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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投资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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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投资论文

篇1

一、引言

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河南省乡村总人口达到7968.77万人,占河南省总人口的82.0%,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8.5%。2004年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553.15元,在全国排第19位,较全国平均水平低383.25元。因此,迫切需要积极探索促进河南省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变农业大省为农业强省的途径和政策。

大量的研究表明,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项对58个国家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与农业发展关系的研究表明(Binswanger,1989),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呈正相关关系:水利灌溉设施增长1%时,粮食总产量增长1.62%;公路修建增长1%时,粮食总产量增长0.26%,农村的公路密度每增长1%时,粮食总产量将增长0.12%;成年人的识字率上涨1%时,粮食总产量增长0.54%。樊胜根等(2002)的研究表明,政府用于促进农村生产方面的投资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增长,同时还促进了农村扶贫,缩小了地区差距,但投资收益因投资的地区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不同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大小是不同的,因此本文以河南省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为研究对象,确定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为政策的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二、模型设计及变量的说明

由于数据的限制,官方公布的各地市用于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数据年度不长,本文为保证样本的数量,采用面板数据模型(paneldatamodel)进行分析。面板数据模型是指对不同时刻的横截面个体作连续观测所得到的多维时间序列数据,并对这些样本数据进行建模。与单纯的横截面或时间序列相比,面板数据模型的优点表现在,提供了更大的样本点以改善参数估计的有效性以及更深入地分析问题。从时间序列看,可以描述不同个体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从横截面数据看,又能描述某个时点各个个体的状态及个体间的差异。

一般来说,农村公共物品按用途可划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大类(楚永生,2004)。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主要包括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治理、农村道路和公共性运输工具、部分大中型农用机械设备、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等;农村非生产性公共物品包括基础教育、文化娱乐设施、电网、自来水设施、卫星接收设施、邮电通讯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行政服务、治安等。因此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可直接作用于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通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基本素质,为农民提供信息、交通通讯等便利的生产条件,对农业经济的长期增长产生间接影响。

根据《河南农村统计年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方向可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本文将扣除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投资看作是公共资本投资(李桢业等,2006)。因此,根据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影响农村经济增长的计量模型可设计如下:

LnYit=β0+β2LnLit+β3LnGit+uit

其中:下标it表示第i个城市(即代表河南省18个地级市)农村在第t年(2000-2004)的项目;Y代表农业总产值,单位为亿元;β0为常数;β2代表劳动的产出弹性;L为农业从业人员,单位为万人;β3代表资本的产出弹性;G为公共物品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存量(1999年为基期),单位为亿元;u为随机扰动项。为了消除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本文在计量检验时,分别对上述数据进行自然对数变换。以上数据均来自《河南统计年鉴》(2000-2005)和《河南农村统计年鉴》(2000-2005)。

在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时,主要考虑两种模型,即固定效应模型(fixed-effectsmodels)和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smodels)。不同的模型变量回归系数的影响因素也不同,一般来说,因为面板数据同时包含横截面因素和时间序列因素,所以参数估计值可能会同时受到两种不同因素的影响,一种是不同组别数据之间的差异,称作组间效应(betweeneffect),在我们的数据里就是指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另一种是同一组数据内部不同年份之间的差异,称作组内效应(withineffect),在我们的数据里就是指同一个地区不同年份之间的差异。在固定效应模型中,所有的组间效应都已经通过固定影响消除掉,参数的回归系数只取决于组内效应。而在随机效应模型中尽管考虑了地区之间的差异,但只有当地区之间的差异服从正态分布时,回归系数才会完全不受组间效应的影响,否则,回归系数也会受到组间效应的影响(王红领等,2006)。

三、检验结果及说明

为了检验公共物品投资变量(G)和农业总产值(Y)之间是否有较大的相互影响,依次分别对变量G与变量Y的关系和L与Y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组Ⅰ和组Ⅱ),然后将变量G与L同时与L进行回归分析(组Ⅲ)。回归结果见表1,方程中D.W.的有效范围是dL<D.W.<(4-dU),即对于组Ⅰ和组Ⅱ来说,1.16<D.W.<2.61,对于组Ⅲ来说,1.05<D.W.<2.57,故可认为回归方程中的变量不存在自相关。

在组Ⅰ中,我们首先就公共物品投资变量(G)对农业总产值(Y)的影响进行了回归分析,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是,累计公共物品固定资产投资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分别通过了10%和5%的显著性检验,也就是说,无论是组内效应还是组间效应,农村累计公共物品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总产值的影响均为正,即促进了农业总产值的增长。

在组Ⅱ中,我们又检验了农业从业人员(L)对农业总产值的影响,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回归系数为负,且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农业从业人员与农业总产值呈负相关关系,由于固定效应模型中参数的回归系数只取决于组内效应,也就是说从时间维度来看,随着农业从业人员的递减,农业总产值是增加的,这和我们的统计数据是一致的,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机械逐渐替代了劳动,使农业从业人员的效率得以提升。随机效应回归结果表明,回归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即农业从业人员与农业总产值呈正相关关系,显然这里随机效应模型既考虑了地区间的差异,也考虑了一个地区内不同时间的差异,其回归系数同时受这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统计数据来看,不同地区之间农业总产值的差异,主要由农业从业人员决定,农业从业人员较多的地区,其农业播种面积也较大,因此其农业总产值就比较大,与我们的统计数据一致。

在组Ⅲ中,我们将农村公共物品固定资产投资变量和农业从业人员变量放在一起对农业总产值进行回归,两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与组Ⅰ、组Ⅱ相同,且均通过了至少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从固定效应回归结果来看,公共物品投资是造成地区间农业总产值差异的因素,即公共物品投资较多的地区,其农业总产值也会较大(假定影响农业总产值的其他变量均相同的前提下)。从随机效应模型来看,公共物品投资也是造成同一地区、不同年份农业总产值变化的因素,即随着同一地区农村公共物品投资的不断增加,农业总产值也不断增加。

从组Ⅰ和组Ⅲ的回归结果中可以发现,增加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可以增加农业总产值,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从组Ⅲ随机效应模型(该模型同时考虑了组间效应和组内效应)的回归结果来看,农村公共物品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元,农业总产值将增加0.124元。

四、河南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匮乏,且结构不合理

从财政支农统计数据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财政性支农支出的绝对量从1990年的10.83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8.38亿元,但实际上财政用于支农的比例在整体上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见图1),由1978年的15.5%,下降到2003年的6.8%,且从1994(1995年除外)年开始河南省的财政支农比例开始低于全国的财政支农比例,其中1998年差距达到2.69个百分点。显然,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对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显得尤为不足。

从财政支农结构上看,当前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其他等(见表2),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所占比例较高,如2003年为74.6%,2004年达到80.3%,并且这一比例也高于全国的比例,由于这些支出主要用于各级农业行政事业单位事业费支出,所以这些名义上属于支农支出,实际上大部分却流向了城市,农业投入的“非农化”现象较严重。财政对农村和农业支出比例过低和支出结构的不合理,必然导致河南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匮乏或不足。

