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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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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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影响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主要因素

1.职务内容多,管理的重点不明确。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承担的职务内容非常多,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以及上级布置的各类事项性工作,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税务部门几乎所有的工作事项和涉税行政责任都向基层管理员倾泄。同时,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普遍紧缺,动辄人均管理几百户纳税人,同一业务重复处理量也很大。因此,我们经常发现税收管理员手上同时在处理十来件毫不相干的不同事情,不知道该以哪一件事情为重,最后应付了事,影响了执行力。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化管理的手段难推进。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是我们的发展方向。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和职业技能偏单一,在征管一线的一部分税收管理人员已无法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虽然后续培训不断在加强,但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缺乏工作的激情和热情,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无功无过心态的人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为随波逐流,应付心理强。目前税收管理员中能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分析并进行纳税评估的不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查账的,仅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40%;两者都不具备的占20%;余下的40%税收业务水平都不高,多数人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

3.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激励措施不足现象并存。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价内容过于笼统、量化的绩效考核少;二是考核的方法不够科学,目前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设置的多项考核指标和过错行为,只能解决税收执法中的程序、时限、权限问题,不能有效地反映税收执法过程的全貌,在现实的税源管理过程中,特别是纳税评估等深度管理过程中,税收管理员仍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考核激励先进的效果不明显。考核结果只对个人经济起一点很小的作用,与职位升降、评先评优挂钩不明显,税收管理员对考核结果不重视,一些考核采取“扣分制”,甚至出现多干多错的反激励现象。

二、强化税收管理员执行力的建议

1.实施目标管理,突出管理员工作重点。(1)目标管理的概念。目标管理(ManagementObjectives,简称MBO),它是美国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提出的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管理学概念,他认为管理首先必须确定目标,管理人员应该而且能够在目标的指引下控制好自己的成就。目标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能使人们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发人们发挥最大的能力,把事情做好。(2)目标管理的优点。目标管理与传统管理方法相比有很多优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力责任一目了然;二是有利于管理员找到工作重点;三是有利于调节人们的工作强度。(3)目标管理的具体应用。目前,县(区)局对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已有目标考核,我们认为必须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的目标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管理员团队以及每个管理员的分目标,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可依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管理员团队或管理员个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例如税收计划任务、征管质量指标、依法治税水平指标都可以按照各管理员片区的税源构成进行分解成分目标,按年下达,分季考核。

2采取管理员团队作业,融合不同素质管理员的共同力量。鉴于以下原因,本文认为管理员应采取团队作业:一是现行管理员队伍年龄趋于老化,一部分年龄较大的税收管理员不具备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能力;二是新充实到管理员队伍的大学毕业生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丈是自由裁量权等行政执法权在团队作业时能够相互制约。(1)团队的人员组成。团队中应该包含多少位成员?人员结构如何配比?按照国际管理经验,团队人数通常最多不超过五六个人,三到四个人效果最佳(管理的实践),结合工作实际管理员团队可以采用人制:1个税收分析员和3个片区管理员。(2)团队成员的职责划分。将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做进一步细化分工:税收分析员负责辖区内税收分析管理和纳税评估管理,并对组织分配的事项性任务按片区进行分解落实和汇总上报;片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户籍管理、资格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源分类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日常性管理,并对辖区内税源的纳税评估负协办责任。(3)团队的运作方式。每一位团队人员都对团队的目标任务负责,大家集思广益,但负责的领域各有不同。税收分析员应加大综合征管软件V2:0信息资源的应用,加强对税源监控分析和税收征管质量深度分析。通过开展税负、税收弹性和同比、环比等趋势分析,研究地区税源发展情况以及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

3引人质量管理的“戴明环”,强化管理员的7一作质量监控。PDCA循环是能使任何一项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工作程序,在质量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PDCA四个字母所代表的意义如下:(1)P(PLAN)计划。计划包括确定方针和目标以及制定活动计划。(2)D(DO)执行。执行就是具体运作,实现计划的内容。(3)C(CHECK)检查。检查即对改进的效果进行评价,用数据说话,看实际结果与原定目标是否吻合。(4)A(ACT)处理。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肯定成功的经验并予以标准化,或制定作业指导书,便于以后工作时遵循;也要总结失败的教训,以免重现。对于没有解决的问题,应提出给下一个PDCA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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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力安全管理的考核制度不合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对于电力企业管理尤其重要,而只有建立与电力安全管理标准相符的考核制度,才能有效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是,在电力企业中,很少能够正确认识到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也就不能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定期的考核评定,在考核制度的执行与贯彻方面的落实效率较低。部分企业只是通过采取惩罚措施进行管理,这种管理办法只会适得其反,不仅达不到安全管理的目的,还可能为员工带去心理负担,造成员工出现不满情绪,影响员工工作效率,起到负面作用。

2落实电力安全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1坚持以人为本当前,电力企业要想大力发展,必须注重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工作。企业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增强社会责任心,把工人的人身安全放到第一位。在此基础之上,让员工去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2.2做到精细化管理电力企业要想落实电力安全管理,应该做到精细化管理,第一,坚持“两会一活动”的管理策略。其中两会包含工作前的会议和工作后的会议,一活动是指组织安全教育活动;第二,坚持“两票三制”的完善。两票包含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分为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验更换制;第三,坚持“四项原则”。1)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2)全面覆盖、各负其责、互不替代。3)隐患和问题“四不放过”。4)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第四,坚持“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提高电力安全管理执行力的实现途径

1)不断强化电力安全管理思想。思想理论对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电力生产的性质决定着电力公司的战略方向,即要求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并且在安全管理的把握上应遵循较严格的标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的策略,对各项工作从源头抓起,始终贯彻安全管理的思想。安全思想应该在管理的过程中深入到每位员工的内心,让大家共同为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做出努力。因此,安全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将安全思想工作落实并做好。逐渐加大安全培训力度,让电力工人虚心领会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将安全警示牢记于心,为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打好基础。同时,注意吸取教训,对频发的事故提高警惕、认真总结,不断完善解决办法,并编制出具体的、实用的规章制度,强化相对薄弱的环节,让每位员工清楚地了解各自岗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从而杜绝重复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程制度,规范安全工作行为。我国电力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留下了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和规程、制度。这些“财富”下发到变电站及各个电力工人手中,不是让我们束之高阁,而是留给我们从中学习、理解,便于在实际的电力工作中应用和执行。当然,我们不能照本宣科,全部按照上级制定的规程制度执行工作,因为难免有些内容过于陈旧或是不好把握。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符合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工作对上级制度改进、细化,重新规划工作细则。同时,还要加强规范安全作业行为,避免出现违章乱纪现象。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项都有严格的规定,只有每个人都自我规范安全工作行为,才能确保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3)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评价工作。要想实现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开创与国际安全管理水平接轨的新措施,开展安全性评价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传统的安全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电力企业的时展需求,它无法做好充分的事故预见,不具备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在安全性评价策略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先进理念,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措施积极促进生产操作中全员、全方位、全程闭环管理的安全运行。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能够充分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对安全工作做出有效诊断,做到心中有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是对电力企业全员的培训,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对他们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同时拓展员工的业务能力。全体员工通过参与安全性评价工作能够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对电力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通通加以熟悉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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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即一种执行的力量。它不仅是对政策、制度、规定、指令等的执行能力,还有对思想、理念、文化等意识的执行能力。执行力是医院管理制胜的有力支撑。执行力的构成主要包括战略流程、人员流程和业务流程三个方面。办好一所医院,除了要有良好的运营机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外,还要有坚强有效的执行力。医院文化决定了人的思维模式和思维空间,文化也由此决定了医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医院能否赢得百姓信任的根本。如果没有文化意义上的改变,就不会有一个医院整体的执行框架。医院的执行力文化就是把“执行”作为所有行为的最高准则和终极目标的文化。医院的执行力文化凝聚了全体人员的执行精神,它对指导医疗实践,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院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构建

