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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刘苏社代表论坛承办方致辞。中央农办二局巡视员张建军、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分别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取向和《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进行主旨演讲,深入解读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顶层设计和政策考虑;来自省、市、县、乡四级层面的代表,分别详细介绍了各自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次论坛还开展了两场内容丰富、观点鲜活的圆桌讨论。第一场围绕“如何推动资金项目尽快落地”主题进行,与会代表详细解读了政策,进行了观点交流,就易地扶贫搬迁推进过程中呈现的亮点、面临的困难作了深入探讨。第二场圆桌讨论以“如何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主题,基层扶贫干部、龙头企业代表等对各自搬迁脱贫案例进行了展示和剖析,中咨公司有关专家作了深入点评。
与会代表、专家一致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2016年是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开局之年,关键是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标准要求,理顺资金项目渠道,系好第一颗扣子,把基础打扎实,特别是要紧密围绕脱贫目标,将搬迁群众就业脱贫融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过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代表,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发言摘要
作为财政部门,我们在筹资模式和贴息政策上有一些考虑,最终确定了相当于是以组合拳的方式来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这种筹资模式有些创新,和过去是不一样的。还是要树立一个市场的意识,要有风险管控的概念,推动如期还贷付息,推动政策落实。
――财政部农业司扶贫处处长 朱山涛
增减挂钩政策是国土资源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设计出来的。原来一般的增减挂钩,土地收益相对较低。这次允许增减挂钩指标流转出县,等于可以在省域内交易,这样就能确保较大的土地收益。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 周建春
在信贷资金和资金筹措、整体资金筹措上,人民银行都有一些创新的做法,如6000亿的易地扶贫搬迁投资额中有3500亿是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的专项金融债来发行筹集的,这还不包含500个亿的专项建设债券所筹集到的专项建设基金的投入。下一步,我们将要求金融机构尽快把筹集到的金融债的资金投放到具体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去。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信贷政策二处处长 闫丽娟
国务院扶贫办在信息系统中设计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模块,对建档立卡搬迁户的迁入、迁出、安置方式、人均建房补助以及后续扶持的措施等进行动态监测,实时进行填报相关的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脱贫的准确信息。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郑友清
国开行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采取的是整体授信、分批核准的方式,根据各个省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一次性整体授信,然后根据各个项目的成熟程度,成熟一个核准一个,成熟一批核准一批,很好地避免了对每个项目进行授信的繁琐手续,同时又做到对各个项目审批的精准化管理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基础设施局副局长崔智生
我们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基本模式,概括起来,就是统筹同步搬迁和贫困人口,统筹省平台和市县主体,统筹专项贷款和项目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刘世恩
蕲春县在搬迁群众的建立脱贫机制方面探索了一些做法,主要是五位一体,就是政府主导、市场带动,银行支持、保险参与和农户受益。
――湖北省蕲春县常务副县长 李勇军
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解决两个“不后悔”的问题,第一个是搬出去的群众能够稳得住,能脱贫,搬出去了不后悔。第二个就是可搬可不搬的,愿意搬又没有搬的群众,在原地方能够住得下来,能够继续发展,不闹矛盾,不后悔。
――湖南省凤凰县常务副县长 田建新
公司结合易地扶贫搬迁,依托旅游资源,实施了“公司+乡村旅游+村集体+搬迁户”的模式,同时,还要让留下来的搬迁之后的传统村落发挥整体效应。
――凤凰县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立清
惠水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是“四个原则”定对象、“四种类型”定地点、“四个机制”扶长远、“四个包保”强责任,其中,“四个机制”扶长远,我们集中探索解决了“三地”、“三就”、“三保”、三所”问题。
篇2
二、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
根据我乡实际,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均为就近集中安置。结合我乡新村聚居点规划,规划搬迁安置聚居点3个,可安置搬迁农户60户。安置点自然生态条件均得到较大程度改善。根据群众意愿,搬迁安置点共修建住房5940㎡,附属设施1980㎡,修建乡村道路20公里,建集中供水站3个,饮水管渠5公里,建沼气池60口,垃圾处理池5口。概算总投资1520.5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8.8万元,其余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三、实施计划
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两个年度完成。
(一)2016年完成村聚居点、村聚居点2个搬迁点的建设,计划搬迁50户,168人,总投资118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0.8万元。
(二)2017年完成村聚居点的建设,计划搬迁10户,30人,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万元。
四、规划实施内容
1、村聚居点规划可修建民房80套,本次共搬迁40户。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道3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40口,建垃圾池3口,建设公共文化设施900㎡,建公共卫生室300㎡。
2、村聚居点可建民房3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篇3
(二)2016年工作进展
1、安置点建设:全县建设8个集中安置点(其中:进城进园点1个、乡镇圩镇点5个、中心村点2个)。2016年8个集中安置点房屋主体建设已经全部完工,完工率100%。
2、完成人数情况:(1)已落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268户1475人,落实率100%。其中集中安置263户1459人,集中安置率达98.9%;分散安置5户16人,分散安置率达1.1%。
(2)已落实同步搬迁人口对象227户1207人,落实率25%;全部集中安置。
3、资金情况:(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金到位8518.1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3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47.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438.12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737.5万元以及政策性低息贷款5162.5万元)。目前已拨付到位资金6735.96万元,拨付率为79%。(2)同步搬迁资金到位3851.2万元,已拨付到位资金918.08万元,拨付率为23.8%。
4、搬迁入住:(1)计划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移民安置住房268套,目前已完工268套,完工率100%;现在已有搬迁户212户1176人搬迁入住,入住率79%;2016年搬迁户264户已全部签订旧房拆除协议(清退识别不精准4户),现已拆除旧房66户,拆除率25%。(2)计划建设同步搬迁户移民安置住房962套,目前已完工227套,完工率23%;现227户1027人均已搬迁入住。
(三)2017年实施情况
已落实建档立卡搬迁对象997户5047人,落实率100%;计划建房997套,其中集中安置931户4813人,占95%,分散安置66户234人。2017年同步搬迁计划任务4966人,已落实同步搬迁对象577户2943人,落实率59%;计划建房577套,其中集中安置573户2924人,分散安置4户19人。
2016、2017年全县建设集中安置点44个(原来49个点取消了5个),其中进城进园移民安置点1个,乡镇圩镇集中安置点28个,中心村集中安置点15个。全部已开工,已完工16个,完工率38%,在建28个,44个点预计在12月底基本完工。
