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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并购,是兼并(Merger)与收购(Acquisiton)的合称,并购在经济学上的含义通常可解释为一家企业以一定的成本和代价取得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行为。在实际中,并购(M&A)通常包括公司接管以及相关的公司重组、公司控制、企业所有权结构变更等。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上先后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并购浪潮,最近的一次自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还在延续。近期国内就有美国凯雷收购徐工,宝钢并购八一钢铁、邯郸钢铁、马钢股份海螺水泥并购巢东水泥,国美收购永乐电器,帝亚吉欧收购水井坊等并购事件。在竞争性经济条件下,企业只有不断发展才能保持和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相对地位,才能生存下去。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选用两种方式进行发展:(1)通过内部投资新建方式扩大生产能力;(2)通过并购获得行业内原有生产能力。其中,并购是国际企业公认的效率较高、较迅速的方式。本文以我国啤酒行业为例,对企业的并购动因进行分析。
二、文献回顾
对于企业并购行为,经济学家们作了大量研究,尝试从不同角度分析企业并购的动因、效应及如何实现自身发展或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诸多关于企业并购的理论。新古典综合派有关并购动因的理论主要有规模效益理论、市场力假说及税赋效应理论。规模效益理论是指在一特定时期内,企业产品绝对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下降,从而提高利润水平。市场力假说将企业并购的动因归结于并购能够提高市场占有率,由于市场竞争对手的减少,优势企业可以增加对市场的控制能力。税赋效应理论认为并购是由于一个企业有过多的账面盈余,因而必须承担高额税收,为减轻税收负担而采取的行为,被兼并企业往往由于税收负担过重无法持续经营而出售,由于亏损可以在若干年内税前弥补,一个有高额盈余的企业并购一个亏损企业,无疑会带来税收的好处。
由Weston提出的协同效应理论认为公司并购对整个社会而言是有益的,这主要通过协同效应体现在效率的改进上。所谓协同效应,是指两个公司实施并购后的产出比并购前两个公司产出之和要大,即1+1>2,主要体现在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等方面。该假说主要为企业间的横向并购提供了理论基础。经营协同效应来自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财务协同效应的来源主要是可以取得较低成本的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管理协同效应主要来源于管理能力层次不同的企业合并所带来效率的改善。
委托一理论对企业并购动因的解释可归纳如下:并购可以降低成本。Manne(1965)认为并购事实上可以提供一种控制问题的外部机制,当目标公司人有问题产生时,收购或权的竞争可以降低成本。而MueHer(1969)提出的假说认为人的报酬取决于公司的规模,因此人有动机通过收购使公司规模扩大,而忽视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并购的动因在于对并购后公司潜在效率的追求,包括节约交易费用、效率最优化等。Coase(1937)提出的交易费用理论为理解公司并购提供了一个较有解释力的基础。Wiliamsion(1951)进一步发展了Coase的理论,深入研究了企业“纵向一体化”问题,认为纵向一体化有效地削弱了人的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克服了环境的不确定性。
三、我国啤酒行业并购现状及动因
我国的啤酒产业1978年时只有少数几家啤酒厂,全国啤酒产量也只有40万吨。20世纪80年代以年均递增近30%的高速度增长,到1988年,在数量上已发展到813家,总产量上到656.4万吨,仅次于美国、德国,名列世界第三,到1993年就跃居世界第二。1997~2002年间,我国啤酒产量年均增长7%,到2003年达到了2400万吨,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啤酒生产国和消费国。
2006年啤酒产量已达到3600万吨。我国的啤酒人均消费水平也从1978年的5公升增长到2006年的27.6公升,与世界消费水平同步。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成熟的啤酒行业集中度较高,几大啤酒公司垄断市场,占据全部销量的80%~90%。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啤酒企业通过一系列的兼并重组,中国啤酒行业的集中度得到一定的提高,国内前十大啤酒生产商已占全国市场份额的6l%,但是青岛、燕京、华润三大巨头的市场占有率之和仅为36%左右,市场上活跃的大多数还是区域性品牌,行业集中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青岛啤酒公司自1995年以来在全国重要区域展开了一系列的收购兼并活动,已在鲁、京、沪、粤、陕、苏、闽等l7个省市设有近50多个啤酒生产分厂,在我国主要的经济发达地区生产销售不同档次的各种品牌啤酒,2006年总产量达到500万吨。燕京啤酒在1999年开始连连兼并30多家啤酒企业,2006年啤酒销量已达300多万吨,尤其公司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几次增持惠泉啤酒股权,公司持有惠泉啤酒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25亿股,占惠泉啤酒总股本的50.03%,为惠泉啤酒的绝对控股股东。华润集团已将27家啤酒公司收至麾下,年生产能力突破350万吨,产销量超过220万吨,国际著名啤酒厂商SAB是华润啤酒集团的三个股东之一。华润凭借雄厚的资本,先后并购沈阳“雪花”和四川“蓝剑”两大名牌。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l0.5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重啤集团的国有股5000万股,占重庆啤酒总股本的19.51%,股份转让完成后苏纽公司成为重庆啤酒第二大股东。
通过前述各种经济学派对企业并购行为解释,结合我国啤酒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分析我国啤酒行业兼并重组动因如下:
第一,啤酒行业特点是典型的规模经济,通过并购,可以扩大市场规模,同时降低经营成本。随着企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进而企业的利润能够不断得到提高。因此,啤酒企业出于经济上理性的思考,追求企业不断地做大做强。
第二,从国内企业来讲,我国大部分啤酒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地域性严重,销售网络还是局限于本地区或者某一地区,其他地区占有率很低,同时还有一些地区的市场没有得到开发。在这种形式下,一些企业把目标瞄向了自身市场以外的地区,通过并购重组其他地区的市场,打开销售渠道,从而扩大自己的销售,同时因为本地化生产,降低了成本。
第三,树立品牌效应。国内啤酒行业生产能力目前相对过剩,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国外企业进入中国一般把目标定在了高端市场,它们追求的是品牌效应。面对国外企业的冲击,我国企业也正在改变营销思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我国啤酒行业品牌的建立是循着一个思路:地方品牌、区域品牌、全国品牌到世界品牌。以全球化的观点来考虑,品牌对于一个啤酒企业至关重要,这种情况下,通过并购优质资产,扩大了销售范围,同时也扩大了知名度,进而为进入中高端市场、进行品牌竞争减少了一些障碍,为企业拓展了一条长远的发展道路。
第四,啤酒行业的并购重组可以实现协同效应,增强企业进入壁垒,建立优势的竞争地位。从啤酒产品本身来讲,差异化非常困难,因此,啤酒企业在不断的并购中完成企业的战略布局,通过扩大企业规模以及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给同行业的竞争者或后进入者设置了障碍。由于地方保护及消费者偏好的问题存在,有实力的啤酒企业通过并购一个地区的啤酒企业,可以赢得市场的准入条件,以及地方政府优惠的投资政策支持,进而可以控制市场资源,包括市场网络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关系资源,这些优势资源是啤酒企业实现低成本、高效益、大规模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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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作为一个经营单位,对于自身的服务营销方面的宣传必不可少。如今的社会也是信息的社会,依靠信息传播的力量,为餐饮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能够让餐饮店“移动”起来,让身处远方的顾客也能够感受到餐饮店的吸引力,慕名而来。对于餐饮店的宣传:首先要体现出本店菜品的美味,对于顾客来说,光顾餐饮店的主要目的就是享受美食,可以说,餐饮店里的菜品的质量是吸引顾客的第一要素。把餐饮店中菜品的特色、味道描述尽可能地详细,可以增加对该种类食物喜爱的顾客的吸引力;其次,宣传还要体现出该店的环境优势,一般来说,餐饮店都会建立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而这些地方的附近大多数是景点、学校、车站等,这些地方可以认作是地区优势,而自己本店中的内部环境,可以让前来就餐的顾客有一种惬意之感,切实体会到何为宾至如归。在宣传中,这些环境优势的体现,可以方便顾客对于就餐地点的选择,也不会错过本店的光顾;最后,对于餐饮店的宣传也要体现出本店的服务特色。顾客来餐饮店享受美食的同时,更希望能够得到周到的服务,也更希望能够遇到自己所希望的服务模式,周到的服务,可以大幅度增加顾客对餐饮店的好感,那么回头率就会大大增加,也很有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顾客,如此一来,不但餐饮店自身的宣传起到了作用,也会得到顾客带来的宣传作用,让该店的知名度更进一层。此外,对于餐饮行业服务营销的宣传不能过分夸大,更不能进行虚假的宣传。如:赵丽蓉老师曾经表演过的一个小品《打工奇遇》,无良的老板把廉价的食材经过简单的加工,就卖出天价,以虚假的信息欺骗顾客,赚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最后被“货真价实”四个字一语道出真谛。餐饮行业应当以此为借鉴,对于自身的宣传要以事实为依据,向消费者传达准确的、真实的信息,让顾客得到确实的服务。
三、进行餐饮行业服务营销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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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牌管理在制药行业中的意义
制药行业的新药开发费用巨大,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而成功开发出新药的概率并没有提高,因此充分利用上市新药获取高额回报是制药公司十分迫切的愿望,而品牌管理是提高成功的有效方法,当一个品牌的价值被开发的时候,就可为卫生管理人员、处方医生和病人创造利益,而这一利益反过来也将加强药品买方和卖方的联系。
(一)强势品牌能直接与顾客建立稳定的关系平台
一个药品品牌在卫生管理部门、处方医生、专业人士和患者的心目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时,在医院药房和零售药店也具有其优势地位,成为经销商必然销售的药品。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告和互联网都有助于品牌拥有者和消费者建立这样的关系,而且一旦这种关系得以确立,外界的干预和影响将变得很小。
(二)强势品牌能够提高具有显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强有力的品牌管理能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尤其是在药品专利保护过期以后,成功的品牌管理能加强消费者对品牌药品的认知,使消费者很容易区分品牌药品和仿制药品,并形成了品牌药品性能更优的信念,愿意为自己接受的品牌支付较高的价格,从而使品牌拥有者获得竞争优势,使制药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回报。
(三)强势品牌能够跨越国家和市场疆域的限制
