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食品生产监管年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一、“零缺陷”管理理念的意义
“零缺陷”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变革”,是实现组织“跨越式”发展的利器,尤其是面对日益变化的企业发展环境,和快速增长的人们的物质需求,都需要变革思想和方法,才能不断与社会的发展同步,创造企业发展的高度。践行零缺陷理念,一次把事情做对,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和量化控制,是对所有企业形势和未来发展的准确把握。随着高精尖产品的日益增多,企业任务越来越发艰巨,零缺陷质量管理倡导“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会不发生产品的缺陷,并且可以优化检验流程,互检和专检进行适当减少,生产效率从根本上得到提高,质量成本从根本上得到降低。事前对问题的预防是零缺陷质量管理的重点,重视控制内部过程,重视通过过程为客户创造价值,将零缺陷质量文化理念植入企业各项管理者的固有观念,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实践零缺陷管理,促进企业产品质量得到质的飞跃。
二、“零缺陷”管理在提升产品质量中的实践措施
(一)实施零缺陷质量管理的工作思路
1、构建零缺陷下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组建零缺陷质量管理项目推进团队,作出管理承诺,明确零缺陷质量管理项目目标,制定团队工作细则及激励政策,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参与零缺陷项目,推进零缺陷管理项目的进程。2、实施零缺陷质量文化建设,开展大范的零缺陷质量管理理念的普及,对试点产品车间进行零缺陷深层次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零缺陷理念培训活动,并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践行零缺陷管理,使零缺陷逐渐成为员工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标准。
(二)构建零缺陷下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一是,零缺陷质量管理项目推进团队,由上至下可分为三层,即指导委员会、推进办公室、零缺陷质量文化建设工作组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与过程控制工作组,分别逐级汇报项目进展,确保零缺陷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二是,制定严格的零缺陷项目工作审核制度,由公司高层领导、主要职能部门组成,审批零缺陷质量管理项目的各项实施措施,为项目提供必要资源保证,评估和审核项目成果;三是,制定零缺陷项目工作内容,并建立项目工作的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保障工作内容的而有效实行。实行激励机制,对在零缺陷项目推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参与零缺陷项目,顺利推进零缺陷管理的进程;四是,定期组织召开零缺陷项目调度会,开展零缺陷文化和技术改进的交流活动,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实施零缺陷质量文化建设
首先,开展大范围的零缺陷质量管理理念的普及,借助不同形式的媒介进行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建立零缺陷质量文化信息交流平台,针对不同阶层人员开展不同的零缺陷管理知识培训,培养零缺陷质量管理推进师等,进行零缺陷质量管理知识学习和宣贯,营造零缺陷质量文化氛围;其次,建立零缺陷质量文化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建立零缺陷专题网站、报刊等有形载体,报道企业内部的零缺陷动态快讯、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宣传覆盖全员,提高全体员工对零缺陷质量管理的认识;再次,对试点产品车间进行零缺陷深层次的推广和实行,通过零缺陷理念培训活动、零缺陷训练营等,吸引员工的关注与重视,深入认识零缺陷的价值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践行零缺陷管理,使零缺陷逐渐成为员工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标准。
(四)推行零缺陷质量技术改进
结合产品的加工流程的特点及生产经验,开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编制产品试生产控制计划及过程指导书、过程能力研究计划、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进行试生产,优化产品过程控制流程。在生产产品的车间,贯彻零缺陷管理工作标准,及时发现产品车间质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策划技术改进的方向及内容。积极吸取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方法,改进本企业的零缺陷管理的实施方案,以满足本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结语
篇2
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分析本地食品安全状况,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长效监督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建设和谐平安青山湖区作出贡献。
二明确整顿工作目标,提高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质量
(一)全面完成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率达到100%。
(二)全面整治和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区域监管责任覆盖面达到100%。
(四)基本完成国家质监总局要求的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品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年累计监督检查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突出整顿工作重点,加大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力度
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工作重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区内生产加工企业(户)进行整顿。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品种是粮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企业是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必要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重点区域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
四强化整顿工作措施,切实把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做好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各单位要通过普查摸底,彻底查清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分布情况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找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普查情况由区质监部门汇总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监督电子信息挡案。
(二)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落实生产企业(户)主体责任。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下达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要将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级基层组织。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对国家质监总局要求的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严格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严格现场核查严格准入把关,努力提高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回访定期检验年度报告及审查监督抽查等日常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要责令企业整改;问题较为严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加大对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要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六)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已纳入整顿和监管重点的食品品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点项目产品质量长期不稳定的中小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同时积极宣传我区质量安全有保障的食品。
(七)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将小作坊的监管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对小作坊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采取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季节性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要求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要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对小作坊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
(八)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督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要将成分和含量报区质监分局备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滥用添加剂,不得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台账,并定期到区质监分局备案。
(九)认真做好食品标准化工作。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完善食品标签认可制度,抓好重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要集中查处一批危害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十一)扶优扶强,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加大对优势食品生产企业和优势产品的帮扶力度,加快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扶持一批区内优势食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区食品工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集中时间,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
(一)动员部署。年4月1日至年5月31日,对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
(二)调查建档。年6月1日至年6月30日,完成本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普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
(三)集中整顿。年7月1日至年10月30日,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整顿。(责任单位: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
