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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余额宝概况
余额宝,又叫增利宝,于2013 年6 月17 日正式推出,是由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一款余额理财服务。余额宝通过推广由天弘基金公司出品的增利宝,吸收用户存在支付宝中的闲散资金,进行资金融通。用户在支付宝官网上将资金转入余额宝被视为自愿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在享受比银行活期存款高得多的利润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等支付功能。
(二)余额宝性质与法律地位
余额宝工作人员曾明确表示,余额宝实际上仅仅是支付工具,而天弘基金才是真正的基金销售者。用户在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的同时,默认购买了增利宝基金,而在用户消费或转账时,相当于基金的赎回。余额宝服务协议中限定了余额宝只是根据用户委托“进行相关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交易资金的划转、支付及在线进行理财产品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即仅仅是委托支付关系中的受托人。
二、余额宝的风险分析
(一)法律监管风险
“余额宝”在监管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支付宝公司只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并没有取得基金销售牌照,但在实践上已在扮演第三方代销的角色。即通过把增利宝基金的销售定义为直销,业务流程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从而使资金的所有权在此流程中不会转移给支付宝,并把从基金公司获得的收益作为支付宝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对价,在名称上界定为“管理费”,这样就成功规避了监管风险,打了直销的球。根据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第三方代销行为既不合法也不违法,处于监管的边缘地带。因此,“余额宝”的命运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受央行及其相关监管部门的政策影响的可能性较大。2013年6月7日,央行公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阿里巴巴公司为了规避该条例,减少增资压力,保证支付宝控制权的需要,推出“余额宝”并将原有的沉淀资金转移出银行。从整体上看,支付宝由央行监管,但是央行在实际操作中并无现场检查等监管机制,存在监管真空问题。实际上,沉淀资金从备付金转化为货币基金的投资资金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原有的相关风险,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监管缺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传统金融相比其虚拟性、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导致监管难以跟进,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二)流动性风险
货币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投向货币市场,以投资于债券、央行票据、回购等安全性极高的短期金融品种为主,从而形成杠杆效应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规定,货币基金最高融资杠杆限定为20%,一旦出现预期外的紧缩货币政策,收益很可能就低于预期,从而导致市场上大规模的赎回。
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中货币基金采用T+0的赎回方式是相当普遍的。天弘基金的增利宝从理论上说也应当是T+0的赎回方式。而与增利宝挂钩的余额宝为了使任意时段的T+0赎回得以实现,就必须在非交易时段由天弘基金或余额宝使用其部分头寸先行垫付,然后再在基金交易时间内进行结算,实际上真正结算还是要等到交易时间。余额宝的T+0赎回机制,换一种说法,就是利用天弘基金或余额宝的部分头寸汇聚成了一个“资金池”,在非交易时段,这部分资金不会有任何损失与收益,也不受任何市场风险影响。但是,如果在非交易时段发生大量资金的同时退出,这一部分资金池则有可能难以应对,从而使余额宝难以实现资金的随时支取。在具体的操作中,正是由于余额宝的收益是在每天货币基金收盘以后才能结算,阿里集团的支付宝平台就得在此外其他时段为余额宝垫付。如果天弘基金在结算时没有及时将相应的收益填入支付宝垫付的部分,支付宝的资金流动也会出现风险。
(三)市场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对应的货币基金收益,因此如果货币市场的表现不佳,会导致余额宝收益率随之下降。在金融市场中,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波动,比如公司的运作是否得当,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等等,如果金融市场的大环境不利,尤其是当股票市场出现牛市时,相对与股票市场的高风险高回报,货币基金的竞争力会被削弱。货币需求量下降,则也相应地也会使货币基金收益率下降,余额宝的收益也会受影响。此外,由于中国的利率在不断地市场化,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也不再坚挺,如果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大幅度调高,余额宝可能因此流失一部分用户,其收益率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四)互联网安全风险
作为一项收益与其他货币基金相挂钩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的管理存在着网络技术风险,加上网络上的众多不可控因素,余额宝并非“万无一失”。余额宝上市至今已有多起余额宝被盗问题,金额从1000元到100000元不等,这反映出余额宝的网络确实存在漏洞。互联网支付密钥的技术管理以及TCP/IP 协议的安全性,对承担金融活动中资金主体的资金安全性来说也面临考验。由于余额宝活动的交易信息完全通过网路传输,在这过程中存在着非法盗取、篡改以及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此外,在技术支撑上,国外进口的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对我国金融信息安全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
就消费者来说,消费者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4G、无线技术的普及,免费wifi、二维码扫描成为电信欺诈的重灾区。大众缺乏对免费wifi安全情况的识别,不法分子正是掌握了这个薄弱点,假冒wifi站点。一旦客户成功连接这个站点,银行账号以及密码等个人信息就会被盗取。例如近期经常发生的利用银行短信提示要求客户进行密码更改,或是登陆指定网站完成升级,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这一类案件的侦破极其困难,这对消费者资金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三、针对余额宝风险的对策
(一)监管对策
1.加快立法进程。余额宝销售基金的合法性目前仍是疑问,因此应当制定有关互联网金融支付与管理的法律法规,重视网络信用信息的采集并将其纳入到社会征信体系中,并对网络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多重保护。另外,针对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尤其是网络的信息与资金盗窃、泄密、诈骗等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逐渐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的互联网金融环境。明确相应的立法机关与监管部门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对于防止法律风险及监管风险十分有效。
2.互联网安全风险监管。余额宝依托的是发达的互联网,因此互联网的优点和缺点也将相应地被其继承,互联网存在的缺陷也可能给余额宝带来风险。阿里巴巴虽然是较大的商业公司,但是也无力独自承担巨额的资金损失。针对此种互联网风险首先应当健全互联网企业内控机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机构并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识别,针对风险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对应的监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促成互联网金融企业间建立起防范互联网风险的合作机制,这不仅可以使防范技术的整体水平提高,同时还可降低企业防范风险的成本,实现互联网风险管理的规模效应。
3.流动性风险防范。余额宝里的资金目前暂无强制监管,一旦出现风险则由投资人或消费者承担。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首先要把主要的资金托管从支付网站剥离,根据现有网络交易的流程完善银行的资金托管方式。可以效仿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同样可以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或者可以由各大银行共同设立货币基金托管商业机构,与余额宝签订资金托管合同以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基金保障制度。
(二)投资者应当注意的问题
《余额宝服务协议》规定:“用户须同意且认可支付宝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用户资金损失可归责于支付宝,亦不代表支付宝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此项规定有一个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支付宝强调自己承担的是补偿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由于是格式合同,投资者不得不同意该条款,或者是大部分人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使得支付宝有机可乘。赔偿和补偿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赔偿责任重在对违反义务的惩罚,而补偿责任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支付宝通过这种设计巧妙地规避了自身的责任,实质上是在利用格式化合同实现自身免责,而且在其他规定当中也存在着类似条款。
在有关部门加强对余额宝监管的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也应当在选择金融产品时,注意了解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识别虚假宣传;在使用金融产品时,注重安全措施与身份验证措施使用,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防止上当受骗,从根源上避免损失。
参考文献
[1] 周子衡.金融管制的确立及其变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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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是蚂蚁金服在2013年6月份推出的,利用账户余额进行资产增值和活期存取业务,对接的是天弘基金旗下的增利宝货币基金,风险小但收益不高。除理财功能外,余额宝还可直接用于购物、转账、缴费还款等消费支付,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现金管理工具。3年来,凭借操作简单、高收益、低风险等优势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的用户和资金,发展飞速。
截至2016年6月,余额宝用户数目超过2.95亿,相比去年底增长13.5%。3年间,为用户赚取收益总计572.93亿元,余额宝资产规模已达到7000亿元。换而言之,平均每一个余额宝用户就在余额宝里存放了6000多元钱。然而,近两年余额宝收益率正向正常水平回归,余额宝的7日年化收益率从最高峰时的6.7630%降至如今的2.4330%左右,2016年6月15日最新数据显示,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为2.482%,下降的趋势十分明显。
二、余额宝爆炸增长的原因
(一)高收益率
2014年1月2日,余额宝所对接的增利宝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达到最高6.7630%,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和大多数理财产品。全年平均万份收益在0.88元(实际是0.8836元)与一年定存持平。二年平均万份收益在1.00元则与二年定存相当;三年平均万份收益在1.10元则与三年定存差不多;若三年平均万份收益达到1.28元则与三年期国债相当;五年平均万份收益在1.17元则与五年定存一样;若五年平均万份收益达到1.315元则与五年期国债持平。假设1万元从2013年6月3日起计收益到2014年1月23日累计收益为325.02元(235天)即达到一年定存收益;到4月11日累计收益为450.74元,已经超过一年定存收益125元。
(二)高流动性
增利宝基金的本质是开放型货币基金,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申购和赎回。余额宝用户转出余额宝资产到用户所属支付宝账户即为赎回基金,相当于进行了活期储蓄业务的取款,随取随存。又相较于其他平台多了即时到账,且无任何手续费,可随时用于网上消费或转出至银行卡,实用性高。
(三)低门槛
用户购买增利宝基金,相比之绝大多数一千认购点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各大银行所推出的五万认购点的理财产品,余额宝认购起点单笔仅需一元,门槛最低。有数据显示,支付宝用户一半以上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群,这部分人群因年龄偏小没有较强的经济能力,也缺少投资理财方面的经验。余额宝的目标就是让即使没有很多资产的非专业理财人士同样能够获得面向高端理财客户的服务,让零散资金也能获得增值的机会。
(四)资金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而货币基金面对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所募集的客户资金绝大部分投向银行协议存款,即货币基金大部分借给了银行,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其协议存款属于同业拆借存款,无利率上限,拆借利率由银行参照SHIBOR与客户商定,所以余额宝的收益是与同业拆借市场,与市场资金紧张程度密切相关的。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存放银行的款项的管理政策与一般存款不同,余额宝才能利用低风险高收益的优势,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余额宝风险现状
(一)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国民经济的发展总是有周期性波动的,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就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在目前的宏观经济大环境下,显然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余额宝的发展带来诸多的风险。但是余额宝作为一种货币投资基金,进行分散投资,不会因为某一种投资标的的价格发生巨大变动而造成很大的损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存在由管理不当引起的短期大额赎回流动性风险,而余额宝的 “T+0”赎回机制,会使流动性管理变得更加困难。余额宝实行的“T+0”赎回,事实上是利用余额宝或天弘基金的部分头寸汇聚的资金池先行垫付给用户,在非交易时段,这部分资金不产生大的波动性,不受市场风险的影响。但是,如果在交易时段内因突发事件发生大量资金的同时段集体退出,资金池则很有可能难以顺利应对,从而使余额宝无法顺利实现资金的即时支付。随着余额宝规模的迅速扩大,用户的不断增加,每天的赎回量和收益的预付都会相应增加,这就意味着余额宝需要承担发生巨额赎回而造成的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也增加。
