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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准备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作为一名监理人员,应该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验收规范、验收标准、勘查文件、合同文件、察看并熟悉工程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等,了解当地材料、劳力供应情况,了解施工单位的资质状况及主要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并逐项审查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特别要检查各项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而且要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和节能监理细则、旁站监理计划,审查工程开工条件落实施工手续的办理状况。我们不仅要像施工人员一样熟悉相关的内容,更要比他们更严格,抱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尽到一个监理人应尽的职责。
2. 工程测量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2.1测量的监理工作内容
2.1.1设置基准定位桩及复测高程点。
2.1.2督促施工方打定位桩,做好定位轴线。
2.1.3监理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和基槽放线工作,做好轴线复测记录。
2.1.4基础完成后,监理单位复测±0.000标高位置。
2.1.5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定位轴线复测记录报审表签字,然后留底。
2.2测量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2.2.1监理单位要联系建设单位共同做好基础定位桩的复测工作。
2.2.2放线基准桩、轴线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应设置于可靠且不易破坏的部位,而且要做好保护工作,如果发生定位桩不符,应主动和规划部门联系。
2.2.3施工单位在提交定位轴线复测记录报审表时,必须有基槽验线记录并且签字完全,否则不予签字。
3. 基坑降水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3.1基坑降水的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3.1.1要求施工方提供可靠的基坑降排水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
3.1.2监理人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3.1.3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置降水井,并检查降水井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1.4检查施工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专项方案及施组要求。
3.1.5监督施工人员进行降水,并记录降水小时数,作为台班小时数记录。
3.2基坑降水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3.2.1检查工作井及备用泵是否完好,要求不断电。
3.2.2检查并要求施工人员跟班巡视排除隐患。
3.2.3监理人必须要求施工方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降水,并且达到设计水位线,如遇特殊地质状况,要及时和设计取得联系。
4. 土方开挖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4.1土方开挖的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4.1.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土方开挖前的网络图复测工作,记录好土方量,做到三方签字,以备以后签证时用。
4.1.2复测挖方量,做好记录,防止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索赔。
4.1.3监理人应注意在土方开挖前要对降排水的结果做到准确把握,防止在开挖的过程中出现管涌,或者地下水突然涌出现象。
4.1.4监理员旁站土方开挖情况,在达到设计标高之前30mm范围内禁止机械开挖,防止扰动原状土。
4.1.5在基槽开挖完毕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方进行验槽。
4.1.6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槽,并做好验槽记录。
4.2土方开挖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4.2.1高程引测时方格网原则上不大于10cm,一般以5cm为宜。
4.2.2人工开挖基槽距设计标高30cm附近时,施工单位须及时钎探,报建设、质量监督、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验槽,严禁超挖和扰动基槽。
4.2.3监理人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基槽的跟踪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如有问题时及时和设计方取得联系。
4.2.4钎探工具一般为Ф22或Ф20螺纹钢筋(长度1800—2000)、一把二锤、较牢靠的木凳等工具。钢筋探入部三十公分以后,应每10cm标刻度,并预先制作表格记录每10cm进尺锤击数。
4.2.5在梁柱节点和边角部位应重点钎探,如发现特殊地层及时和设计取得联系尽快拿出设计变更方案,及时处理。
4.2.6筏板基础的钎探部位要和设计方取得联系,做到准确无误。
5. 钢筋、模板、混凝土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5.1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5.1.1进场材料应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是钢筋型号,批次、炉批号等是否和设计文件相符。
5.1.2钢筋加工和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下料单核对钢筋量,做好成品保管工作。
5.1.3对进场的钢材进行复检,做好见证取样记录,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双倍件,直到材料合格为止。
5.1.4检查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模板专项方案的要求,钢筋绑扎时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层垫块(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1.5检查墙、梁、柱、板等节点是否符合设计及图集规范要求,检查钢筋尺寸及架立筋、分布筋型号是否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5.1.6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平行检的基础上,监理人进行抽检,做好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5.1.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监理、设计、质监站要求到场)。
5.1.8首次浇筑混凝土必须有开盘记录,要求监理在场,送到试验室备检,并要求有混凝土首次浇筑开盘鉴定。
5.1.9要求监理员进行旁站,全程跟踪混凝土的浇筑全过程,并做好试块的见证取样。
5.1.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随时跟踪混凝土的养护。
5.2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5.2.1监理人应检查钢筋作业人员的下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与技术负责人沟通,确保无误。
5.2.2钢筋的见证取样完全参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基本制度规定执行。
5.2.3要求钢筋作业人员严格区分钢筋品种,做好钢筋的保护工作。
5.2.4在没有拿到钢筋合格的试验报告前,不得进行钢筋隐蔽。
5.2.5冬季施工应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浇筑混凝土。
5.2.6监理人员应提醒并要求施工单位,拆模必须注意:抗压构件必须经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合格并出具实验报告,否则不可提前拆模。挑梁等重要构件,必须混凝土强度达到100%才能拆模。
6. 结束语
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人,要严把质量关,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而施工准备、测量、基坑降水、土方开挖施工、钢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是贯穿于其中的,我们要从严要求,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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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材料工艺、建筑施工工艺的不断发展,钢结构在建筑结构中的运用已经非常普遍。在工业厂房、桥梁特别是有大空间要求的建筑物中,钢结构所具有的轻质、经济、施工周期短、抗震性能好等优点十分明显。作为监理人员,在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如何把握监理工作实施的要求,准确地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准确有效控制意义重大。本文以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为纽带对相应环节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进行阐述,希望能对同仁有所帮助。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对现场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以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做好工期目标控制与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此外,监理单位还应严格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工程实际情况配备拥有执业资质以及工程经验的监理人员,适当增加具有多专业能力监理人员的配备比例。