(四)总结验收。年11月1日至年11月20日,由区质监部门牵头组织,按照《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检查评价方案》要求,完成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总结验收,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区政府和市质监局;年12月迎接省级检查评价。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把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要对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区质监分局要协助区政府和各乡镇场街办工业园区抓紧研究和制定工作方案或制定贯彻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方案的实施意见,对本地区的整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敷衍塞责,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篇3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跟踪服务、严格把关”的原则,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以自查结果数字化、自纠过程痕迹化、监督管理智慧化为目标,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底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控制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
三、主体责任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
(二)食品流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流通单位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换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且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量化等级标识。建立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索证索票齐全,按照食品外包装标识要求规范贮存,无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要求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开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年行动是国家总局在食品监管方面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负面清单,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2份,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本单位留存,1份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网格化监管,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息,结合实际,制定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强化核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分局、相关科室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的核查力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核查工作。同时,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指导工作,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对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义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增加核查检查频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三)落实措施,确保自查到位
篇4
[作者简介]王伟(1982-),男,吉林四平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生,南昌工程学院思政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理论与实践。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百姓饮食境况日新月异。遗憾的是,伴随着百姓餐桌的日益丰富,一些有毒、有害食品也鱼龙混杂地潜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让本应该使人开心健康的饮食,成为人们的一块心病,使人们在选择食品时多了几分禁忌和担心。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和提升技术,更需要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刻的道德反思,加强食品安全问题道德约束。
一、道德在食品安全问题治理中的价值
道德是人类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用善恶标准去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一类社会现象。道德哲学的实践性品格及其对现实生活的范导使其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与气质,道德约束可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证民生幸福筑牢坚厚的基石。
1 道德约束可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前馈式”预防。与依靠道德约束相比,凭借法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在食品生产经营者触犯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和神圣性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和有力彰显。法律以力服人,对于犯罪者而言,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对于可能存在违法动机而尚未实施者来讲,法律的惩处会产生一种震慑,让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制造者慑于法律的压力不敢去效尤,但这种震慑很难触及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心灵深处,而仅仅是对违法成本的精于计算。这种基于计算的信任和依靠外在监督的法律会最终导致了商业机会主义盛行。一旦面临巨大的利益诱惑,这种震慑很可能被缺少良知者凌越,他们会伺机找寻法律的漏洞,铤而走险。凭借法律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是对事件本身的一种“反馈式”应对,是食品安全治理的治标之策。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法律是下游,道德是上游,一旦上游失守,再到下游去堵截,实则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行为。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关口就必须前移,发挥“制礼以崇敬”、“礼者禁于将然之前”的道德影响力和渗透力。与法律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事后诸葛、以儆效尤不同,道德约束在于规范人心,启迪灵魂,凭借良心的力量内在的、自主的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信守个人品德,化外在法律法规的道德价值理念为内在的品行操守。食品安全道德约束,能够实现食品安全的源头控制。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的“前馈式”预防是一种治本之策。
2 道德约束可以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内在自律。道德对人的约束力体现在他律与自律两个方面,从他律的维度审视,道德对人行为的外在约束是一种柔性机制,属于非权力性规范;与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法律相比,道德他律性的优势在于教化人明辨是非善恶,并在舆论引导和传统习惯的作用下,将道德的他律性升华为主体的内在良心自律。从自律的视角切入,道德最高原则在于道德主体的自我立法,就像康德指出的那样:“自律原则是唯一的道德原则”。道德血液的注入,会改变食品生产经营者被动接受管理的局面,化外在他律为内在良心自律,可以给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心灵深处镌刻上深刻的道德印迹,体悟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和“义以利取”的真谛。因为良心,食品生产经营者既不会滥用技术,更不会去触犯法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但是,食品监管者的道德品质低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食品安全问题制造者的姑息纵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气焰。因此,食品生产经营者内在的道德感可以尽量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而监管者道德品质高,其敬业精神则可以加强监管的力度,让食品安全事件制造者无法逃脱法律的严惩。就监管者的职业道德品质问题,正如麦金泰尔所言:“在美德与法则之间还有另一种关键性联系,因为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可能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当道德自律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内在价值诉求的时候,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自然会减少。
3 道德约束可以填补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和技术治理遗留的真空地带。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让一些缺少良心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使用新技术时偏离了品德驾驭的轨道,为牟取暴利,想方设法地生产出有毒有害食品,突破了食品安全检测原有技术标准的疆域,让原有的检测技术在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面前有些力不从心。同时,法律与监管作为外在硬性约束所呈现出的滞后性与片面性特征,使得面对“崭新”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在缺少相应制度依据的情况下,法律与监管略显无奈而变得“硬”不起来。面对花样翻新的食品安全问题,法律、监管和技术缺位的情况也将在所难免,这样往往会留下治理的真空地带。道德能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的规约性,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利益相关者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道德的规约。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一旦“道德法庭”牢固的扎根于整个社会和每个人的心中,道德因子渗透到食品供应与食品监管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也就不会留下食品安全治理的死角,食品安全就会得到保证。
二、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道德问题及成因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从未离开公众的视野,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一些重大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更是牵动着百姓的心弦。透过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重迷雾,我们可以窥见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生态,反映出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的阻碍因素。
