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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就业前景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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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篇1

一、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涵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通过终身专业训练,习得教育专业知识技能,实施专业自主,表现专业道德,并逐步提高自身从教素质,成为一个良好的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也就是一个人从“普通人”变成“教育者”的专业发展过程。新课程改革要求把教师的职业看成专业,教师的专业化就是要求教师应成为更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普通人所不具备的那种专业素质的过程。只有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等诸方面的素质,才符合从教的整体要求。教师的专业知识包括普通的文化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学科知识三个方面,教师的专业技能是指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顺利完成某种教学任务的活动方式。教师专业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必然趋势,是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它正在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二、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适应新课程改革人性化的教育理念。

先进的教育理念应体现在“以人为本”的基本出发点上。“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每一个学生为本”,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教育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是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这就要求教师要带着对人性的尊重和对学生的关爱,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走近学生、走进自己的生命历程。教师应首先教会学生怎样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教会学生如何适应社会、建设社会、亲近社会、服务社会;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使之成为学习的主人。新课程的重要任务是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起一个自主、体验、探究、合作、交往的学习平台,学习方式的转变期待教学模式的转变,教学模式的转变始于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下应努力做到这样几个转变:第一,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习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第二,由传统的教学支配者、控制者转变为学生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第三,不断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的高速发展。

(二)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促进专业技能提升。

教师的专业知识除了普通文化知识、学科专门知识和教育学科知识外,还包括更高层次的主体知识和本学科的前沿知识。在知识更新的步伐加快、互联网应用越来越广泛的今天,在新课程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教材、学生、教学过程都要求不断变化,这必然要求教师应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及时更新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努力汲取各方面的文化知识,以提升文化底蕴和知识涵养,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结构,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教师的专业知识越精深,讲课时越能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地传播知识,越能正确引导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合作、善于学习。马卡连柯曾说:“教育者的技巧,并不是一门什么需要天才的艺术,但它是一门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新课改对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包括:开发课程资源意识的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改变教学方法的能力,具有极高的语言素养,善于反思、总结,并能进行教学科研的能力。所以,教师从教之日,也是重新学习之时。

(三)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实现教师专业的螺旋式发展。

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是提高自身素质、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的捷径,也是21世纪教师必备的素质。新课程强调,教师要不断提高科研素质,由“教书匠”转变为“研究者”,这是因为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不是按照专家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探索过程。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改革,没有现成的答案和可遵循的模式,改革实践中遇到种种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广大教师在实践中探索、研究、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中小学教师来说,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一个最主要目的是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所以,教师要紧紧围绕“学习—备课—上课—交流—反思—教科研”主流程,用课改的新思想、新要求来指导自身的教学实践,不断改变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通过集体备课、相互听课、集体研讨等活动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同伴有效互助,实现经验共享,使每位教师在过程中学习和进步。对于时间和精力充裕的教师,可以搞专题研究,由教师本人或若干教师组成集体,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侧重探求某一教育或教学规律的研究。总之,参加教育科研有利于教师较快地更新教育观念,有效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和教科研能力。

(四)加强教学反思,完善专业水平。

教学反思,是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并以此来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学反思的过程是教师夯实业务素质、积累教研素材、形成独特教学风格的专业化成长过程,是一种通过提高参与者的自我觉察水平来促进能力发展的途径。新课程改革改变了以往系统性的一步到位的教学模式,它要求教师必须由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建构知识的参与者、研究问题的发现者和解决问题的合作者。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G.J.Posner)指出:教师的成长=经验+反思。只有通过对教学行为的不断反思,总结教学的成功与失败,才能重新审视自我,发现自我,不断丰富自我素养,使有效经验得到升华,缺点和不足得到修正,教学能力和教学效益得到不断提升。思之则活,思活则深,思深则透,思透则新,思新则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是建立在自我反思、自我改进实践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在反思中不断提炼、积累、升华,教师的专业素养才能日趋完善。

三、结语

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道德的引导者,思想的启迪者,心灵世界的开拓者,情感、意志、信念的塑造者;教师专业化更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的过程。新课改要求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成为课程的“研究者”、“开发者”。正确认识影响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诸多因素,积极探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模式和途径,对于推动教师自我成长和促进新一轮课程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篇2

教学模式是依据教学思想和教学规律而形成的,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比较稳固的教学程序和方法的策略体系。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探究式教学模式是组织高职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教学的系统程序。它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是以探究式教学为核心,依据各课程特征实施的一种教学模式。

探究式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是现代化教育观念的体现,是素质教育的要求,这也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电子商务是一个新型专业,其内容和模式一直处于不断创新和发展状态。利用网络收集各种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最终为企业服务是电子商务人才的一项基本能力要求。探究式教学的研究性和学生主动性对学生熟悉和研究网络市场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电子商务教学以网络作为教学平台,它所涉及的对象以互联网为中心,网络营造了企业电子商务的真实环境,这为电子商务专业的探究式教学提供了大量的教学资料;电子商务实验室拥有良好的信息共享和实时交流功能,这正是组织探究式教学所需要的。

二、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探究式教学法的网络环境设计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课题探究,需要一个开放性环境、有大量信息、企业案例辅助,同时能进行项目实践的平台。普通的教室环境难以进行电子商务专业课题探究,而网络环境不仅仅能为探究式教学提供丰富的资源和企业案例,还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项目实践和沟通,这些为电子商务专业探究式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探究保障。所以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探究式教学必须在网络教室中进行,同时将教室课桌摆放成适合小组讨论的结构。

三、网路环境下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探究式教学法的组织

第一步,激趣引题,自学探究

激趣引题是指教师的课堂导入,自学探究是指教师提示后的学生活动,这一环节起着影响全局、辐射全课的作用。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就要求教师有良好的导入,要使学生觉得所探究的问题和学生紧密联系。良好的选课和老师的导入为学生自学探究作铺垫,学生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地进人自学探究阶段。自学探究是学生通过网上个案分析、网络信息收集和网下实地调研等方式去分析问题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目标是挖掘学生潜力,发挥其自主性,培养自主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使其终身受益。学生自主探究过程知识发现和能力培养的过程,不同学生个体在探究中会表现出能力的差异,但只要能够积极参与探究,都是能力形成的过程。

第二步,解疑引导,合作探究

学生自学探究是学中有探,探中有学,一般问题均可以在边学边探中自行解决,不理解或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可集中在这一阶段解决。这个阶段可以安排3~5分钟时间,学生简要表述各自探究中的难点,要求学生不重复、不提与主题无关的问题。面于这些疑问,教师不必过早解释,而是对问题进行整合,然后提出一两个重点问题组织学生合作探究。合作探究采用小组探究的方式,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团队(3~5个人),然后对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必要时要求学生将探究成果制作PPT展示。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与学生面对面,切不可搞成问答或对话形式,要让学生与学生之间对话、答辩、争论、教师只需在关键处加以指点或引导,要避免教师牵着学生鼻子走。合作探究能促进学生思想情感交流,培养团结协作精神,构建民主和谐气氛,养成良好个性品质。

