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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黑龙江大学丁立群认为,就目前的文化哲学研究现状来看,还未在学理层面形成较为系统的理论和完整的文化哲学体系,也未能形成关于文化哲学理解上的统一坐标。在他看来,文化哲学并不是一般哲学之下的部门哲学,而是哲学的一种特殊形态,其自身就蕴含着一种新的元哲学规定。从体系上看,文化哲学的理论结构是与存在的理论区间紧密相关的,它包含三个层面:(1)哲学的文化价值学研究,这是文化哲学的前提性研究;(2)文化形而上学研究,这是关于文化总体性的深层价值研究;(3)文化哲学的第三个层面是文化批判,它是文化哲学的实践层面,以文化整合和最终统一为理想。武汉大学何萍认为,文化哲学作为一种人类哲学的思维方式,就是哲学不再以某种物化的实体形态作为其致思的终点,不再以空间作为它的思维方式,而是以时间、以生命作为它的思维方式。因此,文化哲学直接以文化为其研究对象。程认为,文化哲学不仅仅是用文化解释哲学,或者是给文化学的研究加上一个哲学帽子。实际上文化哲学是对传统哲学研究方法的新突破。清华大学邹广文认为,文化哲学不是一个纯粹学理性的问题。从文化与哲学这两种不同概念之间的嫁接,就已经体现出文化哲学的独特学科定位。文化哲学是一种将哲学的形而上思考奠基于现实文化之上的当代哲学发展的新形态,是一种打通理性与经验、“形上”与“形下”两种思维运思屏障的新的哲学态度和研究方法。
篇2
柏拉图的“理念”(idea,eidos)具有多重含义,但基本地不是直接地指语言表达的概念,这个工作是由亚理士多德发展的,柏拉图的理念最核心的意义是理想或典范,是指事物的空间形式的存在,所以在他那里理念与形式同义,这由他的著名的床的比喻(理想国10)可以清楚地看出,事物的理念就是事物的完美的抽象形式,而不是事物之间的抽象关系,这是理解柏拉图的理念的一个要点。
理念就是绝对的形式,床的理念除了仅仅是完美的形式外,不具有任何物理性质,这种特征正与几何形式的纯粹性一样,比如作为几何元素的平面是没有厚度的,即没有经验的具体性质,因此纯粹的空间形式就是绝对性的理念,但它不是几何画法中的图形,这正如柏拉图所说的画家也只是对具体事物的模仿一样,绝对的几何形式通过几何图形而被表达,理念通过思想而被“回忆”,这就给没有感性性质、不能看到、不可捉摸的理念带来可见的阳光,光的比喻在柏拉图的对话中是重要的,这是他遗留给西方哲学和神学重要的财富之一。具体的事物只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了可以感觉到的真实,工匠只是按照理念而制造具体的床。具体事物是千差万别、经常变化的,而理念是事物完全的、纯粹的、永不发生变化的形式,因此也是绝对的、永恒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念具有本体意义,是一种超验的“存在”,柏拉图还没有本体与存在相区别的理解,理念的超验性是不可理解的,它只能存在于灵魂中,正是基于这一点,灵魂因理念而不朽,这就是柏拉图灵魂不朽论的真正基石。永恒而必然的知识的本质就是理念,在这个意义上知识是绝对的,因此作为真理的知识是先于一切经验的超验存在,因此知识就是对理念回忆,学习无非就是回忆,这就是柏拉图的知识回忆理论。柏拉图以理念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础,而他所遗留的问题即理念作为概念的表达——共相也是西方哲学二千多年来迄今为止消化不了的公案。
2.形式的流变
柏拉图的形式理念最终没有得到清晰的展开和表达,虽然柏拉图以对话的方式反复辩论,最关键的问题是比喻无法清晰地表达理念与真实的事物之问的过渡——“分有”,事物的理念可以在思想中被想象(回已),但无法用形式自身表达身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柏拉图认为,画家和诗人也只是模仿具体的事物,不能表达理念自身。空间形式的表达是由几何学实现的,虽然西方的几何学在古代就有了充分的发展,但那只是静止的几何学(平移变换的欧氏几何),远没有达到对流变的形式的认识。柏拉图虽然可以从其它的希腊先哲中吸取关于事物的变动不居的思想和几何知学的知识,而且也有对几何形式、事物属性的变化和空间之间复杂关系的模糊认识(蒂迈欧篇),但他产生没有形式流变的思想,更说不上有效的形式流变的表达方法,他始终在形式与概念之间徘徊。一直到近代拓扑几何中才有了对形式流变的发现和研究,这首先就是著名的莫比乌斯带(Mobiusstrip),因德国数学家FerdinandMobius(1790-1868)而得名。取一根纸带将其两端扭转180度粘接起来就是一个莫比乌斯带:在每一个局部纸带上都有两个面(阴与阳),但对于整条纸带来说却只有一个面,它简单而神奇地将阴与阳合二为一!(参见附图)如果用一根可以任意拓扑变形的管子代替纸带,我们仍可以实现这种容器内外(阴阳)面的粘合,但是不能把管子两端用翻转内面的方法粘接起来,那样只能得到一个像轮胎一样的空心环,我们必须把管子的一端从管子从它自身穿入后再将两端粘合,这就是只有一个面的克莱因瓶Kleinbottle,因德国数学家FelixKlein(1849=1925)而得名。
莫比乌斯带和克莱因瓶只是作为拓扑几何的著名范例而被充分研究,作为几何图形的性质它们是清晰、间单、甚至是优美的,但人们对它的所表达的事物性质却迷惑不解,几乎所有的数学家,哲学家,爱好者都对它的性质着迷,但难于理解这种简单的几何图象所表达的神秘性质:两个面如何是一个面?一个面又如何是两个面?它们是从形式的流变中的揭示了几何学的哲学,用几何学的方法表现了最深刻的哲学原理,这种西方哲学和几何学所未充分了解的秘密却在古代中国思想家中得到了充分的领悟。如果我们把莫比乌斯带和克莱因瓶进一步进行抽象的综合,即去掉它们的空间性质,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更加抽象的思想图式,它就是中国太极图(见附图)。它抽象地表达了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的绝对性质——阴与阳和它们的统一,这就是古老的中国理念“道”和“易”。“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老子:第二十八章)太极图和老子的这段话的对应性令人惊叹,这不是图形和语言的牵强附会,而是理念的一致。莫比乌斯带和克莱因瓶表现了阴阳的流变统一过程,但却没有产生表达这种思想理念的结果,因为西方哲学中缺少这种理念,中国哲学有这种超越的思想理念,但是没有清晰的表达方法,因为中国古代缺少充分发展的几何学,只能用简单的图式表达最透彻的哲学思想,这不是图式的神秘,而是思想自身所具有的透视性的深邃性。借助于莫比乌斯带和克莱因瓶,太极图所包含的哲学思想可以被更形象地表示出来,而借助于中国思想的理念,几何学的原理可以得到更深刻的认识,比如对一些近代几何的概念如非欧几何、射影几何、变换群等等,都可以有较好的理解,甚至对一些复杂的数学物理思想如物理空间等都可以有助于理解,实际上有一些在现代科学最前沿探索的学者都自觉地从中国思想理念中寻找启示,如浑沌理论,非线性理论等等,或许中国思想将给予我们更深刻的东西。
3.真、善、美之道
在柏拉图的对话中,理念、美、真理、知识和善相互说明,纠缠难解,但它们的基石是形式,他用美对形式进行抽象和说明,他用美来解释理念真理、知识之间的关系。理念就是事物的完美的形式,它没有差别,没有局部,因此它才是美的,在这个意义上,美就就是具体事物的完全形式,因此美就是对咸性事物的抽象和超越,绝对的形式就是美。但是事物之间是存在分别的,因此也存在许多理念,这样在理念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理念,柏拉图称之为善(理想国6)“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这也就是善的知识。”所以理念还不是最终的存在,理念通过美而被自己超越(更美),这样借助于美的再一次超越,柏拉图从理念上升到最高形式——善。理念是超验的,它自身没有回归此岸之路,因此它最终只能成为属于神的性质的善,美不能用来说明神,柏拉图也无法再对善有所言说,这样柏拉图的哲学就停留在不可逾越的二元分裂上。
中国的道的思想是自身变易的,表现为一切事物的阴阳相对性质和阴与阳的超越互生上,从克莱因瓶的形象可以看到以阳入阴和阴中生阳的流变过程,从每一个局部看,阴阳是明显对立的,但从全体看,则没有阴阳的分别,而是合一的统一。所以中国思想的理念不是固化的美的形式,而是形式流变的自身,形式流变的的固化就是它的死亡,它是流变的美自身,因此太极图也不是美的形式,虽然从图形上看它也是美的,它蕴含的是变化的美,流动的美,是思想的美,因此也就是美的自身,在这个意义上美与善是自身的同一。中国的文化精神充满了自身的和谐统一,人与天是世间最综合的阴阳事物,“天人合一”正是这样一种世间所有事物在自身的变易中超越统一的理念。阴阳之道不是绝对对立的,中国思想也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自身生生不息的超越统一。
真理毕竟是以知识表达的,柏拉图的知识学说其实不是关于事物的性质与关系的具体知识,而是关于思想与理念的关系的见解,这是很多人误解他的知识回忆说的原因。柏拉图所说的回忆其实就是指思想,理念是超验的存在,它不能被感觉到,也不能被肉眼看到,只有思想(回忆)才能接近它,因此在他看来,知识就是对理念的回忆,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工匠在制造一张床的时候是按照他思想中(回忆)的理念进行的,这一点也不奇怪。所以理念虽然是超验的,但思想可以接近它,柏拉图的回忆就是这样一个思想接近理念的过程。理念作为真理的知识是无法最终地把握的,苏格拉底的形象是承认自己是无知的辩论者,他的真正的意思是说没有最终的知识,而只有对知识的追求,辩论和对话就是这样一个双方一起探求真知识的过程,因此虽然绝对的知识即理念是达不到的,但在对理念的追求中人们可以分享到理念的阳光,柏拉图著名的洞穴比喻的真意义正是在这里。苏格拉底的辩论和柏拉图的对话也就是这样一个无限接近真理的过程。
篇3
译者简介:史书,女,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师,从事宗教学、文化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5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1)06-0005-09 收稿日期:2011-07-22
当今学界关于文化的观点取决于文化的多样性、文化的本质特征以及文化的独特性。今天我们不能把文化说成是一种涵盖所有时间和民族的统一体,不能把文化视为一种无差异以及没有互不相干的各种独立现象的存在体。文化的本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
文化的多元性使每一个人都要面临如何界定自己与他人的文化界限,以及如何自我文化认同的问题。文化是如此多样,要解决这个问题并非易事。任何人都无法通过所谓体内流淌的血液或是携带的基因来自动保证与自己文化的联系。一个人可以在血缘上是俄罗斯人,却不一定是文化意义上的俄罗斯人,反之亦然。
在对文化的科学认识过程中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就是面临如何界定作为认识对象的文化和认识主体(文化学家)自身所属的文化之间的区别。毕竟,在众多的文化当中,对其中一种文化的了解和认识主体置身其中是两码事。我们可以了解伊斯兰教,却不一定是穆斯林。了解文化和置身其中,在这里不是一回事。知识如何看待自己的文化,也会同样看待其他的文化,知识可以客观而中立地对待文化之间的差异,却不能用知识来确定文化意义上的我是谁。知识可以使一个人成为学者,而知识本身则不足以证明此人的文化归属。相应地,我们要区分由科学研究得出的关于文化的知识和个体的文化自觉,即对自身所属的某种文化的自我意识。后者同样属于一种知识,但具有特殊性。第一种类型的知识造就了关于文化的科学,或者说文化学,第二种类型则属于文化哲学。
文化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区别属于科学与哲学相互关系的较普遍问题之一。同样的问题也会针对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与自然哲学)、历史科学(历史学与历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政治科学(政治学与政治哲学)、人类科学(科学人类学与哲学人类学)等而提出。不知为何每一次知识总是被划分为科学知识与哲学知识。因此,当轮到文化的时候,关于什么是哲学地看待文化、什么是关于文化的哲学思考、如何成为文化哲学家的问题便自然地被提出来。
当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文化哲学理解为古今哲学家们所说的和所写的关于文化的观点。不过,按照卡布斯金(Б. Г. Капустин)针对政治哲学所作的较为客观的观点来看,这些知识只能证明文化哲学的信息来源,却不能证明其本身。①同样,对文化历史基本事实的了解和文化历史的修养都无法替代文化的哲学理解。在宗教、艺术、启蒙、信息、政法、经济等一整套具体文化实践中形成的与文化的关系也不能称做哲学的。
不过,即使在哲学(无论哲学多难理解)的领域内,要想分清哲学家中谁才能够算得上是文化哲学家也并非简单。这里会有不同的争议。按照其中一种说法,哲学家就算不探讨那些关于上帝、自然、人、认识等问题,也会去探讨文化。哲学反思的本质就在于任何研究对象在它那里都属于文化现象。在明确了哲学就是“对文化的反思”②的同时,是否人们就想说,任何一种哲学就是文化哲学呢?后者正好符合整个哲学的发展历史。哲学家可以不称自己为文化哲学家,但是他们的哲学就是文化哲学。
但是,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文化哲学是《哲学百科》中的哲学学科之一(与自然哲学、历史哲学、法律哲学、宗教哲学等并列),文化作为其研究对象,是其理解、系统化和分类的特殊对象。根据卡冈(М. С. Каган)的观点,在“文化现实的完整性和文化存在的具体形式的完整性,在文化的构造、功能和发展中”[1](P21)建立文化的理论模式是作为所有哲学知识的专业分支的文化哲学的任务。不过,如果根据这个任务,在哲学史当中(除了上面给出定义的作者之外)谁又能算得上是文化哲学家呢?