在制药行业中,随着非处方药市场的拓展,将一个处方药品牌的价值延伸到非处方药市场已变得越来越具吸引力,品牌管理能使该品牌在转换后继续加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影响他们在品种繁多的非处方药市场的购买决定。同样,在药品营销趋于全球化的今天,强势品牌所形成的声誉也保证药品更容易获得广泛的认同。
(四)强势品牌能够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和态度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关注程度的日益提高,愿意更多的了解有关疾病和药品的知识,直接面对消费者营销的品牌建设过程提供了方便、可靠的途径,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疾病和治疗的正确认识,以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效果。
(五)强势品牌能保持消费者的忠诚度
品牌管理已经成为一种管理的重要工具,品牌代表着产品的特点和带给消费者的利益,在处方医生、药剂师和患者的心目中形成了这一品牌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的信念,能持续支持其购买决定,保持消费者的忠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二、药品品牌策略实施的对策
制药行业是非常特殊的消费品行业,其药品品牌管理也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从确立品牌策略到品牌管理的实施,都需要针对消费者的需求、药品的特性和竞争市场等方面做细致的调查和研究,并将品牌策略整合到产品开发的各阶段,明确品牌承诺带给消费者的最大利益。
(一)建立品牌管理组织
创建隶属于公司最高决策者的战略性品牌管理组织,是必然趋势。如品牌管理委员会、品牌领导团队、全球性品牌经理等。这些战略性品牌管理组织负责人均位居公司高级执行层,资历较高,经验丰富,富有战略头脑,能应付更复杂的状况,竭尽全力推动品牌发展。品牌管理组织要负责品牌管理程序的制定、执行及控制,令企业全部活动都围绕品牌展开。并且品牌管理组织还要负责寻找专业的品牌管理咨询机构合作,更加精细、专业地进行品牌管理工作。
(二)选择时机启动品牌策略
药品品牌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其是否能获得先行者的优势。对一个刚上市的处方药而言,一旦这一新产品的疗效得到确认,其可能的市场定位已经粗略地确定时,品牌策略就应该开始实施。在理想状态下,应该开始于二期临床阶段。这样能使产品在进入三期临床时,医学界、科学界就已经开始讨论各自的看法和需求了;对于一个准备开始大规模销售或准备作为非处方药销售的产品,只要这样的转换已经进入考虑阶段,也应该开始实施品牌策略;随着消费者对了解疾病和健康知识兴趣的增加,制药企业不仅要最大限度的扩大品牌在商业上的吸引力,而且要保证潜在消费者接受到能决定选择的产品信息是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因此,决定产品定位和沟通的品牌发展战略应该越早越好。[]
(三)确定战略目标及品牌承诺
设计品牌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品牌的长盛不衰,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品牌名和品牌价值必须附加承诺-品牌承诺。对于药品而言,品牌承诺应该能够提高处方医生或患者对治疗效果的信任,是值得患者期待的、可以测量的结果,是药物在疗效、安全性以及方便性等方面卓越性能的表述。这样可以提高患者忠诚度、减少沟通障碍,从而实现长期利润。品牌承诺的有效传达可以有3个标准进行衡量:更高的初次使用率、更低的转换脱离治疗率、更高的转换加入治疗率。
(四)做好客户研究——分析、定位
第一,分析市场上竞争产品的位置和消费者认知的价值。这样的分析过程明确了消费者的心目中每个产品品牌所占据的特定或独一无二的位置。产品的定位再加上产品在营销和科学上的准确评价,就可以形成关于这个新产品的独一无二的产品信息和描述语言。
第二,细分市场。对药品的两大客户——处方医生和病人进行更仔细深入的分析,对他们的动机、感受的强度、失望和被满足的需求都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一过程可以进一步地确认细分市场的界限和需求的范围,揭示未被目前已有药品所占据的未满足需求的市场空白。客户研究可以探索品牌形象、首要描述语和描述语调等语言和形象的表现。一个由病人需求推动的产品和一个纯粹由技术推动的产品在品牌设计和执行、临床和药物经济学研究的途径都不同。营销人员也应该认识到,在以病人需求推动的和以技术推动的产品,在各个治疗领域的市场是不同的,其创新能力、市场复杂性和目前临床需求也是不同的。
(五)积极进行品牌形象设计
医药行业品牌形象设计主要包括品牌词汇和产品促销材料。将一个产品的科学基础和市场理解转变为适合的品牌语汇需要丰富的医学经验。为了在医学和医药管理界达到最广泛的认同,品牌语汇表现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满足不同的要求时,保持品牌核心信息的连续性。最有效的品牌语汇是能推动客户对产品进行深入研究的语汇,是能包涵疗效、安全性和品牌价值的语汇。品牌语汇包括:产品承诺和信息、商标、品牌标志与形象。
产品促销材料的视觉形象,从展会展台、病人教育资料、到销售的详细辅助材料和品牌广告,都应该以同一品牌语汇进行宣传,并揭示品牌核心价值观。如果品牌的视觉学习能得到市场研究和于二期临床开始的以品牌为核心的策略支持,那么在品牌上市前和上市时的努力就能为各级顾客所接受,包括最终消费者和影响病人选择的人士。这也是成功上市新产品的标准。
另外有效的公司内部沟通、培训和控制过程要为品牌建设提供支持,品牌首先必须在整个组织内部加以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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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优胜劣汰加剧:1990年代后期以来,在市场竞争和政策因素的推动下,原6000多家的企业减至4900多家,随着GMP、GSP强制认证,预计到2004年年底,仅有约3000家企业能够继续生存。医药销售难度加大,新医保制度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医药销售;而在处方药上,新的药品管理法进一步限制回扣销售,营销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医药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要求进一步提升:医药产品总体上看,真正优秀的药品少,低水平重复的仿制品多,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医药产品越来越多,客户有更大的产品选择余地。因此对客户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有针对性的提供健康解决方案,满足健康需求。1.2CRM帮助医药企业提升竞争优势
客户关系管理伴随着它强大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医药企业的重视,也成为一些医药企业打造自己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武器和整合企业资源的平台。
提高通路能力,扩大市场占有:随着市场优胜劣汰的加剧,医药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产品线丰富,销售渠道网络也变得复杂,企业的销售呈现出区域个性化趋势,通路的差异化竞争成为了各企业竞争的重点,提高通路能力,扩大市场占有成为医药企业的共同选择。
深度营销,掌控终端:就医药销售而言,仅有渠道垄断是远远不够的,终端是销售渠道的延伸和市场最前线,也是最集中体现渠道价值的地方。庞大的渠道建立起来后,如何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保证客户对企业的忠诚度等又成为公司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目前医药企业对通路客户的管理,往往停留在供货和回款上,对最终用户需求把握不准,对于经销商的业务流向缺乏清晰的统计,无法做到及时沟通,从而贻误市场战机;而对跨区域分支机构的管理,难以做到统一管理和资源的合理分配,缺乏足够的市场主动性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导致客户群流失。通过CRM系统可有效管理和规范分支机构的市场行为,及时监督销售代表客户拜访行为,通过客户拜访采集产品的流向、流量以及终端市场情报;通过对关键市场信息的分析汇总,确定各个产品的市场活动定位和销售定位。
一对一营销,提升核心竞争力:国内的医药销售代表是在各行业销售员中应用“关系”最多的一个群体,CRM系统可以整合医药公司从不同渠道、不同地区收集的所有客户相关的信息,这将使医药销售代表能够针对目标创建更准确的客户档案,及时了解客户的信息,使客户拜访变得更为有效。
2医药行业CRM系统规划
2.1整合客户资源
CRM中的客户泛指企业提品和服务的所有对象。如果从产品销售的流动形式来看,医药企业CRM中的客户包含从产品生产到最终消费所经过的所有环节,有医院(医生)、销售公司(销售代表)、药店(店员)和最终消费者(患者)等。在CRM系统中建立企业整合一致的客户数据库,可以综合评估客户价值。
2.2医药行业销售模式
医药行业中的企业类型大致可分为:医药制造企业、医药保健品及消费品企业、医疗设备企业、医药商业企业、医疗机构等。各类企业在经营模式上有各自的特点,在销售模式上也不尽相同。在CRM系统规划中应能满足企业多种销售模式。新特药、医疗仪器:以医院、医生为中心。医药代表进行医院推广和医生教育,有商业公司配合进行销售;销售过程漫长;关注市场占有率及增长、重点医院客户中占有率、重点推广产品指标完成情况。普药:以商业伙伴为中心。委托其他医药公司进行终端操作,追求利润与效益;销售过程短;关注的问题在于总体销量、总体费用、每个客户每笔交易的利润等。OTC&保健品:以消费者为中心。渠道分销委托其他医药公司进行终端操作,追求利润与效益;通过市场营销手段进行推广,对消费者行为进行细分,寻找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3医药行业CRM系统业务蓝图
3.1客户资源统一化
客户是公司的重要资产,目前大部分医药企业没有统一的数据库来管理客户资料,客户资源分散在各个销售人员手中,通过CRM系统将客户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可避免销售人员离开公司后的客户资源流失;为企业销售、服务、营销等客户接触部门本论提供客户信息共享,有效协作、减少信息断点;通过客户价值分析,做出评估,确定公司的黄金客户,确保企业有限的资源聚焦在重点开发的客户,为其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2药品流向清晰化
跟踪一级分销商进货及回款,核算各级分销商及不同类别零售商的进销货情况,及时准确了解产品的销售情况。管理和规范业务员的日常拜访行为,采集市场信息,监控药品出厂后通过各级环节的流向、流量、折扣率,包括及时掌握系统中各级分销商的销售库存情况,同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CRM系统方便地对业务员的业绩进行监督,为评估业务员的销售业绩提供可参考的标准。
3.3销售过程规范化
对于长销售过程,根据不同产品划分不同销售阶段,针对不同销售阶段制订不同任务,在具体销售过程中检查这些任务的执行情况,从而规范销售过程。销售人员在规范的销售流程和强大的销售知识库的帮助下,迅速提高销售能力和销售成功率。由公司整合所有的销售线索,为业务员提供大量的客户线索、市场情报等信息和功能强大的销售预测工具和日程管理工具,并有效解决销售过程中的抢单现象。
销售预测精确化
制订公司年度销售指标,并将销售指标层层分配到大区、小区及销售代表,将销售指标按品种和经销商进行分配;管理与经销商签订的年度经销协议,指定销售的品种和价格政策;随时核算大区、小区、销售代表及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做出精确的销售预测;设定经销商的药品销售速度,到期自动提醒,并可有效防止窜货。
3.5市场活动精细化
每年医药企业的市场宣传活动很多,有电视媒体广告、平面媒体广告、投递广告促销、联合门诊促销、专家研讨会或讲座促销、药品推广会、专家义诊等,这些市场活动要花费大量的费用,对市场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可有效减少市场活动的无谓投入,并能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通过CRM系统管理复杂的市场活动,统一管理市场营销,全程监控市场活动计划、预算、执行和评估过程,对市场活动进行跟踪和绩效分析,提高市场活动的效果,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潜在客户群。保证下属机构、分销商、商及时了解企业当前的营销政策、宣传重点,并开展规范的市场营销活动,确保品牌宣传活动的统一性、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6决策支持科学化
及时全面了解市场链上的药品流向,避免发生大规模串货;全面及时分析目标市场的销售情况;及时了解和评估市场活动的效果;通过客户价值金字塔,找出公司价值客户;从客户、产品、部门、地区等不同纬度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分析。
4产品功能强大