2.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的地区差距逐渐拉大

从表3可以看出,郑州市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与其他地区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如2000年郑州市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是开封的4.70倍,到2004年扩大到6.14倍,2000年郑州市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是商丘的4.75倍,到2004年扩大到6.09倍。由前述可知,农村人均累计公共物品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增加农民的人均收入,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地区差距的加大,可以说主要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因此为了促进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政府政策应向落后地区倾斜,加大对落后地区公共物品的投资。

(二)政策建议

从前面的计量分析结果可知,增加农村公共物品投资可以提高农业经济增长,因此,针对河南省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相应的政策建议,以进一步促进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平衡快速发展。

第一,按照公共财政原则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支出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具体包括:(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总量的稳定增长,同时要提高河南省财政支农支出的比例,至少要不低于全国财政支农支出的比例。(2)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首先要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的资金流入结构,即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的比例,降低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比例;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的地区结构,即加大对信阳、周口、驻马店等人均公共物品投资较低地区的支出力度。

第二,走农村公共物品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即建立以公共财政和国债为主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物品融资体制,以解决河南省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短缺问题。

第三,建立省、市、县三位一体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政府应处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地位,各级政府都应建立起相应的负责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组织,具体负责农村公共物品资金投入的筹集和使用,收集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信息,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规划。

参考文献:

楚永生.2004.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增长相关性分析[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樊胜根,张林秀,张晓波.2002.经济增长、地区差距与贫困——中国农村公共投资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3.

篇2

明确财政支农重点。以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经济危机为界,在此之前,美国农业尚不发达,财政支农的重点是生产领域,因此财政主要投资于农业水利、灌溉、交通等公共产品;此后,农产品大量过剩,政府财政支持的重点由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主要投资于农业科技、农产品储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产品。

(二)日本的农业公共产品投资

日本农业公共产品投资的经验主要表现在: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工农业良性互动的关系,即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日本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资除部分直接用于兴建农、林、水产等公共产品外,大部分特别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是采用补助金及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发放给农民,同时通过补贴利息,调动“民间资本”投向农业公共产品,这就是日本颇具特色的“制度金融”;政府对农业公共产品的投资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米价支持政策”到80年代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补贴再到进入WTO以来的以环境保护为导向的公共投资。

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公共产品投资策略

(一)韩国农业公共产品投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开始实施“以工补农”战略,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发展农业,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新村运动”。新村运动在农业公共产品方面的投入主要表现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如完善灌溉系统、更新农业机械、采用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设备;同时还加强农业科技、良种、化肥农药的投入,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及对农民的职业教育。这是“新村运动”的核心内容。

虽然韩国的“新村运动”主要由农民进行,但政府在其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政府不仅是发动者、引导者,更重要的是提供大量的财政支持。据统计,政府每年的资助额占总投资额的比重一般都超过20%,最高年份可达59.2%。充分体现了政府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二)印度农业公共产品投资

印度政府推动的农业公共产品建设主要有以下方面:生产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控制水土流失两个方面;投入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化肥投入、高产品种投入和农业机械投入;保证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农村公路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业职业教育等。

在农业公共产品的建设中,印度政府从三条途径来筹集建设资金:增加计划投资,在每个五年计划中,农业的计划投资都占相当比重,如“一五”计划农业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18%,而工业仅占8%;“二五”计划农业为25%;“三五”为21%,且以后的各五年计划中从未低于20%。实行投入物补贴,印度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农业投入补贴占相当大比重。提供贷款保证,农业贷款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印度政府大力发展信贷机构,扩大信贷额。印度的农业筹资和开发公司主要是利用外国农业投资,发放基础设施的项目贷款。

(三)巴西农业公共产品投资

1.仓储设施。在巴西,仓储按属性可分为三类:官方(联邦、州、市)、合作社和个人。联邦仓储设施由联邦出资建设,主要用于常规储备和储存按政府最低保证价格收购的农产品,其目的在于保护农业生产者,特别是中小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同时利用政府的储备在淡季时调节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合作社和个人仓储设备建设的资金主要靠补贴性农业信贷和自筹,其主要目的在于利用农业季节差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巴西仓储能力基本上能够满足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其收获后的损失率仅为5%,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水利灌溉。巴西水利资源丰富,河流纵横,降雨量丰富,但灌溉业落后。1985年政府制定了东北部百万公顷灌溉计划,五年内投资35亿美元,其中40%由联邦政府出资,60%由私人或国际金融机构资助。

3.农业科研与农业技术推广。巴西最重要的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是归属农业部的巴西农牧业研究公司和农业技术推广公司。1973年农业部将农牧业科研局改为巴西农牧业研究公司,大力培养农业科研队伍,到1985年就培养了2200名高级农业技术人才。农牧业研究公司的研究成果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并由技术推广公司负责推广;巴西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司主要负责全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管理,同时建立各州、市的分支机构,加强对合作社、中小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支持。

对改善我国农业公共产品投资的启示

(一)改变我国“城乡二元”、“产业不均”的公共品投资现状

1953-1955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在不断修订中确定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至此开始,公共产品的投资就出现了“重城市轻农村”、“重工轻农”的不均衡状态。严重抑制了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工业化已进入中后期阶段的今天,应借鉴日本工农业良性互动发展及韩国“新村运动”的做法,改变我国公共产品投资的倾斜战略,加大政府农业公共产品投资力度,走“以工补农”的新路。

(二)实现投资主体、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业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点,投资收益不易、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农业公共产品的投资应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然而,政府投资可以采取直接投资还可以采取间接投资,如政府通过参股、控股、经营权转让等不同的投资方式提高农业公共产品投资的效率;同时,农业公共品也可以由政府以外的投资主体进行,政府加以引导、规范界定产权等,使得私人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等积极投身农业公共产品的建设。在这方面,日本的“制度金融”是一个典型,另外,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公共产品。

(三)优化投资结构

农业公共产品的投资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分阶段有层次的进行。如美国农业公共产品投资从生产领域逐渐转入流通领域;日本的农业支持政策从“米价支持政策”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再到环境保护;印度、巴西分不同阶段对不同公共产品的投资。现阶段,我国农业公共产品投资主要集中于灌溉、水利等“硬”的方面,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进入WTO后,我国要在保持以农田基础设施体系为内容的农业公共产品投资力度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农业科研、农业信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教育以及农业制度性等公共产品的投资,加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改善投资的外部环境

投资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及投资的效率。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农业公共产品投资环境。如对于产权的界定、补贴的标准等都要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等加以规范;地方政府对于外界投资、外商投资等要有优惠的招商条件;同时对于破坏投资的违法乱纪行为要有规范并得到切实执行的措施。只有这样,农业公共产品的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朝菜,傅志华.“三农问题”:财税政策与国际经验借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速水佑次郎.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赵红.国外农业财政政策的考察与借鉴[J].经济问题探索,2004.11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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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班

学号:

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环境建设中的应用

摘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中国遇到了资金不足和效率不高两个严重问题,它是造成中国相关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和处理效果不好的关键原因。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BOT融资模式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一、引言

在许多亚洲城市中,特别是中国的城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发展,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废物管理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影响了亚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目前还处于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中期左右的水平。巨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已对中国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形成了“瓶颈”障碍。因此,中国急需大力建设和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

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面临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快速城市化和滞后的处理设施,使中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突出。

2.设施短缺和处理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和运营效率不高。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打破政府建设政府运营的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立多元投资主体模式,实行建设与运营的产业化和市场化。BOT是一种以私营力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在提高政府部门效率、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而且也是目前在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方式。