1 食品安全道德教育缺失导致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对生命尊严敬畏的缺少。食品是特殊商品,一般商品出现问题会造成消费者经济上的损失,而食品出现问题则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这么简单,轻者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重者可能剥夺消费者的生命。基于食品商品的特殊性,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需要在内心深处形成对生命尊严敬畏的伦理情怀,食品安全道德教育正是培育这种伦理隋怀的重要一步。当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是多元的,但无论是规模化的食品企业,还是零散的食品生产经营个人,更多的是把经济利益进行优先考虑,甚至是唯一考虑。在企业价值观与个体的思想深处存在经济与道德的二元对立,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而言,在企业内部轻视道德教育,甚至无视道德教育;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个人而言,食品安全道德教育更是无从谈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道德教育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我内在教育,二是来源于食品监管者组织的外在教育,可在这两个方面,我们都是非常欠缺的。食品安全道德教育的缺失直接导致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缺少对生命尊严的敬畏,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不道德行为,最终酿成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造成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机会主义的泛起。诚信是维护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道屏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一方面依靠守信者的美德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外在诚信体系规约的他律。在传统熟人社会消解的过程中,现代陌生人社会对诚信他律性的依赖显得尤为重要。在当代西方,与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相匹配的是比较发达的诚信体系建设,这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安全可靠食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严密的诚信监控体系就会介入,失信的污点不仅是法律的审判依据,也是消费者选择的参考依据,失信酿成的苦果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往往是毁灭性的。而在当前的中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却略显滞后,食品安全诚信保障能力相对较弱,一些必要的诚信制度,如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制度、诚信效果评价制度、诚信惩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缺失或者不完善,没有搭建起食品安全诚信信息查询平台。外部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诚信体系规约缺少应有的刚性,造成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参与外部性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忽视内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总体来讲,我国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这给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留下了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3 食品安全道德考评机制缺乏助推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的行为失范。在我国,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考评是相当缺乏的。食品监管者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评价看重的是产生了多少经济效益,对地方经济增长有多大贡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是以法律为准绳,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道德与否、履行社会责任与否则另当别论。在创造经济效益这一点上,甚至有的地方上的食品监管者与生产经营者达成了利益同盟,食品监管者为生产经营者的败德行为保驾护航。如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监管者不仅放松了正常的市场监管,而且在事发后仍在考虑经济效益优先原则和地方、部门利益,丧失了监管者应有的伦理判断,更没有履行起相应的职责。食品监管者对生产经营者缺乏道德考评同时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食品监管者道德考评同样是缺乏的,甚或是没有的。食品监管者是保障食品安全健康的守护者。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涌现,除了食品企业没有履行相.应的伦理责任,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食品监管者可以不讲道德,滥用公共权力,诱发食品安全领域不道德行为的出现,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形成对监管者权力运用的有效监督和监管者道德素质的有效考评。
4 食品文化环境污染影响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与监管者道德生成的步伐。食品安全道德约束离不开舆论的支持与呵护。食品监管者、消费者和媒体是食品安全道德舆论的制造者,可目前这三者较为普遍地存在着道德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监管者不主动去引导舆论、消费者懒得去关心舆论、媒体道德功能的式微滋生了“炮制新闻”、“受贿新闻”、“媒介审判”等恶劣现象,更是推波助澜了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道德约束舆论氛围不可否认的出现了弱化。与此同时,作为我们自古至今一直引以为豪的中华食品文化也受到了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冲击。中华食品文化重视“形式美”与“内容美”的有机统一,特别强调“形式美”,这也是中华食品文化闻名于世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然而,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正是借用中华食品文化强调“形式美”这一点巧作文章,利用所谓的“特殊手段”加工、储存食品,似乎使食品在视觉上变得更加“漂亮”,在嗅觉上变得更加“诱人”,在味觉上变得更加“鲜美”。表面看来,这与中华食品文化并不违背,达到了食品文化要求的“形式美”,而实际上却是这些人员的败德行为,致使食品已然是金絮其外、败絮其中,食品成了,严重污染了食品文化环境。
三、食品安全问题道德约束的现实进路
’由上可知,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生态差强人意,食品安全道德约束对于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然而,由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治理的关注点集中于法律、监管和技术三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道德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滥用技术、价值观不正确,都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要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还必须从道德层面对食品安全进行伦理反思。这就需要展开系统的食品安全道德约束,使道德不仅在理论上、观念上而且在实践中真正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基石。
1 加强道德教育,树立普遍的食品安全道德观念。食品承载着生命价值,关乎民生幸福与社会和谐,具有特别的道德意蕴。现代市场经济的真谛是道德经济,在经济生活中,缺少道德内涵的经济是畸形经济,这样的经济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近年来,无论在观念还是在行动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功利主义阴霾飘散到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而对于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的食品行业也未能幸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尤其在食品安全治理中需要加强道德教育,使道德观念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内心,渗透到食品安全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与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起道德防火墙。食品安全道德教育需要通过有效的教育载体和丰富的教育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网络,将外在的道德规范转化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观念,生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行为。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道德教育可以采用多种方式,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思路,把强劲有力的“灌输式”教育与润物无声的“渗透式”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接受相关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及受训时间时限,把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接受道德教育的情况纳入到相应的考核中,进而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道德方面的软要求以硬考核的形式呈现出来,以此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的道德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增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道德自觉性和自律性。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制度。富兰克林曾经直言不讳地提出“信用就是金钱”,他虽然把诚信这一美德描绘得过于功利化,但是也可以从中看到诚信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深化的今天,诚信与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诚信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存在着“诚信一信誉一效益”的内在逻辑。经济诚信或诚信经济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就现实而言,少数经济主体对此却存在着认识偏差。诚信作为一种经济道德要求,其践履既需要经济主体的理念和自觉,更需要将诚信道德要求制度化,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依靠制度的外在强制性和运行机制的科学性保障来促进食品安全诚信行为的养成。在食品安全道德约束中,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最重要的经济主体,生产经营者诚信是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一方面需要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视和加强内部诚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食品领域之中;另一方面需要由政府推动建立全面、系统且具实践操作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道德评价的重要参照和社会考评的重要依据。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内外兼修,可以让诚信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任何时间、地点和情境下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篇5
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县为基础”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总体要求,通过推行以“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审查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强化监管人员责任,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遗盲点的监管网络,扎实推进我市食品安全长效动态监管工程建设。
二、监管责任区域划分
按照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辖区监管负责人、监管员、协管员四级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全市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监管负责人;每个片区辖三个监管责任区,每个监管责任区明确1名监管员,负责几个镇办;每个镇、办、场落实1名协管员;每个村(居)委会落实1名信息员。区域监管责任网络图见附件1。具体为:
第一监管责任区为:沙咀、工业园区、九合垸;辖区监管员:王巍达。
第二监管责任区为:张沟、郭河、沔城;辖区监管员:周斌。
第三监管责任区为:通海口、陈场、河;辖区监管员:丁艳。
第四监管责任区为:龙华山、杨林尾;辖区监管员:于永志。
第五监管责任区为:沙湖、沙原;辖区监管员:刘萍。
第六监管责任区为:彭场、西流河;辖区监管员:冯常武。
第七监管责任区为:干河、长口;辖区监管员:杜涛。
第八监管责任区为:毛咀、郑场;辖区监管员:刘浩。
第九监管责任区为:三伏潭、胡场;辖区监管员:姜爱红。
各镇办协管员名单:
郑场:程远兰毛嘴:胡振义河:李玉堂
三伏潭:郭言爽胡场:闵玉浩长口:翁春波
西流河:许进阶杨林尾:黄木杨张沟:董观宝
彭场:谭先卯沙湖:李小双郭河:印保祥
沔城:魏永丰通海口:金立志陈场:吕代金
龙华山:彭俊文沙咀:彭国耀干河:周俊杰
工业园区:钟儒博沙湖原种场:汤正兴
九合垸原种场:柳冬平。
各镇办信息员名单见附见2。
三、监管对象
全市范围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用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四、区域监管的主要任务