这里我们遇到的是两个极端:一方面将文化哲学等同于全部哲学史,而另一方面则只看重创建文化哲学的必要性,似乎前所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关于在哲学历史中谁才可以算得上是文化哲学家,以及哲学家的哪一部分研究才属于此领域的问题至今仍待解决。
为了设法明确文化哲学知识的范围和特征,我们首先要提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任何一个哲学家,无论他给出什么样的文化定义,包括所有关于文化的见解,他自己仍然归属于某一种文化,仍然被包含在某种具体的文化环境中。无论如何哲学都属于文化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任何一种文化,而是某种特定的文化),哲学与神话、宗教、艺术等文化的其他构成部分一样存在于文化当中。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带着固有的语言和符号,是精神改造世界的特殊形式。不过,与其他部分不同的是,哲学对世界的认知是建立在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存在的前提下,也就是说,人不但要意识到自己认知的方式和方法,还要意识到自己的主观性,也就是把自己从世界当中抽离出来。哲学家并不认为自己是传统的或非个体性知识的载体、祭司或是传达神谕的先知,而是在完全信赖自己的理智的情况下,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的人。所以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符合其主观性形式及基本因素的合理有序的世界。
可以说,对于哲学家来说世界就是他自己的主观世界,取决于他如何意识自己,如何建立世界图景。例如,古希腊哲学家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城邦”的公民;相应的整个宇宙的秩序在他的概念中就是“城邦”秩序向整个世界的延伸和外化。这里的哲学理性首先应该是政治理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哲学家的世界观。按照让-皮埃尔・韦尔南的话说,“城邦的形成,哲学的诞生,这两个现象之间如此紧密的联系说明理性思维源于希腊城邦的社会结构与思想累积”[2](P156);“希腊智慧的一切成就与缺憾……都是城邦之子”[2](P159)。
关于世界的哲学知识也不应当同“现代科学的实证理性”相混淆,总的来说不能与科学知识相混淆。与科学各领域的学者不同的是,哲学家试图去理解的世界不是客观的,即独立于他自身主观存在以外的存在,而是主观存在与世界的关系。不过,这说明哲学家是在养成其思维存在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形成的他的世界观。他就像是从特定文化的内部通过该文化来透视整个世界。他或许能或许不能意识到,世界对于他来说就是他自己文化的世界。甚至当他试图将自己的思想转换成科学形式,试图向科学靠近时,也是将自己的文化思想和内涵用科学的语言表达出来而已。
人们可能会反驳说,就连科学对世界的认知也是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的。不过,后者被科学家们视为在建立客观知识的道路上令人懊恼的阻碍,所以最好把它从括号中摘出来,从理论性结论和观点当中排除。其实,所有的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科学知识的经验准确性和逻辑推理性,为了赋予科学不受任何环境影响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如果科学真理只具备语境意义,只被一定文化所认同,那么也就不成其为科学了。产生和发展科学的文化语境仍旧属于科学的哲学思维范畴,而非属于科学的逻辑方法学原理。
哲学知识与造就了自己的文化语境的依赖关系对于哲学研究的主要意义在于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最早关于文化的观点源自这种知识体系,而且,首先属于哲学反思的结果。哲学家比别人更早发现他的世界观及其存在本身的文化基础。所以被哲学家所发现的文化并不是世上所有的一切文化,而是他自己的文化,也就是哲学家自己生活与实际归属的文化。文化的哲学知识与文化的科学知识的不同在于哲学对于自己同样属于其中一部分的文化的自觉。哲学就是这种自觉的一个器官。因为,哲学作为一种精神活动、一种世界的精神改造,起源于欧洲文化的一部分(准确点说,哲学就是欧洲的精神产物),因此文化哲学可以被定义为欧洲文化的哲学、欧洲人的文化自觉。
从欧洲人开始意识到自己文化的一致性时,也就开始了区别文化的历史与认识文化的历史。两种历史的时间是不一致的:人们总是生活在文化里,但不总是能意识到文化的存在(就像人们所说的日常琐事一样)。不是所有历史上存在过的文化都会对进行这样的认知感兴趣,也没有对它的需要。如果文化的历史将自己的根源延伸到久远的过去,与整个人类的发展史同步,那么认识文化的历史也有自己所谓发现文化的源头,这个源头使自己区别于其他的认识对象。这个发现文化的基础是什么、在什么地点和什么时候成为可能的?这就是在界定文化哲学的知识范围和本质的过程中需要回答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但在这个问题上仍有意见分歧。按照其中一种说法,“还在古希腊时代,文化作为各种技能的总和以及人类活动的产物就已经被分化出来作为思考的对象了”[3](P2)。不过,再来看看来自哲学的绝对权威海德格尔的另外一种观点。在《欧洲的虚无主义》一文中他写道:“所有历史分析在使用当时最具权威的思维方式的同时,便将此思维方式变成探寻和重新发现过去的线索。历史学家总是会自满于这些历史新发现而没有注意到,其实在他们从事这个已经过时的事业以前,这些早已被发现了。就像,当关于价值的思想出现之后人们会立刻滔滔不绝地谈论中世纪的‘文化价值’和古希腊罗马的‘精神价值’,即使在中世纪并没有看似这般的‘文化’,古希腊罗马也没有看似那样的‘精神’与‘文化’。精神与文化作为人类活动的自发有效的基本形式只是在近代才出现的,而‘价值’被作为评判这种活动的标准也只是出现在近现代。由此,我们不能说上个世纪是‘文化落后的’,是野蛮的,而应当说我们永远也无法通过‘文化’、‘文化落后’、‘精神’和‘价值’的公式来捕捉古代人的历史本质。”[4](P72)虽然,从文化史的角度,“古代文化”、“中世纪文化”的定义是相对准确的,但从认识文化的历史的角度,它们却完全失去了意义。古希腊人虽不是野蛮人却也不代表他们就是文化哲学家。
这里还有一种观点:“只有当(众多)文化被发现之后,对自己文化的发现才能成为可能。因此,文化本身成为了研究的对象。正是在19世纪,文化哲学与文化人类学作为系统科学诞生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本质上作为文化学来开始发展的社会学。”[5](P24)这种观点,毫无疑问,比较有分量,虽然这里对文化科学与文化哲学的产生所作的是同样的解释――即因为众多文化的发现。从这个角度出发,新康德主义认为康德哲学(即先验观念论)就是文化哲学的评价显然是错误的。我们更倾向于支持另一种观点:“‘自己文化的发现’先于‘(众多)文化的发现’,那么,相应的,文化哲学在文化科学很早以前就产生了(同样也早于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不过,‘文化哲学’的术语的确属于19世纪的术语。”
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文化的发现”?众所周知,人们曾经长期处于被魔鬼、精灵和神灵等彼岸力量所统治的意识形态下。我们将此称做神话和宗教意识。这种被我们今天视为文化形态的神话与宗教,对于那些对其深信不疑的人来说却不是文化(指人为的),而是来自上面的神圣而不可触及的领域的启示,而现实世界是无法对其进行解释的。在神话与宗教里一切都是由上面的意志所造就的,而人则注定是他们听话的执行者。任何对神灵意志的违背都会遭至无法逃避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自由独立便会使一切化为乌有,而这个空白的领域便是我们后来所指的文化的领域。
总的看来,文化的发现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完完全全由人自己所创造的存在的领域(或是形式)的发现,这种存在既不是以神的法则为前提,也不是以自然的必然性为前提,而是以从前二者独立出来为前提。文化是按照人的自由法则(当然,如果这种自由是有法则的)而存在的,区别于另一种(自然或是超然的)法则。更进一步说,认识这些法则归根结底也就是文化哲学自身的任务(由于后者经常可能被完全解释为自由哲学),不过建立这种任务的前提是,自由必须被视为人的生活的不容置疑的明显“事实”,是一种存在于经验现实中――具有实在性的事实。自由可能被人视为他精神内在的情绪波动(“现在我们的内心还燃烧着自由之火”①),也可能被视为由外部传输给他的抽象理念,也或许是法律规范,不过要成为这些,自由首先必须具有表现的具体形式,成为人置身于其中的那个现实世界的一部分。我们既不是从自己也不是从别人那里,而是在接触到世界上那个只由人类抉择的领域的时候才开始认识自由。只要在世界上找到某个不是源于外在必然性,而是源于由某人和在某时所做的决定(决定可能变成另一种,那么世界在这个领域就会变成另一种样子)而存在的领域,也就发现了自由的领域。从感性直观的角度来看这个领域就是文化,也就是自由的具体表现形式。此领域的发现成为了真正的世界观革命,在这个革命过程中文化在人们的意识里占据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并且在存在结构中有了自己明确的界限。
众所周知,古希腊人很早就开始将“自然”(phusis)与“技艺”(techne,“第二自然”)区分,也就是区分自然界与由人的技艺所建造的人为世界。虽然这种带有纯经验性判断的观察有时也带有类似发现文化的含义,但还是很难将这个词视为现代意义的发现文化。人在改造、耕耘、改善、完善外部世界(其中包括土地)方面的能力,被相应的术语记录下来,却改变不了古希腊人普遍的宇宙中心世界观,在这里事物秩序是永不变化的。人可以认识这种秩序,但却与其他事物一起被包含在其中。甚至古希腊诡辩派所实行的从宇宙转向人的“人本主义兴起”也没有消除这样的世界观。普罗塔哥拉的名言 “人是万物的尺度”明确了人在认识中的决定性作用,但却不是创造世界的角色。古希腊对自由的理解当然需要专门的研究,不过很明显的是,这种理解更接近于权力、统治(区别于奴隶阶级)或者是法制、社会平等以及符合理想国家的理性的社会结构等概念,比来比去,更适合称做选择的自由。古希腊人认为他是自由的并不是因为他可以自由地作出选择,而是因为他出生在“城邦”里(“生为自由的人”),在这里拥有的不仅仅是与其他人同样的公民权,而且是拥有统治那些出生在“城邦”以外的人的权力,也就是统治那些即将成为和已经成为奴隶的人。“城邦”公民的道德高尚主要不是看其个人的自由程度,而是其对道德极限和政治法规的了解,这些是他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要严格遵守的。对于后者的违背将被视为严重的犯罪,并导致其被驱逐出“城邦”。当自由遇到了秩序,当个人自由遇到了法律,真理总是站在秩序与法律这一边,苏格拉底的情愿接受死刑就是一个例子。希腊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比较极权的(就是承认法定的公共秩序对自己的约束),而不太愿意去怀疑。因此,无论如何,这不能成为真正自由人的典范。
在承认人有能力在世界上建造某些事物,对世界进行一定的改变和改善的同时,我们却没有回答一个对于文化哲学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谁创造了人本身?毕竟人也是因为纯粹的天性才会去行动的,那么他的行为与大自然的行为又有什么区别呢?同样的,当人完全处于由他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神灵的统治下,仍然会说那是神的作为,而不是人的。因此,中世纪人的意识首先是以神为中心的,也就是用“上帝的意志”来解释这世间的一切。基督教带来了罪的概念的同时,并不否认自由意志,不过只有在自愿执行上帝意志的时候自由意志才会被证实。因为,人也需要这样的自由去服务于上帝。这种思想也许是对的,不过却不足以说明在哲学意义上对文化的发现。
若是解答了上面的问题,发现文化便成为可能,而这个答案就是:人自己创造了自己,是自我创造的成果。既然人所创造的,就是文化的(而不是自然或是神灵的)作为,那么真正自由的行为也就是人自己对自己的创造。毕竟自由并不像人们常常理解的那样是对自然和其他人的统治,而是以最大的努力去否定所有的制约,并且促使人成为自己而不是别的什么,也就是拥有自己的,永远独一无二的个性。自由并不是尼采所理解的“权力的欲望”,而是对拥有自己和自我个性的欲望,恰恰这种欲望使他在每一种文化创造行为中认识自己。自由永远都是个体的(没有一种普遍和统一的自由),也只有自由才能使个人(单一的“个人”)成为个体。当马克思明确指出“每一个人的自由”就是“众人的自由”的条件时,他是对的――没有“每一个人的自由”,“众人的自由”就是自由的幻觉,将人的个体性排除在外的团体是虚假的。文化的发现同样意味着个体性的发现,个体(与神灵和自然一样)是又一个新出现的创造世界的原则,这个原则不按照普遍和统一的图示创造世界,而是按照创造者自己,也就是按照他的自由来创造世界。
并且,这种发现还源于人们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而是生活在许多互不相同的世界里。如果一个世界就替代了所有的世界,那么也就没有自由而言,而文化也充其量只是对世界的一种适应,也许比动物的世界稍微复杂点而已。人与动物的适应能力则是量的区别而不是质的区别。不过,被理解为自由的文化(由此而形成文化的哲学发现),可以说是在永不间断的进步中所产生的众多世界的体现。在统一的法制系统和知识的大众化普及性中所体现的世界统一性让世界超越了文化,具有神灵或是自然界的特征,但还不是人的世界。在否定一个统治全部和全部统治一个的权力的同时,无论这种权力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个人或是非个人的,文化作为存在的一部分以其独特的结构形式而存在,这种结构排除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生硬的等级制度,机械决定论以及涵盖一切的强制性秩序。在物质和现象的经验世界里很难抓住自由的界限和领域,这些界限和领域会因时间和环境而波动,并以多种形式出现,不过这些领域或许属于文化(也因此这些领域不是被科学思维所认识,就是被哲学思维所认识),或许并没有文化。以上所说的并不排除在文化中含有包罗万象、永恒的甚至绝对的存在,不过它们是不会像在自然界中存在的普遍规律那样共存于文化中。在文化的世界中永远有一个具体的作者,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不会自诩为绝无谬误的神灵和自然的人。绝对、普遍和永恒在这里就是指没有脱离任何外在秩序的必然性的自由本身。而问题就在于,自由是如何呈现在文化哲学面前的。后者不只是揭开了文化的事实,而且还以论证这个事实在自然界、社会以及所有其他必然性中实现的可能性为己任。
这个问题在现实的思想发展史中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自己的复杂性与深刻性。直到现在这个问题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过,重要的是去理解这个问题的普遍意义,理解其给思维所提出的任务。文化在其哲学阐释中并不是各种事实的外在描述和经验实证的对象,也就是说不是感官经验的对象,而是自由在有限和必然的普遍世界里实现的可能性。发现和论证这种可能性便促进了文化哲学知识的产生。
文艺复兴时期是这种知识产生的开始。文艺复兴运动家在对古代文化(也就是欧洲基督教以前的民族――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文化)的浓厚兴趣中开创了新的世俗文化。宗教与教会的权利主宰了中世纪的精神与世俗生活。文艺复兴促成了上帝的信徒与多神教徒的一次碰撞,是前者眼中后者的文化复辟。在这个碰撞的过程中文化逐渐从祭祀当中分离出来,并获得独立存在的自由――一个被称做文化世俗化的过程。
