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金融界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金融界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金融界论文

篇1

2.民间金融活动是否为非官方性质的。包括如下四个方面:(1)融资活动的参与者是非官方的,即借贷行为是个人或非国有制企业在之间发生的;(2)资金的来源是非官方的,民间融资活动所有的资金都来源于居民个人或私人企业;(3)从事资金融通的组织机构的所有者是民营的而非国有的;(4)资金的运作是民营而非国营的,即民间金融应该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民营金融,它也涉及到所有制概念和经营机制。

3.民间金融活动是有组织的还是无组织的。目前就民间金融按其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无组织无机构的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二是有组织无机构的各种融资会;三是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典当行、基金会等。也有学者把民间金融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临时的无组织融资的民间借贷为第一阶段;有组织、专业化的民营金融是第二阶段。

4.民间金融的正式与非正式性。许多文献文章认为民间金融是非正式(非正规)的,而官方金融才是正式(正规)的,本文认为采用中国人惯有的意识来分辩民间金融的“根正苗红”问题是一种错误的思想。因为民间金融活动的重要性是十分明显的,所以,政府必须反思对民间融资活动的政策,建立一个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秩序框架,而不是简单地禁止。公民有正当的需求,政府的制度供给就应该面向公民的正当需求,禁止民间融资活动在此意义上是与公民需求和偏好背道而驰的。此外,民间融资活动基于民俗、传统、文化,如果政府认为只要有它所一手创设的正式制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话,那就是哈耶克所批责的“理性的狂妄”。

5.民间金融非法与合法性。本文认为当民间金融合法时,国家才能提供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秩序框架,使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纳入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中。“民间金融跟地下钱庄没有任何关系”,两者的区别,亦可从央行下发的文件中窥得究竟:民间金融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央行特别强调,民间金融是游离于官方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民间金融是合法的,而地下钱庄(地下金融)是非法的,属于国家依法取缔或打击之列。

二、“民间金融”的界定

从以上的分析中得出,民间金融既不是指地下经济中没有注册的、非法的、无组织的民间资金融通活动,也不单是指有组织的或已经注册了的民间的资金融通,本文认为应该有如下的定义:民间金融泛指一切非官方性质的(即不由官方出资或官方经营),非国有制性质的,主要业务发生在个人或非国有制企业之间的各种形式的符合法律规范或道德规范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当然这一定义自然排除了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社会有害的从事非法洗黑钱活动的黑色金融。理由如下。

1.“金融”,即资金的融通。只要商品经济存在,就必然存在金融。金融本身不带有任何制度色彩,但金融的具体形式是随着客观经济条件或经济形式的演变而不断发展的,任何金融形式的出现和存续都会有其经济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只有形式的高低级之分,先进与落后之分,而没有正规与非正规之分,假如有的话,也只能是人为的制度或者体制的设置的结果。如果说民间金融是非正规金融,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的,即在正规金融体制外运作的金融机构体系,通俗地讲就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金融。这种称谓实际上就是一种人为的制度歧视。

2.民间金融的定义规定了其合法性,排除了非法的融资活动。即把所谓的地下金融(灰色金融和黑色金融)排除在外,因为研究民间金融旨在将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常规管理系统的金融活动,应该为民间融资活动设计一种法律框架秩序或者央行监管制度,使得民间金融活动走出灰暗地带,使得公民放心、政府放心,使得我国民间融资组织与活动与现有官方金融结构并存,从而形成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性金融秩序。

3.民间金融产生于官方金融的边界地带,当国有银行对民营、个体等非国有经济融资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市场失灵时,民间金融应运而生。加之它的供求关系、运行机制、交易行为与契约治理具有市场化特征,又与民营经济有着“天然”的体制姻缘,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今天,民间金融作为一种过渡性金融安排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

篇2

21世纪初期世界金融危机的发展前景最终取决于世界经济中各地区、各国之间相对经济实力的变化。前述世界经济运动的模式已经表明,世界经济运动的状况和金融危机的发生与否根本上在于中心与依存关系的发展,从本质上看,这就是两部分经济实力对比的变化状况。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也就是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经济主体以实力为基础的博弈。货币金融垄断是经济实力的集中体现,就是竞争优势;处于垄断地位的一方总是支配着另一方和整个经济运动的方向,这就是世界运动的法则,也就是决定世界金融危机走势的基本规则。

世界经济中经济实力反映为科学发展、生产力水平、经济规模、金融市场规模和其货币是否充当国际货币。科技发达、经济和金融规模大、货币为主要国际货币的国家或国家集团从经济金融到文化都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产生影响。这种客观规律决定着世界经济和金融运动的发展趋势,也决定着世界金融危机发展的前景。未来世界金融危机问题根本上取决于世界体系中各地区和各国经济实力的消长变化。

世界金融危机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这一趋势将很难改变。首先,如前所述,世界经济格局不会有大的变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仍将处于严重不对称的地位。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1975-1995年,除东亚少数所谓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和中国之外,其他所有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相对发达国家的人均GDP都处于连续下降状态。西方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得益者,发展中国整体经济地位下降。1997-1998年的金融危机又给予东亚经济严重打击,从而使中经济全面受挫。目前,发达国家占有世界财富的3/4,最不发达国家则增加到49个。从历史来看,金融危机发生后,在经济格局不变、依存状况总体上不变而作部分调整时,几乎所有受危机打击的发展中国家都不得不再度依赖外部资本流入和外部拉动。

其次,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的外部债务(见表1),国内经济结构和社会调整面临诸多困难,出口创汇又因技术革命发展滞后和西方国家的限制十分艰难,当西方资本流入时,可能导致新的生产和金融失控,而不会产生较多国际收益。这势必成为新危机的隐患。

表1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和负担率

年份债务额(亿美元)债务出口率(%)

198019901998198019901998

所有发展中国家6095147282465185.3155.8146.2

东亚及太平洋9412861697893.1113.4107.4

欧洲及中亚7552210435444.896.9126.7

拉美及加勒比257347547358201.9256.1202.5

中东及北非8381830205841.4119.1137.4

南亚38012991645160.5317.5201.0

撒哈那南部非洲6091774225866.4209.8232.1

再次,经济全球化将继续发展。国际资本和国际货币的多元化,以及西方国家之间的经济与金融竞争总会对世界金融贸易和资本运动产生难以预料的扰动和冲击。在世界经济不对称结构和发展中国家债务沉重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和出口方向的多元化不仅不会缓和或抵御这种冲击,反而可能严重化。如果实行金融和资本自由化,再度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即使发展中国家认识到这种危险性。

