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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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是人们在夏天选择的最佳运动方式,即可以避暑还可以增强体质。但是游泳作为我国第一批危险性体育项目(2013年5月1日公布)之一,其他的项目是滑雪、潜水、攀岩。游泳安全的问题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听到游泳馆出现溺水事件或者野游溺水等,由此可见游泳安全的重要性。①游泳安全主要包括游泳馆的设施、游泳者、水质、教练以及救生等方面的内容,充分重视各个方面的问题,才能防止游泳安全问题,本文根据具体的案例展开了分析。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文将以近几年游泳馆的安全事故的例子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走访武汉几家游泳馆观察其安全保护现状。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在武汉体育学院图书馆、中国泳协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嗽拇罅康南喙刂识和信息,同时通过中国知网搜查相关文献,对所有收集到的文献资料进行认真的阅读并分类、整理、归纳、总结、分析,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2.2 案例分析

本文以某些游泳安全事故为案例进行说明,具体分析了案例发生原因,并提出加强游泳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1.2.3 现场调查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我国游泳场馆游泳教学安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人将在武汉大小游泳馆进行实地观察、调查,收集第一手的资料。

2 游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基于游泳场馆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

2.1.1 案例回顾

案例一:2008年,一8岁女童由其母亲带到张家港某室外游泳池游泳,大约四十分钟左右,死者母亲发现孩子不见了,救生员下池寻查,在池边深水处发现死者,将其救起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14岁的方某是潜山县梅城镇人,今年刚从潜山四中初三毕业。2016年6月26日下午,方某花15元购票进入潜山县游泳馆游泳,没想到身高约1.5米的他在水深不到1.1米的游泳池内溺水身亡。

2.1.2 案例分析

首先,案例一的游泳馆的基础设施不合格,根据要求游泳馆应在深、浅区设有明显的标志物。其次,游泳馆的水质要求不合格,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游泳场馆安全设施不合格从很大程度上影响救生员和教练员的工作。②最后,救生员没有过多的关注游泳者,如果救生员可以对游泳者多一点的关注悲剧就不会发生。

2.2 基于游泳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

2.2.1 案例回顾

2013年7月15日下午5点30分左右,吴中区小石湖路附近的“阳光100健身连锁店”内的泳池中,发生了一幕悲剧:11岁男孩小易(化名)在学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据小易的父亲介绍,事发时孩子正在深水区游泳,溺水后教练未能及时发现。

2.2.2 案例分析

首先,教员安全意识差。学生刚学会游泳不允许去深水区进行联系,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其次,教学安全管理不当。在游泳教学中,教练应该掌握和了解每个孩子的动态,严格要求学生在教练不在的情况下不能下水。在深水区游泳时,教练员必须在岸边观察学生的安全。③最后,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救生员在教练员教学时,也应观察学生的动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有孩子在深水区游泳时,应及时制止让其在浅水区继续。

3 游泳场馆安全影响因素的分析

3.1 游泳场馆安全设施

游泳馆的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或者是游泳产业的相关的规定。任何符合规定的游泳馆都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第一、游泳池的底部或者是四壁要呈现浅色,游泳池中的水也要保持一定的可见度。第二、深水区和浅水区要要明显的标志,浅水区的水区不能多于1.5米,要配备专业的人才进行管理。第三、举行夜场需要具有专业的照明设备,水面的亮度不能少于80勒克斯,而且要配备各种设备,比如电器、机械等设备。并且游泳馆要配有医生,救生器材也要符合标砖,安全标示的处理都要规范。

3.2 游泳馆从业人员的情况

在调查的27游泳馆中,对于从业的教练员和救生员127名进行分析。持高级,中级,初级教练证以及无教练证分别为1、36、71和17人。

根据国家体育局以及救生协会管理规定,考取教练员证书必须持有同等级的救生员证书,因此持有教练员证书的游泳教练都应该具有应对泳池急救的能力。根据调查的结果发现:很多教练都有一定的急救能力,拥有教练员证的人数占了86.4%,仅有17人教练员证,占13.6%,属于无证上岗,不具备上岗资格。由此可见,还是有部分游泳馆没有配备专业的人才。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4.1.1 救生员以及游泳教员职业道德偏低

有些救生员没有责任心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睡觉的情况比比皆是,对于会游泳的游客关注度不高,在泳池发生紧急安全事故时,无法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导致安全事故。游泳教员在上课时,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素养不足,无法关注每个学员的动向,导致事故发生。④

4.1.2 游泳场馆设施不全或者场馆环境不合格

游泳馆的基础安全设施不完善、救生设备缺少(救生杆、救生圈等)、深浅水区的标志不明显。游泳馆中的卫生情况不规范或者是没有达到标准(有些场馆池水余氯量低于标准:个别场馆的设施不能正常的使用),有关的消防设施也没有在场馆中安置,难以保证游泳者的安全。

4.1.3 泳客安全意识薄弱

有些泳客,能按照泳池规定在泳池内游泳,比如:酒后游泳、跳水、潜水、在逆向泳道内游泳等原因,容易造成安全事故。还有部分游客在吃饭过后随即游泳造成安全隐患。还有些游泳者因为自身的心理、生理等问题以及薄弱的安全意识,对自身行为产生的后果也缺乏很好的把握,因此就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2 建议

4.2.1 加强大众游泳培训教练员和救生员队伍的建设

注重教练员与救生员的监察和管理,坚决禁止无证上岗。并且要提高救生员、教练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救生员应该具有冷静的心态,熟练的技术,敏锐的观察能力,能够对现场的情况作出敏锐的判断。教练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素养,还应该掌握一定的现场救助的能力。面对这种现象,可以对救生员何教练员开展救生大赛、检测、现场急救的训练等,提高救护能力。对教练员要加强对理论知识的丰富和完善,并查缺补漏,完善培训内容的切实实用性,也要定期的参加国家级或者是省级培训等,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⑤

4.2.2 积极改善游泳场馆的硬件、软件设施

首先,场馆内的基础设施和服务需要符合规定,特e是引起安全事件的一些因素:水的质量、深浅水的区域隔离标志和夜场的照明情况,水的清理要及时到位,水的消毒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第二、救生器具和材料的安放要合理,要符合标准,设备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安全标示的设置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要保障广播宣传等的顺畅,安全警示牌、宣传牌以及示意图等都要醒目。

其次,游泳场馆要配备专业的人才对场内的基础设施和器具尽心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场馆内的设施保存完好,严禁使用过期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器具。此外,场馆中也要建立巡查、保管、维护等管理提示在,并让专人负责管理,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保证每个游泳场地都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并符合相关部门的标准。

4.2.3 加强对泳客的安全意识,以及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应在游泳场馆内放置安全表识,加强泳客安全意识的提高与管理。在游泳场馆显眼的地方,放置安全标识,让泳客意识到游泳安全的重要性。对于泳客在游泳场馆内一些危险行为,救生员及管理者应及时制止并说明其危险性。

注释

① 李志超.对游泳教学安全问题的几点探讨[J].当代体育科技,2015.12:141-142.

② 樊朋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锻炼者安全感影响因素及实证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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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属于高危行业,而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性更大,现将自贡电业局近年来发生的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事故逐一进行分析。

案例一、电力综合服务队1995年7月21日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1事故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7.2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电力综合服务队

3事故发生时间:1995 年7月21日15时01分

4事故类别:人身死亡

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110kV燕子山变电站主控室至35kV刀闸间已经锈蚀的金属天桥改建为混凝土天桥的工程由自贡电力综合服务队(集体企业)承建。

事故当天的工作是拆除10kV开关间屋顶至35kV I段刀闸间的金属天桥。拆割前,服务队搭设了金属管脚手架。

15时许,高国宗(男,37岁,大集体职工,木瓦工,本工种工龄17年)在完成了自己的木工工作后,主动协助拆割天桥。天桥割断后,高站于跨搭在金属管脚手架的跳板上,以金属管脚手架为支点,用钢钎撬拨天桥,企图使天桥脱离水泥支柱。此时,天桥重量270公斤相对集中于金属管脚手架的左侧扣件上,该活动扣件的连接销子铆帽被强行拉脱,跳板随金属管脚手架的钢管倾坠,高从4、7米高处摔下,头部右侧着地。现场人员立即将高送往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高于17时35分死亡。

(2)事故原因:

1)操作方法不当,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601条“禁止在脚手架上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物体“。而工作人员却将其作为起重装置,将其作为受力支点。

2)脚手架搭设多处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3.7条的规定,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过大,未加设剪刀撑、斜撑,操作为单板作业,且未对脚手板进行绑扎。

3)搭设脚手架应该使用十字扣件处,却使用了不能承受重力的活动扣件,且该扣件使用年久,严重磨损,已不合格。

4)工作人员未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84条“在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和“上下层同时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的规定。

(3)、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

1)多经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奖惩制度不健全,极个别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放任自流,无章可循。

2)主业与多经集体企业之间关于工程的关系含混,无施工资质的队伍进入我局施工没有得到控制,合同签订程序不符合部有关规定;合同不规范,双方都未能尽到自己的安全责任。

3)服务队管理混乱,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竟然没有编制工程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工程开工前不作工程交底。现场负责人由队长临时指定,甚至开工一段时间后,才指定负责人。

案例二、送电工程公司1997年11月6日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1事故名称:送电工程公司“11.6”高空坠落人身重伤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送电工程公司

3事故发生时间: 1997 年11月6日16时58 分

4事故类别:人身重伤

5事故伤亡情况:重伤1人

6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

220kV向苏南、北线开接工程园湾站出线#1至#5塔的组装由送电工程公司线路一处二队承担,施工前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大措施并进行了技术交底,组塔的工作任务单上设立了工作负责人、指挥人。

16时58分,工作人员徐云华在固定704内斜材与809联板一端时(另一端已固定),安全带系在了尚未固定好的704内斜材上(一端以金属冲子穿入819联板和704内斜材上),当在拉闪扇面时,金属冲子从819联板眼孔弹出,致使704内斜材脱出,徐云华顺势从距地面13米处坠落,在铝合金内抱杆的兜绳上反弹了一下,用手抓住了机动绞磨的牵引绳滑了2m左右,侧身坠落于地面,造成左胸3~9肋骨骨折。

(2)事故原因:

1)造成此次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作人员徐云华违规违章,没有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架上,违反了《安规》(电力线路部分)第5.3.4条“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架上,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之规定。

2)工作负责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塔上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而是成为了一名地面作业人员,失去了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监护。

3)在此次组塔施工中,班组的安全体系没有运转起来,对安全措施的现场检查存在漏洞。

(3)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不规范,习惯性违章禁而不止。

2)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监护不力。

3)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职责没有得到落实,相互之间的安全行为缺乏监督和纠正。

4)对职工的安全学习教育有所放松。

(4)针对以上事故采取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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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电力企业对于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还不够,在电力生产中所营造的安全氛围还不浓,导致很多电力员工的安全意识薄弱,各种违规操作经常出现,这就为电力安全事故埋下了严重的隐患。一部分临时性工作,例如配电设备的维护,很多时候都没有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例如没有开具修理证书就开始工作,在一些时候没有断电就开始进行操作,这样就很容易引发触电事故的发生。这些违规操作现象正是因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电力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所导致的。

1.2 事故责任划分不明

现阶段,大部分的电力安全事故的原因普遍都是由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所引起的,由于在操作过程中没有第一时间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基本上每一个电力企业都有自身的安全预防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是依然有少数部门缺乏安全意识,对待电力安全工作仅仅是应付了事,个别部门管理人员忙于生产活动,并没有重点去抓安全,发生事故之后也常常推卸责任,这种情况之下很难解决好问题,更不用说预防安全隐患。

1.3 应急体系尚不完善

一部分电力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或者应急制度还不够完善,当电力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不能第一时间的进行有效、有序的抢救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也忽略了应急预案的筹备和事故应急准备,在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往往就陷入了不知所措的状态下,让本来可以及时补救的事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4 安全监督力度不足

很多电力企业内部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较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性的知识,电力生产的安全监督职能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加之很多电力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督部门常常会被部分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他们所开展的安全监督工作仅仅是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调查。最近几年以来,很多农村地区的电力设施常常被盗窃和破坏,给电力企业正常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些电力设施常年没有专人进行检查,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2 电力安全事故防范策略

2.1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系统

一方面,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该随时做好事故准备,科学规划电力生产安全工作流程,落实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工作,定期组织电力技术人员在冬夏两季用电高峰期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演习,从而增强安全应急队伍的专业素质,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还必须积极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合理的对应急预案进行设计,确保其有效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做好相应救助物资和应急设备的存储,同时要加强对电力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从本质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2.2 坚持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电力企业应该坚持定期对电力职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增强电力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在电力企业引进一些新技术新设施之后,必须要先对操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之后才能允许其上岗操作,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员工生产的熟练度,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违规操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该注重安全培训工作,尽可能让所有员工都可以规范进行操作,在员工心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念。

2.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很多安全事故发生常常就是由于现场操作的技术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规操作所造成的。有部分电力工作人员由于怕麻烦,常常在没有深入分析问题本质的情况下就开始操作,由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安全操作的基础是要做好班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对于一些多发性的安全事故一定要在班组中反复总结,避免发生重复性错误。

3 结语

总之,电力安全生产是确保电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电力能源的基础。

电力安全生产能够确保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因此,作为电力工作者,必须将电力安全生产这一工作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将安全理念深入心中,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电力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不断完善安全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积极展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不断提升电力职工安全生产技术,确保电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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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的事故分类,针对黄石电网网架结构、负荷分布、设备状况,开展分析,查找电网薄弱环节,并对正常方式与检修方式下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 黄石电网现状

1.1 黄石电网结构

目前黄石电网有500kV变电站1座,220kV变电站11座,110kV变电站80座(公司管辖46座,变电部19座、大冶13座、阳新14座、用户降34座),66kV变电站5座(公司管辖2座,用户降3座),35kV变电站10座(公司管辖5座,用户降5座)。

黄石220kV电网以500kV磁湖变、220kV西塞山电厂(1#、2#、3#机)、220kV黄石电厂(209#、210#机)为电源中心向11座220kV变电站辐射220kV多环网的供电网络。220kV变电站一般为双主变,高中压并列低压分列运行,66-110kV变电站电源一般采用一主一备供电方式,变压器为低压分列运行方式。

1.2 黄石电网负荷情况

黄石地区负荷大工业所占比例高,工业用电及居民生活用电的比例约为80%、20%,工业负荷性质以冶炼高炉、矿山井下等高危用户多,地区负荷率较高为90%。2011年黄石电网最大负荷达161.41万千瓦,黄石地区最大日电量3404.7万千瓦时,黄石地区年平均用电负荷105万千瓦。

1.3 供电用户情况

黄石电网供电用户数情况统计表

注:供电用户是指依法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用电关系的电能消费者。在《条例》用户数统计中,将一个收费计量单位定义为一个用户。

2 安全事故风险

2.1 电力安全事故判定标准

《条例》明确了电力事故主要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个类型,事故类型判别条件五项,涉及黄石电网有以下三个方面:

2.1.1 造成电网减供负荷比例。黄石电网属于供电负荷在60万千瓦以上的设区和县的市级电网,对照条例可能构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大类型事故,黄石地区目前下设大冶市与阳新县两个县,对照条例大冶市属于供电负荷在15万千瓦以上的县级市电网,可能构成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两大类型事故,阳新县不属于“条例”所列考核范畴。

目前黄石电网年平均负荷为105万千瓦,按《条例》规定减供60%以上负荷(63万千瓦)构成重大事故;减供负荷在40%-60%之间(42-63万千瓦)构成较大事故;减供负荷在20%-40%之间(21万-42万千瓦)构成一般事故。大冶市供电平均负荷为25万千瓦,按条例规定减供负荷在60%以上负荷(15万千瓦)构成较大事故;减供负荷在40%-60%之间(10万-15万千瓦)构成一般事故。

2.1.2 造成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比例。黄石电网属于供电负荷在60万千瓦以上的设区和县的市级电网,对照条例造成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比例标准可能构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大类型事故,黄石地区目前下设大冶市与阳新县,对照条例大冶市供电负荷在15万千瓦以上的县级市电网,可能构成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两大类型事故。