二、主要做法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委、扶移办等为成员单位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县领导组织政府办、财政、国土等部门单位,建立完起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研究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开展稽查、审计,并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我县“三查一通报”督查机制的重点督查内容。四是制定配套政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确实可行又是“真金白银”的相关政策,出台了《县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2.采取超常规举措,推进项目实施。一是科学制定2017年项目规划。严格按照赣扶移字[2017]24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帮扶干部再次上户摸清贫困户家庭情况、搬迁意愿及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了《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2016年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及《2017年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等文件。二加大统规统建力度,严格控制分散安置。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实行“政府统规统建安置、从严控制分散安置”的安置方式,2017年已落实5047人,全部采取统规统建。对2017年的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采取政府统规统建方式,统一进行简单装修、拎包入住,户均自筹严格控制在1万元以内。三是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我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县六大攻坚战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工作制度。以“8.31”“10.31”“12.31”三个时间节点强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8月23日,县委、政府对全县脱贫项目开工率低于100%以下11个乡镇和7个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有力推动了项目的实施。四是用好用足政策性资金。充分发挥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5.8万元的搬迁安置资金,按照确保贫困户户均自筹控制在1万元以内的要求倒算资金投入。每人5.8万元的搬迁安置资金和每户1万元的自筹资金整合统筹后仍有结余的,要切实用于安置点就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不够的,安置点征地等费用可在整合涉农资金中列支。五是推进旧房拆除及土地增减挂政策落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要求,与448户搬迁户签订了旧房拆除协议,明确规定搬迁1年内拆除旧房。同时,由乡镇对接县国土局,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加大增减挂钩指标支持,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有效改善了迁出区生态环境,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
3.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后续保障。一是紧织保障网络。教育保障方面,实现搬迁后就近入学,组织开展关心关爱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累计为351户搬迁户贫困学生发放各类资助资金71万元。健康保障方面,结合健康扶贫“4+1”工程,累计为193名搬迁人口补偿赔付医疗费用156万元。社会保障方面,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2016-2017年累计为1906名搬迁人口发放低保金254万元,人均1332元。二是发展产业带动。用好用活“产业扶贫信贷通”资金,组织174户搬迁户贷款投资入股光伏电站或龙头企业,户均年增收达到3200-5200元。用好用活产业扶贫政策,帮助搬迁贫困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加快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如杰村圩镇集中安置点建设,将带动搬迁户在油茶、光伏和肉牛、白莲、蔬菜等种植业和养殖业创业增收。三是组织就业帮扶。设立扶贫车间帮扶就业,在各乡镇设立外发加工点和村级扶贫车间,累计帮助57名搬迁人口稳定就业。鼓励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经济组织吸纳、带动搬迁人口就业。设置乡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安置了7户搬迁对象实现就近就业。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为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是安置点调整影响整体进度。全县共有镇3个安置点因搬迁户搬迁意愿发生改变而取消了安置点建设,导致整体工作进度受影响。
二是搬迁任务重。上级下达我县“十三五”搬迁任务16302人,其中建档立卡6522人,同步搬迁9780人,建档立卡人数落实6488人,同步搬迁人数落实1201人,对比我县实际情况,同步搬迁任务重,我县已向省办请示作核减调整。
三是后续扶持有待加强。部分搬迁户思想观念落实,缺乏劳动技能,主动脱贫致富能力较差,后续扶持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不忘初心,紧盯“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篇4
1、易地搬迁其本意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尽快的脱贫致富。
2、易地扶贫搬迁是属于公益性质的项目,更多的是为了帮助生活居住落后的地区,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水平。而征地拆迁则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再开发再利用。
(来源:文章屋网 )
篇5
激发“搬得出”的意愿
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出钱,搬进新家以后还有政府帮忙联系工作,瓮安县猴场镇大田坝村马滚坡组的贫困户陈明海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陈明海的新家位于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细帐:家里有4人,按照县里的易地扶贫搬迁奖补政策,每人能享受3.5万元的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建房补助,各项奖补算下来,刚好和这套80平米的新房总价持平,还能余下一点。
陈明海家的老房子在大田坝村马滚坡组,至今仍没有通水泥路,从家走到镇上需要4个多小时。搬迁到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后,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来源也有了保障。“镇里的包保领导已经为我联系了一份护林员的工作,月收入1500元左右,参加了相关技术培训后,就可以正式上岗。”对于今后的生活,陈明海充满期待。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越来越多像陈明海这样搬不起家的贫困户走出穷山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在搬迁过程中,瓮安县通过实施“三策”叠加和“三房”融合两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因搬迁负债导致贫困的顾虑,激发搬迁意愿,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三策”措施主要针对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分别发放宅基地复垦奖补、转移扶贫补助、计生奖励补助。
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的搬迁对象按200元/O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之后在县城、乡镇购房或农村集中规划点自建住房的,除享有其他住房规定政策外,政府分别补助每户5万元、2万元、1万元;相对集中连片10户以上一次性复垦农村宅基地的,每户再奖励1万元。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搬迁对象除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购建房补助外,每户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装修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属于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在享受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房补助的基础上,每户由计生部门一次性补助房屋装修费1万元。
“三房”融合措施充分整合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房、农村危房改造三大住房政策,推出集中安居房、城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多种房源,满足搬迁户不同需求。目前,瓮安县已利用生态移民项目在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1000套集中安居房,一期500套即将交付使用。
解除忧虑
满足“稳得住”的心愿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只是第一步,“稳得住”才是关键。瓮安大胆创新,严谨破题,通过实施“三保”衔接和“三权”同步两项措施,解除搬迁对象在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权利享受方面的忧虑,满足安居乐业心愿,解决了搬迁对象“稳得住”的问题。
“三保”措施是统筹城乡养老、医疗、低保政策,让转移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按“三保”措施规定,搬迁对象进城固定就业或灵活就业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将其缴费金额归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两者存在缴纳金额差额的,由政府补助10%,个人补缴90%。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补缴参保前不足的缴费年限。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府每人再一次性给予5000元参保补助。