金融危机与经济周期分离的趋势进一步加强

传统的金融危机主要是由经济危机发生而引起的,金融危机所反映的是实物经济严重过剩的状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推动西方经济长驱直入金融资本主义,也促使一些处于工业化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加速发展虚拟经济,虚拟经济在所有发达国家和一些所谓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占据重要地位,成为金融危机的主导因素。金融危机所反映的是虚拟经济过度发展后的崩溃。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金融危机和90年代的金融危机都是如此。

虚拟经济是指以虚拟资本膨胀和交易为特征的经济,信用发展是虚拟资本膨胀、虚拟经济兴起的推动力量。虚拟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是社会生产规模扩大、速度加快,要求融资形式的多样化、融资范围拓宽、融资成本降低和融资的便利。虚拟经济发展表明一国金融活动和经济货币化程度提高,社会生产和社会财富积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看,虚拟经济或金融经济是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标志之一,是人类经济活动发展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但是,同实际经济的发展一样,虚拟经济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也不能超出它应有的范围。虽然人们目前还不能准确地指出这个范围,不过,从它服务于实际经济这一点来看,它确实存在发展约束。然而,由于虚拟资本市场脱离实际经济运动的特性,虚拟经济又往往出现加速膨胀的势头。虚拟经济逐渐超越实际经济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最主要的方面,这就造成了金融危机领先实际经济独立发生的新趋势。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西方国家,也促使一些发展中国加速发展虚拟经济,一方面是因为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是因为支撑虚拟经济膨胀的资本来源全球化,使虚拟经济的膨胀完全可以超出一国国内财富和生产增长的限制。金融危机因虚拟经济过度发展而发生的条件得到强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虚拟经济过度发展的问题显然更为普遍和严重。一般来看,西方国家的虚拟经济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高收入和大规模对外投资为基础的,国家信用如国债和货币发行是虚拟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货币金融政策是虚拟经济的主要调节杠杆,这就是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主义。而在发展中国家,虚拟经济往往是以工业基础不完善、出口增长波动、收入分配严重失衡为前提的,资本流入和被动的货币扩张成为虚拟经济扩张的主要支持力量,货币金融政策调节虚拟经济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可以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虚拟经济是由外来资本拉动促成的,更具有外生性、泡沫性和敏感性与易崩溃的特点。起源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危机直接由虚拟经济极度膨胀而开始也就十分自然。当然,在发达国家,由于长期向外转移生产,一些产业已出现“空心化”,加上运用信息技术控制生产,实际经济过剩问题得到缓解,主要问题仍在虚拟经济方面。如果货币政策不当,国际金融资本在规模流入后急剧转为流出,仍然会导致虚拟经济崩溃和金融危机发生,只是在程度上与发展中国家不同而已。21世纪金融危机发展的这一趋势不会改变。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继续加速,全球资本运动将继续高涨。由金融危机导致的货币贬值将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经济转为复兴,进而吸引西方资本涌入,虚拟经济将因资本流入而再度高涨。第二,还会有一些发展中国家进入工业化高速增长阶段,原有的新兴工业化经济则会跃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虚拟经济占优势会是一个经常性问题,而国际国内的不确定因素仍大量潜在,国际投机资本极可能卷土重来。第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客观经济基础是很难改变的,如出口导向的生产结构、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对西方资本的过分依赖,等等。第四,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主义将进一步发展,但发展会不平衡。特别是欧元成为强势国际货币后,将对美国和日本的虚拟经济发展产生冲击,美国的货币政策可能不会像以往那样有效,日元资本外流将使日本的金融经济受到打击。西方的金融资本主义虽不会发生严重的挫折,但出现类似1987年的股市危机还是有可能的,这要看西方金融资本在内部滞留的时间长短。

金融危机的时间间隔规律大体上不会改变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金融危机发展的进程来看,金融危机没有按某种固定规则周期性出现。1960年在西欧出现战后第一次美元危机后,间隔7年又出现美元危机,然后紧接着出现法国法郎和德国马克危机,以及1971年开始的布雷顿体系危机。金融危机的频率明显加快。7年后,到1982年,金融危机转向发展中国家。此后又经过7年,由1992年的欧洲货币危机开始,随后实行固定汇率的拉美和东亚发展中国家受到危机打击,金融危机的频率又明显加快。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经济运动的中心是资本运动,特别是金融货币资本的运动。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生产力水平快速提高,它们加速进入金融资本主义阶段;而由于资本短缺,发展中国家只能接受资本和开放市场进行工业化,由此形成了资本由北方流向南方、商品也由北方流向南方的不对称状况。这种状况使发展中国家在资本和商品流入中经济社会失控(一般只需5~7年的时间),风险日益增大,因此,西方资本内在的追逐利润和实现价值的行为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

在发达国家之间,不同的货币资本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平衡和货币金融政策的变化刺激不同的货币资本不断转换,因而由大规模货币资本运动所产生的金融货币危机不可能有什么固定规则。假若说有规则,那就是危机随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和利率之间的差异相对变化,并且随着占主导地位的国际货币国的金融资本膨胀而加速发生。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的金融危机正是如此。但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货币资本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西方金融资本主要是在西方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进入发展中国家的,高利率、固定汇率和较快的经济增长是主要吸引因素。尽管如此,一旦西方金融政策和经济形势变化,或是发展中国家内部社会经济问题暴露,货币资本间的差异和矛盾就会显著激化,中心与之间的资本运动状况就会改变,所以,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也不会呈现周期性。世界金融系统的变化和矛盾、世界经济系统的不对称发展是这种非周期发生的客观基础。资本循环、复杂系统混沌原理足以解释这些问题。简而言之,在一个无规则、内外经济金融紧密联系、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世界体系中,任一对外收支不平衡和资本耗散能力较强的国家和地区都会随时随地发生金融危机,只要存在扰动和资本自由移动的条件。如果说有什么规律,那就是发展中国家经济金融开放的时间长短和资本流入规模,它们决定危机条件是否成熟,决定扰动是否导致资本大量外逃。

危机随世界经济和货币结构调整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21世纪,世界货币结构也将发生重大改变,当前存在的美元中心结构将为美元和欧元的两极结构所取代。2002年欧元实体货币已正式流通,估计3~5年后欧元将会有力地挑战美元的霸权地位,并对日元的国际化发展产生抑制作用。在未来10年左右,美元和欧元将平分秋色。还应看到,世界其他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正在加速发展并逐步走向区域货币合作或货币一体化。这也将对世界货币结构产生有力冲击。在这种结构变化、调整和转变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来源、外汇结构都将经历大幅度的调整;不同的国际货币也将激烈竞争、相互取代,由此引起金融冲击和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加大。

