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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领导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青海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出发点,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在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推动信息化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支撑,在青海省各州、地、市、县国税局建立起符合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征管工作要求的计算机广域网和信息数据集中处理系统。完成了综合征管软件1.1版的升级工作,实现了全省运行一个软件,数据一级处理。
3.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1994年,机构分设时全省国税系统只有几十台计算机,仅仅应用于计财部门统计、征收部门开票和部分部门打字等工作上,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十分薄弱。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2006年青海省国税系统已拥有各种型号计算机2870台、小型机6台、服务器37台、扫描仪77台、打印机918台。硬件配备的重点已由州地市局转移到区县局。在网络建设方面,“十五”初期,青海省国税系统仅有两极结构的网络系统,网络运行效率很低。根据青海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人才需求情况,各级基层税务机关坚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应用,以培训保应用,以应用促培训。
4.部门间协调配合,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基层税务部门通过系统的自动跟踪监控,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征管的自觉性,提高了征管质量。综合征管软件试运行以来,申报率保持在99.55%以上,入库率由98.98%提高到100%,滞纳金加收率由82.82%提高到98.29%,税种登记准确率由99.75%提高到99.81%。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权运行过程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操作的多了,违规操作的少了;依法按程序办税的多了,随意执法的少了。试运行期间过错行为分别下降了49.28%和48.69%,实现了由单纯依靠“责任心”向“责任制”的转变。
二、青海省国税基层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设备利用率较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青海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缺乏体制和制度的保障,抓信息化建设的思想仅停留在如何建机房、买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的层面上,有了机器又开始追求更高配置。截止2006年,青海省基层国税人机比为1∶0.8,已经完成能够满足国税工作的实际需要。但有些基层单位盲目追多、追新,轻视对配备到位的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长期配套机制的保障,甚至出现硬件设备闲置不用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由于管理跟不上,硬件设备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成破烂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
信息化程度越高,对人才的需求也越高,虽然近几年基层税务系统大力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优化人员素质结构,使得税务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所以税务部门人员素质的老龄化、人才断层问题已不容回避,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已成为青海省国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
2.信息不能共享,数据无法集中
根据青海省“点多线长”的特殊情况,目前尚不能建立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充分共享的征收体系,从而造成部分信息割据。致使采集的信息可靠性不强,对数据采集只注重数量,忽略了对数据的质量分析。尤其是数据集中在省局后,对数据处理、监控不够,分析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处理分析模型,导致业务和技术“两张皮”。集中征收度低,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影响信息共享与传递更不利于上级对下级实施有效监督。征收单位多,信息采集点和流转环节必然多,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被反复筛选和过滤,上级单位很难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
3.只注重工程建设,忽视了数据管理
青海国税虽然已经建立了门户网站,但忽略了对网站的应用和维护管理。内部网站上的有些信息数据严重滞后,而且对于进入计算机的业务数据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性,甚至存在人为修改基础数据的现象。说明对数据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数据是一种具有极高利用价值的资源,从而导致综合征管软件运行中产生大量“垃圾数据”。真正的信息化不是对传统工作流程的简单模仿,更不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而是要将辖区内所有的业务工作变成共享数据,并自动地通过数据提示工作状态和出现的问题。客观地说,青海省的税收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想在短期内达到高度智能化也不现实,但实现数据化的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应该从基础抓起。
4.只注重软件开发,却忽视了系统整合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至今仍然没有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导致信息不能共享和有效利用。从金税工程建设方面讲,信息化的统一性就没有解决好。现在税务系统应用的软件比较多,如评税、退税、发票比对等,这些软件经过多年使用升级已经比较完善,但金税工程没有解决与其他税收征管软件的接口,尤其是从2004年我省推广应用CTAIS系统后,各征管应用软件自成一体,相互分离,软件之间数据结构不一致,兼容性差等,忽视了系统整合,没有实现信息化期望的管理信息统一。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利于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用。另外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信息库还局限于税务系统内部,未能与工商、银行、审计、海关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联网,网络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牢固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想理念
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再先进的技术也无法产生巨大的效益。青海国税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要从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入手,全面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维理念和创新意识,用信息化的观点认识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收成本,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最有效手段。在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紧密联系青海地区的实际,结合当地税收业务,牢固树立应用第一的思想,坚持系统化整体推进的方针,科学的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2.全方位创新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首先,要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业务需求的统一规范是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必须按照信息技术的要求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以及表证单书,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的有机衔接,以确保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科学,规范,统一和高效。其次,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设立明晰的岗位职责,要对税务部门的各岗位职责进行再划分,对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管理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收征管重人,财,物的最佳配置,才能从机制上解决“疏于管理,当化责任”的问题。
3.业务建设与软硬件建设协调发展
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以优化组织机构为前提,优化业务设置,使各项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比如尽快搞好金税工程与CTAIS软件的升级及接口工作,做好这两大应用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整合衔接。CTAIS是立足于国税需求,兼顾对地税业务的可扩充性,是一个以基层税收征管为核心,以城域网为背景的城市级大型应用系统,但其由于投入运用时间较短,还有待完善,要吸收原先各个征管软件的优点,尽快升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能,不断增强系统扩展性,以满足不同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将金税工程的信息与CTAIS从一体化的方向出发,使两者统一到一个信息系统上来,减少工作重复和浪费,避免信息来源的多头和不协调。
4.兼顾内部建设与外部建设
数据的集中是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信息共享可以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搞好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对于纳税人的信息做到集中采集,分享使用;其次要做好与外部的交流与沟通,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社会化程度,逐步缩小各类涉税主体在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距,避免单兵作战、形成“信息孤岛”。税务部门在加强自身征管建设的基础上,要与第三方如地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搞好信息渠道的协税联系,广泛采集相关信息,建立简便、安全、稳定、流畅的信息共享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从静态、动态以及横向、纵向等方面把握和评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及准确性,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监控,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实施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王长明.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个因素[N].中国税务报,2002-3-20.
[2]何进.面对信息时代冲击的税务征收管理变革[J].涉外税务,2003,(2).
[3]钱国玉.论税收管理专业化与信息化改革[J].税务研究,2002,(1).