根据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的特点,辖区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建档
1、普查所有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资质和品种、执行标准、生产检验设备情况等方面情况,认真填写《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分类普查建档登记表》,建立起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2、按上级要求汇总辖区企业的有关数据并及时上报,辖区内企业的变更信息每半年上报一次。
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
1、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年《仙桃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年抽查覆盖全部产品。
2、食品监督抽查的重点是容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及社会关注程度高的产品。
3、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的整改后处理工作。
⑴对于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企业,做好帮扶、指导和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⑵对于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做好停产整顿的监控工作;
⑶对突况及时上报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㈢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
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对已纳入办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工作
1、为确保日常监管和证后监管到位,采取巡查和回访的方式,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
2、巡查的重点是对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查验,特别是环境条件、生产设施和设备、技术资料管理、过程质量控制、生产工艺和环节控制及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检查。
3、巡查时,必须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登记表》,制作巡查记录,由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定,形成巡查档案。
4、回访时,认真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访笔录》,由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签字确定。
5、及时向上级反馈巡查、回访情况。
6、辖区监管应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按照全省下发的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类建档的统一要求,以入村、入企、入户等形式,对辖区所属企业按照a、b、c、d四类,全面建立动态分类档案。
a类企业是指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证照齐全”),且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但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
b类企业是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较为完善,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通过整改能够达到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
c类企业是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不够完善,其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许入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但食品质量安全有基本保证的企业。
d类企业是指无证无照无标或超范围超期生产的企业;已处于停产、转产状态但未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规模小且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且拒不改正的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保证的企业。
在此基础上,采取巡查,巡视、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监管手段。其中,a类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b类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4次,c类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6次,d类企业要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向工商和卫生部门抄报,并进行跟踪巡查。
㈤实施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对b类以上企业签订好质量安全责任书,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要求企业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把关,不滥用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
㈥协助做好监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标准、计量服务及特种设备监督服务工作。
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的及时上报工作。
五、辖区监(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
㈠辖区监管员职责
监管员负责宣传、巡查、发现问题、记录、现场处置、报告、回访和参与许可证年审以及收集掌握食品企业的开歇业情况并建立质量档案等相关工作。
㈡辖区信息员职责
村(居)委会信息员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宣传,及时向监管员和协管员报告企业的生产和日常变化情况、企业的开业歇业情况,协助监管员、协管员做好相关工作。
企业信息员负责报告企业的生产和标准工艺变更、企业的开业歇业、行业动向以及产品的出厂检验、把关等信息。
六、监管工作纪律
㈠辖区监管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做到不留死角,不出盲区,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切实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㈡辖区监管相关人员要认真遵守六条禁令,不准在监管范围内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禁止在监管企业中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㈢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辖区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有下列过错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辖区监管相关人员和监管责任单位的责任。
1、在实施监管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3、阻挠、干扰查处或者包庇、放纵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
4、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突出事件未及时到事故现场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
5、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上报工作中,有瞒报、迟报、漏报的;
6、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的;
7、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过错责任的其它行为。
七、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三员四图”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工作,是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省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政府转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这一工作的领导,由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的全面部署,统一指挥和检查与考核。各单位和各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按照“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以分类监管为方法,以正确引导为手段,以保障安全为目的”的总体要求进行,高标准,严要求,快行动,早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篇6
二、工作目标
加大引导、扶持、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积极帮扶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证照,整合做大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违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整治,确保全市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力争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
三、主要任务
1、普查摸底,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据库。市质监局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工作,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并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
2、因地制宜,确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小作坊产品目录。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帮扶和督促目前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持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暂时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采用传统工艺(方法)生产加工本地居(村)民依赖程度较高的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小作坊,市政府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允许暂时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并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生产列入目录食品、满足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市政府批准后,允许暂时存在,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所在镇级行政区域,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渠道销售。
3、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目标,拟定工作方案,集中一年左右时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对证照齐全的小作坊,重点检查其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卫生条件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食品卫生许可要求的,或故意生产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有关部门依法收回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对以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在餐饮业、超市、食堂、自由市场等场所生产加工食品并当场出售的行为要加强监管,对那些经帮扶仍达不到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其生产加工的产品列入市政府制定的允许暂时存在的产品目录,暂时达不到食品市场准入条件的少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督促其进行条件改造、实行公开承诺。对符合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由市质监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存在,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和销售范围进行生产经营;超出规定的品种和销售范围的,仍按无证生产查处。对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帮助其领取证照;拒不申领证照,或确实不具备领取证照条件的,要依法取缔。