2.1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核心理念

2.1.1责任意识提倡以人为本、以技术为辅的理念是管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医院最主要的任务是医疗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以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类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有认真的态度与责任意识,要有能力面对繁琐和复杂,严格遵循医疗和护理工作的有关规程,一丝不苟地把事情做好。对工作保持敬业精神和责任心,自动自发地去完成任务。

2.1.2服务意识医院以治病为中心还是以患者为中心,不仅仅是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的转变,更是管理理念的转变。以治病为中心强调的是技术的应用,而以患者为中心则强调的是全面的服务。患者不仅需要医疗技术服务,还需要心理的疏导和健康教育服务。患者走进医院,医院就应该为他们提供所有相关的健康服务,使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以患者为中心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高度概括,它要求医院处处为患者着想,服务优良、价格合理,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2.1.3求实作风无论对医院领导者还是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医院领导者首先要清楚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使一线医务人员对医院的发展前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积极参与医院发展战略的制定。而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也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平时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一旦出了问题,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认真查找发生差错的原因,及时纠正。

2.1.4创新意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而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关键是人才,要打造良好的学术团队。医院必须建立良好的知识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多种渠道加快优秀人才的培养,提升医院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2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制度保障

2.2.1医院发展战略的制定与运行机制医院的执行力文化也应该体现在制度上,使抽象的文化得以具体体现。在医院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正确提出医院的发展战略并正确地限定和分解战略目标,必须在认真分析医院发展的内外环境的同时,广泛征求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确保全院上下齐心协力,确保执行信息传达到临床第一线。

2.2.2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职位明确化、薪酬社会化、奖金绩效化”的原则,逐步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职务升降机制;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内具活力、外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等环节,根据优秀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有利于其发展的条件,做好人才储备,为提高医院的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医院执行力文化的推进

3.1领导的作用在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培育过程中领导者的作用非常重要。医院领导者不仅仅制定战略决策、下达命令、监督医院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更重要的是其自身必须具备执行力。领导者必须深入临床一线,了解一线医生的工作程序和治疗方案,重视医疗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做好现场执行的表率。

3.2有效的沟通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是一个从强制走向自觉的过程,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让全体人员形成共同的理念,建立共同的执行价值观,从而使执行从一定程度上的强制形式变为自觉自愿的行为。必须建立柔性的组织机制以及一套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实现开放、真诚的沟通。增加医院领导与一线工作人员的有效沟通,使领导者掌握更多的一线工作情况,了解执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医疗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3.3注重细节,优化服务流程医院作为以保全人的生命为目的的医疗集约化组织,医疗行为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每一个细小的偏差都可能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痛苦。因此,必须注重医疗活动中的每一个细节,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技术细节的不断完善也可以提高疗效。在服务细节方面做到个性化服务,了解患者的痛苦,作为主管医生和经管护士必须掌握患者思想上的变化,要用心去关心患者,疏导患者的情绪,使患者树立与疾病做斗争的信心。服务流程的优化应考虑到: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做好患者就医过程中的引导工作,合理安排患者检查、交费的程序,避免高峰时间的拥塞,缩短患者住院时间,提高床位的使用率。

总之,医院执行力文化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医院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医院执行力价值观的逐步形成过程中,其核心理念将逐渐深入人心,医院整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得到不断加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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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力打造积极向上的行政执行文化

(一)提升行政执行文化建设的认识

要提高公务员行政执行力,需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现代政府特色的执行文化做支撑。政府执行力文化最初是作为一种理念而存在,只有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将其巩固、细化、最化,才能变成自觉行为。它对内具有思想凝聚力、行为约束力、工作激励力、热情激发力、人员团结力、行动导向力、成果拓展力、价值同化力、精神感召力、团队战斗力;对外具有文化辐射力、形象塑造力、价值引导力、成就展示力。而当这种文化与基层公务员的行政执行行为融合在一起,必然带来有形的或无形的、自身职能的和社会影响的良好效应,为打造现代政府注人新的活力。

(二)加大行政执行力文化的研究

当前,对基层行政执行力文化的研究十分薄弱。提高公务员行政执行力仍然需要外练内修,先进的理念决定先进的行动,先进的文化产生先进的动力。有效的行政执行力文化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张力是无限的,可以不断创造、重复使用,其产生的价值不可估量。但我们目前对此的研究和探讨相对较少,对已有的成果提炼也不多,因此应大力加强该方面课题的研究力度。

(三)发挥行政执行文化主体的示范作用

在建设执行文化的过程中,领导者的示范作用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者的行为将决定其他人的行为。领导者的执行力决定着一级组织或部门的执行力,改变领导者的行为方式是改变整个组织或部门行为方式的最有效的手段。领导者的执行方式、方法、习惯,很自然就成为执行文化的实际内容。因此,在建设政府行政执行文化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转变观念、以身作则,带头提升行政执行力,实践执行文化倡导的观念和行为,大力倡导忠诚、勤奋、坚韧、主动的精神,从深化公务员的目标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着手,讲原则、重结果,讲速度、重质量,形成职责清晰、目标明确、奖罚分明、政令畅通的工作机制,最终建立起一种注重实际、目标明确、简洁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行文化。

二合理构建切实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完善基层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

一方面,着重解决健全基层公务员进出口机制畅通问题。进口就是思考和建立如何根据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以及急难险重任务的实践中选用公务员。也就是把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制度作为执行力体系和效能革命动力机制的着力点。出口就是公务员试用期制、岗位聘任制、交流轮岗制、竞争上岗制、责任追究制、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和辞退制等,保证畅通出口,形成行政既有动力又有压力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岗位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务员行政行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年终目标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的要求,细化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行政执行基本要求,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二是责任层级清晰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位的责任。制定明确的职位责任书,以明确执行主体责任。三是岗位责任具体化。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管理职能,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代价。

(二)健全基层公务员绩效管理考评机制

绩效考核是执行力的主要动力来源,在设计绩效考核指标及绩效考核过程中,应以公平体现贡献价值为标准。一是绩效考核体系必须围绕岗位职责和重要工作。应根据基层公务员工作的发展变化,有所侧重地进行科学考评,对“软指标”尽量归并,突出重点,可采取总体目标和关键业务两种界定方式的优点,既明确目标导向,确保“做正确的事”,又抓住关键业务,重点突破。二是绩效考核体系在机会上应创造平等。目前很多部门采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由于考评内容多、时间短,而且是分组进行,容易造成不公平。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适时推进各项工作的信息化考核,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三是绩效考核体系应体现个人与团队的平衡。执行力并不是简单地由个人来达成的,而是由组织起来的团队达成的,在实际考核中,既要让先进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分享到奖励,又要给予贡献突出的个人以更多的奖励,以区别于一般人员,激励愿意冒尖、敢于冒尖的个人样板,形成一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氛围,推动团队执行力的提高。

(三)健全基层公务员行政监督监察机制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基层公务员的执行力、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督,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与年终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大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建立服务对象评议监察制度。开展行政服务群众评议活动。在为服务对象办理每一件行政服务项目时,向服务对象发放格式征求意见表格,由承办人员协助服务对象按要求填写后投人“意见箱”,凡是未投评议表格或所投评议表格未填写的视为对服务有意见。同时,定期与不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公开评议。所有评议意见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效能投诉管理。

公开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通过督查机构采取明查暗访、系统通报等方式,对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四是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活动。行政效能督查部门应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效能督查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综合提升系统全面的行政执行主体能力素质

