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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安监系统(包括安监中队)执法人员的持证率达100%;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普遍进行轮训;村(居)安全员培训率8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4000人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000人以上,其它从业人员培训35万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积极组织参加省局举办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培训班。
2、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争取覆盖面达到100%。
3、继续做好市、县两级安监局及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由市安监局分期分批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市安监局组织培训考核。
4、各县(市、区)安监局分期分批组织对辖区内村(居、社区)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二)深化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5、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100%。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力度,严格准入条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6、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班组长培训,加强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逐步分级培树“三级”安全教育示范企业。继续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年度完成各类从业人员培训36.6万。
7、继续组织对近三年来全市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8、积极推进“民工安全学校”建设,对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要大力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确保职工应知应会。要继续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和培训保障体系。
9、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监管辖区内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整合资源,完成培训机构资质的过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安全培训机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0、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4号)和《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核机构,落实考核责任。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计算机考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充分利用省局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平台,努力实现教育培训考核、发证、查询、统计等信息化管理。
11、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纠正,对违法的要依法查处,从严查处假冒证件。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或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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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力争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续零增长,“三项相对指标”有所下降,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三、主要工作
围绕2012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任务,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法体系、网络体系、基础工作体系,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强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修订、完善、细化责任书内容,合理设定各项考核指标分值,强化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水平和能力。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治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和成效。加大挂牌督办隐患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按期整改完毕,严防在隐患治理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1、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制定、落实年度执法监察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发〔2010〕23号文件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监管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事前执法,提高事前执法比重,力争事前行政处罚次数占总行政处罚数的85%以上,事前经济处罚金额占总经济处罚额度的20%以上。
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进一步修改完善2006年出台的安全生产警示办法,通过书面警示、警示谈话及媒体曝光等形式,强化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和程序,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事故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加强综合协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县级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重点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道路交通、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4、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安全服务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的执法行为中做到“查、罚、审”分离和重大案件联审制度。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同案同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处理。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把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首要目标。对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督促整改,杜绝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护政府职能部门良好形象。
5、推行安全生产专家检查,拓展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协同县人力保障和建筑、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努力形成专家检查与形式检查齐头并进的检查制度,切实增强安全检查的权威性、隐患发现的及时性、问题定性的准确性以及整改措施的科学性,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的广度、深度,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三)完善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一是从建立工作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居)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做好所在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排摸、上报,协助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网络。二是积极开展全县安监干部业务水平大提升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编写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执法检查权限及程序、现场检查、基础台帐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以增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开展“勤政廉洁、破难创新”服务活动,强化安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干净干事树形象、凝心聚力促发展、破难创新见成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
2、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信息网络。按照建设“智慧”的要求,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好市级层面的信息系统,促进有效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并对现有安全生产业务系统进行梳理整合,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面向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安监机构的集成统一的业务监管平台。
(四)完善基础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行业规范和工作标准,努力完成50%的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创建任务。同时,督促交通、住建、旅游等部门完成年度达标计划。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加强信用监督,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同时,稳步推行企业A、B、C、D四级分类管理,重点对C、D级企业加强事前监察,实行动态监管。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认真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申报、备案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修订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快县、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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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着重加大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实效性的考核权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
3.细化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落实各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4.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抓手,督促企业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断完善考核的目标体系、方式方法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体系,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吸取事故教训,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隐患排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精细化。