[4]王恩青.青海税收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研究与思考[J].税务学习,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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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
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
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
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
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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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推进,数据采集量大幅增加。税收数据是税务管理的信息源,要发挥数据资源作用,一是要数据充分,二是要数据质量可靠,三是要有较高的数据分析水平。从实际来看,税务部门只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数据资源数量上的增长,数据应用能力还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IT管控能力的挑战。目前税务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实施由信息中心负责,业务需求由各业务处负责,税务数据从采集、处理到应用,遍及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应用和管理,就需要健全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增强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总体架构的管理和把控能力。二是数据资源规划和管理方面,也缺乏全局性的规划和管理。三是系统的运作和整合。新业务不断出现,给软件的维护带来压力.需要进一步整合应用系统。
三、完善税收信息化的几点建议
(一)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化的前提
税务管理现状与信息化的要求相一致,才能保证信息化的顺利实施。当前,税收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受阻,主要原因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无序的管理现状所致。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由分区域进行税收管理框架组织,改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框架组织机构;然后对业务系统进行重新整合,把众多的应用系统整合成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最后将业务系统整合方案交付信息技术部门,提出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我国信息化建设也应注重组织机构调整,把传统的层级制税务机构体系改为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税务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施业务系统整合,从技术,管理两个层面规范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使用,从而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税的效率和水平。
(二)培养既懂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性因素。要针对人才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的矛盾,大力推进信息人才战略。要加强各级税务人员的培训,着重培养既懂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成为税收信息化事业的先锋和主力军。要加强信息化人才的管理,打破传统的用人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能级管理制度,并辅之于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信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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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
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
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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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是由诸多环节共同组成的,其中较为重要的便是税源监控。地方税具有零散性,同时在国家税收中所占的比重也相对较小,但它对地方政府来说是重要,影响着地方政府的有效管理,并且对社会的和谐与国家的安定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信息化的环境下,地税税源监控也开展了信息化建设,此项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它利于税收工作效率的提高,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是监控流程的改进、运作方式的调整、制度的创新与资源配置的优化等,在这一过程中,信息技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地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程度不足,直接影响着涉税信息的完整性,但通过信息化的全面建设,提高了地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与自动化、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控制了税收成本,进而实现了税收工作效率的提高。
地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对先进技术与设备的运用,在此基础上,保证了涉税信息的安全性与全面性,进而为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信息保障,同时,也为地税系统的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准确、可靠、高效的税务信息收集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的税收政策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1]
三、地方税税源监控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在内部机构方面
现阶段,税收管理的主要工具为计算机,它以涉税信息为依据,唯有全面的、准确的信息,其管理才能够具有高效性与科学性。因此,相关部门要对信息进行采集、分析与整理。但目前,地税管理部门、征收部门的人员不足,不能保证涉税信息的准确性与全面性,同时对于纳税人的监督与管理存在不足,税源监控的环节十分薄弱,在此基础上,地税管理的成本较高、效率偏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进展缓慢。
(二)在规划标准方面
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具有复杂性。因此,要对其进行统一的规划与系统的研究,并且要对其营造良好的氛围。但现阶段,我国的信息化建设缺少统一的规划,地方信息化建设具有明显的盲目性。在税源监控方面,其标准缺乏统一性,主要体现在硬件配置与软件开发两方面,在此基础上,不利于统一应用软件的推广与应用,硬件设备的更新与升级等均需要较大的花费,同时软件系统也存在严重的冲突问题,导致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具有较高的成本与较大的难度。
(三)在资源利用率方面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地税部门与政府部门对资源的利用率逐渐提高,主要是资源共享为其奠定了基础,但从整体来看,地税部门对于信息资源的利用率仍相对较低,当前,对于数据的利用仍停留在统计与核算等方面,未能将数据应用到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决策管理等方面。在税源监控方面,未能形成统一的、完整的网络,使其工作的开展缺乏准确的、及时的涉税信息。
(四)在信息化发展方面
从全国角度来看,我国地方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发展具有较大的差异,不均衡的情况十分严重。我国的信息化建设具有明确的地区特色,东部地区的水平相对较高。例如,广州、上海等,中西部地区的水平相对较低;同时,国税部门高于地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地税部门仍未能实现全面的广域网覆盖。
(五)在人员综合素质方面
税源监控实行信息化,对相关的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要求其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在其建设过程中,信息化人才直接影响着建设的效果。但现阶段,地税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要求,其中专业的计算机技术人才紧缺。[2]
四、地方税税源监控信息化的对策
(一)分步实施整体规划
地税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便是规划与实施,因此在具体的建设中,要对其进行整体的、全局的规划,并要保证其实施的有序性。税源监控要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心,针对地方税务管理的具体情况,采用具有针对性的软件,同时,要明确规划的方针,在全国税务系统总体规划的指引下,逐步推动地方税税源监控信息化的建设。地税税源监控的信息化建设,在整体规划方面,要坚持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领导与整体规划;在分步实施方面,要将建设分为三期,即前期、中期与后期工作,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地税局的资源进行高效的利用,保证其投资的高效性。
