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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国仍继续运用各种支持农业的条款扶持其农产品出口。价格的不稳定性是农产品市场的一个普遍特征,也是所有wro成员关注的一个政治性、社会性问题。世界各国政府都进行干预,避免国内市场受变幻莫测的世界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及国内生产的存续。在市场不稳定及价格持续低迷时,美国通过贷款扶持计划和差价支付,欧盟则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的不同计划,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多项国内支持计划来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存续。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OECD国家农民收入中的40%来自政府的补贴,其中日本、挪威、韩国和瑞士达66%。OECD国家目前每年对农业的补贴总额达3600亿美元,其中90%集中在欧盟、日本和美国。高额补贴使发达成员的农产品得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价格优势。而我国在人世承诺中提出不使用扭曲贸易的补贴。
(三)发达国家采用新兴的贸易壁垒保护其国内市场。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国际农产品竞争已从过去单纯的关税、非关税措施,转向以技术性壁垒为主的限制政策和措施。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农业保护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据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技术性壁垒占各种贸易壁垒的比重已上升到80%左右,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上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加,使我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势头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2004年,美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因技术壁垒扣留的达816起,占其总数的43%;日本达476起,占其总数的43%。总体而言,我国出口农产品受到较为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2005年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被通报或扣留数量不断增长。就领域而言,主要集中于加工食品和饮料、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传统农产品领域。被通报和扣留的原因,按照批次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不符合卫生要求、限量超标、未经注册批准、包装与标签问题、缺少证书、有毒有害物。目前,发达国家实施的农产品技术壁垒又有新的变化,增加了食品反恐壁垒措施、身份认证壁垒措施、知识产权壁垒措施等新的名目。从发展变化趋势看,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业造成的长期影响很快就会超过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压力,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四)随着农产品协议的实施,我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削弱。《WTO关于新一轮农业谈判市场准入问题的研究报告》认为发展中国家需要一定水平的关税保护。该报告提出:尽管所有WTO成员都对市场的不稳定性及其对农民的影响表示关注,但整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处理这些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尚不充分。另一方面,鉴于农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绝对重要性,包括大量农业人口的生存安全问题,价格的波动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对中国来说,根据人世承诺我国2004年以前处于过渡期,2005年,我国农产品关税水平降至15.4%,而全球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为62%,我国成为世界上关税最低的国家之一;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对大宗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大大放宽,最少达国内产量的5%,大豆及菜籽油产品已在2006年取消配额。虽然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对延迟关税化做了例外规定,但该例外条款的时限性很强,规定农业协议生效时满足特定条件的产品可推迟关税化。中国作为农业协议生效后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已失去利用此例外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中国的农产品传统保护性措施相当薄弱。(五)我国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技术水平有限。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技术贸易壁垒的强化,由于发展中国家科技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农产品技术标准水平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难于构成贸易保护的壁垒。虽然我国对农产品制定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我国农产品在制定标准时偏重国内市场。由于对IS09000国际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和IS014000国际环境系列标准论证缺乏了解和研究,对引用或参照采用国际标准考虑不多,现有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多产品的环保、检测技术标准更是空白,在我国制定的《标准化法》中,农业标准化工作没有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对农业标准化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作为依据。因此,我国的标准难于构成技术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适度保护策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贸易自由化的潮流中,我国的农业是比较薄弱的环节。由于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因此,各国政府都对农业进行程度不同的保护。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促进就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始终是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对农业实施可行的适度贸易保护策略。
(一)继续利用农产品配额管理手段。作为农产品关税化的产物,关税配额制度延续了乌拉圭回合前的农产品保护格局。农产品的关税配额也作为我国农产品保护的重要手段。在关税化过程中,虽然关税配额能使少数农产品增加市场准人机会,但由于实施期内一般不增加关税配额量,且配额主要分配给传统的贸易伙伴,关税配额制度中的关税高峰超过了30%,因此,配额制度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目前保护农产品的可行选择。从我国对11种重要农产品的配额管理来看,配额内税率不足10%,配额外最惠国税率平均50%,普通税率平均达128%。因此,配额以外的农产品成本过高几乎难于进口,关税配额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我国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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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深度理解FTA战略,积极参与自贸区发展诚然,自贸区在建立时,要结合国家政治、外交等因素,但是,其最终基点仍然以制度化手段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自贸区建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并严格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在制定自贸区政策过程中,不能够盲目实施战略,要以实际情况为主,在选择贸易伙伴时,应该优先选择能够与我国实现贸易结构互补的国家,并给予适当开放的空间。另外,针对明确利益目标确定的敏感产品,或者国内需求量较大而不生产的产品,应该给予优先权,争取更多时间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降低经济损失[6]。
(二)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侧重灵活与有效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贸区谈判、建设的敏感点,突出其特殊性成为自贸区战略关注的关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是弱势产业。因此,在自贸区协定时,应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理性、客观判断农业在自贸区的优劣势,尽可能争取更多过渡期,并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政策及产业等方面的调整,以此来更好地参与自贸区发展,另外,也能够给予农业生产者足够的时间,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应优先对农业利益得失进行讨论,了解和掌握自贸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一旦发现我国农业、产品及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该拒绝谈判。通过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不仅能够有效保障我国农业稳定发展,还能够避免我国利益受到侵害。
(三)深入分析和研究,提供政策依据自贸区谈判作为一项具体、复杂性工作,具有明显的战略、技术等特性,在国家自贸区战略框架建立过程中,确定谈判路线,积极推进农业发展十分重要。我国自贸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参与自贸区产生的经济效益及对产业的影响,研究力度还不够,不能够为我国提供更好的支持。因此,我国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并积极学习国家先进研究方法,进行有效的评估,为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提供一定支持和指导。
(四)完善产业补偿体制,保障国内敏感产业在争取到过渡期时,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弱势产业一定的支持,并对受到损害的产业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补偿。通过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仅能够提高弱势产业的竞争力,还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重组,促进产业升级,从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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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着贸易额增长贸易逆差扩大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持续9年呈现稳步增长,2005年与2006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情况有所好转,但到2007年与2008年,逆差现象变得明显,逆差达到180多亿美元,虽然2009年逆差额稍有回落,但仍超过了百亿美元,2010年与2011年贸易逆差更是加剧增长。
(二)我国出口的农产品退货现象普遍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扩大,发达国家加强了对我国农产品输入的限制条件,他们巧妙利用消费者高度重视和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的心理,对我国农产品输入设置了较高门槛,致使中国农产品难以进入这些高门槛国家,导致我国出口农产品被退货情况增多。2006年日本对输入的农产品进行“肯定列表制度”检验,彻底改变了农业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其中200多种农产品与700多种化学品都涉及到了这种“肯定列表制度”的检验,该制度指出的50000多种检测标准里只有10000多种有科学验证的正式标准,另外40000多种被日方称为暂行标准。该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繁多的检测项目增加了检测成本,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利润下降,检测时间的延长制约了农产品输出的速度和数量,很多产品经过繁琐的检测最终以不合格的理由退货。
二、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优势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占有率是指某个国家的某个商品出口额所占世界同一种商品出口总额的比例。国际市场占有率多用来比较某些国家某个商品国际市场占有能力及其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在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是指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产品输入到主要进口国家的金额占该国家此产品进口总金额的比例。主要进口国家市场占有率反映了出口国产品在主要进口国家市场的竞争能力。
