育模式,疏通供求双方的联系渠道,改革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的特点,从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导师配置等方面对现行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体系和机制进行创新,从而推动黑龙江省校MPAcc会计教育的发展,进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曹昱.构建适应滨海新区发展的会计专业硕士(MPAcc)培养模式[J].劳动保障世界,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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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明.会计专业硕士应用能力培养创新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
Research on the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Master training model in the university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gional demand
TAN Xu-hong,LI 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