用一句大家熟知的老话可以精练地概括出这一新文化的基本原则:“人,即文化的创造者”,并且不是泛指所有的人,而是非常具体的个人――艺术家、思想家、文学家,等等。具有个人色彩的活动类型在这里变成了真正创造的标准,再现一个完全不同的特别的人的世界。按照15世纪意大利人文主义者曼内蒂的话说,“世界形成之初,显然是由我们去发明、制造和完善所有不足的。既然我们周围的一切,所有的房屋、防御工事、城市,还有地面上的所有建筑都是人所建造的,那就应该是我们的,亦即人类的。我们的绘画、雕塑、手工艺、科学都出自美妙绝伦的手法,这正是源自人类的,甚至是神灵般的智慧与敏锐”[6](P25-26)。人类的创造似乎使人与上帝平等了:因为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完成了创世的工程。无论如何,这个世界总有些事物只能将自己的起源归功于人。
不过人类创造的最主要的作品莫过于人自己。从这个角度来讲人就不再是外在于他的两个实体――上帝和自然(“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创造物了,而是无法与前两者完全归并的特殊实体。这便是所谓的人本主义的重大发现――“人的发现”。雅各・布克哈特认为,“人和人类正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才被发现其核心本质的。就这一项足以让我们对文艺复兴充满感激之情。逻辑上的人(Metselpeif)的概念存在已久,但是直到文艺复兴才真正认识到这个概念的本质”[7](P306)。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布克哈特引用了皮科・德拉・米兰多拉的《人的尊严》中的话:“造物主对亚当说:我把你放在世界的中心,为了让你从那里更方便地看到世界上的一切。我没有造你如天堂,也没有造你如凡间,没有让你面临死亡,也没有赋予你永生,只为让你,自由而荣耀的大师,按照自己的喜好塑造你的样子。你可再生为低劣而愚昧的存在,也可以遵照自己的灵魂再生为高尚而神圣的……就像罗斯西乌斯所说的,野兽一出生就从娘胎里获得了以后生存的技能。高级的精灵诞生以后立刻或是稍后也将获得永生。而父为正在出生的人类注入了和各种生命的胚芽”[7](P306)。
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以人为本的世界观就逐渐取代了以神为本的世界观,然而直到启蒙时期才完成这样的转变。在这样的世界观中人变成了世界的中心,占领了上帝与自然、天与地之间的空间。动物一出生就获得了生存本能;高级精灵从一开始就获得了永生;而文化既不属于本能也不是永生――因为这些都是由自然或是上帝预先安排好的。只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赋予自己形象。在“自然王国”与“上帝王国”之间打开了第三个中间的王国――“人的王国”。这个王国似乎是夹在缝隙里,夹在自然与超自然界之间的断层。
不过这些也并不排除人对前两个世界的从属关系。人在世界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空间,但其性质既没有直接脱离其生理本能,也没有脱离其灵性。在发现了人类存在的领域之后,近代欧洲意识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是谁将这个领域划归人类的,而且用什么来界定这个领域呢?很显然,它并不像动物那样由自然来划定其界限,也不是由上帝来划定,而是人自己――从这个意义来看,人是会自我限定的存在,或许,用哲学语言来说就是,人是不仅会界定自己的认识范围,还会界定自己在世界上的存在领域的行为主体。文化本身也划定了人作为这样的主体存在的空间。简言之,文化就是区别于一切物质客观规律的人的主观性领域。后者既不能与物理现象相混,也不能同心理现象混淆,更不能同上帝的存在混为一谈。这个领域完全是由人的自由(自由意志)来决定的,这种自由并不是从宗教启示那里或是从自然科学认识那里获得的,而是源自特别的哲学反思。
不过,这意味着文化的界限不是固定的,而是会随着历史变动的:这些界限并不会消失,也不是将人与其他世界隔绝起来的墙,而是从人的形成的那一刻直到今天所走过来的路。文化界限就是人类的整个历史,被理解为作为主体的人的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从历史的开端到其可能或是必然的结束之间的距离就是文化真正的基础,是测量文化最普遍的单位。与人本主义一起,历史主义(人的主体性的形成与发展的统一过程)也形成了近代文化理解的主要特征。
然而,是什么样的具体特征使人能够成为一个主体呢?近代哲学对这个问题只有一种回答:因为人有理性。人是理性的存在,也因此而区别于动物。有了理性才没有让人成为上帝和自然手中的傀儡,而是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因为有了理性,人与自然不是部分相同,而是与整个自然相同,并且属于自然界的最高的层次。理性不仅开创了文化,而且正是文化的最高表现。人因为自己的理性化,以及理性化的程度而变成文化的。文化――就是经过理性所加工,并按照理性规律而存在的一切事物。由此我们还要提出一个近代对文化理解的特性就是合理性。
在文化与理性之间画上等号,这意味着是理性(而不是上帝或是自然)为自由建立法规,是自由的主要立法者。康德认为,有勇气使用自己的理性,用理性来衡量一切,才是一个有文化教养的人所具备的重要品性。理性是人类生活的最高主导的思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一直贯穿于整个康德哲学。康德本人并没有自命为文化哲学家,但是在他的著作中实际上所表达的正是古典哲学在该领域的重要发现。康德认为,文化不是来源于自然,不是因自然的规定性而存在,而是因为人的自由。作为自由的存在,人会去完成他们自己为自己定下的目标。在目标明确的行为过程中,人便建立了文化。康德对文化所作的一个著名的定义是:“一个理性存在者具有一种(自由地)抉择任何一个目标的能力,就是文化。”[8](P464)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的是,康德的文化――即人抉择“任何一个目的”之能力,其中也包括那些受情感与生理本能所驱使,以及由个人对安乐幸福的追求所决定的各种目的。在尝试实现这些目的之过程中,人会去发展和完善自己的天性和能力,以及一切受自然影响的因素,建立起康德所说的“文化的能力”。但是,也许将文化局限于这些目的是不对的。那么,根据卢梭的观点,文化并没有为谁带来幸福,而是造成对人的道德的损坏。必须承认,文化给人们带来的坏处要多于益处。康德在不否认功利性动机对文化发展所起的作用的同时,仍然认为这些并不是文化的真正使命。虽然任何一种行为按其目的都属于自由的行为,并能证明理性的存在,但并不是所有的目的都可以被同样认为是理性的。理性会掌控人的一切,并且总是遵循道德义务,并会摆脱某些情感的利害关系。所以只有当“文化让我们道德化”,也就是当人自发地执行其道德义务的时候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对于伦理化的人根本不能问他为了什么而存在――他本身就是为了实现自我(最高目的)。只有当文化帮助达成这个目标的时候,文化的存在才有意义。从另一方面,卢梭则认为,文化可能会成为引发人类灾难和冲突的原因。
从这个观点出发,与文化一致的自由,同样也是一种必然性,但却是特殊类型的必然性――是道德的,是由理性而不是由自然促成的必然性。就像康德所认为的,在文化里不是让我们去了解自己的独立个性或是人们具体的共性,而是“类的特性”,也就是整个人类的特性。道德义务不是个体对自己的义务,而是对整个类的义务。在进入道德化的过程中个体所牺牲的,正是整个类所获得的。促成文化存在的自由并不应该只是为了达到个人的利益和目的(在这里免不了多种互相排斥的目的),而是也应该为了高层次的利益和目的――整个人类的幸福。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自由是排斥选择的自由的,是自愿去承担道德义务的。因此,对人类存在的经验性动机的认知(康德称其为“实用主义人类学”)不能与揭示了关于整个类的“理性的纯粹目标”的实践哲学,或是伦理学相混淆。相应的,文化的哲学解释也不是人本的,而是实际的,也就是说文化的发展不是出于人们经验性动机,而是理性的道德目的。
康德是远离那些将所有文化都等同于道德的观念的。毫无疑问,“道德化的理想”与文化有关,但只是以标准、原则、尺度、体现文化多样性内涵的最终目标的形式存在于文化中。专注于道德以外其他目标的文化会更多地讲究在恭敬、礼貌、体面等方面,简言之,就是文明程度方面的外在教养,而更少去关注真正的人道。在这样的文化里,我们当然已不再是动物,但也还没有成为“世界的理性公民”。理性是人类活动的所有形式――包括理论的、实践的、审美的总的文化的条件,但是要达到自己的目标,只有遵从文化的道德必然性。这样,康德便是近代哲学史上第一个明确界定文化界限的人,这些界限指明了理性的合法行为领域(“理性的王国”),这个领域是独立于自然与上帝主宰之外的。也就是因为这样, 包括文德尔班在内的新康德主义者在后来都将所有康德哲学及其批判哲学与先验观念论首先阐释为文化哲学,视为“包罗万象的文化哲学”[9](P58)。
就像古典哲学对文化的阐释与研究的那样,人本主义、历史主义、唯理论形成了文化的三大古典主义模式。尽管古典哲学内部存在许多支派,但它们对文化起源的理解是一致的。显然,古典主义的内在模式也应当被评定为古典文化哲学(即使这种模式并没有获得独立的哲学学科的意义),并区别于文化哲学思想发展的下一个(或是现代的)阶段――后古典主义。这两个时期都属于近代欧洲人的文化自觉时代,但却是欧洲人历史生活相互更替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古典主义时期正值近代人本主义文化和唯理性文化的兴盛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逐渐席卷欧洲主要国家的世俗教育、科学、启蒙思想、艺术等方面的发展。这一时期在启蒙主义思想体系中最为耀眼的历史乐观主义情感、对进步的信仰以及对理性最终胜利的信仰,将在漫长的中世纪之后产生的文化看成是人类最崇高的成就,看成是世界历史意义的表现。在这种文化语境中产生了第一批有关总的文化的概念,并通过人本主义、历史主义、唯理论等哲学概念得到体现。在古典哲学的意识里,这些概念成为了唯一可以普及的范例,普遍文化发展的无可挑剔的统一标准。所有与这种范例(也就是受到启蒙的欧洲人的生活模式)不符的,都会被称做野蛮和未开化。哲学家们自以为他们真的找到了适用于所有时代和民族的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实际上他们只是将欧洲模式视为文化的普遍性。整体上,这个时期是以明显的欧洲文化中心主义为特征的。
古典主义文化观在文化哲学思想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后古典主义阶段才会意识到文化的有限性、内在矛盾、反生活甚至反人性。这一阶段的特征表现为欧洲知识精英们对西方文明与文化的发展结果感到一定的失望,并更多地试图对启蒙主义的哲学传统进行重新批判,并对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经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然,类似的尝试在更早的时期(包括浪漫主义)就开始了,但是直到19世纪后半叶才形成完整的认识体系,并形成了自己的问题与风格。
这一时期,文化哲学由古典文化模式向后古典模式的明显转变引起了:第一,一系列人文学科如语言学、宗教学、神话比较研究的发展(在浪漫主义的影响下);第二,去发现“自己的”文化以外的“其他的文化”,以东方文化(被称做“第二次文艺复兴”)和原始民族文化(“第三次文艺复兴”)为主,这些都促使了文化的历史学的产生。随着东方学与民族学的研究,欧洲文化不再被视为所有民族文化的标准模式(欧洲中心主义的破产),而仅仅是众多文化当中的一种而已。很明显,从一个片面的角度是无法理解文化的经验维度的,包括欧洲文化,对其中之一的认知不能代表对全部的了解。 最主要的是,文化的科学认识对象不是所有文化的共性,而是文化个体现象之间的迥异及其独一性。文化的历史发展在这里也不再被认为是源自一个普遍统一的基础,而是认为所有的文化都是根据自己独特的发展逻辑演变而来的。文化科学的产生一方面促使了文化的科学知识(文化学)从哲学里分离(分裂)出来,另一方面导致了被自然科学唯一认可的科学研究模式的削弱。新型的科学知识――文化的知识需要的是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特殊论据来论证其可能性,而哲学便承担了这个论证的任务,一种纯粹方法学的任务,由此,这种哲学便首先被视为和评定为文化哲学。
通常认为,“文化哲学”这个术语是由新康德主义巴登学派(弗赖堡学派又名“西南学派”)提出并首先在哲学领域里广泛使用的。在继承康德批判主义,并将其推广到所有人文历史认知领域之后,正努力在新的环境下维护古典哲学唯理论传统的传承性的新康德主义者使哲学为文化的科学研究提供了逻辑方法论。这样,根据文德尔班的观点,哲学既不应该将文化理解成历史沉淀和经验积累的文化知识,也不该视其为规范化和理想化的文化知识,也就是文化的现在与未来,而是应视为文化创作系统本身的知识,因为文化是基于超越经验,超越时间而存在的理性。“无论是现有的或是未来的文化,它的基础必须建立在一切理性创造的内在核心上,这也就是哲学家所理解的。因为只有在完成了文化的实质内涵的心理或历史的建设后才能开始对文化的哲学理解;文化的哲学理解就是回答法律(juris)的问题,而且是只依据内在客观(Sachlich)必然性的观点。”[9](P58)在这里我们遇见了试图将所有源自康德的先验(批判)观念论学说都视为文化哲学的尝试,因为,毫无疑问,“康德的批判结果总能发现建立起伟大的文化领域的理性基础”[9](P59)。文化的理念就是理性的(综合)创造力,是其直接的延续,也就是纯粹的哲学理念,这种理念赋予了世界统一和秩序,这种世界被分成很多独立而不同的“生命内容”的形式展现在经验意识的面前,这些生命的内容便是具体科学研究的对象。没有一种科学可以通过机械地组合这些内容而达到揭示文化的完整统一性。“因此,为了获得,为了意识到这种统一性,必须抓住普遍存在于一切独立文化活动中的功能本质, 无论这些文化活动在内容上是否有区别,这正是理性的自我意识,独立延续自己的对象,而在这些对象里就是理性的意义王国。这就是先验观念论的基本学说。”[9](P67)
在巴登学派和马堡学派(这里最具代表性的名字是李凯尔特和卡西尔)的新康德主义学说中,由康德开始的理论理性批判逐渐转变为对精神创造的所有形式和种类的批判,即转变为文化批判,但是后康德批判主义的这两个学派所进行的批判是不同的。对于李凯尔特来说这种批判意味着承认理性有一种特殊的逻辑能力――即价值判断,这种价值判断使文化成为事实,对于卡西尔来说这种批判就是对思维的象征功能的分析,就是这种功能在文化的不同形式――在语言里、在神话里、在科学里得到实现。这种情况下,文化作为批判的对象意味着经验哲学教条主义(实证主义)的批判,这种经验哲学将关于文化的知识局限于经验的积累、各种文化事实的收集和描述。同样还意味着批判试图将文化等同于自然现象,也即是按照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评价文化。文化哲学不是去认识文化,而只是为这种认识设定界限、条件和其可行性,简单说,也就是给文化下一个定义。但是,如果新康德主义用理性(先验主体)来设定这些界限,这个理性或者被解释为价值判断的能力,或者是思维的象征功能,那么在生命哲学里(狄尔泰)就是用生命本身来设定这些界限,即处于理论化之前,一切认识过程开始之前的水平。在历史上人们并没有生活在理论中,而纯粹是生活在具体的日常生活中,并总是独一无二的,根据生活内在的基于时代的传统、教育、所有宗教“氛围”的意义而执行的。这种生活被刻画在了文化古迹中,其中以文献记载为主。不是认识主体,而是生活本身造就了文化。所以,根据狄尔泰的观点,对生活的认识正是历史科学的任务――不是通过心理内省、浸入内心,也不是通过抽象理性活动的理论改造而达到的,而是通过“理解心理学”,借助于各种诠释手法揭示各种历史文献中的生命意义。
我们不再继续发展关于文化哲学对于各种文化科学的方法学功能的话题。重点只是为了描述其向古典哲学所不熟悉的完全新的问题的转变。但是,在这些转变中掩盖了某种更重要的――即对古典哲学所建立的文化模式的缺陷与危机的意识。文化危机是后古典主义文化哲学的中心主题,同时也是古典主义文化理解(古典人本主义、历史主义和唯理论)的危机问题,更是现代文化(从古典主义到现代主义)的危机问题。不过我们只关注这个主题的第一个方面。