(三)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指数分析。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逆差额与进出口总额都表现为上升趋势,进出口总额曲线倾斜度大于贸易逆差额曲线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增长速度比贸易逆差额的增长速度快,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逐年提高。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的策略
(一)重视农业发展毋庸置疑,我国是农业大国,却不是农业强国,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虽然具有一定优势,但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农业作为我国基础产业,关系到人民的衣食之源和国家的经济命脉,是我国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保障。虽然国家逐年加大了对农业的投资,但与其他产业相比,对农业的重视程度还较低。根据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虽然从1998年至今,我国对农业发展的投入增加了2000多亿元,但用于农业发展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下降。要以提高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为目标,更加重视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通过政府的介入,在政策、法规等宏观方面为我国农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首先,政府要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农业发展,通过各种惠农政策有效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和升级,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其次,围绕提升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进行农业投资时应向农业薄弱环节倾斜,并加大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的投入。另外,国家还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农业生产和发展,改变农产品生产、贸易的结构以及区域分布,搞好产销衔接,从而有效规避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风险。
(三)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素质并调整经营方式劳动力的素质以及生产经营模式对于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要想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就必须提高农业生产劳动力的素质,并采取科学合理的生产经营模式。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执行者和科技的使用者,要加强对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充分掌握农业科技。另外,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整农业生产经营的模式,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的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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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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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产品隐形壁垒中的弹性及供求分析
一方面,农产品生产供给存在低弹性,而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则具有刚性。在一定的时期内,靠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双重约束的农产品产量即使在市场价格上升的时候,其产量的增加仍然十分有限。同时,作为最基本的消费需求,农产品消费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并且越是发达国家和经济发展之后,需求弹性就越小,往往出现增产不增收,谷贱伤农的现象。这种特殊的供求关系极易造成农产品市场的波动。在发达国家,虽然农业劳动力人数少,但往往成为相对固定的特定利益集团,这些交易成本低的组织对政府的影响力往往很大,为了维护自身的贸易利益,实施隐形壁垒也就显得自然而然了。
另一方面,尽管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弹性小,但随着人们的收入需求弹性变大,对农产品的消费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社会对技术标准、健康问题以及动物福利问题等的关注,绿色安全食品对消费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消费者的选择的是购买绿色安全食品,而不购买质量标准不合格或者风险性大的产品。消费者一旦认识到某种食品安全存在风险,对该产品的需求就会立即变成零。如果某种食品确实更有益于健康,消费者往往愿意支付更高的成本。这样的一种供求需求就给许多国家设置农产品隐形壁垒有提供了很好的理由。但随着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消费者对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需求总体还是上升的。
3.政治经济学分析
说到隐形壁垒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分析,着重分析的应该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进而演化出了应为要实行贸易保护而设置的贸易壁垒。由于政府在整个市场的运作过程中也是要追求国家的利益和福利水平的最大化,所以它肯定会在一定的时候采取干预手段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并使其不断扩大。在某些发达国家,政府通常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刻意迎合一些大财团或者其他资本利益集团,实行贸易保护,设置壁垒,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和寻租的资本收入。或者是为了保护自身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维护其本国商业者的利益,而以各种苛刻的要求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设置隐形的壁垒。但是各国政府在选择国际贸易政策时,既要考虑到其利益,又要考虑市场效率问题,因此,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既有实施保护贸易的冲动,又有自由贸易的要求。这其实是一种有着双向目标的博弈。而“隐形壁垒”恰好会给这样的一种情形提供一个再合适不过的理由,既可以使政府得到其本身的利益,又会显得很尊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外加贸易政治经济学理论中“互惠主义”和“公平贸易”准则的要求,“隐形壁垒”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扩大和发展。
4.国际贸易分析
(1)成本成本
从出口国来看,农产品贸易中隐形壁垒的设置会使得出口成本增加。由于不少进口国家对农产品设置了隐形壁垒,相应的技术标准、绿色标准以及动物福利标准都会有明文规定,那么我国的产品要是想继续出口的话,就要经过在加工,使各项指标和条件都能符合进口国设立的标准,那么这其中必然涉及到加工技术和生产条件的改良,出口产品的成本也就自然而然上升了。除此之外,如果条件过于苛刻,那么这些农产品也可能会被销毁或转运转运,那么生产者的成本将会全部赔进去,而且颗粒无收。从进口国来看,他们要实施各种隐形壁垒,需要各种各样的技术和标准,进行科学技术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他们自身的成本。而且综合双方,由于各种标准的设置,会导致该种农产品的国际均衡价值也上升,影响双方的福利。
(2)风险分析
由于隐形壁垒涉及的名目繁多,仅技术标准就达千种。对于中国这样的出口国家而言,由于自身主要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如此繁多的技术标准掌握起来具有相当的难度,而且不同的国家还可能会提出更多不同的标准要求,这样很可能会使得我们的农产品出口业务大大缩水。发达国家很可能以各种苛刻的要求将出口的农产品拒之门外,那么出口商门就要面临各种高风险:如被退货、货物销毁、甚至生产的产品将从此退出国际市场,这样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很难预测和估计到。
二、应对农产品贸易隐形壁垒对策探究
基于对以上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中隐形壁垒的各种经济学分析,那么如何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如何能使我国的农产品尽量免受发达国家的隐形壁垒的阻碍,对此提出几点建设性的解决对策: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出口农产品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自从加入WTO以来,中国在各种标准化建设中已取得了显著进步。但随着社会发展及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我们在完善各项农产品质量标准方面与欧美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在隐形壁垒日渐扩大的今天,保证农产品达到规定的品质标准将是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全面而又完善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全面管理体系,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的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地位,从而扩大我国的农产品出口。
2.开发和创新生产技术,加大对环保和动物福利的政策支持力度
针对隐形壁垒中的三种主要壁垒,技术的开发是首先而且是相当必要的,我们要重点加强在产品的培育、采集、生菜加工等发面的技术创新,争取取得大的新突破,从而也增强产品自身的竞争力。此外,鉴于我国目前对环保和动物福利的支持力度还有所欠缺,应该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生产者自身的环保以及动物福利意识,并切实的对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实行一定的关注和投入,这样整个水平上来了,那么隐形壁垒中的此类接口也会慢慢地站不住脚跟了。同时,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绿箱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采取合理的财政补贴举措,实现环保型农业、福利性养殖,形成一套应对隐性壁垒的长效机制,有效应对隐性壁垒。
3.加大农产品补贴,适时采取针对性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措施
与发达国家的一些高金额高标准的农业补贴相比,我国的农产品补贴政策还相当有限,有些仅仅只是一些地方性的环保支持措施。鉴于此,我们应该建立对技术型和环保型农业生产的补贴措施。可以对技术和环保型农资产品的供应进行一定的资金支持,对技术和环保型农资的研发和生产给予补贴或奖励。针对由此引发的农产品出口受阻的情况我们也可以采取一些相应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措施,对发达国家的隐形壁垒予以反击,维护本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减小自身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损失。
4.加强与国际贸易组织之间的合作,减小政治风险
我国应该同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上的贸易组织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流通机制,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一些贸易规则和政策的制定和建立,积极参与各种国家间的贸易讨论和多边贸易协定谈判。积极投身到新制度和新秩序的建立当中,从而尽量减少自身的政治经济风险。同时,在绿色安全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方面,我国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合作,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保障制度,增强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出口商们的防范和地域风险的能力和自救的制度,使其即使在风险来临时也能将利益损失减小到最低。此外,还可以通过多国融资来降低其遭受隐形壁垒阻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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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to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等为由,强制或非强制性地采取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一系列技术性贸易手段,并且对国际贸易造成非必要的或非正当的障碍。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出如下不同的形式。
