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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非经济贸易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首先,中非贸易合作关系的基础四资源禀赋差异,这种合作出发点对双边贸易关系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这种不良影响首先来自西方国家中非贸易的恶意揣测,认为我国利用经济方式对非洲进行资源掠夺,破坏了中非经贸合作环境。非洲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也在不断发展,这对我国大量的制造业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有些国家正在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中非贸易合作形势不乐观,加上新能源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以石油、矿产等不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中非贸易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其次,由于我国和非洲经济仍然处在发展阶段,并且中非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范围较窄、中国企业对非洲市场的自信心较低等原因,中非贸易合作总量仍然处在较低的层次。
二、中非经济贸易合作未来发展趋势
(一)加大非洲进口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非经济贸易合作关系,加大非洲进口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趋势。首先,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增加非洲产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占有量,这是改变当前中非经贸关系逆差状况的重要措施,在于我国有着良好外交关系的非洲欠发达国家95%税目产品输华免关税的待遇措施要得到切实的落实,并且在未来考虑将这一比例提高到97%,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细则,促进非洲国家出口创汇。其次,建立促进非洲非资源类的产品宣传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手段,为非洲企业建立良好的宣传和推介环境,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
(二)改善我国出口
改善我国出口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对我国出口非洲的市场秩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强化质量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禁止向非洲地区出口劣质产品和残次品。其次,要对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行不断的提升,在非洲地区建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增强营销渠道等等,强化企业的国际经营模式,不断提升我国出口贸易的品质。
(三)强化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
强化和促进中非经贸合作的便利性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中非经贸合作的必然要求。首先,落实相关会议规定,利用法律援助、资本融资等方式方法,帮助非洲国家对其海关、商检的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提高非洲国家的清关效率。其次,要在海关、税务、质检、产品标准体系建立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沟通,强化我国同非洲地区在部门对口合作、业务合作机制等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基于双边经济发展现状和相关制度措施,借鉴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符合相关制度的便于经贸合作的合作机制。最后,积极跟进贸易便利化中的“单一窗口”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中非贸易合作的便利性。(四)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在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是解决当前中非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根本措施,也是未来中非经贸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整体上优化中非经贸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用投资代替部分制造业在产品对非洲出口,紧紧把握当前非洲国家工业化发展初期的良好机遇,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下,在非洲地区开展绿地投资、劳动密集型产品投资等,逐步降低中低端制造产品对非洲的出口,是深化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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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需求角度来看,我国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具有鲜明的层次性:贫困农户作为贷款主体会大幅度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因此只能通过特殊的方式,如民间小额贷款、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维持型农户的资金需求通过以自有资金为主,小额贷款为辅,另有少量商业贷款的方式来满足;市场型农户的资金实力相对较强,因此通过自有资金再加上商业性贷款即可满足需求。
农村中小型企业以及发展初期的龙头企业主要立足于当地资源并由乡村投资发展起来,其资金需求主要通过自有资金和商业贷款方式满足,但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较大,因此面临风险较大;成熟的龙头企业有了较为完善的经营机制和稳定的利润来源,其资金和信用都较好,因此通过商业性信贷就能满足其需求。
但是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很难与农村信贷层次密切结合起来,难以满足各层次的贷款需求。农村金融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主要原因除了农村金融机构本身存在问题,还有就是其在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农户或农村经济组织对自身从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信心不大。
二、银保合作是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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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者合作的必要性
1、经济基础的法律需求
法作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对我国经济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自身特点不仅要求有完善的直接调整市场关系的法制,也要求有健全的维护社会秩序和创造良好社会生态环境的法制;市场主体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市场活动需要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法律规制。市场经济的运行对法律理论和法律适用有着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需求。
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手段,市场经济活动是市场主体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在市场中进行的竞争活动,它要求有一种能正确处理市场主体、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竞争规则,以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化和效益最大化。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有赖于合理的微观经济结构,还有赖于合理的宏观经济结构。就秩序而言,前者表现为自由、公平竞争的秩序,后者表现为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而建立的宏观经济秩序。民商法运用其固有的平权自主和等价有偿的程序和方法,调整平等主体进入市场产生的商品交换关系,即横向的经济关系,因此,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是以民商法为基础的。但是,宏观经济领域里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不可能自然形成,市场自我调节有着自身不可避免的缺陷,它不可能通晓宏观经济状况,比如由于成本条件和对竞争的限制,往往产生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而且市场的调节是事后调节,容易导致信息不通,人们在经营决策上难免存在盲目性,仅靠市场机制是不能维持经济总量平衡的,必须存在政府的适度干预与引导,经济法就是主要调整经济管理这类纵向经济关系的。民商法能调动市场积极性;经济法则能克服市场盲目性。二者通力合作,一个规范且活跃的市场便会形成。
2、政治环境的影响
我国政治体制是民主集中制,这是由我国经济体制决定的,同时又对经济法规产生一定的指导作用。市场主体享有民,自由地进行市场交易;同时,国家也集中统一地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纵向指引,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它决定了政治体制必须给予市场主体一定的民主人权,同时也要对其集中管理。政治体制体现于政策法规,就要求自由民主的民商法和集中统一的经济法能够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管理好我国市场,促进民主集中制的纵深发展。
