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总结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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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总结

篇1

4.活动目的:将积雪清除,方便同学和市民的出行,减少安全隐患。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东北女孩,我对雪早已有了很深的感受,东北的每年冬天都会下好几场雪,白白的雪,软软的,会把整个城市变成一个白色的世界,小孩子们都会在这个时候堆雪人,当然,打雪仗也是常事。我很喜欢雪,雪花洁白如玉,它是天宫派下的小天将,还是月宫桂树上落下的玉叶呢?雪花像美丽的玉色蝴蝶,似舞如醉;像吹落的蒲公英;似飘如飞;像天使赏赠的小白花儿;忽散忽聚,飘飘悠悠,轻轻盈盈,无愧是大地的杰作!只见眼前的雪花像蝴蝶一样调皮,一会儿落在屋檐下,一会落在树枝上,还不时飘在行人的脸上。洁白的雪,我爱你,我爱你的纯洁。你把大地装饰得一片银白,你把大地打扮得多么美丽。我愿自己像雪那样纯洁和高尚!

年12月4日早晨八点,我们化工试点全体同学齐聚在九星广场门口,在化学工程学院两名学长和一名学姐的带领下,一起出发到指定的小区扫雪。经过了近三个月的接触,我们班的同学已经相处得很融洽,大家的关系都很好,这也是我们班集体进行第一次实践活动,我的内心里是很兴奋很开心的。我们班被分成了三组,每组大约有十三名同学,分完组后,各小组就去各自指定区域进行劳动。我们小组在去小区的路途中一直说说笑笑,也并不觉得累,不一会儿就到达了目的地!

可是当我们真要热火朝天的干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我们都没有带扫雪工具,不过,庆幸的是,没过多长时间,别的班的同学就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于是就把扫雪工具借给了我们,呵呵,真是好巧啊!,可惜,由于扫雪工具的不足,女生便在男生的绅士风度下让在了一旁。男生们便开始了劳动。可是我们女生也并未闲着,而是前往社区的各户进行养生宣传。我们组的男生为了居民的安全与方便,力铲残雪,尽管踩过后的雪成了冰块深深扎进地面上,可他们依然用集体的力量一点点地将雪铲尽!他们的精神让我钦佩!后来,我们女生也主动帮了几个男生扫了一会儿,可是我们的力气太小了,没干多久,呵呵,还是由男生们接着干了!

不知过了多久,艰巨的任务总算快完成了。同学们便开始了打闹,女生也加入了“大埋活人”,“集体作战”等,玩得不亦乐乎!一阵游戏后,又是劲头十足。更有一些女生也要参加。真的是太让人兴奋了,化工的女生果然巾帼不让须眉!渐渐地,道上的雪越来越少,不一会儿,就铲出了一条“康庄大道”。此时的我们已经精疲力竭,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甩一甩胳膊,虽然很是酸痛,但仍旧很高兴!一切就当作是锻炼身体了!同学们都不觉得累,扫雪过程中我们充满了快乐和欢笑,我们看到居民的笑脸,我们让人们知道我们大学生的素质,我们觉得很值。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我们将路上的积雪终于清理干净了。同学们的头上也都渗出了汗珠,我们虽然感觉有点累但看到广大市民走在我们清扫干净的道路上行走却感到心里很温暖。居民脸上再没有行走在积雪之上的小心翼翼的表情就是我们最大的回报。

活动总结

1.通过这次扫雪,大家都感到了为他人服务的快乐。听到过老师、同学的赞许,我们都感到无比的高兴!

2.让同学们知道奉献的快乐!有利于培养同学的团结能力!

3.有利于培养同学们再次参加类似的活动的信心。

篇2

1导论

大学生是我们对特定人群的定位,汉语词典中的定位是指正在或者已经受过大学教育的一群人。大学生的教育客体的身份和国家对于大学生教育目的的期待使得其备受关注,大学生也因为其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被人们寄托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然而,近些年来,我们也已经发现到在课堂教育和知识灌输的背景之下,大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实践能力方面暴露出的不足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关注,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的脱节,知识储备和知识实际运用并发挥成效之间的长时间差使得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诸多问题。认识到这一方面,我们适应性的在大学教育中加入了大学生实习经历学习的这一更加注重实践性质的教育阶段,旨在解决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教育脱节问题,为大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提供一个过渡地带,促使大学生更好的适用社会生活。

这里我们探讨的实习阶段,是专指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社会实践教育的过程,是在校大学生确定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切实参与工作学习的阶段,重点强调的是实践性质的学习和适应的教育目的。是既不同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试用期,也区别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中所指代的见习期的一种主体特定的实习教育阶段。然而,正是因为其特殊性,这样一种旨在促进大学生适应实践工作的过渡阶段教育,却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定性和权益的保障等问题。其主体的特定所引发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制方面的欠缺等使得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面临很多问题。下面笔者就对其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2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侵害分析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性的定位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实习这一教育和实践兼得的活动目的的实现,而且对于实学生自身的权益保护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由于目前社会劳资关系紧张的固有社会背景,学校每年招收人数的扩张,大学生数量的剧增,与之对照的是就业单位的饱和,可供选择岗位的有限,人才流动的集中等等问题,导致了这种优劣地位的区分。用人单位居于“主位”的优势地位使得居于“从未”的大学生在激烈的择业环境之下更容易面临不公平的待遇。这也符合通说的强势地位的侵权行为,这当然也是弱者最容易面临和最需要救济的领域。