余额宝遭受的比较小的流动性冲击包括信用卡还款赎回冲击、工资发放时段申购增加以及春节前申购增加等。比较大的流动性冲击则是天猫平台和淘宝平台“双11”和“七夕”等节日促销影响。以2015年天猫“双11”活动为例,仅此一天天猫交易额便达到912亿元,占到余额宝资金总额的七分之一。这样大额的被动赎回必然造成流动性的压力,如果天弘基金公司和阿里集团对此预估不足,预案准备不充分,垫资不足就很可能发生流动性危机,由此余额宝乃至支付宝就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三)同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余额宝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看到了商机,渐渐向余额宝发展方向靠拢,并在此基础上开发自己的产品进行销售。仿佛一瞬间,国内就诞生了一堆各种各样的“余额宝”,在正面上对余额宝造成了冲击。在此同时,传统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大潮面前迎难而上,进行业务网络化、电子化的尝试,各大银行网络商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都是银行吸取互联网发展趋势,应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冲击而开发出的产品。
(四)收益波动性风险
余额宝作为一款货币市场基金,其收益波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余额宝的收益完全来自于天弘基金增利宝基金的投资收益,超过95%的基金资产被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因此,银行协议存款的价格(由SHIBOR利率影响)就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余额宝的投资收益。余额宝收益率会不会回升就要看货币利率市场情况,如果银行协议存款利率回升,那么余额宝收益率有回升的可能性,如果银行协议存款利率下滑,那么余额宝收益率肯定也会跟着下滑。而一直认为上海同行间拆借利率(Shibor利率)是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换句话说,余额宝收益率间接由上海同行间拆借利率(Shibor利率)决定。当银行间资金短缺时,资金利率上升,货币市场基金收益也随之升高,余额宝收益跟着升高,反之则下降。
(五)网络技术平台风险
余额宝对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大,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网络技术操作风险。余额宝存在的网络安全问题,其根本是手机的网络安全问题。用户手机遗失、破解中毒、手机互借等,都可能引起余额宝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用户账户被窃取后,账户资金会被迅速转移到其他的账户,资金流向难以追查。另一方面,网络不能及时反馈账户被盗信息,难以及时有效地实行补救措施。此外,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如果出现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难以有法可依、依法裁决。
(六)政策性风险
在相关政策出台之前,余额宝依赖的是存款协议,可以随时进行申购和赎回,用户不必承担利率损失。而这是银监会和证监会进行货币基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并非市场化。当市场流动性弱时,就会使银行遭受利益危害。为此,央行出台了《央行叫停货币基金投资的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优惠和央行的 387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规定余额宝用户如果在协议期间支取存款,只能获取活期利息。那么余额宝收益就会遭到一定的亏损,影响余额宝用户的基金收益。
四、余额宝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余额宝自身层面
第一,主动进行风险教育和风险提示。从表面上看,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客户所承担的仅仅是资产亏损的风险。其实,较低的意识风险才是用户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从大多数客户来看,客户所在乎的只是利益的得失,收益被放在了首位。面对此种情况,余额宝应从自身出发,面向客户做出尽早的风险提示,例如在进入余额宝交易页面前,增加风险教育与警示的页面等等。这样客户会在进行交易前获得风险认知,对产品服务也会更加的认可。
第二,防范网络技术风险,完善资金安全服务。互联网金融交易与实际市场交易相比,最大的风险就是网络技术风险。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在线进行交易很容易造成资金流向不安全。对此,余额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应该在资金交易前提供详细的商家信息,使买方能够对卖方有一定的了解。交易完成,余额宝可设定面对一些特定存在的条件,买方可以申请退款的规定。此外,为了应对突发意外事故,第三方平台可以设定能够随时对支付宝账户进行资金冻结的功能。另外,支付宝应主动与 360、金山等网络完全公司合作,提高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安全性。
第三,从客户需求出发,开拓产品领域。中国乡镇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极大,然而乡镇金融服务却是我国传统金融业的盲点。互联网金融成本低、服务便捷,正好应对乡镇人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余额宝应该洞察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扩大服务群体,开拓服务领域,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同时,重新打造业务流程,根据客户的特点开发特色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产品和便利快捷的服务,及时且高效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二)监管部门层面
第一,加强数据监管和掌控。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建立专门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数据库,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所有交易结算数据进行全程监控。并设立相关部门在交易前后进行大数据掌控,从数据中获取信息,掌握有关证据,取得监管主动权。
第二,对交易结算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极大一部分风险来自于非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公司规模小,达不到信用评级和风险评级标准,在法律缝隙中游走,为非法企业提供交易、洗钱、套现等服务。对此,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对不同信用评级企业规定不同的风险保证金标准、支付额度、服务范围,量化监管、针对性监管。
第三,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促进利率市场化。2015年10月,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同时,央行宣布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取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意味着社会融资成本降低,市场不再被银行业垄断。银行更依赖于中间业务,更加的网络电子化、移动终端化,更多的产生科技型、专业型、服务型收益。
结论
总之,余额宝本质就是一只开放型货币市场基金,仅此而已。余额宝为广大民众带来的金融普惠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一互联网金融产品所带来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长路漫漫,余额宝道路坎坷,前途光明,未来发展之路还需其自身、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孙跃.互联网金融集团典型案例全透析.当代金融家,2016.
[2]于杰.金融科技的新江湖.中国计算机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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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PC general contracting; risk analysis; risk management;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2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概述
EPC项目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在EPC合同模式下,项目设计阶段就要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从而避免设计、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项目前期工作处理得好还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EPC项目实践来看,业主愿意付出偏高的合同额度,让承包商承担大部分工程风险。对承包商来说,承担EPC项目显然是对自己管理水平的艰难挑战。虽然这种合同模式承包商风险较大,但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善于控制和处理这些风险,就能最大限度地将投标报价中的风险费转化为利润,使企业在工程总承包的大市场和大趋势中发展、壮大。
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特点
(1)设计和施工深度交叉,工程造价低。首先,EPC模式的总承包商在设计的早期阶段就介入项目,因此能把施工方法、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设计同施工方面的知识、专业技能和经验结合起来体现在设计文件之中;其次,承包商在设计阶段就对施工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了准备,使得许多问题在开工之前就得到解决;第三,设计和施工人员在设计阶段就有了许多接触和交流意见的机会,当项目进入施工阶段遇到问题时,解决起来自然也快得多。
(2)工程总承包是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EPC模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外部接口少,有利于解决设计、施工接口不顺的体制问题;优化组合社会资源,靠优化设计和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成本;让具有设计、施工、管理专长的总承包企业承担责任和风险,不仅可以在责任及工作强度方面给业主减负,而且能达到更为合理地利用企业资源、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建设快速发展的目的。
(3)工程总承包能有效地控制建设周期和工程质量。EPC模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质量不稳定因素;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便于施工操作的进行;EPC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大大缩短建设周期。
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存在的风险分析
(1)进入市场决策风险。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自然环境、市场行情、外汇和税收等政策及法律规定,以及业主的资金来源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总承包项目的实施,且对标价的高低有相当大的影响。承包企业如果在投标前不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仅仅依靠提供的有限的或不准确的信息仓促投标,不注重了解和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自然环境及市场情况,不注重分析研究招标条件、自身条件和投标风险,其风险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2)投标报价失误风险。对于EPC总承包项目,首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前对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以及工程现场条件的了解十分有限,业主对工程项目提供的资料粗略;第二,设计条件不足或可能发生改变,预估的工程量可能与实际的工程量有较大的差异;第三,在预测市场价格调动中或汇率发生化时,对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费用等估计不足;第四,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业主违约,验收达不到标准以及工期延误等,上述均可能导致发生额外费用,如果在总承包价格中考虑不周或计入不足均会导致总承包企业发生亏损。
(3)规划、初步设计阶段管理风险。EPC总承包项目,工程项目规划、初步设计阶段主要是根据业主所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初步设计,这一阶段所花费的资金可能只占总承包项目合同价的百分之几,但这个阶段所进行的工作却决定了项目合同价百分之九十几资金的花费,因此,规划、初步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但却易被忽视。
(4)选择分包商的风险。由于EPC项目规模大,涉及到多方面的专业技术,一般由一家公司总承包或采取联合体方式总承包后再分包,因此,各分包商的履约情况对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5)在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风险。在实施过程中经常由于各分包商只考虑自身利益,而造成工作分散、全过程费用较大,对于项目管理能力要求更高。各实施事件之间交错影响,很多事件(如谈判、政府批准手续、国际采购等)所需时间不能确定,特别是在采购过程中设备图纸、重要设备的技术规范可能影响到其他的设备供应,加大了采购时间的不确定性,更容易造成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
(6)合同责任不清风险。在EPC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企业要对整个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及有效运行承担全部责任,但业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在总承包项目中,完成前期项目开发、融资、征地等,向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付款等均是业主的责任,合同条款中应该对业主拖延付款规定罚息,并且对业主拖延付款造成的后果规定违约责任;其次,业主有义务对施工现场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包括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通信条件等,业主应按期完成其本身工程范围内的责任,自行承担其风险和费用。
(7)业主行为的不规范造成的经济风险。业主的管理无序、压价无度、强要承包商带资承包和拖欠工程款等,给总承包企业造成极大的风险。
(8)风险意识不强、体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第一,合同意识不强,合同签订不严谨,利用合同进行风险预防和风险转移的能力不足;第二,对风险管理知识、风险管理方法不熟悉;第三,风险管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体制不健全。
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要处理的风险问题比设计或施工等单项承包复杂得多,风险量大得多。因此,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难度必然更大。
(2)社会性。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所涉及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者)多,相关关系十分复杂。
(3)系统性。从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是承包者从全系统的观点出发进行全局性的综合管理,而不是把各阶段或各个过程分割开来进行的项目风险管理。