搬迁对象可以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进入城镇居住前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转换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搬迁对象进城后,享受城镇居民13类24项有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及待遇。
“三权”同步是将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的权利,农村生产资料补贴收益的权利,选择梯度转移的权利同步推进。
为此,瓮安县建立供应链平台和安青创业社,出台《瓮安县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政府投入5000万元购买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保障群众权益共享。
同时,制定《瓮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扶贫搬迁的农户和普通农户同等享受涉农资金补贴政策,保障扶贫搬迁户的公共资源补贴收益和农村生产资料的财产性收入,现已补贴资金587.55万元。
此外,在尊重群众自身意愿的前提下,集中在产业园区、城镇、新农村选址建设安置点,供搬迁户自愿选择。截至目前,全县异地搬迁户有5379户搬迁至城镇,532户搬迁至产业园区,1358户搬迁至新农村。
谋划长远
实现“能致富”的夙愿
8月18日,骄阳似火。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住户邓胜祥忙着和妻子搬运农用三轮车里收来的废品。“别看收废品不起眼,只要勤快,每月基本能保持4000元左右的收入,多的时候有5000至6000元。”邓胜祥说,能把收废品这个事做起来,全靠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自己原来住在猴场镇金竹村,那里土地贫瘠,缺水严重,路也不好走,每日辛苦劳作只能勉强糊口。
搬到镇上的安置小区后,邓胜祥租了一个门面回收废品。不到一年,家里就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等家电,还买了一辆三轮车,日子一天比天好。“还是搬出来好,要是留在老家望天吃饭,也过不上如今的生活。”邓胜祥乐呵呵地说。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许多像邓胜祥这样的搬迁对象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步步走出贫困。
瓮安县通过“三创”协同和“三变”两条措施,为搬迁对象消除就业与发展的“远虑”,实现发展夙愿,解决了搬迁对象“能致富”的问题。
政府创就业、能人创事业、移民创家业的“三创”措施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就业、鼓励创业,着力提升移民搬迁后的自我“造血”功能。
对于自愿参加培训的搬迁对象,政府除免费培训外还给予培训补贴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后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劳动力可通过区域劳务合作,输送到外省务工。因残疾、失业1年以上等导致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可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篇6
一、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实践
(一)贷款投放情况
2015年,巴中三县两区共向农发行巴中分行申报审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5个,净额399900万元。截至2016年1月,农发行巴中分行已累计为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发放贷款26亿元,并且对此类项目贷款执行优惠信贷政策:一是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二是贷款利率按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执行基准利率下浮20%、其它区域下浮10%执行。为提高办贷时效,巴中农发行还专门开辟了绿色办贷通道,实行随报随批、速报速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资料报送至其市分行后,前台1个工作日内就会派出调查小组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在操作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尽可能精简业务流程,大幅提升了项目审批效率。
(二)贷款运作模式
巴中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的实施,主要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转款专用、条件特惠、保本经营”的原则,采用的是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由区(县)政府与承贷公司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通过地方人大决议将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分期向承贷主体公司支付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所需的资金款项。承贷公司在收到地方财政支付款后,再偿还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贷款本息。其中,三县两区地方财政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专项扶贫补助资金。
(三)贷款初步成效
一是改善了安置点的基础设施条件。在农发行信贷资金的支持下,巴中辖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不断加快,搬迁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优化。如,截至2015年12月,通江县新建安置房525套,回购已建成安置点房屋1355套,新修公路51.7公里,解决了县域内大部分搬迁群众的住房和交通问题。二是推动了安置地特色产业发展。如,通江县民胜镇方山村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发展有机果蔬和乡村旅游为产业提升思路,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建成柚园、桃园和藕园1000亩,并正在建设1家四星级度假旅游村,为安置点农户的稳定脱贫和特色产业的延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保护了生态环境。如,南江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带动下,每年减少薪柴砍伐52600立方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2平方公里。
二、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主要困境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来源渠道较为单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属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应当是多元的。一方面,搬迁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长,客观上需要多种金融工具的支持方能事半功倍。另一方面,实践已多次证明,充分利用市场化资金、撬动市场力量,有利于加快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度。但目前来看,巴中市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和农发行的政策性贷款,资金投入方式的单一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缺乏持续、稳定、高效的资金保障。
(2)项目贷款具有潜在的政策连续性风险和抵押物风险。在巴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中,地方政府作为委托人与承贷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将合同项下的资金款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贷款期限最高可达30年,在如此漫长的贷款期内地方政府换届等不稳定因素可能产生政策不连续的风险。此外,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采用的是抵押担保和抵质押组合担保的方式,承贷主体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大部分为房地产,其在贷款期内存在贬值、损害和拆迁等外部风险。
(3)政策性银行持续投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的内在动力不足。巴中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滞后,地方财政资金短缺,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具有严重依赖性,高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薄弱不足的地方财力之间存在尖锐矛盾。调查中发现,农发行巴中分行对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非常担忧。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承贷主体又多为区县政府附属企业,自有资金和收益项目很少,基本不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潜在的违约风险造成银行持续发放搬迁贷款的内在动力较弱。
(4)贷后监督难度较大,项目资金的专项使用难以得到充分保证。按照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相关规定,款项的支付必须落实到具体的项目甚至拆迁农户。为保证贷款的合规使用,就需要派人对搬迁项目现场进行密切监督,将工程的实施进度与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匹配对比,同时还需对承贷主体的运营情况、收支情况、贷款担保变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调查。但农发行巴中分行人员短缺且素质参差不齐,贷后有效监督的实施难度较大。与此同时,在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地方财政资金趋紧的情形下,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可能会被用于弥补其他建设项目的资金缺口,导致转款不专用现象的发生。