全面整体解决:与ERP紧密集成,提供市场、销售和服务的全面解决方案。
柔性定制能力:业务对象自定义,适应业务、机构、客户等变化而引起的流程变化。
集团权限体系:符合组织机构上下级权限体系和岗位分工,以及团队工作的一系列权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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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优势(Strength)
(1)中国服装行业拥有充足、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服装生产量大。服装行业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价格是生产成本的要素之一。根据美国Wernevr国际咨询公司提供数据,国际服装业每小时工资水平报告:中国劳动力价格为每小时每人0.96美元,综合排名世界第四十八位,该水平相当于日本的1/37,美国的1/20,韩国的1/3,可见中国劳动力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同时,中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正是凭借几乎没有价格弹性的廉价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使得中国的出口产业获得了所向披靡的竞争力。
我国服装产品的生产总量在世界上居于绝对优势,据统计,2003年服装年产量127亿件,2004年中国在世界服装贸易中的份额从2003年的23%增长到2004年的24%。2005年,我国服装出口金额是735.6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9.40%,服装出口数量为219.73亿件,比上年同期增长8.1%,属于服装出口大国。
(2)服装业国际竞争力居世界首位。竞争力系数是衡量一个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指标,是指某产业贸易顺差(逆差)占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即:
竞争力系数=(出口额-进口额)/(出口额+进口额)
当竞争力系数大于0时,表明该产业贸易顺差,否则逆差;当竞争力系数趋于1时,表明竞争力愈强,反之则愈弱。据海关资料统计,2003年中国服装出口额达519.16亿美元,贸易顺差506.12亿美元,竞争力系数为0.97,说明中国服装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虚拟经营已在部分服装企业盛行。在中国服装行业,国内最早实施虚拟经营的是美特斯邦威。美特斯邦威集团公司始建于1994年,集团在国内率先采取“虚拟经营模式,走品牌连锁经营的发展道路”。虚拟经营是企业把一条价值链上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割,企业集中资源于其中的高附加值环节,将其余的环节外包,企业突破有形的界限,通过各种方式将设计、生产、营销、财务等环节在企业内外进行整合弥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运作体系。
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提出价值链是指企业从创建到投产经营所经历的一系列环节和活动,如图1,每个环节都有资金的投入并带来相应价值的增加,从而使这一系列环节联结成一条活动成本链。在服装从生产到销售的整条价值链上,价值含量最高的上下游环节分别集中在设计和营销,而美特斯邦威就是抓住了上下游中的这两个重要环节,将整条价值链进行分割,将资源全部集中于产品的设计和品牌的推广上,而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外包。经营模式见图2。
正是凭借这种经营模式,美特斯邦威从1995年年销售额为500万升到2003年年销售额20亿元。短短数十年间创造了把企业爆炸性地扩大了400倍的商业奇迹。集团也由此发展成为中国休闲服饰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4)中国五千年灿烂的民族文化为服装业打造国际时装之都奠定了基础。服装业的发展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纵览世界已有的五大时装之都,即:高级时装之都的巴黎、高级成衣之都的米兰、运动休闲和成衣的纽约、经典男装之都的伦敦和东西方结合之都的东京,都是在本国独特的文化、历史、政治、经济的大背景下,用自己的民族文化奠定了成为国际时尚之都的基础。中国可以充分利用中国五千年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力争早日打造成世界第五大服装之都。
1.2劣势(Weakness)
(1)产品档次不高,对外依赖性强。我国的服装业整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产品结构上,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小,自主品牌只占出口产品的10%,出口商品以中低档产品为主,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利润水平。此外,致命的一点就是我国服装出口总额近一半来自加工贸易。加工贸易确实为服装企业的对外贸易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以进原料、来款式、供品牌”为主体的服装加工贸易模式对中国服装工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不有利。盲目追求加工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国内服装行业的严重依赖性,一旦发达国家不给我们订单将拖垮我们整个服装出口行业。
(2)缺少自主品牌、缺乏专业设计人才、设计能力弱。中国服装缺少国际知名品牌,在服装产品上是一个“制造大国”,同时又是一个“品牌小国”,自我设计能力弱,这决定了我国企业只能被动的按照国外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生产,增加了市场风险。整个行业极其缺乏高端设计人才及引领世界潮流的服装企业,其中绝大部分企业设计都是跟随欧美、韩国等国的潮流,创新能力较差。
(3)大力发展OEM,成了品牌国际化的障碍。OEM是指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ing,在我国通常指“定牌生产”或“贴牌生产”。近几年,中国服装出口规模逐年攀升,被誉为世界第一大服装出口国及生产国。其中很大原因在于:我国大部分出口服装企业都在做OEM,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2%~5%之间,处在服装行业整条价值链上附加值最低的生产环节。拥有2000多家服装企业的东莞,其中60%为外来加工的小企业。像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50多个服装名牌在中国都有生产基地。这样,一方面使中国企业失去了打造自己品牌的机会,进入为别人品牌做嫁衣裳的局面,不能准确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另一方面OEM使中国服装企业过度依赖于国外企业,不能及时提高对产品的设计能力和开发的原创能力。从而服装生产企业在整条价值链上处于更加从属的地位。
(4)营销力度不够,营销渠道单一。我国服装企业主要通过广交会、华交会等渠道通过国外中间商或批发商接受定单,很少在目标国市场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出口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出运—交货—结汇”的流程后,就完成了使命。之后的分拨、物流、零售、售后服务、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增值环节,我国出口企业基本上未参与。而商品销售价格为出口价格的3~5倍,一些名牌产品甚至高达10~20倍。丰厚的渠道利润和品牌利润都被进口商、批发零售商所获得,中国出口商只赚取了微薄的加工费。
(5)很多服装企业规模太小,竞争力不强。这种企业有“散、小、弱”特点,并以加工型为主。企业设备普遍陈旧老化、设备引进能力和技术的再开发能力均很弱,产品难以适应国际市场流行趋势和新消费需求。大部分企业没有从事国际贸易的人才和经验。
(6)缺乏大规模的产业集群。我国服装行业,企业数量非常多,但规模普遍偏小。2004年我国服装企业有4.5万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占15%。更重要的是,行业的组织程度低,企业管理水平低,交易成本高,内耗大,没有形成良好的企业生态。目前中国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多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上海和山东等沿海地区,但产业投资主体较为分散,个体规模也不大,尚处于发展阶段。
(7)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意识不强,对行业内相关规则不甚了解。不少企业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纺织服装环保标准(ISO14000)和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等国际标准不甚了解,也不严格按此标准进行生产和进行认证,而对出口前景过于乐观,因此出现了投资过热,出口数量大增,低价竞争的局面。一旦发生国外对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特别保障措施时,不少出口企业又听之任之,事不关己,不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应诉,从而更加放任了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服装产品出口的限制力度和广度。
1.3机会(Opportunities)
(1)中国对外贸易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世界经济增长虽有所减缓,但仍将继续增长,中国对外贸易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数据,中国对外贸易(2001~2004)呈将强劲的增长趋势,这为中国服装产品的出口提供了良好的经济背景。
(2)中国经济将保持较快增长。2003年中国经济增长10%,2004年增长10.1%,2005年增长10.2%,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增长是10.7%,创下了中国经济10多年来的最快增长。这为中国服装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3)世界纺织服装产业向中国转移。2004年上半年,跨国公司国际投资的先行指标——全球跨国并购金额增长了3%,这是2001年以来该指标的第一次上升,扭转了国际直接投资连续3年不断下降的趋势。2005~2006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生产能力和拓展市场的势头不减,中国这个大市场已吸引相当一部分的国外资金投向中国的纺织服装业,这将有利于整个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
(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更有利于加强中国服装企业与国际交流,在全球范围内树立中国企业的品牌形象。中国加入WTO后,为跨国公司尤其是知名品牌企业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公平的竞争平台,同时,也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铺平了道路。我国服装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与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的竟争中,学习新的技术和经营理念,进一步积累国际市场营销知识和全球企业运作经验,打造中国品牌。
(5)对主要市场出口连续增长的同时,对非洲、对联体等新兴市场增长明显。2003年我国服装出口对东南亚、中东地区、非洲、欧盟、独联体、拉丁美洲、大洋洲的出口增长非别为40.8%、47.8%、59%、34.4%、109%、14.7%、29.9%、20.1%,并且已稳居美国、欧洲和日本三大市场进口来源国的首位。同时,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已初具成效,对非洲和独联体的出口增长速度最为迅速。1.4威胁(Threats)
