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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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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篇1

二、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情况: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保管室工作,包括卫生、食品原材料的分类保管是否合符要求,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制度,每天加工供师生食用的饭菜是否按要求留样;

3、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篇2

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食品卫生状况有待改善

在对校园内食堂、超市、小卖店和摊位等经营单位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由于经营单位私营化、商业化现象严重,一些业主以赢利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运行中尽量减少有关设施设备的投入,降低成本,导致食品卫生条件难以达标。如食堂经营方面,食品加工操作间数量普遍不够,且面积狭小;洗碗池、洗菜池不分,污水排放渠道较为混乱;有些没配专门的消毒橱柜,餐具经工作人员简单清洗后重复利用,有些没有防蚊虫设施等。问卷调查中,34%的学生认为校园食品卫生状况一般,有待进一步改善。而校园周边的早市、夜市饮食摊点多在马路边经营,流动操作,没有固定清洗消毒设施,餐厨废弃物随意处理,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施,食品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二)无证无照经营依然存在,取缔工作存在困难

一是校内食堂、小卖部和摊位存在证照不齐的情况,且这些经营单位大多为学校职工亲属经营,与学校也存在复杂关系,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但又难以管理;二是校园周边无证照流动经营摊贩屡禁不绝。这些经营者多数是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经济条件差,往往靠经营小吃或食品摊点维持生计,虽经工商部门多次说服和引导,但仍无力达到获得证照的条件;三是无证照经营主体随意性、流动性较大,监管面临很大挑战。校园周边摊点食品经营时间基本是在学生上学前和放学后,此时也是执法单位未上班或下班的时间。若安排固定人员每天现场巡查,基层人力单薄难以实现,而临时性的突击检查只能起到短期效果,再加之流动摊贩设施简易,来去迅速,善于跟执法人员“打游击”,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三)进货渠道存在混乱,食品质量令人担忧

调查中发现,学校自有食堂整体上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确保食材来源的公开、透明和严格准入。但校内私营食堂和小吃摊位的经营者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在进货过程中往往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二是校园周边的食品摊点,由于流动经营的比较多,食品原材料来源、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难以掌握,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三是校园和周边的超市、小卖部和食品摊位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有的食品存放无序、堆码随意,存在交叉污染,同时,许多包装食品经常露天摆放,风吹日晒使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变质,很难发现。

(四)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学生消费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调查发现,90%的经营者属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水平较低,未经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如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大多经营油炸食品、麻辣烫、烧烤、奶茶等,经营者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以为食品加工出来只要口味好就可以了,根本不在乎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操作。而部分学生自制力较弱,食品安全意识不高,贪图便宜和好奇心重,对食品的选择只凭借个人喜好、感官感受,忽视了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安全识别的程度较低,极易受到不合格食品的侵害。调查中,有46.1%的学生明知校外食品安全较校内难以保证,仍然每周要在校外就餐3次以上,此外,有22.8%的学生在校外就餐时曾出现过身体不适现象。

(五)各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力量不足

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负有职责的部门较多,涉及农业、工商、卫生、质检、城管、食品药品等部门,如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种养殖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饭店等现做现卖商品类进行监管,质检部门从生产领域源头把关,城管部门只负责是否占道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等。但从分段监管角度看,对食品摊贩的管理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网络没有健全,监管存在很多盲区和薄弱环节,存在职权交叉或者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同时各部门监管人员有限,难以及时巡查到位,监管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一)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

一是详细调查摸底,对校园及周边的各类食杂店、饮食店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校园周边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做到情况实、数字准、经济户口资料齐、真实有效;二是采取疏导和取缔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具备前置审批资质的无照经营户,发放办照通知书、并说明办照的相关手续,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另一方面对不具备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按照前置审批要求整改取得相关证照方可继续经营;三是督促各学校进一步改善食堂硬件设施,增强防范问题食品的技术支撑,购入专业的检测设备,对进校食品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提高学校抵御问题食品的能力;四是对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的规范。建议从实际出发,建设食品摊点统一市场,建立流动食品摊点的简易许可制度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管理制度,构建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等。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一是要建立食品购销台账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并对校园食品所处状态进行更有效监管;二是要建立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并要继续跟踪检查,防止不合格商品回流,经营者在销售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自觉做下架退市;三是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一方面,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合法证照及相关证件,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查验经营者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对食品质量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加强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可定期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以如何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培训结束时,进行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食品经营者培训证书》。

