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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顺服务发展的体制。先后实施了园区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招投标制度等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打破“镇园合一”的管理体制,整合健全嘉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嘉祥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体制,强化嘉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两个省级园区的领导力量。针对“镇园分离”后,高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区域重合、机构重叠的情况,实施高新区和开发区“两区分离”,将经济开发区调整到县城南部,管理新规划的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临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推进铁水联运物流产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在不增设机构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满足新规划园区和重点产业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从而保障产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
(二)优化服务发展的机构。坚持“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整合盘活职能弱化、消失的机构,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的需求。根据园区、产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设置相应的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服务园区发展的综合性常设管理机构。嘉祥高新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属于这类机构。突出园区建设特点,在嘉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内设机构,强化高新区发展经济的职能。第二类是服务产业体系建设的单一性机构。围绕大豆食品、机械制造、物流产业、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通过更名、挂牌、撤一建一、转为内设机构等方式,建立了县大豆和食品产业办公室、县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县物流产业办公室、县新能源产业办公室等机构,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第三类是服务重点项目的临时性非正式机构。全县确定的40个重点项目,通过建立指挥部、抽调人员、明确包保领导等方式,建立临时性的项目建设服务机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保障服务发展的编制。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向园区、产业和项目等重点领域调配编制。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加强编制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调配编制。撤销棉办等7个机构组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撤销园林、环卫、市政3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园林环卫管理机构;规范整合水利局、畜牧局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减少机构数量,盘活空闲编制,用于经济建设,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围绕行政事业改革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推进改革的积极作用
当前,在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情况下,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级编办在编委的领导下机构编制部门承担起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任。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县机构编制部门先后实施了以大部制为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了园林环卫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了园区管理体制,推进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界定了行政职能,规范了组织机构,强化了履职督查,推进了职能转变,使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了市场经济及社会自主发展的新形势,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有益探索。
(二)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围绕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大调研。对县乡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核查,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结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改革分类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活动,撤并、整合一批事业单位。同时,推进事业单位登记,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加强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严格分类依据和标准,准确界定事业单位性质和功能,科学进行了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在此基础上,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提出的“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经营性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制,努力构建基层公益服务新格局。
(三)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参与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文化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乡财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与建设。在创新体制、界定职能、整设机构、盘活编制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
三、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福祉,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发挥机构编制工作保障社会民生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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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评估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查找改革遗留问题。着眼即将开展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查找工作遗漏,深入开展对上一轮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评估工作。经评估,一方面,改革成效显著。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到位,事权关系进一步理顺。市直部门取消下放了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49项,加强了卫生服务、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就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职责36项,调整理顺职责54项,从制度上更好地保障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大部制”改革要求执行到位,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区政府机构的设置既遵循了中央、省的改革要求,又充分考虑莱芜的实际情况,市区政府部门数量全省最少。三是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核定到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取消了2人以下科室和科以下机构层次的设置,减少挂牌机构71个;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新组建和调整的部门,人随职能走,编制随人走,其他部门不增加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并全省首次对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市直部门不再新增工勤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工勤编制不再安排进人计划。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改革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个别机构设置仍不够合理,政企、政事、政社不分,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存在;行政管理资源分散,行政审批事项繁杂,行政效能不够高;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抑制了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积极性、创造力,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开展部门履职情况检查,切实解决政府缺位、越位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在部门自查基础上,通过听取履职情况介绍、核查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整改意见,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渔业、质监、工商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完善了监管体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莱芜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意见》、《莱芜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莱芜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办法》、《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投诉渠道。