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世界货币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除了外资大规模进出产生的金融震荡之外,还可能集中在资本外逃方面。资本外逃指一国资本所有者向境外转移资本的行为。资本外逃有多种方式和渠道,主要包括:(1)贸易融资。通过低报出口合同金额和高报进口合同金额,将多出的外汇资本移往国外,投资国外资产,本国损失外汇资产。或者干脆虚报进口,骗汇抽逃。(2)推迟和提前贸易结算。对出口该收汇的结算推迟,对进口则在预期本币汇率下跌时提前结算汇出。(3)转移价格。有国外分支机构的国内公司或在国内经营的跨国公司,利用内部贸易中的定价机制转移资本。(4)对外投资。对境外投资时,采用虚报投资、截留投资收益等方式将资本大量移出和留存海外。(5)利用非法商品贸易活动转移资本。资本外逃导致一国外汇资产大量流失,使发展中家外汇资源枯竭、货币持续贬值、国际收支和对外债务日益严重。20世纪80年代债务危机之后拉美国家出现经济长期萧条、债务危机反复发作、国内金融近乎崩溃状况的重要原因就是资本外逃。20世纪90年代东亚、俄罗斯和墨西哥金融危机前,国内资本外逃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例如俄罗斯从1992年以来,每年资本外逃达GDP的6%,占国内储蓄的8%~18%。

从经济全球化发展和20世纪90年代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的政策反应看,区域货币合作、资本市场开放、浮动汇率和经济结构调整代表着一种主流趋势。这种趋势的发展,完全可能为新的金融危机生成创造条件和时机。

金融危机的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金融危机由国别性危机演变区域性和全球性危机的基本途径,是经济与金融联系加强的多样化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则是基本机制。所谓危机的传染性和传导性,就是指金融危机由区域内一国向区域整体、进而向其他区域蔓延扩散的特性。

研究表明,金融危机传染的第一种机制是区域内和区域之间的贸易联系。就区域内而言,当一国爆发金融危机后,该国货币大幅度贬值,使其贸易伙伴国处于不利的地位。这种状况极易诱使投机者对其贸易伙伴国进行攻击并获得成功,因为贸易伙伴国出口减少、进口增长导致外汇储备减少和失业率增高,在客观上和主观上都难以在投机攻击中维持固定汇率;区域之间也是如此。金融危机传染的第二种机制是资本市场联系。当区域内一国发生金融危机时,该金融资产价格大跌,由于区内各国之间的资本联系,其他国家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也遭受损失,流动性受到破坏,相互支撑的力量减弱,因而导致其他国家资本市场和金融状况恶化,从而也易被投机者攻击导致金融危机。第三种机制是区外国际信贷者和投资者对区域内各国经济作相似的判断和预期。当区域内一国发生金融危机时,区域外的投资者困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通常认为区域内各国经济金融状况基本相似,出于减少资产损失的考虑,不是从区域内其他国家抽回资本就是减少信贷提供,导致整个区域爆发危机。

篇3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篇4

作者:刘一鸣 单位:内蒙古大学

“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在假定中,证券价格和市场形成都要建立在投资人或者经纪人理性的基础上,但是实际上,有效市场在实践和理论上有太大的差异,许多投资者的金融行为依据的不是理性的信息,而是靠自己感性的感知,或者说“噪音”来决定是否购买。”有效市场假说”的实现有赖于有风险的套利机制,所以它的局限性在假设上更明显地体现出来。社会学家认为,任何一种金融行为都必须在社会领域中才能具体实现,并且还会受到社会的制度、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④因此,经典金融理论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行为金融学“认为,经典金融学的弊端在于:“只关注经济行为和经济市场对于金融行为和效果的影响,而忽视了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等非经济因素对金融行为的影响。”⑤理查德•泰勒(RichardH.Thaler)认为,行为金融学和社会制度的结合是金融行为在社会学视角下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经典金融理论的反思将为金融行为理论在社会学研究中的新领域。

在社会学范畴下研究金融行为,是金融研究向社会现实和金融现实进一步结合的标志。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革命、金融体系完善和全球金融危机等使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政策模式发生变化;同时,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又使各国的金融市场卷入全球经济和政治范畴。人们对金融影响的感知超过了市场本身,金融行为与社会生活联系日益密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金融新闻的社会学研究有了更加宽阔的空间和研究意义。嵌入性和脱嵌性理论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的研究由古典经济学领域发展到有效市场假说,然而这两种理论都是高度抽象的状态下研究的。现实中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参与者也不同于经济人,所以前两种模式不可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新经济社会学对“嵌入性”和“脱嵌性”提出质疑。“嵌入性”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产生的。波兰尼的观点是: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社会关系被嵌入到经济关系中。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萨提那认为存在着至少两种市场:一种是经济社会学传统下嵌入社会关系中的市场,另一种是脱离社会关系的脱嵌性市场。网络的发展使全球性电子交易得以实现,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网络被计算机网络代替。然而,S.塞桑在电子交易金融行为研究中发现,信息化和电子时代的金融行为依然嵌入社会关系中,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信息必须依赖于资源和情境,信息技术依然要依靠物质资源。在目前看来,金融市场受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制度影响,所以在制度上,金融行为存在一定的嵌入。“嵌入性”实际上是说明,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经济行为本身就是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从这个角度去解读,可以发现,经济领域的实质是社会领域的一部分,两者不是嵌入和被嵌入的关系,而是内在的一致性。金融领域的研究应该属于社会学研究的课题,如此看来,研究金融行为在金融领域还是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有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社会网络和文化系统马克•米兹鲁奇和杰拉德•戴维斯借助于社会网络和新制度理论,对美国的商业银行扩张进行研究。从20世纪60至80年代,美国银行由以区域和地方业务为主的较小规模,发展为共有150家银行、拥有国外分行的国际性产业。他们认为银行走向全球化是一种由组织及其决策者所推动的组织现象。金融行为可以视作是一个合理的行动方式,作为一个金融决策,在企业间以网络的形式扩散开,借助社会关系网络收到行为反馈,使其他银行模仿或者被引导,从而形成广大的影响。另一种对金融行为的研究就是把市场理解为“文化系统”。⑦米歇尔•阿伯蕾菲亚通过对证券股票和期货市场人类行为的研究,揭示了金融行为是社会性在社会关系和文化中的系统行为。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不是简单的交易,交易过程包含了社会、文化、经济等因素,交易结果是社会、文化和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把金融市场视作是一种文化系统,这就意味着交易不单单是重复,而且体现了相互理解并促使人们进行不同的选择。交易中产生的理解随着时间会被制度化,这种制度成为金融市场中金融行为的参与依据。金融市场文化随着金融行为而变化,并在交易中不断产生、发展和变化。

篇5

1、借“壳”上市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其主营业务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金融街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任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1999年12月27日,原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集团与北京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股权比例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2000年1月15日,财政部批准了该股权转让行为;2000年4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豁免金融街集团要约收购义务;2000年4月12日,金融街控股、金融街集团及华西集团就股权转让事宜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深圳证交所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就由华西集团变更为金融街集团,基本完成了股权转让过程。

