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城乡结合部消防工作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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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档案信息的定义是传统的国家机构(也可以在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经过鉴定有价值的文件信息与历史一记录,还包括在电子政务环境中产生的各种数字化、电子化的具有保存意义的信息。比如政府部门颁布的一些政策法规或者统计类文件等等。丰富的档案信息,如果仅仅是简单的罗列,那么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帮助甚微。必须经过一定的系统分析和统计挖掘才能真正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意义与决策支持的作用。所以档案信息在管理方面应该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反映政府的基本职能,同时通过分析加工来实现与社会服务职能的有效的结合。总的来说,档案资源的管理应该有如下几点的基本要求:
(l)提供对存储在不同地点的数据库中的数据和信息查询、调阅等基本的功能;
(2)决策支持的作用。一旦领导在决策的时候需要提供信息与情报的支持,应该能够很快的得到系统中全面的、有效的信息数据;
(3)数据挖掘的功能。如何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海量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提取来及时满足需求是在档案信息管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的;
(4)对不同格式的数据,如半结构化的、结构化的、非结构化的信息数据都要能提供各种访问操作的功能;
(5)能够满足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充分地共享交流的需求。
二、 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管理系统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将分布于不同档案机构的信息资源进行集中、处理、加工,确保数字档案信息的长久保存和获取,并向社会广大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服务,最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种有序的动态信息空间。
档案管理系统是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的产物,是新型文件和档案管理信息化的必然结果。与传统档案馆相比,档案管理系统具有信息多媒体化、管理计算机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存贮多载体化等一系列特点。数字技术的应用完善并发展了档案馆的职能,妥善解决了各种档案原件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使珍贵的档案原件能够保存得更加长久;数字档案检索系统方便、快捷,不仅极大地满足了利用要求,而且利用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局限,随时、随地实现档案的异地查找。利用网络的交互方式,档案管理系统能够向利用者提供更加专业、更具特色的档案咨询服务,改变了档案馆信息“孤岛”的形象,改善了档案服务的落后面貌。
三、 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核心环节,也是档案搜集、整理、保管、鉴定工作的价值实现过程,没有档案的利用也就无所谓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价值实现。对档案利用工作进行分析,能够反映档案基础工作各个环节的情况,同时也能反映下一步利用者的利用方向。
从编史修志、学术研究、工作查考、个人待遇、其他几个方面进行档案利用分析。
编史修志是档案利用的重头戏,利用人次多,利用档案、资料数量也多,但在档案利用中的百分比有下降的趋势,并不是编史修志的数量在减少,而是其他利用档案的数量在增加。近年来的趋势是以组织、单位编史的逐渐减少,而个人编史、个人文集和续写家谱、家人传记的却在不断增加,档案的进一步的开放,更加促进平民化的档案利用。
学术研究近年来单位个数和人次上在不断提高,其主力是各研究机构学者、各大学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等。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占到学术研究的85%,而硕士生以上又占撰写毕业论文的85%。本科生查阅亦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利用高峰多集中在每年的1月和7-8月的寒暑假期间,以利用命历史档案、资料居多。
编史修志和学术研究都是利用档案数量、人次较多的。有时一两个利用单位,就可使一种档案的利用数量猛增。如2003年新闻出版局编《新闻出版史》,使得革命历史、旧政权资料使用量超出近几年平均量的3倍。在利用人次上,学术研究通常是一人多次,而编史修志是两人或多人多次,其共同特点是使用档案、资料数量大,查到率高(查到率高并不是所需材料都是齐全完整的,而是所需材料面宽,跨度大,大部分利用者总会或
健全乡镇基层基础组织 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
――快速发展中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研究
蔡明栋
摘 要 当前,我国大量发展中的城乡结合部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工作站,全面构建网格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延伸到乡镇、社区(村)两级,从而为解决发展中的城乡结合部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消防社会化管理之路。
关键词 乡镇基层 基础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大量的发展中的城乡结合部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北京市通州区就是典型的发展中的城乡结合部区域之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五万余家企业中,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低端粗放型企业,经济扩张期特殊的经济结构导致大量“三合一”“多合一”违章建筑、群租房的存在,加之通州区国际新城建设的稳步推进,大面积拆迁、大量拔地而起的新建工程,这些都给北京市通州区的消防安全带来了十分突出的隐患问题。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贯彻落实刘金国副部长提出的“调动一切力量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的指示精神,北京市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结合国际新城建设实际,以“创新工作机制、防控关口前移”为工作理念,建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全面构建网格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延伸到乡镇、社区(村)两级,从而为解决发展中的城乡结合部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消防社会化管理之路。
一、破解难题,推陈出新,推动政府超常运作
北京市通州区面积907平方公里,人口129.9万人(其中流动人口约60万),距市中心15公里。作为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区域,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五万余家企业中,大部分都是中小型、低端粗放型企业,经济扩张期特殊的经济结构导致大量“三合一”、“多合一”违章建筑、群租房的存在,加之北京市通州区国际新城建设的稳步推进,大面积拆迁、大量拔地而起的新建工程,也带来了十分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一是各级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大量引资,造成许多低端产业落户,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缺失;二是社会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消防设施的投入较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单位员工、城乡居民、社会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消防知识匮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欠缺。北京市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13名防火监督执法人员要担负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防火监督检查及各种勤务、宣传、培训任务,警力严重不足,对于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义务消防队、村安全员等消防辅助人员也难以实现经常的、系统的、深入的培训指导,未建立社会化消防大格局、网格化防控体系,导致监督检查不到位,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北京市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党委不等不靠、审慎研判,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将执法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建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和“乡镇消防站”的构想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获得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府超常运作,多次召开协调会,对消防工作站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专题研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及消防站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48号),对人员构成、人员管理和职能作用做出了硬性规定,在乡镇政府层面搭建支撑基层基础工作的平台;各乡镇充分认识到设立消防工作站对于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改善地区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作用,在办公地点、执法车辆、人员待遇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通州区区委区政府也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设立乡镇消防工作站的重要作用,发挥消防工作站效能,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全镇统筹,条入块、块统条、条块结合,真正把消防监督工作落到基层,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健全制度落实保障