(4)发展性。我国目前进行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条件和环境尚不理想,经验相当匮乏,与国际承包商差距很大,容易因此而引发大的风险。因此,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研究和创新。
4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
(1)注重市场调查和现场考察。市场调查除了要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社会风俗、自然环境,以及出入境、进出口、外汇、税收等政策和法律规定外,还应充分了解劳动力、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及其变化规律,分析市场的潜力与前景。现场考察应与业主所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和设计要求结合起来分析,以便预先发现设计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反映在报价中。
(2)重视投标决策与投标报价。充分考虑项目前期资料不确切、不可预见情况、工程变更、物价上涨、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工期过短等风险因素,分析合同条件中的责权利条款及风险分担条款,充分理解总承包的工作范围,审核业主对承包商的设计要求、施工要求,以及任务量与工期的吻合性,提出合理报价。
(3)明确同各分包商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总承包模式下,合作双方产生诸多矛盾的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地确定总、分包商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些总承包商担心遭业主索赔后分包商不肯偿付,就扣留分包商一部分工程款,从而不利于总、分包商间的合作与工程进展。所以,只有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上保证总承包企业在先行对业主赔偿后,有权向分包商求偿。
(4)规定分包商提供有效的反担保。为转移总承包企业的风险,要求分包商提供反担保是必要的,因为无法兑现的反担保只会增大总承包企业的风险。因此,在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企业可要求分包商提供能及时兑现的反担保,反担保条件必须与对外保函的条件一致。有条件的话,可以让对方提供现金反担保或组合反担保。
(5)综合考虑措施,努力降低成本。在投标阶段总承包商所投的技术标,一定要为实施阶段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留有余地。设计阶段应该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在满足业主要求工程功能的前提下,革新挖潜,合理降低成本,使功能和成本达到科学配置。选择可靠、信誉较好的供应商,以简化、缩短采购过程,有利于控制工期。同时,做好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工作,设备最好直接从供应商运到施工现场。在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减少工程变更费用,合理组织施工,加强成本、质量、进度控制。将项目的设计、采购、安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确保总承包商的实施效益。
(6)通过工程索赔将风险转化为利润。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索赔依据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因素,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利用合同条款或推断条款成功进行索赔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可全面反映项目风险管理水平。
(7)加强项目全局性综合管理,进行项目全过程风险防范。在合同报价之前就应对项目风险进行策划,首先应进行风险识别,对由于合同范围、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市场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测算,针对各种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从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部需按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逐项落实,并根据随工程进展所获得的信息,不断评估风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新的风险因素,调险控制项目并调险控制措施。从合同签订到项目结束的整个生命周期都存在着不同的工作失误的风险,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根据管理者的经验和相关规范,尽可能早地发现和处理问题,减少失误造成的风险。项目管理者需对图纸、开工条件、施工组织措施等进行事先审查,并制定发生风险后的紧急应对预案和处理、总结的程序。
5 结 语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防范应贯穿于每个项目执行的全过程,而对项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也是在工程项目执行各个过程中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风险与机遇共存,对于承包商来说,承担EPC项目无疑是对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挑战,如果一个承包商在EPC 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掌握风险管理手段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则能够持续提升企业在EPC承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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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又叫增利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一项增值业务,于2013年6月17日正式上线,是集增值功能和支付功能为一体的货币型基金新产品,简单地说,余额宝就是马云联手天弘基金推出的一款新的货币基金,是支付宝最新推出的一种余额增值服务,把钱转入余额宝中就可获得一定的收益,旨在开启“零散化理财”。通过将资金转入余额宝,来实现对特定基金理财产品的购买,用户可以获得比同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不仅如此,还可以随时将余额宝内的资金用于网购、支付宝转账以及银行卡转账等,免费实现支付和转账的功能。余额宝自问世以来即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被认为是继支付宝之后又一“改变”互联网金融的历史性事件。
二、余额宝的优势
余额宝之所以备受客户青睐,最主要的原因除了它的收益性之外,是因为其转入的便捷和使用的灵活也是明显优势。首先,转入门槛低。用户只要年满18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8位,持有支付宝实名认证账户,拥有至少一元钱,就可以申请成为余额宝用户,可以把支付宝和储蓄卡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其次,份额确认及时。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会开始计算收益,收益每日计入客户的余额宝总资金。再次,可随时消费和转出。客户购买商品可以使用余额宝实时支付,享有与支付宝余额支付一样的便利。客户使用余额宝支付,视为对余额宝持有基金的实时赎回和对余额宝的转出。余额宝总金额还可以随时转出,转出金额实时到达支付宝账户。最后,支持手机用户。用户可以每天在手机上操作余额宝账户,随时买入、卖出、查看收益。
三、余额宝的收益与风险
(一)余额宝的收益性
有人用表格形式把余额宝与国有四大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的活期利息作对比,比如10万元的活期利息350与余额宝收益3000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但是直接把余额宝和银行的活期存款相比较显得有点不恰当,因为一是余额宝的收益是投资货币基金而来的,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是利息;二是余额宝的的风险没有保障,银行的利息有国家的担保更具有稳定性和抗风险性,因此,余额宝虽然收益高但是风险也高。因为余额宝的收益是一项投资收益,所以收益高低主要取决于基金管理方能否实现这个收益。那么对于余额宝是否真的是高收益的理财利器,就有待于进一步验证了。通过资料显示,余额宝高收益的华丽衣裳正在逐渐退去。
(二)余额宝的风险分析
很多人都称余额宝 “躺着也能赚钱”,但高收益的背后也潜藏着风险。用户不应该盲目的信赖余额宝,将其作为纯获收益的产品。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把余额宝的风险总结为以下三点:
首先,余额宝是货币基金,有亏损风险。余额宝不是存款业务,只是一个帮助用户进行基金支付的业务,实质上是货币基金产品。虽然货币基金是所有基金产品中风险比较低的一类产品,一般用于投资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与银行的活期存款的年收益0.35%相比,国内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3%到4%,收益比活期高出近十倍,但作为一项基金产品,与银行和证券公司销售的基金一样,收益伴随着风险。
其次,余额宝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有一定争议,有监管风险。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支付宝在2012年5月获得了基金支付照,但没有获得基金销售牌照。余额宝借助天弘基金实现基金销售功能的做法是在打球。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一旦监管部门发难,余额宝有可能会被叫停。
最后,余额宝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及银行利益,有银行风险。一位银行分行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支付宝一直没法给用户支付利息,这是限制它们资金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我们看来,余额宝是希望通过货币基金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吸引更多客户将资金从银行转移至支付宝。”吸引客户将资金从银行转移至支付宝,这意味着支付宝已经具备了类似银行卡的“吸储”能力,并与银行形成正面的竞争关系。如果余额宝的资金数量庞大到令银行畏惧,依赖银行生存的支付宝有可能会被银行封杀,毕竟支付宝的支付体系是搭建在各大银行的系统之上运行。失去支付宝,余额宝将失去存在的平台。而事实证明,一些银行特别是国有四大行已经开始对余额宝进行限制和抵触,余额宝路在何方,令人堪忧。
余额宝的“搅局”与创新无疑有利于改造金融行业,推动我国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市场活跃,无疑是具有正面意义的,使金融能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促进资本流通和资源的优化。
余额宝到底是不是躺着就能赚钱,这是需要时间去证明的,我们都知道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余额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拓展的一项积极尝试,作为一种技术上和制度上的创新,虽然优势明显,发展潜力不可限量,但仍然存在亏损、监管和银行的风险,需要理性对待。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余额宝只是金融市场衍生出的新新事物,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还会出现更多类似的轰动一时的基金产品,因此,在面对这一情况的时候,理性的对待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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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付宝风险分析
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组成如下:支付宝69.9%,财付通19.2%,拉卡拉2.2%,联动优势1.4%。在支付宝迅猛发展的同时,暴露了支付宝的许多问题,其风险问题尤为受公众关注。
1.1 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个人信息泄露是广大用户非常关注的风险问题,那么个人信息是怎样通过支付宝泄露的呢?其一是当用户淘宝购物支付时,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以及购物信息将记录在手机的存储卡上,不法分子会通过木马病毒侵入到手机内部,从而获得存储卡上的信息,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这一泄露是由于支付宝的技术存在漏洞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其二是当用户通过淘宝购物用支付宝支付时,会将个人的信息传递给商家,而一些商家在获取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后会在网上散步或者卖给他人以获得利益,这一信息泄露是由于商家的信用不良导致的。
1.2 资金被盗风险
许多支付宝用户认为资金被盗是支付宝技术不过关造成的,其实不然,不法分子大都是利用消费者对于自身安全信息保护意识薄弱来进行的,他们可能通过给消费者发送相关的活动链接,诱使消费者进入从而使得各种木马病毒趁机侵入消费者的客户端盗取相关的信息,从而实现资金盗取。
基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第三方机构有责任制定相关的政策来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诈骗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的实施,保证用户资金的安全。用户因为使用支付宝从而导致自己账户资金被窃取,支付宝依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支付宝系统的设计目前首要解决的是在用户点开了诈骗链接后不法分子还依旧不能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进行资金的窃取,这一技术是目前支付宝开发商首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长久以来用户最关注的焦点。
1.3 资金沉淀风险
支付宝资金沉淀有两方面的来源,一是在途资金的沉淀,支付宝作为信用中介进行资金沉淀,买家选购商品后先将款项转入支付宝账户内,同时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待买家确认付款时再将款项转入卖家账户,这个过程中支付宝充当了信用中介的角色。这一部分沉淀的资金,支付宝可能挪作他用,很难确保这部分资金的安全。二是用户在支付宝内设有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就相当于在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用户可以随时存取,而当用户不用于交易和转账时,这个账户内的资金就会沉淀下来,而沉淀下来的资金可能被支付宝挪用,并且这一来源的资金沉淀会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支付宝2016年9月12日宣布公告称从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宝将对个人用户超出免费额度(累计两万元)的提现收0.1%的服务费,这一公告的出台,必然会导致诸多用户不愿意将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提现,尤其是那些已超过免费提现额度的用户,他们宁愿将资金放在个人账户内也不愿意提现,这样个人账户的资金就会越积越多,其就像一个资金池,只有不断向里输入资金,而很少向外取出资金,这一块的资金沉淀越级越大,进一步加×俗式鸪恋淼姆缦铡
1.4 合规风险
2010年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性质的界定有了权威的依据,即在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其管理运作正式纳入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内。