(1)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低成本优势逐渐消失。在全球性生产相对过剩和大批发展中国家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介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下,中国服装赖以推动出口增长的资源优势和比较成本优势的作用将会受到不断冲击。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越南、斯里兰卡、孟加拉等东南亚邻近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服装产业,积极抢占我国的市场份额。据WernerInternationalInc.的2002年全球纺纱与织造劳动力成本比较的统计结果,中国大陆、中国沿海地区、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印尼、斯里兰卡的劳动力成本(美元/小时)分别为0.41,0.6,0.25,0.57,0.34,0.5,0.4。我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力的成本最高,低劳动成本的优势已逐渐消失;且我国的土地和成本还在上升,而沿海地区的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又恰好是我国服装出口的主要地区。所有的这一切都导致了我国的低成本优势正在逐渐消失。
(2)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容易引起贸易摩擦。根据《世界经济年鉴2004/2005》数据得知,我国服装出口主要集中于日本、美国、欧盟、香港等传统市场。同时2003年对这四大市场出口额为473.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0.64%,并且居日本、美国、欧盟三大市场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虽然对非洲、独联体国家等新兴市场的出口有快速增长,但所占比重仍然很低,不足以抵御和分散因政治和经济原因所引起的国际贸易摩擦所带来的贸易环境风险。
(3)出口企业经常遭来贸易保护手段。我国服装企业因有低廉的劳动力优势,产品成本相对低,在出口时对进口国造成一定的冲击,导致进口国针对我国企业采取反倾销,特别保障等贸易保护手段。同时各种新贸易壁垒正成为贸易发展的新障碍。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壁垒、环境壁垒和社会壁垒等。
2中国服装业国际化战略
通过对上述服装行业的SWOT分析,整合整个服装行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如何做到充分利用优势和机会,避开整个行业的劣势和威胁是关乎中国服装行业能否走远走好的关键问题。中国服装行业应可采取以下相应的战略措施。
(1)SO战略。包括:利用劳动力优势继续保持在生产总量及主要出口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非洲、独联体等新兴市场的开拓;从全球角度出发发展我国服装贸易,加强与国际跨国企业的交流,学习其最为先进技术、经营理念及营销模式等;利用中国服装国际竞争力优势将中国由服装出口大国提升为服装出口强国;中国服装设计可融合国际上的时尚元素发挥文化优势。
(2)ST战略。包括:弱化劳动力成本优势,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水平;实行虚拟经营,最大程度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3)WO战略。包括:对产品结构要有所调整,争取在高档次的产品上有新的突破;引进高端设计人才的同时加强对本土设计人才的培养;实施品牌战略,争创世界一流品牌;服装企业要扩大企业规模,不断更新设备改进现有工艺;实现服装产业的大规模产业集群;OEM合作向高层次发展;加大营销力度,拓展营销渠道,加快推行服装外贸出口制。
(4)WT战略。包括:熟悉国际服装行业内的相关规则,深入了解出口市场对服装进口的相关规定;加强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意识,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手段;加强对我国服装品牌的管理,保护知识产权。
3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服装业面临的挑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要严峻,因为劳动力更为低廉的国家的服装生产正在蓬勃发展,而知名品牌的服装几乎被发达国家所占据。中国服装业要在国际市场中发展及壮大,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大规模产业集群;有针对性地进行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实施虚拟经营;对服装产品质量监督和标准制进行修订,使之与国际接轨;加强企业的品牌意识,争创世界一流品牌;加大营销力度,拓展营销渠道,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强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意识,熟悉游戏规则,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引进和培养服装相关的高级人才,加强与国际合作与交流;要大力推广虚拟经营在整个行业的实行。相信通过一系列的战略策划的实施,有朝一日,中国将会成为世界服装“品牌强国”,诞生像世界五大时装之都:米兰、巴黎、纽约、伦敦、东京一样的引导世界服装潮流的大都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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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贺政国.我国纺织服装出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对外经贸实务,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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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行业论文
1、中国地质勘查行业的特点
第一,地质勘查工作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致使各行业对各种矿产资源的消耗逐日增多。因此地质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为国家的工业、农业以及国防建设等提供最佳的物质保障。
第二,地质勘查工作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咨询性、服务性的极具科学研究性的工作。地质勘查行业通过利用地质规律和工程手段,使人们逐步掌握掩藏于地下的地质体,帮助人们在认识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由于地质勘查工作要认识的地质是千变万化的,因此,地勘行业的工作具有探索和研究的属性。
第三,地质勘查工作具有特殊性。地质工作具有很强的超前性和探索性,工作环境条件艰苦,行业风险程度高。投入、产出及成果能否顺利转让的不确定性因素都体现了地勘行业的不确定性。
2、地质勘查行业面临的问题
第一,当前,全球经济衰退,我国经济放缓。矿业市场大幅降温,矿山企业以及社会资本投向勘探业的积极性已经大大降低。地勘工作项目严重萎缩,许多勘探项目目前面临停滞。
第二,地质勘查行业本身面临着先天不足的缺陷。地勘单位事企不分戴事业的帽子,走企业的路子。地勘单位的事业身份使得实行企业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在国家、行业、企业三个层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诸如矿业权市场建设不完善、风险勘查市场还未建立、缺乏勘查技术的综合运用。地质勘查单位市场化程度浅,企业自身内部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地质勘查单位的管理机制不灵活,事、企管理混在一起,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只能低水平运作、低效益徘徊。
第三,部分地勘单位规模偏小,专业从事境外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公司为数不多,员工老化,缺乏足够的投入,技术力量存储薄弱,而我国大部分地区成矿条件复杂,对地质勘查技术要求较高,高端专业人才的匮乏导致其在市场中很难形成核心竞争力。
第四,国内地质勘查的投入往往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为主,融资渠道不够畅通。而世界上成熟的勘察市场有期权、上市融资等一系列融资途径。
第五,缺少与现行勘查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虽然国家在勘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然而按照规范执行的勘查检测法规权威性不高,在工作执行及监督执行的过程中法律依据不充足。
3、地质勘查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深化地质勘查单位的体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采取企业化的经营模式,促进地勘单位产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并与市场资本结合,壮大企业,发展企业。同时进一步完善地质勘察单位的投入产出机制,将离退休人员从体制中剥离出来归入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地勘单位负担。
第二,逐步转换经营模式,加速地勘单位产业的经济发展,以地勘局为依托,以局属各地勘单位为基础,按其已形成的产业规模以及从事的行业特点,组建成若干个大型专业化集团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将资质和经营人员统一管理起来,发挥团队集成优势,建实建强地勘单位产业。
第三,顺应市场发展潮流,规范矿业市场,优化市场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淘汰那些缺乏实力以炒作矿业权为目的的矿业权人,使其让位于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投资风险勘探,实现谁投资,谁担风险,谁受益。同时,促进地勘单位实现勘察行业技术与矿业权结合,逐步完善自身结构调整,通过多种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加速实现向勘察型矿业公司转变。
第四,拓宽市场领域,扩大增收渠道。地勘单位要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引进先进技术和思想,积极争取各级别勘查项目,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拉动中央和地方的投入以及后续项目的跟进。采取新技术、新方法,结合经济建设,开辟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以及水文地质等工作领域,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地勘单位应建立健全事企分离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机制和体制。通过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重点考核和监督资产收益率,人均收入,资金回收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相关指标,完善激励制度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人才资源保障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最终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适应当前形势和市场经济要求。
第六,在行业内部培养开发创新型人才,增加人才培养投入,不断注入新生力量,配置专业性强和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现场勘查技术含量,保证勘探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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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鼠目寸光的营销模式。客车企业间相互进行价格竞争,依靠低成本优势取得暂时的生存机会。但这种低价营销模式对客车行业的长足发展只有百害而无一利:企业利润得不到释放,不利于资金的周转,进而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随着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价格优势已不复存在。因此,价格营销模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各客车已经纷纷调整战略方向,由“价格换市场”转向为“技术换市场”。