目前黄石电网总供电用户为767273户,其中35-110kV供电用户33户,10kV以下供电用户767240户。按条例规定造成70%以上用户停电(537091户)构成重大事故;造成50%-70%以上用户停电(383636-537091户)构成较大事故;造成30%-50%以上用户停电(230181户-383636户)构成一般事故。大冶市供电总户数为248487户,按条例规定造成70%以上用户停电(173940户)构成较大事故;造成50%-70%以上用户停电(124243户-1739409户)构成一般事故。

2.1.3 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的影响和持续时间。对照《条例》,220千伏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根据降低的幅值百分比及持续时间会构成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两大类型事故。

目前,黄石电网主电源为500千伏磁湖变电站及黄石电厂、西塞电厂,通过黄石电网11座220千伏变电站环状供电网络互联,某一电厂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不会造成黄石电网某一区域电压下降严重。同时黄石电网无功设备比较充裕,无功优化系统投运正常,局部电压波动可自动调节。经排查黄石地区电网内部出现因故障造成电压降低构成事故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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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采矿企业,必须在采矿工程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针对采矿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可以从中找到原因,从而为做好采矿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故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采矿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确保安全高效的采矿。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采矿分析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探析。

1 对采矿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采矿事故的发生,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其中既有客观存在的,也有人为因素,这些诸多因素造成了多种危险,就容易导致煤矿安全事故。因而作为煤矿生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采矿工程的安全管理。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为了更好地加强采矿安全管理,就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以下几点总结与分析。

一是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有的煤矿企业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的观念,一旦遇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情况,就只注意到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安全要求,使安全生产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口号,故此,就容易导致采矿事故的发生。因为不重视,所以煤矿安全投入不足。有的煤矿仅仅只考虑到煤矿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很少,从而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譬如,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有限,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首先,没有实行全程对采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往往只是注重事后安全事故分析,而没有采取事前事故预防和事中安全控制,导致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无法挽回。特别一些管理者没有深入采矿现场,很少到井下去监管,使采矿工作疏于管理,现场劳动纪律松散,难以有效地预防控制。二是煤矿现场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到位。很多煤矿现场存在着诸多隐患,但是,这些煤矿企业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使得很多隐患问题难以得到有效地清除,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其次,采矿安全设计不到位。在进行采矿设计时,对安全管理不够重视,而注意到生产方面的设计,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很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后,管理人员素质太低。由于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专业素质不高,在防范和处理煤矿事故方面缺乏专业化的手段,导致安全预防与控制能力不强。

2 煤矿采矿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因而在做好采矿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予以应对,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采矿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煤矿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正确的认识到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要考虑到经济效益。不仅要立足当前利益,而且还要考虑到长远利益。故此,在进行煤矿生产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全盘安排,将安全排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管理到位的前提下,才能够追求经济效益。切实加大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做好采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不仅要做好安全的应急处理,还要做好预防,以确保采矿安全管理到位;

二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首先,在进行安全生产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获得安全许可证,加强安全监察,确保煤矿企业得到监督与处理。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调查情况,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等级鉴定,从而对安全许可的审批管理。其次,实行全程安全管理,坚持将事前安全控制与事中安全控制为主,并与事后安全控制相结合,便于在平时巡查中,可以尽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问题,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从根本生降低安全隐患。第三,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与全体员工绩效联系起来,实行责任、权利相互捆绑。对于采矿安全管理绩效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该使其享受到更高的绩效工资待遇,给予更多的奖金;对于安全管理绩效中绩效比较差的人员,甚至是因此而造成重大的损失,就只能够让其享受到比较低的待遇。对于失责者,应该严肃追究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增强员工的责任;

三是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首先,做好采矿安全设计。从采矿预防设计入手,尽可能地做好采矿设计工作,以确保采矿安全的预防措施得到科学合理地设计。全方位、多角度、尽可能地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其次,加强安全应对控制。启动采矿安全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能够在第一时间采用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后,加强采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广泛招纳人才,将采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招募进来,提高待遇,留住人才。同时,应不断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采用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工作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发挥以老中青的“传”、“帮”、“带”作用,从而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采矿事故分析,才能够从中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从而从中吸收教训,总结经验,为今后做好采矿安全管理提高可靠的参考依据。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采矿事故分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采矿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遵循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积极创新采矿安全管理方法,从而不断提高采矿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蔡雄.采矿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探讨[J].知识经济,201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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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

1.1 事故树分析

事故树分析方法是一种对系统安全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科学方法,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在应用桥式起重机进行作业时,由于人为原因或者客观原因,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为了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加以分析,采取相应方法措施进行规避,以消除危险。由此看来,事故分析应包含:顶上事件(可能发生的灾难事故)、固有或潜在事故因素、子系统和因素间的联系制约关系、顶上事件的发生率等。根据这些因素,对事故定性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更好地避免桥式起重机事故的发生。

1.2 结构重要度计算

对于那些可能发生的灾难事故而言,在采取相应规避措施时应该按重要程度加以区分,优先处理更为重要的问题。比如,先解决影响顶上事件的基本事件。在利用故障树进行分析时,利用基本事件重要度对顶上事件进行衡量。基本事件的故障树中的位置决定了其结构重要性。在对结构重要度进行评价时,应该以最小割集内的基本事件为准,对基本事件进行评价。可以这样说,出现较多的基本事件在不同最小割集合中具有较高的结构重要度。

2 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现代化企业而言,桥式起重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有利于劳动强度的减轻,从而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朝着自动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然而,桥式起重机在管理、操作和维护上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这就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带来了生命财产损失。桥式起重机在企业设备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比重,桥式起重机的作业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了直接的影响。

2.1 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并制定适合桥式起重机的相应安全制度。遵守《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所述规定。在进行矿井提升设备和载人电梯以外的机械作业时,应统一起重吊运的指挥信号。同时,还应严格检查起重机,如果检查到安全隐患的存在,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那些维修保养不到位的起重机,应该禁止其投入使用。在管理过程中,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2 坚持操作原则

起重机操作要领可以概括为五点:稳、准、快、合理和安全。“稳”指的是吊钩和吊运应在起升和运行时停在指定位置,同时不出现晃动现象。“准”指的是将吊钩停在指定位置。“快”指的是基于“稳”和“准”以最短时间完成吊运工作。事实上,这五个方面都是相互联系的,因为“稳”和“准”不能得到保证,就无法确保“快”。而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就会引发相关事故,“快”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样,只注意安全而不注重速度,就无法真正意义上地发挥起重机效率。如果操作存在不合理之处,很有可能会对设备寿命造成不好的影响,只有做到这几点,才能更好地使桥式起重机用于生产。

2.3 进行安全教育

由于欠缺考虑、指挥存在不合理、捆绑不牢固或设备自身存在故障,都有可能在利用桥式起重机时造成重大事故,从而出现生命财产的损失情况。由此看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安全教育的特点,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定期教育指的是安全技术部门定期组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帮助起重机操作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比如,安全操作规程的解释、起重机安全技术和检验知识以及总结事故例证中的经验教训和安全生产经验。其二、班前教育应由生产班长和安全员等人员向全班司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讲解,包括,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并发现其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注意事项以预防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和防护用品的讲解等。

2.4 遵循“十不吊”原则

“十不吊”原则关乎起重吊运的操作,对于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这10条原则。其一、如果出现超载或被吊重量不太明确,则不应进行吊运;其二、如果指挥信号不合理或不明确,则不应进行吊运;其三、捆绑不牢致使吊物滑动,则不应进行吊运;其四、有人在被吊物上或存在浮置物时,则不应进行吊运;其五、起重机结构对安全工作造成影响,比如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则不应进行吊运;其六、存在拉力不清的埋置物,则不应进行吊运;其七、外拉斜吊重物,则不应进行吊运;其八、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难以看清时,则不应进行吊运;其九、重物棱角和钢丝绳之间无衬垫,则不应进行吊运;其十、钢水太满,则不应进行吊运。

