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四中全会公报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2. 做好宣传,严格执行公司的服务规范,做好来电咨询和新客户的预约开户工作。定期联络客户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
3. 做好沟通汇报,工作无小事,对重要事项做好记录并传达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二 自身素质方面
在认真工作的同时,我也会努力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掌握证券从业规律,拓展证券知识,提高自己的证券业务水平
篇2
一、充分利用思想政治工作的多种组织形式,党政工团合力开展安全思想教育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工作给人的印象是“虚”、“空”,缺乏科学性、有效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思想政治工作脱离实际工作,没有有效的着力点。随着船闸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安全管理工作也给予思想政治工作非常好的切入点。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船闸安全生产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的组织优势、宣传优势、人才优势,认真落实以下几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一是围绕中心,抓好结合。以船闸管理工作为中心,抓思想从生产出发,抓安全从思想入手,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单位发展的关系水融。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二是突出实效性。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证和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航道畅通。因此,党群部门所组织的各种活动,都要力求生动、具体、感染力强,对促进生产和工作有明显效果。三是注重渗透性。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深处、细处,及时准确地把握职工的思想脉搏,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四是强调针对性。一切活动都要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职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教育都做到言之有物,有的放矢。五是抓好经常性。支部把经常性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六是形成系统性。在支部统一协调下,把党政工团的各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编织在一个细密的网络之中,使其密切配合,相互促进,全网联动。工会组织,党团组织下伸至基层一线,充分利用群团基层组织优势,进行基层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使职工在不断提高安全思想意识的同时,牢固掌握安全知识和加深对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
由于职工岗位不同,知识结构、文化水平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措施、岗位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增强每一位职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对单位领导层,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处理好安全与畅通、安全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船闸管理工作生命线的思想,围绕安全统筹规划布置船闸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专职安全员主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认清责任,不辱使命,加强对船闸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环节的监管,推动船闸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和船闸安全运行标准化运作。对一线岗位指挥调度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让他们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和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上。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使他们具备熟练的船闸操作技能和船舶安全过闸知识,自觉遵守并执行船闸安全运行的各项规定,通过他们落实船闸安全生产规范化操作的各项流程和规定。
同时我们思想政治工作者注重自身的学习提高,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和把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预测各种可能的不安全因素,找到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方法,消灭不安全因素或现象,并通过实践反复检验。把职工摆在主体地位,时时处处关注职工的安全,关注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关注对职工的激励,多用鼓励、表扬、引导、沟通和认同的方法去激励职工。在安全生产中最大限度地创造和谐的氛围,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找准症结,双向互动,取得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篇3
乡团委按照团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利用乡党委政府开展的各种学习机会,认真组织青少年学习理论知识。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青少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青年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贡献力量。通过学习,进一步开拓了团员青年的视野,为乡团委今后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乡党委开展的学习活动契机,机关团支部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当前工作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和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集中传达学习、个人自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深入学习、深刻理解、系统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要问题的回答》和关于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评论员系列文章等,并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
(二)精心组织、积极筹备,顺利完成团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努力加强基础组织建设,突出团队组织的服务功能
全年共有119名青年加入团组织,推荐6名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了解情况,相互交流思想,改进基层团干部工作作风,调动基层团干部的工作热情,切实把团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一系列团队活动及主体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团员的管理,强化团员意识,积极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篇4