第三步,明理强化,实践探究

这个阶段是对探究过程的总结和提升,对探究成绩进行巩固,对探究效果进行校验检验,其作用在于帮助学生学会方法。这个阶段的关键在于教师的点评,教师要根据教学能力目标的要求和学生合作探究情况,简要归纳、概括讨论要点,掌握什么方法,理清什么概念,明白什么道理,几句画龙点睛的话,就给学生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交待。同时也要要求学生运用自学和讨论探究获得的知识,学会举一反三,解决类似或相关的问题。学生实践探究是巩固和扩大知识,同时也是吸收、消化知识为能力的过程,实践探究的内容和形式,要根据学科要求和特点决定,不必强求统一。

篇3

法学是二级学科法学类0301之下的一个专业,代码为030101K,属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这是由于法学专业的专业性特强,同时社会需求比较狭窄,所以需要控制招生数量。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党的相关政策及主要国际条约与惯例,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及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高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就业领域薪酬

1、公务员

主要包括体制内的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薪酬虽然不高,但职业稳定、社会地位较高。从2002年开始我国设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本科生想要想成为法官、检察官,进入检察院、法院这样的单位,必须在毕业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另外,还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

2、律师

律师既不像公务员队伍那样难进,又是法学专业的对口领域,是很多年轻毕业生的主要选择。律师是个经验型行业,收入参差不齐。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模式,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靠律师找客户,根据业务进行提成。律师的收入根据工作经验、能力大小和所涉法律领域的不同,有很大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的准入制度,与检察官、法官一样,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3、公司法务人员

公司法务人员是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多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例如,各大国企、外企、银行及一些大型的私企,公司内部都会设有法务部门,专门处理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的法律事务部门,但一般政府部门对学历和工作能力的要求较高。

至于薪水,外企中的法务人员一般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年薪在5至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有不同的要求。

4、其他相关领域

除了以上的主要就业方向,社会其他领域对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法律人才也有一定需求。如企业中的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对既有经济或管理知识,又具有法学专业的人才,比较受青睐。

5、高校教师

在高等学校担任法学专业教师,要求比较高,学历至少是硕士一般要求博士,教育背景要求是名校或海归。

就业遇冷原因

篇4

南开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评价如下:

南开大学法学研究生硕士,是法学专业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南开大学法学研究生硕士的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型人才;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法学研究生可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工作,南开大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拥有较好的就业前景,可在毕业后考取公务员;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专业主要有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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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专业区域供求不尽均衡

调查显示,工作的稳定性和自主性、待遇节节拔高等促使教师成为最受欢迎的职业之一。

统计显示,在师范类各专业中,需求较大的专业有教育学、特殊教育、教育技术、数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物理、计算机等专业。

从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可以看出,中西部对师范人才的需求很大。因此,未来几年师范类毕业生也应当转变观念,更多地将注意力投放到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在那里展现风采,实现人生价值。

外语类专业就业去向日趋多元

从近几年需求情况看,需求量最大的是英语、日语。此外,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的需求也较大。这些语种的毕业生就业较为容易,高层次的外语人才供不应求。有专家预测,北京奥运会之后,一些小语种也将走向热门。

北京外国语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孙眉认为,近年来,外语类毕业生去向已完全呈现了多元化态势,除了传统的外交外事领域,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到金融、通信、传媒、咨询、体育、物流等领域就业。就业领域的扩大无疑意味着就业机会的增加。

同时,外语类专业毕业生还能在传统就业优势领域获得机会,如外交部、文化部等中央部委以及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或新闻出版机构、图书情报机构、各省市的外事机构等。

法学专业持证上岗已是必然

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有相当的压力:一是社会上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二是该专业毕业生人数激增。

因此,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状况并不乐观,这一状况将持续一段时间。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也将开始面临一定的就业压力,参加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成为共识。

就业时要“专业对口”,在过去一定时期内成为法学类毕业生就业的首选条件。对于法学专业而言,传统的就业领域多为党政机关或司法系统。但当前形势下,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定要打破以往的思维定式,可以看到,在中西部一些地区以及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的普法教育人才,而这无疑是当代法学毕业生的“对口”去处。

农林类专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

近几年来,国家对农业十分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另外,政策方面也不断传来“利好”消息,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人们对生存环境的重视给农林类专业发展带来了曙光。因此,虽然农林类毕业生目前总体就业形势不如其他专业,但可以看到,今后几年该专业毕业生将会日益走俏。

未来需求较多的将有农业经济、畜牧、兽医、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木材加工、家具设计与制造、森林道路与桥梁、园林、林产化工等专业。

另外,农林类专业毕业生还有另一条广阔的就业之路,那就是到农村基层创业。还有到国有单位搞科研开发、从事生产经营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到基层自办实业,积极创业,同样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而且更富有挑战性和创造性。

机械类专业前沿人才供不应求

国家近几年加大力度强化装备制造业,鉴于机械行业的重要性和庞大规模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人才队伍,今后一段时间内,社会对机械类人才仍会有较大需求。具有开发能力的数控人才将成为各企业争夺的目标,机械设计制造与加工专业人才近年也供不应求。

从当前机械行业的发展来看,印刷机械、数控机床、发电设备、工程机械等重头产品前景仍然看好。除了这些传统工业领域,该行业将进一步向机光电一体化发展,向光加工、环保这样的新兴领域拓展。

经济类专业复合型人才备受青睐

市场营销类职位是人才市场需求榜上不落的冠军,从有关统计数据推测,销售类人才未来几年需求量仍然热度不减。

另外,据2007年薪金收入调查显示,金融业整体薪金水平在众多行业中排名靠前,金融业高薪引才。这与金融业的人才需求和其不断调整及推出的增值服务有关系,一些新兴的金融服务机构也逐渐成为吸纳金融人才的大户。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徐芳认为,要与时俱进,熟悉国际会计、商务惯例,具有必要的国际社会文化背景知识,不断拓宽视野,立足现代市场经济新领域,掌握现代管理学新知识,逐步把自己锻炼成为既懂经营又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建筑类专业就业前景依然乐观

虽然近期房地产业面临系列压力,但在人才市场上,与房地产相关的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策划、销售等人才需求仍然较旺。

随着国家和各地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加大,建筑类和房地产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依然乐观。

用人单位表示,这主要与制造业升级换代及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有关。制造业升级换代急需补充新鲜血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则急需专业人才。