(四)加大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专题知识竞赛、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校报以及食品药品执法人员走进校园等形式进行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食品科学常识、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食品质量识别办法、食品营养知识的介绍和向学生展示假冒伪劣食品,提高学生鉴别能力,指导学生科学饮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格商品。并提醒学生购买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无QS标志等,在发现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或举报,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形成社会监管合力

一是建议由政府牵头,组建由综治、食监、工商、卫生、质检、教育、城管、公安、文化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综合监管机构,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赋予其更高的权威,开展联合统一执法,全过程负责食品质量监管,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二是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机制,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负责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经营情况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消除食品消费安全隐患,有效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三是借用社会力量,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舆论曝光度,充分发挥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平台作用2,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示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一旦发现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总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的解决,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才有了充分的保障。(作者单位:1.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燕山大学党委办公室;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秦皇岛市2013年度社会科学重点应用性研究课题(201306090 )阶段成果;秦皇岛市第二届“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征文(12SY207)成果。

篇3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篇4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目前,我局正处在机构改革阶段。为了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检查任务,局领导班子仍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2021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精心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任务、目标及要求,并把相关工作分工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逐一排查。检查方案要求各基层所要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特别是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二是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三是重点排查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交给具有资质的企业,并做好相关的处置台账。

(三)部门协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局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基层所与各镇中心学校加强协作,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食品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加强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我局和教育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镇,对各基层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基层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需要进行食堂改造的学校,局机关业务股室派出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精心指导学校完成改造。

(五)积极推进电子监管。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我局积极响应市局要求,大力推进电子监管,经过两年的摸索和学习,各个执法人员已基本掌握电子监管的使用方法,工作期间共使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学校XX家次。

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不完善,未配备有专职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主体责任不明确,食品进货验收台帐、采购票据不完善,个别学校食堂采购的部分原料与提供的票据不符。

(二)部分老旧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功能布局设置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设施陈旧,加工操作场所环境卫生较差。

(三)食堂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虽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能按食品安全操作要求从事食品加工工作。部分学校食堂新招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中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衣帽,私人物品随意放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域。

(四)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校长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安全管理督查力度不够。

(五)监管队伍人员缺少,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电子监管使用率较低,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我局监管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指导改正存在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宣传力度,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三)针对老旧饭堂,督促教育部门相关部门及时改造,推进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三)督促各学校加强对食品供货商资质、经营范围和进货渠道的管理,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做好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完善相关台账档案管理,严防假冒伪劣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校园;

(四)加强与城管、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餐饮、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篇5

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环境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密切配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主体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要加大食品抽样监测的品种和数量,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广大农村校园及周边地区,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一)加强校园食堂检查,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掌握个人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流通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店(摊)的检查。主要检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制品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和黑窝点,重点检查设施设备情况、经营加工流程、安全防护状况、原材料进购、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摊点,按规划对不得占道经营的,由综合执法局牵头依法予以取缔;可占道经营无证照的,由工商局牵头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篇6

二是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的宣传教育,我局管理范围内目前各类经许可的流动食品摊贩有140多个,我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整治市容市貌中,注意加强对流动摊贩和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劝离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切实增强了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宣传和管理工作,针对夏季瓜果上市,流动瓜果摊点多的状况,我局向广大瓜果农发放了一封信,并设置了30处瓜果临时摊点群,执法队员每天巡查,加强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为增强学生市容环境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校园周边对流动食品摊贩和广大师生开展了相关食品安全和执法宣传工作。

二、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在整治工作,注重向食品摊点主和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大家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广大师生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结合我县实际,3月、9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摊点逐一进行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条件,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存盲区,整治期间,每星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执法车辆21车次,清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摊点3户。

二是开展猪肉、家禽销售点的安全检查。我单位将加强与农委等监管部门的合作对猪、牛、鸡等肉制品屠宰及销售环节的检查,杜绝病死肉上市销售;在检查肉类销售行业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禽上市,通过对销售点彻底清查,有效净化市场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各节日、中高考和汛期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都及时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和集中检查活动,加强巡查力度,每天安排队员上街值班,并要求每个队员值班期间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置。

