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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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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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管理是施工双方的法律基础

合同管理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权益与义务,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须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而工程发放方则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义务,另一方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违约一方履行其法律义务,因此合同中对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约定是他们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管理是处理纠纷与争议的法律证据

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参与主体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在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与纠纷,而处理这种争议需要有真实的法律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合同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的属性,它对合同各方的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合同是处理各种建筑施工纠纷的法律依据。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起步相对比较晚,以此对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系统,很多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还处在表面层次,其主要表现在:

2.1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只约定了双方的履行的责任,而忽视了违约责任;②风险合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的合同中,对于承包方的约束比较多,而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则相对比较少,导致合同出现许多不公平条款。

2.2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①应变更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常常会发生合同变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员去忽视了对合同的变更,而最终导致因为没有变更而导致的损失;②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书函发送不仅是动态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手段,但是施工企业却常常忽视这一点,导致施工企业被惩罚;③合同诉讼追究超过诉讼时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各种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权利一方可以通过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忽视合同的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④没有行使合同所赋予自己的权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施工企业行使。

2.3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合同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合同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同时对于合同审查与评估也缺乏有效地监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视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导致合同在签订后,出现丢失等现象;③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专门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建设合约机构,导致项目管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确认识。

3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研究

3.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

做好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可变因素大、风险因素高的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评审工作:①确定谈判人员。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需要不断的谈判而签订的,通过谈判可以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因此合同谈判人员一定要选择具有专业合同管理知识、较强口才的人员担任;②仔细分析招标书。在招标书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标书主要条款的内容,从主要条款中分析业主的基本态度,从而为自己在合同谈判中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③收集关于施工工程的有关材料。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要广泛的收集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具体的谈判中争取主动权。

3.2施工项目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约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对合同的风险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保证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合同变更程序进行管理;③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书、收集证据、编制报告、谈判、解决;④合同的争议的管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主要是:和解、调解、诉讼。

3.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现施工问题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具体事项以及问题整改的具体细则等,避免出现工程结算费用的争议;其次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价款的支付。业主应该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工程的治疗,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质量等因素对施工企业进行一定的奖罚等,并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依靠监理工程师或者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训体系。

4.2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种风险对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用较低的费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为提高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重视对合同风险的控制;二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企业要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培训活动,通过校企合作等措施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依据合同风险的根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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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海阳核岛工程承包合同在设计、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AP1000核电自身特点,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仍存在着设计变更频繁、进口设备不确定因素多、设备交货延误、工程接口复杂、美标材料采购困难等现实问题,为有效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工程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团队采取了如下措施:

2.1做好合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

项目合同部引入WBS工作理念,依据合同约定和管理程序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针对施工合同的每个条款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矩阵(RBS),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依据(合同约定)和工作责任。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在矩阵中及时记录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商务争议或索赔事项,并及时反馈给合同部门。这样不仅有利于承包商索赔的管控,还有利于促使EPC总承包商人员更好地遵守合同,避免或减少了潜在性或无意识性的违约行为的发生。另外,项目合同部针对核岛工程参建单位多,接口工序复杂,具有多合同、多接口的显著特点,特别是在核岛施工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间的接口和责任范围中存在着合同约定不明确、不清楚的情况,组织内部和外部资源,依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便利性,对不同承包商间的工作接口进行了梳理、调整,形成了详细的DOR工作分交清单,明确了工作范围,减少了合同争议的发生。

2.2制定控制目标,监督合同实施

合同控制目标主要是指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和成本目标,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对合同约定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更加详细的可操作性的目标计划,如施工计划、安全管理计划和费用控制计划等,并加强日常实施的监督,收集实际目标数据,编制各类报表、报告,如质量控制分析报告、进度计划分析报告、合同干扰事件报告等,并对比分析实际信息与预定目标的差异及目标偏离程度,然后诊断目标偏离并采取纠正措施,如优化施工方案工序、加大人员设备动员、组织实施赶工计划等,确保合同管理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目标顺利实现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合同实施监督。SPMO合同管理团队通过协调、监督自身的合同义务履约情况,如设计文件是否如期交付,设备采购是否能够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承包商申请文件是否及时批复,工程款项是否如期支付等,以满足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决条件。同时,项目合同管理团队还会同其他部门监督、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包括检查并防止承包商工程范围的缺陷,施工工序,质量和安全管理,承包商的人、材、机的可用状态以及工程变更及处理等。