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在综合考虑乡镇规模、人员数量、火灾形势的基础上,按照网格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在马驹桥、台湖、宋庄、永顺、梨园、县、永乐店7个乡镇设立了消防工作站,在张家湾镇成立乡镇消防站。消防工作站由2名消防支队监督员、1名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及2至5名乡镇工作人员组成;消防站由3名消防支队干部、4名士兵、2名派出所专职民警、2至5名乡镇工作人员及所在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组成;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派驻干部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各个派出所民警每周至少四天在消防工作站开展工作。消防工作站在消防支队、属地乡镇政府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共同指导下,围绕属地乡镇中心任务和工作实际开展消防工作,解决基层“千条线穿一根针”的问题,即线跟着针走:一是全面掌握辖区情况,进行网格划分,完善业务基础工作和消防业务档案,并在此基础上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消防工作建议,为属地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二是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属地政府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做到一线执法、一线防范、一线宣传,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三是负责对本级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政府专职消防队及村安全员的培训指导。乡镇消防站还将乡镇义务消防队纳入管辖范围,把灭火工作与防火工作集于一体,整体运行,做到第一时间有力施救、有效控制火灾形势,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证消防工作站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通州区公安消防支队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通州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消防工作站管理规范》,对消防工作站组织建设、办公设施、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业务培训等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站联席会议制度,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由消防支队派驻干部联系辖区政府主管领导组织,根据本时期消防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辖区消防工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消防工作站工作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区防火安全委员组织,主要听取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本地区突出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总结经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研究表彰、奖励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等;为工作站配发了现场执法记录仪,要求消防工作站人员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从而保障了对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执法质量进行全面的跟踪记录和监督管理,并借助派出所办公平台,实现火灾隐患的及时录入和处理;积极协调区政府和属地乡镇,做好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饮食住宿的配置和辅助人员的配备工作,并在执法车辆上装载GPS设备,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整合资源,密切协同,确保良好效果
篇2
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平安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装置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疏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至 年 月 日结束,消防平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始。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平安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时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
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 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平安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贮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平安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平安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平安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平安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依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外地区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和“平安 ”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消防平安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外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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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此次整治的重点地域是指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一)“四个100%”
1.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影响灭火火救援的违章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和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率达到100%;
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4.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率达到100%。
(二)“四个确保”
确保市政消火栓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从年7月1日开始,至年11月10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7月1日-7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媒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公告,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省运会前为重点整治时段,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落实责任,不断强化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
1.在生产、加工、维修企业的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2.在储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物品的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生产型“三合一”场所;
3.在商场(商店)、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经营型“三合一”场所;
4.设置在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
(二)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规划是否杂乱无章,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消防安全意识是否淡薄;
4.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纳入所辖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务工人员聚集地
1.务工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用电用火是否规范;
3.务工人员集中生产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务工人员所属单位及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镇(乡)、街道、社区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订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予以考核评价。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占用消防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应立即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将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县(市、区)复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街道)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县(市、区)复查率要达到5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50%.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全市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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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
、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干部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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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城中村”概述
1.1形成的原因