2、监理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应从全局角度对从钢结构构件制作到安装完毕直至扫尾的施工全过程制定完备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必须建立在详细阅读理解工程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并熟练掌握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客观施工条件的基础之上,防止后续实施过程中出现矛盾错误,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督促施工单位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时限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致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完善意见。
4、对于涉及分包的工程,监理单位还需会同业主方、设计单位以及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资质、生产条件开展专项审查。对于过程中的重点部位、重要施工工序必须进行统计并严格落实旁站与平行检验制度。
二、钢结构构件制作阶段
1、重视对原材料、构配件的监理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完备可行的材料、构配件保管、收发制度,对焊接材料所用烘焙、保温设备等的可靠性进行检查。此外,还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详细的焊接材料收发台账;
(2)对材料的质保书进行审查,确定材料复查内容并且参与材料的复查试验。
2、协同技术、质保部门商定工程中使用到的质检报告内容与格式、质量控制方案中涉及监理工作的内容。
3、应对进场钢结构专用除锈、涂装设备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相关关技术要求进行严格检查。
4、加强钢结构构件制作过程中焊接施工的监理
(1)严格执行施工单位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审查制度,对于存在问题的任务书应提出修改意见并责令施工单位予以修正,在修改确认无问题后应及时签字批转,此外,监理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参加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2)应对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及有效期进行检查。此外,为保证焊接检测的准确可靠性,监理人员还应对无损检测(NDT)人员资质及其检测设备的鉴定证书实施严格审查。
三、钢结构工程各实施阶段
1、焊接及焊缝检测监理
(1)应严格查验焊接原材出厂质保书以及焊接工上岗证书,同时督促并参与施工单位开展的相关焊接工艺试验;
(2)焊缝无损检测
①事先确定RT检测具体部位并对其进行核查确保达到相关技术要求;②系统审查各类焊缝检测类别及长度是否符合工程相关技术条件规定;③审查检测单位出具的超声波探伤报告,并根据业主委托进行部分焊缝的复检;
(3)焊缝质量检测
应针对结构构件中全部一、二类焊缝的表观质量进行系统检查,此外还应对贴角焊缝以及全焊透角焊缝的质量进行抽查;
(4)在焊接过程中,还应有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2、结构监理
该阶段中监理人员需完成的监理工作内容见表1:
表1结构监理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3、涂装监理
为保证钢结构工程的涂装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控制:
(1)认真检查各类进场涂装原材料出厂质保书、检测报告以及防火涂料消防认可证书等材料;
(2)执行严格全面的涂装外观质量以及涂层附着力检查验收制度;
(3)在涂装施工开始前应对结构构件表面的洁净度进行检查,保证涂装表面无泥渍、油污等残留;
(4)严格控制涂装施工作业环境的温湿度以及粉尘量在规范限值之内;
(5)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涂刷遍数以及涂层厚度以保证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
(6)对于涂装层出现损坏部位,需要采取细致的处理措施以保证该位置处的涂装质量。
四、钢结构安装施工阶段
1、安装施工是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在这个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充分履行监理自身的职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与专业检验相结合的综合检验制度。
2、为防止因施工人员素质不高、施工规章制度不完善等客观问题影响工程的安装施工质量,监理人员需增加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旁站及平行检验频次,确保安装施工质量达标、安全无虞。
五、钢结构工程施工扫尾阶段
在工程施工扫尾阶段,监理人员应及时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程质量实施评估,以此为后续参与工程初验、核收、终验和定级等工作打下基础。监理工作总结必须包含:工程质量指标检测结果与监理复检结果对比、监理过程与监理方法、监理发现的质量问题等。
六、结语
总之,作为施工监理人员,在钢结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施工扫尾阶段中准确把握质量控制要点,对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促进钢结构工程在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毓采. 钢结构监理需注意的几个问题[J]. 山西建筑,20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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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为目的,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结合2014年我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的工作思路,“强宣教、提素质、防事故、保平安”,大力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媒介,借助“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6月“安全生产月”为平台,开展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防治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组织一线安监干部参加上级职业健康专题业务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业务水平。三是在全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对职业病危害较重岗位的劳动者,必须进行专门的职业健康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制度,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从事接毒接害作业。五是把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的从业人员同样纳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对象。
(二)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的通知》的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继续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开展,指导帮扶用人单位规范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培训教育、危害申报、警示告知、健康检查和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夯实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础,提升防范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2014年度,完成市下5家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的工作任务。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和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对我区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我区职业病防治现状。坚持把普查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模式,对去年以来开展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到2014年4月底前,要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坚持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并重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申报宣传告知和督促力度,促进申报工作开展,年底前,在进一步详细调查摸底企业总数的基数上,实现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90%以上。
(四)大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砖瓦)和木制品加工等行业开展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强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巩固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二是要监督企业切实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条件,选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对生产布局涉及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生产场所与工作场所未实现分开的,要采取有效工程性或技术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三是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保养、发放和有效性检查,确保拿得出,用得上,能防护。