二、BOT融资方式概述

1.BOT的概念及特点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即“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方式,是一种国际经济合作的新形式。这一投资方式是指政府以契约方式将通常由政府部门或国内单位承担的为某重大项目进行设计、施工、融资经营和维修的责任让渡给国外投资者,该企业在负责建成此项目后,在协议期内拥有、营运、维护该项目设施,并通过收取使用费和服务费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特许权期满后则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1\2]。BOT模式主要用于收费公路、电厂、废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BOT模式将是我国今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

2.BOT融资模式的优点与风险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应用BOT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

对政府而言,BOT项目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可以融通社会资金来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政府对项目的支付不再是一次性巨额财政投入,而是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用污水和垃圾费(以及少量财政预算)分期支付给投资者。

对企业而言,由于有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做担保,所以BOT项目具有风险低,投资回报稳定的优势。表面上,BOT项目由于民营企业介入后需要有一定的利润回报而使项目的总成本增加,加大居民和政府的负担,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民营企业的介入,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所以,与政府建设和运营的项目相比,BOT项目实际成本增加与否取决于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BOT也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政府面临的主要风险有:①当政府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潜力和价格趋势把握不清时,可能对投资者盲目承诺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加大居民和政府负担;②如果政府管制不佳,容易造成民营企业的不规范参与和竞争,甚至造成私人的垄断经营,将损害社会公平,并使得政府丧失控制权。

项目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①政府不讲信誉和政策不稳定,它是民营企业介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最大障碍和风险;②项目设计和建设中的风险,包括项目设计缺陷、建设延误、超支和贷款利率的变动;③项目投产后的经营风险,包括项目特有技术风险和价格风险等。

3.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发展BOT模式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包括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通过BOT社会融资模式,利用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和经营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可以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主要问题,大大加快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2)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利用BOT融资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私人资金增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减少项目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一些基建项目。

(3)有利于改善投资结构,加快环境公用事业的制度创新。目前我国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投资体制格局单一,政府指令性投资比重大,资金缺口较大。采用BOT方式,利用国际和国内商业资本直接投资和经营环保基础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加快制度创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增强我国环保产业的生机和活力。

(4)有利于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高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水平。采用BOT方式,把私营企业的效率引入公用项目,可以极大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我国应用BOT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已有的BOT实践项目来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应用还远落后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环境设施建设领域中还存在一些关键性的制约因素,这些制约因素成为BOT是否适用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应用速度的基本前提。

1.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今天,人们对政府与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正确定位问题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但对二者在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领域中的定位问题,仍缺乏正确理解。目前,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偏差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

(1)受计划经济思想的束缚和对公共物品理论的片面理解,过分强调政府直接提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作用。这一认识在中国许多城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

(2)没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清楚市场机制的实质和风险,片面夸大市场化的作用。

2.现有政策还不能满足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1)现有有关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政策仅为部门指导意见,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政策的权威性和力度不够。我国当前还没对BOT项目专门立法,现有的相关法规各部门之间不协调、权威性差、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低,严重制约了BOT模式的应用。

(2)现有政策只是框架性的指导政策,对一些关键问题如企业改制和优惠政策,既缺乏可供操作的实施办法,也没有明确地方政府实施的权限,给地方政府落实相关政策带来较大困难,往往造成有政策无作为的局面。

(3)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和法规的关系未完全理顺,影响了标准的效力。

3.地方政府应用市场化模式的能力严重不足

(1)缺乏统一有效的环保监管体制,横向部门责权交叉多,职能配置不明晰;缺少有效机制和监督力量,宏观调控能力薄弱,对一些跨区域重大问题协调困难。缺乏环境与发展议事协商机制。

(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普遍存在。基层环保执法监管手法落后,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问题。处罚力度弱,强制手段缺乏,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难以到位。

四、稳步推进我国环境基础设施BOT融资模式的几点建议

1.在推进中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过程中,必须首先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建立较完善的法律规范,提高BOT投资保障制度,降低投资风险和价格要求水平。

3.切实加强在融资、收益等方面政策调控的力度,提供赢利的政策保障,创造BOT模式应用的基础条件。

4.政府要准确定位,发挥创建市场、规范市场和扶持市场的作用

五、BOT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篇4

要对公司转投资行为进行法律规制,首先应当明确界定公司转投资行为。对此,学者们有不同论述。有人认为,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成为其他公司之股东。[1]有人认为,是指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投资于其他企业的法律行为。[2]还有人认为,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单一投资主体,以自己特定财产出资参加另一企业经营,成为另一企业的成员。[3]第一种观点正反映了我国台湾学者多将公司转投资行为限于对其他公司的投资。第二种观点将公司转投资行为限于公司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而事实上对于公司进行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转投资行为也应包括在内。第三种情况将公司作为单一投资主体也有不妥之处。笔者认为,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的财产对另一法律实体出资,使本公司享有另一法律实体出资人的法律地位的行为。

在公司法的理论研究中,对于公司转投资行为,一般将其作为公司权利能力范畴进行研究的。对是否允许公司转投资,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早期英美法系的国家,曾基于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之考虑,固守“越权规则”,禁止公司从事其“目的和权力”外之任何投资行为,以确保投资者所进行的投资能够用于投资者所期望的事业而不致被随意浪费或冒风险。进入20世纪,随着“越权原则”的衰落,公司对外投资之限制也随之放宽,公司对外投资逐步被视为公司的固有的不应受限制的权力而逐步得到了立法的认可。[4]学者认为,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其权利能力通常受到法律限制,例如,公司不得成为其他实体的无限责任股东;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一定限额。[5]公司转投资对于加快公司发展,提高公司资本的运营效率,提高公司经营绩效等方面均有裨益。但是,在资本市场尚未发育成熟的情况下,转投资通常导致公司财务难以变现,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转投资行为超越公司本身的目的事业,公司资本会被利用于股东所未事先同意的事业,使股东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正因为公司转投资有利也有弊,从各国公司立法来看,一般都确认公司有转投资的权利,也均通过判例或者通过制定法的形式,对公司转投资加以规制,我国《公司法》也不例外。

二法律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限制

(一)其他国家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

1投资对象的限制

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如日本。有的则规定公司不得为他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之合伙人,如我国台湾。而美国《示范公司法修正本》规定:公司可以成为任何合伙组织、联营组织、信托组织或其他实体的发起人、合伙人、成员、联营人或者上述实体的经理。英国公司法规定,子公司或其名义上的代表不能成为母公司的成员,并且任何母公司向子公司所分配或转让的股份是无效的。[6]总的来看,对公司转投资对象的限制也越来越小。

2对公司转投资额度的限制

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公司为他公司有限责任股东时,其所有投资总额,不得逾本公司实收股本的40%。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一公司拥有另一公司股份或资产的10%以上时,后者不能拥有前者发行的任何股票或资产。为了适应工商界经营发展和有效利用资金的需要,德国、日本等国已经逐步取消了关于转投资限额的规定,其规制重点主要是放在公开化及限制股权行使两方面。如《德国股份法》第20条及第21条规定,一企业对他企业取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之股份时,须以书面通知该企业;持有股权达百分之五十时,须立即为通知。