三、政策建议
(1)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提高财政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整合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扶贫资金,实行统一调度,探索研究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配套使用的可行方法和有效机制,形成资源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通过给予税收优惠以及政策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撬动市场力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三是逐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使用评估监测体系,对贷款使用效益进行全程跟踪和密切监督,不断提高贷款的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高效运行。
(2)强化贷款风险管控,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一是要引导承贷企业创新融资手段和保障措施,降低信贷风险。建议承贷企业采用优质资产注入以及社会资金募集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扶贫搬迁项目融资结构,减弱过于依赖政策性贷款而形成的信贷风险聚集。二是对于可能出现的政策不连续性问题,农发行应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动向,在地方政府换届前后主动做好衔接工作,时刻关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深入发掘贷款的潜在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御,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优化搬迁区域的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式。一是加快推进搬迁区域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搬迁区域建设农地、林地和农房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可抵押、可流转、可入股,为搬迁地区扩大信贷投放和创新金融服务提供必要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推行产业链贷款模式。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实行产业链贷款,带动金融扶贫创新。在安置区选取几家具有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涉农企业进行优惠、充足的资金供给,但要求其作为担保方,为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和农户提供信贷担保,构建一体化的利益链接机制,形成信贷规模聚集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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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搬迁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期间,我县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截止目前,已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搬迁贫困户***户***人搬迁入住率达100%;项目建设情况: “十三五”期间,建设集中安置点*个。共建设安置住房***套(幢),已全部验收入住;拆旧复垦完成情况:结合实际,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说明》,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拆旧复垦实施。截止目前,共有**户完成拆旧复垦,复垦面积近**万平米,其中大部分可列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抓后续产业就业扶持,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坚持“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原则,我县出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签订就业创业及培训协议,同步规划部署产业项目,精确脱贫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依托扶贫产业园、增设扶贫车间、开发就业岗位、岗前技能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就近就业问题。全县各安置点设有扶贫车间**个,截止目前,搬迁户中有就业人口***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人次。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共落实财政奖补资金***万元,助力搬迁户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搬迁户资产收益。持续实施“老乡家园微田园”项目。
(二)强化集中安置点服务管理,科教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继续完善安置小区管理体系,健全社区行政管理机制。坚持实施跟踪帮扶责任人制度,加强帮扶人与搬迁户的联系,对搬迁安置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一是成立社区委员会,有相对固定、长期在岗的人员来进行管理;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来加强人员及周边环境的管理;三是加强就业培训,力争每户能有一人就业;四是聘请楼长制,每栋楼一名楼长,负责每栋楼安全教育宣传和生活习惯引导;五是落实了搬迁群众子女就近入学措施,成立了老乡家园社区和党支部,让搬迁群众有归属感并享受当地的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政策,使搬迁户融入当地群众生活。六是统筹安排开展好安置点集中服务月活动,活动内容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前已由农业农村局、卫计局、妇联和专责小组一起分别举办了农村技术培训班、搬迁安置户“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卫生健康检查以及安置点“六一”儿童游园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安置点的文化教育和娱乐活动。
(三)加快拆旧复垦工作进度,结合增减挂项目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的原则,简化验收流程,压实责任,细致做好移民思想教育,努力推动旧房拆除工作进程。在制定出台了《**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实施方案》之后,制定《**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苍政办发[2019]63号),力争年底前,2016、2017年度搬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100%;2018年度迁户入住的搬迁户可拆部分拆旧率达50%,目前,市产投集团已对**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地块进行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项目共分两期推进,第一期实施面积约30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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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研究对象来看,目前学术界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城乡移民子女等群体,对易地扶贫移民子女关注不多。本文以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流动人口研究的视野。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目前关于易地扶贫户子女安置地适应问题的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学、心理学领域,从社会学角度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安置地适应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见。因此,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移民人口既有研究的内容。
3.实际意义
贵州省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省份,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模巨大,移民人口众多,移民子女所面临的学校适应问题也更为突出,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以贵州省为个案,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的安置地适应问题对提高移民子女的教育效果,提升移民家庭整体生活质量,促进移民群体真正融入安置地社区,促进移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笔者选取易地搬迁群体中的小学生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安置地的适应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对策,增强移民子女的各方面适应能力,为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安置地生活,为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提供经验借鉴,也有利于推动贵州省移民工程的顺利进程。