根据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9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都面临过或多或少的侵害,37%的实学生在实习中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成文的实习协议,7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都遭遇过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等侵害权益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大学生实习中遭遇的现状,我们将简要地分析和总结出当前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面临的几类问题,以期待在立法建议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得到解决,从而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

2.1身份地位的模糊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之所以频遭侵害而又缺乏保护和救济,其中在基本性的,也是其它问题出现的根源性的一点就是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普遍面临的身份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大学生本身群体的特殊定性使得其在实习过程中并不等同于一般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实习待遇。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份问题,如上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定义,是指未毕业大学生在单位的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加侧重于教育的目的,强调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切合性和关联性问题。因此,大学生在社会实习中兼具学生身份和实习单位实习员工,即劳动者的身份。这样的双重身份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问题很难定性,也就是涉及到了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关系的归类问题。

研究身份问题,也就必然涉及法律关系问题。大学生实习期间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同时存在,即学校、实学生、实习单位,因此,这其中的法律关系也就涵盖了学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下,处于其中的大学生的身份的定性就变得极其复杂,在实践中就极容易面临一些冲突和问题,也就导致了大学生权益受损的问题。

2.2劳动利益受损

通过调查,目前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在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调查的前三位。还有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过低工资甚至无工资的劳资不等价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被大家习惯的“正常现象”。调查中不少企业给大学生的实习工资甚至低于当地的生活最低补助的标准,还有甚至直接利用大学生就业困境的现状打着和学校交流办学的旗号直接不发放工资。这些现状的出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利益侵害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合理发放,工资和工时的法律要求因为大学生实习的特殊性质而不能在其中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从而使得一些企业有了可趁之机,借大学生实习的期间对其劳动利益最大限度的剥夺,当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

2.3责任主体不明确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很容易面临一些权益的侵害,除上述关于劳动权益的侵害之外,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遇的人身财产权的损害之时,由于其身份的双重属性导致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互相推诿,致使其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救济,这也是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的侵害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对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保护的立法对策

针对上述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几类归纳和总结,我们有必要提供一些立法的建议来解决大学生在实习过程面临的权益救济的困境,从而真正使得大学生实习这一实践性的教育阶段成为连接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桥梁,从而在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社会化身份的转型。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立法建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身份的确立,法律关系的明确,尤其是涉及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上的明确化,和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工时等劳动利益的保障,以及在其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救济问题上的立法建议。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体系,在一般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中对于身份地位确立,劳动利益的规范,以及权益的保障和救济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的保护,其实简单的来分析,其也应当属于广义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范畴之内,下面就选出几个比较重要的代表性的法律来分析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纳入现有法律体系的可行性。

3.1劳动法

《劳动法》是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最基本的法律,我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劳动法的适用主体的范围是采用的排除式的方式,即在《劳动法》中列明了公务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对于这项排除适用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劳动者并没有被排除在外。其次,通过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实习期间虽然没有完全摆脱学生身份,但是在实习期间其绝大多数甚至全部时间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对于大学生实习者的要求也大都同普通员工一致,并且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心智也达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的要求,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能力,享有国家赋予的劳动权益。因此,主要把大学生劳动者的身份简单化的归于劳动法中一般劳动者的法概念中也是合乎情理和法理的。一旦对于大学生实习劳动身份进行了确定化的界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各项问题也就可以参照一般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法来实行,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也就可以顺利实现。

3.2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问题和责任的配置问题,但是并没有涉及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分配,通常我们在之前的理解看来,签署实习协议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规制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具有约束力的效力文件。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学校在实习中的介入,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委托关系存在,以及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所影响,在实际的大学生实习阶段关于实习协议的效力是十分微小的,很多涉及到工资工时的条规都是由用人单位规定的,更有甚者在实习过程中不签署实习协议,使得面临很多问题难以有效的解决。

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做法,单独一章节的来规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配置问题。可以比照着一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要求,明确的规定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的最低限度和最长工时,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劳资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的各项具体的规定,使得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基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要求和保护也必然强于实习协议的约定效力,能更加有效的保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3.3保险法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问题的救济一直是个很难权衡的问题,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的管理而进入用人单位,其在用人单位遭受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理论上应当用人单位承担保障义务和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岗位,在性质上分析是具有一定社会和教育意义的,在用工状况紧张的当下,如若要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很容易导致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责任承担而拒绝提供实习机会。如此看来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除了单纯的法律责任配置外还包含社会责任的分摊,因此,笔者主张可以运用保险制度来实现大学生权益保障的这一目的。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制度的规定涉及到了一半的保险制度和强制的保险,在这里针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主要是关于强制保险的问题。即可以在大学生实习之时强制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为实习生构买实习期间的保险,这样倘若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遭受到人身财产的损害就可以依靠保险的赔偿获得最基本的救济保障,就不会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推诿的现象,对于利益和损失做了良好的分配,这无疑是解决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行为的一个有效的解决机制。

4小结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问题的有效解决是实现大学生实习目的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发现和分析,是大学生权益保护的前期步骤,在当前的法制大背景之下,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大学生实习的良好实习环境是十分必要的,上述笔者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在现有法律体系内提出的立法建议希望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借鉴思路,真正促进大学生实习过程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4.