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结构优化和职能转变,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完善政府权力运行责任体系,对一些领域出现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药品流通管理、辐照食品监管、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节约用水、电动汽车及充电设备管理、城镇集体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鲜奶吧”监管、职业卫生监管等20余项职责中的分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责任,解决了社会发展进程中新产生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二、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
加快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政府,制定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莱政办发〔2013〕3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对目前各级各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缩减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内设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将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确保部门行政审批权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强化“一窗式”审批。目前市发改委等33个部门单位已将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加挂了“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陆续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全部实现在大厅窗口完成。
(三)实行行政审批“一表通”制度。整合归并、科学设计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过程中需要的各式申请审查表格,将申请审查事项的基础信息集中于一张表格,实现申请表格的全流程共享。同时,通过现场提供、网上下载等各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所有格式文书,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一表通”。
(四)实行并联审批“一本通”制度。整合企业注册登记、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等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服务指南、办理过程等审批要素,印发《企业注册登记一本通》、《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一本通》等服务指南,让服务对象一次性明白审批事项办理的流程顺序、申报材料、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及办理过程,实现并联审批服务“一本通”。
(五)精简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条件,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予以删减;全面推行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窗口负责人核准的“一审一核”制,进一步精简归并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法定时限在3天以上的,压缩三分之一;3天以内的,做到即时办结。
(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管理。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莱室字〔2012〕11号),按照“统一平台、资源共享,分类交易、全程监督,整合流程、规范高效”的思路,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将目前由部门监管、分散开展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土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归并集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改革要求,以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加大“撤、并、减”力度,创新开展清理规范。针对一些事业单位职能弱化或消失,空余编制较多,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采取四项举措,大力开展清理规范:一是合并机构。对职责任务相近、经费来源相同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隶属同一部门、经费来源不同的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撤并。二是归并编种。对部分人员编制较少、经费形式不同的事业单位,将其经费来源归并为全额和差额两种。三是空编收编。对职责弱化、业务衰减的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坚决予以收回。四是超编控人。对超编事业单位,不再新增编制,不再列用编计划。清理规范期间,全市整合机构120余个,撤销单位20余个,收回编制300余名。
(二)助力科学跨越发展,整合优势执政资源。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抓住清理规范有利时机,整合全市优势机构编制资源,着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保障。组建了大项目推进办公室,加强了全市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力量;对莱芜经济开发区等“五大平台”管理体制进行创新调整,促进了钢铁精深加工、不锈钢等产业的跨越发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土资源交易、公共场馆管理等领域,探索实行新型管理体制和模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为改善民生提供保障。针对当前群众较为关注的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问题,完善或强化了市慈善总会、市光荣院、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市社会救助办公室、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等机构设置;设立市环境应急办公室,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在市政管理部门增设了城市防汛机构等。三是为繁荣文化提供保障。深化非时政类报刊体制改革,推进宣传与经营、事业与企业“两分离”,筹划组建了莱芜报业传媒集团和莱芜广电传媒集团;为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设立了市文物局、市博物馆和市美术馆;为加强莱芜梆子这一地方独有剧种的文化品牌保护,设立了莱芜梆子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研究制定了从临聘艺校生中录用事业人员用编计划的意见。四是为教育领域发展提供保障。强化了教育领域的机构编制配备,规范完善了事业机构编制事项;重新拟订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及时下达了补充教师用编计划和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以及免费师范生编制计划;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城市地区教师到农村任教。五是为卫生等领域提供保障。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统一核定了人员编制,并将镇(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经费等统一划归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对科技等领域事业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深化相关领域改革。
(三)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编制《建议目录》。准确把握事业单位分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下一致、全面覆盖、积极稳妥”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深入调查。针对工作难点和关键,全面系统梳理事业单位的职责情况,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依据进行归纳,分析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了解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和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为分类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开展模拟分类。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和职责定位情况,对市直事业单位逐一进行分类研究,对存有异议的,寻找政策依据,严格标准,保证分类的准确性。三是编制《建议目录》。在开展模拟分类的基础上,编制《莱芜市事业单位分类建议目录》,为省编办研究制定全省的分类目录、统筹指导各市的分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建立事业单位管理新机制。积极制定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莱城区人民医院等试点单位,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构和明确管理层权责。同时,积极建章立制,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内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名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27号文件精神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莱芜市事业单位监督工作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验资报告的通知》,促进了事业单位年检的规范开展。