医学类专业特殊领域潜力无限

医学类专业属于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的一个专业,因为现在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仍在深化,而且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就业弹性也较差。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会有更多的私立医院,这使医学类专业的学生更为抢手。而且,由于人们工作、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患病率也在增加,现有的医疗系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医疗行业的卖方市场。据有关部门分析,将来从事老人医学的人才将走俏,保健医师、家庭护士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

艺术类专业需求层次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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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与就业难点

通过以上数据显示,我们可知,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形势远比其他本科专业严峻,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就业面窄,这里的就业面窄主要是指对口就业,那么下面笔者首先剖析对口就业的几个方向和就业的难点,其次剖析非对口就业的方向和就业的难点:1.对口就业的几个方向和就业的难点方向一:国家公务员此处具体是指在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队伍、海关、工商管理、税务等政府行政执法、经济监管部门供职的工作人员。由于公务员工作稳定,压力小,福利保障完善,因此成为法学专业学生的第一大选择。就业难点:竞争激烈,难度大,报考流程繁复,时间长,专业要求高。据笔者调查,我院2012届,2013届毕业生,在公务员行列的占总就业率的30%。方向二:律师律师的就业前景和高收入也是非常吸引法学毕业生的,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律师的年收入基本保持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的范围内。就业难点:司法考试和工作经验缺乏。众所周知,司法考试是一个难度大,而且通过率非常低的考试。通过后,取得法律职业证书,凭该证书联系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可以申请律师执业证,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格,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成为执业律师。方向三:企业法务职员薪酬高,福利待遇好,一般为外资企业和大型民企工作,但工作压力大,职位数量少,难升职。就业难点: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当的外语水平。方向四:教师由于高校大量开设法学专业,特别是高职高专院校,需要专业教师,因此,一部分学生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后选择到学校当老师,当然,其中有一些是在中小学担当思想政治课教师工作。就业难点:高学历要求,一般为硕士和博士学历,而且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要求持证上岗,并且要通过一系列的所报单位的笔试和面试。2.非对口就业的方向方向一:出国留学和考研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内就业竞争加剧,各国为吸引留学生,纷纷降低留学门槛,留学生打工政策也有所放宽。毕业生开始考虑选择留学的道路来躲过这场就业危机。方向二:转行因为法学本专业就业门槛高,因此,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放弃对口就业,直接转行,抛弃原专业,选择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去从事文秘、销售、保险、物流等工作。

二、指导学生正确就业的方式方法

1.特色打造自主选择模块,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我院为保证毕业生更好的就业,特别在学生的课程设置上做文章,为学生打造自主选择模块。以法学为例,在修完24门主干课之外,还有四个自主选择模块,是专门为学生的打造的就业方向,分别是:公务员模块、律师模块、企业法务模块、考级考证模块。2.降低期望值,鼓励基层就业一大批的毕业生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到基层去就业,广西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年以上国家代偿学费政策,“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等。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到生产第一线。我校2008,2009法学共计5人到岗工作。3.积极参加考证,一专多能,增加就业机会2008年司法部公告关于报名条件的一栏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使得在校大学生获得更大的机会,对公务员考试和律师资格证得取得大有裨益。以2008,2009法学为例,有172位同学参加了改革后的第一次司法考试,2008法学有12人通过,2009法学有5人通过。4.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灌输该思想,让学生先工作,不要先入为主,要求专业对口,后在工作中逐步发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特色,自己擅长什么,有着怎样的工作需求,再考虑转岗。据统计,这样的灵活就业占据了就业率的大部分。5.做好实习、见习工作,锻炼动手和实际操作的能力由于法学专业是一个非常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因此,为期两个月的专业实习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主要是让同学们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所等单位中,学习实践基本工作,以便详细完整地了解公检法部门的工作流程,为就业做准备。大学生就业难这个问题,将伴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改观,但是,在目前的宏观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帮助学生更好、更顺利地就业,这个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讨,因为它与学生、学校、社会环境,经济形势、舆论影响密切相关。在此,笔者只是将自己的浅见表达出来,希望对指导就业工作有一点帮助。

作者:刘雪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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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IT行业,作为引领时代的朝阳行业,IT行业的一些高端技术如软件开发、程序设计等发展迅速,导致IT人才的培养速度无法跟上IT行业的发展,每年的人才缺口就达数百万人。

很多人没有被世俗偏见击倒,认为IT只有高学历、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才能学,只要你认真学习,朝着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也能收获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就业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等。不同的方向,以后的发展可能不同。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研究生多年来供不应求,供需比一直在1:10以上。根据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的人才市场调查显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一直排在人才需求的前列。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工作。电气自动化在工厂里应用比较广泛。最好的是电业局。然后是设计院。最艰苦的胜程局。

5、会计学,会计学是商业的语言,可以通过公司的账面和会计知识来了解一个公司的整体运营状态。通常会计专业的毕业生都会在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考试,美国的CPA和英国的ACCA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注册会计师协会,很多毕业生都选择考取这两个协会的资格证。

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可胜任各类工业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服务业、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或单位的出纳、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柜员、客户经理等工作;也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记账公司、财务公司的会计师助理、记账、会计咨询服务等职位。

6、法学,法学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律师实务、司法鉴定、法医等技术知识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很多报考法学专业的同学也希望毕业后做法官、检察官、高校教师等社会地位较高的工作。其实,这种工作对同学们的院校背景或学历水平都有相当高的要求。

7、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培养立志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临床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正在稳步上升,医疗行业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那么不管是医院的各种医生、医疗保健企业、还是医药产品公司都需要大量医疗人才。

8、设计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包含了各种设计专业。主要有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插画设计、UI/产品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等各个方面。

就拿UI设计来说,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产品UI设计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美工,而是成为了非常热门的设计专业,好的互联网产品都需要美观大气的设计,一个友好美观的界面会给人带来舒适的视觉享受,拉近人与产品的距离,为商家创造卖点,可以优化用户对产品的体验。

9、外语类专业,外语类专业这包括英语,也包括其他小语种,比如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德语以及一些其他小语种等。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交流逐渐深入,特别是上海世博会之后,我国对外语类人才的需求旺盛,应该说其就业前景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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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体系改革

1.课程体系改革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1)在一年级和三年级,分两个学期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帮助学生分析、了解就业形势,掌握就业前景。

(2)针对专业特点,开设专业前沿类课程,如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方向和最新动态;开设专业技能类课程,如法律文献检索课、审判业务、律师实务等,帮助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实践技能,提升创业能力;开设专业思维和方法类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法学方法论等,指导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的思维方法和体系。开设职业伦理类课程———法律职业规范与道德,增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学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进一步增强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紧密度,深度拓宽合作领域,邀请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专家参与课程设计、教学和指导活动。邀请实务专家单独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使学生在校期间尽快熟悉司法实务业务流程,尽快融入实务角色,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和方法。