(二)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笔者在文章中所使用的“移民子女”即全部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界定后,在本文中针对移民子女的界定也比较复杂,因为在这些移民搬迁群众当中,有农民工子女、农民子女、随迁子女以及返乡农民工子女多重角色等情况出现。
1、国内外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方面的研究
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已久,其演变经历了从试点探索阶段(2001-2010),到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4),最后到现在的脱贫攻坚阶段(2015-至今)。随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其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宏观政策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研究,关注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张世勇(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基层实践中,由于层层下压的执行压力使政策的执行出现偏差,从而产生执行风险。王赛赛(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弱化生活和产生风险时,增加了政治、生态和土地的风险。有的学者关注政策效果的评估,如宁静(2019),曾小溪,汪三贵(2017)等人通过实地的经验研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降低贫困的脆弱性,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有的学者主要集中在地方经验的研究,如叶青、苏海(2016)贵州经验的表达,王晓毅(2017)的宁夏考察,邢成举(2016)的陕南实践都注重了地方性的研究经验。也有些学者关注了搬迁后移民的生计脆弱和恢复,以及移民的可持续生存等问题。如汪磊、汪霞(2016)关注移民搬迁前后生计资本的变化及对农户增收的贡献;金梅、申云(2017)通过不同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前后的生计资本变动的情况,发现搬迁有利于农户生计资本的提升。另外一些学者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如彭玮(2017)、蓝都云(2016)、张建(2018)等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同时,也有许多学者关注到了微观个体,李宇军、张继焦(2017)关注移民能动性的发挥,形成以“以群众为中心”的政府做风,通过与民工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学者关注到了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如邹英、向德平(2017)从文化、经济、身份角色等方面分析移民陷入的市民化困境并提出了分类施策、政策配套和公共服务的适应路径。袁燕(2011)着重从心理方面研究移民的适应问题,而移民的感知融合更能体现出移民的心理认同和归宿感(史梦薇,2019)。邓华丽(2017)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介入,以解决移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更好的融入当地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提出的扶贫措施之一,国外没有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直接概念和解释,而相似的概念则是“生态难民”以及“环境难民”等。1976年,Lester Brown提出了“环境难民”的概念,这一概念指的是遭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即环境的破坏,比如发生核泄漏事故、火山喷发等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并且使人们无法居住在原有的家园,被迫永久搬离家园的人们,称之为“环境难民”。另外,Diane认为,生态难民的概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环境的自然退化以及政府人为的因素,导致的原生居民被迫搬迁,这部分称为生态难民。由于“难民”一词具有贬义的词性,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将“生态难民”更改为“生态移民”。国际移民组织(IMO)则定义了“生态移民”,指生态环境的突然变化或者是缓慢的变化,导致原著居民无法在当地继续生活或者生存条件不利的影响,从而被迫或者主动的迁离家园,这部分人群称之为“生态移民”。
2、有关移民子女适应问题的研究
纵览国内外学界对适应的界定,国外学界是将社会适应的诸多表现放在文化适应的框架下来谈,其落脚点在于习得、适应、融入或者扩充迁入地的文化样态。而国内研究对于社会适应问题的划分标准众多,将社会文化适应看做是社会适应的一种表现。主要分为心理适应、行为适应、学习适应、文化适应与社会环境适应。国内在有关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从移民子女自身和外部影响两个方向出发,自身适应问题主要还是偏重自尊感、歧视感等知觉方面引起的心理不适,行为偏差而展开讨论,通过与同龄的城市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状态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不良的主要表现和原因,而在原因分析上主要还是归因于自信新,自身对城市环境和文化的包容度,和朋辈群体间交往的密切程度。在外部影响上主要从社会制度层面对随迁子女的就学情况展开讨论,通过实证方法发现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学水平,并思考移民子女就学困难的解决办法,为提升他们的教学质量,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展开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在文化适应脉络下去讨论个体的心理,行为、社会交往的一-系列反应。在社会制度层面重点分析研究社会制度如何有效地接纳移民子女,让他们在社会中实现过渡与融合,减小社会排斥的可能性.为国内移民子女的城市社会适应提供了不错的参考和借鉴。但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在中国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诸多的特殊性,让两者在概念上无法等同。国外对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还是比较欠缺。
总得来说国内在对于移民子女社会适应的问题上,解释分析视角众多,可以为社会工作介入此类问题,提供借鉴的思路和理论的指导,但是结合具体社会工作介入现实,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研究和反思相对较少,大多的社会工作处遇模式都以较为普遍的单方面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某一特殊问题的方式展开。然而,移民子女处于快速的社会环境变迁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只有回到具体的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以及服务对象所处的场域,我们才能理清服务对象真实的想法,不适应问题产生过程中复杂的社会关系,而非只是从单方面的从心理适应角度或者行为偏差角度或者教育公平角度等等进行分析与介入。
由于笔者选取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中的学龄阶段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研究,本文将从家庭适应、人际适应、学业适应和自我适应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当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及其子女整体迁到新环境后,移民子女对家庭环境改变的适应是其在安置地完成社会适应的一一个重要内容。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它的教育和影响对个体早期社会化甚至是一生的社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家庭适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子女的适应情况,移民子女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作为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一分子,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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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十三五”期间易地搬迁任务为193户817人,其中2016年度安置任务154户643人2017年度安置39户173人,采用存量商品房安置74户325人;村内新建集中安置点5个,安置111户453人;交钥匙工程安置3户5人;分散安置5户23人。
通过三年的工作,我镇193户搬迁户房建工程已全部完工,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基础配套设施也已全部完工,为群众入住提供了保障,相应配套也已配套,群众已全部实际入住,旧宅基地工作推进有序,目前全镇旧宅基地腾退155户,占任务的80.3%。通过产业项目支撑、点菜、引导外出务工等方式,保障群众收入,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一是成立镇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在此基础之上又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小组,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督导督查和问题协调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城关镇移民搬迁计划,并与各村签订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责任书,对移民搬迁工作不力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压实责任。三是高度重视,镇主要领导多次来到搬迁点,查看项目进度及质量,听取村上的汇报,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双超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力求精准