1.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一般来说,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农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时,具有以下特点:(1)目的明确,配套性、系统性强;(2)法律法规与标准衔接较好;(3)先进实用;(4)制定过程透明度高,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比较多;(5)技术性贸易壁垒倾向明显。技术法规和标准本身的产生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十分有利,但是过分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制造障碍,容易形成壁垒。
2.繁多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通关程序。根据WTO的《SPS协议》,各成员国可以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免受病虫害或带病虫害有机体侵入而采取一些检验、检疫措施。一些国家就以此为借口,制定名目繁多的法令和规章制度,给国外农产品的进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3.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发达国家规定了大量的合格认证制度,这些认证制度在细节上存在大量的不合理因素,并且认证价格不菲,从而给外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如美国早在1997年12月就在食品加工中引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ntrolPoint)即(HACCP)管理体系,禁止进口未实施HACCP的水产品和肉类食品。欧盟也认可采用HACCP体系。日本政府则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质量认证制度,要求凡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都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
4.严苛的包装和标签要求。美国是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最为完备、严谨的国家,1992年12月12日实施的“食品标签法”,要求所有包装食品都必须强制使用新的标签(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蔬除外),要求表明食品所含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品质改良剂、合成色素等),否则禁止销售。日本实行的食品标签制度,要求注明品名、原材料名称、内容量、制造年月日、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名称、适食期限、保存方法、烹调方法、使用方法、保存温度、原产国(进口品)等。欧盟理事会修订了关于食品标签、说明及宣传的第200/13/EC号指令。新条例旨在确保消费者更容易得知食品,要求必须在标签上标出的致敏成份。
二、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经验
1.美国的促进机制。(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这些机构包括农产品信贷公司、海外农业服务局、美国商务部、农业协会、农产品贸易协会等。此外,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它们负责提供全球市场信息,制订生产计划,督促会员使用统一的商标,建立和利用出口价格协调机制,培养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等。(2)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开拓计划:①国际市场拓展计划。为了促进美国农产品销售,美国国会和政府共同制订该计划,主要资助海外的营销和促销活动,直接面向国外最终消费者。该计划的实施方式是,农产品信贷公司将资金拨给经海外农业服务局,经海外农业服务局审定后拔付可参与计划执行的农产品协会。②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为了全面支持有广泛代表性的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或商会,借以开拓新市场,重点扶持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美国政府制订了此计划。方式也是由农产品信贷公司和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以返还偿付的形式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援助。③建立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美国政府启用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信用担保计划,强有力地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包括:商业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卖方信用担保计划、设施担保计划。④构建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美国食品安全体系是灵活而有力的,以科学为依据,明确行业的法律责任,在整个国家形成了一个综合、有效、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体系,并在法律规章制度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欧盟的促进机制。2003年6月2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新农业政策改革决议。改革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分别从2004年和2005年开始执行。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改革直接补贴方式。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取消原来与产品类别和种植面积有关的挂钩补贴,取而代之的是“单一的农场补贴”(SingleFarmPayment)。每个农民获得的补贴额将根据以2000-2002年为基期的情况确定。一经确定,补贴就与种植的作物种类和面积多少无关。(2)加强对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的要求。上述各项补贴政策包括单一补贴政策,尽管可能不再与生产挂钩,但是却与遵守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相联系。(3)建立新的“农场咨询系统”(FarmAdvisorySystem)。在2006年以前,各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新的农场咨询系统。但是2007年以后,各成员必须都建立起这样的系统。在2010年以前,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这个系统。2010年,农业委员会将报告这个系统的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欧盟部长理事会将决定是否将该系统变为强制农民参加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的咨询服务。农场审计部门将定期地对农场投入物的投入水平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的环境、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要求。有关的费用将由欧盟的农村发展基金支付。(4)调减对大农场的补贴。按照新的改革决定,将对大农场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减。调减的幅度是:2005年为3%,2006年为4%,2007年以后为5%。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支出12亿欧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将全部用于促进农村发展项目。欧盟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的实施,使欧盟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提高了其综合竞争力,对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具有针对性。
3.日本的促进机制。(1)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出口促进体制。日本政府专门成立“农林水产品出口推广协会”,该协会由农林水科大臣任会长,各省厅、地方政府、各全国性农业生产、流通组织、贸易、旅游促进团体、以及地方出口促进团体作为成员。该协会负责制定日本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战略,确定农产品出口的具体目标,完成并实施年度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与外国政府交涉取消农产品进口壁垒等。(2)加强对外交涉,为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铺路搭桥。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日本政府出面同各国交涉,在关税、检疫等方面取得进展,比如,通过双边FTA协议,降低农产品的进口高关税;要求进口国调整顿秩序检疫政策,或根据进口国的检疫要求采取改进措施等。(3)建立面向出口的生产、流通体制。此举主要是通过构筑面向出口的生产体制,导入新的技术,生产出能够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的,符合海外市场标准的、与日本市场有所不同的农产品。同时,为了保持农产品的出口品质,降低成本,建立出口包装和保鲜系统,利用共同的运输方式,开发出专门出口的运输路径、运输方式等流通体制。(4)积极开展海外市场推广。①开拓并扩展销售渠道。日方对农产品出口的海外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然后将该信息分发给相关单位作为决策参考和依据。这些信息既包括政策制度方面的,如检验检疫制度、商标登记、培育权保护等;也包括市场需求、商品价格、流通状况、饮食习惯等。②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手段。充分而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包括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出口计划、开发海外消费者需要的商品等。具体方法如在国内成田机场介绍、销售日本品牌农产品;组织国内企业参加国外食品展销会;设立直销点,搜集市场反应;召开生产、流通、贸易等相关行业的准备会等;在国外,政府协助民间进行市场调研、疏通政府关系、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加强与海外相关贸易部门的联系;另外,金融机构还向农产品出口提供融资和保险的服务。
三、建构我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破策略
美、欧、日等国突破技术贸易壁垒的措施尽管很多,但是概括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官方层面的政府努力,建立政府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二是农产品自身质量的提升,尤其是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构建强有力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与多数人预期的相反,加入WTO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并未显著增长,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却遇到极大阻力,主要是日本和欧盟等国设置的技术壁垒。残酷的现实使我们认识到,真正的自由贸易仍然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世界中的竞争力不仅在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同时也取决于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实际用于农业的政府支持却十分有限。因此,创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体系,深入研究世贸规划,借鉴国外支持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支持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机制,对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抵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特殊的现实意义。(1)构建完善的“绿箱”保护体系。所谓“绿箱”政策,指的是政府在执行支持计划时必须符合: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小的贸易扭曲,对生产影响很小;不具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作用。根据WTO规侧,“绿箱”措施可免除削减义务。由于绿色政策在WTO规则里并不承担削减义务。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绿箱”政策,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充分利用黄箱政策扶持空间。我国黄箱支持量允许标准为8.5%。目前我国黄箱支持量不大,主要在粮食保护价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方面。除了玉米以外,我国粮食品种的支持量都是负保护。目前我国每年还有很少的农业生产资料补贴,都处在世贸组织的“微量允许标准”之内。应充分利用黄箱政策空间,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但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农业协议要求,转换支持方式,主要应补给生产者。