(五)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在不断提高作业场所现场监管水平的同时,认真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评价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用人单位,要督促企业配置针对性的检测仪器,确保用人单位日常监测落到实处。纳入2014年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必须做到检测与现状评价全覆盖。对日常监测、年度检测和现状评价过程中核查的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标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要适时作出责令整改指令,对防护装置或设施失效或存在职业危害隐患的,要督促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职业危害因素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六)推行“两个档案”规范化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核心内容和形式要件,为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为监管执法部门动态把握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控主体责任提供依据。到2014年底,争取80%的企业实现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化。
(七)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对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三个环节,到具备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疑似病例要及时予以确诊,并将处理情况报区安监局。2014年,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工健康体检率要达到80%以上。
(八)强力推行“三同时”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严把立项审查关,严格落实“三同时”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控制”。对照总局第51号令和省局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尚未施工或职业危害一般、较重的建设项目,要责令业主及时补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要同时补做预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项目,要组织专家对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性、耦合性进行现场调试,并根据调试情况适时修正后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要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编制职业危害的现状评价报告。2014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要达到90%以上。
(九)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考核体系,并纳入对乡镇政府和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部门的考核内容。负有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分管机构和主管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十)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内外联席和协作机制。建立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围绕基础建设、专项治理、检测评价、危害申报、教育培训、健康监护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惩,全面推进全区职业卫生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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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突出宣传的专业法属性。
二、全面推进重点对象学法
3.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改进领导干部学法方式,贯彻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4.全面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继续通过法制讲座、周五学法活动、案例分析讨论会等方式,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及时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际效果。
5.继续强化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餐饮和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相对人既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有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意识。
6.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不断创新普法宣教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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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法治质监”实施意见,以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为主要内容,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责任落实。
3、强化队伍建设。以“法治质监”建设为契机,进一步配强机构,配好人员,明确法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切实履行法制机构在“法治质监”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职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参加全市系统法制人员学习交流研讨会、法院庭审旁听、省局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法制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法治质监”建设基础。
二、围绕“法治质监”建设,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有效性
4、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围绕中心,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与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5、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舆论宣传。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以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特种设备、食品以及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营造企业和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法制信息。
三、以强化法制监督为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档案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保障质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和检验检测行为。以规范行政许可案卷为抓手,切实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使行政审批程序和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加强对技术机构的法制监督,开展对检验、检测、检定行为等技术活动的监督、规范和指导,重点加强对技术机构参与行政监管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技术机构法制工作联系人制度,强化事中检查,加强对检验检测行为的监督制约,促进技术机构依法施检。