(五)事业单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成效明显。通过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更加理顺,政府职能得到切实转变,公益服务职能明显强化,财政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范围、规模及创新的程度,都达到了全省先进水平,得到了各级各界的充分肯定。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编制工作性质重要,目前工作富有成效,今后应进一步严格、科学、创新、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编制工作水平”;市编办主要领导撰写的《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现状和改革设想》获第一届山东省行政体制改革暨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一等奖;《莱芜市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山东莱芜市“三个加强”丰富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山东莱芜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特色鲜明》等在中央编办网站发表;《“十定”理念与事业单位监管》、《莱芜市对大型公共场馆实行统一管理》等在省级网站或专业刊物发表;《机构编制部门强化三种意识为全市大发展大跨越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编办服务重点工作优化机构编制》、《六项措施强化监管着力提升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在市级报刊进行刊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创新推进统筹城乡改革,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全面优化
(一)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改革中,撤并整合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站所,调整职能和明确岗位职责,全市19个镇(街)统一设立了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机构,编制比改革前减少37名,领导职数减少69名,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为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保障。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明确了乡镇“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职能,推动了乡镇政权角色定位的顺利转变,确保了中央、省各项惠农、支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较好地解决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评估,确保各项改革内容落实到位。
(二)认真抓好开发区管理机构建设。目前莱芜市共有省级开发区6个,区级开发区1个,每个镇(街)还建有自己的开发区(园区)。为支持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在莱芜经济开发区加挂泰钢不锈钢生态产业园牌子,在钢城经济开发区加挂莱钢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牌子,分别享受市级、区级经济管理权限。授权雪野旅游区(莱芜雪野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在其管理区域内行使相关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当于县级社会和行政管理职能。为加快形成全市“一主两副一区”城市发展新格局,赋予莱城工业区相应的城市管理职能,在辖区内行使同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权限;在财税体制方面,赋予莱城工业区相对独立的财政权限,提高其发展自主性。经积极争取,以莱城区杨庄镇为核心区域建立了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相应设立了工委管委会。
(三)大力推广“区镇合一”管理模式。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强化片区规划理念,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鼓励各镇(街)与所在开发区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按照县域的标准推动镇域经济跨越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名镇、旅游强镇、现代化农业大镇。目前,全市实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的比例达到35%,全省最高,实现了进一步强镇扩权、减少管理层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目标,构建了新型镇域经济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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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严格规范管理,依法行政进程有了明显加快
始终把坚持规范化管理,作为提升部门形象,优化工作环境,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重头戏和杀手锏。一是以实施公务员法为重点,有效规范公务员管理。按照公务员登记规定,严格坚持登记范围、登记对象、登记程序、登记纪律,全面完成公务员首批集中登记。针对公务员法实施反映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组织力量,先后多次深入县(区)、深入基层单位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稳妥地化解了矛盾。对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在公务员入轨登记基础上,积极启动集编制实名制管理、身份现代化确认、财政供给规范化管理于一体的公务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立了动态的公务员管理数据库。为提升公务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以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为重点,有效规范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在公务员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津补贴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指导和探索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办法,在广电总台、*日报社和规划、卫生等部门的事业单位试行打破档案工资、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推动了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突出贡献人才倾斜的激励分配机制与导向的形成,切实搞活了内部分配。三是以优化职能配置为重点,有效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新形势下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前移和快捷高效服务要求,超前思维、事先谋划、精心准备,顺利设立了市委常委办和市政府应急办两个机构;整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和群众工作职能,设置市委市政府和群众工作局,在市纪委、人事局、市法院等20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设立了群众与工作科;强化和完成了政务服务工作机构的职能配置,对铁路、防雷防雹、人才和老干部管理等职能进行了明确,积极理顺市区广电机构管理体制,促进了部门职能更加明晰、管理机制更加科学、事业发展更有保障。推进“三项改革”,不断健全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体制改革,对全市行政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2个部门职能偏移;对职能交叉、重叠的国资管理部门予以职责归位;对建设、国土、民政、农业等7个部门的25项职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对2个部门履职不力而引发的群体矛盾进行协调化解。全面启动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汇报、政策宣传、情况摸底、意见反馈、方案上报等“五个到位”,及时编报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做好了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拉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序幕,按照“规范、发展、搞活”的改革思路,积极稳妥地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完成了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的前期4个机构设立和编制调整、卫生执法编制分解核定等,积极借鉴外地经验,研究界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办法,着力整事事业单位公共事务管理资源,逐步推进事业单位职能社会化。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三大体制”,对事业单位走向市场、走向社会进行跟踪管理,坚持依法登记、变更、注销、备案、审批、公告、管理“七到位”;出台《行政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在办事程序、协调机制、管理方式上全面系统界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使机制编制管理形成了体系;就机构编制管理三个法规执行情况,会同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历时5天,深入三县一区,以随机抽查完成对1个党委工作部门、7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政法执法机构、2个事业单位等12个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检查,对超编进人、人员编制混用、行政机关人员在下属事业单位兼(任)职、超职数配备干部、吃财政“空饷”、分流人员反弹等问题进行了查纠,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的严肃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围绕和谐发展有序开展
