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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业务工作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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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业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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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增强保险服务能力建设,突破农业保险推广瓶颈。努力拓宽“三农”保险覆盖面,提升“三农”保险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落实好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在八县市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

三、围绕加快农信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农信社网点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情况月报。按照州人民政府与省农村信用社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收集建设进度情况,做好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四、围绕乡镇金融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强对重点打造的10个乡镇金融服务站工作的指导,将金融服务有效延伸至基层,使“三农”融资进一步便利化。一是加大学习调研力度,学习先进地方经验,在全州推广。做好乡镇金融服务建设情况工作调研,组织各县市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加强对乡镇金融服务站功能的研究。参照《文山州乡镇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乡镇金融服务站工作实施细则》和《乡镇金融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指导工作力度,保证服务站建设和运行质量。三是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对乡镇金融服务站建设运营情况做好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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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党员服务工作。今年组织党员开展了G20安保值班备勤工作和互联网大会安保工作,支部落实了每名党员的安全承诺,并对拥有无人机情况,落实安保值班、社区巡逻、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了检查和督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认真落实“三民”走访、“两富同行”、“两地双服务”等重点工作,协助做好结对村、社区共建工作。年度党员志愿者“红立方”服务,“路长制”活动开展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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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4.87亿元,银行业。截至2011年3月末。比年初增加27.07亿元,增长2.98%同比增加89.50亿元,同比增长10.59%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94.36亿元,比年初增加18.30亿元,增长4.87%同比增加52.12亿元,同比增长13.22%存贷比42.18%比年初提高0.7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同比增加3.99%新增开户数3905户,证券业。2011年一季度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交易额267.15亿元。同比增加38.82%利润总额2955.2万元,同比减少26.72%

比去年同期增加0.97亿元,平安业。月全市平安业金融机构总收入4.97亿元。增长16.94%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4.0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1.73%财富险保费收入879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9%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市共有10家担保公司(其中2家为政策性担保公司获得省金融办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圆满完成。截至月末,一是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全面完成。经过半年的规范整顿。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6441.9万元,第一季度,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料理担保业务18笔,累计担保金额19640万元,其中政策性担保公司占全市担保公司在保余额和第一季度累计担保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7.91%和87.98%政策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作用凸显。二是小额贷款公司铺开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4家(其中3家已开业始兴、仁化等小额贷款公司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其余各县(市、区都争取在年内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截至月末,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8036.6万元,第一季度,累计投放资金304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作用逐步显现。三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始兴银行开业准备工作稳步进行,同时我市已向省金融办申请第二批村镇银行设立指标,进一步空虚我市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年第一季度,一季度我局继续充分利用好100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共为2户企业办理了转贷手续,累计发放金额3816万元,充分发挥了帮扶中小企业的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安全的续保工作。

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年1月完成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平安工作的牵头单位。确保政策性农房平安覆盖率继续坚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引导全市银行业平安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平安业务,加强与林改办、人保财险、农信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的平安保证,全力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月,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99笔林权抵押贷款(其中67笔为农户贷款累计发放金额2.37亿元,贷款余额为2.1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40.3万亩;各平安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平安面积共约81.9万亩,保费收入372.9万元,平安金额达3.6亿元。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为我市金融业继续发展。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演讲。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平安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安全,拟通过平安保证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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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三大市场平稳运行。

(二)大力做好资本市场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启动,韶铸集团改制上市项目工作计划和资产重组方案已初步制定完成。二是积极协调解决仟邦企业上市所需安监、环监材料的审批工作,该公司在新加坡市场上市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我市第一家企业在海外市场上市融资工作有望在第二季度完成。三是积极推进在我市发行第一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工作,目前该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同意,我局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我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方案,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宣传培训力度,与南雄市政府联合举办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提高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性。五是进一步调整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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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地方金融市场加速发展。