2.注重知识更新,及时修订教学大纲

首先,注重知识更新,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定期以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向学生传达最新创新创业动态。其次,组织教师团队编写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和法学实验教学体系的实训教材和专业教材。第三,对不具备出版教材条件的教学讲义及实验讲义,定期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修订更新,保证知识的规范性。

3.落实精品课程建设,促进课程资源的开放共享

对于已经获批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力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鼓励优秀教学团队加强协同合作,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对于开课历史悠久,具备示范辐射作用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鼓励申报省级专业核心课程。

(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既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也是学生难得的教师资源。学生通过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活动,提高学生积极学习法学专业知识的主动性,培养研究法律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与研究潜质,提高学生的社会认知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人际沟通和心理承受能力。为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基地布局,具体体现为:

1.有步骤地增加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同时考虑实践教学基地的地域分布及层级。合理地调整实践教学基地的种类,实践教学基地不应只局限于公检法司机关,还应有计划地延伸至工会组织、妇联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电台、网站等媒体的法制节目等领域。

2.进一步增强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紧密度,加强联系,深度拓宽合作领域,邀请更多的实践教学基地中的专家来院讲学、参与教学、科研活动。

3.定期邀请各级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创业典型等先进人物“进基地、进课堂”,以报告、座谈、参观等形式,现身说法,分享他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实现个人价值的经历,这也是实践教学活动的一种体现。

二、创新创业改革的教学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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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业承诺是指大学生认同所学专业并愿意付出相应努力的积极态度和行为,由情感承诺、继续承诺、规范承诺和理想承诺四个部分构成。情感承诺反映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感情、愿望;继续承诺反映大学生出于自身素质、能力以及毕业后的工资待遇等经济因素而愿意留在该专业学习;规范承诺指大学生认同所学专业的规范和要求,留在所学专业是出于义务和责任的考虑;理想承诺反映大学生认为所学专业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1]。学生的学习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离不开对大学生学习心理的研究,大学生专业承诺是反映大学生积极学习的一个重要综合指标[2],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对专业的学习态度,是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重要的心理基础[3],直接影响学生对学习的投入[4]、学习生涯管理[5]、学习效果、专业满意度[6]。法务会计作为法学专业的特色方向①,旨在培养能够综合运用会计、审计、法律知识,解决法务会计实际问题,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本研究旨在研究法务会计本科生的专业承诺状况,探寻该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态度,为法务会计教学与教育工作提供参考。

一、研究方法

对象:采用整群抽样法,选取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346名法学(法务会计)在校本科生进行调查,回收有效问卷320份,其中男生68人,女生252人,大一66人,大二107人,大三72人,大四75人。为了比较法务会计学生与法学学生专业承诺水平,选择169名法学本科生用相同问卷进行调查,其中男41人,女128人,大一53人,大二50人,大三30人,大四36人。

工具:采用连榕等编制的大学生专业承诺调查量表[7],该量表分为四个维度,即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共由27个题项构成,每个题项采用从完全不符合到完全符合5点记分,得分越高说明专业承诺水平越高。量表的Cronbach a系数为0.927。本研究中Craonbach a系数为0.927。在本量表的基础上,笔者加入了一些人口学变量以及一些有可能影响专业承诺的题项。

数据收集与处理:采用不记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集体施测,并当场收回。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法务会计本科生专业承诺的整体状况一般

由表1可以看出,法务会计本科生专业承诺水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中间值3),整体水平不是很高,规范承诺水平最高,继续承诺水平最低,其中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高于中间水平。

表1法学(法务会计)本科生专业承诺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结果与其他研究结果达成一致[8]。规范承诺得分最高,说明法务会计本科生认同本专业规范和要求,认识到自己学习该专业的使命;情感承诺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说明学生对本专业的认同感较高,能形成积极的专业动机,更加愿意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来;理想承诺水平处于中间值,说明学生对该专业能否发挥自己的潜能与特长,能否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持不确定态度;继续承诺得分最低,说明该专业学生对以后是否愿意留在该专业学习和工作持不太确定的态度。法务会计本科专业承诺的上述状况,分析其可能原因有以下两点。

其一,学生对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了解有限。21世纪初,国内部分高校才逐步开始探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被学生接受和认可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学生认识到该专业方向发展潜力,愿意努力学好该专业方向,但对该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了解不深,因而影响学生对该专业方向的认同度和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积极性,表现在专业承诺总体水平虽然处于中等偏上,但整体上并不是很高。

其二,尚未成为独立专业,影响学生对该专业方向的正确判断。目前国内高校的法务会计教育,是在法学或会计学下设的一个方向,虽然其人才培养方案与传统的法学或会计学有很大差别,但并不是独立的专业。这让学生感到困惑,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对该专业能不能真正被社会所认可表示出担忧,对以后从事具体何种性质的工作以及考取哪个门类的研究生不太确定,因而其继续承诺水平得分最低。

(二)不同性别、生源地、文理科学生专业承诺的水平差异不大

以不同性别、高中时的文理科、不同生源地为分组变量,分别就专业承诺各维度及总体状况进行差异比较(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2。男女生、文理科学生、不同生源地的学生在专业承诺总分和各维度的得分没有显著差异(p>0.05)。

其原因如下所述。其一,性别角色对该专业认知影响不明显。描述性统计结果显示,女生的情感承诺和规范承诺水平比男生高,而男生的理想承诺和继续承诺比女生高,但总体上男女生的专业承诺差异不显著,这与吴兰花[9]、谭雪晴[10]、舒刚[11]等人的研究结果不完全一致。由法务会计的复合性所决定,男女对其认识上很少受到性别因素的影响,对其了解多是通过外界渠道而得知,因而其专业承诺在性别上差异不显著。其二,生源地对学生的专业承诺影响不显著。来自县镇的学生专业承诺水平最高,城市学生专业承诺水平最低,这可能是来自县镇的学生对法务会计持比较乐观的态度, 他们由县镇一级地方来到城市,对自己的将来充满希望,比城市学生更加遵循学科规范,更愿意去接受它。 其三,文理科学生各有所长。法务会计的课程设置上,既有文科层面的又有理科层面的,文理科学生可发挥各自所长,因此其专业承诺水平差异不显著。

表2不同人口学变量在专业承诺及各维度上的状况

(三)不同年级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参差不齐

对各年级的专业承诺水平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见表3。可看出专业承诺的四个维度及总体水平均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p