2.3规范管理程序,做好合同台账

海阳项目合同部门根据美国Shaw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并结合其他大型项目建设经验,编制了整套建安合同管理程序,涵盖了合同管理与执行、合同文件管理、支付、变更、现场指令、费用扣除、索赔和分包管理等各个方面。在程序中规定了详细的标准化的信息化管理流程、文件记录统计报表、合同事件报告单、索赔报告格式、合同及变更令评审单、变更请求审核流转单、合同关闭检查清单和报告等,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合同管理体系。文档管理是工程项目的一项重大基础性工作,也是合同日常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的依据。海阳项目合同管理团队重视合同文档的积累、整理、分类等日常性工作,建立了清晰和完整的文档管理系统和记录台账。通过文档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跟踪和查找周报、月报、纪要、往来函件、授权文件、现场工作令、变更请求及变更令、进度报表、保险和保函、支付证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文件、合同索赔报告及批复以及合同关闭文件等,满足了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为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高效处理合同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2.4引进管理工具,加强费用控制

核电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工程量大等特点,决定了核电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先进的管理工具可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源,降低合同风险。海阳项目率先使用合同管理和费用控制的专业性软件,即ContractManager、Shawtrac和Prism专业化软件,构建项目单元和分块管理信息体系,实现了施工工程量的跟踪、计算和费用全过程管理、赢得值分析,实时反映了项目实际进展状况、费用收支管理和预测,另外,也提供了日常审批流程化管理、工作报表生成、自动警示提醒等功能。先进软件的使用,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更是详细地记录了每笔费用的关联信息及其可追溯性,另外,还为核岛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2.5建立沟通机制,解决索赔争议

项目部是项目现场沟通网络中的核心组织,起到承上启下、协调沟通的中枢作用。本着“和谐共赢、团队共建”的原则,项目部不仅在内部形成了一个建设步调一致的团队,并与建安承包商之间形成了以项目会议制度、报告报表制度、标准信息交换制度为主要特点的有效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了项目团队目标的思想一致性,实现了项目部和承包商间的责任明确、范围清晰,提高了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掌控能力。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变更索赔问题,项目合同部一方面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主线,以“干扰事件”为点,以安全质量良好管理为前提,以满足工程施工进度为目的,将“主线”上的“点”视为一个工作单元,筛选、分析各类项目文件,编制事件报告单,以分析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或遇到的“干扰事件”,并根据该“点”的重要性,定义“干扰事件”风险等级,提出解决方案,以便及时有效地规避风险,做到工程实施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干扰事件及其处理过程形成良好记录和闭环管理。另一方面,通过预测和分析导致承包商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掌握工程动态,警惕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做好应对索赔的准备。依据施工合同中的风险承担责任和具体的索赔条件和审核程序,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同时对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依据合同进行反索赔。

2.6进行常态培训,做好合同监督

培训是实现合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的重要手段。项目合同管理团队结合工程特点,在进行OJT(在职培训)和影子培训的同时,先后进行了AP1000项目工程合同交底、合同保险与索赔、合同风险控制、合同谈判、工程合同法规、工程招投标知识、合同概预算和清单规范等专业性培训,宣贯、解释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提高全员合同管理、履约和监督的工作意识,实行三全管理(全面、全过程、全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他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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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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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3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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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阶段和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合同执行风向的重要阶段,因此,要想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对招投标阶段的合同加强管理。

1.2.1合理选择合同类型和科学进行分标策划对于合同类型的确定,应该首先根据工程总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然后选择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空间、结构和资源多维关系中的最优结合点,通过对这些结合点的考虑,对工程合同的类型进行合理策划和选择,以保证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获得优质的施工单位,从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等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对于项目的分标策划,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项目施工的规模、特点、工期、设计深度、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技术等进行明确,并且以此作为项目分标策划的依据,保证项目分标策划与实际施工的高效协调。

1.2.2重视合同实质性条款和专用条款内容的设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照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对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解和核实,为了确保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满足甚至超越施工要求,可以设置合理的潜在投标单位的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标准,标准设置的主要依据包括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施工安全情况、工程业绩和技术水平等,这样可以从多方面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设置与施工实际情况一致。对于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例外情况,在合同中还应该根据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拟定专用条款,设置相应的专用条款内容。例如,在实际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通过坚持设计到位,杜绝“三边”工程;为了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情况不发生冲突,应该对工程的图纸进行详细分析,对市场情况进行客观、及时的调查;为了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报价不平衡的现象而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引起各种变更争议、结算风险和工程索赔情况的发生,必须设置预见性条款等预控条款和风险防范手段。

1.3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实质上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合同涉及的内容较多,专业面也较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拥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只有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保证合同管理的准确性,才能制定出更加规范的合同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配备的人员较少,相应的人才较为匮乏,因此,相关部门为了保证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合同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应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增加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配置,从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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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较落后

由于交通运输业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城市经济的发展,就需要相关单位做好对城市交通的管理工作。目前,对于交通管理单位,相关的节能法对其要求的责任及义务较少,国家还需对交通运输业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管理体系,交通管理还需要提高公路的运输效率,这样就才会减少公路资源的浪费。

