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农村低保调查工作总结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农村低保调查工作总结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农村低保调查工作总结

篇1

一是提高补差水平。对20*年已经纳入的保障对象,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37元,年人均补差增加57元。

二是扩大保障面。对提标后纳入的新增扩面保障对象,补差标准为年人均177元。提标扩面资金按省、县7:3比例承担。新增对象严格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南政办[20*]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13日至2月25日)

1、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民政、财政部门组成业务指导组,具体指导各镇开展工作。

3、召开农村低保扩面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及培训。

4、各乡镇组织宣传,入户调查,开展以户为单位的贫困家庭大排查,摸清年收入在860元以下的家庭及人员总数和分布情况(不含五保户人数)。

5、审核、汇总调查表,录入电子台帐,统计上报。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20日至3月5日)

1、根据省下达的指标数,分解到各乡镇。

2、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家庭申请、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差额补助标准。

(三)第三阶段:打卡发放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通过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核定低保对象,按照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建立档案。

2、落实资金,通过一卡通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四)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1、各乡镇组织自查,内容包括: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申报、评议、初审、审核、审批发放手续;资金是否全额到位。

2、县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县进行统一检查督导。

3、做好档卡表册上报工作,写出提标扩面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篇2

一、在城乡低保工作上,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各社区成立了低保民主评议小组,镇派出了低保核查组,按照镇低保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低保标准,逐社区、逐户进行自查,各社区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核查组也深入部分低保对象入户核查,镇党委与各社区签订了低保责任状,进一步压死了责任,由低保办召集各社区书记、村委主任和低保专管员及低保部分评议小组人员、镇纪委参加,分别召开了社区专题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了去掉和保留人员名单,在各村显著位置张贴了继续享受低保人员名单,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布了举报电话,规范了双委会记录和评议小组记录,严格落实了包村领导签字和代办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治理共清退低保对象590户、保留127户;对城市低保开展了两次审核,进行了一次辖区以外的入户调查,共清退低保152户。

二、在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上,做到应救助全部救助原则,按照区民政局的要求,申报医疗救助时完善手续,及时上报,上半年共救助52户。

篇3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第二阶段:普查清理阶段(3月21日-8月25日。其中:3月21日-5月25日,普查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阶段;5月26日-8月25日,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20日)。

二、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所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和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二)普查要求: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进一步复核低保人群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低保对象全面入户调查,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成员就业、人均收入变化情况、低保成员变化情况;并在村(居)委会重新公示。重点排查:(1)城市低保对象中a、b、c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除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的其他对象,(2)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的低保。

2.进一步清查享受低保的群众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分类施保。

3.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三)普点

此次普点的重点是:进一步清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有群众反映或调查情况不清等低保家庭是否列入回访名单。

加大对以下人群的普查登记:1.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固定工资,家庭成员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对象;2.经人事、组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仍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3.有固定工资且具有抚养、赡养义务,不尽应尽的义务,其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4.收入发生了变化,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5.城乡低保对象因各种原因死亡的;6.城乡低保对象户口迁移出我县的家庭;7.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8.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普查质量。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一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并于9月25日前向民政局办公室上报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报表。

篇4

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一直将低保工作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的原则。特别是2019年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始终做到低保程序全程透明,向群众公开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对低保申请对象坚持入户调查,细致审核,对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情况、补助标准坚持镇村两级公示;始终追求动态管理,根据农户经济情况的变化而随时调整低保名单,对困难群众符合政策的“应保尽保”,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按照民政局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修改完善健全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6月份止我镇享受农村低保XXX户XXXX人,城镇低保XX户XX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金及价格补贴XXX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镇始终坚持做好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照五保供养对象政策界定,每年核定。确保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五保范围。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重复享受五保、低保待遇人员,进行调整、退出。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五保生活补助196万元,门诊医药救助10万元,住院护理补贴10.3万元,丧葬费补贴2万元,XX、查湾二所敬老院运营补贴9万元。遵照”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原则,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或年老体弱情况,及时由分散供养转为集中供养,对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人员,全部送入XX厚德养护中心,2020年上半年全镇入住厚德养护中心3人,上半年入住厚德人员达17人次(其中死亡2人)。认真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五保金发放工作,确保每季度五保金准确打卡发放到位。加强全镇两所敬老院安全工作,分别与两所敬老院签订安全责任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2019年由国家投资1380万元兴建的XX镇敬老院工程,主体工程已结束,水电及外装修工作正在进行。

