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执法监督科工作计划

篇1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通过与有关媒介的合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关厂矿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

2、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加强对从事高危职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高危职业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或从事高危生产企业以及厂矿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乡镇卫生执法监督

在认真完成上述工作计划的同时,我科室根据所领导安排的任务,在分管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将采取抓重点、抓典型的工作方针,重点在分管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等方面开展循环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以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四、自身建设

篇2

二、完善法治规定,修定相关制度

1.根据市局工作安排,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告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时评估修订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制度》共5项制度。

2.按照《关于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及时率和准确率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错案追究制度》。

3.为全面贯彻落实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结合实际起草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梳理权责清单,清理“土政策、土规定”

1.由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出台,今年5月,按照市编办工作要求,我科室重新梳理了《******支队权责清单》并对检查事项进行了归类梳理,共提出建议取消6项行政处罚事项,建议修改6项行政处罚事项(含高速罚款额度),建议增加26项行政处罚事项。

2.根据《**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科室针对成立以来的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文件、制度、通知等进行了认真排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土政策土规定全面予以清理,共涉及五项内容,并及时要求各县(市)执法大队,支队各超限检测站、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即日起停止执行。此项工作结果被省厅点名表扬,并报送到交通部得到了好评。

四、按期报送“典型案例”

根据省厅《关于定期报关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通》要求,今年上半年共报送两期典型案例,分别为“****公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案”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五、及时处理外省抄告的督办案件

根据省厅转发的外省抄告我市“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违法行为抄告信息”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抄告信息”及时分析案件案情,查询本市违法车辆信息,督办处罚并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

六、做好法治宣传,开展诚信专项工作

利用“诚信交通”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宣传条幅、LED屏播放滚动字幕、发放宣传页、微信转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制作宣传展板2块在火车站、高铁站、超限场所、**广场开展展板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3000余份,利用超限站3块LED屏进行滚动屏幕大力宣传,深入货运源头企业6家,宣传法律法规。

七、制定培训计划,提升执法素质

今年6月份我科室制定了2021年度*****培训计划,并于7月5号、9号、13号分三批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道路危险品运输及企业检查、道路旅客运输及企业检查、公文写作、信息宣传、为民情怀与服务型执法等相关内容。

八、组织执法案卷评比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共进行了两次市**支队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第一季度评比案卷来源为抽检日常报批案卷,第二季度评比案卷来源为自行选报案卷。同时7月4-5日在******进行了******的案卷评比工作,由各县执法大队法制科科长参与互评,评比结果在执法监督通报上进行公布。

九、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监督频次

篇3

1、临床用血单位必须与市人民医院签署临床用血协议方可开展临床输血工作,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用血计划,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行血液成份输血,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医学检验科)做好血液的收领、核查、验收、储存、发放等工作,做好登记,保证血液安全。

3、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完善输血前相关检查,严格交叉配血试验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等记录。

(二)单采血浆站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结构,规范配备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及《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单采血浆行为,严格质量控制,加强管理,严格消毒,做好医疗废物收集,严防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情形发生。

二、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篇4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版权所有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四)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二)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四)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为版权所有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三、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四、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篇5

二、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建筑领域主体单位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全力控制和预防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和公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零增长”,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发生较大事故,减少发生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四、主要任务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极积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检查安排

监督检查执法结合行业、季节特点,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结合行业特点,适时对行业监管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全年督查、统一管理,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全年督查、检查整合建工科、质监站、安监站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扩大工作面,将监督检查延伸到乡镇、村,克服督查、检查盲区。

(三)全年督查、检查加大频率,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管廊管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一次,开展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人防、公园管理等专项监督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四)配合好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行动。

六、检查对象

2020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防设备设施、公园管理。

七、保障措施

篇6

(二)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半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条例》列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税干部、部门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条例》作为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税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条例》。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针对该县目前部门单位负责人在财经知识缺乏和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广播电视、财税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发放《条例》单行本、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财税网站在线有奖竞答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三)认真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我局“四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自查。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多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财政法制科和财政监督科,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二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四是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五是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

(五)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县地税法规科单独设立,有3位干部,而财政法制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且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篇7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篇8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年的394/10万下降到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篇9

二、工作思路

围绕依法治理的主题,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促进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管理工作,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做学法用法的模范、遵守法律的模范、执行法律的模范。集中授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授课内容、授课人、授课时间由市局统一安排布置,根据授课内容的不同,聘请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来我局讲课,由机关科室和直属分局分别担任培训责任单位。