(四)继续发挥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帮扶作用。

(五)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的续保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牵头单位,继续认真做好督导工作。2011年1月完成仁化县36843户农户的参保出单工作,确保仁化县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为全市今年其他县(市、区)开展续保工作开了个好头。

(六)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改革金融服务工作。

加强与林改办、人保财险、农信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引导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等涉林贷款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的保险保障,全力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截至3月,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99笔林权抵押贷款(其中67笔为农户贷款),累计发放金额2.37亿元,贷款

余额为2.16亿元,林权抵押面积40.3万亩;各保险公司共承保林木火灾保险面积共约81.9万 亩,保费收入372.9万元,保险金额达3.6亿元。

(七)探索金融业改革发展。

为我市金融业持续发展,我局多措并举探索改革发展之路。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前往肇庆市金融局、云浮市金融局学习政府性融资工作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并借鉴其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结合韶关实际,努力争取省扶持政策,积极申报省“十二

五”金融重点项目,已申报广东韶关“三农”政策性保险试点项目和广东韶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三是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探索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拟通过保险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下阶段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做好“资本市场”这篇文章。把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充分利用其资本市场战略合作平台,形成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机制,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上市。二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探索发行准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平台、早籼稻交割仓库设立工作。

(二)突出重点,继续发挥间接融资支持地方经济的重要作用。今年,货币政策已经由适度宽松转变为整体稳健,间接融资投放受限,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增加信贷有效投入,保持信贷平稳适度的增长。一是国有四大银行应继续履行970亿政银合作协议,发挥国有四大银行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二是要因势利导,继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限制对“三高一剩”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信贷资金投放结构更为合理、有效。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韶设立分支机构,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拓宽我市融资渠道。

(三)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探索开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工作。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自然人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计生家庭意外险、小额借款人意外险等项目,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稳定剂。

篇5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措施,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民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公用事(企)业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认真查找本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本单位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社会事务统筹能力;要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机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

各街镇、各部门、各公用事(企)业单位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配备专(兼)职人员1—2名具体负责,并落实专门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的开展。

三、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及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单位)

政务公开的主体是制作和保存政务信息的单位,具体包括:

1.县政府;

2.县政府各部门;

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4.在管部门;

5.各公用事(企)业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2.县政府各部门、在管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

(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

(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

(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特别是接待费、车辆管理费情况;

(8)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

(9)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

(10)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3.各街镇(含各街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分工和机构职能划分;

(2)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

(3)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4)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收缴情况;

(6)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7)上级政府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

(8)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10)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优抚情况等;

(11)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12)群众信箱、群众投诉及其处理情况;

(13)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

(14)依法应当公开的的其他事项。

3.县级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各街镇应当在内部公开下列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会议费、接待费、通讯费、印刷费、公务车费、领导干部差旅费、出国考察费等费用及其明细;

(3)干部交流、考核、任免、奖惩和事业单位专项拨款、职称评聘情况;

(4)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4.公用事(企)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事项:

(1)本单位职能、职责;

(2)领导干部分工和机构职能划分;

(3)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缴情况;

(4)单位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5)投诉监督电话;

(6)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5.下列政务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

1.网站;

2.新闻会;

3.新闻媒体;

4.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

5.办事场所(政务窗口)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

6.政务公开指南。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1.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单位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2.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收集、整理好的政务信息,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按公文处理要求存档。

3.政务公开信息。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及时通过相应形式予以公开。

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通知》(府办发〔2004〕107号)要求执行。

四、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行政机关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常态化,建立机构,安排人员,全面及时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4项制度,制定《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办法》,实现我县政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政府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责任机制,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权利,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1)建立网上公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向公众公布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在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子网站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2)建立政府新闻会制度。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定期不定期县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处置等相关政务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3)设立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县新闻传媒中心要在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上开辟“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要用于公布全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需要让群众周知的事宜,涉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面、收费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管理活动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报县新闻传媒中心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县新闻传媒中心。