8、加强案件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有效发挥初审职责,提高初审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9、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复议应诉案件中发现的共性的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探索建立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重视司法建议,和谐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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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宁委发〔2009〕31号),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实施监察;配合参与2009年度卫星遥感监测执法监察,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国土部门移送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和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三是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审批、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继续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项目,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基层查处阻力较大、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二是会同发改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市节能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9〕143号)要求,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污染减排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的企业继续实行关、停、搬迁和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四)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
围绕建设江北副城,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探索工程监察工作新方法。一是培育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专家库,根据工程性质和时间节点的要求不同,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监察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重点突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开展中标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变更、现场监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三继续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重点围绕选择中介机构、确定招标方式、设定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条件、项目分包等环节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促进工程优质。五是继续深化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重点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和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管理
(一)继续排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在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排查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分析原因,按照“宽严相济、不纵不枉、依法依纪、教育为先”的原则进行处置,既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二)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惩戒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一是在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的同时,注意从项目稽查、现场巡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权钱交易案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索贿受贿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受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对查实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运用失信惩戒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办案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1、进一步强化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房屋拆迁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9〕108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拆迁调查资料公示、市场化评估、拆迁补偿公示等制度,推进拆迁跟踪审计工作,实施“阳光拆迁”。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和违规减免缓收规费等问题,坚决禁止针对特定对象设定条件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毛地”挂牌出让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会同发改、财政、审计、建工等部门开展《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宁政发〔2009〕49号)执行情况检查,抓好中介机构库的动态管理和评估考核,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以新城建设和重点交通为工作重点,加是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存在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会同发改、建设、建工、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工程质量事故;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街镇、园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依纪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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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立企业普法宣传教育橱窗,利用宣传图板、法律培训、宣传标语、横幅、广播电视专题讲座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企业普法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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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已列入省局“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尚未申请确认的试点企业,分局、科共同帮促试点企业按照GB/T19273-2003的规定,企业自评,对有条件的企业,请市局审查后,及时报省局申请确认。
3、大力培育企业标准化专业人才。配合省、市局组织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是省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标准化人员参加省局下半年举办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培训班,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小企业“如何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骨干人员的培训,从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开始加强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体系。
二、大力推进采标工作,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4、按照省、市局的部署,突出对中小型企业采标的引导,组织企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局上半年组织的苏北片中小企业采标辅导。
5、推进“一地一品”采标,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及时为其采标,带动区域性采标的长足发展,确保采标数增加20%以上,为顺畅产品出口提供保障。
6、加强采标技术性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随时跟踪国际标准变化情况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同时加强对国外先进标准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查询,既帮助企业及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又可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7、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农业标准示范推广。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基地相结合,着手新一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培育,着力抓好“国家优质肉鸭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积极申报胡寨、沛城镇的设施长茄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杨屯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省级农业标准化工作站试点。
8、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出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强化标准体系建立。组织申报《无公害费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为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无公害蒜苗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无公害肉鸭养殖技术规程》为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加强项目申报前的审查,注重标准质量,有效转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