2低碳交通所具有的特征

1)系统性。低碳交通是一个整合系统,这就要求各种交通方式的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得到有效的发挥。就交通方式而言,任何的一种交通方式都不能取代其他的交通方式。

2)双向性。低碳交通具有供给、需求两方面的内容。就供给而言,为其提供一个低碳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不仅是基础,还是硬件。就需求而言,则需要一种公众更新传统的观念,其出行方式需要理性选择,不仅是补充,还是软件。所以,做好系统内供需的平衡,才可以提高城市化交通的低碳化理念。

3低碳理念的城市综合交通工程规划设计

3.1综合交通运输通道规划

综合交通运输通道规划就是将各种方式基础设施、通道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行合理的安排,更好地运用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以及通道资源,这样可以提高综合交通体系的低能耗、低污染及低排放。

1)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地理条件,对江河、水网发达地区的内河水运进行主要的开发,对水运通道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作用。

2)要利用轨道交通的优点,做好城市密集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的建设,还要做好城市中心区和周边卫星城两者之间城市轨道交通网的建设。

3)对于主要综合运输通道公路、铁路、内河及航空等做好统筹规划、标准选择及建设的时间等,要利用好各线路之间的关系。

4)对交通和土地利用两者之间的联系进行充分的考虑,集约利用土地的建设应该作为首要的考虑因素。另外,还要对城市密集地区铁路、城际轨道及高速公路线位选择进行深入的研究。

3.2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

综合交通枢纽是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客货流转换中心。应该对规划综合交通枢纽的综合交通枢纽站场、集疏运网络的建设进行充分的研究,这样就可以提高综合交通体系的高效能以及高效益。

1)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建设。对于综合交通枢纽站场是以中心城市为中心进行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以建设民航、公路及铁路等各种方式集约布置,以及立体化布局的综合客运枢纽为主要的考虑目标,这样就可以推进地铁、公共汽车等城市交通的发展,为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站的立体化布局提供了依据,还可以实现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零距离换乘的目的。

2)枢纽站场的集疏运网络建设。就货运而言,需要对主要港口的疏港铁路及内河集疏运通道进行重点建设,这样可以对疏港公路具有良好的辅助。此外,还要对铁路、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及干线路网衔接的城市道路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4城市低碳理念规划的策略

4.1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对于城市来说,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有序及稳定的高效空间结构,这样可以避免城市交通拥挤及空气污染等现象的产生,为城市运行的效率提供有力的依据,为减少城市能源的消耗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根据我国城市所存在的现状,要对城市“摊大饼式”的现象进行有效的制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针对城市区域人口密集及城市过度集中的部分进行合理的疏散,对城市空间规划进行合理的布局,这样就能够避免城市膨胀现象的产生以及减少城市的污染,为降低城市交通能源的消耗提供有效的依据。

4.2对城市产业进行合理的规划

对于城市低碳理念来说,城市产业结构是关键性的因素,就需要对高碳产业进行有效的控制,不仅能够强化经济结构,还可以通过技术革新提高产业的转型。另外,还需要相关管理部分进行有力的监督,对排放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优势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产业的转型奠定基础,这样不仅可以实现产业集聚,还对城市产业的规模发展具有一定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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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花费大、工期长、施工程序复杂、牵涉面广,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都比较繁杂而且有难度。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所以一定要侧重合同管理,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取得投资效益。

二、目前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的主体选择的不适合。合同主体合格,是能够有效确立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合格的主体,首先应该是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民事权利能力的合同本人。合同签订时,应该杜绝两种状况:一是即使拥有以上两种能力,可不是合同的本人,也就是当事人出错,也就是合同的主体不对;二是即使是合同的本人,但是却没有以上两种能力,这也是合同的主体不对。

合同上的文字表述很含糊。按照法律制定的有效应的合同,就应该表达出双方的真实的意思,字面写的含糊不清的,容易出现分歧和误会的,就会使合同很难实施或者会引发争议。

合同上的条款以及内容有缺失,而缺失的常常是有可能违约的那一部分。有的合同只说好话,不说丑话;不明白 “先小人后君子”的签合同秘诀,一旦出现了违约的现象,在合同中就不能找到违约应该怎样解决的条款了。

(2)合同履行阶段。本来应该更改的合同却没有得到更改。合同更改有合同内容的改变以及合同主体的改变这两种形式。按法定程序对原来的合同进行的修改是合同更改的目的,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实施以及相应目的能够完成。作为承包方,更应该注重的是确保自己的合法的权益,重点是要及时地进行相应更改。签证在履约过程中的是十分正常和重要的。可是有一部分现场管理人员对这件事却不注重,当出现矛盾的时候,因不能拿出有力的凭证致使败诉。工程结束却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的状况还是有存在的,但却没及时维权,当时才发觉已经超出了诉讼期限,导致不能追回相应的赔偿。