表3不同年级的学生在专业承诺各维度上的差异比较

多重比较中数字1、2、3、4分别代表大一、大二、大三、大四;*p

法务会计本科生的专业承诺总体水平呈现从大一至大三逐渐下降,这与连榕[12]、罗亚莉[13]、谭雪晴[14]等人关于大学生专业承诺水平的研究结果一致,但不同的是大四的专业承诺水平最高,大一次之。其原因可能是:其一,大一学生对新的大学生活充满学习热情,大三学生有迷茫。大学生刚考入大学,是人生的新开始,对将来的大学学习充满希望和信心,且学校在入学后进行了相应的专业思想教育,他们的学习相对比较主动,积极性较高。而大三的学生一方面课业任务重,慢慢地对学习产生了厌倦感,对教学常有不满意的情绪,时有逃课等现象。另外面临 “分流”的困惑,一部分学生选择侧重于法学方面的课程,如准备司法考试;一部分学生选择侧重于会计学方面的课程,如报考会计从业类的考试。这样的课程选择是体现专业个性化发展的有益尝试,但是,若学生对专业了解不深刻,却容易在面临选择时产生对专业认识的茫然和无所适从,因而直接影响其对专业的正确判断,甚至对以后是否能从事法务会计相关工作表示出了担忧,进而影响了其对专业学习的热情愿望。

其二,大四学生对本专业更热爱。一方面,大四阶段,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阶段,学生对专业更了解,对专业定位也更准确,在就业上比传统法学就业形势更好,逐渐认识到法务会计的魅力所在,因而更自信,认为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另一方面也提示大一、大二、大三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尤为重要。根据本调查结果显示,大一最不了解所学专业,大四的了解程度最好,其次是大三和大二,这进一步印证了学生对法务会计的认知程度,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才逐渐清楚该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以及课程设置情况,进而巩固了自己的专业思想。

(四)法务会计方向与法学专业本科生专业承诺的差异比较

对法学和法务会计学生的专业承诺进行T检验,结果见表4。从表中可以看出,在情感情承诺、规范承诺和总承诺水平上,法务会计学生的得分比法学学生的得分低,差异达到显著水平(p

表4法务会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专业承诺各维度上的差异比较

法务会计本科生的专业承诺水平显著低于传统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原因分析如下。

其一,法务会计学生专业学习任务重。由法务会计人才需要决定,在其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修完相应的法学类、会计类、审计类、数学类等课程,这样势必比传统法学类学生要修的学分多,其课业负担重,学习压力大,可能会削弱学习动机,进而影响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影响其专业承诺水平。

其二,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困惑。 法务会计作为新兴的专业方向,一方面有研究分析其发展的可行性[15],另一方面,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在我国发展又有其发展的局限性[16],如在学科设置上法务会计究竟从属于法学还是管理学,给学生感觉既学法学也学会计学,但两者学得都不够精通,因而影响其对未来专业发展及职业去向的判断,进而影响其专业承诺水平。

其三,选择的迷茫。经访谈及开放问卷调查发现,许多学生到大三其实已经面临专业上的“分流”,见上文所述。而传统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不需要面临这些问题,专业发展体系已比较成熟,他们有很清晰的专业认知,且文科类的课程相对来说较轻松,因而专业承诺水平比法务会计学生高。

(五)法务会计本科生专业承诺的影响因素

在本研究中,设置了学生对所学专业的了解程度、对人才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对所学专业就业前景的预期、对所学专业与自己兴趣的符合程度以及专业课程的教学氛围等题项,以便考察这些因素与专业承诺的关系。通过相关分析发现以上五个项目与专业承诺总水平的相关系数在0.543―0.715之间,均达到显著水平。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些因素对专业承诺的影响关系,以专业承诺总分为因变量,以上面所述项目为预测变量,进行逐步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以上五个项目是专业承诺的有效预测变量,对专业承诺均有显著预测能力,共可有效解释专业承诺66.2%的变异量。从每个变量预测力的高低来看,对专业承诺最具预测力的为“与自己兴趣的符合程度”,其解释变异量为51.2%,其次为专业课程的教学氛围、对所学专业的了解程度、对所学专业就业前景的预期、对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目标的了解程度,预测力分别为8.7%、3.7%、2.2%、0.4%。从标准化的回归系数β值来看,五个变量对专业承诺的影响均为正向的。

所学专业与自己的专业兴趣越符合,专业课的教学氛围越好;对所学专业及人才培养方案越了解,就业前景预期越好,其专业承诺水平就越高,学生对所学专业就更热爱,更愿意付出相应努力。其中专业与自己兴趣符合程度对专业承诺的影响较大,若符合自己的兴趣,学生就更愿意为之积极主动付出努力。同期的调查中发现,仅有20.1%的学生认为选择该专业是因为符合自己的兴趣。专业兴趣不是静止不变的,可以在后期的不断学习中培养。调查中发现大四学生认为该专业与自己专业兴趣符合程度比大一要高,因此,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提高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特别重要。本文调查结果显示,对法务会计越了解,对其人才培养方案越了解,其学习往往也越主动,也越认同所学专业,进而更愿意为之付出努力。

课堂教学氛围也影响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对学习兴趣还不是很明朗的学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此时若教师注重课内课外专业学习引导,会使学生对专业学习充满好奇,逐渐认同所学专业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专业内学生的学习氛围,也影响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喜爱程度,大学生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学习中,对于专业的看法和认同程度会受到周围同学的影响,甚至会逐渐一致[17]。专业的就业前景是学生最关心的问题,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情绪。毫无疑问,只有对专业将来的就业前景感到有希望,才会让学生产生专业学习的自信和动力。

三、提高法务会计本科生专业承诺的建议

(一)做好专业认知教育

根据上文研究结果显示,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对其专业承诺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因而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学生对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了解。做好招生宣传,利用招生契机做好学生入学前的专业认知教育,尽量使学生在选择该专业时真正了解该专业,进而调整自己的兴趣,并愿意为之付出努力。入学后在不同的年级阶段进行主题鲜明的专业教育,如大一阶段,进行专业认知教育,了解专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大二阶段,进行相应的选课指导,区分核心课程和拓展类的课程,以方便自己根据课程性质进行系统学习;大三阶段要做好职业生涯指导及考证指导,针对学生专业选择分流上的困惑给予指导;大四阶段要做好毕业论文指导和相关就业指导,使学生真正理解该专业方向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阶段性的专业认知教育和指导,不断培养、调整和巩固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同时,法务会计作为新生事物,被社会认可需要一个过程,所以高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群体或企事业单位宣传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特点及专业发展的必要性,加大人们对法务会计的了解力度,进而使该专业学生树立专业自信。

(二)优化课程设置,营造良好教学氛围

专业的教学氛围直接影响专业承诺水平,提高教学氛围,首先要优化课程设置,突出法务会计核心和特色课程,适当减少低效率的课程重复和叠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而提高专业承诺水平。其次,加强实践教学。在本研究相关的开放问卷调查中,有近60%的学生表达出希望学校能加强法务会计实践教学,须加强课内课外实践教学,安排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实践,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法务会计知识的能力,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努力营造良好学风,树立优良学习榜样,教学相长,形成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以优良学风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专业承诺水平。

注释:

①法务会计目前在国内尚不是独立的国民教育专业,国内高校一般在法学或会计学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方向,专业名称为法学(法务会计)或会计学(法务会计),但其人才培养目标基本一致,都是培养具备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等知识的法务会计人才。本研究中,为方便起见,将法学(法务会计)方向简称为“法务会计”。

参考文献:

[1][3][7]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关系与量表编制[J].心理学报,2005,(5).