因此,对黄箱政策的支持目标和支持结构应做较大的调整,由主要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补贴转向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并重新确定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3)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规范统一农产品加工品商品代码,调整农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鼓励企业出口深加工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进品生产加工检测检验设备及企业自用的通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关税减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4)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研究制订对农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扶持的具体办法,针对农产品的特点,加快研究、设计满足农产品出口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5)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保障机制。①建立农产品出口促进基金,资助农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监督国外农产品进出口政策法规公平性等活动,保证和维护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公平竞争的环境。②设立农产品预警调节专项资金,建立补偿制度。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90%以内时,国家对本国产品促销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为国内生产成本82%~90%时,国家除对促销进行补贴外,还应收购、储藏国内农产吕,并对降价使用的农产品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80%时,国家启动转产、转业和退耕补贴机制。③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活动。重点资助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对中国农产品进行整体宣传,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广告促销、营销策划、产品推介,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及国际零售商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资助出口企业通过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④改善出口农产品的物流条件,提高出口率。加强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减免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费用,实现省际互通。要重点解决好农产品出口重点区域和西部农产品主产区的冷链运输问题,以降低出品成本,突破发展瓶颈。
2.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基本原则。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我国农产品出口还处于初级阶段,远远落后于我国的整体外贸发展水平,企业规模和实力较弱,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还不高,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对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扩大和发展农产品出品,必须根据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的特征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避开土地、水资源短缺的劣势,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发展目标、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②坚持技术创新,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今后国际农产品竞争的实质是技术的竞争,技术创新是未来农产品竞争的方向。要着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技术创新、结构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程度,优化出口产口结构,努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③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培育出口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是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协调国家宏观目标和市场主体的微观行为,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④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发展原则。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优势明显、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扩大出口;重点扶持蔬菜、水果、茶叶、水海产品、禽肉等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农产品;重点扶持贸工农一体化,拥有自有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加工能力强、出口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不同产品和不同市场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近期和远期目标。(2)具体措施。由于目前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方式大多仍然是传统的生产方式,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使我国农产品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被规模小、技术差、产品质量与安全性低劣抵消了,因此,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以提供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为参与竞争的基础或前提。②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出口农产品竞争力。③进行宏观调控,整合各地优势,形成合力。④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增加优势农产品的产量。⑤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的区域多元化格局。⑥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参考文献:
[1]HACCP是指以预防为主的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控制的方法管理体系。其基本原则是:1.评估影响产品质量与安全卫生的风险,分析其潜在危害(HA);2.鉴别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点并按已分析出的危害确定关键控制点(CCP);3.确定与各关键控制点相适应的临界值;4.确定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程序和频度以确保符合临界值;5.确定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失控时,应采取的纠偏措施;6.确定验证HACCP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行程序;7.建立全部的程序文件和与上述原则及其应用相适应的准确有效的记录。
[2]商务部网站
[3]“绿箱子”保护,商务部网,2008年1月24日下载
[4]叶堂林:“世贸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4年6月,第144页。
篇7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的农业由于长期分散经营,缺乏现代化,科技含量偏低、市场意识淡薄等缺陷,不被人们所看好。现在,当我们掀开过渡期的保护网后,却发现中国农业非但没有被冲垮,反而在严峻的市场竞争面前,稳住国内市场,积极主动出击,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
1.1降低进口关税方面
加入WTO以后,中国承诺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到2008年要降到15.1%。而实际上中国农产品的关税总水平2005年已下降到9.9%,提前达到10%以下水平的目标,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
1.2敏感商品的关税配置制度管理方面
中国农业对外全面开放市场的各种壁垒也已经基本消除。自2004年起,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2005年仍维持同样的高水准,小麦配额达963.6万吨、玉米720万吨、食糖194.5万吨、棉花89.4万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的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的单一关税管理。
1.3国营贸易制度的改革方面
农产品国营贸易比例逐渐缩小,2005年取消羊毛和毛条的进口指定经营制度。各种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除尿素继续保持90%的国营贸易比例外,其它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将逐步缩小。2005年起对外资开放农药、农膜的零售和批发业务,2007年起开放化肥零售和批发业务。
1.4停止农产品出口补贴、限制对农业的国内支持等方面
2006年12月7日,经过6天的谈判,在香港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成员终于达成共识,通过了《香港宣言》。在最关键的农产品问题上,一直摆出强硬姿态的欧盟,最终与其他成员达成一致,同意在2013年底前,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将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而中国自加入WTO之日起,就同意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上限是8.5%,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2后WTO过渡期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挑战
2.1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势日趋复杂
贸易壁垒的消除,使得中国的农产品面临着外国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国完全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而农产品主要出口国都不同程度地给予出口补贴,这使得中国农产品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运用反倾销、技术标准、进口配额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出口补贴等多种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多种贸易障碍,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遭受较大压力。
2.2“绿色壁垒”问题突出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年以来,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又多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加强。统计显示,入世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了11个国家和地区贸易救济调查15起,涉案金额约5亿美元,占同期总案件数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6%。目前,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又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令人担忧的是,国外贸易壁垒日趋综合化,且范围还在扩大。
2.3农产品进口压力日益增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保持下去
入世之后,在中国外贸进出口顺差扩大的时候,中国农业逆差却日益突出。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在入世后三年首次出现,并达到年度逆差46.4亿元,改变了中国农产品外贸长达20年顺差格局。据统计,2005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558.3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双增长,农产品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11.3亿美元缩小为9.6亿美元,下降41.3%。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这3年期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减少幅度达79.4%。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干预下,逆差发展趋势得到遏制,短时期内对中国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以及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在减轻,而贸易逆差的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