“城中村”主要是指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交通生活比较便利的村庄,村(居)民在自有宅基地上违章搭建的用于出租的房屋,因租金较市区便宜,吸引大量外来人口租住或经营,形成了“村中村”。或是村里把土地出租给外地人,外地人再建房出租,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圈的现象,有的甚至形成相对独立的社会势力和管理不了的现象,成为一个新的“村外村”。从济南市摸底情况看,租住在此类村(居)的外来人口大概有三种情况:①在济南已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员;②正在济南打拼但还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灵活从业人员;③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人员由于收入不高,只能在城乡结合部选择生活较为便利、租金又相对较低的区域居住生活,由于存在这种需求,加上城乡结合部村(居)规划滞后,管控不严,村(居)民受利益驱动,又再加建或翻建增加房屋面积用于出租,形成了以租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食租群体”。受这种供求关系影响,城乡结合部的村(居)成为此类外来人口相对集中聚居的区域。
1.2分布状况
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济南市“城中村”现象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地带。这些村(居)主要有:市中区东河村、西河村、后龙窝村、双龙庄村、王官计,槐荫区的老屯村、西吴家堡村,天桥区的沃家村、柳行村、黄桥村、板桥村、石桥村,历城区的宋刘村、甸柳居委会等(具体情况见表1)。这些区域的外来人口普遍超出本村户籍人口,有的地方甚至超出5~6倍。
2济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
2.1火灾分析
在2013-2014年济南市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城中村”发生火灾事故354起,占到总起数的54%。而在“城中村“的火灾中,居民火灾占到83%,路边可燃物火灾占到13%,小加工、小商店火灾占到10%;从火灾原因看,“城中村”电气、电线短路致灾为76%,限制行为能力人(小孩和精神病人)致灾为8.1%,吸烟致灾比例为10.7%,是主要的三大致灾因素。
2.2消防安全现状
济南市“城中村”的形成、发展、分布和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普遍存在着违法建设泛滥、环境质量低劣、社会问题突出、消防安全状况严峻等“四大顽症”,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具体如下:2.2.1建筑无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城中村”绝大多数的民房为私人建造,为无规划、无建审、无验收、无消防条件、无质量保证的“五无工程”,形成“家家违章、户户乱建”的局面[1]。消防车通道狭窄,几乎不能通行,有的即使保留了消防车通道,但由于流动摊贩和违章搭建的摊点,消防车通道很快就会被占用,进出十分不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顺利进入。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几乎是“楼挨楼、户对户”,同时缺少市政消火栓,而且建筑的材料低劣,建筑质量差,防灾抗灾的基础薄弱[2]。2.2.2建筑耐火等级低、日常管理不到位济南市“城中村”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建筑,有的甚至是泡沫彩钢板建筑,建筑耐火材料等级低。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实行“蜂巢式”管理,一个房屋被间隔成数个小间出租。通过摸底调查,出租房面积约为12m2/间的,占到77%;面积8m2/间的,占到15%;面积20m2/间的,占到5%。一间12m2的小间,有的住了一家三口,为了利用空间,在走道、楼梯上随意摆放物品,生火做饭,一旦发生火灾,蔓延十分迅速,极易造成火烧连营,而绝大部分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疏散十分困难,容易引发亡人火灾。2.2.3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现象突出“城中村”外来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尤其欠缺,违法阻塞消防通道、违章用火、乱倒液化气残液、私接乱拉电气线路等情况时有发生,总认为不会发生火灾。他们又缺乏必要的灭火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城中村”的部分工厂主只重视经营,忽视消防安全,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行明火作业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有的甚至在彩钢板房内进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3]。2.2.4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由于“城中村”游离或半游离于行政监管之外,而且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力量不足,很难真正深入内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更是处于真空状态。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城中村”建筑多为原有村民所建,因此当地村委会对这类情况基本是不去管理,而相关部门在执法时,又会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挠,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3济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城中村”是落后或偏离于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济南市在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对策。
3.1规划改造、根除问题
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济南市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建设、规划部门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加快“城中村”所在村(居)的改造,将“城中村”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并按照有关政策,确保改造计划按期完成。对于已经实施改造计划的村(居),要及时将原住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严格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禁止村民乱搭乱建。同时,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的同时补齐所欠市政消火栓。近几年济南市逐步加大了城乡接合部村(居)的改造力度,存在“城中村”现象的村(居)大部分纳入改造规划(见表2)。
3.2政府作为、齐抓共管
“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消防安全上反映出的问题仅仅是冰山一角,该项工作并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需要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合作。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制度,从根源上解决“城中村”管理难题[4]。同时建立安监、公安、消防、房管、街道、居(村)委会等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网络,建立公安、劳动保障、民政、城管、房管、规划、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5]。
3.3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要紧紧抓住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这个契机,广泛开展活动,推进“城中村”消防工作的开展。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栏,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定期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每个村(居)要确定一名消防责任人,负责本村(居)“城中村”日常消防工作,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此外,必须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络媒体、手机短信、消防公益广告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灭火逃生常识及有关消防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民众对火灾的认识。
4结束语
加强“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就要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成因,形成当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从政策机制、管理体制、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层面,使“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变。
参考文献:
[1]张权.浅议“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23).
[2]李勉辉.浅论如何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以广州市为例[J].今日科苑,2010(10):98-98.
[3]蔡秋霞.城中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科技,2013(12):335-336.
篇6
近年来,我县消防工作在县委、政府、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社会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防控,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全县火灾隐患突出区域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消防规划不合理,消防安全管理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增加,火灾事故频发,存在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防自救技能差等因素,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任务目标
全县按照“2013年集中清理,2014年综合整治,2015年整体提升”的总体要求,利用三年时间结合“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落实执行,分类别、分阶段全面掌握辖区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基本情况,强化危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整治机制,加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隐患反弹,达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杜绝和减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
三、年度规划
结合总体规划及疏附县实际,制定2013年至2015年三年规划。