[2] 苗绘.民法事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9.

[3] 沈月娣.和谐校园的法律保障及高校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20.

篇3

一、大学生兼职过程中受到侵权的表现

经过为期9个月的调查及数据总结分析,我们发现有将近一半的兼职学生遭受过拖欠工资、性别歧视、殴打辱骂等侵犯人身权益、无故延长工作时间、被黑中介欺骗等等侵权行为。如图1所示。

二、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

大学生为什么会频遭打工陷阱呢?调查发现,原因在于在校大学生缺文凭、缺经验,假期打工时间短,打工单位也不固定,用人单位一般不愿与他们签订用工合同,这给他们维权带来了隐患。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当打工遭遇侵权时,不少学生没有保留证据,或者怕丢面子,往往不了了之。打工维权难,大学生自身缺乏维权意识是原因之一。在问及大学生受到侵害的原因时,有53.05%的同学认为商家唯利是图,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够,黑中介盛行,学校帮扶力度不够等,最主要的是有69.5%的学生认为是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如图2所示:

调查显示,在大学生兼职之前公司主动提出签订协议的占28.3%,认为合同签订与否无所谓的占40.7%,个人要求之后签订的占24.34%,个人要求之后被拒签的占3.11%,担心失去工作而未提出的占5.02%。足见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有待改进。而在问到受到侵害如何处理时,图3显示,有12.56%的人选择自认倒霉。在提及了解《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时,竟然有68.72%的同学不是很了解,只有21.29%的同学比较了解。

然而,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还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维权时无法可依。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所以当代大学生维权意识越来越重要,在他们的兼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大学生假期打工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专家提醒,如果发生被骗、拖欠工资等侵权情况,应及时向劳动、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尽量挽回损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接受锻炼的重要环节。

三、应对大学生兼职陷阱的建议与对策

大学生毕竟单纯,完全识破陷阱还不太可能,但是凡事求稳,多观察、多斟酌、多与家人商量,签订必要的合同和协议,检查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书还是必要的,一旦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学校或司法机关联系,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下面就应对大学生兼职陷阱提出几点建议与看法:

(一)社会方面

1.加强对兼职类中介公司的管理。严惩有欺诈现象的中介公司,为大学生营造安全的兼职环境。

2.设立方便大学生投诉的兼职投诉部门。社会上有很多的求职陷阱,就是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或一些不法分子为达到某种目的有意设计的圈套。面对这样的权益侵害情况,大学生却求诉无门,于是只能作罢,自认倒霉。这也是大学生兼职受到不公平待遇事件一再发生的重要原因。

3.对中介公司进行学生兼职欺骗事件进行曝光。有很多大学生在寻找兼职时是很盲目的,往往只看到诱人的利益,而忽视了其真实性。倘若将这些欺骗事件进行曝光,就能引起大学生们的警戒心,起到减少这类欺骗事件发生的作用。

4.中介公司及其他商家要负起责任。对于大学生这样一个知识群体,应多给予有帮助有发展的兼职岗位,而并非只获得廉价劳动力。

5.加强网络监管,有效控制兼职公司注册国外服务器。虽然一些网络兼职网站在被网友举报或者媒体曝光后,已被删除。但更多新的网络兼职网站又很快出现。以“肩客网”为例,虽然之前有媒体对“肩客网”进行了曝光,部分链接也已被删除,但在网络上还是出现了大量该网站的链接。

此外,在Google提供的广告中,“在家工作3小时100元”、“急聘网上大量兼职人员”、“招聘网上打字人员150元/天”等等都是“肩客网”的链接。但在“肩客网”的网页上,并没有看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编码,记者在国家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查询网上,也没有查询到相关的信息。记者查询这些网站的IP得知,这些网站所注册的服务器地址都在美国。现在有很多专门负责注册国外服务器的商,而这些通过注册国外服务器运行的网站,目前在国内很难监管。所以,国家要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控制兼职公司注册国外服务器,以真正达到监督兼职市场的目的。

(二)学校方面

1.加强对在学校以及周边地区的兼职信息的管理强度,为学生做好信息保障。在学校和其附近地区经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兼职信息,若不对其真实性以及可行性进行考量,大学生的兼职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2.开展讲座等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引导学生正确选择兼职工作,并且合理协调学习与兼职的关系。对于社会,大学生还是了解不深的,没有受过正确的引导,就会显得不知所措,容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学校联系商家或者公司,为学生提供兼职工作。学校是学生最信赖的机构,如果学校为大学生选择兼职,就能保证大学生的安全,大学生、家长、社会都能放心。

(三)家长方面

对于孩子合适的兼职工作给予支持和鼓励。家长对孩子总是有很多的不放心,担心孩子因兼职而荒废学习,担心孩子在兼职过程中被人欺骗,担心孩子辛苦。倘若孩子永远在家长的庇护下,不可能成长。但在鼓励孩子兼职的同时,应正确引导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学生方面