2.4出口风险的扩大来带新的压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升,企业对外贸易自得到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的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但是出口风险这个重要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贸易企业界的足够重视,而忽视出口风险的直接后果,就是存在大量的逾期未收回的海外应收账款。据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估算,大约在1000亿美元左右,而且每年还会新增约150亿美元。尤其是近些年来,国际诈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有些国际诈骗分子正是利用我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频繁地对它们下手,出口风险带来的损失令一些中小型企业倒闭的案例并不罕见。
3沉着面对新形势和挑战,制定有效对策
市场的开放是双向的,中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市场也将给中国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的农产品将更有可能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必须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3.1加快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提高技术壁垒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战略性任务,就是加快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外贸体制。近几年来,尽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和建设方面有所进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变化。目前,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已经明显受到体制缺位的制约,构建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富有成效的农产品对外贸易运行机制,需要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完善。
3.2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改善逆差状况
进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连年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农产品进出口价格保持平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使两个问题逐步显性化:一是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差距;二是农产品出口数量的迅速扩大,将导致贸易磨擦增多。持续的逆差现象也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实践表明,应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包括加强国外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开拓、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其比重、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加工品,这既有利于破除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金额,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又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改善外部经济环境。
3.3打破“绿色壁垒”
要打破“绿色壁垒”,就要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壁垒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促进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使我国产品标准和相关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走品牌战略之路。
3.4积极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员工考核和培训,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管理方式,入国际保理业务等。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出口企业信息交换平台,采用信息共享的方式将恶意诈骗的外国公司资料予以公布,防止更多的出口企业受骗上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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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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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国强,崔卫杰.WTO新一轮农产品关税谈判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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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
近些年,借助时展大势,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也开始步入新阶段,显现新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国际贸易结构持续深入调整,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持续改进。在当前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事实上具备一定优势,尤其体现在水产品、水果和蔬菜等领域,尽管目前仍不甚明显。试以水产品为例:我国幅员辽阔,海域宽广,既是陆上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因此我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水产品资源。近些年来,我国水产品出口量不断扩大,出口额位居我国众多出口产品前列。但其中显现出来的问题在于,我国水产品的出口结构并不合理,倾向性较为明显,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周边发达地区,且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
2.农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国际贸易中,产品质量是决定交易成败与否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在农产品这一贸易领域,这一因素更为突出。我国自然资源丰厚,平原面积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居于前列,且土壤肥力较强,尤以东北三省的黑土地最具代表性,海洋管辖区域同样辽阔,浅海面积广大,各类水产品资源齐全。但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并没有很好地贯彻科学农业的发展策略,农民环保意识不足,对农药、化肥等相关的现代化学农业增产药物过于依赖,在农业劳作过程中对此类药物使用过度,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水污染较为严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体现在农产品中,即是我国当前多数农产品化学药物含量超标,农产品质量被大大影响,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也相应下滑,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声誉。再者,当前我国农民在进行农业活动时仍主要依靠天时,很大程度上依然要“靠天吃饭”,且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农业专业知识不足,兼之我国对农产品的科研开发仍相对较为滞后,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后续进一步深入发展。
3.农产品出口价格相对缺乏竞争力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农产品在出口价格方面相对缺乏竞争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农产品的价格倒挂。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并不低廉,农民往往需要独力承担农业生产中的各项费用,负担相应税务水平,再加上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技术整体上尚处于相对滞后水平、生产种植方式的不合理、地域地形限制和其他各方面的一些费用,造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自然在国际贸易中的价格也就相对缺乏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大势,因此农产品价格也深受世界市场影响,导致我国部分农产品价格出现倒挂现象,进一步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对我国农产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这也造成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大,不利于农产品出口。
4.政府扶持力度相对不足
无论在哪个国家,农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大事,关乎国计民生,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即使是在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也依然投入极大关注,在政策上多有支持,将农业作为重要发展对象,并积极将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农业,使农业能得到进一步发展,进而提高农产品产量,丰富农产品种类,增加农民收入。试以美国农业为例: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美国农民的生产成本和农业相关企业的运营负担,以持续提高美国农业产量,提升农产品质量,美国政府在农业政策上对其多有倾斜,在农业补贴上用力甚勤,以便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能尽量在没有负担的情况下扩大农业生产,进行农产品销售。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在农业扶持力度上却力有不逮,致使我国众多农民散户因害怕承担巨大的价格风险而不敢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积极性并不高。同时,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补贴、农产品出口保险和相关出口信贷上,对相关农民的补贴支持力度尚有待加强,这些又进一步弱化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上的竞争力。
二、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路径
1.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
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一个相对不足之处在于农产品的出口结构相对不合理,即农产品出口种类相对较为单一,出口地区也相对较为单一,集中在欧美发达地区。因此,我国应当持续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拓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路径,使农产品出口种类逐渐多元化,从而部分缓解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户的压力。同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不仅要集中力量开发对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扩大欧美地区人民对中国农产品的熟悉度,提升其对我国农产品的认同感,还应积极开拓内陆国家市场,使我国优质农产品也能获得广大内陆国家及其人民的认同,从而使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能得到切实优化,从而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
2.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格局中仍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竞争力仍有待提高,在国际农贸市场的占有率依然相对较低,而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在于,与欧美各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多数农产品的质量相对较为低下,难以受到其他国家的青睐。而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在农业生产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是极为重要的手段。为此,我们主要可以通过三方面的手段来达到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的目的。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对农业的科研投入经费,推动相关农业生产理论的发展,开发新型种植和栽培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研发适合多种区域的品种,使科学技术切实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国农产品深入发展;第二,要持续加强对农业技术的培训,既要培训相关科研工作者,也要注重对农民的培训,提高我国农业从业者对农作物的科学种植能力和对市场行情的分析能力;第三,要持续增进对农业信息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高农业工作者对市场信息的搜集能力,并及时农业市场信息,使我国广大农民能及时了解农业市场的需求变化,从而做出及时反应,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