能够使用的权力却没有使用。《合同法》给予了合同的本人反抗辩驳的权力,可是很多的施工单位不会使用。如果发包方不能依照合同上所约定工程进度付款,施工单位就能够使用反抗辩驳的权力停止继续工作,可是却没有使用,因为害怕一方面停止工作会担负违约的责任,所以在客观上导致了自己垫钱施工,导致发包方的欠债越来越多,问题就越来越难处理。同时应当注重拥有法律效应的凭据却没有非常重视,真正有效应的字据,应该是有真实的内容、相应的原件、有签名以及盖章、没有超过限定日期等相关的程序。没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字据仅仅是没有用的纸一张罢了。

(二)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合同管理形同虚设

招投标过程中还有非常多的问题产生,例如:发包方特意用不合理的条件来减少得标的价钱,可是更多的承包方为了企业的利益和自己的生存,就不得不接受发包方这样苛刻的条件;还有承包方为了得到标而与其他的承包方串通,来增加得标的价钱,或承包方中途不继续进行投标,所以导致了发包方损失了一定数目的X财。这些不正规的做法侵扰了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也使发包方招投标根本无法成功,施工的项目就不能顺利的完成,也就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

(三)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中缺少束缚的力度,工程招投的规则相对简单,对应该重视的地方没有重视,而使合同在签约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有的也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经验而不能对工程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合同不能提前知道事物的发展状况,所以在合同施行的过程中产生问题的时候,双方又要再次商议,导致在工程建设上出现了很多的麻烦。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而且也使工期变得更长。

(四)合同双方不按合同办事,影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发包方不能做到像合同上所写的那样,不能及时给予本应给予的资源条件,甚至根本不能给予,导致了工程的作业不能按时的开工,或者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十分的慢,有的时候由于开始的工作还没有好好地准备就急忙地开工了,致使工程的问题陆陆续续的产生,而且也导致了项目的工期被长期的推脱,不能完成所有合同中所写的,导致了项目根本就不能顺利进行。

(五)违法转包等现象

在合同的法律上有确切的规定:承包方不能把自己承包的所有工程转让给其他人,或者是把自己承包的工程通过分解,而以分开承包的方式来转让给其他人。并且也不允许承包方把自己的工程转让给一些没有法律效应的建设单位。但是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却依旧有非法转让的现象,并且越来越严重。这就会导致在实施合同上有很大的困难,就会很难确保工程的质量,致使产生一些钱财上的矛盾,而影响了工期。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根源

(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随着市场经济慢慢地向前发展,合同与市场两者存在着一种相互依靠的关系。由于市场的运行要有合同的存在,《合同法》制定合同存在三种方式:书面、口头以及其他方式。

(2)这种认识也是一种两者相互依靠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更改、终止、谈判、或者签订等整个过程的治理。合同出现比合同管理的早一个时期。

(二)法律根源

(1)合同法律滞后。如:我国的《经济合同法》直到1981年12月才出台,到1985年3月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出台了《技术合同法》。可是以上三部合同法却都不能跟上市场经济的脚步,很多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都是没有的。到了1993年又修改了《经济合同法》,可是这次的改动却仅仅是暂时性的,而且没有除去合同法等其它法律共同存在和有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的现象。一直到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现代水利工程管理复杂,法治建设要与时俱进。

(2)合同法律意识滞后。最显眼的做法是不明白合同和合同法律的关系,制定和实施合同常常与合同法律分离,想如何写就如何写,想如何签就如何签,没有依据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意识,而导致出现了问题,造成了很多的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制定和实施整个过程中的法律准则,换句话说就是合同要依据法律来制定。

(三)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感,是合同正确履行的人员要素。合同管理人员要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和相关的合同管理法律知识,方可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作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有学习能力外,还要有不断提升能力的内在动力,积极探索、提升素质,方能保证工程合同管理科学、规范。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水利行业正在飞速进展,管理制度也在慢慢地提高,建筑行业的生产模式和其单位人员内部管理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自从我国成为WTO一员以来,在我们面前出现了更多的挑战以及机遇,要想让企业在经济上取得更大的利益,更好的贡献于社会,就一定要更加侧重工程合同的管理,紧跟时代的脚步,和全球顶级技术相连接,把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参考文献:

[1]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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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量与质量

数量与质量对于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有着重要影响。即施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应当是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数量往往是衡量合同标准的重要尺度,即数量是以数字和其他计量单位来进行表示的尺度。需要注意的是,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准固定的计量单位、方法是衡量合同数量的尺度。除此之外,在装饰工程项目中质量往往是指标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在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对于歧义的词语、标准加以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且对于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从而能够有效提升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精确性。

3.履行与违约

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了具体的合同履行方式履行内容以及相应的未履行的违约惩罚。通常来说履行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例如履行期限通常是指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来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时间,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期、有效期和履行期。除此之外,合同的违约责任通常是指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且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

