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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 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五、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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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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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扁平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及时有效性。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照网格化管理模式,成立各村(社区)联系领导为指导员,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同时每个网格实行一名镇联办人员负责制(网格管理员),并明确一名村信息员进行日常信息的收集。根据辖区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镇13村(社区)划分为94个网格,统一由村(社区)联系领导统一调度,由组长统筹安排落实,实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村(社区)联系领导职责
负责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工作部署和督查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村支两委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和形势,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矿山、交通、建筑、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和效能督查
(二)书记职责
村(社区)书记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村组干部和社区分管组长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向网格管理员和信息员安排相关具体工作实施方法,召开研判分析会,综合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网格管理员职责
网格管理员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镇、村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本网格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和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管理。对信息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社区书记研究解决,重大隐患问题应直接上报至村(社区)联系领导备案。
(四)网格信息员职责
(1)负责组织居民小组长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
(2)负责网格内的出租房屋和“非法生产”重点对象(曾有非法生产行为前科或曾从事涉危行业作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排查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生活隐患,及时了解网格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并及时上报。
(4)负责收集各类社情、舆情信息,并及时上报,定期研判。
(5)负责网格内小型加工厂、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除辖区内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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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核心,建立完善镇、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就是要明确网格内各单位、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监督管理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三级管理体系”,即镇、社区、企业网格、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管理体系;深化重点安全监管,即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
三、具体方案
(一)网格区的划分
全镇共分三级网格,镇政府为一级网格;各村(社区)为二级网格;各生产经营单位为三级网格。
(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1.镇安委会全面负责一级网格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镇安委会主任为网格内安全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安监所具体负责一级网格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落实等各项工作。
2.各村(社区)负责二级网格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网格内安全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与联系村(社区)网格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行捆绑式管理,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管理责任。
3.各生产经营单位为三级网格,负责本单位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三)组织实施
1.明确网格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责任分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条块结合,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覆盖。各二级网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履行安全风险管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要求开展好安全风险管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结合本网格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职责,要明确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位。
2.强化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各二级网格责任单位、责任人每月定期对辖区内开展安全检查。每月末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报送至镇安监所。
3.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行为,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三级网格)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整改隐患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护装置、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措施。同时,动员全员参与,做到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延伸安全风险排查触角,夯实安全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在全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网格化监管是实现对安全风险点的实时、动态、全覆盖、全要素掌握和管控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扎实推进。
各村(社区)、企业对网格内安全风险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详细绘制风险点清单,建立信息台账,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加强预警和预测,落实责任,实行闭环管理。
附件1:XX镇镇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网格化责任表
附件1:
XX镇镇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网格化责任表
包村领导
包联网格
网格长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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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20日—7月20日)
由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工可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中期建设阶段(7月20日—10月31日)
完成场地建设、部件调查、部件归属、网格划分、网络建设、硬件采购和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
(三)后期调试阶段(10月31日—12月30日)
完成人员培训、市区联调,并开始试运行。
三、班子搭建