4、打扶结合,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新机制。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模经营。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等方式,逐步建立体现区域特色的多种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帮扶经整合后具备相应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等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精神,高度重视小作坊监管和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有效开展监管和整治工作,在政策措施上予以支持,在专项经费上给予保障,在整治难点上取得突破,切实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管和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镇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以镇村、街道为基础,实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与基层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队伍协同监管的综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有效性。
篇7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抓牢抓实核心企业监管,深化细化重点企业监管,全面做好*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三、监管重点
(一)定点供应*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和供*食品生产加工备选企业;
(二)为*食品配送中心供应货源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接受前两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四)*期间面向北京、上海、天津、香港、秦皇岛、沈阳、青岛7个赛区城市及区域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五)*期间面向国内著名旅游城市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六)生产加工假冒*食品的违法企业。
依据与*会的紧密程度实施分类监管,(一)、(二)类为核心企业,(三)、(四)、(五)类为重点企业。
四、监管措施
*期间食品安全控制保障工作分计划部署、具体落实、控制应急、总结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部署阶段(20*年6月26日起至20*年7月10日)
局各监管片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或方案。
(二)具体落实阶段(20*年7月11日至20*年8月7日)
1、局各监管片对6月份的涉奥企业调查结果进行再核实、再确认。
2、核心企业实施驻厂监管。我市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核心企业,要密切关注新产生的核心企业的信息(具体企业以国家质检总局名单为准),一经发现,要立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定点供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质检食监〔20*〕143号)和《全省质监系统*食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方案》(浙质发〔20*〕27号附件1)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3、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对重点企业保持获证条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保持获证条件的,立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二是加大重点企业的巡查和执法力度。根据企业状况和产品的风险程度加大巡查频次,尤其要加大对高危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对重点企业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并监督企业严格实施出厂批批自检,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得出厂销售。四是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在省质监局实施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增加监测的频次、扩大监测的覆盖面,总结分析发现的质量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实现从源头抓质量、保安全。
4、小作坊实施严格规范。一是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销售范围,按照规定限制销售,并加贴标识。三是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5、违法企业实施严厉打击。充分发挥镇(街道)质监员的前哨作用,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食品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重点食品实施专项抽查。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米面制品、瓶(桶)装水、干制水产品、茶叶、豆制品(豆芽)、小麦粉、大米、米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同时加大后处理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召回不安全食品,并暂扣食品生产许可证,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控制应急阶段(20*年8月8日至20*年9月30日)为控制应急阶段
1、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
2、*会和残奥会期间,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大问题时,要按照*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质监系统*安全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台质发〔20*〕107号)要求,迅速启动应急相应机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力将事件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四)总结阶段(20*年10月)
及时总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上报*市质监局食品监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彻底消除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急动员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监管工作方案实施监管,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涉奥食品生产企业不出问题。
(二)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保障*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期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江维平担任,副组长由江欣、王礼文担任,成员为各室科队所负责人。
(三)协调配合。各室科队所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还要注意沟通,整合监管资源,不留监管死角,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篇8
二、工作目标
实现动态掌握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加快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卫生的监督检验频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名牌企业;清理、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通过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持续稳定,食品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内容
(一)整顿内容:着力整顿没有基本质量卫生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卫生低劣等问题。
(二)整顿范围:主要是《食品卫生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顿重点: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对象是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
(四)整顿方法:通过全面排查,根据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般企业、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打击取缔企业四种类型,进行动态监管,分类处理。
四、实施方案
(一)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全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卫生档案,实现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食品企业动态监管。通过全面普查建档掌握食品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核实企业的各项注册登记资料,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档案,掌握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场地设施、证照情况、产品流向。
(二)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质监部门要会同卫生、农业等部门尽快清理地方食品标准和企业备案标准,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对企业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低于或不同于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的,由技术委员会专家审查组审核其科学合理性。不能通过专家审查组审核的企业产品标准,质监部门不得予以备案,企业不得据此组织生产。
(三)加快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严把审查发证关,加强发证后监管工作,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全面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
(四)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重点对象是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黑窝点;重点内容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我市实施重点整治的区域、行业是:鹤城腐竹。
(五)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达95%以上,全年累计抽查品种覆盖面达到90%以上,重点整顿的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达标率在80%以上,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后处理力度,后处理的到位率要达100%。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责令整改、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整改措施,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食品实行强制召回、退出市场的制度。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整顿。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打击在食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行为;查处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假冒质量标识、短斤欠量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七)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重点整治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企业,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八)培养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树立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体形象。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年11月30日前)。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整顿范围和目标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组织部署。
