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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演艺协会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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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演艺协会工作计划

篇1

二、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好、实施好灾后文化恢复重建规划

1、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受灾地区文化部门要迅速抓好健全组织和恢复队伍工作,指导、协调和帮助受灾严重地区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健全组织机构,在短时间内落实生活保障,建立临时办公场所,恢复正常办公秩序,重建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创造条件开展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相关的群众文化活动。

2、做好灾情评估统计。要主动、客观、全面、准确地做好灾情评估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文化图书、器材设备的抢救工作,加强公共财产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认真组织震灾损坏建筑设施的安全评估工作,对受损轻微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修复并对公众开放服务。

3、科学规划恢复重建。按照市政府和省文化厅的要求,以及“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工作思路,确保灾后“两馆一站一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恢复重建纳本地恢复重建规划,通过重新规划,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在满足基本功能和需求的基础上,着眼长远,提高档次,即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又要发挥自力更生的精神。

(二)继续以推进“五项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过渡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保证“两馆一站一室”建设到位。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抓好过渡安置集中居住区的配套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间文化需求。受灾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大邑县要把“两馆一站一室”纳入灾后重建统一规划,早日完成达标建设;其余区(市)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在20*年6月前完成全市文化馆达标建设任务,20*年12月前完成全市图书馆达标建设任务;20*年,要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村文化活动室基本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基本实现“一人一册”。“十一五”期间,要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体制。

2、推进城乡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数字化工程、数字化图书馆工程。*图书馆要抓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县支中心建设,确保网站内容、网站容量和网络传输速度达到全国一流水平。20*年前,全面完成县级支中心建设,配合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网的推进,在100%的乡镇(街道)、70%的村(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继续按照“公益事业,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思路,深化全市农村电影改革,20*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数字电影全覆盖,实现每月每村、每个过渡安置点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并初步建立起市场化运行机制。20*年,完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建设,并实现全市所有图书馆数字化联网,数字图书馆读者点击率每年上升20%。

3、推进城乡文化带动工程。继续深入做好送文化下乡和扶持城乡特色文化品牌工作。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大邑县今年重点完成过渡安置点公共图书流转点建设工作;其余区(市)县继续推进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图书流转点工作,确保到20*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8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图书流转点。继续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举办“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风情节”,在九区和高新区举办“文化*—大型广场文化活动”;继续实施电影木偶皮影进校园、专业院团进乡镇、慰问演出进工地、高雅艺术进社区等活动;各区(市)县继续打造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把丰富受灾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点,既坚持送文化服务到临时安置点,又积极组织受灾地区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通过调演、比赛等形式,培育一批民间文艺骨干队伍,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引导和管理,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文化系统新农村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4、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地保护和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筹备工作。完成“三个集中”工作的保护地域风貌、历史遗存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力争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创建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保护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扶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拳头产品。实施文化品牌战略,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院。2010年前,完成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和规划。借助中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和*风情节的契机,包装、展示和推广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资源。

5、推进城乡文化人才培育工程。按照城乡文化人才队伍培育工程的要求,通过下派挂职、上调锻炼、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特别是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做到阵地有人管理,活动有人组织,作用得到切实发挥。震灾受损严重的地区,要把培养文化人才作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培养一批文化骨干,带动群众积极参加各种文化活动。

(三)以弘扬时代主旋律为主线,大力繁荣文化艺术事业

1、抓好文艺创作演出。各国办、民营文艺院团在抓好年度艺术创作生产的同时,结合“5·12”汶川大地震后的抗震救灾工作,积极创作生产一批反映人民群众重建家园方面的文艺作品,弘扬不折不挠、团结互助的伟大民族精神,唱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时代主旋律,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认真组织实施惠民演出工作,使“众志成城、重建家园—我们在一起主题文艺慰问演出”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各区(市)县特别是重灾地区文化部门开展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工作指导,各区(市)县要注意积累创作素材,抓好创作生产,积极用新创节目为群众演出,提高本地文化活动的质量。

2、大力推进剧场建设。各区(市)县特别是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等受灾较重地区,要按照《文化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本地剧场建设工作,将剧场建设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力争在2010年前按标准建成适合本地区文化发展要求的中型剧场,确保本地生产的剧节目和引进剧目有较为适宜的演出场地。市文化局在推进武侯区、成华区剧场建设的同时,将重点支持和指导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抓好相关剧场建设工作。

