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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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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篇1

(二)工作标准。村庄面上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解决,村内村外无历史积存垃圾,残垣断壁、黑臭水体和畜禽粪便得到有效清理,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空闲场地。家庭院落房前屋后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堆放整齐,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按照全镇统一安排部署要求,我村全力抓好落实,村两委班子明确责任,支部书记为“一线总指挥”,兼第一责任人,以村小组为单位,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切实依靠农民群众,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广泛参与,共同建设干净整洁美丽家园。通过动员号召、宣传引导,培育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实现少花钱办大事、办好事,稳扎稳打,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村庄干净整洁。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在全村大力开展以“五清三建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在农村历史积存生活垃圾基本清理完毕的基础上,清理房前屋后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水域及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彻底消除村内环境卫生死角。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农村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农村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四)清理残垣断壁。大力清理拆除有碍观瞻、影响环境的临建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止出现“垃圾搬家”,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五)清理杂物。大力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引导农民规范安置生活杂物、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培养村民责任意识、自觉意识。

(六)建设小莱园、小游园、小果园。结合“空心村”治理和空闲农宅利用等工作,对清理出的场地合理进行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改造,净化美化农村环境空间。

(七)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涵育良好乡风民风,提高农民群众文明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要明确专门负责人将村任务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25日前报镇人居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办公室。

(二)启动实施。春节前,以“五清”为主攻方向,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优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突出问题,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让农民群众在干净健康的环境中喜迎佳节。

(三)集中整治。春节后至9月底,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进“三建”、“一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巩固推进。结合我村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年底顺利通过验收。

四、保障措施

篇2

二、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四抓四促”、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三城同创”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建设、改善环境、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发动全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强化农膜源头防控,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网格化管理逐步完善,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卫生习惯基本养成的农村工作新局面。

三、具体任务

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努力实现“三清两改一提升”的工作目标。以村庄清洁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倒,污水、粪污不乱流,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完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普遍提高的工作目标。

(一)集中清理整治全镇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的垃圾以及乱堆乱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整治,不留死角,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基本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垃圾车负责全镇垃圾每日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促使全镇环境卫生状况随时保洁。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做到单位院内保持整洁美观,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杂物堆放。(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委会、村镇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镇村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美化,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沿线小卖部、小厕所,清理公路沿线违规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重点抓好农村公路沿线的巡查,杜绝在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秸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公路管理所)

(三)全面开展河道沟渠及大环境绿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河道排污整治力度,对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采取生态修复等措施净化流域水质,美化河道环境。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定期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巡查和清理大环境绿化区域内的垃圾杂草、白色污染,切实整治绿化区域内垃圾乱堆现象,巩固城镇绿化成果,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农服中心、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四)全面开展辖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工地内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工地围墙围挡标准统一,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抑尘目标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环保站、安监站)

(五)全面清理整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镇内建有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所,为防止畜禽粪便直排现象发生,需要加强对养殖户教育宣传和惩处力度,坚决杜绝畜禽散养行为和粪便直排,加大对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各村委会)

(六)全面开展门头牌匾和沿街摊点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门头牌匾、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对各路段建筑物、公共场所的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牌)、橱窗、灯箱、条幅、实物造型等形式的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解决杂乱无章、年久破损、一店多牌、布局混乱、求高求大、视觉污染等问题。(责任单位:村镇中心、食药所)

2.对在建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喷以及利用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电力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拉乱挂的线缆,废弃线缆、线杆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消除街道上空“蜘蛛网”。(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电信所)

3.严格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沿街小旅馆、小餐馆、美容美发店和生产加工店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章搭建、乱设广告牌等行为,取缔无证加工点和无照经营户,对造成环境污染、销售不合格食品、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坚决按规定进行罚没关停。加大对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夜市摊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责任单位:食药所、村镇中心、交管站)

(七)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是一项系统工作,是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对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普及卫生知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八)扎实开展农村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切实将拆违治乱与乡村振兴和全域无垃圾整治等结合起来,到2020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处理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面治理镇村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占、乱摆、乱贴、乱画、乱停、乱养、乱拉、乱架、乱接、乱排、乱施工等现象,着力维护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良好秩序,努力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镇村环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镇中心)