(二)运用现有技术人才
当前,地方税务部门均有一定的技术人才,对计算机技术有所掌握,要发挥此类人才的作用,对单位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等进行及时的维护。地税部门要成立税源信息监控机构,利用自身的技术人才对数据库进行研发,此时的研究对技术的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普通的税务人员便可以完成此类工作。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专业的信息化人才对于税源监控信息系统的完善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地税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健全,同时,要保证人才的高效利用,并且也要对全体税务人员进行信息技术培训,进而为信息化的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当前地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特别是信息技术水平不足,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要求。因此,要完善技术人员的培养机制,同时,要对人才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利用激励机制,激发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地税人才培养的方法可以为集中培训,也可以为分批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让全体人员对计算机的相关知识有全面的掌握,并熟悉其操作的技能,从而为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队伍的保障。
(四)保证组织结构的高效性
地税机构的设置问题直接影响着信息化的建设,因此要保证其组织结构的高效性与合理性,使其满足税源监控建设的组织结构要求。地税组织结构要具备以下特征,分别为集约化、扁平化与专业化。在集约方面,要对数据、人员、硬件与数据等均进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其管理的成本将得到控制,同时管理的效率也将得到提高;扁平化实现的重要保障为信息技术。因此,要对相关的信息进行共享与集中,从而突破税务管理的限制。[3]
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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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全国税务系统在信息化技术装备、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开发应用等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在基础设施方面,全国地税系统计算机二级网络建设初具规模,全国国税系统计算机四级建设已经完成。以信息服务为内容的为纳税人服务的体系初步形成,出现了互联网网络、IC卡、防伪设施等多种申报方式;在税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方面,金税工程在税务系统内部全面开通运行,初级公文处理软件已在全国税务系统推广使用,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初步规范化,层级监控能力提高;在人员素质培训方面,各级领导信息化意识增强,干部科技素质得到提高,广大税务工作人员已初步接受了计算机培训。
但是税收信息化的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可能来自于各个方面,因此必须认清税收信息化中所存在的风险的内容,并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将风险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的程度,使税收信息化能够有序、正常地发展下去。
税收信息化的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信息化的建设或应用中所面临的各种威胁以及产生的一切负面影响和作用,是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间的偏差,也是税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之外的不良影响。而引发信息化风险的原因是来自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就是由于在网络经济中税收信息化的根本特征所致,即现代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紧密、广泛地相结合。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信息技术本身就具有较强的风险,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信息技术的安全性。
二是由于税收信息化的应用是在传统的税收工作的基础上建设而成的,传统工作中一些与信息技术应用不相适应的因素导致了相关风险。
三是税收信息系统的不完善,功能的不健全,造成了税收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着较大的应用风险。
四是税收工作与社会的普遍结合,致使税收信息化的应用可能受到来自税务机关外部的不良因素的威胁。
五是目前社会形态正处于由传统的工业经济社会向网络经济社会变革的过程之中,税收信息化受到了整个社会的影响和制约,造成了税收信息化发展的风险。
有风险存在,就必须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以达到识别风险、控制风险、防范风险的管理目标。由于税务机关普遍存在风险意识淡薄,对税收信息化风险认识片面的问题,税收信息化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需要紧迫地提上议事日程的项目工程。在调查中很多税务机关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防范风险,比如使用防计算机病毒软件,进行系统数据备份等,但由于税收信息化所面临的风险是综合性的,局部风险的控制在短期内是有一定的效果的,但从长远来看,总体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因而整体化风险防范的思路更为可取。
在整体化思路中,我们需综合考虑与税收信息化风险相关的各方面因素,重新构建税收信息化总体框架,并以此为中心实现税收业务处理与信息存储的大集中,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处理好与信息服务商的关系,培养税务工作人员在信息化环境中的工作及思维模式,强化税收业务、税收信息的标准化建设及法制、法规建设,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优化纳税服务,解决好税务部门与其他单位信息交换的问题,加强税收电子的整体建设及组织管理工作,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其风险管理具体可分为六个步骤:
第一步,明确税收信息化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管理的目标要针对税收信息化应用和发展的总体和局部、近期和长远内容分别制定,并有效实施,要结合国家税收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策略,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
第二步,识别和评估税收信息化的风险。首先要识别和发现已存在的风险,这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其次,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判断风险的产生是技术问题还是管理问题或者是思维、意识方面的问题,是来自税务机关内部的还是外部的等等。再次,衡量风险的重要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步,制定税收信息化风险管理的策略。在实际中,针对特定的风险制定策略的方法有很多,如对于后果不可承受的风险可采取避免其风险事件的发生或排除风险;对一般风险可采取降低风险,将其导致的后果降低到可以承受的程度。
第四步,制定和实施税收信息化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是根据制定了的策略建立有针对性的措施细节。例如应用新技术、对信息系统进行二次开发、调整业务流程或机构设置等。
第五步,税收信息化风险管理实施效果的监测。在税收信息化建设内容中,建立税收信息化风险监测机制,针对总体发展战略、应用成果、业务过程等方面进行监测。
第六步,改善和优化税收信息化风险管理内容和过程。税收信息化是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变革之中,在工作中要不断地对风险管理的目标、策略、方案、内容等进行改善和优化,以达到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
整体化的税收信息化风险防范是税务部门进行风险防范最为有效的方式,税收信息化的风险管理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是与税收信息化的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并构成了税收信息化体系结构中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蔡金荣.电子商务与税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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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信息化的内涵
税收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税收管理,实现税收管理信息的收集、检索、分类、存储和传输系统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税收管理技术创新过程。税收信息化是为了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既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前提,又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信息化的必要性