在这里无法去探讨现代哲学中众多关于这个危机的哲学说法。如果极其概括地说,这个危机的本质就是被理解为人的理性自由的文化却完全不符合人在生活中的实际存在,也就是远离生活,无关生活的观念,意识的虚幻,受制于自身形而上学的前提。自由与理性无法同存:自由是个人的,理性是普遍的――任何将两者进行调和的企图都会引发自由的减损和消失的危险。“启蒙理性”(古典哲学的万能理性)不仅成为了认识文化多样性的不易克服的障碍(后古典主义哲学试图通过多种科学研究方法突破这个难点),同时也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在自己的实在中自我认识的障碍。理性地、有意识地监督所有自身与世界及其他人的关系系统的人,是认识和欲望的主体――这只是受了人本主义与启蒙思想传统教育的欧洲人不加批判的关于自己的概念,一个被哲学所崇拜,被形而上学独立化了的形象。在人的“生活世界”,即科学与理论意识以前的世界里,只需要去寻找存在的谜底,与数字、逻辑概念和范畴的合理化世界,即理性的世界都没有任何共同点。在科技合理化与普遍核算和计算生活的数字化的社会里,理性不再是人的自由的同义词,而是新的驾驭人的力量――比前者更加强大。作为人的理性化的文化在现实中却被文明的力量变得客观化、令人窒息、失去个性以及使一切都均等化。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由的(文化的就是自由的)理念有多现实?当理性变成形式合理性,并不再保障自由的时候,自由何以可能?这就促使文化哲学去寻找和构思新的不同于古典范例的文化模式。在此也要试图保留启蒙思想传统的传承性,在重新理解理性的本质,并把理性解释为“交往理性”(哈贝马斯)之后,既要在哲学解释学内寻找关于人的主体性的新观点(伽达默尔),又要在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分析范围内拒绝一切主观性,并且只是像斯宾格勒那样确定文化的死亡。关于上帝、人、文化的死亡的话题是后古典哲学非常流行的话题。在存在主义那里人不再是理性的,他是会灭亡的、会完结的,而经历这种完结就是人最重要的经历,这种经历会滋养文化,并首先滋养艺术文化。文化与语言相似,在语言的结构和受制于个体意识的一些反对立场方面相似,而和语言在其惯有的语义学的(非结构)意义上的争辩成了后现代主义者的系统。有时候,会形成一种印象,那就是自由不再是哲学家所关心的问题了――他们更关心的是权利的不同表现形式的问题。权利不会消失(这种结论似乎正主导着今天的哲学意识),那么让权利在世界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权利成为更加可以预知和可控制的,更加合理的,而且看重的即使不是人的自由,也应该是人的基本权益。在这种观念下,哲学失去了所有的意义,它必须让位于不同“文化领域”的理论改造,在这些文化领域里人不再是自由的。文化的各种科学――从人类学到社会学,带着巨大的成就开始了这个事业。
但是,如果一个地方没有自由,一种绝不仅限于致富与消费的自由,而是被不仅是个体的,还有私人生活(不是所有系统的公共生活,而是生活在根据个体的形象和样貌而创造的世界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各种愿望所支配的自由,那里也就不会有文化。因为,无论给文化下什么样的定义,文化首先是每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拥有的权利,这是一个不会否定别人,但也不会完全被别人吞噬的个人世界。文化也是“众多世界的世界”――这个术语,不知为什么有时候会被理解为只有俄罗斯一个世界。而且如果文化被认为要继续存在下去――当然,不是以大众需求的工业形式,而是以人自由创造自己及自己的关系的形式存在下去,文化哲学将保留其作为文化自觉和自我实现的重要工具的意义。至于文化是靠自由来支撑,这对于文化哲学来说从来也不是什么秘密;而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今天自由又能靠什么来支撑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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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Philosophy of Culture Becomes Possible
B. M. Межуев (RU)
篇4
企业文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两个最重要的作用:
1.企业文化通过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现代企业的竞争已从价格、质量、技术等竞争转化为高层次的形象竞争。良好的企业形象,不仅能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能使企业获得社会和顾客的认可与支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在物质层面上,优秀的企业文化体现为企业可以为社会输送合格、高品质的产品;在精神层面上,企业文化向社会传递着企业的精神风貌,展示着企业良好的形象。
2.企业文化用一种精神力量把企业员工凝聚在一起,形成企业向心力。对企业而言,每一位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范围,有自己的目标和利益。所以在工作中难免会产生矛盾、误解或不和谐的现象,这不利于企业的团结,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整合员工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促使企业内部协调一致,为共同的价值目标而努力,使企业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最终赢得竞争的胜利,求得企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企业文化对员工的约束是一种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可以大大提高员工素质。因此,企业文化是企业存在的重要前提。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而企业又是在社会中存在和发展的,企业文化建构应有哲学视野。
二、企业文化建构原则
1.企业文化来源于企业运行实践。文化是在实践中形成的,这是文化发生的一般规律。企业文化也是伴随着企业的诞生而存在的,它是对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模式、以及处理与客户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的理论提升。企业文化的形成应是对企业运行实践的总结,它是来源于全体员工的生产实践,又去指导员工的行为。企业文化不是企业家为了创造企业文化而设计出来的人为的设计文化,或者某些企业为了所谓的企业文化而提出一些互相模仿,内容雷同,没有自己特色的口号之类的东西。企业在日常运行中,一定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某种管理模式和方法,这种模式和方法可能是对企业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为了生存发展的需要,企业就需要不断的调整,将不利因素变成有利的因素。如此不断地积累,就会形成一套企业特有的经营管理思想。企业家们的功劳就在于:把这套经营管理的模式加以总结、提炼,使之升华为企业文化。这样形成的企业文化,才更富有个性,更能符合企业的实际。
篇5
一、文化哲学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现状
有哲学就有哲学史,文化哲学也不例外。西方文化哲学史可以简论如下:文化哲学问题端倪于西方古代的“实践哲学”(主要指伦理、政治方面),彰显于西方近代的“休谟叉子”(“是”与“应该”问题)和康德的“实践理性”(对应于“理论理性”或“纯粹理性”)。而文化哲学理论兴起于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维科的“新科学”(建基于哲学的“语义学转向”)、赫尔德的“历史科学”(建基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和卢梭的“政治文化批判”(建基于哲学的“民族学转向”);伴随19世纪中叶以来以爱德华・泰勒、斯宾格勒和汤因比为代表的文化进化论、以马林诺夫斯基和卡西尔为代表的文化功能主义、以本尼迪克特和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文化结构主义的各自竞争性解释和批判性考察,文化哲学正式确立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哲学使命。20世纪以来的哲学人类学、哲学语义学、结构主义、现象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发展,丰富和加深了文化哲学的理论资源和拓展空间。当代全球“文化性生存”境遇的莅临使得文化哲学无论从理论还是现实出发都获得了新的解释力。
在中国,文化哲学的研究肇始于上世纪80、90年代。在那个80、90年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全面转型可以作为文化哲学出场的社会基础和时代背景。在这个大背景和前提下,沿循“五四”以来对文化问题的讨论路径和资源框架,文化哲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范式、西方理性危机的文化批判、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等问题,开始或再次成为中国学界文化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课题。
事实上,无论从现代西方哲学还是当代中国哲学,抑或哲学的当展来看,文化哲学的确获得了学界普遍性青睐和接受性认同。就现代西方哲学而言,无论是卡西尔的符号形式哲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萨特的存在主义,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卡尔纳普、艾耶尔的语义哲学,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的法兰克福学派,还是斯宾格勒、汤因比的历史哲学,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萨伊德的后殖民主义等等,都自觉不自觉地把文化作为其学术考究背景或者思想绵延主轴。当代中国哲学对东西方文化的研究、当代哲学的“生存论转向”以及二者共同对“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建构,遵循的也是文化哲学的理路。毫无疑问,文化哲学正在“走向21世纪的世界哲学主潮”(许苏民,《江汉论坛》1989年第6期)并成为“哲学的新生长点”(许苏民,《光明日报》1989年3月6日)。
就文化哲学的研究成果而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人民出版社先后出版了《世界文化丛书》、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汉译名著”系列丛书、三联书店出版了“文化:中国与世界”系列丛书;90年代特别是进入新的世纪,商务印书馆先后推出了“文化和传播译丛”、南京大学出版社相继出版了“当代学术棱镜译丛・全球文化系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也翻译了“知识分子图书馆”系列丛书。这些涵括文化研究和文化哲学研究的重要译作及其介绍评述,不但让国内学界明晰了世界文化哲学研究的大致情势,最重要的是奠定了国内文化哲学研究的一些最基本资料。当然,中国人自己书写的文化哲学专著也大量涌现,譬如:朱谦之从社会哲学角度论述文化研究的《文化哲学》(商务印书馆,1935),许苏民从哲学角度梳理文化研究成果的《文化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程运用现象学方法进行系统细致的文化哲学研究的《当代文化哲学沉思》(人民出版社,1994),衣俊卿经由日常生活批判而作的《文化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何萍通过对文化哲学史的诠释以及用文化哲学解读哲学的《哲学与文化哲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与作为系统研究文化哲学认识论(广义认识论)的《文化哲学:认识与评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等等。至于散见于各大理论刊物的文化哲学论文,更是不计其数。
就彰明较著的研究基地和研究活动而言,可以看出,以黑龙江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为重心的两大文化哲学研究基地已经坐实并成为中国文化哲学研究的“先导”,从而以“文化”命名的诸多研究中心相继在各大学或研究院挂牌运营;“中国文化哲学论坛”围绕与文化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先后召开了7届研讨会议(到2010年10月为止),涌现出了一大批中青年文化哲学研究大家,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文化哲学研究的长足进步。
二、我的文化哲学观
何谓文化哲学?这是每一个从事文化哲学研究的人必须首先澄明的前提性问题。即使不能用普遍认可的话语界定概念本身,至少应该有自己对文化哲学的一管之见。就文化哲学理解而言,学术界目前大致有两种思路:一是作为哲学基本理论、基本范式和基本思维模式而言的“哲学形态”理解,一是针对其成因与功能而言。前者以黑龙江大学衣俊卿教授为代表,认为文化哲学是区别于“部门哲学”的新的“哲学形态”,可以作社会历史理论解读的新范式;后者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程研究员为代表,认为文化哲学是基于“文化间性”历史境遇,反思“何谓哲学”问题基础上哲学自身的重新“认识和设定”。但无论作何理解,我们无法否认文化哲学所欲求、所努力的最高、最后宗旨和使命:收复被“资本炼金术”和“丛林法则”业已篡夺、业已吞没的哲学阵地,即在理论上广延哲学的解释力、在实践上整饬“文化秩序”以及在伦理介入性品德上证成“人属世界”。也就是说,文化哲学作为现代西方主流哲学所孕育和负载的一种理智运思方式,伴随世界范围内“文化性生存”样态的渐次生成,其当代合法性在于哲学自救(或转换)和人的自我救赎。
之于前者即哲学自救而言,当哲学史上“哲学终结”问题不止一次地被学人们提出、讨论时,势必促发哲学寻求新的出路。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得到说明:一方面,当代哲学在不断被“实证科学”和以现代性一后现代性话语为背景的“社会发展理论”强势侵入并最终剥夺了研究对象时,哲学必然遭遇
“终结”问题从而寻绎涅柴更生;另一方面,伴随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资本逻辑”、“祛魅”逻辑的置换,哲学不再主导意识形态,代之以相对主义思潮的泛化。相对主义本身无错,但对相对主义的极度推崇将从根本上否认“形而上学”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之于后者即人的自我救赎而言,当代人类精神在后现代主义的挑唆置换下,信仰迷失、价值堕落从而精神极度空虚的现实情态,使得人类在精神层面的自我救赎就越发显得关键和紧迫。往昔的“风范大国”、“民族脊梁”终极信仰早已被“无品质的成功”、“无思想的文化”信念所肢解;金钱、地位、权势、娱乐满足人们肆无忌惮的欲望时,“现代文明人”的生命挽歌也被悄悄奏响。“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天人”不再“合一”、“神人”不再“合一”,人真的成了两腿无毛的动物了!如果说先前的哲人们还可以凭借宗教对人的精神领域进行些许护佑,那么,在科学如此高度发达的今天,当宗教失去了“综罗百代”的统治力并遭遇哲学的严重诘难和挑战之后,一切关于“人的问题”特别是人的生存意义安置问题就被推向了理论的关节点,亟待厘定。这里引用的诸多“喻世名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所折射的更为深刻的学理问题其实就是那个康德式的老问题:人何以是人。我们需要对康德一生难以释怀的“物自体”功能进行哲学再深思。
当然,我们也可以基于以下考虑对文化哲学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哲学的伦理转向或者文化转向抑或文化的伦理转向,可能将哲学问题变成一个道德问题。但反问立即生成:较之于“思辨哲学”的根基动摇从而“哲学终结”危局,我们不选择以“人文化成”为原点理据的文化哲学,哲学还有出路吗?