2013年6月,支付宝首次推出了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其功能就相当于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只要在余额宝内存放资金,它就会每天计算利息给你,因此短时间内便打开了理财市场,由于众多用户会将存放在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纷纷取出,放到余额宝内,对银行的活期储蓄会造成不小的冲击。我国只授予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其他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均无权办理存款业务。余额宝的性质就相当于存款业务,但其并没有获得存款业务的许可,用户将钱存放到余额宝内很难确保资金的安全,而支付宝用这些筹集到的资金用做什么用途,我们也毫不知情。因此为了防范支付宝利用余额宝非法集资的风险,人民银行对这种金融创新进行了控制,也使人民银行加强支付宝监管,保证其合规运行的重要举措。
2 Apple Pay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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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我国金融业通过业务创新产生了小额担保、余额宝、银行新型理财业务等新型业态形式,这些新型金融业态形式反映了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事实。但由于新型业态形式的产生,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无形增加了,如阿里巴巴叫板四大银行,继而引起四大银行对支付宝封杀等。一般而言,这些金融产品具有虚拟性、契约性和正负向功能等特点,会导致信息资源的不对称、法律道德风险,进而由交易微观层面的风险上升至正常整体层面的系统性风险,这便在无形之中加大了风险管控的难度。
从深化市场功能的角度看,这些新型的业态形式多数是与金融业的货币创造功能息息相关的,这将是潜在风险的隐藏地段。而就金融业自身健康的发展而言,这些新型业态形式风险的产生取决于整个市场的流动性、管理层的风险偏好、金融产品本身的质量等。这两种角度反映出金融业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必要性。基于此,本研究立足于近年来新型的金融业态形式,结合运营中的实际情况,从自身风险管控的角度分析这些业态形式的健康发展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新型金融业态兴起原因和发展现状
为什么这些金融业态形式会在后危机时代频频出现呢?恐怕不是一个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所能解答的。对此,本文认为从需求角度的解释可能更具有说服力。
一方面,高杠杆和产能过剩的同时显现,逼迫部分企业绕道传统信贷途径。2010年之后,中央政府发现,以投资促增长的发展策略一度使我国经济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了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等消极影响,这对当时我国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阻力。尤其是在经济双轨并行的体制中,会造成供求和价格上的多重摩擦,这种不合理性充分体现在分配的严重不均衡,也降低了市场运行的效率。针对此问题,中央政府开始限制传统的信贷投放,以试图给信用杠杆降温。而部分企业在前期投资拉动的作用下,产能的过剩迫使他们既要接受市场的萎缩,又要接受同业的激烈竞争。而高投资意味着自身财务负担的加重,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开始通过进一步举债来延续存量债务。在传统渠道未果的情况下,这些企业理性的选择是绕道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私募基金、民间贷款等渠道,以高额的债务融资利息来维系企业的生存。另一方面,实体经济高额的利率也诱使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反思传统的投资渠道,部分机构和个人开始不满足于银行业相对较低的存款利率,选择除传统信贷途径之外的方法,小额贷款、网络金融等新的金融业态形式开始风生水起。而这一系列行为既迫使金融业面临存款流失的压力,又开始纷纷借道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来寻求较高的实体经济利率。进而也引发了金融业的业务创新,在监管缝隙中把资金投放到信贷管制的领域。这两个背景条件激发了我国信用需求的迅猛增长。在国家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以及我国信息技术的日渐成熟的背景下,各种新型金融业态形式应运而生。这些以余额宝、小额担保、银行新型理财业务(如活期通、现金宝、钱大掌柜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形式带动了金融业的新一轮发展,无疑也会成为颠覆传统银行的新式武器(邱峰,2014)。
这些新型金融业态形式,不仅拓展了资金融通渠道,也发掘了许多新的管理模式。为言之有理、有据,本研究中金融业新型业态的形式主要以余额宝、小额担保、银行新型理财业务为例进行研究分析。余额宝的兴起打的是“消费和理财两不误”的牌,支付宝公司通过用户实名认证,将支付宝中的备付金转入其中,相当于用户购买一种货币型的理财产品,从而获得较高收益;而小额担保贷款打的是“民间借贷合法化”的牌,通过自身经营方式的改善,如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共同追偿、担保基金担保等,逐步形成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其发展思路打的是“规避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牌。无论是建行的“善融商城”、中行的“中银易商”、交行的“交博汇”、兴业银行的“钱大掌柜”、民生银行的“合一行”,都以收益高于活期、自动攒钱、智能理财、基金代销等便捷快速和人性化的特点迅速兴起,它们往往不依赖于实体经营网点,而多采用完全的互联网运作模式,所有服务和产品都是通过邮件、电话、互联网等途径完成。
新型金融业态的风险分析和管控重点
这些新型的金融业态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具有资金创造的功能,其业务的拓展也进一步放大金融创新的信用风险。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通过提供购物支付功能实现大量资金沉淀,并且这些资金多作为“网购钱包”,提现较少,余额宝可以通过期限错配,把短期小额存款汇集成相对长期的大额存款,通过议价、购买基金等资产组合配置获得高额利率。这种业务特征决定了其自身的风险特征。从业务自身看,余额宝的“t+0”赎回机制在短期内若赎回资金过大会带来当天不能支付的现象,进而可能引发挤兑现象;从机构自身来看,余额宝把沉淀的资金用于资本投资时,如投资货币基金,都会产生相关的投资风险,并且面临计算机乃至IT产业的技术风险。从宏观经济层面看,余额宝作为一种电子货币,会带来货币的信用创造功能,进而会加剧经济风险。假设Me为电子货币,那么,基础货币可以表示为B=C+D+Me,其中,B为基础货币,C为现金,D为法定存款准备金。进而,货币供给量可以表示为:M=m・B,其中,m为货币乘数,为了计算方便可以把m简化为{1/Rd,1/Rd,1/Re},其中,Rd为法定存款准备金,Re为电子货币的创造系数。通过边际分析可以看出,当Re
上述风险分析虽然是针对余额宝、小额担保和银行新型理财产品的,但是这些资产的风险可以体现在业务本身、金融机构自身、以及经济风险三个方面。而风险管控作为管理层,通过一系列制度或者措施对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的主动预防、管理和控制,可以从这三个层面对风险进行管控,作者归纳为以下公式:Y=f(X,Z,U),其中,X=x(c,vr,d),Z=z(s,f,w),Cov(X,Z)>0,用Y表示新型业态形式的总风险,X表示该公司自身因素导致的风险,用c表示实收资本,用vr表示风险准备,用d表示风险预防金额;Z表示业务自身导致的风险,用s表示业务金额,f表示担保基金,w表示引致风险。U表示监管法律缺陷导致的风险。那么,担保总风险要求:Cov(X,U)>0,Cov(Z,U)>0。并且,公司自身在业务开展中应使风险损失L达到:L2= (X-X*)2+a(Z-Z*)2+ b(U-U*)2。其中,X*表示该业务公司造成的最小损失风险,Z*表示该业务造成的最优风险水平,U*表示监管部门最优的监管制度。01。
新型金融业态风险控制对策及建议
新型金融业态产品如果存在着大量低质量产品,会使风险不断加剧和积累,逐渐向主要大机构集中,最终导致整个系统风险的上升(李成、蔡达建、张炜,2010)。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分析新型金融业态的风险管控的时候,应从公司自身因素、业务自身因素和监管机构三方出发进行研究,这是与传统的银行监管不同的。在以往商业银行成立的审批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审核:首先是资本金,以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和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设立商业银行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额;其次是管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能力、经验、品质以及信誉度等进行考察;第三,当前金融业的竞争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场的竞争程度被审批机关认为已无法容纳新的商业银行加入时,新银行成立的条件便难以被批准。与新型金融业态相比,我们可以看出,新型金融业态并不全具备这些条件。基于此,可以从减少风险损失的角度,从风险形成的三个方面进行风险管控。
一是从该业务公司的角度看,对公司进行风险管控,即从公司的资本金、法定风险准备金和自身的风险预防金额入手,确定合理的资本金比例、法定准备金比例、以及自身的适度的预防资金,将有利于保障资金的融通。但是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的滞后和法律保障的不明确,会导致小微企业、个人创业等融资渠道不畅。
二是从业务自身的角度来看,即从业务运营中的业务金额、担保基金和引致风险入手,确定各业务的理想金额范围、担保基金的来源,以及一些非系统风险的防范。相比大型银行而言,这些业务公司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为了实现这些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需要对其进行风险管控。例如,甘肃省担保机构实力弱、规模小,其注册资金平均仅为3000万元。但是当其与银行合作时,会被要求按10%-20%比例的担保余额进入保证金以作为质押。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公司的大量资金被占用,同时伴随经营规模的扩大,其运营风险也相应加大了。
三是从金融监管的角度看,由于这些业务公司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目前仍按照《公司法》进行管理,这无疑忽视了这些的信用创造功能,带来了金融市场管理的缺位。对小额担保业务、余额宝、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风险管控,有助于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最大限度的发挥新型金融业态的功能,即金融市场的市场定价功能,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林毅夫(2010)指出,中国大银行主导的金融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结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显著。进而需要我们针对《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从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资格、业务范围与种类、财务及内控制度、行业自律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总之,各种新型金融业态的不断推陈出新是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创新的一种表现,也在一定意义上带领传统金融业态走向新的道路。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需要健全金融业内部管控体系,强化信用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信用分析判别系统,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多元化和信息化方式去防范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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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风险
余额宝是由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的,刚开始用户会对其信用质疑,支付宝作为其间的第三方机构,一定程度上余额宝借助了支付宝庞大的用户群体和信用,另外支付宝做出解释,支付宝仅仅作为资金的运作中间者,投资是由天弘基金负责,亦即如果余额宝发生亏损,支付宝本身是不用担负责任的,而通过公布的信息,2013年10月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11.8亿元的价格收购天弘基金51%的股权。这样一来,公司的专业人才储备和公司内部管理怎样运作,余额宝的用户并不了解。我国各大银行在收益率方面有些偏低,但是一般银行内部都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内部监控措施,历史比较悠久的银行,有较为让人信服的信誉,使大部分的客户相对比较放心。相对来说,余额宝是新兴产物,普通民众对其内部的运作有无有效的监管措施并不知晓,并且余额宝牵涉到产品环节和技术问题和以往的一般货币资金相比较为复杂,当余额宝的关联方――支付宝、淘宝、天弘基金、阿里巴巴电子商务中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牵连到余额宝并引发巨额亏损。
二、技术风险
目前,货币型基金是互联网基金的基本形式,互联网基金共享互联网平台积累的海量用户活动数据,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学技术建立评估模型。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的客户数量非常大,而且基本为个人,每日交易量(转入、消费支付及转出)接近百万笔,还有各种节日的消费等影响流量巨幅波动的节点,对货币基金的技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公司合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流建立量化的流动性评估模型,对余额宝的流动性做出较准确预测,实现余额宝流动性与收益性的良好匹配,让客户的备付金增值得到充分的安全保证。
但是在2014年2月12日,余额宝的大量用户反映余额宝不再显示上一天的收益情况,出现“暂无收益”的故障,余额宝方面对此做出回应,该故障是由于11日晚上的系统升级所致,但是并不影响11日收益的产生和发放。这样的解释虽说让紧张的余额宝用户舒一口气,但是也有不少用户表示系统升级导致暂时没有收益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系统并未提前做出告知,仅仅在事发后进行解释,事情的原因究竟是余额宝系统出现故障,还是只是对系统做常规升级,我们不得而知。这次由于技术故障导致的用户信任度下降,也让余额宝暗藏的技术风险浮出水面,截至2014年3月份余额宝的规模已经突破5 000亿元,客户超过8 100万,每天都要处理天文数字般的数据信息,快速应对互联网上的各种危险,很难做到万无一失。余额宝上市至今已有多人反映余额宝账户被盗的问题,手机淘宝、微信支付的广泛应用,会导致淘宝账号很容易被破解,从而威胁支付宝和余额宝的安全,黑客入侵、系统宕机等技术问题都可能将投资者的资金置于危险境地。由于余额宝规模大、涉及面广,以至于轻微的技术故障或者不利新闻都可能会引发被挤兑的风险。
三、规模风险