当前阶段,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在国际商贸市场中相对乏力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农产品规模经济的发展,从而降低农产品成本,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要使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深入发展,我国可从两方面着手处理。第一,我国政府应支持相关农业企业之间的兼并和重组,以达到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资源整合的目的,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指导帮助,从而使农产品加工业能够使自身力量得到进一步的集中,增强竞争能力,并利用现代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农业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链得到进一步有效延长,从而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获得更有利局面。第二,我国可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时的成功经验,丰富农产品加工类型,使我国农产品具有更高质量、更高附加值,有效满足国际市场要求和世界人民丰富需求,从而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影响态势,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4.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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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农产品贸易的一般影响
汇率是用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单位的价格,也是两个国家居民相互贸易时的价格。汇率是实现国内经济平衡的,和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调整工具。汇率的变动既影响国内产品市场的平衡,也影响到国内货币市场的平衡,同时也影响到国际收支平衡。因此,汇率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将产生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性商品的定价表现出来的。而汇率的变化影响最为深刻的则是进出口贸易。
1.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1)短期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但是我国农业出口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为-0.5748,而如果想要利用货币升值或贬值来达到影响出口状况的话,出口商品的需求价格单性的绝对值应该大于0.7。既我国农产品出口额的变动对汇率是缺乏弹性的。弹性是通过影响数量进而影响收益的,弹性大的产品汇率变动的影响会被扩大,而弹性小的产品汇率变动的影响是被缩小了的。而我国农产品出口额的变动对汇率的变动缺乏弹性是因为我国出口农产品中低附加值的产品占比重较大。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而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品占其总生产量的90%以上,加工转化后产值增加2-3倍;我国农产品加工品只占其总生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
(2)长期影响
而从长期来看人民币升值将必定会带来进口原料的成本下降,进口商品的国内价格也会有所下降,那些以进口商品为原料的农产品加工品的成本也随之下降,这样就可以降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价格,扩大出口。而人民币升值之后虽然我国的出口价格提升,但是相应的就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进口到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就可以显著提高我国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还可以提高我国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弥补价格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通过质量的提高来达到发达国家指定的各种检验检疫标准,免遭各种绿色壁垒,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有利于改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时常低价低质的营销策略,转而实行高价高质的新型竞争策略。这不仅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潮流,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3)绿色壁垒
但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最重要的除了价格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各个发达国家所设的绿色贸易壁垒。中国加入WTO以来,农产品出口遇到巨大挑战:各国纷纷把“绿色壁垒”作为控制贸易的重要手段。3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遇到的各种技术壁垒累计达1000项左右。据商务部调查显示,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所以,在此情况下我们如何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何跟国际接轨,保证我们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得去,这才是更关键的问题。为此,我国从国际市场上的五大壁垒(检验检疫壁垒、食品反恐壁垒、身份认证壁垒、知识产权壁垒、食品标签壁垒)中要再次展现我国出口农产品的优势,只能从产品品质上下工夫。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农产品进口的影响。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预测,到2008年人口大约为14亿,到2030年达到16亿。根据世界粮农组织(FAO)规定的人均400千克的粮食消费标准,2008年中国的粮食需求量大致为5.6亿吨。中国政府必将努力保持95%的粮食自给率,所以我们假设粮食的对外依存度(年进口量占年消费量的比例)为5%,而且不考虑汇率变动对粮食进出口的影响,那么中国在2008年需要进口粮食2800万吨,现在世界粮食市场的贸易量在2亿吨左右,如果以后几年内没有大幅增长,中国的粮食进口量将占到世界粮食贸易总量的14%。1995年我国粮食进口2081万吨,如果到2008年人民币升值30%,在粮食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相同数额的人民币可以购买到2705万吨的粮食。同理,2001年我国粮食进口1738万吨,如果人民币升值30%,在粮食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相同数额的人民币可以购买到2260万吨的粮食。也就是说,如果人民币在4年内升值30%,到2008年花费和现在相差无几的外汇就可以满足大大增长的粮食进口需求。
如果说升值对出口商不利,那么进口商却能够从中获益。一直以来,我国从国外进口的主要是粮食,而对之进口最多的就是美国。1997年1998年以前主要是小麦,2000年以后大豆进口的比较多,畜产品进口、糖和羊毛等等。如果人民币升值,进口农产品的价格将会降低。中国是一个粮食产不足需的国家,从适量平衡国内产需缺口来看还是有好处的。但是大量的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将强烈的打击我国本国农产品的销售和产品价格,应该加强国产农产品的生产和紧抓产品质量,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二、升值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依存度的加深,可以预计,我国人民币还将继续升值。从长远看,人民币的升值将增加农民的福利状况,使广大农民体会到经济发展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同时,通过大力发展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还能给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农业本身的发展而言,人民币升值最主要的长远影响表现在生产效率和产业结构两个方面。
1对农业生产资料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进口到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这样就可以显著地提高我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质量。这一方面可以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弥补价格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质量的提高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各种检验检疫标准,从而免遭各种绿色壁垒,增加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
2对农业整体生产环境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农产品的区域布局,进一步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伴随着人民币的升值,小麦、玉米、大豆等资源密集型的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将下降,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将迅速发展,尤其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外部环境下,农业产业结构的这个转换过程将加速完成。
3对农业贸易环境的影响和调控
长远看,人民币升值通过改变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将逼迫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改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低价低质的倾销策略,转而实行高价高质的新型竞争策略。人民币升值后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先进科技的进口,更好的利用WTO(worldtrade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提高我国农业的水平。从成本分析可知中国主要农产品丧失价格上的比较有时是因为劳动力成本过高。现在各发达国家在农业生产上,从播种、中耕、施肥、灌溉、治虫、收获到加工等各个环节,实现了全部机械化,而且畜牧业开始由机械化、电气化,走向了工厂化发展。规模效应大大降低了成本。我国农民至今仍然是零星分散,独家小型经营(目前农村自主经营的农户达2亿多),土地零散造成不能使用系列化农业机械(据统计,我国农业机耕率只有53%,机播率27%,机收率14%),同时也造成我国的农业产品的商品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都很低,成本却很高,进而使我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也很高。我国农业研究投资水平也很低,只占农业总产值的0.1%,为发达国家的1/10,发展中国家现有平均水平也为0.26%。所以改善基础设施,大力投资于农业科技,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人民币升值,有利于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先进科技的进口,国家财富的增加也有利于在上述方面曾家投资,进而促进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和产业化。
三、面对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建议
随着一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和健康发展,本币升值必然的产物,的国、日本都曾经使本国货币升值。面对本币升值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同的国家采取了不同的补救措施。发达国家由于财力雄厚,经常采取的措施是减税、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但其成本非常高昂,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很难提供起如此高昂的费用。我国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高速发展后,在国内外的各种压力下,人民币汇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短期内,人民币升值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保持农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结合国情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持农业的健康发展。