2渠道直销模式
最普遍的营销模式。客车行业和轿车行业不一样,客车行业一般都是一些客运、旅游、公交等运输公司指定用车,客户比较集中,属于集体客户,所以直销是最普遍的营销模式。大型客车企业,例如郑州宇通、厦门金龙等,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直销渠道网络在全国范围内铺设得也比较完善和规范,甚至在二级、三级城市也建立了销售点和有销售精英的驻扎。但相比大型客车企业,中小型客车企业做得就不是很完善,主要是出于销售成本的考虑,资金有限,人员匮乏。据笔者调查,很多中小型客车企业纷纷效仿大型企业,盲目地扩大市场覆盖面,但由于未能结合自身的知名度和实力,往往捡了芝麻丢西瓜,落了个“东施效颦”的笑柄。莫不如守住手中的饭碗,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维护好现有的客户,通过客户良好的口碑相传,来稳步扩大市场。
3经销
创新型营销模式。近年来,客车行业销量增长迅猛,如果仅靠企业现有的销售人员,难以顾全新的市场。从2002年起,一些客车企业就有意识地扶持经销商发展,希望能够打破传统的直销模式,借助经销渠道促进销量增长。因为经销商更熟悉他们所在地区的市场环境,人际关系也更广、更深入,因此非常有利于产品在当地的销售。也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当客车市场迎来销售高峰时,客车经销商往往能够洞察先机,在第一时间找到有购车需求的客户推销产品。实践证明,客车经销商的贡献很大,基本已经占到客车企业全年销售任务的一半。以江浙地区为例,一家客车经销商的年销售业绩能够达到七八千万元,完成整个地区近1/3的销售任务。客车经销商已经成为一些客车企业销售体系的重要力量。
4关系营销
最有效的营销模式。顾名思义,靠的是关系。如何在竞争激烈的众多客车企业中脱颖而出,打开客车市场,凭借的就是这“关系”二字。在同质化异常严重的客车行业内,每家企业的产品究竟谁优谁劣,估计很难争辩清楚。能让客户购买自己企业的产品,就必须先让客户信任本企业的业务员,当业务员在走访客户过程中与其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客户才会放心地签署小则百万,大则上亿的订单。
5融资租赁
最有风险的营销模式。该营销模式在公交公司中运用较为广泛,也可以用“按揭”这个词来替换。一辆中档公交车的售价大概在30-40万元之间,由于公交行业属于微利行业,所以很多公交公司很难一次性付齐批量购车费用,因此融资租赁便成了一种很好的解决手段。融资租赁如同分期付款,公交公司不需要支付购买车辆的全部资金,只要拿出其购买资金的极少部分作为保证金,就能得到车辆的使用权,可以用车辆运营产生的收益,来分期支付租金。但对于客车企业来讲,此营销方式却是一把双刃剑。客车企业在现有生产能力充足,甚至过剩的条件下,可以利用这种融资方式的有效嫁接,对信誉好的客户予以赊账,从而促进销量;相反,对于信誉不好或是运营效益不佳的客户,就有账款追要不回来的可能,从而导致坏账、死账,这对客车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客车企业在选择这种营销模式时应准确评估客户的运营规模和还款能力。
6展会营销
最费时费力费钱的营销模式。展会营销不外乎就是两个目的:一是扩大品牌影响力,二是促进业务开展。目前相关的客车展越来越多,全年大大小小的客车展多达10个以上,例如苏州客车展、上海客车展等。如此频繁地参展对客车企业来讲多是弊大于利:一个是客车企业折腾不起,另一个是车展的含金量越来越低,宣传效果不佳。因此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客车展已经成为“鸡肋”,其直接原因是费时、费力、费钱。一般一个大型车展至少要开两天以上,对于有时忙得都吃不上饭的客车行业来说,不得不说有点浪费时间;而且,一个大型车展至少需要10人左右才能勉强照顾过来,几乎用尽了一个客车企业市场部的所有人员;另外,一个大型车展的展台费用高达100多万元,这相当于一台高档客车的售价。如此之费时、费力、费钱,自然免不了参会厂家的抱怨和退出。同时,参展的企业大多数是整车,几乎看不到客运集团、公交公司——也就是终端客户的身影,客车企业参展的经济效益几乎为零。因此,展会营销如果还停留在现阶段的水平上,这个“鸡肋”身上的最后一点“肉”恐怕也要被腐蚀掉。7品牌营销
最先进的营销模式。目前,各客车企业均将营销模式的箭头指向品牌营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观念已经落后,而且渐行渐远,如今是“酒再香也怕巷子深”。从近两年郑州宇通、厦门金龙20%,安徽江淮近40%惊人的销量增长态势来看,宇通的“价值连城”、厦门金龙的“发现之旅”、安徽江淮的“节油万里行”等宣传活动都彰显出品牌营销对客车销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反,丹东黄海、扬州亚星等老牌知名企业却忽视了对自身品牌的推广,销量增长相对平缓。当然,品牌营销绝非是搞几个宣传活动那么简单,而是建立在质量过硬的产品、尖端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品牌营销也更绝非是一个容易、短暂的过程,而是需要长期地深入到客户中去了解他们的需求,找到自身产品真正的诉求点,才能把企业自身的品牌推广出去,例如宇通的“耐用是金”,苏州金龙的“安全为本”等,在客户中均赢得了良好的口碑,销路自然也就打开了。
8政府采购营销
关系营销中的关系营销。众所周知,客车消费群体一般是客运集团和公交公司,而公交公司又有很多是政府的扶持项目,政府在公交公司采购客车时拥有重要的决策权。而且,随着采购的越来越透明化、集团化,政府采购开始选择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因此,客车企业可以利用好高层领导与政府采购部门的关系,巧妙运用关系营销的技巧,促进订单的生成。
9结论
以上只是客车行业内众多营销模式中的几种,可谓是丰富多样,但并不是每种模式都适合企业的战略发展需要。客车行业竞争虽然激烈,但客车企业还是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例如内部组织结构、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产品竞争力、技术实力等,来摸索、寻找符合自身特点的营销模式,是单拳出击,还是多点开花,一切都需要通过实践和时间来探索。对于营销模式的探索,我国的客车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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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评估与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特点
(一)绩效评估的基本内涵
绩效评价工作属于管理工作的范畴,本质上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的。绩效评价工作的产生、发展与绩效评价工作所处的社会经济、人文环境密不可分。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出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得所有者需要借助一定的方法对经营者的经营绩效做出评价。因为企业的约束机制即使很健全,由于不存在强势的资本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经营水平不能够被所有者完全了解。在约束机制不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时,业绩评价制度可以在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对经营者的努力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约束机制的缺陷,激励经营者更好地完成所有者要求达到的目标。绩效评价工作随着管理理论的发展而逐步得到完善。
(二)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特点
9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更主要的是价值链之间的争夺,企业必须考虑其战略目标,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竞争优势受到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更多的是非财务指标,这些指标在传统的财务指标为主的绩效评价体系中难以得到体现。此时,企业在生产阶段的利润已经很低,一些管理咨询师、投资者不再单纯地以利润和现金流量进行企业业绩评价,而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关注公司现时和未来价值的判断,更加注重对企业的智力资本、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等非财务指标的关注,以财务指标为基础信息,从市场角度来全面地评价经营者的业绩。此时绩效评价中占主导的方法主要有美国的卡普兰和诺顿提出的“平衡计分卡”及由思腾思特公司提出的EVA评价法。
二、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的商业银行已在绩效评估方面进行了诸多的尝试,为商业银行绩效评估理论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在逐步放开的金融市场中和进一步深化的金融改革中,商业银行也日益暴露出绩效评估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绩效评估过程中的平均化倾向严重,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我国银行业上下级之间不能充分进行考核沟通,考核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另外我国银行业的业务80%以上由国有银行把持,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和本身银行工作的复杂性,我国银行业有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思想偏好,尤其对于大多数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只考虑劳动时间的投入,不顾及实际劳动的投入的多少,以工龄的长短作为定岗定级的重要指标,而淡化经济个体的工作效益的多少。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较高劳动技能的职工,并不能获得相应的物质收益。
(二)绩效评估方法落后,评估结果失真状况大量存在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时间较短,绩效评价方法还很不完善,许多银行在绩效指标的设计上存在权重不合理,过分重视银行短期经营绩效的考核,忽视银行的成长性及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忽视银行在资源配置中的管理作用,考核指标体系僵化。绩效评价基本上是对历史经营绩效的总结。同时由于这些财务指标很容易被人为调节、操纵,加上银行的一些管理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过多干涉绩效评价工作,因此信息失真现象大量存在。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绩效评估内容设置不全面,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措施
由于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过程随意性大,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不系统,没有将绩效评估结果与绩效工资、奖金挂钩,银行业绩效评估内容设置得不全面合理。我国银行业进行经营绩效评价,不是为评价而评价。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激励奖励措施普遍存在约束方法僵硬、激励与约束不对称、激励方法未与风险揭示相联系的现象。激励奖励措施制定、实施的不当对提高商业银行的绩效不但不会产生促进作用,相反有可能产生促退作用。
(四)一小部分银行存在着按计划比例分配评估结果的问题
由于我国部分银行的核算体系还不健全,核算不能反应银行真实经营状况,绩效评估体系也不完备:没有从制度上明确绩效考核者、绩效被考核者、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内容以及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各要素,一少部分银行存在着按计划毕业分配评估结果的现象,使得银行绩效评估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这样不仅造成业务部门对人事部门的不信任,还把绩效考评的结果当做“机密”对待。人事考核不公开性加重了员工对考评的不安心理和对人事部门的不信任感。
三、解决我国银行业绩效评估问题的对策
(一)以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绩效评估的工作创建体制基础