四、实施服务标准工程,打造商贸物流旅游品牌。
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集中培育发展一批质量水平高、覆盖面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名牌企业,增强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9、抓好我县“邮政农资物流连锁配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实施和考核。
10、培育发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劳动力出租、公共安全等主管单位积极申报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促进服务标准的示范推广。
五、加快循环经济标准化步伐,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11、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指导意见》和国标委文件要求,将我县龙固工业园区申报成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
12、抓好与《节约能源法》相配套的46相国家标准的宣贯,按照省、市局有关“优先安排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降低排放、清洁生产等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的项目立项”的要求,引导在资源减量投放使用、资源再循环利用,节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转化成技术标准,积极申报省级节能减排地方标准。
六、加快自主创新标准化步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引导、支持企业通过技术研究,开发相关技术,获取技术专利,确立技术规范、将专利技术纳入技术规范,形成行业标准,在其他企业中推广。
13、加快知识产权与标准的有机融合。宣传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更好地创造、获取、维护、运用及保护知识产权。
14、积极引导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填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努力使一些关键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点引导我县申请制定“远红外桑拿房”产品国家标准项目。
七、深化技术标准战略实施,为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进一步增强我县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探索标准化研制的创新机制,营造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投入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县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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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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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定期排查、定期报告,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每周向局室报告一次排查化解情况,局每月向市维稳办、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一次排查化解情况;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在排查工作中,要将违法占地、非法取土、宅基地纠纷、权属争议、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开发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排点,力争把到市以上集体访苗头和隐患全部纳入排查视野,不断提高集体访访前排查率。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作用,实现“三大调解”联调联动、有机衔接,进行妥善化解。
(二)扎实开展领导下访“金桥行动”活动。扎实开展局领导下访“金桥行动”活动,坚持用群众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真诚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干部下访接访约访、突出问题处理、帮扶结对、依法行政等工作,理顺群众情绪,激发群众热情,调动群众智慧,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新一轮平安创建的标准,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巩固过去平安创建成果,继续扎实开展实施“平安”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责任明确,制度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相关人员的综治维稳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内保、调解、帮教等组织,措施落实,保障有力。二是内保保卫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内部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设施完善,措施落实。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思想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内部人员无违法犯罪。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措施到位。三是单位安全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越级集体访,基层平安单位达标率要达到100%。
(四)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地价调整、土地调规、土地征收征用及系统内部建设等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社会风险评估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应该评估而没有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大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责任制落实。加大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的巡查力度,进一步核查隐患点,建立和完善隐患点档案。对重点地区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和完善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值班和灾害预报等制度,努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预报、预警等水平,确保提前发现,及时处理,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做好综治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每半年深系点一次、适时召开一次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一个结对共建方案、帮助解决一个综治平安建设难题、培植一个市级综治平安建设亮点”的“五个一”的要求,认真开展联系点共建活动,并结合自身职能,在综治维稳、处理、平安创建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调整局综治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线上的工作,集中精力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要共同抓,负责抓好辖区内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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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特点
首先,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的时候需要全面考量水质和施工处地质地形的特点,也要考虑环境和气候因素对施工带来的影响。其次水利工程通常会与城市有较大的距离,大多数都在一些交通不便、比较偏僻的地方,把大型的施工设备和大宗原材料运输到施工地址,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和物力成本,提升了项目的施工成本。第三,工程施工耗时较长,施工难度高,且受到环境的影响大,当发生强降雨或者地质灾害的时候,会拖延工期,大大延长项目的竣工日期,此外也有可能对质量形成较大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该不断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调整施工计划和方案,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第四,在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需要运用到很多高端技术,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要求比较高,需要施工单位在保障质量的同时做好施工安全。
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现状
2.1水利水电监理制度不完善