在抓好重点突破的同时,努力把各项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的大局中来思考、来部署、来安排。一是广开就业渠道,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矛盾。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采取腾出岗位公开招考、出台引进人才办法公开引进、组织现场招聘会搭建就业平台、择业指导咨询提供职业导航、开展人事给予倾力帮助、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措施,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聘用)高校毕业生2009人,通过人才市场推荐就业和引导自谋职业实现就业2375人。二是强化帮扶责任,有效解决企业干部实际困难。为实现企业干部“零上访”、“零赴省”、“零进京”这一目标,层层签订《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帮扶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头;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力度,深入企业、深入企业干部家庭宣讲政策、排解矛盾、做到政策宣传到家、走访慰问到家、困难解决到家、心里话儿说到家;坚持重点稳控,对企业干部维稳重点人实行“定领导、定科室、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包稳控”和“六定一包”责任制,采取“一对一”、“一帮一”办法,落实包案责任,确保稳控对象不脱控;坚持典型引导,开展向转业干部林强学习活动,引导干部顾大局讲团结。通江县企业干部自觉主动向该县遭受洪灾的农民群众捐款3万余元,并表示不上访、不串联、不成立维权组织;坚持排查化解,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和积极主动的维稳观,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排查、变转业干部上访为主动下访,认真排查隐患,依法、依情、依理解决企业干部的生活困难和合理诉求。巴州区企业干部代表白明顺曾两次到京,是有名的上访典型,在该同志生病期间,帮扶领导经常到家看望问候,帮助解决困难,使其非常感动,现已转化成为维护企业干部稳定的政策宣传员、矛盾化解员、维稳信息员;坚持依法处理,对个别长期违法违规上访的“重点人”,依法予以训诫,并收集、掌握、固定证据,收到了“教育一个、引导一片”的良好效果。我市企业干部解困维稳做法得到了省委办和省办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分别用专刊介绍通报全省。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加强人事争议仲裁。针对社会不和谐因素逐渐增加、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的实际,我们成立了人事争议仲裁中心,从机关内部选配工作人员,配强班子、充实队伍、加强培训,为依法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及时公正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化解人事争议矛盾奠定了基础。四是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人事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为认真落实*书记的“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做到科学规范有序;全面推行阳光人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了以打造“阳光人事”为核心的“阳光人事”、“法治人事”、“人才人事”、“和谐人事”建设,在全市人事编制系统着力开展了“全面推行阳光人事,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和警示教育到监狱、法制讲谈到机关、作风纪律到军营、廉政教育到家庭、扶贫济困到农村等“七个一”活动为载体,强化廉政建设;以贯彻“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十条意见和开设职工互动学习讲堂为抓手,强化能力建设;以落实人事编制机关“八个坚持、八个不准”规定和人事编制工作规范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以编制实施《*市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途径,强化效能建设,以树立人事编制干部十种意识为导向,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以开通人事人才网、人事考试网为平台,强化阳光党务政务建设,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为使干部懂得监督、习惯监督、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法制局长到机关给职工专门讲授监督法和行政许可法;建立了人事编制工作监督员制度,从各界人士和人事编制工作服务对象中择优选聘一批监督员,切实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及其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入扶贫村宣讲省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第一时间深入抗洪救灾第一线为灾民送去救灾物资和现金,并指导抗灾自救、恢复生产。按照“六个一”要求,投入2万多元建起“关爱留守学生之家”1个,41名干部结对关爱41名留守学生。中秋节日当天,局领导率领机关干部,邀请市卫生局、团市委领导和市妇幼保健院7名医师为留守学生送月饼、送亲情、送温暖、送健康,与留守学生共度中秋佳节,受到广大村社干群和留守学生的欢迎和好评。大力支持平昌县基层政权建设和为加快通江发展尽心出力,开展军民、警民联谊活动,学习军营好作风好纪律,支援驻巴部队建设。先后在局机关有限的业务经费中分别挤出5万元、1万元支援平昌乡镇建设和驻巴武警支队营房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为通江县选派干部30多名,有力支援了通江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事编制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和机关形象,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机关管理,围绕构建“阳光人事”、“法治人事”、“人才人事”、“和谐人事”这一总体目标,在全市人事编制系统着力开展了“全面推行阳光人事、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警示教育到监狱、法制讲座到机关、廉政教育到家庭、扶贫济困到农村等“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强化廉政建设;以贯彻“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十条意见和开设职工讲堂为抓手,强化能力建设;以制定人事编制机关“八个坚持、八个不准”规定和人事编制工作规则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以编制实施《*市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依托,强化效能建设;以树立人事编制干部十种意识为导向,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以办好“*市人事局”网站为平台,强化阳光政务建设。特别是今年来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有利契机,按照市委*书记、洪金市长、延荣常务副市长、光远部长等领导对人事编制工作的新要求,以打造“阳光人事”为抓手,围绕人事编制干部社会形象更加良好、阳光人事运行更加规范、人事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三大目标”,扎实开展互动学习设讲堂、为民服务到基层、开放公务强监督、警示教育到监狱、法治讲座进机关、公务运行重规范、开门纳谏查问题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施活动,丰富活跃了机关作风整顿建设内容和形式,突出了作风整顿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法制意识、进取意识、自律意识和依法执政、科学执政、为民执政、廉洁执政能力,提高了人事编制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五、加强民主集中制,切实增进班子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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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执法监察需要。以我区为例。西湖辖区总面积312.43平方千米,辖2个镇、9个街道和118个社区、5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万人,暂住人口10.71万人。区内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陈列馆16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均集中设在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区快和浙江大学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区内。到2008年6月止,全区法人企业达9814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而在监管力量方面,目前区级层面仅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11个镇(街道)虽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规定增配科室副职1名、明确1名科室人员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员是内部调剂,增配的1名副职和明确的1名科室人员均还兼管其它工作,其实每个镇(街道)只有1人是专职安管人员。与我区监管范围、监管任务相比,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极为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监管监察力量越薄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监管职责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难以履行。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从理论上讲不难理解,它是一个大安全、大概念、大范畴。但是,由于对综合监督管理本来涵义被曲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成了个“大箩筐”,只要是涉及安全的都往里面装。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职责不清,越位、错位、推委现象难以避免。尤其是发生事故后,遭老百姓遣责的不是专项监管部门,而是安监部门,直接把安监部门推向一线。专项监管部门也是能推则推、能避则避。二是综合监管内涵不清,综合监管部门职能不能正常履行。《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虽然国家也颁布实施了一些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不能适应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尤其是《安全生产法》中确定的综合监督管理内涵不清,使得综合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不能正常履行,一些法律规范确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一定程度影响了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一些常识机构设置重叠,不利综合监管和协调。为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诸如“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等组织。这三个组织不能说不重要,也不能讲不可设。问题的关键是,就这三个组织而言,其指导思想都是围绕安全这个中心开展的。而现在是一分为三。各唱各的调、各自为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也难以避免,不利宏观管理和指导,不利综合监管,不利统筹协调。