3 结语

桥式起重机在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等区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由于其自身的使用特性,所以需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否则就可能造成重大生命财产问题。为了保证桥式起重机安全作业的实现和生产率的提高,各企业应安装各类安全装置,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做好对桥式起重机的检查工作,从而更好地保证人员以及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胡明辉,韦中新,黄冀.一起桥式起重机重大事故的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4,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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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压力容器工作条件的特殊性,如高温、高压、介质具有强腐蚀性、毒性及易燃、易爆性等,必然增大事故的发生概率,且事故一旦发生,具有很强的破坏性,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压力容器从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修理和改造,直至报废整个生命周期中,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进行严格的监察和管理,对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以指导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的发生。运用安全学原理的相关理论,我们知道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有两种:即容器本身的不安全性因素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失误。容器本身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来源于设计和制造过程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则体现在压力容器的运行过程中人的主观操作;管理缺陷则表现为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运行管理、定期检验和安全等级评定等。综合分析,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设计错误,结构不合理,选材不当,强度不足,制造缺陷,安装不符合技术要求,安全附件选型错误,以及运行中的超压、超温、超负荷和操作不当,没有执行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安全等级评定,导致压力容器失效,从而引发事故。压力容器的操作条件的频繁波动,对容器的抗疲劳破坏性能不利,过高的加载速度会降低材料的断裂韧性,即使容器存在微小缺陷,也可能在压力的快速冲击而发生脆性断裂。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误操作、过量充载且安全保护装置失效,都会导致压力容器的压力升高,以至于超载,进而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2 压力容器各环节的安全措施

2.1 压力容器安全设计

压力容器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主要取决于设计过程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和容器壁厚确定是否合理。另外还要考虑适应生产能力,保证强度和稳定性、密封性,以及制造、运行、安装、检修的方便性和总体设计的经济性。

压力容器的安全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合理选用材料。合理选用材料,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材料选择不当,即使具有较大的强度裕度,也可能在运行中发生破坏事故。选择压力容器用钢材,不仅要从操作条件和使用环境方面来考虑,即要求材料对工作介质、压力、温度、载荷特性等操作条件和气温、湿度等使用环境具有必需的适应能力;还要从压力容器的制造方面来考虑,即要求所选用的材料容易加工成形,在工艺加工过程中不易产生缺陷。因此,在压力容器的选材上,应充分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强度、韧性、塑性、硬度)、物理性能、耐腐蚀性、制造工艺性能(可焊性、可锻性、切削加工性以及研磨性、冲压性、热处理性等)。压力容器选材的一般原则是:在保证塑性指标和其它性能指标的要求下,尽量选用强度指标较高的材料。

2)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在压力容器的破坏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结构不合理引起的,结构不合理,往往使得压力容器在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缺陷。因此,首先要求结构便于制造,以利于保证制造质量和避免、减少制造缺陷;其次是要求结构便于检验,使制造和使用中产生的缺陷能及时、准确地检查出来;第三是结构设计中要考虑尽量降低局部附加应力和应力集中。

3)满足强度的要求。为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其承压部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即具有适当的壁厚以抵抗外加载荷的作用。在结构设计中除了结构特殊、使用条件复杂或特别重要的压力容器需要以应力分析进行设计外,一般的是以薄膜应力来确定所需的壁厚。至于压力容器结构不连续部位的附加应力和应力集中,则从结构形式或尺寸上加以限制。

2.2 压力容器的制造管理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造过程应严格控制制造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如焊工考核、材料可焊性鉴定、焊接工艺评定、材料标记及标记移植材料、复验、零部件冷热加工成型、焊接试板、筒节施焊、焊缝外观及无损检测、焊接返修、容器组装、容器整体或局部热处理、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包装等工作质量及产品质量控制等。

压力容器的制造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造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水平。制造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质量分析三个方面。

质量控制要求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设计图样制造和组焊压力容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3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首先要求其安全可靠,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是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其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安全使用包括正确的操作,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等方面。

2.4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在运行和使用过程中,要受到反复升压、卸压等疲劳荷载的影响,又经常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还要受到有腐蚀性介质的腐蚀,或在高温深冷等工艺条件下工作,其力学性能会随之发生变化,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小缺陷也会随之扩展增大,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的全面地技术检验,是及早发现容器存在的缺陷,消除隐患,从而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避免发生事故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的主要检验项目应包括:材质检验(材质不符、材质劣化)、结构检验、缺陷检验。检验的方法主要有:宏观检查、测厚检查、壁温检查、腐蚀介质含量测定、表面探伤、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硬度测定、金相检验、应力测定、声发射检测、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强度校核、化学分析、光谱分析。

压力容器经过定期检验以后,应根据检验结果对其安全状况进行评定,并以安全等级形式反映出来。对安全等级级别较低的、缺陷严重、难于或无法修复的压力容器设备应坚决予以报废。

3 结语

鉴于压力容器设备具有发生爆炸或泄漏、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设备建筑物毁坏事故的危险性,因此从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直至报废,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入可靠性设计、优化设计、质量管理、模糊综合评价等现代安全设计和安全管理技术,结合以往事故统计数据资料,对压力容器生命周期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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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超自然归因理论

在古代,由于科学技术落后,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处于表面阶段,经常把事故的发生理解为上天对人类的惩罚或不可违抗的命运,因此用祈求神灵的方式来保佑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超自然归因理论是对事故原因的不可知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认识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各类技术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类与技术安全事故斗争的实战中不断总结各种经验,探索事故特征与发生的规律,相继提出了十几种关于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以及预防事故发生的事故致因理论。

2.2 单一因素归因理论

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工业已经初具规模,蒸汽动力和电力驱动的机械取代了手工作坊中的手工工具。这些机械在设计时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操作的安全与方便,几乎没有什么安全防护装置。工人没有受过培训,加上长时间超负荷劳动,伤亡事故频繁发生。早在1911年英国的格林伍德和伍慈对许多工厂伤亡事故发生次数的数据进行了统计。通过泊松分布、偏倚分布和非均等分布的检验,结果发现,工人中的某些人较其他人较容易发生事故。随后,在1939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确定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是指个别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稳定个人的内在倾向,也就是认为工厂中存在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者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化、生产工艺的复杂化和操作过程的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的自动控制系统取代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具有监控功能的安全系统的广泛应用,取代了人对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任务,使安全保护更准确、更迅速、更完备,人对生产过程的主观干预程度降低。因而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在减少,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增加,人的不安全行为更多地凝结在物的不安全状态之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认为有些人较另一些人容易发生事故是与他们从事的作业有较高的危险性有关,不能把事故的责任简单地归结成工人的不注意,应该强调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地位。明兹和布卢姆建议用事故遭遇倾向论取代事故频发倾向论。事故遭遇倾向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仅与个人因素有关,而且与生产条件有关。尽管事故频发倾向论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因于少数事故频发倾向者的观点是错误的,然而从职业适合性的角度来看,关于事故频发倾向的认识也有一定可取之处。

根据海因里希的研究,大多数安全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安全伤害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为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一认识出发,海因里希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事故因果连锁关系。一颗骨牌被碰到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到。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理论都摒弃了不可知论的错误,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这些理论从个别人、人的本质以及管理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角度逐渐深化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认识。然而这些理论又都不同程度上忽视或轻视了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工作环境所固有的危险性对事故的影响。迄今有无数的研究者对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的科学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探讨,本人认为不能片面评价事故频发倾向论和事故遭遇倾向论以及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谁对谁错以及谁好谁差,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来认识事故所得出的不同结论,虽然它们都是具有片面性:事故频发倾向论主要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人;事故遭遇倾向论主要从物的不安全状态角度来认识事故而把事故归因于物;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主要从变化发展的观点来认识事故演化的过程并分析事故的原因。但三种理论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事故发生发展的不同本质特征,应当同时综合三种理论来看待事故。

2.3 人物合一归因理论

人物合一理论反应了人们对事故归因在时(连锁过程)空(人、机、环境)上的较为全面的、完整的认识。这个理论及其派生的事故归因理论目前在事故分析时仍处于主导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产品给安全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面貌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更多的危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一个根本原因,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事故的责任应该注重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质。约翰逊指出的,判断到底是不安全行为还是不安全状态,受到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取决于他对问题认识的深刻程度。斯奇巴认为,生产操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两种因素都对事故的发生有影响,并且机械设备的危险状态对事故的发生作用更大些。实践证明,消除生产作业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大幅度地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情况下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又互为因果。实际的事故并非简单地按照上述人、物两条轨迹进行,而是呈现非常复杂的因果关系。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归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人的因素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空点,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同一时空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轻微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相遇时,将发生事故。

近代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各种形式能量之间的转换,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解释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的能量以外释放论。他认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1966年,哈登完善了能量以外释放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从能量在系统中流动的角度,应该控制能量按照人们规定的能量流通渠道流动。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对能量的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就会发生能量违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释放或逸出,是进行中的活动中止而发生事故。

