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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划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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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划论文

篇1

(3)“城”:第三代市场的表现形式。与商场的形式类似,店铺集中在一个大型多层建筑体内,购物环境相对良好,有较好的人车分流系统,竖向交通相对发达,但是经营效益随楼层增高而减少,人流货流易发生重叠。

(4)“组团”:第四、五代市场的表现形式。一般为多个大型建筑林立,形成规模效应;配套建设办公楼、酒店等项目;建有配套仓储和物流中心;购物环境好,产品种类多;多配建有电子交易平台及电子交易服务中心;可分期建设,规模效益明显。该类市场多为产地型,分布在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

2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整体布局形态

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项目位于驻马店商贸物流园核心地段,地处新城区、老城区交汇的黄金区位,东临前进大道、北靠置地大道,与京广线、107国道、京珠高速、大广高速等构成的中原立体物流交通网紧密相连。整个项目规划用地25.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一期的建材市场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已建成运营。整个市场区根据使用要求,形成“田”字形的格局。在地块的中间部分设置数栋二或三层商铺,城市道路二侧设置二栋综合楼,在空间形态上形成围合结构。建筑立面上和左右的建筑形成呼应。综合楼裙房部分为商业,功能上和内部的商铺形成呼应,交通上、视线上达到无死角的商业街区。综合楼上部功能为快捷酒店和单身公寓,满足综合性的功能要求,形成完整的商业形式。

3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建筑空间尺度设计

3.1街道的尺度

3.1.1街道的长度。在专业批发市场的设计当中,街道的长度不仅受到场地大小、形状的约束,更要尊重商业行为人的消费习惯和心理感官。关于行动空间尺度,有如下几个研究结果:(1)4m2/人:每个步行者可以在各个方向自由活动。(2)2m2/人:对周围人持警戒态度。(3)1.5m2/人:步行者之间的逆流、冲突不可避免。若街较长,可以在街的中段位置设置节点,以打破商业活动的单调,也让人的心理感受上减少了街道的长度。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建材市场分4区,各区街道总长度在100米左右,单体建筑长度在50米左右。

3.1.2街道的宽度。街道的宽度和高度及其长度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街道越宽,就更容易看清楚两侧的商业单元情况,店铺有更多的展示面;街道越窄,其交通功用就更加突出。我们以最著名的浙江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为例,它的主要购物街道设计为宽9米,次要街道设计为宽6米,商铺与商铺之间的通道宽度为3米。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内部市场有20米(南北向)和24米(东西向)的两条主要购物通道,次要购物通道9.8米,内部市场与沿街商业通道为11米。

3.2庭的形态

庭院是具备多功能的公共活动场所,无论是中庭还是边庭,都是人群的集散地,也是购物的休憩空间。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围合的庭院空间可以让购物空间更丰富多变,并且改变单调的视觉感官。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在4个区分别设计有中心庭院,既作为绿化和休憩的场所,也作为人员汇集和疏散的节点。

3.3商业单元的尺度

商业单元的面积设计也是有据可依的。店铺面积过大,易造成租金较高或者面积浪费,不易出搜;面积过小,则发展容易受到限制,不易商业活动的开展。一般的沿街两层商业多倾向于“一托二”的设计模式,店铺面积在40-60平方米之间。市场内街的商业单元的一般的面积以12-20平方米为宜。店铺的大小也跟经营的种类和市场的经营方式(纯批发或批发兼零售)有关。驻马店浙江国际商城单元大小为柱网7.6米*6.6米,商铺开间3.8米,进深9.9米或7.4米。

3.4垂直交通的设计

一个批发市场运行是否顺畅,人流和商业流是否合理,跟交通系统关系最为密切。一般的消费习惯都倾向于首层商业,如何让2层及其以上的商铺更有吸引力,使整个购物区没有商业死角,垂直交通和无断缝的平面交通显得格外重要。

(1)垂直交通。垂直交通构件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楼梯、坡道等,垂直交通空间就是围绕着这些构件组织起来的。对于多层的专业批发市场而言,垂直交通组织是否合理顺畅,对整个楼层的商业空间的经营效果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市场规划时,应当根据实际商业需要,选择最适合的交通方式,合理的确定电梯、楼梯、货梯等的位置和排列方式。驻马店市场区规划有13部室外自动扶梯,39部室外楼梯,4部货梯,均匀散布在市场的主要出入口和主干道,充分保证了垂直交通的引导性和便捷性。

(2)水平交通。水平交通主要是通过四通八达的连廊实现整个商场的无缝连接。市场4个区之间,内部市场区与沿街商业之间全部通过连廊完整连接。连廊主要以内退式和过街悬挑式为主,尽量减少连廊过多而容易产生的公摊偏大的影响。主要连廊为6米,次要连廊为2.5米。

篇2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城市、特别是内地的一些城市建筑物大都缺乏新意,沿街、沿巷砌得满满荡荡,给人以一种千城一面、单调沉闷的压抑感。人在街上走,仿佛井中蛙,难怪有西方友人对中国迟迟不改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画地为牢、自我封闭的建筑风格很不理解,并为之大发感慨。他认为建筑是人们赖以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对解放思想能起到目染耳濡的作用。可喜的是在广州率先引进世界兴起不久的新潮流、新模式——广场建筑,以全方位开放的姿态来面对市场经济新时代,为广州迈向完全开放的国际化大都市谱就新篇章。这很值得各地城市学习和借鉴。

建筑添上“广场”二字,意味着向传统建筑的深层次挑战。建筑设计专家如是直言:过去的建筑总是沿着建筑红线、边线垒墙造屋,自己俨然一个独立王国。建筑是绝对主体,它给外界展示的只是其高度、线条、颜色,给人以一种无名的压抑感。而广场建筑向人们展示的则是一派全新的景象,走出了一条环境设计取代建筑设计的新路:在同一环境里,它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空间,有亭台楼阁、有主体广场、有主次道路、有绿树草坪、有喷泉水池,它们交相辉映,和谐雅观,房屋在广场建筑的总体环境中仍然是主角,但它仅仅为其一部分。广场建筑在设计上,要求融古典建筑艺术与现代建筑手法为一体,融民族特色与异域风情于一炉,尤其是在外墙装饰上,要采用多种装饰材料和技术,如马赛克或花岗岩饰面、玻璃幕墙、绿色生态墙相结合,打破现在流行的饰面材料单一、一统到底的建筑外观,做到既庄重又典雅,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相得益彰。

巴黎人以巴黎为自豪,因为在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中除监狱和公墓外,一切都是完全开放式的设计,人们能够充分共享阳光下的空间。勿容置疑,广场建筑能在宏观上引导城市建设,又能在微观上调节人们的情趣。一位建筑设计专家颇为自信:广场建筑将会风行一百年。