3、历史发展的必然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先有了发达的民商法,而后才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了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我国从1949年起,由于社会主义集中经济观念的指导,推行了国家经济计划,苏联的国家计划经济理论被完全继受下来,这一时期民法生活遭到压制甚至破坏,导致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平等主体之间的财商关系不发展。。因此,不可能有现代意义的、完善的民商法制度。同时,计划经济以指令为动作的权威手段,也未采用真正意义的法律形式,因而也没有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我国从1979年起,开始经济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完善民法和建立经济法律制度的任务几乎同时提出。但是,当时国家经济法理论仍方兴未艾,对兴起的民法理论开始批判,一度形成民法、经济法之争,这场争论逐渐因计划经济失去历史舞台日益向有利于民法的方向倾斜。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也逐步进入世界轨道,向市场经济转化,当然,法制也应不断变化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在新世纪的今天,我国经济已有了迅猛发展,我国法学界出现了由国家经济法理论向社会经济法转变的现象,法律理论已趋成熟,迫切要求两法在“各事其主”的基础上着眼于社会大局,紧密联合。
4、法律自身的融合
“法律的功能蕴含于实现法律价值目标所必要的法律调整方法之中,法律的作用由法律调整方法的实际运用和效果所显露。”虽然两法价值目标在不同法律部门中的内涵、要求、重要程度、地位、组合体系等均有区别,但是,二者也有通用原则。一般认为,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等条款,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连结点和分界线,一边是经济法以维持整体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调整社会公共管理关系、反对滥用权利、强调竞争的自由与公平的统一;一边是民商法对此良好环境下自由从事活动之主体行为加以规范、确认市场主体的自由和权利。两者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正因为这样,二者之间更应相互兼顾和依存,共同对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起到统领、凝集和指导作用。
二、二者合作的可能性(条件)
1、调整范围交叉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都覆盖全社会,它们各自适用的范围涉及于整个市场。民商法以私法功能为主、公法功能为辅,着重与市场调节相对应,运用其固有的平权自主和等价有偿的程序和方法,调整公民、法人进入市场产生的商品交换关系;经济法则以公法功能为主、私法功能为辅,着重与国家干预和社会协调相对应,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体现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能达到科学地组织社会生产力,经常地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以促使我国国民经济逐步地走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良性循环轨道。鉴于二者的交叉关系,更应在两法之间和各自内部合理配置法律调整方法,合理设计其过程,在各自调整范围内完善自己的同时,弥补对方留下的“法律空白”,使两法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消极作用得以尽可能抑制。
2、职能互补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常态性法律,多是通过其任意性规范,体现“无形之手”的要求,强调市场机制的内部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它注重市场主体的个别利益的实现;经济法则是非常态性法律,通过强制性规范,强调市场机制外在化,解决市场失灵,经济法调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强调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民商法立足于个体利益,仅要求市场行为不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对于限制甚至牺牲自己利益去满足他人利益,少有法条予以具体化;而这在经济法中不再只是一种理想,道德化法律条款比比皆是,具体明确地要求市场主体限制或牺牲个人利益,真正体现谋求社会的整体公平。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以现代市场经济为条件,只有当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只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或者说不能只依赖于民商法给予保障时,经济法才有产生之必要。经济法的规定往往是对不当行使民事权利的干预和纠正。然而,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所下降或退居其次,相反,现代市场经济依然需要民商法的不断发展与完善。
3、原则共享
由于两法最终价值取向相同,即建立一个公平、自由、平等的交易秩序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实现社会实质正义,因而两法的某些原则具有一致性,如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竞争、讲究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共享在一定条件下促进了具体制度和调整方法的通用,如近年来在经济法规中出现的经营权的法律概念为民商法所接受,法人制度在两法体系中均有其特定地位,民事责任也成为经济法的一种法律责任形式等现象,便是最好的例证。
4、取向相同
现代民商法发展实践表明,民商法的私法公法化已成为民商法发展的潮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片面强调民法是私法的旧观念,不利于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理解,更不利于民商法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现代民法正致力于从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另一方面,经济法也同样在为消除法规中的集中痕迹而不懈努力,经济法乃公私兼容的法律规范,在紧密联系国家干预与推动经济的同时,着手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民主与自由。
三、二者合作的现实途径
1、调整范围的相互结合
(1)市场主体制度的两法结合
市场主体依其自主意志为商品交易行为,此乃商品经济及其形态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民商法坚持和体现意思自治的精神,为市场主体自主地进行商品交易提供一般规范;经济法基于维护全局和长远利益的考虑,为市场主体在商品交易活动中的自由意志设定必要界限,在鼓励发展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的同时,也反对绝对的意思自治。为此,对于大量一般性的企业(公民)的经济活动,国家将确立他们作为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地位,维护其充分的经营自,国家对其管理,主要是完善民商立法,制定他们从事经济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则,保障市场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经济法则应主要围绕国家对各独立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协调、监督和服务方面作出规定。
(2)市场运行制度的两法结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过程中也会不断发生与社会经济变化不平衡的现象,这就需要调节和修复。有效的市场秩序的形成一方面源于市场主体内在的自我调控与自我稳定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源于社会的外部控制性力量。由此,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有其大展身手之处。在市场经济中,国家投资的重点应在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或在国民经济中比较薄弱的、民间资本不愿和无力进入的行业,经济法将在这方面作出规定。对于大量一般性行业,国家不必参与竞争,这样国有企业的比重将有所下降,由社会资本投资的企业比重将有所上升,这将使民商法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总之,民商法通过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从内部维护公平与交易安全;经济法则基于市场秩序规制法,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中贯彻某种特定的经济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3)宏观调控制度的交融
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这就决定了它主要由经济法予以规范,但是,民商法并非不起作用。民商法在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的过程中,可以及时反映市场信息和市场动态,促使相关部门运用或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去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国家的工作重点在于宏观决策,规范、组织、协调、监督社会经济活动,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等等,经济法在这些领域将加强和发挥重要作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将主要依照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国家需要更多地采用民商法的方法去实现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另外,两法还可以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际交流等诸多领域共同发挥作用。
2、调整方法的相互借鉴