1.通过正规渠道找兼职。目前,兼职招聘渠道广泛,如宣传单、网络、各种中介等,看似兼职信息量大,但其中并不是大学生都需要的信息。面对这么多的信息,大学生们应该如何识别,又如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一份好的兼职?我们通过采访有关部门总结出以下几种值得信赖的途径,供大家参考。

首先是学校老师介绍的专业相关工作。专业课老师一般和校外一些部门有研究合作项目,推荐学生兼职时,可靠性无可非议,同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是学生兼职的最好去处。其次,学校勤工助学中心都会有和校外公司的合作关系,通过学校、公司、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确定劳务关系,其中规定劳动时间,这也是较稳妥的一种方式。此外,通过一些大型正规的中介机构或者选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站注册获得信息,综合了解全面信息,如合同问题、押金问题、工资结算方式等。

2.面对兼职的好处应保持理性。有些不法分子则利用大学生的单纯与善良、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不强和求职的急切心理,欺骗屡试不爽。一般情况下,带有欺诈性的招聘中介都会抛出很诱人的条件,低门槛便能获得高薪,大学生面对这样的好处应保持理性[1];在做兼职的时候,首先通过同学或网络对雇用公司做个详细了解;确认信息属实后,再跟雇主详谈各种事情,比如,签订合同、确定好薪金结算方式等。这样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找一些大型正规的公司做兼职,自己受骗的几率会少很多。

3.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大学生要提高法律意识,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注意保留证据如押金发票、数据、短信通知等,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首先考虑如何将维护自己的权利,将损失降到最低。对于兼职中介或直接雇主,我们首先要对他们公司资质进行审核、签订劳务合同;在签订协议时,要谨慎提供自己的证件,必须使用时要标注好用途,防止它用;另外,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也是兼职期间应该逐步培养的一种素质。

4.大学生应先评估网站诚信度再注册。在国内,绝大多数的正规招聘网站,不管是兼职还是专职,对会员一般都是免费开放。只需要按照流程正常注册,即可使用网站功能,并不需要扣除手机费这样的流程,也不需要在一开始登记银行账号。如果网友遇到这样类似的网站,不妨先在网上搜索这个网站的相关评价,从诚信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后再注册[2]。

四、调查总结

大学生兼职情况的好坏,是一件重要的事。一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倾向于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毕业生,而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假期兼职在无形中培养了实践能力,使大学生毕业后能更快地融入社会工作的节奏中,可以节省企事业单位后天的培训费用;另外一方面兼职能够解决在校大学生的经济困难,保证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因此大学生的在校兼职情况不容忽视。

我们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够给予大学生兼职更多的关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兼职机会的同时,为大学生营造安全的兼职环境。对于大学生这样一个将要踏入社会的群体,社会各界多一点关怀,多一点努力,提高社会诚信度,提供对大学生更有价值的岗位,社会发展和大学生个人发展将会取得双赢。

注:本文为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关于大学生兼职“美丽”陷阱的研究报告(RW03)

参考文献:

篇4

实习是大学生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得到了政府、教育部门、高校等社会各界的重视。一方面,大学生通过实习可以将所学知识与工作技能相结合,为以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时间比较充裕且可以自由支配,社会也提供了很多适合大学生干兼职的机会,所以很多大学生会自发的在课余时间去用人单位兼职或实习。虽然大学生实习的队伍正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动权益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现实中,侵犯大学生实习权益的法律纠纷数量日益增多。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大学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保护尚处于空白阶段,还无法给予他们完善的法律保护。大学生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要职责,我们应该重视他们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受损的问题,在法律上对其所享有的劳动权、实习权和社会保障权进行确认和保障,全面保护其劳动权益。

1. 实习生权益侵犯现状

据调查,近三成的大学生在实习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有的即使签了协议,也是完全按单位的意思行事,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实习生基本没有协商的余地;近九成的学生在实习前不了解实习的内容,不知道自己应该承担怎样的工作责任,而且用人单位也极少提及实习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发生事故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不清楚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绝大部分实习生在明知自己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大学生在实习时劳动权益被侵犯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实习求职时被欺骗。大学生久居校园,生活环境相对比较单纯,缺乏社会经验和对劳动力市场的了解,在求职时很容易误入黑中介的圈套。如在大学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职介中心的小广告,他们往往以高薪为诱饵骗取学生的中介费,然后根本不给学生介绍工作或是净介绍一些活重钱少的工作,以致学生赚的钱还没有交的中介费多。更有甚者引诱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对学生进行人身控制并洗脑,以达到哄骗学生钱财的目的。另一种就是大学生的实习权益没有保障。由于现有的劳动法没有将大学生兼职实习的身份纳入其保护范围,并且不少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的意识淡薄,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大学生实习的劳动权益屡屡遭受侵犯,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无法可依

由于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兼职实习时身份仍然是学生,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大学生实习的权益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没用及时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保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致使大学生在实习时无法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1.2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成本而不惜侵犯大学生实习的劳动权益

一些单位将实习的大学生当做廉价的劳动力,有的无故延长大学生实习时间,迟迟不给办理转正手续;有的故意不和实习生签订劳动协议,以便在出现事故时推脱责任;有的则是找理由乱扣实习生工作,压榨学生劳动力。

1.3大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缺乏应有的维权意识,而高校为了追求高就业率也忽视了对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