(4)举行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行政机关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前,要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群众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和专题听证,广泛听取相关专家、社会群众和有关人员的意见。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5)设置办事场所(政务窗口)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在本单位公开场所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各街镇要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建好电子显示屏,办好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更新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中公开内容,保障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级各类政策和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6)制定政务公开指南。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指南,明确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在公开办事场所免费发放印有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办事须知”,指引公众办事。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2.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在产生或者接到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3.加强对行政机关重要信息公开的督查。各行政机关要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及住房、物价、环保、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情况,抓好社会矛盾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置情况的公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等涉及上述内容的单位。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

4.加强对公用事(企)业单位重要信息公开的督查。对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领域,要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

责任单位: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部门和事(企)业单位主管部门。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一是探索制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工作的考核办法。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除县政府批准不进驻中心外,所有审批部门和所有审批事项均应进驻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授权窗口,确保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审批业务骨干进中心到位,强化中心集中审批和现场办结率,切实解决审批部门中心外接件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并联审批,不断提升建设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效能。四是积极统筹协调,强化外来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手续代办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优化投资环境。五是建立完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中心,强化基层便民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各审批职能部门,各街镇。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定,对我县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能改为备案的改为备案;对各审批事项的要件进行彻底清理,能减少的要减少,能合并的要合并;创新行政审批模式,积极推行多领域并联审批,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3.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强化现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将该系统延伸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中心,将街镇及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不断完善和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实现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规范行政决策权的运行。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行政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和执行结果的公示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行。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清理执法依据,按照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严格处罚程序,从实体、程序、监督等方面对全县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处罚行为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单位。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之间的关系,创新运行机制,实行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建立电子竞标系统、远程电子评标系统、班次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系统、现场音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平。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县监察局协助。

五、加强指导监督,切实保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统筹协调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把政务公开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总体谋划。一是指导各责任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二是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指导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统筹安排,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二)加强业务指导

篇6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大、中、小型流通企业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小流通企业在增加就业、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推动中小流通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技术,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现代化水平,加大扶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制约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

发展目标:到2010年,中型流通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小型流通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流通基础设施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水平显著改善。中小流通企业的数量进一步增加。中小流通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争取达到9%,适当快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的知名品牌。按照各相关行业标准,实现规范经营。吸纳就业人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增就业人数位居各行业前列。

二、深化改革,增强中小流通企业活力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化中小国有流通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引导企业采取联合、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快国有中小流通企业改制。在中型流通企业中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中小流通企业。

推动中型流通企业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完善企业经营、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引导中小流通企业重视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依法建立商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和标准。

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托管困难企业,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要加强对中小流通企业改革的引导与规范。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职工正当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出台鼓励创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开拓市场的税收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中小流通企业的改革、改制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商业用地变现、流通企业国有资本减持、转让以及财政拨付等方式筹措资金,建立国有中小流通企业改革的专项资金,用于无力支付改制费用企业的改制费用以及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职工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方面费用。要积极协调,争取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的支持,解决国有中小流通企业长期使用的商业用房产权归属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三、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

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中小流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着重发展特许加盟和中小企业间的自由连锁,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组织化程度。鼓励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流通业态,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联合采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规模经营效益。

推动中小流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的知名品牌,弘扬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引导企业实行错位经营,转变经营方式上陈旧雷同、缺乏服务品牌和以“价格战”等低层次竞争手段为主的状况。积极倡导通过联合、合作、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等方式,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拥有著名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优势中小流通企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49号)中提出的各项支持政策,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统一纳税、减少重复检查等方面切实为中小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引导中小企业采用适合自身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的信息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中小流通企业电子商务试点。

四、支持创办中小流通企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坚持发展流通领域大公司、大集团与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并举。鼓励创办中小流通企业,积极开发新的工作岗位。在市场准入、专营商品和服务的指定经营、土地使用等方面,应给予中小流通企业更多的支持,除国家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各地给予外资企业和大企业的优惠政策,应同样适用中小流通企业。应从鼓励开办、方便注册的角度出发,简化中小流通企业设立审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