一是执行道德力。即公务员以忠诚、勤奋、认真、坚韧、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以强烈的目标感、使命感、紧迫感受,以持续改进、追求卓越,做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等内心信念来支持执行的道德规范力。公务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道德修养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其它素质的不足,可以支持其取得优秀的业绩,这样的实例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是有例可循的。二是任务领悟力。即在接受行政执行指令后能正确地领会其实质、意图的能力,否则错误的领会执行越有力危害越大。三是目标计划力。即行政目标进行细分使其更具有执行性的能力。公务员应在正确理解任务的基础上能将每一项较大的目标任务分解为若干个较小的阶段性目标或全面考虑并设计好完成一项任务的所有细节,以保证不会因小失大而是全面完成任务达至目标。四是时间管理力。包括有效利用和更新时间管理工具的能力、设定工作节奏的能力、统筹安排时间的能力等。五是现代办公设备应用力。据了解,基层公务员中不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的人员还不在少数。有公务员告之有的单位现代办公设备只是一件摆设。政务信息交流在现代社会日益频繁和重要,发电子邮件交流信息可以在数秒或数分钟之内即可完成,不能应用者无疑会迟滞行政执行力。六是沟通协调力。在现时代,政策和方案的落实往往会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动员各方面的资源。一项任务的完成不是单靠一己之力,而是靠不同职能部门间的合作才能完成。因此执行者要运用强有力的沟通能力保证实现自己的执行。七是适时创新力。即能将政策的原则性与实际工作的具体性、特殊性有机结合,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能力。

四尽力完普科学合理的现代行政执行技术

一方面,要大力倡导应用现代行政管理技术和方法,重点要理顺“靠领导推动执行”与“靠流程推动执行”的关系。从“靠领导推动执行”向“靠流程推动执行”转变,消除“机关病”,突出建立以“靠流程推动执行”为主、以“靠领导推动执行”为辅提高执行力的体系,在执行技术应用上提升执行力。另一方面,还要提炼行政执行的关键业务流程。通过对关键业务的流程进行设计,来保障整体业务的顺畅运作。确定行政执行流程的核心内容。行政执行流程由许多个流程点组成,要明确流程点所包含的内容,对每一个流程点按照统一的规范执行以保证运作效率。明确行政执行流程运作部门。每一项行政执行流程都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共同运作,必须明确各个部门的角色是什么,谁是主导部门、谁是参与部门,在部门内则应明确岗位职贵,谁是主办,谁是协办,分别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具有什么权限,即明确职能定位。规定行政执行流程运作时间。明确每个流程点的内容应该在什么时候完成,处理这些内容的时间应该有多长,使每项流程具备可预见的结果性。确定行政执行流程评估标准。使行政执行流程本身具有检核或者信息双向流动的职能,以便对流程的结果予以评估和传递,从而保障流程运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责任链接无缝化。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五科学配,足够长效的行政执行物质资源

据美国学者艾力森分析,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方案的有效执行。政府执行力是将行政目标转化为行动效果的关键。基层公务员执行力关乎各级政府行政目标的最终落实和有效实现,取决于各种主客观要素整合优化的程度和水平。我们应遵循其生成规律,进一步探索提升其水平的有效途径。要加强对满足基层公务员有效执行的物质资源需求的调查研究,提供科学合理的物质资源配置依据。要根据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业务工作所需的物质装备水平,确保其支持有效执行。总之,要建立科学的物质资源的配置机制,注意有效利用已有资源,优化和整合各类资源,避免和杜绝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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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吕国荣.决定执行力的49个细节[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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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管理执行力的基本概念

所谓管理执行力,主要指的是企业内员工在日常工作当中贯彻实施管理人员所制定的战略决策、工作思路以及工作流程的实践能力,基于这样一种基本的定义和要求就可以看到,企业员工管理执行力主要体现在流程化、准确化、高效化和结果导向化等四个主要的方面.在实施和执行的过程当中,管理者的主要职责在于准确传达信息,使得员工无论是对于任务的最终目标还是任务本身的重要性都能有非常直观和准确的认识;相应的,员工的职责就在于准确领会和把握管理者对于自己的指示和要求,在良好的信息沟通以及传导机制之下来完成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总的来说,企业管理执行力所针对和面临的对象是全面的,并不局限于企业员工身上.

2.2管理执行力与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

管理执行力与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需要从三个具体的方面来进行说明和分析:第一就是要对企业内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优化,即企业内的行政管理体系是管理执行力发挥作用的必要而又根本的源头和载体,如果在企业管理环节当中希望管理指令能够始终保持稳定有效传达并得到认真执行,就必然需要对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和优化,基于此来保证在减少信息传送层次的同时提高信息传送各个层面人员的实际能力和素质.第二,科学的企业行政管理体系同样是管理执行力实现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只有保障企业行政管理体系的完整和稳定才能够保证整个企业内部的资源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并及时处理和化解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基于这样一种保障关系来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和支撑.第三,还需要在进行企业行政管理体系构建的同时认识到管理执行力本身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管理执行力都是其灵魂,都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并获得长期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

2.3认识企业管理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企业管理实践当中,忽视行政管理的现象还是十分普遍的,考虑到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在企业当中需要涉及到较多方面的人事和工作环节,因此我们认为,行政管理的缺失与不足同样是多方面原因所共同造成的,包括企业执行力与执行目标的不一致、业务流程的不规范、管理者的认识和意识不到位以及员工自身的态度和素质等,这样一些问题的存在与发生都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内行政管理体系的正常构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与行政管理工作本身无关的问题也有可能导致同样状况的发生,使得行政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和行政责任落实相互推诿的状况时有发生.这样一些状况在企业的规模变大后会体现的更加突出和明显,对于企业本身发展的不良影响也会更加突出,执行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企业管理这样一个概念和工作本身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管理人员对企业管理的认识和研究都不够深入和到位,也就无法从更高的层次上来系统地认识企业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度建设方面也相对不健全,使得企业内即便有制度建设,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却完全发挥不出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最后也有可能是由于企业管理队伍的缺乏所造成的,企业管理团队如果在执行力和执行文化上都没有进行良好建设的话,同样也会导致企业管理工作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出现.

3企业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

上文当中对管理执行力的基本概念以及企业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原理和方法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说明,在此基础之上更进一步的来探讨企业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方法,希望能够切实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

3.1建立清晰的行政组织机构

构建起清晰完整的行政组织机构是希望最大程度的实现政令畅通,从本质上讲,就是对整个公司内部的指挥系统和命令传达层次进行必要的规划与设计,也就是最大程度的明确和规范公司内部谁服从谁的命令,而谁又对谁的工作进行负责和指导.在企业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完成之后应当尽可能的按照规定和要求来进行,在此过程当中最忌讳的就是多头领导和越级领导,这样两种状况较多出现在国企当中,这样一种不良的领导和管理方式容易导致各个部门的领导以及人员等都无法按照自己的职责规定来进行工作.针对于这样一种现实的问题,通常可以通过制度化的方式进行解决,具体来说,就是在企业内部构建起刚性的行政组织构架,以此为保障来进行企业行政管理工作.

3.2建立良好的执行文化

在一个企业当中,所谓团队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个具有共同目标和理念的群体,大家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聚集到一起来共同完成一件大家都认为有价值的事情,在此过程当中,不同人员之间的能力关系和心理关系都应当是互补的,除此之外,还需要具备共同的价值观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构建起具有相同价值观和使命感的团队,也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够在企业的行政管理和前景发展当中切实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通常可以以企业主要的负责人,如总经理为中心,然后以不同标准的半径来进行画圆,这样就能够相应形成不同的管理层次和管理半径,进而形成不同的管理团队.具体来说,如果按照通常的划分可以将整个企业的高层领导划分到决策层,而企业内的部门经理或者是地级分公司的领导们则可以形成企业中层,除此之外,在企业内部具体执行任务的人员则可以统一划分到执行层,也就是企业内的基层.这其中同样需要注意的就是国企,国企当中进行管理执行力发展与保障遇到的主要障碍通常就是执行文化的问题,很多单位从事业到企业的转变已经非常的痛苦,在管理过程当中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抛开私人情面的话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但如果不这样的话就完全难以适应于现代企业的管理特点.正是因为如此,在管理过程当中还是有必要对行政管理体系进行清晰而明确的划分的,对于一些处于过渡期的企业而言,往往还需要公司领导的亲身垂范,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构建起企业应有的企业文化.