法治尊严的提升,最重要的一点,是党与法关系的理顺。2012年12月4日,十召开还不到一个月,就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的一次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此次全会,再次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而具体的规定更显扎实,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再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法治尊严的提升,最基础的一点,是法治“全链条”的收紧。细读全会公报可以发现,在依法治国总目标、总原则,重要性、必要性的阐释后,其实是按照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在安排,这包括了法律从制定到生效的全链条。无论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还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无论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是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法律各项体制机制的全面完善,也让法治本身更有刚性、更具权威。
篇5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四、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
五、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比照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在董事会有关公告中详尽披露。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有关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告。
六、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时,上市公司有义务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并在知悉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七、上市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经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八、上市公司应当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
九、上市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篇6
(一)核实公司办理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人员的身份以及是否经过合法授权;
(二)核查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政府批文、有关中介机构的意见书;
(三)核对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内容和时间与其备查文件的因果关系;
(四)对公司临时报告进行必要的文字核查。
三、证券交易所审查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应当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行为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如国家股转让、外资收购控股、金融类上市公司国家股或法人股转让、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涉及其股份变动的,应要求上市公司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二)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的行为须经有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书的,如公司资产评估等,应要求上市公司出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的意见书。
(三)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涉及发行证券新品种(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非流通股份上市、股份类别转换(如国家股、法人股转换为优先股)等事宜,应当要求上市公司于披露前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披露方式和内容。
前款各项,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或者提交的审批文件、专业意见书不完整,证券交易所不得同意其披露临时报告。
四、上市公司不得以答记者问或新闻信息的方式代替其应履行的报告和公告义务。各指定报刊从公司采访到的涉及股份变动的信息和事实,其刊登日期不得先于上市公司对该信息的公告日期。
五、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发现上市公司申请披露的临时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上市公告书、配股说明书、股份变动公告书等,原则上也适用于以上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七、证券交易所和指定报刊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证券交易所应当尊重上市公司对指定报刊的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
九、证券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未履行审查职责导致上市公司擅自公布误导性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证监会在依法对上市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将依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证券交易所的责任;指定报刊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刊登上市公司临时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指定报刊的资格。
附件: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时应注意的重点事项
1.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国家股转让事宜的,应当重点审查是否有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批文;
2.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外资收购控股事宜的,应重点审查是否有国家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3.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涉及金融类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转让事宜的,应重点审查是否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文;
篇7
那么,我国专用车行业如何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地解决自身问题呢?
首先是如何适应外部环境问题。去年和今年以来,“调结构”、“转型升级”、“中国经济新常态”、“微刺激”等成为描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现状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告诉我们,必须要重新认识宏观经济环境,重新研判市场需求,重新规划企业的发展模式。