(一)2013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机构。重点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集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等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论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治工作落实单位及人员,启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2014年,按照着眼长远、立足治本、因地制宜、夯实基础的原则,开展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各乡镇、单位应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列入整改计划,积极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彻底根治,落实整治措施和整治责任,按照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增建消防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点等治理措施,全面改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水平。
(三)2015年,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还没有排查整治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对已经排查整治的,要实行检查验收和“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发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火灾隐患存量是否下降,火灾隐患增长是否得到控制,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改善,全力防止火灾隐患反弹。
四、工作措施
(一)分域布局,强推严治。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进行清查,切实摸清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基本情况,每个乡镇划定至少2个以上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单位依法监管的工作责任体系,集中开展整治。
(二)分级建档,预警严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基础信息库,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人员、建筑功能性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周边地理信息、消防水源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建档入库,实施动态更新。综合评估火灾危险等级,划分区域、类别,分级预警监控,分类逐步整治。
(三)单位联动,集中整治。 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经信、工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文广、城管、综治、规划、民政、消防等单位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
(四)强化考评,严格奖惩。 为切实抓好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要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2015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及 时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
篇7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健。在新形势下,我们医院领导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安全工作是其它一切工作的保障”,在加大其它投入的同时,不忘加大消防投入,舍得花钱买安全,仅去年一年在消防上就投资300多万元进行更换或维修消防设施。医院对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后,决定在病房楼、门诊楼安装自动烟雾报警系统及闭路监控系统,此工程现已投入使用。现在,医院已经形成以主管院长为首的消防委员会,主管院长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由各科主任担任,负责安全防火事务性工作,各科室指定义务消防员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目前,全院有义务消防员110名。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几年来,医院先后制定了消防制度、消防员职责、义务消防员职责、防火档案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医院特点,对氧气站、中草药房,电工房等重点部位专门制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将安全与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医院在制订目标责任制时,将安全消防纳入责任制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负责人与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把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同消防安全目标挂勾,成为考核干部成绩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避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使大到重点防火部位,小到门窗、水电、灭火器材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防火检查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落实消防措施,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的重要控制手段,也是发动群众,提高认识,推动消防工作开展的有效形式,其目的在于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燃。因此,以院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大查,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对每次的检查都有详细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部位及时整改,并实行“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度,限时整改,对不执行或推诿者予以经济处罚。去年限期整改了氧气房,维修了全院的老化电线。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都得到及时整改,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实,使防火安全工作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加强教育,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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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健。在新形势下,我们医院领导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安全工作是其它一切工作的保障”,在加大其它投入的同时,不忘加大消防投入,舍得花钱买安全,仅去年一年在消防上就投资300多万元进行更换或维修消防设施。医院对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后,决定在病房楼、门诊楼安装自动烟雾报警系统及闭路监控系统,此工程现已投入使用。现在,医院已经形成以主管院长为首的消防委员会,主管院长负责全面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由各科主任担任,负责安全防火事务性工作,各科室指定义务消防员实行“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目前,全院有义务消防员110名。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
几年来,医院先后制定了消防制度、消防员职责、义务消防员职责、防火档案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医院特点,对氧气站、中草药房,电工房等重点部位专门制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将安全与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医院在制订目标责任制时,将安全消防纳入责任制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负责人与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把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同消防安全目标挂勾,成为考核干部成绩的一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避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使大到重点防火部位,小到门窗、水电、灭火器材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防火检查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落实消防措施,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的重要控制手段,也是发动群众,提高认识,推动消防工作开展的有效形式,其目的在于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燃。因此,以院长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大查,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对每次的检查都有详细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部位及时整改,并实行“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度,限时整改,对不执行或推诿者予以经济处罚。去年限期整改了氧气房,维修了全院的老化电线。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都得到及时整改,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实,使防火安全工作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加强教育,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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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消防装备得到了较大改善,农村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总体上保持了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但还有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需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一)火灾隐患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中的“冰山理论”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类似于海中飘浮的冰山,暴露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水面下还有许多看不到的问题,这些未暴露的、潜在的问题才是最可怕的。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但是除去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已存在的隐患得不到发现并不断积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然原因。据消防部门反映,今年我市在开展建筑设施专项治理、居民出租房屋专项整治等过程中,发现有不少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其中还包括一些政府部门的办公用房;大多数“城中村”和出租房消防设施简陋、消防安全管理条件都不具备,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民营企业方面,“三合一”企业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因此,我们决不能放松思想认识这根弦,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发现和及时解决,将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消防基础设施依然比较薄弱。我市处置化工、高层、隧道、倒塌等灾害事故的特种消防车辆装备还达不到火场处置救援的要求。消防市政管网供水能力不足、压力偏低的状况不同程度存在。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虽然已做了很多工作、下了不少功夫,但历史欠账问题还未很好解决,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群众志愿消防队建设进展缓慢,而且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又欠下了很多新帐。