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认真清理各种不利于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有利于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取消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创造有利于中小流通企业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切实减轻中小流通企业负担,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巧立名目、变相增加中小流通企业负担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支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加快内外贸企业的融合,打破大宗商品内外贸分割的经营管理体制。鼓励中小流通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内经营,促进内外贸企业合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对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和经营管理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尤其是与优势工业企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扩大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服务。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中小流通企业应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五、完善中小流通企业融资体系,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

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支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基金,或在政府统一支持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中小流通企业的创立、扩大经营服务规模、人员培训、信用担保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推动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02〕224号)精神,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对中小流通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授信额度,开发新的信贷服务项目;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中小流通企业的担保业务;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中小流通企业的改造和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利用股票上市、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上市公司和外商参股、整合中小流通企业,引导、推动并规范中小流通企业通过合资、合作、产权出让等方式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六、切实将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城市发展和城区改造以及新建居民区的开发,合理规划大中小商业网点布局,促进大型商店与中小店铺的协调发展。要合理安排中小流通企业的用地,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生存发展空间。大中城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迁出或关闭的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所退出的土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协调城市规划部门,支持符合规划的中小流通企业使用。逐步解决流通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工业企业的不合理现象。

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和用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包括在财政、税收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和吸引国内各类投资者以及外商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创办中小流通企业。

加快农村地区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步伐,要积极鼓励创办为农民、农村、农业服务的中小流通企业。要注意适应当地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有优势的中小流通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参与流通业。鼓励优势流通企业改造现有农村流通网点,注重改善当地流通和服务的条件,提高农村商品流通水平。鼓励中小流通企业成为“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

七、积极支持中小流通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积极倡导采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技术,提高中小流通企业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的能力。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改变店容店貌,积极应用计算机管理等现代化手段,在零售企业和门店经营中推广使用时点销售系统(POS),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MIS),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可列入国债资金项目计划给予贴息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加大对中小流通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中小流通企业的技改投资、购置设备等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对中小流通企业科技创新按有关支持政策给予有效扶持。

充分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支持流通企业进行结构调整,重点支持现代流通方式的推广和运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尤其是到城市社区、农村建立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作业方式的力度,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鼓励各类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八、健全中小流通企业服务体系,提供人才培训、信息服务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面向广大中小流通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中小流通企业在政策、技术、市场、人才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

加强人才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开展面向中小流通企业的投资咨询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探索面向流通行业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中小流通企业所需各类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信誉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发挥其在服务企业、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增强服务意识,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九、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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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建煤炭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