2. 保护措施及建议

忽视大学生的实习权益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国家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亵渎。大学生实习的权益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将会严重挫伤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为了使大学生实习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大学生能依法维护自己在实习期间的权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是大学生实习权益遭到侵犯的根本原因,一些用人单位专打法律的球来侵犯实习生的权益。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法律部门以及学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实习的权益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相关文件,构建大学生实习权益法律保障机制,将实习期间的大学生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使大学生在维护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时有法可依,同时也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和社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其次,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学校应该在学生实习前广泛开展各种和劳动、实习、就业有关的专题讲座,选取代表性案例进行讲解,为学生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各种维权的有效措施,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防患于未然。如要求学生在实习前与用人单位实习保障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在日常的教学环节中尽量创造一种学法、用法的氛围,引导学生对身边的劳务纠纷进行细致观察并积极思考,用法律的思维进行思考以找出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基于此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主动的考虑大学生的发展,而不是侵犯其权益。但是自律不如他律,与其寄希望与用人单位监督自己的行为,不如构建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制。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强制性的行政法规来约束和规范用人单位对实习生的聘用,切实保障大学生实习的合法权益。

总之,大学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仅靠一两个部门是不能有效解决的,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切实保护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体现的不仅仅是我国法规的进步,更是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 陈红梅,《对高校实习生法律身份的新认识---兼谈实习生劳动权益的保护》,《江淮论坛》, 2010 年第2 期.

[2]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

[3] 张勇,基于促进就业理念的大学生实习立法问题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

[4] 吴义太,姜丽,试论大学生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继续教育研究,2009,(05).

[5] 万金店,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研究,教育与职业,2009,(30).

篇5

假期前,院团委向全院广大同学发出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印发人手一份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系学生会(分团委)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作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以认真的姿态对待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热情的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从而锻炼了广大同学的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了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版权所有!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篇6

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增长势头猛烈,社会稳定快速发展,大小企事业单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社会需求在增大,社会竞争也越益激烈,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加入到兼职的队伍中去。大学生兼职从传统的家教等窄面少量的形式,逐步演化成服务促销、礼仪话务等等各种劳务工作层面,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大学生面对的选择和机会日渐丰富多样,自身的才能优势也更容易激发出来,工作环境、薪资待遇、个人阅历都有了一个很好的提升。兼职逐渐受到大学生的青睐,慢慢发展成一种普遍的现象。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近年来,关于在校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侵害问题层出不穷,很多大学生在兼职工作的过程中,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与时间,但其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侵害,甚至影响到其人身与财产安全。

我国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兼职劳动市场,劳动法的制定与实施也处于起步阶段,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不足之处,由此导致一些法律定位不准,在校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趋于边缘化等不良问题。于是在校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障作为一个新兴的,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课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将会从大学生劳动兼职侵权个案的分析出发,深度剖析个案中涉及到的劳动侵权事件,并针对大学生自身提出意见与建议,希望对大学生在日后的兼职工作与劳动维权过程中有所帮助。

二、大学生劳动兼职侵权个案分析

1.事件描述

程某是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遵纪守法,在校期间从未触犯过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013年1月份寒假,程某回到成都老家后,抱着“锻炼自己、体验生活”的想法,与父母商量好,准备出去找一份兼职工作,充实一下假期生活,结识一些朋友,为自己积累一些经验顺便赚取一些生活费补贴学费。恰好程某家附近新开一座万达广场,三楼与四楼的美食广场中开设有多家餐厅。临近春节,很多餐厅都出现了人手紧张,需要招募临时工的现象,因此程某比较顺利的找到一份自助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所在餐厅名为银鲨国际美食百汇。

1月17日,程某见到了餐厅主管李中(化名),简短交流沟通后,主管李中便去拿了入职表,然而在填写过程中,程某就发现了以下几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该公司对兼职人员的待遇是1500元/月,而全职人员是1600元/月,主管李中说这是公司规定,程某便没再追究。

第二,在工资发放一栏,规定工资卡必须为本人开户的农业银行储蓄卡,由于程某暂时没有,主管李中表示回去补办,办好再将卡号等信息填写上即可,顺便再交本人证件照4张。

第三,公司的员工待遇方面提供食宿保证,但是程某表示不选择员工寝室,每天回家住,另外早、晚餐基本可以在家解决,所以只需在公司吃下午餐(每天的中餐),所以就没有填写员工住宿登记表。公司方面没有主动提出相关补贴的消息(住宿补贴、伙食补贴)。

填写好相关必要信息后,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天就正常上班,并且程某只上早班次,不上晚班次。

1月18日,程某按时上班,第一天跟随老员工熟悉业务,并且顺利完成一天的工作,从第二天起就能独立处理日常业务。之后便是一切正常,暂时没有特别情况出现。

第三天的下午2点30分,应该是早班正常下班的时刻,连续工作四个小时的程某筋疲力尽,正准备换下工作服,出去吃点东西再好好休息一下,这时当区领班却要求程某留下加班,此举未经过事先通知,也没有与程某协商并征得其同意。程某心想自己初来乍到,老实服从命令为好,在了解加班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之后,便答应下来,一共加班两个小时,工作到4点30分,然后直接参与晚间例会,会后又投入到下半场的工作当中,直到晚上9点30分早班下班。一天相当于连续工作11个小时。