3.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管理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的人员、机构以及环节都十分复杂,而且整个管理过程始终都处于动态和变化之中,并时刻承受着来自于外界环境和内在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进行企业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时就不能仅仅局限于企业层面系统论的观念,同样也不能过度的局限于一些个别的理论,使得理论和实际状况之间存在更大的出入,最终完全无法指导企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实上,本文的核心目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人性化和人文化的手段来进行企业管理行政体系的构建,希望对相关方面的工作人员有所帮助和启示.对于企业管理工作而言,管理的深处还是激励,任何一种管理工作的进行如果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的话,是很难从根本上激发员工的斗志和积极性的,因为对于员工而言,无论是工作动力,还是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是需要企业源源不断的激励来实现的.在激励机制之上,相应的监督机制也要有,这对于企业管理执行力的提升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严格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能够形成更加全面和完整的信息反馈圈,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得激励机制本身更加透明和可行,最终通过激励的手段和方式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执行力.

3.4重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进行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够从外部来提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尤其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状况之下,在管理工作当中深入贯彻和应用信息化技术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企业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巨大优势,才能够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规避自身的不足,最终借助于信息化来实现飞跃式的发展.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建设,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加大企业内的网络建设投资,与此同时同步进行企业内部的管理信息化,并尽可能的在企业内部推广先进信息管理工具的应用,这样一方面能够在整个企业内部更好的进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另一方面也更加有利于企业管理工作和管理流程的确定和应用.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通常就意味着商业流程的再造,因此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必然面临着管理体系、业务流程以及工作习惯的彻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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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组织,学校与现代管理学中定义的组织最大区别在于: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就是说,最高权限的人事权和财务权并不在校长手中,更明白的说法是,老师是政府聘请的,领政府的工资。此外,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即便在学校,干部只升不降、工资只增不减也是一种公认的正确做法。因此,在研究学校管理团队执行力的影响因素时,必须剔除绩效奖罚和庸者去职这两大利器。在学校系统中,影响管理团队执行力强弱的因素是顶层建设、校园文化、工作机制和干部素质。在上述几个影响因素中,干部素质是基础,工作机制是保障,校园文化是核心,顶层建设是关键。干部素质和工作机制是显性的,是容易引起校长注意并大力建设的因素,它们对管理团队执行力的影响猛烈但短暂,属于治标因素,这是因为一旦诱因缺失或条件变化,执行力会随之起伏,如,干部队伍有较大变动时,那么,整体素养就得重新评估。而校园文化和顶层建设是隐性的,是不容易引起校长关注又发挥巨大作用的因素,它们对管理团队执行力的影响温和但持久,属于治本因素。这是因为在一个组织中,人们只要有共同的精神依赖、价值认同、目标追求和行为准则,那么,每个人都会发挥最大潜能为这个组织服务,体现出来就是团队的执行力越来越强。

三、建设途径

现实中,几乎每个校长都会意识到管理团队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性,并且将其当作自己工作的要点之一,但由于认识、方法、能力和途径的不同,造成各学校的管理团队执行力强弱千差万别,这也是影响办学效益好坏的原因之一。因此,重塑或提升管理团队执行力应该作为学校的战略层面来考虑,作为学校发展的抓手之一。由上述分析可知,管理团队执行力建设的途径就是对四个影响因素的建设,它们从易到难排序分别是:工作机制、干部素质、顶层建设和校园文化。实际工作中,从最容易项目入手是符合情理的做法。学校的工作机制应该引进现代管理学中的目标管理(SMART原则)和质量管理(PDCA循环)。目标管理即是以制订目标为起点,以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为终结的管理方法。工作成果是评定目标完成程度的标准,也是考核的依据,成为评价管理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志。至于完成目标的具体过程、途径和方法,管理者并不过多干预,在目标管理制度下,监督的成分很少,而控制目标实现的能力却很强。它使管理者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不但有利于更加明确高效地工作,更是为未来的考核制订了目标和考核标准,使考核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更能保证考核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制订团队的工作目标必须符合上述原则,五个原则缺一不可,可以这样说,制订目标的过程也是管理团队执行力不断增长的过程。质量管理指PDCA循环,又叫戴明环,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至于顶层建设,套用流行语,就是学校的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由学校崇尚和倡导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愿景、发展途径和规章制度等构成的价值认同体系。在学校中起着主导和统领的作用,对学校各项事业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功能,是学校发展的关键,它具有理想性、稳定性、统摄性、共识性和建设性。对于顶层建设,有以下几点认识:

(1)没有完整核心价值体系的学校必然是盲目混乱、竞争力低下、停滞不前的,管理团队执行力必然低下;

(2)构建完整的学校核心价值体系是校长的责任,也只有校长才能担此重任;

(3)学校核心价值体系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顺应教育改革趋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依据学校自身实际,就是说学校顶层建设应具有共性,又有个性;

(4)构建过程中,校长应该经过充分酝酿、提炼总结、征求意见和宣传学习等环节,充分沟通,尊重和发挥教师的聪明才智,增强教职工的认同感和使命感,也为校园文化建设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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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的内容

什么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基层检察机关的执行力,具体而言就是基层检察机关及全体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及本院自身的工作部署,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把决策转化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能力。包括对检察事业执着追求的理想信念,与时俱进 、克难攻坚的工作能力,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的工作作风,顾全大局、齐心协力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管理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等。

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下简称《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于基层检察机关而言,贯彻好《纲要》,主要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把科学发展的观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促进经济社会和自身实现科学发展。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的强弱,关系到科学发展观能不能在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关系到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机制能不能构建,关系到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难题能不能破解。因此,提高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是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职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当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这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找准法律监督工作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结合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现阶段,不少基层检察机关在执行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意识不浓、执行速度不快、执行力度不大、执行办法不多、执行能力不强等方面,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否则就会影响到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而影响到执法公信力。新形势的发展对基层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检察队伍,而加强执行力建设,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同时,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与其执法公信力是相辅相成、呈正比例发展的关系:基层检察机关对内具有执行力,对外才会有公信力,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口碑,执行力越强,公信力越高,群众口碑越好,这也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将执行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检察机关执行力建设的对策

(一)树立执行意识,端正执行态度

1.培育执行文化,树立执行理念。秉承“忠诚、为民、公正、连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引导基层检察人员树立“不找借口,善于执行,创新争先”的执行理念,培养专注执著、创先争优和雷厉风行的执行意识。将“要盯紧,不要松懈;要主动,不要等靠;要实干,不要虚浮;要克难,不要推诿;要创新,不要平庸;要结果不要借口。”等执行文化内化到基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工作之中,从而实现支配其日常行为,自觉养成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完美的观念。

2.务实效能作风,增强执行责性。工作无小事,工作就意味着责任,要勇于担当。无论在任何岗位,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都要有满怀热情,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竭尽全力,尽职尽责地把工作做好。同时,强化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作风三个专项督查,重点围绕基层检察人员的“庸、懒、散、软”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执行力低下的基层检察人员要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方式,强化基层检察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

(二)提高队伍素质,夯实执行基础

1.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首先,领导班子的综合能力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核心。领导者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一个单位的执行力,要围绕提高决策指挥、学习创新、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在全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次,中层干部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关键。各部门负责人处于上传下达的中间环节,中层干部要始终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组作出的决定决议,带领本部门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第三,广大基层检察人员是执行力的主体和基础。每一名基层检察人员都要把自己溶入到检察工作大环境中,牢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把自己与基层院的荣辱和兴衰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2.着力培养基层检察人员四种能力。首先是岗位履职的能力。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市场经济、科学技术、历史文化、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苦练岗位专业技能,努力成为本岗位、本部门的行家里手。其次是服务群众的能力。在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走群众路线的同时,还需提高基层检察人员协调群众利益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凝聚人心的能力,想方设法为群众谋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再次是攻坚克难的能力。基层检察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拥有敢于碰硬,敢于突破工作中一些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第四是团队协作的能力。牢固树立团队精神和“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相互协调配合,敢于承担各自责任,不推诿扯皮,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共同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注重执行方式,改进执行方法