[2][8][9][12]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状况及其关系[J].心理科学,2006,(1).

[4]段陆生.大学生专业承诺、学习倦怠与学习投入的关系[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4).

[5][17]张浩.大学生专业承诺与生涯管理[J].华东经济管理,2005,(1).

[6][16]严瑜.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实证研究[J].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10][14]谭雪晴,江新华等.农村大学生专业承诺现状调查――以湖北师范学院为例[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3).

篇10

1 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意义

1.1 完善实践教学有助于提升法科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目前,法学界倾向于将法学教育定位为以法学专业教育为基础,以法律职业为取向的教育形态。这一点与很多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是不谋而合的。而法律职业要求学生不仅理论知识要过硬,更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只掌握法学理论而不具备法律职业技能的学生将不受社会欢迎。但法学学生不可能像律师那样直接为社会提供现实的法律服务,因此提高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唯一途径是运用实践教学方式,让学生真正接触到法律实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纠纷的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人交流的能力、辩论能力等。毫不夸张地说,实践教学是培养法科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1.2 完善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法科学生的就业能力

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近年来公检法等部门的人员日趋饱和,加之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致使法科学生进入了就业的寒冰期。在2009年全国大学生就业率排行榜中,法学专业位列倒数第一[1]。但就业率的高低并不必然反映特定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其实我国目前的从业律师不足30万,这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从深层次来看,目前法律专业就业难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毕业生的数量过多,而在于高校能否培养出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高质量法律人才。从就业角度来看,法学实践教学就是一场经典的职场演练,能大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因为法学实践教学能帮助学生准确地认识和评价自身,发现自己的职业兴趣和专长,很好地锻炼法科学生的专业技能,缩小自身与专业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之间的差距,进而促使其理性择业,并将工作上的适应期尽可能地缩短。而且一部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因表现突出容易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从而为以后的就业做好准备。因此就法学专业而言,大力发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是合二为一的。

1.3 完善实践教学有助于提高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

关于法律职业人的衡量标准,著名的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说过:“讲到法律人才,我认为至少有三个要件:(1)要有法律学问;(2)要有社会常识;(3)要有法律道德[2]。”西方两大法系莫不将职业道德教育视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部分。而要培养法科学生的职业道德不仅需要开设相应的理论课程,更需要通过实践对学生进行心灵上的感化。因为实践教学可以将公正、廉洁、礼仪、诚信等职业道德内容通过具体生动的法律活动体现出来,通过使学生身临其境地置身于具体法律事件之中,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从而切身体验到在处理实际法律事务过程中法律人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明白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法律人的意义,明白道德认知和是非判断能力的重要性,从而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准则,为日后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

2.1 现有的法学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现阶段各高校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形式主要表现为模拟法庭、专业辩论、法律诊所、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等,应该说这种安排基本上涵盖了实务中可能接触到的法律工作,顾及到了方方面面,但师生均一致认为许多实践课程的开设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校内的实践教学基本上是走过场,未能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如模拟法庭、专业辩论中双方的交锋都是有针对性的演练后的表演,这种互知底细的表演在变化莫测的法庭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因而这种实践活动的开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二是校外的专业见习、实习也收效甚微。首先,见习、实习期间司法机关基于保密的考虑不愿意让学生染指正在承办的案件,只安排学生干些打字、复印、装卷、跑腿等杂务;其次,实践教学的责任主体并非见习、实习单位,其往往认为是在帮学校忙而已,因而缺乏责任意识,根本不关注学生的见习、实习效果。

2.2 缺乏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教师

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兼具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而我国目前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虽然大部分教师已通过司法考试取得职业资格,但真正从事过律师职业的教师很少,由此导致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虽然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但大多没有从事过具体的司法实务工作,司法实践经验极为欠缺,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往往是夸夸其谈,无法给学生提供有益的指导。同时,由于实践教学的场地一般转移到了校外,需要教师投入的时间大大超过了课堂教学,而既有的职称评定制度却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由此导致教师不愿意将精力耗费在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上。

2.3 法学实践教学缺乏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

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尚处于整合实验之中,相应的评价激励机制也较为滞后。相当一部分高校常用的评价方法是在实践教学结束后要求学生提交书面的总结、心得体会或实践报告等文字材料,由指导老师评阅后给出分数。显然这种评价方式只注重实践教学的结果而忽视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实际表现,没有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难以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的目的,因而是不科学、不公正的。这种评价方式还给学生传达了一种很不利于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信息,即只要写好书面材料实践课就可以轻松过关,从而导致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3 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若干思考

3.1 确保校内外实践教学质量

在校内,立足于模拟法庭,定期开展各类案件的模拟审判,尤其要将原表演性质的模拟转变为实战性质的模拟,要求学生真正以一名律师或法律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思考。为此在开庭之前只需让学生知(下转第305页)

(上接第291页)

晓案情、各方诉讼参加人的名单及对方提交的证据,督促学生结合案情收集相关资料,围绕案件实际情况总结自己的论点和准备所需要的论据,同时还需要设想对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种种论点论据,事先做好应对准备,以免被对方打个措手不及。

在校外,依托于实践教学基地,努力强化实习效果。为此,首先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通过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态度、实习目标、实习纪律、实习要求、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内容,从而让实习单位放心地让学生承担一些实质性的业务工作;其次,按照“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建立规范化的实习基地。学校应该将实习基地的建设费用纳入到办学经费当中,并保证每年有所递增。同时,学校和学院应当利用其教学、科研、图书资料等优势,为实践基地单位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如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等,使实践基地感到双方的合作是真的“双赢”[3]。

3.2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为了提高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实践的能力,高校应当支持、鼓励教师去律师事务所执业、去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或者去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同时,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分期分批送法学专业的老师到公检法、企业的法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去挂职锻炼。

3.3 构建科学公正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机制

应优化实践教学的考核体系,重点从学生的主观态度、纪律性、出勤率及实习报告、案例分析、实习日记质量等方面来评价。同时,在评价方法上也应该坚持多元化的取向,可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指导老师评学生、实践基地评学生等多种方法相结合,惟其如此才能全面地反映实践教学的客观情况,对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能力作出公正的考量。

参考文献:

[1]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68.