建筑水准的高低是城市现代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城市广场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硬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城市也耸立起一大批令人瞩目的高层建筑。然而,这些建筑或因场地有限,或因资金不足,或因设计风格的不同,或多或少与完全意义上开放式的广场建筑在观念上有区别。相比之下,开放的建筑更显得文明与进步。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城市寸土寸金,留那么多广场岂不浪费?或云:建几十层甚至上百层的建筑,有那么多资金和相应的技术吗?其实,这些都不成问题。如广场主体建筑向空中发展,地盘自然也就宽了;再如只要政府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把众多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公司和广大市民手中的闲散资金融合起来,把国土规划、设计、建筑力量综合利用起来,就能刮起城市广场建设的旋风。让我们的生活空间亮丽起来,多一点绿树红花,多一点蓝天白云。

二、城市广场定义及其分类

(一)城市广场的定义

城市广场通常是城市居民社会生活的中心,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城市客厅”的城市广场上可进行集会、交通集散、居民游览休息、商业服务及文化宣传等,如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既有政治和历史意义,又有丰富的艺术面貌,是全国人民向往的地方。上海市人民广场是市民生活、节日集会和游览观光的地方。

1、古代城市广场

“广场”一词源于古希腊,最初用于议政和市场,是人们进行户外活动和社交的场所,其特点、位置是松散和不固定的。从古罗马时代开始,广场的使用功能逐步由集会、市场扩大到宗教、礼仪、纪念和娱乐等,广场也开始固定为某些公共建筑前附属的外部场地。中世纪意大利的广场功能和空间形态进一步拓展,城市广场已成为城市的“心脏”,在高度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创造出具有视觉、空间和尺度连续性的公共空间,形成与城市整体互为依存的城市公共中心广场雏形。巴洛克时期,城市广场空间最大程度上与城市道路联成一体,广场不再单独附于某一建筑物,而成为整个道路网和城市动态空间序列的一部分。

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等原因,我国古代城市缺乏西方集会、论坛式的广场,而比较发达的是兼有交易、交往和交流活动的场所。《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对市场在城市中的位置和规模都作了规定,而且这种城市规划思想一直影响着我国古代城市建设。唐长安是严格的里坊制,设有东市、西市。宋代打破里坊制,出现了“草市”、“墟”、“场”和集中着各种杂技、游艺、茶楼、酒馆,附近还有妓院等。元、明、清则沿袭了前朝后市的格局,街道空间常常是城市生活的中心,“逛街”成为老百姓最为流行的休闲方式。

2、现代城市广场

现代城市广场不再仅仅是市政广场,商业广场成为城市的主要广场,较大的建筑庭院、建筑之间的开阔地等也具有广场的性质。城市广场作为开放空间,其作用进一步贴近人的生活。今天,人们提及“城市广场”,浮现于眼前的往往是大型城市公共中心广场(以正方形为主)的形象。目前全国城市广场建设的重点也主要集中在这类广场,因为它们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起着立竿见影的效果。总之,城市广场具备开放空间的各种功能和意义,并有一定的规模要求、特征和要素。城市中心人为设置以提供市民公共活动的一种开放空间是城市广场的重要特征;围绕一定主题配置的设施、建筑或道路的空间围合以及公共活动场地是构成城市广场的三大要素。只具备特征而不具备要素的,如单纯的绿地或空地,或只具备要素而不具备特征的如仅供某一商住区或建筑物使用,出于商业目的而冠名为“××广场”,则不应纳入城市广场范畴。

因为城市广场兼有集会、贸易、运动、交通、停车等功能,故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广场布局应作系统安排,而广场的数量、面积大小、分布则取决于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广场功能定位。可见,城市广场是指城市中供公众活动的场所。

(二)城市广场分类:

按照广场的主要功能、用途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所出的位置分类可分为集会游行广场(其中包括市民广场、纪念性广场、生活广场、文化广场、游憩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等。但这种分类是相对的,现实中每一类广场都或多或少具备其他类型广场的某些功能。

1、集会游行广场

城市中的市中心广场、区中心广场上大多布置公共建筑,平时为城市交通服务,同时也供旅游及一般活动,需要时可进行集会游行。这类广场有足够的面积,并可合理的组织交通,与城市主干道相连,满足人流集散需要。但一般不可通行货运交通。可在广场的另一侧布置辅助交通网,使之不影响集会游行等活动。例如北京天安门广场、上海市人民广场、昆明市中心广场和前苏联莫斯科红场等,均可供群众集会游行和节日联欢之用。这类广场一般设置较少绿地,以免妨碍交通和破坏广场的完整性。在主席台、观礼台的周围,可重点设计常绿树。节日时,可点缀花卉。为了与广场及周围气氛相协调,一般以规整形式为主,在广场四周道路两侧可布置行道树组织交通,保证广场上的车辆和行人互不干扰、畅通无阻。广场还应有足够的停车面积和行人活动空间,其绿化特点是一般沿周边种植,为了组织交通,可在广场上设绿地种植草坪、花坛,装饰广场,形成交通岛的作用,但行人一般不得入内。

2、交通广场

一般是指环行交叉口和桥头广场。设在几条交通干道的交叉口上,主要为组织交通用,也可装饰街景。在种植设计上,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的条件,绝对不可阻碍驾驶员的视线,所以多用矮生植物点缀中心岛。例如广州的海珠广场。在这类广场上可种花草、绿篱、低矮灌木或点缀一些常绿针叶林,要求树形整齐,四季常青,在冬季也有较好的绿化效果;同时也可设置喷泉、雕塑等。交通广场一般不允许入内,但也有起街心花园作用的形式。

3、商业广场

当代交通拥挤,采取人车分流手段,以步行商业广场和步行商业街的形式为多,及各种集市露天广场形式。

城市广场还可以按照广场形态分为有规整形广场、不规整形广场及广场群等,且现代城市广场形态越来越走向复向化、立体化,包括下沉式广场、空中平台和步行街等等;按照广场构成要素分析可分为建筑广场、雕塑广场、水上广场、绿化广场等;按照广场的等级可分为市级中心广场、区级中心广场和地方性广场(如居住街区广场、重要地段公共建筑集散广场和建筑物前广场)等。