7.深入推进大检查“全覆盖”。巩固大检查成效,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督查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安全执法监察、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临时突击检查的方式直插现场,明查暗访。
8.明确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区局对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痕迹,要及时对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完善和更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政府部门督查台帐。
9.坚持隐患治理“闭环机制”。确保所有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后验收销号。加大执法力度,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对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乃至关闭取缔。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按预期危害大小,分清轻重缓急,严格实施分级挂牌督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1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张槎街道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其他三个镇(街道)要按照《区推行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监管对象纳入到层级网格之内,确保网格到人、责任到位,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通过不断研究和分析监管模式,逐步解决安全检查上下重复、左右交叉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取得实效。
1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适时更新“一企一档”信息库;全区重点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全面实现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企业监管信息联网共享;加大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执法检查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1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类法人企业和具备一定的独立的对外经营场所的商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积极鼓励部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推动达标企业自觉应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3.建立常态化的事故风险辨识机制。坚持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数据库,完善安全事故和事故风险源分级、分行业监控管理制度,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4.建立适应实战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应急信息实时共享。扎实开展以应急处置和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督促各级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应急救援水平。
15.提升职业病风险管控能力。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对掌握的基础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与执法工作。
四、创新安全宣传模式,实现宣教形式多样化。
16.突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争取祖庙街道今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验收工作,督促和指导其余三个镇(街道)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契机,按照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精品项目,扩大安全文化普及面,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1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4年全区计划再创建40家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位准确、功能到位、作用显著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展格局。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我区安全教育阵地的建设,着力打造企业和市民安全教育培训平台。继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区安全生产专刊、安全生产手机报、安仔话安全等精品宣传项目,搭建安全云平台,建设网上安全生产培训学院。继续探索各种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宣教模式,持续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
五、狠抓安监队伍建设,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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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抓基础,强根本,树典型,齐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必须基本达到基础建设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争实现全覆盖;从业人员岗前、离岗前、在岗体检达到100%,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复诊率100%;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应报尽报。实现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100%;力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100%;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现状评价达到8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出资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3.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经费保障职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4.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活动,力争普及到所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6.通过不同途径,强化对各行业职业病知识的宣讲,使从业人员知晓职业危害产生的原因,防范要领、严重后果全面了解,提高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职卫规定的自觉性。
(1)督促企业完成职工培训1500人次。
(2)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职卫工作制度化。
7.收集、调研、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现状,为修订《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做好准备,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8.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局际联系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对发生的职业病案件或者对过去遗留问题进行局际联合调查,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9.督促企业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条款,实现集体告知;与职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载入职业卫生相关条款,明确职业危害程度,签发个人职业危害告知书。
10.做好职业病的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行业、区域,重点人群,有步骤地做好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做好职业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害人员的统计。
11.对确认为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基本情况,包括对已经倒闭企业的职业病患者的现状的掌握。
(四)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监督到位。
12.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巡查,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对职业危害较重、一般的企业每年进行抽查,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全面规范告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规范职业危害告知牌规格、内容。统一制作警示牌、标识、公告和告知卡。
14.规范职业卫生档案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职卫档案。
15.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达到100%。按规定做好审查、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6.继续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上岗前、在岗、离岗均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17.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危害申报应报尽报;对职业危害严重、较重的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达到100%,现状评价达80%以上(主要放在沙厂、石料场、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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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召开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评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检查考核,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操练,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会、安全生产论坛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四、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今年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做到正确使用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法律咨询、安全图片巡展等多种形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11]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人、举报人权利。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定的渠道上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进一步抓好行风(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是行风(执法)监督员聘期届满之年,要认真及时做好行风(执法)监督员的续聘、选聘工作。要召开好行风(执法)监督员会议,努力健全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备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备案案件定期审查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平。