1.时展的需要
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税收工作提出了挑战。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为适应市场化、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要求,就应该加强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便更好地发挥管理、聚财和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
2.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
几年来,征管质量的整体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一些漏征、漏管、有税不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建立与推进,建立起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将会在日常管理、规范征管流程、强化税源控管、降低税收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使一些制约征管质量的问题得到有救解决。
3.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
通过建立起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使各类纳税人在登记、申报、缴税、欠税等方面存在的违法问题得到有效监控,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有利于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提高税务部门公正执法的透明度。
二、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集中统一的组织规划和整体部署
主要表现为各地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复开发的现象较多。目前.虽然各地税务机关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比较重视,但缺乏系统考虑,对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在哪些环节达到什么样的要求缺乏清醒认识。加之征管部门与信息部门的配合不太协调,使征管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欠缺,难以从更高的层次协调局部与整体、一般与特殊、短期与长期的征管需求限制当前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益,浪费了大量资金。
(二)信息不共享
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地税税务部门信息不共享。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成立了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但由于两套税务系统在税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为政,没有构建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无法对纳税人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二是税务系统与其他部门信息不共享。如税务系统与工商部门、银行信息不共享,容易产生税收征管漏洞。
(三)发展不平衡
从全国看,各地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不平衡现象突出。分地区看,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由东向西呈现从高到低的格局,东部地区信息化水平较高,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税务管理信息化已取得了阶段成果,中部地区信息化水平又高于西部地区。分部门看,自1994年组建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以来,国税部门信息化水平总体高于地税部门。1994年“金税工程”主要是围绕增值税管理而实施。在“金税工程”的推动下,截止2003年底,国税部门的四级广域网已全部联通完成。而同期,虽然省级地税部门已全部同国家税务总局实现了计算机联网,但在内部,只有部分省级地税部门建成开通了省内广域网,还有相当一部分省级地税部门在覆盖全省的广域网开通上处于空白。
(四)数据向信息、知识的转化能力差
目前,随着税务管理信息化推进,数据采集量大幅增加。税收数据是税务管理的信息源,要发挥数据资源作用,一是要数据充分,二是要数据质量可靠,三是要有较高的数据分析水平。从实际来看,税务部门只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数据资源数量上的增长,数据应用能力还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IT管控能力的挑战。目前税务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实施由信息中心负责,业务需求由各业务处负责,税务数据从采集、处理到应用,遍及税收业务的各个环节。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应用和管理,就需要健全税务部门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增强信息化总体规划和总体架构的管理和把控能力。二是数据资源规划和管理方面,也缺乏全局性的规划和管理。三是系统的运作和整合。新业务不断出现,给软件的维护带来压力.需要进一步整合应用系统。
三、完善税收信息化的几点建议
(一)业务系统整合是信息化的前提
税务管理现状与信息化的要求相一致,才能保证信息化的顺利实施。当前,税收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受阻,主要原因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无序的管理现状所致。美国国内收入局信息化建设,首先完成了组织结构重组,由分区域进行税收管理框架组织,改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框架组织机构;然后对业务系统进行重新整合,把众多的应用系统整合成10个核心信息管理子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面向纳税人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最后将业务系统整合方案交付信息技术部门,提出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我国信息化建设也应注重组织机构调整,把传统的层级制税务机构体系改为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税务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施业务系统整合,从技术,管理两个层面规范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使用,从而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税的效率和水平。
(二)培养既懂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性因素。要针对人才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的矛盾,大力推进信息人才战略。要加强各级税务人员的培训,着重培养既懂业务又熟悉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成为税收信息化事业的先锋和主力军。要加强信息化人才的管理,打破传统的用人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能级管理制度,并辅之于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信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信息化建设
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进行非居民企业税收的基础数据建设和基础数据研究工作十分重要。据估计,跨国公司每年以税后利润、股权转让、利息、特许权使用、劳务报酬等多种形式从我国转移到境外的利润超过1000亿元,造成的税收流失超过400亿元。我国目前在非居民税收管理中依然使用国外的数据库,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利润率明显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防止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流失,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税务部门在非居民企业税收基础数据信息化建设和基础数据研究方面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加强第三方的信息共享
美国国内收入局通过计算机征管中心实现与银行、海关、边防等部门的联网。金融机构、保险部门、财产登记部门及员工雇主将其所属纳税人的工资收入、纳税人存款利息、财产转让所得等收入信息提供给计算机征管中心,供税务部门使用。随着税源管理的深入,仅仅依靠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无法满足税收风险分析的需要。金税三期工程将外部信息交换作为独立的项目实施,目的是搭建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以获取第三方所掌握的纳税人涉税信息,包括工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掌握的涉税信息,有利于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地方税收研究会课题组.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研究[J].税务研究,2008(11).
[2]王国富.关于推进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思考[J].吉林财税,2001(1).
[3]李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关注的及几个问题[J].中国税务,2011(12).