3公司转投资的例外允许事由

一般公司立法均对公司转投资设立例外的允许事由,主要包括:⑴如果公司本身是以投资为专业的,则不受公司法中关于转投资规定的限制。⑵如果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或者已取得股东会议决议,则不受限制。⑶关于公司转投资的限额部分,如果公司在合法转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得计算在投资额内。[7]

(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限制《公司法》12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从我国《公司法》上述规定,可知:

1《公司法》允许公司对外转投资。由于公司作为法人,应当有自主运用资金和承担责任的权利,应当可以用公司的财产进行投资活动。

2《公司法》对于转投资的对象仅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他责任形式的法律实体可否转投资,既未明确规定,也未明文禁止。

3《公司法》对公司转投资限额的规定,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由于公司对其他公司进行的转投资不能影响到公司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并要合理的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法》对这种投资活动进行限制,公司只应在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4《公司法》对公司转投资的例外情形规定,指:就投资主体而言,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不受该条投资比例限制。就资本构成而言,公司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得计算在投资额内。

三对公司几种转投资行为效力的分析

(一)公司超过限额对外转投资的效力

公司超过《公司法》第12条2款中关于投资累计限额的规定的转投资行为是否有效,学者们持不同见解。

1绝对无效说。认为转投资行为应全部无效,因为《公司法》第12条2款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民事行为应认定无效。

2有效说。认为公司转投资行为纯属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行为,并非其他公司所能知悉,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可由公司负责人赔偿公司因超过限额转投资所受的损害,该行为对公司仍有效。[8]

3部分无效说。认为超过规定限额部分的投资行为无效,但未超过限额部分的投资行为任然应当认定有效。[9]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多采此说。

笔者认为,讨论有效、无效前需先弄清一个前提,即《公司法》12条2款中规定“累计投资额”,则应考虑到投资行为究竟是一个行为还是多个转投资行为,而非一概主张有效或无效。若为多项转投资行为所累计投资额超过了限额,笔者认为应采“部分无效说”。超过规定限额的最后那项行为应确认无效,而以前在限额内进行投资的行为应确认有效,以保证公司权利能力的自由行使。若公司仅第一次的转投资行为即超过了公司法所规定的限额,则笔者主张采“绝对无效说”。公司对外进行转投资,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进行民事行为,其所实施的行为应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公司违反《公司法》中关于转投资限额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其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毫无疑问。而有的学者认为,公司转投资行为属于公司内部行为,依据公司法上的公司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不应对公司管理行为作过多干预。[10]笔者认为,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外进行投资这本身已经不是一个所谓“公司管理内部行为”,其所从事的投资活动必然应受到民法等基本法律的调整与规范。该学者进一步强调“一律认定此种行为无效并不符合实际”,认定转投资无效必将带来被投资企业的重新或变更登记,而这对于已经与被投资企业发生民事活动的其他主体特别是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其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民事行为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也就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被投资的公司是否设立与作为出资人的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否有效是两个问题。《公司法》第19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对于股东的规定仅限于符合法定人数,对于出资额的规定只需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只要公司具备了这些条件,登记机关就应予以登记,公司依法设立。而作为出资人的公司是否有权出资,或其出资是否超过法定数额只是其对出资义务的履行问题,对于公司设立效力不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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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方法

2013年7月,笔者组织郑州航院金融学专业本科生深入确定的调查市县地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实地调查。本次调查采用自编的调查问卷,共设计问题30个,包含“工薪族”收入与储蓄、金融资产配置与负债、投资理财偏好、行为偏差等内容。为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本次调查主要采取在调查样本中匿名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层次的各类人群,包括医生、工程师、公务员、护士、财务人员、文员等不同职业群体。

3.样本特征

从调查样本的年龄特征来看,被调查者中25岁以下的占11.1%,25~45岁的占77.6%,45岁以上的占11.3%。从调查样本的学历特征来看,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占2%,本科学历的人占39%,专科学历的人占26%,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占33%。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占0.5%,本科学历的人占10%,专科学历的人占14%,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占75.5%。在调查中,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数量最多,占比为31%,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被调查者占30%,其中有7%的被调查者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数量最多,占比为54.6%,占比大大高于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同时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被调查者只占5%左右。河南省中高收入地区“工薪族”收入集中在3000元至5000元区间,而低收入地区“工薪族”的收入绝大多数在2000元以下,且前者的收入水平要整体高于后者。

二、金融资产配置与负债情况

1.金融资产配置

一般而言,投资理财中金融资产配置的主要类别为银行储蓄、债券、基金、外汇、保险、理财产品和贵金属等。调查发现,中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均将银行储蓄、理财产品、基金、保险作为主要的选择品种,分别占比为36%、18%、15%、8%和45%、9%、12%、5%。可以看出,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更偏好银行储蓄,而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更偏好理财产品,两者均高出对方10%左右,这显示了不同地区“工薪族”的资产配置差异。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年储蓄额在2万元至6万元的占比最多,达到了34.3%,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的年储蓄额集中在2万元以下的占比最多,达到了63.7%。年储蓄额在10万以上的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占比为22.4%,大大高于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4.5%的占比。这反映了河南省不同地区“工薪族”收入的差距较大,也表明中高收入地区“工薪族”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可运用的资金较为充裕。

2.负债情况

在调查样本中,持有负债的被调查者占58.5%左右。调查显示,房屋借款均为两类被调查者占比最高的负债项目,超过1/3的被调查者存在房屋借款。中高收入地区中超过10%的被调查者存在信用卡借款、汽车借款、工商业借款等负债项目,而低收入地区中超过10%的被调查者持有汽车借款、教育借款、工商业借款和医疗借款,负债类型分布差异明显。此外,可以明显地看出,持有房屋借款、信用卡借款和汽车借款的中高收入者占比明显高于低收入者,但是低收入者持有教育借款、工商业借款和医疗借款的比重相对较高。综合分析,“工薪族”的负债整体水平较高,且集中在房屋借款和汽车借款方面。同时,由于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持有各项负债项目占比之和高于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占比之和,表明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的负债类型更加多样化。

三、金融投资理财状况

1.理财相关知识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中高收入地区中有10%的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相关知识非常了解,有52.2%的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相关知识了解较多,有35.6%的被调查者投资理财知识不了解,仅有2.2%的被调查者没有听过过任何投资理财相关知识。相比之下,低收入地区中只有7.1%的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相关知识非常了解,而高达53.3%的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相关知识不了解,同时有6.7%的被调查者没有听说过任何投资理财相关的知识。从中可以看出,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大大低于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这可能是由于低收入地区金融机构较少,获取投资理财知识的途径较少造成的。

2.投资理财活动开展情况

调查显示,28.1%的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没有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而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仅有12.9%没有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这可能是由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可支配收入较少,以及投资理财意识相对较弱等因素综合造成的。另外,投资理财比例在10%至30%的中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占比分别为28.1%和29.5%。投资理财比例在30%至50%的中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分别为25.7%和22.1%。这表明,有将近1/3的被调查者将收入的10%至30%用于投资理财活动,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投资理财比例要整体高于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