民商法主要以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调整经济关系,它所采用的调节机制是平等主体自我调节机制,通过民商事主体的单独意思表示或多个的独立意思表示,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实现自我保护、自我约束,从而自我承担责任。但是,当平等主体无法仅靠私力解决纠纷时,就需要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对在经济生活中一些特殊主体的民商事活动加以限制。比如,现代企业组织的出现,就产生了不平衡的经济生活,一方面是强势的企业组织,另一方面是弱势的劳工和消费者个体,企业组织的行为往往会不公平地损害不特定的对立个体的利益,如市场竞争环境利益、劳工平等保护利益、消费者公平和安全消费利益等,所以对企业的经济行为,不能仍像以前那样仅由民法从自治利益角度进行规范,而应从保护社会利益的角度加以一定的约束和调控。因此,民商法在现代社会并不反对社会经济法,恰恰相反,在涉及社会利益这一领域,民商法需要经济法发挥作用,以保证民商法的理想不至于落空。而经济法不能只有国家直接的强制干预,还必须在一定条件下采取私法的手段,我国现在实行今后还将继续实行的国债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国家投资制度等,就其实质而言,都体现了国家以法律主体的身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没有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肯定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但如果没有市场机制或者是一个缺乏民法基础的市场机制,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民商法和经济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相辅相承,不可截然分开,它们都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经济法律。因此,加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相互联系、相互合作,既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王全兴、管斌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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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一轮比赛每组派代表答题
第一轮、第二轮每组参赛代表须独立完成,严禁讨论(除第三轮合作讨论题外)。答题时若讨论则视为违反活动规则,取消答题资格。
(二)计时结束将题板亮出
由老师宣布答案,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或未亮题板均视为弃权不计分。
三.比赛流程
(一)第一环节必答题
题目形式:单选题活动规则:每组派代表独立作答,老师读完题后,宣布答题开始,并开始计时每题10秒,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有效,超时答题视为弃权。得分细则:答对加1分,答错不扣分,该环节一共5题,每题1分,共计5分。这一环节结束后公布第一轮各组累计得分。预计时间:3分钟
(二)第二环节风险题
题目形式:多选题活动规则:每组派代表上台答题,依次按照抽选顺序作答,选手就位后主持人宣布开始答题,答题时间每题为30秒。得分细则:答对加2分,答错不扣分,共11题共计22分。说明:本轮结束后公布前两轮各组累计得分。预计时间:7分钟
(三)第三环节讨论题
题目形式:多选题活动规则:由老师播放题目,每题作答时间为1分钟,各组可以充分讨论,计时结束后开始作答,有各组组长亮题板。得分细则:答对加2分,答错不扣分,一共5题,共计10分。预计时间:7分钟
(四)第四环节挑战题
题目形式:单选题活动规则:小组合作答题,由老师播放题目,答题时间30秒,各组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有效,否则视为答错或弃权。得分细则:答对加2分,答错不扣分,一共4题,共计8分。本轮结束后公布各组累计得分,并公布本次活动的前三名。预计时间:3分钟
(五)结果展示
由老师向学生展示各组的成绩并加平时分。预计时间:2分钟
(六)效果评价
通过开展竞争合作学习,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大家的竞争合作意识,为今后的生活与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答题过程中同学们能遵守活动规则,各组代表能够独立作答。在风险题中同学们敢于挑战,在讨论题中也体现了同学们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基本掌握了销售业务相关知识,为后面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预计时间:3分钟
四.结论
(一)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发展了学生的主体性品质
可以改善课堂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提升会计课程教学效果的客观要求。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师指导和学生参与下,创造一种适宜互动交往的会计活动环境,使学生在初步掌握基础知识和形成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以相互合作的形式,发挥群体合作功能,共同对某一问题从多角度来思考,进行实践探索式的学习,从而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促进学生竞争意识与合作精神双重发展的一种教学形式。其教学过程为:主题导入、产生需求———个体展示、感知动作———组内讨论、体验要领———组织竞赛、强化技能———合作交流、愉悦身心等5个方面。会计学科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中的竞争与合作在校内老师之间、校内外老师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展开,而以学生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为主体,同时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可避免形式化的合作和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启发性思维,加深对会计技术和会计技术人才能力结构的理解。
(二)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必然选择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会计实操能力。会计学是一门特别强调会计实际操作能力的学科。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是采用异质分组、分层竞争、合作讨论、组长负责、现场团队评价等基本操作策略的一系列教学组织方式相对稳定的组合。会计学科的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通过校内老师之间在教学方案制定和教学能力展示等方面的竞争与合作,校内外老师之间理论与实践知识的交流、合作与互动,以及校内外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指导、交流与讨论,学生之间的交流、竞争和合作,强化了学生对会计学科的总体认识,增强了其动手操作能力。
(三)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竞争与合作学习的意识
实际工作中,特定单位的会计工作是在总部与分部、总部与分部会计团队的互动合作基础上才能顺利完成。我们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的老师(即校外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分组模拟两种环境下的会计操作,或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实施该教学模式。在竞争与合作中,学生们在其成员能力各异的小组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按照一定的合作程序,明确的责任分工,从事学习活动,并穿插全班讲授或组间交流,同时组内成员之间、组别之间展开良性竞争,其目的是以教学动态因素之间的合作性互助与竞争来促进学习,共同实现教学目标。最大限度地改善了教学中的人际关系,有效推进了师生互动,促进了师生、生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情感交流,使学生增强了社会适应性,学会了分享与合作,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合作能力与良好的个性品质。
(四)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是完善会计学科
理论与实操课程教材内容的最佳路径课题申请人在《浅谈高职会计教学中的几个认识误区》(2008)就指出了当前高职会计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如忽视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忽视具体工作中的业务分工、忽视财务软件的实务操作、缺乏校外实训基地等。竞争合作型教学模式有助于完善会计学科理论与实操课程教材内容,以使学会计学的高职生不至于不知道怎么动手建账、做账和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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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机械化合作社
农业机械化合作社通过成员集资的方式,购买各种专业化的农机具,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作机械等,以专业农机服务的模式向各类农户进行有偿生产服务,尽管农户需要承担部分服务费用,但是专业化农机作业可以减少劳动力,因此农业机械化合作社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合作社在东北地区发展迅速,东北地区是我国的主要种植区域,并且受制于冬季气候问题,土地种植时间少,但是种植面积大、产量高,加之东北地区家庭耕地面积大,在种植生产合作社引导下,出现了更多的种植大户。农业机械化合作社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有力保障,专业化的农机服务团体可以充分利用设备全、设备工作效率高、专业农机手水平高等优点,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大面积农田的种植和收获。农业机械化合作社更加合理的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的配置,解放初了大批劳动力,间接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三)信息与技术专业合作社
农业信息专业合作社主要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气候信息、种植信息等,目前的信息类合作社以市场信息为主,而从业人员大部分是毕业返乡大学生和农村青年劳动力,这些人员思想相对先进,并对计算机和互联网比较熟悉,他们将各地的农产品信息进行集中,同时联系各类农产品买家,从而在市场和农户之间搭建起了一座市场信息桥梁。农业信息合作社相比其他合作社而言,所需资金少、人员少,并且市场竞争小,所以农业信息合作社发展迅速,并且规模逐渐扩大。农业技术合作社则是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和种植培训的合作组织,这也是通过市场行为促进农村科技推广的有效方式,使原来的政府强制培训转变成了现在的农民主动学习,农业技术合作社模式下技术培训更有针对性,并且解决的问题更加直接,农民种植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都可以通过市场行为解决,提高了农业经济的灵活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转型的影响