[4]李卫杰.吸纳国外经验――信息化助理税源专业化[J].中国税务,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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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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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信息状态安全,即税务系统安全,要防止税务系统中心的数据被攻击者破坏。税务系统要通过Internet对纳税人提供纳税便利,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它的数据中心开放,这对税务系统本身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其次是信息转移安全,即服务安全,如纳税人识别号、口令、纳税金额等在传输中不被冒用、泄露和篡改。再次是安全管理制度,即使用安全,保证税务人员正确、安全的使用。本文主要针对以上前两个方面也就是信息安全技术进行研究。
一、信息状态安全技术
信息状态安全主要包括系统主机服务器安全、操作系统安全和数据库安全三个方面。
(一)系统主机服务器安全(Server Security)
服务器是存储数据、处理请求的核心,因此服务器的安全性尤为重要。服务器的安全性主要涉及到服务器硬件设备自身的安全性防护,对非法接触服务器配件具有一定的保护措施,比如加锁或密码开关设置等;同时,服务器需要支持大数据量及多线程存储矩阵以满足大数据量访问的实时性和稳定性,不会因为大量的访问导致服务器崩溃;服务器要能够支持基于硬件的磁盘阵列功能,支持磁盘及磁带的系统、数据备份功能,使得安装在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能够在灾难后得到备份恢复,保证服务器的不间断运行;服务器设备配件的高质量及运行可靠性也是服务器安全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直接关系到服务器不间断运行的时间和网络数据访问的效率。
(二)操作系统安全(Operating System Security)
设置操作系统就像为构筑安全防范体系打好“地基”。
1.自主访问控制(Discretionary Access Control,DAC)。自主访问控制是基于对主体(Subject)或主体所属的主体组的识别来限制对客体(Object)的访问。为实现完备的自主访问控制,由访问控制矩阵提供的信息必须以某种形式保存在税务操作系统中。访问控制矩阵中的每行表示一个主体,每列表示一个受保护的客体,矩阵中的元素表示主体可对客体的访问模式。以基于行的自主访问控制方法为例。它是在每个主体上都附加一个该主体可访问的客体的明细表,根据表中信息的不同可分为三种形式:(1)权力表(Capabilities List),它决定是否可对客体进行访问以及可进行何种模式的访问。(2)前缀表(Prefix List),它包括受保护客体名以及主体对客体的访问权。(3)口令(Password),主体对客体进行访问前,必须向税务操作系统提供该客体的口令。对于口令的使用,建议实行相互制约式的双人共管系统口令。
2.强制访问控制(Mandatory Access Control,MAC)。鉴于自主访问控制不能有效的抵抗计算机病毒的攻击,这就需要利用强制访问控制来采取更强有力的访问控制手段。在强制访问控制中,税务系统对主体和客体都分配一个特殊的一般不能更改的安全属性,系统通过比较主体与客体的安全属性来决定一个主体是否能够访问某个客体。税务系统一般可采取两种强制措施:(1)限制访问控制的灵活性。用户修改访问控制信息的唯一途径是请求一个特权系统的功能调用,该功能依据用户终端输入的信息而不是靠另一个程序提供的信息来修改访问控制信息。在确信用户自己不会泄露文件的前提下,用这种方法可以消除偷改访问控制信息的计算机病毒的威胁。(2)限制编程。鉴于税务系统仅需要进行事务处理,不需要任何编程的能力,可将用于应用开发的计算机系统分离出去,完全消除用户的编程能力。
3.安全核技术(Security Kernel Technology)。安全核是构造高度安全的操作系统最常用的技术。该技术的理论基础是:将与安全有关的软件隔离在操作系统的一个可信核内,而操作系统的大部分软件无须负责系统安全。税务系统安全核技术要满足三个原则:(1)完备性(Completeness),要求使主体必须通过引进监控器才能对客体进行访问操作,并使硬件支持基于安全核的系统。(2)隔离性(Isolation),要求将安全核与外部系统很好的隔离起来,以防止进程对安全核的非法修改。(3)可验证性(Verifiability),要求无论采用什么方法构造安全核,都必须保证对它的正确性可以进行某种验证。
其他常见措施还有:信息加密、数字签名、审计等,这些技术方法在数据库安全等方面也可广泛应用,我们将在下面介绍。
(三)数据库安全(Database Security)
数据库是信息化及很多应用系统的核心,其安全在整个信息系统中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所有的安全措施都是为了最终的数据库上的数据的安全性。另外,根据税务网络信息系统中各种不同应用系统对各种机密、非机密信息访问权限的要求,数据库需要提供安全性控制的层次结构和有效的安全性控制策略。
数据库的安全性主要是依靠分层解决的,它的安全措施也是一级一级层层设置的,真正做到了层层设防。第一层应该是注册和用户许可,保护对服务器的基本存取;第二层是存取控制,对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权限,使数据库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第三层是增加限制数据存取的视图和存储过程,在数据库与用户之间建立一道屏障。基于上述数据库层次结构的安全体系,税务网络信息系统需要设置对机密和非机密数据的访问控制:(1)验证(Authentication),保证只有授权的合法用户才能注册和访问;(2)授权(Authorization),对不同的用户访问数据库授予不同的权限;(3)审计(Auditing),对涉及数据库安全的操作做一个完整的记录,以备有违反数据库安全规则的事件发生后能够有效追查,再结合以报警(Alert)功能,将达到更好的效果。还可以使用数据库本身提供的视图和存储过程对数据库中的其他对象进行权限设定,这样用户只能取得对视图和存储过程的授权,而无法访问底层表。视图可以限制底层表的可见列,从而限制用户能查询的数据列的种类。
二、信息转移安全技术
信息转移安全即网络安全。为了达到保证网络系统安全性的目的,安全系统应具有身份认证(Identification and Authentication);访问控制(Access Control);可记账性(Accountability);对象重用(Object Reuse);精确性(Accuracy);服务可用性(Availability of Services)等功能。
1.防火墙技术(Firewall Technology)
为保证信息安全,防止税务系统数据受到破坏,常用防火墙来阻挡外界对税务局数据中心的非法入侵。所谓防火墙,是一类防范措施的总称,是指在受保护的企业内联网与对公众开放的网络(如Internet)之间设立一道屏障,对所有要进入内联网的信息进行分析或对访问用户进行认证,防止有害信息和来自外部的非法入侵进入受保护网,并且阻止内联网本身某个节点上发生的非法操作以及有害数据向外部扩散,从而保护内部系统的安全。防火墙的实质是实施过滤技术的软件防范措施。防火墙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最常见的有基于路由器的IP层防火墙和基于主机的应用层防火墙。两种防火墙各有千秋,IP层防火墙对用户透明性好,应用层防火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安全性。实践中只要有资金许可,常常将两种防火墙结合使用,以互相补充,确保网络的安全。另外,还有专门用于过滤病毒的病毒防火墙,随时为用户查杀病毒,保护系统。
2.信息加密技术(Information Encryption Technology)
信息加密包括密码设计、密码分析、密钥管理、验证等内容。利用加密技术可以把某些重要信息或数据从明文形式转换成密文形式,经过线路传送,到达目的端用户再把密文还原成明文。对数据进行加密是防止信息泄露的有效手段。适当的增加密钥的长度和更先进的密钥算法,可以使破译的难度大大增加。具体有两种加密方式:(1)私钥加密体制(Secret-key Cryptography),即加密与解密时使用相同的密码。私钥加密体制包括分组密码和序列密码两种。分组密码把明文符号按固定大小进行分组,然后逐组加密。而序列密码把明文符号立即转换为密文符号,运算速度更快,安全性更高。(2)公钥加密体制(Public-key Cryptography),其加密密钥与解密密钥分为两个不同的密钥,一个用于对信息的加密,另一个用于对已加密信息的解密。这两个密钥是一对互相依赖的密钥。
在传输过程中,只有税务系统和认证中心(Authentication Center,AC)才有税务系统的公开密钥,只有纳税人和认证中心才有纳税人的公开密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他人得到了经过加密后双方的私有密钥,也因为无法进行解密而保证了私有密钥的重要性,从而保证了传输文件的安全性。
3.信息认证技术(Information Authentication Technology)
数字签名技术(Digital Signature Technology)。数字签名可以证实信息发送者的身份以及信息的真实性,它具备不可伪造性、真实性、不可更改性和不可重复性四大特征。数字签名是通过密码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交换实现的,其主要方式是:信息发送方首先通过运行散列函数,生成一个欲发送报文的信息摘要,然后用所持有的私钥对这个信息的摘要进行加密以形成发送方的数字签名,这个数字签名将作为报文的附件和报文一起发送给报文的接收方。接收方在接收到信息后,首先运行和发送方相同的散列函数生成接收报文的信息摘要,然后再用发送方的公开密钥对报文所附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产生原始报文的信息摘要,通过比较两个信息摘要是否相同就可以确认发送方和报文的正确性。
完整性认证(Integrity Authentication)。完整性认证能够使既定的接收者检验接收到的信息是否真实。常用的方法是:信息发送者在信息中加入一个认证码,经加密后发送给接收者检验,接收者利用约定的算法对解密后的信息进行运算,将得到的认证码与收到的认证码进行比较,若两者相等,则接收,否则拒绝接收。
4.防病毒技术(Anti-virus Technology)
病毒防范是计算机安全中最常见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我们建议采用由单机防毒和网络防毒同时使用的这种防病毒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加强网络端到端的防病毒架构,再加上防病毒制度与措施,就构成了一套完整的防病毒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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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ndrew S. Tanenbaum,“Modern Operating Systems”,Prentice Hall,1992.