(四)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监察工作受到制约。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不断应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执法水平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突现。主要表现在。一是财力、物力、人力配备少,资金、车辆、人员、通讯工具匾乏,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大部分执法监察人员因缺乏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执法监察难以有效开展,这些情况严重制约着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几点见解
(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核心。一是监管机构编制及人员的配置,应依据当地管辖范围大小、任务轻重、生产总值(GDP)、人口等综合要素,依法、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及人员,切忌“一刀切”。二是在乡镇(街道)级政府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机构。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街道)虽组建了相应的机构,但是,各地做法不尽相同,就人员而言,有的是通过地方途径招聘解决人员,有的是在乡镇(街道)内部调剂解决人员,且组建的编制机构找不到法律依据,主要是省(市)级政府尚未下达过有关编制文件,缺乏法律支撑,使必造成人员得不到稳定、工作经费落实不了、正常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不起来。对此,乡镇(街道)级政府监管机构,应由省(市)编制委员会依据上述要素确定机构、编制和人员,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编制性质、统一监管范围、统一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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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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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创新,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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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现“四级发力”。市级层面,调整优化环保机构设置,近年来增设了大气污染防治科、固废与土壤环境管理科等3个科室,在3个市辖区和3个市属开发区,全部设立环保分局和环境监察大队。县级层面,统一规范县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设置,分区域设置了46个环境监察中队,每个中队负责2-3个乡镇。镇村层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156个乡镇全部设立环保办公室,3990个行政村全部配备专职环保主任,实现了环保工作市、县、乡、村“四级发力”。
三是厘清部门职责。结合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围绕解决执法难题,进一步理顺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在放射源、畜禽养殖、环境噪声防治监管等方面,明确界定环保部门与公安、畜牧、城管等15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针对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交叉问题,明确了环保和水利部门的职责分工。针对在矿井关闭监管方面“踢皮球”的问题,明确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国土、发改、安监、节能等部门分头负责相关工作。
四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市政府印发《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环境管理网络。制定《重点企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对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338家重点企业,实行市、县、镇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包干到人,监管人员、联系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一是以简政放权明确执法权限。根据新《环保法》,编制环保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292项行政处罚事项。大力推进环保监管重心下移,将市环保局“环评审批”中的14类70个报告审批项目、6类60个登记审批项目,下放到县级实施。市环保局保留的9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办理,并编制了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提升了审批效率。
二是以信息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市环保局成立处罚案件案审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情况公开审查,确保公平公正。实行环保检查“双晒公开”:一晒企业问题,二晒监管履职。对排污收费、项目审批、环保执法检查、全市环境质量等情况,定期在网上和主要媒体。自行研发环境质量APP手机软件,向公众实时公开空气、水、饮用水源地、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情况。
三是以标准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二级标准,9个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全市配备68套现场执法检查移动执法系统,各县区监察机构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运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执法,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四是以“党政同督”确保履职到位。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将环保工作列入专项督导,人大、政协进行专项视察,纪委监察局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对环保部门履行“三定”方案和职能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并入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直接受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重监管严惩治,实现铁腕治污常态化
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9项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投资1300万元建设了“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对464家涉水排污企业、763家涉气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断面、县区交界断面、出境断面设立5级预警监测,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监管。
二是全方位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项目手续、治理措施、生产装置、固废管理等9个方面,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开展“CT”式拉网排查整治,做到排查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3个100%”。去年以来,全市共检查企业16390家(次),有效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
三是坚持刚性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即对违法性质恶劣、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一律予以媒体曝光,一律对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责任人严肃问责,凡是企业违法排污的必查、凡是政府和环保工作人员姑息纵容的必查。对违法排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留情面,从严处罚。加大排查监管频次,持续开展夜查、突查、巡查行动,“临沂环保夜鹰”成为全国环保执法典型。坚持环保执法与公安、法院等刑事司法部门联动,联合查处环境犯罪案件。