三、广场的大小和周边建筑的规划设计比例

1、城市广场的面积

城市广场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来说,城市大,城市中心广场的面积也大;城市小,市中心广场也不宜规划得太大。片面地追求大广场,以为城市广场越大越好、越大越漂亮、越大越气派,那是错误的。大广场不仅在经济上花费巨大,而且在使用上也不方便;同时,广场尺寸不宜人,也很难设计出好的艺术效果。城市广场尺寸太大会缺乏活力和亲和力。维特鲁威说:“罗马广场的尺寸应适应听众需要,否则场地会不够用,听众少的时候场地又会显得太大。所以这样来定广场的宽度就可以了:把长度分成三份,两分之长作为宽度。这样就可以形成一个长方形,排列方式也更适合与游览观赏的目的。”故此建议:小城市中心广场的面积一般在1~2公顷,大中城市中心广场面积在3.0~4.0公顷,如有必要可以再大一些。至于交通广场,面积大小取决于交通量的大小、车流运行规律和交通组织方式等;集会游行广场,取决于集会时需要容纳的最多人数;影剧院、体育馆、展览观前的集散广场,取决于在许可的集聚和疏散时间内能满足人流与车流的组织与通过。此外,广场面积和应满足相应的附属设施,如停车场、绿化种植、公用设施等。观赏要求方面还应考虑人们在广场上,对广场上主体建筑有良好的视线、视距。在体形高大的建筑物的主要立面方向,宜相应地配置较大的广场。

中外著名城市广场面积比较

国别广场名称面积(公顷)

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39.6

大同红旗广场2.9

太原“五一”广场6.3

天津海河广场1.6

郑州“二七”广场4.0

庞贝城中心广场0.39

佛罗伦萨长老会议广场0.54

威尼斯圣马可广场1.28

巴黎协和广场4.28

莫斯科红场广场5.0

澳大利亚墨尔本市政广场0.60

意大利罗马市政广场0.40

美国纽约济克非勒中心广场0.60

2、城市广场与周边建筑。

广场与周边建筑的比例尺度首先要说是没有定式的。例如,天安门广场的宽为500米,两侧的建筑,如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的特别又建立了纪念堂,丰富了广场的内容,增加了广场的层次,使人并不感到空旷。一般来说,广场四周建筑物低,广场显得开阔、通透。广场四周建筑物高,处于高宽比1:2左右时,广场更显得有内聚感。此外,广场四周建筑物少,绿化多,广场显得广阔、通透;广场四周布满,广场显得封闭感、安全感好,界面漂亮。例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等,是举世称颂的佳例。总的来说,大广场中的组成要素应有较大的比例尺度,小广场中的组成要素宜用较小的比例尺度。

四、城市广场规划设计的原则

城市广场是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具有多种功能的空间,是人们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也是公共建筑最为集中的地方。城市广场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开放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城市广场体系空间结构;城市广场功能布局;广场的性质、规模、标准;各广场与整个城市及周边用地的空间组织、功能珩接和交通联系。城市广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外,一般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一个聚居地是否适宜,主要是指公共空间和当时的城市肌理是否与其居民的行为习惯相符,即是否与市民在行为空间和行为轨迹中活动和形式相符。个人对“适宜”的感觉就是“好用”,即是一种用起来得心应手、充分而适意。城市广场的使用应充分体现对“人”的关怀,古典的广场一般没有绿地,以硬地或建筑为主;现代广场则出现大片的绿地,并通过巧妙的设施配置和交通,竖向组织,实现广场的“可达性”和“可留性”,强化广场作为公众中心“场所”精神。现代广场的规划设计以“人”为主体,体现“人性化”,其使用进一步贴近人的生活。

1、广场要有足够的铺装硬地供人活动,同时也应保证不少于广场面积25%比例的绿化地,为人们遮挡夏天烈日,丰富景观层次和色彩。

2、广场中需有坐凳、饮水器、公厕、电话亭、小售货亭等服务设施,而且还要有一些雕塑、小品、喷泉等充实内容,使广场更具有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只有做到设计新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才能充分满足广大市民大到高雅艺术欣赏、小到健身娱乐休闲的不同需要。

3、广场交通流线组织要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处理好与周边的道路交通关系,保证行人安全。除交通广场外,其他广场一般限制机动车辆通行。

4、广场的小品、绿化、物体等均应以“人”为中心,时时体现为“人”服务的宗旨,处处符合人体的尺度。如飞珠溅玉的瀑布、此起彼伏的喷泉、高低错落的绿化,让人呼吸到自然的气息,赏心悦目,神清气爽。

(二)地方特色原则

城市广场的地方特色既包括自然特色,也包括其社会特色。

首先城市广场应突出其地方社会特色,即人文特性和历史特性。城市广场建设应承继城市当地本身的历史文脉,适应地方风情民俗文化,突出地方建筑艺术特色,有利于开展地方特色的民间活动,避免千城一面、似曾相识之感,增强广场的凝聚力和城市旅游吸引力。如济南泉城广场,代表的是齐鲁文化,体现的是“山、泉、湖、河”的泉城特色。广东新会市冈州广场营造的是侨乡建筑文化的传统特色。西安的钟鼓楼广场,注重把握历史的文脉,整个广场以连接钟楼、鼓楼,衬托钟鼓楼为基本使命,并把广场与钟楼、鼓楼有机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其次,城市广场还应突出其地方自然特色,即适应当地的地形地貌和气温气候等。城市广场应强化地理特征,尽量采用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艺术手法和建筑材料,体现地方山水园林特色,以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如北方广场强调日照,南方广场则强调遮阳。一些专家倡导南方建设“大树广场”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三)效益兼顾原则

城市广场的功能向综合性和多样性衍生,现代城市广场综合利用城市空间和综合解决环境问题的意义日益显现。因此,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不仅要有创新的理念和方法,而且还应体现出“生命至上、生态为先”的经济建设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

首先,城市广场是城市中两种最具价值的开放空间(即广场与公园)之一。城市广场是城市中重要的建筑、空间和枢纽,是市民社会生活的中心,起着当地市民的“起居室”,外来旅游者“客厅”的作用。城市广场是城市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感染力,也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魅力的开放空间。城市对这种有高度开发价值的开放空间应予优先的开发权。

其次,城市广场规划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空间形态、立体环境设施、园林绿化布局、道路交通系统珩接等方方面面。我们在进行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时刻牢记并处处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兼顾的原则,切不能有所偏废。厚此薄彼,往往顾此失彼。如某市火车站广场由于规划不合理,结果造成交通拥挤、排水不畅,雨天泥水地,晴日灰满天,环境污染严重,市民怨声载道,游客望而却步,极大的损害了城市形象。

再次,城市广场规划设计要克服几个误区:一是认为以土地作为城市道路、广场建设的回报是一条捷径。二是广场越大越好。三是让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开发商看重的是重拆、建房、卖门面的利益;而政府则应着重考虑增加绿地、建设广场和公园,改善旅游、购物、休闲和人居环境。

(四)突出主题原则

城市广场无论大小如何,首先应明确其功能,确定其主题。这也可谓之“纲举目张”。围绕着主要功能,广场的规划设计就不会跑题,就会有“轨道”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形成特色和内聚力与外引力。是交通广场、商业广场,还是融纪念性、标志性、群众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广场,要有准确的定位。在城市广场规划设计中应力求突出城市广场在塑造城市形象、满足人们多层次的活动需要与改善城市环境(包括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的三大功能。并体现时代特征为主旨,整体考虑广场布局规划。