进一步,上述双重救赎为什么可能甚或必须是文化哲学?文化哲学何以应对“文化独断”诘问?哲学为什么一定要走向文化哲学或者“哲学与文化的融合”?意义世界和人的精神领域能不能被文化哲学所完全承载?当人类理智接受文化哲学的合法性浸和持续性作业,理性和道德、事实和价值二分所产生的普遍性“文化焦虑”是否可以理疗甚或根除?当“哲学人类学”与“文化自觉”(事实上,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和当下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说明中国当下并不像某些学者认为的文化不自觉,而是文化太自觉了甚至文化泛化以致模糊了文化的本质)交汇在新的理论地平线上之时,全球化与社会转型所引发的“文化冲突”是否可以有效化解乃至消弭?这些理智困惑在学理上的积淀,将最终催生如下哲学问题:人文知识的客观性又如何。
很显然,发问不是为了简单作答,而是为了明晰文化哲学的出场究竟基于何种考虑,负载何种功能,呈现何种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文化”的深度理解。如果在一般意义上把文化理解为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的“复合体”,那么,文化哲学势必面临“文化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学术困境。因此,合理的解读当是我们对“文化的伦理本质”和“伦理的文化本性”的适度把握和双向洞观。在此基础上,去进一步理解文化与伦理的互为本心与习心的关系和质态模式。
所谓“文化的伦理本质”,法国生命伦理学家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有过精当独到的论述:“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个人和人类在所有领域和任何角度中的所有进步的总和,只要它有助于作为进步中的进步的个人精神完善的进步。”“最为一般地说来,文化是进步,是个人以及集体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进步。文化在哪里?文化首先在于,对个人和集体而言,生存斗争缓和了。生存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得以缓和:以最大可能和最合目的的方式,理性实现对自然和人性的控制。从而,就其本质而言,文化也具有双重意义。文化既实现于理性对自然力量的控制之中,也实现于理性对人类信念的控制之中。那么,在这两种进步之中,哪一种是最为本质的呢?比较起来,可以说是理性对人类信念的控制。”“从而,物质成就并不是文化,只有在文化信念使其在个人和总体完善的意义上发挥作用时,它才成为文化。”换言之,“文化的本质不是物质成就,而是个人思考人的完善的理想,个人思考民族和人类的社会和政治状况改善的理想,个人信念始终和有效地为这种理想所决定。某些东西是否或多或少地能够被列为物质进步,这对文化并不具有决定性。决定文化命运的是信念保持对于事实的影响。航行的出路并不取决于船开得快慢,它的动力是风帆或蒸汽机,而是取决于它是否选择了正确的航道和对它的操纵是否正确。”质言之,“文化的伦理本质”强调的是对敬畏生命的伦理道德本质的揭示。
因此,我们有了下面的理论判断,(1)“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制度的改造相比,伦理道德的进步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正如施韦泽所说,在现代化的早期,物质和制度的进步会同时推动道德的进步,但在现代化的物质和制度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道德不仅难以与物质和制度共同进步,甚至会受到其损害。这时,伦理道德的进步就具有决定意义了。”(2)着眼于当代中国现实,可以看出,“当代中国社会与启蒙时期的欧洲社会在文化心态上应该是‘同时代的’……因而启蒙精神也是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课题。然而……在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中重建启蒙精神,并不意味着重走欧洲人的老路,我们追求的是一种经过反思和修正的启蒙精神。”这样的判断事实上表明,“当我们以‘文化思维’反思历史和现实的时候,伦理标准和目标居于文化思维的中心。”
所谓“伦理的文化本性”,东南大学伦理学家樊浩教授有过系统细致的阐发。他通过对中西文化中不同“伦理”生成的历史性考察,指出“西方并没有形成中国意义的伦理文化,更没有形成中国式的伦理型文化,就像中国没有形成西方式的法律文化、宗教文化一样,因为在中国,伦理在相当程度上履行着法律、宗教、伦理的三重文化功能。为此,就必须对中国文化中‘伦――理――道――德’概念的内涵及其运行原理作文化学上的分析。”经过一系列引经据典式的论述,他总结说:“人伦原理、人德规范、人生智慧、人文力四个方面的统一,构成伦理的文化本性。这种文化本性的特质是:以人为主体,人伦为基础,价值为取向,规范为核心,智慧为真谛,人文力为本质。伦理的文化本性与伦理的文化原理一体,构成伦理作为一种文化设计与文化生态的有机构成的特殊韵味和特殊品性。”
需要强调,施韦泽先生把文化仅限于道德领域的理解以及樊浩教授对伦理的纯粹中国式文化解析,都未免失之偏颇,但相对而言并结合“文化乱象”和“伦理道德疏离”之社会现实,二位颇具匠心的思想流淌和其典范式的结论创制,对我们确有启示意义。我们要做的不是在其理论中寻找悖论,而是领悟他们试图解决的理论难题,明晰其真实理论旨趣所在。
通过引述“文化的伦理本质”和“伦理的文化本性”,不难看出,这两个稍显矛盾或者略带循环论证之嫌的范式释义所内蕴的互文式思维真实:一方面是文化本质的伦理证成逻辑,一方面是伦理本性的
文化定位推演。前者可以立足于观念史的视角从人类文明发展史得以明证。譬如西方自“启蒙以来,西方文明在科学、理性的名义上向全人类贡献了两种优良伦理意义上的社会道德理想和生存价值信念,一是自由,一是平等。依照自由主义的经济伦理,我们获得了以理性、科技、工商、金融、贸易、正当、效率、法制等为标志的现代经济文明;依据平等的公正伦理,人类获得了以神性、道德、信仰、民主、正义、公平、良治为标志的现代政治文明。”
后者可以立足于诃源学从“说文解字”说开去。譬如中国的“伦”即“辈”,“理”即“治玉”,从而“伦理”就是“人伦之理”。这种“人伦”从“血缘”(“天伦”)开始,“治玉”从“治人”开始(这事实上预设了“人性善”命题,因为只有人“善”,才有文化的可能)。又因为伦理事实上是理论化、系统化的道德(或者说伦理指向的是社会规范,道德指向的是个体美德),而“道”就是“道路”和“Tao”,“德”就是“得”,所以“道德”就是得到“非常道之道”。如此双向建构――在个体“道德”与社会“伦理”之间,中国“伦理”的“天人合一”的文化本性得以圆融生成并被解蔽在我们面前。
上述文化本质的“伦理证成”逻辑与伦理本性的“文化定位”推演,所要揭示或者表达的问题实质,就是优雅的人性与健全的道德人格境界养成何以可能的问题。由此而发,我们承认文化就是人性,就是人化;文化哲学更合理的称谓应该是人化哲学。因为:“人性乃至文化不可以被理性先验地去设定,人性和文化是随着人类的活动和文明的进程不断地被发现、被创造、被创制、被完善、被实现的过程。这就是人性的真实、历史的真实、文化的真实。新的文化哲学以及文化概念的内在根据和立足点就在这里。”
回到现实,令人惊叹、惊讶的却是另一番情景:当现代性一后现代性社会的“人伦之理”迷失之际,呼唤“道德陛生存”乃至诉求“文化三自”虽已成为逻辑之必然,但事实上,追求“品味人生”乃至对“公序良俗”的诉求还仅仅停留在形式和口号上。它并没有被“市场社会”中的“我”和“我们”认可、认同直至内化,更遑论其躬行践履。而即使觉知于“文化人”面具或“文明人”之光的照耀,但落实在文化操守实践路径上的,依然是利益驱动下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并非承载人性冷暖的“公益性文化事业”。
现代人类只是用“文化资本”为世界扩充增量,而问题在于“德性生活”的智识存量。
也因此,作为对文化之“人为的”和“为人的”观照、反思、批判乃至理性表达――文化哲学,无论就理论、现实还是二者的结合上,都可以合理、合法地拥有自己的领地并走向理论自觉。且不说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的哲学本身需要不断转换主题,一个浅显的道理在于:根植于人的超越性和创造性的文化、由此而及的社会以及人自身,都需要不断走向文明和现代。既然没有人愿意“在一个昏暗的时代走着昏暗的路”,那么,文化就无需隐退,哲学就不能失职。难怪有人诘问:“形而上学之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实在耐人寻味。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对文化哲学作出如下理论拓展并给出建设性预判:文化哲学囿于在入学层面对人的生命价值、意义的时代性彰显,在自然哲学层面对“人化自然”意义的强调,在社会哲学或者历史哲学层面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开放性、多元性的呈现,在宗教哲学层面将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符号的处理,在实践哲学层面对“主体性”原则的提升,在公共哲学层面对“文化公共性”意蕴的开拔以及在哲学层面对人的实践、人的自由――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诠释,等等,文化哲学必将成为或者原本就属于区别于经济哲学、科技哲学等“部门哲学”的新人类形而上学。这也符合诸多学人认同的超越实体性思维的功能性思维、超越文化预成论的人学生成论逻辑图景。概言之,文化哲学问题就是反思并追问人及其文化赖以成立的前提和根据问题。当然,(1)这样的理解本身能否得到文化哲学史的支持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检验。(2)这个前提和根据问题可能包含现代性问题、全球化问题、生态问题、伦理问题、制度问题、“古今中西”问题等等。也因此,文化哲学理当是一个开放性的学科,我们不必急于总结和定性“文化哲学”。
三、文化哲学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出路
(一)完善中西文化哲学史的研究。
虽然我们对哲学史上一些文化大家的思想、论著有了一定的阐发,但是,这些思想、言说背后究竟要解决的理论难题是什么以及相互之间何以接洽,从而形成成熟的文化哲学史理论,尚待时日。譬如,对于从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走来的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的文化哲学研究,目前较多关注的仅仅是他诸多“符号形式”以及“人是符号的动物”的文本释义,至于他要解决的理论难题――是“客观性问题”还是“人文知识的伦理逻辑”,仍在争论之中。就是说,文化哲学发展的主线和整体面貌依旧模糊。不仅如此,中国文化哲学史的建构,特别是对中国近现代文化学者(譬如)的思想观念的哲学提炼和整体把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重建中国的文化哲学框架。
文化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开启和展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西方文化哲学话语。因此,(1)在“意识形态远未终结”的话语体系里,中国当是中国人的中国,理当拥有自己的文化哲学话语权和文化哲学形态。(2)面对“文化全球化”和“文化性生存”境遇,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中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都要求中国特色的文化理论和文化范式作“先导”和“规制”。(3)面对“新全球化时代”和“新媒体时代”文化生态平衡的日渐被打破态势,“文化认同”的哲学观照,为文化哲学重建带来新的视域空间。这既是时代赋予文化理论自觉之必然,也是中国文化哲学本身得以走向合法化的绝佳契机。
(三)融合文化哲学与哲学研究的视域,开启共赢互利的学术研究新局面。
清华大学邹广文教授指出:“虽然马克思没有频繁地使用‘文化’概念,也没有提出系统的文化理论,但是马克思一生的哲学思考中贯穿着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的内在逻辑,这实际上是以主体性为核心的文化哲学的逻辑;只有抓住马克思思想的这一内在的文化哲学的逻辑,才能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晚年人类学笔记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补充意义以及他对现代性的文化批判。”他还总结说:在马克思哲学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文化哲学的逻辑起点,主体文化是文化哲学观的核心,其目标指归是完善唯物史观,马克思的现代性文化批判可以算作个案分析。有鉴于此,我认为,应从唯物史观的基础理论和文化哲学的基础性问题这两个方面共同推进当前哲学和文化哲学的研究:一方面,通过文化哲学的研究,获得对于唯物史观的一定程度的新理解;另一方面,依据对于唯物史观的新理解,推进文化哲学的研究,逐步建构起的文化哲学,以摆脱目前哲学在面对西方文化哲学时的“文化经济化”、“文化政治化”和“哲学社
会学化”状态。
(四)从方法论角度跨越文化哲学研究遭遇的学术瓶颈。
任何哲学研究都离不开方法论的指导,文化哲学研究尤其如此。因为关于文化的哲学透视,人们可能选取“一定的文化”(譬如特定民族、特定时段的文化)或“部门文化”(譬如企业文化、体育文化、网略文化等)进行“个别性”的哲学透视,也可以着眼于文化人类学视域对整个人类文化进行最一般意义的、“总体性”的哲学观照。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理论资料并检验完善后者,后者可以为前者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启示,因此,前后二者的共时态优良发育和培植,才是文化哲学研究可取的方法论原则。视角可以不同,方法属于“通观”。
就具体方法而言,我们还可以就文化人类学、历史文化哲学、文化的实证研究和文化的哲学研究、文化批判思潮等不同视界开出不同的具体方法,进而构建文化哲学研究的方法论大厦。就是说,可以专门从方法论角度展开文化哲学的进一步研究,跨越文化哲学研究目前遭遇的学术瓶颈。
(五)把文化哲学研究纳入其他人文科学领域,寻绎文化哲学研究的新路径。
吉林大学邴正教授曾指出:“文化哲学实质上是自觉了的人的自我意识”,而人的自我意识又展开或投射在文学、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等不同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所以,“哲学的文化研究不是一种单纯的哲学理论活动,而是一个综合的、跨学科的发展过程”。有鉴于此,我认为,把文化哲学研究纳入其他人文科学领域,可以期待开启文化哲学研究的新领域。这样做尽管可能带来文化哲学研究的“对话”难题或者学术不“规范化”,但学术创新本身也是一种冒险;而且,较之于那些隔靴搔痒的“边缘理论家”,这样的做法至少在纯良道德实践层面需要鼓励。而开放性的文化哲学一定会让我们对哲学之未来充满无限期待,尽管按照黑格尔的论断,“哲学是黄昏到来时才起飞的密纳发的猫头鹰”。
篇6
文化一词,始源于拉丁文,意为耕作、培养、教育与发展等,后逐步衍化为个人素养与整个社会的知识、思想的素养,艺术、学术作品的汇集以及一定时代、一定地区的全部社会生活内容等等。而最早给文化下定义的则是英国的人类学家泰勒,他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道德、法律、风俗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才能与习惯。至本世纪初,仅用英语给出的文化定义就达160种之多,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家怀特认为:传统的风尚习俗、典章制度、工具、哲学、语言等等都可统称为文化,其可分成三个部分:(1)经济与技术;(2)社会结构;(3)意识形态。奥斯古德认为:文化有“感性”与“理性”的区别,感性是可以感觉的、具体实践中可以观察的文化作品和社会行为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仪式等;理性可理解为那些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意识等。不少管理学家却认为:文化可以定义为人们的态度和行为,它是由一代代传下来的对于存在、价值和行为的共识,即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认识世界的方式。而按的观点,文化则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通过体力和智力的劳动而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生产工具、生产方式、科学技术、社会组织、政治制度、哲学、文学艺术、、风俗习惯等。
虽然对于文化这一概念,迄今为止人们仍未达成共识,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文化是一个没有严格定义的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不同学者、不同学科赋予了不同的范畴。”但这一概念所涵括的内容大体上可区分为“可感觉”和“可理解”的两大层面或由三个层次所构成的复合体,则是基本公认的。所谓的两大层面,就是显形和隐形的两个方面的文化,前者即为行为、行动的结果,是可观察到的感性文化,如艺术品、建筑设施、工具器皿、组织结构、语言以及风俗习惯等;后者即为行为、行动的原因,通过行为行动的结果才能反映出来的理性文化,如哲学观、价值观、道德观、行为准则、、动机、情感、信念等。所谓的三个层次就是将两个层面的文化总体划分成物质、规范、精神三个文化层次,前者即为载体文化,是物质基础层;中者即为制度文化,是物质与精神文化的规范中介层;后者即为意识形态文化,是精神核心层。
在以上文化概念的基础上,则会计文化的涵义亦有显形与隐形之别。所谓的显形会计文化即为会计物质文化,至多包括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文化在内;而隐形会计文化则为会计意识形态文化。其总体亦可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所构成:(1)会计物质文化层,即人类会计实践中所创造的与会计相关的物质财富,包括会计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工具等物质资料;(2)会计规范文化层,即人类会计实践中所创造的与会计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相适应的组织制度,包括会计组织机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惯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行为准则等;(3)会计精神文化层,即人类会计实践中所创造的与会计相关的精神财富,包括会计哲学观、会计法律观、会计价值观、会计道德观、会计艺术观、会计教育观、会计人才观、会计思想、会计信念、会计科学理论与方法等。
二、会计哲学观与会计文化的关系及其在会计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
以上三个会计文化层次,由于物质是第一性的,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因而会计物质文化是会计文化的物化形态,其他两个会计文化层都是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会计规范文化由于是为了协调会计活动和会计人员的行为而形成的会计组织制度文化,其既以会计物质文化为基础,又以会计意识形态文化为指导,介于两者之间,因而会计规范文化是会计文化的制度形态,是会计文化的中间层。会计精神文化由于是意识形态文化,虽然是对会计物质文化的反映,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其不仅反作用于物质文化,而且亦能能动地影响和指导会计物质文化和会计规范文化,因而会计精神文化是会计文化的观念形态,是会计文化的核心即最高层。