四是“零容忍”惩治违法。去年以来,先后对37家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处罚,对117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468家企业实施限产治理。对企业污染连续超标行为按日罚款,首张100万元罚单打响了全国按日计罚“第一枪”。建立了环保“红黑榜”制度,每月公开违法企业名单,同时抄报市文明办、发改、经信、金融等17个相关部门,让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通过近年来环境执法工作的实践,我们有几点体会:
(一)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是凝聚执法监管合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市县处于环境执法工作的基层一线,直接执行环境执法任务,只有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我们结合临沂实际积极探索,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及时调整环境执法部门的机构设置,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执法机构和人员配备,厘清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界限,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环保执法体系,运行机制比较顺畅,有效实现了“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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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08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08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08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08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08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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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年履职自评报告和*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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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
(三)强化政府统计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当前尤其要尽快解决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和基层统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承担服务业统计职责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按照政府统计机构的要求报送服务业统计资料。全省建立能源统计工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落实好机构和人员,对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制订加强全省基层统计工作的规划,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抓好规划的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履职到位。
(四)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取消省级以下部门(行业)统计调查项目,统一改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依法报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各部门公布统计资料,应事先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定,未经核定或与政府统计机构的数据不一致的,不得擅自公布。切实做好统计数据保密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加强部门统计的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各部门(行业)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资料,应由其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人员负责,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
(五)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整合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和社会统计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大统计体系,提高统计工作效率。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调查手段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增强统计工作的敏锐性、准确性、主动性和全面性。要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努力提升统计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的能力,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统计基层建设
(六)健全基层统计机构。依照《统计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依照《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设置统计机构或配置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做到应统尽统。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所辖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本居住地区的统计工作。企事业单位设置综合统计机构,也可配置专职或兼职综合统计人员,或委托统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七)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基层统计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统计制度,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指导基层统计填报单位依法承担统计工作,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按照加强统计管理的要求,省统计局建立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全省所有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实现规范化。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各部门要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检查,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加快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
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
(八)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是政府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统计部门会同机构编制、工商和民政等部门,建立统计资料和行政登记资料报送和共享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名录库资料全省共享和高效运转。实行基本单位准入制度,坚持“先进库,后有数”,加强源头单位统计数据的管理。
(九)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规划,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化资源,加强全省统计信息化应用与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省、市、县、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在年实现全省四级统计机构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省统计局组织制定市(州)和省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企事业单位的联网直报和统计机构数据处理要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积极推动企业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设备,加快企业联网直报进程。
(十)加强统计队伍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抓好统计队伍组织和业务管理。实行统计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实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力争5年基本实现全省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推进统计法制建设
(十一)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各地要将统计普法宣传列入当地的普法规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也要把统计法纳入教学内容。各级普法机构要定期检查统计法的宣传教育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接受统计调查和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增强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和监督的职权。
(十二)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体系。统计执法体系是统计管理和开展统计执法的基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明确统计检查机构或配备监督检查人员,明确其执法权限,保证各项统计法规的有效实施。
(十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地要建立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执法检查的统计综合执法监督体系,构建统计执法检查的长效机制。监察、法制等部门要通过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协助统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