七、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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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__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__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__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 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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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检查治理基础设施、特种设备、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年检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工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市卫生局系统电梯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制度、严格岗位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持证上岗、严格维护保养、严格按期换证,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每部电梯良性运行,安全使用。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医疗单位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特别对医务人员和患者使用的小型电器、用电插座等设施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确实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四)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的进行专项检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对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中毒、中暑、高空坠落等安全事故。
(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高温、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易造成危险物品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各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夏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保养维护,落实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尤其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六)严防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夏季是硫化氢中毒事故多发季节,对需进入坑、池等作业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完善防硫化氢中毒、防窒息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急救培训,防止盲目施救,确保人身安全。
三、采取措施,加强防护,做好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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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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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切实打造安全、高效、规范的档案工作环境
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活动。实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现代化设施提升改造,提供政府信息、现行文件、馆藏档案、图片信息、视频媒体、虞籍宗谱、虞籍作品、工具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敞开式自助查阅服务。建成地方文化信息集中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查阅、现行文件查询的功能分区和一体化利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登记、竣工验收,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使项目档案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抓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校舍安全等民生工程档案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中心医院、卫生防疫、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民生领域档案的依法开展和规范管理,推进社保、卫生等领域重要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和资源整合,促进我市民生领域档案管理的科学发展。
三、不断丰富档案信息网站内容,积极营造阳光、亲民、便捷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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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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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作为地方重点专项规划,以省级政府文件实施,强化与当地城乡规划的衔接。二是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管理办法》,统筹做好总局或总局和其他部门联合编制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监管监察能力、道路交通安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安全生产立法、科技、信息化、应急管理、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13个专项规划工作。
2?强化规划执行引领
一是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落实,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通报。二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相关工作,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提出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推动国家发改委将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争取将规划纳入国家专项规划范围,助推安全生产摆位。三是会同国家发改委启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中长期发展任务和重点工程,力争将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执法机构纳入能力建设规划实施范围。
3?实施规划考评约束
一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纳入《纲要》指标体系和国家、地方业绩考核体系。二是将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4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安监部门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更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政绩业绩考核。
二、创新监管监察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发展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安的执行能力
4?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一是落实总局2015年中央投资计划,重点加强省级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支撑能力建设,提升事故调查、检测检验和职业危害专业能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能力建设,争取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投资,突出加强50个煤矿、50个非煤矿山、60个危险化学品、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的安监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三是注重薄弱地区监管监察基础能力建设,2015年争取落实中央补助地方投资5?18亿元,加强新疆、西藏、兵团和四省藏区执法能力建设。
5?大力加强执法条件标准化建设
制定《煤矿安全监察装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标准》,实现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集成化”和工作条件、现场执法、检验测试、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的“五位一体”发展。
6?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落实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剩余投资4?9亿元,加快专业设备购置与研发工作,2015年底前建成煤矿高压供用电系统等13个安全准入分析实验室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系统,实现矿用产品安全准入分析验证能力达到100%。二是争取落实2015年度中央投资2亿元,启动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建设,启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有毒物质泄漏、热防护和职业危害4个实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是争取落实2015年中央投资1?5亿元,开展华北、中南、西南3个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基地建设,2015年完成实训楼主体工程建设。四是会同应急指挥中心做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河北省人民政府完成演练基地可研报告评审批复,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中央投资0?94亿元,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完善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和实训演练功能。五是向国家发改委报送矿山与职业危害事故分析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会同国家发改委做好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争取项目早日批复,为相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修订、技术装备适应性分析提供技术支撑。
7?进一步深化项目投资审批改革
一是依据新颁发的《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制定《总局楼堂馆所建设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规范办公业务用房标准。二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细化竣工验收程序、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
三、创新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