一是注重政策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年画挂历村上广播宣传等形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解释,确保搬迁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精准识别搬迁户。严格按照《陕西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中要求程序识别搬迁户,确保搬迁对象精准。三是坚持群众自愿群众满意。按照县上要求,与搬迁户签订三项协议,确保搬迁户自愿搬迁、自愿拆旧复垦。
(三)做好后续扶持
一是切实保障搬迁群众权益。群众搬迁后,其原有耕地、林地等仍维持原有经营模式不变,仍可享受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小额信贷等八个一批扶贫政策继续扶持。二是利用村上的各类公益岗位护林员、保洁员、公共设施管护员等,安排搬迁户家庭成员自愿选择相应岗位上岗,全镇为搬迁户提供公益岗位19个,让搬迁户通过工作增加收入。三是利用镇属企业及双百基地等产业带动,镇上要求这些单位用工优先使用搬迁户中劳动力,让搬迁群众家门口就业。四是积极引导外出务工,联系相关用工单位,让群众通过务工增加家庭收入。
(四)搬迁成效显著
实施移民搬迁三年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改善了群众生产居住环境;结合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通过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群众住房难、用电难、饮水难、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同时,搬迁户远离了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的威胁,规避了自然灾害风险。搬迁至新安置点后,实现了通水、通电和宅区道路硬化,居住环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渠道;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原则,结合搬迁群众自身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的致富产业新格局。新建了一批产业项目,带动群众增收;
(三)激发了城镇活力和产业发展;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大部分贫困群众搬出山区,过上了城镇化的生活,让部分贫困群众从传统的农耕生产中脱离出来,从事其他方面工作,直接促进了产业发展,带动了群众增收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移民搬迁项目开始时,要求不很规范严格,加之工期催的较紧,我镇有些安置点前期手续不全,项目立项、住建部门、用地手续缺失,加之项目现已建成,间隔时间已久,补办难度较大,遇到检查时及审计时缺少资料。
(二)原宅基地复垦难,群众犹豫观望。按规定,易地搬迁贫困户原有住房必须收回,组织对搬迁户宅基地实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乡村旅游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实际上我镇腾退存在困难;1、部分贫困户存有侥幸心理,任务自己有两个儿子,幻想两头占房子,认为在搬迁之前旧房不能拆除,否则其将无法居住;而搬迁之后就找各种理由拖延拆除或者拒不拆除原有住房。2、群众的责任田、林地林坡都在原居住地,若实施旧房拆除,群众的农具、耕具等诸多生产资料无处放置,每逢春耕秋收无处安身,给生产带来诸多不便。家中有老人的则认为老人的棺材等用品无处安放,老人过世也没地方办丧事。导致有部分搬迁户不愿意腾退旧宅基地,甚至要求放弃移民搬迁。由于上面反映的群众耕作存在困难,导致群众入住新居后不能安心居住,导致“两头跑”现象严重,搬迁入住率不能得到保证。
(三)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滞后,就业市场偏小,难以保障一户 一人就业。有的综合素质偏低, 特别是年龄偏大、 缺乏文化和技能的群众就业难度较大。 城乡 社会保障衔接不到位, 特别是一些老年移民离开了熟人社会极易感到孤独无助。没有就业、 就学、 就医的后续扶持专项资金, 个别地方出现了 “搬迁即失业” “入住即返迁” 现象。
四、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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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专题研讨班学习心得
2019年3月,我有幸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组织的第二期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专题研讨班。通过各位专家、领导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1+7”系列文件逐个详细讲解辅导,自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领悟。经过为期3天的学习,自己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通过学习,深刻体会到易地扶贫搬迁的不易和后续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我省以“六个坚持”“五个三”为基本遵循,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实现了近200万贫困人口的动迁,力求改变一些贫困地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历史问题,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实属不易。而如何保住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解决好“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而“五个体系”建设,是继“六个坚持”“五个三”后对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再丰富、再升华、再发展,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基本遵循。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各部门相护协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才能建好“五个体系”,打赢脱贫功坚这场硬仗。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和思考,结合分管的发改工作,对今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有几点思考建议。一是将“五个体系”建设列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各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以推进,发挥人大的监督,对各年度“五个体系”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审议。二是结合十三五中期评估,乡村振兴规划编制,谋划和储备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发展类项目。三是在价格工作中,提前思考如何用好物价保供平台资金,确保搬迁户不因自然灾和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生活受到影响等。四是建议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五个体系”建设多开展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五个体系”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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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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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甘肃58个贫困县之一,也是甘肃23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针对南部山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际,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举全县之力实施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新堡、干城、横梁3个乡镇实施整乡搬迁,对黑松驿、定宁、古丰等8个乡镇的58个完全干旱山区行政村实行整村组搬迁,新开发土地18万多亩,沿省道316线两侧集中规划建设12个移民新村和绿洲小城镇,累计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53万户6.24万人,县域内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得到显著优化,走出了一条高深山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脱贫致富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二、安置住房项目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4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建成房屋16997套,安置农户16958户,人口68979人(建档立卡户13167户54906人,非建档立卡户3717户14073人)。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黄花滩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2678套,黄羊川镇、黑松驿镇、古丰镇、十八里堡乡、西靖镇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759套),安置农户9227户34849人(建档立卡户6689户26113人,非建档立卡户2538户8736人。)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由发改部门立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用地报批、征地供地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安置点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住房的数量、分布、土地性质、土地取得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共建设安置点13个,建成住房15583套。分别为:爱民新村747套,立民新村589套,富民新村1379套,为民新村926套,圆梦新村1000套,阳光新村1035套,感恩新村918套,富康新村335套,惠民新村768套,兴民新村1259套,康乐新村779套,富源新村1058套,绿洲小城镇4790套(小户型792套)。绿洲小城镇土地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12个安置点土地均为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其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富康新村3288套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富康新村335套房屋属商铺,尚未进行移民安置。