六、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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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目标
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适应人民群众需求。
针对__省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扩增医疗资源总量,尤其是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在优先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可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为新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按照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的要求。
一是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核定建筑面积和配备医护人员,使县级医院的土地、人员、设备等硬件因素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二是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四是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
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20__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三州为3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40%的县级医院达到__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发挥省市级城市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指导帮扶区域内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各地要积极支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同时,各地要适时推进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和地区间价格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定价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逐步取代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二是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是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同时,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五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省和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一是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员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是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三是深化优质护理。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省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
四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__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
二是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全省县级医院100%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个。
三是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县级医院年度
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省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规定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20__年完善和巩固69个三级综合医院与174个县级综合医院、13个三级专科医院与20个受援医院形成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119个内地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59个县的291个中心卫生院,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20__年所有下派医务人员诊治基层病人人次比去年增加20%,开展示范手术比去年增加30%,开展新技术项数比去年增加50%。
二是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完善巡回医疗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整体托管式对口帮扶模式,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__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要比20__年分别增加10%、15%,巡回医疗重心要继续放在牧民定居点、藏区新农村建设新区、寺庙周围和僧侣聚集点。
四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省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甚至示范手术等。到20__年底,市与县80%实现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市(州)级医学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区域内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县与乡镇50%实现远程医疗,将较为优质的医疗资源释放到最基层,直接惠及广大农村老百姓。其中,藏区32个县医院与华西、省人民医院要实现直接远程医疗。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制定全面推进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指导。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三)完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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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力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确保重大灾害性天气不漏报、高影响天气不错报。贯彻落实暴雨等6个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力争全部县市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开展市、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评估及修订完善工作。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加强应急演练和知识普及,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助能力。(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减灾与法规科牵头,局内各科室协助。)
4、规范基本公共气象服务。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公共气象服务白皮书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在提高预报预警精细化和准确率、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可用性以及强化科普等方面下功夫,使服务更加贴近民生,确保准确指导群众生产生活。(减灾与法规科牵头,观测与预报科、气象台协助)
5、不断丰富产品种类。适时增加实况监测分析评估类、预报预测类以及对策建议类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城市气象服务能力,以市局为主体,联合住建部门组织城市内涝风险普查和隐患调查,开展短时内涝风险预报预警服务。强化服务信息传播,着力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电视、报纸、互联网、电子屏、大喇叭等传统传播渠道建设,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法规与减灾科牵头,观测与预报科、气象台协助)
6、继续深化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气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关键农时及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推广稳产增产气象防灾减灾技术,开展针对主要农作物长势和产量的预报预测。依托中央财政三农气象专项和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与农业气象服务工程项目,强化与各级农业部门重点项目对接。大力推进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基层重点对象的系列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全面加强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和乡镇建设。发挥农业气象科技创新团队的作用,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面向粮食安全和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特色林果开展服务。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法规与减灾科牵头,观测与预报科、气象台协助)
7、着力深化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做好__湖国际马拉松赛、武强麦田音乐节等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推进旅游气象服务,完善景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服务保障联动机制,制作景区精细化服务产品。推进卫生、交通、电力、热力等气象服务。(观测与预报科、气象台、法规与减灾科负责)