而所谓的会计精神文化层次中的会计哲学观,就是人们对世界上的一切会计事物、对于整个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观点。其内涵极其丰富和深刻,其命题是普遍和一般的,它和其他会计观念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会计世界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局部的问题,而是整个会计世界的包括自然界、社会、人类思维的一切有关会计事物的最普遍性的问题。由于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全部的科学和人类的意识形态总是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支配和影响下进行的,都得接受哲学的支配,哲学在其中起着方法论的作用。因而会计哲学观对会计精神文化、规范文化、物质文化亦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作用,尤其是蕴含在会计哲学观中的思辨性,是会计哲学方法的精髓。因为这种思辨方法对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思想的发展具有开拓作用,如果没有超验的思辨性观念,许多会计的重要发现和规律、理论是不会被发掘和开创出来的。其不仅能对传统的会计文化及其会计理论方法进行反思和作出相应改变,而且能对新的会计文化及其会计理论方法确立其应有的位置,它的功用主要就在于能弥补经验(实证方法)的不足,使理性的火花爆发在实践之前。因此会计哲学观的思辨性是会计世界观发挥方法论作用的直接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活动中的理性原则。具体表现在:
其一,会计精神文化即会计意识形态文化是对会计存在的反映,是人们对会计环境、会计自然过程、会计社会关系等整个会计世界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因而会计精神文化的具体表现方式(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包括会计哲学观、会计政治法律观、会计价值观、会计道德观、会计艺术观、会计思想、会计理论等等。而这一切会计意识形式都离不开会计哲学观的支配和影响,不与唯物哲学观相联系,就必然与唯心哲学观相联系,因为会计哲学观是对整个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观点,人们的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有关对会计存在的反映和对会计世界的各个方面的认识,都是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驭下进行的,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
其二,会计规范文化即会计制度形态文化在客观上是对会计存在(物质)、主观上是对会计意识(精神)的反映,是人们对会计活动过程、会计社会关系、会计人员行为等各个方面进行组织与制度上的规范与约束。因而会计规范文化中的会计组织机构的建立、会计法规制度与会计行为准则的制定、会计道德规范与会计惯例的形成等等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和影响,有什么样的会计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组织机构和会计准则、制度。
其三,会计物质文化即会计物态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会计文化的物质表现形式。会计物质文化中的会计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与之相配套的设施、工具等,都会受到世界观的影响。在不同民族(如阿拉伯民族和盎鲁撒克森民族)、不同社会(如奴隶社会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不同阶层(如资本雄厚的跨国公司总裁和手工操作的小作坊主)所具有的不同会计哲学观下的会计物质文化是有区别的。因为,虽然存在决定意识,不同民族、不同社会、不同阶层的不同存在环境决定他们具有不同的会计哲学观,但这种不同的会计哲学观又会反作用于会计存在,即又能能动地影响和作用于会计物质文化。
由此可见,会计哲学观是指导会计文化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统驭和支配着会计精神文化的各个方面,是会计精神文化构成内容中的灵魂和最高层次,而且亦支配和影响着会计规范文化和会计物质文化。又由于会计精神文化本身又是会计文化的核心和处于三大会计文化层的最高层,因此,会计哲学观无疑是会计文化的最高层次,对整个会计文化都具有支配和影响的作用。
三、会计哲学观的主要特征与内容
由于会计哲学观是对会计世界的最根本的看法,是引导会计文化与会计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1、抽象性-以认识会计世界总体为己任的会计哲学观,因其所涉及的不是会计局部的、具体的、特殊的问题,而是有关会计世界一切事物的最普遍的问题,具有高度的抽象性。
2、思辨性-会计哲学观虽然亦要求以经验为基础,但又必须超越经验,以普遍的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与方法来反映会计世界,具有强烈的思辨性。
3、不够确定性-会计哲学观对具体问题的探求不像实证法那样可得到精确的、单义的、确定的结论,而是可作不同的解释,不同的人虽然采用同一哲学观,仍可得出不同的结论。
4、难以检验性-会计哲学观对问题的解释不可能像实证法那样在可控条件下对具体结论可进行实验的直接检验,因其检验必须通过大量的、长期的实践活动的总和方能奏效。
另则,会计哲学观是会计意识文化的构成部分,因而它的形成除却与会计科学一样主要依源于会计存在(会计实践)外,还有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各种会计意识文化如会计价值观、道德观等通过长时期的对会计人员的熏陶,潜移默化到他们的头脑中,逐步形成了指导会计人员行为的哲学观念,因而它的内容亦就有了狭义与广义之别。所谓的狭义会计哲学观的内容就是会计哲学观的内涵所具有的会计世界观、会计方法论和会计认识论,因为哲学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与认识论的科学。而广义会计哲学观的内容除狭义的会计哲学观外,还包括会计价值观、法律观、道德观、思想、信念等,实际上就是囊括了会计意识文化的内容。
笔者认为,虽然一切会计意识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内容)都得接受会计哲学观的支配,甚至可以说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会计意识文化内容的形式都离不开会计哲学观的辐射与影响;反之,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的发展亦会促进会计哲学观的更趋完善与成熟。但如就以此将会计意识文化的内容作为广义的会计哲学观的内容,却未免有些不符逻辑。因为一则,虽然会计哲学观是会计意识文化的构成内容之一,但却统驭和支配着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是会计文化的最高层次,会计意识文化的其他内容在会计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不能与之并列;二则,会计哲学观与会计意识文化中的会计价值观、会计思想等内容,毕竟是不同的概念,如将这些内容作为会计哲学观的内容,则在内涵上不相一致。所以以狭义的内容即会计世界观、会计方法论与会计认识论作为会计哲学观的内容,不仅更符合会计哲学观的自身规律,而且亦更切合实际。以哲学为指针,其三大内容的具体构成如下:
1、会计世界观。会计世界观是会计哲学观最根本的观点,主要包括会计世界是物质的世界、运动是会计物质的根本属性、空间与时间是运动着的会计物质的存在形式共三个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的观点,是研究和解决一切会计问题的起点与基础。会计唯物观认为会计所反映和利用会计信息的管理活动过程是一个物质运动过程,是一种客观存在。因会计就是以货币为计量手段,通过对价值运动(具体表现为资金运动即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事前预测、决策,事中控制、监督,事后核算、分析,然后对外进行会计反映和对内进行会计管理的物质活动。因而客观性即真实性原则就成为了指导和规范会计业务活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原则。会计的运动观认为,一切会计事物尤其是会计对象的资金(价值)始终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其不仅有量(存量与流量)和结构(来源与占用)的运动变化,而且还有静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动态(利润=收入-费用)的运动变化,因而配比性、权责发生制、一致性等原则就成为了指导和规范整个会计运动的原则。会计的时空观认为一切会计事物包括会计信息管理活动过程都是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的,会计运动的空间就是会计核算、报告的范围(空间位置),会计运动的时间就是会计核算、报告的期间(时间界限)。因为会计信息管理活动既是一个有一定空间范围又是一个有一定时间顺序的运动,离开空间与时间的会计活动是不存在的。因而会计主体假设、会计持续经营和期间假设,就成为了会计运动的前提和会计实务处理的基础。
2、会计方法论。会计方法论是会计哲学观的揭示会计世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主要包括会计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规律,为会计科学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提供了方法的总原则。会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而是同周围的其他会计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由此形成会计的统一整体才能存在和发展的。因而在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会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如全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和各企业内部的具体会计制度)的关系、会计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如重要会计事项和一般会计事项的核算与信息的揭示)的关系、会计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如会计分配上的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的关系等。会计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以及会计事物的量变若突破一定的“度”(界限),就会引起质变。如历史成本?面值货币单位会计核算模式,在物价变动不大的区间内是可行的,若发生了持续性的严重通货膨胀,物价上升指数超过10%或15%这个“度”,则会计核算模式就必须发生质变,即采用现行成本?固定货币单位等通货膨胀会计核算模式才能适应。会计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任何会计事物的内部都有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一般而言,在会计事物发展的总过程中,经两次否定-由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会计事物的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从表面上看好像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但在实质上是更高级的新东西,这说明了会计事物发展的迂回曲折性。如关于会计属性的研究,50年代伊始就有人提出会计只是文字和数量相结合的技术性工作,到了60年代,尤其是“”时期,则完全予以了否定,一边倒的观点是会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后经拨乱反正,产生了会计具有阶级性和技术性的两重性的综合观点。至90年代,会计理论界通过反思,逐渐否定了会计的阶级属性,重新提出了会计具有技术性和社会性或技术性和中立性的双重属性观点,较50年代的单重技术性观在会计理论研究上显然是一大进步。
3、会计认识论。会计认识论是会计哲学观中认识会计世界和改造会计世界的科学武器,会计认识来源于会计实践,在初级阶段产生感性认识,随着会计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发展成为高级阶段的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反过来又回到会计实践,如在会计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目的,证明理性认识是正确的,则就完成了一个具体过程的会计认识运动,这亦就是会计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无疑对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传统的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企业经营方式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已愈来愈不适应后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会计实践的需要,伴随着十多年的会计实践的发展,在会计界已形成了必须重新制定不分行业、不分所有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这一共识,经反复不断的会计实践和会计科学理论的探索研究,终于出台了由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通过这几年的会计实践检验,证明这一新的基本会计准则是正确的,在此基础上又在逐步制定和推行具体会计准则。因而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这一过程,就是对会计认识论基本原理的最好应用。
主要参考文献
[1]胡军:《跨文化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郝振平:“关于会计文化研究的几个方面”,载《四川会计》1997年第1期。
[3]《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篇7
在阐述文化的本质、结构和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对文化发展的动力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实践的观点是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创新是一切发展的源泉,实践创新是文化发展的源头活水,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文化生产与文化需要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使得先进文化同落后文化进行斗争,从而构成了文化发展的直接动力。
二、在文化哲学视阈下对方言保护的探索
地方方言通常是指在某些特定区域内部的人们习惯于讲述的当地的流行语言,但其多具有地方性和局限性的特征。特别是在古代社会中,地区之间的交往不便,有些地域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正是这种状态使得方言这种特殊的语言得以产生并一直延续下来。同样,每个民族由于处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具有不同的风俗特点,因此也都有具有自身特色的方言文化。方言文化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学中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同样也是十分急需拯救和保护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我国现在使用的语言种类有80多种,但是大约有40多种方言的使用人数在不断减少,其中近20种方言即将面临着消失的危险。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五个大类,其中开篇就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保护地方方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便是语言,语言构成了文化传承的桥梁和纽带,连接着一代又一代的文明的延续。传统民间文化是不同地域的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中蕴含着深深地民族情思,展现了不同的风俗情怀,但其最深处所埋藏的锁链往往只能通过当地的地方语言才能得以打开。地方方言是最在于当地人们的普通生活之中,是一种精神的自然流露,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同样也是深深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人们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地区丰富的民间艺术,如东北二人转、北同蒲的二人台、晋剧等,都是以当地的地方方言为基础的演化,特别是山西大同的二人台表演,用方言进行表达,在大包一线流传不绝。这些民间的精华保存了几代人智慧的结晶,是历史与现实的完美融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地区的多样性和民族精神的统一。
篇8
一般而论,文化包括四个层次:一是物态文化层,由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总和,是可感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二是制度文化层,由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建立的各种社会规范构成。包括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婚姻制度、家族制度、宗教社团、教育、科技、艺术组织等。三是行为文化层,以民风民俗形态出现,见之于人们日常起居动作之中,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四是心态文化层,由人类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经过长期蕴育而形成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构成,是文化的核心部分。心态文化层可细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两个层次。社会心理是人们日常的精神状态和思想面貌,是尚未经过理论加工和艺术升华的流行的大众心态,诸如人们的要求、愿望、情绪等。
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子系统,中华武术“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活与斗争实践中逐步积累和丰富起来的一项宝贵的文化遗产”。[2]武术以其广博的内涵、多元的功能以及强大的生命力和独立性,缔造了武术文化。历史承载文化,文化彰显历史。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中华民族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和中华儿女的精神家园,是中国先进文化的根基。
二、武术文化自身发展内在逻辑的变革