二、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

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合理解决争议、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人员素质等内容。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进行了分析。

1.合理解决争议

合理解决争议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与前提。在合理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清晰任何合同的执行与管理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出或多或少的争议,因此为了能够使争议发生后合同双方都能够存在可以接受的方法和结果,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当对于可能引起争议的部分进行详细的标注。从而能够使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对可能出现的分歧有着大致的了解,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对分歧进行提前的沟通与解决。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增强法律意识

增强法律意识对于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通常来说在装饰工程项目的订立过程中,如果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则往往会导致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合同双方应当注重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例如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针对可能存在的合同文本的使用并不规范问题或者使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粗糙、合同内容存在漏洞等法律上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辨别。除此之外,在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合同双方还应当注重避免出现在法律上有失公正的条约,例如避免出现制定了大多数承包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却没有限定发包方以及业主的权利的合同,从而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效率的不断进步。

3.提升人员素质

提升人员素质是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由于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制订过程中的工作非常琐碎且专业性极强,因此这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足够的耐心以及处理专业知识的能力。除此之外,在提升人员素质的过程中,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注重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持续培训,并且使其熟悉建筑装饰的流程,同时能够完全掌握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最终在此基础上促进装饰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合同管理可靠性和精确性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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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风和空调工程的施工特点

通风和空调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因为它涵盖了很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这过程涵盖了各式各样的设施以及系统,比如说,空调水、防烟系统、排烟系统,以及通风系统等。想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对整个的通风和空调工程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工程师考虑很多方面,首先应该想的是建筑的施工阶段。因为进行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施是在整个项目的后期进行的,为了使得通风和空调工程的能够有效地进行,就需要在前期的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为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施留下一定的空间。为了使整个项目可以很好地完成,就需要各个部门可以相互协调,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在布设各种各管道的时候,因为这项工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更需要各部门的配合。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了很多冲突和麻烦,比如说,尺寸上的冲突,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麻烦,使得整个工程可以高效、快速、保质、保量的完成。

想要使得整个工程可以有效的开展,就需要图纸设计人员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可以提出一个确实可行的图纸和方案。对于施工图纸的设计必须要认真对待,严格的把关,根据整个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合理的工程设计和各专业施工队的紧密合作。另外,还要对施工的原料进行严格的把关,从各方面做好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准备,使得整个的施工过程可以很顺利的开展。当然,在施工的过程中,各部门的人员也不可以懈怠,施工过程要按照工程规范和标准操作,监控与管理部门要时刻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2、 通风和空调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对于整个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导致了其中一定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施工所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技术准备工作不充分、通风干管的坡度不合理,以及立管预留口位置不准确等。现在,就这些问题进行一一的解析。

2.1施工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

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对于材料的监管是和关键的一步。对于各个不同的项目工程,它们各自有自己选择材料的标准,当然,通风和空调工程也不例外。在选择材料的时候,一定要选择符合通风和空调工程要求的材料及其对应的执行标准。在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预制构件,比如说,通风和空调工程中都要用到的管件、管材和另外一些相关的预制构件,只有这些预制构件达到要求且符合执行标准,才能够是整个通风和空调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符合标准。

2.2技术准备工作不充分

技术对于整个的通风和空调工程的实施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关,施工的时候,对于这些技术进行相应的准备,可以为整个工程项目带来很多的便利。在施工之前,有很多的设备是还没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所以就要求技术人员在进行安装之前要先把这些设备运送的施工现场,这些仪器设备包括了:通风机、空调机组等。如果在施工之前可以把这些仪器和设备先运送到施工现场,可以为企业节约相当大的一笔安装成本,还可以保证施工的进度不会落后。在图纸上标好管线的关系网可以保证空调水管和风管有准确的位置可以安放,做好标高控制,使得整个施工过程很顺利的进行。

2.3通风干管的坡度不合理

在进行通风和空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保证通风干管的坡度必须进行合理的设计,保证后期可以对管道进行相应的调直。如果干管坡度不合理,则会导致局部的产生反坡,以及使得坡度变小的现象,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导致管道内很多的积水无法及时排除。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因素会对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一系列的影响,比如说,管道当中的支架位置不合理或者支架的标高不适合、支架的间距变得比较大等等。

2.4干、立管预留口位置不准确的问题

干、立管预留口位置不准确通常是由一些关键性的位置不准确导致的,比如说,关键位置的坐标、关键位置的标高。施工中轴线的偏移是导致这些关键位置的坐标和关键位置的标高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就是由于在进行通风和空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人员的测量误差也会导致这些位置的坐标和标高产生不准确。所以,在同样的一个施工现场,一定要保证标高的误差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以提高标高的准确性,进而保证了高度坐标的准确性。