新建矿井项目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社会股东参与煤矿建设。由集团公司与外部法人采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内部职工持股,吸收法人投资向社会募集资金,引进资本,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又一种形式。郑煤集团白坪煤矿是首个采用股份制形式建设的新井,注册资本2亿元。郑煤集团公司控股55%,出资11000万元,其余45%由社会股东和公司职工共同投资。白坪公司按投资比例,组建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以确保各方股东利益。企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决议。各方股东都派人员参与企业管理。白坪矿井概算94647万元,各方注册资金2亿元,矿井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新公司向银行借款,各股东按比例对贷款进行担保。白坪矿井建设由于采用新模式、新机制,仅用45个月建成年产180万t的矿井,且当年投产、当年达产,3年实现利润4.5亿元,股东都得了丰厚的回报,创造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新井的典型范例。此后,郑煤集团所有新建矿井都采取股权多元化形式建设[3]。1.3辅业改制单位国有股份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入市场中,还面临经营范围过宽、主业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按照企业的战略目标,煤炭企业以煤为主业,也可以发展煤、电、煤化工等为主业。主业确定后,其他如水泥厂、修造厂、建筑公司等多种经营单位为辅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了使主业尽快做大做强,企业产品结构、资产结构、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对辅业进行改制。通过改制,辅业单位国有资本退出或部分退出,国有企业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促使辅业单位走向市场,自负盈亏。自2005年起,郑煤集团公司对确认的25家辅业单位先后进行了改制。在改制过程中,确定改制形式及股权设置方案是关键环节。1)国有股权退出方案。具备一定市场生存能力的改制企业,但与集团公司主业关联度不大,可直接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份全部退出。集团公司不再参股和入股,由改制企业员工持股,经营者管理层持大股,改制后的企业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3],如商业公司、燃气公司、印刷厂等。2)国有股份部分退出方案。部分企业与集团公司主体企业有关联,其产品还要依赖主体企业的内部市场,如机械加工、矿山配件、水泥制品等。改制时要考虑企业的生产状况和发展前景,可以保留部分国有股份,一般在20%左右,给企业较大的经营权。股权设置要以调动持股者的最大积极性为原则,一方面股权不能过于集中,管理层不能超过50%,过于集中不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或可能损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也不能过于分散,股东人数太多影响企业重大决策,也可能导致在监督、控制方面缺乏动力和激励[4]。经过5年的时间,25家辅业单位与改制前相比,销售收入大幅提高,增长9.7倍;企业实现利润大幅提高,由亏损全部扭亏为盈;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增长2.7倍;企业从业人数下降2%。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成功的,而股权结构、持股比例及法人治理结构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2煤炭企业深化国企改革是解危脱困的必然选择

经过多年的探索,郑煤集团公司在集团层面或者在上市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企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走向了良性发展道路。但还要看到,由于煤炭企业自身特点和历史形成因素,集团公司内企业间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很多问题在此次产能过剩危机中暴露出来。郑煤集团公司与大多数煤炭企业一样,产品结构单一,没有形成产业链条,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当煤炭市场出现波动,对集团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很大影响。非煤产业规模小且未形成规模生产,没有完全和真正走向市场。另外,部分“僵尸企业”和因去产能而关闭的资源整合企业,涉及大量负债,这些债务都是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矿井关闭退出后,留下大量负债,集团公司背起了大量债务,导致集团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当前,尽管煤炭市场呈阶段性企稳向好的态势,但煤炭企业生存发展严峻复杂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面临着改革脱困和转型发展的双重压力,必须站在战略高度,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深化改革,也成为郑煤集团公司的必然选择。

3煤炭企业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从顶层设计迈向施工阶段,处于关键时期。2017年在产权制度改革、组织结构改革、僵尸企业处置、过剩产能化解、企业兼并重组、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重点改革工作,必须加大力度,有序推进。深化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关键,在重组盘活资产上有新招数,在管理创新上有新突破。基本工作思路是:坚持“以煤为主”,煤炭主业通过优化生产,去杂归核,扩大利润,做好加法;化解过剩和落后产能,分离企业办社会,处置不良资产,清理欠款债务,做好减法;构建创新驱动机制,提高质量效益,提升运营水平,做好乘法;树立人均功效概念,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倒逼减人提效做好除法。

3.1全面深化改革与解危脱困、转型发展相结合

1)继续发挥郑州煤电在证券市场的融资优势。郑州煤电作为郑煤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已经实现煤炭板块整体上市,要充分发挥郑州煤电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平台,加快发展,做大做强。郑州煤电总股本10.15亿元,其中集团公司持有6.48亿股,占总股本的63.83%。目前郑州煤电国有股份在绝对控股的情况下,仍有13%的减持空间,待股票价格达到一定高度,再减持股票,在证券市场出售,预计可再融资10亿元,使国有股权战略性减持。同时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业绩良好,创造条件,可以再次配股和增发新股,再次募集建设资金。推进资产证券化,拓宽融资渠道。拟将郑州煤电应收账款7.3亿元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2)坚持新建项目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相适应的法人治理机构。推进煤电一体化战略,已与华润电力签订登封电厂和告成煤矿煤电一体化合作项目,与大唐集团签订合作建设三门峡1×100万KW机组项目。积极推进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2×100万KW超超临界空冷低排放坑口电厂建设。这些新建项目,一开始就是股份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产权。全面深化与电力企业的战略合作,以资产资本为纽带,建立完善“供煤、供水、供热+煤炭供需长期协议”合作模式,积极发展“煤炭+优势产业”,推进与其他电力企业、燃煤电厂、地方供暖企业资产重组。大平矿铝资源开采项目已完成资产评估工作。本项目拟出售49%的产权,引进主业匹配、管理规范、具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战略投资者,组建股份公司,实现股权多元化。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在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和外派监事制度,培养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和监事队伍;打造一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职业经理人。