篇3

2020年6月1日至6月5日。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驻地所在的行政村。其中靖宇镇保安村、河南村、靖安村,濛江乡靖宇村、营林村、南天门村,龙泉镇龙西村、龙东村、双龙村。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在壕沟林带、田间地头、河道等地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垃圾,是否存在越冬垃圾清运不彻底现象。

2、是否存在村内乱堆乱放、残垣断壁、废弃房屋现象;村内是否存在泥草房,是否达到房舍墙面整洁、院落整齐美观、物品摆放整齐要求。

3、农户庭院是否干净,家禽是否存在散养现象,是否存在路边粪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户用卫生厕所是否做到建新拆旧。

4、村屯街路两侧是否实现边沟围墙(围栏)整齐,无损坏。是否实现绿化美化全覆盖,街路两侧树木整齐、花草错落,村内建有景观点和休闲广场。

5、第三方公司垃圾转运是否到位,村内道路是否干净整洁,保洁员是否做到随时捡拾。

上述内容细化为25项,每项4分,满分100分。赋分人认为该项检查内容完成较好,在相应栏内打“√”,则该项得4分;认为该项检查内容完成不好,在相应栏内打“×”,则该项不得分,最后统计总分。各乡镇按照总分排名。(靖宇镇、蒙江乡、龙泉镇取三个村得分的平均分)

四、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方式进行。

五、结果运用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既通报先进典型,又曝光突出问题。检查结果与“四大机制”绩效考核挂钩,第一、二名的乡镇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加2分,第三、四名的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加1分;第五、第六名的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减1分,第七、第八名在“四大机制”总评成绩上减2分。

六、参评人员

组  长:毕增祥  市人大副主任、县委书记

副组长:全洪宝  县政府县长

徐兆和  县委副书记

杨永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全传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仁义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靖宇镇党委书记

温长江  县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德胜  县委办主任

刘新明  政府办主任

林  江  县住建局局长

杨庆东  县四大机制办公室负责人

隋信波  宣传部副部长

秦树君  濛江乡党委书记

刘峻岭  花园口镇党委书记

王崇宇  三道湖镇党委书记

任继强  景山镇党委书记

王占山  那尔轰镇党委书记

于振声  赤松镇党委书记

郭  杰  龙泉镇党委书记

李若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彦涛  县委办督查室负责人

荆  杰  县政府办督查室负责人

电视台记者 1名

 镇     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标准

赋分人:        

序号

考  核  标  准

备注

1

边沟是否整齐。

2

围墙(围栏)是否整齐。

3

是否完成改厕任务。

4

改厕完成后是否拆除旧厕所。

5

越冬垃圾和陈年垃圾是否清仓见底。

6

是否存在残垣断壁。

7

是否存在废弃房屋。

8

是否存在私搭乱建。

9

是否存在乱贴现象。

10

是否存在乱烧现象。

11

是否存在乱扔现象。

12

柴草垛是否码垛整齐。

13

是否家禽存在散养现象。

14

畜禽粪污是否随产随清。

15

农户院落是否干净整洁。

16

农户室内是否干净整洁。

17

农户房前屋后是否干净整洁。

18

村庄道路是否整洁。

19

村庄道路是否畅通无积水。

20

河道是否清澈整洁。

21

沟渠是否清澈整洁。

22

水塘是否清澈整洁。

23

村屯是否绿化美化。

24

农户是否门前三包。

篇4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以乡镇为主体、行政村为单位,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坚持因地制宜,逐村逐户全域开展清理生活垃圾、厕屋便池、水源水体、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三线”等“六清”行动,促进村庄干净整洁,院落井然有序,村容村貌有效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6日—5月10日)

各村要按照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广大群众,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村组会议、召开群众坝坝会、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微信等多种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六清”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村的指导,加紧安排部署整治行动,结合各村地理位置、产业等特点,集中力量开展“六清”行动。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公共活动场所周边杂草杂物、积存垃圾,农村河湖沿岸漂浮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垃圾山”“垃圾死角”“垃圾围树”等问题。同时要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处置,提高全民对生活垃圾分类认识度和参与度。