三、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

镇民政部门一直坚持做好受灾申报工作,认真上报灾情,及时组织人员到实地了解灾情,并积极帮助他们开展灾后自救和互救工作,使灾害降至最低,做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一批次临时救助4万元,乡镇备用金救助3万元,镇、村二级救急难共发放救助资金10.8万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有力。

为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民政办常年与各村保持联系,发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6月份共发放生活补贴9.3万元。每月与村联系核实保障情况,确保每月孤儿生活费打卡发放到位。

五、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第一时间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

以建立“救急难”二级平台为主线,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工作,“救急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上半年村级“救急难”互助社共发放救助资金10.8元。

六、努力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我镇截止2020年6月份为106名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X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户中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贴XX万元,对XXX名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XX万元。为困难人群提供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X万元,解决了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

篇5

社保工作就是按照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要求,着力解决改善民生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系统工作。其保障对象是生存在社会边缘,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弱势群体和社会特殊人群。我县人多,面广,聚居分散,贫困程度深,特别是农村贫困程度成正三角效应,这也是社保工作重点服务对象。近几年,随着党和国家实施一系列的惠农惠民政策,加大了对农村和农民的投入(良种、退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龄补贴、农村低保、农村救助救济等等),使农村有了明显改变,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农民得到极大实惠,进一步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和农民的关怀,是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1、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完善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了对五险种的宣传力度,扩面工作取得实效,征缴率明显提升,基金自衡支付能力得到增强,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积累过剩,仅历年结余1667.84万元。造成基金过剩原因:一是核报比例低;二是外出就医定点医院少;三是特殊病种外购药品无法核报。

2、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着力解决了政策性和地方性政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我县167名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有了医疗保障,切实维护了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并大力支持和鼓励现有企业积极为职工参保,为企业职工筑起一道医疗保障线。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现了风险共担机制,有力地解决了农民看病贵问题。全县共127003人纳入合作医疗范围内,参合率达到93%。我县新农合工作各级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好成效,仅历年结余834.43万元。但由于新农合才刚起步,机制尚未完善,所定核报比例过低,造成参合资金过剩,形成二次补偿,给核报工作开展带来不便,同时参合人员也不能及时得到补偿。

4、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按照农民健康工程实施要求,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建立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面、村级为线、家庭为点的医疗服务机构。全县村级共设立70个卫生室,建立了171个家庭卫生室,极大方便了农民就近、就地医治,农民健康得到及时有效保障。由于家庭卫生室属于个体医疗服务机构,自主性较强,管理不规范,操作随意性大,对其难以监控,在核报新农合基金时容易出现套取基金违规行为。

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资金运作安全;社会救助面进一步扩大,使农村三无人员,孤寡老人基本生活有最低保障,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解决农村群众基本生活、生产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民生工程,由于农村低保实施时间短,宣传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管理不科学等因素,以现金发放形式出现了搭车收费,平均发放违规现象。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规范,进行科学化管理,以存卡形式发放,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今年我县扩面达到4700人,全县共47505人纳入低保范围,

保障了农村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

二、2011年工作计划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就人民群众关心、热心的民政救灾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检查,以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自衡能力。

3、继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扩面工作,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篇6

、城镇低保

二、农村低保

一是对农村低保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对群众上访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不合理的得到纠正。

三、慈善救助

“两节”慰问活动共使用善款16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全县10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0万元,每名学生为300元。

四、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按文件规定,已把各类优抚对象提标款足额发放到位。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