1.工作谋划上要有预见性。首先应该从工作谋划入手,时刻关注检察事业的发展趋势,及时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对可能安排的工作有较强的预判力和敏感性,做到早调研、早安排、早起步,做好前期准备,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避免打无准备之仗。

2.正确领会上级精神,寻求执行途径。充分理解上级决策和部署的基本意图,认真分析形势,将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分阶段、分部门、分岗位提出具体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工作措施、承办部门、责任人、奖惩措施等,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方案,为正确执行提供指导,指引方向。

3.抓住工作关键,在执行过程中求突破。关键点的解决往往代表着主要问题的解决、代表着整体工作的突破。同时也要关注细节,一方面,日常工作往往是细节或小事影响着全局甚至决定一件事的成败。另一方面,关注细节是工作质量提高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执行力上的落脚点。工作执行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细节认真、再认真,对关键点跟进、再跟进的结果。

(四)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

1.推行“常态化评查”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执法规范程度和队伍形象建设的经常性评查,适时监测影响执法公信力的问题,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塑造公正廉洁执法形象,推动基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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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论”的通常理解为“概括地反映现实世界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它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的结果”[1],“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及其的认识,是由一系列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原理组成的观点体系”[2]。对“理论”含义的理解似乎没有太大的分歧,不过是措辞上带来的理解角度的差异。然而,从“理论”到“理论性”则不象望文生义的理解那样简单。“理论性”一词借用一种源于文学的表达形式,可以称得上“熟悉”的“陌生词”,初看起来感觉似乎是再熟悉不过的“理论”具有的特性罢了。但稍一细究,就会觉得要具体、准确地说明其含义倒也颇费周折。

一般辞典或资料无法找到“理论性”的具体解释。事实上,由于从模糊把握的理论相关性状印象来看,应当与文章有着密切关联。毕竟在较为规范的文字出现以前,即便存在以口头形式呈现的某种理论性的思维,对较为准确意义下的理论性含义没有实质性,从而可以忽略。这样,直觉地看待理论性的文本含义,应当是针对以文字为依托的文章而言的,尤其是文章中以涉及各种理论探讨为核心内容的理论文章、著作(以下简称理论文著),换言之,要获得对理论性含义的深入理解、探究,需先行对文章进而对理论文著进行解析,是符合逻辑的。

一般辞典对文章的解释为“统称独立成篇的有组织的文字”,显然这是广义的文章涵义。按照《文章学史》的编撰观点,“所谓文章,大体上包括古文、骈文、辞赋,不包括诗歌小说、戏剧”[3]。这里的文章已经是狭义的文章了。本文的理论文著,泛指文章中涉及各类学科偏重理论阐述,而非实用说明、指导或者评说事理的漫谈、随笔,以及直接针对具体世界进行虚构、描摹的各种文艺性文本。

迄今为止,人类思想精华的展示、传播,最主要的渠道仍然是理论文著形式。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尽管几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理论文著在刊登、出版,但除了就学科领域进行分类外,无论就广义或狭义而言,理论文著有具体哪些类别,尤其是如何认识其理论价值——亦或关于理论性,并没有公认的规范定论。换言之,刊登、出版理论文著的选择、录用过程——及其理论性判别,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经验化的模糊把握。这样,在风气存在欠缺、出版发行体制存在漏洞的境况下,各种人情关系、权钱交易等等不正之风,难免乘虚而入。

于是,低级重复、粗制滥造、毫无理论价值甚至漏洞百出的所谓“理论文著”,充斥、泛滥于书架、报刊。或拍马屁,以愉悦上司、师长、亲朋;或塞职责,以应对上级布置、科研项目要求;或装门面,以捞取职称、学位;如此等等,或骗名或捞利,林林总总比比皆是。正所谓“在论义的评价中,各种各样的丑恶思想和精神垃圾也是存在的。例如有的利用论文评价搞‘关系学’,弄虚作假;有的出于门户之见及妒忌之心,倚势压人;有的在与奖励中摘‘平衡’,送入情……”。[4]

当然,对于理论文著及其价值判断缺乏应有的评判标准而缺乏充分认识,应当是主要原因。客观地说,充斥、泛滥毫无理论价值甚至误导、贻害的“理论文著”,既严重浪费社会资财,也严重耗费甚至毒害读者脑力,“精神垃圾”也确乎是其最恰当的称谓。

不难想见,精神垃圾的产生与一定社会风气下的学术品德缺失有巨大干系,但根本原因似应归于对理论文著本身缺乏相应的甄别规范。本文试图对理论文著内涵、一般类型及其价值特性做出初步探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理论性的含义进行新的探索。

二、关于理论文著的认识缺憾

在中国古代关于文章写作的宏观认识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专门论述,当推墨子“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5],意即立言、著文要本于上古圣王,察于百姓耳目,用于国家民众。其“察之”、“用之”的境界,至今仍然难以逾越,但过于迂腐的“本之”即便行文形式上在引用各种“语录”、“指示”、“讲话”作为指导方针,但思想上将其遵从为“凡是”的已经成为。

清人来裕恂《汉文典》中关于文章写作的观点,已经显得更为现代、更为宽泛、更为深刻: “盖文也者,有陶情淑性之功用,有移风易俗之功用,有爱国新民之功用者也”[6]。如果再补充思想创新方面的内容,则已经基本涵盖了古今文章的精微要旨。

至于对纯理论文著进行系统分析基本上源于现代。在“文章”理论有一定代表性的现代著述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南京大学出版社),张会恩、曾祥芹主编的《文章学教程》(上海出版社),夏绍臣著的《文章原理》(人民日报出版社)等书。在上述主要是就广义的文章理论进行论述的书中,难得以“理论文著”为专门论题的,只有赵建中编著的《文章体裁学》。

按照《文章体裁学》的观点,论著文体涉及“文学评论、报告文章、毕业论文、实验性论文”[7],并归结了若干主要特征“论文专著要求对各自领域中的某些问题进行科学的和探讨,其共有的主要特征是科学性、独创性、系统性、专门性和客观性”[8]。细究之下,上述观点在逻辑划分严谨性方面,明显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如“毕业论文”完全可能是“文学评论”或者“实验性论文”,“文学评论”也很难一概而论地标称“科学性”[9]或者“客观性”。

类似值得商榷的代表性观点还有:

论文的共同特性有:探索性、论理性、鲜明性、科学性、实用性;[10]

论文类型“按任务和持点分:专题论文、综述式论文、驳论式论文、工作研究式论文、杂文式论文、体会式论文、书信式论文、资料式论文、科普式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小品式论文、要论式论文、述评式论文、论证报告式论、散文式论文、故事式论文、对话式论文、日记式论文、“六性”式论文、科幻式论文、毕业论文、寓言式论文”;[11]

“论文‘六性’的内涵是什么呢?就是:创新性、理论性、可读性、实用性、精粹性、科学性”。[12]

“学术论文有着自己特殊的写作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科学性、创见性和平易性这三个方面。”[13]

上述引文及同类论著,对理论文著的认识,除了在划分、定性的逻辑性上存在明显值得商榷之处,最根本的缺憾则是,这些认识基本上都属于从外延层面对理论文著分类及其特点进行的论述。探求理论文著外延性正确认识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仅偏重于外在形式的区别仍实现对其本质的深层认识。

三、理论文著内涵性辨析

考察各种理论文著的构成内容方面的属性,可以将其概括为创新、补益两大类。创新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在理论、方面提出全新或重要补充性观点,包括新论创立、方略建言及实验论析三种;补益类,是指通过文本形式,对既有理论、方法的观点给出证明、驳斥、考证、评述、释疑等,包括猜想证考、综说辨疑及事理评鉴。[14]