此后加班便成为家常便饭,临近春节几天,所有员工几乎每天都上“通班”(即不分早晚班,所有员工以早班的标准上班,以晚班的标准下班,从10:30-22:30,中间无休息时段。),通班平均每天工作时长达12个小时,并且所有加班均未同员工协商以及征得其同意。

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每月15日发放工资,而2月是中国传统节日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公司决定于2月5日向员工支付前月工资的一半,剩余一半在2月20日结清,3月15日恢复正常。在2月5日之前,程某已经按规定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存储卡,准备了四张证件照片,并及时上交给主管补登信息,并且主管答应帮其准备银行卡的复印件,这样程某的入职信息就完整了,理论上没有缺失信息,工资可以正常发放。2月5日晚,程某查询自己的农业银行账户,发现并未有入账信息,第二天在公司问到此事时,主管声称会帮忙问问财务处便无消息,几天之后,程某得到“工资一并于20号发放”的消息,没有过多追究。然而,在2月20日晚,程某查询账户余额时发现依旧没有入账行为,向主管询问却主管迟迟没有得到回复,程某心想反正是临时工,只做一个月,这才半个月,等做完一个月再一并要回,于是也没追究下去。

2月18日是程某任职最后一天。2月23日,程某带上清洗好的两套工作服和填好的离职表去办理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程某跟主管认真核对了出勤情况,以及加班补时和法定假期三倍工资的具体算法,确定了最终实际工作天数,没有异议。问及工资发放方面时,主管表示所有工资将于3月15日一并打入账户,程某知晓之后,便离开餐厅再也没有去过。

3月15日,程某再次查询工资账户,依旧没有任何动静,16、17、18日的查询依旧如此。而此时程某已经开学,离开成都来到大连,所以只能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主管在电话当中只是强调会帮忙去财务处看看,却并无实质进展,之后几次沟通也是没有收获。截止到写稿当天,也就是2013年4月8号,程某通过手机银行才发现账户有资金打入,最终他拿到了兼职报酬,但是比约定的期限足足晚了24天。

2.事件总结与分析

通过以上事件,我们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拖欠工资:程某的入职信息完整,所需证件及照片也无短缺,根据入职表上的规定,每月15号为发放工资日,但由于春节期间的特殊原因,推迟发放工资无可厚非,只要与员工商量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程某依旧没有收到报酬,直到24天后才收到,这很明显就是拖欠工资,自助餐厅构成侵权。

第二,强制加班、超范围工作:根据规定,加班应首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且按照规定的加班薪酬核算工资,然而自助餐厅的分区主管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就下达强制加班的命令,超出了工作范围,显然构成侵权。

第三,差异对待:程某系兼职员工,但根据他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来看与全职人员并无差异,然而自助餐厅的主管在核算工资时却将程某区别对待,并且程某并未申请员工宿舍,在这种情况下,餐厅方面理应向程某提供一定的住宿补贴。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深度分析,我们发现,程某在入职时只填写了入职表却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而且入职表只有一份,由餐厅主管保管。这种情况对兼职人员是非常不利的。虽然现行《劳动法》并未规定兼职人员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但是提醒广大学子,在兼职时如果无法签订相关劳务合同,可以退而求其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私人协议,约定劳动时间、内容、地点以及薪酬等,对于程某来说,入职表也应该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一份由自己保管,留作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其次,程某应向餐厅索要住宿补贴,在强制加班的情况下,也应索取相应的加班费。在餐厅拖欠工资的情况下,程某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切不可怀着天真的想法,认为拖欠工资没什么,只要最后给了就可以,其实这个时候,我们的合法劳动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

三、对大学生兼职的意见与忠告

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面对诈骗集团或者是侵权现象缺乏相应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大学生兼职提出以下意见以供参考:

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对刚步入校门的大一学生来说,盲目兼职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一般高校在一年级时的课程安排较为轻松,在这个时期大学生应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渠道去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勤工助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3]。相关的了解渠道包括学校的公选课(有关劳动法规的公选课比比皆是),图书馆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咨询网站等等。

2.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

兼职之前一定要确认兼职的单位或企业是否合法,具体表现为该企业是否拥有相应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对于兼职中介来说,还应具有兼职中介许可证,并且一定要审查该证的日期,因为中介许可证是需要每年进行审核通过才能继续使用的。

3.劳动协议不可忘,各项收费要谨慎

一般来说在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店在这方面的正规性较强,在入职时会填写入职表并且签订劳动协议,离职时也会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因此,大学生朋友在兼职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推脱或者确实无法提供这项保障,则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民事合同。

如果公司要求抵押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则千万不能答应,即使公司要留档保存,也只能提供证件的复印件。而对于各项押金或其他收费也应谨慎对待,缴费后一定要索要发票收据并且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4.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维护

一旦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出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护。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在这个过程中药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养。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寻求老师和学校的帮助,毕竟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校息息相关,向辅导员或者班导师反应都是不错的选择。之后,则应积极配合老师和学校,提供证据,由学校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要寻求相关法律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帮助。

参考文献:

篇7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篇8

一、勤工助学的相关政策研究

勤工助学由高校机构统一管理。高校学生资助机构需要设立专门的部门解决岗位的确定,相关机构的协调以及薪酬标准的设定,酬金的按时发放等问题。《办法》中规定学生需要在不影响自己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的合理时间为每周不能超过8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个小时。而勤工助学的酬金也规定每小时不得低于8元,每个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工时不得低于20小时。且勤工助学的安全问题在《办法》也有相关规定。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与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不论在什么地方进行勤工助学,都必须在保障学生的安全下进行。

二、大学生勤工助学现状

(一)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目的不一

大学生进行勤工助学的目的主要有一下几种: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在勤工助学中,大学生通过与社会的接触,培养了自己的独立能力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通过自食其力,他们也在其中磨砺了自己的意志,增加了阅历,同时懂得了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为了让自己在就业时领先一步。通过勤工助学,学生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将要面对的压力有了初步的了解和准备。参与专业相关的勤工助学,不仅能够学得不少专业知识,又能在这过程中积累一定的经验,提高了自己动手实践能力。为了解决生活困难。勤工助学能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一定的酬劳,也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二)勤工助学的方式多样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和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目前大学生勤工助学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体力劳动。主要是发放礼品,餐厅服务等简单的体力劳作,工资也相对较低。脑力劳动。脑力劳动的主要方式便是家教。主要从学生自身的情况出发,有较高的酬劳,同时也是相当广泛的勤工助学方式。酬劳比体力劳动高上不少。当然大学生还有不少其他的方式进行勤工助学,调查员,校园以及互联网兼职能也成了大学生喜欢的方式。

三、勤工助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高校勤工助学政策尚不健全

如今,高校更多的是把关注重点放在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状况,而对大学期间勤工助学的重视度较低,相关的部门和协会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管理和指导。高校设置的相关指导课程也往往是枯燥单调,大学生对此也兴趣极低,导致指导的效果也是远远达不到预期。而由于学校的关注度低,许多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得不到解决。

(二)社会认可度不高

国家并未相关的政策对勤工助学进行扶持,勤工助学仍然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学校资助部门没有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导致相互之间的沟通障碍,这就直接导致了大学生的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公益机构数量较少且影响小,没有对大学生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上相关机构也良莠不齐,费用收取不合理,安全隐患大,甚至存在诈骗现象,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公益部门没有对中介机构和商家等进行合理的O管,大学生在勤工助学的工程中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且对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在社会中,由于大学生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以及能力的欠缺,常常在激烈的竞争中力不从心。我国目前对大学生勤工助学性质的观点也着重在其学生身份而非其劳动者身份。有些商家不愿意招收学生,故意设置障碍,不与学生签订协议。甚至还有欺诈,随意克扣工资的现象存在,大学生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

(三)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淡薄

由于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大学生勤工助学并不能视为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签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然而由于社会经验的不足,大学生在勤工助学时往往不知道与商家签订合同。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主要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很少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校应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的重视程度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勤工助学中,高校也应更加重视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对发展学生全面素质起到的作用。将勤工助学与大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相联系,为大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更宽广的渠道和平台,同时加强同社会和商家之间的联系,使大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二)完善勤工助学相关的制度和体系

勤工助学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和制度,培训相关的专职人员,加强对勤工助学相关商家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使勤工助学更加的合理有序,并将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生命安全上。维护勤工助学的市场秩序,对非法机构和违法的商家进行严惩,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扩宽勤工助学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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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 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 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篇10

一、大学生兼职的现状

我们此次调查的目的就是通过问卷的反馈,了解大学生兼职现状,找到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尽可能的维护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我们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14份,面向上海地区大学生,其中有效问卷502份。

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我们有意识的尽可能保证男女比为1:1,在所有参与问卷调查的同学中,超过66.7%的在校大学生有过兼职的经历。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首要标准前三分别为:收入、能否锻炼人以及安全;有关寻找兼职的途径,经过熟人介绍或帮忙(包括家人、亲朋、同学)的同学占53.41%,自己去找兼职的占40.91%,通过海报和广告的占30.68%,学校(勤工俭学中心老师等)介绍的占21.59%,专门的中介机构的占14.77%;关于兼职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家教占27.27%,促销占35.23%,礼仪占7.95%,发传单占46.59%,市场调查占14.77%,餐饮服务占42.05%,其他占22.73%;对于兼职每日报酬方面,低于100元的占53.41%,100――120元的占35.23%,120――140元的占6.32%,140元以上的占4.55%;对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是否遇到困难,有84.09%的同学表示有经历过;对于在兼职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的同学占52.7%,与当事人或领导交涉的占29.73%,自认倒霉的占9.46%,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占4.05%,不知所措的占1.35%;关于是否关注我国针对兼职的相关法律当面,不清楚的占54.55%,不了解的占27.27%,一般了解的占16.67%;有关您认为社会、学校是否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兼职指导机构,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确保兼职的安全,认为非常有必要的同学占74.24%,持无所谓态度的占18.18%,没必要的占7.58%。通过此次问卷调查,不难发现,学生兼职所占比例较大,工资明显偏低,加之没有适合的法律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兼职群体越发不可忽视。