3、推动旅游演艺产业发展。各区(市)县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旅游演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和要求,着眼于加快本地旅游演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丰富文化旅游产业内涵,繁荣本地文化艺术事业,坚持“政府引导、城乡兼顾、鼓励发展、市场运作、重点推进”的旅游演艺发展原则,采取整合旅游演艺资源等方式,推动旅游演艺产业发展,提升本地文化魅力,力争形成投资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演艺剧目并上演。

(四)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为核心,提高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1、抓好重点项目。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恢复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以恢复重建文化旅游设施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民俗风情等特色产业,继续打造历史文化、休闲文化等特色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尽快对受损的文化旅游设施进行恢复重建,重塑都江堰水文化品牌,同时围绕古蜀文化、三国文化、诗歌文化、特色古镇文化打造系列有影响的文化旅游精品项目。积极指导和支持受灾古镇恢复重建工作,促进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利用*文化资源,高起点建设一批重点文化基础设施,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重点抓好都江堰—青城山文化旅游设施恢复重建项目,都江堰二王庙景区文化旅游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彭州市地震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崇州罨画池文化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崇州鸡冠山九龙沟文化旅游休闲产业项目,受灾地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

2、抓好政策配套。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倾斜扶持政策,协助市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更为开放和有较大突破的文化产业政策,为文化产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抓好市场繁荣。合理规划受灾地区文化市场重建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受灾地区文化市场重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重点以演艺协会、博物馆协会、网吧协会、音像协会、歌舞娱乐协会为抓手,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形成开放型、多主体、多样化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文化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五)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复重建工作为重点,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1、抓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复重建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启动对受损的59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复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相关专业机构,重点抓好世界文化遗产、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受损的国家一级文物修复重建工作。力争到2011年,完成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二王庙景区的修复重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抗震救灾纪念设施、实物资料征集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地震遗址公园的建设工作。

2、抓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继续抓好文物普查的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突出普点,加强技术支持,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确保我市第三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在2010年10月前按时保质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延伸成果应用,努力形成“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和谐局面。

3、加强博物馆建设。加强对全市各博物馆、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指导,积极发展和丰富博物馆事业,不断改善馆藏文物库房保管条件,提高展陈水平,加大博物馆宣传力度,做好《*博物馆文化之旅导览图》、《*文化宝典》的编印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文化传播阵地社会功能。结合地震灾害馆藏文物修复工作,继续编制《*市珍贵文物保护修复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馆藏珍贵文物本体保护修复项目。

4、做好文物勘探和考古研究。切实加强文物勘探发掘考古工作,积极会同国内外专家和相关机构,重点对以金沙文化为代表的古蜀文化进行研究,科学制定考古发掘规划,加强考古理论研究,努力突破文物保护等难题,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历史文化支撑。协调推进《*市大型古文化遗址保护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在20*年完成该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和送审工作。

(六)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根本,加强文化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1、加强依法行政和管理。坚持恢复重建和加强管理并重,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重点围绕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制品市场、歌舞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等领域,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大文化市场管理举措的督促落实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深入开展网吧及网络游戏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努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推进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市文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信息库和行政处罚数据库。大力支持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发展,促进行业组织实施自律。落实创建青少年“绿色网上空间”和打击“黑网吧”目标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建当地文化市场专职协管员队伍,强化技术监管手段,建立完善网吧及娱乐场所监管系统。

3、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把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目标的关键环节,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执法人员,坚决取消执法资格,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关标志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标志等的规范管理,树立*文化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篇2

(一)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省委、省政府上半年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争取省人大支持下半年完成《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从立法和政策层面确立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借助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将旅游业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联合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打造温带滨海旅游连绵带为目标,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旅游业规划》,重点开发滨海度假酒店集群,力争年内开工一到两个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选择一处较大岛屿或宜于封闭的半岛,争取享受国家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有关政策。利用国家准许外国籍邮轮在华多点停靠政策,加快半岛邮轮码头建设,着力构建青岛、烟台、威海三大停靠港,逐步将青岛港打造成邮轮母港。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始终把旅游大项目建设作为旅游发展的重点。三季度召开第三次全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现场会,重点推动改造提升一批传统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休闲度假高端旅游项目,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项目,力争全年新增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个,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推动泰山、“三孔”、蓬莱阁、刘公岛、崂山、南山等著名景区,配套开发演艺、餐饮、住宿、购物项目,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抓住国家扶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以沂蒙老区为中心的红色旅游。加大旅游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推出一批市场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和创意,参加国际性、区域性重大经贸、旅游招商活动。抓好省委、省政府去年在香港、日本、韩国举办的大型招商会签约旅游项目的跟踪落实。发挥《全省重点旅游项目进度数据库》的作用,对在建、拟建、签约重点旅游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国外著名旅游规划咨询公司进入山东旅游规划市场,与国内、省内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共同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城市、跨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省重大旅游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与省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制订《新文化旅游遗产标准》,引导重点旅游项目强化文化支撑,精细施工,高效管理,培育“遗产型”旅游项目。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参与三次产业结构性调整,着力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的精品培育成旅游产品。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共同开发产品、培育市场、完善保障机制,引导旅游消费。围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培育文化节庆、旅游演艺以及非物质文化旅游产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