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指国有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四家银行存款、贷款占全部银行存贷款的比例分别为68.4%和61.6%。做好国有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工作对做好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公司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按照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管机构相互分离、互相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借鉴国外先进方法,创建适合我国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国外绩效考评已经从简单的财务指标考评发展到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将评价方法同企业发展战略及企业最终经营目标相结合的评价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应用EVA法也应该落实到位,具体方法如下:
1.考核范围可控制:也就是在责任中心的自控范围内,不管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生的行为结果,都应归属于该中心,由其负责;超过自控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后果,即使是在其工作范围之内发生的,该责任中心也不承担责任。转2.责任与权利相一致:拟构建的EVA责任中心,其管理者应有充足的决策权,以对此EVA中心的业绩负责,保持此中心的决策权、业绩考核和激励体制三者根本一致,确保获取资源的单位和部门是对资源利用的结果负责。
3.考核业务要完整:在确定EVA中心的边界时尽量保持其业务的完整性,任何一个完全的EVA中心或者部分的EVA中心所包含的产品或者服务,应该是完整的,在一个EVA中心,服务或者业务的流程全部实现。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奖励制度,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效力
为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西方国家主要推出了两大类措施:第一类措施是通过外部力量约束经营者行为或提高企业家的素质;第二类措施也是治本措施,是采用利润分享式的激励机制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实行以EVA为中心的绩效考评体系,需要建立与考评办法相适应的激励奖励制度。建立适合的激励奖励制度就是处理好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一般行员的关系;处理好银行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利益的关系。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机制,结合商业银行的具体特点采取多样化的分配制度。采取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办法,激励机制要体现贡献率、体现价值创造。将公司的经营绩效与员工的收益挂钩。对于银行管理人员的薪酬,在商业银行没有完全进行股份制改造之前,可以采取工资、奖金结合绩效工资的办法,将银行的绩效与管理者个人收入相结合,在股份制银行,对于管理者报酬可以考虑采取工资奖金与股票期权结合的办法;对于银行的普通员工也应该制定完善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可以借鉴作业成本法的具体方法,将指标分解到人,实行员工考核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重视非财务的价值驱动因素,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
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讲,在全球化的信息时代里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资产,很难确定它们的可信价值,比如:员工的积极性、灵活性、创新能力,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操作性等,这些通被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但是这些无形资产成为商业银行在今天和明天的竞争环境中取得成功的关键。经济增加值尽管考虑了业务的真实成本,但仍侧重于衡量短期绩效,在实践中容易导致被考核机构或个人重视短期业绩而忽视长期成长性要求,使银行战略执行力弱化。
综上所述,我国银行业绩效考核不应该孤立地进行,它应该与其他绩效沟通方法相互结合,并贯穿于目标考核的全过程。在绩效实施沟通中,既对本阶段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沟通,又会对上一阶段绩效改进情况进行总结,这样员工绩效改进就更有利于工作目标的实现。我国银行业绩效考核一定要借鉴其他先进经验的同时,立足于自身特点,走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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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垄断法制不够完善。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但在《反垄断法》出台以前,有关银行业反垄断的相关法律规范却主要散见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这些法律、法规的特点是:部委规章居多,立法的权威性不够;立法形式散乱,不统一甚至冲突;立法内容存在疏漏;禁止性规范多于制裁性规范,导致责任追究不足。如《商业银行法》第9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这样的规定只是表明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同样适用竞争规则,但在反垄断领域明显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一些商业银行之所以明目张胆地实施拒绝交易等垄断行为无视广大消费者和小企业的利益,显然与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方面经济法制的不够完善有关,司法介入乏力的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制的尴尬。
二、当前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
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已经出现区别于过去以国家垄断形式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垄断行为,这些垄断行为给金融市场和消费者所带来的巨大危害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具体表现在:
(一)相互串通收费,形成价格联盟。以银行卡跨行收费事件为例,2006年6月1日,跨行查询收费正式开始实施。但几乎与此同时,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媒体对这一收费提出了“究竟是‘国际惯例’还是‘垄断行为’”的质疑。透视该收费标准的制定过程,我们发现,银行卡跨行收费实际上是中国银联与大银行协议一致的结果,其事先并未征得广大客户的同意,而属于此类收费的还有小额账户管理费、借记卡年费、跨行取款费等。应该说,价格竞争本身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方式,但价格联盟在反垄断法中却是一种本身违法的卡特尔类型。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小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在我国,小公司在银行开户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一般来说,小公司注册登记后,商业银行对小公司开户往往设置资本金、存款余额等限制,即开立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最低标准是50万元或100万元,并保证在账户中维持3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存款余额。难怪有人评论说,商业银行通过提高开户门槛的作法,将小公司拒之门外,这直接促成了为小公司办理开户手续一条龙服务的中介公司的火爆。【1】然而,商业银行设置开户门槛并不符合有关规定属于歧视政策。【2】应该看到,拒绝交易只是当前我国一些银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种表现,捆绑式搭售、强制交易、价格歧视等其他行为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即使市场主体拥有的不是市场支配地位而是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这种经济优势仍然有可能被滥用,而传统的民商法在交易自由与自愿精神的指导下很难对这种滥用行为进行规制。【3】
(三)并购重组使银行集中加剧。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资并购逐渐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也把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有助于巩固银行的资本基础、促使中资银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提升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和全面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外资银行的参股和并购战略有以下几个变化值得关注:一是被参股银行的规模和地域性不断扩大,逐渐从沿海省市、发达地区向内地扩展;二是参股的对象由商业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扩展,如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三是参股的途径趋于多元化,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机制的实施以及中国商业银行上市进程的加速,为外资银行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并购提供了可能。【4】我们必须看到,金融机构跨国并购,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迅速获取市场上的相对垄断地位,以获得定价权或提供领先服务的竞争优势,因此加强对银行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管理日显重要。
(四)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行政性垄断是一种制度性的、具有取消竞争功能的垄断情形,在中国不仅种类多、范围广,而且危害大。【5】以房贷强制保险为例,消费者要获得所需购房贷款,必须对整个房屋(按房款算)进行全额保险,并将保单交给银行。一些商业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5月9日颁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其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作出了上述规定。2005年2月22日,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大学法学院联合向央行发出建议书并抄送银监会,要求重新审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不适当的内容,提出无论从合法性还是必要性角度,作为部门规章的《办法》都不应将购买房贷险作为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强制性条件。【6】尽管中国人民银行于同年4月4日进行了复函,并表示对该问题非常关注,但至今仍未与银监会对该办法进行修改。笔者认为,该办法的规定直接限制了房贷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已然构成了行政垄断行为。