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寻找市场的突破口和新的增长点。比如,从2011年开始,我国专用车行业告别高增长,企业开始格外关注投资、出口和内需增长。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卡车、专用车企业更加关注细分市场和客户。卡车、专用车企业与物流用户的紧密接触,体现了商用车企业寄希望于从需求端入手,寻找转型升级突破口的迫切心情。现在我们的企业已经有了以需求为导向进行转型升级的共识,未来我们还要有能力来持续满足这些需求。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困难的时期。就专用车行业而言,有困难,也有机会。国家通过“微刺激”的宏观调控手段,对高铁、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和投资,保证了国内市场对专用车的需求,为专用车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个难得的过渡期。专用车企业应当拓宽视野,在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发现更多的机会,寻找新的发展方向。
其次是专用车行业如何解决自身问题。对于专用车来说,行业自身问题带来的危机,比外部环境给行业带来的压力更加可怕。今年以来一连串的危化品运输车恶通事故,以及被媒体曝光的事件,其背后的原因,有行业管理的问题,有使用环境的问题,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长期存在,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有些问题甚至愈演愈烈。
何以解忧,唯有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年底将要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已经确定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将是国家未来最主要的治理手段。
篇8
张帆的感触基于以前的审批状态。“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滨海新区审批局一位工作人员用略显诙谐的语言,形容此前行政审批的状态。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正在这方面进行着先行先试。
当前全国各地都有行政审批大楼,但每个部门的审批窗口只是起到接纳申请表的作用,而最后项目能否获得审批,还需要隐藏在窗口背后的部门来实施。而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自2014年5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已经将发改委、经信委等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直接审批,启用了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从而实现了滨海新区“一颗印章管审批”。新区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创新“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方式,最快的审批手续可在1小时内完成。
原来一项审批只有经手的科员、处长、分管局领导三人知道,行政审批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曾备受诟病。为此,滨海新区政府出台了《滨海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及细化方案汇编》,包括18条相关意见、方案、细则,哪些事项可办、多长时间必须办完一清二楚,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目了然,政府的审批权力清单也明明白白地晾在群众的眼前。
“标准化审批让每一个流程的办理时限都留痕,审批在哪个环节拖延了,清清楚楚,谁都不愿在自己办理的这个环节耽搁,审批效率自然随之提高。”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处处长白冰冰说。
经过4个多月的补充完善,滨海新区行政局审批制度改革再次取得新突破。目前,审批局已经对局内173项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SOP审批作业。并且通过SOP标准化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自由裁量权,真正做到“把权力放进笼子”。
由于滨海新区的改革,是在新时期实施政府负面清单管理的条件下推出的,意味着政府职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志红指出,过去一些行政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甚至有以审批代监管的倾向,有了专门的行政审批局,有利于把更多的人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真正实现政府履职方式的变革。
执法下沉 界定执法边界
四中全会公报为法治政府建设设定的目标用了24个字进行了描述,具体而简洁――“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现阶段行政执法特别是基层执法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问题。“都说‘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体制机制原因导致执法部门间权力边界不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推诿扯皮,难以形成合力。”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傅金超说。
滨海新区面对相互扯皮、执法力量头重脚轻、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权管这些执法困局,用法治思维再次擎出改革大旗,率先将行政执法权下沉到街道。2014年8月7日,滨海新区18个街镇综合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相对集中行使13大类近300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实现了街镇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全部”。
为确保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天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对街道(乡、镇)综合执法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权限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机制、监督机制等,并修订了《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次改革厘清了执法权力清单,缩短了执法半径,有利于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坚强保障。此外,滨海新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对执法主体执法办案进行全程监督。
滨海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焕香总结到:“此次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二是权力下放,强化权责对等;三是队伍下沉,强化执法队伍力量。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表示,实施街镇综合执法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下沉执法重心,缩短执法半径,强化执法监督,能够有效解决“多头执法、相互推诿,执法空白、沉不到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据统计,近两个月来,滨海新区各街镇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万多起,结案2万3千多起,结案率达89.7%,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民普法 法治深入人心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前不久,位于滨海新区中塘镇政府内的法律服务超市正式对市民开放。《婚房保卫战》、《法律常识1234》、《五险一金26问》、《专业病防治法100问》等近百套法律专用书刊,50余类近万余份宣传知识问答免费对市民借阅,并有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如此全面的法律服务只是滨海新区全面普法的一个缩影,新区正积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普法教育,让法治精神春风化雨深入人心。