篇11

第一,在历年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98%以上的职位都有专业要求;第二,公务员招录专业是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而制定的,因此每年的招录专业都有调整乃至大幅度的波动的可能性。

在以上两个前提下,针对每年的招考情况做大体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些对专业做了限定的职位,有不少的要求是比较宽泛的,一般会给出可报考的专业大类或明确相近专业都可报考。而不管招录专业如何变动,有部分大类专业(即岗位要求的专业出身)每年都是公务员招考的“大户”。可以说,它们是敲开公务员招录大门的必备专业。这几个招考方向也多与高校热门专业所契合。就目前趋势来看,从中央到地方,这几个招考方向可分为政法、文秘、经济管理、财会、信息技术五大类,其专业对应如下表所示:

在公务员公共课程考试中,这些专业都是招考的热门专业。而在大学选择了这些专业的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也比其他考生更容易适应考试内容。比如,公务员考试笔试中的公共科目主要是对应试者基础知识的考查,考试内容包括对公务员任职的基本要求、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汉语言文学、法学等文科专业的学生在公共科目的考试中有天然的专业优势。

以下就为大家介绍近年公务员招录比较热门的几类专业,供有意愿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参考。(以下只罗列出适合文科生报考的专业,理科生请移步《求学》理科版)。

一、汉语言文学

在报考公务员中,专业优势最大的应该是中文类专业。这里所说的中文类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学、对外汉语、应用语言学等。在我们浏览公务员招录职位信息表时,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是出现最频繁的字眼。

汉语言文学可谓是有志从事文职工作的优势专业。公务员、教师、媒体记者及编辑都是不错的工作选择,在各种企业中担任秘书、行政助理以及文员的岗位也算是专业对口。这些岗位和职位往往需要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功底、应用文写作以及撰稿能力。

如果你热衷写作、爱好文学,那么可以放心地报考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在这里你不仅可以继续自己的文学梦,还能学到很多实用的技能,比如文书的写作和口才的锻炼,这对报考公务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二、会计学

要问啥专业最有公务员潜质?答案一定是会计学!在近几年的国家公务员招录的专业中,会计学专业一直稳坐“十大需求专业”前三甲。

除了会计学专业,其相关专业如财务管理、财政学、税收学等也是公务员考试的热门专业。这类专业招录的职位主要是进行财务管理、税收征管等财务工作和审计业务等,招录的部门范围一般也较广。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经济越发达,对财务人才需求量越大。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国家机关,都会发生经济活动。可以说,以上专业的就业面很宽,不想考公务员也没关系的。考生毕业前如果能够考取相应资格证书,会在求职中为自己增加竞争力。常见的与财务管理、会计有关的证书有以下几种: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

三、经济学

经济学是一门很现实的学科。货币升值还是贬值,石油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跌等有关经济的每一条新闻无不触动人们的神经。经济学关系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它,所以说是一门基础性学科,它也是其他应用性经济学科延伸的主干。经济学从开设之日起,就注定是一个备受瞩目的学科,永远可以在最热门的专业里找寻到经济学的身影。

该专业培养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在公务员招考中,经济学及相关专业所招录的考生更多地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及人力资源分析等方面的工作,进入就业人才中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等部门。当然以上部门招收条件一般较为严格,对考生学历要求较高,所以有志于此的同学,可能还需要继续考研。

四、法学

这里的法学包括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多个专业方向。

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成为公务员考试的热门专业,一方面是因为近年来法学类专业人才相对饱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并不乐观,尤其是专业对口率并不高,考公务员不少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是相对较好的选择;另一方面,公务员招录中,除了公检法系统的职位,负责涉法、法律法规、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的岗位需求较多,如劳动监察、医疗监察、劳动仲裁、交通外勤执法等。

如果考生在大学时选择了法学专业,最好在毕业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样找工作会相对容易且就业质量相对较高。除了律师,法学专业毕业生还可从事公司法务职业,这也是近年来很受欢迎的高薪职业。

篇12

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尽管也是全日制本科学生,但无论是学生的分数层次、培养目标、就业前景等,与其母体学校的法学专业都有所不同,而且也与高职高专法学专业不同。在这种“上下夹击”的状态下,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统一规划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材,正确使用相应的教材,已经是摆在我们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是否应与母体学校本科法学专业有所不同?

(一)母体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

1.人才的级别

在改革开放初期,不少重点院校提出了“培养高级法学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随着近年来国家司法机关直接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逐渐减少和法学专业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院校提出了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或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可见,在培养本科法学专业人才的层次上,由于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培养层次出现和普及,培养人才的层次逐步有所降低,以便将“高级人才”让位于博士的培养目标。

2.人才的知识结构

改革开放之初,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的人才,是研究型的法学理论人才,毕业后不少直接留校从事法学教育或者法学研究工作。但当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点的出现和增多,应届本科毕业生留校任教几乎不可能,因此本科生大多要进入实务工作部门(而且不一定是法务工作部门)。在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有学者已经将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视为素质教育,①甚至有人提出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无非就是今后就业的一块“敲门砖”而已,谈不上人才。面对着全球化得经济发展以及法学专业就业难的现状,不少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要求其懂得法律、掌握外语、了解经济,培养目标就锁定在了复合型人才上。②

(二)高职高专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作为专科,其毕业生不能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因此其毕业生的就业一般流向中小型企业、司法机关的底层事务性工种。因此,高职高专法学院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被确定在“应用性”、“事务性”方面。不少法院、检察院招收大批的高职高专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作为“速录员”,甚至作为合同工录用。

(三)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之锁定

近几年来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十分突出,应届生不能参加司法资格考试(2008届例外),这严重影响了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直接进入公检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育工作要得到健康和良性发展,首先必须要解决培养目标这一问题。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之确定,受到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独立学院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二是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三是母体学校以及高职高专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

普通高校适应时代要求,提出了培养复合型、研究型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而高职高专早就确定了应用性或者实用性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从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学生的水平等方面来看,“研究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显然是难以实现的。如果确定为“应用性”、“实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又恐降低到大专法学教育的水平,而引起误会且严重影响招生。

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就是:司法改革,出现了“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律师助理”这样的一个工种,其处于“法官”、“检察官”、“律师”与开展事务性工作的“书记员”或者“速录员”、“办案秘书”之间,作为处于中层、从事辅工作的工种,要求这些人员必须经过法学本科教育,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熟悉相应的法律制度,能够协助主办“法官”层次的人员开展专业性的工作。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不少司法机关往往将这些法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作为“政府雇员”(签订长期的合同,以“参公”、“依公”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予以招录。