参加了省里召开的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组织的此次换届选举培训班。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会议召开、培训、宣传和人员方面做了前期准备。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两委”换届选举的先后问题、无提名候选人和定岗选举试点和组织领导存在的问题上向县里提出了建议。

六、城乡医疗救助

正在起草制度《**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待县里通过后下发。

七、救灾救济工作

为做好当前的救灾救济工作,下拨国家春夏荒补助款138万元。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对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规范五保档案。

常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批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方面

审批合格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联合消防和卫生对其它七家民办养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烈士陵园管理方面

“清明节”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县烈士陵园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五、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为不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手续的行为。一季度,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离婚登记482对。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解下,有50对离婚当事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创新工作

一、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民政部门只负责贫困户的认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

二、农村福利中心院办经济建设工作

篇7

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为加强对此次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社会救助局,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镇乡办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于3月25日前报市社会救助局。

二、核查范围

为动态管理和实施“分类施保”制度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乡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此次核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已经享受乡村低保的所有对象。

三、核查时间

9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其它镇乡办核查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城区乡村低保核查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9月25日。6月底前报送核查工作总结。

四、核查内容

(一)乡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详细情况和现在收入情况。包括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是否因为就业、服现役、婚迁、户口迁移、死亡或退休等原因造成人员变化或收入变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保证对象户籍所在地与纳入保障的辖区是否一致等详细情况。

(二)乡村低保对象中符合“分类施保”人员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60岁以上老年人;

2.患重大疾病人员;

3.重度残疾人(二代残疾证明确的二级以上残疾人)

4.单亲家庭;

5.就读高中以上的校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殊困难乡村低保对象。

以上情况必需真实、准确、详细。

五、核查方法和步骤

(一)核查方法

认真检查其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1.入户调查。由核查人员直接深入保证对象家庭了解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必要时可查看其在用水、用电、通讯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发票,检查核实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及其它有效证件并逐个进行核实。

从侧面了解保证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状况。2.邻里走访。由核查人员深入低保对象所在居民小组或邻居走访。

可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会议评议和张榜公示。即对具有隐形收入而又无法核实的保证对象家庭。听取群众意见。并对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方法

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各镇乡办负责组织对核查工作人员的培训,1.组织培训。加强核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是确保此次核查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对镇乡办分管领导、社事办和救助站负责人的培训。于2011年3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主要以低保政策、法规以及核查的目的意义、核查内容、核查方法和核查工作纪律要求为主。通过培训使核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得到普遍提高,能够依照核查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至9月下旬全面结束。主要由社事办和救助站牵头,2.工作方法。城区从3月下旬起开始启动。集中城区低保协管员、配合社区干部对社区逐个进行核查,核查完毕依照顺序完善分类施保政策,建好电子台账。其余镇乡完成农村低保年度核查任务后,从5月下旬启动,6月下旬全面完成核查任务。核查时由市社会救助局派工作组协助,各镇乡办社事办、社会救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和低保协管员及村干部共同参与,核查完成后依照顺序对镇乡乡村低保待遇进行年审并建好电子台账。

篇8

半年以来,花园村村监委严格按照镇党委及镇纪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围绕镇村两级“五个一”工作法,抓紧抓实“三个一”工作及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召开会议工作情况。

半年以来,花园村村监委组织召开群众会10次,分别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大数据平台查询、冬春救助、高龄补助、农业直补、公益林补助、农村滥办酒席、残疾人补助政策进行了宣传和引导,进一步促使群众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大数据平台查询、冬春救助、高龄补助、农业直补、公益林补助、农村滥办酒席、残疾人补助政策知晓明了。参加村民代表会议3场,评议冬春救助、农村低保、临时救助、低保季节性缺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进行督导监督,无优亲厚友现象。

(二)监督方面

一是花园村班子严格按照靶台镇干部管理办法,监委对班子成员上下班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早退迟到的人员、工作开展未及时完成的,按照监委的工作职责对其提醒,不按照规定者上报镇纪委处理。

二是花园村班子严格按照靶台镇干部管理办法,监委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参加活动、涉黑涉恶活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按照监委的工作职责对其提醒约谈,不听劝住者按照规定上报镇纪委处理。