8、全面推进防治大气污染气象服务。积极争取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工程》,深化与
环保、卫生、能源等部门合作,加强环境气象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的监测分析、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以及污染排放调控的气象评估,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建立的空气质量预报模型及重污染天气过程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系统,做好相关工作。开展__湖湿地生态监测评估业务。(法规与减灾科、观测与预报科牵头,气象台、气象站、人影办协助)9、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人影作业力度,完成人影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地面人影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工作,提高人影作业规范化水平。做好省、市、县人影综合业务系统三级业务体系有效对接。(人影办牵头,局内相关科室协助)
10、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干旱、暴雨洪涝、高温、低温冷(冻)害等气候基础数据建设,为气候服务提供科学支撑。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能力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观测与预报科牵头,法规与减灾科、气象站协助)
11、拓展和深化政府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
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及时通报20__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按照省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__实际科学设定20__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提升绩效管理工作的约束力。(现代办牵头,局内相关科室协助)
12、着力推动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履职落地。
要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和各类气象管理培训班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发挥好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作用,重点抓好《__市气象灾害防御实施细则》和多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落实。依法履行好气象探测、气象资料汇交、气象信息传播、气象灾害风险管理、防雷、人影、施放气球等管理职能,重点做好防雷跟踪检测工作。(法规与减灾科牵头,观测与预报科、人影办协助)
13、大力提升气象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气象行政执法监管能力,强化执法保障和执法监督。摸清防雷重点单位、气象信息传播单位、行业气象台站等管理对象的有关信息,建立执法监管信息库,提升执法监管的技术含量。各县气象局要力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加强对行政审事项的后续监督,对审批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撤销其相应资质或者权限。进一步加强防雷、人影、施放气球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制修订工作。(法规与减灾科牵头,防雷减灾办公室协助)
14、加强对外合作,提高融入式发展水平。
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市厅合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建立追踪督办和评估制度,切实发挥合作效益。进一步加大推进县、局合作力度,力争年内完成所有县(市)与市局合作协议的签署。加强部门合作,争取相关行业部门的资金、项目和科技人才等其他资源,用于发展壮大行业和专业气象服务,推动服务社会化。(办公室牵头,局内相关科室协助)
15、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的应用和完善。开展常态化的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县级气象服务能力评估,推进县级气象服务业务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畅通市县级绿色通道,实现黄色以上预警全网。(法规与减灾科牵头,观测与预报科、气象站、气象台协助)
16、深化预报预测体系建设。要大力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业务,提高城镇要素预报质量,推进格点要素预报和集合预报业务;提高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时效性;要强化加密自动气象站、雷达、卫星、风廓线、微波辐射计等新资料的应用和再分析工作。优化预报业务流程,加强雾和霾预报与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测。完善干旱、高温、暴雨洪涝等气象灾害过程个例及灾情数据库,强化极端气候事件监测分析和极端天气气候过程预报预测;开展气象灾害的精细化评估和风险区划。(观测与预报科牵头,气象台协助)
17、强化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加强观测网建设,优化布局,加快__湖湿地生态监测站建设,加密城市暴雨监测站。稳妥推进地面观测业务调整,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确保全市地面观测业务稳定运行。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地面、高空气象观测一体化试点工作。组织备战全省业务技能竞赛。完善市、县气象装备保障业务(运行监控、计量检定、维护维修、储备供应),调整业务布局、职责分工,重点提升保障业务化水平。继续推进气象装备保障社会化。推进县级局域网建设。实现气象资料和业务产品提供的统一、高效和完整。(观测与预报科牵头,气象站、气象探测中心、气象台协助)
四、深化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探索构建新型气象事业结构,带动基层基础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18、加快推进各级机构、骨干人员和职能到位。按照全市气象部门机构调整改革方案要求,加快调整步伐,上半年做到机构、骨干人员和职能“三到位”,建立配套工作制度、流程及考核办法等,实现正常运行。各县局要全面落实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和社会管理履职落地两个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政、事分开。(人事科牵头,局内各相关科室配合)
19、积极推进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以《河北省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行动方案》为指导,抓紧制定市级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报省局审批后组织实施。要以适应县级基本公共气象服务需求和推进县级气象业务综合化为目标,调整市县两级观测、资料、预报、服务业务布局和流程,完善业务系统平台,提高上下级间业务共享和交互能力,强化市级对县级的产品、技术支撑。(现代办牵头,观测与预报科配合)
20、大力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加强与交通、农业、旅游、城市防汛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依托气象部门的优势,统筹力量,更好配置资源,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科技服务集约化发展。探索推进市、县科技服务一体化发展,市局推行综合预算管理,为县局提供保障。(气象服务中心牵头,气象台、法规与减灾科、计财科协助)
21、加强基础保障,提高基层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个双重”体制,围绕一流台站建设,加快实施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基层气象现代化持续发展。(气象事务中心牵头,观测与预报科协助)
22、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科研与业务的结合,强化创新科技团队建设,持续解决关键科技创新瓶颈问题。修订科研管理办法及科技奖励办法,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营造科技人员成长、成才的氛围。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充分利用部门内外资源,推动气象科技创新。(观测与预报科牵头,气象台、气象站、计财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协助)
23、不断强化人才体系建设
继续加大地方机构编制争取力度,建立健全地方编制、编外用工分类管理办法,探索多元化
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加快人才发展机制改革,逐步形成领军、骨干、青年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培养使用机制。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探索组织市级业务竞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加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用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健全县级气象机构领导班子,选配县气象台台长。(人事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助)24、加强计划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着力推进综合预算,将中央、地方、创收以及合作项目、科研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收入和支出预算,确保各类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抓好统筹集约基金项目管理。按时间节点抓好预算执行进度。(计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助)
25、加强机关科学化管理。以政务办公系统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机关标准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信息化、人性化水平。完善督查督办的相关制度,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指标化,指标责任化。(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