四中全会提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就是要全民守法,全会对全民守法的强调就是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杜绝选择性守法。
专家指出,强化规则教育、法治教育从娃娃开始抓,从学校、家庭、单位,全方位推进,只有从源头抓起,才能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篇9
一、修正完善检察业务决策模式
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对检察业务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事关检察机关在处理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如何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也事关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检察委员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语境中,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发生较大变化,检察官对承办案件有二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请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核决定;另一种是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实际上,第一种方式中检察官仍然是独任制,只不过检察长通过审核发挥监督指挥权而也。如此,在“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三元层级递进架构模式中,检察业务决策就转化为检察官独任决策和检察委员会民主集中决策,“问题就转化为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合理分工了”。既然有分工,就必须确立分工的标准,有学者指出,“凡是疑难案件,即有不同认识或者有争议的案件,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有不同意见、面临多种选择的案件或者案件处理环节,都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其他的案件,不管涉案金额或涉案人员数量多大,只有没有认识分歧,没有多种选择,就不必提交检察委员会来决定”。
此种分类方法当然值得借鉴。然而就分类的标准或许还应当考虑另外二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证据审查、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的分离问题。实际上在以往的三级审批程序中,承办人对事实和证据负责,在司法实践办案已经形成良好的传统,秉承传统并没有多大的问题障碍;而检察官对证据和事实负责,则是贯彻司法亲历性原则的直接体现,更是落实问责和纠错机制的良性济药。如此,宜可对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作为划分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标准。二是转型改革时期检察委员会职能调整问题。当前,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范围偏重于从诉讼程序决定案件范围,对重大案件的理解呈现出主观性、层级性、复杂性特点,司法认知不一。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从民主集中决策异化为集体审批和集体负责,偏离了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功能设置初衷,造成案件类型混乱、办案效率不高、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好等问题,严重削弱了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职能。从现行的法律和领导体制来看,检察委员会应当定位为检察业务决策机构,才符合其法律定位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这一定位只能强化,不能动摇。克服上述问题当然不能淡化甚至否定检察委会的业务决策机构的性质,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管理机构甚至是咨询部门,应当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职能,积极贯彻检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总结检察工作经验,加强对类案的法律适用研究,研究典型案例,积极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二、加大检委会理论研究力度和机构建设
紧紧抓住检委会工作面临改革发展的新机遇,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力度,通过理论研究带动解决制约检委会工作科学发展的理论困惑和实践难题,并抓好理论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重点针对检委会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系统地研究总结,为推进检委会改革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完善检委会委员结构。检委会委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决定着检委会作用的发挥,担任检委会委员应当比实行员额制的主任检察官要求更加严格。笔者认为,对检察委员会委员一是经历要求,一般应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从事业务工作10年以上;二是任职要求,具有本院部门正职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三是专业造诣,具有相对于本单位其他人来说较高的法律水平和理论功底等,切实把好检委会专职委员的条件关,将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资深检察干警和优秀检察干警任命为专职委员,促进检察工作开展。
当前,检委办机构归属管理部门不统一,除了少数院单设机构以及大部分归口研究室和办公室管理外,还有一部分归口案管等其他部门管理,造成上下级之间难以很好地协调沟通工作。省市院检委办要加强对机构建设的调研指导力度,推动检委办统一归口研究室或办公室管理,逐步建立起上下级检委办工作沟通与联系长效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检委会改革。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对检委会改革提出的要求,从检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检委会组成、议题提请程序、议事决策程序以及检委会决策咨询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强检委会改革的研究探索,在充分考虑检委会工作自身特点规律和严格遵循检察改革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改进和完善检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依法有序地推进检委会改革。
三、提高检委办规范化应用水平