三是要求会计、出纳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每月初在班子会通报明细台账,平时所开会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督导村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生资金公开。

四是监督农村滥办酒席工作情况、若有违规办理酒席这,及时制止,不停劝住者上报镇纪委处理;监督花椒种植验收工作监督,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监督坝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方整改。

五是督导帮扶干部入户走访贫困户帮扶情况,如有未走访到位者,及时提醒帮扶干部。

(三)上半年矛盾纠纷及向镇纪委上报问题线索工作情况。

一是矛盾纠纷处理情况,上半年通过走访贫困户43户、低保户33户、重残户10户、危改户17户、大病户5户,接到群众反映属于矛盾纠纷问题7件次,其中监督督促村委处理矛盾纠纷10件次;独立处理矛盾纠纷4件次;涉及民生政策不清产生问题5件次,宣传引导民生政策,解除群众疑惑问题13件次。

二是上报问题线索情况,上半年通过走访贫困户43户、低保户33户、重残户10户、危改户17户、大病户5户,发现问题6件次,其中经村监委工作了结核实,已回复群众6件次;督促村委了结处理6件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0件次,已向镇纪委上报。

(四)其它临时性工作情况

按照镇纪委安排,一是疫情防控宣传、监督村民疫情防控实施情况(禁止过年串门、打牌、喝酒、聚会),二是完成了安全饮水全村自查工作,三是完成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通报违纪违法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1)学习文件精神不够深、不够透,政策了解不够清楚,与他人解释不当导致问题出现;

(2)矛盾处理情况不够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等到农户反映才知晓;

(3)在监督方面:故情面、监督力度不够、怕得罪人。

(4)业务工作水平不足,在一些方面没有能够监督到位。

(5)为民务实不强,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导致群众对民生政策知晓率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自我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村干部的文件精神学习,全面了解文件传达的精神,以免出现为村民解释时出错的情况。

三、加强对每月的民生资金公开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生资金公开。

四、加强督导干部严守纪律,监守干部工作作风。

五、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来电举报,对热点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六、督导村“两委”搞好其他各项工作。

篇9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56号)文件精神,每人每年按照2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费用。为了顺利录入及运作,确定缴费起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实行“当年缴费,参加下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制度,享受新农合补助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政策,2010年,我乡下列有关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政府资助缴纳。

1、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资助。

2、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和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妇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省级财政全额补助)。

3、纳入农村低保的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参合费用由政府资助50%,个人缴纳50%,上述人员应由政府资助的费用,州、县财政各按50%分担。

4、村委会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县财政统一资助。

以上资助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四、工作步骤

(一)筹资准备阶段:(2009年8月1日至10月1日)

结合实际情况,抽调乡合管办、民政、计生、残联、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筹资方式、集中筹资时间、地点、所需证件资料、缴费金额等;各村委会(社区)和相关站所务必于10月15日前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并提供乡合管办,以备筹资使用。

1、乡合管办准备筹资登记表;

2、民政所准备低保、五保人员名册和残疾人名册;

3、计生办准备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双女结扎户夫妻名册;

4、构造办准备村委会干部名册;

5、乡财政所准备《*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各村委会(社区)和相关站所所需票据到乡财政所领取。

(二)集中筹资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村委会(社区)和相关站所按筹资方案安排进行集中筹资,并在筹资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

1、明确参合人员范围,避免遗漏和重复。具有*户籍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情况如下:

(1)城郊结合部的失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外出务工农民可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县级及以上所属的中、小学校的农村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院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的农村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上可自由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规定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项。

2、认真做好参合人员登记工作。根据参合人员户口册或身份证,认真审核个人信息,确保参合人员信息准确无误,严格按民政、残联、计生、构造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资料认真进行财政资助人员的资格审核,确保财政资助人群全部参合。

3、参合人员须持以下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参合登记:

(1)身份证明资料,如户口册(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个人免冠五分照片(两张)