1.人民币应该逐步地分阶段升值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依存度的加深,可以预计,我国人民币还将继续升值。国家为了促进进口,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使我国的贸易顺差不断加大,国家外汇储备不断急速增加,国际上尤其是美国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此时当人民币升值2%之后,后劲依然强劲,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的预期依然存在。为了减少人民币持续升值对农业进出口带来的强烈冲击,国家应该采取逐步的、阶段性的升值策略。这样,可以给农业更多是适应和应对时间,保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而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2.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创新,减少农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已经超过了国外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大背景下,我国可以在国际时常上购买到更多先进和使用的技术和农产品加工用的初级产品,可以大大降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由于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向国外进口生产资料也大大有利,因为人民币升值国外产品价格下降,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来购买生产资料,对于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下降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国内外两个市场需求都减少的情况下,无论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还是单个的农民,必须引进和眼法更多的先进技术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为此,国家应加大对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的资金投入。同时,应改革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体制,提高详尽科学技术的转化速度。
四、结论
通过分析可以得到结论,人民币汇率变动会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人民币生殖有利于我国夸大进口,抑制出口、恶化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现状。人民币升值是否能影响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状况,还取决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只有在进口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和出口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大于1时,人民币升值才会改善农产品进口的状况,反之则会恶化农产品的贸易状况。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这并非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充分条件,因为影响到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因素还有很多,例如关税、非关税性的绿色壁垒以及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政策等等。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各国的货币变动都会影响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我国是个农业大国,更需要在人民币升值后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实行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尽量使其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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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澳农产品自由贸易的障碍
(一)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从2000—2005年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状况来看,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农产品金额在波动中上升,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农产品金额稳步增长,但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在不断扩大。中澳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扩大,引起了两国政府及农业问题研究者的关注,同时也会引起对中国农业及农产品生产者的担忧,给中澳两国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带来较大压力。
(二)中澳两国存在农产品关税壁垒。中国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征收水平不等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达13.5%,零关税的农产品只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8.3%,最高税率达65%。而澳大利亚对大部分农产品都实行零关税,仅对小部分产品征收水平较低的关税,加权平均税率只有4.O%,零关税的农产品占所有农产品总数的77.6%,最高税率也只有5%。中澳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两国将逐渐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如果关税削减为0,那么中国农产品平均削减13.5%,而澳大利亚农产品平均削减4.0%,显然,中国的削减率大于澳大利亚的削减率。
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影响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墨西哥农业的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墨西哥经济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时也给墨经济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墨农牧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而且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解除,这一状况还将继续恶化。美国卡耐基国际和平慈善基金会公布的报告指出,正当自由贸易倡导者为墨西哥北部出口加工区10年间创造75万就业机会而欢呼的时候,享受高额补贴的美国农产品如潮水般涌入墨西哥,并在过去10年中导致130万墨西哥农民破产,墨西哥农牧业占GDP的比重已由6.3%降至5.5%。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自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至今,墨西哥农作物种植面积缩减了400万公顷,同期农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了10%;1500万农业人口,其中多数是年轻人,迁至城市或移民美国;农民人均收入也已下降至城市最低收入的30%,而且这一状况正在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降低而恶化。另外,大量外资工厂的涌入对墨西哥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据美国TUFTS大学一项研究显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墨西哥制造业产生的空气污染程度比协定签署前增加了两倍,而政府并没有按照原来的承诺提供足够的环保基建投资。
(二)菲律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影响。菲律宾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占GDP总量达40%,农业就业占一半以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1995年,菲律宾加入WTO,政府承诺一系列农业自由化改革,包括降低关税,消除数量配额,并规定了最低市场准入量。此外,政府还将通过促进花椰菜、切花等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转变生产结构。按照设想,通过农业自由化改革,每年将使农业附加值增加10.7亿美元,新增农业就业机会50万个,增加农业出口值6000万美元,农业贸易收支平衡问题将由此得到改善。然而,随后的农业自由化改革却使菲律宾农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农业就业从1994年的1129万人下降到2001年的1085万人;农业出口并未实现大幅增长,而是徘徊不前,农产品进口额激增,农产品贸易从1993年的2.92亿美元顺差转变为2002年的7.64亿美元逆差,成为农产品净进口国。受廉价进口产品的冲击,玉米主产区的玉米种植受到重创;由于取消了最低市场准入量的限制,冻牛肉进口量在1993~1998年间增长了5倍,猪肉价格明显下降,2002年较1995年每千克价格下降了30美分;实行鸡肉进口许可证自由发放制度后,1999年鸡肉进口量增长了20倍,国内相关产业遭受毁灭性打击。菲律宾承诺蔬菜关税为40%,实施税率仅为7%,1999年进口鲜菜量为1万千克,2002年激增到200万千克。农业贸易自由化将菲律宾农业置于崩溃的边缘。
(三)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失误的启示。从理论上来看,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各国发挥其比较优势,提高经济增长率和福利水平,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发展中国家应从贸易自由化中获取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市场范围扩大,贸易机会增加,从而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二是通过世界市场供给,消除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但现实中,由于发达国家传统的贸易壁垒和国内支持依然存在,技术和环境壁垒等新的贸易壁垒日益强化,在农产品贸易中,发展中国家处于一种更加不利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利用比较优势调整其农业生产结构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如,菲律宾政府曾预计,实行贸易自由化后,将有35万农民由种植粮食作物转移到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其实际收入会由此得以提高。但调查显示,转型需要较大成本,而绝大多数小农户因不能获得资金,面临较大困难,有的只能被迫出租土地。厄瓜多尔及墨西哥的数据也证明了这第一点。据调查,人世以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中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长,使中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三、在建立中澳自由贸易区中的对策
(一)逐渐消除两国的贸易壁垒。首先,对农产品的关税减让要分阶段、分产品进行。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继续保持一定范围的配额,可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逐步扩大配额,削减配额外关税;对蔬菜、水果可根据其弹性大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关税。其次,在新一轮农产品议题谈判中,将技术壁垒纳入谈判议程,遵循国际通用的检验、检疫标准,消除技术标准的分歧。从目前的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来看,各国可制定不同的标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在非关税壁垒中,技术贸易壁垒目前仍被WTO看作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则中指出,该协议对国家之间有关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别给予考虑,对成员方在国家技术法规的制定、批准与实施方面给予了高度的灵活性。在技术规定和标准方面,各国处在不同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上,显然,澳大利亚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食品与卫生标准要高于中国。目前,需要谈判协调两国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可能需要的技术与资金大大超过其能力,澳方应该在这一领域与中方加强合作,消除两国间的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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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辽宁省农产品出口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它通常用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产品的净出口额除以该产品进出口总额。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变化范围从-1到+1。该指数越接近于1,该产品贸易竞争力越强;越接近于-1,该产品贸易竞争力越弱。该指数大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为顺差;该指数等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进出口平衡;该指数小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为逆差。表3是2006~2013年10月中国及主要省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指数情况。我国农户品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是负值,且越来越小,这说明我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且贸易竞争力较弱。所比较的主要省区之中,贸易竞争力较强的是辽宁和吉林,然而TC值偏小。吉林从2006~2013年10月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辽宁从2006~2012年的TC指数值虽然大于零,但是年均值仅为0.176,且TC值正呈下降趋势。进入2013年,TC值由正转为负值,辽宁的农产品贸易逆差趋势明显,贸易竞争力正在减弱。黑龙江、浙江、山东三省在金融危机之后农产品贸易纷纷由顺差转为逆差,贸易竞争力转弱,这些省份的农业正面临调整和转型的契机。