调查安全事故原因发现,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因为过量的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正常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引起的。并且,这种过量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使得能量或危险物质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的导火线。美国矿山局的札别塔基斯依据能量转移理论建立了新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他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基本原因是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政策及决策、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

二战后人们逐渐地认识了管理因素作为背后原因在事故归因中的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时工业是固定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不过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的征兆和管理缺陷的反映。美国前国际损失控制研究所所长弗兰克?博德提出了基于管理控制不足的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该理论认为管理者的失误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根本原因。

现代因果连锁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者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该理论把考察的范围局限在企业内部,用以指导企业的安全工作。实际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一个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水平等诸多社会因素,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预防有着重要的影响。

2.4 系统归因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设备、工艺及产品越来越复杂。人们在研制、开发、使用及维护这些大规模复杂系统的过程中,逐渐萌发了系统安全的基本思想。于是,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系统安全理论包括很多区别于传统安全理论的创新概念,第一,在事故归因理论方面,改变了人们只注重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而忽略硬件的故障在事故归因中作用的传统观念,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第二,没有任何一种事物是绝对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潜伏着危险因素。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和危险,但可以减少来自现有危险源的危险性,宁可减少总的危险性而不是只彻底消除几种选定的危险;第三,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有时不能完全认识危险源和危险,即使认识了现有的危险源,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能源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的危险源。世界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生产过程中的诸多因素也在不停地变化着。针对客观世界的变化,对于事故的原因分析也要随之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情况。

约翰逊发展了吉布森等人提倡的能量意外释放论,他把事故定义为一起不希望的或意外的能量释放,其发生是由于管理者的计划错误或操作者的行为失误,没有适应生产过程中物的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破坏了对能量的屏蔽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损伤。陈宝智教授具体地列举了可作为事故潜在因素的9种变化,包括企业外和企业内、宏观和微观、计划内和计划外、实际和潜在的可能、时间、技术、人员、劳动组织、操作规程,认为事故发生往往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包含着一系列的变化――失误连锁。

本尼尔认为,事故过程包含着一组相继发生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可能由于行为者不能适应的“系统外界影响的变化”(扰动),使系统动态平衡过程受到破坏,而造成事故。本尼尔的这种对事故的解释被称为扰动理论,也叫P理论。事件是指生产活动中某种发生了的事物,一次瞬间的或重大的情况变化,一次已经避免了或已经导致了另一事件发生的偶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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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根据起重机械实际作业的情况,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了探讨。

1 起重机械事故

1.1 失落事故

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吊载吊具或者其他重物在空中坠落会威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这类事故称为失落事故。失落事故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1)脱绳事故,起重机械吊载重物时,重物从吊载绳索上脱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的发生。脱绳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3个方面,一是在用绳索固定重物时,使用的方法不对,没有绑牢;二是吊载重物时,重心没有调整好,导致重物脱绳;三是吊载重物时,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导致重物脱绳。(2)脱钩事故,重物、吊装绳或者吊具从吊钩上脱落导致的重物失落事故。脱钩事故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护钩装置故障或者缺失、吊装方法不正确以及吊钩开口过大导致脱钩。(3)断绳事故,即吊装用绳在吊装过程中断裂,导致重物失落。起升绳的断裂一般是因为起吊重物质量过大,超过绳索的最大承重或者是起升限位开关失灵导致过卷,将起升绳拉断。吊装绳的断裂大多是因为吊装角度过大或者吊装绳规格不符合标准。(4)吊钩破裂事故,吊钩破裂的原因可能是材质差或者磨损过于严重本应报废却仍然使用。

1.2 挤伤事故

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挤压碰撞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吊物在吊载移动过程中出现摆动,对附件工作人员造成挤压碰撞。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失误,导致机械运行时速度变化太快,使吊物在惯性的作用下发生摆动;二是指挥人员失误,选择的吊载方案不合理,导致吊物发生摆动,对附近工作人员造成挤压碰撞。(2)吊物摆放时出现倾倒的情况,碰到附近的工作人员。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吊物的旋转方式不对,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时没有进行安全防护,也有可能是工作现场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吊物发生倾倒。(3)有关工作人员在指挥或检修起重机械时被挤压碰撞。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是指挥人员在工作时所站位置不对,与机械或重物发生碰撞,检修人员遭到挤压碰撞则是因为安全防护没有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启动机械时发生挤压碰撞。(4)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被挤压碰撞。一般来说,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操作室中,与外面的巡检人员或维修人员的沟通难以到位,这很可能导致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对他们的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进而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

1.3 触电事故

在起重机械作业时,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有以下4种。(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误碰滑触线,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机械操作室位置设置不合理,与滑触线处于同侧很容易发生误碰;二是起重机械靠近滑触线的一侧没有做好防护,缺乏隔离装置。(2)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与附近的高压输电线发生触碰。这一方面是因为起重机械在作业时没有加装隔离装置,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另一方面是因为指挥出现失误,导致机械操作出现错误,与高压输电线发生触碰。(3)电气设施漏电。这种事故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起重机械电气设施的检修不到位;二是机械操作室没有做好安全隔离。(4)起升绳触碰滑触线。起升绳具有导电性,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合标准,很容易导致吊物发生摆动,起升绳随之摆动,发生触电;同时,起重机械的触电防护措施也没有做好。

除了以上3种事故外,起重机械机体倾翻或毁坏的事故也时有发生,但相对比较少。一般是因为起重机械结构设计不科学,或者部件使用过久存在疲劳破坏,起重机械作业前支撑工作不到位也有可能造成机体的倾翻。

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2.1 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在起重机械作业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与素质是能够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措施之一。(1)起重机械的一切运作都是在操作人员的控制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只有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得工作资格。而且,在操作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吊钩以及其他重要的在外的部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在操作起重机械时,启动机械要响铃示警;操作机械移动路线与人接近时,也要进行响铃示警;如果有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操作人员必须立刻执行,不论发出信号的是谁;如果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断电,应当立刻把所有操作手柄置零,恢复电力后,也要经过检查再确定是否恢复工作。(2)起重机械的检修人员要做好检修工作,定期对起重机械的相关部件进行维护检查,例如检查起吊用绳的状况、检查吊钩和其他吊具的状况,一旦发现不符合作业标准的部件,必须立刻更换。(3)起重机械的指挥人员在指挥起重机械作业前,要对现场进行全面观察,掌握现场情况,结合具体的作业需求,合理设置吊载路线。

2.2 加强对起重机械的检验和监管

起重机械属于特殊设备,在投入使用后,必须进行定期的检验,负责检验工作的部门必须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检验人员也必须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定期检验能够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及时地反馈设备的状况,让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单位能够更加重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果检验部门发现起重机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整改的进度,检验部门要进行实时监察,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必须在确定整改完成或没有隐患后,才能让起重机械重新投入使用。这不但能够有效保证起重机械处于正常状态,保障作业的安全性,还能加强起重C械的保养维护工作,有利于设备的长久使用,提高经济效益。

2.3 针对触电事故的安全防护管理

对于触电事故,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1)要控制操作电压处于安全范围内。在电压低于50 V的情况下,即使发生触电也不会严重损害触电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应当控制操作电压处于安全电压之下,一般可以是36 V或42 V。(2)做好绝缘措施。起重机械电气系统中,会采用绝缘材料进行保护,然而随着起重机械的运行,湿度、温度、机械损伤等各方面因素会导致绝缘材料电阻的降低,还有可能出现局部绝缘材料老化,发生击穿漏电。因此,检修人员要做好检查,定时对起重机械电气系统进行绝缘性检查,预防漏电情况的发生。(3)做好屏蔽防护。起重机械上难免会有必须在外的电器,对于这些电器,必须采取屏蔽防护措施,例如设置防护栏以及防护网。(4)起重机械的电气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根据标准,确保配电安全的合理距离。(5)做好接地和接零措施。电气系统如果出现漏电的情况,起重机械上的金属结构很可能带有电压,如果接地和接零措施做好,就能够有效避免人员接触起重机械发生的触电事故。(6)做好漏电触电防护。在起重机械上应当设置绝缘站台,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穿着绝缘性强的专用鞋,防止触电漏电事故的发生。

目前,大量的工程施工都需要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在建设施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受到相关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相关企业单位必须做好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起重机械的状态良好,提高工作效率,以减少事故发生率。