成立“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由区建设交通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建设交通委、规划局、房地局、信息委、科委、公安分局、街道等29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及方案策划人员组成,负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筹建工作(包括:机构设置、方案拟定、项目建设和系统调试以及沟通联络、后勤保障工作)。由相关委办局抽调1名联络员,配合区推进办公室协调网格化项目建设。抽调人员将由各委办局网格化系统的主要管理人员加入,并全过程参与建设,有利于系统建设中明确需求和系统建成后的顺利移交。
四、系统建设
(一)场地建设
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机构及人员整合情况,在石化城区由区机管局负责调配约450~55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监督受理大厅约120平方米、指挥处置室约60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视频会议室、接待室等合计约350平方米,)作为网格化建设用房,满足前期项目筹建,中期系统软硬件建设,后期办公场址。
(二)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
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区信息化的基础平台,是全区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工作包括:网格化区域的确定;万米网格的划分;区城市管理相关部件地理信息的测绘、收集、入库;GIS地图数据库的建立,GIS信息平台的建立。
1、网格化管理区域
区城市网格化按照“强化重点区域、增加管理内容、提高办事效率”的思路,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网格覆盖。按照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网格化区域拟定为:
(1)部件调查范围:新城(约34平方公里)、朱泾镇镇区(约7.5平方公里)、枫泾镇镇区(4.33平方公里),共计约46平方公里。
(2)管理实施范围: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逐步实施。当前实施范围为新城中心城区(北至红旗路,南至滨海路,西至西静路,东至亭卫南路)约5.9平方公里区域。
2、网格划分
(1)网格划分的原则
①属地原则:每个网格不跨越城市规划单元边界,不打破区、街镇、居委会、村的行政管理体系。
②地理布局:一个网格单位内的管辖区域只能是一个居委会或村,不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③方便管理:一万平方米作为一个基本单元,但可视划分边缘接口、地域内人口数量和“城市部件”数量等因素,就管理方便适当调整。
④无缝隙、全覆盖:特别注重区界、街界、居委与村委等交叉区域,界定清晰,责任分明。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元,将区所辖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对所分管的万米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
(2)网格划分的相关责任: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规划局、民政局协助,各镇、街道配合,进行单元网格的划分和审核。在此基础上,由区网格化推进办小组按管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
(3)责任网格划分:按照市建设交通委规定,每10-16个单元网格划分为一个责任网格。结合区域实际,采取不均匀划分,按疏密相间原则划分责任网格,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量对于市容环境示范区域、中心商业区、主要景观带,确保10-16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对于其它区域,拟采取20-30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
3、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调查及信息入库
(1)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目录:按市建设交通委明确的全市统一编码,结合区城市管理现状,涵盖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环保、园林绿化和其它设施等5大类84种部件、32种管理事件。
(2)部件的测绘
主要任务包括:①、按有效、有限的角度,参与确定“城市部件、事件”;②、核实复查现有的“城市部件”;③、补充遗漏的“城市部件”。
(3)核实补充“城市部件”任务的实施方法:采用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相结合进行抽查的核实方法。在网格划定的基础上,就城市“部件”进行分类,明确核实内容,落实核实单位,确保准确率在96%以上。
(4)明确部件、事件责任归属:依据四原则,即法律法规原则、市有关规定原则、职能就近原则和区领导意见原则,对部件和事件落实责任归属;同时明确应急处置部门的工作处置流程。
(5)数据输入:在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协助录入“城市部件”,为建立数据库提供技术参数。数据库由网格化管理监督受理中心的信息规划管理科负责日常维护更新。
(三)系统软硬件的建设
网格化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是网格建设的核心部分,是城市网格化系统功能实现的载体。系统软硬件建设的质量高低将决定区城市网格化建设的成败,因此在系统建设中要加强建设和管理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条不紊推进系统软硬件建设,通过规划、资金、管理和技术等手段为区城市公共事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良好基础。
1、软件系统建设
软件系统建设主要包括:
(1)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处置协调工作子系统及其它终端系统的建设。
(2)大屏幕指挥系统的建设。
(3)综合分析评价子系统。
(4)基础数据及地理编码管理子系统。
(5)移动数据接口子系统。
(6)GIS综合子系统。
(7)业务相关系统接口。
(8)网格化功能拓展的其它子系统。
2、硬件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
(1)各种服务器及终端建设
主要包括:WEB服务器、GIS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移动交换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存储设备、磁带设备、监督中心工作站、指挥中心工作站、GIS信息维护工作站等的构建。
(2)网络设备的构建
主要包括:核心交换机、备份交换机、硬件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的构建。
(3)场地弱电部分建设
主要包括:场地装修、办公系统装修;综合布线系统、UPS系统、机房监控系统、会议声扩系统的建设等。
(4)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构建
主要包括:大屏幕及相关附件、大屏幕控制PC、客户端软件、机柜、工程辅料等。
3、网络沟通
市、区两级平台间网络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建设,区内指挥平台与各处置单位间网络由区信息委牵头依托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实现连接贯通。
4、资源整合
城市网格化项目将整合以下几方面资源:
(1)同区公安信息项目的资源整合。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将实现同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的网络连接,通过软件硬件系统的有效切合实现两中心的信息互通,视频共享,通过派驻网格化监督受理席位至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两中心的职能联动。
(2)同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项目的整合。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将同市郊首个基于GPS定位技术的公共交通监控调度系统——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3)同市区市容环卫配套信息化项目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同区市容环卫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加强网格化系统在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功能延展。
(4)同区信息委硬软件资源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区信息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源整合。共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系统运用软件,共享网络构架资源,并适时拓展设备机房、硬件设施的共享共用。
(四)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1、机构设置: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依据监督、处置、评价“三分离”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部分工、流程分隔、职能独立”的原则,整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及人员组建“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由于市编委、市建设交通委对该单位机构规格尚未明确,结合我区现状,目前该单位暂不确定机构级别,人员编制暂定为8人,经费来源暂定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待市编委明确意见后根据要求统一设置。