200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资产置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金融街控股将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全部负债整体置出公司,金融街集团按照净资产相等的原则将相应的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金融街控股整体资产置换完成后,全面退出包装行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此后,金融街控股于2000年5月27日进行了股本变动,总股本从78691500股变更为125906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从7869.15万元变更为12590.64万元。同时进行了董事会改组。2000年8月8日,公司名称由“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由“重庆华亚”变更为“金融街”。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将注册地由重庆迁往北京。至此,金融街控股除保留“重庆华亚”的股票代码外,完全变成了一个全新的公司。

2、资本扩张

金融街集团在成功地实现了借“壳”上市后,制定了“以金融街建设为主,积极向金融、高新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渗透”的发展战略,并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资产整合。金融街控股首先收购了关联企业北京金融街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位于北京金融街区域与土地开发有关联的资产(含北京顺平拆迁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持有的北京宏基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51%的股权,收购了北京顺成饭店持有的北京金融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7%的股权,最终获得了金融街区域的独家开发权,使公司可以集中精力进行北京金融街区域的开发。

金融街在成功借“壳”上市后的3年中,业绩节节攀升:主营业务收入,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分别为2.2亿元、8.57亿元和9.24亿元;净利润2000年、2001年、2002年分别为0.4亿元、1.51亿元和1.67亿元。特别是2001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位居房地产上市公司首位。200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65%,主营业务利润24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60%;净利润12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

在业绩飞速攀升的同时,2002年8月,金融街控股成功地进行了新股增发。在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之后,2002年8月6日,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深圳证交所交易系统,采用在网上、网下累计投标相结合的方式,向流通股东、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及网下机构投资者发行。本次增发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9.58元/股,发行数量为214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亿多元。金融街控股成为证监会出台新的证券发行办法后,第一个尝到增发甜头的上市公司。

3、经验剖析

金融街的借“壳”上市,可以说计划周密,时间紧凑,干净利索。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到公司迁址不到一年时间。分析金融街借壳上市的过程,成功之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篇6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中国社科院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称我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中西部地区的失业率超过10%,其中大中城市失业率约10.1%。而在这庞大的失业大军中,又以农民工和大学生最为严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全国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此次金融危机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工就业面临很大压力。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据教育部的统计,从需求方来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有明显下降,就业岗位严重不足。

(二)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体制之后,由于社会劳动力流动性提高,经济社会越来越融入全球体系,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高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低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导致劳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城乡差距。中国社科院最近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过去的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降为36.3%,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1%,后者比前者高近7个百分点;同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差高达近万元。加上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大量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失业,必然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

2009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中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可见,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下行,而经济下行则会使中国长期积累的矛盾浮出水面,隐性矛盾显性化,显性矛盾更加尖锐。在前面已经提到,金融危机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而当失业潮和土地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种纠纷集结在一起的时候,一旦哪个环节没有处置得当,社会冲突就存在加剧的可能。可见,金融危机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多发时期。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方面,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就业问题是当前我国一个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是解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键所在。但是,当前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却造就了大量的失业群体的产生。这些规模庞大的失业群体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发生矛盾冲突的风险急速升高,并有可能由经济危机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必须把解决就业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经济的较快增长会推动就业的相应增加,因此在经济增长目标中本身就包含就业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上实行的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事实证明,经济增长并不必然或自动地促进就业增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为9.3%,而年均就业增长率为3.0%,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323;90年代,年均经济增长率为10.4%,就业增长率为1.1%,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106,即经济增长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仅能带动0.106个百分点的就业增长,比80年代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了2/3。[1]这表明,经济高增长并不一定必然带来相应的就业高增长。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要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关键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扭转经济增长和投资对就业拉动作用日益减弱的现状和趋势。为此,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此来实现就业结构的改善和就业岗位的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救助、扶贫和扶持经济开发等措施,调节收入的过大差距,以缓和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因此说,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享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但是,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在城市实行,而农民却始终处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甚至可以说,广大的农民是游离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据有关调查显示,占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着89%的国家社会保障资源;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11%的社会保障投入。[2]这一现状如果不打破,不仅实现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而且还会进一步加深城乡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其一,要切实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二,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基于公民人权的需要,对特困居民实施的一种无偿救助,它体现的是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利、国家的当然责任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量的工厂破产倒闭,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群的存在,当他们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时,国家有义务对其进行救助。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有了这种保底措施,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护。

篇7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贷款通则》第七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本文所说的用委托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途径,是指农民作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的一种新型的特殊的委托贷款。此种贷款的委托人依旧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任何愿意提供贷款给农民的主体;受托人不再只局限于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借款人可以是农民自己,也可以是农村企业。

二、用委托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的优势

1.三赢局面(微观)。(1)对委托人。首先,对于委托人来讲是收益率的上升,把剩余资金存入银行一年期的存款利率仅为3.87%(截至07年12月14日),而把钱贷出去每年的贷款利率肯定会比存款利率高。其次,还有利于委托人拓宽投资渠道,分散风险,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2)对受托人。主要是扩大了业务收入。目前,银行的业务收入过于单一,传统的存贷业务的收入占绝对比例,而发展中间业务,是银行扩大业务收入的重要途径。委托贷款的业务收入是手续费,它不受贷款风险和贷款效益的直接影响,因而比利差收入更为稳定,而且成本费用极低,业务收入几乎等同于可实现利润。此外,还有利于分散银行的风险和增加其竞争力。如果受托人是个人,主要也是增加了其收入。

(3)对借款人。主要是贷款可以得到满足。从瑞安市对十个村一百户农户问卷调查得出:瑞安市农户对投入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有51%选择自有资金,25%为民间借贷,24%为申请贷款。这说明还有49%的农民希望通过借贷途径获得资金,而金融贷款仅能满足不到其中一半的农民贷款需求,农民贷款需求仍有较大空间。从该资料中不难得出,如果针对农民的委托贷款得到推广就可以满足部分农民的贷款需求,从而可以解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促进农村的发展。

2.两个促进(中观)。(1)有助于促进资金从城市到农村的流动。目前,普通的城市企业和广大年的城市居民即使是有剩余资金想投资农村也没有好的途径。如果推广委托贷款这种方法,就能使得原来并不了解的双方成为资金链条的两极,从而打破从城市到农村的资金无通道的局面。

(2)有助于促进农村内部资金的循环利用。委托方当然可以是农民自己,他们之间信息基本是对称的,部分富裕的农民或有资金剩余的农民完全可以通过这种有法律保护的途径把钱借给其他农民,从而使得农村本身的资金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利用,缓解农村资金的外流。