3、 通风和空调工程中常见问题的防范

3.1对于材料采购关口进行严格的把关,防止不合格的材料带来的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全面的检查。那么又该如何对这些材料的合格与否进行检查呢?检查的标准如下:材料的材质、材料的型号、是否符合通风和空调工程的设计要求、所需要用到的阀门的质量、以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等等。尤其是阀门的质量,在进行通风和空调工程的设计中,它所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所以对于这些阀门的质量一定要严格把关。

3.2对技术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对于通风和空调工程的施工来说,技术的准备可以帮助以后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进行施工之前,要做好各方面的协助工作,对于设备合适进场要做好合理的规划,使得设备可以顺利的安装到指定的位置上,为了保证所有管线能够顺利的进行布设,应该事先做好标高和水平定位。

3.3 做好水系统的设计及施工问题

一般建筑的通风与空调工程中应用到的水系统会有同程系统或是异程系统。在对水系统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依据情况选择回路同程或异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也要注意阀门组的设置,为后续干管主管连接部分的清洗提供方便。系统中的冷水系统多采用闭泵式循环方案,且要做好水泵设备的噪声控制,避免对住户造成影响。

4、 小结

总的来说,对于整个的通风和空调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施工的工艺进行严格的把关,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并且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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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和范围的明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标的物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且“量”的确定直接影响“价”。谈判过程中,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调整、修改,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签证、变更,应当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或“合同补遗”“工程签证单”“工程变更单”等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合同附件之一,一起构成项目最终的“量”。而“价”对于施工企业,即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做好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的价,此处的“价”就是针对前面确定了的量而言的,别多做了,也别少做了,正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企业改革国际专家邱明正提出成本控制应具有的理念“Dorightthings,dothingsright”。明确合同的范围管理,为签证变更索赔管理打下基础,降低工程成本。对于施工企业而言,一个中标工程的范围界定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成本、工期等。从投标阶段开始,就应该对该工程的施工内容十分清晰,有些清单中没有列的子项施工中又必须做的,价款一定要分摊在其他项中,否则干了活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增加了工程成本。范围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过程是范围变更,合同签订过程中,如果存在设计深度欠缺或范围界定模糊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设计变更、签证等超出原来的工程范围部分,一定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好这部分的价款结算或做好索赔。

1.2关于合同价格及价格调整

合同计价方式和合同价格一般在招投标阶段就已经确定,但谈判过程中,仍可以提出改进方案降低风险。例如:为避免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承包人可以利用价格调整条款解决工期较长的项目价格风险损失。常见的有材差调整,人工费政策性调整。对是否调整、调整范围以及如何调整等要做详尽的约定。

1.3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

工程项目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等对承包商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支付方式相关条款是谈判的重要方面。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与业主约定预付款时,应争取尽量早付、多付、晚抵扣,进度款也是争取尽量早付、多付。质量保修书可以约定为质保函,从而节约5%~10%合同价款一年以上保修期的占用。

1.4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合同条款中应写明“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的施工条件变化”时应合理延长工期,还应写明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业主验收,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承包人的责任期限。承包人只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缺陷,并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质保金。保函对承包人有利,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对业主无风险,真正发生费用,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

1.5关于风险因素管理

施工企业要尽量预先分析合同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要避免内容含糊不清的条款、隐含潜在风险因素的条款以及权责不对等的条款。对于投标环节中图纸分析、现场勘查、复核工程量时发现的风险,签订合同时,应将这些核心内容、关键细节约定得尽量详尽。要想方设法把弥补工程损失的条款写到合同中去,尽最大可能转移材料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其他非承包方因素等造成的损失。清单计价模式下,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应明确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当工程量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其单价及措施费往往予以一定的调整。

2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2.1施工合同分析

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施工企业很有必要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分析是为了方便各司其职,顺利履行合同,主要包括:分析合同本身的不足、错误、矛盾及有争议的内容,应澄清、确定其具体条款;分析合同中依然存在的风险并制定风险对策;分析合同工作范围(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合同中的工程量)并任务分解、落实等;分析合同价款支付及其调整的可能性;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析工期延期的可能性;分析索赔范围并制定索赔谈判的主要攻守武器。施工合同分析便于随后的合同交底以及合同实施的控制(包括成本控制)。

2.2施工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向项目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通报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包括:合同价款、承包范围、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办法、违约责任、保修范围及内容等。合同交底除一般的合同内容外,还应就索赔的机会和处理策略、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合同谈判确定的关键点或补充条款等进行重点交底。交底是为了使项目部各部门、各级人员详细掌握合同具体情况,便于向发包人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与价款调整,有利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更好的履行合同。

2.3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1)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一般来说,工程变更有:因业主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规模、质量要求等调整造成的工程变更,因设计单位原施工图和设计文件的错漏、修改、补充而造成的设计变更,因出于质量安全考虑,施工单位施工工法、工艺的改变而发生的变更,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客观条件变化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期均可以向业主索赔。