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共建设安置点11个,建成住房1759套。分别为:黄羊川镇一棵树村50套,菜子口村116套,周家庄村25套,石门山村131套,马圈滩村185套;古丰镇古丰村211套,西山堡村490套;黑松驿镇黑松驿村249套;十八里堡乡曹家台村71套,东庙儿沟村181套;西靖镇七墩台村50套。土地均为即有集体建设用地。
三、安置住房手续办理情况
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和绿洲小城镇13个集中安置点中,圆梦新村、阳光新村、感恩新村3个公共租赁住房安置点2953套住房规划、用地审批、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绿洲小城镇4790套安置住房规划、用地审批、规划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安置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上述4个安置点共有住房7743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5.56%。其他安置点因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共7495套,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44.1%。11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10.35%。
其中:**“十三五”期间共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6个(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点11个),共建成房屋9227套。具体为:绿洲小城镇安置住房4790套,规划、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已完成62幢1476套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剩余住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占51.91%。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康乐新村、富民新村、兴民新村、富源新村新建安置住房2678套,位于规划区外,未办理规划手续,竣工验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和住建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后,出具了《**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用地审批手续齐全,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套数的29.02%。黄羊川镇菜子口村等11个行政村内就近新建安置住房1759套,土地属即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手续、竣工验收手续均齐全,占19.06%。
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情况
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2015年开始,在黄羊川镇先行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铺开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确权登记,招标金额874.92万元,已支付532.04万元,支付率60.81%。目前已全面完成70995宗农村不动权籍调查工作,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权籍调查16997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完成4437宗)。绿洲小城镇162幢3998套楼房已完成楼盘落宗,正在进行楼盘首次登记。
为切实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稳得住”和“后顾之忧”,我县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林草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先后2次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职责,推动责任落实,为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给群众的一封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在移民区重点宣传实施异地搬迁的相关政策和《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百问百答》,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累计向移民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38幅,张贴发证通告200多张,向各村组微信群发送信息300多条,召开各类会议20多场次,使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和所需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村组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发挥乡镇的主体责任,在各移民乡镇设立不动产便民服务点,正在多方筹措资金架设专网、配备硬件设备、培训业务人员,确定1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或新型农村社区先行开展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熟练掌握和总结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和措施,为全面铺开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积累工作经验,培养登记队伍,夯实工作基础。2019年11月19日,全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颁证仪式在**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举行,现场为李应川等10户村民代表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四是主动下沉服务。为方便群众办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心连心办证工作组”,利用节假日时间,携带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复印机,到移民村现场进行拍照,对群众提交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屋和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提供免费复印,指导填写表格,咨询解答疑惑,受理群众不动产登记申请。针对老、弱、病、残等无法到社区当面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进行办理。自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上门服务100余次,为1000多户移民群众发放了不动产权证,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分类办理登记。对手续完备的安置住房,及时进行登记发证;对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登记的,主动加强与发改、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努力完善相关手续;对缺少竣工验收材料的,依据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农村住房危险性定性鉴定报告》或住建部门出具的《住房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办理登记发证;对产权比例一时难以明晰的,在不动产证书附记栏注明“该不动产权属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以县政府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为准”,先行办理登记;对在行政村内即有集体建设用地上就近安置的,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予以确权,房产登记依据已办理的规划手续和竣工验收资料,为住户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除1537套兜底户安置住房外,全县应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15421套。其中: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5437套,占应登记任务35.26 %;暂无法登记的9984套,占应登记任务64.72%,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2953套,缺少竣工验收住房3314套,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户住房3717套。已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133本,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20.84%。其中:“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7890套,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2038套,占应登记任务25.83%;暂无法登记的5852套,占应登记任务74.17%,主要为尚未竣工验收的3314套,同步搬迁安置的2538套。已登记663套,占具备登记发证条件任务的32.53%。