3.投资理财目的

在对进行投资理财活动的被调查者投资理财目的的调查中,将投资理财的目的分为“合理规划收支”、“实现资产增值”、“提升生活质量”、“保障子女教育”、“安排退休生活”等5个方面。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有39.6%的被调查者中选择“实现资产增值”,占比最高;有22.4%的被调查者选择“保障子女教育”;有18.9%的被调查者中选择“提升生活质量”;有15.5%的被调查者中选择“合理规划收支”;有3.6%被调查者中选择“安排退休生活”。但在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有41.9%的被调查者选择“提升生活质量”,占比最高;有28.2%的被调查者中选择“实现资产增值”;选择“合理规划收支”、“保障子女教育”、“安排退休生活”的被调查者比重分别为10%、10.4%和9.5%,相差不大。这两类被调查者投资理财目的的差异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被调查地区的“工薪族”收入差异较大。收入相对较高的被调查者通过投资理财达到资产增值的愿望要高于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同时,收入相对较低的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由于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从而进行投资理财更多的目的在于提升生活质量;二是被调查的中高收入地区养老设施、教育、医疗和卫生等保障条件要比低收入地区相对优越。这使得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在投资理财中更多地要为退休、教育等问题考虑。

4.投资理财偏好

在理财产品期限偏好方面,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选择投资期限在1个月及以下的被调查者占5.3%,选择3个月的被调查者占20.3%,选择半年的被调查者占23.8%,选择一年的被调查者占38.6%,选择投资期限在三年及以上的被调查者占12%;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中选择投资期限在1个月及以下的被调查者占15.3%,选择3个月的被调查者占25.5%,选择半年的被调查者占41.5%,选择一年的被调查者占9.7%,选择投资期限在三年及以上的被调查者占8%。这说明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较偏好期限在一年左右,而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较偏好期限在半年左右,前者比后者更偏好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的偏好选择方面,两组样本的被调查者中有67.4%的被调查者偏好保本固定收益类型产品,有24.6%的被调查者偏好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有4.2%的被调查者选择不保本固定收益类型产品,有3.8%的被调查者选择不保本浮动收益类型。也就是说,超过90%的被调查者偏好保本型理财产品,这说明“工薪族”中绝大多数是风险规避型的投资者。

5.选择投资理财产品考虑的主要因素

在调查“工薪族”选择投资理财产品考虑的主要因素时,有43%的被调查者选择“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有37%的被调查者选择“收益性”因素,有13%的被调查者选择“流动性”因素,有7%的被调查者选择“波动性”因素。这与被调查者选择理财产品类型的结果基本符合,正是由于被调查者更多地考虑规避投资理财产品中存在的风险,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才最受被调查者的欢迎。同时,在对被调查者不进行投资理财的原因调查时,无论中高收入地区还是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均将“投资风险大,担心收不回成本”作为首要的原因,分别占41.5%和34.2%的比例,而“对金融投资不了解,缺乏经验”和“资金有限”分别占据不进行投资理财原因的第二位和第三位。

6.投资理财中存在的行为偏差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表明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其行为往往存在过度自信、从众和归类学习等偏差,即投资者往往过分倚重自己收集的信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以及某类特定信息作出投资决策。为了调查不同收入水平地区被调查者在投资理财时是否存在这些行为偏差,对被调查者在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时看重的信息来源进行了调查。中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的被调查者对自己收集到的信息最为看重,在各个信息来源中占比最高,这表明这两类被调查者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自信行为。同时,可以看到低收入地区的被调查者比中高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在投资理财时更看重其他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表明低收入地区被调查者在投资理财时存在更为明显的从众行为。此外,以被调查者更易选择的股票投资类型为例,就被调查者是否存在归类学习行为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有37%的被调查者在交易时更易选择换手率低的股票,有29%的被调查者更易选择有过异常收益率的股票,有18%的被调查者更易选择被媒体关注的股票,有11%的被调查者选择有过涨停板表现的股票,而仅有5%的被调查者关注宏观经济变化等其他信息。这说明这两类被调查在股票投资交易时较关注换手率和异常收益等特定股票交易的信息,而忽视宏观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归类学习行为。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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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招投标

施工团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者,诸多的实践表明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最重要的就是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团队选择。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务必要转变之前传统的直接性任务下达型做法,展开项目建设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取资质好、信誉高的施工团队。以便于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的最终质量,这样可以将施工团队自身的各类管理性水平激发并提升,对工程项目施工的经济投资管理控制非常有利,挖掘出相关企业的技术潜能,利用最先进的施工策略来缩减工程的经济投资。

2、强化合同管理

要不断的强调项目工程的相关合同管理,特别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间。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期限应该是从该合同的起始谈判日开始,到工程的结束。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签订,除去必要的国家性法律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统一的原则,对某些单项的工程进行较为明确的说明,便于缩减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互相的扯皮。并且,在合同履行的期间因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影响因素,会导致工程在进行的过程在会偏离了经济投资的最终目的。所以,一定要基于原理性的指导进行动态控制,经由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工程建设展开跟踪式的检查,技术的发现问题并即刻进行调整处理。

3、工程完工验收及后评估

在这个时期要对相关的竣工决算表进行编制,比如实际的项目工程建设目标性造价,并对各个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积累有效的资料,已持续的提升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投资管理控制水平。项目的后评估时期是在项目施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1至2年的运行之后施行的一次系统化项目后评估。关键就是影响性评价,也就是水利工程项目在投入运行之后对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经济成效评价是对于相关的项目施工建设经济投资以及国民的经济效益,还有必要的财务效益与技术进展及规模效益、可行性探究程度进行一定的评价,并且还要对该工程项目竣工投入运行之后的总体经济效益进行评价,以便于将各类经验进行综合性的总结,为之后类似的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找出更有效的技术与经济投资组织方案,持续提升项目的决策水平以及最终经济投资效果目的。

4、强调项目工程信息管理

对应的经济投资控制及信息管理有着直接性的关联,信息才是投资控制的关键基础及依据。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信息管理过程中,务必要重视相关信息的收集、加工以及储存与传送,为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或是便捷的信息检索。经济投资规划设计,比如项目工程的总体投资以及各个部分的投资;投资消耗状况信息,也就是已经使用支出的各类实用性费用;项目任务总量和已经完毕任务量信息,比如各个部分工程计划的任务总量以及实际上完工的任务量,并未完工的任务量;环境信息,其包含了其余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各类经验性数据。这诸多的信息收集重要的是全方面、精确并且及时,对信息管理来讲以往传统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该类工作是较为薄弱的,所以在以后的建设施工中要较为关注,并利用对应的计算机辅方式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信息进行一体化的综合性处理,这对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经济投资是极为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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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推行的一项制度,要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是最富有竞争的一种方式,能够为业主节约资金,提高工程质量。当然如果掌握、运用不当,该项制度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监理工程师在招投标阶段也可以有所作为的。

某景观工程施工,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招标,在确定中标人时业主向监理工程师通报了情况。该项目招标条件中设定了最高限价并明确以“经评审通过的最低价中标”。然而,我们发现业主选择的最低价中标人与未中标的次低价相差不足3万元,而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措施项目组成费含有“树木、景石、雕塑运输费和吊装费暂按×万元计算”:种植土是按××厘米计算的说明。监理人认为该最低价不是真正的最低价,是有条件的最低价,结算时双方有可能为此发生争议。为了维护业主的正当利益和对其他投标人的公平原则、避免结算争议,监理工程师建议业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要求该投标人书面承诺本投标总价为满足招标人清单所列内容的全部造价,而不附加其它条件。如果该投标人拒绝承诺,就应该以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而废弃该投标。业主采纳了监理的意见,该投标人虽然不太情愿,但最终还是出具了承诺。监理的建议避免了工程结算时承发包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而超出原投资额的隐患。