篇7

2010年5月19日——5月31日。

二、检查场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学生公寓”及小饭桌。

三、检查内容

1、严格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市场准入,检查证照是否齐全,经营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属超范围经营;

2、严格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自律行为,检查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帐登记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3、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的食品,看标识是否真实,是否有“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

4、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的食品是否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是否存在虚假、误导宣传行为;

5、依照工商职能,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公寓”、小饭桌的巡查,对有证无照的“学生公寓”、小饭桌及时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对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的“学生公寓”、小饭桌,要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抄告同级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坚决取缔。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发展形象。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有实效,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篇8

二、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镇辖区幼儿园较多的情况,**市场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每学期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对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食堂开展检查,2020年共检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82家次,并对中考期间**中学考场开展餐饮保障,为中考考生保驾护航。

三、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2020年共对园区和**镇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抽样217批次,较去年增加62%,实现了辖区内的校园食堂、小作坊、食品厂、超市全覆盖。产品经由第三方检测后,未发现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6%。

四、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食品安全保障作用,在2020年共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14场次,成功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农产品质量保障方面,为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每月按时完成农产品快检任务,在2020年共进行农产品抽样快检30批次,合格率达到了100%。

2020年我镇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一刻都不能松懈,2021年我镇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在继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前提下,重点加强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以监管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将环境保护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辖区沿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排以及圩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2020年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批次较多,但是抽样结果并未能很好的利用,只对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小作坊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计划2021年对抽样结果的进行全面分析,使得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加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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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任务

联合相关部门在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等重点地段,专项治理流动摊贩中熟食摊、烧烤、夜排档、凉菜及生食海产品等问题。

三、整治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

市局直属一大队、三区执法分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建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根据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行动方案或整治计划,月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二)实施阶段

整治工作要和各地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文明执法,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市局执法监督处要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从中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同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调查摸底。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巡查优势,对学校周边、马路市场等重点地段加强日常巡查,对流动烧烤、熟食摊点等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信息库。

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册、告知信、标语、广告牌等适当方式,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点、早点摊、夜排档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明确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同时通过开展“执法五进”、“小手牵大手”及志愿者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市民尤其是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3、联合整治。对市容整治过程中,发现学校周边等地存在的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行为的食品流动摊点、早点摊、夜排档,要及时予以制止,通报并配合卫生、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办人情案,降格处理。

(三)“回头看”阶段

各单位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书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四)巩固和提升阶段

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和强化隐患整治行动,结合市容秩序综合整治中疏导点建设、校园城管执法岗亭建设、示范街创建等做法,加强对校园周边及马路市场食品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对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于月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局执法监督处。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校园周边等地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局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戴冠福局长任组长,陈曦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处、执法监督处、指挥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制定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职责到位,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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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切实遵照望疫指秘(2021)1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冷链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的排查。

(一)冷链食品排查情况。自3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冷链食品经营户294户次,排查冷链食品137批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9批次,收到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报备5批次。上述排查出的进口冷链食品,我局积极联系县疾控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全部未阴性。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使用情况。4月20日,我县已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4月21日,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投入运行。4月25日,710KG进口冷链食品首次完成入仓;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消毒,已与4月26日完成出仓。

(三)冷链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冷链食品案件5起。

(四)冷链食品赋码情况。据累计,目前我县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进口冷链食品赋码32批次,所有产品四证一码齐全,全部录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辖区市场所通过系统结合日常检查跟踪销售情况。

二、积极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精准施策,提高我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个市场所通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308户次(含幼儿园),对学校食堂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8户次,县局联合县教育局督查学校食堂6家。

3月18日,安庆市市场局、教体局、卫健委、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对我县3所学校及1家校园周边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督查,相应督查单位已陆续完成整改工作。

三、积极部署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和《2021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25日印发了《2021年望江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局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4批次,全部合格,并全部完成公示。

四、积极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销售行为,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96户次,查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案1起,未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项销售案6起,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商家及时责令其整改到位。

五、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农村食品隐患排查。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961家次,检查各类市场16个次,立案查处过期食品案件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件。