(二)清理整顿阶段(至20*年2月15日前)。我市要根据整顿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厂”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清查整顿,动态掌握企业档案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监管。对重点规范企业、重点监管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重点打击取缔企业要依法打击取缔。
对证照齐全、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一般企业,要积极支持其上规模、上水平;对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下降达不到相关许可证发放条件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的重点规范企业,要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较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重点监管企业,要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无标生产,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或内部管理混乱、曾被有关部门查处且拒不改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或打击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3月1日前)。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和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全市整顿工作情况由市质监局汇总上报市政府。
(四)巩固提高阶段(至20*年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整顿工作基础上,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上着手,巩固和深化整顿活动成效。通过落实普查建档、监督抽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企业巡查、辖区政府回访、及时查处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等六项制度的落实以及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经贸、公安、农业、工商、卫生、水产、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信息平台,及时通报情况;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片分区,责任到人。要切实落实食品加工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情况。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党组成员会议、各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全局会议,共同讨论、研究本次整顿工作方案,布置整顿工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印发<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金质技监2006【16】号)和金湖质监局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两名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把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企业,把全县分为4片区域,县园区、戴楼区域由李宏先领导负责;黎城、金南区域由程永平领导负责;东南片4个镇和东北片的4个镇分别由刘建和纪顺华领导负责,同时把监管范围内的食品企业逐一分配到责任人,做到层层负责、重抓落实,加强领导,务求取得实际效果。会议决定成立由霍劲松为所长,王莉为指导员,吴飞、刘海东为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流动)监管所,主要工作职责是加强日常巡查、收集信息,及时处置相关问题。集中优势兵力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做到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注重实效,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之初,我局组织全县的106家监管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召开整顿宣传动员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业集中整顿方面的有关文件要求,再次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强调企业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提高其质量责任意识;要求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我局组织开展的这次专项整顿工作,明确提出通过这次食品生产业专项整顿,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为全县营造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为主、政府监管、百姓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会上,我局还与参会的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让企业法人代表对其产品向社会作出庄严承诺。在做好会议宣传、动员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食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与此同时,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宣传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宣传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宣传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服务工作,督促并指导食品加工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自觉建立自律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提高整顿效果
在整顿过程中,各部门能够积极主动地加强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四个结合,即: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建设相结合、治劣与扶优相结合、打击与治本相结合,严格履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整顿过程中,采取质监科、稽查队、综合所联动的方式,联合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共同研究,拿出方案,并立即作出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整顿效果。
四、加大整顿力度,实施分类监管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品源头质量把好厂门关。2005年我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顺利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进入2006年以来,在去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普查工作得到的数据首先按照区域管理的划分原则,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总体动态图,按照局党组研究的监管责任划分,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审查通则(2004版)分册》和有关省市局的文件精神,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警示图等电子地图,为下一步整顿工作做好准备工作;其次是按照行政许可进行了分类:“三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企业、“二证”(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只获得营业执照企业、只获得卫生许可证企业和无证(无任何行政许可)企业;分类后按照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把缺少行政许可的企业移送了有关部门,并最终确定以获得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具有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106家企业(含具有批发销售行为的小作坊)为整顿对象,对其食品生产加工点进行现场巡查,根据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巡查实情和处置意见。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监管范围内的106家企业全部巡查完毕,共出动巡查人员150多人次,50多车次,现场核查106家企业,其中:a类企业12家,b类企业44家,c类企业19家,d类企业6家;对10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同时还帮助这些企业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规范企业对添加剂的使用,进一步加强了全县食品添加剂的管理;25家企业由于季节性生产或者技改等原因,已经进入停产阶段。在整顿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31家企业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纳入市场准入并已经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纳入市场准入但还未进入查处期的企业,建议其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建立生产设备台帐、检验设备台帐,完善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买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继续向企业负责人宣贯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动员企业申请生产生产许可证;对未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要求企业加强原辅材料进货验证记录,人员、环境卫生要求,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方面的管理,购置必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产品未经检验不得出厂。在完成巡查后,在早期绘制的电子地图的基础上,重新绘制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动态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责任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警示图等电子地图,并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新分类,归档管理,实现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管理。通过集中巡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把各种制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有毒有害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能够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制假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并通过整顿一批企业,提升食品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质量水平,扶持一批质量稳定的企业,提高其创建名牌和质量信用产品的意识。