2)工程签证管理。

工程签证一般是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图纸外、工程量清单外、施工合同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工程签证主要包括经济签证、隐蔽工程签证、技术签证、工期签证。施工企业应委派熟悉清单组价、合同条款及现场工程具体情况的专业人员管理签证,增强签证意识,通过现场签证,增加工程结算价款,最大程度保障承包商的权益,从另一个角度看,即降低了项目成本。

3)对分包商的成本控制。

一方面,为防止因分包商队伍选择不慎带来质量、安全、履约等潜在风险,施工总承包商应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质、实力、专业特长等,分类建立合格分包方档案,严格准入并择优选用。另一方面,现场管理控制中进度、质量、材料控制是分包成本控制的关键。要保障工程质量,降低返工成本;要保障工程进度,降低设备租赁成本和管理成本;要执行限额领料制度,降低材料损耗成本。

4)建设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可能是合同对方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承包商应善于预测、发现索赔机会。由于项目主客观条件与原合同发生变化,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应加强索赔管理,争取应得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索赔管理需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法律意识。索赔管理要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特殊情况下,在执行了业主和监理的口头指令后应立即要求书面确认,甚至应现场摄像、录像,留足索赔证据。

3合同管理阶段其他成本控制方法

制定合同条款要有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有预见。建立健全合同的会签审核体系。合同会签、履约、跟踪各阶段都必须发挥工程、技术、预算、财务、法律等各部门的专业特长,动态管理,做到量款同步,控制工程成本。及时解决纠纷,避免扩大化,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篇11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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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决算审核是整个暖通工程施工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能够对暖通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合理的审核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暖通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事实上,在暖通工程施工中,加强决算审核工作,实现对造价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是施工单位的不断追求和目标。然而,在暖通工程决算过程中,由于受到决算人员、相关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暖通工程决算审核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施工的顺利进行,还影响暖通工程建设效益的提高。因此,结合暖通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探讨分析决算审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水平的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暖通工程决算审核的概念

暖通工程决算审核是工程审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根据暖通工程施工建设的具体内容,对编制出合理的决算方案进行审核,从而对工程造价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了解,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实现对暖通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随着暖通工程建设的日益增多,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决算审核工作,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提高暖通工程效益。

3.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存在的问题

3.1思想上不重视决算审核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领导将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暖通工程施工效益方面,对决算审核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决算审核的认识不全面,忽视对决算的全面管理和控制,难以从暖通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实现有效的审核,不仅影响决算审核水平的提高,也制约了暖通工程造价的控制。

3.2决算审核的内容不全面。对决算审核的认识不全面,忽视对暖通工程决算审核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在进行决算审核的时候,内容不全面,没有覆盖暖通工程施工建设的全过程,对相关内容的考虑不全面。由于决算审核存在不全面的情况,不仅难以实现对造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也制约了暖通工程施工效益的提高。

3.3决算审核的制度不完善。设计和施工单位中有关暖通工程决算审核的制度不完善,尽管限额设计已经全面推行,但在施工阶段,暖通工程造价可能会出现相应的变化,如果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不到位,决算审核缺乏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使得很多的造价控制措施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影响暖通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进行,制约了暖通工程施工效益的提高。

4.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存在问题的对策

4.1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为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准备条件。在进行暖通工程决算审核的时候,为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一定要注意全面收集资料,为决算审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主要资料包括:暖通工程量、施工所在地的材料价格、材料来源、工程设计文件、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等等。另外,为提高决算审核的准确性,还要考虑以下内容:政策性变化可能引起的费用调整;投标时按常规计算,结算时需如实调整的费用;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可能导致增加的费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索赔费用等。只有在资料完整的基础上,并对其它费用进行全面审核,才能提高决算审核水平,从而更好的指导暖通工程施工,提高暖通工程施工效益。

4.2审核暖通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全面了解暖通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图纸是进行暖通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必须注重审核图纸,熟悉图纸上的相关规定,准确领悟其含义,从而准确、快速的编制工程决算文件。由于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对暖通工程的相关情况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其上面的标志构造详细真实,并且通过图纸能够看出作为计价基础资料的各种工程量,同时不详尽的地方也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因而熟悉设计图纸有利于把握暖通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水平做好准备。

4.3审核暖通工程的工程量,避免出现漏项现象。为准确的审核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要熟练的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熟悉暖通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全面核准工程量。同时,还要把握以下要点:首先,要保证细目一致。暖通工程量计算时,要注意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应该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单价。其次,要确保计量单位一致。要注意施工图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单价。例如,设备安装中的计量单位,有些用“台”,有些用“组”,管道工程施工中,有些单位是10m,有些单位是100m。应区分这些单位,避免影响暖通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此外,要熟悉暖通工程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不仅需要复核图纸上已经列出的工程量,还应该根据暖通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从而确定暖通工程量。对图纸上提供的,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或者是价高量大的工程量要充分重视,进行认真核对,或者进行仔细的调查研究,做出准确的审核,防止出现重复或者漏项现象的发生。