篇3

一、档案行政处罚存在的弊端

1.。即档案行政处罚不是出于社会公益或者不符合《档案法》赋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表现为、假公济私、挟嫌报复、凭主观意识办案、随意性较大等不正当动机。由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行政处罚的空间较大,给徇私枉法者钻空子、谋私利提供了机会。比如,该罚的不罚、不该罚的乱罚、该轻罚的重罚、该重罚的轻罚等。2.处罚不公。即国家档案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不适当地行使档案行政处罚权,造成明显不合理、不公正,从而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文化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简单说,档案行政处罚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误差”。比如,同类不同罚、不同类同罚、畸轻畸重、运用法律条款不全等。3.推诿拖延。许多档案行政法律、法规未明确档案行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权限,因而何时履行职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便可以自行决定。行政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行政效率,严重违反这个原则而拖延履行职责,势必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目前,由于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还在进一步完善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如,举报案件长期得不到贯彻落实、来信来访得不到有效解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决等。

二、制定制衡机制应包含内容

1.制定完善相关档案行政处罚法规、规章。探索制定和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有关法规制度。要抓紧制定与《档案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密切联系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制定《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举报违反〈档案法〉行为和保护奖励举报人员试行办法》等。2.建立完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随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新体制的建立,档案部门与立档单位发生的横向联系或本单位内部发生的纵向联系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档案纠纷、争议诉讼案件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在制定档案有关行政处罚方面的法规、规章时,要注意“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有机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制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规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为的有效手段。依照《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案,可以使办案履行手续齐全、主证旁证必备、案情审理清楚、结案处理准确、备案归档完整,避免出现档案行政执法当中的违法,或在档案行政处罚程序上的违法,以及在办案过程中错判、错罚而引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应坚持处罚与复议诉讼并重的原则,充分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罚相对单位(个人)对处罚有异议,允许有申辩、的权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复议案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间作出复议决定。3.建立、完善各项监督机制。文化市场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制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大措施。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人大监督。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对本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进行监督,撤销行政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档案行政规章、决定等,受理人民群众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申诉,并依法处置。⑵司法监督。即档案行政执法权必须受到司法权的制约,档案行政处罚也应受到司法审查。⑶行政监督。一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正确的行政处罚,及时予以矫正并付诸矫正手段;二是通过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防止档案行政处罚行为“越轨”。⑷公民监督。即以权利制衡权力,扩大权利的广度,以抗衡权力的强度。一是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直接提出批评、建议;二是通过渠道,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三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依法撤销或变更不当的行政处罚。总之,要建立、健全多方位的权力制约机制,确保档案行政处罚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作者:李国荣 单位:集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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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大学教育已不是“精英化教育”,而是“平民化教育”了。现在的我国大学生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了19%。达到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我国的高等院校招生年年扩招从1998年108。4万到2005年475万人(2006年预计500万人!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已达2000多万人(含各种层次的在校生)。正如教育部部长周济所说:“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2000万人居世界第一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短短6年内翻了两番。“在这样的招生速度和规模的情况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渐突出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难题。如果大学生在就学期间没有一个切合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就业就会出现困难。加之大学生多数是一些独生子女,对工作和待遇期望值过高要求脱离实际、好高鹜远,势必进一步增加就业的难度。长此以往,对家庭社会、学校、大学生本人以及整个国家的持续发展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遗症。

二、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手段之一。何谓“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一般认为:大学生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并经过分析、测评后对自己未来的一生中所承担的职业职务和相应历程所做的中长期的预期规划与具体设计。

事实上在高校中,大学生真正知道要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人不多很少人真正在进行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研究成果是值得我们吸取的。西方许多国家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从小学便开始。在一种没有压力、不马上兑现的氛围下进行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早期熏陶和培养这时的教育是潜意识的、游戏式的其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兴趣“。西方国家非常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具备和培养,鼓励年满14岁的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校外进行各种打工锻炼这种打工对于家长或者学校来说并不是让学生要挣多少钱,而是培养他们“早期的职业意识“。这种意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而到了初中和大学阶段的学生主要通过打工来满足自己基本生活、学习所需。

所有这些与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完全不相同的。对于职业或者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往往是在学有所成之后才能考虑。国家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就业责任的主体,学生充当的是一个就业责任的客体。但是现在国家已经从就业责任的主体变成了就业责任的客体,学生则从就业责任的客体调换成了就业责任的主体。这种变化是一种历史性的变革,在这种重大深层次、历史性的变革面前我们的家长学生、学校没有跟上这种变革的步伐我们的教育体制没有随这种变革作相应的改革。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人们的职业意识就业观念未改变;没有把职业兴趣、职业设计意识从小培养。最终所导致的问题就是:大学生面对现实普遍都不适应茫然、仿徨恐惧、失望,他们感到困惑。这种困惑表面上看是大学生本人在就业上的困惑,实质上是一个家庭的困惑,是一个社会的困惑。所以面对目前的就业市场我们不得不作深入地思考。

三、几点思考

1职业兴趣、职业意识必须在早期培养。从国外职业教育的经验和对职业发展研究可以知道,职业兴趣培养和职业生涯教育是一个长期实践的过程。萨帕的研究认为:人的早期职业生涯发展分三个时期即幻想期(4-10岁),表现为需要占统治地位。在幻想中扮演自己喜爱的角色;兴趣期(11-12岁),表现为喜好成为职业期望和活动的主要决定因素能力期《13-14岁》,表现为开始更多的考虑自己的能力以及工作要求。由此而来。在西方许多国家的职业教育形式多样。如:举办一些职业日、职业兴趣测试等活动;每隔一段时间邀请社会上各种职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到学校介绍各自的企业和工作;学校还定期组织一系列的模拟社会实践活动以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这些与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不相融的我们只有在学有所成之后才能考虑职业的问题,看来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意识应该也必须在早期培养否则很难适应职业市场的变化。

2、建立学校和社会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完善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服务。据在我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抽样调查的数据得知:大部分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服务“不满意”有相当多的学生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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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可能超越这个过程,一蹴而就地达到有序阶段。但应该尽可能地缩短这个过程。对此,关键是要对市场秩序演化规律有清醒的头脑、正确的思路和实事求是的对策、措施。

一、对完善市场秩序的综合分析

我们研究市场的失序和无序现象,不仅在于寻找市场失序和无序的外部特征和形成原因,而且要研究如何控制和治理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问题。为此,需要进行思考的问题是:

1.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市场体系不完善是我国目前市场失序和无序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培育市场体系,在发展中求得市场的有秩序和稳定,才是治理市场失序和无序的根本途径。