上述垄断行为的存在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限制了市场竞争,使金融市场的供给严重不足,加剧了资金供应的紧张程度,为“地下金融”提供了机会,从而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稳定。【7】事实表明,加强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三、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执法难题及其化解
《反垄断法》的出台,为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可靠的法律保障。重视并有效化解银行业反垄断中的执法难题,是今后贯彻执行《反垄断法》,完善银行业反垄断法制的关键。
(一)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银监会的管辖分工和协调。与美国的司法模式不同,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借鉴了欧共体的作法,采取了行政模式。早在《反垄断法》的起草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管辖问题即受到了学界的高度关注,现在,解决该问题变得更为实际和迫切。银监会作为我国银行业的行业监管机构,旨在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保护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因此,银监会对银行业的反垄断案件理应有一定的管辖权。就银行业反垄断执法而言,问题直接表现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银监会的案件管辖权所面临的冲突与化解。有学者提出,行业监管机构主要处理市场准入和与互联互通相关的案件,而在企业并购、垄断协议以及一般的滥用行为等方面,管辖权则应交给反垄断执法机构。【10】笔者对这一观点深表赞同。笔者认为,为减少摩擦和节约执法成本,两个机构应就银行业反垄断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合理划分,避免越俎代庖,禁止随意扩大或缩小管辖范围。在这一问题上,有赖于将来国务院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予以明确。笔者建议,凡涉及银行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审批,涉及对“问题银行”的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涉及对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银行的撤销,以及涉及对擅自设立银行或非法从事银行业务活动的取缔等案件,应由银监会予以管辖;而涉及银行并购、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则由反垄断执法机构管辖。二者之间是特殊管辖权与一般管辖权的关系,其中银监会的管辖权属于特殊管辖权。特殊管辖权确定的意义在于限制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特别法排除反垄断机构管辖权的可能,从而明确反垄断法对行业竞争事项上的一般适用原则和只在特定事项不予适用的例外原则。【11】另外,根据《反垄断法》第31条规定,对银行业中的外资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如果涉及国家安全则必须进行双重审查,即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此类案件的双重管辖权并非上述排斥关系,而是一种并列关系,因其审查的目的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因此还应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和银监会之间的深层对话,创建双方的反垄断协调机制。
(二)竞争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机协调。《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国家的相关竞争政策实现了制度化和法律化,为银行业的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然而,竞争政策的推行并不是孤立的,在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竞争政策的执行会受到国家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境政策等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征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既表现在城乡、地区、不同产业和行业、不同利益群体、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也表现在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民营和外资、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由于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其相互之间能否实现有机协调,能否在磨合中实现各自的政策目标,是银行业反垄断执法将要面临的又一难题。在欧共体,竞争政策较其他政策有优先适用的地位。【12】欧共体条约强调保护欧共体市场的有效竞争,强调其成员国以及欧共体的任何活动都必须与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相一致,因此,欧共体竞争政策的优先适用性与其市场经济的发达和成熟状态是相适应的。我国的国情则有所不同,尽管我国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目前仍处于转型过程中各种经济变量因受变革因素的冲击而更为活跃,我国的金融市场还存在着结构性缺陷,金融控股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因此赋予竞争政策在银行业发展中的优先适用地位显然不合国情。笔者认为,不同的经济政策有着不同的功能,金融政策以货币政策为主,旨在维护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和工具,故在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应较竞争政策优先适用。鉴于竞争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互动性,笔者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执行竞争政策时,应优先考虑国家金融政策的落实,这样才能避免竞争政策对金融政策的负面冲击,确保国家金融调控的有效性和宏观调控的差异性,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以实现国家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银行业垄断行为的量化标准。银行业反垄断执法中,“度”的合理把握是永远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其直接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银行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因此,对于该问题的分析研究,必须采取理性的态度,克服狭隘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以及民族主义情结,将其进行必要的量化处理。从世界范围看,德国和日本在该问题上比较严格,而美国则相对比较灵活。透视我国的《反垄断法》,其在垄断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上借鉴了德国和日本的经验,在第19条、第22条等一些条文中进行了一定的量化处理,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标准。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审查经营者集中时,应主要考虑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等,这就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被指控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结构——行为——效益的经济定量分析。这些经济定量分析的引入,对反垄断中的定性分析有着直接影响,因此银行并购是否构成垄断,对相关指标进行定量调查分析时量化标准的确定至关重要。但此时第22条的量化标准是否科学,对银行业集中是否适用,则需要采取灵活态度进一步研究确定。笔者认为,必要的技术分析需要因时、因地而做出,决不能搞一刀切,必须把限制竞争与成本优势、规模优势进行区别。有学者曾提出,反垄断法中的量化问题必须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手段和途径予以解决。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度与条文设计包括量化问题的设计,并不是越细越好,越具体越好,更不是越严格越好。就我国来说,采取什么样的反垄断政策,何时宽松,何时严格,都应该由民主的机制适时因地而作出。【13】笔者赞同该种观点,故建议在这一问题上赋予法院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其在处理银行业反垄断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不应将《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认定的量化标准绝对化,应在追求法律稳定性的同时保持足够的灵活性。
(四)银行业垄断的行为豁免。《反垄断法》第15条、第28条等对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豁免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构建出了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旨在抑制过度竞争,以免资源浪费,其并不构成市场进入壁垒,只是采取了一种避免激烈竞争的规制方法。【14】因此,该制度是反垄断法中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国家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根据该法第28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当然,我国《反垄断法》直接将垄断行为的豁免决定权交给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从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看,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豁免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但需要强调的是,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第54条对并购申报豁免所作出的具体规定对银行业垄断而言具有重要价值,银行业垄断的行为豁免应在《反垄断法》第28条的基础上,以该规定为蓝本进行合理构建。笔者建议,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将登记或批准作为其豁免的形式要件,并适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对经营者集中而言,应严格执行申报程序规定,并以获得批准为豁免的必要条件。另外,在禁止行政垄断方面,较之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而言,【15】《反垄断法》在第五章中增加了四种行政垄断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强制经营者从事规定的垄断行为以及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从而表现出了明显的进步和可喜的勇气。但不足之处在于,其没有规定适用除外制度。因此笔者建议,在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时应增加一条规定,即“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运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除外。”