1、新论创立

新论创立,是指在某一领域提出以一系列新的概念、原理为依托的理论、推测。根据提出新理论原创程度,新论创立存在三种情形:或者全新创立新的理论、推测;或者对已经存在的理论、推测,提出实质性变更加以补充、完善,但仍然属于原有理论框架;或者对业已存在的理论、推测,重新组合、归纳而获得实质性差异的理论价值。

第一种情形的例子,在“地心”说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哥白尼系统地提出“日心”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宇宙世界的认识;在牛顿的“绝对时空”力学理论一统天下的年代,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理论,全面改观了人类对物理世界的认识。

第二种情形的例子,“克罗齐(B.Croce 1866-1952)不仅时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的首要代表,也是本世纪以来西方影响最大的家之一”[15],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不仅与唯物史观根本对立,也和黑格尔的历史观有很大差异”,但他“并不是否定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而是指责黑格尔的容忍历史规律的存在”[16]。

第三种情形的例子,马克思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的外壳;批判地吸取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基本内核”,抛弃了它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宗教伦理杂质,创立了和过去一切哲学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鉴于创立理论过程的历史继承性,有时三种情形难以明确划分。尽管提出纯粹原创的理论固然富含独创精神,但补充、完善乃至重新组合而获得新的内涵页同样功不可没。

2、方略建言

方略建言,是指针对理论、实践活动存在的欠缺、谬误提出新的运作模式、途径、理念等理论策略指导性方式、方法。这里的方略建言是狭义地作为理论文著性的,以着重于理论阐述,而非技术指导为要义的。纯技术指导性文章、著作,相当于说明书的功能,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文著,如《电影演员表演入门》、《街舞基本技巧》一类书籍。而理论阐述性文著,更侧重于在思想意识层面进行引导、分析,如《论电影演员的修养》、《论街舞文化》等等。

一如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存在相互融合难分泾渭的现象,一般理论、技术方法以及理论文著、纯技术文章、书籍有时也难以完全区别。

3、实验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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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的文化是多元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思想基础也是多元的。时代的发展、行政法的演变需要我们以更广博的视角来审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关注其哲学基础、法理学基础的同时,亦不能忽视经济学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是行政法学和宏观经济学所共同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经验表明,尽管“市场失灵”和对公平的关注提供了政府干预的经济学基础,并由此诞生了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和福利经济学,但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等同样导致“政府失灵”,而试图以政府替代市场的做法将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市场失灵置换了市场万能的观念,政府失效拒斥了国家的神话。可见,没有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促使我们再次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更好地去做这些事情。因此,如何在尊重市场逻辑的前提下建设一个有效的法治政府已成为全世界重新关注的焦点。本文拟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阐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发展历程,洞察其历史脉络及深层次的发展规律,并窥探其发展趋势。这对于政府角色的重塑,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以及新世纪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自由主义与警察行政法观

17~19世纪是资产阶级夺取并巩固政权,发展资本主义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尚未摆脱封建统治阴影的笼罩,深感丧失自由和财产的恐惧。因而,他们要求取消一切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措施和政策,论证并且实现经济自由,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深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这使得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各国无不围绕“行政权力”构建本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在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法国,19世纪70年代以前,行政法治理论基本上是以拉菲利埃(E.Laferriere)提出的“公共权力说”为主流。按照“公共权力说”,行政行为被区分“权力行为”和“管理行为”,前者是行政机关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下执行国家意志的一种行为,受行政法约束,并接受行政审判权的监督;而后者则是行政机关作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组织者而为的一种行为,属于私法范畴,接受司法审判权的监督。通过这种区分,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被确定为划分公共权力与私人失误之间的界限,并对超过这一界限的“越权行为”予以制裁。这样,行政权的作用便被局限于国防、外交、警察和税收等以“权力行政”为特征的狭小范围。“公共权力说”确立后,影响到整个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理论。我们可以把这一时期的行政法治理论称为“警察行政法观”。

这种行政法治理论不仅是当时生产关系状况的反映,而且也与当时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相一致。以亚当。斯密(AdamSmith)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将整个经济系统分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贸易、政府预算、居民收支等紧密相联的组成部分。“看不见的手”并不是简单地调节其中某一个市场,使其实现供求平衡,而是通过价格信号同时对整个系统发生作用。任何一个外来冲击,如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数量的变化,某项政府政策的变化,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系统的每一部分。如果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的话,这就是“一般均衡”(GeneralEquilibrium)。如果外来的冲击破坏了初始的均衡状态,那么,“看不见的手”将通过价格调整,使其转向另一个均衡。

新古典学派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他们认为,政府的干预很可能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给经济系统带来扭曲,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有了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不需要政府干预了。但是,新古典学派并不完全排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他们主张建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把政府的活动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即政府应当保证发展生产、公平贸易和积累财富的外部环境,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publicgoods)。①于是,政府甘居幕后,扮演“警察”的角色,担当起社会“守夜人”,行政职能集中于“秩序行政”,即保障国家的安定、社会安宁,维护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

二、国家干预主义与福利行政法观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断发展壮大的资本主义创造出了比以往任何社会都要丰富的物质财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由自由竞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开始频繁爆发。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关系更趋复杂,社会形势的变化更趋迅速,但个人的生存能力却受到社会的严重制约,就业、教育、卫生、交通以及环境等都已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解释经济危机以及一系列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经济学家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新古典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受到挑战。在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L.Walras)的均衡理论和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下,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K.G.Myrdal)和林达尔(E.R.Lindahl)提出了动态均衡理论,以德国经济学家施穆勒(G.V.Schmoller)为代表的新历史学派和以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T.B.Veblen)为代表的制度学派也相继产生。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上述理论与经济自由主义截然不同,它们主张政府应对经济进行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在政治方面,它们宣扬阶段利益调和,迎和了资产阶级加强统治的需要,因而对当时西方各国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②于是,在西方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范围开始拓展。政府在实施有限的间接调控的同时,也开始少量地直接投资,从事教育、卫生、交通以及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典型的“权力”特征已经很微弱。但这些活动又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不同于私人行为,因而不受民法规则支配而适用行政法规则。在这种形势下,法国行政法上传统的“公共权力说”开始动摇,以狄骥(L.Duguit)为代表的波尔多学派提出了“公务说”。“公务说”认为,“行政法是公共服务的法”,行政行为也是“以公共服务为目的的个别。”③按照这一标准,行政主体直接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都是公务行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与合作的信任关系;政府的服务是一种通过执行法律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即公务,因而服务与合作关系就是一种公务关系;公务构成了行政法的基础,行政法将随着公务的需要而变化。“公务说”产生后,对大陆法系国家以及一些其他国家的行政法都产生了影响。从此,发生了西方行政法治理论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

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于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给整个资本主义体系带来了致命的冲击。这次经济危机的时间之长、程度之深都大大超过了人们的预期。按照传统的新古典宏观经济理论,无论经济繁荣或衰退,政府都不应当积极干预经济活动,“看不见的手”会自动把经济导向稳定状态。可是,这只“看不见的手”并没有把资本主义国家从经济危机中拯救出来。面对严峻的挑战,政府显得软弱无力。资产阶级理论家们认识到,对这种社会形势,除了政府之外,没有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够应付,政府的角色有必要重新塑造。