4.4审核暖通工程的综合费率计算,确保费率计算准确。费率对暖通工程造价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因而必须重视综合费率的计算和审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应该收集暖通工程施工的政策法规、当地政府政策、造价信息等资料,从而方便暖通工程的预算编制,正确计算综合费率,并做好审核工作,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4.5审核暖通工程的材料价格,确定合理的材料价格。在暖通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用占有很大的比重,对工程成本也产生重要的影响。正确计算当地材料费用,对提高整个暖通工程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材料生产商不同,供应渠道不同,并且受到市场供求、运输距离、季节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材料的价格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也增大了材料价格计算的难度。因此,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多方询价,并综合各方因素进行计算和分析,同时还要研究市场供求关系,材料数量,价格变动等可能对暖通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最后确定当地合理的材料价格。

4.6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决算审核水平的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各项审核工作。重视引进高素质的决算审核工作人员,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促进他们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促进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决算审核水平。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整个暖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决算审核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因为如此,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认识当前暖通工程决算审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水平,实现对暖通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管理。另外,还要注重提高暖通工程决算审核人员的综合素质,重视决算审核经验的总结,促进暖通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整个暖通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文彬.浅谈暖通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J].科技博览,2013(4)

[2]谢蓝霜.浅谈暖通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J].建筑与发展,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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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引导车辆行驶

交通信号与标志以及实现诱导标志等交通设施能够很好的指导车辆的行驶位置,为车辆在诛仙与匝道以及交叉口如何行驶提供有效的指引。只有不断的向使用者提供道路的相关信息,车辆才能咋道路上安全与正确的行驶。

1.2提高行车速度

要想在高速公路上发挥车辆的性能,快速且安全行驶,需要完善交通管理,让道路指示标志提供道路信息。确保公路有良好的几何线性,合理设置点、线、面控制中心。通过对国内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交通设施如果管理到位,道路使用者的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度提高30%是完全可能的,同时也将节约20%~25%的行车时间。

1.3保障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上的行车速度是非常快,只是一味的重视道路本身的形状与线路的完整度是远远不够的,就必须要建立健全且完善的安全设施。只有建立健全的交通控制系统与完善的交通设施以及较好的交通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来保护行车与行人的安全。

2、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特点及发展历程

2.1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特点

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是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使车辆充分发挥自身性能,并将效益最大化。从这方面来说,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也是公路智能化与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路面标示、公路护栏、交通标志等构成了公路交通工程的安全设施,整个交通工程质量取决于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与否。为了提前给驾驶员提供公路的路况信息,人们建立了交通安全设施,以此来提升车辆行驶的舒适性,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交通工程管理制度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因素在于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是否得到科学合理地建设。

2.2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发展历程

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是国家重点研究的科技项目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始了系统的研究,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开发,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日渐完善。机电交通设施和安全交通设施迅速发展,同时,快速提升设施设计和施工技术是当前大多数公路安全设施的发展方向。例如,加强车辆检测与修理等。此外,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覆盖面广,涉及到电子工程、道路工程以及光学、电学等知识。这就意味着从业人员不仅仅要熟练掌握各学科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为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发展奠定基础。

3、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的内容

3.1护栏

根据护栏在公路中摆放的位置,可以将其分为路侧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其主要作用是防止车辆失控,避免碰撞道路两侧构造物。根据护栏的结构分类,可以分為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和缆索护栏。波形梁护栏主要用于路侧护栏和中央分隔带护栏,其防撞性能良好,养护成本较低,并且比较美观,可以用作道路装饰。

3.2交通标线

施工单位在建设交通标线时,为保持其流畅度,应该尽可能地让标志线贴合道路线性。同时还要使用较为鲜明的颜色,保持其醒目度,以此来保证标志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引导车辆行驶。

3.3路侧发光标志

在雨雪、清晨以及黄昏等光线昏暗不足的条件下,可视度较低,利用荧光材料和反光膜结合的发光标志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交通工程中也广泛应用发光标志,车辆及行人很容易看到发光标志,能够对接下来道路的方向准确地进行辨认,有利于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4、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的质量控制对策

4.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原材料质量好坏对安全设施的影响非常大。因此,需要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与监督,提高安全设施的有效性。要对材料供应商的生产资质及原材料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与监督,防止生产厂家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避免安全设施不达标的情况发生。还要对生产材料进行抽样检测,随机不定期检测,保证原材料达到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

4.2对专业人员加强管理

需要提升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在个人资质和技术水平方面。对施工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只有当施工人员对建设目标和质量要求有足够的了解,对施工进行严格操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4.3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