3、施工合同签订中的投资控制案例

合同,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易方式和权益确定工具。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因工程建设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虽然监理工程师不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但根据《建筑法》第32条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角色是业主履行合同的代表,监理工程师所有监理活动都必须围绕施工合同展开。在施工合同签订中监理工程师应该在不违背公正性的前提下,代表业主对投资进行事前控制。根据多个建设项目的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履行中出现争议较为集中的内容举例于后:

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8条发包人工作“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中对“施工场地”填写表示含糊,特别是非单体建筑施工,对“场地”的理解承发包双方更是各取其意:发包方认为水、电、路达到施工区域界内任何地方即可;承包方认为施工场地应该指单体建筑的施工位置。在合同签订时监理工程师应提请业主明确场地的含义。

3.2对于可调价材料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且价格变化频率快的钢材、水泥,其调价的方式更应明确具体。有的合同表述为“按造价管理部门同期的《造价信息》价格进行调整”或者“以施工单位所购钢材的发票价格为准进行调整”,笔者遇到类似此类条款均造成了结算争议隐患。前者说法太笼统,由于工程施工时间跨度都不会太短,“同期”指某一期还是几期,如果明确写成“按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同期的《造价信息》各期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准进行调整”,就不会出现分歧;后者的做法对材料价格的控制相当不利,一是承包商没有货比三家的积极性,去选择性价比高的,二是使承包商有了投机赚取不法利润的可能。不法承包商完全可以利用市场的价格波动提前或者滞后开取发票,或者虚开发票价格。

3.3施工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和相应价款的确定也是结算争议出现较多的条款。笔者经历不少工程为了简化招标或签订合同,无论采用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模式,都愿意将基础深度在一定范围内包千。比如说:本工程价款已包含5米以内的基础深度,如实际深度超过5米按实进行调整。这种写法会造成两个方面的争议,一是工程项目多为部分基础深度超过5米、部分基础深度远小于5米,其深度平均值小于5米,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调整?二是超过5米怎么调,是只调大于5米的部分呢,还是大于5米的基础全部重新计算再减去原来5米的计价,增加其价差呢?类似问题如果签订合同中阐述明确了,结算时就不会产生分歧。

3.4工程变更部分价款的确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有多个专业,其套用的定额涉及土建、安装、市政,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各专业造价的计算和浮动比例不一定相同,如果工程量变更较大,定额的应用和浮动价款也不是一个小数,合同约定不好同样会引起较大的争议。下面引用笔者参加签订的一段合同文字“经发包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工程变更,结算时按相应定额及下浮比例对合同价款实行增减变更:其中,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门房的土建工程按土建99定额基价下浮×%,其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按安装2000定额基价下浮×%,环境工程按市政99定额基价下浮×%。价差部分不下浮。定额的套用和价差计算按原投标报价的原则进行。”由于合同约定较细,既明确了不同工作内容套用定额名称,同时也约定了不同的下浮比例。承发包双方对工程变更部分价款的确定没有产生争议。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案例

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是准确有效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才能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

4.1监理工程师签证时要考虑签证和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与相关定额和费用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将那些已经包含在定额工作内容中的现场签证剔除出来,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工作准则,使现场工程签证准确无误,正确反应建设工程的真实造价。如某工地施工人工挖孔桩时,采用了塔吊进行垂直运输,便要求现场监理给予签证计算该部分的塔吊运输费,理由是定额说明中塔吊垂直运输只是按±0以上工程内容考虑,而没有计算基础部分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对该份签证给予了否定,因为根据定额“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是按人工编制的,实际运输方式不同时,不作调整”的说明,其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费用已经计算,虽然施工时运输方式发生了变化,但不能调整,再签证就是重复计价。

4.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含义要界定清楚,避免结算时承发包双方的争议。

工程业主方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对于材料单价往往需要监理工程师签证。如某项目承包方报送的某种规格钢材价格为每吨4200元,工程师签证批准为:同意每吨价格4080元。由于施工单位报送材料价格和工程师所确认的价格都存在含义不清,工程结算时双方就出现了分歧,业主认为应该以该价格进行结算,承包方说是材料供应价,不能直接进入结算。这就是工程师在签证时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对定额中的价格概念不清,致使工程结算无法正常进行。材料预结算价格一般由材料供应价、包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所以,监理工程师在签署材料价格时,要明确签署的价格是材料供应价还是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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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于风险的定义

顾名思义就是“遭受风险,承蒙损失或者伤害的机会”,近年来也有学者对风险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实质上,风险是对项目目标的一种有利或者不利的不确定性事件。我们在进行分析的时候,既要考虑到风险导致的获利程度或者损失程度,又要考虑到风险发生的可能大小。

2.2风险调查

风险调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调查: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或者建议;组织社团政府的态度;同类项目的经验参数。就这些调查内容而言,我们需要文献搜索,新闻搜索,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开会探讨等多种方法。

3公路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3.1风险识别

(1)对于建设项目成本的增加会导致风险增大,公路项目从最开始的筹备到后期的竣交工验收是需要很大一笔花销的,除了项目规模自身的变化带来大的成本增高以外,还会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市场供求情况发生变化,会造成物价波动,对于人工、材料、机械的费用产生很大影响,除了上述原因以外,在初期对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评估不准确都会导致成本增加。(2)在公路工程中,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公路在建成完工之后还需要保养,很多地方会把公路养护方面的费用忽视,造成前期投资估算的费用偏低,在后期公路运营的时候会造成比较大的营运成本。(3)目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和不断地调整,有时候会对公路方面进行压缩改革,那么对于公路基本建设的一些项目很难批复,不但会影响进度,还会造成合同关系不明确的关系等,都会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4)目前为止公路建设的营运费来自过往车辆的通行费用,广告租赁费用等,但是很受车流量的限制,如果车流量减少,势必会导致营运收入的减少,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3.2风险识别的方法

3.2.1调查问卷法

调查问卷是最简单的分析方法,可以了解到这个工程的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的设定,可以从对于我们的能力是否可以满足项目要求;与已完工的项目比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自己对这个项目是否看好,有没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之类的方面去进项调查。

3.2.2图解法

图解法是一种形象生动的风险挖掘方法,简单有效,运用广泛,可以绘制风险图,确定风险发生的原因,针对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2.3情景分析法

情景分析法可以通过对系统内外因素的分析来设计多种可能发生的方案,但是针对面较小,如对决策者提醒注意某种措施可能引起的风险后果;研究某些关键性因素对未来过程的影响比较有用,其他发面不太实用,所以我国使用这种方法的较少。

3.2.4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是美国人奥斯本提出来的,主要是在一个专家小组内进行,许多专家或者行业精英集中在一起提出意见进行讨论,但是这种方法有一个弊端,就是大家会受到行业专家的影响,从而发生“思维共振”,无法提出创新思想,局限了问题的思考。