3.杠杆效应(宏观)。政府为了解决三农问题从各个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如果财政拨款是在给农民输血的话,那金融贷款就是在造血。而在金融贷款中委托贷款和其他贷款相比就在于它很强大的杠杆效应。如果将委托贷款比作一个支点,将政府所作出的工作比作所用的力,那这个杠杆撬动的就不只是原来的那种政策性贷款所带来的微小的资金量,而是整个社会巨大的资金量,其中不仅包括农村自身的也抱括城市的,不仅包括企业、机构,也包括个人的。这是其它贷款所没有的。此外,这一方法还有打压高利贷,制止地下钱庄和地下金融,以及缓解流动性过剩的作用。

三、用委托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障碍(风险分类) 转贴于

虽然这种委托贷款有诸多优势,但是推广它也存在许多障碍。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分析这种特殊的委托贷款实现的障碍,可以从源自借款人的风险和受托人的风险这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1.借款人的风险

目前,国内的各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的借款对象主要是针对市政建设、旧城改造、道路开发等项目,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发行的委托贷款则针对的是有相当规模的农村企业,这中间均没农民。农民难以成为委托贷款的主角,主要是源于其贷款风险相对于其他贷款主体的风险更高。主要是以下两点:

(1)是自然风险。其广泛意义上指由于自然现象或物理现象所导致的风险,如洪水、地震、风暴、火灾、泥石流等所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本文指的是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受自然资源和自然灾害影响大,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从而会导致贷款的风险。

(2)是信息风险。这一点主要是指城市资金流向农村的障碍。具体而言,由于地域差异,作为借款人的农民比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前者更确切地知道的这笔贷款的风险与前景。委托人由于地域原因更愿意将钱借给相对熟悉的市政部门。

2.受托人的风险。本文指的受托人不再只局限于金融机构,还包括个人。一方面可以使得这种贷款更加灵活便于推广,另一方面还可以是地下金融合法化。但这样做本身会带来受托人的信用风险。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个人非金融机构),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受托人有可能将资金据为己有,也有可能和借款人串通故意制造不良贷款。

四、针对障碍的几点建议

1.开展业务宣传。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对委托贷款都缺乏了解,更不用说针对农民的委托贷款了。这是制约业务发展的关键间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发展客户,委托贷款 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解决这个间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全方位大力开展业务宣传。在宣传过程中应该重点宣传以农民为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2.建立农村试点。由于该项业务属于创新,应该寻找一个比较合适的农村作为试点,向该村农民详细介绍,对有意借款的农民提供一定的帮助。将其各种情况和建议记录下来,及时的分析并调整政策。待试点取得成功之后再加以推广。鉴于我国农村的地区性差异很大,推广时应该因地制宜,不应一刀切。

3.构建信息平台。鉴于目前我国金融运行体制和当前的有关制度规定,建议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牵头,其它各商业银行参与,定期针对农民的委托贷款供求的相关信息。经办行可先大量收集资金供求信息,汇总后一批一批地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向社会,构建一个促进委托人和借款人能够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信息平台。可以客观公正的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所要求的条件和欲提供资金数目等内容,使资金供需双方真正得以相互沟通,以提高签约的成功率。

4.协助设计产品。受托人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比委托人和借款人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可以针对不同的贷款双方设计不同的委托贷款的产品。设计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抵押、担保和信用的选择,一次性和分期还款的选择,利率的确定,借款期限长短的确定等等。

5.引入保险机制。针对自然风险,可采用在委托贷款中引入贷款保险的方法,让保险公司对这种委托贷款进行承保,降低这种风险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让农民购买农业保险,避免遭受灾害之后没有收入,造成违约。建议这些保费应该由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出一部分,以鼓励这种方式的推广。

6.进行风险评级。受托人可以仿照西方银行“6C”原则(借款人的品德(Character)、才能(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设计一种专门针对这种农民作为借款人的风险评价标准。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价:过去的借贷情况,抵押品情况,年收入情况,家庭成员的情况等等。评价的语言应该浅显易懂,便于农民的理解。

7.进行财政补贴。为了这种新型贷款的发展,就要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同,政府可以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减轻农民的费用支出,补贴大小可以参考每笔这种特殊委托贷款的费用。建议政府将补贴给与促成委托贷款的受托人,这样一方面可以鼓励银行或信用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避免将补贴直接给委托人和借款人的容易引发的道德风险。

8.监控贷款使用。受托人应积极主动地利用自己的贷款监控系统帮助委托人监控借款人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委托人。对发现借款资金使用上存在的安全性问题时,应主动及时地协助委托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总之,这种委托贷款的推广虽然有一定的障碍,但是它本身具有的强大优势是其他贷款所少有的。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尽量减少其弊端,让它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新途径。

篇8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

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

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篇9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篇10

美国的Allen.F和D.Gale提出了金融体系风险分担理论。他们认为,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市场和银行中介两部分,金融市场提供了横向风险分担机制,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利用多样化投资组合来规避非系统风险,而对系统风险无能为力;银行中介向投资者提供了分担系统风险的机会,存款者利用存款进行跨期风险分担,可以较好地规避系统性风险。但是,银行本身所面临的非系统风险绝大部分是通过贷款多样化和分散化来规避的。但是对于系统性风险,银行是无法规避的,只能是银行中介与企业之间进行分担。在系统风险很大的,银行就可能成为一个系统性风险最终聚集的部门。美国次贷危机使积极参与次贷相关产品开发交易的银行成了风险汇聚的重灾区。

一、美国储蓄信贷协会(S&L)危机

(S&L)储蓄信贷协会是专门从事储蓄业务和住房抵押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1831年诞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第一家储蓄信贷协会,到1970年代末,全美共有4700家储蓄信贷协会,成为资产总额突破6000亿美元重要的金融巨人之一,是美国政府调控房地产业的重要部门,具有浓厚的“国营色彩”;储蓄信贷协会(S&L)的业务单一,仅为购房者提供低息住房抵押贷款,贷款融资渠道大都来自利率更低的政府借款和中息揽存,拥有制度性存贷息差收益,美国政府对其经营方式和范围有很强的管制。

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通货膨胀之下,资金大量向短期金融资产投资信托基金(MMF)集中,银行和储蓄机构的资金外流难以制止。如果银行和S&L不大幅度提高普通存款利率,就会失去储户,营业面临困难。假如实行利率自由化,提高存款利率,则S&L面临存贷款利差倒挂,在经营上出现赤字。美政府当局决定在1982年实行利率自由化。结果,存款利率上涨,S&L的经营急速恶化,400多家S&L濒临倒闭危机。S&L出现危机的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失败。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护濒临倒闭的S&L的所有存款,需要巨额资金,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没有这么多资金,绝大部分需要政府负担。,政府为了逃避负担,采取放宽限制的措施,为S&L创造了增加利润的机会。银行本身所面临的非系统风险绝大部分是通过贷款多样化和分散化来规避的,允许其参与多行业的高风险商业贷款等业务经营,但是没有经验的S&L参与此类的经营,近乎进行赌博。1988年,储蓄信贷协会出现更大的危机,总亏损额如天文数字,大约在五千亿美元左右。储蓄信贷协会(S&L)危机是先过度管制,后放松管制的结果。