8?强化“科技强安”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科学执法能力的指导意见》、《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科技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淘汰落后与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等;推动落实《安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管理办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研究管理办法》、《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用制度规范项目研发、转化、推广、应用。
9?继续做大做强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
积极推广已有项目中针对性、普适性强的成果,适时新一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将第六届安全科技成果奖的先进项目择优纳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创新丰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实施内容;2015年度安全科技攻关指南,研究制定好矿山物联网、金属非金属矿山灾害防治科技发展对策,引导社会优势资源参与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等攻关。
10?建立科技项目滚动发展机制
组织凝练“十三五”安全重大科技需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协调科技、财政等部门,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加强对已立项的“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管理,及时验收,并强化成果评估,择优推广。
11?加强安全科技服务创新
积极促进安全科技服务业发展,探索安全生产重点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业的实现形式;结合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与布局,在高危行业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试点示范,扶持创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安全科技产业,服务安全生产大局。
四、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切实提升信息技术对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决策支撑能力
12?加强已建业务系统的整合与应用
一是组织协调各业务司局分别制定各司局已建和新建业务系统的应用整合方案,形成每个司局一个统一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采集平台,减少多头、重复采集报送,提高系统应用成效。二是配合办公厅加快推进总局综合政务办公平台使用,进一步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功能,确保2015年2月底前在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及应急指挥中心全面正常运行使用,实现全员网上无纸化办公。三是执行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强化对系统应用情况的考核通报,推动系统应用,明确事故报送、行政执法等一批必须通过信息系统网上运行的业务目录,明确运行的时间和要求,切实加快推进网上办公。
13?完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体系
一是编制并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通知》,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技术框架,指导各地区有序、高效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编制《信息资源规划报告》,启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总体技术要求、网络基础环境技术要求、企业信息采集报送规范、元数据标准、数据字典标准、资源共享目录等10项与地方各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机构数据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制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技术要求、接口规范、管理办法等6项与信息化工程各共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规范与制度;制定完善物联网远程监管监察系统及产品检测验证标准规范。
14?创新安全生产信息化发展机制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推进行动计划”,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方案,2015年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年”、2016年开展“系统整合应用年”、2017年开展“成果交流推广年”。二是选择信息化基础好的城市,开展“30个安全监管信息化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全国;组织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做好“矿井安全监管物联网示范工程”系统集成平台、物联网网络平台和7个示范矿井子系统建设;做好安全生产物联网检测认证平台建设。三是研究制定政府购买信息技术服务的制度和目录,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产业联盟,发挥科研院所和优质社会资源作用。
15?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和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工作,力争2015年下半年启动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协调国家发改委加大对总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政策资金支持,配合办公厅(财务司)协调财政部将安全生产信息化资金列入年度专项资金,加大建设和运行维护投入力度。
五、创新专业机构规范发展机制,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防范事故支撑能力
16?改革完善专业机构监管制度
顺应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修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制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制修订《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在用矿用产品检测检验目录》等标准和目录。
17?编制评价与检测机构发展规划
按照“总量控制、宏观布局、结构调整、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地经济总量、高危企业数量、现有机构数量、专业覆盖等情况,制定评价与检测机构区域发展规划,提高机构行业覆盖和地域布局的科学性。
18?开展诚信体系创建活动
建立专业机构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违法违规“黑名单”曝光制度,完善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评价与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信用记录,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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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川安监〔2011〕368号文件和绵安监〔2011〕19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企业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预案编制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或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研及技术的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评审报告并附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
中央、省属驻绵分支企业及市属重点企业和在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市安监局备案;由市住建局颁发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安监局备案。其他企业在所在地安监局备案。实行安全许可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应达100%。且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全县每年确定一个行业举办1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进行评估,以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辖区内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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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一)建立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市场安全经营管理,制定了不定期的市场巡查制度,设立县城市场巡查和乡、镇、村市场巡查二大块。县城市场巡查,县供销社组成了三个稽查小组,由县社机关人员和爆竹公司办公室,稽查大队人员组成,每个小组由县社领导带队,每月对县城市场的烟花爆竹个体门店不少于二次的稽查,有力遏止了销售门店不安全隐患发生和市场走私爆竹出现。乡、镇、村市场巡查,一是县供销社三个稽查小组不定期轮流下乡到全县各乡、镇、村烟花爆竹门店进行检查,每小组今年不少于30次,全年90次;二是烟花爆竹公司稽查大队除参加县社三个组的巡查外,另外他们要肩负着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配合公安、工商、安监等单位把好市场安全关。
(二)开展了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县供销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社与安监、公安组织工作组,在节日、重大会议等各个时期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单位的仓库、超市、出租房、闲置场地出租等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消防设置配备认真查看,对值班进出人员登记、视频、探头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再生资源的仓库出租的合同、现场用电、用火、易燃品堆垛、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提出增配的要求。
三、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县安监管字[2013]66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在中秋、国庆、“十”期间,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公安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对全县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个体销售门店进行三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形势良好,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安全制度基本健全,进入了标准化的规范之中,有探头视频监管,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经营形势平稳;对小数销售门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四、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遵照县政府永府办字[2013]88号、县安监局永安监管字[2013]45号等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在国庆、中秋“十”期间邀请县安监、公安、工商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佐龙、沿陂、藤田、瑶田、沙溪等乡、镇非法走私运输、储存、销售户进行重点打击。全年共查处违规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62起,其中查处货值5000以上案件7起,货值2000元以上的2起,共收缴走私爆竹239514万响,走私烟花38473.9元,确保了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