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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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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篇1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篇2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严格控制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加以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二是施工现场必须打围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

责任单位:工程股

(二)干线公路的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严禁在公路两侧焚烧垃圾、杂草和落叶,进一步强化超限超载治理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公路干线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公路的日常保洁,加大养护力度,做好绿化工作。重点是国省干线的日常养护及清扫。同时,定期对公路花卉树木进行日常管养。做到1日两扫,全天式清扫保洁,特别注重浮土清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及垃圾污染。

责任单位: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营运车辆的淘汰更新工作。一是积极推广运输车辆的油改气工作。推广新能源车辆,淘汰高油耗、高污染车辆,减少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二是加强城市客运管理,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我县公交运营模式,延伸线路,提高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同时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造成的污染。三是强化营运车辆环保管理。配合公安、环保部门做好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把关,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辆。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二运司、县客运中心站、县出租公司

(四)加强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要求货运车辆在运输易脱落、扬撒的货物时必须加蓬盖封闭,不得沿路撒落;对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尘脱落,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加大对货运车辆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道路扬尘产生。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遗撒、遗漏行为。要求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将车辆轮胎及底盘部位冲洗干净,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加强路政巡查,重点对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减少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环境影响。三是加强国境货车进城管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明确过境货车绕行路线,加强监督管理,严禁过境货车入城行使。

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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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目标

1.推进农业面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利用缓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氨的排放;

2.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建立秸秆收集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农作物秸秆的综合治理和全部有效利用。到2015年秸秆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

以党的十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农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理念和改变农民施肥传统方法为主攻方向,按照“测、配、产、供、施”技术路线,切实抓好配方研制和、建议卡发放、试验示范、样品采集及配方肥推广工作,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整村制推进的新突破,全面推进我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一是进村入户,加强技术指导。结合包村联户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民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服务,对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个性化指导,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进村入户。二是加强示范,促进新型肥料的使用。把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与农业综合开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土培肥与科学施肥项目等项目相结合,在全县所有的村建立示范片,示范片全部施用配方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每个村培育3个以上示范户,做到“五有”,实行“定地、定时、定作物、定化肥量”施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配方肥、缓释肥等新型肥料的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施用。

2.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

遵循“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巩固提高、注重效益”的原则,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能源利用,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一是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是农业生产重要的有机肥源。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鼓励农民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利用率。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4吨秸秆的营养价值相当于1吨粮食,可为畜牧业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鼓励养殖场(户)或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秸秆饲料。三是秸秆基料化利用。做好秸秆栽培食用菌,有利于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推进农业转型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继续重点推广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建设一批秸秆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四是秸秆燃料化利用。秸秆作为一种重要的生物质能,2吨秸秆能源化利用热值可替代1吨标准煤,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可有效减少一次能源消耗。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主要包括秸秆沼气(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等方式。大力发展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县农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土肥站,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篇4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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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相结合

——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造林绿化相结合

——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结合

——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拒马河综合治理相结合

——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十项攻坚行动,并持续发力,实现空气质量逐年好转,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下大力治理燃煤污染

1.加快燃煤锅炉淘汰。2013年底前淘汰5台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改用电力、新能源或洁净煤等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2.深化燃煤锅炉(设施)污染治理。对纳入淘汰范围的燃煤设施,在淘汰之前必须燃用低硫份、低灰份的燃煤或焦炭,同时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严禁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冒黑烟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县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3.严格审批新建燃煤锅炉。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通过建设集中供热、供气管网的办法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篇6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一是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面。督促__矿业公司、__酒业有限公司等有燃煤锅炉的企业安装了锅炉除尘和脱硫设施。__矿业公司20蒸吨燃煤锅炉还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实现联网。同时,我县不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督促新中天水泥有限公司对2座水泥窑进行了关停,实施jt窑改造。目前,该企业对原有落后的水泥窑全部进行了淘汰。为巩固石料厂关停成果,我县认真落实《__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了矿区环境监察和监测频次,在督促各铁矿开发企业加大选矿厂、场区和尾矿库粉尘污染治理的同时,督促铁矿开发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自建石料加工厂,杜绝废矿石无序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煤烟整治方面。督促位于城区的金蓼磁化肥有限公司1台2蒸吨工业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使城区彻底告别了燃煤锅炉,也彻底解决了因扰城区多年、群众反映强烈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问题,群众拍手称快。完成9家城区大型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并进一步加大了县城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力度,初步划定了县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三是扬尘污染整治方面。加强s343霍陈路扬尘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对运载施工材料车辆进行覆盖,遇有四级以上风时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区域内道路安排专人清扫,且在沿线施工路段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开展了砼搅拌站和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共完成11家砼搅拌站、10家物料堆场和4家渣土公司扬尘污染整治。积极提升城区道路扬尘治理能力,购置负压式清扫车2辆,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作业面,确保道路清洁。加强城区绿化,新增绿化面积达94.13公顷。四是加油站油气回收整治方面。全面完成我县5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五是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面。县政府多次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从