(一)农民由劳动力向经营者转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农业劳动者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农民由劳动力向经营者转变。农业经济与传统农业的最大区别在于,各参与主体都具有自主经营的权力,并且都必须包含决策过程,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下,农民的行为都执行着传统经验,并不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而是以当地的农业特点和农业经验为出发点,从而使农业严重缺乏市场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创造了参与市场行为的机会,农民以共同价值趋向为合作基础,并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决策的方式,共同提高农业综合质量。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下,农民的主要精力不是靠体力种地,而是靠思想和信息去销售农业,因此,在合作社模式下,农民对技术、信息、市场等的需求更强烈。农民在农业中地位的转变,使农业经济由被动转型向主动转型发展,符合政治经济学中市场主动性和竞争性的特点,在农民主动经营农业背景下,农业经济的市场属性更完善,农业经济的发展动力更足。
(二)农村资本向农业金融转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农业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农农村资本向农业金融转变。长期以来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三农建设以来国家也通过各种方式为农业经济注入大量资金,但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经济中形成了经济实体,经济实体的出现使农业经济产生了投资和融资需求,进而使农村资本市场产生了活跃的动力。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资本市场逐渐形成,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原始资本,原始资本通常通过银行借贷、民间借贷方式实现,同时,对于不参加合作社的农民而言,也希望通过稳妥的方式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农民专业合作社恰恰具备这种资本活跃能力,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推动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和发展,使农村闲置资金合理的进行配置,有效的缓解了国家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困难,使农业经济初步具备了造血功能。农户闲置资金进入农民合作社进行流通,使农业经济的运行了具备了资金流,农业资金在市场行为中逐渐扩大规模,提高了农业经济的盈利水平。
(三)农户向独立法人转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农业劳动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农户向独立法人转变。在专业合作社模式下,通过多户联合的方式增强了合作社的稳定性,并具有了独立法人地位,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更容易被市场接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使农户向独立法人转变,使市场有了明确的约束对象,从而使农业经济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有了充分的经营自,按照入股比例进行对等的责任和权力分担,在责任和权力明确前提下,农业经济不仅能够自我发展,还能够按照市场变化进行自我调整。因此,独立法人地位是促进农业经济由单打独斗向企业化治理结构过度的有效方式,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发展,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将更加专业化。(四)家庭种植向产业化转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农业生产模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使家庭种植向产业化转变。农业生产模式是决定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因素,提高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但是随着当前农业种植利润的降低,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的稳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有效缓解了这种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在合作社模式下,出现了大批种植大户,种植面积越大获得的国家种植补贴越多;同时种植收获越大,机械化作业水平越高,亩产成本就会相对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种地端解决了劳动力不足问题,在市场端则开拓了农产品产业化路径,合作社种植模式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改变种植内容,并对农产品深加工,并且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的方式进行独立的市场推广销售,真正实现了农业经济产业化的独立自主。家庭种植向产业化的转变,是农业经济发展有了初步的市场规模,增强了农业经济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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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主要是当地的一些龙头企业为了保证原料的来源,按照“企业+基地+用户”的模式建立集中连片的原料基地,通常由企业牵头,然后跟享有林地经营权的农户签订合作协议,而农民则是林地入股,接受企业的投资,再进行统一的经营和管理,针对生产所得的收益则是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1.2专业造林队伍
通常这种性质的林业合作组织是在拥有一定造林经验的人才的组织下成立起来的,由当地的青壮年农民或者林场下岗工人组成,目前云南省楚雄市共计专业造林队13个。
1.3林业专业协会
这种类型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包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食用菌、苗木、花卉、木材加工以及林产工业等协会。当前,云南省楚雄市共计林业专业协会113个。
1.4林业“三防”协会
该类型主要指的是由山区林农自主发行并联合的针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防止乱砍乱伐等主要服务内容的一种合作组织,云南省楚雄市“三防”协会共计1728个。
2云南省楚雄市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思想上缺乏高度认识
当前,云南省楚雄市还有部分农户甚至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高度认识,主要表现在不能清楚地认识到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因而在参与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工作时缺乏主动性。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的小农意识较为突出,依然习惯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经营生产方式,缺乏参与到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热情,另外还有部分农民虽然加入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但是功利心太强,一旦出现困难就容易退缩。
2.2林业经济合作组织运行不规范
虽然说当前云南省楚雄市针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都拟定了相应的章程,并成立的理事会组织机构,但是林农的主体意识不强,形式化严重。部分成员跟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连接不紧密,决定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缺乏真正的合作机制,难以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甚至个别入社的社员将原来的山林流转给了专业合作社,缺乏独立的家庭经营做基础。
2.3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才缺乏
由于当前楚雄市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牵头人大多是当地的农户和专业户,他们的学历有限、缺乏林业相关知识,导致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水平不高。再加农村劳动力流失,很多年轻的专业技术人才都不愿意参与到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中,因此导致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缺乏一支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进而导致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后劲不足,制约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不断壮大和发展。
2.4林业经济合作组织资金投入不足
当前,楚雄市绝大部分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都是由当地的普通林农组成的,因此他们的股金筹集能力有限,存在着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现象,进而导致只能从事一些成本低、水平低的互活动,例如,代买肥料、统一护林等等。
3发展省楚雄市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对策与建议
3.1加强宣传,提高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认识
云南省楚雄市的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特别是聘请专家对该法中涉及的决策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详细地解析,从而促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领导和各个成员能够真正深入了解,并按照相关规定来管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3.2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自我发展