2.清理农村厕屋便池。开展厕屋清理打扫,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扔乱丢垃圾;引导农户文明如厕,做到厕所干净、整洁、卫生。加强农村公厕日常卫生保洁,做到公厕周边无垃圾、无粪便、无污水、无杂物。引导农户规范利用粪污及清掏、收运,严防粪污随意倾倒。

3.清理农村水源水体。清淤治理农村水井、水塘、小河沟、污水沟、清理河沟挂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防止产生黑臭水体,杜绝黑臭水体和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房前屋后、村内外不乱排乱倒,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效率。

4.清理农村畜禽粪污。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引导农户家畜家禽集中圈养,及时清扫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畜禽粪污。建立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收集,统一处理,防治污染环境。

5.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河道、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农业面源污染。清理农村田地上农户用于驱鸟的各种形状杂乱的塑料袋和布制品等。

6.清理农村“三线”。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清理农村废弃“三线”线杆,严禁农村“三线”私拉乱接,防止线杆倾斜及线路随意落地。对全镇区域“三线”进行清理,突出对永河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已有的“三线”进行优化调整;对于新建“三线”,必须报镇行业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考核评比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篇5

(二)广泛宣传发动。今年以来,通过村庄广播、微信、短信、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和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内容,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清扫相结合,累计开展宣传19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累计发动群众参与20000余人次。通过宣传,农牧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有了深刻认识,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三)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20年,按照“大干多支持,小干少支持”的原则,县财政以奖代补分配落实奖补资金2000万元,同时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省市奖补资金326.4万元,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完善农村公益设施共管共享机制。组建理事会174个,并制定理事会章程等相关制度。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行政村内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台帐,落实管护责任。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6321名,其中保洁人员2852名,实现行政村保洁队伍全覆盖。对专项基金实行乡管村用、专账管理,健全完善管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落实省、市、县级配套资金376万元。

(五)明确整治内容。以开展“四个归整”、推进“五项清理”、实施“六化治理”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5000余吨,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4000余处,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1900余处,完成通道绿化120.5公里、义务植树102万株。回收废旧农膜700余吨,回收率达69%;有效利用畜禽粪污88.0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17万吨,利用率达85%。创建“清洁村庄”86个。

(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全县计划改厕1286座,卫生旱厕实验示范300座,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天祝县2020年农村卫生旱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发动群众1690人参与,落实市级财政第一批奖补资金已下达6.6万元,完成卫生农厕新建改建931座,在天堂镇、哈溪镇等5个乡镇完成卫生旱厕试验示范212座。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帐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行动自觉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必要性。

篇6

镇政府多次召开班子会,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成立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十个专项整改组,明确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分工明细,责任到人。各个村责任区由镇挂点干部负责督查,村委会负总责,组干部具体实施。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实施台账管理,加强督导自查

篇7

今年以来,瓜州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不动摇,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净化等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不断提升乡村生态宜居环境。

一是制定措施抓落实。根据《酒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六大行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瓜州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扶持办法》等政策文件。动员全县农村乡镇制定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抓整治。按照“示范带动、试点实施、有序推进、逐步覆盖”的原则,采取“拆、改、建、管”相结合,压茬推进农村“风貌革命”。积极争取375万元专项整治资金,以“三清一改”创建标准,动员全民集中排查整治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和“顽疾”,全面清理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等三堆,切实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目前已完成清洁村庄创建38个,完成任务100%。

三是示范推广抓厕改。坚持把“厕所革命”作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的原则,以“卫生旱厕、入网水厕”为主,“一体化生物处理、三格化粪池、入网水冲、双坑交替式”为辅的户厕新改建模式,整村实施“厕所革命”。2020年,全县新建农村卫生厕所7400座(其中:水冲式厕所303座,卫生旱厕7097座),占任务数的101%,全县累计改造卫生户厕13700座,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4%,建成农村卫生公厕32座,乡镇污水处理项目12个。