篇10
二、工作任务
我区到20__年底基本实现社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健全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形成覆盖街道、社区的火灾防控网络,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多发、火灾亡人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消防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成员名单:组长__*
副组长:____
组员:__*
(二)确实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街道经济、文教、商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人员聚居区每平方公里消火栓数量,在20__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消防设施不得少于__*个,各街道、各社区要结合市政规划改造,落实消防水源、消防道路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在自来水管网无法到达的地方,要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池塘等天然水源,保证水池水量和水源长期不间断,并设置消防取水口。要对旧城区进行楼道清理,增设疏散出口,增设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整改旧电气线路。鼓励居民住家之间采用防火隔墙,居民住户装修材料选用阻燃、不燃材料,并留出适当的防火间距,逐步提高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20__年,各街道要建立消防队伍,各社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到20__年底,社区建队率要达到100%。要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同时成立居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各街道和社区都建立一支能够扑救初起火灾和一般火灾的消防队伍,并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提高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级消防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辖区火灾情况,研究解决突出的消防问题。要以“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简易搭盖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规范多种形式队伍的管理,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主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
(二)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
各街道、各社区要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卫生的宣传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和平安社区、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防火公约,积极动员居民参加,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标。要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消除火灾隐患。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要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在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居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
区、街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财政统筹,明确消防经费投入比例,确保每一支消防队的人数不少于10人,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配备一台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10支4公斤的移动式灭火器。
(四)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监督考评机制
每年12月份,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思明区社区消防工作考评标准
》(见附件)组织对各社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5日前,报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思明区社区消防工作考评标准》,组织对各街道落实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区政府将组织对各街道的社区消防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未完成工作任务和当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街道,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115号)对有关领导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要密切配合,综合治理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综治办、安监站、辖区民警、综治协管员、安监员、保安的作用,实现“一岗多责”。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各类项目建设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
(三)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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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目标管理,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1.消防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各乡(镇、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和预防措施。城关、首阳山、顾县等乡(镇)精心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安监、工商、文化旅游、教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行业所属单位、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各乡(镇、区)、各部门共召开消防工作会议153次,单位负责人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216次。
2.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市政府与各乡(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等纳入平安建设、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3.行业监管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特点,扎实做好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市工商、文化旅游、卫生、建设等部门将消防行政许可作为有关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市监察部门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行政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全程参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4.单位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组织,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基本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其中,丹尼斯量贩偃师店各种消防制度健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良好,在全市率先实现专职消防保安进驻。