新文化是从旧文化中发展而来的,自然存在变革。从文化哲学的角度剖析文化变革的形式,既有自身发展内在逻辑的变革,也有外来文化影响下的变革。文化在发展,武术文化亦在发展。武术文化是随着历史发展而传承下来的,在传承的过程中,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征,所呈现的是不同时代所具有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就武术文化中物质文化的变革来说,物质文化中划时代的变革,当是火药在战斗和战争中的使用。以火药的使用为界,分为冷兵器时代和火药与冷兵器并用时代。冷兵器时代经历了武术的起源时原始人石器、骨器、木器的制造,使用这些器具用于军事战斗的古石器时代,青铜器兵器时代,铜制兵器时代的变革;到武术初兴时“剑崇拜”佩剑的盛行及兵器发展的变化;至秦汉南北朝时汉刀的盛行以及戟、茅的广泛使用;再到隋唐时期兵器长足发展与陌刀的出现;明清时期更是中国古代武术发展的鼎盛时期,百兵之首的刀、艺中之王的枪、百兵之本的棍日臻完善,各种杂形兵器相继面世,“十八般武艺”精彩纷呈,武术各大流派和传人散见江湖。这些无论是兵器的变革还是纸质文献的延存,都展示着物质文化发展和变革的内在逻辑:原始的战争促进了兵器的发展和军事战斗技能的产生。
武术文化中的制度文化的变革,历史上经历了南北朝府兵制度,唐代的武举制,明清的武科、宗教武术,以及现代的武术运动员等级制度、裁判员等级制度、教练员等级制度、武术之乡评比制度、武术协会会员制、武术段位制度等,也展现着武术文化中制度文化变革的内在逻辑。
武术的精神文化的变革,经历过周代的射礼、“六艺”教育,春秋战国时期对剑的崇拜、“私学”中武术的教育,隋唐尚武任侠之风盛行,宋代的重文抑武,元代的民间武禁,明清时期的文武并重、崇文尚武,等等。至近现代群众武术运动的蓬勃发展,武术内在的精神文化本体从斗争到止戈,从被动到主动,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发展到寻求人类共同的精神出路的文化哲学。同时,在中国传统文化圆融的儒、释、道三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武术文化所展现的化干戈为玉帛、不争、不斗、尚武修德、习武修身的安宁、内敛的社会意识存在伦理,更展示着精神文化发展和变异的内在逻辑。
文化的发展变革有其内在逻辑性,物质文化的变革是如此,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变革也是如此,不仅各自有着相对独立的内在逻辑,而且这相对独立的内在逻辑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的更新,促进了精神文化的更新。同时,精神文化成为制度文化更新的前导,反作用于整个社会的物质文化和生产力,从而形成了一个无穷尽的相互作用的网络。武术文化在此互为作用、互相制约的内在逻辑中,不断地发展和变革。
三、外来文化影响下武术文化的变革
外来文化的影响是导致文化变革的酵母和催化剂。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融合由来已久,广泛存在。比如,历史上中国的“四大发明”对世界文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印度文化深刻影响到中国的宗教文化和艺术文化,在明清时期西方文化在宗教和科技领域渐次传播,清末以后,西方文化在政治、思想、文化、军事、教育等全方位大举入华,等等。中华本土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由此而导致本民族文化的变革。
纵观历史长河,中国传统文化崇尚中庸、和谐与乐生,从儒学的出现至儒、释、道三家思域的融合交汇,奠定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家园,也确立了民族历史生存的文化模式。中国传统文化在近几千年的历程中形成了一种“以夏变夷”模式,并伴随着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数千年受此思想的影响,现实精神与超稳定的社会文化形态导致了中华体育文化发展缓慢。
四、武术文化变革过程中的“断裂”
任何文化在出现变革的同时,必定会出现“断裂”。“断裂”本意是指岩层被断错或发生裂开,而在文化中的断裂则包括了社会形态的更替所引起的文化的时代性质变,和民族斗争、民族同化所引起的文化民族性质变两方面。从社会形态来说,新的生产力取代旧的生产力,是物质文化发展中的断裂;新的制度取代旧的制度,是制度文化发展中的断裂;新的社会意识形态取代旧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精神文化发展中的断裂。历史上古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为波斯文化所取代,而教的兴起和对外征服又使这一地区伊斯兰化了。所有这一切都说明,社会形态的更替、民族的斗争、民族同化都会引起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断裂。武术文化情同此理,在发展与继承的过程中,社会形态的更替、民族斗争和同化都会引起了武术文化心理结构的“断裂”。断裂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文化发展渐进过程的中断,使文化发生质的变化。因而,武术文化技击性的断裂是文化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具有历史合理性。
五、小结
古代时期,人们利用石制、骨制、木制的武器攻击或抵抗野兽,维护部落的和平,展示着武术技击发展的前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制度出现并在我国长期存在,以此确定了武术文化演变的环境。以武术的物质载体兵器而论,经历了从石制、骨制、木制武器,到青铜制、铜制、铁制兵器,直至火器的发展,兵器成为战争的利器,武术技击术也成为当时军队操练的重要手段之一,战争促进了兵器的发展和军事战斗技能的产生。近代时期,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方式深刻影响并改变着中国。武术作为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典型代表,也正是在这样背景下,进入了“以西变中”、“以体变武”、“以奥变武”的发展领域。进入现代,武术在体操等高、难、美、新的运动规格的影响下,体育属性不断增强,武术的攻防技击逐渐演变,成为竞技规则所要求的以攻防技击为主要技术内容,以套路演练和搏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武术文化在社会环境的更替下,其自身的变革导致了技击性的断裂。武术文化在社会形态更替的环境下随着历史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自身文化内涵发生了质的改变,武术攻防技击性也随之淡出,强身健体、文化交流的作用更加凸显。
篇9
罗蒂认为哲学力图理解哲学家思考某一事物的意义,而非别的内容。罗蒂力图通过哲学对话澄清人们产生于各种社会矛盾与道德冲突中的各种观念,并探索蕴涵于社会传统的价值。关于理性,后哲学文化不同于启蒙理性的是,理性作为人们触及实在的本能,凭借实在的自在的存在方式而具有权威性;理性是通过对话而得到理解的,并且只有成为理性的内容才可以对话。这样的对话使哲学具有了宽容意识,“只有宽容,才能使‘多样性’获得存在的空间。而‘多样性’总是优于‘单一性’的,因为多样性包含了最好的单一性。正是‘多样性’扩大了群体品性的范围,伸展了人们经验的触角,开拓了人的新生活的可能性。在此意义上,宽容构成了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保持活力和生机的基本条件,不宽容只能把整个社会带入死寂的荒漠之中。不宽容使整个世界变得野蛮愚蠢和僵化,而宽容则给世界带来人性智慧和生气———这就是宽容的价值”[8]31。因此,宽容就成了后哲学文化的价值目标。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尽管马克思与罗蒂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哲学风格,但是他们在哲学目标上形成了共同的追求。马克思实践哲学立足于现实的人类生活世界,力图通过改变世界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哲学价值的追求;而罗蒂后哲学文化的哲学目标在于建立一种非哲学思维方式,并力图提醒人们:哲学只不过是一种像其他学科一样认识世界的方式。二者都把探求人类生活本真状态作为哲学反思和一切科学活动的基础。它们都体现了对人存在意义的反思和批判。这就使二者在哲学目标上实现了视域的融合。
哲学与文化的希望趋同
立足于现实生活,马克思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确证了人的本质与内涵,从根本上区分了人与动物。实践作为人存在的方式,确证了“人的类的特征”,实现了对自然界的改造,并创造了人自身。实践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通过自己的存在方式给予自然界以存在的意义,也确证了人的存在意义。通过实践活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我实现了交往,从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这些交往不可避免地实现了信息网络的编织,并为人的活动确定了活动的框架。马克思实践哲学以实践活动张扬着哲学与文化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希望,而罗蒂后哲学文化以对话的形式彰显着哲学与文化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希望。二者的希望在本质上有着趋同性,甚至是一致性。研究罗蒂后哲学文化所蕴含的希望理念,对我们深入研究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宗旨与内涵有着重要的启示。2.罗蒂后哲学文化深入地剖析了传统形而上学和柏拉图主义理论传统所蕴含的深刻困境,并自觉而坚定地选择了“后形而上学”立场。罗蒂将传统西方哲学视为大写的哲学。传统西方哲学从基础性、本质意义和表象上探究“真理”、“善”以及“理性”,进而告诉人们以精确的知识,俨然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认识世界的自然哲学之镜。知识是固有的,只能通过“自然之镜的哲学”将它们映现出来,却不能创造出来。在尼采、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和杜威等人努力的基础上,罗蒂从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和反表象主义的视角出发,确认了哲学不是发现和占有真理,而是以谈话方式不断编织或再编织各种信息网络,促进人的生存价值的实现。这就确认了生活的多样性。这同马克思对旧哲学的批判和对新哲学的设想具有相同的视阈和价值取向。马克思实践哲学把具有自由自觉性的和超越性的实践活动作为人的生存与缔造现实生活世界的基础。这是从人的存在之中探求人生存的依据,是对传统西方哲学所创建的各种“实体形而上学”的超越,即不从人的存在之外探寻人的生存依据。历史是人所创造的历史,而非“神”所创造的历史,是人以实践活动不断生成的自然历程,是不断生成着价值的活动。罗蒂后哲学文化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立足于人的现实生活,从人的存在中探寻人的生存价值与意义,是对传统形而上学和柏拉图主义传统弊端的批判,是对传统西方哲学的超越,是向人自身的回归,进而展示了哲学与文化的真实希望。
责任感与开放性的共同彰显
由此,我们认为罗蒂主张哲学应具有责任,应真正地体现社会良知。也正因如此,罗蒂后哲学文化在思想中把握其所处的时代,从中体现了当代哲学家的社会良知。罗蒂后哲学文化也使我们懂得,言语不仅不是内在表象的外在化,而且根本就不是表象。人们必须抛弃言语的以及思想的一致性概念,因为,语句只与其他语句相联系,而不是与世界相联系。罗蒂后哲学文化使我们从西方传统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和“镜式哲学”(表象论哲学)的神话中回归到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生活世界。它也为我们彻底解决哲学危机和文化困境、消除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的影响提供了一个可选择的途径,即哲学必须从绝对真理的象牙塔中走出来,走向现实的社会环境,走向一个多元和开放的世界。罗蒂后哲学文化所彰显的社会责任感与开放性,表现了其研究视域和旨趣在于探究实现人自身自由的有效办法。这是马克思实践哲学产生以来就一直所力图实现的目标,因而二者在研究视域上有了融合。马克思实践哲学认为实践以自由自觉本性所体现出来的超越性是人类存在必不可少的、永恒的本质属性,而不是可有可无的特性。人类历史以开放的维度不断否定、超越和扬弃自然存在所具有的给定性,进而否定、超越和扬弃人的已有的创造物以及人在活动中所衍生出来的异化物。马克思实践哲学力图“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10]461,切实改善和创造有利于人的生存境遇,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哲学所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旧的传统西方哲学热衷于探讨与人生存问题无涉的精神与自在物质,并力图建构一种纯理论形态的、抽象化的以及体系化的哲学,其意图在于“解释世界”,而对人改善生存境遇、实现自由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撑。因此,马克思旗帜鲜明地批驳了这种以“解释世界”为己任的旧哲学,努力建构一种不仅要“解释世界”而且更要“改变世界”、实现“现存世界革命化”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以批判性、行动性和实践性为特征,力图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为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创造必要的前提。马克思实践哲学以开放的视野表达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种责任感,马克思在青年时代论述职业选择问题时就已经明确地表达出来了,并一以贯之地践行于以后的实际行动之中,切实为追求“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10]459而奋斗终生。并且,这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构成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灵魂。因此,马克思实践哲学力图通过对现存世界的无情批判来发现有利于人类自由和解放的新世界。总之,罗蒂后哲学文化与马克思实践哲学在哲学目标、哲学与文化希望以及其彰显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放性等方面体现了研究视域的融合。通过对比研究,我们从罗蒂后哲学文化中可以获得哲学研究的一些启示:鉴于哲学与其他学科都是人类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抛弃“大写的哲学”思维方式,把哲学同人类文化中的其他学科看成一个整体,而以后哲学文化的“小写的哲学”思维方式去研究哲学,在对人类生存活动的文化批判中,探索高扬人类文化精神实质的具体举措,实现马克思实践哲学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篇10
气,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均曾赋予了其化生万物的哲学意蕴。古希腊哲学家阿那克西美尼(约公约前585-525)就曾提出气是万物的本原。他认为,气包围着整个世界,一切都由气形成,人的灵魂也是气形成的。
气,在中国哲学里,也曾被认为是化生万物的本原性存在。《老子》就曾提出“道”是万物的本原。老子《道德经》第42章明确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而《管子》则认为《老子》所谓的“道”,“恍兮忽兮”,是无定形的东西,故将“道”也称之为“精”。至于精是什么的问题,《管子》《业内》篇诠释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也就是说,“精”,其实也就是“气”,是一种“精气”。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研究室著《中国哲学史》指出,在《管子》看来,“道”也是一种物质,只不过是一种精细的物质——“精气”。这种“精气”与一种较粗糙的气——“形气”合二为一,从而化生为人,即《业内》所谓的“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而且在《管子》那里,人的精神、智慧也被认为是由“道”或“精气”构成。“道”或“精气”居住到人的形体中(“心”中),就产生人的精神、智慧,即所谓的“气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也就是说,这种“精气”一旦与人的形体通达了,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从而产生人的思想、知识、智慧,有智慧的人,才堪称人生境界的顶峰。如此看来,在《管子》那里,气,是万物的本原。这在《管子》《业内》篇里也有明确说明,即《业内》所谓的“凡物之精,比(合)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也就是说,天下五谷万物,天上日月星辰,无一不是由精微物质——气所化生而来。至于气如何化生万物的问题,《业内》则进一步指出:“和乃生,不和不生。”
篇11
(一)思政教育具有文化特性人是文化的动物。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表明了人既是实践的人又是文化的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在本质上具有了深刻的文化内涵。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塑造了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都是人,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获得知识,形成意识,从而从一个生物人变为一个文化人。“教育是一种文化”。教育过程实质上就是文化教化人的过程,也就是创造人自身的过程。从文化的视角审视和剖析思想政治教育,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有着紧密的必然联系,剖析这种联系,使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具有的文化底蕴得到彰显,消除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背离的狭隘,使思想政治教育不再抽象,具有更多的文化感染力,充满着新的活力。
(二)文化具有思政教育功能人的一切文化生活,在一定意义下都可为道德生活的内容。文化是思想的载体,以精神、观念等因素塑造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实质上是文化执行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体现了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耦合性。从文化哲学的高度来探究具有文化特质的思想政治教育,意味着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阐释。这让我们认识到,“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其思想性”,文化在多层次上承载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而思想政治教育则在价值上主导着文化的发展方向,从而可以更加有效地把文化纳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赋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文化关怀。
二、高校思政教育文化哲学思考的现实意义