(四)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继续实施旅游大企业培育工程,全省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选择一批规模实力较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如山东银座旅游集团、烟台南山旅游集团、青岛城投旅游集团、山东蓝海酒店集团等,支持其开展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支持山东黄金集团、鲁信集团、青啤集团、烟台张裕集团、潍坊景芝酒业集团、德州皇明集团等,将旅游板块做大做强。支持鲁商集团利用其商业网点和销售平台,进行食、住、游、购、娱旅游要素一体化开发试点。打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整合资源,组建一批以旅游为主业的综合性旅游大企业集团。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产业

(五)推动各级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升级。以“五级联动创优工程”为抓手,一是在县级以下重点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利用中央和省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强旅游项目、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旅游引导标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域旅游服务功能;引导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突出生态、乡村、民俗特色,完善旅游要素,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力争全年新增3—5个旅游强县、30个旅游强乡镇、50个旅游特色村。二是对照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条件,指导全省35个优秀旅游城市严格按照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标准修订城市旅游规划,重点加强城市旅游集散、咨询、救援、自驾车营地体系,城市特色街区、城市美化亮化和夜生活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旅游功能和旅游要素的聚集度,加快从“旅游城市”到“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转变。三是引导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济宁曲阜全省首批6个优秀旅游城市,学习借鉴杭州、大连、成都创建最佳旅游城市试点市的经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文化景观以及城市发展水平,高水平规划筹划,开展最佳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在国内外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项目,加强对唯一性、代表性文化资源的保护,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多语种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游客和市民的满意度。下半年,省旅游局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启动创“最佳”的城市进行评估检查,择优向国家旅游局推荐,打造二至三个国际知名的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 (1)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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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活动。将2011年确定为“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出台《好客山东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旅游服务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一整套涵盖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安全管理的旅游标准体系。深入宣传推广《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在全省服务业行业组织开展“好客山东”服务竞赛活动,评选出“好客服务”100名金质奖、1000名银质奖、10000名铜质奖,营造人人代表“好客山东”、处处体现“好客山东”的社会氛围,履行“好客山东”的庄严承诺。把《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对优秀旅游目的地、省级旅游强县、旅游强乡镇、旅游特色村,以及星级饭店、a级景区、a级旅行社的创建标准和复核、暗访内容。以贯彻《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大对旅行社的管理,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旅行社管理机制。严格对外省旅行社驻鲁办事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全面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旅游目的地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山东省旅游质量公报》。

(七)加强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启用旅游卫星帐户统计体系,建立山东旅游资源数据库。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服务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旅游数字化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各旅游企业的省级目的地数字旅游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功能,畅通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数字化建设,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旅游饭店以及3a级以上旅行社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推广旅游品质保障系统。整合各类旅游“一卡通”,推广使用“好客山东旅游卡”,完善提升功能,形成全省统一,集旅游咨询、城市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于一身的便民利民惠民“旅游一卡通”。

(八)认真落实全国旅游减排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广泛引入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旅游企业广泛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突出抓好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节能减排。争取国家旅游局支持,依托德州皇明集团太阳谷微排国际酒店制订国家星级旅游饭店节能标准,力争全省旅游饭店、旅游景区节水节电量每年同比下降5%,提前一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目标。大力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转变市场营销方式,培育旅游消费热点