4.辽宁省主要农业重要商品出口情况将2012年辽宁及中国主要地区农业重要商品出口情况进行比较,如表4所示。辽宁省农业出口的优势商品主要是农业初级加工品食用菌罐头、植物油,2012年的出口额分别为3375.5万美元、8592.2万美元。2013年1至10月辽宁省食用菌罐头出口仍然排在各省区的前列,累计出口12299.6吨,出口2422.5万美元。出口食用菌罐头的大省是福建,同期累计出口171780.3吨,出口2.62亿美元。食用菌罐头虽然是辽宁的优势农产品但是其出口规模、经济效益与福建相比,相差甚远。在各省区的比较中,辽宁的植物油出口生产和出口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013年1至10月辽宁出口植物油62830.1吨,出口1.0723亿美元,出口额同期增长64.7%,在各省区排名第一位。辽宁省农业出口劣势产品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农业产品和部分初级农业加工品中,如大米、水果、花生仁果、鸡肉及其制品等等。辽宁作为昔日的产粮大省,大米出口不具有明显的优势。2013年1~10月辽宁大米出口19151.9吨,出口额1161.6万美元。出口数量和出口额落后于同处东北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同期,吉林省大米出口56355.3吨,出口额3934.8万美元;黑龙江出口23215.0吨,出口额1754.9亿美元。全国各省区大米出口排在第一位的是北京,出口280226.8吨,出口额2.33亿美元。辽宁省的柑橘属水果、鸡肉及制品北方的省区中具有一定出口竞争优势。2013年1~10月辽宁这两类农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1482.0万美元和15744.0万美元。但是与山东、浙江、福建省份相比,出口额又相差甚远。2013年1至10月我国柑橘属水果出口规模最大的省份是福建,出口量194022.2吨,出口额2.23亿美元。而鸡肉及制品出口竞争力最强的省份在山东,出口量148368.5吨,出口额5.86亿美元。
5.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发展情况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的高低。截至2012年,辽宁省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891个,完成销售收入8415.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2026个;纺织品企业达到860家;其他农产品轻工加工企业1005个。据201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辽宁省的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2510.3亿元,而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0.2%,同比增长9.8%。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9.5%;纺织服装、服饰业增加值增长11.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8%;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增长7.3%。辽宁省已经形成一些极具特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例如玉米加工产业链、生猪加工产业链、果蔬加工产业链、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服装加工产业链等等。然而,与国内农产品加工大省相比,辽宁省农产品产业链条两端尚未完善。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业链条上游企业集聚效应不明显,下游企业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对产业链条带动强、规模加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缺乏;农产品出口品牌尚未建立。山东省和福建省的农业产业链条形成的比较早,已初具规模。山东有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寿光蔬菜集团,福建有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已经构建形成了上下游环节一体化、综合配套集群化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
二、主要结论及相关对策
(一)主要结论
综上可知,辽宁省农产品进出口规模呈现稳步增长且呈贸易顺差,然而农产品进口增速远超出口,顺差规模正不断缩减,农产品贸易竞争力趋弱。辽宁农产品贸易占全国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一直在5%~6%左右浮动,远落后于山东和广东两大省。辽宁农产品总出口占全国农户品总出口的比重在东北三省中居首位。辽宁的农产品贸易逆差趋势明显,贸易竞争力只有微弱竞争优势且趋于下降。辽宁省农业出口的优势商品主要是农业初级加工品食用菌罐头、植物油等。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优势不明显,竞争力潜力有待提高。在传统的农业产品如大米、水果、花生仁果、鸡肉及其制品具有竞争劣势。另外,辽宁农产品出口品牌尚未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亟需完善。
(二)相关对策
1.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链条。首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涵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中与农业相关行业的农业产业链条经营模式,即由种子供应到种植、生产、加工、储运、流通、销售等一体化的农业产业链条,该链条衔接农户与最终消费者两端。其次,掌握农业产业链条的高附加值环节,如农产品的精加工技术、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加工业的流通与营销渠道等等。占据农业产业链的高端位置,容易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扶持、重点整合资金投向、贴息贷款等优惠条件对有出口能力和潜力的、特色鲜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同其他省份相比,辽宁省级以上的农户加工企业虽近600家,但企业规模偏小,知名品牌少,对周边农业的带动效应不强。因此,要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特色的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这些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推广技术,带动生产,促进转化的综合服务功能,带动“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农产品加工出口,逐步形成资源共享、规模不断扩大、梯次发展的出口增长模式。逐步形成跨国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以便在区域集团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实现国际市场上的高水平运作。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采用以贷代补的方法。按照有偿、可持续的市场化原则,合理利用外贸专项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针对不同的行业,可采用低息贷款或补息贷款,取替“隐性”财政补贴。同时,鼓励民营资本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养。
2.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省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的科技研发环节,增大研发经费投入,以重点项目形式进行联合科技攻关。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高水平的农业研发中心,强调自主创新,加快成果转化。积极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农产品深加工的科技队伍,通过引进农业高科技创新人才,提高整体创新实力,攻克农产品精加工的技术难题,建设一批农业深加工和精加工的产业化示范生产线,培育农产品自主品牌,有效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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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贸易操作复杂、限制繁多
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经过许多方面的限制,并且操作过程也非常的复杂,如市场准入、动植物的安全检查、卫生检查、国内的支持等,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引起贸易纠纷,并且解决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欧盟国家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抗生素含量超标,从而禁止我国动物源性食品的贸易,使我国失去动物源性食品的市场,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技术差异的限制
农产品贸易中对技术的要求也比较高。我国加入WTO以来,出口贸易的直接限制减少,但是各种间接的限制却日益突出,如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等。其中技术的差异已经成为农产品贸易的重要障碍。就以茶叶为例,茶叶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占的比重比较大,它在整个市场中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但是欧盟提高了茶叶中禁止使用的农药的种类,有原来的29种增加到了现在的62中,并且有些农药的标准较之前提高100倍之多。
3.农产品贸易的出口市场比较集中
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出口市场相对比较集中,一般分布在亚洲的各个地区。我国农产品的贸易出口至亚洲各地的占据整个中国农产品的68.9%,日本市场就占据了亚洲市场的41%,可见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集中的程度,直接结果就是国内的各个企业之间相互竞争,降低价格,造成各国提出倾销申诉。
4.贸易自由化中产生的必然结果
WTO在农业方面制定了《农业协定》,它对农产品的自由化贸易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相关协议制定不完善,造成这些协议在执行上有一定的偏差,形成各种矛盾,进而造成各种农产品贸易纠纷的产生。
三、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的措施
1.我国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战略措施和制度措施
为了保证我国农产品贸易纠纷的顺利解决,我国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战略措施和制度措施,对农产品的出口贸易结构进行优化,促进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首先,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贸易战略,保证农产品出口的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完善。如鼓励种植和养殖各种有机的、绿色的农产品,保证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同时还要保证市场的多元化,解决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问题,如可以不断的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分散贸易市场,避免出现农产品的恶意竞争。其次,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如制定农产品贸易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动植物的卫生检疫体系;建立完善的预警、保障以及应诉机制;严格按照WTO规定的规则实施,保证我国农产品贸易纠纷及时解决。
2.农产品贸易的相关企业积极处理农产品贸易纠纷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积极的应对各种农产品贸易纠纷,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首先,农产品的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从“以廉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其次,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坚持以WTO的相关规则以及现在一直倡导的绿色产品为先导,不断吸取其他各国国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规范企业的管理。第三,积极开展绿色营销,保证农产品的环保。第四,农产品的质量要符合国家的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