5.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明显加强。各乡(镇、区)不断强化乡(镇、区)消防管理职能,大力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城关、顾县、首阳山等乡(镇、区)与村委会签订“网格化”消防管理责任书,整合乡(镇、区)消防资源,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顾县镇积极支持配合市第二消防队站建设,促使市第二消防队站征地任务顺利完成;首阳山镇、顾县镇高标准建成“四有”乡镇专职消防队。市公安消防大队采取干部分包乡(镇、区),公安派出所民警分包社区、行政村等措施,不间断帮扶指导,有力促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制度,始终把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民警职责的重要内容。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庞村派出所从落实消防监督制度着手,明确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标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有效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以“两会”、牡丹花会、世界邮展、国庆**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为重点,先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整治,消防控制室、中小学校、养老院、文物古建筑等专项治理,以及“天网”、“平安巩固”、“平安**”系列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市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日常查与突击查、集中查与跟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各类场所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省政府“六个必须”、省公安厅“硬十条”依法处理,做到“查处隐患不姑息、拘留违法不留情、封停场所不手软”,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彻底整改。全年共检查单位1159家,发现火灾隐患547处,责令停业场所137个,行政拘留128人,查封单位70家,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采取挂牌督办、签订责任状、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区)以新《消防法》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努力增强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组织开展“**旋风”、“119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教育渠道。着力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从业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橱窗和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建设,在城镇繁华地段、大型商场、社区建立消防宣传橱窗;通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初步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责任制落实不平衡。一些乡(镇、区)、行业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仍存在消防工作“棚架”现象。一些部门、企业负责人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章蛮干,导致存在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个别乡(镇、区)主管负责人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对市政府部署的消防责任目标存在推诿、“棚架”思想,未能将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消防经费投入不足。一些乡(镇、区)消防专项经费和专(兼)职消防队业务经费未纳入乡(镇、区)财政预算。新晨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乡(镇、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四有标准”落实不到位,仅停留于购置消防车辆,执勤人员少,业务训练跟不上,战斗力不强。
4.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一些乡(镇、区)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未全面展开,消防工作“十个一”标准落实不到位,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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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平安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平安检查,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顺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一是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依照专职消防队建设规范配齐装备和队员,并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二是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对保安队员要经常进行培训。三是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四是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并认真讲评。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能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技能。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达标; 年,所有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年, 区要选定2至3个社会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消防平安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及消防平安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平安大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对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与所属的部门、行业、系统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和教育培训;四是具有平安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定 年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全市100%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确定 年为城乡消防环境改造年,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平安环境。二是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 年底前, 市要完成应急救援支队组建工作; 市、 县要完成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四是推进远程监督系统的联网。对社会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实行远程视频监控, 年、 年、 年全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联网率分别达到50%80%100%实现公共消防平安管理信息化。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平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督办,有关单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完成消防工作任务、效果显著的予以惩办奖励。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各乡镇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设立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平安检查; 年,各行政村、乡村社区落实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年, 县锦江镇、 区百佳城社区要抓好“三无五有”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乡村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颐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制定防火平安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平安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平安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平安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平安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与的志愿消防队。 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分析研判外地区消防平安形势,针对外地消防平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三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顺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规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主官和全体监督干部都要签订廉洁执法许诺书,公开许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年, 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抓好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平安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 年,要完成消防宣传流动站建设。二是要着力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 年,各县(市、区)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分别达到外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和3%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消防平安教育。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一是要试行消防平安检查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二是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平安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消防平安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平安费率调整的内容。四是要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五是要建立全市消防职业人才管理中心,培育和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与“新农村建设”平安社区创立”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级政府要成立组织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建设规范和考核验收规范,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平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培训工作,公安机关培训“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社会单位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
篇13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