[3] 滕至阳.现代操作系统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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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42; 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IX(2015)08-0151-02
引言
物质、能源与信息被誉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新时期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信息技术,发挥信息技术在推动税收征管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践证实,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信息技术在推广税收征管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下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化发展提高发展思路。
一、税收信息化的意义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历了工具信息化、事务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组织信息化。税务信息化也从当初的单机税务电算化逐渐发展成系统的信息工程,税务信息也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统计、计划以及决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对于保障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
1.提高了税收决策的科学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工作中所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大量的数据,做好税收工作离不开对这些海量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以实现对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并为税收管理部门分析、计划和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提供现实依据,这些都需要应用信息化技术。此外,税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提升日常管理效率和准确度。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拓宽信息数据采集渠道,获取的信息也更宽泛、更准确,然后通过计算机的高效、准确运算,可以为税务部门制定相关决策提供现实依据,极大地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
2.提升了纳税服务的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务管理由单纯的业务管理逐渐向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对纳税服务的要求也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且随着信息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包括税务在内的各个行业的服务理念、方式和手段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各种税务应用系统的广泛使用,深化税务公开,增强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适时的信息查询、纳税申报服务等等都离开税收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支持。通过信息化的使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周到服务解决了技术上的瓶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增强了纳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税收信息化是税务部门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技术支撑。各级税务部门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可以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合高效化,极大地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而为税务部门在社会公众中树立高效、周到、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4.降低了税收成本
税收信息化极大地提升了税收效率,也使得税收从以前的手工操作、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转变,即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管人员的需求量,也提升了管理的科学性,增强了税收工作的效率,这些都极大地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最终也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二、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经过了3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发展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与税收征管体制不匹配
经过多年来的飞速发展,我国税收基本实现了纳税人网上申报、税款缴纳和发票直接开具等等信息化。但这些只是将以往的手工操作实现了电子化,对于税收征管流程的革命性变革并未真正实现。在现行审批体制下,税收征管信息化流程还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纸质的材料报备、归档。此外,税收信息化主要还是偏重于税收管理,对于纳税服务的功能开发较少,难以满足纳税人所期待的高效、优质服务需求。比如,信息化实现了纳税人电子化申报纳税,不过这也是建立在税源监管在先、服务在后的观念上的,与成熟的金税工程、CTAIS等信息化税收管理体系还不相适应。
2.缺乏统一的组织规划和部署
目前税务系统实现了CTAIS和金税三期工程这一统一的税收信息平台,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往往呈现出重复建设和开发现象,有的地方是一个单位一套征管软件,而且各个软件之间的操作界面和使用口令又表现出较大差异,同一部门之间缺少畅通的信息共享,往往是各自为政,形成大量“信息孤岛”。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的浪费。
3.数据共享程度不高
虽然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开发出了许多数据应用系统,但这些信息系统由于缺少应衔接机制,反而造成了许多数据的冗余和重复,一些基础数据难以实现共享。例如,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不共享,难以对纳税人发挥出应有的监管左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白白流失;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不共享,突出表现的是工商与税务之间信息不共享,导致税收征管漏洞的存在。银行与税务不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与银行账号无法实施监测,税务部门如果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或个人的银行存款难以通过信息共享来实现。
4.税收数据利用效率较低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应用逐渐受到重视,税务部门也为信息化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总体来看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不高,而且还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即西部落后地区的信息化应用明显要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预期还没有完全展现出来。此外,海量税收数据的收集后对于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再加工能力也呈现出不足的一面,许多地方的税收信息化还只是停留在税收信息的微机录入、输出等,缺少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整理,税收数据利用的效率不高,这都限制了纳税服务和税务审计质量。
三、完善税收信息化对策
税收信息化说一个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攻坚阶段,这就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
1.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代“重审批、轻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着诸多弊端,突出表现在审批的程序时间长、复杂,极大地降低了行政效率。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深入,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通过改革来对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行清理。或者重组和整合,摸清税收征管的流程现状在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这一现状合理地设置信息流程,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2.改革税收信息化模式
当前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较为孤立和僵化,转变这一局面的有力举措便是要求税务技术部门与税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交流、沟通和学习,保证税收信息化在设计、开发到运用的全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参与进来。此外,还需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目前的税收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的整合,避免税收数据的重复采集和录入,建立以代码、数据以及接口标准较为统一的的征管信息系统,健全数据库把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协调好税收的管理、应用与服务,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3.加大税收信息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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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税收信息化不断发展,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支持下,税务活动也由手工纸质转变为网上申报、纳税等等。1982年,我国税收信息化刚刚萌芽,在一定程度上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手工作业中解放出来,但是其发展水平及应用程度不高;在1990年,我国国家税务局首次提出实现税务管理工作现代化的目标,在我国推广“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这标志着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入新时期;1994年,我国正式成立国家税务局总局信息中心,全国开展了网络设备大规模基础建设,实施了金税2期工程,开发了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CTAIS。在此我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统一建设“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和《总体设计》,又相继发出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正式迈入全面提升期。在2015年,我国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满足纳税人、税务人不断增长的互联网税收服务需求,统筹推进“互联网+税务”工作。