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风险防控监督检查计划》和《加强全县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21年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2021年一季度以来,我局监管人员重点对疫情防控药械、两节期间常用药械品种及其他高风险产品进行了检查,加大全县零售药店巡查力度,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品销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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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和重点

检查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30日(9月7日至25日检查毛尔盖片区、热务片区、镇江片区、城关片区,9月26日至28日检查川主寺片区,9月29日至30日检查小河片区)。

检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索证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加工、储存、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明厨亮灶等信息公示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成立2020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食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本次专项检查组成员,由组长带队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排查,堵塞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执法人员要把此次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沟通,对辖区内学校、幼教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及经营超过保质期和经营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要依法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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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对高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卫生给予高度的重视和相应的整治,但是总体效果欠佳。究其原因,是因为监管体系和制度不完善、监管的力度和方式不充分。解决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就要创新监管模式,引入社会组织这一重要的更监管力量。

一、高校周边食品卫生现状及存在的监管问题

目前高校周边主要存在着小吃店、饮品店、流动餐饮摊、小零食摊四类食品经营形态,普遍存在着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意识淡薄、硬件设施配置不足、卫生管理不合格、进货渠道混乱、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而高校周边的餐饮单位数量多、区域位置特殊、规模大小不一,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人员数量和服务人口数量不相符合,要对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长时间监管,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二、社会组织在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中的重要

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方向是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基本格局,发挥社会组织的联络协作机制则是其中至关重要的方面。对高校周边的餐饮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涉及到政府、监管部门、经营者和大学师生消费者等多方的利益。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相对中立的主体,能平衡、协调各方关系。食品安全卫生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如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志愿组织等具有专业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它们参与监管能使监督全面、及时和有效。因此,社会组织参与高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能够降低监督成本,增强监管有效性,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和健全高校师生充分、合理参与监督高校周边餐饮服务的机制。

三、社会组织参与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的实现

途径

要确保社会组织有效参与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需加强政府、高校和社会组织的多方协作:

(一)加强法律政策保障,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要确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高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结合有关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决定》、卫生部《关于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制定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的范围内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监管,明确社会组织的参与范围、参与内容、参与形式,并提供相应的扶持和保障,促使社会组织参与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社会组织监管的有效性

社会组织在高校周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中发挥的是联络协作的作用,因此,要采取多中心协商合作的创新监管模式。

与政府、监管部门紧密联系。如配合政府、监管部门、教育局等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相关技术指导等,还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另外,配合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等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

与经营者紧密联系。如高校周边的餐饮经营者有很大一部分是高校附近的居民、下岗职工或者伤残人士,社会组织可调查高校周边的经营审批许可问题、税收问题、扶持问题、经费设备问题、专业知识问题等。通过收集整理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和监管部门反映,使监管工作做到合理引导、科学规划、联合整治、疏堵结合。

与高校周边餐饮服务的终端消费者——大学生紧密合作。社会组织应充分引入高校学生组织,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如可以联合学生社团组织等,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小餐饮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信息,提醒高校学生注意防范和监督。还可通过在高校或高校周边餐饮店的显眼处张贴,或者通过校园网站、校园论坛、微博等对高校周边餐饮状况的等级评估信息,引导大学生了解食品卫生卫生知识,选择良好的就餐环境。社会组织还应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对高校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进行日常和长期的监督。

另外,最重要的是资金和相关支持问题。政府方面,可以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来监管高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卫生,这既有利于政府提高治理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又充分保证了社会组织开展监管工作的体系化、可行性和持续性。社会组织方面,可以申请设立相关的公益项目,争取到政府和基金会的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和扶持,同时,社会组织要努力实现“人人关心关心食品卫生、人人重视食品卫生、人人监督食品卫生”的目标,促使社会组织在高校周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获取最广泛的支持和帮助。

(三)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管作用

公信力差、违法违规、能力不足等原因仍是制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主要原因。因此,食品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吸引更多具有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入社会组织,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政府的购买服务、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都将与社会组织的能力和公信力对应,所以社会组织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从而获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和扶持,实现真正的自我发展和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 阮建锋,陈思东,邹宗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调整模式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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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