3.2.5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调查法,它可以把公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小组和已经选定的相关行业、相关专业专家连接起来,进行匿名征集意见,这样有利于保护最原始的创造性思维,然后在反复的进行统计处理,征询几轮意见之后,专家们的意见趋于一致,这个方法目前在我国公路项目风险识别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3规避风险的方法

3.3.1争取有利的政策优惠

在项目进行之前,对当地政府以及国家政策要进行了解,看是否在这个地方目前或者今后有什么政策的导向,在谈判的时候多一些筹码,加强优惠政策,对于优惠的政策要及时写入合同,避免后期纠纷,对于回收期长的项目,要在土地使用权、收费权等项目上做好协定。

3.3.2做好价格的预测

在价格预测方面,目前我们的技术和方法不是很成熟,但是在实际预测的时候,为了保证精确地预测结果,我们可以建立模型,多角度分析,根据参数选择不同的指标方案,再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反复比较,预测出一个较为精确的价格,尤其是土地方面的价格,尤其重要。

3.3.3准备条款明确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条款的表述要清楚,尤其是权责有明确,避免后期纠纷。

3.3.4协调好政府关系

我们在建设项目的时候要协调好和业主,和政府的关系,希望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们要建立良好的作风,和地方政府建立相互信任。积极健康的工作关系是后期公路建设投资顺利进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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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是由建筑工程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不可预见费等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设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必不可少。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计支出费用或实际支出费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在这个意义上工程造价与建设投资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即可控制工程建设工程的投资。为了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建设工程投资的概念,先来熟悉一下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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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汇率的变化对全球经济各方面发展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其中最直接的,也最重要的表现则是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在跨国公司中,对我国海外公路的影响又是最为显著的。那么,人民币的升值究竟会对我国海外公路项目投资建设带来怎么样的不利影响呢?若不考虑人民币升值的问题,就会产生以下一些对我国海外公路建设项目不利的影响。

2.1使公路项目的整体收入减少

我国海外公路项目普遍经营的是一些对外承包的公路合同,对于这其中的大多数公司来说都是以美元来计算的。这样看来,对于我国海外公路项目来说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倘若人民币出现升值,结果必定会导致我国海外公路项目的人民币收入减少,直接导致项目出现损失[2]。例如表2中的某项目,倘若前后按照不同的汇率计算合同款将会给项目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2.2使公路项目的采购成本增加

对于我国的海外公路项目,大多数是在一些经济不够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实施的,所以对于许多工程项目中所涉及机械设备常常会在我国国内购买,这样一来,当我国机械设备在出厂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人民币出现升值时,兑换成美元的成本就会相对提高,这样就会导致出现机械设备采购成本增加的现象。所以,这样在无形中使我国海外公路投资建设的成本增大,对我国海外公路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2.3使公路项目的人工成本加大

首先,类比于前面的例子,当人民币出现升值的情况,我国海外公路项目内部的劳动力的美元价格会相应的抬高。假若我国海外公路项目其内部劳动力的价格为100元人民币,按照我国2010年平均汇率1∶6.666来计算,折合为15.1美元[3]。假设此时人民币升值10%,这时该劳动力的人民币标价虽然没有变化,但若兑换为美元价格就变成了16.5美元,这样无形之中就导致了我国海外公路项目人工成本加大。与此同时,劳动力作为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资源对我国海外公路投资项目是否能在国际市场上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2.4使公路项目的融资成本增加

目前,在国际上关于海外公路项目投资的融资方式有许多种类,对于我国海外公路而言,获得国际上金融机构支持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国际上的金融机构通常的做法是向国内的商业银行进行融资[4]。我国海外公路项目倘若从银行贷取人民币,那么从海外工程甲方得到的美元收入兑换成人民币还本付息归还银行,对于周期相对比较长的工程项目来说,当人民币升值后,必将导致融资的资金成本加大。从以上4点我们不难看出,若不考虑人民币升值的问题,就会产生以诸如此类对我国海外公路建设项目不利的影响,这样不仅使公路项目的整体收入减少,项目的采购成本增加,人工成本加大,还使海外公路项目融资成本增加,因此,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背景下,对我国海外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的研究意义十分重大。

3关于我国海外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相关方案的研究

面对海外公路建设这个具有回收周期长、规模大、参与者多和潜在风险较大的行业,往往需要丰富的经验。之前我们已经谈到许多关于人民币升值对海外公路项目的影响,研究分析这些不利因素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我国海外公路项目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积累和汲取前人的经验,也可以引进新的技术,也可以在对一些海外公路在投标前对其进行充分的市场分析,了解各国间的汇率波动可以规避汇率风险对海外公路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针对海外公路项目的特点,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分析PPP模式在海外项目投资中的风险,以此为国外投资项目PPP模式的应用提供一定的借鉴。分析PPP模式在海外项目投资中的风险,对开拓海外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风险规避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这也对我国海外公路投资建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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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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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例论证铁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客观规律

2.1案例简介

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塔站至马场壕铁路建设项目,全线位于内蒙古西南部鄂尔多斯市境内,横穿该市东北部所辖达拉特旗。正线全长约为59km,全线桥隧比26%左右。主要技术标准:单线,国铁Ⅱ级,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m。工程投资预估算总额13.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2.6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0.6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0.6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3亿元;本项目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商鄂尔多斯市政府及有关企业共同投资建设,且一同组建合资铁路公司,担负项目建设与经营。

2.2工程设计的复杂性

2.2.1复杂的自然特征,决定了铁路设计的复杂性大塔站至马场壕铁路工程沿线地貌自西向东可划分为黄河冲积平原区、沙漠区、低山丘陵区三个地貌,隧道围岩级别较差,为Ⅴ、Ⅵ级,土质围岩极差,埋深较浅,且横穿包茂高速公路。在设计阶段,应按照相应的地质条件选取适宜的技术标准,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工作,加强隧道地震断裂带的探测预报工作;进、出口段及洞身做好支护处理,防止塌方冒顶,并做好通风措施。

2.2.2复杂的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决定设计的复杂性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铁路呈现多样性的需求,铁路建设形成“高速铁路客货混运”、“客运专线”与“货运铁路”等相对独立又彼此关联的三大技术标准体系。大塔至马场壕铁路,属于货运铁路,在路基工程设计上,严格依照货运铁路技术标准:1)本线部分路基穿越半固定及固定沙地,风沙路基为主要工程类型,风沙路基防护采取本体防护与平面防护相结合的处理方法;2)线路行经粉细砂、粉砂等地层,同时有软弱地基,在地基处理工程上采取挖除换填、铺设土工膜、强夯、设土工格栅和设置护道等工序,必要时采取砂石桩等复合地基处理方式。

2.2.3专业工程多,技术接口复杂铁路设计涵盖20多个专业工程,如土建、机电设备等,设计中需依据系统的设计理念,正确解决专业接口关系,实现最佳的系统设计目标。如重点关注对接口管理,梳理各项接口关系;拟定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投资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规避投资的重、漏问题。

2.3铁路建设项目具多阶段计价的投资特征据现行的铁路建设程序及管理,决策阶段主要负责拟定投资的“预估算与估算”,设计阶段主要负责拟定“概算与预算”,交易阶段主要负责拟定“招标概算”,实施阶段主要负责拟定“变更设计概算、清理概算及竣工决算”。各阶段投资要求各异,发挥不同效用。比如,可研阶段估算若审批通过,则为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竣工决算,则为工程的实际投资。因此基于整体控制角度,铁路投资应前后照应,彼此补充、完善,不断深化让投资渐近真值。