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4月18日,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一季报的公布,让之前市场关注的焦点数据一一揭秘。截至2014年3月31日,余额宝规模为5 413亿元,成立日至3月31日为客户累计实现收益75亿元,其中2014年一季度为用户盈利57亿元。从余额宝本身来看,海量客户、小客单量、交易较频繁、客户行为分散成为其主要特征。截至3月31日,天弘增利宝累计申购笔数3.32亿笔,累计赎回笔数6.68亿笔,累计申购金额13 592亿元,累计赎回金额8 181亿元。天弘基金表示,由于传统节日使得产品口碑传播效应增强以及一二月份产品收益率较高等因素,增利宝基金规模增长很快,进入3月份后,余额宝规模趋于平稳。但是如此大的规模有可能使余额宝面临没有足够的货币市场票据产品可供购买的问题,以至于轻微的技术故障和收益风险都可能会引发投资界的大地震,甚至引起,从而招致监管层干预,这种规模风险会随着余额宝规模的越来越大而愈发明显。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无法应对因负债下降或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流动性困难。余额宝的流动性主要与余额宝收益率和巨额赎回有关。一方面,吸引大量客户的主要原因就是余额宝的较高收益率,如果收益率一直维持在高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客户更愿意将大量的金钱存入余额宝内,余额宝内的金钱被赎回的可能性越低,这样流动性就越好。反之,流动性越差,基金面临的赎回风险也会越大。余额宝收益率与天弘基金管理能力有一定联系。根据历史数据,天弘基金近两年业绩欠佳,2011年损失2 015万元,2012年损失1 535万元,2013年上半年依靠余额宝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852万元,因此余额宝收益率平稳性及增长性仍然有待考察。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快速取现全部份额,支付宝公司只能利用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者客户备付金垫付基金赎回资金,才能实现余额宝到支付宝的实时到账。另外余额宝对持有期限和赎回金额并没有进行限制,当遇到双十一等促销活动时,客户大规模的利用余额宝内的资金购买物品,或者基金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当天无法顺利交割,无法支付事先垫付赎回资金,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按照余额宝的说明,其账户内资金可随时在天猫和淘宝上进行消费,但货币基金每日收盘后才能给余额宝结算,这期间实际是支付宝为货币基金进行了信用垫付,如果货币基金无法按时与支付宝进行交割,支付宝则面临头寸风险。目前支付宝的日均交易额约为45亿元,假设平均周转时间为5-7天,则支付宝的日均沉淀资金也仅有200-300亿元,一旦达到一定规模,支付宝自身就很难应付流动性的冲击。再从宏观市场上看,银行在经历过2013年6月份的流动性紧张后,货币市场基金实际上赎回很多,碰到货币基金提前支取时,银行并不配合。现在货币基金投向主要是协议存款,一旦碰到资金流动性紧张,当此前合作的银行头寸出现问题时,就会带来流动性风险。虽然有支付宝提供的大数据提供技术支持,但是可以看出一旦市场发生波动,用户集中提取余额宝中的资金时,不论是天弘基金还是支付宝、余额宝都会变得非常被动。
五、总结
虽然对于余额宝,社会各界看法不一,但是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存在风险,但风险不应成为创新的障碍。技术进步带来了难以想象的便利,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技术与金融结合孵化的新型服务,既需要有包容、开放,也需要审慎。在面对技术和内部控制风险时,阿里巴巴、支付宝应该在选择未来合作的基金公司时,多考虑一些比较有行业经验,实力比较雄厚的基金公司,以减弱技术和内部管理控制带来的风险,并且余额宝应该坚定自己的市场定位,坚持一些有闲钱但是还没有足够的实力进入银行理财市场的人群,做出适合他们的理财方式,充分利用这一充足的客户来源,通过商业方法不断增加客户的忠实度,用来面对行业的挑战。现在有很多文献对余额宝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对此,支付宝应该就余额宝的风险进行整理并告知客户,更好地维持其形象,让客户提高信任度。在互联网金融逐渐强大的今天,面对风险、面对不同观点应进行理性分析,既要看到余额宝带来的机遇和活力,也要正视其潜在风险。从全面深化改革和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出发,统筹规划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引导新兴金融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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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日期:2014年9月29日
一、余额宝综述
(一)余额宝的概念。余额宝又叫增利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将资金转入余额宝,来实现对特定基金理财产品的购买,用户不仅能够得到比同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免费实现支付和转账的功能,像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方便。实质上余额宝就是一个T+0的货币基金,存在货币市场的风险。
(二)余额宝的特点
1、开辟了基金销售的新渠道。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络营销逐步成为了新的渠道,而余额宝正是将基金销售系统内置在国内最大、用户最多的支付宝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上,充分利用了网络营销渠道的优势,大大提高了基金的销售数量。
2、操作流程简单,交易安全可靠,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支付宝与余额宝之间实行24小时免费转账,免除银行的各种复杂手续,整个过程方便快捷,简单明了。此外,通过手机客户端也可完成操作,这对如今的“手机一族”来说省时省力,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3、与传统银行相比,余额宝有着较高的收益水平。它的收益率要远远高于银行的活期存款,并且余额宝比定期存款有着更强的流动性,多方面支持网购消费、支付宝转账,既有增值功能,又可随时消费。
4、购买金额无“门槛”。用户只要年满18岁,拥有至少一元钱,就可以申请为支付宝用户,满足了更多人的理财愿望。且余额宝采用T+0支付,转入的资金可以随时转出至支付宝,实时到账无手续费,也可直接提现至银行卡。
二、余额宝的适用人群
(一)针对适用人群的调查。为了深入了解余额宝的适用人群,我们科研小组展开了调查,以电子问卷和纸质调查问卷的形式,分别在公众平台和石家庄西南高教区进行了随机调查,在对调查的近1,000人中,我们发现在使用余额宝的目前用户中,“80后”人群的使用比例占46%,与之相比,“70后”人群使用比例占7%,“60后”人群使用比例占20%,被视为网购大军主力的“90后”人群的使用比例则占到了27%。其中,23岁“宝粉”的数量最为庞大。
(二)适用人群特点分析。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其上线之初的目的是将热衷于网购的人的支付宝中的闲散资金集合起来,获取最大利益。所以,其最初适用的基础人群只是上网淘宝购物的人群。而随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更多的人加入了其中,由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余额宝的消费群体以年轻、时尚、对网络熟悉的消费一族为主,是相对成熟有一定资源和物质积累的消费群体。另外,因其方便快捷的支付能力,余额宝吸引了广大学生及白领的关注。年轻用户经常接触淘宝,对支付宝平台熟悉,其中剩余资金可用于投资,而绝大部分缺乏投资理财的资金和经验,余额宝具有不限投资金额、不限投资期限、随时可用的特点,使更多的用户能够参与理财。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将有更多大龄消费者对余额宝产生兴趣。他们在网络操作熟悉之后,会逐渐转为余额宝消费者。他们会为规避风险而追求更稳定的收益,将资金从基金等市场撤出转而投资余额宝,为了追求更高收益以及流动性,小额存款持有人会将银行内的部分存款转入余额宝。
三、余额宝的风险分析
(一)用户收益风险。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基金而非储蓄,并不具有活期存款的高安全性。一旦购买的货币基金出现问题,用户的资金将蒙受损失。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余额宝一直都是高收益。余额宝现有的天弘增利宝基金成立的时间短,相关数据少,用户无法预测收益率,导致无法规避风险。而余额宝面对的客户正是一般风险意识较低的工薪阶层或者学生,在风险危机发生前,大部分的客户难以意识到把资金转出。
(二)操作与技术风险。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很多的手机客户端团购网站,也可使用余额宝进行支付,支付时只需要输入支付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即可完成支付。余额宝作为一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并且是由支付宝代为管理的互联网账户,在其收益风险与网络技术风险并存的情况下,余额宝并非“绝对安全”。自余额宝推出至今,已被多次爆出“被盗”问题,直接反映了余额宝本身确实存在网络安全隐患。登陆不正规或是有病毒的网站,很可能导致淘宝账户的外泄,进而造成余额宝中财产的安全。
(三)政府监管风险。在监管方面,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余额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再者,根据相关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能代销基金,因此余额宝一直宣称,该货币基金是由天弘基金作为销售角色,支付宝只是支付平台。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在打“球”,从监管层面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或者说只是没有违法,照目前情况来看,监管部门并没有叫停余额宝,但是一旦发难,余额宝很可能会被叫停。
(四)银行竞争风险。支付宝公司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已经对银行的支付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随后推出的余额宝业务更是在争夺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理财业务的利润。而由于支付宝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寄居在各大银行系统上运行的,其寄主商业银行可采取多种方式来限制支付宝公司,或将支付宝直接封杀。另外,更大商业银行也会创造出新的产品来吸引存款。
四、发展余额宝的建议
(一)完善自身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网络技术。加强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制部门,注重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加强对基层的管理。不断提高自己软硬件系统的安全级别和完善应用的系统结构,规范各类规章制度,保障网络支付交易安全。而针对网络技术风险,余额宝应该在支付过程中给消费者提供详细的商家与订单资料。
(二)多方合作,加强监管体系。在政府监管层面,支付宝方面应积极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拿到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使得余额宝合法性。证监会应发挥监管作用,人民银行需依据职责规范其支付行为。同时,余额宝要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建立一个良性的合作模式,实现双赢,避免恶性竞争。
(三)从客户需求出发,满足客户需求。以客户为中心,引领客户的需求,依托数据信息平台,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满足客户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同时,重塑业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精准把握不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并进行风险评估,从而精确提供服务和有效控制风险。建立客户数据资源仓库,掌握客户的基本信息,对其投资意愿、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进行内部整合,对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细分客户群体。明确提醒用户购买余额宝所存在的风险,尊重用户知情权,增加产品透明度。
五、总结
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理财产品终将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作为先驱者的余额宝也必将变得更加完善与强大。而其所带来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人们要理性地对待余额宝,不要因为它的暂时性的高收益而变得盲目。无论是支付宝公司还是相关监管部门,都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风险,以促使余额宝业务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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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团,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于2013年6月正式推出了一个在线的个人理财产品――余额宝。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阿里巴巴的全资子公司――支付宝,这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余额宝功能。余额宝本质上是一个由天弘基金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14年2月底,余额宝投资使用用户已经超过5000万,资金超过2500亿元人民币。根据彭博社的数据,它推出仅仅不到一年,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
余额宝为投资者提供比银行相似理财产品更高的回报,但投资阈值却更低。然而,投资者没有充分意识投资余额宝的风险。虽然阿里巴巴为投资者提供了潜在损失的担保,但是对于余额宝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阿里巴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范这种风险。自余额宝出现了不到一年,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PB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没有任何新的监管来规范余额宝的操作。最近的研究表明,中国金融市场的主要的缺陷之一是,个人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和投资者教育不足。因此,监管机构对在线投资产品风险的监管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余额宝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创新。贝宝早在2000年代推出了一个货币市场基金,但在2011年7月27日关闭了它。导致贝宝的货币市场基金失败的有几个原因。首先是投资者担心他们的安全账户和资金的流动性。其次,贝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总体回报不够高,不足以让投资者容忍这些风险。余额宝正是贝宝基金的一个副本。尽管余额宝已经成为在中国最大的货币市场基金,是否会变成另一个贝宝货币市场基金仍然是未知的。
2、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的动机
中国人民银行在2010年6月21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这一规定,非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公司, 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阿里巴巴的两个网上购物平台,即淘宝和天猫商城, 在2012年总销售额的超过1万亿人民币(约1600亿美元)。而在2012年每天支付宝账户中消费者的资金和委托支付宝的资金将近1000亿(约150亿美元)。因此,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阿里巴巴实缴货币资本应在在100亿元人民币。然而,阿里巴巴的实缴货币资本只有5亿人民币,这是远远低于所需的实缴货币资本。大量增加实缴货币资本会增加运营成本,这会迫使阿里巴巴寻找新的外部投资者。因此,阿里巴巴寻求一个通道来分配客户在支付宝账户的资金。从而余额宝应运而生。
另一方面,余额宝给阿里巴巴和天鸿基金提供了一个可观的利润。投资余额宝的成本包括0.3%的管理费,0.08%的托管费用,和0.25%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的收入是阿里巴巴和天鸿之间共享,但是细节没有透露。天鸿的报告称, 2013年第四季度来自于余额宝的利润是14.22亿人民币(约2.2亿美元)。
3.为什么余额宝增长如此迅速?