五、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涉及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证工作总体进展缓慢,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一是由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合了多项资金进行建设,搬迁安置方式较为复杂,村组之间存在差异,难以集中统一办理。如4、5、6号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根据《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要求,需回购后向移民搬迁户颁发产权证书,但回购资金筹措困难,导致无法及时向农户登记发证。二是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安置点住房大部分属统规联建,各安置点内户型面积基本一致,整乡整村搬迁后移民群众已实际搬迁入住,但部分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面积超出控制标准25%或每户超过20平方米,“十三五”期间同步搬迁安置的非建档立卡户每户仅交纳了1万元房款,后期产权分割、户型置换、改造住房结构及补缴房款等工作存在难度,致使登记发证难以推进。三是部分搬迁安置户因住房资金未交纳清,仅交纳了部分房款,存在经济纠纷,无法申请登记;同村同时搬迁安置户因“十二五”和“十三五”政策存在差异,缴纳的房款数额不同,群众意见较大。四是黄花滩易地扶贫搬迁12个安置点和绿洲小城镇安置点群众原宅基地属集体土地,而现搬迁安置住房占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向搬迁安置住户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国有住宅用地,将不利于下一步集体资产折股量算等“三变”改革。五是我县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涉及7.1万宗,易地扶贫搬迁涉及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农户1.69万户,6.9万人,量大面广,加之农村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严重缺失,各类矛盾纠纷较多,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投入,而我县属国家深度贫困县,年初刚刚脱贫摘帽,登记发证所需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重心集中在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加之移民区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安置点内多为老弱病残或锁门户,仅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0名干部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困难重重。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恳请上级部门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调研座谈会和冷局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让搬迁群众早日吃上定心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建立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联席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一月一调度,听取各乡镇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确保做到应发尽发,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利益。
篇13
从地区分布看,西部地区12省份搬迁人口约664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67.7%;中部地区6省约296万人,占30.2%;东部地区河北、吉林、山东、福建4省约21万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1%。
这些贫困人口搬去哪儿?《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安置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控制标准,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
《规划》还明确了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和迁出区生态建设等内容,包括建设安置区内道路11.4万公里、饮水管网14.1万公里、供配电网11.5万公里、学校和幼儿园1612万平方米、卫生室573万平方米等。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怎么搬,中央部门统筹的主要任务是管住“两头”,即一头明确支持政策和建设标准,另一头强化工程建设和脱贫效果监督考核;同时,“放开中间”,鼓励各地在规划实施中,结合区域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的搬迁进度。
钱哪来――五大来源保障资金,创新“统贷统还”投融资模式
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实施近1000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等投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投资约9500亿元。
这些钱从哪里来?《规划》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资金筹措来源。首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同时,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
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规划》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目前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在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同时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投放,中央财政对贷款给予适当贴息。此外,由搬迁群众自筹约300亿元,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
除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也需要实施同步搬迁,共有600多万人。同步搬迁的600多万人住房建设资金,以及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投资约3500亿元,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本级财力和相关渠道资金、动员群众自筹予以解决。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上述资金渠道中,除8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无偿补助外,其他资金都需要偿还。为此,《规划》明确了省级“统贷统还”的投融资模式,采取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专项建设基金、地方债务资金、低成本长期贷款,市(县)项目实施主体从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省级政府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投融资主体还贷。《规划》强调,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资金来源。
咋脱贫――五大路径换穷业、拔穷根
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强调搬迁与脱贫“两手抓”,“挪穷窝”与“换穷业”、“拔穷根”并举,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以及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从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来看,尽管具体的帮扶措施各具特色、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体现了“五大路径”:
发展特色农林业脱贫一批。采取补贴补助、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面向市场需求,发展特色种植、高效养殖等,确保每个家庭都有脱贫产业,每个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劳动技能。
发展劳务经济脱贫一批。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持续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对于依托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城镇、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掌握一项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