文献综述:近几年来,众多学者针对税收信息化的发展与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张建光[6]等人分析了云计算核算对税收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意义,提出了基于云计算的税务信息化模型框架及实现路径,认为私有云是一个现在条件下好的方式去解决税收信息化安全问题;吴青青[7]等人从税务数据利用程度分析,认为我国税收数据使用不充分,税收信息化可以进一步探索数据的实质;李林[5]等人分析了我国税收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认为税收信息化还缺乏统一的组织规划,全国的税务建设工作还比较分散。
综观现有的研究发现,目前涉及到云计算下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文献还比较缺乏。最近提出的“互联网+税务”对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建设提供了机遇与挑战。鉴于此,本文分析了云计算下的税收信息化,探索云计算环境下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有利作用,同时分析了睡熟信息化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2.云计算对税收信息化的意义
2.1云计算具有强大的数据计算。税收信息化建设旨在将全国的税务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形成中国税务大数据,让税务信息能够透明化,信息化,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政策提供数据方面的支持。而云计算拥有强大的数据处理与计算功能,并且能够连接互联网进行操作,满足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对数据处理的要求,并能针对实际需要进行数据分析。
2.2云计算里数据安全性高。税务数据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据库,每个数据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云计算能够安全存贮税务数据,如果税务数据不小心被删除,还可以从云后台重新获取或者自行恢复。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数据的完整性,还可以防止一些违法操作行为。
2.3云计算可以降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成本。税收信息化里面数据庞大需要很多设备进行维护和处理,而且对税务人员的要求很高,但是云计算运用其强大的数据储存能力以及超计算能力,管理方便简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的成本,提高了效率和准确率。
3.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3.1税收信息共享不足。我国还缺乏统一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现状,同一省市不同税务局所应用的税务处理软件系统不一样。这种情况导致,很多信息在共享的时候由于不同意而存在冲突与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全国的税务信息数据分享严重缺乏。
3.2缺乏数据分析能力,且数据质量普遍偏低。我国的税务数据可以分析许多经济数据,但是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程度还不够,还停留在数据输入存贮阶段,数据向知识和信息的转化能力太差。同时,现在我国的税务数据是由人税务人员通过别人的纳税申报等数据进行录入,对数据的考察缺乏以及录入错误等情况,导致我国的税务信息数据的质量比较低。
3.3 缺乏专业的税务信息化人才。我国税收人员对税收信息化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缺乏互联网对税务数据处理能力,还是对手工信息处理比较依赖。不擅长涉税软件的运用。同时我国税务人员对云计算和大数据的了解较少,运用云计算去处理税务数据能力较差。
4.税务信息化发展建设过程中的建议
4.1建立统一的税务软件,增强各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我国曾经进行了相关的税务金字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国税收信息的共享。现在我国推行的“互联网+税务”政策对于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使全国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税务机制,形成核心的业务系统。协调各部门,建立统一的标准并推广执行,实现互联网信息共享,责任共担。
4.2加强税务人员对数据的分析能力。我国云计算和大数据在最近几年的不断发展与成熟,云计算能够安全的存贮数据以及进行分析数据,能够及时的从大量的数据中提取出有用的数据。所以,我国应将云计算与税务系统繁杂的数据处理相结合。培训税务人员对税务软件以及云计算应用的培训,掌握基本的数据分析操作手段,得出有力的数据指标,指导实践经济。
4.3应用云计算增强税务数据的可靠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数据变得越来越庞大以及繁杂。我国传统的数据存贮方式SAN和NAS在管理上存在众多问题。但是云计算能够很好的解决了数据传输问题。同时云计算进一步的提高了数据存贮,而且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
5.总结
随着互联网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应用,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进入另外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同时云计算以及大数据也在不断的成熟,为税务信息化建设扮演者中要求的角色,提高了税务数据可靠性与安全性。税务数据也依靠着云计算强大的存储能力和计算功能,提高了税收信息化的实用度。同时随着“互联网+税务”的实施,使我国税收信息化面临机遇与挑战,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要不断的进步,让税收信息化在我国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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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文.基于云计算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探讨[J].工业设计,2015,08:15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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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8- 0056- 03
1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方向
全国各地区税务系统经过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硬件和软件基础,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信息系统的整合,并且正循着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向更高的信息集成阶段推进,即全国税务系统的大集中,全国大集中不同于以往各省、各市范围内的设备、数据或应用集中,它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执法管理、统一业务规范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的大集中。“大集中”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未来全国大集中的实现也是各地区的共同目标,因而也是内蒙古税收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经过金税一期、二期工程的建设,国税系统已经不同程度实现了数据层面和部分应用的省级集中。2005年,全区上线运行综合征管软件,实现了征收数据区局集中处理和共享。2010年完成了增值税防伪税控、CTAIS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三大应用系统”在省一级的整合。综合征管软件全面上线及三大主体应用系统整合成功,将分散在低层税务机关的应用数据集中存储到高层税务机关,结束了征管数据信息分散于各个基层国税局的历史,跨越市局直接实现了征管数据的省级集中处理。首先实现地区的数据集中、系统整合十分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整个国家税务系统的大集中。因此,内蒙古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是很好地实现本地区的“资源整合”,进而实现全国税务系统的大集中。
2 内蒙古基层国家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2.1 明确现阶段内蒙古税收信息化的建设方向
全国税务系统的大集中是未来税收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但现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首先要解决好的是数据在一级的集中和应用系统在一级的整合。在此基础上,配合国家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做好全国税务系统的大集中的基础工作,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2.2 树立全国、全区一盘棋的思想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和一体化原则,决定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必然是在总体规划下,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协同推进。而不能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多头指挥。自成体系会成为信息化建设的障碍。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面整合硬件、软件、网络、信息等资源,建立起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工作体系。
2.3 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从的情况看,税收信息化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较发达省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国家税务系统地区之间信息化发展的不均衡,导致部分地区、部分单位的基础相对薄弱,在硬件方面,基层税务机关之间以及内部存在一方面资源闲置,一方面则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在应用软件方面,各基层税务机关应用软件很多,虽然在功能上可以互补,但某些不同的业务却要在各系统之间进行切换,不便于工作。因此,基层税务机关建设的重点仍然是按照总局和区局在不同时期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信息技术和设备,继续做好网络、硬件、软件、应用系统、数据标准、技术规范、安全体系和运行维护等各项基础工作,在此条件下建立规范的数据集中,进一步完善、优化应用系统的整合。
3 内蒙古基层国家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难点问题
3.1 基层国税机关综合征管软件使用的问题
3.1.1 业务流程不断调整变化,业务需求实现仍不全面
从征管系统上线至今,已进行过多次系统升级,其中涉及重大业务流程调整的升级若干次。每一次系统升级要么是系统对各地反馈问题的自我完善,要么是适应新的政策变动进行的调整。要适应业务需求就需要不断的升级和完善,但是不断升级和完善的综合税收征管系统中某些业务操作与基层管理水平不相适应,某些操作过于复杂,系统中某些业务操作不能按照实际工作中业务需求进行处理,致使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涉及此类业务的工作不能实施。
3.1.2 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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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领导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青海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出发点,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在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推动信息化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支撑,在青海省各州、地、市、县国税局建立起符合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征管工作要求的计算机广域网和信息数据集中处理系统。完成了综合征管软件1.1版的升级工作,实现了全省运行一个软件,数据一级处理。