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往往希望能够得到一个相对稳定而且职位较高的工作,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而高职高专的大专生则希望得到一个能够在司法部门和律师行业发展的机会,这就为独立学院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留下了一个空间――实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因此,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锁定在“实用型”法学人才上。

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区别于高职高专的“应用性”、“事务性”人才培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强调法学的基础理论功底;二是突出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三是强调相关知识的融合运用;四是能够运用理论、制度、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理论上能够开展相应的研究;具备相应的各种素质(能言、善辩、硬笔头);实际操作上能够得心应手;五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在主管领导下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甚至能够独当一面。

二、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教材编写

(一)现有的法学专业核心教材之使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根据专业目录调整确定了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为规范各门核心课程教学的基本规格,提高教学质量,颁布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明确了14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点、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①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使用的十四门核心课程,已经有了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了国家级规划的教材,而且经过了多年的使用,实践证明了这些教材对培养理论性、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是有益的。但是,目前沿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法学教材的做法,问题比较突出:过于理论化,缺乏案例分析,社会联系不够紧密,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教材就难以满足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之实现。但是,作为法学理论的掌握,无论是普通高校还是独立学院的法学本科生,都是必须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教育工作。

(二)“实用型”法学本科教科书的编写

为了实现独立学院“实用型”人才培养之目标,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教育工作,必须摆脱沿用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教材的传统做法。

首先,统一规划。一整套适用于独立学院法学本科的教材,出于专家队伍的构成所限,非某一个单独的学院自己所能完成,必须在一定的协作机制之内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协调,才有可能完成这一科学、严谨的编写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纳入全国性统一规划教材系列,或者作为全国、地方(如中南地区和华南地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推荐使用教材系列。除核心课程系列外,还要考虑选修课程系列的规划问题。在保留统一规划教材系列的同时,也应当允许和鼓励有符合地方特色的教材,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之需(如加工业发达的地方可以有针对性地编写出有关加工贸易方面法律实务的教材等)。

其次,符合规范要求及法学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教育部关于法学核心课程的确定,是出于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思想和法学作为一个单科学科专业的考虑,任何一个学校的法学专业本科生,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因此,十四门核心课程,在个别的课程上可适当予以调整外(如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门课程可考虑加以有效的整合,重新确定一门或者两门课程),其他相关的课程出于知识结构的考虑,不宜加以大的改动。为了使今后的教学评估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编写的教材应当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相关的规范,尤其是在关键的知识点方面不能出现遗漏或者出现错误。

再次,突出实用性。在教科书的内容方面,理论以够用为限,不宜过多地展开学理之争和理论产生、发展的过程性的阐述,应突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规定、基本案例,着重点放在实用性和社会现实的对应性方面。诚然,这种实用性的内容突出,并非将教科书编写成为一个操作性的指南手册。

最后,体例结构强调易于理解和知识的吸收。在编排体例上,可以考虑每章标题下有“引言”或者“导读”,使学生在进入课程学习前对相关的问题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也便于教师引导学生进入相关内容的学习。之后,应有“重点问题”的提示,以便学生在学习中对本章的难点和重点有所侧重。具体的内容方面,应突破传统的从理论到理论的编写方式,以“案例”或者“实例”导入,再进入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基本规定、实际问题的对应性解决。在每章的结尾,应有“本章小语”,以总结本章的关键问题。每章后,应有“思考题”列出,便于学生复习。必要的可列出“参考文献”,以便提供学生课后搜索相关的文献资料,增加阅读量和扩充知识面。

三、教材采用与日常教学工作的匹配落实

(一)协调使用

尽管编写一套适用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教材不易,但是教材编写出来之后的推广使用也有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招生人数相对较少,单独的一个学校使用教材的数量毕竟有限。因此,在教材的推广使用方面,应当形成有效的促销机制,独立学院自己首先应当选用。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培训、讲座的教材和参考书使用。

独立学院虽然有一定比例自己的专业教师,但更多的独立学院还存在大量聘用母体学校的离退休、专职教师或者从外校聘请兼职老师,这些外聘教师往往喜欢使用自己长期以来选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法学教材(尤其是国家级规划教材)。外聘教师采用这些教材,尽管出于对教材熟悉无需重新备课的考虑,在教学过程中有相应的便利,也有利于应付今后教学评估对使用教材的审核(国家级规划教材)。

在编写出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系列教材之基础上,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务人员就应当尽量协调外聘的教师,推荐其使用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的系列教材。

(二)学位课程考试的协调

由于独立学院在尚未经过教学评估的情况下,2007年及以前入学的本科学生需要申请学位的,仍需依靠母体学校授予学位。而母体学校在学位课程考试的确定以及出题时,其所参照出题的教学用书可能与独立学院使用的“应用型”课本不一致,这容易造成学生们的思想混乱,进而可能会产生“教”、“考”的课本的标准不同,影响学位获得率。这就需要独立学院高层领导方面与命题学校的高层领导开展有效的协调。在具体的教学组织过程中,管理者也应当注意这一问题,他要求和提醒教师尽量使教学与今后的学位考试的主要知识点和重点问题方面有所重视。

(三)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科书之修订

教师如果参与相关独立学院“实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教材的编写,对该教科书比较熟悉也有较深的感情,讲授起来一般会比较顺利。但这种教科书与传统的理论性教科书,与高职高专的应用性教科书都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必须做相应的调适,尤其是要收集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案例结合教科书的相关内容开展教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不仅不能充分发挥新编教材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材应有的使用效果,甚至容易产生学生“理论不够深”、“实际配合不紧”的错误认识。

篇13

我想“学然后知不足”是大学学习阶段最好的一种知识标杆,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又是对走上工作岗位时的一种内心真实体会的最好描述了。总的来说,也就是在哪个阶段就做好哪个阶段的事情,学习理论的时候要注意去实践,真正实践时也要知道在实践中去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认识到律师在这其中的强大调节作用。譬如一些很简单的案子,一个资深的律师完全可以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依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就使问题得到解决。在中国这种注重人情事理的社会氛围下,一个人处理事情,协调关系的能力被得到重视,这里面就有一种人际关系和自身信誉在发挥效力的问题。对于一个律师而言,这两项条件尤为重要,一个律师的资历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就是一种无形的资产。

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做人,做事首先要做人,对一个学生,在学校里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良好的人际关系,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以及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律师,对其口才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庭辩阶段,既要善辩,又得有理有据,沉稳冷静地辩。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从现在开始就要多注重培养自己的思辨能力。学会表达自己的同时,学会用自己的专业术语阐述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