(3)历年参合户持合作医疗证

(4)低保对象持《低保金领取证》

(5)五保对象持《五保户供养证》

(6)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7)独生子女父母、未满18周岁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

(8)双女结扎夫妻持计生部门证明

(9)村委会干部持村委会证明

参合登记册上须准确填写《低保金领取证》、《五保户供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独生子女证》编号,双女结扎夫妻、村委会干部证明原件须收缴后作为财政资助拨款依据。

4、规范收费收据填写,收取参合人员个人费用时须给每个参合户出据《*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收据由财政部门提供并统一治理,收据上须写清户编号及每个家庭成员姓名。统一格式为“今收到*户*、*、*2010年度参合费XX元整”,收款人签字。当天收缴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结清资金,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收缴工作期间,要定时将收缴的资金交到乡财政所,由乡财政所专人核对准确后存入储蓄所。收缴工作全部结束后,乡财政所将资金汇总,并于2009年12月20日前上交县新农合收入账户,收据由乡财政所妥善保管。

(三)参合信息录入、制证、发证

筹资期间,由乡合管办及时录入参合信息,打印合作医疗证,各村委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证工作。

(四)筹资工作总结

筹资工作结束后,乡合管办对筹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2010年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合管办。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领导。各村委会(社区)和各相关站所要增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领导,增强统筹调解,履行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筹资任务。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村委会(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群众会等方式,公布筹资时间、标准和方法等。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讲解资金缴纳办法、报销程序、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等具体政策,利用新农合报销的典型事例对农民进行宣传动员,正确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严格参合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必须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按照属地治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禁止超范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避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

(四)规范缴费工作。在缴费过程中要多方监督,筹资工作人员要如实开具缴费票据,参合农民要及时索要票据。增强对收费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严格收据治理,规范登记表册填写,缴费时间、地点和收费机构工作人员须提前公告。收取参合费用时,要以户为单位,及时开具“*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收费收据。筹资工作结束后15天内将票据存根交回乡财政所。

篇10

截止目前,全街道共有290户,575人享受城镇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4402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107338.2元;共有543户,1202人享受农村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5301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92169.83元。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民政工作者的责任,在今年上半年办公室人员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接受低保申请55户,入户调查55户,经调查公示上报46户、103人,对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新增城镇低保户23户,59人。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户实行a、b、c三类管理,并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了低保续保工作。街道现有a类低保780户、1656人,b类低保33户、81人,c类低保20户、40人,上半年接受低保续保申请书107份,入户调查107户。经过调查,取消43户城镇低保、50人、取消农村低保5户、8人;城乡低保金调增19户、44人、城乡低保金调减15户、16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

1、春节慰问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惠及1932户,3980人,共送去慰问金额564213.58元,其中办事处配套资金244213.58元。

2、为让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劳动成果,街道积极开展“贺新春·大礼包”活动,城区的三个社区(塔山、袁家、晏渡)设立了20个点实行礼包定点派送,确保街道辖区内的所有人民群众均能收到党和政府的一份关怀之情。

3、冬春期间,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给254户569人送去救济金60000元、救济粮食6000公斤、件衣物以及15床棉被,10解决困难群众过冬生活需要。在春荒期间,给66户201人送去救济金0元,解决了受灾群众口粮、衣物、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在今年端午节期间,为2401人城乡困难群众送去了1776份粽子,让群众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和节日的幸福。

5、在“五一”节期间,共慰问1398户,2406人,发放慰问金48120元。

6、在其他救助方面。对辖区内城乡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经过自身努力后,无法摆脱困境的家庭实施了临时困难救助,到目前为止,7名困难群众享受了6600有元的临时困难救助;对民政对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临时医疗救助,现已有37人获得16500元的救助金额。

7、倒房重建工作。街道遭遇了“6.17”特大洪灾,积极向上级为3户倒房户争取到重建资金。

三、优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1、每月定时发放272户优抚金,半年发放优抚金额共计561419元。

2、做好参战参核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报批工作。通过调查及医院伤病复查,新增享受定补人员12名。