五、存在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较为落后。目前我县的1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有一半企业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而在这些家庭作坊式企业中多数为夫妻店,有的甚至只有一两个人生产经营,季节性生产经营企业占了较大的比例,逢年过节才生产加工一点产品,无固定销售网点。这些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普遍使用原始设备和廉价劳动力,工艺和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加工粗糙,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不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易进入生产环节。这些低价的、粗制的食品加工企业面广、量大,其危害性及潜在危险性相当严重。
(二)企业管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大多数企业,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缺乏系统的、现代化的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有一半企业仍采用简单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法。在这种现状下,很多企业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在作坊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知识层次不高,卫生意识较差、技术水平比较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三)企业缺少必备的检验设施。从调查情况看,由于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半为家庭作坊式生产,条件简陋,人员素质低,企业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是否合格,只是依靠个人经验和老套套、老方法,致使产品出厂时,其质量状况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在产品生产加工阶段的过程检验和质量控制能力更是无从谈及。
六、措施与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的总体要求,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的步伐。目前,县政府已同11个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我局已同81家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档案和地理分布电子地图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逐步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四图三员”的监督措施,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为主、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按照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对不符合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查处或取缔。要定时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类信息。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力度。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一方面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逐步完善生产必备条件,同时做好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大力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用非食用原料、发霉变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食品,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滥用违禁物品及食品添加剂、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四)逐步完善企业产品出厂检验体系的建设。由于目前多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缺乏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金湖县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所将组织有关企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企业出厂检验的指导、服务工作;对于有条件的企业,要求其购置相关检验设备,帮助建立化验室,完善产品出厂检验体系;没有条件、分布相对集中的企业,建议其建立联合检验中心;对于没有条件、分布相对较为分散的企业,质检所将上门服务,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保证。
七、建议
根据国务院《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由卫生部门划归质监部门,职能加大了,责任加大了,但是监管人员的队伍没有得到扩充,监管难以到位,另外在目前的检测体系中,现有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一方面县质检所的检测、检验设备投入不足,相关设备和技术人员匮乏,且质检所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没有财政经费,加之近年来食品检验方面投入不足,导致很多检验项目做不了的尴尬现象。因此,我们建议上级部门一方面要增加食品监管的行政编制,扩充监管人员的队伍,同时要加大对质检技术机构的投入,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检验技术机构对食品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能力。
篇10
检查员主要职责是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现场、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库房、标签标识、包装、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台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等有关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送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提出现场检查处理意见;向派出机关提交现场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即由派出机关指派2名以上(含2名)检查员组成检查组,并指定一名检查员为检查组长,必要时还可邀请技术专家参加。企业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委派一名联络员,配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篇11
二、检点
以《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为食品风险等级为“高”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单位,以酒类、食用植物油、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集中加工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批批检验及其他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落实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科学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生产企业
1.企业资质保持情况。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产品范围等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是否按规定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2.企业生产环境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
3.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企业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企业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是否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生产现场,是否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现场人员是否进行卫生防护等。
5.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是否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是否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6.企业贮存及交付控制情况。检查企业的原辅料贮存是否符合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是否根据产品特点建立和执行相适应的贮存、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是否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
7.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食品召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采购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
8.企业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培训时间是否达到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9.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企业是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根据《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不定期检查小作坊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生产过程、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大抽检频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生产品种目录管理,禁止生产高风险食品,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等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小作坊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采用散装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者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标号等内容;采用预包装的,应当符合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应建立查验记录制度,相关记录、票据的保存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届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6.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使用食品级的洗涤剂、消毒剂。
8.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扰民因素。
四、检查方式及频次
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食品风险等级目录》中评定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新增食品企业和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篇12
综合协调管理方面:
一、继续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一)承担好食安办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
一是对州食安委成员进行适时调整。二是出台《xx州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三是拟定《xx州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各县(市)政府签订《xx州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四是拟定《xx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组织开展对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五是组织协调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六是按时保质完成民生工程分解任务。