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结构设置的监督所需的管理成本较高,并且监管的难度较大,因此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队伍建设首先可以将针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工作全权交给组织内的各个成员,从而让组织的所有者和需求者都是广大林林农,从而让他们更多地参与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日常管理活动中来,切实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督。然后是还应该进一步提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社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从而促使更多的农户和成员能够掌握关于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知识,并严格落实“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最终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自我发展。最后,要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者队伍和业务辅导员的建设工作,争取打造一支文化高、懂经营、善管理、会技术以及甘奉献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和一支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的技术辅导员队伍,从而为云南省楚雄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并积极鼓励林业技术人员跟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一对一帮扶,从而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3建立专项资金,创造发展机会
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建立专项资金,并保证专款专用,这些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场营销等活动。对于专项资金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政府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扶持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用于专门扶持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民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从而保证广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也跟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同样被资助的机会。除此之外,专项资金还可以被用来鼓励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跟加工企业合作,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开展定向培育,进而实现林业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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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成本又叫生产成本,具体由三部分组成:活劳动消耗,流动资本消耗,固定资本消耗。
活劳动的消耗,对于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而言,由于家庭成员是以血缘为基础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激励效果比较显著,同时在生产时间安排上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相反,大规模经营的农场一般采用雇工经营或集体经营方式,不仅存在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而且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并且随着农场雇工人数的增加或集体成员数量的增加,管理费用也要相应地增加。
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农业流动资本主要体现在化肥、农药、良种和其它原材料等流动资产上。一般说,可以在较小面积的农地上投入更多的流动资产,也可以在较大面积的土地上投入更少的流动资产。因而流动资本的消耗与农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
对固定资本的消耗,农业经营规模大小与单位产品所分摊到的成本有直接的关系。固定资本主要体现在机械、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上,在购买和使用上具有不可分的特点。一般地说,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固定资本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在其生产能力允许的范围内,随着产量的扩大,单位产量所分摊的成本就会降低;而小规模经营的农产,不仅购买固定资本比较困难,而且利用也不充分,因而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就比较高。
由于以上特点,在使用机械耕作的条件下,大规模农场的成本费用比较小,而小农户的成本费用则比较大。
交易成本,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其交易成本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成本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掌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掌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成本。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费用。
而在以机械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成本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成本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成本。
如上所述,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成本要高于大规模经营的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居于不利的地位。要改变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不利地位,就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因此,在当前应当重点推进农户外部的合作,即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达到降低交易费用的目的。
二、制度变迁理论决定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原则和模式
1、坚持合作组织的建立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政府在农村经济组织建立中应坚持监控、引导、扶持的基本原则,减少行政介入,政府不再作为创建主体,政府人员也不再兼任经济组织领导,政府与经济的关系由上下级行政等级关系转变为政府对社团组织的调控行为,逐步退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还权于民。农村经济组织的组建应充分尊重农民的平等主体地位与合作意愿,坚持自由进出。只有坚持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原则,让农民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自发组织起来,在实际运行中,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使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诉求都能得到表达和尊重,一切决策行为,利益相关者均可参与,而且保证每一个成员在组织内能获得与其成本和风险对等的收益,这是一个经济组织良性运转的条件。无论是服务型专业合作组织还是利益代表型组织,其组织宗旨必须坚持为内部成员服务,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使成员获得实惠,维护成员和本行业利益。
2、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与过去的生产合作社混为一谈,它可以是农民生产上的联合如农民组织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组织。也可以是在经营服务领域中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也是现阶段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的联合或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组织可以采用企业的形式,也可以与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挂钩,把产加销连为一体,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体制。管理制度上国家可赋予农村现有的村委肩负引导宣传合作组织的任务,也可直接从村委会分离出纯粹经济意义上的合作组织,农民的组织都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给予其法人地位。
三、由新制度经济学得出要尽快建立农村合作组织的相关措施
1、清晰产权,变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债权性质为物权性质,赋予农民对农地拥有完整的经济所有权。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越完整越能提高效率。因为市场交易过程存在交易费用,如果所要交换的物品没有明晰和专一的可以自由转让的产权,那么为交换的顺利进行所需的各种费用支出就非常高,甚至高到交易无利可图的程度,所以必须首先明晰产权。优化产权配置是降低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费用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首要前提。农地产权制度作为正式规则,通过其强有力的实施机制的建立并充分发挥作用,能有效地增强农民交易谈判能力。它能有效遏制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而对收益进行再分配的谋利行为。农民因有独立的经济所有权,而具有了维护自身利益的土地权利基础和组织法律保障。所以要从法律上使农民得到了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2、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上,继续把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起来。我国农民数量多、规模小,近些年发展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但生产规模也就相当于加拿大的一个家庭农场,迫切需要进行再合作、再联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推动贸工农一体的农业产业化。