2.我国许多市场问题的发生是和我国的经济、政治、市场的制度与体制的不完善分不开的。只有深化改革,不断健全与完善各种制度与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市场问题。

3.任何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都与管理不善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所以解决市场的失序和无序问题,从直接的途径看,还是靠加强管理。最重要的是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宏观协调。改善微观管理,是解决市场失序和无序的重要途径,而加强宏观协调管理,对解决市场失序具有更大的价值。秩序问题往往是相互关联、因果循环的。只有注意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管理措施的综合配套,才能收到宏观治理效果。

4.还要注意市场失序和无序现象的预防。预防包括市场秩序的预测和市场失序的防范两个方面。就是通过科学的超前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市场不稳定因素采取预先防范措施,阻止市场混乱的发生与恶化。预防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防止某些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市场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对那些在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现的市场问题,采取预先防范措施,把市场问题发生的范围、程度都控制到最低限度,减少市场问题的消极后果。

二、强化法制,加快我国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演进

通过对市场秩序评价标准和市场无序现象的分析,我们认为对我国市场无序运行问题只有“综合治理”、“对症下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才能卓有成效地使其向有序转化,不断接近理想秩序的目标。就市场法规制度方面而言亟待加强以下内容。

1.产权制度。因为市场交易从根本上说是产权的交易和调整,所以产权能否自由地交易,成为市场交易能否贯彻的基本前提。而一种产权制度要能支持市场交易并维持其正常秩序,就必须使相应的要素的产权具有排他性和可让渡性。

2.契约制度。契约是双方意志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而市场交易是买卖双方意志一致的行为,所以契约之于市场交易的作用就在于通过确立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使之秩序化。这是因为,在人们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和过程愈来愈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离开了契约,市场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确定性,从而市场交易也就无秩序可言。

3.货币制度。所谓货币制度就是人赖以表现经济价值、彼此进行交易的一种安排。正是有关这些方面的法律规定,才为货币有序有效地充当市场交易的媒介提供了最起码的制度保证。

4.进出制度。市场进出指的是市场主体进入或退出整个市场或特定的生产经营行业和地区的行为。市场主体的进出行为是推动竞争而制约垄断的力量。一个市场体制越是能够允许比较自由地进出,它就越是具有开放性,从而也就越是具有竞争的活力。因此,一个社会就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市场进出的障碍而扩大其自由度,以形成竞争性较强的市场结构。

5.竞争制度。竞争是市场的必然伴侣和市场有序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为此,竞争本身也必须是有序的。这就要求必须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制定相应的竞争法规和制度。

6.产品责任制度。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用户在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要求作为第三者的国家制定相应的法规来强制生产经营者对自己生产和经营的产品与服务承担应有的责任。否则,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责任纠纷就会越来越多,以致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7.舆论监督制度。国内外维护市场秩序的实践都证明,社会舆论的监督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治标之方”,是一种强有力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包括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个人的监督作用,就能将市场秩序广泛纳入社会舆论网的覆盖之下。这样,就会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交易行为的自我约束能力。当前的问题是要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法规确立起来,使舆论监督者有法可依,执法无虑,敢于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正当经营活动和消费者的利益。

三、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发育基础重塑市场主体是市场发育的基础。

如果不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真正的市场主体,市场将名存实亡,市场秩序和市场效率更无从谈起。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发育基础的内容有:

(一)市场主体的培育是根本

市场主体是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市场主体就没有所谓的市场。那么,谁可以成为市场主体呢?我们认为只有厂商(企业)和家庭(个人)才是市场主体,而政府不应成为市场主体。因为市场主体必须拥有独立的产权,能够在市场活动中自主决策,同时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又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市场演进到今天可以是无形或有形,但其基本含义并没有改变,它是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在自愿互利、平等缔约的基础上,彼此交换财产权和关系的总和,这种复杂的交换实现了资源的配置。所以市场主体的发育情况,就直接影响了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发育状况,培育市场主体是市场发育的首要环节。计划体制的最大弊端就在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因而也形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在传统体制下,政府不仅管制了价格而且也管制了企业的行为,甚至可以这样说,政府在试图成为市场主体的时候,反而扼杀了真正意义的市场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来源于改革开放所造成的大批极具活力的非国有企业,它们迅速成为市场中极为活跃的主体。他们以清晰的产权结构,自主的经营行为,以及对利润的追求推动了我国市场的日渐发育成熟,成为提高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的动力源泉。

(二)市场主体、产权和激励机制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靠的是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兴起。培育市场主体,为的是形成这样一个经济组织。而一国经济有效运转的根本困难,在于经济激励和经济信息。培育市场主体,其根本着眼点和理论基础就在于解决激励机制问题。而一般的浅层次的调动积极性的效果极为有限,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激励,以诱导经济个体合理地与外界其他个体交往、贸易,从而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以达到一定的社会目标。产权清晰及其所带来的剩余占有问题就成为解决经济组织的效率问题中市场主体发育问题的核心。

在市场经济中,剩余是经营的最终净成果,也就是利润。经营者的一切努力和贡献,包括所承担的风险,将最终反映到利润(或负利润即亏损)之中。剩余的强大激励作用,就在于让被激励者占有这种剩余。因而他的任何贡献都通过剩余的增加而得到承认和报酬。剩余占有者为扩大利润,会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迎合消费者以扩大销售,提高投资收益以吸引资本。而与此相比,任何其他指标都难以达到如此全面而强烈的激励效果,包括计划体制中所设计的种种考核指标。所以,明确剩余占有的归属问题即明晰产权,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终极的激励手段。总而言之,就是谁占有剩余,谁就实质上享有对该经济组织的所有权,而谁占有剩余,谁就自然会对经营管理负全部责任。所以,培育市场主体的中心问题就是明晰产权。

(三)产权与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是强制性制度安排和非强制性制度安排相结合的产物,而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就是产权制度。那么如何理解产权与市场秩序之间的相互关系呢?现实经济生活的最大特点是资源的稀缺性。科斯教授曾举过土地的例子来说明产权和经济秩序的关系。如果未在稀缺性资源中建立产权,就必然会导致混乱无序,混乱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人对没有建立产权的稀缺性资源的争夺。所以,从经济人和稀缺性这两个假定出发,可以看到要解决经济生活中的混乱无序问题,就必须从界定实施产权入手。而保障法律的效率,就是消除对法定权力和自由交换的障碍,含糊不清常常损害法定权利,使其难以得到正确估价,法律的效力是由明确法定权力并强制履行私人法定权力交换合同而得以保障的。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科斯第一定理:在交易成本为零或相当小的情况下,不管选择何种规则,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界定的,都会出现有效配置资源的结果。