二、大学生兼职的问题

(一)大学生缺乏正规指导,不能明确辨别兼职信息的真伪,容易上当受骗。

(二)大学生寻找兼职的途径太杂,安全性较低。大学生寻找兼职,多数都是自己寻找或是通过海报广告,安全性没有保障,经常出现上当受骗,工资被克扣等情况。

(三)大学生兼职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工资较低。大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企业老总心目中的廉价劳动力,由于大学生兼职并不受劳动法中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大学生的工资也就缺少了基本保障。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发现兼职日报酬低于100元的占大多数。而中介机构不仅高额收费还会收取大学生一部分劳动报酬,无疑也使大学生的工资水平雪上加霜。

(四)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在找工作时对中介公司和用人单位警惕性不高,遭到侵权后维权意识不足,调查中显示,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人仅占4.05%,大多数的大学生没有有效的维权手段。

三、小组建议

(一)大学生处理好兼职与学习的关系,以学业为重。大部分大学生兼职都是为了积累社会经验,而知识储备才是将来就业能力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在课程与兼职冲突时,最好能够选择补充自身知识储备。

(二)最好能够以学校为平台建立指导大学生兼职的专门机构,使大学生能够正确的选择合适的兼职工作,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能够适当增加社会经验,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尽可能的多运用在实践之中,为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三)大学生兼职问题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大学生兼职的各项问题进行规范,让企业单位做到有法可依,让大学生的权益得以保障,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

四、总结

企业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延长大学生工作日的长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就是企业剥削学生的方法之一,大学生工作时间越长,榨取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大学生群体在兼职的过程中往往是工作时间较长,工资较低,又缺少社会经验,缺乏社会交际的能力,不能很好的和中介机构或是领导进行有效沟通,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兼职的安全性存在问题。

对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大学生作为有一定知识基础的群体,应该提高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尤其是被骗时,大学生缺乏经验,迫切的需要一些能够保护大学生权益的规定或法律,为大学生兼职保驾护航。

篇11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认知的现状

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他们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时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还停留在感性认知的水平上,更有甚者会产生法律认知的盲区。大学生对有关就业的法律知识更是严重缺失,对就业中的法律知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也较差。绝大部分毕业生对国家的就业法律法规也不熟悉、不了解甚至不知道。

大学生一旦毕业步入社会,因缺乏初次就业经验,对就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现象识别能力不强,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例如遭遇就业歧视、虚假招聘、试用期陷阱、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工资等。或在试图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时,将会充满困惑与彷徨。

二、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高校的法律知识教育缺失

各高校的就业指导课教学大纲,是在国家教育部办公厅2007年印发的《关于的通知》指导性原则下修订的。各高校拥有较大的自,原本是为了给予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灵活性。但实际上,高校的法律教育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忽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没有真正将法律教学与提高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忽视了学生是否真正掌握劳动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否在就业择业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正当的劳动权,以及如何诚信就业等更为重要的法律教育工作。

(二)高校开展就业工作仅注重就业率

许多高校开展就业工作仅仅围绕当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数量,并以此作为某个专业、某个系就业率的重要就业指标而给予高度重视。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高校不能H仅关注学生的就业率,更应重视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的就业教育。

(三)学生对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够重视

许多学生存在片面看法,认为法律与己无关。特别是初入大学校园的学生,认为就业是毕业后的事情,无须在校期间考虑社会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没有切身体会到法律(特别是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与自己的关系,对于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三、如何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

(一)对现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律理论教学与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手段比较单一。仅仅依靠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且该课程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无法满足学生在未来就业择业过程中对于法律的需求。应对现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律理论教学融入其中,结合就业案例教学,预测毕业生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规避可能发生的就业风险和就业陷阱。以期加强对大学生有关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做好大学生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开展相关就业法律知识讲座

在高校就业指导的工作过程中适时开展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例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法等。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互动模式,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以及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已经对法律特别是涉及就业方面的法律产生了强有力的认同感和需求感。因此,要在法律方面给予学生更多的引导和帮助,避免学生在就业中走弯路。

(三)开设相关就业法律知识专栏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应该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学生即将走入社会,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例如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的知情权、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抵押金、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解除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违约也成了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较为关注的话题。这些都要求高校教师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全面准确地把握法律的思想,对学生做出正确的引导。

因此,可以开设相关就业法律知识专栏,将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在就业择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法律知识专栏,结合重点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整理与解答。

(四)重视大学生的人格教育及法律道德教育,循序渐进引导学生

用人单位通常都非常重视毕业生的个人职业素质,如对企业的忠诚度、工作态度、社会责任感以及法律责任感等。一个健全的人格,远远比专业能力更重要。因为专业能力可以通过培训得到提高,但若一个人的法律修养、品德责任心存在问题,则远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

就业法律知识的培养和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通过几次讲座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通过较长时间的入情入理的教育,循序渐进、细心引导学生。因此,把人格教育及法律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思想教育中去,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就业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教育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常规化、常态化、全程化。

四、总结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综上,将就业法律知识教育纳入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就业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制经济建设,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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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县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县社会实践小组对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

(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

(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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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前,院团委向全院广大同学发出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印发人手一份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系学生会(分团委)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作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以认真的姿态对待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热情的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从而锻炼了广大同学的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了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

   二、 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 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 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