上级院对于发现下级院应用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纠正。上级院检委办也应加强对下级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未规范应用的,要及时提醒、警示,要求尽快使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为下级院更好地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供良好的条件。加大指导和技术支持力度。对于使用中涉及操作技术方面问题的,要积极寻求本院或上级院技术部门实时指导、帮助。对于涉及检委会业务方面问题的,上级对口部门应积极提供业务支持和相关指导,帮助解决困难。特别对于操作不熟练或不会操作等问题,上级院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切实提高检委办工作人员操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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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强水资源治理,做好“水少”文章。启动《淮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凤台和毛集片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采煤塌陷区水资源调查研究工作,推动地下水和采煤塌陷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争取大别山优质水源水权配额,推动引大别山优质水源解决山南新区城市用水方案的实施,开辟城市用水新水源。
3.推进沿河堤顶路工程建造和采砂治理,做好“水景”文章。结合洛河洼、石姚段行洪区退建加固工程,推进沿河堤顶路工程建造,争取早日实施,为我市滨河城市建造打下坚实基础。增强淮河河道采砂治理,力争将洛河洼、石姚段行洪区段河道列为可采区(权限在省水利厅),增强治理集中采砂,以采砂崩岸引水亲城,为水景建造创造条件。
(二)抓住防汛抗旱和民生水利工程建造两大重点
1.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按防大汛、抗大旱的要求,抓好隐患治理,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水雨情,严格各项防汛制度,科学防控,确保明年安全度汛。
2.做好民生水利工程实施工作。完成2010年度11.6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黄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造任务,完成已完建工程的验收工作,力争出台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治理办法,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三)增强农村水利、泵站建造、水资源和河道堤防治理工作
1.增强农村水利工作。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造36项市级重点工程建造任务。做好凤台农水重点县项目和潘集区农水专项工程、朱集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
2.增强泵站建造治理工作。构造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汛前检修,确保泵站正常运行。做好禹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投资近1亿元)和市级泵站技改工程的实施。认真做好朱集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投资约1亿元),争取批复实施。
做好泥河泵站应急检修工作,实施泥河泵站应急检修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10万元),汛后做好二期工程实施准备(总投资约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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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法治相辅相成,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轱。诺斯认为,世界各国之所以分为富国穷国,主要取决于各国制度的质量,富国形成了低成本制度。根据制度质量与成本,我国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计划经济时代、政策经济时代、政策法治双轨制时期和脱胎于政策的法治经济时代雏形显现。
贵州经济发展滞后,主要原因是历史上没有区域竞争优势。贵州属于“不沿边、不沿江、不沿海”的“三不沿”地区,没有东部沿海区位优势,同其他西部地区相比,也缺乏地缘竞争优势。就法律视角而言,过去的贵州,经济政策缺乏灵活性,没有制定和形成充分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产权制度和交易体系。
然而历史是公正的,贵州失去了一轮经济发展先机,却避免了粗放式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为贵州保住了青山绿水。当生态环境成为发展的基础要素时,为了更好保护贵州生态环境,法治便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
生态是贵州发展的基础和中心。经验表明,类似于贵州这样的“后发”地区摆脱落后状况,需要依靠技术模仿和制度借鉴。与其他地区依靠技术模仿为主、制度改革为辅的发展模式不同,贵州发展需要依托生态发展的新路。
生态经济的特性,决定贵州应当通过制度转型,来引导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技术更新。如果没有制度先于技术的转型,则在发展过程中容易走其他地区失败的弯路、错路。但制度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尤其生态建设涉及的行政权力种类繁多,涉及的部门多、职能权限划分不明确。不可否认,历史上,贵州的生态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更不用说对贵州发展起到引领作用了。如何走出贵州生态发展的制度困境,这需要贵州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需要进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包括政策创新与法律创新。贵州的制度创新需要协调好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与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到,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贵州的发展要依靠法治的引领。
一是作为顶层设计的政策与法律相冲突时,过去的处理方式是法律要让位于政策。历史经验表明,政策的随意性,尤其地方政策的恣意性,容易造成经济发展的无序竞争,使得整个国家环境资源造成不可修复的破坏。政策与法律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两者之间应当相互配合,共同为发展创造良好制度保障。
二是在“依法治省”的大背景下,尤其法律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策不应当也不会完全退出社会管理,但要对政策进行法治化改造,也就是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篇12