参考文献

[1] 修春松,余水翠.起重机械事故原因分析与安全管理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34):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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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煤矿的开采来说,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若安全无法保障,那么煤矿的开采也就无法顺利进行,煤矿业的发展也会因此受到阻碍,进而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我国在煤矿开采问题上向来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煤矿开采业地下作业的特殊性,导致各种矿难事故频频发生,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煤矿业的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本文就从煤矿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入手,对相应的事故防范及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1 导致采矿事故发生的原因

1.1 安全意识不强

在我国某些地区的煤矿开采企业中,管理者并没有真正地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问题在采矿作业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没有将安全作为众多生产因素的首位,一旦发生效益、安全与生产间的矛盾时,首先确保的是效益与生产,而不是安全,甚至有时候会故意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换取效益与生产。某些单位在采掘工作中经常出现瓦斯超限、风量不足情况,却不对这种情况进行治理,仍旧进行高强度生产,最终导致矿难发生。如2013年5月发生在泸县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原因就是事故公司在无风、瓦斯超限状态下仍进行生产,该矿难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747万。

1.2 管理松懈

在大多数采矿作业现场都存在着管理松懈的问题。很多管理人员都不重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矿井下的具体工作情况不了解,即使迫于上级压力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整顿,一般也只限于矿上管理,对于矿井下的安全状态仍旧不放在心上。很多单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都很敷衍,以致存在违章作业、指挥等现象。如2005年山西屯兰导致73人死亡的重大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就是由管理松懈导致的。

1.3 缺乏安全培训

从煤矿采矿安全事故频发与管理松懈等问题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在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方面的缺失。在各种矿难中的受害主体就是时刻位于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当然他们同时也是许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经调查显示,处在煤矿开采一线的从业人员,超过80%都是农民协议工,这些人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由文化基础差导致的安全知识与措施方面的缺乏,他们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从农民工中选出的现场管理人员,他们自觉执行能力差、对相关规程不了解,并且不具备应变灾害的能力。

1.4 相关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安全管理机制方面其实是分为外部与内部两方面的。外部方面,主要指的是国家在煤矿开采方面的相关制度与条例的不健全,其中仍旧存在许多漏洞,某些地方管理部门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煤矿提供地方性保护,而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小煤矿,只需要花些钱就能够避免处罚,而且在惩处方面的手段仅限于罚款或整改等,不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而内部方面则是指的各个煤矿开采企业自身管理条例的不健全,由于对安全管理的不重视,很多采煤企业不但没有严格地进行安全管理,更是连相关的安全条例都没有,工人们即使想要保护自身及矿井的安全,也不知该如何去做。

2 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

2.1 加强思想转变

思想决定行为,只有加强思想理念上的转变,强化对安全风险的认识,才能为煤矿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就在于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所以,对主管管理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的强化教育,让其对采矿风险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这样对改善现场安全管理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此外,我们还要对企业的安全和效益方面进行平衡指导,要明确安全生产的主导地位,要清楚地认识到没有安全,煤矿采矿业也就不会获得良好的效益。

2.2 完善相关制度

在监管与责任制度方面,我们要从外部与内部两方面入手。在内,我们要建立起明确的责任制度,将煤矿的安全开采与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从细微处出成绩。在外,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制,要由中央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垂直管理,同时在地方上,也要将管理和监督区分开,要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一定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煤矿的安全工作方面,务必要做到透明、公开,要对社会进行曝光,要将社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

2.3 提高人员素质

要想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安全教育工作,我们要明确安全教育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地位,要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当作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提高员工对安全技术的掌握程度,强化安全知识、安全技术以及安全措施的相关培训。进行安全生产的主体就是这些工作人员,只有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工作团队,才能为煤矿的开采与生产提供基本保障。而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主要抓的有这样三点:第一,全面强化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第二,将重点放在班组长业务的培训上,提高班、组长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三,对员工进行技能强化培训,使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得到有效地提高,工作团队的培养要向着专业技能与实践经验并重的方向努力。

2.4 加大投资力度

要想推动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化进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科学技术。只有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才能真正实现生产管理的安全化。此外,我们还要在生产作业中积极地推广各种新型装备和技术,对采矿作业环境进行优化,这样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要想保证企业的效益能够不断地提高,要想确保事故的低发生率,就需要不断的提高装备水平、技术水平,要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化、信息化、自动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同时在一些基础设施上也要下大功夫,努力提高煤矿在开采、生产、运输等整个作业过程中的防灾、抗灾能力。而要实现上述这些措施,最需要的就是大量的资金投入,只要投资有了保障,那么整个煤矿的安全性也就有了保障。

3 结语

综上所述,导致煤矿开采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有许多,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两种,如何从安全管理方面来防范事故的发生成为煤矿开采从业者目前所必须思考的问题。为了能够有效地避免矿难及各种事故的发生,就需要相关企业从日常的管理入手,做好各种防范措施,认真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争取从根源上消灭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 刘于平.煤矿采矿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分析[J].能源与节能,2012,(11).

篇11

前言

我们国家的矿产资源的种类丰富,数量较多,属于矿产资源强国,然而,由于国家人口数量巨大,导致人均的矿产资源拥有量较低。现如今,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也在迅速的增加,可是同不断增长的矿产需求相比,我国的金矿开采工程技术远远落后于某些发达国家,金矿开采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也处于逐年上升的过程,这不仅损失了国家大量的经济财产,还严重威胁着金矿开采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此同时,虽然我们国家的矿产资源总额较大,但由于金矿开采工程的技术效果不佳,使得国家的矿产资源的开发使用率极低,造成了极大地资源浪费现象。以上的种种对于发展我们国家的金矿开采工程,提高我们国家经济实力,壮大我们国家的发展力量都是有害的。

一、我国金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1.现场管理不严。部分金矿企业领导与管理人员忽视金矿开采的安全性,没有实地考察,对问题缺乏了解且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现象。现场管理的不严格造成工作纪律松

散,违章、违规操作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是导致金矿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原因。

2.检测设备不健全。部分金矿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报警断电仪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有些单位虽然配备了相关设备,但缺乏及时、有效的维护,作用十分有限。

3.技术管理混乱。部分金矿矿井长期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在设计之初就有安全问题滞留,且在金矿开采过程中又未进行及时的整改,增加了金矿采矿的风险。

4.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大量一线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群体,是金矿采矿安全事故中的主要受害者,但往往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是事故的自接责任人。由于安全培训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采煤工作者整体素质偏低的情况迟迟得不到改善,进而造成金矿安全事故频发。

二、优化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因金矿开采的工作环境特殊,作业条件具有不可知性和多变性,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为做好对金矿开采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实现对金矿采矿安全管理的进一步优化,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平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金矿采矿过程中,应将“安全第一”作为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短期看来,金矿开采重视安全性会对企业提高效益起到一定限制作用,但安全性的提高与效益的提高并不是不可兼得的,这要求金矿企业管理者平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以在保证金矿生产安全性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

2.落实基层班组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在安全管理规划中纳入班组建设,以扭转其轻安全、重生产的倾向,可以为金矿开采安全性夯实基础。同时,通过有效班组考核等机制,

可以为班组提供一个具体、科学、规范的平台,并鼓励班组进行自查自纠,从而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此外,班组还要兼顾安全检查工作,保证金矿采矿中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指示指令得到贯彻落实。将基层班组建设作为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从标准、考核等环节入手,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认真实施,从而为煤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3.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效提升其综合素质。安全教育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在金矿企业中应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强制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其综合素质,从而为金矿安全开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4.依靠科技提高金矿开采的安全水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矿安全采矿的实现要求有效应用科技,并以此来推动金矿采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因此,金矿企业应确立“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新时期战略,积极促进新装备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生产环境进行进一步优化,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金矿企业在取得效益的同时,要不断增加安全性方面的投入,促进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了解决金矿开采工程中的安全问题,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金矿开采工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当前许多矿业的开采都已经济利益为首,这是必须要纠正的错误观念。要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每一个作业的人员都要有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常识,同时与金矿开采工程相关的人力、物力、设备,生产等方面都要优先满足安全的需求,达不到这项指标要求的单位都要禁止开采。这是保证矿业矿业开采安全的硬性指标,必须贯彻落实到实处。其次,金矿开采工程中主要领导要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与负责。从直接的安全责任负责人,到间接领导层,都要对矿业开采过程中安全隐患时刻监管和督导,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即使在发生的基础上也要把损失降到最小。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法律条文严格执行。第三,积极预防安全问题。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要做到安全问题的及时解决,就要求我们对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因素详细掌握,根据数据分析和经验教训,提前制定不同程度的预警方案,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的制止。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定要严厉追究责任,找出事故原因,并进行数据备份,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而对于矿井管理者的严惩可以起到警醒的作用。目前我国金矿开采工作中层出不穷的安全问题也与对管理者的纵容态度有关系。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金矿开采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 ,严格遵循安全管理要求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从而不断提高金矿开采安全管理水平。