2、人员安排: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由管理人员、信息员、监督员3类人员组成。
(1)管理人员:根据当前现状暂定为8人,由区建设交通委从相应单位内部调剂。
(2)信息员:采取社会公开选聘形式招募非在编劳务人员12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3)监督员:通过整合现有部分市容协管、城管协管人员及社会公开招募部分非在编劳务人员两种形式组成,人数为30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五、工作流程
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主要有网格监督员、市级监管平台、区级监督指挥平台(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专业处置部门四个层次构成。在划分好基本单元网格、地域责任网格,确定城市管理的部件与事件及其管理标准和处理流程后,操作流程如下:
(一)问题发现与报告
网格监督员根据其管理职责及地域责任网格主动对监管范围内的部件、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利用手持移动终端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将信息上报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二)信息流转告知
区监督中心给予受理接报,经确认立案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核实后责令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并报市级平台)。
(三)问题处理
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专业处置部门接到处置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予以妥善处置并做好备案登记。一时无法处理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向区指挥中心给予说明,有指挥中心沟通协调。
(四)处置反馈
处置完毕后相关管理责任单位及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经确认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监督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五)跟踪确认
接到处置完成信息后,区监督中心将处置信息通知监督员,由监督员赶往现场核实验证,将确认信息反馈区监督中心。
(六)结案
区监督中心对已妥善处理的案件予以结案(并报市级平台)
六、经费测算
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费用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为1000万元。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项目台帐管理制度
1、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网格化项目总体建设要求,按照建设内容、工作流程、阶段任务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建设任务,拟定时间节点,明确涉及单位,从而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制定项目建设月报表
根据工作计划、建设流程及时间安排,按月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体工作量完成百分比、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资金运作情况,以表式汇总统计、量化指标、反映上报。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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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现役消防队伍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城镇,而乡镇、街道则缺少消防监管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失控漏管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发展,人员密集型和高危险企业数量剧增,城中村、群租房和九小场所遍布城乡,这些区域和单位场所往往成为消防管理的盲区,埋下巨大的火灾隐患,危害社区居民生命安全。乡镇、街道往往远离城市消防站,且缺乏消防装备和设施以及消防水源,扑救火灾难。虽然在城市社区的一些主要街道都设置了市政消火栓,但某些社区如旧城区,由于纵深距离过大,往往远大于一个室外消火栓的150m最大保半径,且旧城区供水管道普遍存在口径细、水压小、管壁老化等特点,有些连居民生活用水都难于满足,更谈不上消防用水。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落实,可以充分整合辖区多种监管力量,促进基层消防工作实现齐抓共管,形成基层消防管理合力,有利于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消防监督网格化管理必将在实际工作中发挥日益显著的效力,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今后消防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组织领导方面“上热下冷”
基层单位对网格化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只是一个普通性、临时性的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指导不实等问题,有的地方既未对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也未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大排查。甚至有的基层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不了解,更谈不上组织领导,工作不是主动作为,而是被动应付。
2.2工作落实方面“重部署轻落实”
一些基层政府、公安派出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名义上设置了消防办公室,实际上没有真正发挥基层消防工作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具体表现:
(1)只将网格化管理职责和制度挂到墙上,没有将责任明确到个人。
(2)只设置了专门的消防档案柜,没有建立完善的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3)只张贴了几张消防宣传海报和标语,没有按季节火灾特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致使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
2.3监管手段方面“粗放型突击式”
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方式粗放,具体表现:
(1)对管理对象的底数不清楚,特别是对辖区“三小”场所排查不彻底,台账登记不翔实。
(2)以突击式管理方式整治火灾隐患问题,上级机关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才开展排查,被动应付上级机关检查,造成消防安全管理效率低下。导致出现了“四个没人管”现象:发现隐患多少没人管;发现隐患严重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没人管;隐患整改到什么程度没有人管。
2.4 管理体制方面“缺乏长效机制”
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地区火灾隐患整治局限于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热衷于搞突击检查,对如何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缺乏一种长远打算。同时,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缺乏监督和激励机制,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不利于工作推动。
3.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对策
3.1进一步明确“组网”模式
(1)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常设机构。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听取本地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扩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与力量。积极依托城市综合治理平台,将城管稽查等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力量吸纳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来,把这些参与城市管理的单位执法人员(或巡查人员)合理地布置到城乡的每个角落,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一起来发现火灾隐患、宣传消防知识。
(3)组建大、中、小三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三级管理的重要力量,应作为“网格”组成部分参与网格化管理,由所长负责,副所长主抓,治安、巡防等多警种协同,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3.2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管理工作措施
3.2.1乡镇、街道“大网格”工作措施