水利水电项目工程因牵涉到水质、地貌等多方面客观或主观因素,整个施工过程繁重而复杂,建设施工覆盖范围广,工程内容盘根错节,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完成,属于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必须多个部门相互配合,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若各部门缺乏充分、有效的沟通,面对问题时相互推诿责任,如此导致工程进度与质量效率受到不利影响。如面对一些由国家政府投资的大项目,施工单位通常更在意国家工程款的获取问题,对于工程质量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施工准备阶段,没能充分勘查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没能严格依照原定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操作,等等问题皆是由于水利水电监理制度不完善、施工人员素质水平整体偏低等原则引起的。
2.2水利水电工程对设备材料使用监督不到位
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必须依赖于大量不同设备的支撑与庞大材料的供应使用。部分施工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与驱使下,施工过程中不顾后果私自偷工减料,或者用劣质的替换优质的。设备或材料供应商为了争取达成大规模业务交易,私下贿赂施工负责人,供应诸多质量低劣的产品,导致工程结构与施工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3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工作要点
3.1施工前的监理质量控制
项目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监理工作的一大重要环节,其监理质量控制需注意的要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到招投标工作的具体开展过程,严格审核投标单位的能力与资质水平,核查承包商各方面条件包括信用度、技术水平、资金能力等是否达到了工程施工要求。对于不达标的承包商,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反映,剔除其投资资格。从根本上减少施工安全风险。二是监理人员在施工前必须严格审查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联系设计单位尽早修正。三是加强对工程的测量监理。在测量准备时期,监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查测量单位的能力与资质水平,核验相关测量仪器设备的性能条件与精准度等基础要素。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全方面核验工程的原始基点等是否达到工程要求。四是必须严格审核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材料设备及人员等,尽可能的保障施工质量安全。五是全面、充分的勘查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场地平整、砂石处置规范等,及时有效的清除施工障碍。制定好应急防范方案,以有效应对各种突况,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六是全方面深入分析工程方案、结构、工艺等各方面要素,还要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环境因素影响,了解在施工所在地的水文和气候变化,也要了解施工所处的地质地理形态,对于当地的水文和水质特点要了然于胸,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明确梳理施工质量的重难点,尽可能的减少安全隐患。
3.2施工中的监理质量控制
施工中的监理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包括施工技术、方法以及工艺等进行全过程有效监督。首先必须加强对工程目标的有效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依据施工计划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而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主要包括如下三方面,分别为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实施、目标的实现,在这当中必须加强对质量目标的职责分工与落实的控制,必将将工程质量安全置于首要地位。其次必须全方面有效分析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确立有效的解决措施予以落实。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方严格依据施工制度与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在完成一环节后必须先审核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再次,需随时随地展开监督工作,尤其要重点监测和核查施工的重点、困难环节,以及关键技术的运用等,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必须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反映并让施工单位暂时中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成,从而确保施工质量。倘若质量问题非常严重,已经使得项目施工方案无法进行下去,那么应第一时间通告,令施工单位中止施工,深入查找明确影响原因,从而确立和实施有效解决措施。在问题处理结束后,应由监理单位开展全面复查核验工作,待得到肯定结果后方可通告予以复工。此外,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工程交流会,及时掌握工程进展动态情况,以更好的实施有效监管。
3.3施工后的监理质量控制
监理人员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工程竣工之后的后续质量控制,其工作职责覆盖施工前到施工后,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步骤,通过监理人员的工作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错误,并且及时改正错误,调整施工计划,吸取经验,保证下一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的质量控制包括:审查施工企业递交的单据凭据和完工报告,抽查质量报表、检测报告等资料,对这些资料确认之后,签上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名字,盖上单位公章。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测报告,监理人员需要核查其是否有作假行为、数据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流程是否有欠缺、施工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的规范进行。施工单位把所有施工数据、检测报告、完工合同递交之后,监理人员需要监督施工企业根据水利水电建设的规章和流程,把全部单据进行归纳整理。如果后期项目出现问题可以快速搜索找到问题的根源,锁定责任目标。施工中的监理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包括施工技术、方法以及工艺等进行全过程有效监督。在书写项目合同和完工报告的时候,负责人需要根据工程施工的质量规范来填写,同时还需要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结果进行审核作出反馈,水利水电工程对施工人员技术的要求非常高,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技术,监理人员需要参与到项目施工的所有流程和环节当中,因此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也有很高的要求,需要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相关知识水平。
4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质量,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务必要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盯监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对施工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抓住施工要点,特别是测量、材料和混凝土等重点环节,在提高监理质量的基础上,确保水利输电工程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何可.基于水利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造的监理预控[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3(08):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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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常态化。推动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开展监督抽检,主要抽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立抽检台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质量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对区重点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组,实行经常性监督,随时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电站、堤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反复开展检查,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突出对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要素,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办理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法人上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审核。