时代呼唤出来一个全新的经济理论———政府干预主义。凯恩斯(J.Keynes)在1931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凯恩斯认为,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完全市场机制的假设往往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经济行为的外部效应以及交通运输约束等情况的存在,使得市场机制失灵(marketfailure)。凯恩斯认为,周期性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他用“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和“流动偏好”三大心理规律来解释这一命题,并指出在自由放任的经济中必然会产生有效需求的不足。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总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责任。据此,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主张自由放任、无为而治的新古典经济学,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国家应当积极地干预经济,扩大政府职能,刺激投资和消费。同时,他认为政府直接投资不仅可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以维持国民收入的应有水平,而且政府每增加一笔净投资,还可以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私人投资和消费,使国民收入量比最初的净投资额有成倍的增长。因此,凯恩斯“希望国家多负起直接投资之责”。④总之,政府的责任就在于运用各种政策以纠正市场失灵,保证资源优化配置,抚平经济周期波动的创伤,促进经济发展。只有政府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才能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后来,这一理论发展为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官方经济学”。于是,行政权力开始大举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由一般垄断阶段过渡到国家垄断阶段以及各国经济的恢复和高速发展,行政权也日益膨胀,行政立法大规模出现。在社会生活中,行政权的作用已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以促进公共福利为目的行政服务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面对新形势,“福利国家论”应运而生。尽管随着“福利国家”等现象的出现,“公务说”已不能全面界定行政法的外延,出现了行政法理论基础多元论的局面,但行政法理论中服务与合作的基本精神并未改变,即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服务,给相对人以“生存照顾”是行政主体的职责;享受服务、得到“福利”是相对人的权利。在这一时期,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主体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因分享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关系以及因行政事实行为引起的关系也都被纳入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范围。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甚至开始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触角伸向了传统的民法领域。总之,这一时期行政法理论的中心思想是:只有不断地缩小市场机制作用的领域,扩大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才能为相对人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公共福利才能实现最大化。因而,我们可以称之为“福利行政法观”。

三、政府干预主义的困惑、修正及西方行政法治理论的重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风光了几十年。一直到70年代初,普遍奉行政府干预主义的西方各个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稳定增长,并没有遭遇到较严重的经济危机。但是,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的经济却遇到了麻烦———“滞胀”现象,即高失业与高通货膨胀并存。尽管各国政府按照凯恩斯的主张采取了各种药方,但是经济衰退仍越来越严重。对此,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既不能在理论上给以解释,又不能提出有效对策。特别是70年代“雪上加霜”的两次石油危机以及“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更是动摇了政府干预主义的基础。于是,主张经济自由、减少政府干预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学者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主义展开了尖锐的批评。西方各国也相继放弃政府干预主义,而选择经济自由主义为制定政策的指导原则。到80年代末期,过度的放任自由导致西方国家的经济又一次出现衰退,国家干预主义重新得势。

看起来,似乎新古典学派主张的经济自由主义与凯恩斯学派主张的政府干预主义在经济学舞台上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无论是新古典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都在不断地汲取对方的长处,修正自己的观点。例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P.Samnelson)把自己的学说称为“新古典综合学派”或“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1985年以后又改称为“现代主流经济学新综合”。又如,克林顿政府强调政府干预,不过克林顿政府的政策并不是片面地强调增加需求,而是采取既强调需求方面,又强调供给方面的两手政策。克林顿也认为,自己的经济政策既不是新经济自由主义,也不是政府干预主义,而是一条结合两者长处的新道路。⑤总之,两大学派的融合反映了西方宏观经济学正在加深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探寻政府权力作用的最佳范围,整个资本主义也“几乎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保持公私两个方面主动性和控制权的混合经济。”⑥面对宏观经济理论各派林立,争论不休,国家政策频繁变动的新情况,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西方行政法治理论也表现出了应有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行政权作用范围的有限缩小。学者们认为,在现代社会,政府并不是唯一的“公共体”:“公共产品”除了可由行政主体提供外,还可以由其他公共体———社会自治组织提供。这是因为,非政府的社会公共体行使公共权力,可以避免或减少行政国家异化的许多弊端,如腐败、低效率、滥用权力等。而且由于它更贴近公众,公众可更直接地参与其运作和更直接对之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学者们也认为,过分强调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生存照顾”会使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退化;行政权的过度延伸不仅不会使公共利益进一步扩大,而且还会对其产生抵销作用;应该重新重视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只有在个人无力获得幸福时,才由国家提供服务。”⑦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纷纷对行政权重新估价,放松政府管制而加大市场调节的力度。政府也将一些政府垄断项目转到市场竞争领域,或者引入市场机制到公共领域适用。于是,国家行政、社会公共行政的结合和对私人力量的利用便构成了维护、分配和发展公共利益的多元力量结构。⑧第二,行政强制的弱化。西方学者认为,行政行为既然是一种服务,在相对人能自觉合作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公共利益能够实现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运用强制性的行政行为,而运用一些非正式、非强制的行政行为来服务。并且,传统上以“公权”和“强制”为特征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及形式,都需要重新界定和概括。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在行政法上便反映为:一些新的行政行为形式或者原来在行政法领域中不甚重要的行政行为形式,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给付和行政私法等,已经或者将在行政中发挥新的或者更重要的作用。行政合同和行政规划在法国,行政指导在日本以及行政给付在瑞典等都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行政法制度。这些行政行为形式中既包含了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又体现了相对人的意志,既有行政权力的因素,又有市场自由的精神。它们所具有的应急性、简便性、温和性和实效性等特点,也正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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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工程建设中不难发现,分析很多事故的原因时,勘测报告存在缺陷十分突出。综合历史经验,在今后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对水文地质条件的认识,仔细分析地下水与岩土工程和建筑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能够预测出潜在危害,并积极做好防范准备;其次,建筑物地基有很多基础类型,对勘查要求各不相同。所以实际勘查时应结合具体情况,了解这一地基形式适应的水文地质情况,并搜集相关资料。另外,不同条件下,地下水对岩土工程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应具体分析应该评价的重点问题。主要有以下问题:①当建筑物基础深埋于地下水水位以下时,要考虑水体对钢筋混凝土的影响,是否会对钢筋形成腐蚀;②如果建筑基础下部有承压含水层存在,在开挖基坑过程中,承压水可能会冲毁基坑底板,需对此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测;③若施工现场的基础持力层为膨胀土、强风化岩、软质岩石等岩土体,施工时地下水活动可能会导致土体崩解或软化,需对此情况加以考虑;④基坑开挖工作涉及到地下水位以下时,需开展富水性和渗透性试验,以免工程日后出现渗水现象。同时人工降水也会引起土体一定程度上的沉降,进而降低建筑稳定性,应加强注意;⑤对于压缩层内存在松散、饱和的粉土和粉细砂的地基基础而言,管涌、液化潜蚀等可能性也不容忽视。

3岩土水理性质分析岩土与地下水在相互作用

时表现出来的性质就是水理性质,对岩土的形变程度及强度有一定影响,某些情况下甚至直接关乎建筑物的稳定性。然而在以往的地质勘查中,岩土水理性质常被忽视,以至于最终勘查结果并不完整。地下水在岩土中有多种赋存形式,对水理性质的影响程度也有很大差异,需作具体分析。从地下水的赋存方式来看,可分为3种:①重力水。②结合水。在砂土中较少,主要赋存于粘性土中,又可细分为两大类:一是强结合水,受水分子影响较大,强结合水会被吸附在岩土颗粒周围形成一层薄膜,吸附力能达到10MPa,与岩土表面结合最为牢固。③毛细管水,通过毛细管作用赋存在岩土毛细管缝隙中,包括悬挂毛细管水、孤立毛细管水几种,主要赋存在粉土和砂土中。除了毛细管力,还受重力影响,而且还能传递静水压力。若重力小于毛细管力,水位便会上升,所以地下潜水面的上部形式多为一个与保水带有水力联系的含水量较高的湿水层。此外,在岩土空隙中垂直流动时,毛细管水还可能会软化土体,对建筑物形成腐蚀,甚至会增强土壤的盐渍性。关于岩土水理性质的参数,通常从以下5点考虑:①透水性。即在重力作用下水体能够渗透岩土的性能,常用渗透系数来表示,可通过抽水试验计算渗透系数。透水性受岩土强度和颗粒大小等因素影响较大;②给水性。是一项不可忽视的水文地质参数,即在重力作用下岩土自身能够流出水量的性能。通常用给水度来表示,可通过实验来确定;③软化性。常用软化系数表示,指的是在浸水之后岩土力学性能降低的性质,多用于判断岩石的耐水性和耐风化能力。④崩解性。指岩土浸水湿化后,由于土粒连接被削弱、破坏,使土体崩散、解体的特性。岩土的崩解性与土的颗粒成分、矿物成分、结构等密切相关;⑤胀缩性。是由颗粒表面结合水膜吸水变厚、失水变薄造成的。岩土的胀缩性往往是产生地裂缝、基坑隆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地基变形和土坡表层稳定性有重要影响。