阿里巴巴拥有两个中国最大的网上购物网站:淘宝和天猫商城。淘宝是一个消费者对消费者(C2C)零售网络,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平台开放的在线零售商店,其主要是迎合中国客户。不同于天猫商城是一个企业对消费者(B2C)在线零售网络,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购买国际企业品牌商品的平台。所有客户在淘宝和天猫商城购物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来减少交易风险。根据阿里巴巴的报告,截至2013年底,淘宝和天猫商城近有5亿的注册用户,每天超过六千万游客。许多老客户存款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每一分钟大约有超过4800种产品通过这两个购物网站进行销售。因此,大量的支付宝客户为余额宝的产生提供了沃土。
其他主要原因于,对中国投资者来说缺乏这种投资工具,特别是对于有很强的流动性需求个人投资者。如果对于绑定了银行卡账户的投资者,在2小时之内就可以把钱撤回到银行卡账户。对于没绑定投资者,他们撤回的钱将在第二天12点之前抵达账户。此外,投资者1天利润在将(现金)在第二天下午3点转移到投资者的帐户。此外,余额宝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极低的投资阈值,只需1元人民币即可。大多数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阈值是50000人民币。低投资阈值使余额宝在个人投资者中一炮而红, 尤其是在银行忽视的年轻人中。
除了高流动性,余额宝提供了比银行存款提供更高的回报。表1显示了央行基准利率(百分比)在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活期存款利率是035%至036%,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225%至325%在过去的三年。中国人民银行只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涨10%的基准。实际上,中国主要国有五大银行只提供客户存款基准利率。而余额宝的2013年收益率为482%,2014年为483%。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余额宝的收益率远远大于银行1年的定期,以及大约近为活期的15倍。
4.余额宝对其他经济行业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余额宝的成功对当前中国金融体系以及其他经济行业造成了瞬间冲击。许多其他类似的在线投资产品已经出现,如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腾讯发起的微信理财通。根据金融时报的报道,越来越多的钱从银行账户转入余额宝账户。因此第一个受到余额宝冲击的就是银行。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不能对在线投资产品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以及增加在线投资产品的行政成本,商业银行的利润将会被慢慢侵蚀。基于目前余额宝的规模,余额宝每年侵蚀商业银行的利润大约是127.2亿元人民币。而有助于商业银行和余额宝竞争的就是提高存款利率,但这个受制于中央银行。
中国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SHSE)和深圳证券交易所(SZSE),自2008年以来表现一直不佳。由于许多上市公司受到政府的保护和规制,但内部治理较差。许多投资者对股市失去信心,并开始寻找其他投资渠道。余额宝和类似产品提供了与国内股票市场的不同另一个途径,这可能进一步降低股票市场的资金流动。(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邱勋. 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启示[J]. 新金融,2013,09:50-54.
[2]白静.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D].河北经贸大学,2014.
篇10
Risk and Prevention in the Internet Financial Model:a Case Study of Yuebao
DENG Tianyu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promotes the reform of the modern financial model A financial management model which takes the Internet as the theme has firmed. However, there is a certain risk which has certain influence on property security . Analyzing Yuebao, the researcher found that its risks in the Internet financial model in clude credit risk, operational risk, market risk, liquidity risk and legal risk.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ystem, build the risk management system of payment institution, enhance the protection measures of customer information, and improve the computer security management measures with the help of big data and various cooperation mechanisms, so as to improve the safety, reduce risks, and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model.
Key words: Yuebao, Internet financial model, risk, prevention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科学技术进步,传统的银行储蓄已经不能够满足人们财产保值要求了。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了一款主要服务于个人用户的金融产品这就是余额宝,用户通过向余额宝中转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就可以像购买基金产品一样从中获得收益。于此同时在用户需要使用资金的时候又可以将余额宝中资金转出用于其他消费,并且中间转出过程非常简单并不涉及到转出手续费的问题。由于支付宝本身具有很大的用户资源,所以在支付宝平台上的余额宝已经逐渐吸收了很多的优秀资源。余额宝平台成功搭建吸引了很多的中小理财需求客户需求,不仅能够有效利用资源还能够在短时间内更好收集客户资源。
一、余额宝概述
(一)余额宝定义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互联网上支付环节,阿里公司成功搭建了支付宝平台用于用户网上购物时的资金支付。但是,最近在支付宝平台上有根据个人用户理财需求推出了一个余额增值业务也就是我们从常说的余额宝。用户只需要将支付宝中的闲余资金转入到余额宝中不仅可以获得周期性的收益,还能够在购物或者需要资金时候没有任何手续费限制将资金从余额宝中取出。接下来我们对余额宝中涉及的问题进行更为详细分析。余额宝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其充当的是货币基金的载体,并且其业务本质也是货币基金分销渠道,也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货币基金的销售。
(二)余额宝风险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对余额宝本身定义有着详细了解,但是余额宝本身作为一种货币基金载体其本身也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风险的。接下来我们就对这些风险进行详细介绍。首先,作为一种货币基金载体我们不得不需要考虑其本身的收益波动风险。由于余额宝是一个货币基金平台所以其货币基金属性决定了其本身收益波动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就是需要考虑余额宝中资金流动性风险。由于余额宝是在支付宝平台上进行搭建的,所以就决定了其本身使用的用户数量巨大,所以一定要对用户大规模进行集中资金兑换进行考虑。如果本身没有足够的准备金一旦出现大规模用户集中兑现资金的情况就会使整个平台瘫痪。
再有就是余额宝本身是一个金融产品,而金融产品本身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政策影响,所以余额宝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对国家政策进行充分考虑,因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会对金融产品的经济收益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会对余额宝用户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需要考虑的就是技术风险,余额宝本身与传统金融产品最大不同在于其是一个互联网电子产品,所以我们应该警惕出现余额宝用户相关资金以及信息安全被黑客盗取的现象。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及在人们生活中应用,互联网金融已经逐步深入到人们生活生产中去了,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使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融合的一种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是搭载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最为接近金融市场的服务模式。当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技术融合到一起就会产生前所未有的潜力,来更好刺激金融机构、各种电商企业以及消费者。
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这三种重要的经济形势成为了互联网金融主要形式。首先,用户可以使用自身互联网资源进行网络银行访问,客户通过登陆互联网主页进行相关银行信息查询,这个技术实际上是将通信设备与现代电子技术相互结合,向消费者提供人性化服务以及详细资料。网络信贷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个人对个人贷款的中介服务。而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功能能够有效完成对企业以及消费者本社资金的合理规划。通过银行和第三方独立机构签约成为合作伙伴,然后进行消费者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支付方式。
以上我们对三种主要的网络金融形式进行了详细介绍,接下来我们需要对网络金融的特点进行详细介绍。首先,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搭载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所以其本身不需要传播媒介,无中介交易是整个互联网金融中主要的宗旨,通过使用互联网资源对本身金融机构进行相关优化配置。期间没有任何实体机构参与,用户只需要使用手机就可以完成对金融产品上的随时随地控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以及较为高的收益,封闭式资金与此相比不具备互联网金融本身的灵活性。在交易过程中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资金提取,并不需要支付任何手续费用。投资者可以使用通信设备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办理,自由申请和赎回资金,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互联网金融低风险高回报的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平台上产生了一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兴模式也就是互联网金融。围绕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各个环节产生了很多创新的商业模式,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信贷小额模式众筹融资模式、互联网银行模式、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虚拟电子货币模式等。
就目前而言这些互联网模式中最有发展潜力的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逐步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已经逐步发展为能够与传统金融相互竞争的全新模式。这主要是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在为用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同时也作为金融服务中介机构为用户提供相关信息支持以及反馈。通过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能够达到密切关注客户使用体验的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不受固定业务办理网点和等候时间限定,这是其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最大的优势。通过对日常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梳理,能够更好的为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集中资金开展理财服务、投资业务提供较好的数据支持。除此之外还能够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数据分析、用户信用分析、金融产品营销分析等提供有效的数据分析。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第三方支付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出现了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一系列第三方支付典型代表。
就余额宝本身而言其使用的商业模式属于以下两种形式。一方面,能够将支付宝本身余额用于货币基金投资。客户在使用支付宝的过程中能够将支付宝中的碎片化资金应用于余额宝本身的投资活动中。这种功能的实现主要是因为余额宝是在支付宝平台上进行搭建的。通过将小部分资金转入余额宝中能够实现货币基金投入,由于这种货币基金收益以及管理方法和活期存款类似,所以其本身并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企业在使用货币基金获得收益时还需要额外对软件平台维护提供资金。由于支付宝本身有巨大客户资源,所以余额宝能够很容易达到积少成多的目的,可以在短期内融集到大量资金。相关网络金融机构在获得资金之后,通过购买货币基金形式,将企业小额资金定期存入银行中,客户存入资金由小额增幅为大额资金。在这种操作模式下,第三方金融机构不但能够明显降低客户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够让客户得到相当可观的经济收益。
另一方面余额宝可能成为新时代的一种全新的支付方式。通过将支付宝与货币基金机构进行绑定,能够保证用户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相当可观经济收入,通过使用一种完全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管理模式能够开拓一个新的消费模式进而呈现给客户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体验。
四、余额宝发展模式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使用余额宝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关注,主要是因为余额宝基金收益率长期高预市场平均收益率。投资者在进行资金投资之前必须要对整个投资的信用风险进行详细考虑评估。如果在整个投资过程中出现借款方违约,从而导致相关资金无法按时归还,这个时候就会对银行以及投资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所以余额宝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其信用风险进行有效把握。
(二)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将整个金融机构融入到互联网中进行操作的,所以在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相关投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从业者的操作能力以及专业能力,这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虽然较传统金融行业而言有很多便捷,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互联网金融操作难度也比较大。总体上来看操作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中是时时刻刻存在的,同时也是无法避免的,通常情况下经常会因为相关人员操作风险造成损失比信用风险还要严重。
(三)市场风险
余额宝本身是一个货币基金形式,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市场风险,也就是说余额宝中的收益率会随着货币基金市场变化而进行相应变动。如果市场整体情形不是很好就很可能造成余额宝收益率下降等问题。当下我国使用的市场化经济体制,也就是说市场利率在不断的市场化,加上银行开放存款利率等条件影响,很可能会造成余额宝用户严重流失现象。
(四)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本身一个优势就是其既可以像货币基金一样获得收益,一方面也能像活期存款一样让用户进行随时的取出。所以整体看来余额宝内部资jie金赎回时间以及数量都有很大不确定性。这样就对余额宝内部资金流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若要想保证余额宝内部资金流动需求,就必须与银行签订大额协议存款,以便于机构有足够利息来对用户的使用进行支付。但是,余额宝本身客户正在快速增加,所以一旦机构本身或者银行方面出现问题将难以保证资金的流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五)法律风险