(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312件,其中市本级受理60件,市政府各部门受理188件,镇(街道)受理64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征地拆迁、规划、住房保障、劳动就业、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各地、各部门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使大多数申请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一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行政诉讼应诉及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标准文本。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不及时以及信息公开类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的情况,于今年初在__大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格式并下发执行,进一步规范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降低了败诉风险。三是重视协调会商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三安全一稳定”、“二秘密一隐私”等疑难问题,建立由受理行政机关牵头,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商制度,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和如何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答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回顾过去一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__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篇13
一、企业取水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情况
(一)20__年新办取水许可证11家,取水总量为29743.8万m3,地下水2家1.5万m3。其中:
1、企业办证6家,申请水量为252.3万m3。
2、换发证3家(上年度转),申请水量为21.5万m3,地下水1.5万m3。
3、省办取水证1家(水务集团),申请水量为10600万m3。
4、电站1家,申请水量为18870万m3。
(二)到20__年2月底,应年审的企业有224家,已参加年审的企业有136家,其中年审合格的有108家,年审注销取水许可证的企业28家,销减水量124.86万m3(其中地表水12套91.3万m3),销减计量表19只。
(三)经年审,20__年累计有效取水许可证418套,申请许可总量为157750.36万m3,年底实际取水总量为157910.3万m3;申请地下水许可总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总量为82.3万m3。其中:
1、农业灌溉灌发证为145套,取水许可量为20306万m3。
2、水电站发证为55套,取水许可量为133146万m3。
3、企事业单位直接取水发证为202套,申请许可水量为1133.92万m3,实际取水量为580万m3;申请地下水取水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量为82.3万m3。
4、制水企业取水发证为13套,申请许可水量为2843万m3,实际取水量为3796万m3。
(四)20__年取水许可预申请及水资源论证审批企业1家,申请取水量为64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0.22万m3,并按行政许可要求登报公示。
(五)做好下情上报工作:
1、20__年2月及时编报了20__年度水资源年报工作。
2、20__年3月底完成编报我市20__年度水资源公报工作。
3、及时向省结报水资源费及票据,做到票据专用,规范收费。
二、取水计量及收费情况
20__年取水收费企业为189家,水电站为54家。其中计量收费企业157家,已领证末取水的3家,当年办证的11家。今年是执行新调整水资源费价格的第一年,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为便于企业了解、接受新价格,我们所到取水企业都随带调价文件,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说服,耐心接受取水用户的意见,赢得取水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一)20__年1月至12月应收缴企业水资源费234.5万元,现已到财政172.45万元。
水电站20__年11月至20__年10月总发电量为2515.5万千瓦,收缴水资源费25.15万元。全部进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二)20__年已向省财政结报水资源费115.80万元;上缴省、市水资源费46.32万元(地表水、电站部份)。
(三)至20__年底,在保有企业有效取水许可证的202家取水用户中,已有157家安装了不同类型的计量表。在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取水户中,装表率达百分之百。
同时,4月份以来,我们着重推广安装新型智能水表,该表有计量准确、直观、性能稳定、能升级远程监控等功能。到目前已落实的有11家取水企业的14台智能型水表,其中已安装的有9台,另5台将于年底适当时间安装。
(四)20__年7月至8月,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我市取水口D定位工作,实地定位203处,并逐个登记、汇总、制作取水口位置图,且在图上逐个标明取水口位置记号。
三、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
水政水资源科是市水利水电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担负我市27个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管理。形象决定地位,水政水资源科的服务质量直接反映水电局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以“服务优质”为落脚点,开展了“形象工程”建设,即要科室人员始终牢固树立“一个宗旨”,实行“六个公开”,坚持“八心态度”,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管理工作模式,为规范水行政许可,依法对取水许可申请、初审调查和水资源管护,实行“一证、一牌、一卡、一表”四个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行为,树立了水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二0__年水政工作
(一)“3.22”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与有关科室配合,以“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为主题,通过报纸专版、电视专题、
社区专栏、挂横幅、贴标语、跑乡镇分发宣传画、资料和印有水法宣传标语的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评选出10家单位为20__年度“取水许可规范单位”,增强了企业、群众的水资源管理意识。(二)“四五”普法活动,总结并通过验收。
(三)七月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案件评比活动,并获二等奖(第四名)。
(四)八月设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
(五)十月通过《我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审议。
(六)十一月制定并交流《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十一月完成“三创”工作,统计20__年-20__年我市的GDP用水量,完成20__年我市集中式水厂供水情况统计报表。
(八)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二0__年工作
(一)完成20__年度的水资源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编制。
(二)做好日常水资源管理,对未办证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行政许可程序到统一窗口进行受理,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继续推行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在适当时候,把现有大口径表计量的单位,实行计量管理升级,并投入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加强小口径取水管道的其他计量设施安装力度。
(四)进一步实施浙价费[20__]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做好宣传,加强收费力度,严格执行新标准。
(五)重新汇编水法规。
(六)制订除河道采砂外的其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