5.开展有效的安全监查工作。在金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监查工作的作用十分关键,要求各级领导应积极配合、支持监查工作,保证相关人员监查职责的履行。具体而言,可以推行安全信息监控与安全责任监控,针对各个地点或班组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开展循环的动态控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地消除人、物和环境的不安全行为、状态及因素。

6.生态保护是提供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同时运用科学的处理方法来缓解自然与金矿开采工程之间的矛盾。

结束语

综上所述,解决矿业中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关键在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要深入解决采矿工程中各类问题就要加大对采矿人员的培养力度,全面提高采矿工程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金矿开采能力,降低风险。人才决定技术,人才决定理论,在配合相关的国家规章制度的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矿业工程中存在的一些列问题必然会得到妥善的处理,金矿开采业也会随之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l]衣云建.金矿开采安全技术的探讨及展望[J]城市建设,2011,1.

篇12

叉车是工厂内最常见的机动车辆,是车间与库房、车间与车间运输物资的重要工具,在工业企业运营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所以,定期检查这些设备的使用和损坏情况,评估设备的运行状态,并采用科学的方法修复设备,制定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是相当有必要的,这能有效的提升叉车的经济性和实用性。

1 叉车故障分布情况

叉车由三个部分构成,分别是工作装置、轮式底盘以及动力装置。其中,动力装置又有包括行走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操纵系统、制动系统和行走系统在内的轮式底盘和动力系统组成,工作装置则由属具架系统、液压系统和门架系统构成。(1)叉车的底盘、动力和电气三个系统是最容易出现故障的地方,几乎80%的叉车故障都是因此造成的。特别是动力系统,占故障总数的30%。比较常见的故障包括:柴油泵接头处漏油,排气管或水管漏水、漏气,风扇皮带断裂,启动器、发电机、动力感应器停止运作等。离合器失调是造成底盘故障的根本原因,除此以外,板簧、滚针轴承损坏、轮胎磨损、固定螺栓断裂均为造成这一故障。接触器、电机、指示灯、线路和微机开关是最容易导致电器系统出现故障的地方。在保养时,一定要格外注意检查以上几个系统。(2)人为故障。维修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也会导致叉车出现故障。比如:对化油器进行保养时,不小心将弹簧垫片掉进进气管,阻塞活塞;没有做好油底壳的防水工作;修理时粗手粗脚,碰伤了曲轴正时齿轮,导致其表面不够光滑,粗糙的表面会导致发动机发出噪音;忘记安装门气导管中的密封圈,导致机油从排气管流出;没有立即检查发出异响的部位(如缸连杆轴承松矿),导致曲轴处无法正常工作;拧紧干螺栓时过于用力,导致发动机捣缸无法正常工作。

2 提高叉车故障的预防管理

2.1 预防措施

首先,记录下各零件的使用情况。按照厂家规定,将所有叉车的使用寿命以及当前的使用情况记录在明细表中,同时详细记录叉车中已损坏部件当前的使用情况,比如叉车作业时长、叉车零件使用时间,然后与厂家给出的标准进行对比,一旦发现零件运行时间快到极限,就要立即换上新零件。其次,对叉车零件的整体磨损程度进行检查,并通过对比,判断是否应该换新零件。

2.2 规范驾驶与操作

未按国家规定流程获得公安系统驾驶执照,以及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人员禁止擅自操作叉车。一名合格的叉车操作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要熟读叉车的说明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该文不作赘述);其次,要对叉车的特点和操作要点进行系统的掌握与了解,这样才能保证叉车安全平稳的搬运货物和材料。

3 完善叉车的安全管理措施

3.1 建立完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工作人员在操作叉车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必须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与保养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大修理验收制度、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等。

3.2 检查维护保养

3.2.1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可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是一项简单却不容小觑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就是:对叉车的驱动、离合器以及轮胎、转向桥、发动机、方向盘、轮辋、制动器、货叉、油箱、制动器、油缸、喇叭、转向灯、仪表、灯光设备、车体、反光镜等部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个别部件的灵活性欠佳,就必须立即换上新的部件,这样才能保证叉车的正常使用。

3.2.2 月检查

月检查要重点检查叉车的电气系统以及各零件的使用状况,这项检查工作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故障的发生。月检查的内容包括:补充发动机油,清理空气滤清器的滤芯,检查水箱盖的密封情况和弹簧的弹性,检查水管有无破损的地方,查看变速箱的油位,变速换向操作杆,检查驱动桥有无漏油现象,检查车轮的磨损和变形程度,检查车轮轴承是否松动或是有无异响,检查转向器的固定情况,如松动需立即拧紧,检查钢丝绳制动踏板的使用情况等。

3.2.3 年度检查

这项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因此需要厂内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人员的参与,以及技术监督局的支持。年检时,三方会共同检验和评价设备的使用情况,并给出相应的维修和养护建议。首先,检查整部车的可靠性。第二,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期限,直至达到预期的整改效果,给出下一年度的安全运行建议和意见。第三,对没有通过检验的叉车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立即进行报废处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叉车的作用。

4 结语

通过分析叉车的常见故障分布,掌握故障发生部位,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处理,确保叉车的安全使用。另外,要注意叉车故障的预防管理,规范日常使用和操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可以有效降低叉车的故障发生率,提高生产效益。

篇13

一、引言

在股权激励中,只有公司经营业绩满足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才会对拟激励对象实施承诺的股权激励方案,因此,业绩考核是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才能实现理想的激励效果。青岛海尔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是否能行使股票期权的主要行权条件。为更有效调动高层管理者、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该如何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该如何设定激励股份的禁售期及可行权数量,才能更好地发挥激励效果,将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此外,设置这样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全面,是否会带来巨大的负效应,致使激励对象为了达到目标业绩而牺牲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文以青岛海尔上市公司连续实施的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例,对其实施动因、内容、效果等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得到相应的启示。

二、青岛海尔实行股权激励的动因及实施方案

(一)青岛海尔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分析

青岛海尔主要从事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白色家电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是我国家电行业的领头企业。近几年来,由于白电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恶剧不断上演、原材料成本上涨、能源匮乏等使得其面临巨大的发展压力。而且青岛海尔主要生产的家电产品包括空调、冰箱和冰柜等,其2%~3%的利润率与西门子等跨国巨头7%的利润率差距较大。面对着如此大的行业竞争压力,青岛海尔必定努力改善自我竞争力,因此连续推出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虑:第一,较市场平均水平,管理层薪资偏低,激励不足,管理层激励问题一直困扰着青岛海尔。第二,青岛海尔与其大股东所控制的各个公司之间往来密切,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易造成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忽视。因此为解决这些突出矛盾,青岛海尔必须采取必要的激励手段,尽量缓解管理层与企业的利益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应运而生。第三,2006年酝酿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被夭折,致使公司三名元老级管理高层于2008年集体辞职,主要是因利益分配问题出现严重分歧所致,所以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方案需更加完善。

(二)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不断扩大,核心骨干越受重视

(1)2009年9月30日,青岛海尔推出更完善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授予48位公司员工 1 743万份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所涉及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1.302%,行权价是10.88元/股,行权期分成四期,授权日定于2009年10月28日,各激励对象所获期权数如表1所示。

(2)2011年1月31日,青岛海尔继续推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授予83位公司员工1 080万份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主要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核心骨干和董事,所授予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0.807%,行权价格是22.31元/股,行权期分成三期,授权日定于2011年2月9日,各激励对象所获期权数如表2所示。

(3)2012年6月27日,青岛海尔推出《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授予222位激励对象2 600万份的股票期权,这次的激励对象全部是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核心骨干,占其股本总额的0.97%,行权价格是11.36元/股,行权期分成两期,授权日即当天,各激励对象所获期权数如表3所示。