二、2007年的次级抵押贷款危机

1.1990年以前美住房抵押融资机制的改变

S&L危机以后美国政府放松管制,促进金融市场创新,把原来高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房地产按揭贷款资产通过金融市场分散给不同的投资者主体,美国的住房按揭抵押贷款金融市场逐渐发展成为二级市场的结构。其一级市场机构经营模式由传统经营模式“贷款并持有”(originate-to-hold)让位于新的“贷款并证券化”(originate-to-distribute)的商业模式,一级市场机构也基本为私人机构。住房抵押贷款融资渠道不再完全依靠吸收存款,而是依靠出售贷款合同,获得直接融资。

在1990年以前,住房贷款二级金融市场的主体还是只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GSEs)。美国政府主要是通过房利美(FannieMae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和房地美(FreddieMac美国抵押贷款服务公司)这两个机构来支持、调控美国住房融资体系的,这两个机构是美国整个住房融资体系的基础。其赢利来源于MBS的发行费用。

2.次级抵押贷款繁荣时期美住房抵押贷款融资市场的变化

其一,由于“贷款并证券化”的经营模式,使得一级市场上贷款公司可以快速回收资金并获得手续费收入,为扩大信贷市场份额,降低信贷标准,给低收入者种种优惠条件,于是次级贷款市场开始迅速扩张。到2006年,美国住宅抵押贷款规模已超过国债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贷款余额高达13万亿美元。次级贷款分额约为7%到8%。

其二,美国政府背景的机构“房地美”、“房利美”不再是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二级市场的主要力量,高额的证券发行费吸引私人中介机构和大型投资银行进入,私人房贷公司如ImpacMortgageHoldings、“新世纪”(NewCentury)、Countrywide、Ameriques和多次等利用高财务杠杆向银行借贷购买次级抵押贷款合同后通过打捆、证券化为MBS后出售大型投资银行,后者将其再次证券化,目的已非分散抵押贷款风险,提高贷款机构的资金流动性,而是更注重获取暴利。房地产抵押贷款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变成(一级市场贷款,出售贷款合同——二级市场证券化MBS—再次证券化——出售给投资者)的循环。

其三,美银行业普遍认为“银行债权证券化会有效化解银行信贷风险”,再者发行并交易衍生品可获高额利润,美各大银行都设立了附属机构开发金融衍生品,近十年来该项业务的利润往往占银行总收入的50%以上。美政府在次贷危机出现之前一直是鼓励银行进行金融衍生品开发的。因此以次级按揭贷款债MBS为基础资产的再次证券化的各种证券产品,如债务抵押凭证(CDO)、合成CDO、夹层CDO…投资银行还利用分档技术对不同还款概率的CDO不同处置方式。过于复杂的金融衍生环节,使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很难真正了解所评级或购买的投资产品的风险。欺诈性的产品设计或有发生。

其四,商业银行出现信用循环式担保;一是商业银行纷纷设立SPV,发行CDO,因出售证券化资产时通常附有协议,在一定期间出现违约风险,最终投资者有权向发行者要求赔偿;二是银行出资设立SIVs,便于其发行ABCP。虽然在法律上有所谓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Remote)安排,两者的资产负债表虽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为了提高SIVs的信用评级,银行通常对SIVs有融资承诺,这是一种或有负债,为了发行更多的ABCP,SIVs的财务杠杆很高,且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一旦资产贬值,自有资本很快就会被冲销,会形成银行的实际损失。三是因以次贷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的高收益,银行亦购买别家或干脆持有自家发行的这类高收益产品。因此,美银行隐藏的巨大的重复性的资本损失风险。

3.美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

自2004年中开始,美联储先后17次加息,基准利率从1%上调至最高时:2007年9月的5.25%。不断升高的利率导致还贷成本激增,超出众多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构成了借款人后续违约的直接原因。随着金融机构执行抵押,将回收住房重新推向市场,更进一步加剧了房价下跌。以次级抵押贷款MBS为基础资产的各种CDO证券化产品评级大幅下降,从而造成全球股市的下跌,引发了金融动荡。

次级贷款的根本原因:一是放松贷款发放标准,美一级市场各放贷机构未能遵守“谨慎性原则”。二是美住房金融的二级市场机构以“获利性”为目的的过度证券衍生引发信用过度扩张,潜在风险还无法计算清楚。

三、我国发展住房融资市场应思考的几点问题

思考一:是否应加快发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金融二级市场的建设。

储贷危机爆发时,由于大量风险集中于银行系统,因此必须由存款保险公司或国家出资清理,危机处理成本完全由政府(并最终由全体老百姓)承担。而此次次级贷款危机爆发以来,由于美具有发达健全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渠道的快速发展,和高度分散的持有者结构,使危机的影响由金融市场各子市场共同分担,虽然涉及面更广但却减少了危机的冲击深度,尤其是大幅度减小了政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加了危机处理的灵活度。目前中国的银行体系按揭贷款的金融二级市场并未形成,没有信贷风险横向分散的机制,一旦出现住房抵押信贷风险,只能由中国的银行系统承担。这一点应该引起关注。

思考二:住房抵押金融一、二级市场的风险控制是否应双管齐下。

篇11

1.我国中小企业外源式融资存在问题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式融资渠道却并不十分畅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政府扶持力度不够。近几年政府相对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在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方面予以相应的优惠政策;在中小企业立法、培育中小企业支持服务体系方面也相当不够。第二,银企关系薄弱。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关系一直不稳定。首先是企业自身的原因。中小企业由于发展基础差,经营机制落后,技术水平低下,人才缺乏等原因造成银行“惜贷”。其次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主办银行制度的试行,使商业银行,尤其是大银行竞相以大型企业为主要客户,以取得规模效益。而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相对小,业务量大,贷款成本高,许多银行对此不加重视,甚至不愿介入。所以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加之银行信贷管理加强,放贷更加谨慎,更加大了其贷款的难度。第三,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经营不佳。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构成部分。但是,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经营不佳,不良资产大大超过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资本充足率也大大低于四大国有银行现有水平,有相当一批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不佳。第四,中小银行自身风险较大。首先,是贷款利率问题,给中小企业的贷款收益不能弥补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其次是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第三、是中小企业没有合格的抵押品,特别是没有一个抵押品的二级市场;第四、中小企业的产品市场风险大于大企业;第五、小企业破产成本低,破产可能性大,对银行来讲其逃债的概率较大。

2.发展中小企业外源式融资的对策

第一,加强中小企业立法。一是要着手制定一部《中小企业法》。目前的法律多按所有制性质或行业来制定,未能按统一的尺度从法律制度上规范中小企业,导致各种经济成分和行业的中小企业往往在法律上不平等,而这一做法也有违中小企业所有制性质淡化的趋势。为此有必要就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管理、服务等内容加以规范。二是制定中小企业金融法规,为中小企业融资等金融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规范。特别要制定风险投资法规,规范投资公司和相关资本市场交易行为;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法规,统一规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办法;制定中小企业贷款法规,从法律上为中小企业在开办、运行中获得贷款做出保障,并就相应的贷款金额、利率及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等做出规定。?