(1)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与行政村、社区和相关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半年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2)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3)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至少每月对社区、农村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本辖区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工作制度、建立辖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等消防工作基础台账,并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重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大屋场、“三合一”场所、“四小”场所(小型公共休闲场所、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公共餐饮场所) 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在每学期开学前开展学校及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县(市)、区政府依法处理。
(5)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3.2.2行政村、社区“中网格”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本村、本社区消防工作台账,台账包含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 等情况。
(2)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报所属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及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街区设置消防宣传标语,并至少设置一处消防宣传橱窗。
(4)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建设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5)有治安巡防队的建立治安、防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无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建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
3.2.3街区、居民楼院、村组“小网格”工作措施
(1)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义务消防组织要进行经常性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2)配合协助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2.4公安派出所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完善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2)落实基层消防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3)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4)为治安巡逻车配备灭火器材,具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3.3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1)制定出台地方相关政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是行政管理在城市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创新。因此,政府应当明确自己作为第一推动者的角色,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同时,完善管理链条的前端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职能和任务,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和管理范围等,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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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责任体系不够健全,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虽然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但却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在推动责任落实上缺乏法律抓手。具体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只能单纯采取行政指令式的推进方式,难以确保网格化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乡镇(街道)网格员普遍严重存在一人多岗问题,难以集中精力做好消防工作,工作部署过程中上冷下热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网格化管理方式不够精细,常态化运行奖惩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部分网格员实行走马观花式的排查,只做到统计登记,而不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导致管理对象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另一方面,各地普遍存在被动应付上级机关检查,仅在考评验收、绩效考核时才开展突击式排查,直接导致了发现隐患多少没人管、发现隐患严重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及时与否没人管、隐患整改到什么程度没人管。此外,各级政府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还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动态性、实时性和阶段性的检查考评,缺乏监督和奖励机制,导致基层网格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存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等现象,不利于工作的推动。
(三)资金投入不到位,网格员的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网格化工作资金不到位。由于各地经济基础的差异,虽然各地综治办、公安局等部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加大网格化经费保障力度以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但就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基本上只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资金投入,而非试点乡镇( 街道) 的网格化工作资金往往落实不到位。二是网格员报酬补贴不到位。基层网格员干消防工作的本职意识不高,履职主动性不强,认为消防工作是额外任务,在政策文件上缺乏依据,直接导致了基层网格火灾隐患排查不到位。三是网格员业务水平不高。由于各地的网格员自身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消防督导员、管理员、宣传员队伍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不高,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宣传工作不及时、不到位。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纳入综治平台的优势
一是可以充分利用综治平台的现有队伍。综治平台的三级网格化管理队伍包括乡镇长、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党小组长、村(居)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网格负责人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责任心,有威信。此外,还设有网格长、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调解员、网格信息员等“五员”,网格管理队伍庞大、体系完善。如能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就可以充分利用综治现有的网格队伍,提升工作的效率。
二是可以充分利用综治平台的现有设施。目前,综治网格化管理在乡镇(街道)大都设置有网格化指挥中心,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在条件好的村(社区、居委会)还设有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就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建设和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是可以充分利用综治平台良好的信息报送处理功能。综治平台在城乡网格管理中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信息报送处理机制,建立了信息化的服务平台,重要信息和日常情况都能及时上报和处理,相关的制度建设已经较为完备。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报送体系,确保消防网格中的信息及时得到上报和处理。