(五)《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从实际情况看,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已成为目前各国反垄断法发生冲突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国反垄断法一方面允许甚至支持、鼓励本国企业对外国市场的垄断,另一方面又严格管制外国企业对本国市场的垄断。为了能够在跨国公司限制竞争的活动中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各国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域外适用本国的反垄断法。【16】当前,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突发性、区域性和关联性已成为金融国际化背景下金融危机的重要特征,因此,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理所当然地成为构筑我国金融安全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对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格局下的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第2条关于域外适用的规定十分重要,但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看,还应作出必要的限定,尽量避免片面的、极端的做法而引起不应有的法律冲突。有学者曾提出,在我国的反垄断法中,可考虑将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外从事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直接的、实质性的且可以合理预见的”限制或者不利影响作为对其适用的基本要件,并确立利益衡量原则作为对该基本要件的补充。【17】该学者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必须兼顾本国与其他国家的和经济利益,尽量避免并着力化解各国相互之间在反垄断法域外适用中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建议在银行业的反垄断执法中借鉴和吸收该观点,把外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限制或不利影响的垄断行为,以“直接性”、“实质性”以及“合理预见性”作为必要条件予以限制,尽量减少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不必要冲突,使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免受国际上一些人为因素的侵蚀和恶意伤害。
注释
【1】《商业银行提高开户门槛向小企业强加风险》,资料来源:http:///g/20060708/16082716238.shtm,l2006年7月8日。
【2】《拒绝存款人的开户请求商业银行涉嫌违法》,资料来源:http:///g/20060708/16252716252.shtm,l2006年7月8日。
【3】孟雁北:《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研究》,载《法学家》2004年第6期。
【4】苗燕:《外资银行并购倾向于中小银行》,载《上海证券报》2007年1月10日。
篇10
一、吉林省医药制造业实际税负现状
2007年吉林省416户医药制造企业累计销售收入67.5亿元,实现增值税5.98亿元,全省增值税平均税负为8.86%。在416户企业中高于全省增值税平均税负的共有87户,销售收入37.69亿元,应纳增值税4.57亿元占全部应纳增值税5.98亿元的76.42%;低于全省增值税平均税负共有169户,销售收入29.46亿元,应纳增值税1.41亿元占全部应纳增值税5.98亿元的23.74%。有销售收入无税企业,共计28户,销售收入为0.37亿元;销售收入为零的共计132户,占全部户数的31.73%。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高于全省医药平均水平的87户企业仅占全部户数20.91%,缴纳了近76.42%的税金,应当作为税源监控的重点,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医药制造零税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需要进一步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直至进行税务稽查。
二、吉林省医药制造业税负差异原因分析
1.增值税税负偏高原因分析。在416户制药企业中高于平均税负8.86%的有87户,占全部户数的20.91%,2007年共缴纳增值税4.57亿元,占全部应纳增值税的76.42%。此类企业共同的属性:一是企业规模较大、生产设备技术先进、人员素质较高,资金雄厚,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产品附加值高,增值额大,营销体系较完善,形象好、商誉高,增值税税负也比较高。二是由于目前药品销售市场竞争的日常激烈使得医药产品销售费用(主要是广告宣传费用)、产品研发支出较高,客观上拉动了医药产品的价格,但这部分费用均不能在进项税中抵扣,却需要产品销售价格得到补偿,因此相应的增加了销项税金。三是从税收政策看,中药的原材料抵扣率较低,中成药制造企业主要原材料基本上属于农副产品依收购发票所列金额按13%扣除率抵扣,属典型的“高征低抵”,这在政策上就使我省的中医药制造企业税收负担普遍高于其他行业。
2.增值税税负偏低原因分析。在416户制药企业中低于平均税负8.86%的有169户,2007年共缴纳增值税1.41亿元。税收负担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集团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使成员企业的税收负担偏低。由于规模企业较大,设立了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因税收政策、营销策略的不同人为地降低产品销售价格分解了产品的附加值部分造成部分相关企业税负偏低。
(2)部分医药制造企业生产经营良好,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使部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却较低。主要原因是:①国家为解决药价虚高、就医昂贵的问题,开展的反商业贿赂活动及实行的药品降价政策法规的出台,特别是“齐二药事件”给全省的医药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受国家对医药政策性降价影响,赢利空间再度压缩,税金下降,企业增值额相对减少,造成税收负担降低。②药品原材料成本不断提高,特别是有些主要原材料急剧上涨,使企业产品成本提高,增值额相对减少,造成税收负担降低。由于国家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使医药制造受产品降价及原料涨价的双重挤压,直接导致企业销售收入、税金的下降。
(3)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税收漏洞。我省的中成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材料,有相当一部分为药农种植的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抵扣13%,产出中成药销售适用17%税率。因此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至关重要。
(4)少数企业因无新技术、新产品跟进,导致销售萎缩,税负偏低。
3.增值税税负为零的医药制造企业,其中有销售收入无税的28户,没有销售收入的132户,两者合计占全省医药制造企业416户的38.46%,对于这部分的企业要进行认真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纳税检查,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了解,要从投入产出、购销存、银行存款、现金资金流量、凭证流等角度出发,运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收稽查的联动机制,要逐户深刻剖析零税负的症结所在,堵塞税源的跑、冒、滴、漏。
三、加强医药制造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全省大部分医药制造企业税负低于全国、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排除关联企业平销行为、企业发展萎缩等特殊原因,显然还应从强化对制药业的税源管理,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下功夫。针对制药业现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强化税收管理。
1.对医药制造企业实行按同业、按税负分类管理。通过对同行业单户企业的调查分析,总结整个行业生产、供应、销售的规律,建立相关的税收负担、税收弹性的数学模型和指标参数,进一步深化同业纳税分析、纳税评估、强化同业税源管理。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对能够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资料,及时缴纳税款,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账证健全,税负不低于全省制药业平均税负水平的,为一类纳税企业;能够按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资料,及时缴纳税款,财务管理水平比较高,会计账证比较健全,税负在全省制药业平均税负70%~100%以内的,为二类纳税企业;对不符合一类、二类企业标准的税负偏低、无收入、零税负的纳税企业,确定为三类纳税企业。对三类企业,税收管理员除实行常规管理外,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情况对三类企业派员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对原材料购进、生产、销售、成本等过程实地全程监督管理,分析、求证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举证或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形成对整个行业的全面管理。
篇11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quot;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quot;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quot;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篇12
三是必须充分考虑银行效益。效益是银行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银行开展业务同样不能忽视效益。前些年有的商业银行开办业务收费,没有经过认真测算,结果一年干到头,员工受累不说,单位还亏了。这是一种不成熟、不健康的表现。当然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社会效益也同样重要,但是对那些费率低、工作量大、产品功能设计有缺陷易招致客户投诉的业务和产品,银行应该坚决将其拒之门外。
篇13
论文题目
论文的引言部分(书写论文题目之后,空一行宋体小四号,不需写引言字样)
一、(正文)
二、(正文)
三、(正文)
论文的结语部分(接上文另起段落,不需空行,不需写结语字样)
参考文献
2.字体字号
大标题(论文题目),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正文及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注释内容,宋体五号。
3.标点符号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
4.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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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论文中数字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
二、标题
1.标题的层次要清楚,大标题(论文题目)和第一级标题应居中书写,第二、三级标题左缩两格书写且单独占行,第四级标题后连续书写内容,不再另起一行;大标题(论文题目)与其下面的内容间空一行(宋体小四号),第一级标题与其上下面的内容之间均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其他级别标题与其上下面的内容之间均不空行。
2.正文中第一、二、三级标题末尾不书写任何标点符号
3.标题的层次
一、
(一)
1.
(1)
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