3、做好烈士遗属工作。在今年3月进行了烈士遗属普查登记,全街道有烈士17名,有3名烈士无直系亲属、有3名烈士查无下落。为褒扬烈士无私奉献、忘我牺牲精神,提高烈士遗属生活保障水平,已为8人办理享受烈士遗属优待金待遇,每人每月600元。

四、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五保工作。截止目前,街道有五保户59人,半年累计发放五保金77070元;接收五保申请4份,入户调查4人,新增五保对象4人;为35户集中五保户办理了农转城手续,并完善了三无人员上报审批手续,其每人每月享受金额增加到320元。

2、孤儿及老年人工作。街道有孤儿6人,半年累计发放孤儿金17780元;90岁及以上老人有77人,半年累计发放老年补贴金46300元。

3、配合党工委、办事处作好了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扫尾工作。

4、婚姻档案录入工作。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自今年五月开始,对全街道1976年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市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基本按时完成各类婚姻档案录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核对。

5、社区建设工作。为袁家社区、姜家岩社区、全兴社区服务站建设争取到36万元建设资金,目前三个社区建设已通过市县民政部门的验收。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

1、为4户贫困残疾人争取到残疾项目建设资金和d类危房改造项目。

2、在全国助残疾日活动中,走访慰问3户贫困残疾人,送去慰问金1500元,免费为3名肢体残疾人提供了3张轮椅,为31名盲人免费送去盲表31块。

3、精神病人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街道已救助7名困难精神病人到大足万古、侣俸医院治疗,救助金额15000余元。虽然立足本职地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

1、主观上对民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加之现在民政工作量加大,工作上疲于应付。

篇11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06333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篇12

1、认真做好我办事处低保户的认定、审批、管理工作。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严把质量关搞好拟保对象的认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名制动态管理。

今年共为7户困难家庭成功申请了低保金,按照政策进行低保大排查活动,对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拥有车辆、人员就业等超出低保条件的进行及时注销和调整,全年共注销*户46人。随着中太集团集体户的迁入,从爱民道办事处划过18户32人。截至目前共有低保61户、__人。

2、在春节前,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展两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上门慰问辖区2户残疾低保户,分别为他们送去了500元慰问金,让群众过上了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3、按照__区城乡低保重新申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换表填报工作。

4、全年共为80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银行卡。做好每个季度对新增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数据及户口本、身份证的收集,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填表上报。并及时对民政局批复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银行卡进行发放。

5、对辖区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为因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11户家庭申请医疗救助金。

二、优抚工作

1、优抚工作,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础工作。目前共有优抚对象39人,其中伤残军人13人,伤残警察2人,伤残国家工作人员1人,参战涉核人员15人,烈士子女1人,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7人;定期对辖区内优抚对象进行人员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人员情况,并做好这些参战、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春节前夕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为1名患有肺癌的伤残警察的送去了“解三难”资金3000元的慰问金。并了解这些人员的思想及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以保障他们思想和生活的稳定。

3、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体检卡、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为重点优抚对象朴志家申请医疗难救助金3000元。

5、 “八一”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十送活动,送去了生活用品茶、米、面、油领取卡一张。

6、为18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9868元。

7、__月12日,组织辖区内涉核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做好这些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救灾救助工作

1、5月初,组织办事处全体人员为四川庐山地震灾区踊跃捐款3320元。

2、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__个“防灾减灾日” 今年的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协同相关科室,在金桥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唤起辖区居民对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卫生防疫等各类灾害知识的防灾减灾意识。

3、针对汛期,制订了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备足了防汛物资,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明确专人负责,以确保整个辖区安全度过汛期。

4、7月份,在辖区开展__年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此次资助对象为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孤儿中新考入大学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的学生。

5、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使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得到及时的救助。全年共为12户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申请72500元的医疗救助金。

6、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组织办事处全体街居干部进行“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此次共计捐款2550元。捐款资金重点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

四、__年工作计划

1、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排查摸底工作放在首位,边开展工作边进行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篇13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