对界定产权与市场秩序之间关系说得最清楚的是詹姆斯·M·布坎南,他认为“在正确设计的法律和制度约束内,市场中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人行为产生出一种自然秩序”1。他又进一步表述了产权与市场秩序的关系:“如果没有包含有作了明确规定的无论是受到尊重的还是依靠强制实施的私人所有权,以及包含有保证契约得以实施的程序的适当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将不会产生一种价值极大意义上的‘有效率’的自然秩序。”他接着说:“市场秩序只有在市场各个个人参与者之间自愿交换的过程中才能产生”2。至此,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了“产权——市场主体自愿交换——市场秩序”这一关键链,完成了对产权和市场秩序关系的第一层次的揭示。

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外部效应,同时交易费用实际上不是零值而是正值。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如科斯第二定理所言:在存在着相当大的交易成本时,有效率的资源配置结果就不会在每种规则中出现,而合理的规则是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的规则。这就回答了应该如何界定产权的问题。在科斯看来,效率问题是由成本和效益相抵的差额来决定的。为了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就需要有权力的调整即进一步界定产权,这样外部性问题才能通过权利的自愿交易借助市场机制来解决,才能使外部性领域的混乱消失,经济运行才能达到它的秩序状态。这样就完成了对产权和市场秩序关系的第二层次的揭示。

四、坚持市场运行原则、健全市场监管法规

市场秩序虽然不是市场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但却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一个高质量有效率的市场必须是一个有序运行的市场。在转型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市场运行原则,健全市场监管法规,实现市场制度创新。

(一)坚持市场运行原则

1.贸易自由原则。这是商品交换双方在没有外来干预下自愿让渡商品的原则。贯彻这一原则时,首先要排除依仗非经济强制力量的强买强卖。这并不是说政府一点也不能干预经济,而是必须以不损害交易双方的自为原则。其次还要尽量排除经济强力的干扰,使买卖双方处于供求局势大体均衡的环境中,甚至交易双方的经济力量大体相当。

2.等价交换原则。它是商品经济主体独立的平等关系的体现。破坏等价交换的情形一般有两种:一是计划经济时代剪刀差式的社会主义积累条件下,破坏了等价交换。另一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存在着交易双方实力对比悬殊或信息不对称时,容易出现供求不均衡或存在垄断,等价交换原则因而遭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缩减了对价格控制的范围,减少了国家对市场价格形成的干预,为市场机制的顺利运行和等价交换原则的贯彻开辟了道路。

3.公平竞争的原则。是指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要有公平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以便竞争得以正常地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推动生产力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使竞争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就得在市场上形成允许竞争、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使竞争真正体现商品经济主体之间劳动的比较,所以在商品经济中必然要按公平竞争原则办事。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来组织市场,进行贸易,本质是为价值规律发挥作用开辟道路。历史上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公平竞争得以成为现代交换的形式,成为市场经济下社会劳动分配赖以进行的市场制度。马克思曾说:“现代社会要进行劳动分配除了自由竞争之外,没有别的规则、别的权力可言。”2所以,公平竞争是构筑市场秩序的核心和目的所在。

(二)健全市场监管法规

健全市场监管法规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经济监督问题,而社会经济监督的客观依据主要基于社会法律制度、经济规律和商务惯例。其主要内容就是有关市场规则的设计。

1.市场进出规则的设计。市场进出规则是指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即商品)进入或退出市场的法制规范或行为准则,它包括以下两类规则。

一是市场主体进出规则。市场主体的进出行为是推动竞争而制约垄断的力量。一个社会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市场进出的障碍而扩大其自由度,以形成竞争性较强的市场结构。实际上,规范市场进出规则主要是:(1)规范市场主体进行市场活动的资格;(2)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功能;(3)规范市场主体退出市场行为。具体的如各国制定的关于企业制度的法律。中国已颁布了《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但实际上仍然需要继续制定相关法律,并注意实施问题。

二是市场客体进出规则。这一规则的设计是为了尽可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具体而言,市场客体(商品或服务)进出规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规定:(1)商品的质量要符合要求,低劣商品不能进入市场之中;(2)商品的效用要符合社会利益,那些有害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商品不能进入市场;(3)商品的包装及其他方面都要符合要求,不能有损于消费者的利益;(4)商品要名副其实,任何假冒商品都不能进入市场;(5)商品的价格及计量等都要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进入市场。世界各国都陆续推出了规范市场客体的法律,如英国的《统一产品责任法(草案)》,欧共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等,我国也于1993年通过并实施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这些法律都对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2.市场竞争规则的设计。为使市场有序有效地运行,竞争本身也必须是有序的。所以,需要制定相应的竞争法规或制度,以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市场竞争规则是以法制形式维护公平竞争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和要求:(1)使市场主体都能够机会均等地按照统一市场价格取得生产要素;(2)使市场主体都能够机会均等地制定价格和确定销售地区;(3)使市场主体都能够平等地承担税负及其他方面的负担,没有任何优惠或不公正的负担;(4)维护所有方面的平等竞争,如劳动者之间的就职机会均等和经营机会均等。

3.市场交易规则的设计。市场交易规则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的准则和规范,是确保市场秩序的重要市场规则,它具有四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自愿,二是互利,三是约定,四是市场交易的非人格性。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使人与人之间除了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1所以设计交易规则首先就要规范市场交易方式,包括交易公开化、交易货币化、信用票据化和交易规则化。其次是要规范交易行为,要形成自愿的、非强制的、平等的交易,使买卖双方进行互惠的货真价实的买卖活动。反对和禁止强买强卖和巧取豪夺。再次是要规范交易价格。市场交易规则一方面要求交易双方规范地进行交易活动,禁止各种非正当交易;另一方面是为双方的规范交易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反对各种垄断和改变严重短缺或严重过剩的市场格局。

五、正确认识和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节管理行为

(一)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分析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政府行为的标准问题,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讨论政府行为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它的一切行为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行事,但辅之以社会保障、宏观调控的经济制度。它是将市场自由原则同社会公平结合在一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

有鉴于此,政府行为的标准就无疑要以效率和公平作为评判标准体系。这样,政府行为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采用顺应市场形势的增长政策,推行国家的适度干预,确保就业,实行外贸自由化。即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二是以公平为标准,实现社会安全、社会公平与社会进步。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提高经济效益和生产率从而创造国民收入放在首位,在不断扩大社会财富的条件和前提下,实现国家对收入和财富的社会再分配。在保证公平的过程中,也必须运用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才能既保证实现社会目标,又不会干扰市场机制的作用。

另一个问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经济转型的时期,应该坚持“国家与市场并举”的原则,既注重市场自身的发育,又注意国家对市场的培育。其原因在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具体而言有三点:(1)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缺乏足够的市场机制赖以顺利运行的硬件;(2)由于中国长期推行计划经济,目前尚不具备足够的市场机制赖以运行的软件;除此之外,(3)作为中国特殊情况的人口压力使中国市场经济只能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状态下运行。