4地下水造成的岩土工程危害

4.1地下水升降的危害潜水面上升能导致不良地质现象的发生,如山体滑坡、崩塌。此外,潜水面上升能增强地下水对建筑物的腐蚀性,甚至影响到土壤。现在经常可以看到大面积的地裂和地面快速下沉和地面无故坍塌等等自然灾害,殊不知这些都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更为严重的是地下水位下降使水资源减少、水质大大不如从前,这些环境问题给人类的持续和和谐发展、给建筑物的稳定性、给岩土体产生巨大的危害,并阻碍人类的进步与发展。

4.2地下水动压力危害地下水在天然状态下动水压力作用比较微弱,一般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在人为一程活动中由于改变了地下水天然动力平衡条件,在移动的动水压力作用下,往往会引起一些严重的岩土工程危害,如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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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专业化水平

执行力提高的关键还是人的执行水平的提升,没有人才的支撑,无论怎样的决策监督机制都无法确保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提高。在当前的职校行政管理中,各行政岗位大多由原来的授课教师担任,尽管老师治校是职校的发展方向,但不可否认的是只有专业行政管理人员才能显著提升行政机构的执行力。提高行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有一下两种方法:一是从学校的教职工选择,让具有较高行政管理能力的人员处于关键岗位;二是从学校外部招聘专业的行政管理人才,弥补职校在行政管理理论和经验的不足。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并严格遵循执行原则,采用专业的执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行政管理的执行能力。此外,职校应注重对行政管理队伍的培训,建立岗位培训机制,不断提升行政管理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纪律性意识、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培训,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执行力的重要性。二是加强沟通技能、执行技能、管理理论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具备扎实的技能和理论基础,确保执行活动的顺利实施。

3.加强团队建设

在职校的行政管理中,我们需要个人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工作,更需要他们之间的团队合作来完成学校整体的目标和任务。职校是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涉及各个年级和部门,一个人无论其具有多么职校的执行力也是无法完成学校战略目标和任务的,他们需要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工作,各成员间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和特点,构建具有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对于团队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提升执行人员的团队意识,强调“整体利益优先”,让他们认识到只有在团队中他们的作用才能最大化地发挥,也只有团队才有精力和能力实现学校整体的发展目标。二是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根据他们的能力大小和特点安排他们执行相应的任务,认识到个体之间的差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利用好这种差异来为实现团队的目标而服务。三是培养执行人的大局观,让他们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执行一个战略、只遵守一个标准,避免出现因为各自小的目标而相互扯皮、相互推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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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和行政决定设定的新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行政机关依法设定的新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所谓执行和解就是指在指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终结执行程序。在民事强制执行中,执行和解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则不允许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是推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是实施行政强制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执行为辅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只有加处罚,有条件地将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抵缴罚款,个别规章规定对拒绝、拒绝行政监督行为实施处罚等少量的措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困惑和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确保其行政强制行为的有效实施。笔者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执法中,感到行政强制执行难,困扰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在制度上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不明确。设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门规章中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比较多,行政机关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为行政机关重要的职权,在部门规章中自我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显得有些尴尬,如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侯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给予处罚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就感到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在这样一部规章中的条款能否作为执罚的依据尚待商榷。对拒绝、抗拒工商行政管理的给予直接制裁,具有少数部门规章中有规定,法律、法规一般都没有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定该项权利。这种由部门规章自行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做法,使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权大打折扣。

2、行政强制的设置零乱。工商行政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市场管理部门,涉及法律法规多,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散见于多个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时期和背景的不同,贯穿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因此而造成对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因主体的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而依法能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又易造成实际运用的差错。如属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管理的企业,如抗拒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可以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处罚,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不自觉缴罚没款的,可以依据该细则通知银行,予以划拨。其他性质企业的登记管理法规无此类规定,现在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已很少,更多的是公司类企业,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却没有似的规定;《打击投机倒把暂行条例》设定了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强制划拨银行存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无照经营取缔办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设定了查封、扣留的财物的行政强制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设定了对抗拒执法的处罚权,但对拒绝监督检查的予处罚的规定不全面。大量其他法律、法规很少有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银行划拨、对拒绝和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给予处罚等很有必要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银行法》实施后,实际废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规章赋予的银行冻结、银行划拨的强制执行权。面对如此零散、零乱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和或强或弱的行政强制权,执法人员容易凭经验、凭感觉、凭需要而不是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乱作为。

3、行政强制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的保障。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和给予协助,但在实践中拒绝检查、抗拒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实际中登记保全、封存、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实施,对此有关法律没有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直接给予制裁的权力,面对这类情况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望洋兴叹,使监管无法进行。虽然法律规定对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机关感到这种“移送”是那么的“遥远”,只能是“望梅止渴”。对没有实施暴力的拒绝、抗拒监督检查行为,如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不如同时赋予行政机关直接处罚权力,由行政机关直接依法制裁。另外,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软弱,很难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终结。

4、行政强制的“软”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政强制的“滥”。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局限性和客观因素造成的行政决定的执行难,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实现行政目的,正门行不通,走偏门强行推进,这种做法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气氛较浓的国家的实践中显得十分凑效。这就可能造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思想上的错位和手段上的不规范。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常参加的地方政府惯用的组织多个行政机关(甚至包括非行政机关)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就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手段有限,只有靠多部门、多人员的气势强力推进行政监督,在这样的整治行动中,往往强调的是结果,而不顾过程,其中的方式和手段能否确保依法行使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行政强制的“软”使行政处罚变成“行政协商”,处罚也流行了“折扣”,因而行政执法中常常出现讨价还价的场面,失去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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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深化行政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突破和发展。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项内容。

(一)建立服务型政府

建立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各级政府在深化行政改革中提出的一个目标选择。服务型政府本质上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全看社会和公民是否需要,并以此来作为政府职能定位的依据,它与传统的以官本位、权力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是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将建立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选择,将有助于从新的视角,把行政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引向深入。在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着手改革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政府管理方式。上海、南京、珠海等地政府纷纷提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并在创新服务、社会评议、减少管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我国中央、省级政府的主要功能要于决策和宏观调控,在管理上具有宏观性、调控性和间接性的特点,同时在决策和管理上也要体现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省以下地方政府直接面对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因此,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应有所不同,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作为以宏观管理为主的“决策——服务型政府”,省以下地方政府应为以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立面向市场的政府

建立面向市场、亲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等提法的涵义大体相同,都是指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凡是市场能发挥优势或能做的事,都应当由市场来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论要起好“掌舵”作用、催化作用、促进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大包大揽作用;也有助于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放在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围绕市场行使好调节、培育、监管和服务职能。

(三)建立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的提法,主要是为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在以往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政府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和失衡,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行使权力而忽视承担责任,注重虚置监督形式而忽视追究责任。

现阶段推行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使权力的责任挂钩,建立责任政府。为此,下一步行政改革应力争取得以下突破:一是赋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明确责任;二是健全政府责任制度,制定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等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易于实施的责任制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与政府外部评议制度相挂钩;四是加大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

(四)依照公共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模式

公共管理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管理理念,核心涵义在于公共性,突出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导向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等新的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有较大的差别。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开始运用这一理论,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推进改革。例如,财政部门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人事部门提出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深圳等地政府提出了政府职能从无限到有限、从部门性转向公共性、从政府单一治理转向社会共同治理等项改革目标,都是十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