公安、交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督查。目前,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已圆满完成,共淘汰黄标车1769辆,全县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100%。六是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方面。5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和6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完成。七是秸秆禁烧方面。我县坚持疏堵结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年禁烧实现“零火点”。经监测,我县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区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8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28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11mg/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四)强化监管执法。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控制能耗高、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引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防火墙”和“控制阀”作用。二是认真解决环境难点问题。针对秸杆焚烧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县政府坚持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推进秸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和包保制、保证金制、督查巡查制,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强化责任,严防死守。同时,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发电,拓宽秸秆出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涉气企业现场监察频次,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及时处理大气污染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大气污染环境案件结案率达100%,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1.继续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促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美化环境人人受益”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人参与到环保事业建设中来。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政府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推进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3.全面推进《__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严格控制铁矿采选、废石加工、道路运输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矿区大气环境质量。

篇7

大气污染,是指空气中的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大气污染。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有烟雾颗粒、尘土、生活垃圾、汽车尾气、油烟等。

1.2 大气污染的种类

大气污染物种类同能源结构、工业结构有密切关系。燃煤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燃油的主要污染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汽车主要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全物。大气污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天然污染物和人为污染物,引起公害的往往是人为污染物,它们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和大规模的工矿企业。

2 东丽区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

东丽区今年尽管采取有力措施,但大气污染情况却不容乐观。2014年至今,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东丽区六项主要污染物中PM2.5、二氧化氮、臭氧超标较为严重,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 只有二氧化硫浓度较全市平均水平低,二氧化氮、PM2.5、PM10、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分别比全市平均水平高。由此看来,二氧化氮、PM2.5和臭氧污染是影响东丽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二氧化氮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尾气;PM2.5的来源众多,包括扬尘、机动车尾气、油烟、烧烤烟尘等等;臭氧并不是直接排放出的污染物,而是通过“前体物”在高温、阳光充足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主要的前体物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的排放将导致挥发性有机物升高。

3 东丽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情况

3.1 控煤工作

东丽区商务委完成全区经营性煤炭堆场布局方案,确定本区的两个经营性煤炭堆场并完成了环保防尘设施建设。商务委会同环保局、工商局和各街道清理5家大型煤炭堆场,清运煤炭约20万吨,清理无照经营小型煤炭堆场30余处,并得到市清指的好评。

3.2 控尘工作

一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东丽区建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对未落实5个100%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针对拆迁扬尘问题,房管局制定了《东丽区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治理拆房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动态管理、备案审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环保局多次深入现场督促企业堆场加装防风抑尘网,目前已有9家企业建成封闭储料场,7家企业已建成防风抑尘网,堆场总面积约81万平米;在建或已确定施工计划的企业5家,堆场总面积约25万平米。区建委对42家混凝土企业进行控尘改造,目前有9家企业已经完成改造,5家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28家企业正在改造施工阶段。

三是道路扬尘治理。大力开展扬尘撒漏专项治理活动,区执法局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坚持对津塘二线、津塘公路、津滨大道等重点道路进行不间断地巡查。东丽交管支队将工程车撒漏、黄标车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四是开展治理露天烧烤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张贵庄中心城区和万新街城乡结合部地区,加大晚间巡查治理力度;同时,动员经营者由无烟电(气)烤炉替代传统碳烤炉,规范经营方式。

五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特别是中心城区、国控点周边为重点区域,截至8月底全区102家200平米以上餐饮企业已有85家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3.3 控工业污染工作

2014年,已完成3项钢铁行业脱硫、除尘改造项目,2项电厂脱硝改造项目。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源监管力度,针对我区辖区内的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制定监察、监测规范,建立一户一档管理台帐,对国控污染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市控、区控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4 控新建项目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作

把好产行业准入关,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工作中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坚决不予审批。推动有污染或危化企业关停或搬迁,2013年和2014年区政府下大力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多次执法大检查,共完成了11家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