2、着力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努力推进和规范干部队伍学法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考试考核、登记备案制度,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做到学习法律和岗位实践相结合,执法为民和依法办事相结合,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自学。同时,要针对阶段性工作和执法办案的重点,及时组织学习2012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并按季度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一季度,重点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执法办案的基本技巧及常识。

二季度,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禁止传销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三季度,重点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垄断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四季度,重点学习《物权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3、着力抓好社会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要会同个私协会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把有关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准入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诚信赢得良好的信誉,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围绕活动主题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开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利义务的宣传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规则透明度的宣传,提高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

(二)提高法治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继续开展多层次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提高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细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市局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实际,修订年制定的《执法岗位责任制》,重新确定人员岗位,明确执法职责。

2、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的对象为行政执法行为人,采取月自查、互评,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评议考核的方式,对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决定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结果等内容。

3、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执法责任追究是落实执法责任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以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作为突破口,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追纠、查办,对行政执法过错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4、进一步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与监管方式改革相适应的法制员制度,明确法制员岗位责任,将执法监督工作重心前移,规避执法风险;要通过加强核审工作,降低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产生的机率。

5、加强听证、复议工作。要适应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和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受理范围不断拓宽的新形势,不断提高听证、复议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听证工作,充分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沟通,保证执法公正准确,赢得管理相对人的理解;通过加强复议工作,切实落实层级监督,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正确实施。

篇10

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法制部门依照《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案件操持、审核、审议等环节中,对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其他参与研究人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如实记录,作为落实责任追究的直接依据。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头一年,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县市区局(分局)均成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如公安分局还出台了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健全执法制度。

不时创新执法制度建设机制,全市法制部门积极推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规范,严密办案流程,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积极协助基层办案单位发现、总结、提炼、完善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和制度,确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指导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

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如公安分局实施兼职法制员制度、庭审旁听制度。一是推行《公安分局规范执法质量规定》规定明确了办案民警、办案单位及领导、审核案件的法制民警之间的责任,各基层法制部门通过抓好执法制度的建设与落实。规范了执法监督的顺序。该规定推行以来,民警普遍感到有压力,以往执法中不够负责任,办案拖拉,收工不出力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推行执法质量“通行证”制。规定民警评先、评优、晋职、提拔必需通过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认定,取得“良好”以上执法质量成果。使每名民警、每起案件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的处置公开、公平、公正。

各级法制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年市局法制科分别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涉案财物管理意见》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实施规则意见》和《公安机关执法大纲》进行修改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为规范对交通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分,各级法制部门制定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市局法制科组织三个分局法制室民警与交警部门进行座谈研讨,出台了无证及醉酒驾驶机动车适用行政拘留调查处理规范》交警支队法制科制定了涉法事项法律审核审批制度》等五个制度,同时还编写出版了现场执勤执法指导手册》等3本书。分局针对刑事案件的情况制定了公安分局取保侯审案件操作规范》港南分局围绕着接处警、立破案、案件审核、服务、监督等工作,制定、修改了一批办案制度和操作规范。桂平市局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

各法制部门每月选择典型案件,各级法制部门建立“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制度。市局法制科在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开展“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进行评析。通过定期点评案例,以案析理,剖析执法问题,反思执法教训,以及疑难分析案例评析,供基层民警学习借鉴,以案例作为活教材,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真正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根植于警心,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三、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

进一步强化日常考评工作,为更好的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市局要求各县市局(分局)制定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并随机确定接受考评的办案部门,随机抽取案卷,由办案部门送案到法制科或直接到办案部门进行考评,改变了以往由法制部门送案考评的做法,日常考评效果计入年度考评成果,实现考评工作的日常化、动态化和实时化,每次考评均发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根据考评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通过日常考评,有效推进我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局(分局)法制部门也按照市局的要求积极开展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分局、港南分局、覃塘分局、桂平市公安局、平南县公安局等单位多次组织对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中考评,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

四、充分发挥法制职能。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工作。着重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罚和顺序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为配合办案单位及时执法保证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法制部门实行全天候备勤值班制度,为办案单位审核案件提供法律指导,开具法律文书。年全市共刑拘2702人;逮捕1803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共7490人次。审核中,法制部门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办案单位提出并进行跟踪整改。如分局实行法制员分片审核,包干到人,落实责任,对审核中发现经常存在问题,包干单位进行点评、纠正,有效的堵塞了执法上的漏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执法问题的整改与纠正。