3、推进金融改革,搞好资金保障。当前,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资新机制。发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财政贴息贷款,制定统一的财政贷款贴息标准,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贴息贷款的发放;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等级和生产经营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小额信贷的发放,充分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入股社员参与信用社评估,实行农户信息公开和贷款信息公开,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制定小额信贷相关法律和法规,确立民间专业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机构地位,逐步建立由商业银行以外的专业小额信贷机构为主的小额信贷发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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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课程建设,提高学生的职业核心技能
高职教学的课程内容和设施相对陈旧、滞后,教学内容也往往停留在验证性的层面,因此,与企业在课程建设方面的合作是高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最常用的模式。让企业参与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制订与教学管理,让企业全方位融入学校、融入专业,通过企业的带动来促进专业发展和专业建设。校方积极配合调整教学计划,使之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更加实用化。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合作模式下,设计企业可以根据其在社会一线的成功实践经验和对市场动态的把握,向校方提出当今环境艺术设计领域中,社会所需人才的专业知识结构要求、岗位能力要求、职业素质要求等。我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与上海水晶石公司通过在重点核心课程领域的合作,探索环境艺术专业校企合作如何深入、紧密的问题。我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通过课程置换,以建筑可视化的课程置换的教学改革为试点探索在教学领域的校企合作模式。课程建设由上海水晶石和学校共同开发,校企共同研究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标准,课程教学中全程引入“企业技术培训”和“企业化工作模式”,按公司的工作流程制订项目展开与实施计划,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实现多任务、多技能的综合训练与职业体验。
(三)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师资建设,培养“专兼结合”教师队伍
通过与龙头企业的校企合作,由企业安排经验丰富的技师进入课堂,可以解决专业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的难题,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同时,专业教师通过在教学与技术合作中,也可以提高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专业教学水平。在我院与上海水晶石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安排一名专业教师全程负责教学安排,同时负责辅导学生和与企业技师沟通,并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由企业技师和学校教师共同培养学生。企业分阶段选派不同的技师进课堂授课,由企业技师将多年积累的专业技能带入课堂。期间,企业项目负责人定期来校参与辅导并讲评,课程采取学院教师和企业技师共同考核。在我院与常州大地装潢的订单班的实践环节中,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学院派一名专任教师深入企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又与企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企业的实践项目,教师既可在实际项目中得到专业能力的实践根据在企业项目的贡献得到企业一定的经济回报,在合作中提高了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为学校的师资力量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四)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提高学生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
环境艺术设计的工作任务通常具有项目周期短、工作任务强度的特点,不光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职业技能更需要具有吃苦耐劳的意志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因此,设计公司对于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具有很高的要求。我院与常州本土的龙头企业霍克展示合作开办了“霍克订单班”,在共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在合作中,学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方案中融入企业的员工手册。企业为学生提供效率手册,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培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校企双方的合作重点在学生的职业素质与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毕业生经考核达到企业人才录用标准,由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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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替代威胁
在波特看来替代威胁主要为同行业或不同行业中的其他组织或者公司所生产的与现有组织或者企业生产的可以相互替代产品,从而导致与现有组织或企业形成竞争性的行为。在此,我们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之间的替代威胁界定为除国内高等教育机构之外的其他教育方式,包括世界一流大学的教学视频、境外高等教育的远程教学、国外机构在国内注册的教育培训机构等。
3.买方议价能力
在波特的模型中买方议价能力指的是为消费者、下游组织或者企业以较低的价格来获得与其预期相应的较高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对行业中现有组织或者机构的营利产生影响的能力。在此,我们认为买方议价能力主要是指学生或者家长期望的与交付学费相适应的服务和教育教学质量、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等。
4.卖方议价能力
在波特模型中卖方议价能力指的是这样一种能力,即为行业中的上游组织或企业通过其提高投入要素价格与降低单位价值质量,来影响行业中现有组织或企业特别是下游企业的营利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据此,我们认为在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中的卖方议价能力是中外方办学机构利用其资源优势和独特性,对教育对象收取的服务价格(即学费)和提供的教育教学以及服务质量能力。
5.行业内竞争者现有的竞争能力
在波特模型中指的是行业中现有的各组织及企业为使得自己获得竞争优势,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的能力。
二、基于“五力分析”框架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快速发展的因素分析
在上述框架基础上,我们来分析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快速发展的背景和环境。
(一)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随着我国高校规模的稳定和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正经历由规模的扩张向以提升质量的内涵发展战略转变。人们对接受高等教育有了更加理性的态度,对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更是如此。如果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得不到应有的体现,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办学目标不能真正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就会导致人们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认同危机,如果这样,境外高水平教育机构与国内有关机构合作办学的诉求就会越来越强烈,就会形成潜在进入者的威胁。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目前的整体趋势来看,由于世界一流大学一直秉承历史传统和精英教育模式,基本上还是在本地区进行办学,对进入中国教育市场的兴趣不大,国内的一流大学同样关注国内的优质生源,与境外的教育机构合作的兴趣也很低,因此,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以合作项目为主。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核将越来越规范,条件将越来越高,因此,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幅度不会太大。由此可见,一方面由于现有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以合作项目为主,目前的竞争格局变化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坚持依法办学、突出公益性和鼓励引进优质资源等,新的具有强大影响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难以出现,因此,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潜在进入者威胁并不严峻。