余额宝本身只是一个提供资金支付渠道本身并不参与基金买卖,所以余额宝协议中并没有对基金亏损有着任何责任。余额宝是在支付宝平台上进行搭建的以实现基金买卖为基础的一个平台,但是我国法律在互联网基金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严重不足以及缺陷,这些问题存在将对用户投资产生严重威胁。一旦因为经济亏损发生余额宝与用户之间的争执,将无法使用法律进行有效纠纷调解。
五、避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基础建设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我们本身互联网技术与世界上先进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多不足,我们现在使用的技术大多是很多先进国家已经淘汰的技术。互联网技术落后导致我国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上存在严重阻碍,所以为了能够更快更好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我们应该首先完善我国自身的互联网技术。通过提高互联网金融体系基础建设提高互联网金融安全性减少相关风险。
(二)构建支付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
虽然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有很多不同,但是就其本质而言终究是一个金融业务。所以我们在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基础建设之前应该着手建立一个完整的支付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支付机构通过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意识能够有效避免因为各种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考虑到互联网支付机构中大多是计算机专业人员缺少专业金融人员,所以为了能够弥补存在金融漏洞,我们需要聘请专业队伍加强内部构建。
(三)增强客户信息的保护措施
企业能否在当下竞争激烈环境中良好生存主要依赖于企业自身信誉高低,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信息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利益,但同时也给广大用户自身信息安全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企业在进行金融管理过程中应该将客户信息严格保护起来,提升企业信誉度,避免出现客户信息泄露的问题。
(四)完善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
以上我们分析了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存在因为操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为了能够保证金融体系安全尽可能降低操作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需要完善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由于互联网金融系统是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很多工作人员都存在有专业不全面的问题,在这些工作人员中既有计算机人才也有金融人才。但是这些人并不是全部精通,所以在构建金融体系过程中应该聘请专业人员。
(五)借助大数据与多方面合作机制降低流动性风险
目前大数据以及云计算已经广泛的被应用到社会实际生产以及生活中去了,以上技术为数据整理收集提供了很多技术支持。一站式理财产品购买服务,快速到账以及实现快速赎回查看收益,这些服务都要求基金公司能够密切跟踪每一笔资金,这些服务对技术有着很高要求。
结束语
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业务出现让人们的金融观念发生了严重变化,从中也看到了余额宝等金融业务在传统金融业务上的创新。当下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获得良好发展机遇。
[参 考 文 献]
篇11
(一)余额宝的产生及发展
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与天弘基金公司旗下的“增利宝”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沉淀金融僵局。余额宝自2013年6月诞生以来,呈井喷式增长。
在互联网金融中,余额宝备受瞩目,由表格数据可以看出,自成立以来,余额宝的成长速度极快,截止2014年底余额宝用户1.85亿户,盈利240亿元人民币。
(二)余额宝的运营模式
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合作,将支付宝用户转入余额宝的资金,用来购买天弘基金旗下的增利宝,即阿里巴巴为支付宝用户购买了一定份额的基金。天弘基金汇集了这些闲散资金后,用来进行各种投资,投资所得收益再返还给余额宝用户。
整个运营过程涉及到三个主体:支付宝用户、支付宝公司、天弘基金。其中,支付宝用户是购买基金主体,天弘基金是销售基金主体,余额宝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来嫁接支付宝用户和天弘基金。具体运营过程如下图所示:
(三)余额宝的收益方式
余额宝用户本质上是进行货币基金的投资,货币基金一般用于购买国债、银行定期存款等风险系数低的产品,因此货币基金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特性。余额宝的收益计算公式:每日收益=(余额宝账户资金/10000)*基金公司公布的每万份收益,其中,每万份收益随市场进行波动。
二、余额宝的优势及风险
(一)余额宝的优势分析
(1)操作流程简便。余额宝的网上操作流程简单易懂,同时,阿里巴巴还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了APP,方便客户随时转入、转出资金。用户只需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客户端转入余额宝账户中,收益问题不需要自己担心,等需要资金时,随时转出即可,而不用像传统的投资一样,需要跑到银行填写各种单据,余额宝因其方便快捷的操作流程使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客户群庞大。支付宝作为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宝依附于支付宝庞大的客户资源,便可站在一个很高的起点上,招揽到众多客户。另一方面,凭借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边际成本递减的优势,余额宝看到了被传统金融行业忽略的“尾部”(即二八效应里的80%),于是选用低廉的投资模式,吸引了众多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平民投资者,实现了更多人的理财梦,这也是余额宝客户群庞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3)良好的客户体验。余额宝用户在使用操作过程中,基金的购买与赎回非常方便及时,与此同时,客户可以每天看到余额宝账户的资金收益情况,使客户感受到收获的喜悦和全新的投资体验。另一方面,与传统的银行业相比,余额宝用户可以体验到良好的服务水平。
(4)资金流动性强,投资收益高。余额宝从本质上来讲属于货币基金,与传统的银行相比,余额宝的投资利率远高于其利率水平,同时,由于余额宝采用“T+0”模式,支持随时赎回,因此与银行的定期存款相比,又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同时还支持网络购物、支付宝转账等功能,不需要填写相关申请单,也必须要等待一天或几天的时间,资金的转入转出非常灵活,因此,余额宝客户可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时享受资金增值服务。
(5)实现了“三方共赢”。余额宝的推出已超过了传统的双赢合作,而是实现了三方共赢的盛大场面。首先,对于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来说,余额宝的上线,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人使用支付宝,而且在跟基金公司合作的同时,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其次,站在基金公司的角度,余额宝在为其提供了庞大的客户资源的同时,还为其提供了一条崭新的“一站式”销售新模式;最后,基于余额宝用户的角度,在不影响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增加了收益功能,是一次完美的投资体验。
(二)余额宝所面临的风险分析
(1)安全问题。余额宝是基于互联网建立起来的,因此不可避免的会面临一般互联网用户可能遭受到的攻击,即支付的安全性和客户信息的保密性。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设计木马来入侵企业的账户,从而盗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给用户带来损失。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下,加大了用户的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2)收益问题。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开展,短期利率势必会下降,与之而来的是余额宝的利益空间的缩小,因此从长远来看,余额宝势必要寻找新的出路。其次,随着余额宝成功案例一出,众多企业纷纷效仿推出各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来争夺市场,据金牛理财网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2月底,微信理财通旗下汇添富全额宝和易方达易理财7日年化收益率分别为4.57%和4.52%,而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为4.45%,由此可以看出,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余额宝提出了新的挑战。
(3) “T+0”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问题。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是风险最小的品种,但也不等同于风险为零,随着余额宝规模的不断扩大,垫付资金也在成比例增长,通常100亿元的货币基金就需要5亿元的垫资准备,截止到2014年底,余额宝聚集资金达5700多亿元,这意味着余额宝要垫付280多亿的资金,如此巨大的垫资对余额宝的资金流动性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余额宝对客户依然执行“T+0”赎回机制,而余额宝的主要投资方向是银行协议存款,“可提前支取不罚息”是货币基金所享有的一条优惠政策,但若这条优惠政策被取消,势必会对其收益产生巨大影响。
(4)法律问题。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支付宝不具备上述销售基金的资格,因此在定义余额宝上,将其划分到直销性质,实际上是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一直备受违规的质疑。其次,支付宝公司将余额宝的收益与银行存款进行对比,这将对客户产生误导,认为其风险系数等于银行存款。支付宝公司对客户的风险提醒不够,一旦发生收益的争执,将导致法律纠纷。
三、对传统银行业的启示
(一)加强不同企业间的合作,合理开发网络金融产品
在当今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想不被社会抛弃,就必须加强合作,勇于创新。银行业应积极寻求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来弥补自身的不足,例如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从而弥补自身数据的不足。其次,在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自身积累多年的优势来开发网络金融产品,例如内部结构的完整性及抗风险控制体系等,同时要注意利用自身的优势,来规避当今互联网金融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总而言之,银行业应该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结合自身实际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求质而不单纯看量。
(二)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中国特殊的体制,导致银行业的长期垄断,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业的服务水平。但从本质上来说,银行业作为服务业,服务理念应根深蒂固于每一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服务质量对银行的形象和品牌价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应该充分认识到,客户的正反馈与银行本身的盈利同等重要。
(三)重视客户体验
保障客户体验是银行取得长远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在这个越来越重视服务的时代,银行业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优化服务流程,开发符合客户偏好的理财产品,予顾客方便便是予银行自身方便,要充分认识到客户满意才是成功之道。
(四)关注长尾效应
传统的银行业认为,20%的优质客户可以为企业提供80%的收益,即所谓的“二八理论”,因此企业将80%的注意力集中于20%的优质客户的身上。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由于网络的特性,使得对剩下80%的客户的关注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商家可以很低的成本来关注正态分布的“尾巴”,这被称为长尾效应。基于移动互联网,当用户多到一定程度时,成本趋于零。由于规模优势,及时是单个客户的收益在降低,但是总体收益还是保持着增长的趋势。
四、结语
余额宝自推出以来便饱受争议,虽然各方观点都各执一说,但有一点是达成多方共识的,即余额宝将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这个领域的法律监管基本也属空白,因此,各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度监管,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制定相关法律,使互联网金融在法律的引导下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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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洋,张宇.互联网金融在金融改革中的机遇与挑战--以阿里金融为例[J].时代金融(中旬),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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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支付形式的日趋多样,民众对家庭财富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在财富管理上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为了使资金使用更加方便,支付更加便捷,达到随时使用、随时支付的目的都会将自己的资金从金融机构转移到余额宝中,余额宝就是互联网平台下的一款支付宝小额“快捷支付”方式。使用的基本流程为:先以个人名义将支付宝开通;将个人银行账户与支付宝绑定,对支付宝内一定金额的快捷支付功能进行授权,以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对本人消费情况进行验证,节省了到银行输入电子密码的时间,减少了使用U盾的繁琐步骤,使交易更加方便,逐渐开始受到人们的欢迎。鉴于网上购物的兴起,人们使用支付宝的次数也在增多,很多用户都使用支付宝支付,借助移动设备可以达到随时购买、随时付款的效果,简化了各种繁琐的支付手续,进一步推进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但一些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下面就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1]。
2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法律风险
支付宝快捷支付不仅能为人们带来便捷的支付,也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或者漏洞,如果客户重要信息被别人窃取,比如,银行卡账户密码、交易密码等,银行卡将存在被别人盗取刷卡的风险。
2.1案例说明
银行卡现金无故被盗:王先生某天去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账户内10万现金不翼而飞,警方通过查找王先生的资金流向发现其个人信息被注册了支付宝账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移走了大笔资金,作案过程如下:先找到移动运营商的技术漏洞,冒充10086发信息给王先生,催办其各项业务,并让其填写个人资料,然后利用王先生的个人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查找银行信息,将银行卡与已经注册的支付宝绑定,将快捷支付功能开通,最后,使用快捷支付方式与拦截的短信验证码划走了王先生账户内的10万元现金[2]。
2.2法律风险分析
2.2.1支付宝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从当前的网络支付手段上看,支付宝与客户是一种契约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第三方支付存在吸收贷款业务,银行标准中有结算与贷款业务,但并没有独立贷款权利,并且最终由银行来完成支付宝支付功能,支付宝依附于银行开展业务,由此,客户与银行间存在法律关系,客户与支付宝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两者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犯罪嫌疑人盗用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开通支付宝,但王先生与支付宝并没有确立合同关系,并且两者契约关系最终没有成立。用户注册支付宝过程中需要谨慎、科学,这样才能使客户信息更加可靠、安全,如果不是王先生本人注册的账户,也要经过本人授权。由此,用户首次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还要申请法律保护,这是保障个人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2.2银行与客户存在法律关系: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法律关系中,银行扣款缺失与客户间的合同依据,银行直接从用户账户中扣除支付宝支付的款项,不会去验证客户支付指令是否真实,也没有提前争取客户同意,就直接扣款,此交易过程银行与客户有合作协议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客户提出银行扣款并非本人意愿,银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快捷支付风险的防控方法