篇12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衍生物,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它对于产业结构的影响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国外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相关研究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一直是国外经济研究的永恒主题,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经济体系,但产业结构升级中的金融支持还不是很完善。金融发展理论根据思想流派和研究视角的不同,可以分为:①金融结构论。Goldsmith(1969)开创性地用金融相关比率(FIR)衡量金融结构发展程度、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认为金融规模与结构的差异是解释各国金融发展和经济绩效差异的关键因素,金融发展的基本功能在于合理安排储蓄和投资、有效地配置资金,为经济增长提供资金支持。并提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金融相关率不断提高但有限度,经济发展至一定程度,产业发展重心改变,速度更替。②金融抑制论。Mckinnon和Shaw(1973)认为经济的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金融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通过研究发现在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抑制,投资的利率弹性为正值。金融发展可以提高实际利率,促进储蓄和投资的增加,以此促进经济增长。③金融功能论。Merton(1995)和Levine(1997)从金融功能入手,依据80个国家1960-1989年的数据,选取4个金融中介指标和4个经济增长指标,通过实证手段研究金融中介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金融系统通过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强储蓄的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施加公司控制、促进风险管理、促进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不仅能够加速资本积累的速度,而且有利于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发展,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增长。同时,国外学者认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产业结构优化,而产业结构优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所以金融与以产业结构变动为特征的经济增长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金融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国内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相关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的关系研究开展较晚,但发展迅速,研究主要集中于寻找两者间的影响机制,希望找到金融支持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变化的有效措施。在宏观层面上,范方志、张立军(2003)从理论上探讨了金融结构转变与实体经济部门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关联机制,然后具体实证分析了1978-2000年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结构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认为各地区金融结构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区域经济增长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金融结构的拉动作用由东部向西部递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差距是经济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1]。王纪全、张晓燕、刘全胜(2007)分析了我国金融资源的特点,并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在东部、中部和全国范围内人均金融资源的增长确实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而在西部地区则不存在这种稳定的关系[2]。在微观层面上,蔡红艳、阎庆民(2004)考察了中国金融发展对产业的影响,计算出中国39个工业行业的成长性指标,研究了资本市场内的资本流动与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的互动关系。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大多着重于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理与作用路径研究,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只是在经济增长的机制中被简单提及,没有进行详细而深刻的论证,同时对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的界定还不明晰,因此,本文将重点剖析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的作用途径,并以上海市为例,引用明晰的金融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优化指标,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探寻金融发展水平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3]。

三、上海市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分析

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上海进入了金融业快速发展时期,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日益健全的金融机构和逐渐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金融中介机构吸纳资金的能力不断增强,并按照经济原则使储蓄在各产业部门之间高效流动,调整资源配置状态,提高投资效益和要素生产率,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从萎缩部门向新兴产业转移,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上海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Goldsmith认为金融的发展是金融结构的发展,并提出了一直被视作金融上层结构相对规模的最广义的指标——金融相关比率,其定义为某一时点上金融资产总量与实物资产价值总额(即国民财富)之比,如果将存款资金存量及其变化看作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阶段的结果,那么贷款资金的配置就是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动力,贷款存量也是各地区的一种重要的金融资产。而在区域层面,如果不计流通中现金的影响,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相关指标对金融发展水平的代表性在95%以上[4],这与我国的金融资产绝大部分以银行存款和贷款形式存在的事实相符,所以本文借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王子明以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表示金融资产总量的方法,选取金融相关比率(FIR=(L+S)/GDP,其中L表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S表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GDP为区域生产总值)代表区域金融发展水平[5]。金融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存贷款余额的数值越大,在GDP一定的条件下,其金融相关比率越高,反之亦然。图1是上海市2005-2013年的金融相关率的变动情况,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统计年鉴和上海市金融年鉴。自2005年以来,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总体上呈现出波动上升的态势,从2005年的4.3826上升至2013年的5.2594,且从2008年至今,这种上升的幅度更为明显,说明上海市的金融活动较为活跃,区域金融蓬勃发展[6]。同时上海市每年的存贷款余额均保持稳步上升的趋势,说明上海市的金融规模在不断扩大,且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表明上海市的金融机构吸纳资金和使用资金的能力在逐步提升,金融结构合理,环境相对安全,整个金融体系正在稳步健康发展[7]。

四、上海市区域产业结构优化水平分析

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市的经济发展迅速,备受瞩目。上海市从实际出发,积极地进行了三次工业改组,使产业结构逐步从重化工业到轻工业再向服务业调整,率先实现以第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的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的转化,1990年以来的浦东开发又加快了这一进程的推进,在开发开放的重要契机下,制造业开始经历从传统结构向现代结构的迅速转型,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扩展,金融、贸易和国际航运服务能力强化,对上海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1999年,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50%大关,意味着上海市的产业结构开始以服务经济为主,2012年,比重首次超过60%,基本形成了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从开始到基本形成,上海用了12年时间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8]。目前,我国产业结构的整体情况是三次产业的产值均在不断增加,第一产业的产值占比在不断下降,第二、三产业产值占比之和相应上升,但由于地区主导产业的差异、工业化所处的阶段不同,各区域的第二、三产业产值占比并未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因此,采用产业结构优化率(第二、三产业产值之和在GDP中的比重)来衡量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程度,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值占比来衡量各个产业的优化程度[5]。图2是上海市2005-2013年的产业结构发展水平的变动情况,数据来源于上海市统计年鉴。近年来,上海市的产业结构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第一产业占比较低,且在逐步下降,由2005年的0.8776降至2013年的0.5985,降幅高达31.80%;第二产业比重除在2009-2010年有小幅上升外,其他年份均明显下降;第三产业在近年内一直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比重迅猛增加,2013年达到62.24%,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变化趋势大致相符。同时在日益完善的金融体系的支撑下,上海市的产业结构不断地调整和优化,在完成“工业化”后逐步向“后工业化”阶段过渡,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经济增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五、上海市金融发展水平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研究