(二)替代威胁境外知名大学的教学视频
远程教育模式和境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制度可能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构成替代威胁。一些国外大学通过远程教育方式来对国内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教学,以此来减轻受教育者的教育成本。有的学生在国内的大学学习的同时,通过国外的免费视频教育教学资源来接受国外知名大学的教学。例如,MIT就把本校最优秀的教育教学资源进行免费共享,可以实现在家里接受世界一流大学的教学。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世界一流大学的免费视频对学习者英语学习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使用这种方式进行的学习还是比较有限的,国外培训机构在国内进行的培训对于经济要求较高,相对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来说可能付出的经济代价更大,这些形式相对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来说,并不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在短时间内其替代威胁并不强。
(三)买方议价能力
买方议价能力指的是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新兴的教育模式,它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广大考生和学习者的眼球,以此来招收更多的学习者参加学习。教育消费是发展人性、培养人格和改善人生的过程。在信息处于买方市场的条件下,消费者的注意力成为决定文化教育市场价值的决定性要素。人才的培养质量是教育和办学的根本所在。由于高等教育不属于完全公共产品,其消费需要学习者自己进行购买,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成本需要由学习者进行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学费进行明确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未经批准,不得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因此,对于买方来说,其实并没有太多的进行议价的空间可言,更多的可能是通过缴费获得满意的教育服务。这就对办学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通过切实落实优质教育资源吸引更多学习者的关注,达到吸引更多学习者进行学习的目的。在这方面,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因为拥有其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使自身具有了竞争优势。
(四)卖方议价能力卖方议价能力是指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通过向学习者提供切合学习者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和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提高自身价格水平的能力。中外合作方在这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和影响。首先,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选择的教育内容,聚焦于当前社会上的热点,设置的专业和项目都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是最适用于当今社会的实践性强的专业和项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当今以就业为中心的大学教育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次,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机构选择,注重双方的影响力和实力。如2006年成立的西交利物浦大学。名校的选择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增色不少,使得其具有更鲜明的竞争优势。最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师资选择,注重引进世界优秀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以保障其人才培养质量。例如,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世界知名大学标准面向全球选聘教师,80%为外籍教师;宁波诺丁汉大学以引进国际优质教师资源为核心。正因为在教师引进、教育内容和合作机构的选择上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做到了价值的提升,因而拥有了更强的议价能力。
(五)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
随着大学教育国际化的推进,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进行竞争的对手主要来自于国内外知名大学。由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必须设立在国内,人们认为在国内并不能真正感受到国外的文化,也就不能真正感受国外的高等教育,而且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也不低,因此,家庭有条件的家长可能更多考虑送孩子直接到国外接受教育。另外就是国内的一些进行双语教学的大学,开设的一些专业课聘请国外著名教师用英语授课,而学费相对要低得多,因此,也会给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带来竞争压力。特别是随着大学教育国际化的进展,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加快,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竞争也就更加激烈。
三、启示对照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
反思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环境和发展要素,我们认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给我们以下启示。
(一)切实树立以培养高质量的国际化人才
为根本目的的国际化教育理念。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不论基于何种考虑,最终都应落实到以培养高质量的国际化创新型人才上。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举办者都应围绕质量提高,根据国际化教育的思路,在生源质量保障、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设计以及质量监控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质量保障。如在教育培养过程中可以借鉴国际高等工程教育CDIO模式的先进理念,让学生以主动的、实践的、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方式学习工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质疑精神。
(二)遵循共同治理的理念建构
适应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规律的有效的治理结构。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部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应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但同时因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入了包括外方教育机构在内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具有不同国内高等教育的一些特征。在办学过程中,需要根据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和共赢的思路和理念,建构与之适应的共同治理的内部和外部治理结构,以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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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它还可以有效地克服现有的农业产业组织不适应市场而表现出来的内部小规模不经济和外部不经济所带来的农业生产的效益损失。建立以效益为中心,通过龙头企业连基地,基地连农户,实现产加销、农工商、内外贸、农科教一体化的农村经济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通过分工和专业化实现效益,这就可以提高规模经济效益。
如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对家庭经营模式的补充与完善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正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集农民家庭经营的个体劣势为群体优势,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克服农业生产内部效率损失而实现规模经济。
3.3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业规模经济的实例
江苏省东台市高效农业实现的农业规模经济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2007年以来,江苏省东台市按照省和盐城市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坚持把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强产销对接,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该市实现农业现价总产值109.6亿元,农业增加值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9%,其中新增农业增加值3.97亿元,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任务的147.6%,预计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010元,比上年增长12.8%,农民收入连续四年增幅达一成以上。全市亩纯收益2000元以上的高效农业面积发展到90.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7.9%,其中2007年新增11.5万亩,占省定年度目标任务的121.3%。新增高效渔业面积2.5万亩,占省定年度目标任务的125%。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大户发展到6万多户,生猪、肉禽、蛋禽、奶牛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51.3%、81.9%、93.8%、75.6%,均比上年增加5个以上百分点。