正视当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状,面对新时期、新环境、新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众多挑战。诸多高校思政教育面临着“文化危机”,譬如大学理念的缺失,大学精神的落寞,大学责任的弱化等。高校文化日益衰落,其重要原因便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内涵少,文化哲学底蕴低。因此,从文化哲学层面解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研究文化的思政教育功能,丰富思政教育的文化哲学底蕴,就成为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经之路。
(一)文化哲学引导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一方面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地域民族,总是以文字语言、创作艺术、伦理道德、法律制度、社会习俗等文化形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与价值取向。譬如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哲学意蕴就有很大不同。总体而言,西方文化哲学强调人的独立精神和进取精神。而在中国传统文化哲学体系中,则提倡“天人合一”,人与万物的和谐共处,忽略人的独立性和竞争性,重视培养人的群体意识与奉献意识等;另一方面,高校大学生三观的形成还与人所受教育程度、文化知识水平、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密切关系。一般而言,人们的价值观念在大学期间会基本定型,中学期间形成的三观,通过大学的思想政治与文化教育,会作出适当的调整,最终形成比较系统的价值观念体系。
(二)文化哲学影响大学生的行为方式与实践能力人是文化的动物,人类一切活动都离不开文化。文化哲学作为一种理论,对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由于各自成长历程中的文化教育环境不同,高校大学生的生活习惯与思维方式存在差异。不同的文化熏陶,导致学生行为模式的不同,也必然意味着学生间实践能力的高低不同。正如文化哲学理论总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高校大学生的言谈举止、实践能力也深深地受到高校思政文化哲学教育的影响。提高学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这才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之在。
三、推进文化哲学视野下高校思政教育的途径
从根本上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教育、启迪、培养、塑造大学生的系统性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就是以文化为媒介与载体,通过文化的教育功能来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认知能力与实践能力。现如今,面对着高校思政教育文化内涵衰落的危机与挑战,我们必须要加强高校思政教育的文化建设,从文化哲学层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
篇12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其所蕴含的文化内容涉及诸多方面,自古以来衣、食、住、行,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要求,而“民以食为天”,可见食物的重要作用必然会促使饮食各方面内容不断扩充,随历史发展形成具有地域与民族特色的中国饮食文化。哲学是人们观察分析世界的思想工具,而中国饮食文化中所包含的物质与精神财富与哲学思想联系非常密切。由贺正柏主编的《中国饮食文化》一书,从中国饮食的技术文化、茶酒文化、宴席文化、审美文化等方面着手,系统论述了中国饮食文化的特点与分类。此书以培养人才为主要定位,以普及饮食知识为基础准则,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出全新的教学理念,既是广大学者学习中国饮食文化的优秀教材,也是推动中国饮食文化走向世界的有益读本。
《中国饮食文化》全书共涵盖八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按照时间顺序重点论述中国饮食文化的生成发展成熟阶段到现代中国饮食文化的新内容,层层递进逻辑严密;第二章主要介绍中国饮食的风味流派文化,包括中国饮食的基本特点、风味流派、主要菜系等;第三章从中国饮食的原料文化、技术文化、命名文化三处着手,整合分析了中国饮食的原料与技术知识;第四章以茶文化和酒文化为主要叙述内容,详细描写了中国茶酒文化的衍生过程;第五章为中国饮食宴席文化,包括其起源发展和菜肴组成各部分;第六章为中国饮食审美文化,为饮食主体对饮食各方面的主观审美要求;第七章主要描写了中国饮食的民俗礼仪;第八章以中国饮食的名人趣事和科学思想结尾。
自传入中国,便与中华文化产生了诸多火花碰撞,不同文化内容交叉融合,形成新时代的文化理念。哲学与中国饮食文化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可从《中国饮食文化》一书中,研究中国饮食文化的整体框架和内部结构,探索其与哲学的深层次关联,以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推动中国饮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哲学理论助力。一方面,从理论角度看,哲学认为,人类社会由物质世界组成,人类为获得生存手段而进行的活动是物质活动。在饮食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正是伴随着石器、陶器等饮食器物的发明,使得饮食烹饪技艺不断发展,美食种类更为丰富。其次,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在中国饮食文化的形成时期,统治者地位的不断更替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夏朝形成的复合型农业形态使得烹饪原料范围得到扩充;手工业的分工使得饮食生产方面更为细化,烹饪工具不断更新换代,陶器取代了木制工具,油脂的使用进一步丰富了饮食产品的种类;平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升,饮食需求推动饮食市场范围逐渐扩大,涉及祭神、宴会等各个方面,由此可见哲学理念与中国饮食文化的融合之处。除此之外,科学技术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对人类社会的生产和思想方面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科学技术表现在饮食文化中,有以“拌、呛、酱、卤、酥、腌、熏、冻”为主的冷菜制作技术,以“炸、炒、爆、熘、烧、扒、炖、焖、涮、蒸、烤”为主的热菜制作技术。与饮食技术相对应,中国饮食文化中的科学思想也值得探究,《周礼》《礼记》和诸子百家的哲学思想丰富了饮食文化中的科学制作工艺。如传统的“五味调和”烹饪技艺,指将“酸、苦、甘、辛、甜”五类风味的食材原料相互调和,由此制作的事物可以促进食欲帮助消化,进而使得人体体格强健、筋骨柔和。因此五味是否调和直接影响饮食之人的身体健康,是一种经过证实的有效科学饮食思想。另一方面,从实践角度看,哲学的实践观在中国饮食文化中应用颇多。第一,实践的客观实在性给人们提供现实技术成果。在中国饮食文化中,人类依靠广博的华夏美食原料,凭借精湛的技艺制作出精细微妙的中华美食,开发出色香味俱全的饮食材料。第二,实践活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主观能动性活动,在饮食文化中,如书中所述闽菜注重原料的本味和质地,因此制作时非常注重刀工,其工艺有“切丝如发”的美称,且闽菜善用糖、巧用醋,菜品去腥爽口,尽力保持食材的自然风味。第三,实践是一种社会历史性活动。中华大地幅员辽阔,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与制约,构造出南北海陆各具特色风格迥异的中国饮食形式。例如沿海地区因海鲜丰富,虾鱼蟹等食法多样形成海滨风味;崇山峻岭之地山野盛产动植物,飞禽走兽都是当地人喜爱的食材,形成山乡风味;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牛羊成群,肉类鲜嫩肥美,形成平原风味;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又衍生出具有代表性的、口味清淡且食材要求严格的清真风味。可见饮食文化中的客观实践受历史制约并不断向前发展。除上述几点之外,哲学所蕴含的辩证法、历史观、唯物论等思想,与中国饮食文化的融合之处不胜枚举。中国美食满足了人们的生存需求,哲学丰富了人类的精神世界。借助《中国饮食文化》一书,将形而上的哲学思想与形而下的饮食制作进行跨学科融合,既提升了饮食制作技巧,又丰富了相关哲学知识,既助雅兴又增知识,可谓一举两得。
作者:张爽 单位:河海大学学院
篇13
从人的着装发展来看,穿裙或穿裤代表什么符号会因时代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但是在中国传统意识里认为“礼”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的尊重,在农妇身上显现的其实是一种文化的底蕴。何谓底蕴,不过就是,没有学问、不识字的也自然会知道的礼数,因为祖辈父辈代代相传,因为家家户户耳濡目染,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于焉而形,这种情况我们就称之为文化。可以说在广大的农村,我们可以见到很多不识字的农妇,这个时候,我们讲的是她们没有知识,不认识字;但绝对不能说没有文化。在以上的例子,农妇或许不知道孔仲尼老先生曾经说过“尔爱其羊,吾爱其礼”,但是她举手投足之间,无处不是“礼”。
打开世界地图,再看看世界历史的介绍,让我们想象这样一幅画面:希腊的山从大海拔起,气候干燥,土地贫瘠,简陋的农舍错落在荆棘山路中,老农牵着大耳驴子自橄榄树下走过。他的简单的家,粉墙漆得雪白,墙角一株蔷薇老根盘旋,开出一簇簇绯红的花朵,映在白墙上。老农不见得知道亚里斯多得如何谈论诗学和美学,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墙边种下一株红蔷薇,显然认为“美”是重要的,一种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环境的做法。他很可能不曾踏入过任何美术馆,但他起居进退之间,无处不是“美”。这种“美”在我看来就是文化。
谈到文化,我们不得不追本溯源。在“文化”研究的历史长河中,许许多多的研究者一般会从宏观上把文化分为“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两类。在通常情况下,文化研究者们又往往根据各自不同的视角,进一步对文化的结构作出不同的分类。而从不同的社会功用上,分为礼仪文化、制度文化、服饰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从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层次上,或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两个层次,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次,也有的学者分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个层次。
那么,什么是文化?由于其语意的丰富性,多年来在世界各地一直是文化学者、人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考古学家说不清、道不明的一个问题;最后,人类学家经过深入的研究并得出了文化的定义,到目前为此至少有160多种,其根据大部分来自于1952年的美国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中的所列。这其中尚不包括中国、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有关的种种“文化”的定义。1952年至今,又过去了整整40多年,这期间,世界各国、各地有关“文化”的新的定义仍然层出不穷。最近,我就发现有些专家已经将企业文化的定义统计到240多种。也就是说,我国仅从80年代重新出现的“文化热”现象,各家关于“文化”的定义,其数量之多,已经达到了很难精确统计的地步。
因此,给“文化”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没有争议的确切定义,这是多年以来中外所有研究者的愿望,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究其原因,大概一方面是由于多维视野的文化理论的争鸣与发展,另一方面是因为语源学角度上各种语言歧义的客观存在。依据不同的文化理论,自然会得出不同的“文化”定义。而在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中,又因为国度的不同,“文化”一词的内涵也就显得不尽相同了。
从上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汉语中的“文化”一词,既是中国语言体系中固有的传统词汇,又是近代以来外来语言的翻译词汇。
作为翻译语汇的“文化”,当初是借用了日文译词,其词的原型是拉丁文Cultura,含有耕种、居住、练习、注意等多重意义。英文作Culture,最初有改良土壤、栽培植物、种植树木等含义,并由此引申出教育、修养、人类能力的发展、礼貌、知识、情操、风尚等意义,这就与中国古代传统的“文化”一词所具有的“文治教化”内涵比较接近,所以,学者们便用“文化”对译Culture这一外来语汇。遗憾的是,这种“大一统”的做法并没有完全解决“文化”的概念问题。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文化的论述从周代开始就一直延续到现在,人们在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时,其内涵、外延差异都非常大,故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类与一般动物、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本质区别,着眼于人类卓立于自然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所以又称作大的“文化”。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称,“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这“共业”包含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语言、哲学、科学、教育)、规范的(道德、法律、信仰)、艺术的(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器用的(生产工具、日用器皿以及制造它们的技术)、社会的(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广义的“文化”从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上来进行立论,认为正是文化的出现“将动物的人变为创造的人、组织的人、思想的人、说话的人以及计划的人”,因而将人类社会——历史生活的全部内容统统摄入“文化”的定义域。一般来说,文化哲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工作者多持此类文化界说。
而当我们打开《现代汉语词典》时,关于“文化”的释义,即“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这里的“文化”一词,在我看来当属狭义文化。一般而言,凡涉及精神创造领域的文化现象,均属狭义文化。
综上所述,现代人们在某一地区或某一事物上时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是就指“狭义文化”而言的。除了上述所说的含义外,当代中国社会在使用“文化”概念时一般还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性:(1)历史性(2)群体性(3)影响性。如华夏文化、餐饮文化、民俗文化、服饰文化……等等,用在企业身上的就出现了大家熟悉的企业文化、组织文化、品牌文化、管理文化、营销文化、销售文化了,于是,“文化”就毫无穷尽。
唉,真是的。真是越讨论就越复杂了!
一直以来我就很“偏激”地这样认为“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的道理,当今天我来看“文化”的概念时,这种云里雾里的定义真的让我找不着北。于是,我想有没有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说明文化是个什么东西?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我们看似复杂而又几十年、上百年来人们难以下决定的事呢?我想一定有,我认为如果一件事情都不能用简单的话来进行表述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应该成立。因为,我相信“简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秘方”。今天当我们面对文化这一概念时,我相信你也会象我一样期望找到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解决你心中的疑惑。
在我通读“文化”的定义描述后,我回想起自己成长过程中的亲身体验与所见所闻,认为这个“文化”实际上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的关系而已,因为没有人的世界,就无法去说有没有“文化”的存在。那么,人才是“文化”的中心,从而说明人自身与外围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关系,就是一种文化的表现。也就是说“文化”是生活在一定区域的人们对自然、社会、人类自身的认识和评价。而这种认识和评价的中心点,就是我们常讲的核心,是一个认识、一个观点,我们统称为价值观。就怎么简单。
所以,价值观的形成和统一就成为一个地方或区域、国家的文化。就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来看,我认为中国的文化原本应该是一种“巫蛊”的文化,当然有的学者称之为“巫史传统的文化”,也不算错。后来到“春秋”时期,由于“百家争鸣”的强大力量,儒家思想取得了主流的地位,道、法、释等又作为补充的形式并存,才在中国的大地上得以发展开来。 而西方文化的源头是希伯莱文化、希腊文化、罗马文化,体现为理性精神、人文精神、宗教精神的统一。他们认为“精神”决定了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个人是在于“精神”的健康。即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精神”的存在,就不应该算是一个健康的人,这种观点到今天仍然主导着文化的发展,从而被世界遵循。
这样看来,我们就不难得出文化的本真意义,说直接点其实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文教化”的“人化”;儒家思想在中国能取得主流的地位不就是一个“教化” 就解决问题了吗?所以,世界各种其他对文化概念的表达,不过是“人化”意义上的各个侧面或表达形式而已。几十年来,世界上的许多专家、学者到目前之所以对文化的概念认识混乱不清、争论不休,在我看来他们恐怕是没有摆正这两者的关系。因此,文化可以说是以文来化自然和人自己,最终不断提高人类生存发展的境界。
在我们的企业里,事实上就存在着一种“文化”,只是这种文化没有经过梳理并在企业里固定下来进行传承与推广,所以才有许多的中小企业去谈论“文化”的问题时感觉很高深而不得要领。市场营销也是一样,营销的目的就是为了售卖,而售卖也可以看做一种文化,因为售卖是人与人打交道的过程,所以才产生了售卖的艺术。而“理念”就简单得多了,就象我们看电视里对白的“念想”一样,是指导我们做事所遵循的一种哲学思想。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