3.2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郑煤集团公司已关闭矿井29对,去产能516万t,完成国家下达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秩序、职工利益、企业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内部分流、外部就业、内部退养、分离移交、离岗长休等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分流安置职工,努力做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已经分流安置8475人。其中,内部退养3865人,转岗安置1276人,解除劳动合同1651人,其他(退休、再就业中心托管、伤病致残)1683人。

3.3以改革促管理,以创新促管理

郑煤集团公司转变管理职能迈出关键步伐。进一步明确集团功能定位,集团层面管战略、管方向、管指标、管考核、管监督,职能定位是服务基层,支持基层。集团公司将构建“决策中心——利润中心——资金中心”组织体系。总部职能部门实行大部制,机关实行4大部管理,即生产部、经营部、政工部、后勤部,部处室减少90%,机关管理人员由598人减至100人,压减83%。处级领导干部由71人减至10人,压减86%。每年可减少管理费用近4000万元。从一般职员到部门领导,全部公开招聘,打破行政级别,实行任期制,按岗定薪,岗变薪变,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全面清理和规范集团公司管理职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分批下放安全生产、人事管理、薪酬管理、物资采购、销售管理等11个方面管理权限。激发二级单位自我改革、自主发展的积极性。

3.4处置“僵尸企业”

郑煤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户数123家,其中二级单位84家,三级以下的非煤产业多数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经过摸底排查,决定重组整合一批,股份制改造一批,转让一批,剥离移交一批,依法清理一批,坚持有进有退,加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企业战略性改组力度。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深化企业改革、提质增效和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集团公司成立了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僵尸企业”相关对策,指导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力争用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对关停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梳理,研究论证,初步确定15家企业为“僵尸企业”,分别按照4种类型处置。1)兼并重组类。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设施兼并重组,尽快盘活有效资产,如龙力水泥公司等。2)转让退出类。对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经过评估公开转让,职工安置要到位;对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河南省资产经营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处置,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如商丘中亚化工公司、颖青化工公司、连云港疗养院3家。3)清算注销类。对严重资不抵债、没有前景的企业,按照“养人不养单位”的原则,对有效资产进行盘活处理,对职工进行分流安置,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公司进行清算后依法进行注销。如水泥厂、特种水泥厂、锦都饭店、轻化公司、郑银矿业公司等。4)破产清算类。对已关闭退出的兼并重组矿井,依法加快破产清算工作进度,通过人民法院实施关闭破产程序,完成破产程序后依法注销。