三、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经过调研,当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综治网格化管理之间要实现无缝连接还需要迫切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基层网格设置上存在不同。在消防安全网格和综治网格的设置中,一二级网格的设置无差别。但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将住宅小区、村组、社会单位划分为第三级小网格,每个小区、村组均单独划分网格,设置网格管理人员。但在综治网格设置中,经过调研发现,综治三级网格中通常将若干个(一般为1至6个)自然村、村组、小区划分为一个三级网格,设置一名三级网格长。由此导致两个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网格设置存在不同。
二是网格人员设置存在不同。在综治网格化管理中,一、二级网格的网格长分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村(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而消防网格化管理中一二级网格长分别为乡镇(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两者设置存在较大的不同。
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的工作重点
下一步,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综治平台的无缝对接,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理顺网格和人员设置。针对现有网格、网格管理人员设置上存在的差异,为方便工作,消防三级网格设置可以沿用综治的网格设置。下一步消防部门要加强和综治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对消防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进行调整,以现有的综治网格人员为主,原有消防网格人员为辅,尤其对于网格设置不同的第三级网格,可以将综治的网格长定为消防三级网格的网格长,其他原有村组、小区的消防网格长改为副网格长,负责各自村组、小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将相关工作情况上报至网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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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1名协调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全县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部门职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入相应网格内,明确各级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形成一个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立体监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将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政府;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三级网格为各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构建以县政府为节点的“县级网格”。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编制《县安全管理一级网格责任表》(附件1),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负责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构建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理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部门和乡镇(街道)特点明确部门包保乡镇(街道)情况(附件2)。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责权一致、持续完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节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教体、公安、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安监、经信、质监、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的整体执行能力。
1、构建以各部门为节点的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本系统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附件3),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部门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构建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的“乡镇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参照附件1、4、5),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到生产经营单位或村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管区的负责人是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构建以各村(居)和各企业为主体的“乡村和企业网格”。以村书记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建立本村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乡村和企业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推进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网格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规范网格化管理队伍。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确定一名协调员,并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网格化推进工作,并于前将协调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各部门编制本系统纵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相应的横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开展网格化建设推进业务培训指导,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普查,完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信息普查内容。
(二)推进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采取“行业为主和属地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于前将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参照附件3-6)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作为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份开始,县政府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督查、调度、抽查等形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完成年度推进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企业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做好信息普查,严格监管。将网格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专人,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完善监管内容,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县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格化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以“网格化应用”考核为抓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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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争取到*年底,我区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社会和谐。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划分网格。各镇(开发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行网格化层级管理,以各镇(开发区)实际管辖地域确定为10个一级网格,由所在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管理;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各自区域面积、用人单位分布、职工人数等情况,按照每个网格内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的要求,将辖区内行政村(社区)进行片区划分确定若干二级网格,并报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落实责任人员。按照每个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每个二级网格确定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为责任人及1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标准,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负责人为一级网格调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网格调查工作的宣传、培训、监督实施等事项;各二级网格责任人员为网格调查员,主要承担本网格用人单位的调查采集任务。