对于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的用户来说,同时也要对银行存放的资金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控的力度,比如,开通短信验证功能、开通电子银行查询功能,以明确资金流向,对以后资金监控与取证提供重要凭证。与此同时,注重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鉴于互联网中存在很多漏洞,会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由此,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3]。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快捷支付已经成为一种最新型的电子支付方式,与客户便捷、可靠的支付需求相适应,也是决定市场价值的重要因素。但这种方式在支付上依然存在很多风险,对银行的业务流程与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鉴于快捷支付等同于第三方机构代扣业务,也会产生上述风险,除了加强安全验证以外,还要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与银行签订客户身份验证与授权扣款协议,保障客户账户安全。本文主要对支付宝快捷支付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可见,第三方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即使在法律上、资金上存在风险,但这种交易模式方便、及时、成本低,成为全球性电子商务发展新走向。由此,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
作者:杨雪铭 单位:郑州外国语新枫杨高三(25)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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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在中国的普及和发展,超越于传统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迅速崛起,逐步形成了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P2P网贷、众筹平台、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六大发展模式。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阿里金融的第三方支付。由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联合推出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大众的关注,有关话题更是持续不减。
余额宝实际上是顾客购买了一款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名为“增利宝”的货币基金,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购消费和转账。余额宝基金投资结构中,投资银行存款占比92%,投资债券占比7%,其他投资占比1%,余额宝通过互联网积小成大,将小笔资金汇聚成超大额资金,然后主要通过协议存款方式获得较高的存款收益率,再返还给用户。余额宝起到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中介作用,并由此盈利。余额宝刚上线半个月之际,累计用户数已经达到251.56万,随后更是一路向好,截至2014年3月31日,余额宝规模达到5413亿元,坐拥8100万用户,其高收益性对商业银行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引发商业银行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同时也推动了微信理财通、百度百发、京东小金库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相继登场。而后“宝宝”类收益率却集体下滑,到2014年5月12日,余额宝收益率跌破5%。
由此,产生了下面的思考:在竞争品相继出现,监管政策不断趋严的状况下,余额宝类产品未来该何去何从?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又该何以相对?本文想要以余额宝为例,通过研究余额宝与商业银行的博弈过程,分析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商业银行间的关系,进而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关系做出简要展望。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些学者着重讨论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邱峰(2013)基于列举互联网金融相关数据和理论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将会产生以下影响。
第一,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面临弱化。
第二,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受到蚕食,一是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利差盈利模式;二是触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第三方支付极大地威胁着基于银行支付功能而衍生的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
第三,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服务模式面临变革,一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亟待完善;二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有待创新;三是商业银行互联网化进程仍需进一步加快。尽管如此,邱峰认为互联网金融尚无法取代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相互合作、融合才是发展之路。徐英江(2014)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等的理论分析指出,商业银行面临来自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多元金融脱媒威胁:一是存款业务方面,如果存款利率不能市场化,商业银行存款下滑态势将难以遏制, 资金来源将受到严重威胁。二是贷款业务方面,小贷、担保、民间借贷、P2P 网络借贷直接对商业银行个人、 小微企业业务构成分流。三是支付结算方面,从现代支付信息传输而言,大、小额支付无本质区别, 未来第三方支付大额资金似乎并无不妥。四是业务方面,互联网金融具备平台开放、操作方便、成本低廉、交互良好的优势,银行中间业务面临全面威胁。王天宇(2014)在介绍“余额宝”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余额宝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归结来说,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银行吸收活期存款业务的影响,王天宇认为,如果仅从微观人群来看,由于个人闲散资金并不会很多,同时很多人群涉及不到余额宝的领域中来,其对存款业务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但从基金角度来看,根据美国经验,长远看来,货币基金而不仅仅是余额宝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影响较为显著。二是对银行代销理财产品业务的影响。余额宝以其门槛低、低风险、便捷性而优于商业银行,必然会减少银行这部分收入。
相应地,一些学者侧重分析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冲击下的应对策略。邱 勋(2013)认为,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商业银行应该重视互联网“长尾效应”,不断提升客户价值,积累数据,制定大数据经营战略,加快转型等。施丹(2014)分析了余额宝等各种“宝”类产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出商业银行要坚持转型发展的方向,调整经营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完善风险管理和定价管理体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同业的合作和竞争等策略。同时,李倩玉(2014)指出,商业银行要提高“客户价值中心”意识,加强创新,重视与信息技术结合等措施。
另一些研究则侧重分析了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未来发展。王莹(2013)运用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三个维度对余额宝进行综合分析,认为维持余额宝4%左右的收益率是其发展基础。范敏(2013)认为,余额宝的发展趋势为支付机构竞相效仿通过提高收益率进行揽存、支付机构纷纷向金融或类金融领域拓展业务等。而邱峰(2013)则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尚无法撼动、取代商业银行,二者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
针对这一话题的分析很多,但关于博弈论角度的研究微乎其微,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来分析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同商业银行间过去及未来的发展关系。
三、关于余额宝与商业银行间合作关系的博弈分析
本部分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模型假设
本部分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1.参与方
博弈的参与方有两个,即阿里巴巴的余额宝方和商业银行。他们都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即都会在给定情况下,追寻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2.策略集合
余额宝方的策略分别为与商业银行合作签订协议存款或者不与商业银行合作,另寻其他途径投资。合作的目的是寻求高的存款收益率,不合作的目的是寻求高的其他投资收益率,两个策略都是为了寻求期望效用的最大化,策略集合可表示为{合作,不合作}。商业银行的策略也有两个,即与余额宝合作签订协议存款,解决资金问题,或者不与余额宝合作,另寻其他余额宝类产品或者自己开发新的理财产品,或者改变存款利率吸引存款等。两者的目的也是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策略集合也可以表示为{合作,不合作}。
3.基本假定
这个交易的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存在很多商业银行,余额宝可选择与其中的一家或多家合作。双方的博弈为完全信息的博弈。
假设协议存款的金额为C,协议存款的利率为r,协议存款的期限为t。虽然余额宝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比较特殊,包括提前支取不罚息的政策等。但由于其结算的方式,如单利或者复利等,对博弈过程的分析影响不大,故假定该协议存款为连续复利的。则其t期的资金总额为:
手续费等设为A。则其利润为:
(本文不考虑余额宝支付利息给其存户的环节)。
(二)随余额宝发展时间变化的完全信息博弈
本部分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1.上线之初
假设协议存款额为C,按照模型假设中的假定可知,如果银行同余额宝合作,余额宝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期望效用为:
而余额宝不合作,将这部分资金投资其他渠道,设其利率为i,为使计算简便,也假定其收益为连续复利,且手续费等不变,则余额宝不与银行合作的期望效用为 :
如果银行不与余额宝合作,余额宝想要同银行合作,其寻求合作所花费的成本设为P,因不能合作而只能另觅它径所得收入为:
余额宝也不合作的效用为
对银行来说,若余额宝选择合作,与余额宝合作可以解决银行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协议存款给银行带来的收益设为B,其支付给余额宝的部分为:
则其期望收益为:
而其不与余额宝合作,则其头寸短缺所导致的一切风险后果为-D(此阶段D足够大)。若余额宝选择不合作,银行寻求合作的成本设为Q,且仍有头寸短缺的后果-D,若银行也不合作,其收益也为-D。二者的支付矩阵见表1。
余额宝的上线是瞅准了2013年6月份银行的钱荒,就当时的银行状况来说,如果余额宝不合作,银行的期望效用均为负,而若余额宝可以合作,则银行有希望使得效用为正,或者说至少损失更小。对银行来说,只要与余额宝协议一个利率r,使得
即
即可。而对余额宝来说,只要合作且协议利率r>i,即 其就能达到期望效用最大化。综合来看,只要如下:
(由于头寸短缺风险D足够大,B也很大,使得r有解),就可以达到{合作,合作}的纳什均衡。由于完全信息,余额宝知道银行有寻求合作的意愿,且其资金额庞大,上线之初没有强劲的竞争对手,没有严格的监管,故拥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所以,在r的可能取值范围内,余额宝可以获得一个相当高的收益率。
2.逐步下滑直至收益率跌破5%时期
该时期,余额宝同商业银行的博弈过程与前一状况类似,只是某些变量和变量值的大小逐渐发生变化。这一过程的不同之处有:一是银行的资金短缺状况早已缓解,没有那么缺钱,则D是逐渐减小的,甚至对某些国有大银行来说,几乎为零。二是随着时间推移,余额宝的高收益率排挤了银行的存款,影响了银行的部分业务和理财产品的销售。这使得在余额宝主动要求合作的状态下,与余额宝合作损失了一部分原先业务收入M,如果余额宝主动不合作的话(即表明余额宝有能力独立,且不影响自己揽储),此时银行仍然会由于余额宝的吸金力而损失收益M。三是余额宝的竞争者相继进入市场,都想要分一杯羹。使得余额宝揽储力下降的同时,银行选择也变得多样化,且银行的讨价还价能力上升。四是监管限制措施初显矛头,削弱了余额宝的揽储力和话语权。五是由于之前依赖于银行合作,如果在现今状况下银行不愿与其合作,其调整资金管理结构的成本为N。此时,二者的支付矩阵见表2。
该时期,尽管余额宝状态下滑,但由于国内很多中小型商业银行对于资金还是有相当需求的,因此,该博弈还是存在的。此时只要满足:
即可达到{合作,合作}的纳什均衡。由于D的大大减小,以及成本M的增加,使得r的上限下降 ,同时余额宝讨价还价能力的削弱,以及宏观条件下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的走低也导致了收益率r的下降。而且随着银行的业务创新以及限制的趋严,这种下降还会有所延续,最终将回归基金产品正常的水平。
3.未来发展展望
前面我们可以看到,银行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合作签订协议存款等对其业务造成的影响是其不想看到的。这样,银行未来可能通过创新业务和产品,提高存款利率等,预期不合作的短缺风险D大大降低;且银行认为:
(M足够大),则对银行来说,其占优策略为不合作。完全信息的状况下,余额宝知道银行的占优策略为不合作,则余额宝也选择不合作效用更高,双方陷入了{不合作,不合作}的囚徒困境。
但是,囚徒困境终究不是帕累托有效的博弈结果。如何能够实现帕累托改进呢?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设想一下,如果商业银行与余额宝之间存在这样一种合作模式,余额宝的角色相当于银行的一个揽储平台,可以得到高收益,但是不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排挤力,而是为银行提供了各种客户信息,帮助银行筛选优质客源,那么“合作”后所呈现的期望效用会不会与之前不同呢?见表3。
此时,若可以“合作”,由于互联网金融提供的客户数据等信息,使得收益B大大提高,确定一个r可以使成立,则整体来说,银行是可能倾向于“合作”的。对余额宝来说,如果保证“合作”的高收益,那么余额宝也偏向于“合作”。但是此时该博弈类似一个猎鹿博弈。即在银行选择“合作”时,余额宝选择“合作”的效用更高,但如果余额宝选择“合作”了,而此时银行不合作了,余额宝的状况就会达到最差。反过来也是如此。那么,由于猎鹿博弈的经验检验显示,博弈方大多是风险厌恶者,最终似乎也将形成{不合作,不合作}的状态。但同时,这是一个合作博弈,信号传递将会改变这一结果。库珀等人的研究曾发现,在猎鹿博弈中,两方参与者如果都被允许传递信号时,选择支付占优均衡的人数有91%。因此,只要双方均明确有“合作”意愿时,将会达到{“合作”,“合作”}的均衡。此时,达到帕累托最优。
四、结论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余额宝收益的变化与余额宝同商业银行的博弈环境息息相关。上线之际的高收益,是得益于银行对资金需求的紧迫,以及其客户群体的广泛和其他宏观利好因素,使得其在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后收益率的下跌,也是市场变化、竞争品出现以及政策限制下的正常回归。而今后,余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可以依托银行,与银行达成一种互补的合作,利用自身丰富准确的客户信息、方便快捷的支付渠道以及其他后续可以发展的规模效应等为银行创收,同时也为自己带来高收益,从而促进传统银行互联网化,互联网金融信用化(减少风险),达到最优的金融市场状态。
参考文献:
[1]范敏.“余额宝”业务发展趋势、影响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13(9).
[2]李倩玉.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挑战及启示[J].现代经济信息,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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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丹.互联网金融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特区经济,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