(九)将“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重点由推介形象为主向推介形象、营销产品并重转变。围绕打造“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强化全行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意识,区分不同市场需求,加大产品开发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涉旅企业参与的原则,形成产品开发营销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引导机制,加快实现从以资源换市场向资源换市场、市场换市场“双轮驱动”的转变,即依托9400万人口庞大的省内旅游市场,与友好城市、主要客源地、区域旅游合作伙伴等建立市场互换机制,互为客源、互为市场、互利共赢。各市要重点面向国内市场,通过区域旅游合作,推出地方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旅游产品。省旅游局重点与港中旅、中青旅、上海春秋国旅、康辉国旅、携程等战略合作单位以及境外大旅行商合作,面向日韩、俄罗斯、东南亚、港澳台等主要入境旅游市场,组织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推出一批历史文化、滨海度假旅游产品。与北京、上海、广州等欧美远程游客中转站城市合作,推出一批对接连线的旅游产品,间接吸引欧美远程游客。全省重点培育“观世博、游山东”和“好客山东贺年会”两大产品。“观世博、游山东”要以“唱响好客山东、喜迎世博宾朋”为主题,以文化旅游和滨海生态旅游为重点,整合全省重点旅游景区、重大旅游节庆活动以及鲁菜资源,扩大影响面,增强吸引力。在办好首届“贺年会”的基础上,7月份启动“贺年会”筹备工作,提前动手,创新策划,丰富内容,科学安排,办一届高水平的“贺年会”。

(十)将市场开发与培育旅游消费结合起来,促进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协调发展。加大对发展旅游消费重大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发展旅游消费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活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教育等部门合作,推动开展职工带薪休假旅游、修学旅游、老年旅游以及家庭旅游。与省邮政公司合作,实施“旅游下乡工程”,发挥城市带动农村、旅游带动农业的作用,实现城乡旅游市场的互动。出台《山东省全民旅游休闲纲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惠民措施,扩大出游规模,提高出游率,培育城乡居民新的生活方式。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开展“全国百城游山东”活动,重点开发环渤海、长三角市场,拓展珠三角、中原、东北、西北市场。把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开发作为扩大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培育一批山东著名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品牌,创建旅游商品营销联盟,推进联销经营。紧紧抓住世界经济普遍回暖、入境旅游市场日趋活跃的机遇,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对日韩、港澳台、东南亚等近距离入境旅游市场,实行“以出境游促入境游”,建立客源互动机制,促进主要入境旅游市场实现较快增长。进一步完善入境旅游奖励政策,调动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开发入境旅游市场的积极性。将出境旅游纳入统计考核指标。 [2]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水管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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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创新鲁菜,发展文化主题酒店,培植旅游消费新的热点。以“贺年会”为平台,实施鲁菜振兴规划,扩大鲁菜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餐饮在旅游要素构成中的市场份额。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鲁菜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支持鲁菜创新和人才培养。按照养生、绿色的原则,加快鲁菜标准化建设。在星级饭店、旅游餐馆,以及纳入“鲁菜馆”管理的社会餐馆等,全面推广鲁菜,支持涉旅饭店、餐馆等培育1—2个特色鲁菜菜品。着力培育以鲁菜为主体的“贺年宴”品牌,将“贺年宴”打造成弘扬鲁菜文化、培育创新型鲁菜人才的重要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饭店品牌,支持鼓励发展形象鲜明、有齐鲁文化特色的主题文化酒店。将“山东客栈”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主题酒店。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和旅游部门建设,为旅游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十二)全面推进职业化导游团队建设。严格职业化导游团队的准入。对职业化导游团队导游实行分级管理,推荐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导游,参加接待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层次的重大政务接待活动。对在岗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职业化导游员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并享受不同的出国考察、奖励、免费培训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不符合职业化导游团队条件的导游实行退出机制。支持泰山、三孔、蓬莱阁等著名景区开展聘请退休老教师、老专家等从事高层次导游服务工作试点。

(十三)加大旅游人才选拔培训力度。组织鲁菜研究所、山东旅游项目策划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管人才。上半年省市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联合,举办大型山东旅游人才招聘会,聚合各类人才参与我省旅游建设。以服务全省旅游发展为基点,充分发挥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在旅游培训、旅游教育和旅游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山东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培育成全省旅游人才培训的主渠道。鼓励和组织有关高校与专家开展山东旅游的重大课题研究。支持省内高校重点旅游学科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县、旅游企业四级培训体系,加大对旅游培训的投入,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

(十四)加强旅游部门执政能力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市县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创造性地落实“三定方案”,全面提高旅游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旅游创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省旅游专家委员会在旅游创意、项目策划、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继续举办“旅游创新奖”,用好“旅游局长博客群”,广泛吸纳网友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更加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旅游部门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热情好客、认真办事、创新务实、勇于奉献”精神,培育“好客山东”机关文化,率先成为“好客山东”的践行者。

  3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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