3.5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借鉴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河长制”和街道一支队伍管全面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区实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制定了《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是配齐网格队伍,搞好工作培训。全区设置了四级网格,分批次对二至四级网格长、网格员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培训。印制《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管理工作手册》,600多名四级网格员人手一册。各街道建立完善三、四级网格工作档案,制作网格化管理展牌,使工作职责上墙,确保管理力量下沉到基层。

三是排查全区扬尘污染源,并纳入网格化动态管理。对辖区内的露天堆场、施工工地、裸露空地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整理汇总共排查出各类污染源248处,其中露天堆场89处、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各类施工工地134处、占地面积约791万平方米,裸露空地25处、面积约4244万平方米,并纳入各街道四级网格管理范围(一图一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节点,并纳入了网格化常态管理。

四是加强暗访巡查,严格督查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暗访巡查制度,一级网格长每月巡查两次,二级网格长要每周巡查1次,三级网格长每周巡查2-3次,四级网格长每天都要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各类大 气污染 [本文转自DylW.Net专业提供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和职称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 DylW.NEt点击进入DyLw.NeT 第一 论 文网]危害事件。依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方案(试行)》,制定了《东丽区清新空气行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方案》,细化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区清新空气指挥部先督办,再由监察局督办约谈,进行追责。

4 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篇8

通过开展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各类污染源的管控,确保大气相关指标达标。

二、攻坚任务

(一)秸秆禁烧攻坚。

定员、定岗、定责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生产队的秸秆露天焚烧专项巡查,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焚烧秸秆的情况,进一步落实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加大巡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焚烧行为(禁烧办、巡查办负责,各责任单位落实)

(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10月8日--10月31日,加强军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限产限排以及其他各类污染源管控措施。二是督促陈益建材厂粉尘管控,绿亿园公司、一口香完成超低排放。森宇公司、运储公司加快实施环保设施改造,环评达标,防止粉尘污染。三是严格工业企业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或专项执法行动,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经发办、XX社区、城管所负责)

(三)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攻坚。

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采取分段施工,场内道路全硬化并进行冲洗降尘,所有散装物料、裸露土方或地面实施全覆盖(施工时小面积打开,施工完后立即覆盖),工地扬尘防控实行网格化监管,检查中发现有一项未落实立即停工整改,并予以顶格处罚。当前重点是小太阳幼儿园施工工地(XX社区、城管所)

(四)砂石料场的扬尘管控攻坚。

集镇周边的砂石料堆场,要采取措施,做到防大风扬尘(城建公司负责)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加强警力上路执法,严禁冒黑烟车辆进入集镇区;二是推进超标车辆维修,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三是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保障清洁油品供应(城管所、派出所、交管站、经发办负责)

(六)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管控攻坚。

油烟排放要达标,安装油烟净化器,露天烧烤要进店。一是做好摸底排查;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三是督促经营者限期进行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控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工作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方案的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

篇9

二、整治时间

年11月10-年4月30日。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严厉查处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及废品收购点周边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

(二)全面消除沿街商店使用高音喇叭及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造成的噪声扰民现象。

(三)依法取缔商业性占路宣传站(点)。

(四)严厉查处运输车辆造成的沿途撒漏现象。

责任单位:各市容执法中队、特勤中队、广告监管中队

(五)依法查处和严厉控制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及楼院内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炸油条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五个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特勤中队

(六)加大对农村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焚烧垃圾、秸秆的危害性和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守法意识。

(七)严厉查处在各镇驻地、村庄周边焚烧垃圾、秸秆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各镇执法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全面做好今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有关中队在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及时处罚;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发现不在本部门执法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要及时向相关责任中队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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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县、镇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还田为主、利用为辅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动员镇、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全镇秋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安排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秋种全面结束(9月28日至11月10日)

(二)宣传方式

1、镇政府组织两辆宣传车,悬挂禁烧标志,播放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禁烧期间每天早上8点至21点在全镇范围内轮流播放;为17个村(居)统一制作条幅,每村两条,统一悬挂至各村(居)人流量较大、影响力较广的突出位置。

2、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将《关于禁烧秸秆与秸秆综合利用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利用广播从即日起至秋种结束,每天播报有关秸秆禁烧内容;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宣传单,标语。

3、村两委成员要深入每户农户家中,面对面宣传秸秆禁烧。

(三)宣传内容

1、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会大幅升高,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黏膜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秸秆还田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使土壤更疏松透气,有利作物生长,焚烧秸秆将造成有机质的直接损失,造成土壤板结越来越严重,从而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效益。