(三)建立局域网系统。通过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率和精确度。结合实际开发管理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有机结合,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举报投诉管理、劳动工资监控、劳动争议办案、监察人员管理、用人单位检查、行政处罚电子文档、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功能。规范劳动监察流程,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信息网络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明确办案时限和进度,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避免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一些错误,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有效监督。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镇(开发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队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四、工作职责
区政府设立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负责*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局为一级执法主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其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执法权;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基层经办机构。逐步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络”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
(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一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人员;负责指导镇(开发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划分二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8月15日前)。积极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出台《*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启动阶段(*年8-9月份)。做好各网格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配备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监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阶段(*年9-10月份)。全面开展网格化信息采集调查工作,认真开展信息调查采集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减少错漏,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总结阶段(*年11月份)。开展验收评比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本上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镇(开发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组织,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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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我市高度重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排查工作机制”是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之一,我委每月均向市委汇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
当前,我市已按照国家标准,划分X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X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100%。并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实施方案》要求,建成X个镇(街)综治中心,
X个村居综治工作站。其中县一级综治中心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受理、处理、督办、反馈;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推开,已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安全隐患排除是镇(街)综治中心的三大基本任务之一,消防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将日常排查出的居民用电隐患、私搭乱建、高空拉线、乱堆乱放、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实时跟踪,最终形成管理闭环。村居综治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化管理、安全隐患排除的工作力度。
二、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联勤指挥、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信息收集报告等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对中心管理员和网格员的培训,做到镇街中心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一体化运作。通过应用网格化管理机制,一是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我市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以镇(街)为基本单元,镇(街)主要负责总体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指导、检查,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排查整治行动。镇(街)综治办负责发动巡防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实现了基层消防管理工作常态化。二是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我市按照科学管理原则,每个城市社区网格规模为300户,农村社区为200户左右,缩小管理空间,固定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人,实现了网格管理服务精细化。三是推进业务专业化管理,实现管理力量前置化。就消防工作方面,(大)部分乡镇,已聘请专业的消防队员负责网格化业务,实现基层社会管理资源的优化前置。
三、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我市依托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获取、确认、处理、反馈速度,有效减少了信息与时间损耗,为消防工作争分夺秒。一是实现手机APP覆盖,做到管理流程扁平化。网格员可通过手机APP直接录入消防隐患信息,减少了从发现到处理所需的环节,创新了报送机制,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台账,实现消防隐患精细化管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可实现消防隐患采集、追踪、处理动态化管理。在隐患类型中,对未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损坏,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堵塞疏散通道,加工、生产、仓储、经营场所在一起,出租屋、居民区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小商店经营场所违规设厨房、无防火门间隔,“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类目信息均有明细,基本实现火灾隐患类型覆盖。三是部门联动更加便捷。我市综治信息系统不但纵向上通向镇(街)、村(居)网格,更实现了横向上市、县(市、区)各部门的联通,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均有开放了相应的账号,通过联合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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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镇或社区为基础划分若干网格。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信息,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监察员和2名兼职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同时,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省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