总而言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应该是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秩序,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简言之就是制定比赛规则并建立比赛秩序。

(二)国家权力潜能的发挥与市场秩序优化

客观上存在的“市场失灵”现象,也需要有国家为市场正常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国家的作用在此主要体现在法律制度规则的制定与实施方面。

首先,国有应该对有效的产权制度负责。前面我们已经谈过有效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保证,所以完善市场秩序就首先要在转型中国努力构建以完备的财产保障为导向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要承认多元利益主体财产权的合法性,以国家法律为后盾保证产权的清晰。

其次,在整个转型时期,要使市场正常有效地运行,就需要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制定出有关市场的经济政策和市场规则。一方面用来保障市场多元化主体财产所有权及其利益不受侵犯,并且保护财产所有者对其财产的处置权;另一方面用来约束市场活动参与者的经济行为,制止他们在追求各自利益时对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干扰与损害。以上两个方面的约束力量,通过国家政策和国家政权的强制性作用来消除阻挡市场正常自行运行的障碍。

总之,国家的作用实际上应定位在:塑造市场基础上的竞争经济,产业政策要随时代变化而灵活地实施,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以给企业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并以效率为基准推动企业竞争。在这一点上,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值得中国在转型时期学习和借鉴的。

各国都存在经济干预。问题是经济干预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是取代市场还是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转型时期政府应致力市场的培育和开发,实施保证和促进市场效率的经济政策。

六、确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非正式规则

市场秩序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是由政治行为、法律行为、社会行为与相应的制度所体现出来的。马克思曾指出,市场制度是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筛选出来的特定的经济组织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可以这样说,市场经济是个体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竞争经济,是一种较为先进的人类文明形式,其文化和道德秩序等非正式规则在其发展中功不可没。

正式制度规则的确立无疑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和前提条件,但现实生活中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式制度安排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1.传统文化的误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文化有许多格格不入的地方。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它以“孝”为根本,“忠”是“孝”的延伸,这种价值取向形成了传统社会中的亲族协作形态,中国的家庭主义伦理所强调的是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集体、义与利最终统一于“义”。这样就与市场经济的原则产生重大隔阂,因为市场经济的基本立足点就是人的利己心,人的利己心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原动力。有人曾借助日本及东亚的儒家传统来为中国文化传统辩护,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以日本为例,他们的儒家伦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儒家伦理,日本化的儒学以“忠”为核心,强调对领主的效忠,这种价值取向与日本社会的非亲族协作形态相适应。日本的集团主义伦理所强调的是发展集团利益以促进个人,义与利最终统一于“利”,在日本,利己心不是个人的,而是公司的,公司的利益驱动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所以日本的儒家理论是经过日本化改造并与市场经济利益原则及西方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现代化儒家伦理,早已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伦理。

2.契约与信用。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也是我们在前面反复谈过的一个问题。信用原则要求具有相互独立的经济利益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用契约和法律来保证,通过契约与合同关系确立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彼此的行为,真正做到恪守信用,按合同办事。从节约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更要求以信任为宗旨构造道德秩序,这种非制度安排和法律规章等制度安排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

3.培育市场经济精神。在经济转型中,培育市场经济精神,实际上是要在文化方面补几百年的课。这是一件非三日五日就能办成的事情,但若拒绝文化转型,必将最终影响和拖累经济改革。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道德观念归根结底就是所谓企业家精神,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中一直留下来的其特有的思想基础或心理基础。这种精神的实质是确认企业家个人是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因素,搞实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的中坚,实业家个人的积极性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从这种精神的实质出发,演化出一整套的思想体系,如认为私人投资、个人利益和自由具有神圣性,企业必须承担失败的全部风险,同时享有成功的一切机会等。它们对于维护实业家的积极性是重要的,可以说,这种精神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

4.市场道德建设。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会在其经济理性的指引下,发现在市场交易中只有“利人”才能“利己”,市场交易可以使各方都得到好处或者在不损害他方利益的前提下使某一方得到好处,人们因此才愿意加入到市场中来,市场因而形成了人们自愿互利交易的场所和体系。自愿互利的交易可以说是市场交易的质的规定性。

篇6

何谓市场规则?市场规则简单地说就是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市场的进入、退出,市场的竞争,市场的交易等都有一套规则。当然,出版业只是面临市场规则,目前还不完全,甚至还不算在执行市场规则。出版社名义是企业,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市场主体。

何谓全球竞争规则?网络把地球连起来了,全球市场逐步一体化,更重要的是出版资源也在一体化,新闻与信息基本实现了同步。当然,中国的出版市场还没完全开放,中国的出版走出去也还刚刚起步。新闻出版业统计资料里没有译著的出版品种数和销售数,大家可以测算或者想象一下,除掉教材教辅、翻译类图书的造货码洋和销售码洋所占的比重。

何谓数字出版规则?首先是内容的呈现方式变了,传统出版社垄断或者擅长的纸质装帧形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有的作品干脆直接在网络上公开,出版社所垄断或者擅长整合的内容资源流失了。其次是定价规则变了,定价权不再属于或者不再完全属于出版社了,定价方式也不再是一个印张多少钱,而是一页多少钱,一个“包”多少钱。第三是阅读方式变了,碎片化的内容,碎片化的时间,不需要思考,以跳跃式进行的浅阅读等。

但无论是全球竞争规则还是数字化规则,其实都可以归入到市场规则里,全球竞争规则可以理解为国际市场规则,数字化规则可以理解为市场环境的变化。

因此,新时期,出版业和出版人面临的是市场规则与文化使命的冲突与融合问题。

二、新时期出版业的文化使命和商业伦理

在新时期,出版业和出版人需要适应新规则,需要在新规则下承担新的文化使命,遵守基本的商业伦理。

关于文化使命,研究和讨论比较多,我想说的是不仅仅是出版人,整个社会都面临一个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问题。

图书是文化产品、精神产品,图书得有文化得有“精神”,才能称得上是图书。出版人承担着传承文化、传播科学、弘扬社会积极向上的精神的重任。

这是一个处于转型期的浮躁的社会,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传承中出了问题,当代人或者没有受到文化的熏陶,或者自己扔掉了老祖宗的东西,自己身上已经没有文化,或者自己也感受不到文化,对自己所处的社会也是如此认知,认为在全球化的今天,在市场化的今天,中国的文化落后了,不适应了。

其实自信既不是自负,也不是自卑。不自负,就不会拒绝其他优秀文化;不自卑,就不会轻易抛弃自己优秀的传统。自信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中,要体现在文化建设扎扎实实的工作中。

只有实现了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才能逐步实现文化自强;对于整个社会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出版人负有独特的使命。