在实现其规模经济的高效农业规模化的发展上,该市作了以下工作:
(1)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产业化农业。2007年以来,该市坚持把产业化开发作为促进农业持续增效的战略性措施来抓,坚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牵动推进。到目前,全市依法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达118个,居全省县级之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盖蚕桑、生猪、家禽、瓜果蔬菜等各特色产业门类,辐射带动农户17.5万户、高效种养面积70多万亩、畜禽规模场户5.3万个。初步形成西瓜、青椒、三韭、甜叶菊、家禽、山羊、生猪、蚕桑、鳗鱼、鱼10大特色支柱产业,其中大棚反季节西瓜种植面积全国第一,大棚青椒种植面积全省第一,瓜果蔬菜面积、产量和设施栽培面积全省第一,家禽、山羊、乳猪养殖总量全省第一,蚕茧生产总量全省第一,土池养鳗面积全省第一。
(2)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市场矛盾。目前全市各类农产品特色市场已达91家,销售全市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2007年4月份,利用“东台西瓜”荣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契机,在上海举行新闻会,邀请上海、苏州等地20多家大型市场及农民日报、新华日报、文汇报等国内15家知名新闻媒体参加活动,全面推介东台农业。三仓镇农民经纪人王青年购销瓜果蔬菜3万吨,2007年仅推广新黑田五寸胡萝卜就达7000多亩,全部实行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亩均增收500多元。坐落在市种畜场内的登奥禽业公司,高标准建设蛋禽生产基地,一年多的时间,已形成栏存蛋鸡10万只的规模,注册了7个品牌,鸡蛋主要销往苏果超市南京市场。
4结语
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经历了从个体私有为基础的家庭分散经营到以公有制为基础集中经营再到现在的统分结合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的过程,是从到家庭联产承包的变化,从而形成了普遍的超小型土地经营格局。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加人世贸组织后农业所面临的形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难以对接。细小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的直接后果是农业交易成本的提高、土地生产力和有效利用率的降低,不易形成农业规模经济,约束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在不改变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前提下,要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就应从要降低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入手,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因为它提供着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密切相关的专业化服务,解决单个家庭难以解决的问题,其服务的内容包括向农户提供合乎品质标准、价格合理的生产资料,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性项目的技术培训、生产指导、信息服务等等,从而实现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所带动的外部农业规模经济。
参考文献
[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2]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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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企合作模式在经济管理教学中的路径选择分析
(一)建立企业和高校合作交流的平台校企合作需要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主体共同参与,因此要在企业和高校之间建立一个平等、便利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为相关合作工作的开展和细节的商定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校企合作委员会是最常见的平台,通过这个委员会将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桥梁。学校开业通过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获得经济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和改革的资料,对相关经济管理教学项目的优化,通过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掌握经济管理学科专业的应用前景和发展趋势。企业要为高校提供真实的经济管理教学案例,选拔优秀的企业人才对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提供雄厚的实践经验传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教育。同时,通过校企合作委员会还能够让学生了解到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前景,为企业的宣传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校企合作模式下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校企合作模式下,高校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机制,将企业引入到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制定过程中,将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切入点。高校要根据企业经济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能力要求等作为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校企双方通过沟通交流制定经济管理人才培养课程、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并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校企合作模式下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不仅要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而且要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夯实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在校企合作模式下,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经济管理教学应当对高校现有的教学资源进行积极的整合,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情况,建设校内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在基地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基地教学背景、企业仿真环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校内实训基地要体现出经济管理教学的实践操作、工作体验等功能。同时,作为校外实训基地企业需要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实训环境,要派专人负责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帮助学生实现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强化学生的实践技能。通过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联合培训,促使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四)建立综合性专业教师队伍首先,高校需要对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提高,要建设一支理论知识能力强、实践操作能力高的经济管理教学队伍,高校教师可以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通过挂职、短期学习获得直接经验,从而对经济管理专业内容进行改进,对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并能够在校内实训基地内充分的发挥教师主导性作用,为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供科学的指导。其次,企业可以选拔一批优秀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校企合作教学过程中,将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总结作为教学案例提供给学生。通过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建设一支综合性的教学队伍,为学生提供更好地更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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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场了这关系到进入总决赛的资格,我们个个摩拳擦掌起来,吸收了之前的经验我们认真起来,紧张的比赛开始了,周围到处是啦啦队员们铿锵有力地喊声,到处是拔河队员奋力拼搏的身影。只见杨老师用尽全身的力气在为我们加油呐喊,随着啦啦队员们呼喊的节奏,奋力将绳子往后拉。最吸引人注意的是在最前面压阵的赖铭旭:只见他涨红了脸,活像一个充满斗志的勇士,将绳子一点一点的往后拔,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后退去,似乎想一人将绳子拉走,一颗颗晶莹的汗珠在他脸颊上流淌。我们看见赖明旭的举动也变得有劲儿,有的同学可能在想坚持就是胜利,我们不会输的;有的可能在想为了班级荣誉而奋斗;还有的可能在想为了不做作业而坚持……虎蕊、鲁子琳又蹦又跳地在为我们打气……“近了,近了再加把劲。”我在心里暗暗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