本文用Eviews对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优化进行回归,探索金融发展水平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一)样本数据及模型设定本文选取2005-2013年上海市的金融相关率(FIR)来表示其金融发展水平,第二、三产业产值之和占该区域GDP的比重(CY)来衡量其产业结构优化程度,分别用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占比(CY1、CY2、CY3)来表示上海市第一、二、三产业的优化程度,数据主要来源于上海市统计年鉴和上海市金融年鉴(2005-2013年)。由于时间序列模型一般是不平稳的,为了更好地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本文设定了以下相关模型:①利用单位根(ADF)检验单个时间序列的平稳性;②分析时间序列的协整关系,得出具有长期稳定关系的回归方程;③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进一步分析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为了避免由于存在变量的非平稳性而出现虚假回归,需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由于时间序列一般是不平稳的,但可以通过差分形式将其变为平稳,仅当回归的两个时间序列都是同阶单整序列,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为防止伪回归,先确定区域金融发展水平(FIR)、产业结构优化程度(CY)、第一产业结构优化程度(CY1)、第二产业结构优化程度(CY2)及第三产业结构优化程度(CY3)的平稳性。本文采用Eviews中ADF(AugmentedDickey-Fuller)检验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由表1可知,FIR、CY、CY1、CY2和CY3的水平值在三种形式下和10%的显著水平下均接受原假设,即它们的水平值是不平稳序列,而它们一阶差分形式则在10%的显著水平下均拒绝原假设,即它们是一阶单整的,可能存在协整关系。(三)协整检验由于FIR、CY、CY1、CY2和CY3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如果它们的线性组合是协整的,则存在着长期稳定关系。为了验证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程度、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与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采用Engle-Granger二步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1)首先对FIR和CY、CY1、CY2、CY3序列进行回归,得到回归方程。(2)然后运用ADF检验对以上回归方程的残差项进行单整性检验,结果显示,残差序列拒绝了是不平稳的原假设,残差序列是平稳序列,即FIR和CY、CY1、CY2和CY3之间均存在协整关系。(四)格兰杰因果检验由以上的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结果可知,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与其总体产业及三次产业结构优化程度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但是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还不明晰,需要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由上可知,在10%的置信水平下,拒绝了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不是产业结构优化和三次产业优化的原因,接受了上海市总体产业和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不是影响其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的原假设,表明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是其整体产业结构优化和三次产业结构优化的决定因素。随着上海市金融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总体产业结构和三次产业结构会不断调整和优化,即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促进了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六、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由以上回归结果和因果检验可知,从总体上来说,上海市高度发展的金融水平,通过影响资金流向的变化,调整区域生产要素的分配,使得上海市的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化、高级化和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上海市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但基于产业划分的三个层次,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对三次产业的影响是有差异的,具体表现为金融发展在不同程度上抑制了一、二产业的发展,促进了第三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9]。结合回归方程可得,每当上海市的金融发展水平提高一个单位,上海市的总体产业结构会有0.002491个单位的优化,对第一产业的结构优化会产生0.002491单位的负效应,同时,第二产业的产业结构也会遭受0.087332单位的负面影响,只有第三产业能从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中受益,能够得到0.089818单位的产业结构优化。这是因为目前上海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是现代服务业,所以会加大对第三产业的资金支持,因而难免忽视其他方面的发展。

篇13

虚拟资本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股票、有价证券、国债为代表的虚拟资本,自身没有价值、它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是虚拟的,只是代表有权取得未来剩余价值的资本所有权证书。股份制和债券制可以使资本与资本持有者分离,使资本持有者的资本在保持资本所有权并索取一定剩余价值权的基础上与实有资本相结合,使闲散资本通过买卖流通集中集聚和重新组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这是非股份制经济所不能完成的。它这种可以分离买卖组合,所有权及剩余索取权含量会随着其市场价值变化而变化波动的特点,使之既具有集聚资本、促进社会化大生产发展作用的一面,又具有风险、投机和欺诈、破坏生产力的一面。由于股票价格会受供求关系、舆论、政治形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与预期股息收益成正比,而与银行利息成反比,可以脱离实体资本实际运行状况,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投机和欺诈,成为资本榨取剩余价值的一种手段。马克思指出:股份制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一种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 因为财产在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运动和转移就纯粹变成了交易所赌博的结果。恩格斯说:证券交易所是资本主义赢利的顶峰,在那里所有权完全直接变成了盗窃。

100年后的今天,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再发展到金融资本垄断阶段。资本主义的寄生性与腐朽性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虚拟资本及其投机、欺诈性也有了新的更大发展。其生产职能下降,投机、欺诈职能上升为主体地位;聚集资本的职能下降,利用资本运动逐利的职能上升为主体地位;规模无比增大,实体资本规模下降,虚拟资本规模上升为主体地位。2006年美国金融衍生品总量达518万亿美元,是GDP的40倍,其中各种债券和资产券是GDP的6.8倍;现在金融衍生品总量则发展到高达GDP的418倍。美国制造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由1960年的29.7%,下降为1980年的23.5%,1987年的20%,2007年的不到12%,虚拟经济和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例则从1950年的11%上升为80%,而金融、房地产服务业的利润则占到总利润的70%。美国本来是世界上最大的物质生产基地,能源、钢铁、汽车、制造业都居世界第一位,这些年来这些产业都逐步衰落了。制造业不断空洞化,证券业、军事工业以及与军事有关的高科技研究却疯狂发展。美国每年军事开支高达5000多亿美元,军事开支占世界军事开支的40%。债台高筑。2010年,美国公债达到11万亿美元,占GDP的54%和税收的674%,每年借款占税收的248%。美国财政部必须每年再支付其债务的一半以上,国债券利息占到债务负担的34%。不仅国家负债,老百姓也负债。美国家庭私人负债由1979年占GDP的46%,上升为2007年98%,负债比自有资金高50多倍。1974~2008年,美国家庭负债由6800亿美元增至14万亿美元,④平均每个家庭负债21.7万美元。

其他西方国家的情况也是这样。二战以来,西方国家GDP年平均增长不到4%,全球贸易年平均增长6%,但货币则以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全球经济增长4%,股市值年增长达到14.8%。2010年全球货币交易额超过1000万亿美元,其中与物质生产有关的仅占1%,货币存量比GDP高16倍。2007年,世界外汇资本和金融衍生品交易量为3259万亿美元,是当年世界GDP的67倍;2009年,全球外汇市场日均成交量4.2万亿美元,是商品和服务量日交易量的90倍;金融衍生品场内交易日成交量10万亿美元,达到产品和服务日交易量的200多倍。2010年全球债券市场109万亿美元,是全球GDP的1.9倍。⑤2010年,欧洲的公债相当于GDP的80%,其中英国为100%,日本为204%,加拿大为100%,法国为77%,希腊为135%,其中2/3是欠国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