三、工作内容
1建立网格。实行网格区域管理。县建立一级网格。2个社区建立三级网格,全县共建立18个网格。16个乡镇建立二级网格。将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
2落实人员。二级、三级网格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为依托。同时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3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形成“一户一档”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此基础上。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制定“两网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县“两网化”实施方案上报批准和“两网化”启动前的宣传动员工作。明确任务。
2实施阶段。制定示意图上报审批;申报设立16个乡镇和2个社区18名专职劳动监察的编制。实施岗前培训;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将全县16个乡镇和2个社区划分、确立成网格。选配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数据库;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3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县16个乡镇、2个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市上检查验收。查漏补缺。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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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以居民群众满意为宗旨,引导广大社区工作者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融入度,把社区打造成居民的幸福港湾、温馨家园,实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目标。
(一)建设和完善服务平台。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导向,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方式,积极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和完善社区内各类为老服务设施、残疾人康复设施、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设施、文体活动设施以及“一站式”办事大厅、“老少活动家园”等项服务设施。要在各类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紧紧围绕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创建“幸福社区、温馨家园”服务品牌,设计服务项目,开展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提高社区综合平台的使用率,提升居民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以社区管理“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要认真总结前期经验,主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让更多的居民积极参与到网格化工作中来,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各楼道张贴宣传资料,向居民发送网格化服务宣传信息,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清晰划分各网格的整体示意图,张贴清晰记载网格人员编号、照片、联系电话、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等内容的服务公示栏,张贴服务流程图等,利用社区远教平台播放网格化服务有关知识,上门入户走访,向居民发放联系卡,营造浓厚的氛围,促进网格化服务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积极赢得居民的支持和参与。二是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将党的建设、综治、计生、社会事务等工作统一纳入网格内,在各网格内设立网格服务员公示牌,上面标明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等事项,确保网络全覆盖,做到服务零距离,提升居民满意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为促进网格化服务高效、长效运行,镇、社区要不定期组织对各网格“四位一体”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其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民意测评,并依据评定结果对优秀者适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积极、责任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网格员进行问责,与绩效工资挂勾,使服务更全面、更彻底、更到位,让广大居民真正受益,让“幸福社区、温馨家园”服务品牌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三)加强民主自治建设。按照“四有”(有平台、有制度、有组织、有活动)标准,开展“市民主自治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并将以此为抓手,在社区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全面提升社区自治建设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4年11月)。各社区要制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11月28日前报县局并立即组织实施。
2、推进阶段(2014年12月至2014年3月)。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活动内容扎实推进。县局及时开展督查指导。
3、评估阶段(2014年4月)。县局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待市局验收后进行通报。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幸福社区、温馨家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对创建成效突出的社区县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对创建活动组织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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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以管理思路的改革、增强服务的理念、机构效能的突破为目标,努力形成覆盖整个城区的物业小区管理模式。
(一)管理密度最大化。从时间、地点、空间上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管理。
(二)管理责任目标化。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最大程度发挥每个网格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工作任务及区域划分
(一)工作任务
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做到小区日常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经常化,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区域划分
根据我县小区的实际情况,将物业小区分为六大责任区:
(三)具体实施办法
1、队伍设置网格化。
(1)各物业公司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各物业小区建立网格人员分配,确定每个网格人员和职责;
(3)网格直接责任人对所服务小区工作人员要做到: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对保安、保洁、绿化负总责;对网格责任区内的信息作好记录;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批评教育,制止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高效投诉、回访处理机制。
2、网格管理标准化。
(1)物业小区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消毒,对水井要化验水质,并投放消毒药品,无垃圾死角;
(2)绿化及时补种修剪整齐,无白色垃圾,要有温馨明示牌,环境优美。
(3)“牛皮癣”清理干净,并覆盖式恢复。
(4)物业小区内要有安全生产宣传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网格管理领导小组,切实有效的保障网格化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督查
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评工作,考评发现问题要及时准确,处置问题高效规范,对各小区施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进行考核。
(三)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