3.5剥离和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

1)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人员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提供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退休人员重症慢性病申报、走访慰问、社会公益、困难救助等服务。原则上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通过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使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得到组织管理和服务上的保障。郑煤集团公司现有退休职工25508人,分布在全国17个省(直辖市)和104个县,仅河南省内就分布在79个县(市)区。所有退休人员都要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花名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三表规定逐一进行信息填写核对,且要与本人见面、签字确认。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也是2017年深化国企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点任务。此项工作计划2017年8月底前完成。2)“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有企业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有企业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改善职工居住环境。郑煤集团公司的“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供水涉及25613户,供电涉及38489户,供热涉及12139户,物业25662户。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管理办法》《“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维修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专管、专审、专用,明确管理责任,加速推进。目前,“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1个家属区11404户居民已完成物业改造设计及方案会审。“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03亿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尽快移交。3)企业的医疗机构改革。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对煤炭企业特有的职工医院也要加快进行,作为深化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多方调研,最终选定天津民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总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作伙伴,双方举行了合作签约仪式。通过引进天津民生医院管理集团的专业管理、学科建设、品牌植入、资金支持,使郑煤集团总医院的产权多元化,同时获得长期发展所需的优质医疗品牌、专业的医院管理、充沛的资金和医师队伍等,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快速提升郑煤集团总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从而形成“大综合”“强专科”的现代综合医院,把郑煤集团总医院建成郑州西区的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还约定了两个保持:保持现有总医院管理团队及职工队伍稳定,职工待遇在现有基础上只增不减,逐步提高;保持医院服务于郑煤集团的职责不变,继续全力以赴为郑煤集团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离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总医院作为改革的试点,另有7家职工医院的改革都在抓紧推进中。4)幼儿教育剥离改制。幼儿教育剥离改制工作方案制定,7家幼教机构将全部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股权。

作者:张玉东 单位: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张海鹏,张玉东.新常态下煤炭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探讨[J].煤炭经济研究,2015,35(1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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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与分析。以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为重点加强价格实时监测分析和成本调查,积极做好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快速预警与跟踪调查分析报告,推进商品价格库项目建设,增强政府价格调控决策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和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因工作出色,被评为“全国价格监测法规及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据统计,我局全年共办理各类网络问政39宗;受理各类咨询投诉1504件,已办结1408件,其余的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3.6%,按时办结率为100%。价格举报热点主要集中于停车收费、物业管理收费等方面,多数单位因情节较轻或尚未开始收费被责令改正,清退金额合计35936.8元,多起价格矛盾问题因制止及时,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在办好FM101.8《物价实时报》广播栏目的基础上,今年我局与广播电视台合作,在《椰城纠风热线》广播电视栏目播报物价政策法规宣传、价格信息等资讯。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增加群众对价格和价格工作的认识与了解,使价格工作服务群众的理念深入民心。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

1、严格价费管理: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二是继续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等资源价格改革。三是严格办理教育、住宅物业、农贸市场等收费的审批与备案工作。四是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五是探索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白卡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六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将原有3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为3大项19小项。七是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先后9次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审批及备案,每月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200多种价格进行监测,开展农户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和售粮情况调查,早晚稻、糖蔗成本预测调查,认真做好医学院附属医院自产制剂的零售价格审批工作。八是落实调整村卫生室四费合一工作。

2、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教育、医药、交通、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检查2600多家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查出违法金额183.26万元,罚款5万元。二是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及农村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价格法》,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开展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检查、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打击知识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检查、餐饮行业价格等专项价格与收费检查。五是继续实行“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答、受理群众的咨询及投诉,建立节假日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组建价格应急机构,迅速落实群众举报,快速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六是实行“一人一店”工作制度,抓好明码标价工作,推进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

(三)完善价格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全市公安系统办理刑事案件委托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业务3400宗,价格评估鉴证金额3200万元;受理各级法院、检察院、海关及烟草执法机关委托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业务50宗,涉及金额330多万元;受理税务部门委托的涉税房产价格认定项目495宗,涉及房产面积186558㎡,应税金额达8.1多亿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120辆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评估鉴定,涉及车损评估金额320万元;对6条旅游公交专线、美兰机场专线巴士进行成本监审,为我市打击违法犯罪、减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四)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稳价惠民作用

1、开展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调研。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使用工作,学习和借鉴省外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先进管理经验,我局于2013年7~8月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纪检、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等部门分别赴郑州、贵阳、福州、成都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地在保供、稳价、惠民等方面充分发挥价调基金“助力器”和“稳定器”的作用。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各地先进做法,并结合实际,继续提升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水平。