二是加大监督案件料理力度。做好事前监督的同时。主动上门了解证据收集情况,要求办案单位及时呈捕、移诉,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及时跟踪处置。

三是日常工作中。依时参与局长接访日、阳光热线的接访工作,协助部门料理案件等。全年市局法制科共办理、监督案件15起。

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料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严格依法办案,既坚决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年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料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7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复议维持原决定5起,占已办结案件总数的71.4%;申请人撤回申请2起,占28.6%。年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料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当事人已撤诉;国家赔偿案件1起,已做出不予赔偿决定。

五是加强公检法联系。各县市局(分局)法制部门加强了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对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存在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探讨解决。对公安机关操持的重特大案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行三长联审制和民警旁听庭审制。

六是发挥法律专业优势。为办案单位做好指导。年,法制部门围绕维护稳定、打击涉恶涉枪犯罪、打盗抢抓逃犯等公安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性指导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依据。法制部门遇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加大对刑事案件审核力度,保证正确及时、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法制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耐心接受办案民警的业务咨询,解答执法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政策问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尤其为金融、土地等新型经济犯罪、涉恶涉毒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定性、取证、法律适用提供意见和建议。法制部门还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审核局民事合同5份。

深入基层公安机关和执法单位,七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市法制部门结合执法实际。开展执法调研并撰写专题调研演讲,为领导决策提供顾问。

五、加强法制信息化建设。

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警务综合平台和警务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区厅部署。全市法制部门到各自联系的派出所进行警务信息录入工作指导。

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年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民警培训28期。结业人数达778人次。5月上旬,市局法制科在训练学校举办全市公安机关专职、兼职法制员培训班,6月中旬,交警支队也举办全市交警系统法制员业务培训班。分局还以民警夜校的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这一点,得到区厅法制部门的肯定。港南分局共集中培训2期,培训民警290人次。覃塘分局举办为期四天的全警公安信息化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班。桂平市局分三期组织了全体民警共549人次进行培训。

(二)开展执法讲座。解答执法问题123个;收集、整理、剖析正面典型案(事)例22件,反面典型案(事)例15件,组织民警学习、讨论15次2103人。市局法制科先后到训练学校、分局、交警支队及森林公安分局,举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讲座》6月12日,市局举办了执法平安与党风廉政》学习讲座,纪委孔书记通报了全市、全区近年来所发生的一系列涉黑案件、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非正常死亡案件,对案件进行剖析,汲取教训,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自我维护意识。港南分局开展4期有针对性的执法知识宣讲、7次讲座,解答执法问题51个,得到广大一线民警的好评。其他局、分局也开展案例分析活动,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了涉案民警违法犯罪的原因,思想根源,使民警受到深刻的教育。

七、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等多种形式的走访活动为载体,年全市法制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治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协助企业、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研究推出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新举措和整顿公安队伍存在突出问题。

全市法制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社会科学发展观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根据上级安排。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查摆,切实整改,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公安法制工作发展的各个方面,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制民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促进全市法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八、存在问题:

(一)法制部门民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警力、经费、装备等问题始终制约着法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法制信息化水平还有待加强;

(三)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推诿扯皮、不作为等执法顽疾仍然存在

(四)法制信息化水平和警综信息系统的学习、推广、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五)各地法制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

九、年公安法制工作计划:

加大执法指导检查监督力度,年法制部门将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主题。严格实施执法质量考评,加强警综信息系统的学习、推广和应用,实现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有新突破。

(一)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实现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二)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不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对日常考评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效果中,通过强化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实现执法质量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全面建立执法档案,把执法考评结果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挂钩,从而把执法单位的工作导向到重视执法质量上来。年力争实现区厅在全区推行的网上考评。

(三)完善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培养机制。开展基层所队执法示范单位的培养、评选工作。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带动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整体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篇1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各镇(区)安监执法中队、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为此,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组长,局各科室及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局法规科牵头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三、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行动重点