对重大项目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要隐蔽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监督到位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例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书面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区水利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7、继续推进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水利建设任务等情况,合理配置质量监督机构人员,抽调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8、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工作仪器设备,改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条件,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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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要认真做好“角色定位”使能力与岗位相配套,使岗位与责任相对接。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工作的监督人员就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通过树立技术权威性,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如何在监管工作岗位上树权威,有权威,体现权威是我们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但更多时候,我们应该自己创造权威,只要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我们的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如何树立权威性呢?首先要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切实抓好质量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能熟练掌握标准和操作规程。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入手,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我们不仅要面向监督层面和管理层面,更要面向一线操作层面,实现技术培训的制度化、培训内容的多样化,并采取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培训、调研学习交流相结合,督促和引导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断提高遵守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自觉性,使他们明确各自在工程质量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行为规范,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不断夯实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常抓不懈,把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我们的权威性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将得以进一步体现。
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完善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标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最基本保障,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必须认真执行。要继续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强制性标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掌握标准、执行标准的能力。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要把健全和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质量技术保证体系作为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技术管理控制机制,督促施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础上。
四、创新技术监管手段,改善监督方式方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已由眼看、手摸、锤敲转变为运用现代科学仪器进行质量监管。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是省建设厅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地区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发展趋势的重要途径。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全省联网,通过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信息共享。
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上水平
1 认真按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结果准确性,对分项工程按标准进行“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项检查不能少于(住宅楼每层)分项总数的50%,由其基础、主体分布的各项要多检查,勤测量时要充分掌握结构工程总质量水平达到优良水准。
2 严把按规范施工关。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决不迁就,有问题就要督促施工单位返工重做,达到一经发现哪里没有按设计规定施工就能得到及时消除或随时就能得到整改。3 统一归口材料检测和施工试验。所有需要检测和施工试验的建材都应由当地质量部门检测中心统一检测和试验,消除个别施工单位买报告和做假行为。对某些重要施工部位还要进行取样抽查,看实际施工质量与试验结果是否相符,这样,不仅能使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还能进一步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有效控制,并且自觉地认真按规范按图纸施工。
4 设专人跟踪监督、检查质量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是否同步、齐全、可靠,以此促进施工企业加强技术管理,防止后补乱填和造假资料的弊病。
5 严把材料(产品)的进场关。最好的办法就是:(1)设立施工现场样品间,对已检验合格的材料封样陈列到样品间,作为以后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的“样本”。(2)由当地质监站检测中心按批分组实地封样试验。(3)对无合格证、无准用证及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工地或使用。
采取“样板”引路。促进施工企业搞好工程质量。坚持在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项都必须做样板,不做样板或样板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大面积展开施工。
六、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工程质量投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按照国务院第431号令《条例》的规定,规范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牢固树立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督促责任单位妥善处理好质量缺陷,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记录挂钩,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诉。
七、建立开发现场联合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规章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体系由当地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直接领导,集工程开发、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三种管理方法之优点,能实现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各阶段各自职能与其参建施工单位之间的内部联系并行成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其能在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中互相配合和互相传递信息,从保证工程整体最佳效益出发,在施工准备、建材采购、工序控制、检验试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产品保护等各质量环节中有效地发挥其监督和指导作用,并使它能够正常运转从而起到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确保工期的目的。
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对象是工程,被监督的部门有设计、监理、总包、施工单位及设备构配件生产厂家。因此,需要很好地处理与有关各方面的关系,做到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设计、施工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也直接影响设计、施工单位的信誉和竞争能力。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质监部门促进设计、施工质量的提高既维护了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也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长远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有关各方应形成一个工程质量优先的共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密切配合,使建筑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