2、科学征管价格调节基金。按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海府[2012]24号),严格执行征收政策,规范征缴工作秩序。1~10月共征收11058.13万元,同比增长46%,提前完成年征收1.1亿元的计划任务;共使用价格调节基金8254.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平价蔬菜销售、“菜篮子”工程建设、节假日低收入困难群体补贴等。

(五)加强价格调控,积极发挥物价职能作用

为应对菜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我局于2012年12月29日至2013年2月16日、2013年5月8日至31日及9月18日至10月17日三次实施蔬菜价格调控,对蔬菜批发、零售环节实行平价销售措施,不仅保障了大白菜等平价蔬菜的市场销售,同时带动了其他蔬菜价格的明显下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日报、晚报等多家媒体连续报道了平价蔬菜销售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创思路,重实效,开创“菜篮子”工作新局面

1、开展常年蔬菜基地调研。2013年5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蔬菜生产企业、平价商店和农贸市场产销对接工作,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局制定了《对8个市县常年蔬菜基地产销对接调研工作方案》和《常年蔬菜基地产销对接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对及周边8个周边市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淡季全省主要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和供应等情况。

2、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制度化。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成立于2012年8月,办公室设在我局,主要负责对全市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的组织领导、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及每月收集、汇总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负责省、市常年“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质量,及时、全面掌握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动态,我办制定了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工作情况小结及相关数据统计表,包括市场动态分析和预测、行业调研报告、预警信息等,由我局汇总审核后报送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目前,累计报送“菜篮子”工作小结14篇、统计报表34份、调研报告2篇、动态分析2篇。

3、齐力搞好“菜篮子”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常年蔬菜种植基地7500亩(含大棚1000亩),累计建成常年蔬菜种植基地48741亩,建成总库容58151.34吨的肉类蔬菜冷藏库,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区)达到37家,落实“菜篮子”建设资金1.5亿元,核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3084辆次,疏导或协助“三优先”及“享受优惠政策”车辆通行1168起,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组织召开“菜篮子”产销对接会。在对及周边市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产销对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企业自主自愿,按照规模大、产量高、技术先进的标准,在全省遴选出9家蔬菜生产基地,作为今后淡季场蔬菜供应的重要合作伙伴,2013年7月18日组织召开了“菜篮子”产销对接会,现场共有29家蔬菜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平价商店店等签订对接合作协议。

5、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我局以“菜篮子”工程建设为着力点,科学、合理运用价格杠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平台,大力促进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稳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公益性摊位建设及流动车进社区等工作,逐步构建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证农民生产收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

6、加强与高校科技合作,创新保供稳价新模式。为进一步破解淡季期间蔬菜种植的难题,我局与大学农学院合作开展“夏秋淡季蔬菜生产关键技术攻关、示范推广”项目,着力解决淡季种菜难、大棚设施农业建设、蔬菜流通模式等问题,切实提高夏秋淡季蔬菜生产的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以缓解夏秋淡季蔬菜的供给压力,平稳蔬菜市场价格

(七)抓学习,重廉洁,自身素质取得新提高

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围绕综合政策法规、价格收费管理、价格行政执法、价格成本、价格监测、价格鉴证等主题,分版块进行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物价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会员卡专项清退、廉政风险排查等活动,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努力造就廉洁、高效、为民的物价队伍。

三是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每年举办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羽毛球比赛,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队伍凝聚力。

(八)扎实开展贫困村庄帮扶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十二五”期间贫困村庄全覆盖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吴健林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围绕扶班子、扶思路、扶资金、扶技术、扶信息等五个方面,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昌儒村村容村貌环境有明显的改善,经济发展有明显的增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目前,帮扶工作已初见成效,文化室已竣工,戏台修建工作接近尾声,生产用水和林下万只鸡养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为政府宏观决策调控及引导投资、消费提供基础服务。

二是继续做好价调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价调基金调控价格惠及民生的作用。

三是继续做好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公益摊位建设和流动车进社区工作。

四是加大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工作,做好电信、电力等反价格垄断检查,制止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