3铁路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3.1构建设计储备制度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设计的两大阶段,每阶段都含有设计“前期、中期与后期”三阶段。设计前期,担负实地勘察与技术储备的任务,为中后期的初步技术设计搜集第一手资料,是保障设计质量的首要环节。为了加强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项目启动前,即委托铁道勘察设计院展开实地勘察,构建“设计储备体制”,储备了项目沿线的“地质、环境、线路走向”等资料,为中后期设计的论证及方案的选取给予充足时间,确保方案的合理及符合技术标准。

3.2落实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制,引进设计监理制度

相关研究表明,勘察设计对工程投资控制的影响达(35~75)%。建设公司与设计单位签署合同后,要求设计单位依专业配套,落实“技术经济”责任制与专业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拟定奖惩考核体制,将可研确定的投资估算总额落实至各专业。明确落实“设计总包机构”对“各分包部门”设计技术的协调工作。此外,引进设计监理体制,强化监理设计质量力度,构建监理机构组织,监制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方案”与“工程造价”。提升铁路工程设计阶段的设计质量,严控投资额度,坚持合理定价,即依照铁路工程的“地形、地质、地貌、施工方法、工期要求”等,拟定科学合理、贴合实际的基价,以降低投资风险。

3.3实施设计

招标与设计方案竞选措施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展开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择优选取设计方案及单位。设计单位若想中标,前提是要对建设建设项目的“规模、设备选型、技术标准、功能方案及投资控制”等展开详尽分析对比,竞标方案务必做到“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将项目投资效果置于首位,以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参加竞选。建设单位则利用“价值工程”对竞选的设计方案展开技术经济分析及对比,选取一个即可满足工艺与功能要求,又可降低投资的“技术选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实施设计招标与设计方案竞选,使铁路平纵断面条件获得优化,长度较可研设计的65.626公里缩短了6.626公里,特高桥由原来的1148m调整至1109m,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3.4采取限额设计

采取限额设计控制项目投资额度,是投资控制的重要措施。限额设计,即是依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投资估算控制、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此外,在各专业确保达到使用功能的基础上,以分配的投资限额展开投资控制设计,杜绝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不合理变更,保障不超出总投资限额。实践表明,投资分配与工程量控制,是实现“限额设计”的有效手段,反映了科学确定设计的“规模、标准及原则”,及科学取用概预算的资料。经层层限额设计,在达到科学控制投资限额的同时,亦达到控制设计“规模及标准”、“概预算指标”及“工程量”等标准和要素。投资控制运行过程见图1。

3.5运用价值工程原理优化设计方案

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弥补限额设计于实际应用的不足,合理分配设计限额总值,依据工程项目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进而判定其功能目标的成本比率,然后参考类似工程的经验数据展开调整,排除分析目标建成后的维护费影响功能评价,反映了限额设计的主动性。新包神铁路工程实践中,提升产品价值的做法有:1)提升工程功能的同时,减少投资额度。2)确保工程功能不变前提下,降低投资额度。例如:通过优化路基项目,地基处理渗水土减少12.16×104m3,取消地基处理碎石桩11.69×104m,强夯减少16.25×104m2,路基费用降低了1662.51万元;3)项目投资不变前提下,提升工程功能。4)保障工程主要功能不变、略降次要功能前提下,大幅降低投资。例如,通过优化减少了站场排水、道路及围墙,降低费用669.22万元。5)略增加项目投资前提下,大幅提升工程功能。

3.6加强设计咨询工作

设计咨询是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关键。确定设计单位后,委托专业咨询单位审查优化“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时,依据“可研报告评估机构、初步设计咨询机构、施工图审核机构”审查流程层层把关,墙塞漏洞,纠正错误,协调统一站前“专业设计”与站后“工程经济”,做到“数量与定额”的准确。设计咨询流程图见图2。

3.7加大方案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的管理审查力度

为防止概算与设计及施工有出入,发生“算错工程量、套错定额”等问题,提升概算质量,必须做到:1)概算编制与设计人员要进行沟通,对不明之处,概算编制人员要询问设计人员,进行详细了解;2)提升概算编制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自身素质,提升其责任心;3)认真审查初步设计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施工图预算对确定承包合同价、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工程结算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投资控制。除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与概算审查机构皆需加大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力度,保障概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规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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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水利工程项目只考虑第一阶段,并且没有其他类型的实物期权存在,而且项目价值受到从建设期到经营期中所出现的政策、技术改进、各种风险因素等方面的影响。项目价值作为风险性变量,可以看作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可以用连续时间的动态规划方法来研究投资决策问题。如果投资主体在t时刻投资,预期成本C,则其收益为Vt-C。令F(Vt)表示在t时刻投资机会所具有的价值,用F(Vt)=E[(Vt-C)e-pt]表示,这也是在t时刻项投资主体做出投资决策所能得到的收益期望值现值。如果在t时刻投资者没有立即投资而选择等待,说明等待可能具有更大的价值。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显然这一价值的度量是期望,我们的目标就是最大化这一期望现值。则最大化投资机会的期望现值:(1)在式(1)中,E为期望的现值,T为水利项目的预期收益年限,ρ为无风险利率。投资者在应用延迟投资期权解决实际投资问题时,会对投资中出现的两种决策结果做出选择,即立即投资还是等待时机,根据项目的期望价值大小来做出何时投资的判断,如果项目的期望价值大于最优投资决策临界值,则投资者会立即投资,否则,投资者会选择等待,直到项目期望价值等于或大于最优投资决策临界值。

三、案例实证分析

某水电站装机容量1600MW,保证出力310MW,预计多年平均发电量39.2亿kW•h。项目的发电和供水部门拟考虑引入除政府以外的投资主体。现假设一个风险中性型投资者有意投资该项目的发电部门。该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27亿元,发电部门的静态总投资为87.4万元。投资者通过对项目的发电量、地区供电需求等参数的统计,预测出该项目的各年现金流量。项目建设期为3年,生产期为12年。水利发电项目的所得税税率为15%。令折现率i0=12%,得出该项目的财务净现值为82.99亿元,根据传统投资决策方法可进行投资。估计该项目价值的期望增长率为3.2%,项目价值期望增长率的方差σ为0.13,无风险利率ρ为12%,根据假设条件,投资者此时只拥有延迟投资期权。1.投资决策者先求解出最优投资决策的临界值V:(亿元):2.投资决策分析。投资者预测在生产期第一年达到总发电量的50%,第二年达到70%,第三年后达到100%。利用净现值法计算该水利发电项目在t=0时刻的价值,其价值为:(亿元)比较V0和V*,V0<V*,此时的投资者不会立即投资,而是选择等待的策略。如果使用延迟投资期权,则含有延迟投资期权的投资时机的价值为:(亿元)在延迟期内,随着投资者自身设备、技术、人员的不断完善,找出尚待解决的难点以及相关设施、管网的日益完善,如在某一时刻t1,此时投资者预测在生产期第一年达到总发电量的70%,第二年就可达到100%。此时项目的价值变为:(亿元)此时V1>V*,投资者选择停止等待并立即实施具体投资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