(二)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各县(市)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利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工作,充分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制定措施提供数据基础。
(三)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开展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会东县顺利通过验收。
二、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一)全力完成国抽、省抽、州抽任务。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制定2017年州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切实完成2017年国家级、省级、州本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县级食用农产品等抽检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实时维护国抽、省抽、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平台,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通报工作。
(二)切实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切实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规范和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样品和不合格样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在时限内上报产品控制情况、排查整改复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核查处置情况。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风险预警。各县(市)局按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开好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开展风险研判和风险交流。
三、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信息报告体系,熟练使用“食药舆情”APP,及时分析舆情,提高处置效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按新《食品安全法》修订《xx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为重点,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及处置能力。认真组织好在会东县开展的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三)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风险监测、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危害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严格事故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确保应急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四、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的原则,构建长效监管体系。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积极探索完善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实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行业生产安全的“两个安全同时确保”、“两个安全同时部署”、“两个安全同时检查”的“三同时”工作法,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食品生产监管方面:
今年,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州局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研究把握监管工作规律,着力构建食品生产许可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努力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和效能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定期对其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并报告。加大日常检查,要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企业生产行为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痕迹化”等监管要求。各县市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继续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改革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实施新版许可管理办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理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制,优化许可流程、严格审批把关、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二是加强食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管,加大对新获证企业、换证免于现场核查企业事后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和提供虚假声明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撤销)许可证书,把好准入关口。三是加强审查人员管理,完善核查工作机制,加大对核查人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水平。
三、突出两在重点,严防严控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
一是狠抓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广,社会影响大,是防范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主战场。抓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法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实施自查报告制度,主动排查隐患,严格落实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授权人等制度,提升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按照省局安排,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HACCP体系,发挥好大型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二是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坊监管。小作坊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监管制度缺失等原因,存在相当的食品安全风险,一直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要掀起宣贯“三小”条例及监督管理办法的热潮,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加强摸底调查、完善监管档案,制定监管计划,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在重点产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倒逼机制,引导推进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电子追溯全覆盖,实行全程监控,实现“生产经营有记录、食品流向可查证、主体责任能追溯”今年要继续完成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鼓励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保险机制。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省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部署,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信用目录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并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基础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表彰奖励信息等,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与相关监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交换、信用结果公开,联合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六、督促企业落实人员培训制度
各县市局要组织对辖区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业主、质量管理员、配料人员、检验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对《新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督促企业抓好全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
七、突出抓好高风险食品监管
篇13
(1)规模企业少,小作坊多。由于规模小,企业难以在市场上久立足,导致企业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2)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计量器具、无记录,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多。
(3)缺乏必备检测能力。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原材料进厂不检测,食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有少数企业虽然拥有检测仪器,但由于对质量工作重视、认识程度不够,以及企业内部缺少专业检验技术人员,没有有效开展检验检测,内设检验机构形同虚设。
(4)食品生产加工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县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以生产传统食品为主,企业缺乏优势核心技术,产品在市场没有核心竞争力,食品加工业发展存在后劲不足。
(5)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普查表明,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人员为农民、下岗职工组成,普遍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6)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9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谈薄,缺乏长远打算,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原材料进厂不检测,产品出厂不检验,在原料采购或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食品污染或有毒物质侵害,很容易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巩固食品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市场准入制度有一定距离的企业,要引导、帮扶使其达到准入条件,积极申办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老百姓又离不开的食品(如豆腐、散装白酒等),要限区域销售。同时加强证后监管,认真落实年审、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确保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针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数量多、分布广、安全隐患大、监管难的特点,要转变部门独览的思想观念,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要互相配合,建立以政府、行政部门共监共管的监管模式。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增加和强化食品小作坊的监管频次和力度,达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