关于出版人的文化使命这个主题,我想谈一些与文化使命对应的问题,就是商业伦理,或者也初步探讨一些文化与商业的关系。如果说文化使命是出版人的理想和追求,那么,商业伦理则是出版的底线,比如说履行文化使命,要多出好书,我要谈的商业伦理是少出或者说不能出坏书、烂书。

首先不能生产有毒有害的产品。图书是文化产品是精神产品,精神产品一旦有毒有害,其危害程度更深,影响的可能是一代人或者一个人的一生。什么是有毒有害的图书产品?不能是反科学的,不能是反常识的,不能是反人类的,不能是蛊惑人心的,等等。这是出版人的底线,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不能对孩子下手!毒害与污染孩子的心灵与智慧是最大的罪恶。

底线之上,是不能生产无营养的产品、垃圾产品,还有不能生产奢侈产品。奢侈产品主要体现在礼品书上。这些图书虽然看起来毒害没那么大,但因为数量多,对社会的危害也很严重。

其次是不能偷别人的内容。偷体现在偷其他出版机构的,也体现在偷作者的。不尊重版权,不尊重原创。该支付作者稿酬的,却隐瞒印数、销售数等。

第三是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出版业对新技术的使用或者因持抵触态度,或者因为技术能力不足,新技术的应用不够理想,如果数字出版、按需印刷等在制度、技术、管理等层面都解决了,可以节省多少纸张,可以少砍多少树,少污染多少环境?

最后是对股东、对读者、对员工的责任。

如果把出版业作为一个产业,或者说出版业自认是一个产业的话,能不能自己算一个投入产出比,算一下每年国家的投入和出版业的产出?

篇7

然而,教学改革工作并非是在一朝一夕之间便可以轻易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也并非一蹴而就。从当前的高校舞蹈人才培养模式来看仍旧存在诸多弊端,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高校舞蹈教学对学生文艺工作环境适应能力的培养存在缺陷性,导致很多学生进入到文艺单位进行学习之后,难以适应工作环境,且其舞蹈专业水平与单位的实际用人需求相去甚远。其次,高校舞蹈教学的方法过于单一、刻板,教学过程中过于重视理论和动作练习,缺乏对学生舞蹈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很多学生在参加工作之后,由于其舞蹈创编能力过于薄弱,难以满足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再次,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参加舞蹈实践和社会实践的经验不足,学生除了在专业能力方面存在欠缺之外,在工作能力、人际交往、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均相对薄弱,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文艺工作单位的同事进行工作的磨合与交接,这直接影响了文艺产品的生产和演出的速度,可能会对文艺工作单位的文化经济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只有充分了解这些问题,才能够培养出与舞蹈文化市场要求相符合的舞蹈艺术人才,实现高校舞蹈教育与舞蹈文化市场的顺利接轨。

二、高校舞蹈教育与舞蹈文化市场顺利接轨的有效途径

首先,高校舞蹈教育需要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加以调整,确保舞蹈人才的能力水平与文化市场的人才需求相符合。高校舞蹈教育者一定要充分明确高校舞蹈教学的主要意义和目标,即高校舞蹈教育并不是要求学生熟练的、机械的去复制舞蹈动作,而是要求学生通过长期的训练和学习,充分掌握舞蹈技艺的精髓,掌握舞蹈中所蕴含的思想情感,在此基础上,综合提升学生的舞蹈艺术理论能力、舞蹈艺术创作能力、舞蹈艺术内在修养。总之,高校阶段内的舞蹈教育,需要注重对学生综合舞蹈能力水平的提升,确保学生能够平衡掌握舞蹈艺术与思想情感之间的关系。

随着舞蹈艺术理念的不断发展,舞蹈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更大的变化,民族舞、现代舞等层出不穷,由于学生的差异性,所喜爱和擅长的舞蹈类型也各不相同,因此,大学课堂中的舞蹈教学内容体系也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充分尊重不同学生、不同舞蹈之间的区别和特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充分了解舞蹈特点之后,掌握舞蹈创作的技巧,从而提高其舞蹈创作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高校舞蹈教学人员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对舞蹈的理解能力,对原有的教学理念进行不断的创新与发展。近些年来,国家对艺术文化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舞蹈艺术也进入到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东西方文化的不断碰撞交融为舞蹈艺术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可能性,为了使我国的舞蹈艺术走出国门,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舞蹈者就必须对舞蹈艺术进行全面的突破和创新,因此,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至关重要。现阶段内,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校舞蹈教师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艺术观念和艺术创新,鼓励学生多进行创作和发挥,让学生充分了解艺术创作的乐趣,提升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热情,拓展学生的艺术想象空间,帮助学生升华其舞蹈创作的价值,使其舞蹈表演动作与内心的思想情感融为一体。但是,教师在鼓励学生进行舞蹈创作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培养学生对舞蹈基础理论的掌握,帮助学生实现舞蹈动作的优美性以及舞蹈内涵的丰富性的统一,使舞蹈艺术产品能够与广大群众的艺术审美水平相一致,为舞蹈文化艺术市场的发展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简单来说,只有让观赏者了解舞者的情感,他们才能够从内心认可舞蹈艺术,更多的进行舞蹈文艺产品的消费。

其次,高校舞蹈教育想要实现与舞蹈文化市场的顺利接轨,就需要舞蹈教育工作中充分了解并掌握舞蹈教学的基本原则,全面提高舞蹈教学的质量和水平。舞蹈教育具有明显的艺术性特点,因此它与其他常规的高校教育专业相比,存在着鲜明的教育热点,这也就导致其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及教学原则均与其他的科目不同。为了培养学生的舞蹈艺术能力,高校舞蹈教育人员需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浓郁的艺术环境,使学生能随时接受到艺术的熏陶,同时高校舞蹈教师需要在学生的舞蹈训练方面用更多的精力、下更多的功夫,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舞蹈学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持,学生必须经过长期的艺术熏陶和艺术训练才能养成独特的舞蹈艺术气质,因此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耐心的教导学生,要告诉学生舞蹈艺术的养成并不在一朝一夕之间,只有勤奋刻苦才能提高在舞蹈艺术方面有所造诣。另外,近些年来,我国的舞蹈文化市场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趋势,但是在信息传播异常快速的网络时代,想要在文化艺术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一定要保证舞蹈艺术作品的鲜活性和生命力,也就是说,舞蹈艺术想要实现快速的发展,就一定要对传统的教学理念进行不断的扬弃,以此保持舞蹈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以便在文化艺术市场中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舞蹈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技艺,因此舞蹈教育者的素质水平对教学质量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舞蹈教师的一举一动,也会对学生的舞蹈表现和表演能力起到明显的影响作用。因此,在高校舞蹈教育的过程中,舞蹈教育人员需要高度注意个人形象,用自身的实际行动践行舞蹈艺术理念,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从而提升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