2.严格限制股票期权的禁售期及可行权数量

为真正起到激励作用,鼓励激励对象不断为改善公司经营而不断努力,三期激励计划都对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及行权有效期进行了严格限制,如表4所示。

此外,还规定了禁售期。所谓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售出进行限制的时间段。三期激励计划都对禁售作出以下规定:激励对象若是企业董事和高层经营者,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内,每年售出的公司股票数不得高于其所拥有总股票数的四分之一;离职后的半年期间里,不允许售出其所获得的股票。如果在买入后的六个月内,将其获得的股票卖出,或又在卖出后的六个月内买入,因此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会全权收回其所获的经济收益。

3.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

三期股权激励方案都规定,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中,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财务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两者孰低者作为确定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计算数据,而且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第一期激励方案业绩行权条件为:四个行权期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0%,且以2008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固定基数,公司2009年至2012年经审计净利润较2008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第二期激励方案业绩行权条件为:三个行权期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0%,且以2010年经审计净利润数为固定基数,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较2010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8%;第三期激励方案业绩行权条件为:两个行权期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ROE不低于10%,且以201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固定基数,经审计的2012年净利润较2011年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12%,经审计的2013年净利润较2011年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28.8%①。据此推算,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于2012年、2013年需实现的净利润数如表5所示。

(三)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

在青岛海尔公布三期激励计划后,带动了公司业绩的大幅增长,特别是在2009年,公司顺利实施了首期股权激励方案,极大地鼓舞了公司员工的热情。在会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达到446亿元,与未实施激励计划的2008年相比,提高46.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9亿元,同比提高49.64%;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26亿元,同比提高251.12%;毛利率为26.43%,同比提高3.3%,公司取得的以上经营业绩全部为青岛海尔的历史最好。在全球陷入金融危机、经济不景气的局面下,青岛海尔能取得上述骄人业绩实属辉煌。虽然2011年青岛海尔业绩增长速度有所降低,但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成果也远远超过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各个行权期所要求的业绩指标,公司2009年至2012年经营业绩情况如表6 所示。

三、基于青岛海尔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与评价

青岛海尔连续重磅实施三期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建立以公司、股东和员工三者利益相一致为基础的长期高效的激励机制,加快公司业绩的持续健康提高,而且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获得股东们的高票通过也反映了资本市场对激励计划的积极肯定。据世界权威机构欧睿国际调查统计,2012年度,海尔酒柜、冷柜、洗衣机和冰箱四种产品的零售量继续占据世界第一地位。公司在股东回报、成长性、公司治理、创新发展等方面,其显著的成就广泛取得了资本市场的肯定。因此青岛海尔推行股权激励成功之处及出现的不足都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一)不断扩大股权激励对象范围

连续推出三期股权激励方案,展现了青岛海尔股东们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不仅改变了对管理层激励不足的现状,将进一步调动起管理层的积极性,而且扩大了激励对象的范围,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公司价值创造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越受重视。不同于前两期激励方案,第三期方案的数量达到222人,全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完全没有企业高管人员,显示出公司逐步认识到技术业务骨干在企业经营中的核心作用,更有力地促使公司员工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也有利于挽留和吸引公司发展所需的不可或缺性人才。同时在整个激励对象范围中,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或实质性控制人,也没有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所有激励对象都没有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且对每一位激励对象因股票期权所总共获得的股票总数进行限制,不得高过公司股票总数的1%,极大地拓展了激励对象范围,确保了股权激励方案的公正性,这对于面临白热化竞争的家电行业尤为重要。

(二)为激励股份设置合理的禁售期及可行权数量

三期股权激励方案都规定激励对象若是公司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其工作期间内,每年售出的公司股票数不得高于其所拥有总股票数的四分之一;离开公司后的半年期间里,不允许售出其所获得的股票。如果在买入后的六个月内,将其获得的股票卖出,或又在卖出后的六个月内买入,因此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会全权收回其所获的经济收益。同时对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及行权期进行了限制,这样的做法不但能有效防止管理高层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优先掌握公司内部消息而对股票进行套现活动,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性,同时自然而然就将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更好地捆绑在一起,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业绩考核指标过于简单化,行权条件相对宽松

青岛海尔的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和目前实行股权激励的大多数企业一样,主要以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来考核激励对象。如第三期方案中,在对前一年度ROE方面,与前两期相似,要求不得低于10%,但在净利润增长率方面却放低了要求,以2011年净利润数为基础,201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只需大于等于12%,而2013年的年复合增速达到13.5%即可。但是企业的综合业绩有时并不能完全通过这两个指标来说明,因为它们没有考虑到企业的发展能力、成长能力、创造价值能力和其他的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客户满意度、技术创新度等)。仅以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标准,也容易导致管理层提供虚假信息使考核标准比较容易实现或者操纵财务报表,进行财务舞弊。过度强调企业的业绩增长也容易导致管理层形成业绩导向,致使管理层倾向于短期行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

回顾青岛海尔2009年至2012年的经营状况,可知行权所要求的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每年几乎可以轻松达到(如表7、表8所示),管理层只需按照目前的情况正常经营即可达到目标,而不需要过分的努力。若2012年公司经营净利润达到30.13亿水平,第三期计划便达到行权条件,而2012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就已是32.69亿元,完全可以行权。由此可见,其设定的财务指标都略为保守,行权条件不可谓不宽松,激励作用有所降低。

四、基于青岛海尔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启示

(一)积极扩大股权激励对象范围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就是让激励对象持股,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委托成本,同时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有力地加快公司发展。目前大多数激励对象都只限于董监高,事实上,董事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企业营运期间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甚至来说真正的核心人员是企业的技术业务骨干,管理层再英明完美的决策也需要有人去执行。因此,应该积极扩大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应包括整个企业的管理层及技术业务人员,这样才能更好地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优秀人才,更广泛地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正如青岛海尔推出的三期股权激励方案尤其是第三期方案,激励的222位人员全都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同时激励范围又不宜过大,过大则会导致成本过高,失去激励的意义,具体的尺度把握应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及规模而定。

(二)设置合理的股份禁售期及可行权数量

在规定的禁售期限内与可行权股份数量限制下,激励对象无法随意对所得到的股权进行买卖交易,设置合理的股份锁定期限及可行权数量的同时自然而然就将激励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更好地捆绑在一起,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以青岛海尔为例,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票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约束期越长,利益捆绑的时间就越长,这样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而同行业之前实施过股权激励方案的珠海格力电器公司,每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在随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解禁了,显然激励的作用大打折扣。

(三)采用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和行权条件

一个科学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必定能够有效地衡量激励对象的工作努力程度,但不同的激励对象和模式也应采取不同的考核指标,按照实际情况来定。上市公司在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时,不能仅仅通过单一的财务指标来评判管理层的努力程度,还应综合企业的成长能力、发展能力、创造价值的能力等来进行评定。在考察过程中,相应财务指标不要仅仅局限于惯用的几种,可以纳入经济增加值(EVA)等相关指标。相对于传统财务指标,经济增加值指标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它能够有效减少会计的扭曲,还原业绩的实质,相当程度上避免企业的短视行为,减少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因此,企业应选择包括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在内的综合指标。同时针对考核指标,应结合公司近几年的经营发展状况,尽可能准确预测行业未来及公司发展态势,设置合理的激励股份行权条件,鼓励激励对象不断为改善公司经营而加倍努力,避免股权激励沦为激励对象的“福利工具”。

五、结论

综上所述,青岛海尔上市公司连续实施的三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努力扩大激励对象范围,更加重视公司骨干力量的作用,设置合理的股份禁售期和可行权数量,将激励对象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有效结合起来,解决了对公司关键性管理人员激励不足的矛盾。而且对公司近几年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助于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层为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而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略显不足的是,业绩考核指标过于简单化,行权条件有些宽松,所要求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几乎每年可以轻松达标。总的说来,这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相一致,避免管理层的短期行为,为青岛海尔的持续快速发展增添持久动力。

【参考文献】

[1] 王秋霞.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J].会计之友,2013(5).

[2] 王秋霞,陈晓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经济绩效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09(11).

[3] 秦锂,朱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2009(18).

[4] 张安伶,张颖.浅谈上市公司高管股票期权激励存在问题及成因[J].中国商界,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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