篇8

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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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乡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由村书记为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监督员,形成了乡党委统筹抓,村支部具体抓,乡纪委、派出所协调抓的工作机制,以美丽宜居乡村“十有十化十无”,最美庭院“五美”为重点,制发了《2020年度**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议3次,开展乡域内人居环境巡查督导5次,建立各村整改台账汇集问题45条,目前已完成整改25条。明确各村任务区域,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组织保障,压实责任划分。

(二)多管齐下,汇聚合力

以爱国卫生月,绿化种植周等载体动员乡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成员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中来。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乡党委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干部、各工作队共同参加劳动,累计出动1300余人次,车辆300余车次,对乡内45公里道路展开分段拉网式清洁,清理路边沟5000多延长米,修复倾倒栅栏46余处,清理路边杂草2000延长米。在绿化种植周活动中,以乡干部为骨干,以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为基础,组织志愿者、老党员等175人参与到全乡绿化种植、白色垃圾捡拾工作中去,共种植小叶丁香20余万株,捡拾“白色垃圾”近20立方米。为我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注重示范,强化培训

乡党委组织6个村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对上级下发的《佳木斯市美丽宜居乡镇创建工作方案》《佳木斯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条例》等文件进行学习,明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按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编写了六个版本的村规民约,并下发到村民家中,依托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为村民们树立规矩意识。在卫华村、渔业村、卫明村着力打造255户最美庭院,并组织六个村书记进行参观学习,要求各村按照划分区域范围内再打造一批,庭院干净整洁。厕所厨房卫生,室内摆放整齐的示范院落,并以此为标准,形成村内家庭卫生排名,激发各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动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四)多措并举,保障投入

乡党委、政府由保障投入破题,为每个村提供10000元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为各村人居环境起步工作提供保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发各村支部工作热情,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成效同村老三位的工资进行绩效挂钩,多干多得,少干不干不得。在庭院卫生方面,对评选为最美庭院的贫困户奖励2000元,一般户奖励500元,极大的促进了百姓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热情。为解决各村垃圾清运问题,为各村配发了由市执法局下发的240l垃圾桶18套,为各户下发30l垃圾桶685个,为各村配备垃圾回收车6台,为村内保洁人员配备工作服、清扫工具等。全力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巩固提升,取得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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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坚持“先整后管、以整促管、边整边管、整管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持续向好。系统谋划部署,精准施策推进,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全体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和部署自查梳理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制定方案,有序推进。为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对标各级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要求、责任,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系统谋划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划片负责,专人专责,成立环境整治自检自查领导组织,由各片片长为组长,全体包村干部为成员,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巡查督查。自检自查期间党委书记、镇长亲自下乡进行督导检查,促进环境整治常态常效。

自查梳理期间,出动宣传车80余次,共出动铲车28台,车辆80余台,清理垃圾约10立方米,集中收集废弃口罩,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对垃圾运输车、环卫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消毒,2020年镇推举的10个行政村全部通过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进步村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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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短板、强建设,配套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在建设。我们结合东中西三大产业带布局,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着力打造了节点型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西部美丽乡村示范带,有效示范带动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资金支撑。为了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难题,我们采取市里补资、村里出资、部门助资、社会筹资、农民自筹、向上争资的办法,有效整合了农村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农村道路、植树绿化等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16年,全市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7560万元,其中,用于西部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资金3750万元,用于其他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资金3810余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3570万元;农民筹资筹劳760万元;社会捐款捐物价值达到480万元;本级财政投入2750万元。二是突出规划引领。结合人文资源、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制定乡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规划,努力形成建设有序、环境整洁、特色鲜明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风貌。在西部美丽乡村示范带规划设计上,我们坚持“一镇一特”和“一村一策”,充分聚合各种资源和发掘村庄元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着力打造溪河镇凤凰山乡村游、白旗镇农特产品集散中心、法特镇满族民俗小镇,提升美丽乡村的吸引力和发展力。三是突出设施建设。加快农村道路、文化广场、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2016年,改建乡村公路101公里,铺设上下水管线12575延长米,新建文化广场20340平方米,安装路灯615盏。

三、抓整治、改方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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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建标准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三、准入条件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四、创建名额

2020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五、奖励标准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0年2月—2020年4月)。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20〕24号)相关责任部门)。