2.数据观念不断强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数据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生命线,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中,青海省基层各级国税机关不断强化数据观念,进一步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管理集中,将软控制转换为硬监控。随着计算机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对纳税人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渗透了信息化带来的变化。在税收征管方面,按照“在全省搭建一个平台,运行一个软件,数据集中在省局,统一分析,统一利用,信息共享”的目标,青海省税务局制定了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三步走”的策略。在政务信息化建设方面,2005年建成了青海国税门户网站,人事、教育、监察、财务管理等软件也相继投入使用,成为整个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还在全省各州地市和海西州局的全部县级国税局都开通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这标志着我省信息化建设又迈进了一个新的台阶。
3.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队伍素质稳步提高
1994年,机构分设时全省国税系统只有几十台计算机,仅仅应用于计财部门统计、征收部门开票和部分部门打字等工作上,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十分薄弱。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2006年青海省国税系统已拥有各种型号计算机2870台、小型机6台、服务器37台、扫描仪77台、打印机918台。硬件配备的重点已由州地市局转移到区县局。在网络建设方面,“十五”初期,青海省国税系统仅有两极结构的网络系统,网络运行效率很低。根据青海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人才需求情况,各级基层税务机关坚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应用,以培训保应用,以应用促培训。
4.部门间协调配合,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基层税务部门通过系统的自动跟踪监控,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征管的自觉性,提高了征管质量。综合征管软件试运行以来,申报率保持在99.55%以上,入库率由98.98%提高到100%,滞纳金加收率由82.82%提高到98.29%,税种登记准确率由99.75%提高到99.81%。通过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行政执法权运行过程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操作的多了,违规操作的少了;依法按程序办税的多了,随意执法的少了。试运行期间过错行为分别下降了49.28%和48.69%,实现了由单纯依靠“责任心”向“责任制”的转变。
二、青海省国税基层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设备利用率较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青海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缺乏体制和制度的保障,抓信息化建设的思想仅停留在如何建机房、买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的层面上,有了机器又开始追求更高配置。截止2006年,青海省基层国税人机比为1∶0.8,已经完成能够满足国税工作的实际需要。但有些基层单位盲目追多、追新,轻视对配备到位的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长期配套机制的保障,甚至出现硬件设备闲置不用的情况,造成资源浪费。由于管理跟不上,硬件设备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成破烂的情况已不是个别现象。
信息化程度越高,对人才的需求也越高,虽然近几年基层税务系统大力开展计算机知识培训,优化人员素质结构,使得税务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精通计算机应用技术又精通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所以税务部门人员素质的老龄化、人才断层问题已不容回避,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已成为青海省国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
2.信息不能共享,数据无法集中
根据青海省“点多线长”的特殊情况,目前尚不能建立数据信息的高度集中、充分共享的征收体系,从而造成部分信息割据。致使采集的信息可靠性不强,对数据采集只注重数量,忽略了对数据的质量分析。尤其是数据集中在省局后,对数据处理、监控不够,分析能力不强,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处理分析模型,导致业务和技术“两张皮”。集中征收度低,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影响信息共享与传递更不利于上级对下级实施有效监督。征收单位多,信息采集点和流转环节必然多,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被反复筛选和过滤,上级单位很难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
3.只注重工程建设,忽视了数据管理
青海国税虽然已经建立了门户网站,但忽略了对网站的应用和维护管理。内部网站上的有些信息数据严重滞后,而且对于进入计算机的业务数据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性,甚至存在人为修改基础数据的现象。说明对数据应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数据是一种具有极高利用价值的资源,从而导致综合征管软件运行中产生大量“垃圾数据”。真正的信息化不是对传统工作流程的简单模仿,更不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而是要将辖区内所有的业务工作变成共享数据,并自动地通过数据提示工作状态和出现的问题。客观地说,青海省的税收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想在短期内达到高度智能化也不现实,但实现数据化的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应该从基础抓起。
4.只注重软件开发,却忽视了系统整合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至今仍然没有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导致信息不能共享和有效利用。从金税工程建设方面讲,信息化的统一性就没有解决好。现在税务系统应用的软件比较多,如评税、退税、发票比对等,这些软件经过多年使用升级已经比较完善,但金税工程没有解决与其他税收征管软件的接口,尤其是从2004年我省推广应用CTAIS系统后,各征管应用软件自成一体,相互分离,软件之间数据结构不一致,兼容性差等,忽视了系统整合,没有实现信息化期望的管理信息统一。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利于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用。另外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信息库还局限于税务系统内部,未能与工商、银行、审计、海关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联网,网络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1.牢固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想理念
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再先进的技术也无法产生巨大的效益。青海国税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要从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入手,全面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思维理念和创新意识,用信息化的观点认识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收成本,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最有效手段。在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过程中,紧密联系青海地区的实际,结合当地税收业务,牢固树立应用第一的思想,坚持系统化整体推进的方针,科学的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2.全方位创新现行税收管理体制
首先,要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业务需求的统一规范是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必须按照信息技术的要求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以及表证单书,要注意各个岗位工作的有机衔接,以确保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科学,规范,统一和高效。其次,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设立明晰的岗位职责,要对税务部门的各岗位职责进行再划分,对管理权限进行重新调整,完善管理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收征管重人,财,物的最佳配置,才能从机制上解决“疏于管理,当化责任”的问题。
3.业务建设与软硬件建设协调发展
在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整合业务需求,以优化组织机构为前提,优化业务设置,使各项税收征管业务和行政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适应计算机处理的要求。比如尽快搞好金税工程与CTAIS软件的升级及接口工作,做好这两大应用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整合衔接。CTAIS是立足于国税需求,兼顾对地税业务的可扩充性,是一个以基层税收征管为核心,以城域网为背景的城市级大型应用系统,但其由于投入运用时间较短,还有待完善,要吸收原先各个征管软件的优点,尽快升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其功能,不断增强系统扩展性,以满足不同业务的需要。特别是将金税工程的信息与CTAIS从一体化的方向出发,使两者统一到一个信息系统上来,减少工作重复和浪费,避免信息来源的多头和不协调。
4.兼顾内部建设与外部建设
数据的集中是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信息共享可以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搞好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内部信息共享,对于纳税人的信息做到集中采集,分享使用;其次要做好与外部的交流与沟通,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社会化程度,逐步缩小各类涉税主体在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距,避免单兵作战、形成“信息孤岛”。税务部门在加强自身征管建设的基础上,要与第三方如地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搞好信息渠道的协税联系,广泛采集相关信息,建立简便、安全、稳定、流畅的信息共享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从静态、动态以及横向、纵向等方面把握和评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及准确性,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监控,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实施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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