2、秸秆综合利用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一是饲料化。积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饲料等技术,通过发展畜牧业实现过腹还田。二是秸秆沼气。结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户用秸秆沼气池,利用秸秆制作沼气。三是秸秆炭化。引进秸秆加工企业,采用生物质压缩设备,制作炭棒。

3、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处理。

4、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

对我镇境内单位或个人新购国补范围内的农机具实行国补,县财政对各类土地经营主体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新购县级推荐范围内的农机具,在国补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叠加补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xx【二】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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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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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公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区环卫局负责建成区内的道路清扫、冲洗保洁;公路分局负责建成区外国道、省道的清扫、冲洗保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外环路、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各镇负责各镇政府驻地主要道路的清扫、冲洗保洁。城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要确保90%以上、冲洗率达到100%。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的机扫率、冲洗率要达到90%以上。道路冲洗时,要保持慢车速(低于15公里/小时)、大水量(高压喷水形成径流、将路面尘土冲入下水道),确保冲洗效果。

2、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实施密闭运输,特别要抓好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改装工作。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3、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定点检查和经常性、全天候、不定时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城区内无牌、无证、遗撒、飘散的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为的查处。

4、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和负责的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全部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5、设立车辆冲洗站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进入辖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对进入车辆实施冲洗保洁。各企业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运营车辆双燃料改造工作,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区房管局负责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所有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3、区园林局负责城区地面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等散装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贮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及时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

全区“二区两线”(重要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禁止开采和石料加工,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要落实生态开采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业要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挡、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五)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扬尘、化工异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企业烟尘、二氧化硫必须达标排放。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治理设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依法由区政府决定关闭。关闭工作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省运会期间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整改。停产整改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省运会结束后,经环保分局、相关镇、街道联合验收,稳定达标的方可恢复生产。

2、排放化工异味的企业,必须做到厂界无异味。对产生化工异味污染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实施限期治理。在治理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的,由环保分局报区政府批准后,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停业关闭。

3、企业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

4、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和清洁运输。严禁使用无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运输粉性散装物料。

5、企业内的道路、场地要全部实施硬化、绿化,定期清扫和洒水冲洗抑尘;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交警大队)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确保路检、抽检率不低于本辖区内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大队要采取路查措施,禁止高污染(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4、交警大队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按照省市要求,相关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八)抓好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烧监管,防止后期焚烧现象的发生。

(九)垃圾焚烧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运输车辆,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及城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管理,严禁垃圾焚烧,对焚烧电线、橡胶、塑料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垃圾的,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从9月6日起至9月26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9月27日开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单位组织自查,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大气污染集中治理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建立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为确保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环保分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房管局、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调度督导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区监察局参与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并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供电部对相关企业采取停电措施,确保关闭、停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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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污染产能淘汰。严格落实国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结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实施计划,淘汰关闭了普兰特电源、双龙电源、佳力电源三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关闭了万磊矿业、北盛石料厂两家露天采石场,同时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粉尘排放;2012年拆除了水泥公司粉磨站水泥生产线,并为企业转型发展、上马混凝土搅拌站提供帮助,实现了企业关闭转产两不误,员工稳定不减收。

三是强化退城进园推进。积极推进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以电子产业园和绿色产业园为重点,打造环境友好型创业发展新平台。先后引导新飞电子、硅鼎电子等17户企业退城进园发展,引进先进设备,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合理布局生产工艺,加强废气处理排放,最大限度减轻大气污染。

四是强化清洁生产推行。认真贯彻执行《XX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制订的《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为导向,鼓励虹川照明、新联电器、三星电器三户节能灯生产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和研发,大力实施汞削减清洁生产工程,顺利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目前三家企业产品汞含量都达到了欧盟标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帮助祁红龙头企业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实现红茶粉尘回收综合利用。

五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XX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十二五”以来,我委共备案工业项目61个,没有1个年综合能耗超3000吨标煤的工业项目。

六是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我委在制定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政策时,都将企业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凡是环保被一票否决的企业,在当年企业评优评先活动中,以及企业申报项目工作时,一律不予安排。

虽然我委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由于我县企业底子薄,缺乏资金保障,投入治污技术改造资金严重不足;同时一些企业环保意识薄弱,随意排放、偷排、直排废气现象依然存在。

二、下步工作

下步我委将认真贯彻本次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大气污染治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3—2015年)》,会同国土、安监等部门今年年底前关闭2座非煤矿山。同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XX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粉尘治理,加强污染指标控制,确保除尘设施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