要对照文件中明确的规范重点和主要任务,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缺乏监督制约、执法不公开、执法不文明、侵犯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一是排查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和处理文书,注明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对证据的采集、固定、保存标准,证据形式和取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排查行政执法听证过程。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听证事项和申请时限,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是否以适当形式反馈,听证结束后,是否形成听证报告。三是排查自由裁量权使用。是否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行专门审查;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结果有疑义的,是否予以解释和说明;是否建立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一致。四是排查行政处罚过程。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提请本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前,是否经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步备案;处罚执行完毕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案并建立案卷台账。五是排查行政强制实施程序。是否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履行审批手续并制作决定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是否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没收、销毁非法物品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六是排查日常执法监察行为。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不文明现象和、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要逐项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8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9-11月组织开展互查督查;11-12月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全长效机制

篇12

2018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执法打假职责,狠抓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较好完成了“保障安全、服务民生、提升质量、促进发展”的目标任务。现将重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结合县域实情,重点开展了春季农资专项检查、液化气钢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检查、贸易结算和医疗卫生在用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消防产品专项检查、ETC电子标签、天然气管材、低压电器、贸易自助终端、“厕所革命”相关建材等专项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检查企业36家,接到投诉举报案件3起。截至今年10月,共立案31起,结案24起,涉案货值110余万元,实现了案件查办数量和结案数量与去年相比“双翻番”,同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案件,第一时间化解投诉举报带来的纠纷,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工作成效

1.配合特设科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集中时间、力量开展了电梯安全整治和液化气充装站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配合安全监察人员展开工作,依法对县城北气站、宣化河西气站等2个液化气充装站的无证充装行为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查办天然气管材案件1起。

2.抓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深入开展“计量保春耕 助农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和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管,从严查处无证生产磷肥、复合肥和制售劣质肥料的违法行为,组织执法专班对湖北黄麦岭磷化工有限公司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尤其是磷肥进行了监督检查,协助办理工商部门转办的农资案件1起。

3.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条形码及认证标志的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在生产和流通环节重点对金融行业、通讯行业自助终端等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共查处上述领域案件10起。

4.开展计量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计量惠民”。开展以医院、加油站、金行、物流等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开展对检测机构的计量执法检查,加强对检测机构是否超范围、超认证有效期、伪造数据出具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确保检测机构认证体系有效运行。共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6起。

5.加强12365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制定并完善了12365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制度,保持24小时热线不间断,及时处置回复12365的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全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受理举报投诉3起,其中涉及职业打假人投诉案件1起。已按12365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回复。

6.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责任制度的落实。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依据、裁量幅度等方面进行审查,全面提升案卷质量。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已取证的2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审工作,利用执法证年审,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确保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对照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有: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严格执法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全面质量提升、两个安全监管中大胆执法,积极办案,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篇13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

3、监督、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乡(街道)司法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6、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了解、掌握全市归正人员的情况,指导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

8、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

9、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完善各项措施。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种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关。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公证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公证质量的管理,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公证处和文明公证员活动,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

6、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工作,将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法律援助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援助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8、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有班子、有房子、有牌子、有印子、有制度,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9、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加强专业市场、外来人口集聚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10、社区矫正工作

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基础台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培训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完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机制,不断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11、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内部关系,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12、法制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的监督,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3、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法制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教育。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任免、奖惩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做好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检查所属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方面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和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文印、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对外联络、接待、保障、基本建设等工作。

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受局领导的委托,行政诉讼,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和解答本系统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落实和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每月一法学习”工作。

受理社会和内部工作人员对本局党委和党员违反政治、组织人事纪律、经济管理制度,失职、侵犯党员权利、侵犯公民权利、严重违主义道德、违管理秩序等的检举、控告。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初审、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审核

(三)宣教科

制订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辅导培训,承担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镇乡、街道依法治理和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管理全市法律专业成人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创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和监督全市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各级帮教组织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贯彻落实上级及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全市各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制订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机构,负责对全市执业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律师和律师所的执业行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律师实务理论研讨。制订全市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具体负责全市公证员业务培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上报工作,组织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查处错证、假证和违规行为。指导全市涉外公证。负责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公证机构变更登记初审。负责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公证机构年检初审、执业公证员年度注册初审。负责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处理公证申诉。

(六)“148”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有关的法律、政策,定期综合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统一协调本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

五、保障措施和具体制度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全局干警大会,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党委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关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各执法科室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法定职责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协作。非执法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局机关开展了“每月学一法”活动。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法制科)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纪检的,由局纪委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地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